本书下载于书本网,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 http://www.bookben.cn/ 林夏的重生日子 作者:绯毓 001 重生了 当晨曦的第一缕光透过重重天幕,洒在这个宁静的小镇上。小镇也渐渐开始有了生气。   此时,一缕昏暗的灯光从一户普通人家的窗帘后透出。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一旁的侧门被人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女孩,梳着两个羊角辫。   只见她神色恍惚的关了门,茫茫然走上马路。   此时,日头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林夏手里拽着一块钱,茫茫然的走在路上,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窄窄的柏油路,两旁栽种着并不是很整齐的松柏。才下过雨,路虽大体干了,但坑坑洼洼的柏油路上还是有那么一两个小水洼。   林夏看着街道两旁熟悉的房屋,脑袋仍是没转过弯来。街道两边俱是一排平房,零落的穿插着一两栋楼房,在晨曦中显得这么的突兀。   林夏呆呆的看着那老式的可笑的楼房,好半天才意识道这个消息:她,重生了!   怎么会这样?   昨天是她28岁的生日,是的,她林夏就是时下最流行的一种类型的人——剩女。   周围的好友一个个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可她林夏,过了这么些年,还是一个人单着。   也被人追过,也谈过一两场的恋爱,可最终都无疾而终。她是个宁缺毋滥的人,宁愿单着,也不愿将就。   上辈子只是个三流大学的,大学毕业后只工作了几年,再回首时,竟然已经到了28岁。   她倒还没觉得什么,大学好友却是看不过去了,连着给她安排了几场相亲,没有下文之后,那个好友不屈不饶的给她介绍。说什么这次相亲的这个人,是某只海龟,简直把他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   林夏心里虽不以为然,到底是好友的一片心意,还是向她保证了下班一定去赴约,哪知在去的途中……   这时,林夏已经完全记了起来。   在去赴约的途中,精力有些不济的她,没有注意到红绿灯的变化。在过马路时,被迎面而来的车给撞了,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一道绿光。   再次醒来时,却是在十几年前,她的那间小卧室里。   林夏再次伸出了自己的小手掌,黑黑的,健康的肤色。不再是她那因长期宅在家,而显得苍白的手掌了。   林夏心里一阵激动,前世她就是个宅女,经常在网络上看关于穿越重生的文章,也幻想过自己穿越后的光景。却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这样的事会落在她的身上。   她握住了拳头,她一定不会辜负上天赐给她的第二次生命。这一世,她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林夏欢快的看着周围的一切,看着那些斑驳的墙壁,墙壁上的爬山虎,连角落的蜘蛛网都显得这么可爱。   哦,对了,手里还拿着一块钱呢。这可是她的早餐费,现在一碗面条才五毛钱。以前的她每天都是这样过的,五毛钱的用来吃早餐,剩下五毛钱用来买零食和一些小贴画,那是现在最流行的。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早晨醒来时,由于太过震惊,迷迷糊糊的套了两件衣服在身上。   一件白色的T恤,一件牛仔喇叭裤,一双大头球鞋。是了,这双鞋子还是她央表姐和她一起去买的,学校的女生大多穿这种鞋子。   林夏看着自己腿上了喇叭裤和大头鞋,心里一阵嫌恶。汗,这个时候的自己眼光怎么这么差啊!   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从身边路过。那无意中的一瞥,让林夏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又是一阵抓狂。   啊!啊!啊!她居然梳着两个羊角辫,天,她都28岁了。好吧,就算扎着两个羊角辫,也没必要在上面扎两朵小红花吧!   林夏在心底呻吟了一声,老妈,你真是恶趣味。   心里想着,忙将手里的一块钱塞到裤兜里,伸手将头上那恶俗的红色花朵取了下来。   这发型就先让它这样,中午回来在给它拆了,林夏低着头,心里恨恨的想着。   再抬头时,‘溪水中学’四个大字映入她的眼帘,她到学校了!   老式的铁门,上面斑驳的锈迹清晰可见,几个穿着T恤的中学生,正骑着单车想往里面走,却被看门的王大爷给拦了下来。   被王大爷训斥了一顿后,都下了车,乖乖的推着车往停车场行去。   王大爷见那几个学生听了话,便转身进了室。那几个学生见王大爷进去了,又骑上了车子,扬长而去。   欢快的口哨声响彻整个不大的校园,林夏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一切,心里乐不可支,果然是青春无敌!   这时,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耳边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林夏,在想什么呢?叫你老半天了,都没反应。”   林夏转过头,见到了一张稚嫩的脸,正是她的好朋友,任洁。   “林夏,你怎么了,瞅着我干嘛?”任洁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对了,昨天老师布置的作业你写没,我只顾记单词,忘记了其他作业,等会儿把你的作业给我参照下。”   什么?还有作业?林夏不动声色的想着,无意道:“哪里有什么作业,我怎么不知道,不会是你记错了吧!”   “天啊!你不会忘记了吧!她昨天布置的英文听写啊!我服了你了,miss张布置的作业你也敢忘记,你不想活了吧!早上第一节课就是她的,咱们快点进去吧!趁早自习,还可以多记几个单词。”   林夏同她一起往教室走去,不动声色道:“你昨天晚上看书了么,记了几个单词?”   因为林夏初中、高中都很单纯,所以她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没一点儿心计。想从她们的嘴里套话,是再简单不过的了。   “miss张的作业你都能忘记,真是牛人。我昨天可是废寝忘食啊,记下了所有的单词。”任洁颇带一点炫耀的说道:“对了,你要是不知道,可以问你的同桌杨艳菊么,她英文可好的很。不过,前提是你没有被miss张叫到上头去默写,嘿嘿!对了,还有生物练习册,今天早上要交的。”   林夏心下了然,“上头”自然是指上讲台默写。林夏沉默的想着,却听任洁道:“诶,我发现你今天怎么怪怪的,话怎么这么少了啊!”   “哦,昨天看电视看的太晚了,睡的迟了,今天没缓过神。”   任洁了然的看了她一眼,“明白明白,我也想看啊,可惜铁腕张的作业不能不做。诶林夏,你行啊!居然顶风作案,佩服,待会可得给我好好讲讲昨天的电视剧。我这一天没看,心里老惦记着呢?”   “好。”林夏点了点头,脸色平静,心里却在苦笑,她压根儿就不知道现在流行什么电视剧,这叫她怎么讲。   “铃……铃……”上课铃响了,两人对望一眼,快走了几步,闪进了教室。   林夏走进教室,就看到了短发的杨艳菊,忙快走了几步,在她身边空位上坐下了。   刚坐好,miss张就踩着高跟鞋咚咚咚的走了进来。   林夏仔细打量着miss张,只觉得一切都是这么新奇。她穿着一件米白色衬衣,黑色西装裤,陪着一双黑皮鞋,看上去十分年轻。   林夏粗粗扫了一眼周围同学的穿着,发现大多和她穿的一样,心下也就松了口气。然后便乐不可支起来,看来大家都一样的挫吗?   林夏又抬起头打量了一下miss张,本来很普通的套装,现在在这个有些破旧的教室里,显得这么摩登。   林夏心里这般想着,miss张却已经开口了,“GoodMorningClass,昨天我布置了默写的任务,希望等下同学们已经准备好了。当然就是你没准备也没关系,只要你能在今天早读课将我昨天学过的单词都记下来,就OK了。好了,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现在开始吧!”   Miss张话音刚落,教室就响起的读书声,当然不是朗朗的,倒像是菜市场嘈杂的很。   林夏看了看自己的桌面,上面堆满了课本。她大致的翻了翻,语文,数学,生物,哦,英语在这里。   她将英语书抽了出来,翻开了封面,嘴角抽了抽。英文书的扉页上写着一个龙飞凤舞的英文名Ivy,这是她无聊时为自己取的一个英文名字,当然仅限她一个知道而已。   林夏万分想将这个英文名用透明胶带给扯掉,但看了一眼在讲台上虎视眈眈的扫视着全班的miss张,心里默默放弃了这一想法。   她将书本翻到课文后面的单词表,细细看了看,心下满意。虽然她英文一直不怎么样,课后也不怎么爱学习,但她还是一个挺乖的学生,上课都有乖乖听讲,认真记笔记。这不,最新一单元的单词上都有标注。   只是那些狗爬字,让现在的林夏不敢恭维。明明每一笔都写的极其认真,怎么合在一起就觉得这么怪异呢?   林夏现在的字和从前的字也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不过是稍稍好了这么一丁点儿。   林夏看着这稚嫩的字体,心下暗想道:一定要练练这一手狗爬字,看着也太打击人了。   然后粗粗的扫了一遍单词,还行,都是一些最基本的,对现在过了四级的她而言,很是简单。   这个橘子orange,西瓜Watermelon,林夏就这么饶有兴致的看着简单的单词,一早读的时光也就这么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002 老朋友 “铃铃铃……”下课的铃声响起,教室里瞬时骚动了起来。   林夏的桌子正好在三组靠着走廊的地方,任洁和任霞相携走到林夏的桌边,“林夏快点,去吃早餐了,去迟了人很多很难挤进去。”   “哦”林夏放了手里的书,跟着两人往教室外面走去。   她早就忘记了要在哪里吃早餐,等到三人到了地方,下面条的小摊子前早就挤满了一堆人。林夏瞧着,不由感叹道:中国果然就是人口多,大家都喜欢争先,唯恐落在人家后头了。   不由叹道:人可真多。   任洁垫着脚往人群里使劲儿瞅着,随口道:只要到了吃早餐的时候,人一直都这么多。不过,咱们有妙招。”   说完,便‘哈哈’了两声,“李静,这儿,李静……”   然后,林夏便见着从人群里挤出来一个瘦瘦的女孩儿,一手提着四个塑料袋装的面条,抓着四双筷子,一手抱着四个瓷碗,嘴里念叨道:“诶,我说你们倒是过来接一下啊!”   任洁快走了几步,结果她手中的碗,“辛苦了,辛苦了。”任霞也接过她手里的面条和筷子。   李静甩了甩手,“知道我辛苦也不来帮一把手,诶,幸好我机敏跑的快,现在人可真多。”   林夏看了看面摊前人头涌动的情形,心下咋舌:这人可是越来越多了,而从教学楼里还不断有学生往这边赶来。   任洁抱着一摞碗,道:“咱们别站在这里了,走,到老地方去,我可是真的饿了。今天早上又复习了一遍单词,这读书可真是个体力活。”   话音刚落,三人就听见任洁的肚子咕噜噜的响了。几人对视一眼,哈哈笑了起来,任洁也不以为意。   直接将塑料袋和面一起放在碗里面,大家也就吃了起来。这是这个小镇现在最时兴的吃面条的方法,以前大家都直接用瓷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听说大家都用那碗,不干净,便用透明塑料袋套了碗,在将面条下在碗里。   “对了……”任洁咽下嘴里的面条,“林夏,你不是说昨天看了最新的一集么,快给我们大家讲讲。”   电视剧,完了,现在流行什么电视剧?林夏吃着面条,不动声色的想道。   李静笑道:“行啊你,这么危急时刻,你都临危不惧,可真是沉着冷静。”   林夏看着面前的三个小伙伴,心下感慨万分。   她们四个在初中是关系最好的,可惜自从中考过后,任霞因没有考上,便辍了学,后来更是早早结婚生子。   任洁和李静虽也考上了高中,也没有继续读下去,也都相继结婚生子了。林夏心里虽然惋惜,但却也没有办法。   这个小镇就是这样,没读书的女孩子,都早早的嫁人生子了。就像是一股风潮,若你不遵守,便会成为这个小镇的异类。   她们四个成绩都不算好,但林夏家住在这个小镇的主街上,她们三个则住在溪水镇旗下的各个村子里。所以林夏是里面最幸福的,因为她能够一直读书到大学。   街上的人都比村子里的人多了一丝开明,也少了些重男轻女,在加上大家都爱攀比,比家产,比孩子的长相,成绩,什么都比。因此林夏在中考后,她家也就一咬牙,给她买进了县一中。   林夏虽不是聪明的孩子,可县一中的教学条件毕竟比其他中学要好的多。因此,高考过后,林夏也就堪堪考了个三流大学。   林家虽不甚满意,究竟是娃自己考上了,也便出了钱,让她读了个大学。   “林夏,林夏……”林夏回过神,便看到任洁奇怪的瞅着她,“你在想什么呢?”   林夏笑道:“在想刚才的单词,希望miss张别让我上去默写啊!”   说到单词,几个人都恹恹的。   任洁将碗里最后几根面条放进嘴里,“咱们还是快点去看书吧,电视剧等下课了在讲。”   林夏点了点头,放了碗筷,跟着大部队,往教室走去。   四人到了教室,林夏这才发现教室里居然坐了百分之七十的人。   林夏心有戚戚的想到:miss张果然是有女王的气场啊!瞧这些乖乖坐在座位上默写的童鞋们,在想想她读大学时上课的情景。果然,还是小孩子好教育一些。   回到座位,林夏发现杨艳菊还在默写单词,问道:“你不是已经会写了么,怎么还?“   杨艳菊回道:“我还是多写几遍吧!要是有一个单词错了,可就是一手板啊!miss张可不会手下留情的,你忘记了她上次打你了么?”   林夏一个激灵,是了,这时候还有体罚这个东西啊!而自家的孩子被老师打了,父母也只会说老师管的好,父母最怕的就是老师不管自家的娃了。   而初一上学期,有一次她在黑板上默写,错了一个单词,就被miss张用木板打了一手板。那是她最后一次挨打,从此以后,学校教育变得越来越人性了,她也就再没有挨过打。   林夏拿起英语书,忙将早晨看的单词复习了一遍,也加入到默写单词的大军中。   吃早餐的时间总共也不过三十分钟,林夏只来得及将所有的单词默写了一遍,上课铃就响了,miss张从教室外面‘蹬蹬蹬’的走了进来。   她将手中的英语书和备课表放在讲桌上,扫视了一眼全班,“OK,相信大家都准备好了,那我们现在就开始。老规矩,每个组选一个同学。一组赵强,二组李波,三组林夏,四组李静。男女平等,各一半,好了,点到名字的同学上讲台,其他同学在下面默写到听写本上,然后组长收齐交到讲台上。AreYouReady?”   “Yes.”全班齐答。   Miss张满意的点头,翻开手上的课本,“OK,letsbegin.”   任洁本就坐在林夏的后面,下课后,用笔戳着她的背心道:“林夏,行啊你,就一个早读你就记了这么多单词,不错啊!”   林夏转过头,对她笑了笑,“用点心记,很容易的。”   任洁双手托腮道:“总算熬过了这两节英语课,诶,你给我讲讲昨天放了什么剧情吧!”   林夏的同桌杨艳菊凑过来,道:“林夏昨天晚上看最新的一集了么?”   任洁点头,“牛人啊!对了,在剧情介绍上面看到冷清秋推开门就看到一院子的百合,微风吹起她的短发,真的是太漂亮了。”   杨艳菊也凑过来,催促道:“是啊是啊,我昨天也没看,林夏你快讲讲。”   林夏听了冷清秋的名字,便知道现在放的是什么电视了,可不就是当年红极一时的《金粉世家》! 003 看过金粉世家没? 林夏刚上初中那会儿,正是琼瑶奶奶的《情深深雨蒙蒙》放完的时候,大家正愁没有电视看。   而这时,中央电视台播出《金粉世家》,里面陈坤的帅气霸道,董洁的清冷的气质,自然让林夏这帮小女生沉迷不已。   林夏当年也很沉溺这部电视剧,后来在大学里面,将这部电视剧又从头看了一遍,“唔,昨天正好放的这一集,金燕西和冷清秋吵架了,当时冷清秋说了一句,‘金燕西,我们俩不是一样的人,我们注定不会在一起的。’”   将到这里,林夏卖了个关子。   “然后呢?快讲快讲!”任洁催促道。   林夏想了想,抿嘴笑道:“然后金燕西说:‘我从未说过我们俩是一样的人,但请你相信,因为我爱你。哪怕我们不是一样的人,我们也一定能够在一起。’”   任洁双手做祷告状,闭着眼梦幻道:“大爱燕西,太有范儿,有没有。若是我身边有这样的人出现,就太好了。”   林夏看着她那样子,笑道:“就算你身边有这样的王子出现,你也不会是里面的女主角。”   她们四个人长的都只能算清秀,其中,林夏和李静都长得黑黑瘦瘦的,任霞则中等肤色,只有任洁白一些。   因为任洁在里面最白,所以四人中她长的最显眼,当然,花心思也是最多的。   杨艳菊瞅着任洁那模样,也忍不住笑了,催促林夏道:“接下来怎么样,他们和好了吗?快讲!”   “然后冷清秋哭道,‘不一样的人,是不能再一起的。就像我们家的葡萄藤,能长出百合花么?’然后就是你们在片头曲上看到的场景了,冷清秋推开门,就见到了院子的百合花。”   “哇!真的好浪漫,好浪漫!”任洁双手放在胸前,满眼星星道。   在看杨艳菊,虽没有任洁这么夸张,但眼里也是满满的羡慕和向往。林夏心里感叹,果然这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表现。她不自觉的摸着下巴,现在的她,在这群小伙伴中,是不是显得太不正常了,她要不要也伪装一下呢?   想到自己装萌的场景,林夏自己打了个哆嗦。恶寒,快三十岁的人了,装十几岁的小姑娘,就算别人看不出来,她自己就先受不了了。   算了,不管了,就算别人发现她有些变了,就当她早熟好了,反正她是不想顶着个嫩皮,在这里装萌。   这番想着,她用手臂捅了捅任洁,揶揄道:“有你这么夸张么?瞧你那小样,简直就是书上说的一个词—花痴!”   “切,你不是一样的。我敢说,就算你面上没表现出来,心里也一定这样在想,你难道就不幻想你的白马王子?”   林夏睨了她一眼,凉凉道:“不知道是谁看了那什么蒙蒙,对里面的何书桓迷恋的要死,说以后要找他那样的男朋友。”   任洁不为所动,“切,天涯何处无芳草,为何偏在一个剧里找。不同的电视剧,自然有不同类型的帅哥,我当然要经常换,这叫与时俱进,你不会懂的。”   然后,想了想,她奇怪道:“诶,我说不对劲儿啊你,你前两天不是也很迷金燕西么,怎么今天只顾着说我了?嗯?”   林夏脸皮微微红了红,天,她居然喜欢过西厂厂花!想到《龙门飞甲》里面的雨化田,林夏惊悚了。虽然那些造型的确妖冶,风情万种,但,那不是她的菜啊!   当然,现在的林夏皮肤黑黑的,几人也看不出来她在脸红。再加上现在的她可是二十八的心,转移话题道:“你现在会唱那个片头曲和片尾曲了么?”   林夏还记得当时任洁特别喜欢这两首歌,电视剧都是正文放完了,要放几分钟的广告才播歌。而任洁为了学歌,不仅每天准时守在电视机前面等着它的片头曲,也硬是要等到它广告放完了,听了它的片尾曲,才肯关电视。   果然,听道林夏问了这个,她恹恹道:“只抄了第一段的歌词,还有几句不会。”   “你把歌词本给我看看,我记得歌词,可以给你写完。”   任洁惊喜道:“真的,太好了。”说着,便从课桌里拿出一个带锁的笔记本。   这个时候,大家都喜欢把喜爱的歌曲抄在一个本子上,这个本子被叫做歌词本。   林夏接过本子,看了看,笑了笑,她好像也有一个这样的本子。   她转过身,拿起桌上的圆珠笔,开始抄写。背后传来任洁的声音,“片尾曲你也记得不,记得的话,也写下来。”   “知道了。”林夏头也不回的答道。   很快,上课了,林夏仗着课桌前堆的一摞书的掩护,迅速默写下了两首歌的歌词。把本子递给任洁后,林夏只听到后面传来一声惊呼,“天啊!你真的记下来了,林夏,真是太棒了!”   林夏浅浅的勾了勾嘴角:这个时候的她们,真是太容易满足了。   这节数学课刚下,老师还没离开教室,林夏便被任洁拉了过去。   只见她满脸欣喜道:“你既然记得歌词,那也一定会唱咯,快唱给我们听听。”   林夏想了想,低声清唱了起来。   一曲终了,任洁奇怪道:“你的声音怎么变了,感觉和以前不一样了。”   林夏心里微怔,不动声色问道:“哪里不一样了?我还是我!”   任洁用手挠了挠她齐肩的短发,“不知道,声音……嗯,好像也没变,就是感觉便了,唱歌更好听了。”   林夏略微一想,也就明白了。这个时候的她们,在这小镇上接触的东西很少。溪水镇连KTV都没有,所以现在她们唱歌都是靠吼的,毫无章法。   林夏的嗓子本就不错,只是从前唱歌都是胡乱吼的。到了高中后,特别喜欢去KTV,经常找一群朋友去K歌,也就渐渐摸出点门道,唱的也还不错。现在她唱歌,带了点后世的经验,任洁听了,自然感觉有些不同了。   林夏松了口气,随意道:“我一直都是这样唱的,你感觉错了吧!”反正她们刚进初中,都还小,十分单纯,绝不会想这么多。何况,她的朋友都是些计较单纯的性子。   果然,任洁又扰了扰头,催促道:“算了,你还是先教我把这首歌唱会吧!来,在唱一遍,这次我跟着你唱。”   “嗯。”林夏轻轻点头,“当花瓣离开花朵,暗香,残留……” 004 奇怪的戒指 上午最后一节课下,便放学了。   林夏和任洁、李静三人一起出了教室,往学校门口走去。   刚走到大门口,便见校门不远处围了许多人。李静见状笑道:“这买小饰品的好久都没有到我们这里来了,走,咱们去瞅瞅。”   说完,不由分说的拖了任霞的手,往那一堆人行去。林夏看着那围的满满一堆的人,心下叹了一口气:这么廉价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   虽如此想,到底还是跟着她们俩的脚步,走了过去。   李静不愧是买早餐习惯了的人,只见她在人群里这么拨一下,那么钻一下,就开辟了一条小道。林夏心下叹服,这份功力着实不浅。   待四人蹲在人群的最前方,林夏看着这床单上琳琅满目的廉价饰品,嘴角抽搐;再看她们三人兴致勃勃的样子,心中抚额。   看着她们讨论的眉飞色舞,林夏决定自己还是不要太过扫兴的好,便歇了心思,随意的打量小摊上面的饰品。   唔,一堆翡翠镯子,红的黄的绿的,总之都是假的。镯子旁边,哦,是一堆戒指,也是红的黄的绿的,咦等等,怎么还有一只墨绿色的,成色在她看来,也很不错,这不都是假的么?   林夏拿起这只戒指,细细打量。普通戒指的外貌,比其他躺在床单上的戒指稍微细一些,并不任何不同。   戒指静静的躺在林夏两指只见,阳光下,墨绿色的戒指似乎有种沉郁的气质,还闪过了一道墨绿色的光。   林夏自晒一笑,她这是疑神疑鬼了吧!戒指都有气质了。   不止她这么想,其他女孩子见了她那戒指,也都觉得不错,纷纷问老板:“还有这个颜色的戒指么?”   老板憨厚笑道:“有有有,要多少有多少!”说着,从身后的一个黑色塑料袋中拿出一个透明的袋子,里面都是这个颜色的戒指。   林夏看着手中的戒指,在看着那个袋子里面它的兄弟姐妹们,不都是一样么,沉郁闪光什么的,果然是她的错觉。   林夏却是没有注意到,塑料袋里的戒指和其他颜色的戒指一般大小,只有她手中的那只戒指,比其他的都细。   林夏看着自己手里的戒指,随便往无名指上一套,咦居然很合手,便问老板道:“老板,这个戒指多少钱?”   “五毛。”老板一边照顾其他生意,一边抽空回答,生意太好,他一个人都分不过神来了。   “喏,老板,给你。”林夏从裤兜里掏出仅剩的五毛钱,递给老板。   那老板接过钱,像是想到什么似的,突然大声喊道:“戒指戒指,上好的戒子,只要五毛;镯子镯子,上好的镯子,只要一块,还有精美的坠子、链子,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被他这声音吸引,更多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学生往这地摊子走来。   林夏付了钱,又扫了一眼所有物品,发现没有她喜欢的之后,便有些意兴阑珊了。因问旁边的任洁等人道:“都看了半天了,你们选的怎么样了?”   任洁没出声,专心的看着手里的东西呢?还是李静道:“东西太多,我都不知道选什么了,诶林夏你帮我看看,这两条链子,哪一条好。”   林夏看着她手上的链子,一条粉红,一条水湖蓝,又看了看剩下的几条链子,老实道:“那条粉红的比较适合你。”正值青春年少的她们,穿戴粉红果然是很适合,若是年纪稍微大些了,在穿带粉红色,则给人装嫩之感了。   李静收了那条粉色的链子,将蓝色的放下,对老板道:“老板,这链子多少钱?”   百忙之中的老板抽空瞧了一眼这边,大嗓门的吼道:“一块五。”   林夏无聊的瞧着一切,觉得人太多,太拥挤了,便同任接等人说了声,挤出了人群。   林夏依靠在不远处的一个电线杆子旁,取下了戴在手中的戒指,无意识的把玩着,漠然的看着远处的喧闹嘈杂。   她,重生了。   每每想到这个,林夏心里仍然觉得有些不可置信。这实在是太神奇了,她一直以为重生神马的都是小说写手们虚构出来的,没想到居然真的存在。   林夏忽然觉得自己揣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她却不能说与任何人听,包括她的父母兄弟。想想也是,若是她的弟弟,在不久前告诉她,他是重生的,估计她也不会信。哪个正常人会相信这种说辞,只怕是小说看多了,疯魔了吧!   林夏心里这般想着,也就打定主意不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最最关键的是,告诉别人了,人家也不信啊!想到《不能说的秘密》里面,路小雨将她的遭遇告诉了老师,老师不就是认为她的精神有问题了么,后来更是被所有的同学孤立。   便是有人相信了,她一普通人,也不想被科学家们带到实验室解剖研究,也受不了那份苦楚和非人的待遇。   要知道,人类的探索欲和内心深处的贪婪,远不是她这个普通人能够想象和窥视的。   想到被同学孤立,被人当做试验体研究,林夏打了个冷噤,她还是乖乖守着这份小秘密吧!   这边林夏想了半天,打定了主意,那边任洁等人也终于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林夏和李静一路,任洁和任霞一路,四人拿着各自的战利品,在前面不远处的岔路口分手告辞。   李静欣赏着她的链子,看她那兴致勃勃、爱不释手的样子,林夏瞅了瞅那做工拙劣的链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半晌,李静才对林夏道:“咦,林夏,你买的什么东西?”   林夏撇了撇嘴角,您总算记起我了,取下了手里的戒指,递给她,“喏,一个小戒指。”   李静接过,只看了一眼,惊讶道:“你这戒指眼色怎这么难看,怎么不买一个粉红色的,你的眼光也不怎么样嘛!”   林夏听了,沉了脸色,心里黑线,粉红色的戒指,饶了我吧!   李静瞧了她脸色,想了想,劝慰道:“嘿嘿,你别生气,你给自己买东西的眼光虽不怎么样,给我们买东西时的眼光还不错。下次买东西我给你参考。”   林夏接过戒指,将它套在手上,淡淡的“唔”了一声。   李静的家是几人中路程最远的,很快,两人便到了林夏的家门口。   “林夏,中午上学我来叫你,记得等我。”   “嗯。”   林夏点头应了,因为早上两人起床时间不同,所以一般早上两人都不会一起上学,中午和下午时间稍微充裕些,便相携而行。这也是林夏和李静关系好的原因,每天一起上学放学,友谊就这么建立起来了。   家里的门敞开着,这让林夏有些许的不习惯。在大城市生活的几年的她,已经逐渐开始适应大城市每家每户房门紧闭的情形了。而这个小镇中,白日里每家每户的门都是大敞开着。   林夏刚踏进门口,阿毛便摇晃着尾巴迎了上来,不断围着她转圈圈,往她腿上爬。林夏心中欣喜,蹲下了身子,伸出双手,阿毛便用舌头不断舔着她的掌心。   阿毛,是她家养的第一条狗!   现在也不过才刚刚会走路,毛色是浅灰色,很是俊朗可爱。小巧的鼻子,小小的耳朵,林夏抚摸着阿毛两耳间,额头处的毛发,心下叹道:果然,狗这种生物什么的,最萌,最可爱了。   汪汪……像是感应到林夏的心里,阿毛适时的汪了两声。   “夏夏回来了啊!”从厨房里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女音,中间夹杂着炒菜的声音。   林夏抱起阿毛,往厨房走去,叹气道:“老妈,我回来了!” 005 林夏的一家 林夏的老妈像中国绝大多数家庭妇女一样,干活做事绝对是家庭的一把手,只是这脾气吗?咳咳,这爱唠嗑的形象,从林夏小时候就深深的植根在她的心里,弄的林夏看到她老妈,就有一种拔腿狂奔的冲动。   林夏穿过堂屋来到厨房,刚走到门口就是一阵油烟味,呛的她咳嗽不止。林家老妈见状蛮扯着嗓子道:“夏夏,这油烟大,离远点。”   “哦,”林夏应了,找了个小板凳在不远处坐下,抱着阿毛,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它额间的软毛。   见阿毛用爪子不断挠它的鼻头,可爱到爆的形象,林夏忙将阿毛翻过来,露出它腹底的白色毛发,双手不住的在它身上挠来挠去,一人一狗玩的不亦乐乎。   林老妈抽空看了一眼,左手往锅里放着盐,右手麻利的翻炒着菜,“夏夏,狗身上脏死了,你摸一摸就算了,可得记得洗手。这阿毛也不知道一天到晚在哪里疯,回来的时候脏兮兮的,我刚给它洗了个澡。”   “唔,知道了。老爸呢?”林夏想了想,也不再逗阿毛,起身洗了手,随口问道。   “在房里看电视呢?你这孩子,都十几岁的人了,居然连自己的房间都不收拾一下。不收拾也就算了,我卖菜回来去你房里一看,唷嘿,这乱的。你自个去瞅瞅,把房间收拾收拾,总不能让老妈给你收拾一辈子吧!”   “知道了,老妈,您能不能别在唠叨了,我去收拾房间还不行么?”   这时,林老爸听了她们的话,从房里出来,帮腔道:“可不是,你爸我都听你妈唠叨了十几年,也该让你们享受下着待遇,让你们明白你爸我的辛苦。”   林夏同情道:“老爸,我对你深表同情,您为了这个家,辛苦了。我代表党和人民,代表我和林辉对你表示深切的敬意。”   说着,走上前伸出爪子握住林老爸的,摇晃了几下。   林老爸望着林夏,一脸严肃道:“这没什么,作为一名党|员,到哪里都是为人民服务,你和林辉过的好,就是老爸我过的好。”   林夏一脸严肃的望着林老爸,满脸感动,“老爸,辛苦了。”   林老爸回看,“夏夏,没关系。”   林老妈从厨房露出半个头,“你们爷俩在干嘛呢?林夏,还不快给我收拾你那狗屋去,林家贵过来给我端菜。”   听见林老妈的声音,两人连忙放了手,林老爸满脸笑容,谄媚道:“诶,来咯。”   林夏刚深深的鄙视的看了自家老爸一眼,就听见老妈吼道:“夏夏,还不快去,楞着干嘛?马上要吃饭了,你把你狗屋收拾干净了在下来吃饭。”   林夏一个激灵,忙不迭的应了声,“知道了,马上就去。”说着,‘蹬蹬蹬’跑上了楼。   林夏站在自家的小卧室里,在心底狠狠的鄙视了自己一番:你都快三十岁的人了,居然还是逃不过老妈的淫|威,真是没用。   转念想到老爸和老妈都生活了十几年了,现在还不是生活在老妈的压迫下。这样一想,林夏心里平衡了,细细打量起自家的小卧室起来。   不过是十几平米的小房子,装修也蛮毛糙,远远比不上她后世一百多平米的房子,但现在看在林夏的眼中,一切都显得这么可爱这么温馨。   林夏倒在自己床上,随手将床头已经有些褪色的棕色熊抱在了怀里,细细打量。年轻真好,便是这熊都有好些年岁了,现在林夏的眼里,却显得可爱不已。   这可是她小时候唯一的玩具,陪伴了她整个童年。后来上了高中,在高中学会攀比,又有一般青春期女孩的心理,完全没有留念意识,便将这个熊扔了。等到她年长了,学会了怀念,知道了回忆,可这一切早已失去了踪迹,林夏也只能在心里暗自惋惜。   林夏轻了小棕熊一口,将她放在了床头,便收拾起了屋子。   林老妈说脏乱,其实也还好,女孩子的房间,哪里又会有多乱。不过是床没有整理,桌子上堆满了书,杂乱无章的,瞧着脏乱罢了。   林夏从小便没有整理床的习惯,总觉得这床整理好了,等会也还是要睡的,何必整理。再说,这卧室是私密的地方,除了家人,哪里会有外人进来,所以从小林夏便很少整理床。林老妈在林夏初中的时候,确实教育过她一阵,后来见林夏屡教不改,也就放开了,只嘴里不断拿这件事唠叨。   在重生前,林夏也是个不爱整理床铺的主,都几十年的习惯了,所以林老妈这想让林夏讲整洁的习惯怕是要落空了。   林夏躺在床上,实在是不愿起身,这床就整理了马上她午睡,还不是要弄乱。林夏这般想着,便没有整理床铺,只是起身坐在书桌前,将桌子整理了一下。   林夏随意的清理着,都是些课外资料书,看来老妈那个时候还是挺注重她和弟弟的学习的。翻着翻着,居然找出了一本《红楼梦》,咦,还有一本《唐诗三百首》,在书堆的最后,居然还翻出一本《宋词解析》,看来以前的自己这喜爱中国古典文学的爱好是从小就有的,现在她这个年纪的女孩,有几个会看这《红楼梦》和这个《宋词解析》的。   书桌整理到一半,就听林辉在下面喊,“姐姐,下来吃饭。”   “来了,”林夏放下手中的书,在卫生间洗了个手,‘蹬蹬蹬’跑下了楼。   看到读小学的林辉,林夏心里激动不已,这是弟弟小时候的样子,果然是萌的可爱。哪里想得到他长大后那吊儿郎当,邪魅帅气的样子。   一想到长大后林辉那不听话,每每把她气的要死的样子,林夏就是一肚子的火。不行,可不能放任林辉,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林夏心里打定主意,要狠狠教育林辉。若这是漫画,林家人便可以看到林夏背后长着一对黑翅膀,对着林辉奸笑着。可怜端着饭碗埋头苦吃的林辉,哪里想得到他的亲姐姐正打着改造他的主意。   这顿饭,一家人像平时一样,吃的很温馨舒适,却是日后林辉悲惨生活的开始。 006 设定计划 吃了午饭,因她和林辉下午还要上学,林老妈早早就将他们两人赶上楼午睡。   现在林夏坐在书桌前的木椅上,桌案靠墙那里都是林夏的资料书和课外书,而林夏面前则摆放着一叠洁白的草稿纸,在纸的顶端正中间,上面写着‘计划’两个大字。   左手撑着侧脸,右手拿着笔写了几条,用笔帽点了点下巴处,想了想,又在纸上写了几条。如此反复循环,草稿也就列了个大概。   第一,她们家很穷,改善经济。这是最重要的,必须放在第一条中。   第二,她成绩不好,中考失利父母出钱将她买进的一中,这一世她必须凭自己的实力考进去。这个也很重要,是第二条。   第三,改造老弟,不让他长大了总是同她找茬,弄的她一点权威都没有。   第四,关注老弟的学习,上辈子他就是没学好,复读了几届。大学毕业后年纪也大了,后来娶了个老婆,两人整天争吵,弄的家不成家的。这辈子关注老弟的学习,争取不让他复读,顺风顺水的读下去。   写到这里,感觉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蹭,低头一看,原来是阿毛趴在她脚边睡着了。   林夏想了想,添了一条:   第五,看好阿毛,不让它被车撞死。   前世,阿毛刚会走路的时候,出门玩不小心被马路边的摩托车撞死了。她和林辉两人伤心不已,最后还是在后院挖了个坑将它埋了。   这辈子,她一定要看好它。   林夏看了看桌上的闹钟,快一点了,她应该午休了,不然下午定会打瞌睡。看了纸上的几条,心满意足的笑了笑,挠了挠脚边的阿毛,给它挪到自个窝里,洗了个手,躺在床上闻着被子上熟悉的味道,安心的睡了。   下午照例是上课,不过是科目换成了数学和生物。看着初一数学书上面简单的解方程,生物书上面简单的结构图,林夏‘噗’的一声趴在桌子上,好简单好简单,好想睡觉,orz~   林夏心里碎碎念道,不过趴了五分钟,竟真的睡着了……   “林夏,老师叫你,林夏……”同桌杨艳菊推着她,小声道。   林夏最不喜睡觉时被人吵醒,皱着眉睁开了眼,有点床气的问道:“什么事?”   杨艳菊却没有理会她,只用嘴努了努讲台。   林夏看过去,数学老师正目光熠熠的看着她。林夏心虚的站了起来,若她没看错,数学老师眼中的光,应该是……怒火吧!   恍惚中,她还以为这是在大学的课堂上,却忘了初、高中老师都负责的很。   “很好,开学这才几天,居然有人公然在我的课堂上睡觉。看来林夏同学的数学学的很好,不用听老师讲课了。”杨老师教书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这么不将老师放在眼里的女生,他脾气本就不是很好,顿时满腔怒火,“你上来把这道题做出来,顺便给大家讲讲。”   林夏垂着头,走上了讲台。   看了题目,在看看一旁的版述,原来老师正在讲一元一次方程。而出的这个题目,对林夏而言真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她刷刷刷的解了出来,又给大家讲解了方法后,复又垂着头站在了讲台旁边。   杨老师心情好了不少,毕竟她把题目做了出来,而她上课却根本没有听讲,平时也有些小聪明。这个年纪比较聪明的孩子,总是喜欢做一些出格的事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于是他缓了脸色道:“虽然你做的出题目,但也不能再课堂上睡觉,违反课堂纪律啊!以后可不许这样了。”   林夏可不知道就这堂课让杨老师将她划分为聪明孩纸这一类了,她自问与聪明沾不上一丝边。但她好歹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久,虽然杨老师是责备的话,可语气中没有丝毫的责备之意。   于是她领悟了,语含愧疚道:“对不起老师,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中午预习课文忘了时间,没有午睡,所以……”   杨老师一听这话,心里更是满意了,聪明又好学的孩子,他也不说什么了,嘱咐了几句午睡很重要,不可如此云云便让她回了座位。   林夏坐回位上,后边传来一张纸条,任洁写的,“你可越来越能掰了,预习都说出来了。”   林夏看了眼转过去写字的老师,在纸条上迅速写道:“我中午真的在复习功课。”   看着杨老师写字的背影,心里却是一阵沮丧。   人家重生了都是天才之类的人物,要不就是有一些奇遇,认识什么奇门高人,教他们学武修真,或者成为商业巨子,政坛大亨之类。   怎么到了她这里,不仅要继续学习,还要被老师批评,这差距也太大了吧!   现实却是不管她在怎么碎碎念,还是要乖乖听讲,乖乖上课,不然,就等着她老妈的竹板炒肉吧!   好容易挨到放学,四朵黑花聚在一起,踏上归途。   李静问道:“林夏,你中午真的在复习啊?”   “嗯,我老妈让我好好学习,别给她丢人。我对面的那位大哥已经考到武大去了,暑假他家请客,那耍狮子的好长,整条街都知道了。老妈并威胁我说要是我考的太差,就把握我回她肚子,回炉重造。”   几个小伙伴不过刚上初中,哪里知道考高中大学真正的意义,听了这话,也不过是‘哈哈’大笑道:“你妈说话可真有意思。”   林夏一阵黑线,她妈哪里说得出这样的话,不过是她根据她的意思,重组了句子。   心里却又感叹道:年轻真好,什么都不用愁。每天只是作业,背书,考试等等,哪里像她,工作的压力,房贷,年纪大了要嫁人等等,都压在她的肩膀上。   几个人成一排走着,几乎占了道路的一半,却青春恣意的谈论着所有,明星啦,家里的烦事啦,等等。   阳光暖暖的射下来,照在四张并不美却青春稚嫩的脸庞上,带出飞扬的色泽。   林夏听着她们话语,‘我掐死你’、‘不要啦,林夏救命啊’‘才不救,让你嘴坏’,心就这么柔软了起来。   当你带着安静的情绪进入这个世界,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   带着期许的心情。 007 传说中的空间 回家吃了晚饭,上了晚自习,在回到自己小窝时,已经九点多了。   林夏洗漱完,一身清爽的坐在书桌前时,已经十点钟了。   关了大灯的开关,打开桌案前台灯,十几平米的小房间登时笼罩在昏黄中,很是温馨。   一边脚尖逗弄了阿毛,一边打开英文资料,拿出里面的稿纸,翻着先前写的计划,随手涂改。   小巧的电风扇放在一旁的木椅上,徐徐的吹着,倒也惬意。   ‘嗡嗡嗡’蚊子的声音一直在林夏耳边盘旋,她也不已为意。毕竟和重生这件事比较起来,这件事实在是不足一提。   每天晚上,林老妈都会给林夏和林辉房里灭蚊,先给熏在灭蚊片,门窗紧闭十几分钟,然后再烧两个小时的蚊香。   待林夏回来时,房间里既没有蚊子了,又不会有蚊香熏人的味道。   但日子久了,总有那么一两只蚊子产生抗体,逃过一劫。当然,这时它们多半会死在林夏的魔抓之下。   今天这只蚊子很幸运,它在林夏的耳边吵了这么久,林夏也没理它。它得意了,盘旋了半天,停在林夏的手指上,不远处就是林夏中午刚买的戒指。   它饱餐了一顿,肚子吃的鼓鼓的,懒懒的停在她的手指上,不愿动弹。   等到林夏发现这只蚊子时,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拍死。   好大一只蚊子,好大一滩血渍,都是林夏的血。   林夏看着这蚊子的尸体,拿过旁边的一卷卫生纸,扯下一小节,将蚊子的尸体包裹起来,然后,五马分尸。   随手将卫生纸仍在一旁的垃圾筒里,正打算继续方才的事。   不料异变突生,只见眼前一晃,再次定神时,她已经不是坐在自己房间的凳子上了。   这是一个封闭的空间,不过十几平米大小,同她的卧室差不多。四周墙壁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发出莹润的光泽,照的室内通明。   所以林夏能清楚的看见室内的环境,房间什么都没有,没有窗,没有门,没有任何生物,只有一池冰冷的水。   是的,一池冷水。   它占了整个房间三分之二的位置,不断有水从池底流出,冒出一个一个的小气泡。但奇怪的是,那水却始终在池沿下,没有溢出来。   林夏看了那池水,又四处望了望,说不怕那是不可能的。   于是她靠在墙壁上,使劲推着门,又怕水里冒出什么东西,不敢靠近池水。   “有人吗?这里有人吗?”她大喊了几声,却连回声都没有。   林夏恐惧的蹲了下来,这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她明明就在自己的房间里的,不是么?   好不容易重生了,她可不想就这么白白死在这里。   想到这儿,林夏的恐惧之心倒少了几分,反正这辈子是多出来了,她何不冷静下来,想想为什么出现这么怪异的情况。   在进这个鬼地方之前,她做了什么,今天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得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回来洗了个澡,坐在桌前看书,拍死了一只蚊子,蚊子流了一大滩血,没什么不同的啊!林夏努力的想着。   早上上课,买了个戒指,下午上……等等,戒指,血,重生……   林夏生出右手掌,看着她食指,上面已经没有了戒指,只余一道淡淡的墨绿色的痕迹,看着倒像浅浅的刺青。   难道,这个戒指就是小说中描写的,传说中的空间戒指!林夏默然的想到。   若是空间戒指,那就能够解释这一切了。蚊子吸了她的血,血渍溅到了戒指上,所以戒指人主了。   天,这么好的事都被她给遇上了,林夏觉得这比买彩票中了500万都让她惊讶。   若照小说上面描写的,这是她的戒指空间,那就应该没什么危险了。   但是,当务之急是要出去啊!每天老妈都会趁送苹果,送梨子,送香蕉等蹩脚的理由来看她有没有好好学习。   要是她突然进来,发现自己不在房间,又不在楼上其它地方,那可怎么办。   林夏这次真的急的团团转了。   怎么办,怎么办!   汗,林夏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生活在她老妈的淫|威之下啊,想到她连基本的冷静都没有了。   当林夏终于冷静下来时,十几分钟已经过去了。   她把自己看过的所有修真小说中的口诀都说了一遍,最后连芝麻开门都说了,她还是呆在这个地方。   林夏已经将的口干舌燥了,最后大声哀嚎了一声,心里想到我要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然后,只见眼前一晃,白光一闪。   她又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了。   终于回来了,她瘫软在椅子上,长长吐了一口气。可当看到书桌上的闹钟时,她又僵住了。   继而是狂喜。   现在才十点过十分。   而她在拍死那只蚊子前,曾无意中瞟了眼闹钟,那时正是十点过九分。   她在空间里至少呆了一个小时,而现在闹钟却仍是十点过十分,说明了什么?   说明她的空间是静止了,世界上还有比这个发现更让人欣喜么?   这一刻,林夏深深觉得,定是她上辈子做了太多了好事,老天爷这辈子补偿给她了。 008 是宝贝还是废材? 林夏从空间出来不过几分钟,林老妈就端着一盘切好的梨子推开门,走了进来。   看到林夏乖乖坐在桌前,前面也放着一叠草稿纸,以为女儿在专心学习的她,心里很满意。   林老妈没上过几天的学,认识的字一只手就能数出来。这条不大的街上,女人们总是喜欢攀比,而识字自然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没读过书,不识字是林老妈平生最大的憾事,因此对林夏林辉两姐弟看管很严。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两姐弟表面不敢违背林老妈的旨意,私底下却又是一番光景,不然怎么会堪堪只考了个三流的大学。   林家人虽说不上聪明,倒也不至于太过于蠢笨。   林老妈很快离开了林夏的屋子,此时,林夏右手用牙签插着梨块,往嘴里送,左手食指凑到眼前,死死盯着那个浅淡的戒指印迹瞧。   这个真的是空间戒指?想想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比重生都让她惊讶。   她倒是很想在去方才那个地方瞧瞧,可一想到好不容易出来了,在进去的话,若出不来,岂不是遭了。   但转念一想,若现在不进去,以后也还是要进去看看的。不然这事儿,就会一直扎在林夏的心里。   这般兜兜转转的想,待一盘梨子吃完,林夏也没定下个心思,人倒有些困倦了。   她打了个哈欠,思索到:也罢,今天即打不定主意,明天在想也是一样的。   便自嘲的笑了笑,怎么重活一回,倒庸人自扰起来。   略微收拾了下,关了台灯,就上床睡了。   黑暗中,那墨绿的淡痕在空中一闪,旋即消散不见。   因空间的事情,林夏这一晚睡的并不安稳,一下子梦到前世,一下子梦到相亲时候男方家长的言语攻击,一下子梦到小说中可以种田的空间。   当林夏从梦中惊醒时,她浑身已经汗涔涔的了。   到浴室冲了个凉,再次回到房间时,不过才清晨五点。   她坐在书桌前,打开台灯,仔细端详自己左手食指,却惊讶的发现,那淡淡的绿色的痕迹已经消失不见了。   林夏对着手指看了良久,最后牙一咬,决心进去看看,不然她这两天都不会安心。   可是,她该怎么进去呢?   第一次可是无意中进去的,可能是因为戒指染了血,当时认了主,就把她带进去了。可现在,她该怎么做呢?   林夏苦苦思索了起来,当时她是怎么出来的,好像是对着空间喊了不知道多少声都没有反应后,她在心里想着我要离开,她就离开了那里。   难道,只要心里默念就可以么?   想到这里,林夏就做了起来,心里默念道:我要进去。   果然,只见眼前一晃,她就换了一个地方,又回到了这个封闭的房间。   林夏看着不远处的这摊池水,仍然提不起靠近的欲望。她还是怕靠近之后,里面冒出什么东西来。   这般想着,仿佛这个小房间也阴森了起来,她心里忙念道:我要离开。   眼前一晃,她又回到了自家房间,保持进空间前的姿势,坐在椅子上,好像从未离开过一般。   林夏乐坏了,好像找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一下进去一下出来。整个人也就一下子出现一下子消失,若有人看见了,只怕会觉得闹鬼了。   从窗外看去,林夏就这么一直坐在椅子上,一下子出现一下子消失,可不就像闹鬼么?   林夏坐在桌前,看着自己的食指苦苦思索,虽然突然出现的这个空间让人惊喜,也为什么这个空间不像小说中的那样呢?   人家有了空间都像QQ农场那样,有山有水有土地和茅屋。好吧,重点不是茅屋和温泉,而是别人的空间可以种地,可以吃免费的水果,高质量高产量的蔬菜,而且还是绿色的。   可是,谁能告诉她,这个空间能干什么?   封闭的空间,一池冷水,也不知道放了这么久,能不能喝,瘆人的白光,看着就让人心底发寒。   林夏拨弄着食指,长叹一声:人家的空间就是四季如春,农夫山泉一点田。她这个是常年阴冷,十几平米一池水,实在是让人气馁。   看来,想靠种田什么的发家史不可能的了,这赚钱的事,还是得自己想办法。   想到赚钱,林夏抓了抓头上的几根枯草般的头发,她才刚十三岁,靠什么去赚钱啊?可惜她上辈子不知道有重生这事,不然专门记几个彩票的号码,现在也可以去买彩票了。   可惜她就是个标准的宅女,平时除了在起点网上面看看小说,逛逛论坛,看看电影,对其他的事可是一概不关心的。   足彩体彩六合彩,通通Pass。做生意?这个想法刚溜进林夏的脑中,就被抹杀了。   别开玩笑了,帮帮老爸老妈还行,自个单独去做生意,没本钱不说,更没有精力。最关键的是上辈子林夏一个普通人,重生就会做生意了?   扯淡!   想了好几种方法,最后都一一被pass了,不是太过天真,就是不切实际。   头发被她扯断了好几根,林夏都没有想出什么好的法子。   她倒在自己的床上,人呈大字张开,心中郁闷。   怎么人家重生就奇遇不断,不是公司总裁就是家财万贯,到她这里,生活和上辈子有什么不同。   对了,还是有不同的,她是重生的,还有了个废材的空间。   不管怎样,有总比没有好吧。   林夏在心里默默的安慰自己,至少她是重生的,比现在真正十三岁的小孩多了这么多年的经验,不相信还找不出改变家里状况的办法。   握紧了小拳头,林夏对着家里的天花板,眼中闪现坚定的光芒。   昨夜没睡好,今天又起来的早,相同了的林夏躺在床上,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当闹钟再次响起,林夏不耐烦的翻了个身,嘴里嘟囔道:“真是烦人,就不让人睡个好觉。“   闹钟锲而不舍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最后还是林夏妥协了。   蓬着个头,汲着双拖鞋,闭着眼睛往浴室走去。 009 该怎么赚钱呢? 花五分钟洗漱了一下,简单梳了个马尾,脱了睡衣,套了件白T恤,找了条米白色的休闲裤穿上,最后套了双白球鞋在脚上。   看着镜中青春洋溢的自己,林夏心里一阵满意。   虽然这张脸长的不怎么样,皮肤也黑黑的,但是她年轻啊!年轻就是资本。   林夏喜滋滋的在镜子前转了两圈,这才下楼。   林老爸和林老妈早就去了菜市场,堂屋桌子上放着两块钱,是她和林辉的早餐费。   拿了一块钱,揣进兜里,林夏哼着小曲,往学校走去。   林家现在主要的收来源就是靠林家两口子,也就是林老爸和林老妈每天去菜市场卖菜来支撑。   也就说,林夏的老爸老妈都是小菜贩子,每天卖点小菜老维持一家人所以的开支。   一年三百六十日,也只有大年初一可以睡个懒觉,其他日子,都要早早起床,去菜市场卖菜。而冬季来临的时候,每天都是刺骨的寒风,林老妈也正是因为在寒风中冻了腿,现在才三十多岁,便有了风湿的毛病。   大热的天也不敢穿裙子短裤,睡觉还得用护膝将膝盖给盖住,不知道从哪里弄的什么偏方,每天晚上睡觉前要用炉子熏蒸膝盖处,林夏看着都觉得热。   林夏走在大街上,想着家里的光景,想着家里的未来,心里倒真是苦恼。她该做些什么,来改变家里的光景,到底该……怎么赚钱呢?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校门口,远远就看到任洁垂头散气的走着。林夏快走了几步,赶了上去,拍了下她的肩膀,“怎么了你,大清早垂头散气的,怨气都快飘到十里远了。”   任洁撇过头,看了她一眼,耷拉着脑袋,“今天有数学考试,真是烦人。”   “嗨,不就是一场考试么,倒时候我做完了,就给你抄。”林夏安慰她道。   “切,你和我半斤八两,你还是担心自己吧!”任洁毫不留情的打击道,丝毫不觉得被安慰了。   林夏嘴角抽搐了几下,满面黑线。她怎么忘了,她一直不怎么喜欢数学,数学成绩也一直不怎么样。   “这是第一次数学测验,一定要考好点,不然以后数学老师就会常常关注我们的。”任洁在一旁解释道,“听上届的人说,这个杨老头人古板不说,还特别认真负责,数学好的他自然做重点培养,那成绩一般的,他也是常常关心,弄的他们苦不堪言啊!啊啊啊!”   任洁抓狂的喊了几声,用《单身情歌》的调子唱到,“世界上的数学老师这么多,为何我偏偏遇上这一个,不要爱过了错过了留下了悲惨的我,独自唱情歌!”   林夏笑道:“行了行了,别嚎了,昨天晚上我复习到转钟三点才睡,早晨五点就起来了,差不多的都复习到了,虽说考不了第一,但是前三应该是没问题的。”   任洁一把抓住她的手,满眼星星状,“亲爱的林夏,姐的下半生幸福就靠你了,你一定要好好考啊!”   林夏笑了笑,“行了,别拍马屁,你下半身的幸福,靠你老公去。”   瞧任洁满脸不解的样子,林夏暗叹道:还是现在好啊,她们现在都单纯的很,哪里像十几年后,这些小学生初中生张口闭口都是什么搞基,BL,百合,弄的社会污七八糟。   最让林夏心惊的是,那些小学生、初中生都被耽美污染的很严重。小小年纪,那些男生女生张口闭口都是什么搞基,关系乱的很。   真不知道是社会的悲哀还是不幸。   这边林夏想着,那边任洁有了准信,兴高采烈的挽着她的手往教室走去。   坐在教室,林夏看着这一屋子的小朋友,确实生不出聊天的心思。没办法,她都三十了,这些孩子大多才十三岁,出来几个关系好的伙伴,她确实生不出什么心思和其他人交谈。   从今天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吧,林夏在心底打定主意,至少要考进县一中,不让父母花那个冤枉钱。   对了,好好学习可是个好主意,既可以给他们省下一大笔费用,又给他们长了脸面,在没有什么好的法子挣钱之前,这可不就是一举两得么。   打定主意,林夏一手撑着脸颊,一手翻着英语书,闲闲的看着。   Lessonone,然后就是李雷和韩梅梅的谈话,好多年都没有再翻开初中的英语书了,现在看着书中的人,却觉得熟悉又陌生。   男孩叫LILEI,女孩名叫HANMEIMEI。   Goodmorringclass   Goodmorringteacher   Whatisyourname   IamLiLei   IamHanMeimei   MynameisJIMLILY   MynameisKATE   Iam……   信手翻了几页,又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JIMLILY和LUCY,还有一只会说话的鹦鹉--POLLY。   林夏细细的品味着这些简短的对话,回味着曾经的日子。   谁能料到十几年后,曾经这么好的小伙伴,最后都各自有了各自的生活,最终成为陌路。她们都成家生子,只剩她独自一人,不断怀念那些纯真的日子,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   大家都有了个当初不曾料想的以后,只有她,生活一如既往,被生活折磨的如一滩死水。   她们有她们的征途,而她有她自己的归路。   每个人都是一条河,年华是河中的水,偶然间的交会,最后,总逃不开分别。   林夏散漫的想着,柔和的阳光从云层中一点一点渗透出来,照亮整个大地,这照着这一隅之地。   头顶的风扇吱吱的转着,不知有多少个年头了,林夏抬头看了看斜上角的吊扇,总担心它某一日突然罢工,从天花板掉落下来。   不过是英语书上简单的几个单词,却在今天的早晨,触动了林夏心里的某一根弦。   她本就是个外表淡淡,内心纤细的人,却在今晨,蓦的有些忧伤。   不,或者根本不能称之为忧伤。   林夏拿起笔,在稿纸在胡乱写着:   我们本以为已经忘记的,却仍根植在心中,在脑海深处,被锁住,被尘封。然后循着前辈的痕迹,向前奔跑,义无反顾。   而当时光流转,我们的身影无法融入那繁花似锦的都市,只能将记忆遗留在那些苍白的故事里,将身体落在岁月之中。   待林夏停了笔,任洁突然将稿纸抢了过去,念了出来:   岁月尘封了记忆的楼阁,脑中一片空白。   这个小镇总是那么的平静,没有大是大非,却能带给我心境的安凉。   这是另一段人生的开始,我何必庸人自扰。   闭上眼睛,感受此刻暖暖。   窗外,阳光正好,撒在我的桌上,撒在我的眼角。   是否,也撒在了你的眉? 010 就这么办 任洁声音并不大,却也不小,待她念完,林夏四周霎时寂静了下来。   林夏一把抢过稿纸,只听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那稿纸已被林夏撕成了碎片。   这一连串的动作太快,等到任洁反映过来,那纸已成了碎片,就是用胶也粘不起来了。任洁跺了跺脚,看着林夏道:“这么好的诗,你干嘛把它撕了。”   林夏环顾四周,只见她周围的同学也都看着她。忙伸手按住任洁的肩膀,压着她坐下了,遂压低了声音道:“你这么大声念做什么,我不过是随便涂鸦了几句,你还将它念出来,羞死人了。”   任洁瞪大了双眼,直直的瞪着林夏,“那句子是你写的,你没偏我吧?”语气中满是不可置信。   林夏瞧了她那样子,好笑的点了点头,“随手乱写的几句,你这么大惊小怪的干什么。”   任洁直勾勾的盯着林夏,将她从头看到脚。当然,鉴于两人都坐着,任洁自然看不到林夏的腿,只是那眼神,却将这个意思表达的淋漓尽致。   瞧了她这样子,林夏在心里暗暗笑了笑,从前怎么没发现任洁这么可爱的一面。正这样想着,却听任洁仍有些不可置信道:“没想到我身边竟然有个才女,林夏,你既然能写出这么好的句子,为什么不往这上面发展,当一个作家。天啊,作家,我居然是未来作家的好朋友,想想都不可思议。我不管,林夏,你必须得当作家,不然岂不是枉负了你这才华。”   林夏好笑道:“我不过随手写了几句,既没有章法,也没有内容,空乏的很,哪里当得起才女这个名号,你可别乱说。”   “切,”任洁白了她一眼,“你又不是老头子,想这么多干嘛!咱们年轻,有的是时间,没有章法你就写个章法大纲呗,不行就写意识流,那个意识流不是有一本很著名的书,叫什么《似水年华》么?”   “是法国著名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林夏纠正道。   “对对,就是这个什么特的,你看这本书,连个中心人物都没有,更别说完整的故事和波澜起伏,贯穿始终的情节线索了。可人家不照样成了作家,还是个著名的作家。你现在这么年轻,随便写个几年慢故事不就有内容了么,一定比这个什么特的要好看。”任洁说道。   林夏心里了然,任洁正疯狂迷恋《金粉世家》,而现在那电视剧总是播放冷清秋爱诗,她也学着那主角,整天诗啊词啊的,借了很多书,却看不到几页便倦了。   倒是林夏将那些好的诗词都抄了下来,有时间就细细品读,从中学了不少东西。   林夏从小就喜欢古典的东西,特别是文学这一块。可是因为老爸重理轻文,最后便选择了理科。尽管她不讨厌理科,可对文科,她却实是喜欢的。   她喜欢那涓涓的文字,如小溪般流淌,喜欢那诗词,用最含蓄内敛的话,表现世上所有美好的东西。可惜后来生活所逼,让她不得不放弃了心中的梦想,一辈子庸庸碌碌的打工,直至生命的终结。   想到这里,林夏握了握拳。任洁说的很对,她还年轻,还有很多机遇和挑战,上辈子没有完成的梦,为什么不能在这辈子成为现实。若她从现在开始打算,还是有很大的机会的。   只是这事还需要细细想想,她不是小孩子了,要好好筹谋打算。既然重生了,在过一遍上辈子的日子,那她重生又有什么意义。   林夏仔细想了想,在心里做了决定,面上却同往常一样。   回到家,林夏将脑中的想法一一写出,并细细做了阐述。   首先,学习成绩好是必须的。只有成绩好了,才有同林老爸谈判的资本。别看林老爸平时笑嘻嘻的挺好说话,但是在大事上他却绝不含糊。不说服他,林夏所有的计划都会泡汤,什么事都做不了。   其次,增加文学素养和知识也是必须的。上辈子她是个理科生,从高一分文理后,林夏便没有在系统的学过语文了。而大学既然设了中文系,可见这文学是需要系统的学习的。因此,现在她尽可能的多看课外书籍,尽可能多涂涂写写,对她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最后,必须得让她的文学知识变成实实在在的金钱。钱不是万能的,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她只有将文字变成了金钱,才能向林老爸和林老妈证明,她是可以靠她手里的这支笔养活她自己的。   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林老爸彻底放心她选文科,才能放心她的未来。   有了大致的想法,林夏心中微定。   索性未来这十几年她家都没有什么重大的事需要用钱,若细算起来,只有她和弟弟的中考高考算是大事。   但林辉比她聪明,自己考进了县一中,这也为林家节约了一笔钱财。所以赚钱的事,暂时也不急,还有时间可以慢慢图谋。   想到这里,事情也算是大致都理清了,只是还有一件事,要弄清楚。   林夏放下手中的笔,仔细看了看左手食指,上面已经没有任何痕迹,就像平常人一般无二。   沉吟片刻,林夏打定主意,身形一闪,进入的空间。   反正里面的时间是静止的,不论她在里面呆多久,外面的时间依然不变,也不怕在这段时间内有人闯进来。   依然是那十几平米的空间,依然发出莹润的光泽,却没有第一次进来时瘆人的感觉了。   林夏看着不远处的池水,打定主意,若里面真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她就第一时间从这里出去。   慢慢往池边挪动,当到了池边,林夏送了一口气,人也瘫坐在地上。   池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池干净的水,清澈见底。   只是因为整个池塘也是用墙壁的材料做成,在水光的反射下,光芒更甚,所以在稍远处看,就有冰冷瘆人之感。   她四处看了看,这才发现,原来整个房间都是用同一种材料做成的。林夏敲了敲地板,不知是什么材料,看起来有些像白玉,却隐隐传来一股暖意。   难道,这是暖玉?   林夏心中诧异,她虽对玉石没有研究,但一般外面的玉石,却是没有这个材质好的。再说这么大的房间,可中间却没有一丝的空隙,想把这拿出去想是很难。   况且就算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这个拿了一小块出去,可她家无权无势,哪里有能力保护这些东西。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林夏看着池水,神色坦然。   她不过是一个普通人,想过的也不过是普通的日子,没有那么的大的心思。既不想成为商业巨子,也没想过成为政坛高手。   小富即安!   打定主意,林夏又开始打量这一池泛着盈盈白光的水。 011 检验池水 不过是普通的清水,清澈见底。   池底有一个小泉眼似的洞,不知连向哪里,从里面不断有水冒出来,而那池水却不会溢出来。   林夏看着这么清撤剔透的水,突然生出想要用手触碰的冲动。   事实上她也这么做了,不过手在触摸到池水的那一刻,林夏猛的缩回的手。   她还没搞清楚这水究竟是什么东西,怎么能轻易用手去碰,万一是硫酸或者是天一神水……   想到这里,林夏不淡定了,心念一转,出了空间。   从洗手间拿了个小脸盆,林夏又进了空间。装了大半盆水,林夏捧着这水出了空间。   蹲在卫生间里,林夏拖着下巴看着面前的这盆水,皱了皱眉。   现在看来,这铁定不是硫酸或者天一神水之类的。   该怎么检验这水是否有毒或者什么的呢?林夏有些犯愁了,毕竟这么个奇怪的屋子,一池奇怪的水。便是这水原本没毒,若过了期,人也喝不得呀!   林夏蹲在这儿想了想,对了,二楼阳台不是有几盆花草么,先拿那个试一试。若没什么大事,在用阿毛试一试。   林夏打了个响指,就这么办。   说干就干,搬了脸盆去阳台,拿这水浇了花,又蹲着看了半响,见这些花草没什么事,林夏也就提着脸盆进了屋子。   坐在桌前,林夏翻起了桌上的课本。语文闲闲的翻了几页,都很简单,只要上课听讲,课后多看些课外书籍就行。数学,初中数学她基础虽不是很好,毕竟曾经是一个大学生,在大学别的没学到,自学方法倒是无师自通了一番。   接下来又看了英语,生物。   嗯,林夏用左手撑着脸颊,右手翻着课文,物理是初二的知识,化学是初三才开始学,看来她得找表哥表姐借初二和初三的课文看看了。   林夏打定主意,便合上了课文,躺在床上午休起来。   晚自习的时候,林夏看着四周埋头写作业的同学,心里由衷生出一股熟悉的陌生感。   这才是真正的自习,自从读了大学,学习的有几人?基本上都是打酱油的。也正是因为大学的这种教育制度,林夏读了个大学出来,也不过只混了张文凭。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林夏对自己学了四年的专业知识也不过懂点皮毛。大学毕业之后,好的公司进不了,没文凭,差的公司进了又难以升职涨工资,没本事。   高中聚会时,看着那些衣着光鲜,九八五、二一一毕业出来的高中同学,林夏不是不自惭形秽的。   每当夜深人静,站在那十几平米的小商品房内,望着灯火通明,来去匆匆的行人,一晃而过的名车,往事纷至沓来。   不是不对当初虚度光阴懊悔,可是人生没有如果。   也正是现实的郁郁不得志,林夏渐渐变的宅了。大学也曾意气奋发,也曾豪气冲天,可一切却抵不过现实的残酷。   毕业才两年,渐渐不再与其他同学联系,不再逛街,不再指点江山,将一腔的热血都交给了虚拟的网络。   只有同宿舍四年的好友丁玲实在是看不过去,才经常拖着她出门逛街采购。好友的一番好意林夏也不得不接受,也正是在赴约的途中,她才出了事,回了的中学时代。   想到上辈子,林夏不禁闭上了眼睛,她讨厌周围人鄙视的眼光,讨厌生活了三十多年邻居假意关心实则讽刺的言语,讨厌父母关在房间里对她失望的叹息。   父母无言的包容,更让她无地自容。   看着父亲头上的白发,母亲眼角的皱纹,林夏总是深深的厌恶自己,为什么年少时不懂珍惜。   黑发不知勤学早,如今方悔读书迟。   林夏阖上了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庄生晓梦迷蝴蝶,梦耶,幻耶?无论如何,她是不想再过一遍那种生活了。   从现在起,她要给自己做一份规划,不再像前世那样虚度人生。   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   这一次,她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至少不要沦落到三十岁还没嫁出去,而不得不去相亲的地步。   想到这里,林夏更是斗志十足:虽然混了个三流大学,但好歹也算是个大学生,要是连中学的东西都不会,岂不是太丢人了。   想到这里,林夏有了股压力感,初中的功课简单这个没有什么压力,可高中的功课比之初中,难的就不止一个档次了。   况且她还要改变老爸重理轻文的思想,更要有所作为。   看着周围一张张稚嫩天真没有压力的脸,忽然间,林夏觉得自己与她们格格不入。即便再活一回,她也只能回味当初的纯真,却无法再享受那种纯纯的感觉了。   林夏叹了一口气,甩开了所有思绪,目前还是不要想这些有的没的了,先将书看完才是正经。   遂将数学书拿了出来,往后面翻看:数学老师不过才刚刚讲了开头几节,她已经预习了一半的知识。   没办法,初一数学对一个大学生而言,的确是太简单不过了。   刚看了一节新知识,拿出买的资料做了几道题练了练手,就见数学老师老杨头抱着一摞卷子走了进来。   教室里原本还有些嗡嗡的声音,见杨老头进来,立刻安静极了,只听窗外蝉鸣的的声音从开着的窗子透了进来,显得教室更为寂静。   杨老头、老杨头都是大家给私底下对他的称呼。其实老杨头并不显老,也不过才40出头,不过因为人严肃,较为刻板。   只不过一群刚从小学升上来的初中生,哪里遇到过这么‘厉害’的老师,便私底下给他取了个外号,整天老杨头或者杨老头的叫。   当然,其他老师也不能幸免。在林夏的印象中,很少有老师能够避免被学生取外号的命运,除了大学老师。   除了大学生素纸高了些,不屑于做这些幼稚的事,更重要的是:大学期间,能够见到老师的时间太少了,老师没有给学生压力,考试也不多,又怎么会让学生有反叛的心里。   正想着,就见老杨头一边扫视全班,一边将腋下的卷子抽出放在讲台上,“今天早上考试的卷子我已经改出来了,现在我来公布分数。” 012 发数学试卷了 老杨头有个爱好,那就是分数是从低到高的排列。最上面那张卷子,就是全班分数最低的。   这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他喜欢自己发试卷。也就是说,最上面的那十几个人,就是他重点训斥的对象,而且下面的时间遥遥无期。   你能想象一个正处于爱面子的青少年,考了最低分,站在讲台上被老师训的场景么?   少年能有什么烦恼,总不就是这些小事。但现在的他们看来,却是天大的事儿。   众人都知道老杨的这个习惯,所以皆敛神屏气的盯着讲台上的试卷。   “陈松青,39分。”老杨头开始发试卷了。   被叫到无不哀声叹气,没有被叫到的都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只要不在上面,中间点没关系。   上面老头杨开始训人了,“你要我怎么说你,你爸妈给你取名陈松青,就是希望你像松柏一样能够四季长青,能够像它们一样坚韧,对风雪不妥协,宁折不弯。你是叫陈松青,不是叫陈青松,我看你干脆改名叫陈青松算了。趁着年轻,轻轻松松……”   以下省略500字。   林夏听着老杨头这熟悉的话,看着陈松青耷拉着脑袋的样子,既觉得好笑,又觉得心里暖暖的。   还是这个时候的老师负责,这个时候的学生纯真。   初二后,班级的同学也算是老油条了,自然是皮糙肉厚的,不怕这些已经算熟悉的老师。而高中后,她遇到其他的老师更是现实。   高中比初中更加残酷,学生的升学率直接影响到老师的工资奖金,所以对那些成绩不好的,只要你不是太过调皮捣蛋,基本上老师都不会管你的。   他们的眼中,永远都只有那些学习好的尖子生。   曾经,林夏就是学生中最尴尬的人群,既不是优等生,又没胆量跟着差生混,只是中等生中的无名之辈。   看着老杨头苦口婆心的劝慰,林夏却是感慨良多。   然,林夏究竟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太高尚的理想,只想安安分分的过她的小日子。   不过感叹了一番,旋即便歇了心思,毕竟她不是真正十来岁的小女孩。经历了高考面试等阵战,一个小小的数学测试倒真不放在心上。   遂林夏也不管教室里其他的事,低下头继续做林老妈给她从县里买的课外资料。当然,介于现在老杨在教室,林夏便也继续做着数学题练手。   中国的题海战术可是经久不衰的,从古到今延续了几千年啊。而且是一家独创,别无分号。   将才看的内容的题目都做了一遍,见老杨头还在发上面的卷子,在训前面的人,便又拿了数学书接着看后面的内容。   待林夏又看了一节内容,做完了那小节的课后习题,终于见讲台上的一叠卷子只剩下一小份了。   突然,任洁从后面踢了踢她的凳子,然后就感觉背后被挠了挠,一个小纸团就被扔在了她的课桌上。   传纸条啊,林夏仍有些新奇,要知道,她已经习惯了手机短信和QQ聊天了,突然又变得这么原始了,倒真是让人怀恋啊!   这样想着,手也抓过纸条,打开看来,只见上面写着:夏夏,你真的有预习啊!!!我的数学卷子从来没有在卷子都发了二分之一,还没有发下来的情况!!!   林夏勾了勾嘴角,在上面画了个笑脸,写道:那是,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纸团被扔到后面,然后林夏就听到笔在纸上刷刷写的声响,待声音停止,纸团又被扔了过来:胡扯,你经常骗我,上次还骗我一颗糖来着!后面附带一个愤怒的表情。不过,介于是这次帮了个大忙,我就不追究啦!   林夏:扯把你,我不吃糖,要是巧克力,还稍微考虑一下。要是这次你进了全班前三,请我吃巧克。   任洁:ok,没问题,五个金元宝。   林夏:画了个挂着黑线的小人,才五个金元宝,你真是个葛朗台,吝啬鬼!   任洁:我还吝啬,我早餐费才1快钱,我都分了一半给你了。Ps:葛朗台是谁?   林夏黑线,她忘记了葛朗台是高中才会接触到的一个人,便向她解释这个世界有名吝啬的人。   这次回复的时间有些长,任洁刚打开纸团,就听见老杨头叫了她的名字:任洁,112分。   听到老杨头叫她的名字,任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纸团塞进文具盒里,讪讪的站了起来。   班上本就安静异常,任洁坐的凳子与水泥地面间急速的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班上的人倒是被这个声音给弄蒙了,一时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林夏这边。   林夏死死垂着头,心里默念:我不认识她,我不认识她。   真是有够丢脸的!   因为任洁这次考的不错,老杨头倒也没给她脸色看,只点头道:任洁同学这次考的不错,激动点我们也都理解。   任洁红了一张脸,讪讪的笑了笑,走到讲台前接过老杨头手里的卷子。   老杨头貌似和颜悦色道:“好好保持。”   任洁乖巧的点了点头,“老师,我会的。”   回到座位,见老杨头继续发卷子了,任洁这才继续看林夏给她的纸条,只见上面写着:葛朗台你都没听过,你山顶洞人啊!   葛朗台——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重要人物,欧也妮·葛朗台的父亲。他是法国索漠城一个最有钱、最有威望的商人,但他为人却极其吝啬,在他眼里,女儿妻子还不如他的一枚零币。   是守财奴的代表。   PS:附上世界四大吝啬鬼名单   1.夏洛克(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   2.阿巴贡(法国剧作家莫里哀喜剧《悭吝人》,或译名为《吝啬鬼》、《悭吝鬼》)   3.葛朗台(法国作家巴尔扎克长篇小说《守财奴》,原译名为《欧也妮·葛朗台》)   4.泼留希金(俄国作家果戈里长篇小说《死魂灵》)   最后的最后:有时间多看点书,别借了书就将它们仍在抽屉里,让它们苦守空房。   任洁看的乐不可支,差点笑了起来。   拿起圆珠笔正打算在后面继续写,就听老杨头说道:“这次我们班有两个满分,一个是赵强,一个是林夏。” 013第一个第一名 对这次结果,林夏本就胸有成竹,此刻面上倒是淡淡的。   好歹是大学毕业的,就算是个三流大学,可那也是大学啊,对初一的知识,稍微梳理一下,考满分还是很容易的。   这边老杨头在夸林夏,那边任洁、林静和任霞可是惊呆了。   便是林夏复习了,可这考了全班第一,还是太不可思议了一点。   要知道,任洁和林夏打小玩到大,她数学成绩怎么样,她可是再清楚不过了。   林夏整体成绩中上游,除了语文稍微强一点,其他也没有特别优秀的。何况数学向来是她所有科目中最弱的一项,这家伙,竟不声不响的就考了个全班第一。   这,这也太不可想象了!   林夏可不知道几个好朋友心中所想,只淡淡的坐在位上,低头盯着课本,好容易老杨头说完,起身从老杨头的手里领了卷子。   “这次虽考的不错,可这次卷子简单,你要戒骄戒躁,争取下次考出好的成绩。”老杨头教书十余载,自然知道松紧之道。   先夸她一番,在告诫一顿。   林夏点头道:“老师,我会的。”   见她不骄不躁,老杨头更是满意,脸色开出一朵朵的菊花,“学业虽重要,身体也重要,须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下次万万不可因为复习功课,而忘了休息。”   见老杨头笑的灿烂的样子,林夏心里先是一阵恶寒,旋即涌起淡淡的感动。   这才是真正的老师,这才是为人师表的样子。   因学生的优秀而高兴,为学生的堕落不听话而头痛。   林夏接过卷子,转身时扫视了一眼全班。看着一张张稚嫩天真不知世事的面孔,日后,她们入了社会,才会知道,初中曾经教过他们老师的好。   她,林夏,不也是上了高中和大学后,才怀念当年么。   幸好,老天怜悯,她重生了。   能再一次感受这份纯真的善意,将这些争吵笑闹深深的藏进心里,写在书里。   温柔的感觉缓缓侵蚀着林夏的心,她从未觉得世界是如此干静。   所有的浮华褪去,只留下一些淡淡的馨香,在空气中徐徐散淡。   流光交错间,林夏缓缓闭上了眸子,落满心底的尘埃,被干净的声音一层层的洗去。   “这次考试并不难,都是一些基础的题目,可还是有很多同学考的不理想,你们看看自己的卷子,在上面找找原因……下面我们看选择题第一题,这一题我上课的时候讲过,我不知道为什么还会有人做错。”老杨头转过身,在黑板上写起了板书,任洁用圆珠笔戳了戳林夏。   “诶,把你的卷子给我看看。”   林夏将卷子从肩膀处递过去,微微侧了侧头道:“你这次不也考的不错么?”   “切。”任洁皱了皱鼻子,觑了一眼黑板,小声道,“这成绩大半都是你的功劳,要我自己做,顶多80分左右。”   林夏想了想,“你以后少看你那些什么《花火》、《少男少女》之类的杂志,多看看书,做做题,自然能考高分了。这些题都很基础,不难。”   任洁想了想,正打算说什么,就见老杨头转过了身子,忙住了嘴。   待下课铃声响起,李静和任霞也从坐位起身,围在任洁四周,传看着林夏的卷子。   “行啊林夏,不声不响就考了全班第一,这回你可要请客。”李静道。   任洁也在一旁符合道:“就是就是,请客请客,我要吃巧克力。”   任霞接口道:“诶诶,你们也太没追求了,怎么着也得来一支5毛的的雪糕。”   “对对,我要吃黄玫瑰。”李静喜欢吃菠萝味的。   “我要黑玫瑰。”任洁喜欢吃巧克力味。   “我要小布丁。”任霞喜欢奶油味。   阳光从有些破损的窗子里射进来,照在任洁眉飞色舞的脸上,带着暖黄的气息。   林夏抿唇笑道:“那行,我回去找老妈申请。若有奖励,一人一支雪糕。”   事实上,林夏并没有将卷子拿回家。   回到家后,林夏钻进床底下,从下面抱出一个小铁罐子,上面写着XX饼干。   没错,这就是林夏的私人小金库。   费了老大的劲将铁盒撬开,林夏将里面的钱翻来覆去的数了两遍,颓然的倒在床上。   12块5毛1分。   林夏躺在枕头上仰看着手中一分钱的硬币,没错,就是一分钱。   天,她金库里面居然还有一分钱,这可真是老古董了。   林夏从金库里取出2块钱,将剩余的零钱又数了一遍,然后整齐的叠好放进小铁盒里面,再翻过身将铁盒塞进床底下。   这可是她全部的财产,可不能让老妈找到了充公。   揣着这两块钱,午休后,林夏到学校买了四支雪糕,最后一支塞给同桌杨艳菊了。   这种雪糕吃多了对身体不好,这还是林夏进大学之后才慢慢改过来的。   她读初中和高中的时候,可喜欢吃这个了,一连吃三支都不带喘气的。   晚自习后,回到家,林夏简单冲了个澡,又跑到阳台上看了看那两盆被林夏用来做实验的花草,这才回了屋子。   拧开台灯,林夏将今天老师将的内容粗粗的回顾了一下,这才打开《红楼梦》细细翻看了起来。   上辈子她虽喜欢看书,但大多都是网络小说之类的,对这些经典繁复的古典文化向来是避而远之。   倒不是说她不爱看,而是看那个东西比看通俗的网络小说费脑子,里面言语简练,人物繁多,看着后面,你已经忘了前面出现过的人了。   而且林夏看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特别龟.毛,喜欢逐字逐句的看,每个人物都力求弄清楚,自然对出场人物很多的四大名著敬而远之咯。   现在,在找不到别的小说这种客观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林夏自然将家里仅剩的几本小说拿出来看。   更何况,她现在有的是时间来研究名著里面各个人物的关系。   能静下心来读古代文章,对培养她的文笔可是很有帮助的。   翻开书,就见上面写着:“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   刚看了开篇第一段,就难住了林夏。   这“茅椽蓬牖”是什么意思?这个“牖”字,怎么读?   林夏找出一个空白的笔记本,将这个词写在了上面。   心里却叹了一口气,想要成为文学工作者,要靠这个吃饭。   现在看来,好像也不是这么容易啊!   得,万丈高楼平地起,她还是好好打好基础吧。   反正,她现在有的是时间,也有这个心。 014 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二天,朝读课上,林夏再一次打了个哈欠,用手抹去眼角处的泪渍,任洁用笔端戳了戳她的背心。   林夏迅速将背靠到任洁的书桌上,然后耳边响起任洁的声音,“你昨儿做贼去了啊,今天没精打采的。”   “你才做贼呢,我昨天做题目到半夜三点,喏,这是成果。”林夏甩给任洁一本数学课外习题册。   任洁随手翻了翻,讶异道:“你竟然做了一大半,天!这些内容你都预习了么?”   “这个自然,不然你以为我怎么会做?”林夏反问道。   其实她心里也郁闷的很,她的数学向来就是弱项,为了不让数学在高中拖后腿,她现在当然要拼命打好基础。   要知道,高中文理分科之后,文科数学可是拉分的关键。   “你可真行,对了,你看昨天那集没有,两人终于结婚了,好浪漫……”任洁梦幻道。   林夏黑线,泼冷水道:“这《金粉世家》号称现代版的《红楼梦》,本身就是一个悲剧,你难道不知道麽?”   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终究只是一场悲剧。   当年,她也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而感动过,而后来,再次回顾时,留下的却只是深深的遗憾。   也许金燕西谁都不爱,他最爱的,还是他自己。   又或许,在追求冷清秋时,他爱上的不过是爱情本身,与那个人无关。   齐大非偶,古人诚不欺我!   电视剧还是美化了金燕西,到最后,他爱的只有冷清秋。可在张恨水的原著里,金燕西最后还是背叛的冷清秋。   当爱消失后,竟连其生死,也不管不顾了。   真是让人心寒!   但毕竟,作者是相信爱情的,所以他塑造了小怜和柳春江这两个悲剧性的人物。   一个身亡,一个出家。   与《红楼梦》何其相似,林夏一阵唏嘘,对任洁道:“我虽喜欢清秋,但更欣赏柳春江和小怜之间的爱情,金燕西太不成熟,注定要辜负冷清秋。冷清秋被爱迷了心智,注定要承受爱情的背叛和家庭的离散,凄苦一生。”   任洁不赞同的撇了撇嘴,“可爱情就是这样啊,清秋既然选择了,就该不顾一切的往前,即便日后不是完美的结局,可当回想起当年,也无怨无悔了。”   林夏皱眉,“可他们并不合适,一个喜欢交际喜欢应酬,喜欢热闹,而另一个喜欢安静恬淡,喜欢看书,明知道在一起是将来是悲剧,为何还要开始?”   “那照你这样说,世间岂不是没有爱情了。爱情本来就该是不顾一切的,爱情就是青春,就是飞蛾扑火,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可爱情并不是生命的全部,我不相信你口中的爱情。”林夏反驳,“真的爱情,并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应该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噗呲”,有人笑了起来,是任洁的同桌陈娜。   任洁立刻找外援,“你觉得我说的对,还是夏夏说的对。”   听完陈娜的回答,林夏立刻对她刮目了三分。   她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孩子,当年她怎么就会忽视了她呢。   “两者我都不赞同。”陈娜淡淡道,“若是照任洁所说,那爱情未免太过可怕;可照林夏所说,未免又太过悲凉。这日复一日平淡的日子,可真的给人折磨疯了。我喜欢平淡中带刺激的,可这个刺激要有一个度,不能太过,超出我的承受范围。”   与任洁面面相觑了片刻,林夏这才由衷叹道:“原来我身边一直藏着一个世外高人,我竟不自知,果然是井底之蛙了。”   陈娜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爱情结束了,剩下的还有美好的生活。姑娘们,你们的爱情论也该停了,马上有英文测验。”   “嗷——”任洁一把扑在桌上,唱着她那不变的咏叹调,“万恶的考试啊,老天,你收了我吧!”   林夏勾了勾嘴角,“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经过我的鉴定,你是一只祸害,并且是很大一只。”   说完,林夏便转过了身子,留任洁一人在座位上呲牙咧嘴的。   这时,陈娜在一旁火上添油道:“哦,任洁。”   “是么。”   “她说你是祸害。”   “……”   “你们,你们……你们俩狼狈为奸,蛇鼠一窝,狼心狗肺,一丘之貉。”任洁气急。   “哦,还有‘沆瀣(hàngxiè)一气,狼顾之相’,你语文可真差。”陈娜凉凉道。   “沆瀣一气?”任洁果然被转移了视线,“那是什么?”   陈娜翻了翻辞典,递给任洁,“骂人连词语都记不住,喏,瞅瞅。”   沆瀣一气,成语,比喻臭味相投的人结合在一起。出自宋·钱易《南部新书·戊集》:又乾符二年,崔沆放崔瀣,谭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   “天啊,我不要坐这里了,简直是前有狼旁有虎,还让不让人活了。”任洁闹腾。   陈娜瞥了她一眼,凉凉吐出两字,“测试。”   任洁立刻消停了,赶快合起字典,拿出英文书,复习了起来。   林夏勾了勾唇角,这就是青春啊!   刚回到家,就听见林老妈中气十足的声音,“是夏夏回来了么?”   “唔,老妈我回来了。”林夏一面逗弄着脚边的阿毛,一边往屋里走。   到了饭厅,就见她妈从厨房出来,一面用围裙擦着手,一面兴奋道:“今天卖菜时碰到你们杨老师的老婆,听说你这次数学测验考了全班第一。”   林夏拿了水杯喝水,随口道:“唔,并列的,还有一个同学也是满分。”   “嗳,林家贵你还有心思看你那个国家大事呢。”听林夏这么说,林老妈对这正在看新闻联播的林老爸吼道,“你听到没有,你们家闺女给你争气了,考了全班第一诶,你们林家可真是祖坟冒烟了。”   见老爸老妈喜于言表的样子,林夏心里一酸,忙转过身子,“老妈我上楼看会书,吃饭时叫我。”   “诶,好的,今天老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爆炒牛肚,犒劳犒劳你。”   林夏一面上楼,一面喊道:“谢谢老妈!”   然后,泪如雨下。   谢谢老妈,谢谢老爸,谢谢你们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都不曾嫌弃过我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在全世界都背叛了我的时候,只有你们,永远站在我的身后,不曾说过一句重话。   即便,这个女儿,曾经让你们那么的面上无光! 015 开始写文 林夏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突然,她伸手抹去了眼角的泪珠,发了狠劲: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这一次,她绝不辜负父母的期望,不浪费宝贵的光阴。   收拾好心情,林夏进卫生间拿了脸盆,进了空间。   很快,身形一闪,她端着半盆水从屋子里出来,给昨天试验的花草浇水。   左边三盆浇空间里的水,右边三盆淋自来水。   六盆花草,六六大顺。   浇了水,林夏仔细观察对比了一番,从外观上看,和从前一样,也没什么变化。   林夏隐隐松了一口气,至少这个水没有什么毒,对花草的伤害不是很大。   浇了花,回到屋里,将《红楼梦》翻到昨天晚上看的地方,正好是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才看了一页,就听林老妈在楼梯口喊道:“夏夏,下来吃饭。”   “嗳,来了。”合上书,“蹬蹬蹬”的跑下了楼。   林辉洗完手,来到饭桌前,惊讶道:“哇,老妈,你发财了么,这么多好吃的。”说完,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糟溜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含糊嘀咕,“好吃……”   林夏洗了手,只见饭桌上摆着,香辣碎骨鸡、炒双菇、白水滚鲜笋、千张炒牛肚、清炒小白菜、糟溜鱼片和卤鸡翅。   居然还有一碗莲子龙眼汤,算上甜汤,加起来有八盘菜了。除了来客人的时候,哪户人家吃个家常饭会做上这么多菜,也难怪林辉会这么问了。   林老妈嗔笑的点了点儿子的头,“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说着,将手里的饭递给林夏,“夏夏,快吃,尝尝这牛肚味道如何?”   林夏点了点头,夹了一筷子放入嘴里,笑道:“自然是妈妈做的饭菜最合我的口味。”   得了女儿的夸奖,林老妈笑眯眯的看着儿女,又见林老爸埋头苦吃,吼道:“林家贵,你女儿这次考这么好,难道你没什么表示吗,吃吃吃,只顾吃……”   见老妈又开始数落老爸了,林夏忙岔开话题道:“妈妈,今年林辉也五年级了,明年六年级,正是关键的时候,我想从这个学期开始,每天给林辉补课两个小时,给他打基础。”   听女儿这么说,林老妈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想了想迟疑道:“你的时间都浪费给他讲课了,这样会不会影响你的学习。”   林夏笑道:“谁说给人讲课会影响成绩的,这是误传。其实讲题目的过程就是一个查漏补缺的过程,这讲课的过程中,也会巩固讲课人的基础,这是双赢。”   “可你晚自习回来辉辉已经睡了。”   林夏倒没有想到这一茬,上了高中的他们从来没在11点之前睡过,可现在林辉不过是个小学生。   沉吟片刻,林夏道:“那我上晚自习之前给他补一个小时,然后再布置一个小时的作业。您和老爸在家里督促他把作业写完了,才能放他出去玩。”   “妈,我不要姐姐讲课。”见不知怎的,话题就移到了他的身上,还比剥夺了晚间的欢乐时间,林辉忙咽下嘴里的菜,急急抗议道。   可谁会听一个小毛头的?   最后,林老妈挥了挥手,一锤定音道:“好,就这么决定了。”   林夏笑眯眯的看了看林辉,“妈妈都决定了哦,以后每天都给你补课,还布置作业。若是你完不成,哼哼。”   想到他未来的那个媳妇冷眼冷语对待她母亲,而林辉却无能为力,管教不了的样子,林夏冷哼两声,狠狠道:“完不成作业就给姐加倍,我看你还想不想玩,还做不做作业。”   看着这样威严的姐姐,林辉不禁打了个寒颤,却不敢反驳。只瘪了瘪嘴,拼命往嘴里刨饭,化悲愤为饭量。   傍晚的空气并不算太热,正午阳光炙烤的大地吸收了过多的热量,黄昏十分的晚风吹来,将那暑气吹散,只于干净的气息。   晚自习的途中,早有三三两两的老人,端着竹椅放在门口,拿起了蒲扇,恣意的说着闲话。   余晖下的溪水镇,显得这么宁静,近出小孩的闹声,远处传来的犬吠,让空气中都染上了几分人气。   林夏没有像从前那般快步劲走往学校赶,而是慢慢踱步,或是看着远处似棉花糖的云,或是看看街道两边已有了年岁的斑驳的屋舍。   电线杆上贴着不知过了多久,已经看不出原貌的小广告,细细辨认,才发现上面写着什么“疑难杂症”之类的话语。   属于她一人的,独处的时光。   晚自习依然是千篇一律的做题,结束前,林夏向任洁借了本《少男少女》和《青春校园》。   任洁一边把书递给她,一面挤眉弄眼道:“前两天还说什么爱情怎么样平淡之类的话,现在又原型毕露了吧。”   林夏无语,“我借书有用的。”   “安啦安啦,”任洁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我懂我懂的样子。   林夏撂开她的手,拖上李静,“咱们走,不理这个疯子。”   看着林夏气冲冲的离开,任洁觉得扳回了一句,笑眯眯的在身后挥手,“白白,明天咱们俩讨论讨论情节啊!”   回到家,林家其他三人早就睡了,林夏冲了个澡,花了半个小时将两本书看完,选定了其中一篇名叫《别跑!我的王子》,开始虚构起一个校园故事起来。   是的,林夏决定从这种最简单的校园杂志入手。   这些故事情节简单,不需要太大的文笔,都是千篇一律的灰姑娘和王子型,实在是适合她练手。   花了一个小时,仿造这个文风,林夏写了一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将文章用稿纸腾了一遍,林夏合上了杂志。   这类文章过于简单,要是想靠手里的这支笔杆子吃饭,仅仅写出这种文章肯定是不够的。   想到未来网络文学发展迅速的时候,这种文章哪里还会有人看。   看来必须得买几本现在流行的小说回来,好好研究研究才是啊!   可是,买小说的钱从哪里来?   就靠她那仅剩的10块零五毛?   林夏叹了一口气,当务之急,是要多写点这种文章,凑够稿费才是啊!   想到这里,林夏又打开了杂志,开始的虚构之路。   普遍撒网,总有那么一两个杂志社会看中她的文章吧!   只要有杂志社看中,建立关系,不就有收入来源了。   打定主意,林夏埋头苦写,半弓的身影映在窗帘上,颇有些孜孜不倦的味道。 016 效果貌似还不错 2003年,郭敬明的幻城席卷了整个文坛,横扫各大书市,是继韩寒《三重门》之后,又一名少年天才似的种子型选手。   而在溪水镇这个小地方,却是第一次出现他们的名字。   林夏捧着手里的《零下一度》,不是不感叹。   韩寒果然是一个天才,这确实不可否认。   看着那个18岁的少年辛辣老练的笔调,在看看自己这个30岁的老女人,还在写着校园童话式的故事,林夏不禁一阵脸红。   没错,溪水镇就是个连正规书店都没有的偏远小镇。   只有一家买文具的杂货铺的架子上放在两本类似《学王一拖三》的辅导教材。   而她手上的这本《零下》,还是从她表弟柳皑的手上夺过来的。   林夏老妈有兄弟姐妹五人:大姨夏春姣,二姨夏梦姣,表弟柳皑就是二姨的小儿子。林夏的老妈夏瑶姣,还有四姨夏元姣,小舅夏泽淼。   大姨生了两个儿子,大表哥陈显,二表哥陈赫,加起来就是显赫的意思。可两位表哥志不在读书,大表哥初中未完,便到外面闯荡去了。二表哥倒是读了个大专,现在刚读大一。   二姨家有三个,老大柳雪,老二柳皓,老三,自然就是柳皑了。三个娃秉承父愿,都取了个冰清玉洁的名字。   雪,皓,皑,都是洁白盈素之意。   柳皑比林夏迟了那个五个月,但就是这五个月,柳皑不得不乖乖管林夏叫声姐。虽然次数很少,但小时候的柳皑可没少为这事闹腾。   柳雪比林夏大5岁,眼下正在县里读高二,柳皓大林夏2岁,和林夏在一所初中,现在正是初三关键时期。   而这本《零下一度》,正是柳雪从县里面带回来的。   原来的林夏,在初三中考之前,都没有出过小镇,那时候的县城,对她而言,就是“大城市”了。   而现在,重来一次的林夏,自然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   “夏夏,夏夏,这几篇文章写的可真好,你还有么?”任洁拍打她的肩膀道。   “诶,真的不错。”陈娜手握稿纸,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篇《少女,不哭》,很独特,虽然只有一个短短的开头,却能让人从中看出你的风格,有你的烙印。按照这个写,说不定你真的能够在青春文学杂志上面创出一番天地。”   “那个不好,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写的才好呢,你听听:当两片温热的唇畔相接,天地似乎也模糊遥远了起来。暧昧的夕阳斜斜的打在伊宁的身上,和欧阳熙长长的影子叠在一起。树叶悠然飘落,伊宁能清楚的看见他长长的、密黑的睫毛和那鼻翼上一颗浅浅的小痣。”   “还有这个:天空滑过飞鸟的痕迹,伊宁独坐在山坡上,仰望宁谧的天际,期望时间停止。”   “没有任何理由的,就是这么喜欢,喜欢到在他身边,没有一丝距离。”   “啊啊啊!夏夏,你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太喜欢了。那个《别跑!我的王子》和你的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任洁将稿纸一拍,假装严肃道:“林夏同志,我命令你必须把这篇文章投稿,一定会发表的!”   林夏接过稿纸,犹疑道:“真的假的,说实话,我觉得这篇文章很一般,完全没有特色。”   “不,你听我的,一定要投稿,这个一定会被选中。实在是看不出来,你一个晚上就写了三篇文章,还都这么好看。”任洁立刻换上一副哀怨的脸,“你那个《似水年华》写的好是好,就是太虐了,你能不能改一个结局,让莫似水和戚年华在一起啊!拜托!”   林夏从她手里抽过稿纸,“大姐,我不是写了一篇喜剧给你么,还没能治愈你啊!我这是普遍撒网,看我是适合写悲剧还是喜剧,是适合写校园言情,还是青春疼痛,亦或是小清新励志。”   陈娜将目光从稿纸上移到林夏脸上,拔冗开口建议,“既然你无从选择,就交给市场去淘汰,读者喜欢的,才是最好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   校园言情、青春疼痛和小清新励志,她确实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可读者会选,市场会淘汰。   在这个80后青春文学即将正式崭露头角的时代,她,这个90后的初一新生,应该用她手中的笔,写下稚嫩的,属于她的,独特的感悟。   写下她的,青春的光芒。   “对了,你这个《少女,不哭》,确实很独特,很治愈。连我自认为千疮百孔、百毒不侵的心看了,都会感到温暖。”   陈娜是单亲家庭,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从小是父亲养大。   当年,林夏也曾和她说过一两句话,可她语言犀利,说话做事也有些阴阳怪气的,青春期的小孩哪个受得了这样怪异的女孩,林夏自然和她说不上话来。   林夏一行人关系交好,小团体也团结的很,她不是很喜欢的人,其他三个自然也不喜。这个时候的小孩都是敏感的,而林夏四人在班上人缘颇佳,很快,陈娜便被人孤立。   因林夏的关系,任洁和她同桌了不到一个星期,便和班主任反应。陈娜的学习算不上好,中等模样,任洁家里又是在老师那里打过招呼了的,陈娜也就被调到了四组倒数第二排,和一个同样沉默寡言的男孩坐在一起。   后来她怎么样了,林夏自然也没关注。   那时候林夏是个孩子王,任洁她们都喜欢聚在她周围,虽然成绩不算极好,偶尔也有一两次超长发挥。而且林夏歪点子多,玩的花样不少,自然能在小团体里面有点地位。   看着陈娜清秀的脸,林夏笑了笑,“你都说行了,那我把这个《少女不哭》修改一下,一起发到杂志社去。”   “可是,你这个才写了一点?”任洁问道。   “哈,这你就不懂了吧,要是被选上了,我就慢慢连载,懂不?笨蛋!”林夏状似轻蔑的瞥了她一眼。   “你居然说我笨,胆子肥了啊你,杨艳菊,咱们俩上!”任洁假模假样的搓了搓手,看我的“龙爪手”。   “九阴白骨爪。”   “六脉神剑。”   “降龙十八掌。”   “哼,看我必杀绝技,尖尖碰碰拳!”   “噗,行了,别搞笑了,还有两分钟就上课了。”杨艳菊做和事佬。   “本小姐就看在杨长老的面子上,不与你这小子计较了,哼。”任洁用大拇指一携鼻子,做**状。   “神经,才不和你说话,不睬你了。”   “你……”   “任大小姐,请别和我说话!”林夏一字一句道。   “你……”   “哼!”林夏转过身子。   身后传来陈娜凉凉的声音,“任大小姐……”   “什么事?”恶声恶气,犹自气愤。   “你鼻子气歪了”   “你,你们,哇哇,合起来欺负我,我不活……”老杨头夹着书本走进教室,声音戛然而止。 017 文章发表了 林夏的稿子确实被采纳了,原因无他,因为此时正是青春少年文学崛起的时期。   80后独特的文笔独领风骚,或哀怨,或细愁,或无病呻吟。   但不论如何,他们的文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精致。   是的,精致。   无论是遣词还是造句,用一句古诗形容,那就是“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有郭敬明的“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有安妮宝贝的“四十五度忧伤”,更有“美女作家”这种职业的存在。   作家,已经学会了炒作。   林夏经过几番筛选考量,将所有的杂志都投到了《细雨》。   《细雨》杂志于2000年创刊,从创刊初始便走的是青春路线,将读者群定位15-20岁的青春女生类杂志。   2005年,《细雨》改版,开始以现代都市时尚情爱为主题的女性期刊。那时候,它的读者群定位为15-25岁的感性、时尚,且对引人入胜的爱情小说情有独钟的都市白领阶层。   不得不说,后来的《细雨》档次提高了很多。   现在的它,在杂志社里面,勉强能算前十。   林夏选它,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改版后的它,一跃而上,稳居青春杂志前三。最重要的一点,即便是现在,《细雨》的稿费也是这类青春杂志里面比较优厚的。   现在《细雨》是每千字50-120元,而两年之后,稿费则变成了每千字150-200元,这对目前缺钱的林夏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   她的三篇文章中,最短的那篇《灰姑娘的水晶鞋》也有4000字,就算千字50元,也有200快的稿费了。   这对私款只有10块钱的林夏来说,实在是一笔巨款了。   自稿件投出,不过短短一个星期,林夏便受到了回信。   是《细雨》杂志【青涩森林】栏目组小编喵喵给她的回信,大意是说三篇文章都很优秀,只是有些地方略显稚嫩,杂志社打算稍微修改一下,便将其采纳发表。   《细雨》小说版块旗下有八大栏目,分别是:青涩森林、疼痛青春、浮世绘城、花开记年、似水年华、爱之花语、剑侠情缘和纯真年代。   其中,《灰姑娘的水晶鞋》因其风格明媚,清新纯净,给人一股青葱温暖气息,将发表在【青涩森林】版块。   《似水年华》里面浓烈的纠缠,绝望的爱情,自然是发表在似水年华版块。   而那篇书写青春期的疼痛,用小清新的笔调,带给青少年美好的温暖与希望的《少女,不哭》,则另有打算。   喵喵在信里提及《细雨》主编大人对这篇《少女,不哭》赞誉有嘉,因为林夏是新手,没有名气的保证,杂志社不能拿整个杂志的名声开玩笑,所以希望林夏能尽快将稿件完结,然后邮寄或传真过来。   在信的结尾,喵喵夸奖了林夏一番,说只要《少女,不哭》保持现有的水准,连载是一定的,说不定还能出版。   看到出版两字,林夏激动了,出版啊,每一个小透明写手,最大的愿望,可不就是出版么?   看到这里,林夏干劲十足,看着讲台上喋喋不休的生物老师,头一次觉得上课也是一件烦人的事。   坐了约莫十分钟,心里实在是痒的慌,林夏拿出稿纸,接着写下《少女,不哭》的第二部分。   此时的《细雨》还是半月刊,要到两年之后,才改版成月刊。   于是,十天之后,林夏的文字变成了铅字,半个月之后,稿费由信封寄了过来,足足1000大洋。   对现在的林夏而言,这可真是一笔巨款。   《细雨》杂志社居然以千字100元的价格收了她的两篇文章,这让林夏未免忐忑。   与巨款相携的,是小编喵喵的一封亲笔信。   信中大意是说《少女,不哭》是否写了,请把接下来的稿件发过来,主编很重视之类的。还有是否写了其他的短篇,这一期【青涩森林】专栏读者反馈十分好,下一期还请林夏写云云。   纵使林夏活了三十年,此刻也确实激动万分。   这不是一千块,在林夏眼里,这就是未来,她梦想的方向并不没有弄错。她的文学梦,确实能够实现,而且,在父母月薪加起来只有三千的时候。   她,靠自己的双手,能够挣一千块了,一千块啊!!   林夏心中奔腾万千,连忙把已经修改了三遍的《少女,不哭》和《告别夏天》用信封装好,买了邮票,寄了过去。   握着这辈子第一笔工资,林夏在邮局开了个户。她们这个镇并不严厉,并不是一定要等到十八岁才可以开户的。   上辈子的林夏并不知道,还是读高中后,有一次和林辉说起,别人都会到银行开户,她到现在都不会。   林辉便说他小学六年级时就开了一个户了,上面还有他私藏的10块钱。   林夏大惊,急忙追问,可惜他已经将卡弄丢,密码也早已忘却。   若不是这次闲聊,林夏也不会知道,开户原来并不一定要等到十八岁的。   开了一个户,在里面存了100快,拿着剩下900快巨款,林夏快步往家里走去。   放学已经快半个小时了,若不快点回去,只怕林老妈又是一顿盘问。   果然,刚回到家,林老妈的嗓音就从饭厅冲了出来,“怎么现在才回来,干什么去了?诶,你这孩子,我话都还没说完,你急匆匆的上楼干什么,快下来吃饭,都等你呢!”   “老妈,你们先吃,我三急,待会下来吃饭。”站在楼梯口,冲下面喊了一声,林夏冲回了房间。   这笔钱该藏在哪里?床下饼干盒子里,还是衣柜里?   在狭小的房间里转了两圈,林夏打了个响指,不是还有这个么。心念一转,消失在房间,出现在空间里。   空间的一个角落里放着一个苹果,林夏拿起那个苹果仔细端详了一番,仍然是刚拿进来的那个样子。   但是,这个苹果已经拿进来近半个月了,一点衰老的迹象都没有。所以林夏毫不担心钱放在里面会变烂,或者会被腐蚀。   至于被人发现或者偷走,那就更不可能了。   想到这里,林夏终于感觉到这个空间的好处了,这简直就是家居旅行必备,而且别人还偷不走的随身移动天然保质储物箱啊!   林夏喜滋滋的从空间出来,心里一乐,手里拿着300块钱,哼着小调下了楼。 018 异能初现 “夏夏,快过来吃饭,再不快点,你老爸要把菜都吃完了。”林老妈道,“这是?”   林夏抽出一张钞票递给林辉,又将另外两张放在林老爸和林老妈前面,“我在杂志上发表了两篇文章,发了500快钱的稿费,我留200,这些300块钱是给爸妈和林辉的零花钱。”   端起饭碗,特意对林老妈道:“你女儿我现在好歹也是有钱人一族了,等以后工作了,每个月都给你们零花钱用。”   林老妈一脸笑意的将面前的100块钱折起,收到荷包里,“好好,那我就等着你每个月的零花钱。到时候,你老妈我就退休,每天串串门子,和邻居们跳跳舞。”   林辉正要将面前的钱收起,就被林老妈一掌挥开,“这钱我给你收着,一个小孩子家家的,要这么多钱做什么,等要用零花钱的时候,在给你。”   林辉撇了撇嘴,嘀咕了两声,“没人权。”就端着个饭碗,跑出去找小伙伴疯玩了。   林老妈第一次收到来自儿女的孝敬,不免有些激动过头,又开始折磨数落林老爸了。老半天才想到这个问题,忙道:“这些钱都是小事,你平时写着玩也就算了,可不能耽误学业。你一个小孩子的,还是要以学业为主,知道吗?”   林夏嘴角一阵抽搐,她怎么忘了这茬。   她现在不过是一个十三岁的初中生,可不是二十三。家长最看重的是什么,成绩。   一切的一切,都是像成绩看起。   你成绩好,写写小说,挣点小钱,人家说起来,只会说,“你瞧瞧XX家的林夏,人家成绩又好,作文又好,那作文发表了还会挣钱。”   若是成绩不好,管你挣钱不挣钱,绝对只会说,“你瞧瞧XX家的林夏,整天不务正业,写什么小说挣钱,这钱是那么好挣的。大人也都只那样,小孩子知道什么,学业也耽误了,还挣不到几个钱。啧啧,也不知道老林家两口子怎么想的,也不好好教育孩子。”   想到这里,林夏忙保证道:“妈,我知道,我这不就是写着好玩儿么?你也知道,我们语文作文在总分里面占的分数多,我平时作文又不是很好,然后就试着写两篇练练手。恰好看到一本杂志,就投稿了,谁知道就被人家看中,人家就给我打钱过来了。”   林夏老爸劝道:“你别管了,孩子都这么大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再说,你瞧谁家的孩子,十三岁就能拿钱的。不愧是我老林家的,果然就是优秀。”   “呸,你也不害臊。”林老妈笑嗔道。   林夏插科打诨了几句,将了一些学校里发生的趣事,一家人言笑晏晏的,一顿饭吃的温馨极了。   “对了,老妈,明天星期六,我和任洁约好去县城里面买几本资料。正好发了稿费,顺便请她们在县里面吃点小吃,明天中午我就不再家吃饭了哈!”快吃完的时候,林夏加了一句。   “你们几个小孩子,去县里面,认识路么?”   “任洁的姐姐带路,她姐姐在县一中,明天会来车站接我们,你就别担心了。”林夏扯了个谎。   要是她老妈知道就她们俩去县城,说什么都不会同意的。   果然,听到有大一点孩子的同路,林老妈放心了一些。又拉着林夏叮嘱了两句,直到林夏说要睡午觉了,这才放过她。   下午到了学校,林夏和任洁说了一声,两人约定好时间,早上九点任洁到林夏家找她,然后再林夏家门口坐公共汽车去县城。   对于这次旅程,任洁同学显然是非常激动的,下午几乎没怎么听讲,一直不断在后面或是扯扯林夏,或是拉着同桌陈娜讲小话。   相比之下,林夏就要淡然的多了。   听着从后面传来的窃窃私语,林夏心里甚至隐隐有些后悔,早知道她会这么激动聒噪,就留到下课后再说了。   林夏叹了口气,无比想念有mp3的日子。若有个mp3,现在插上耳机,随她在背后怎么哼,都无所谓。   当然,现在若是拥有一个,还是太过奢侈了,还是多攒钱点,等有点闲钱了,在去买这个吧!   心里暗自想着,做了两篇英文课后练习册,将这个学期数学书最后一点内容看完,抽出林老爸给她买的数学课外资料,盘算着,是该去找柳皓表哥借下一册的书预习了。   还有,这次去县城,要买几本下学期的课外资料。这个学期的数学课本已经预习完了,练习题也差不对快做外了,也要添两本。   中国的题海战术,对数学题来说,却是良方。林夏已经打定主意,直至高考之前,要将这个方法使用到底。   第二天,林夏刚起身,就听见下面有人在敲门。   穿着睡衣,趿拉着鞋子,林夏下楼开门。   “你怎么才起来啊!给你带早餐了,你还不快点收拾,咱们早点去那里玩儿。”   林夏闭着眼睛眯上了楼,倒在床上,“大姐,这才几点啊,你怎么来这么早啊,不是说好九点碰面的吗!”   林夏简直要抓狂了,这才八点,八点有木有!   她任洁可以早点睡,可她林夏晚上还要赶稿子啊,昨天修改稿件到凌晨一点,这才睡了几个小时啊,她就杀过来了。   林夏翻了个身子,不理在耳边碎碎念的任洁。   八点半差五分钟的时候,林夏和任洁已经站在公路边,等着公共汽车的到来。   将最后一口包子塞进嘴里,咽下,等了差不多五分钟,再一次打了个哈欠,林夏跟在任洁的身后上了公共汽车。   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林夏一屁股坐下,歪在上面,有气无力道:“我先睡会子,到站了叫我。”   知道林夏被她提前吵醒了,心里正不爽呢,任洁谄媚笑道:“你睡吧睡吧,我替你看着东西。”   见她说的信誓旦旦的,林夏实在是困倦,怀中抱着双肩包,眯着眼歪在椅子靠垫上睡着了。   正睡得酣甜,手上突然传来一股灼烧感,林夏“哇”的一声跳了起来,将整个车上的人吓了一跳,都看了过来。   “怎……怎么了……”任洁迷迷糊糊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林夏扭头看去,这家伙靠在椅背上,手还在不断揉眼睛。   随即,后面传来一个声音提醒任洁道:“小姑娘,你的钱快要掉了。”   任洁侧了侧头,右边靠走廊的裤子口袋里塞的钱已经露出来了近四分之一,任洁微微动了动,钱就掉落了下来。   任洁忙弯腰捡起了钱,还不断道谢。   后面那中年妇女的笑了笑,“下次可要注意了。”   林夏心中奇怪,这钱任洁明明塞在裤子里面,怎么好端端就快掉出来了。   难道,这车上有小偷!   这样想着,林夏心中一凛,再也不敢睡了,看了看窗外,大概还有十几分钟的车程,便拉着任洁说着电视八卦。   有人和她说话,任洁自然也没了睡意,兴致高昂的紧,两人一路叽叽喳喳的到了县城。 019 县城一日游 下了车,日头正高,林夏虽戴了顶鸭舌帽,还是热的受不了。   不敢小瞧太阳的杀伤力,拉着明显激动过头的任洁,将双肩包背在胸前,两人直奔书城。   正规连锁书店却是不敢去的,那里的书大多原价出售,从不打折。   于是招了一两的士,直奔县实验高中一条街。   这类小私营书店,常常会打折。   五分钟后,林夏和任洁两人停在了一家私营书店门口。书店前面竖着一块红牌子,上面写着:为答谢广大读者对本店之热情支持,兹决定即日起五天之内打六折。   林夏心里一喜,即便从外面看着里面是满屋子的人,也丝毫浇不息她的热情,拉着任洁就奔了进去。   你挤我,我挤你的,终于让两人杀出了一条血路,成功的站到了言情小说这一块宝地。   任洁如鱼得水,当时就捧了本琼瑶的《窗外》在手上,看的欲罢不能。   林夏见她好好的缩在书架的一角,心里满意,便自走到畅销书一栏,选起了书。   安妮宝贝的小说《告别薇安》和散文《八月未央》赫然在书架正中间,林夏将两本书拿起,翻了翻,风格鲜明。   唔,买了。   旁边是韩寒的《三重门》、《零下一度》和《向少年啦飞驰》。   买了。   郭敬明的《爱与痛的边缘》、《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和《幻城》。   买了。   春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   收了。   约莫收了十来本产销文学,林夏来到古典文学柜台前,虽站了几个人,手里捧的却是着言情或武侠书籍。   林夏挑了本《三国演义》又选了几本亦舒的小说,挑了几本英文课外阅读和数学题库,又替弟弟买了两本课外练习册,这才抱着一摞书到收银台前。   小书店老板瞧了,喜不自胜,结账一瞧,唷这小姑娘一个人,就买了近30本书。   林夏买的多,和老板磨了半天,最后已五折的价格拿下了所有的书,价格倒是便宜的很,这么多书居然没超过400块。   将书放进背包里,叫上了任洁。   任洁看得正待劲,哪里肯走。   见她那不肯放书的样子,林夏掏出钱买下了这本《窗外》。   这下任洁顺心了,喜滋滋的将书抱在怀里。   走了两步,这才看见林夏背包里面满满一书包的书,吓了一跳,忙要帮她分担痛苦。   林夏自然应了,分了五六本书给她。   当初她要任洁背书包过来,就是用来做苦力的。   买了书,已经十一点了,林夏找了家麻辣烫小餐馆,安顿好任洁,任她坐在位置上看书,自己则抱着书包进了洗手间。   方才任洁的心思都被那本《窗外》占据了,倒是没注意林夏买了多少书。林夏放了二十来本书在空间里,只背了两本书,又将手里的薄外套塞进书包里。   这样,书包看上去仍然是鼓鼓的,却轻了很多。   两个人点了两碗宽粉,点了十几串菜,烫着吃的津津有味。   吃了饭,两个人便逛起商店来。   “夏夏,这麻辣烫可真好吃,真希望咱们小镇上也有这个东西卖。这样,咱们就能每天都吃到了。”   林夏笑道:“麻辣烫这东西,偶尔吃一两次还行,每天吃人可是受不了的。你没听过麻辣烫有十大危害么?”   “什么危害?”   “第一,它的食品原料不新鲜,或者经过处理,像比如用甲醛处理可以改善水产品、动物血、豆腐等食品的质地。”   “额,那个‘甲醛’,是什么东西?”   “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型气味的气体。是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也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所以这个东一一定不能多吃,知道了么?”   听她讲的这么恐怖,任洁缩了缩脑袋,“这么恐怖,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吃呢?”   “笨啊,因为好吃呗,就像我,知道这不是什么好东西,方才还不是吃的津津有味。”   县城内比小镇不知道繁华了多少,加上购物是女人的天性,两个人从一家商店逛到另一家商店,看的乐此不疲。   逛了服装店,又奔向超市。   任洁几乎算是大采购,收购了近100块钱的零食。林夏倒是节制了一些,只买了60块钱的。   看着手里的一大袋零食,林夏有些欲哭无泪。   女生果然都是这种生物么?   这么多东西,想要继续逛街,只怕是不能了。遂抱着这些东西,林夏招了辆的士,两人赶到车站,踏上了归程。   回到家,林老妈去串门子了,林老爸在隔壁看人家搓麻将,林夏拎着一大堆零食上了楼。   将零食扔在桌上,倒在床上,林夏现在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累。   累的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   这样躺了半个钟头,才微微觉得好了一些。   爬起来进了洗手间,出来时,手上正是一堆的书。   将那些青春小说仍留在空间里,只将资料书放在桌上,要看课外书时,直接从空间取就是了。   将书本整理好,林夏冲了个澡,取了几样自己爱吃的零食,其他的扔在林辉的房里,自锁了门补觉见周公去了。   一觉醒来,天已经微微黑了,林夏洗了把脸,就听林辉在门外喊道:“姐姐,吃饭了。”   “来了。”开门,下楼,一气呵成。   “你这小鬼,又玩了一整天,才回来,是不是。”   “你还不是一样!”理直气壮。   林夏气极反笑,阴恻恻道:“是啊,你姐姐我玩了一整天,给你买了三本课外习题册,你要是再这个学期内不把它做完,明年你就别想有双休假了,哼!”   “妈,老姐法西斯,你也不管她么?”   林老妈大力支持,“你姐姐也是为了你好,你个小屁孩,知道什么?”   “爸——”林辉找同盟军。   可惜找错了对象。   林家贵同志双拳难敌四手,和稀泥笑道:“这个,咱们好男不和女斗,我也支持,哈——”   林老妈满意的笑了笑,“这还差不多。”   林夏达到目的,“吃晚饭和我上楼,我检查你的功课,看你预习的怎么样了。”   “不要啊——”林辉反抗。   “反抗无效,不然,我今天买回来的零食,你就别想了。”   “你——”   “怎么样?”   “等我长大了——”   “怎样?”   “长大了一定好好孝敬老姐,给你买很多好吃的。”   “稀罕……哼!”虽这么说,却仍然勾起了嘴角。 020 姐也可以是个神话 翻开随稿费一起寄回来的杂志样刊,林夏心里不是不欣喜的。   她虽重活一世,可既无才又无貌,还是从前那个啥都不懂的小女孩。   顶多,比现在的同龄人多了一丝忧患意识,知道要小从小写好计划,高瞻远瞩而已。   于她而言,家里既没有一夜暴富,亦没有凭空多出什么资金。   她也不是什么神童,从来一次,她还是得认认真真的看书,老老实实的每天一篇英文阅读理解,三本数学课外练习册。   她的成绩,从来都是付出的同样的汗水。   虽然有了成果,可周围的人知道她付出的努力,倒也没有嫉妒之类的事情发生。于任洁而言,林夏成绩上去了,这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自此无论是写作业还是考试,只要把林夏的答案接过来,却也能算个中上游。   林夏虽期望任洁好好学习,无奈她志不在此,两人家又相距甚远,自然鞭长莫及。   劝了两回,未果,自然也就熄了心思。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也并不只有读书这一条路。后来三个小伙伴虽然早早的嫁了人,却比林夏要好的多。   林夏读了书,自然瞧不上她们镇上的小伙子,一心找一个门当户对、有共同话题的。却不料年纪大了,状况自然也就尴尬了起来。   她爱的,名草有主,爱她的,惨不忍睹。   各人都有各自的生活,谁也帮不上谁。她能做的,就是尽她所能的帮助她周围的人,对任洁三人,她劝也劝了,也只能是这样了。   毕竟,她也不是神。   林夏叹了一口气,翻看起这一期的《细雨》。   唔,果然,风格都是青春文学类的。   现在正是新概念受追捧时期,原因无它,因为它可以保送人进名校。   1998年底,萌芽杂志联合山东大学、华师大、南京、北大、复旦、南开、厦大,七所高校共同举办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   对此,各路人马纷纷出动,萌芽杂志一路畅销,是青春杂志类的领军人物。   对新概念作文大赛,林夏却是从来没动过这番心思的。   虽然她也想进名校。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究人际关系的过度,新概念作文大赛是有谁举办的?是一些人联合举办。   没错,而这后面,牵扯到多少藕断丝连的关系。   林夏没有一点儿关系,就凭这个,第一名估计也和她无缘。   除非,她是鲁迅或者曹雪芹在世,说不定凭过硬的本领能拿到第一。   可她不是,上辈子是个理科生,爱好文学也是课外的、非专业的半吊子。   写写小杂志还行,参加这种明治没有结果的比赛,果真是吃力不讨好。   林夏随意找了一篇文章,果然都是80后的风格,凄迷,朦胧,美丽精致的宛若梦幻。行走在这样的文字里,仿佛超然于外,又似乎就在我们身边。   能写出这样的文字,林夏自然也不会被它所牵着鼻子走。   她揣摩着人家的内容,学习着别人的写作手法,领略着别人的思路,还做着笔记。   果真是将写文当做一件工作。   若是从前的她,哪里会做这样的时。但在社会上打拼几年后,才发现,文凭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文凭,却连机会都没有。   她那个三流大学的文凭,能够进什么好公司。   也只能这样不上不下的吊着。   正是因为有了这一番经历,她才能写出《少女,不哭》这样有文笔,有思想和内涵的长篇连载。   内容是她的一些经历和见过的一些人事,再添加现在流行的青春疼痛呻吟性的文风在里面,然后多用一些空洞华丽的辞藻。   譬如:   ——嗯,那是什么呢?   ——快要下雪了吧。   抬起头,深灰色,浅灰色,麻灰色的。一团一团,挤满了天际。   这是离开你之后的第几个冬季了呢?   离开你之后的我,依然过得很好。   每天早晨洗头,踏着那条香樟路,从第一棵树,到最后一颗,从我的家,到你的家。   每天都会看像那颗我们曾一起刻画过的数,上面有了更多的痕迹,我们的话,被它们深深浅浅的覆盖。   我学会了笑,学会了像你一样,在等车的时候戴上耳塞,在人少的时候坐公车的最后一排,在有雾的早晨,对着天空眯眼睛,在昏昏欲睡的下午,强撑着眼睛打瞌睡。   学会了,做没有你的梦。   喂——   亲爱的,你在那边,还好么?   将《细雨》细细看完,又从头研读了一遍,对比了自己的文章和其他写手的区别,林夏又有了一些新的感悟,忙将它写进记事本里面。   没错,写文不仅仅只是兴趣。   她从来就是一个俗人。   在没有保证自己的温饱之前,在没有足够的资金走后盾之前,写文,还只是她谋生的手段。   而她生活的信条却是19世纪与萧伯纳齐名的英国才子王尔德的名言:   Idon‘twanttoearnmyliving,Iwanttolive.   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而茫茫众生,又有几人能做到。   看完小说,林夏又继续写了一章《少女,不哭》,修改了一下,给喵喵编辑写了一封私信,告知她的储蓄卡号,这才开始做练习题。   就这样,当这学期结束的时候,林夏卡上已经有了一万块钱的资产。   而与林夏小金库相对增长的,却是她的成绩。   这个学期,林夏的成绩就像坐上了火箭筒一般,嗖嗖往上涨,而且还是有目共睹的。   就像那金思力广告上说的,“吃了金思力,学习考试真容易。”   基本上,只要是平时的单科测试,她都会拿前三。   班上也不是没有尖子生,可却没有林夏成绩这么稳定均衡。   各科成绩均等,几乎算是没有弱点。   可林夏自己却深知理科薄弱,即便初中知识浅薄看不出来,到了高中却是立竿见影的。   因此平时更是拼命做题,只期望将理科知识学的更加扎实。   于是,初一期末考试的时候,林夏的优势便出现了,综合成绩高不可攀,居然成了全年级第一。   打败三班了长居第一榜首的刘青云,一跃成为整个溪水中学,甚至是整个溪水小镇的神话。 021 我就是琉颜 “唷,林夏来打酱油啊!”离林夏两户人家远的小卖部的刘春华,笑眯眯的主动打招呼道。   “刘阿姨好,给我打两块钱的酱油。”林夏疏离有不失礼貌道。   “好嘞,听说你这次考试考的不错,是全校第一啊!”   又说起这个,林夏只得笑了笑,沉默不语。   “我以前就说你是个有出息的,瞧瞧,平日里那小嘴甜的,逢人就喊,这不,就应验了吧!”   “呵呵,哪有刘阿姨说的这么好。”接过刘阿姨手上的酱油,“刘阿姨,给您钱。”   待她接过钱,林夏招呼了声,立刻转身就走。   身后还传来刘阿姨的声音,“有时间过来玩,啊~”   林夏脸上勾着嘴角,心却沉了下来。   这个刘阿姨,却是最喜欢嘴碎,散播小道消息之人。   重生前,因为林夏长期没结婚的关系,林夏老爸老妈可没少从她这里遭罪。   逢人就说老林家两口子怎样怎样。   想到她那副嘴脸,林夏就一阵恶心作呕。   把酱油交给老妈,林夏回了自己小房间,又从空间里放了一些水在塑料盆子里。   现在她已经可以比较熟练的控制空间了,能够随心所欲的将东西放进去,心念一转,放置在空间的物品就可以出现在她的手上。   譬如将空间的水放出来,只是一个念头的事。   林夏现在对这个戒指非常满意,装东西不会变质,掉东西或者发生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时,会发出警告。   上天简直太优待她了。   林夏喜滋滋的给阳台上的花草浇水。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实验,空间里那凭白无故的一池水,作用貌似也出来了。   左边经常浇空间水的花草,明显要比右边长的有精神些。   前两天林老妈都还在纳闷嘀咕,这同一家店子买的花草,怎么这一半精神极了,一半焉了吧唧的。   其实,没有浇空间水的花草长势也并不差。   只是有了左边的对比,相较之下,才显得差了一些。   浇完花,看着镜子里那张普通的脸,林夏还是有些惊喜的。   如今,小金库呈稳定上涨趋势,成绩也很稳定,最最重要的是,因为有意识的保养,她比以前变白的许多。   当然,肯定是比不上电视明星的那种白,但是,比起她从前,却是白了太多了。   俗话说的好,一白遮百丑。   就是一个长相再普通的女孩子,只有肤色白,看着就清秀许多。   而且因为林夏写书的事,她们家较之去年,日子要好过多了。   因为《少女,不哭》要出版,所以一些合同之类的,必须得监护人签字。也直到这个时候,林家老两口这才知道自家女儿不声不响的,写了一本这么厚的书。   而且还有出版商愿意出版。   如果说,对于书能够出版,林夏是很欣喜的话,那对于林父林母而言,却是被惊喜砸疯了。   林老爸和林老妈并不识多少字,自然对子女寄予了厚望。   如今,大女儿还没成年,就有如此大的成就,也难怪平凡了一辈子的林家两老高兴坏了。   这本《少女,不哭》其实并没有挣多少钱。   这个学期下来,林夏在《细雨》上也差不多发表了十几篇小说和几篇散文心得。   她的文章录取率可以说是十分高的。   几乎算是百分之九十九了。   比如说,这个月林夏写了四篇文章,而因为专栏的问题只选了两篇,那下个月也会将这两篇稿子用上。   《细雨》杂志的主编也算是慧眼识珠了,就是因为当初看好林夏,所以才对一个新人,用千字100的价格买下了她的两篇处女作。   尔后,几乎每一期的《细雨》,都会有林夏的作品,通常是两篇,最多的一次是四篇。   而且因为林夏有未来十几年的经验,所以能将少女们的心思把握的比较好,这让细雨杂志社收到的读者反馈中,对琉颜赞美不已。   没错,她的笔名,就是琉颜。   其实这也是一个惯性。   当初在起点女生网看书的时候,她就用的这个名字,用了快十年,也习惯了。   后来写书的时候,想都不想,就用了这个名字。   因为林夏的文不仅质量高,最重要的是,产量也高。   所以她现在的文,都是千字120块。   乘她风头正盛之际,《细雨》杂志社推出了琉颜的第一本青春治愈系小说《少女,不哭》。   在书还没有发行之前,《细雨》便连载了三期,并且恰好停在最关键的时候,看的人心痒痒的。   后来,该书一上市,几乎算是销售一空,各大书市告罄,卖了近20万册。   这个结果太出乎林夏的意料了。   原本以为,她这本书顶多卖到10万册,已经是好到爆了。   这本书是买断性质的,原因就是因为她尚属写手行业的新人,无法与出版商讨价还价。   不过《细雨》也算仁道,以80万的价格买了她这本书的所有版权。   在书发行之前,林夏保守估算了一番,就算她人气稍高,能卖10万册,一本书卖22块,也不过200多万。   所以,80万卖掉所有版权,貌似她还赚了。   毕竟,她不知道究竟会有多少人买。   向韩寒和郭敬明看齐,她却是想都不敢想的。   人韩寒的《三重门》,就是在海外,销量都是200多万。郭敬明更不用说,《幻城》一上市,短短几个月,就卖了50万册。   所以,当杂志社打电话告知她的书销量很好,居然卖了近20万册时。   林夏最先的感觉,不是惊喜,而是松了一口气。   毕竟她对这个事,心里真的没有底。   上辈子的理科生,这辈子半路出家的小小写手,便是发表了几篇文章,亦怕是昙花一现。   没想到读者这么支持,这让林夏高兴之余,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感动。   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林父思想的改变,让林夏高兴。   没错。   林父,林家贵同志,思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向来重理轻文,且一直希望自己女儿能学理科。   文科,文科有个什么用。   理科在社会上多好掰到饭碗。   可是女儿这一本书挣得钱,比他忙碌了一辈子,挣得都还要多。   面对这个事实,林父沉默了。   当林夏将郭敬明同学写的《七天里的左右手》给林父看时,林父看完,长长吐了一口气,对林夏笑道:“你们都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爸爸也老了,管不到你们了。以后,想走什么样的路,就只管往前冲,爸爸妈妈永远是你们的后盾。”   说完,林父拍了怕林夏还略显稚嫩的肩膀,离开了林夏的房间。   看着父亲高大的背影,这一刻,林夏却觉得。   父亲,真的老了。 022 到二姨家串门子 放暑假了。   意味着,明年,就要升初二了。   而林辉,也要读小学六年级了。   想到弟弟,林夏又叹了一口气。他不是不聪明,至少比起林夏,却是聪明太多了。   但素,这个小家伙,太喜欢玩了。   若不是林夏武力震慑他,他哪里肯这么乖乖听话。   想到别人小说里面,对弟弟妹妹的影响,林夏就是一阵头疼。   继而咬牙切齿。   她确实按照设定的计划在慢慢往前走,可林辉,就是她命中的克星,不把她气死,估计他是不会罢休的。   这家伙,就是一没完没了的猴子。   东钻西钻,比谁都灵活,比谁都讨嫌。   但凡是男孩子玩的,他都是数一数二的高手,爬树、大弹弓、玩玻璃球、拍小贴花,举不胜举。   最郁闷气人的是,家里的小霸王学习机上的游戏还不够他玩的,经常往游戏室里面钻。   找到一次,被打一次。   累教不改。   他被打的不累,林夏在一旁看着都累。   又一次林老妈气急了,差点没他仍到水池里淹死。   看的林夏在一旁心惊胆颤,拼命求情。   最后让他在客厅的天地君亲师面前跪了两个小时,才让他起身。   可这家伙倒好,被打了几天,又固态萌发,调皮捣蛋起来。   每每气得林老妈火冒三丈。   想到这个小霸王,林夏就想叹气。   还好还好,就算林辉和上辈子一样,她也有能力护着老爸老妈。   林夏叹息一声,看着前面二姨的家,收拾了一下心情,往二姨家走去。   “二姨。”   “是夏夏来了啊,”二姨夏梦姣正整理库存,见林夏来了,放下手里的衣服,亲热的拉起林夏的手,“夏夏可是给你爸妈长面子了,咱们这十里小镇的,有谁像夏夏一样,小小年纪的,就能给家里挣钱了。”   二姨这么亲热,林夏却是知道几分。   二姨家本是卖衣服的,可这点小生意只能支撑一家五口的开支,毕竟有三个孩子在读书,若是想存钱,却是苦难的很。   就这时,有一家想卖从溪水镇往县城的客车股份,那家人要钱比较急,股份虽降了些价,开口也是要18。   夏梦姣东拼西凑了10万块,这剩下8万还不知从哪里借呢。恰好这时林夏的书出版了,80万出版社一次性付清,有了这些钱,林老妈当下就借了10万给夏梦姣应急。   这才解了二姨家的燃眉之急,所以才会对林夏这个小毛孩子高看几分。   要知道,这才只是一本书啊。   若是夏夏不读书了,专心写书,一年写它个几本,那还了得。这钱不就像捡来的一般,这么容易。   看着三妹家的日子一天好似一天,夏梦姣不由也起了心思,要是自家的孩子会写书,不也能挣这么多钱,哪里还需要做这些小生意。   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而已,要是这书这么好写,那不人人都成了作家了。   自家三个孩子是什么样子的,她还是了解的。   原本夏梦姣也是个重理轻文的,现在老林家出了林夏这么个奇葩,颠覆的,可不仅仅是林家贵一人的世界观。   连带十里八亲的,都有些变了。   见二姨又夸起了她,林夏只得腼腆的笑了笑,谦虚道:“原本也没想写出什么名堂,只是编辑说我写的还不错,所以就主动出版了。对了,大表姐她们呢,在不在家?”   “在呢,你上去和她们一起玩儿吧。有时间教教柳皑,那家伙,上课也不知道在学什么,你考了全校第一,他连100都没考进,实在是气人。”说起这个,夏梦姣又碎碎念了。   “知道了,我会劝劝他的。”   上得楼,林夏敲了敲门,柳雪表姐开了门,见是林夏,笑道:“唷,今儿刮什么风,把您给请来了。”   林夏白了她一眼,“胡扯什么呢,你们在干什么?”   “哎,还能干什么,还不是被老妈逼着看书做题。”柳皑哀叹道,“平日里也没看你怎么学习,上课还没老师点名批评呢,怎么就不声不响的考了个第一。也不说提前通知我一下,好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啊!”   林夏坐在沙发上,手里抱着一个抱枕,奇怪道:“这个还要有什么心理准备?”   柳皓笑道:“你别听他胡扯,他啊,天天被老妈唠叨,所以才在你面前诉苦。”   “谁让你平时不多用功的,”林夏做了一个鬼脸,“你理科可比我好多了,这次数学最后一题我都不会写,你数学比我高,我只是综合成绩比你好而已。”   “天啊,这还要人怎么活啊!”柳皑一把扑到在床,捶了捶,“你成绩又好,还能帮家里挣钱,现在老妈天天拿我和你比,我烦都快烦死了。”   正说着,二姨的声音在外头响起,“快开门,我杀了个西瓜,又沙又脆。”   “哦,有西瓜吃喏。”柳皑一个鲤鱼翻身,从床上爬起来,急忙打开门,从水果盘里面拿了一块,大口吃了起来。   夏梦姣曲起右手食指,对着柳皑的头,就是一丁弓,敲打道:“吃吃吃,就知道吃,平时我是短了你的吃的还是穿的。人林夏难得过来一次,还不多请教一番,看看人家成绩怎么会这么好。”   柳皑摸着被打的地方,哀怨的看了一眼林夏,无语的捧着西瓜到沙发的一角,碎碎念。   “二姨,其实成绩好很简单的,我把我的学习方法告诉表弟,他按照这个计划来,想成绩不好都难。”林夏解围道。   “什么计划,你和二姨我说,我一定督促他天天按计划来。”将果盘放下,夏梦姣坐在林夏身边,拉着她道,“对了,大老远的走过来也累了,吃块西瓜解解渴。”   说着,亲自从桌上拿了块西瓜,递到林夏手里。   林夏接过,道了谢,轻咬了一小块,笑道:“其实也容易,我是这个样子的:每天下晚自习后,先洗个澡,然后检查布置给林辉的作业。接下来做一篇英语阅读理解,一篇完形填空;然后做三本数学习题册,看两篇文章,再写几千字的课后感悟,或者写几千字的小说。”   “呵呵,我这本《少女,不哭》就是看了一篇文章,然后有所体会,慢慢写啊写的,就被编辑看重发表了,然后编辑觉得成绩还行,就出版了。然后再预习第二天的课文,或是生物,或者是地理,这时候基本上都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   听完,柳家四口人都沉默了。   所有人都只看到了她的成就,而不知,在成就的背后,她究竟付出了多少努力。   每天只睡5个小时,日复一日,别人睡觉的时间,她都用来或看书,或写作了。   也难怪她有如今的成绩。   不说是对别人,起码,她对的起自己的努力了。 023 商量一起去玩 听完林夏的话,夏梦姣扭着刘皑的耳朵,“你听听、听听,人家是怎么在学习,你又是怎么在学习。每天放学回家,洗了就睡,叫你看会子书,就在这里鬼哭狼嚎,早晨叫三遍都起不来。”   “哎唷唉哟,我错了我错了,老妈您轻点,耳朵快掉了。”刘皑悲催的护着自己耳朵。   “从今天开始,你给我每天学习到十二点才准睡觉。”夏梦姣下命令道。   “呵呵,二姨,现在放暑假了,也不用这么着急。现在没有课了,我每天晚上十点就睡了。”林夏笑道,“现在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若睡眠不充足,只怕会影响个子。”   “就是,老妈,你也不希望我将来成个矮子吧。”   “你……”夏梦姣还想说什么,就听见楼下有人在叫,“老板诶,老板在么?买东西了。”   白了刘皑一眼,“待会再上来收拾你。”放了狠话,夏梦姣这才匆匆下楼,“嗳,来了——”   见她下去了,四个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柳雪忙关了门,嘘了一口气,“真是受不了我妈,对了,你这本书写的可真好,我们班上几乎就有十几本,这还不够看的。你瞧,我这本都被人翻成这个样子了。”   林夏笑的眯起了眼睛,“真的么,编辑说这书能大卖的时候,我还不相信呢。”   “真的,你瞧瞧这句‘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写的可真好。”   林夏黑线,凉凉道:“那不是我写的,那是纳兰容若的句子。”   柳雪讪笑了两下,忙补救道:“虽然你写的好,可是,你也不能让男主尹少泽死啊,你不知道,好多人都看哭了,说你太虐了。我都不敢告诉她们,这书的作者是我妹,我怕被人群殴。”   “姐,有没有搞错,那是男配角好不好,主角是尹少洛啊!”林夏有气无力的辩解道。   “可是,你明明在他的身上着墨比较多好不好。再说,这样冷淡却又温和的男生,才是你老姐我心中的最爱啊,你怎么能把他给写死呢!!!”柳雪碎碎念,“像尹少洛那样,大大咧咧的男生,你怎么能让他和季节在一起,那么完美的季节。”   “额,姐,季节是我书中的女配吧,那个苏沁才是女主诶。”   “呸,你这个家伙,把女主写的这么普通,女配写的这么优秀。然后男配写的这么优秀也就算了,还让人家命都没了,最后这么优秀的女配,配了这样的男生,女主居然单身。咦,不对……”柳雪眯了眯眼睛,“难不曾,你还想写第二部,所以女主才是单身么?”   林夏笑了笑,“暂时没有续写的打算,很多书,续写都是狗尾续貂。”   “真的——”凉凉的声音。   林夏哆嗦了一下,讪笑道:“好啦好啦,这次书买的还不错,杂志社想要我写个续集。可是你们也知道,这灵感是多么不可捉摸的东西,它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我现在一点头绪都没有,怎么可能写下去。”   “真的——”   “真的,比真金还真。”林夏拼命点头,就差指天发誓了,“对了,这次来是来还书的,初二上册的数学已经看完了,顺便来借一下下册。”   柳雪一把扑上去,捏着林夏的脸蛋,“你这个家伙,要不要这么打击人啊!”   “姐——我也吃花世间了的(我也是花世间了的)”被人捏住脸蛋的林夏,只能含糊道。   两人闹了半响,这才放了手。   林夏记起一事,忙道:“对了,听我妈说,四姨和四姨父明天要去洪湖了,我已经和四姨说好了,和林辉去灵灵他们那里玩两个星期,你们要去么?”   “去洪湖玩啊,我当然也要去啊!”刘皑吃着西瓜,举双手赞同。   “我也去!”刘皓从书里抬起脑袋,插嘴道。   “那表姐呢?”   “哎,我今年升高三,过两天就要回学校补习了,哪里有时间去玩啊!”柳雪哀叹道,“你们去吧,连带把我那份顺便也玩了。”   “那好,算算,我、林辉、刘皑、皓表哥、钟灵还有钟铎,一共六个人。”林夏一合掌,“到时候,我们既可以打麻将,又可以游泳,还能钓鱼,摘莲蓬,实在是太好了!”   “你们就好了,可怜的我还有拼命学习。”   “哎,表姐,你要这样想,你考完了就能上大学了。”林夏劝道,“到时候你玩,我们几个就得悲催的在学校上课了。”   “也是。”柳雪点点头,“等你上高中就知道有多么痛苦了。”   林夏赞同了点点头,那黑色六月,她到现在都感触尤深。   柳雪轻拍了她的头一下,“你点个屁头,你又没上高中,搞的深有感触似的。”   林夏捂着脑袋,控诉道:“没人权。”   “你一青春期都没到的小屁孩,在姐面前讲什么人权。”   老姐,你是法西斯。   林夏悲愤了。   遂,仰天长啸一声,开口喟叹道:   呜呼,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   余但取其鸣之善,而欲使天下之人皆闻其鸣,借纸上之形声,供目前之啸傲。   镜花水月,过眼皆空;海市蜃楼,到头是幻……   还未念完,头上又被人瞧了一下,林夏无奈低下头,道:“行了,咱们商量一下,怎么说服你爸妈才是。瞧二姨今天的言行举止,只怕是不同意皓表哥和柳皑和我们一起去玩的。”   柳皓点了点头,才要发表意见,就听柳皑“嗨”了一声,“这有什么,只要和老妈说林夏也会去,保证老妈会答应。”   柳皓点头道:“也是,如今你是好学生的代名词了,有多少人排队要和你一起玩呢,如今你说要带上我们俩,老妈绝对不会说什么的。”   林夏犹疑道:“真的?”   “真的。”三个人,异口同声。   “那行,等下我试着和二姨说叨说叨。”   “你出马,绝对成。”   果然,当夏梦姣再一次上楼来时,林夏和她提了一下,她果然只询问了两声,就答应了。这样林夏有些不可思议,难道跟着成绩好的人玩,成绩也会变好?   真是奇怪的理论。   然,不管怎么说,既然答应了,就是好事。   三个人确定了日子,林夏嘱咐他们带上几件换洗的衣裳,又借了两本初二下学期的课本,婉拒了二姨留饭的举动,这才回了家。 024 水乡之梦(上) 洪湖,作为中国第七大淡水湖,它的地理位置确实是上佳的,水禽资源更是丰富。   林夏懒懒的躺着机动船上来,脸上盖着帽子,听着刘皑和钟灵他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微风徐徐吹过,真是惬意无比。   这是她最后一次水上生活,过后两年,政府申请了国家自然保护区,对淡水资源和生态进行了保护,不许渔民再此养殖捕捞,自然也没得机会再游玩一次。   便是洪湖有旅游景点湖心岛这样的风景游玩区,可到底是人工的,自然没有天然的“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好看。   突然,脸上的帽子被人拿走,林夏皱了皱眉,见钟灵一脸笑意,“姐,你怎么笑的像个小老头似的,快起来,咱们商量一下,明儿做什么去。”   “就是就是,反正我是要游泳的。”林辉在一旁急急道。   钟铎插嘴,“我也要游泳,要比赛。”   林夏黑线,游泳,她两辈子加起来也不会。   因此只得含糊道:“你们四个男子汗游泳吧,我和灵灵身为淑女,自然是要划小舟采莲蓬和菱角的。”   看着不时路过一片的莲花区,林夏心里满是期待。   梦里水乡,可不就是如此。   长大后的她,生活在大都市的她,常常梦到这一片没有矫饰,没有虚浮,真实沉淀的莲花。   那些发生过的事,就像心里的暖彩碎片,不完整,却是最完美的记忆。   蓝天、碧水、苍狗、浮云。   此起彼伏的蛙鸣,想是一行长长短短的诗句,在她的生命中。   她躺在船头,枕着手臂,刘皑他们在水里游荡,不时趴在船沿边,灵灵在一旁浅笑清谈。   天下起了细雨,几人手忙脚乱的躲进了乌篷船里。   看着对方狼狈的样子,相视而笑。   远处的风,带来清甜的水香和莲叶的清淡味道。   任时光悠悠,她只知岁月静好。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林夏笑道,“如此美的诗句,我怎能不重现一番。”   刘皑嗤笑道:“你又不是那江南的美女,就算效仿,也不过东施效颦罢了。还不若和我们一起泡在水里游泳,还有了几分人气,你们说,是不是。”   “是。”剩下的几人都笑翻了。   那句子,正是林夏写过的,如今,她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   林夏佯作生气,“好你们几个,看我的无敌抓手。”   “哇——看我亚古兽绝招,小型水焰。”林辉将水泼到她身上。   “呸,那我就是亚古兽的进化体,看我暴龙兽的绝招,超级水焰。”林夏反击,揭过不小心将所有的人都得罪了。   “果然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柳皓阴阴笑道,“既然这样,那我们也不好坐壁上观了,看我的影翼斩。”   “pia——”的一下,水溅了一大片,殃及到四姨那里去了。   四姨黑了脸,“你们几个,给我坐好,无故闹什么闹,还嫌咱们的船不够小么。等会路过蓝天公司,会有人开汽艇船路过,不想船翻,就给我安分一点。”   几个小的都焉了吧唧了。   果然,开了五分钟左右,就到了蓝天公司的范围。   林夏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这曾经红极一时的公司,船慢慢开过,最后余下一声叹息。   懒懒的看着两岸的风景,突然,水波开始荡了起来,小船也像遇到小型风浪一样。   扭过头,后方不远处一驾纯白的汽艇船从后面赶了上来。   四姨夫连忙将船开到一旁,降低水波的震动程度。   汽艇船的速度,自然不是这个普通小船能够比的,很快便将船甩的远远的。   两岸的风景都一样,林夏看着没什么意思,就从书包里面拿出一本小说看了起来。   “诶,姐,你干嘛要妈妈准备这么多菜啊,每天吃菜还没有吃厌烦么?”林辉踢着脚下的蛇皮袋,好奇道。   林夏家里是卖小菜的,这些菜自然不值几个钱。加上这么多孩子去四姨家玩,自然也不好空手去,又有林夏的督促,因此林老妈足足装了三蛇皮袋的青菜萝卜给他们。   加上四姨本来买的两袋子,六个半大的小孩,两个大人,一个多星期应该是撑得过去。   上辈子,林夏对洪湖渔区根本没概念,四姨又忽略了几个孩子能吃的劲儿,他们几个去了,只带了三袋子菜。   渔区是什么地方,方圆几百里都看不到地。   结果,菜吃完后,最后几天,天天吃鱼,四姨将所有做鱼的方法都弄了一遍,什么炒、蒸、炸、煎、烤,还有生鱼片。   到最后,他们几个看到鱼就想吐了。   幸好这里不缺莲子、菱角之类的,还可以换换口味。   想到最后悲惨的日子,林夏抖了抖,看了看满满的五袋子菜,心里微定。   这回,肯定够吃了。 025 水乡之梦(下) 拂晓时分,暮色的苍穹泛起一丝白亮,渐渐的,天际尽头晨光泻出,一丝一丝,洒遍天际。   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拨开层云,投射出万丈光芒,霎时映向每个角落。   似轻纱、如薄雾,淡青色的天空被照样染遍。   黎明破晓。   日出。   林夏裹着一张薄毯坐在船头,看着一望无际天水尽头云蒸霞蔚,只觉得恍如仙境。   四姨和四姨夫早就起身,去渔场捕鱼了。   远处的水面被薄雾包围,这样的美景,让林夏欣喜极了。   灵感倾泻而出,裹着毯子,盘腿坐着,拿起本子就写了起来。   这个故事就是关于水的,名字就叫《水乡》。   少年在水乡长大,方圆十几里,只有他们一所房子。   屋子建在水上,水中阁楼。   母亲在少年幼时去世,只有父亲一日日的陪伴。   父亲陪着他弹琴,陪他在树下旋转。   大船来了,女人来了,又离开了。   少年不知道父亲为了他曾经放弃了什么。   一天一天,少年长大了,越来越向往外面的世界。   终于有一天,他留了一封书信,上了大船,离开了生活了近二十年的水乡。   春去秋来,少年从未回来一次。   父亲一日日等在码头,等在信箱旁,等着少年的只言片语。   起先,每个月大船来的时候,都会有信捎回来。   父亲看着信,欣慰的笑着,将这些宝贝信用匣子收好,每天都拿出来回味。   渐渐的,信越来越少。   每个月的大船停留的时候,父亲都会早早的起来,候在码头处。   总是失望而归。   年复一年,韶华不再,父亲垂垂老去,拄着拐棍,仍风雪交加,却守在那里。   终于有一天,少年回来了,带着妻子和儿子。   欢快的奔向儿时的屋子,可是父亲却已奄奄一息。   少年跪在父亲的床头,流下悔恨的泪水。   父亲却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无憾的闭目而去。   后来,少年不再离开,带着妻子和儿子住在这里。屋子又向他儿时那般,有了欢歌笑语。   窗外的梧桐树摇曳着,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小小的少年,坐在父亲的肩头,指点江山的一幕。   生命的传递,亲情的传承。   写了两千字左右的故事梗概,林夏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收拾起随笔,进了船仓。   没错,这群孩子都住在船仓里面。   船长10米,宽5米,分前后两层,后面做饭的地方开了个小门,从小门里面下去,就是她们如今睡的地方。   一个大通铺。   6个人,就这么横着睡。挤挤,居然也能睡得下。   林夏不得不感叹神奇。   爬到最左侧,在不断摇荡的水波中,林夏又睡了个回头觉。   “懒猪,起来啦!”钟灵捏着林夏的鼻子,硬是给她憋醒了。   “啪”的一声,林夏狠狠挥了一掌,她最讨厌别人吵醒她。   “好啊,你还不起床。”柳皓将她身上的薄毯子揭开,不断挠她痒痒。   “咯咯咯……”这下彻底醒了,她最怕的就是别人挠她痒痒,“醒了醒了,这次真的醒了。”   林夏一下坐了起来,无奈的挠了挠头,“真是怕了你们了。”   “猪都比你勤快,快洗口去,四姨连饭都做好了,赶紧的,吃完咱们划船去玩。”柳皓   “好。”林夏一听,一溜儿从船上滑了下来。   吃了早饭,几个人找了一条小船,穿了救生衣,带上篮子,雄纠纠气昂昂的往前面的莲花滩划去。   结果,划了半天,这船也不过离大船5米远。   而林夏,早已经累的浑身上下都是汗水。   她将船桨一扔,郁闷道:“不划了,半天才这么远点,估计一天都到不了。”   林辉也气闷的躺在船上,“不玩了不玩了,还没我游泳快。”   林夏灵光一闪,拍掌道:“我有办法了,你们四个穿着救生衣在水里游,帮助船稳定方向,我和灵灵在后面用浆带着船动,怎么样?”   “好。”都纷纷赞同。   于是四个小家伙跳到水里面,扶着船沿,拼命游,林夏和钟灵则在船上拼命划。   动了动了,船稳稳的往目的地开去。   最后大家摘了满满一篮子的莲蓬和菱角,背着夕阳,唱着国歌,满载而归。   PS:哈哈,这是真实的故事。当时我们几个都不会划船,我想出这么个馊主意,居然还真的成了。   现在想想,倒觉得好笑。   至今,我现在还不会游泳。   当然,更不会划船。咕~~(╯﹏╰)b 026 尘缘叹 当林夏从水乡回来的时候,就接到了编辑喵喵的催稿电话。   “啊啊,小颜颜啊,听说你跑去旅游了,老实交代,有没有好好写文。”   林夏黑线,抱着电话,躺在床头,手指卷完着电话线,可怜兮兮道:“不是放假了吗,我就给自己放假了几天。你也知道,学生党伤不起。”   喵喵在一电话那头耀武扬威,“你丫的好意思说,我都没出门旅游好久了,你这不是诚心让我羡慕嫉妒恨吗,呜呜~~~~(>_<)~~~~”   林夏囧。   告饶道:“我错了,喵姐,我真的认识到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   “哼哼,原谅你也不是不可以,你也知道,你第一本书卖的还行,杂志社打算趁这个东风,给你打打广告,继续推出你的第二本书。可是,你居然一点存稿都没有,真不知道,你平时是怎么写文的,难道都没有一点稿子么?”喵喵有些恨铁不成钢道。   “你知道现在书市竞争多么激烈吗,你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名气,怎么能如此不思进退。快点写文,还有,这两期杂志上面也写两个小短篇。自从你期末考试,到现在已经有三个月六期没有你的文章了,读者的信已经快把我们编辑部淹没了。”   林夏讪笑两声,“没这么严重吧,喵姐,我这不是一个小透明么?”   到现在林夏这可怜的娃都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和从前不同了。   “我不管,反正在这个暑假,开学之前,要看到你长篇的稿子。”喵喵下了死命令,“短篇每一期也要有,现在你也算是我们杂志社的台柱之一了,不可懈怠。不然,你就等着我天天的电话骚扰吧!”   “不敢不敢……嗯嗯,是是……”林夏最后挂上电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出了一身汗。   “呼——”她呼出一口气,看来不管是什么时候,编辑都是一个催稿难缠的。   不过,林夏摸了摸下巴,被人催稿的感觉,也不懒嘛。   这样阿q的想了一会,林夏喜滋滋的塔拉着她那双凉拖鞋,抱着睡衣进了浴室。   心念一转,进了空间。   现在林夏懒懒的泡在那一池水里面,一手捧着一本小说,一手拿着苹果咔咔的吃着,好不悠闲自在。   也是,这个空间的时间虽不说完全静止,可和外面比起来,也算是相对静止的了。   她在里面泡个澡,在看完一本书,外头连一分钟都没有过。   这样想着,林夏更是没有心理负担了。   这个池水经过她半个学期的实验,在植物,动物,鱼类,鸡鸭等等上面都试验了一番,均无特别反应。   尤其是那天,她浇完花后,正细细观察时,发现自家阿毛正趴在脸盆里面,喝那池水,喝的好不痛快。   她这才确定,这个水,确实是没有毒的。   动物一般都有灵性,所以才能在地震来临时,比人类更加敏感。   而后,林夏为了试验,在林老妈买鱼的那天,特意倒了一些水在装鱼的大盆里面。   发现那些鱼喝了之后,活蹦乱跳的。   尤其是里面一条鱼,都已经是条快翻白眼的鱼了,结果倒进去之后,立刻有精神了。   让林夏不禁咋舌。   这是什么仙丹灵药啊,这么厉害。   后来,这鱼在家里养了快一个星期,一点事都没有。   林夏这才放下心来。   当然,虽然如此,她还是不敢轻易将这些水用来给家人饮用,只是平时拿它当温泉泡泡。   反正这水是活的,永远都不会脏。   有时候,林夏看着那清澈见底,不断向上冒着泉水的泉眼,心里也会暗自揣度。   这究竟是个什么空间。   亦或是连接外太空或者说异界和地球的枢纽?   当然,每每想到这里,林夏就不由打了个寒颤。   谁知道,若真的是如此,究竟会冒出个什么怪物出来。   当然,这也是她闲来无事,自个想着玩玩罢了。   上天既然让她重生一次,她的运气又怎么会如此背。   看完一本小说,吃了一个苹果,林夏换上睡衣,懒懒的出了空间。   是该好好工作了。   在泡温泉,看《幻城》的过程中,她的新文已经想好了。   就叫《尘缘叹》。   他是那寰宇天界最耀眼的白衣少年,负手而立,落寞寂寥,只有身后几颗紫竹,日日陪伴。   她是那片紫竹中最瘦弱普通的一颗,却仰望了她整整六百年。   白衣霜华,菱花朱砂。   故事源于那估计少年那唯一的一次抚摸,菱花成型,朱砂泪成,心恋滋生。   一刹便是永恒。   后,少年下凡,紫竹成精。   紫竹爱慕了百年,因执念而幻化成形,愿下凡寻觅。   终于观音大士,感其诚意,愿渡其下凡,只是天意难为,终生将求而不得。   紫竹受九九八十一次业火焚身,守住一丝精魄,下届为人。   再世为人了,他们一次次擦肩而过,一次次求而不得。   执念太深,便成魔。   人生如此,浮生如斯,天意难为。   回溯前世,轮回千转。   却只看青山依旧,徒留一曲《尘缘叹》。   他是卫国谋臣,她是敌国公主。   对立的身份,不容于天下的恋情,两颗倾落的心。   那战鼓如雷之声,那锦弦裂帛之意,那充满硝烟的战场。   没有恋人,只有敌意。   他一袭白衣,若出尘公子。她一身戎装,若上古将军。   他脸色冰冷,持箭对准她。   她,亦如然。   只是最终,他选择了放弃,她选择了放箭。   当他倒地之时,她撕心裂肺的声音,让两军数百万将士恻然。   “不——”   天地动容。   抱着他的头,亲吻上他含笑的唇,她抱住了他。   同生共死。   放下三千界,能否见妩媚,尘世如然? 027 杂志社改版 将《尘缘叹》的前两章写好后,又修改了一番,已经将近凌晨了。   林夏细细核查了一遍,发现并无太大的问题,便又修改了一下大纲。   待一切妥当,懒懒的打了个哈欠,关上台灯,上床睡觉。   第二天,林夏是被一阵电话催醒的。   闭着眼睛,摸到话筒,慵懒道:“喂——”   “琉颜琉颜,你的稿子呢,稿子呢,催稿催稿。”电话那头是喵喵的声音。   林夏默。   挣扎着爬了起来,看了小闹钟,才九点。   抱着电话,林夏抓了抓脑袋,有气无力道:“喵姐啊,这才几点啊,你就把我call醒了。”   “废话少说,稿子稿子,我要看到稿子。”   看着书桌上已经修改好了的稿子,林夏道:“哦,你等等,我传真给你。”   “为什么不买台电脑啊,这样发文还要传真,真是麻烦。”   “拜托,我现在还是个初中生,老爸老妈肯定不会同意买电脑的。”林夏一边发传真,一边叹道,“我估摸着,要到我高中才能买。我弟本来就已经够喜欢玩游戏了,要是买了电脑,岂不是要疯魔。”   “行了,收到了,你继续睡吧,记住,别往了写文啊!稿子!稿子!”喵喵收到文稿,还不忘嘱咐道。   “嗯,知道了,文章有什么问题在联系我,大纲我也发给你了。”林夏又打了个哈欠,”昨天赶稿赶到凌晨三点,我先去睡了啊!”   “唷,去吧去吧,好生休息。”   “白白。”   挂了电话,林夏又睡了个回笼觉,直到十一点林老爸和林老妈都回来了,这才醒。   洗漱了一番,用空间的水浇了花草,洗了个苹果,坐在书桌前,翻着原版外文小说起来。   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么,还是学英语的好。   半个月后,林夏的《尘缘叹》的初稿总算是写完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校对和润色修饰。   对此,喵喵对林夏的写文效率狠狠的赞扬了一番。   林夏心里倒是在苦笑,若是没个空间作弊器,怎么可能在半个月就写出近30万字。   并且语言既要精致,又要蕴含淡淡的忧郁。   写的林夏蛋.疼。   当然,如果她有蛋的话。   现在的林夏万分怀恋网络文学。   那种快餐文化,对文笔要求不高。只要语言能够通顺,情节吸引人,根本无人置喙。   网络文学,既满足人们的需求,又能调节人们的生活,让人们在网络中找到一篇净土。   现代都市节奏越来越快,快餐越来越盛行,快餐文化,亦是发展的必然。   传统文学太深刻,太晦涩。   生活已经够苦逼和悲催了,还好有网络,给我们留下一片天。   在这里,你可以肆无忌惮的哭闹,发.泄压力。   可惜,林夏盘算了一下,然后叹息了一声。   2003年,点点中文网刚刚成立,直到2009年,才有了点点女生网。   现在才2003年,还要等5年,点点女生网才能成立。   在这之前,她还是好好的写她的实体吧。   “铃——”   “喂。”   “你这个后妈。”喵喵控诉,“你上一篇长篇虽然是悲剧,但好歹通篇语调还挺舒服,看着暖暖的,并且名义上的女主和男主还没死。怎么这一篇,你把两个人都给我写死了。呜呜呜——昨天看完我哭了半宿,直到现在,我心里还酸酸的……”   “你是不是只会写悲剧啊,来两篇温馨治愈的吧。我才看完郭敬明的《幻城》,心里正酸呢,你这又来一悲剧。真是两种悲剧!”   “额,可能是最近亦舒看多了,不自觉沾染了一些悲情成分。”   是的。   亦舒,一个太聪明的女子。   因为聪明,所以她宿命却也向上。   她的故事,表面上语言活泼幽默,犀利痛快,然而她的悲哀却能从骨子里透出来。   那种痛入骨髓的感情,也仅点到即止,轻描淡写。   全然是历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沧桑过后的平淡,波澜不起,生活依旧继续。   这本《尘缘叹》亦有两分亦舒的影子,轻描淡写的过了男女主之间那种三生三世的情愫。   当然,因为按字数算钱的缘故,她的一个故事,自然比亦舒的小说字数要多。   要想像亦舒那样字句精炼,一针见血,她还有得学呢。   便是饶雪漫和安妮宝贝,她们书里面,或多或少都有着亦舒的影子。   亦舒,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代人。   “我不管呐,反正下一本,你一定要写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喜剧,喜剧,听到没,嗯哼!”   耐着性子听完喵姐的话,让她发泄了情绪,林夏这才问道:“对了喵姐,有什么事情找我?”   “哦,差点将正事忘了,杂志社决定出版你这本小说,暑假加紧印出来,估计九月份开学的时候就能上市了。”   “额,行,我都听杂志社的。”   “嗯,你什么时候和你父亲过来一下,咱们还要签下合同。这本书,你是想分成还是买断。”   “唔,我和爸爸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吧,喵姐认为我是该分成还是买断呢?”   “我认为你现在还是买断的好,你虽然出了一本书,可在这一行里面,毕竟是个新人,分成有风险。何况杂志社对你也算不错,这本书出版后,你也算半个老人了,和杂志社谈也有了点底气。”   这段时间相处,喵喵其实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于是真心建议道,“现在分成的能得了红利并不比买断高多少,前几天我们主编还开了一个会,据说杂志社要改版了。当然,现在章程还没出来,只是有这个意向。你不如等杂志社改版之后在说吧,现在杂志对作者来说,福利确实太低了。”   林夏了然,这次一定是关于作者福利提高和杂志风格改变的改版事件。   而听了喵喵的一席话,林夏确定喵姐对她却有几分真心,心里涌起一股感动。   在好好谢过喵姐一番后,挂上了电话。   只是,《细雨》杂志不是在2005年才正式改版么,怎么现在就发生了?   难道是她这只小蝴蝶,煽动的?   不管林夏心里怎么奇怪,究竟与她无多大关系,而且对她来说还是好事情。   因此也就丢开了这事,专心看喵喵传真过来的合同。 028 世界玄幻了 其实,林夏确实对杂志社改版的事,也算是起了关键作用。   当初《细雨》杂志主编慧眼识珠,从一堆新人中挑出了林夏。   能够看到林夏未来的潜力,这其实也非得主编才能做到不可。   后来,一切都证实了他当初的决定是多么明确。   林夏在杂志社越来越有名,读者也爱看她的文章。   而出版的那本《少女,不哭》埋在如今八零后占据了市场上,竟然能占一席之地。   这让杂志社对林夏不禁看重了两分。   而因林夏的缘故,越来越多的写手发稿到《细雨》杂志,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而针对这中形势,杂志社自然也要坐出相应的调整,尤其是在作家福利上。   福利更好了,才能吸引更多人投稿。   虽然有林夏这匹黑马做榜样,到底还是要能够到手的金钱做诱饵。   而文章版块方面,自然也要迎合读者口味,根据市场调查作出相应的整改。   林夏看了看合同,和家里保存那份合同也差不多,只是价钱方面更加优厚了,竟然涨了20万。   看到白纸黑字的100万,林夏觉得自己深深的被刺激了。   她果然还是小农思想么?   一本书,买断价100万。   神啊,原谅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吧。   在穿越前,她存折里面的存款也不过10万,这还是她平时没怎么出门才能省下这些钱。   没错,作为一个资深宅女,除了在家里上上网,看看小书,逛逛论坛,她几乎不怎么花钱。   当上一本书杂志社以80万的价格买断时,林夏就一直有些睡不安稳,生怕书买的不如意,让杂志社亏本,辜负了人家的信任。   当然,她心里对《细雨》也是感激的。   最后,书的成绩,对她而言,已经算是很好了,她也松了一口气。   而现在,杂志社拿100万买断这本《尘缘叹》的版权,也确实待她优厚了。   拿着合同,林夏下楼找了刚回家,正在沙发上坐着,打算喝水的林老爸,梦游般道:“老爸,杂志社要买断我最新一本小说。”   “哦,多少钱,上一本书的价格么?”   林家贵说完,刚喝进去一口水,就听她女儿道:“100万。”   “噗——咳咳……”林家贵同志刚喝进去的一口水全都喷了出来。   “老爸,你没事吧!”见自家老爸咳的浑天黑地的,林夏赶忙上前,端了茶水,“喝口水,润润喉。”   林老爸将林夏的手挥开,“咳……给……咳……我看看。”   顾不上喝水,忙将林夏手里的合同扯了过来,白字黑字,100万。   林家贵震惊了,他今年38岁,在25岁那年有的林夏小盆友。那时,他手上的存款不足1万,现在的这栋房子当年也不过1000多块钱买的。   养了林夏13年,现在他手上的存款也不过十来万。   这还是和林老妈拼死拼活,起早摸黑的卖菜攒起来的。   可她女儿,13岁的年纪,两本小说,就给他们家挣了近200万。   林家贵深深觉得这个世界玄幻了。   难怪人家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果然是这么个理。   自此,林家贵对林辉同学学习愈发抓的严厉了。导致林辉不仅没了晚上的悠闲时光,连双休都被逼着或看书,或写作业。   加上林夏不仅写书挣钱,而且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更刺激的林老爸和林老妈一腔心思都放在了他的身上。   逼得他苦不堪言。   当然,这是后话不提。   现在,林老爸和林老妈面面相觑,看着这个刚刚1米5的女儿,满眼的不可思议。   一本书发表了,还可以说是侥幸。   现在,第二本书挣的比第一本书还多,这……   不仅仅是夏夏口中的侥幸能解释的了……吧。 029 姐妹谈心 女儿真的在文学方面有天赋,林老爸再一次感叹。   还好女儿年纪小,这才刚上初中,这个天赋就露了出来。要是年纪大读高中了,他们两口子说什么都不会让女儿写书的。   这个怪不得他们。   自古到今,文人都是清贫的。   所谓穷秀才穷秀才,就是这么来的。   林老妈看着林老爸手里的一叠白纸,讶异道:“那夏夏都不用读书了,写写书就能挣这么多,还读这劳什子书作甚。”   林老爸到底读书多,白了她一眼,“妇人之见,要是不读书,现在写的书合读者胃口,那将来呢?这么几个钱,咱们现在看,却是很多,将来就说不定了。”   林老妈一想,也是。   当年一根油条加一碗都只要5分钱,现在却要2块了;当年那一千块钱,可真是值钱的很,可现在,一千块刚刚够给孩子报名。   以后的事,那还真说不准。   林老妈想了想,道:“行,你以后尽管写书,妈妈也不逼你学习了,注意身体。就算以后没考上好大学,可你写书也能养活自己,爸妈也不抄心了。以后帮妈妈多管着林辉那小子,他要是不考上一个好大学,看我不揭了他的皮。对了,你觉得他现在的成绩怎么样?”   “这次期末考试不是考了全班前十么,我觉得进步还是挺大的,只是这小家伙玩性大,不肯静下心来学习。”林夏道,“妈妈,你平时多看着他,守着他学习。只要他真的学进去了,成绩还算是不错的。”   林老妈摇头道:“虽然是进步了,但是和你一比,可是差太远了。”   若平时林辉考了这么好的成绩,那林老妈指不定多高兴。   可惜,林夏这次发挥的太好了,想必之下,他那一点成绩还真的不够看的。   “我去找那小子,这一大清早的,又不知道野到哪里去了。”林老妈挽了挽袖子,边说着边出了门。   林老爸将上一本书的合同找了出来,两本细细对比了一番,这才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将合同递给林夏,欣慰笑道,“你妈说的对,你现在年纪还小,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成绩不算什么,中国不是出了一个韩寒么?说不定我女儿会成为第二个韩寒。”   林夏白了老爸一眼,“我怎么能和人家韩寒比,他可是我的偶像好不好。人家那是真正的天才,中国当代的鲁迅,敢于抨击现实,你女儿我一个半吊子,比不上人家一根毫毛。”   “你也不用妄自菲薄,虽然没人家厉害,但你老爸我可是有成就感极了。我要你这么厉害干嘛,现在这个样子,老爸和你老妈也就满足了。”林老爸端着茶水,笑眯眯道。   “行了,没什么问题我就传真过去了。听说出版社要加紧印刷,要在开学前上市呢。”   “嗯,你去忙,老爸我看电视喽。”林家贵乐呵呵的打开了电视机。   当任洁拿着新书找上门来的时候,林夏还在家里睡大觉呢。   敲门声不断入耳,吵得林夏不得安生,在床上翻滚了两下,烦躁的抓着脑袋,起身开门,“谁啊,敲敲敲,烦不烦!”   “你这家伙,不声不响的,又写了一本书,也不说提前给我们打声招呼,想吓死人啦!”任洁挥着手里的书,埋怨道。   “唔——嗯~~”也不看来人,林夏自发的倒在床上哼了两声,“你扰人清梦,你才烦人咧。”   “拜托,这都快11点了好吧,我连早饭都吃了。”坐在她书桌旁,   任洁随手翻了翻杂乱的桌子,“你这都乱的像狗窝了,也不说整理一下。”   林夏猛的坐起身,扯开窗帘,望着窗外。   天气微微有些阴沉,此时正小雨淅沥,是入梦的好时光。   林夏指着外头,无奈道:“大姐,外头阴阴沉沉的,正是睡觉的好天气。你不在家里睡觉,跑到我这里来骚扰我,这算是个什么事!”   “你还说,要是我哥买了这本书,我都不知道你这个家伙又写了一本书了。”任洁奸笑道,“嘿嘿,老实交代,这本书挣了多少钱?”   林夏翻了个白眼,“不知道,这些事她们都是和我爸妈谈的。再说,钱再多,我又分不到一毛。”   “也是。”任洁赞同,“在她们眼里,咱们都是小屁孩一个。”   她起身,倒在林夏的床上,两人并排躺着,“哎,不过一个学期,你就已经是大作家了。我呢,还一事无成的,真是羡慕你。”   “我有什么好羡慕的。”林夏也有些无奈,“我这些也不是凭空得来的好吧,昨天夜里赶稿到凌晨3点,所以才睡到这个时候。你要是有我这个毅力,每天写字到凌晨,我估计,你也能和我一样。”   “额,每天写到凌晨3点,还是饶了我吧。”任洁道,“我肯定没这个毅力写,你让我在书桌前坐3个小时,我都受不了。”   “这就是了,想要收获,哪里没有付出呢?”林夏叹道,“你知道我刚开始的时候有多惨吗。每天都规定自己写3篇稿子然后给投出去编辑审核,然后每天都规定自己要练笔,每天要看至少一本小说,要做一篇阅读理解,一篇完形填空,然后还有一些课外习题,功课可多了呢。”   任洁了然,“见可怜的,难怪最近瘦了这么多。不过,你这样整天关在屋子里,人也变白了不少。”   林夏惊喜道:“真的?”   “喏,比比看。”说着,将手伸在半空。   两个手臂放在一起,一对比,林夏居然只比任洁黒那么一点点了。   这可真然林夏是喜出望外,又像白富美靠近了一小步。   “任洁,你将来想干什么?”林夏问道,“我也劝过你,认真念书,可你真看不进去,将来怎么办呢?”   “哎,我也不知道,没想过。”任洁叹道,“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不会被饿死。读书的话,我是真的看不进去了,我喜欢看闲书,喜欢言情小说,可又没你这个耐心去写。也许,我就只能碌碌无为一辈子了。”   “也不能这样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做生意也能挣大钱啊。人李嘉诚年轻的时候,还不是在鞋厂里面做过鞋子,你也别丧气。”林夏劝慰道。   “嗯,我们都还小,反正天塌下来,自有高个子顶着,不管怎么样,总会生活下去了。”任洁笑道,“别说这个了,你这里有最新的小说么?”   “唔,有最新两期的《细雨》,还有几本流行小说,你要看的话就都拿走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先在你这里看一会书。你也知道,我家里没什么人,我哥去县里了,就我奶奶一个,回去也没意思。”   “嗯,你自便,我好累,继续睡一会儿。”林夏关上窗帘。   “唔,行,你睡吧。”任洁拧开台灯,自在书架上寻了一本书,看了起来。 030 噩梦惊魂 “就在任洁看书的时候,林夏做了一个噩梦。   恍恍惚惚间,似乎她又回到了二十八岁的时候。   B市某餐厅,林夏对面坐着一个近50岁的中年妇女,身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   那妇人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夏,才不屑道:“都30岁了,还没嫁出去,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也不知道那婚姻介绍所怎么看的,我儿子要求有这么低么?”   那男子对林夏倒似乎有些好感,扯着按妇人的衣袖,撒娇道:“妈~~”   那妇人用眼神安抚了一下儿子,上下打量了一番林夏,这才用鼻孔对着天,勉强道:“算了算了,看在我儿子喜欢你的份上,我就勉强接收你了。也不瞧瞧你这身子骨,瘦的跟烂民营来的。”   说完,动了动肥胖的身躯,拿起叉子,叉起一大块五花肉,张开血盆大口。   真的是血盆大口,倒不是林夏夸张了,那嘴本来就够大的了,还涂了厚厚的口红,看的林夏一阵恶心反胃。   却见那妇人将肥肉放进嘴里,咀嚼了两下,一口咽下。   “妈,喝水。”那三十岁的男子乖巧的递上一杯水。   “小强乖。”   “咳咳咳——”林夏一口气没上来,被口水呛了一下。   那男人叫李强。   一个三十多岁的大男人,被人家叫小强,还这么心甘情愿的,他确定他脑子里面的是脑浆,而不是浆糊?   林夏一阵恶寒。   然后就是一阵恶心,因为那小强听见林夏咳嗽,忙关切道:“夏夏你没事吧!”   “咳咳咳,”林夏忙抓起面前的玻璃杯,灌了一口水,“没事没事。”   他们这才是第一次见面吧,有这么熟么?   还夏夏,我去。   见自家儿子关心这个外人,李强她妈不爽了,这媳妇都还娶进门呢,就只关心她不关心他老妈了,要娶进门了,这还不得翻天了。   因此,李强妈越看林夏越不顺眼,白了她一眼,这才说道:“你也知道我们家小强的情况,在B市市中心我们有一套80平米的房子。你家在农村,以后结婚了,就不用回去了。别把那乡下人弄到我家来。”   “还有,我们家虽比不上那些大富豪,也是小有资产的。小强是我从小娇养长大的,结婚以后,饭你得做,衣服你得洗,工资要上缴给我保管。我儿子是不准做家务的,他上班已经够辛苦的了,还有,我这个婆婆养儿子这么多年,也该退休了,以后我就给你们带带孩子。”   李强妈说完,还觉得对林夏太过宽厚了,“就这样吧,先看看你的表现,要是不好了,我们家小强要随时把你休掉。要是没生儿子,也得把你休掉。”   说完,还嘀咕了一声,“瘦成这样,除了我们家小强,谁要你。”   林夏惊叹于自己居然有这么好的风度,一直微笑到现在。   看着李强那比猪差不了多少的身材,诚恳对李强妈道:“你们家李强实在是太优秀了,我实在是配不上他。就你们家李强这么好的条件,我建议你们去隔壁那条街的菜市场,买头母猪,绝配了,大家说是不是。”   餐厅本来就小,加上李强母子的身材,果断让人侧目。   “是——”餐厅里其他人的注意力早就被这边吸引了,见林夏微笑着问,都起哄笑道。   更有甚者,大声吼道:“唷,隔壁菜市场那母猪都受不了她儿子那身子啊,小姐,您可别糟蹋母猪了,我们还要吃肉呢。”   “诶,对不住了,大哥。”林夏笑道。   然后转过头,对脸色已经铁琴,哆嗦着手指着林夏的李强母亲笑道,“我这样的,实在是配不上您儿子,我只点了一杯白开水,免费的。您家里这么有钱,自个吃的,自个付钱,姑奶奶我不奉陪了,白白~~”   说完,轻轻松松的挎上小包,出了餐厅。   李强母子虽有心去追,奈何体积太大,加上服务员见势头不对,忙走了过来让人付账。   等到两人出来的时候,哪里还有林夏的身影。   只得悻悻的唾了一口,骂骂喋喋的离开了那里。   睡着的林夏笑了笑,场景一转,又变成她回到了过去,被人发现有了空间。   被国家科研所的人抓了关去解剖研究,究竟是连死也不能了。   “啊——”林夏猛的睁开眼,从床上坐了起来。   “怎么了?做恶梦了?”任洁看书正入迷,不想倒被她惊了一跳,抬头有些迷茫道。   林夏这才缓过神来,对任洁摇了摇头,“没事。”   “哦,”任洁答了身,继续沉浸在她的小说里面。   林夏动了动,这才发现后背已经凉透,整个人虚脱似的软倒在床上。   回想起梦中的场景,只觉得触目惊心。 031 买房是一种投资 那高科技制作的地下室,那冰冷的机械。   被砍掉了的食指,被解剖了的大脑,输着营养液的四肢。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痛苦。   现在想起,都让林夏打了个寒颤,看着左手食指上淡淡的墨青色,就像一圈美丽的刺青。   随着林夏进入次数的增加,刚开始隐没在手指里面的痕迹又慢慢透了出来。   虽然很淡,但细看还是能窥见一二。   这个秘密,谁也不能告诉,谁也不能。   林夏心里暗自决定。   想到手里的存款,林夏有些郁闷,写短篇这么久,不过才攒了2万块钱,这还是出版社以120元每千字收购的价格。   要不是这样的高价,只怕存款连1万都不到。   想到这里,林夏有了危机感。   高中学业压力大,手写字比较慢,且与出版社联络也不方便,肯定是要买电脑的。   只是现在手里只有这么一点钱,能够干什么?   爸妈手里倒是有200万,可他们节俭了一辈子,这钱肯定是要攒着买房的。   买房,对了,拿钱来买房!   林夏豁然开朗,捶了捶自己的头,她怎么这么笨,连这么简单的方法都忘记了。   没错,她现在的存款确实不多,可她爸妈手里有钱啊,劝她爸妈到W市区买一套房子,可不就是坐等升值,将来她或者林辉考大学到W市,也有地方住。   要是有多余的钱,还可以在县城买一套房子,反正现在的房价不贵,一平米也就1000多块钱。   打定主意,林夏决定吃晚饭的时候和林老爸谈一谈。   趿拉着拖鞋,从柜子里翻出一套衣服,进了浴室。   在空间里面悠闲的泡了个澡,在浴室里换了衣裳,自坐在书桌前,拿起一本英语阅读理解写了起来。   晚饭时分,一家人坐在桌前,林夏开口道:“爸爸,现在家里也薄有资产了,把钱存在银行也涨不了几分的利息,不如买房子吧。你看咱们家,十几年前,这么大的地不过1000多块钱,现在都能卖十几万了,要是在市里面买一套房子,那十几年后得卖多少钱。您看,现在W市好一点的房子,以后增值了,一套房子就可以卖一两百万啊!”   说完,将一份资料递给他,“这是我让喵姐上网查的资料,如今炒房已经不是新闻了。咱们家虽然没这个闲钱炒房,但是买一套房子备用还是可以的。”   这倒是,炒房是从02年开始的,其中尤其以温州人参与最积极,一个温州人一口气在上海买几十套房子已经不是新闻。   而现在正是03年,炒房才刚刚开始,像偏远地方小镇上的人,就不知道这个事。   02年上海住宅预售成交均价为4803元,而2003年一季度,住宅预售成交均价就达到了5158元。在就在今年7月份结束的几个房展会上,不少还未开的新楼盘价格比该区域的房价又上升了500元左右。   看到“温州人赴上海看房团”几个大字,林家贵明显心动了。   只是一看房价,又皱了皱眉头,“你看伤害这房价这么高,一平米就要5600,要是买一个100平米的不就是56万啊,还加上装修什么的,一套房子就要近100万啊,太贵了!”   林夏也知道买房子的事不可能轻轻松松就同意,心中有数,也不气馁,只劝道:“老爸,您看看这房子,这地段,56万已经是很便宜的了。您看这炒房的架势,以后这么一套房子,没个200万,我估计都拿不下来。”   “一套房子而已,要200万,太夸张了吧?”林老妈有些不信道。   “妈,这么说吧,要是十年前我花2000块买你的房子,你卖不卖。”   “那肯定卖啊!”   “那我现在花2万块你卖不卖,这可都涨了10倍?”   “当然不卖,10万我都不卖。”   “这就是了,咱们家要是有这么一套房子,10年,也就是我23岁的时候,绝对能涨到200万。您想想,一套房子是200万,有这么两套房子,林辉将来就是没考上好大学,找不到好工作,光收房租,也可以过日子了。”   这个倒是说到林老爸的心坎里面去了,他忙忙碌碌一辈子,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两个孩子。   如今女儿小小年纪,比他们老两口还厉害,成绩也优秀,以后自然不用他们愁的。儿子调皮捣蛋,成绩也忽上忽下,他心中就是为这个儿子愁。   如今,听女儿这么一说,不由心思活络了起来,买房也不是不可,至少不会贬值。   只是……   “这上海离咱们这里十万八千里,咱们在那里买房干嘛,不如在县里买一套算了。”说到这个,林老爸仿佛六窍开了七窍,高兴道,“反正过两年你就要读高中了,咱们不如在县里面买房子,你读高中以后就都搬到县里住,这样你弟弟的也能接受县城的高等教育,肯定比在咱们镇上读中学要好,以后考大学也容易些。”   林夏点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在县里买一套房子,在W市买一套房子,以后林辉或者我考大学了,还可以到那里住。将来我大学毕业之后,肯定是不会留在县里的,估计林辉也是,你不如给他在市里买一套百来平米的,大学毕业后我和他找工作的时候,也有地方住。”   林老爸一想,也是这么个理,市里的房子先买着,过几年在装修。县里的房子今年买了,明年儿子小学毕业直接去县里读中学,女儿读初三正是关键时期,正好换个好点的学校。   这样想着,林家贵也同意了,“行,待会我给你堂哥打个电话问问,看现在在W市买房子要多少钱,要办些什么手续。至于县里的房子,我让你二姑妈帮忙看看。”   二姑妈嫁到县里,在那里住了十几年,比林夏她们懂的多。   “嗯,爸爸现在也可以多关注这方面的新文,反正现在买房绝对不亏,以后的放假,估计还会上涨的呢,反正咱们也有这个闲钱。”林夏抿唇笑道。   “不管涨价不涨价,老爸在县里面给你们姐弟两一人买一套房子,以后就算混的不好了,至少有个地方住。”林家贵呵呵笑道。   “谢谢老爸,我上去看书了。”林夏心里一暖,搁下碗筷说道,“林辉吃完后让他上来,我检查他的作业。”   “嗯,去吧,这小子回来后,我会让他上楼找你的。” 032 电脑啊电脑 林老爸嘴里的那个堂哥,就是二伯林家华的两个儿子,林兵和林国。   林夏老爸有兄弟姐妹八人,林家贵排行老七;兄弟四人,林家贵排行老四。   大伯林家荣,二伯林家华,三伯林家富,老四,也就是林夏老爸,林家贵。   合起来,就是荣华富贵。   林家祖祖辈辈都是种田的,家乡名字华丽富贵,曰黄金村。   可村名虽好,到底是靠种田过日子,生活也好不到哪里去。   林家贵小的时候,恰逢毛主席盛世,人多力量大。   于是林夏奶奶便生下了荣华富贵八个儿子。   林家向来重男轻女,林夏出生后,她爷爷对这个孙闺女并不大喜欢,于是小小的林夏到了两岁也每个名字。   林老妈没什么文化,林家贵姓林,她姓夏,于是便给取了林夏这么个名儿。后来有了林辉,林夏她爷爷屁颠屁颠的跑到他们家,给他取了一堆名字。   诸如:林耀祖、林光宗之类的。   林老妈也是个有骨气的,儿子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大手一挥,给儿子取名叫林辉。   当然,这也是后来林老妈告诉林夏的。   也亏得林夏小时候爷爷奶奶便过世了,不然,只怕也对那两老没什么好脸色。   女儿怎么了,人家女儿还能顶半边天呢!   在林家贵给她二伯的大儿子林兵打电话后,林家上上下下,这才知道。林老四家今非昔比,是他们家族第一人了。   这一切,都来源于他生了个好女儿。   小小年纪挣的钱,比那些个大人一辈子都挣得多。   不免在心里嘀咕,怎么人家的儿女就这么能耐,在看看自家的几个小的。   都十三、四岁半大的小伙子了,怎么还没人家闺女厉害呢?   当然嘀咕归嘀咕,事情还是要半的。   林兵接到四叔的电话,自然留心给他看房了起来。   当然,心里也是对林夏改观了不少。   他们两口子现在一年到头银行账号增加的收入也不过50万左右,可自家堂妹一个人就能挣几百万,可真是让他们这些大人汗颜。   林家上辈子出了个人物,那就是二伯林家华的大儿子林兵。   上辈子,林夏还在读高中的时候,他就在深圳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买了100多平米的房子。   要知道,林家华家比林夏家可困难多了。   供两个儿子读书,也是东拼西凑的钱。   后来,果然大儿子不负众望,出人头地了;小儿子也考上了W市的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在深圳华为找了一份好工作,令人歆羡。   重生前,林家最引以为豪的,就是林家二伯生的两个好儿子。   在那个小镇,年均年收入也不过一两万,能落下的钱更是少。   所以林家二伯的两个儿子,简直就是让人仰望的存在啊。   也正是因为如此,林家贵才这么注重女儿的学习,也希望自家的儿女能够凭自己的能力,在外面闯出一片天。   可惜,直到林夏重生,都让父母失望了。   幸好,这辈子才刚刚开始,一切都来的及。   翻着家里的相册,林夏心里一阵温馨,不管怎么样,都要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正展望前景呢,电话响起,林夏接起,听筒传来喵姐阴阴的声音:小林子,这个月的稿纸呢?   林夏作无辜状,望天,“喵姐,我不是交了一篇么?”   “我说的是下半月期刊的稿子,这个月你就一篇么,嗯~”   “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写!”   “哼,最好快点,只有一个星期了。”喵喵不满道,“你这个家伙,刚开始还挺勤快的,怎么现在这么的拖沓。告诉你,你们这一行竞争可激烈了,各种八零后九零后崭露头角,你要不自我鞭策,很快就会被人抛在脑后!”   “是是是,喵姐,我保证,保证明天就交稿,保证……”   “哼,我也知道你们家现在在看房子,这样吧,宽限你一天的时间,后天我一定要看到稿子,知道吗?”   “好的,喵姐,最爱你啦,波一个,么~”   “你这个家伙,就会嘴甜卖乖,好了,我这里还有事,挂了哈!”   “恩恩,白白,喵姐。”   挂上电话,林夏嘘了一口气,将相册合起,深呼了一口气,收拾了心情,认命的开始用手写字。   电脑啊电脑,家里什么时候才能买电脑啊!   想到穿越前她房子里那台最新的dell笔记本,林夏深深的郁闷了……   手写的人,伤不起啊,伤不起! 033 看房(一) 有钱好办事,林老爸的效率无疑是很高的。   九月份刚开学两个星期,林老爸就找好房子了。   这天,林老爸和林老妈也没去菜市场做生意,一家人睡了个懒觉,十点钟左右吃了早饭,锁了大门,到县城里面看房子。   县城有一个很文雅的名字。   容城。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容城,则取其意,含包罗万象之意。   虽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可里面的消费却也不低。   至少后来林夏读大学的时候,W市的消费就比容城的消费要低。   当然,也可能是W市是大学城的缘故。   现在,一家人坐上大巴,前往容城。   除了看房,林家老两口也打算去租个小门面,做点小生意度日子。   现在手头上也不是那么紧,先开一个小超市,等看好了市场,再决定做什么。   对此,林夏自然是举双手赞同。   林家做小摊贩也有十几年了,林老妈因为长期处于寒风中,加上年轻的时候不知道保养,更是有了风湿的毛病。   现在就算到了夏天,都不敢穿裙子之类将膝盖漏出来的衣服。   这是林老妈的心头病。   因此,林夏姐弟俩,每到了冬天就给老妈裹的严严实实的。   倒是从小养成了这个好习惯,后来林夏读了大学,她同学才二十几岁就有了风湿。每到阴雨天气,膝盖就开始隐隐作痛,比天气预报还要准时。   就是从小不注意防寒的缘故。   林夏一路想着,倒是对这个主意极为满意。   她现在才初二,自己平时有时间写文,况且还有空间这个作弊器。   只要没写出来,就一直呆在里面,反正外面时间也不会流逝很多。   想到此,林夏对未来倒是充满了信心,只觉得家里的生活越来越好,前途一片光亮。   下了车,出了车站,林夏一家四口往二姑妈家走去。   二姑妈所在的那个小区离车站不远,也算是在县城中心地段。   眼见快到了二姑妈小区门口,林老妈便在路中的小超市买了一些水果礼品,和林老爸一起,领着兄妹两往姑妈家走去。   二栋302室。   “叮咚——叮咚——”林辉按了门铃,很快二姑妈便开了门。   “姑妈,姑父。”林夏和林辉乖巧喊道。   “唷,来就来,还买什么礼物。”二姑妈嗔怪的看了一眼林老妈。   “别站在门口说话了,让他们先进来吧。”二姑夫笑眯眯道。   二姑夫天色就长着一张慈爱的脸,便是生气也让人想笑。   更何况他脾气好,很少生气。   至少在林夏近三十年的记忆中,就从来没有见到过他生气的样子。   “你们吃饭没,我锅里还炒着菜,就在这里吃了算了。”二姑妈又转身对二姑夫道,“你先招呼着,给他们倒茶,我去看看菜。”   一边说着一边麻利的进了厨房。   林老妈道:“哎唷,别忙别忙,我们都是吃了饭来的,米也不要放多了啊。”   “那怎么行,好不容易来一次,怎么能不吃饭了就走。”二姑妈的嗓音混合着炒菜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林老妈赶忙推迟,“是真的吃了,何况以后我们若是在县里买了房子,这两家也近了,以后在一起吃饭的日子多着呢?”   虽这么推迟,可到了吃饭的时候,林老爸还是被拉上了桌子。   幸好只是喝点小酒,吃点小菜,倒也能入口。   “夏夏和小辉要不要还吃一点。”见二姑妈端着碗坐在林老妈身旁,问道。   “嗨,你就别抄心他们俩了,这两个小家伙贼的很,林夏那小挎包里面,都是零食呢。”林老妈笑道,“饿着谁也饿不着他们俩。”   二姑妈笑了笑,仔细端详了林夏一番,“这一年没见夏夏,都快成大姑娘了,长高了不少,唔,也白了不少。”   林老妈笑道:“唷,快别说她了,这小小年纪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让人从北京寄了很多化妆品,什么洗面奶啊,保湿霜啊,还有什么防晒霜什么水。你说说现在的孩子,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了,这些都没听过呢。”   “就听电视里面说的那啥大宝,花老大的力气给她买了一瓶,她还不屑。嘴里说什么大宝太油腻不适合她这个年龄的皮肤。”说起这个,林老妈就有些郁闷,“我说了她几次,她都说我不懂,还倒打一耙,把我给说了一顿。”   林老妈嘴里虽然这么说着,也着眉梢眼角的得意,二姑妈哪里看不出来。   不过是明着贬,暗地里夸赞罢了。   她林夏,一个小屁孩子,随随便便写两本书,就能挣80万了。而她两个儿子,眼见大儿子都快25了,这媳妇都还没着落呢。   家里就这80平米的小房子,两儿子也存不到什么钱,他们两口子也没个什么好的营生,正发愁呢。   这老四家的大女儿比两个大人还能干,哪里不让二姑妈妒忌。   她却还不知,这是林家老两口特意低调的结果。   毕竟是人心不可测,财,还是不要外露的好。   想到林家人将来搬到城里面,二姑妈心里淡淡不爽。   要知道,从前林家,她家是过的最好的。   其他姐妹都嫁的是乡下人,就她一人嫁到了城里。   可如今,眼看着老二、老四家都发达起来了,她家里也还这个样子。   这两年她身体又不好,不能出去做事,给她治病又花了不少钱。   没有本钱,哪里有铺子。   想到这里,二姑妈看着林老妈,暗自思忖:这老林家两口子还年轻,到县里来必定会谋个营生,到时候让他们帮衬一把,也未为不可。   从前她也并不是不想让她们帮衬,只是毕竟离的远了,加上二姑妈对乡下不是很看得起,也就没开口。   如今他们找房子的事都是她帮忙的,又有十几年没开口求帮忙了,这次开口定能成事。   这样想着,嘴角的笑更是诚了三分,一边吃饭,一边拉着林老妈东扯西扯,打听他们过来做什么事。   林老爸和林老妈毕竟没在县里住过,不知道市场,原本就没个章程,如今她问起,倒也无话可说。   见状,二姑妈也不着急,横竖他们要搬过来的。   便和林老妈聊着林夏和林辉的事,把林老妈说的眉飞色舞,开心极了。   林夏在一旁听着,心里只觉得淡淡的悲凉。 034 看房(二) 上辈子二姑妈家虽然也是如此,但是比起林夏家,她们家可是好太多了。   毕竟县里那套房子,增值之后也有四五十万左右。   可林夏家,就那么一套价值二十万的房子。   还有林辉结婚什么的,家里也借据的很。   林夏年纪大了后,林老妈也曾拜托二姑妈给林夏相看对象。   可当时二姑妈那一副瞧不起的嘴脸,然后对林夏的冷嘲热讽,可是和现在的谄媚成鲜明的对比。   可是,林夏能责备二姑妈么?   她有什么立场去责备她?   是她自己不争气,也怨不得别人对她不屑,让家里的亲人蒙羞。   就在林夏对着电视愣神的功夫,姑父和林老爸吃完了饭。   收拾了碗筷,六人出了小区,向二姑妈看上的小区走去。   最先去的是一个离二姑妈小区比较近的住宅区,也就是说,这个地段离汽车站特别近,1800一平米,价格也算是比较合理的。   听二姑妈的介绍,林夏心里对这个地方倒不是特别满意。   离二姑妈家实在是太近了,有事没事她都可以过来串门子。   虽然理解前世二姑妈的所作所为,但从情感上来将,林夏却还是不能接受的。   还是眼不见为净的好。   有了这样的心态,于是她就鸡蛋里挑骨头,什么房子是二楼的,楼层太低,容易潮湿,晒不到阳光,离公交车站太近,睡眠质量不好,容易对学习产生影响等等。   林家两口子之所以买房子,除了增值这个小小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就是为了两个孩子的学习。   毕竟这增值是十几年之后的事,谁说的准。   但娃儿的学习就这么两年,可不能被耽搁了。   被林夏这么一说,林老妈自然看不上这间屋子,林老爸则是看不上这个小区。   二姑妈不免有些遗憾,这个小区离她的小区是最近的,日后也可以经常过来串门子,加深感情。   可是林夏的这个理由,她也不能辩驳。   于是一行人往另一条街道走去。   这个小区建在一条单行道的巷子里面,看着这熟悉的路,林夏心里一阵激动,这不就是一中对面的那个小区么!   前世她中考虽没有考好,但林家两口为了娃儿的学习,一咬牙花了7000块钱,给她买进了县一中。   7000块钱,对于当时的林家而言,是一笔多么大的财产!!   林夏到现在都还记得。   听着二姑妈的絮叨,林夏打断她道:“妈妈,前面不远就是县一中了,上次我和任洁还来过。”   “哦,这前面就是一中么?”果然,林老爸心里一阵意动。   往前面走了大约五分钟左右,就从单行道里面又开出了一条小巷子,小区就建在里面。   “这个小区也不错,主要是离学校近,周围环境比较好。”二姑夫笑道,“沿着这条街走到尽头,向右转弯走五分钟就是容城医院了。再过两条街,就是县医院,很近的。”   “至于实验初级中学么,离这个小区也挺近的,骑自行车也就十分钟左右。当然,最主要是,这里离一中近,从家里到学校,步行也就五分钟的时间。因为有学校的缘故,这一片的东西都很齐全,像什么超市之类的,多的很。”   一边说着,一边拐进了小巷子,不过一百米左右,就看到了小区的电子门。   找物业说明了来意,他便领着林夏一行人进了小区。   果然是离学校比较近的,小区的绿化做的倒不错,一进入里面,入眼处皆绿绿葱葱的,看的人心旷神怡。   小区的住房大同小异,最高的也不过是六层,没有电梯。   这让林夏很满意,至少不会因楼层太高而遮挡住太阳。   房子是四楼。   因为谐音的缘故,中国人对四这个字多少有些忌讳。这也就是为什么六楼的房子都卖完了,还剩下一套四楼的缘故。   尤其是四栋四楼的房子,像414、424、434,这都好说,最绝的就是林夏现在看的这一户。   444!!   这么绝的户室,也难怪卖到现在都卖不出去。   而且由于这个原因,这个房子比其他房子要便宜一些。   林夏却是没有想这么多,她也不忌讳这些。   但林老妈却有些不满了,这个户的牌子确实也太不人道了。   林老妈可是信佛的。   虽心里不满,到底来了一趟,还是进门瞧了瞧。   一百二十平米的大户型,四室两厅一厨二卫,房子是朝阳的,林夏站在阳台上,看着小区里面的风景,觉得这房子实在是太划算了。   而且才1700一平米,比方才看了那个小区还便宜了1000块。   要知道,这个小区的房子,大多是2000块起价的。   毕竟,这里确实太方便了。   不行,一定要劝老爸老妈把它买下来。   将来急着用钱的时候,谁会在乎这忌讳不忌讳的。   而且就算真的不喜欢这门牌号,直接在上面做点小手脚就行了。   买下这房子,这门这牌都是他们家的了,想动点手脚还不容易。 035 小火苗啊小火苗 最后又看了第三个小区,林夏还是觉得一中对面那个小区好。   实在是方便极了,而且环境也清幽,对学习可是在好不过了。   林家老两口对那个小区也是赞不绝口,只是那门牌号……   想着还是有点别扭。   毕竟买房子是想住这舒心,而不是憋屈的。   林夏看在眼里,也留了个心眼,只是当着二姑妈倒是没有多说什么,打算回家之后再劝劝父母。   若说这一年溪水中学最为出名的人,那就要数初二(1)班的林夏了。   她的出名,并不是班花之类的,而是她那让人仰望的成绩。   高出第二名整整50分,这是怎样的恐怖的存在!   莫不是她被外星人附体了?这是全校同学的想法。   当然,一班的班主任语文老师蒋华,乐的嘴都合不拢了。   他们班这个学生,不仅总分第一,而且也囊括4项全校单科第一。   语文更不用说,作文好的让他这个老师都想寄出去发表了。   虽然有的老师觉得这篇作文太过中规中矩,可就是这样保守的文章,才能在中考中更有把握。   当然,平时林夏的语文成绩就不算太差,这一次的成绩倒也没出乎他的意料。   蒋华意外的是林夏这次的总分,其实不止是他,全校师生都被她这么一下镇住了。   毕竟平时的小测验她虽然也考的算是比较好的,但是自己老师改卷子,总有那么一点点私心或者偏心的。   而像这种大型的全校测试,卷子都是密封的,而且是全校老师一起改卷。   她这个成绩,也算是实打实的,所以才让老师惊讶。   “铃铃——”下课的铃声响起,数学老师宣布了下课,拿着书往办公室走去。   任洁戳了戳林夏的后背心,“夏夏,一起去厕所。”   “走吧。”小女生什么的,就是什么事都喜欢一起。   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早餐,一起上厕所。   等林夏和任洁说说笑笑的回到班级门口,就见李静一脸坏笑的走了过来,挤眉弄眼道:“夏夏,有你一封信哦!”   说着,看了看四周,鬼鬼祟祟的将一张纸条放在林夏手心。   林夏低头看了看,还叠成了心型。   她笑了笑,将心打开。   “唷,小丫头,行情不错嘛!”任洁也在一旁起哄,还没说完,就见林夏把那张花花绿绿的信纸撕成了碎片。   没想到林夏外表看着文文静静的,做事这么激烈。   待她丝完,发现全班人都看着她。   林夏勾了勾唇角,对任洁笑道:“你们这么看着我干嘛?”   任洁伸出了大拇指,崇拜道:“cool!”   “行了,就你这烂英语,还好意思在我面前showoff。”林夏白了她一眼,自顾自的回到了座位。   她可没有给别人当耍猴一样的围观。   见林夏一脸若无其事,任洁和李静对视了一眼,无奈的回到了座位。   “喂,你就不想说点什么吗?”任洁是个藏不住事的人,在位置上扭了半天,还是戳了戳林夏,问道。   林夏歪着头想了想,才知道她说的是方才纸条的事。   也是,若随便换了一个小女生,只怕脸都要红了。   可林夏是谁啊,快30岁的大妈了,相亲了无数次,早练就了一身铜皮铁骨。这区区小事,怎么会放在心上。   如今,她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家里买房子上面,而且说不定下个学期就要搬家了。再说,这些十三四岁的小萝卜头,她也下不去手啊!   最最重要的是,这溪水中学,真的没有两个拿得出手的人物。   校花倒是有一个,长的也不怎么样。   林夏读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室友就被评为了系花,那可真是叫个漂亮,比明星都不遑多让。   只是名人是非多,再加上她那艳丽风骚的做派让林夏有些不喜,林夏和她便也没什么交集,四年下来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对这些小纸条,林夏倒是心中有了点数。   她的五官本来就非常平凡的,只是和在一起让人看着很是舒服。原来的林夏没有保养意识,一张皮没到夏天就被晒的像黑炭一般,自然并不出众。   而现在,二十八岁的林夏怎么可能容许自己这么糟蹋自己的皮肤。加上学业和小说占据了她三分之二的时间,还有三分之一用来休息,一天到晚宅在家里,肤色自然就白了下来。   现在更是有了那一池温水,林夏有事没事就泡泡,肤色也慢慢白皙了不少。   幸苦这个池水对人的作用是慢性的,不然,若是林夏一夜之间白了起来,只怕不能和周围的人解释清楚了。   也正是因为池水缓慢的作用,才让林夏坚定的认为这没有问题。   你想想,若是那水能让人突然间变强或者变美,这不正是说明了问题么?   人体怎么能受得了这样极端的刺激和变化。   而自打林夏发了工资之后,在穿戴方面就没有委屈自己了。   青春只有一次,这时候不好好享受,等有钱了,就没机会了。   抱着这个理念,林夏几乎半个月就进一次县城,每次去都会大包小包的回来。有时候是几本资料书,有时候是一些衣裳,有时候是最新的小说。   总之,她的衣裳都成了班级的风向标。   多少女生羡慕着呢!   人长得虽然普通,但白皙之后也算顺眼,加上一身青春靓丽的衣裳和那一身干净如水的气质,怎么可能不让男孩子心动。   当然,可能这个年纪的小孩子不懂什么是气质。   但是,别忘了,林夏有一个最大的筹码,那就是成绩。   在初中和高中阶段,家世脸蛋神马的都是浮云,只有成绩才是硬道理啊,有木有。   于是,林夏身边的小火苗就多了起来。   每天几乎都有这样的信纸,或在抽屉,或让任洁她们转交。   刚开始林夏还饶有兴致的看了看,一边看还一边点评。   无外乎是些什么你成绩很好,我们一起帮助共同进步,或者是什么我觉得你很漂亮,可不可以做朋友之类的话。   而因为这些信的结尾,都是什么匿名,或者是什么默默关注你的人。   这让林夏不免觉得好笑。   果然,小镇上的孩子,才是单纯的。   不是么? 036 劝说父母 想到这里,林夏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可能明年我家就要搬走了,哪里还有心思管这些。况且我们现在还小,好好学习才是正经。”   说起林夏搬家的事,任洁脸色微微有些失落,嘟着嘴道:“那周末就不能去找你玩了。”   林夏笑道:“那你以后有时间了,还是可以去县里面找我玩呀!”   “可是,以后我就不能去那里看书了,哎!”   林夏黑线的转过了头。   恰好上课铃声响起,看着阔步进来的语文老师,林夏收起心思,开始听讲。   “……这一次的作文,林夏同学写的非常不错……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议论文该怎么写,其中举例论证……。”班主任蒋华扫视了全班一眼,目光在林夏身上停顿了片刻,这才开始讲课。   吃午饭的时候,林家贵对林夏俩姐弟道:“房子已经买了,就差装修了。爸爸已经请了装修公司,估计到你们下学期的时候,房子就能装修好了。”   林家贵原本就是打算买两套房子的,林夏喜欢一中对面的小区,林家贵夫妻又看中了另一个小区,于是两个都买了下来。   只是两个房子都装修的话,却是没这个必要。   原本林家贵夫妻是不打算装修两套的,只是林夏想到过两年之后物价飞涨,随随便便一个室内装修,没个十来万都拿不下来,就劝说老两口将两个房子都装修了。   毕竟,现在装修两个房子,也不过十来万,而且这还是用比较好的材料的结果。   “老爸,你相信女儿,这个装修费绝对不贵。”   确实,用后世的眼光来看,的确不贵。   想到她那欧式风格的房子,林夏就一阵激动。   她,终于有房了。   前世相亲时被人家嬉弄和瞧不起,不就是没房子的缘故么?   未来几年,确实一房难求啊!   “爸爸,那咱们什么时候搬到新房子里面去住啊!”林辉急切问道。   小孩子什么的,果然是喜新厌旧的生物。   一想到如今家里已经有三套房子了,林家贵就一阵激动,不免笑眯眯道:“不急,把今年过了再说吧,我和你妈还想多卖一年的菜,毕竟以后住到县里,还没想好要做什么生意。”   林夏笑道:“老爸,B市的房子看的怎么样了?”   “让你堂哥帮着看了几个楼盘,只是咱们家刚买了两套房子,都用了近100万了,这个,一定要在B市买么?县里的有两套就够了。”   “老爸,最近你也看了不少这方面的资料和新闻,这房价可是看着往上涨啊,比你卖那个菜挣钱多了。我看今年也不用卖菜了,累的要命,一年到头不仅存不到一两万,还落下了一身的病。”林夏劝道。   确实,在寒风中卖菜的小摊贩基本上都有职业病。   林老妈的风湿就不说了,林老爸也有了头痛的毛病,两个人年纪轻轻,还不到四十岁,就落了一身的病。   这也让林夏暗自心疼,皱了皱眉头,林夏计上心来。   “爸爸,这几天你和妈妈也不用卖菜了,去县里盯着装修公司装修才是,可别让人家以次充好啊!不然这辛辛苦苦挣的两个钱,都让人家昧了去,得不偿失。”   林家贵也想到过这茬,只是放心不下家里,“那菜生意?”   “别做了,将家里剩余的菜卖掉算了,咱们家现在也不缺这两个钱。对了,最近我没有写长篇小说,喵姐催我写了几个短篇,这个月稿费加奖金也有一万块钱。我放在楼上了,等会儿拿下来给你们收着。”   林老妈白了她一眼,责怪道:“你这孩子,这么多钱,怎么能随随便便放在家里,要是被人偷了怎么办,快去拿下来给我收着,明天让你爸存到邮局里面去。”   林夏笑了两声,“我这不是忘记了么,再说,家里不是有阿毛看着么,要是有人进来了,它会叫的。”   说着,从桌上夹了一块排骨扔到脚边,看着已经略显身姿的阿毛低头啃骨头。   “这么一只小狗,有什么用,你快点去把钱拿下来。”   “哦。”林夏乖乖上楼,从空间里取了钱,交给林老妈。   这个月她确实挣钱了,当然没有一万块这么多。   随着杂志社改版和林夏现在的名气,她的稿费自然也翻倍了:由原来的一千字100元变成了现在的最高价,一千字200元。   当然,为了将林夏这个小有名气的写手留在《细雨》,杂志社也根据每个月杂志的销售量适当的发一点奖金给她。   而这个月,林夏写了一篇5000字左右的散文,稿酬不过1000元,但是奖金却有2000元。月薪3000,勉勉强强步入白领的行业了吧。   林夏有些不确定的想到。   当然,这一万块钱是林夏在县里的时候取的,目的就是为了劝说林家两口子放弃卖菜。毕竟她现在确实不在乎这一两万块钱,更多的却是为父母的健康着想。   “老爸,老妈,我确实不在乎卖菜的这一点钱,况且这才写了两本书,在没有江郎才尽之前,我当然还会继续写的,关于钱这方面,你们也不用太担忧。咱们还是提前搬到县里面,让我和弟弟适应那里的学校环境才是最重要的。”   “我想初二的时候搬过去,毕竟倒了初三,时间又紧,还要写文,我不想浪费时间在适应学校环境上面。”   林夏的劝说,让两老动摇了。   而林老妈手里那实实在在的一万块钱,则让两老彻底赞同了她的一番话。   两人对视了一眼,是啊,女儿随随便便写个几千字,他们两老要累死累活的卖一年的小菜。   为什么不把这个时间用来做别的轻松的事,他们现在也不差这几个钱。   其实这还是一种小农思想,有钱了,只想着存起来以后留给儿女用。   自己不舍得吃不舍的花。   更不懂得如何让钱生钱,因为不敢冒任何风险。   这就是老一辈的人,这就是父母。   林夏有些感叹,难怪有三年一个代沟这一说。   “好,过两天我就去一趟县里。”林家贵最后决定道,“以后就不进货了,这两天尽快把家里的存货卖完。”   林夏眯着眼睛笑道:“对啊,老爸,这样你们不就空出很多时间来教导林辉了么,要知道,初中打好基础,对高中而言可是很重要的。”   看着儿子,林家贵更是觉得这个决定英明无比。   商量好了之后,一顿饭大家都吃的很舒心。   林老妈:又有了一万块钱的存款。   林老爸:儿子以后的学业要抓紧。   林夏:终于达到目的了。   林辉:我抗议,木有人权……   可惜他势单力薄,根本无法改变他姐的任何决定。   于是,可怜的林辉童鞋,继续悲剧着…… 037 前尘往事 林老爸是个行动派,商量好了之后,家里的菜能卖的就尽量卖掉。剩余卖不完的,就送给自家亲戚吃。   反正林夏家两家的亲戚加起来,都有十几户人家了,分一分也就完事了。   林老爸去县里监督工程,林老妈自然留在家里照顾林夏俩姐弟。   尤其是林辉,一溜儿就跑到游戏室里面打游戏去了,弄的林老妈火冒三丈,每天都要给他一顿竹笋炒肉。   偶尔林家贵也从县里带一些零食回来,看看林夏两姐弟,顺便考察儿子的学习情况。   看着家里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好,林夏心里不免喜滋滋的。   这就直接体现在了她的文章当中。   “诶我说小林子啊,你最近是不是心情特好啊?”说完公事,又见上司不在,喵喵有了闲心和林夏唠嗑。   林夏笑了两声,“嗯,家里的房子买了,正在装修,想到以后有自己的专属书房,还能买电脑,心里就很高兴。”   “得,你们家终于要买电脑了。”听到这个消息,喵喵也高兴了起来,“下次咱们就可以在上班时间用QQ聊天了嘛。你也知道,在办公室里唠嗑,影响不好,要是被头儿发现了,可是要扣奖金的。”   说起这个,也不得不说喵喵的好运。   她今年刚从B大中文系毕业,又托她叔叔的福进了这人才济济《细雨》杂志社的编辑部,然后每天处理成千上万封全国各地投来的稿子。   现在文学市场正是80后的天下,看到林夏的文章,虽然她没有什么工作经验,但即使以她长年看文的眼光来看,也被她的小短篇吸引了。   出生牛犊不怕虎,然后她便将这两篇文章上报给了主编开水。   那主编看后,给这几个小短篇打了个及格分。   虽然文笔不算绝佳,文章中也有些语法错误,但是,这确实迎合市场大众的文章啊!要知道,作为一个主编,每天要评看多少文章。   即便那些文章已经被责任编辑筛选了一遍,可整个编辑部有多少责任编辑,每一期的文章,只有主编才有权力最后决定那些稿子。   因此,林夏的那两篇稿子,主编开水让喵喵下去将其中的小问题稍稍修改一下,便发表了。   当然,介于是喵喵发现了这个叫琉颜的人,便也顺便让她负责这个写手了。   于是,就这样,喵喵成了林夏的责编。   当然,修改后的文章确实也开水心里满意,特别是那个长篇《少女,不哭》,通篇有着淡淡的忧伤,却同样也藏着浅浅的温馨,看的人心里暖暖的同时,不免添上一丝小小的心疼。   开水确实觉得这个写手潜力还不错,加上她是自家侄女负责的第一人,便用千字100元的高价发表了着两个小短篇。   而后,每当开水想起这一幕的时候,不禁深深觉得,他这辈子,最英明的决定,便是走后门让自家侄女进了编辑部。   瞧瞧,他侄女给他们杂志社带来了多大的利润啊!   要知道,在《少女,不哭》连载的期间,《细雨》的销售量整整提高了零点三个百分点。销售量与奖金是挂钩的,自然,那几个月他和杂志社都赚的不少。   在连载了几章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之后,杂志社这才联系的出版社,紧赶慢赶的出版了这本书。   正是趁着这一股东风,这才有了一上市便卖出了20万册的好成绩。   虽然不及现在一些主流80作家,但是对这个年纪的林夏而言,已经算是很优秀的了。毕竟人家才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不是么?   当然,偶尔喵喵也会在心里嘀咕,怎么一个十三岁的小屁孩都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来。也太诡异和逆天了。   但是某天听她叔叔在饭桌上提起,这才有些恍然大悟。   他说:你从读者的角度看,自然觉得她的文章写的好。这文章好,不外乎两点,第一,情节,第二,文笔。   若是情节不好,文笔和人物的刻画方面也能弥补一二。你看她的文章里面,情节其实很简单,都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但是她文笔很华丽,人物刻画的很生动。   《少女,不哭》里面,男主尹少洛的阳光活泼,大大咧咧,男配尹少泽外表冷淡请起,内里却温和如云。女二号季节完美优雅,而女主苏沁,普通到在人群里就能被淹没。   就是这种人物鲜明的设定,才满足了现代小女生白马王子的憧憬。   更何况,她还让尹少泽死了。这就是神来一笔,要知道,往往只有悲剧才是最牵动人心的,就说你,现在是不是也牵挂着尹少泽,不时拿出来嘀咕两声?   再说,这写文章也算是一个熟能生巧的过程,只要坚持不懈的写,她的文笔和掌控整个故事的能力也一定会慢慢提高。而不像现在,故事虽然好,但是情节方面还是略显单薄,文章整体掌控和节奏也不是很强。   至此,喵喵这才知道为何当二叔当初这么看重林夏,若不是编辑这个行业干了几十年吗,锻炼出了一双火眼晶晶才能发掘。若是要她这个刚毕业的小菜鸟,就算是觉得她写的还行,也不会有这个能力看出她潜在的价值。   当然,这其中的缘由远在千里之外的林夏自然是不知道的。   但是《细雨》杂志对她的知遇之恩,她确实记在心里的。只要将来《细雨》不是做的太过分,她是不会炒了这个东家,另投他人的。   两辈子下来,林夏接受的都是传统的教育,加上写文章的关系,更是受古文里面一些思想的影响,骨子里却是有些老派的。   比如在男女关系中,双方若是没见过家长,是不会随意发生性.关系的。   她虽然写着现代青春小说,平时却喜欢看古典名著,深受里面思想的熏陶。加上亦舒师太文章里的观点,融合了自己的观点之后,自称一派,隐隐开始有自己的风格了。   当然,现在的青春校园系的文章里面还看不出端倪。等到日后林夏买了电脑,也不在局限于纯纯爱恋的时候,那时候她的风格才真正融入到文章里。   毕竟,现在的她,写写精神恋爱还行。   要让她写男女主OOXX,估计就要翻天了。   要知道,她的每一本小说,每一篇文章,发表出来后,第一个读者不是别人,就是她爸——林家贵。 038 房子装修好了 挂了电话之后,林夏呆坐了片刻。   看着镜子里那张明媚的脸,怎么看都透着三分喜气。   这不是当年那张被生活磨平了棱角,只剩下沧桑和落魄了那张脸了。   如今的她,虽称不上漂亮,但肤色白皙,即便眼睛平淡如水,周身也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气息。   一席淡蓝色连衣裙,外罩白色针织衫毛衣外套,黑色打底裤,乳白色皮鞋,梳着一个马尾。   怎么看都是一个乖乖好学生。   林夏勾了勾嘴角,顺时镜中的人便明媚了起来,带着三分青春活力。   从前的她,一直都在后悔,后悔自己荒废的青春,后悔自己没有做心中最想做的事。   世间没有后悔药。   人啊,总要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   而现在,她得上苍眷顾,回到了花样年华,重来一次。   林夏伸出手,抚上镜中的自己,呢喃道:“我怎么忍心再辜负你一次。”   得到一些,失去一些,选择一些,放弃一些。   现在的努力,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工作,将来自会有收获。   灵光一闪间,林夏突然有了灵感。   宁夏坐在那里已经有一个小时了,桌上放着骨瓷茶盅,里面冒着丝丝白气。   她就这么静静的看着玻璃窗外,阳光从大大的落地窗透进来,逆着光,只能勾勒出浅浅的轮廓。   这样的环境,这样静静的坐在那里,就好像一副精致华美的油画。   世界这样的安静,宁夏的心里,却像潮水一般,风起云涌。   铺天盖地的回忆迎面而来,如果时光听的见,那落满心底的尘埃,能否被时间的流水洗涤。   心脏在一瞬间骤然紧缩,宁夏缓缓的闭上了眸子。   整个世界趋于安静。   茶盏的旁边,放着一本打开了一半的书,空白的地方写着清秀的字迹:你在哪里?我很想你……   趁感觉还在,林夏赶紧写下了如今脑海中的情节,再简单写了一个粗糙的大纲。   最后,才在草稿纸的开头写上书名:《如果时光听不见》   看到前面一部分,也许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恋爱的故事。   其实不是。   这本书林夏打算走另一种故事风格,故事的主角是一对孪生姐妹,宁夏和宁静。   女孩子之间,永远就没有纯粹的,不染杂质的感情。   不管是亲情、友情,亦或是爱情。   她们之间,充斥着计较,弥漫着算计。   外表、性格、成绩、人际交往,亦或是,青春期的男女关系。   小小的心思,细密的情感。   待林夏搁笔,抬头看了看闹钟,已经下午四点了。   两边扭了扭脖子,伸了个懒腰,换上了睡衣,便倒在了床上。   五点半左右的时候被林老妈叫醒,看着桌上一叠稿子,林夏有些愣住了。   难道一个下午,她就写了这么多字。   林夏数了数,有十几张了。   “夏夏,吃完饭了。”林老妈的声音从楼下传来。   “诶,来啦。”放下稿子,打开门,下了楼。   “老妈,咱们什么时候搬家啊!”林辉往嘴里巴着饭,“这垛椒鱼坐的很好吃。”   “等装修好了就可以搬进去了。”林老妈不在意回答道。   “那什么时候能装修好呢?”   这个林老妈倒真不知道,看着儿子求知的眼睛,将皮球踢给了林夏,“问你姐。”   林夏沉吟了片刻,“嗯,120平的,差不多2个月就能装修好了。咱们用的材料质量还比较过关,买好家具什么的,再通风一个星期,就可以入住了。”   说道这里,林夏想起家具的事,对林老妈道:“妈妈,买家具的时候我的房间要自己选。”   “行,没问题。”林老妈一口应了,“对了,咱们一家现在主要住一中对面的房子,你弟弟那个房子的家具咱就先不买,等以后再说。”   林夏点头应了,如今那房子,因为是四室两厅的,而且主卧带独立卫生间,所以她住主卧。林辉和林父林母的房间挨着,对面就是书房和卫生间,也很方便。   而那个设计,最让林夏满意的就是在主卧里面专门开辟了一个小小的衣帽间。这可是她上辈子最想要的,有属于自己的衣帽间。   当然,她也想要一个家庭影院,但是目前确实没这个财力。   等过了十八岁,她可以自己签约了,一定要再买一套房子,不需要太大,但是一定要有一个独立的家庭影院。   要知道,除了看小说之外,林夏最喜欢的就是唱歌了。   大学时,每个星期雷打不动的去后街KTV唱一次。嗓音说不上太好,但至少也不是太差。   和林老妈说了家具的事,吃完晚饭,林夏便又坐在书桌前将下午写的稿子修改了几遍。顺便将大纲的思路又清理了一遍,这才将稿子收在文件夹里。   做完一切,冲了个凉,随手从床的案头抽出一本亦舒的书。   待在床头躺好,这才发现是《玫瑰的故事》。   玫瑰,那个蔷薇色的皮肤,圆眼睛,左边脸颊上一颗蓝痣,长腿,结实的胸脯,并且非常的活泼开朗的美丽女孩。   毫无疑问,她是个绝世美女。书里面所有男人,不管是模样周正的,还是风度翩翩事业有成的,亦或是叛逆的,在看到玫瑰的第一眼,都会爱上她。   为她生为她死,为她抛妻弃子。   这是一个让人动容的故事,少年时的玫瑰,中年时的玫瑰,得意时的玫瑰,失意时的玫瑰。   她哥哥眼中的玫瑰,女儿眼中的玫瑰,继子眼中的玫瑰。   全都不同,却全都是她。   师太不愧是师太,看故事的同时,还让人学习到了不少人生爱情和婚姻中的哲理。   作为亦舒代表作之一,毫无疑问,林夏被故事吸引的彻底。   “他不懂吃,不懂穿,不会玩,也不看书,整个人是一片沙漠,一点内心世界也没有,活了三十多岁,连恋爱都没经历过,土得不能再土。最讨厌之处是他对他那小天地是这么满意,坐井观天,洋洋自得,谈话的题材不外是又把谁的生意抢了过来,他公司去年的盈利是多少……他不止是俗,简直是浊。”看到这里,林夏不由笑了起来。   师太说了太多经典的话,大多是诸如“人的天性便是这般凉薄,只要拿更好的来换,一定舍得。”之类告诫的话。   像这样讽刺但却极度经典的话,林夏倒是第一次看到,乐个不行。   “整个人是一片沙漠”,这样的比如,真是让她欢喜。   周士辉是个可怜的人,但可怜之人比有可恨之处。   就像玫瑰说的,他根本对妻子没有真感情,结婚生子对周士辉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人生必经过程。忽然他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对牢个乏味的女人,他就借她的名来逃避。   亦舒的故事,总是带人进入另一个世界。   那个世界精致而小资,看过她的故事,再去看安妮的书,不免有一种正版和盗版的感觉。   当然,安妮自然也有她独特的风格,但对林夏而言,似乎更喜欢亦舒骨子里这种浅浅的忧伤与凛冽。   于是后来,林夏收集了师太所有的文集。   当然,这也是后话,毕竟马上就要搬家了,林夏也就暂时停止了买书的举动。   在学期末的时候,林夏名下的房子终于装修好了。   林老妈带着林夏姐弟俩在星期六的时候,兴冲冲的赶到新房子和林老爸会师。玄关处的嵌在墙里的红木鞋柜,简约大方的客厅,欧式风格的卧室,让林夏高兴极了。   一家人到餐馆里面吃了顿全家宴,便杀向了沙发城。   在商场看了一圈,最后看中了三款沙发:一张白色希腊风真皮沙发,一张草黄樱桃碎花布衣沙发,一张纯黑真皮沙发。   林夏比较想要一张真皮沙发,可客厅里面的装修更配这个布衣沙发,最后咨询了现场导购之后,林夏还是决定买这个布艺的。   反正她在家里也只住三四年,就要外出读书了,真喜欢真皮沙发的话,日后买了房子再装修时注意风格就是了。   买了沙发,有配套的买了客厅的家具和三个卧室的家具。   因为买的多,卖场还给了极大的优惠,让林老妈高兴极了。   至于林辉那套房子的家具,等以后林老妈去W市买好了,这县里的沙发,品种不多,价格的贵的很。   原本林夏是打算去W市买沙发和衣柜的,但是来去一趟不容易,再加上运费什么的,麻烦的很。   最主要的是,不能亲自试试,所以贪图方便,就在县城买了。   至于日后林辉的那套房子,那时候W市的房子估计升值的厉害,他那一套,卖掉都说不定。   反正日后一家人回来,县里有房子,镇上也有,住哪里都无所谓。   买了家具,一家人甚有激情的和商场工作人员摆放。   于是华灯初上的时候,房子已经焕然一新了。   只是空气中还有一股异味,林夏四处转了转,决定等房子空置几个星期后,就去花鸟市场买几株室内景观树。   书房有电脑,肯定要放一株,客厅的落地窗两边一边一株,还要买一点花草放在阳台上。   这样想着,看着摆放整齐的家具,崭新的房子,林夏一家都舍不得离开了。 039 过年啦 然,不管如何不舍,刚装修好的屋子显然是不能住人的。   锁了房子,一家人回了溪水镇。   待放了寒假,离过年也没几天了。   林家老两口这十几年来,第一次在大年三十那天没有出摊卖菜,而是和林夏俩姐弟收拾打扫屋子。   原本林老妈是让林夏休息的,奈何林夏这么些年打扫屋子,也习惯了。   找了根长竹杆,用绳子将扫帚和竹杆绑在一起,将屋顶和墙角的灰清扫下来,扫完墙角,又将屋里屋外打扫的干干净净。   林老爸和林辉则搭着梯子,在门口贴对联。   今年家里的闲钱不少,儿子娶媳妇的房子也装修好了,林老妈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可这样的大事,却不能告诉任何人,林老妈不免有几分锦衣夜行的郁闷。遂一门心思要好好犒劳自家的大功臣。   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一桌的好菜,虽然每年三十的晚上饭菜都很丰盛,但看到这满满一桌菜,林夏还是有些傻眼了。   的确是满满一桌,那菜居然被林老妈用三角形稳定原理给垒成了两层,居然屹立不倒,也不得不让林夏叹服。   饭桌中间是用酒精小火炉子炖着的牛肉大白菜火锅,里面还放了一些牛肚牛筋之类的。然后旁边是鲜水晶虾饺、酥皮蛋挞、什锦三鲜汤、野鸭炖胡萝卜、土鸡熬黄花菜汤、虾仁玉米。   林夏在满桌的荤菜中,终于找到了一盘纯粹的素食,青菜豆腐。   “哇哇,妈妈今年做了八珍汤啊!”林辉惊喜道,“我要吃这个。”   说完,忙不迭的夹起一个放进嘴里。   这八珍是由虾仁、蟹黄、火腿、鸭舌、鲍鱼、鲈鱼、鲜笋、香菇组成,拌上佐料,再将它们包在蛋皮里,或熬成汤或蒸着吃。   这菜听着容易,但做起来却是繁琐的紧。   往年大年三十那天林老爸和林老妈也是要出摊子的,直到中午12点左右才回家。而溪水镇一般四五点左右就要吃团圆饭了,所以林老妈一般没时间做这个菜。   而要是不过年,家里又不可能将八珍里面需要的材料备齐,所以这个菜林夏和林辉确实很少吃到。   林老妈笑道:“以后有时间再做给你们姐弟两个吃,今年你可是搭了你姐的光。”   林辉撇嘴道:“要是我写文章,肯定比她写的好。”   “你有几斤几两你妈我还不清楚,你个家伙,一天到晚往游戏室跑,现在你妈我也有时间了,看我不天天盯着你。”林老妈说着,给林夏夹了一个八珍苞,“今年可是累着你姐了,好好补补。”   刚说完,门外就响起的鞭炮和响炮声,林老爸从门外窜了进来,赶忙关了门。   见林老爸进来,林夏林辉从凳子上起身,在一旁取了香,分给林老爸几支,三人对着客厅中间供奉的天地君亲师鞠了几个躬,算是拜祖先。   然后林老爸将准备好的黄表点燃,放在地上,林夏和林辉则将各种面值的冥钱一张张的堆在火上面。   自林夏学会写字起,福包就是林夏和林辉俩姐弟包的,上面的字也是姐弟俩写的。   尤其是林夏,都写了快三十年了,闭着眼睛都能够将它写好。   烧了半天,林夏看着仍然留在旁边的一对钱,无奈道:“老妈,你怎么买这么多钱啊!”   林老妈理直气壮道:“今年不是挣钱了么,自然要给你们老林家的祖先多烧一点,都是他们保佑的呀!今天晚上我们还要去进神去呢,让菩萨保佑你多写几本书,几本书都大卖,保佑你们姐弟俩都考上好高中和大学。”   “妈,你这心也操的太远了吧,林辉小学都还没毕业呢。”林夏一边埋头苦烧,一边无奈道。   林老妈白了她一眼,“小孩子家家懂什么,我告诉你们俩,这大过年的,可得忌讳着。平时吵架时候骂人的话,现在可都不许说。”   然后,林老妈便嘱咐了林夏姐弟俩一通:什么不能说一些忌讳的词,过年期间说话要在脑子里面转三圈,大年初一到初三不许用扫帚扫地等等。   好容易将一大堆钱烧完,林夏姐弟俩坐到专属座位上,林辉给众人都倒上果汁,做好一切,三个人六只眼睛便都望向林老爸了。   林老爸清了两下嗓子,作总结道:“今年,也就是公历2003年,我们老林家发生了历史性的改变。这种改变最大的工程,要属于我们的林夏同志。她学习认真,工作努力,小小年纪,就达到了爸爸妈妈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现在我们鼓掌欢迎林夏同志发表几句感言。”   林夏端起面前的果汁,敬道:“说起感言,我首先要感谢的,就是在我和林辉背后默默支持,永无怨言的爸爸妈妈。你们给了我们生命,抚育我们成长,教育我们成才,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爸爸妈妈为我付出的,我曾经都记在心里。而现在,我有了报答你们的能力,能让父母为我感到骄傲,这就是我的骄傲。”   说完,喝了一口果汁。   “刚刚是对过去一年的回顾,然后就是展望。”林夏接着道,“新的一年,别的话也不多说,我只希望我们一家人能够健健康康,再健康的基础上财源广进,鹏程万里。”   然后喝光了杯子里的饮料,坐下了。   接着林辉小朋友也发表了一下感言,然后林老妈也说了几句,大意无非是要照顾好两个孩子。   说完,林老爸总结性的说了一些话,一家人便乐呵呵的吃起了年夜饭。   吃了年夜饭,收拾了桌子,一家人便都窝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   看看时间,几乎每个台都在放新闻联播。   林辉不免觉得有些无聊,便提议把桌子搬到电视机面前,来打麻将。   麻将,一个多么美好的字眼。   在林夏的几项兴趣中,第一是看书,第二是唱歌,第三,是睡懒觉,那第四,绝对就是打麻将了。   多少次在工作的时候,林夏想念过年时候那个打麻将的气氛啊。   并且,可能是从小到大只有过年才有时间打麻将的缘故,这打麻将,出了过年,其他的时间林夏却并不算痴迷。   林夏歪在沙发上,从茶几上的果盘子里面拿了个蜜橘,细细剥了皮,掰开来往嘴里塞了一瓣。   唔,好甜!   将电视台停在中.央.一频道,吃完橘子,桌子上已经铺了报纸和毛毯,麻将也被林老妈从房间里提了出来。   林夏起身,率先选了个风水宝地,摩拳擦掌了起来。   牌场如战场,一家人打的很是酣畅痛快。   大年初一早晨,林夏正打算睡个大懒觉,就被林辉吵了起来。面对锲而不舍的敲门声,林夏不得不起身,穿着新买的衣裳,给父母拜年,得了个厚厚的红包。   拿着红包坐在沙发上,给喵姐拜了个年,便同林辉一起,跟着林父和林母出了门,往老家给几个伯伯拜年。   林夏的三个伯伯,二伯家的两个堂哥在外面混的正好,已经有好几年没回来了。今年也不回来,据说明年回来。大伯一家在外面打工,林明堂哥取了个媳妇,和媳妇两人在广州那一代做包子。   三伯夫妻俩倒是留在老家种田,三伯的儿子林威堂哥没读什么书,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外出打工了,现在也没混个什么名堂。   在林夏的记忆里,这个堂哥将来倒是娶了个温顺的老婆,两人在外面做包子,一年也能挣上十几万,小日子过的也很滋润。   至少比当时的林夏要滋润。   人家好歹夫妻两人扶持,而林夏,一个人在职场上磕磕碰碰,高不成低不就的。   现在想想,心里也仍会黯然。   林夏的第三本长篇小说《如果时光听不见》,作为细雨杂志社零四年新年贺岁大作上市,同时也推出了新的作家福利。   由于在出版前,细雨杂志为这本书打了大量的广告,加上前两本书积累的人气和作家新福利的刺激,这本书在新年前两周上市,两周之内就卖出了50万册的好成绩。   而很久的后来,这本书也变成了林夏写作生涯的一个里程碑。   让她从一个小透明写手,变成了学生眼中的小作家。   更是继80后,将90后这个名词已正面的形象,推上了历史舞台。   而这本书,杂志社已200万的价格将其买断。   至此,林夏买断的时代结束,拉开了分成时代的序幕。   当然,对于如今这个成绩,林夏也是较为满意的。抛开她现在取的的所有成绩不谈,仅仅是琉颜这两个字,在现在青春文坛上,都能有一席之地。   这两个字,就是一种招牌。   仅仅是这两个字,就能为细雨杂志社带来不菲的利润。   而喵喵,由于发掘了林夏这棵摇钱树,也让杂志社颇为看重,连着把好几个杂志社有潜力的写手拨到她的手下。   而后来,喵喵也成了杂志行业的王牌编辑。   她和林夏,更是被人称为颜喵组合。   当然,这些林夏暂且不知晓。   她现在可苦恼的很,林老妈从来就不是个小气的人,尤其是对待亲人。   今年赚了这么多钱,去给几个亲人拜年自然要多买点。   于是,林老爸,林老妈,林夏和林辉四人,每个人手上都提着重重的礼品盒。   好不苦痛!   林夏打定主意,搬到新居第一件事,就是要买一辆车。   NND,没车实在是太痛苦了。 040 拜年 二堂哥事业正是起步阶段,故而二伯一家人都没有回老家过年。   林夏一家人先是去拜访了大伯一家,又拜访了三伯一家,然后老林家的嫡系子孙则带着包好的冥钱和香烛,集体到林家主坟祭拜。   林老妈则留在三伯家,和三伯母说着闲话儿。   说是主坟,其实不过是几个土坡。   只不过那一块葬着的人都是老林家的,要不就是和林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这些墓中,林夏爷爷的墓无疑是最好的。   林夏的奶奶葬在她爷爷的旁边,不过是个小土坡,而她爷爷,不仅修了几层高的小塔,还在外表出镶嵌的瓷砖。   远远看着,高档极了。   看着这两个有着鲜明对比的墓,林夏不免有些无语。   这也太重男轻女了吧,难怪当初生下了林夏,老林家没一个人给她取名字。   这样想着,对这次拜年之行不免有些意兴阑珊了。   虽然她如今能挣钱,可在这些人的眼中,女儿再有出息,也不过是个赔钱货,将来还是要嫁人的。   那些钱,也不过是别人家的。   没有办法,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怎么可能在短短数十年就彻底让人改变观念。   就像贞.操观,很多女孩子都觉得这个无所谓,两个人之间只要有爱情就好。   殊不知,如果真的发展到这个阶段,除了爱情,更多的却是一份责任。   像在很多诸如《知.音》这类的生活杂志上看到这样的“温馨故事”:女孩子谈恋爱,“失了身”,又没嫁成,自知犯下弥天大罪,痛苦中却遇到了真爱的男人。几番挣扎后终于决定以诚实为重坦言相告,男人居然原谅了她。天哪,多大的恩典,多大的幸福,多么的感动……   而同样的事,在亦舒的《玫瑰的故事》里,却是截然不同的论调。   玫瑰的哥哥黄振华得知她的女朋友苏更生结过一次婚后,对她说我会原谅你。但苏更生却对他义正辞严:“我有什么要你原谅?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   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的伟大原谅才能重新做人。   你以为你是谁?”   不可否认,在第一眼看到这偏论断的时候,林夏确实对这段话充满了赞同。这简直就是一种非常强烈的女性意识,而且以这么感性而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   这样的女性主义,在中国,显然是非常另类的。   就连杨澜这样的事业性女强人,在接受采访时,都说自己真正的理想是当贤妻良母。   而亦舒的这种有权利要求真正的爱与尊重,若他不给,她不必前就他。这简直就是一种女性主义的典型代表。   不得不说,上辈子的林夏都是没有接触这种思想的。   起初自然觉得兴奋万千,但冷静下来之后,却觉得这样的思想也有起局限。   至少,对上辈子那个三十岁的林夏而言,她确实无法做到那样——在爱情中依然坚持自我。   是谁给了她那样的胆子和自信?   这种自信,来源于她那心理上的自立和经济上的独立。   她是个有本事的女人,靠自己的双手可以解决生活的问题。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所生活的环境,允许她以那样的姿态傲然于世。   而林夏,就算她拥有金山银海,她所处的环境,周围生活的人群,也无法赞同她这样高傲的姿态。   人言诚可畏。   上辈子,溪水镇上就有个女孩,年幼时识人不清,谈了个渣男,用完之后便将她甩了。后来女孩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而与她同岁的适龄青年却都嫌弃她是个破鞋,最后婚事一拖再拖,草草嫁了个鳏夫。   这件事让林老妈颇为在意,一再向林夏强调,女孩要洁身自好。   这就是生活环境的不同,影响也不同。   或许在大城市,成年人之间不甚在意这些。可在溪水镇这个小地方,人们对这些仍极度重视。   重活一世,林夏也无法打破束缚了她思维的观念。   自然,她也无法改变家里亲人重男轻女的想法。   看着林爷爷的墓,林夏面容沉静。   在这样的环境下,而她还有这样一对疼爱她的父母,她真的该感恩了。   给大伯和三伯拜年,又分别在大伯和三伯家吃了年饭,直到日暮,一家人这才叫车回家。   往年一家人都只在老家待一个上午便回去,今年林老妈实在是太过高兴了,自家女儿为家里争了这么大一口气,自然要在亲戚面前显摆一番。   因此不免多聊了一会。   而李夏的几个伯母,虽然不知道林夏究竟挣了多少钱,可见他家在县里买了两套房子,心下也盘算着只怕有不少。   便存了打听消息、搞好关系的心思,拉着林夏问长问短,自然就留了晚饭。   坐在面包车里,听着林辉不断打哈欠的声音,林夏淡淡看着车窗外面。   这过年,可越来越没有年味了。   不管怎么说,日子越来越好了,她的未来,也是得好好计划一番了。   将来读大学,她肯定不会定居容城的,顶多也就年节期间回老家见见亲人。   至于父母,肯定也会接到城里面住的。   要想在城市中心买房子,还是那一句话:钱啦! 041 少年啊少年 初一给老家的亲戚拜年,初二则到外公外婆家。   妈妈这边的亲戚住的都挺近的,都住在溪水镇的主街上。   像林夏家离二姨家,骑自行车不过五分钟的距离。而从二姨家到外婆家,走路也不过五分钟的距离。   因为从小一同吃一同住的关系,林夏和柳雪表姐、钟灵表妹的关系自然要亲密多了。   小时候不懂珍惜,长大后,都有了自己的生活,天南地北,便是春节也很少能将人凑齐,林夏不止一次怀念在一起的时光。   能重温旧日时光,林夏自然高兴的紧,春节几天玩了个痛快。   如今老林家也算是步入有钱人的行列了,用以前的话来说,都是百万富翁了。   县里的房子装修好了,家里的生意也撂开了手,春节过后几天,林老爸也开始找人走关系,打算把林夏和林辉两姐弟塞进县里的小学和中学去。   正月初五这天,一家人便一起到了新居。   因为林夏已经是初二下学期了,而一般的中学都是在正月初八左右开学,所以林老爸得快点将儿子和女儿塞进学校里面去。   一家人带着一些换洗的必需品,坐车到了新居。   看着崭新的家具摆设,林夏欣喜的在床上打了滚。   早在装修前,林老妈就让人弹了十几床崭新的棉絮,待装修好,买了家具,一家人花了一天的功夫将家里该收拾的都收拾了一番。   被子铺好,床单垫上,家里该买的日用品也都买上了,老家的锅碗瓢盆都不打算用了,重买了新的。   毕竟一个崭新的厨房,用老旧的餐具,看着心里也不舒坦。   新年新气象,既然买了新房,那就一切从新开始。   将没有吃完的一些年货小吃收拾好,林老爸提着两盒精装酒,两条芙蓉王,带着林夏给实验初级中学的校长陈国庆去拜年。   早在过年之前,林老爸就托关系联系到了陈国庆,请他吃了顿饭,喝了餐酒。   酒桌文化,具有中国内涵的文化。   中国人办事,基本上都是在酒桌上谈妥的。几碗黄酒下肚,一顿饭下来,基本上都能称兄道弟了。   领着林夏,林老爸熟门熟路的找到了王国庆的门,林夏这才发现,原来他们家在同一个小区。   不由暗暗心惊,这个小区有多少老师校长教导主任啊!   她们家是四栋,那校长家在八栋,隔着五分钟的路程。   林老爸替着礼品,林夏便按了门铃。   叮咚——叮咚——   门开了,是一个少年。   和林夏的年纪相仿,约莫十四、五岁左右,眉宇间挂着这个时期的少年特有的冷冽,有一双安静的眸子。   林夏盯着他身上纯白的风衣,暗自神游,啧啧,这白的,得多难洗啊!   看着林夏父女俩,少年眼中露出了一丝疑惑。   正这个当口,陈国庆走了过来,嘴里还说道:“子墨,是谁呀?”   林老爸笑道:“陈校长,是我老林啊!”   说完,陈庆国正好走到门口,见到林夏父女俩。   “是老林啊,快请进快请进,这个就是夏夏了吧!”陈庆国看着乖乖站在一旁的林夏,笑呵呵道,“老林啊,没想到你这个样子的,还有这么乖巧漂亮的闺女。”   听陈庆国话里的语气,林夏倒是有些不解,他老爸和这个校长很熟么,怎么这么熟络?   “嗨,我这闺女看着文静,骨子里可倔了,这不,她说要买这个小区,我们老两口还不就依了她。”林家贵嘴里这么说着,语气可是满满的宠溺,“夏夏,还不快叫陈伯伯,给你伯伯拜年。”   “陈伯伯好,祝您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林夏拱手拜年道,语气自然大方,并无一丝小家子气。   陈庆国在一旁暗自打量,心里倒是有些讶异,难怪这老林这么宠这个女儿。   瞧瞧,人家这女儿,可比自家女儿沉稳懂事多了。   再一扭头,唷,自家儿子早回房了,根本就没搭理客人。   陈庆国心里有些不悦,但对着外人,也不好多说,只笑道:“别站在门口了,进来说话吧。”   两人一边寒暄一边进了屋子,一个瞧着三十多岁左右的妇女从过道里面走了出来,对陈庆国笑道:“这就是老林了吧,这个是夏夏。”   陈庆国对林夏介绍道:“夏夏,这是你谢伯母。”说是对林夏介绍,实际上也就是对林家贵介绍。   “谢伯母。”林夏从沙发上起身,乖巧道。   谢芳华笑道:“真乖,来吃点糖果。”说着,从茶几上抓了一把糖果,塞在林夏手里。   林夏道过谢,陈庆国和谢芳华倒是挺喜欢林夏的,又询问她一些小事,寒暄了一阵,陈庆国对谢芳华道:“瞧瞧别人家的闺女,在瞧瞧我们家那个混世魔王,哎!”   林夏听的有些疑惑,方才那个瞧着清清爽爽的人是个混世魔王?真是人不可貌相!   谢芳华看在眼里,笑道:“既然咱们两家都在一个小区,有时间了,夏夏就过来玩儿。我们家那个小魔星去她外公外婆家住了,要开学才回来呢。恰好她和你同岁,你们女孩子家家的一处玩儿,夏夏还虚长几个月,多教着她一些。”   陈庆国也对林家贵叹道:“我这个女儿啊,被她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给宠坏了,一天到晚疯疯癫癫的,哪里像个女孩子。”   林家贵忙笑道:“怎么会,常言道,‘女儿要富养,男孩儿要穷养’,这古话想必是不错的。我们家这个,就是性子太闷了,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看书,都不出门走动,还想让你们家清清多带她出门玩玩呢。小孩子家家的,一天到晚闷在屋里,像什么样子。”   谢芳华听了,倒有些意外,“夏夏平时都看些什么书呢?”   林夏笑了笑,“也没有读什么正经书,不过是胡乱看看,想长些见识罢了。”   听她这么谦虚,陈庆国笑了起来,对谢芳华道:“你大概还不知道,她呀和你一个性子,就爱看一些古典名著。四大名著就不说了,还有什么千字文、笠翁对韵、幽梦影、菜根谭,她都爱看,这下子,你可算有知音了。”   谢芳华这下不只是意外,倒有些惊喜了。   要知道,她就想要一个这样乖乖巧巧的女儿。可惜她女儿却是随了她舅舅的性子,整天疯疯癫癫的,没一点女孩子的样子。   如今眼看就要到青春叛逆期了,正愁每个好榜样呢,却生生从天上掉下一个林姐姐下来。观察了林夏半响,眼见她年纪正合适,又恰好要和女儿同一所初中,谢芳华怎么不欣喜。 042 伤怀往事 原本陈庆国还没想到这茬,现在被谢芳华提醒,笑道:“是了,我那小女儿彤彤如今也正读初二,老林啊,我就把夏夏和彤彤安排到一个班级,她们俩也有个照应。   陈庆国是实验中学的校长,他女儿所在的班级定然是学校极好的。   想到这点,林家贵哪里还不满意,连连点头笑道:“那就真是麻烦你了。”   陈庆国笑道:“咱们俩的交情,说谢谢岂不是太见外了,况且我也挺喜欢夏夏这个孩子的。”   说着,转头对林夏和蔼笑道:“夏夏啊,以后有时间,就多过来玩玩。”   林夏浅笑着点了点头,几人又寒暄了一阵,林老爸和林夏这才告辞。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洒在大地,透过两旁的枯枝,在地上投下一层斑驳的光影。   林夏抬头看了看树枝,上面已经冒出了几点绿意,春天,已经悄无声息的来了。   “老爸,你怎么会认识实验中学的校长呀?”林夏确实很好奇,毕竟上辈子,林夏压根儿就不知道这个事情。   许是事情办妥了,此刻,林老爸心情显然是极好的,笑道:“你们校长也是溪水镇出来的,和老爸我是一个中学的,想当年我们俩还是一个难兄难弟的交情呢。”   “只不过你老爸我家里穷,没有钱继续读下去,后来就辍学了。而陈庆国家里,在当时也算是有钱人了,后来陈庆国考上高中,他们全家就都搬到县里去了,再后来就渐渐没有联系了。”说到此,林家贵不免有些唏嘘感叹,“没想到,他现在已经是一校之长了。”   若不是林夏这件事,只怕还会像上辈子那样,根本就不可能有碰面的机会。   毕竟不是同一个阶层的人。   “难兄难弟?”林夏有些疑惑,“老爸,你们小时候经常被老师批评么?”   林老爸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有些讪讪道:“嗨,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你可别学老爸我。”   “既然你们是难兄难弟,那陈校长怎么会考上高中的呀?”   见女儿不再提那件事,林老爸心下隐隐松了一口气,笑道:“当时中专毕业出来就包分配,大家自然都想考中专,所以中专的分数要比高中高多了。再说,他们家也有钱,高中不比中专,花两个钱就能塞进去了。”   父女俩说着,就走到了4栋楼下,见已经到家了,自然停了话题。   小学开学比初中要迟,并且转小学也没有初中费事儿,所以林辉的事倒是很好解决。况且有陈庆国在背后帮忙,对他而言,不过是打个电话的事,因此林老爸倒不是很担心。   回到家,林老妈正拿着抹布在擦桌子,林辉则趴在沙发上懒洋洋的看着电视。   其实在林夏看来,桌子挺干净的,但林老妈就是觉得这屋子已经有大半个月没人住了,还是收拾一番舒坦一些。   见林夏父女俩回来,林老妈忙迎了上去,嘴里问道:“怎么样了,校长怎么说?”   林夏却是有些累了,和林老妈打了声招呼,便往自个房间走去。   推开房间的门,屋里显然已经收拾好了,木质地板用干净的拖把擦了一遍,在阳光的照射下,都开始反光了,可见它的干净。   林夏倒在床上躺了会子,这才撑起脑袋,打量起自己房间。   落地窗上挂着浅咖啡色的绒布窗帘,旁边是一个很欧氏风格的梳妆镜,上面零星的摆放着林夏平时的护肤品。   林夏笑了笑,一定是老妈收拾的。   梳妆镜旁边是折叠式的柜子,林夏打算以后在柜子上面摆一台液晶电视机。屋子中央摆着一张双人床,床单是玫瑰红,有着暧昧的色调,却和屋子的风格极端搭调。   老早以前,看着杂志上那些卧室装修,林夏心里就痒痒的,总想着日后有钱了,一定要有一个像这样的属于自己的卧室。   而现在,一切不都实现了么?   林夏起身,往旁边衣帽间走去。   说是衣帽间,其实是没有设计门的,只是一个小小的独自放衣服的空间。离浴室很近,在浴室和衣帽间之间,林夏铺了一张羊毛毯在上面。   这样,洗澡之后,便可以直接赤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面。   想到便做,所以,当林夏蹬掉拖鞋,踏在地毯上,那美妙的触感,让林夏心情慢慢平复了下来。   那个少年,曾经是林夏暗恋的人。   陈子墨。   林夏在心里慢慢咀嚼着这三个字,像是珍宝一般,细细品析。   上辈子,刚从溪水中学买进容城一中的林夏,身上带着无法避免的村气。从来没有离开过小镇的她,对县城里的一切都觉得新奇。   这里的孩子,小小年纪就会做头发,或烫或染。穿的如此时髦,嘴里说的话什么专辑什么MP3MP4,林夏都听不懂。   那时候的林夏,也不知道什么叫派别。   而有一次,班上女生闲谈时,有个漂亮女生说了一句:“昨天我们家主机坏了,拿去修了,真是烦人。”   林夏不过说了句,“主鸡是什么鸡。”   让那些女生狂笑不止,更是拿外星人的眼神看她,更有甚者,嘴里不客气的说着“土包子”。   当时林夏的脸就羞红了,而那种耻辱和自卑,林夏从来就不曾忘记过。   后来,林夏才明白,那些城里人是一堆,她们这些乡下来的人又自成一堆。被城里人羞辱,林夏自然也不会主动去找她们,加上乡下人或多或少都被羞辱过,自然也将林夏加入到了她们阵营。   家在容城县的女生根本就没有住校的,她们觉得住校是丢面子的象征,所以住校的同学都是下面乡镇上的。   林夏和她们相处的很好,随着时间过去,也渐渐走出了被羞辱的阴影。   只是城里人和乡镇人只见,永远都泾渭分明,无人踏破。   她们被排斥走入那个圈子,而那个圈子的人,则对她们不屑一顾。   虽然如此,但高中最主要的还是学习,所以这些暗流倒也只是私底下涌动,不曾爆发或者破坏。   高中生活节奏虽然紧凑,但哪个少女不曾怀.春,哪个少男不善钟情。   陈子墨,一个被所有女生挂在嘴边的男孩,就在不知不觉间,瞧瞧走进了林夏的心底。 043 少女心思 看着镜子里那个样貌普通的自己,再想到陈子墨,林夏眼中又是一阵黯然。   是的。   她自卑。   从上辈子一直延续到现在。   只要一想到想到陈子墨身边的人,林夏就没有了任何的勇气和自信。   他们之间的距离,岂止是隔着银河那样的遥远。   他们都是天之骄子,上帝的宠儿,不仅家世体面,人也是那样的清俊漂亮,得天独厚。   上辈子,林夏是住校生。   每到了夜里熄灯的时候,宿舍里谈论最多的,就是陈子墨。   他这天穿了什么样子的衣服,说了什么话,笑了几次,都被舍友们做饭后谈资。   而最让女生们感兴趣的,就是陈子墨、许逸宸和柳梓清之间的三角恋情。   柳梓清,人如其名。   单从外表上来看,绝对是清丽脱俗的。纤瘦的身姿,如烟似雾,如梦似幻,举手投足之间,都充满了清冷孤傲的气质。   在见到柳梓清之前,林夏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有这样谪仙一般的气质。   仿佛误落凡尘的仙子。   她的外表并不算完美,若单论外表,林夏大学的那个室友,绝对比柳梓清要美丽。可她那一身异于常人的清冷气质,冷淡的眼神,淡漠的脸庞,就像高山上的一朵雪莲花,让很多男生心折。   见到那样的柳梓清,林夏哪里还敢生出丝毫的心思。   就是在心里想想,似乎都觉得亵渎了陈子墨。   他那样的人,天生就该陪那样的美女。像自己这样的村姑,又怎么敢肖想。   被打击了的林夏自然不会将这些小心思告诉她人,只是在夜深人静之时,一个人在心底默默的想念着。   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在日记本上写下自己隐晦的心思。   而她有现在的文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与当年的陈子墨也是分不开的。   每天足足三千多字的心绪,在笔尖缓缓流淌。   那些青涩的文字,那些隐秘的心情,那些酸涩的岁月,如今透过时光的缝隙,扑面而来,将林夏自以为百毒不侵的心又砸出了黑洞。   《蓝色大门》里面的林月珍暗恋张士豪,不惜一切的偷拍他的照片,搜集他丢弃的垃圾,用他的原子笔一遍一遍的写他的名字,天真的认为当那只原子笔用完了,小士就会爱上她。   林夏没有那么天真,她甚至没有勇气在纸上写下那个名字。   当她们谈论起他的故事,她都会微笑着,装作一点都不在意,而耳朵,却背着她,将他所有的点点滴滴收集。   知道他最喜欢的食物,最喜欢的颜色,最喜欢的歌星。知道他所有的兴趣爱好,他最好的朋友,和他最在意的女生。   所以,当第一次听到张靓颖那句“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做到谈何容易”时,林夏泪如雨下。   她可以绝口不提所有的事情,可是那种酸涩的遗憾,却还是在心底。   每个少女的心中,都曾经有一个白马王子。   或许他不是骑着白马,或许他只是在无意间将目光短暂的停留在你身上片刻。   可你心中的甜蜜,却不会因此而减少半分。   对方的一个微笑,甚至一个微不足道的眼神,就能让你开心好久。   做缘分小测试的时候,会把自己的名字和对方的名字放到一起,想看看未来。   即便你们从来不曾开口说过一句话。   网络检索关于对方所有的信息,喜欢着他的喜欢。   这就是属于少女的、青涩粉嫩的情怀。   她的心事,无人倾诉,便化作了潺潺的文字涓流。   心念一转,手上出现了日记本,林夏在本子上婆娑了一下,这才缓缓翻开,提笔写下: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个人,你会一直把他放在最心底,无法忘怀。   他总是能轻易把你的心揪住,却让你甘之如饴。   天地无数有情事,世间万般无奈人.   看着日记本上熟悉却又陌生的文字,这才明白,所谓时过境迁,仍是当不得数。   她使尽武器,还不及他的只是素手。   PS:喜欢最后一句,胡兰成也是挺有才滴,嘎嘎…… 044 转学生 这天夜里林夏有点失眠,辗转反侧了好久。   翌日,林夏顶着一个大大的黑眼圈飘出了房间。   林老妈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见林夏这副模样,倒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林夏有气无力的趴在沙发上,“我认床,换了个环境,有点睡不着。妈,我现在又困又饿。”   “那你先吃一点,快去休息。”   “唔,”林夏胡乱扒了几口饭进肚,又飘进了房间,倒在床上,睡的昏天黑地。   初八这天早上,林夏早早起床,在衣柜里挑了半天了衣裳,打扮的既看着舒服,又符合自己的身份。   用了早饭,然后便背着双肩包包到了陈庆国的家。   原本还以为会见着陈子墨,却不想他早就去了学校。   林夏心里有些失望,转念一想,他现在正是初三冲刺阶段,忙一点也是正常。   然后觑了一眼手表,发现已经七点钟了,现在应该是早自习时间。   跟着陈庆国到了实验初级中学,陈庆国将她领到了初二数学组,初二一班的班主任正是数学老师,也恰好是数学组的组长。   陈庆国将林夏领到自家女儿的班主任马国强的面前,简单交代了一下,然后又和林夏说了一声,便离开了。   马国强不着痕迹的打量了林夏一番,笑道:“你就是林夏了吧。”   “马老师。”林夏甚是怪巧叫道。   “以后你就是我们初二一班的一员了,听陈校长说你数学成绩不错,我也看了你平时的成绩单,日后有学习中,要是有什么问题,尽管过来找我。”   林夏点了点头,“嗯。”   马国强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笑道:“时间也不早了,恰好早上是我的课,去教室吧。”   说完,将办公桌上一叠整整齐齐的试卷夹在书里,将书夹在腋下,领着林夏往教室走去。   铃——   上课铃声响起,教学楼间学生来来往往,都往自己班级冲去。   每个年级的一班,都是这个年级的实验班。   毫无疑问,初二一班就是是初二年级的实验班。虽然是实验班,却没有高中那样严格,只要有足够的背景,成绩也还过得去,就能够塞进去。   所以,当初二一班的同学见到马国强身后的林夏时,并不觉得讶异奇怪。   只是有些好奇的看着讲台上淡淡而立的新同学。   这个新同学长相倒是普通,不过从她那一身的打扮来看,家境应该是不错的。   梳着马尾,额上搭着刘海儿,皮肤白皙,两颊还有淡淡的红晕。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羽绒服,小脚仔裤配着一双短靴,脖颈间围着一条鹅黄色的围巾。   看上去极为洋气。   她静静的站在那里,又让人觉得乖巧极了。   就在班级同学打量林夏的时候,林夏也淡淡扫视着整个教室,没有什么让人惊为天人的女生和让人心动不已的男生。   至少,男生都比不上陈子墨,女生都比不上柳梓清。   不过漂亮的女生也还是有几个。   正在双方打量间,马国强笑道:“今天我们班要加入一个新同学,请同学们鼓掌欢迎我们的新同学上台简单介绍一下自己。”   说完,讲台下便爆发出一阵掌声。   林夏浅浅笑了笑,“大家好,我叫林夏,树林的林,夏天的夏。名字来源很简单,因为我爸姓林,我妈姓夏,很高兴能够来到这所学校,能和在座的各位同学一起学习,未来的一年,希望能和大家和睦相处,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说完,马国强带头鼓掌,同学们又不得不鼓了一次。   “林夏,陈凡旁边还有一个座位,你就先在最后一排坐一段时间,改天再调位置。”马国强温和道。   林夏客气笑道:“不用特意为我调位置,坐哪里都是一样的。”   马国强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从成绩单上面来看,林夏的成绩还算不错。可那毕竟是乡镇这样的小地方,在没有搞清楚她那个成绩的水平之前,马国强是不会轻易给她换到前面来坐的。   毕竟前面坐的都是优等生,而每一次全校性质的大型考试,班级成绩都是和班主任的工资挂钩的。   这个林夏,还是要观察一段时间,测试一下水平才行。   当然,马国强的这些考虑林夏却是不知道的。   现在,她正背着书包,往最后一排的座位走去。   “好了,课代表上来,把这次期末考试的卷子发下去。”见事情处理妥当了,马国强打开课本,“这次的试卷偏难,所以整个年级的分数普遍偏低,我们班这次的成绩也很不理想。很多同学的分数都没有达到我预计的水平,现在把试卷发下来,你们看看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错,找出原因,查漏补缺。”   马国强在上面说这话,林夏却觉得声音是那样的遥远。   在溪水镇时,她是老师的宠儿,整个学期下来,都稳住教室中间地段,二三组的第二排或第三排。   而现在,却受到了如此漠视,这还是陈庆国校长介绍进来的。若换一个从小自视甚高的优等生,只怕现在心里已经有了裂痕和不满。   可对现在的林夏而言,这个位置可真是个黄金宝座。   如今,初中的知识对她而言,不过是复习的过程。而在溪水镇时,她是被所有老师重点关注的对象。   不管哪一科的老师,不管什么题目,只要其他同学答不上来,老师都会这样说,“林夏,这一题你上来做一下”“林夏,这一题你是怎么想的。”“林夏,你背诵一下昨天我布置的课文。”   所以林夏根本没有一点儿时间开小差,有时候老师讲的内容对她而言,确实太过简单。她宁愿用这个时间写一篇小短文,可却因为不时的突袭轰炸,不得不放弃这个小想法。   现在,坐到这个她肖想了好久的宝座,面上虽然淡淡的,可心里却真的是欣喜极了。   用餐巾纸将课桌和椅子擦拭了一下,这才放下了书包,拿出了草稿纸和签字笔。   也不知道这个学校的教学水平怎么样,不过,既然是县里排的上名号的初中,应该还不错吧!   林夏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 045 谢郗彤 “陈凡,你和林夏共一下卷子。”马国强在讲台上说道。   那陈凡听了,将手上的卷子往两人中间推了推,林夏便低头看起了卷子。   这样的人生,是她上辈子没经历过的。   现在的一切都已经改变,那三十岁那个悲惨的自己,也一定能避免。   看着试卷,林夏有些心不在焉的想着。   没了老师的盯迫,她觉得日子更加的好过了。   很快,下课铃声便响了起来。   班上的人虽然对林夏很好奇,或大方或偷偷的看着她,却没有一个人上前。   “李波,你和我来一下办公室,给林夏搬一下书。”马国强合上书,吩咐道。   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从一组第三排站了起来,林夏也跟着站了起来,走到了前面,“老师,我也一起去吧,也能帮帮忙。”   马国强笑道:“也好,你们俩去教导处领书,他是班长,以后有什么不懂的,问他就行了。”   说完,三人出了教室。   马国强对李波道:“她刚转过来,很多都不懂,你是班长,多帮助一下新同学。”   “好的,老师。”   走到楼梯口,马国强往办公室走去,而林夏两人则下了楼梯。   教导处在综合楼,而这一栋是教学楼。   林夏从来就不是一个外向的人,所以直到前世终结,她的身边也只有那么一两个好友。   她所有的心事,都隐藏在浅浅微笑之下。   没有人能彻底明白一个人,也没有人有这个耐心也挖掘剖析另一个人。   所以,即便身处喧嚣之中,人,大多仍然是孤独的。   这种孤独感,来自于他们的内心。   林夏和李波错开了半步,半跟着他的脚步,往综合楼走着。   两人便这个静默的走着,气氛尴尬的很。   李波虽然也不是话多之人,奈何这个新同学貌似比他还要内向,不得已,他只得主动开口,介绍学校的环境,以化解这个气氛。   好在路程也远,待介绍完,也就到了综合楼。   领了书,回到教室,刚在座位上坐好,就见一个女孩子走了过来。   她外罩一件黑色羽绒服,里面寸了件纯白毛衣,下面是一件及膝红黑格子裙,黑色的打底裤配一双小巧的平底矮靴。齐刘海,黑密的发丝乖巧的披在双肩。   让林夏惊讶的是她那双又圆又大的眼睛,这样的眼睛,若笑起来,定会像月牙儿一般可爱迷人。   正打量间,那女生已经在林夏座位旁边停下了,笑道:“你就是林夏,我听妈妈说起过你。我妈说你刚来,让我好好照顾你,放学后别一个人走了,等我一起回家。”   说话爽利,声音清脆悦耳。   林夏笑了笑,她一定就是谢芳华嘴里的彤彤了。   因此站起了身子,笑道:“那就谢谢你了。”   这样直爽的性子,林夏喜欢的紧。   像这样家庭出来的女子,虽然性子倨傲些,可待人却是极为真诚的。何况又都是十三四岁的少女,友谊若培养起来了,自然比未来在职场上接触的一些人要单纯以及坚固些。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谢郗彤见话已经带到了,点了点头,回了自己的座位。   陈凡是个性子极为安静的男生,至少整整一个早上,他和林夏就没有讲过一句话。   要知道,这个位置是一组最后一排,他的左边是墙壁,右边是林夏。   整整一个早上没有说一句话,真是个怪人。   可能是因为对新同学好奇的关系,每节课的课间时分,谢郗彤都会到林夏这里,或和她说两句话,或带着几个关系好的同学过来介绍。   看着谢郗彤那小大人模样,林夏心里颇觉得趣致,新环境带来的陌生感倒去了三四分。   虽然她有几分炫耀的成分,可看着那样单纯的她们,即便是有几分小心思,也不过是少女的自尊心和表现欲。   每个女孩都有这样的特质,不过是谁表现的多一点,谁表现的少一些。   就像《北京爱情故事》里面的杨紫曦,疯狂的追求物质,不过是因为没有安全感。   哪个女孩没有心中的公主梦,哪个女孩不渴望富足的物质生活,只是有的人将这种欲.望压制的深些。   在物质面前,首先选择了精神财富。   有了谢郗彤偶尔的插科打诨,一早上的时间倒过得很快,林夏刚写完最后一个英语单词,下课的铃声就响起了。   将书本放在抽屉,见谢郗彤还趴在桌上写东西,便从后门出了教室,懒洋洋的趴在栏杆上,看着从教学楼涌出的人流。   “嗨——”谢郗彤从背后猛的拍了林夏的肩膀,回过头,见她笑眯眯的样子,林夏的心情也不由好了几分。   “咱们走吧!”   “额,你不等你哥么?”林夏心里紧了紧,这才装作若无其事道。   说到陈子墨,谢郗彤皱了皱精致的小鼻子,“谁要等他,那个麻烦精,每次和他一起走,周围都一大群女生,叽叽喳喳的,烦人。”   “哦。”说不上是轻松,还是失落。   林夏点了点头,“走吧。”   “GO!”谢郗彤挽着林夏的胳膊,叽叽喳喳的说笑了起来。   女孩子的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快,不过是共同喜欢一个明星,或者是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关系自然也就接近了。   而林夏,不过是在她们三个闲聊的时候插了一句,“你们说的是琉颜最新的作品《如果时光听不见》么?”   那三个就像打了鸡血一般,找到了同盟军,你一句我一句的说开了。   高傲完美、永不服输的宁夏,平凡温柔、默默凝视的宁静。   相仿的身材,相似的面孔,却不会让任何一个陌生人认错。   两个气质迥异、南辕北辙的人。   女孩子间的情,女孩子间的对立。   虽然面容相似,但有那样一个像太阳一般光芒四射的姐姐在前面,宁静永远都是躲在人群角落里的那只丑小鸭。   没有姐姐聪慧,没有姐姐多才多艺,她却有一颗纤细的心。   三个人之所以会争了起来,通俗点讲,因为每个人的阵营不同。   谢郗彤是标准的宁夏党,喜欢她的高傲完美。赵茜是宁静党,喜欢宁静的温柔和善解人意。   而孙潇潇,则是标准的花痴党,两个女主谁都不喜欢,只想将两个男主收入裙下。   因为三人不同的立场,这才有了争论,自然希望让别人同意自己的观点。   而对林夏而言,这些人都是她塑造出来的,不论哪个,都是她的孩子,她一样的喜欢。   所以,面对三双期盼的眼睛,林夏第一次觉得,这个选择题有些难选了。 046 铁杆粉丝 “赵茜她们几个不和咱们一起么?”林夏问道。   “她们家远了点,坐公交回家都要三十分钟,所以平时就在学校吃住,只周末的时候回家一趟。”谢郗彤解释道。   “哦。”   “对了,方才你还没说你最喜欢《如果时光听不见》里面的哪个咧。”谢郗彤追问道。   方才几个人呢叽叽喳喳的,各自说着见解,林夏还没做好选择,就上课了。   这也让林夏松了口气。   “我最喜欢里面的洛泽。”林夏想了想,歪着脑袋道,“我喜欢温暖干净的男生。”   “洛泽。”谢郗彤重复了一遍,“感觉他和我哥的性格差不多啊,不过比我哥温柔一些就是了。不像我哥,整天板着一张脸,不苟言笑的样子,吓死个人。”   连说闲话都是抱怨。   陈子墨干净的眉眼清晰的冲进林夏的脑海里,原本,她故事里的主角,就是用陈子墨做原型的。   原来,即便她不刻意去想起,他给她的影响,却还是有这么大。   我们总以为,没有什么是忘不了的。   在比以后更远的以后,在那些终将过来的未来里,我们可以让时间将一切记忆带走。   却不料,在某个微小的细节里,那些回忆铺天盖地而来。   像汹涌的潮水,将你丛丛淹没。   林夏抿着唇笑了笑,却不答话。   现在的她,还不认识陈子墨,自然也不熟悉他。   果然,她不答话,谢郗彤便笑道:“我差点忘了,你不认识我哥,只怕还不知道他是什么性子吧。”   林夏微微迟疑了一下,这才答道:“也不算不认识,有过一面之缘。”   空旷的天际,流涨着纯白的云朵,像流动的浮絮游丝。   少女清越的嗓音流转于四周,夹在在汽鸣声和叫卖吆喝声中,显得如此生机勃勃。   出了校门,道路两旁是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小吃食,各色味道窜进林夏的鼻息间,难免让人的口腔不由分泌出唾液。   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纯生理性反应。   谢郗彤做出了不符合她外貌的反应,她对着一个卖烤羊肉串的摊子吸了吸鼻子,嘟着嘴叹道:“可叹我竟无福消受这等美食。”   这话,正是《如果时光听不见》里面的台词,她竟然记住了。   林夏有些莞尔。   “汝有何事,食之,竟是不能。”   “哎。”谢郗彤心一横,眼一闭,拖着林夏猛走了几步,快步离开了卖烤羊肉串的摊子,“还不是我老哥,说那个东西不卫生,吃了容易得病,严令我忌口。并且他还有一只堪比军犬的鼻子,我不过偷吃了一次,就被全家人狠狠批评了,哪里还敢顶风作案。”   女孩虽抱怨着,可那话里行间,却是满满的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崇拜。   不然,为何两人谈论了这么久,不管什么话题,她都能绕到她哥的身上。   可见这个小女生,对自己哥哥有多崇拜。   “这个确实不卫生,以后有时间了,咱们买了烤炉,自己烧着吃。既干净,又得趣。”林夏笑着劝道。   “呀,”惊讶的声音,“你和我哥说的一样,难为你们俩,都没说过一句话,竟然想到一处去了。”   看着她瞪大的双眼,水汪汪的,像一湾清泉。   林夏笑着拧了拧她的鼻子,“只要是读过《红楼梦》的人,都会记得‘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这一章的。”   说起这个,谢郗彤告饶道:“饶了我吧,整日里被老妈逼着被古文的我已经够惨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时新看这些个老古董,真是受不了她。”   “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书,说不定我那里有你爱看的。”林夏笑道,“我看的书很广,什么都有涉略。”   “我喜欢琉颜的文章,只可惜最开始几期的《细雨》我家里没有。那时候她还不红,没什么名气,《细雨》我也是从来都不看的。”听她说起这个,谢郗彤不怀什么希望道,“我已经问了好些人,可惜都没有她最开始的几篇文章,就算有,也和我一样,是铁杆粉丝,不卖的。”   “哎,话说,我都软磨硬泡了这么久,她们最多也就肯借我看看。”谢郗彤将路中间的一个空的易拉罐一脚踢开,恰好踢到扫垃圾阿姨的扫帚旁。   林夏笑道:“若说别的,可能我还没有,她的文章我倒是都收藏了。等中午用了午饭,我送到你家里去。”   “真的么,不要你送过去这么麻烦了,我直接去你家就是了。”听林夏这么说,谢郗彤兴高采烈道,“我可是她铁杆粉丝,正宗的琉粉。”   说完,拖着林夏走的更快了。   “额,她写的真的有这么好。”被她这么拖着走,林夏有些无奈道,“她刚开始写文的时候,文笔还很稚嫩,你看了,肯定会失望了。”   “谁说的,”谢郗彤呲牙咧嘴道,“她的文章我都看过,我都喜欢,比那《少男少女》里面没有头脑智商的男女主要好看多了。而且作者描写的多么细腻,简直就是说出了我们小女生的心声,你怎么能这么说她。”   “好好,你别激动,看着点路。”林夏忙顺着她的毛摸,“我只是觉得中国的名著太多了,她写的这几篇,确实算不得太好。”   “你懂个屁,这就是潮流。”得,直接爆粗口了。   “你在说她不好,我就和你绝交。”   林夏:……   她果然是落后了么,追星族神马的,好恐怖。。   “还有,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她么,是有原因的。”谢郗彤表情有一瞬的恍惚,旋即又恢复了平时大大咧咧的模样,“现在到处都是什么80后青春文学,咱们90后的面子哪里搁啊。你没看最新那期嘉宾采访么,那个嘉宾就是琉颜,她还只是一个初中生啊,简直就是咱们90后最杰出的代表嘛!”   最后,还恨铁不成钢的来了一句,“你这人,怎么一点年代荣誉感都没有。”   她什么时候成了90后代表了,林夏有些疑惑,怎么她自己都不知道。   这个一期的采访也是没办法,最近因为新年和搬家的关系,她没时间写稿,作为交换,她只得接受喵姐的提议,接受了一次采访。   当然,都是以书面的形式呈现的。   而这一期,虽然没有文章,却因这个新形势,让杂志的销量在从前的基础上,稍微上升了那么一点点。   倒是让喵喵编辑乐了好久。 047 琴墨 想起喵喵的话,林夏眼睛就眯了起来。   “夏夏啊,你现在可是咱们杂志社的台柱,平时没什么事情的时候就多写一点稿子存着,知道吗~”   “你在采访中说了最喜欢琴墨的文笔,然后我们杂志社就被信给堆满了,除了写给你的,剩余的都是写给琴墨的。你看看,你现在的影响力有多大。”   琴墨是《细雨》杂志的一个专栏写手,与林夏烟雨朦胧的风格不同。   她的文字简洁利索,很有亦舒的风格。   除此之外,她的文字也带了很浓重的自我风格,因此很得林夏的喜爱。   这一期的嘉宾问答中,就有爆出了这个话题,而琴墨,多少也因为林夏的关系,迅速蹿红了起来。   喵喵:《细雨》杂志中你最喜欢谁的文,不许回答是自己哦O(∩_∩)O~   琉颜:思考,望天……《细雨》里面优秀写手众多,每个人喜欢的文风都各不相同,里面大多数的作品我都是很喜欢的。要说最喜欢嘛,那就是琴墨。和我的文风迥然不同,却总是能一针见血的刺入人的内心深处。每次看她的文,都是痛并快乐着,我喜欢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喵喵:哇,真没想到,琉颜最喜欢的居然是和她的文风相差最远的琴墨。这两个人的文,简直是南辕北辙嘛。不过今天收获很大,居然挖出了琉颜最喜欢的写手,喜欢琉颜的亲们,有时间去看看琴墨的文哟。   喵喵:差点忘记问了,你最喜欢琴墨哪一篇文章?   琉颜:(笑)我最喜欢她那篇《爱,是寂寞撒的谎》,在写《如果时光听不见》之前,我本来已经构思了一个故事,而书名正打算用这个,不想那一期琴墨就写了这样一个短篇。看了她的故事,我觉得自己构思的还是太稚嫩,她写的很好。所以就暂时搁置了那个故事,写了这本《如果时光听不见》。   喵喵:(一脸惊讶的表情)没想到还有这个缘故在里面,你们简直是太有缘了,用李商隐的话来说,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琉颜:当时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   喵喵:那你有想过和琴墨合作么?   琉颜:当然,如果她不嫌弃我的话,很高兴和她合写一本书。   想起这个,林夏也不得不感叹,缘分这个东西,果然是地域不能阻绝的。   “好希望能看到琉颜的下一本书啊,当然,她每一本书我都喜欢!”谢郗彤在旁边感叹道,“果然是我喜欢的作家,连喜欢的文章都和别人不一样。你看看,现在的小女生,哪个不是喜欢80后那些无病呻吟的文章,只有琉颜,成熟的超越了她的年龄,喜欢的东西都与众不同。”   林夏黑线,她不过是个小小的写手,哪里敢称得上‘作家’。   ‘家’这个字,可不是什么人都敢随随便便带在头上的。   “你也是个十四岁的小女生,好吧。”两人说说笑笑的进了小区。   因谢郗彤急着要前几期的杂志,自然跟着林夏往四栋走去。   开了门,在玄关处换了鞋,又找了一双新的拖鞋给谢郗彤,对厨房喊道:“老妈,有客人过来。”   “谁来啦!”林老妈一边说着,一边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手在围裙上擦拭。   林夏介绍道:“妈,这是我同学谢郗彤,陈校长的女儿。”   听到是小区陈庆国的女儿,林老妈赶紧招呼,“谢同学来了啊,阿姨家里简陋,没什么好招待的,夏夏,快给你同学倒杯茶,再把水果洗了切给你同学吃。”   谢郗彤在一旁打招呼道:“阿姨好,您叫我彤彤就行了。”   “老妈,您别招呼了,锅里的菜快糊了,我和彤彤还有事儿,您炒您的菜就行了。”说话间,将双肩包往沙发上一扔,拖着谢郗彤往书房走去。   “诶,那让你同学留下来吃饭啊,我这菜都炒熟了。”林老妈还在后面说道。   “知道了。”   打开书房的门,看着书架上满满的书,谢郗彤的眼睛登时亮了。   带着木纹的白色书柜里整整齐齐的累着各式书籍,古今中外,按标签和分类,被主人归置的整洁干净。   衬着苹果绿的墙纸,让书房内去掉了几分历史的沉重,多了一抹生动的亮色。   一般书房都有的书桌和转椅,在这里被主人摆到了一角,书房的中间,摆放着几张小沙发。   沙发前摆着一张玻璃面梨花木茶几,沙发上横七竖八的放着几个可爱的抱枕。   看到这个小沙发的第一眼,谢郗彤就爱上了这个书房。   “这是谁设计的书房啊,好有爱。”谢郗彤一屁股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一个抱枕,揉进怀里。   书柜零落的摆在屋子四周,和室内设计融为了一体。   对谢郗彤这个坐不住的女孩子来说,在这个书房里面看书,简直就像在咖啡馆一般。再看看墙角的书桌上,果然摆着一个CD机。   “自然是设计公司设计的,不过我按照他们的设计,稍微修改了一下,怎么样,还不错吧!”林夏笑道。   “哪里算不错,简直太棒了,这哪里算是书房,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待客室嘛!”   茶几上的果盘里摆放着各色鲜果和肉干,谢郗彤拿了一颗太妃糖,剥了糖纸,塞进嘴巴里,眯着眼睛感叹道:“我要有这么一个书房就好了,有时间你去我家看看,那个书房,我简直就不想踏进去。”   “对了,垃圾桶在哪里?”谢郗彤睁开眼睛,四处看了看,对站在书架前的林夏道。   林夏头也不回,“茶几上那个小竹篓就是了。”   在书柜里翻了几下,抽出几本杂志,抱着走到沙发旁,“你不是要杂志么,看看,是不是这几本。”   接过林夏手里的杂志,谢郗彤一一看了看,“对,就是这几本,没想到你这儿书这么齐全。不过,好像你家里的小说比较多。”   林夏笑道:“那是自然,我们这个年纪,不喜欢看小说,还喜欢什么。”   谢郗彤很是赞同了猛点了点头,“就是,我妈成天逼我看什么《围炉夜话》《闲情偶寄》,你知道吗,我第一次看到《围炉夜话》,还以为是鬼故事,很有兴致的打开一看,结果全是一些不知所云的话。”   “咳咳……”林夏被她的一番话呛住了,鬼故事!   估计清朝的王永彬先生听到这番话,得气的活过来。 048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你怎么会想到鬼故事上面去的?”林夏有些哭笑不得道。   谢郗彤翻了个白眼,“你想啊,大冬天的晚上,大家伙儿一起围着个炉子,这不正是说鬼故事的好时机么,谁知道他会选那个时间来教育子孙。”   《围炉夜话》,正如其名,疲倦地送走喧嚣的白昼,炉边围坐,会顿感世界原来是这样的宁静。   在如此宁静而温暖的氛围下,白昼里浊浊红尘蹇塞的种种烦闷,会不自觉地升华为对生活、对生命的洞然。   本该细细品味的一本好书,被谢郗彤这样一番解释,林夏竟然也诡异的觉得不错。   看来她骨子里也有几分猥琐的成分啊,林夏无奈的摇了摇头,撇过话题,“时间也不早了,就在我家吃午饭吧!”   谢郗彤一边把书装进双肩包里面,一面摇头道:“不了,我已经有十几天没回家了。今天早上直接从我外公家到学校的,再不回去,估计我老妈又是好一顿批评了。”   “没事,过后我和你一起向伯母解释,伯母会听的。”林夏道。   谢郗彤摇了摇头,“算了,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咧,还怕没机会过来蹭饭么?”   林夏点了点头,“也是。”   “得,我要走了。”   两人出了书房,谢郗彤换好鞋,朝厨房喊了声“伯母我先走了。”   林老妈忙赶了出来,“吃饭了再走啊,我这菜都做好了。”   “不了,下次有机会再尝尝伯母的手艺,到时候伯母别嫌弃我才是。”   “瞧你这孩子说的,欢迎还来不及呢。”林老妈对一旁的林夏道,“你送送彤彤。”   林夏已经换好了鞋子,点了点头。   “阿姨再见。”   “诶诶,再见。”   送走谢郗彤,打开门,林老妈正把菜往桌上端。林夏洗了手,帮着把剩余的菜端到了桌上。   见林老妈只拿出来两个碗和两双筷子,林夏问道:“老爸和林辉呢,怎么没看到他们。”   “你爸去找你弟的老师了,学校已经找好了,让人家班主任好好管教管教你弟弟。”林老妈将盛好的饭递给林夏,“这都六年级下学期了,眼见着就要升初中了,他这个样子我如何放心。所以我让你爸领着林辉去人老师家里拜年了,还得让人家老师多费点神,好生管教一番。”   林夏点了点头。   老师也是凡人,也要吃饭,送点礼什么的,既能拉近关系,对自己的孩子有利,又让老师开点小灶,捞点外快,确实无可厚非。   吃了饭,林夏在书房里看了一小会儿书,到了和谢郗彤约定好的时间,这才背着书包,出了家门。   在主抓经济的时代,这个小县城的绿化做的并不好。   因此,林夏选的这个小区,里面的绿化,也算得上是其中翘楚了。   道路两旁是大片的香樟,绿绿葱葱的,像是已经到了春天。隐藏在绿叶后面的,是一些错杂的枯枝。   林夏无聊的打量着花园的景致,漫不经心的转过了头,旋即浑身一僵。   谢郗彤的身影出现在枯枝后面的小径上,而她的身边,却傍着一个颀长的身影。   浓发如墨,神情淡然。   顿时,所有的风景都变成了遥远而模糊的布景,唯一清晰映在林夏瞳孔中的,是那张清淡的脸。   他就那样面无表情的款款走来,仿佛穿越了时空,静止了时间。   这样冷的天,林夏却觉得手心里开始冒汗了。   “夏夏,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啊!”谢郗彤眼尖,瞟到了林夏,小跑过来。红红的脸蛋,眯成月牙儿的双眼,歪着头笑道。   “没有,我也是刚到。”纵然心里千思百虑,面上也是一片云淡风轻的笑了笑。   说话间,陈子墨已经走了过来。   “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哥陈子墨。”见她哥过来,谢郗彤献宝似的介绍道,“这是我同学林夏。”   怎么称呼他?   子墨?   不行,太亲密。   子墨哥哥?   额,估计还没喊出来,自己就被自己恶心到了,太装了。   心念流转间,林夏笑了笑,“你忘记了,我和你说过的,见过你哥哥。”   “对哦。”   林夏转过脸,对陈子墨笑了笑:“陈大哥,这样喊可以吗?”   “哈哈,你好搞笑,陈大哥,感觉我哥很老了似的。”谢郗彤在一旁唯恐天下不乱的笑道,“不过也是,我哥比我大一岁啦!也确实老了。”   看着一旁笑的毫无形象的某人,陈子墨清淡的眉眼里闪过一丝宠溺,揉了揉她的发丝,“没大没小。”   说完,对林夏微微颔首,算是回应。   “哎呀,头可断发型不可乱,别揉我的头发。”谢郗彤手忙脚乱的将陈子墨的手揪下来,心疼的抚顺自己的头发。   “时间不早了,我们该走了。”抬了抬手腕,林夏看了看表,提醒道。   “嗯,走吧!”   明明是没有什么起伏的语调,却像一颗惊雷,轰炸在林夏的脑中。   那一瞬间,她的脑海中闪过一道白光,然后所有的空白倾泻而下,将她围住。   无丝毫反抗的余地。   待反应过来,脑中只有一句话在不断流窜:   三千世界鸦杀尽,与君共寝到天明。   林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学校的,等到她彻底清醒过来,政治老师正站在讲台前唾沫横飞的讲着,而她的手里正拿着一本政治书。   定睛一看,连书都放反了。   林夏的脸不由有些发热,讪讪的看向左侧的同桌,发现那位仁兄死死垂着头,盯着桌上的卷子,根本就没有看她一眼。   此刻,林夏哪里还有心思听讲,也不提醒同桌共卷的事,自拿了笔在稿纸上涂涂写写起来。   像那秦少游诗里说的“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又像那歌里唱的“我有一帘幽梦,不知与谁能共?多少秘密在其中,欲诉无人能懂!”   即便过了这么长时间,林夏的心也没有彻底静下来。   她闭了闭眼,听着胸膛里那颗卟通卟通乱跳的心,贝齿咬住了下唇。   两世为人,她和他第一次对话。   “嗯,走吧!”林夏将所有的场景在脑中回顾了一遍,悲哀的发现自己记得所有的细节,连阳光折射在他发丝上的光泽都清晰可见。   这一幕,终其一生,想必她都忘不了。 049 偶遇 当林夏洗完澡,扭开台灯,坐在书桌前,面前摊着翻开的日记本。   这一天是怎么过去的,她已经没有丝毫的印象了。   只记得那清冷的听不出感情的声音。   那一句话,像一片洁白的羽毛,缓缓的飘落在她的湖心。   有些酥麻,有丝涟漪。   枯坐了半响,却连一个字都没写,看着空荡荡的页面,林夏叹息了一声,合上了日记本。   当校园里的香樟开始散发出清香,少年少女们脱掉厚厚的冬衣,春天,已经来临了。   这日周末午后,林夏约了谢郗彤、孙潇潇和赵茜三人,一起去书店购置一些书籍。   毕竟杂志什么的都更新的快。   春日乍暖,游丝飘絮,阳光懒懒的照射下来,混合着空气中甜腻的气息,让人的心情似乎也甜蜜了起来。   赵茜指着不远处卖板栗的摊子,道:“我想买点栗子吃,你们要不要。”   “先过去,咱们边走边看。”林夏提议,“反正一路上小吃也多,咱们吃一吃,玩一玩,再去书店也不迟。”   “好主意。”孙潇潇点了点头,和赵茜两人一边小声嘀嘀咕咕,一边手挽手的过了马路。   在卖板栗不远处有个卖棉花糖的小摊贩,林夏饶有兴致,这种棉花糖,都有十几年没有吃到过了。   “我去买棉花糖,你要不要。”林夏询问谢郗彤。   “要,一起过去。”两人走到卖棉花糖的地方,现在的棉花糖不像小时候只有一个颜色,还有各种口味的。   林夏拿了个纯白色的,谢郗彤拿了个粉红色的,再给孙潇潇和赵茜拿了两个粉红的。两人一手举着一支大大的棉花糖,边走边吃,也不顾路人的眼光。   “哇,棉花糖,好怀念啊!”孙潇潇忙接过林夏手里的那支。   赵茜接过谢郗彤递过来的,舔了一口,下结论道:“现在吃这个,吃的不是糖,是回忆。”   “得,吃你的糖吧,废话这么多。”谢郗彤笑道。   “小姑娘,你的栗子好了。”四人正说说笑笑,卖板栗的老板插嘴道。   “多少钱?”   “10块。”   “喏,给你。”   老板接过钱,“好嘞,慢走,好吃再过来。”   赵茜抱着一纸袋子板栗,手里拿着一支棉花糖,怎么看怎么搞笑。   “诶,买这么多,吃的完么?”林夏看着那大大的一包,怀疑道。   孙潇潇和赵茜对视一眼,笑道:“有彤彤在,一定吃的完。”   “你别看她瘦瘦小小的,吃的可多了。”赵茜笑眯眯的泄她的老底。   谢郗彤红了红脸,挥手道:“别听她们两个胡说,我这不正长身体么?”   林夏笑道:“能吃是福啊,我就是不能吃,天天被我老妈念叨呢。”   “就是,听到没有,能吃是福,你们两就羡慕吧,哼!”谢郗彤从赵茜怀里抓了一把栗子,塞了几颗林夏的手里,“咱们吃,把这个都给她吃完。”   正说笑间,赵茜一指前面拐角处,“诶,彤彤,那不是你哥么?”   “在哪里?”这是谢郗彤惊喜的声音。   “哇,又看到子墨哥哥了,幸福。”这个孙潇潇略显花痴的声音。   而林夏,只是脚步缓滞了片刻,握着棉花糖的手紧了紧。   “两人已经拐弯了,估计是去书店了。”赵茜说道,“咱们走快点,还能赶上,你哥哥好像和柳梓清在一起。”   听到柳梓清的名字,谢脸色变了变,踢了踢路上的小石子,“我说他今天怎么不陪我出来呢,原来是被她给缠住了,哼!”   见她如此,赵茜三人两两对望了一眼,“那……咱们还追过去么?”   “去,怎么不去,这路又不是他们的。”谢郗彤恨恨道,“走,咱们买书去。”   说完,自己一人冲的往前面走去。   林夏有些摸不着头脑,她似乎看上去很不喜欢柳梓清,这却是为何?   照理,她们两个应该没有直接的冲突啊!   想到这里,直接询问赵茜道:“彤彤和那个柳梓清怎么了,怎么彤彤会这么生气?”   这段日子接触下来,林夏确实很喜欢谢郗彤。   她性子直率,待人真诚,很多小事和争吵基本上都不放在心上,那柳梓清又怎么会惹上她。   赵茜却是来不及多说,“下次告诉你,彤彤性子火爆,只要一遇上柳梓清,百分之百就会发脾气,咱们还是跟上去看看吧。”   “对啊,等会儿有时间我们再给你解释。”孙潇潇也这样说。   见状,林夏点了点头,三人急急忙忙追了过去。   转了一个弯,当林夏看到眼前的场景时,不由有些愣住了。   这是个什么情况。   原本握在谢郗彤手里的棉花糖,已经都蹭到了陈子墨的白衬衣上,而柳梓清则拿着帕子替他擦拭。   陈子墨微微蹙了蹙眉,正对这谢郗彤说着什么。   谢郗彤脸上是一脸的不甘和愤怒,等林夏三人走进了时,恰好听到她吼道:“你总是这么帮她,究竟我是你妹妹还是她是你妹妹。”   对这里的热闹,路过的行人自然都指指点点的。   面对这么多人的围观,柳梓清倒仍然一脸淡然之色,只对谢郗彤冷冷道:“这么多人,你不要再无理取闹了。”   听听,多么冠冕堂皇的话,却让谢郗彤更加愤怒。   果然,她就像一只炸了毛的小猫似的,几乎又要凑了上去。赵茜和孙潇潇也是一脸不忿之色,倒是林夏因为不知道原委,清醒一些。   见状,忙拉住了谢郗彤,一边劝慰道:“有什么话回去说,这么多人,影响不好。”   见还有一个明白事理的,柳梓清面向林夏,淡淡道:“我送子墨回去,彤彤就交给你了。”   见到柳梓清的第一眼,林夏整个儿呆住了。虽然从前也知道柳梓清的漂亮,也每次她出行,都是里三层外三层的众星捧月似的,哪里像现在这般近距离接触。   若拿谢郗彤比柳梓清,就像那萤火虫之于皓月一般;若拿她自己比,只怕连她的手指头都比不上。   若能得她一笑,只怕这初春的寒冷都会退却。   再看向一旁的陈子墨,难怪初春的仍有些冷意,他却只穿了件白衬衣,是因为有如此佳人陪伴。   再看一眼那样的倾城姿色,再瞅一眼陈子墨,这样的他,站在她身边,居然毫不逊色。   果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堆玉人。   林夏有些呆愣的想着。 050 青春期啊青春期 陈子墨蹙了蹙眉,看着自己这个怒视梓清的妹妹,心里仍不忍对她说句重话。   只朝林夏点了点头,便和柳梓清相携离去。   待两人离开,周围的人也都散了。   “喂——喂——”   赵茜喊了林夏两声,见她没反应,又在眼前挥了挥,还是没反应。   索性将双手合成八字,朝她耳朵边吼道,“回魂啦!”   林夏被震了一下,回过神来,喃喃道:“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啊!”   谢郗彤本刚被孙潇潇劝的平静了一点,听了这话,冷哼了一声,再看林夏呆愣的表情,死劲扭了一下她的胳膊。   林夏痛的叫了一声,不满的扭过头。   见谢郗彤正怒视她,不由有些讪讪笑道:“嗨,我这不是没见过这么美的美女么!”   这话就像是触到了谢郗彤的痛脚,她跳了起来,嚷嚷道:“难道你也看中了那个女人,不就是外表长的好看了一点点么,怎么你们一个个的,都被她迷住了。我哥这样,你今天不过第一次见她,也这样。”   林夏摸了摸胳膊,“也不是这样说。”   正打算说什么,看着周围仍零落的人,四处看了看,对面街角处有一个茶餐厅,幽幽的音乐从里面传过来。   “我们去哪个餐厅坐坐吧,吃些茶水点心。”林夏指了指那儿,建议道,“总站在这里,也不大好看。”   谢郗彤看了看不远处的行人,皱了皱眉,勉强接受了她的建议,“走吧。”   说完,率先往餐厅走去。   四人坐定,谢郗彤愤愤的窝在沙发上,林夏三人对视一眼,有些无奈,气氛也有些凝滞。   “您好,请问您想点些什么?”服务员礼貌的话语打破了空气,林夏松了一口气,“你们要吃什么?”   “我要一个草莓蛋糕,一杯奶昔。”孙潇潇道。   赵茜,“一个蓝莓蛋糕,一杯橙汁。”   “彤彤,你吃什么?”林夏问道。   “没心情。”   林夏无奈的翻了翻白眼,对声音甜美的服务员道:“那就来两个抹茶蛋糕,两杯开水。”   “好的,请您稍等。”服务员报了一遍菜单,确定之后退了下去。   一时间,空气又冷凝了下来。   待茶点上来,林夏浅啜了一口水,见谢郗彤也冷静下来了,这才开口道:“行了,现在能告诉我到底怎么一回事了吧?”   心里也嘀咕起来,这都怎么一回事啊,不过是个初中生,哪里就有这些事了。重生一次,她只想过一些温暖舒适的小日子,可不想卷进什么是是非非里面。   她却是忘了,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和是非。   孙潇潇和赵茜看了看谢郗彤,见她脸色好了些,对林夏的问话也无不愉之色,两人这才七嘴八舌的将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她。   听完,看着谢郗彤仍不掩怒色的小脸,林夏心里连连叹气。   这就是一个活生生被宠坏了的小女孩啊。   不过是谢梓清的出现,分去了她的宠爱,她这才这么和谢梓清不对盘的。   想也是,一贯宠爱自己的父母和哥哥,连连称赞谢梓清,然后不断拿两人想必,谢郗彤受得了才怪。   十三四岁本就是青春叛逆了年纪,加上在谢梓清出现之前,谢郗彤一直是所有人心中的小公主,被所有人都捧在手里心。   现在有个人分去了她应得的宠爱,加上她一贯崇拜自己的哥哥,有这样的举动,林夏也不惊讶。   想到陈子墨平时待人冷淡的样子,即便是现在她和谢郗彤关系还算不错,平时见到陈子墨时,也不过是点头之交,说过的话更是一只手就能数下来。   想到这里,林夏压下心中的酸涩,喝了一口白开水,叹道:“难怪都说小说源于生活,这简直就是活生生的狗血啊狗血!”   孙潇潇和赵茜对谢梓清和陈子墨的事可没有什么恶感,甚至在心中还隐隐觉得两人在一起挺好的,就像小说里面的王子和公主。   陈子墨那样的人物,确实只有谢梓清这样仙女般的女子才配的上。   “夏夏,和我们说说,什么狗血呀?”孙潇潇八卦道。   “是呀是呀,快点告诉我们嘛!”赵茜连连附和。   见她们俩一脸八卦的样子,林夏笑道:“可不是么,你们想想,要是把彤彤替换成小说里面那种恶婆婆,阻碍男女主在一起的那种,或者彤彤不是他哥哥的妹妹,而是青梅竹马,这可不就是一处狗血言情剧了么?”   “果然,女二号什么的,却是挺可恶。”孙潇潇一脸赞同的表情。   赵茜也连连道:“彤彤,你不会是有恋兄情结吧?”   林夏囧,恋胸?   她果然是邪恶了。   谢郗彤一脸炸毛的表情,“你们才恋兄,你们不仅恋兄,还恋父恋母。”   果然是踩到她的痛脚了,林夏默默的端着水杯喝水。   孙潇潇这个马大哈可没看出谢郗彤的炸毛,又问道:“那彤彤你干嘛和校花过不去啊,要是我有这么漂亮的嫂子,我高兴都来不及。”   林夏觑了一眼孙潇潇胸前的波澜壮阔,在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自己平坦的胸口,默默泪奔了一会,这才安慰自己:胸和智商是成反比的,姐平胸姐骄傲,姐为国家省布料啊!   谢郗彤气结,“你……你到底是哪一边的,怎么专门为她说话。”   孙潇潇又塞了一口蛋糕,“虽然我是你这边的,但是我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话呀,你确实没道理见到人家就生气嘛。这无缘无故,凭白惹你哥哥生气,弄得我和茜茜见到你哥就尴尬。”   “我不喜欢她是因为……是因为看不惯她那个样子。”谢郗彤顿了一下,突然灵光一闪,找到一个好理由,“没错,就是那副高傲冰冷的样子,好想谁都欠她几百万似的。”   “可是,你哥平时不也是这样么?”赵茜疑惑道,“要不然,那些男生女生什么的,不都围上去了。”   林夏也在一旁点了点头,柳梓清长成这样,再不冰冷孤傲些,还不得让人给烦死。   “不然,让陈萱琪做起嫂子?”林夏道。   “不行,”谢郗彤一口回绝,“那女的这么丑,怎么配的上我哥。”   话音刚落,就见林夏三人戏谑的看着她,一脸的了然。   果然,还是恋兄的吧。   清冷孤傲的不要,陈萱琪光从外表上看,也能与柳梓清齐名了。   不过为人温和,脸上总挂着笑,没有柳梓清的难搞定,自然也就没有她的名气了。 051 有哥哥的人,幸福 赵茜笑眯眯道:“要是夏夏做你嫂子,那你愿意么?”   林夏心里一紧,脸上却是朝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谢郗彤心里闪过一丝不愿,脸上也闪过一丝犹疑,孙潇潇笑道:“这就是了,你不是不喜欢人柳梓清,而是你不喜欢你哥身边出现的任何女人”   “就好像小时候你喜欢的玩具被人抢走一样。”赵茜添了一句。   林夏总结道:“行了,事情也搞清楚了,以后别这么冲动,动不动就发火,就算不顾及柳梓清,也要给你哥留一点面子呀。你瞧,今天你这样做,他不也舍不得说你半句重话。要我弟弟这样不懂事,我早一巴掌拍过去了。”   “你呀,不就是占着你哥宠你,不会同你计较么?”   林夏无奈的摇了摇头,喝了一口温水,“我做梦都想有一个这么好的哥哥,而不是弟弟这样让人操心的生物。等你们有了弟弟,就知道做姐姐有多惨了。”   “咦,真的有这么惨么?”孙潇潇八卦极了,忙问道。   “小时候,你什么都得让着他,因为你是姐姐。长大了,你什么都得比他优秀,因为要为他做一个好榜样。”林夏叹了一口气,“估计以后结婚生子,也要在弟弟的阴影下了。”   赵茜若有所思道:“难道彤彤他哥这么优秀,是因为要给彤彤做一个好榜样?”   林夏叉了一小块蛋糕,放进嘴里,含糊道:“不排除这个可能,要知道,一般做哥哥的,比做姐姐还惨。姐姐至少还是一个女孩子,等弟弟长大了,明白事理了,还能给姐姐出头。而哥哥,一辈子都得照顾妹妹哟,谁让妹妹是个女孩子呢!”   “哇哇,说的好幸福,我也想要一个哥哥。”独生女孙潇潇感叹道,“要是陈子是我哥哥就好了,他要和谁在一起,我都不反对,何况是柳梓清这么大一个美女。”   “要哥哥,你等下辈子吧!”   被她们这么一说,谢郗彤心里好受多了,挑起一小块蛋糕,对孙潇潇调笑道。   孙潇潇嘟起嘴,“讨厌,亏得人家这么关心你,你就这样对人家。”   “噗,”谢郗彤嘴里的蛋糕差点喷了出来,‘摆脱,你能不能不要学那恶心的台湾偶像剧的台词,听得人想吐。”   赵茜忙凑了过来,插话道:“说到这个,最近琉颜写的文章好温馨啊,让人看的心里温暖极了,可同时心里又酸酸的。”   说起这个,孙潇潇也丢掉了方才的事,夸张道:“就像那诗里面说的,‘青春啊,你的名字美丽,暗恋啊,你的名字叫酸涩’。”   对于谈论她,林夏已经非常淡定了,因此她只是有点疑惑道:“这是什么诗,我怎么没听过。”   谢郗彤‘哼’了一声,“这是狗屁诗,诗人叫孙潇潇。”   孙潇潇‘啊’了一声,站起来,剑拔弩张道:“谢郗彤,今天我要和你单挑,你们不要拦着我。”   谢郗彤也不甘示弱,猛的站起来,“来就来,who怕who!”   林夏和赵茜这两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鼓起掌来,“加油加油,甚至还学起了游戏开头的声音,怪模怪样说道‘readygo!’”   孙谢二人见她们如此,自然联合一致,共同对抗外敌。   四人闹成一团,心情好了之后,出了茶餐厅,一起去对面书店买书。   毕竟,这才是今天的正事。   买了书,四人分道扬镳。   “夏夏,今天我不回去了,我和你睡。”谢郗彤抱着几本书,对林夏道。   知道她抹不下面子,“好啊,回去给你妈打给电话,说你留在我家复习功课。”   “嗯。”谢郗彤笑了起来,重重点了点头。   已经入学一个多月了,而这一个多月以来,不管大小考试,初二年级的第一名几乎都被林夏包了。   这让班主任马国强跌破眼镜的同时,不由疑惑是不是最近自己班上的学生懒怠了,怎么还考不过一个半途杀来的学生。   要知道,乡下的教学水平,可没有城里的老师高啊,设备也不齐全。   给谢芳华打了个电话,听说自家女儿在林夏家写功课,今天不回家了,她也高兴的很。并没多说什么,只叮嘱她在别人家懂规矩些,别给人家添麻烦。   谢郗彤不耐烦的连说了几句知道了,就挂掉了电话。   对正坐窝在沙发里看书的林夏抱怨道:“我妈真是更年期来了,啰啰嗦嗦的,烦死了。”   林夏抬起头,笑答:“你妈也是为你好。”   “知道是为我好,要不是为我好,谁耐烦听这个。”她捶了捶抱枕,“对了,你在这又有什么好看的书不?”   “都在柜子上了,你自己找吧!”林夏复又将目光看向手中的书籍。   “嗯”   而林夏一家,尤其是林老妈,对谢郗彤的到来自然是无比的欢迎。出了谢郗彤她爸帮了这么多忙之外,最主要是林夏还在他们学校,仰仗的地方还多着。而林辉眼见也要小学毕业了,毕业之后,自然也是要进实验中学的。   因此,对林谢二人的交好,抱很大的期许和善意。   而谢郗彤有这么优秀的一个哥哥,她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只是人没有定性,比较活泼好动一点罢了。   夜晚,当谢郗彤在林夏那张双人床上滚了滚,又在林夏的衣帽间将她所有的衣服都试了一遍。   林夏躺在床上看着书,好笑的看着她换一件衣裳,在她面前转一圈,换一件转一圈。   “你不是该在你男朋友面前试衣服么,怎么在我面前还这么津津有味,可别爱上我。”   谢郗彤一下子扑到了她的身上,“你这个家伙,就爱说这么伤人心的话,哼!”   两人笑闹了一会儿,林夏看了看床上的挂钟,对一身裹的紧紧的谢郗彤道:“行了,很晚了,睡吧。”   看了一眼闹钟,见才11点,谢郗彤嘟嘴道:“明天不是星期天么,睡这么早干嘛。”   林夏合上书,将书放在一旁的小书架上,揉了揉眼睛,有些迷糊道:“你难道不知道,睡眠是女人最好的护肤品么,就是要在年轻的时候开始保养,老了,就迟了。”   听她这么说,谢郗彤赶紧进衣帽室换上了林夏的睡衣,揭开被子拱了进去。   见她睡下,林夏关了床头灯。   不一会儿,两人便入了梦乡。   而此刻,远在B市的许逸宸再一次从梦中惊醒,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柳梓清……   黑暗中,他的眼睛如同最深沉的浓墨,似将周围的黑暗吸入。 052 许逸宸 在黑暗中独坐良久,直到背上的冷汗都干了,许逸宸这才动了动脖子,用已经有些僵硬的手掀开了被子。   尽管春寒料峭,屋子却温暖入春。   赤.裸着身子,打开花洒,温热的水从喷头冲泄而下,顺着他的脸颊、脖颈、胸膛,直直流至地面。   浴室氤氲了起来,雾气蒙蒙,很有诗意。   回忆的画面却像潮水般涌来,弥漫了着整个空间。   临死之前的那一幕,就像血渍一般,永远停在他的脑中。   脑海里再一次闪过柳梓清清冷出尘的面庞,许逸宸心中一痛,死死的闭着眼睛,仰头直对着蓬头。   似乎想让水流将所有的痛苦都冲走一般。   他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再次睁开眼,看到的却是白晃晃的医院墙壁。   回到了他十五岁的这年。   原来,眼前这个许逸宸已经不是许逸宸了。   不,也不能这么说。   的确还是他的身躯,只是这颗心,却是十五年以后,三十岁时候的他了。   原本,他已经为救柳梓清,死在了谢郗彤的车下。   所以,可以想象,当他再次睁开眼,看到已经年轻了十几岁的管家王叔时,心中是多么的惊讶。   他甚至怀疑,那些痛苦的记忆,是不是他的臆想,或者只是一场梦境。   可想到柳梓清,还有陈子墨,铺天盖地而来的痛苦,绝对不是十五岁时候的他该有的。   这时候的他,应该是鲜衣怒马,千金博佳人一笑的。   当时坐在病床上的许逸宸一伙的看着周围熟悉又陌生的摆设,一点点的记了起来。   是了,就是为了天上人间一个戏子,他和李家的小少爷争了起来。   年少轻狂的,最后由嘴上争执变成了两方人马直接动手斗殴。他被打的很惨,脑仁都被人砸破了。他输了,自然是那李家少爷得了筹头。   想到这里,许逸宸摸了摸头上的白纱,嘴角微勾,冷笑了一下,李少仁,这笔账我暂且给你记下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事,他老爸把他送到了远离B市的H市里面的一个小县城。   容城。   许逸宸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地方,不会忘记,那枫树下面旋转的白色的倩影——柳梓清!   自那之后,他就开始疯狂的追求她。   刚开始或许是新奇,亦或是新鲜感。毕竟这样的美人儿,在B市也不多见。可后来,随着一次次的拒绝,在一次次拒绝的过程中对她逐渐的了解,他的一颗心,便真的沦陷了进去。   然而柳梓清和陈子墨之间青梅竹马的感情,却是任何人都插入不了的。   他不能,陈子墨的妹妹,谢郗彤,亦不能。   就像一个怪圈,越是得不到,就越好。   许逸宸似乎陷入了执拗,他疯狂的要得到她,不惜害陈子墨家破人亡,害柳梓清的父母失去助力。   以他父亲在B市的势力,这的确不难。   又恰逢那年B市两方势力动荡,而柳梓清父母的上峰的上峰,作为其中失败的一方,自然也受到了牵连。   而他们这一派,或多或少都收到了牵连。   但当时,许逸宸已经被妒火气昏了头,用尽手段将柳家逼入绝境,想让柳梓清来求他。   最后,他成功了,也失败了。   柳梓清确实来找他了,也说了只要放过她家人和陈家,就会嫁给他。   但,却是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她一辈子只爱陈子墨一人。   许逸宸形容不出当时的心情,撕心裂肺,心如刀割、痛不欲生之类的,都不能确切的表达出他那时候的绝望。   人伤心或者气氛到了一定程度,确实会做出一些连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那时候,他只想杀了陈子墨。   杀了他,柳梓清能依靠的就只有自己了。   杀了他!   这个念头,像个紧箍咒,时时在许逸宸回响。   而在订婚的那天,看到柳梓清和陈子墨低声絮语的场景,他再也忍不住了妒火,开车将陈子墨撞死了。   而这一幕被赶过来的谢郗彤看见了,她原本就恨柳梓清。   是柳梓清害了自己的父母,害了疼爱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现在,连唯一爱她的哥哥都被柳梓清这个贱人害死。   柳梓清毁了她们一家,她如何不恨。   既然她得不到许逸宸,其他女人也休想得到。   本就有些癫狂谢郗彤上了许逸宸开的那辆车,开车撞向柳梓清,却被许逸宸一掌推开。   许逸宸心肺破裂,当场死亡。   而死之前,他还听到柳梓清哭喊的样子,“你怎么不去死,你为什么还不死!”   然后,便是被他流血的样子刺激的眼睛充血的谢郗彤开车撞向柳梓清,最后将车撞向墙壁的样子。   临走之前,他的双眼,仍死死盯着柳梓清,看着驶向柳梓清的汽车,心里那句“不要”,终于还是没有机会说出口。   “你怎么不去死,你为什么还不死!”   这句话,一直留在许逸宸的脑中,已近一个月了,他还是没有缓过神来。   一闭上眼,眼前就会浮现陈子墨死之前,柳梓清那充满恨意和泪水的双眼,和那恶毒的“你怎么不去死,你为什么还不死!”   上辈子,一直到死,他都没有机会,将那句“我爱你”说给她听。   许逸宸仰着面,任凭流水冲刷,带走他心中所有的痛和那对柳梓清所有的思念。   想她,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关了开关,也不擦拭身体,只围了一圈浴巾在腰间,便打开了浴室的门,徒步走了出来。   卧室的地板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纯白手工羊毛毯,是他让人从国外带回来的。   其实这不是他的习惯,他习惯赤脚在冰凉的地板在走,习惯和冰冷的威士忌、伏加特或白兰地。   可是她喜欢红酒。   于是,他养成了收集红酒的习惯。   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爱喝葡萄酒。   其实,不过是她的习惯罢了。   许逸宸站在窗子边,一手抱在胸前,一口举着半杯葡萄酒,狭长精致的凤眸充斥着森森寒意,淡漠的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 053许家 这个城市,灯火通明,本该寂静的街道拥挤着人群,他们在纸醉金迷渐渐迷失着自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习惯站在高处,俯视着高楼下面的芸芸众生。   恍若神邸。   梓清,我该去找你么?   许逸宸轻啜了一口红酒,似乎像对待最美的情人。   他举起高脚酒杯,幽深的黑眸欣赏着酒杯。   灯光下,纯澈的殷红,似乎是世上最美的颜色。   却,狠狠的刺痛了他的眼睛。   整整一夜,同从前一样,独自在窗前,站到天明。   翌日清晨,许逸宸随便套了一件衬衣和仔裤,手插在裤兜里,下了楼梯。   许父许巍民正坐在餐桌旁,手里是一份打开的时政报。   许母赵雅坐在他的下手处,见他下楼,笑道:“宸宸,快过来吃早饭。”   “妈,”见到母亲,许逸宸心中闪过一丝暖意,笑道。   然后对坐在主位上的父亲点头致意,许巍民要的从来就不是一个只知打架斗殴,温情的儿子。   上辈子情圣的他,很让许巍民不满,更是不喜柳梓清,暗中多次出手对付她。   若不是他暗地培养势力,用手段周旋,只怕柳梓清早就消失在这世间了。   “人都到齐了,吃饭。”许巍民放下报纸,拿起刀叉,开始切荷包蛋。   看着许巍民冷淡的侧脸这辈子,他不会让父亲看出柳梓清对他的重要,也不会让父亲有机会出手对付她。   “唔。”许逸宸点了点头,拉开椅子,端坐着用餐。   他们家并不像其他家族一般,他有一个留洋回来的母亲,有一个热衷权势的外交部父亲,所以一直用的是西式礼仪。   也许是从小的习惯,许逸宸已经习惯了吃这些半生的鸡蛋和带血丝了牛排。   将餐巾布放在腿上,看着面前的法式土司面包,两个个煎蛋,一盘玉米浓汤,一杯牛奶,还有精致瓷盘里面的黄油果酱,许逸宸面无表情的端起了牛奶。   喝了一口牛奶,拿起刀叉,一派优雅的切着煎蛋,勉强吃了八分饱,便拿起旁边的手绢,轻轻擦了擦嘴角。   “吃饱了?”赵雅轻轻询问道,“你才出医院,身子还没好,多用一点吧!”   “妈,我吃饱了,再说,时间也不早了,我要去学校了。”许逸宸起身,接过管家递过来的书包。   “等一等,我有话和你说。”许巍民擦了擦嘴角,抬头看着这个成熟了不少的儿子。   自从受伤之后,这个儿子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一般,不再出门打架斗殴,流连烟花之地。而且那没有情绪的眸子,连他这个父亲,也有些猜不透了。   看着面前站着的儿子,他就这么随随便便的站着,一手拎着书包,一手揣在兜里,看似漫不经心,可那内敛的气势,还是从骨子里透出来。   让似乎与他这个父亲是对等的,连他都压制不住。   许巍民也怀疑过这还是他那个所有情绪都挂在脸上的儿子么?   但测试的答案是,还是。   所有的小习惯,他说话时,喜欢盯着别人的眼睛,因为那样能给人压迫感,掌握说话的主动权,看到芹菜会蹙眉,喜欢鸡蛋牛奶。   所有的一切,都表明是那个许逸宸。   看着这个已经是大男孩的儿子,许巍民心惊的同时,却是极为满意,早知道这么一件小事,就能让这个不成器的儿子迅速成长起来,他就会主动策划这么一件事。   许巍民心思百转,面上还是一惯的严厉,“上次的事,虽然已经和李家道歉了,可你既然做错了事,就要接受惩罚。”   赵雅开口道:“巍民,这事也不全是宸宸的错,而且他这次也知道错了,这几天表现也都挺好的,您看,是不是I……”   话还没说完,就被许逸宸淡淡打断了,“妈,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没有什么理由,儿子接受惩罚。”   赵雅:“宸宸……”   许巍民眼里含着淡淡的满意,点头道:“果然是我许家的儿孙,这个学期还有一半的时间,倒也不急。从下个学期开始,你就去W市,你小姑不是在W市么?”   赵雅听了,劝道:“巍民,他小姑不是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面么,那地方是不是太偏了一点,宸宸下个学期就要读高中了,这对他的学业。”   “你知道什么,学业对我们这样的人家来说,有也不过是锦山添花,没有也没有损失,去国外镀一层金就行了。”许巍民呵斥道,“如今放点小错,还没什么。但要是不让他历练历练,将来闯了大祸,或耳根子软,让人撺掇着做出什么危害国家的事,这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了,而是整个家族的事。”   “我是长子,是我许巍民的儿子,有多少人等着看他的笑话,钻他的空子呢。”许巍民恨铁不成钢道,“之前我能让他去那种地方,不过是想着让他多见识见识,别以后一见着女人,就成了软脚虾。可是你瞧瞧,他给我做出了什么好事,大庭广众之下和别人争吵,就为了一个妓女。”   许巍民点了一支雪茄,“哼,慈母多败儿,以后你不许再帮着他说话了。幸好这次李家那儿子没出什么事儿,不然,他怎么担待的起。”   李家的顶梁柱,李家的老头子,如今正是风光的时候,便是许家,也不得不避其锋芒。   被许巍民这么训斥,若是从前的许逸宸,早就是一脸满不在乎,实则心虚狡辩了。   可眼下,他只是这么淡淡的站着,一脸平静,许父和许母两人都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我知道父亲是为我好。”许逸宸道,“下个学期我会去W市的,时间不早了,我去学校了。”   说完,将挎包往后肩一甩,扬长而去,背影说不出的洒脱不羁。   本以为会有一场争执的赵雅,有些目瞪口呆了,“宸宸什么时候这么成熟了,我天天和他呆在一起,都没有发现。”   儿子不在,许巍民倒是没有在摆着架子,叹道:“也该给他点教训了,现在老爷子还在,所以这次李家倒没有多说什么。可将来老爷子有个什么……哎,若他不快点成长起来,将来可怎么办?” 054 损友 “少爷,我晚上过来接你。”司机老王对许逸宸道。   “嗯。”许逸宸淡淡颔首,径自打了开车门,踏入了学校。   暖暖阳光从茂密的树叶间缝里撒下,校园的小径显得格外的宁静,被修剪的格外精致的树木,在阳光下充斥着淡淡的温情。   许逸宸慢慢的在林荫道上踱步,享受着这难得的惬意。耳机里《C大调41号交响曲》舒缓的流淌着,让他的心也平静的一些。   照例在后山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随意的躺在草地上,闭上了那双与年龄极不相符的深邃的眸子。   这么多年,他已经很累了。   然而,总有这样的人或那样的事,会打破这样的悠闲的时光。   当越来越重的呻吟闯入他的耳中,许逸宸不悦的蹙了蹙眉,将耳塞取下,那生意,就这么直直的闯入了他的耳朵。   “嗯……好棒,你个骚.货,夹紧点……”不堪入耳的声音夹着剧烈的喘息透过树木,让他听了个分明。   “啊……”女人的喘息声,“嗯……三少好厉害……不要,快弄死了,我要死了,要死了……”   “哈哈,时候还早呢。”那男的一个挺声,那女人直直的尖叫了一声,“我不行了,饶了我,三少饶了我……”   许逸宸皱了皱眉,这个声音,不就是那个李少仁么?   看了看不远处密林中战的正High的两人,许逸宸掏出了手机,摁了几个号码,“教导处么,举报,现在后山树林里有人做.爱,影响学生早读。”   说完,也懒的管电话那边的反应,挂了电话,取出电话卡,将他仍进了河里。   也没有心情放松了,许逸宸起身,从另一条路走,往教室走去。   一年前,自他通晓人事以来,对这事已经不陌生了。   在追求柳梓清的那些年里,他身边也不缺暖床人。   除了她,其他的女人,又是个什么东西。   他果然中了她的毒,一种名叫柳梓清的毒。   到了教室,刚坐下,损友孙明凡就凑了过来,嬉皮笑脸道:“三少来了,来来,小的给您请安。”   见到孙明凡,许逸宸眼里闪过淡淡的笑意。   他们两个可以说是臭味相投,从小一个裤裆长大,吃喝嫖赌都在一起。后来,虽然不明白他为何这样痴迷柳梓清,但还是在背后支持了他。   用孙明凡的话来说,“我一辈子就你这么一个兄弟,兄弟要的东西,我自然要帮你弄到手。放心,就算你们家老头子对付你,还有兄弟我帮你呢!”   “就你小子会贫。”许逸宸笑骂了一句。   孙明凡嬉笑了两声,“诶,说正经的呢,怎么现在才来,是不是又被你们家老头子抓住教训了一顿。”   许逸宸抓起桌上的课本,拍了他一下,“认识你小子这么些年,就没见你正经过。”   孙明凡不干了,也抓起课本,两人对掐了起来。   许逸宸所在的初三(19)班,是全校最差的班级,里面都是各种不好好上课,但却极有背景的学生。对他们,老师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因此早自习什么的,都是放羊的状态。   将他们流放在一个角落,和其他班级远远隔开,就怕危害到校园里其他学生。   这些有背景的学生,也不在乎什么学业成绩。实在不行,跑到国外吃喝嫖赌混几年,回来照样镀了一层金,美其名曰:海龟。   然后到家族企业里混个虚职,或者直接当个二世祖。   反正他们这样的家族,也不是养不起一个闲人。   两人闹了一会儿,许逸宸才淡淡道:“我被我家老头子发配了,去镇守祖国边疆,下学期你就见不到我了。”   孙明凡怪叫了两声,“真的假的,你妈那么疼你,能同意?”   看着前面一众闹腾厉害的公子哥儿,“是我自己答应的,继续留在B市,也不过和他们一样,做个二世祖罢了。”   顺着他的目光,孙明凡看着这一教室的乌烟瘴气,朝地上狠狠吐了一口痰,叹道,“我们可真的难兄难弟啊,昨天我家老头子还说来着。估计我也快要流放了,你去镇守祖国边疆,我则发配国外,去那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劳资要狠狠压迫那的美女,让她们舔劳资的脚心,奶奶的。”   从怀里掏出一支烟,扔了一支给孙明凡,熟练地点了烟,吐出一个烟圈,许逸宸笑道:“你给劳资悠着点,别从国外染了什么病回来。国外不比中国,那里的女的,十五岁以上几乎就没有处了。”   说完,一口一口的,吐出一个个的烟圈。   烟雾缭绕中,似乎又看到了那个整夜整夜吸烟的自己。   孙明凡凑过来点了个火,眯了眯眼睛,动作仍有些生涩,不像许逸宸那样娴熟,吐出一口烟圈,笑道:“那什么,办事前劳资一定记得带套。”   “啧啧,你就这点出息。”   两声闲话了几句,孙明凡道:“说真的,不用去找人教训那李贱仁么。MB居然敢动老子的兄弟,也不打听打听我老孙是谁。”   “得了吧,你又不是猴子。”许逸宸笑骂了一句,“要你真和猴子一样,别说兄弟我不认你。”   和许逸宸一样,孙明凡这个花花公子也有一副好皮囊,只是那样阳光的外表,被他那轻佻笑容,和那玩世不恭的懒散破坏殆尽。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随着年岁渐长,高中的他身量更是被拉长,被他那桃花眼吸引的女儿,不知凡几。   许家大少的冷漠,更是让一众美女将目光对准了许大少身旁的孙二少。   因此,孙明凡最爱和许逸宸去夜店。   一夜下来,他往往能勾搭上十几个美女。   将烟夹在手中,漫不经心的弹了弹烟灰,许逸宸冷笑道:“至于那个李贱仁,不过是个跳梁小丑,不用放在心上。李家如今风光无限,可这京里的水,深的很,保不齐哪一天,李家就阴沟里翻船了。”   “哼——”吸了一口烟,看着窗外明晃晃的阳光和枝上跳跃的小鸟,“那时候,咱们再帮他一把,岂不是更好?”   转过头,笑道:“你说呢?”   “靠,你小子,可真是阴险。”孙明凡搓了搓手,“不过老子最喜欢做阴险的事了,哈哈。” 055 运动会前准备 许逸宸笑了笑,看了看乌烟瘴气的教室,起身道:“走,出去逛逛,这学也没必要上了。”   孙明凡跟上道:“要不去金凯丽,那里面又来了几个正点的妞。”   “你小子,满脑子淫虫。”许逸宸笑骂道,“有正经事和你说呢,去找个酒吧,咱哥两儿谈谈。”   “好嘞,小的随时听后您的差遣。”孙明凡快走了几步,跟上许逸宸,两人勾肩搭背的出了教室。   电视剧来源于生活,这句话果然不错。   若林夏知道了这几人之间的爱恨纠葛,只怕会感叹,果然是黄金的八点档狗血剧啊!   而现在,林夏僵硬的站在操场上,听着广播里那正儿八经的“第八套全国中学生广播体操,现在开始,原地踏步,走……”   没错,就是广播体操。   天知道,她有多少年没有做这个玩意儿了。   唔,十年,还是十二年?   看着前面做操一丝不苟的谢郗彤,林夏深深敬佩了起来,强人啊!   在看看后面扭扭咧咧的孙潇潇,和随着她动作而晃荡的波澜壮阔,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平坦,泪奔。   “……扩胸运动,一二三四……”姐扩扩扩!!   对那天的事,林夏还是有些放在心上的。   青春期的孩子,心思本就敏感和变幻,也正是因为如此,大人们往往不会在意。只觉得,过了这个时间段,就会好起来。   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这个时期的孩子,正是需要家长引导的时候。   一个弄不好,就会让孩子心理留下阴影,从而偏执。   看来,得想个法子劝劝她了。   林夏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碗里的面条,若有所思。   “夏夏,夏夏……”林夏回过神,见谢郗彤三人正奇怪的看着她。   “什么?”   “你在想什么呢,都叫了你三四遍了。”   “我在想才出来的《细雨》,琉颜这一期不是又发了最新的一章麽,我觉得写的还不错。”林夏扯了个谎。   “是啊是啊。”说道这个,三人激动起来,也放过了这个小插曲,“看到秦思这么偷偷的喜欢林安,沉默的等待着他,我都替她心酸。”   “是啊”林夏幽幽叹道,“就像一个卑微的丑小鸭,在角落里默默喜欢着王子。”   谢郗彤双手合十,闭着眼睛,感叹道:“男人,就像洋葱,喜欢将自己包裹在层层的伪装之下。你想了解他,想要爱他,于是,你一层层的剥开他。过程中,你不断伤心,不断流泪。最后,才发现,原来,洋葱,是没有心的。”   “说的实在是太好了。”赵茜也梦幻道,“我的偶像啊!”   孙潇潇酸酸道:“果然,王子什么的,都是属于公主的,丑小鸭,永远都只能在角落里看着白雪公主和王子的爱情。”   如果你的眼神愿意为我停留片刻,如果你愿意倾听我的心碎。   诗一般的叹息。   四人伤感了一番,孙潇潇这才故作神秘道:“我猜,颜颜一定是恋爱了。”   “并且一定是暗恋某人。”赵茜迅速接上。   谢郗彤总结,“并且那个人还很优秀。”   林夏正在拿豆浆的手抖了抖,她没有暗恋他啊。   额,也许。   她只是在怀恋,当初那份纯纯的,暗恋的感觉。   人生在世,能有一个自己默默喜欢的人,实在是一种幸福的事。   若连那个人都没有,没有出现,没有点亮你灰色的青春,那,才是一种遗憾。   青春,正是有那么一个人,才显出了他的价值。   就像清晨小巷灰扑扑的窗子旁花盆里的玫瑰花上沾着的露珠,将滴未滴,正是那一种忐忑和等待,才让人心折。   “诶,听马老师说,学校快要举行春季运动会了。”林夏岔开话题道,“咱们班平时都有哪些人参加啊!”   “真的吗?”孙潇潇有些惊喜,见林夏点头,笑道,“太好了!”   林夏有些摸不着头脑,赵茜解释道:“这样,她就能见到彤彤的哥哥在赛场上的英姿了。”   “咦,你哥哥运动很棒?”她前世怎么会不知道?   “嗯,跳高可厉害了,短跑也不错。”说到陈子墨,谢郗彤有些扭捏,赵茜替她回答道,“只要是她哥参加的项目,几乎都能拿到奖牌哦!”   “不过,听彤彤说,柳梓清好像不是很喜欢他哥哥在赛场上。”孙潇潇有些遗憾,“这样,以后都不能见到她哥在赛场上的身影了,真是人生的一大遗憾。”   原来如此,林夏点头。   “哈哈,那这么说来,夏夏的运气还挺好的,能看到他最后一次比赛啦!”赵茜兴致勃勃说了起来,“到时候你就知道那些女生有多疯狂了。”   真的么,林夏对这次运动会期待起来。   回到教室,马国强已经站在讲台上了,等学生都齐了,马国强便将运动会的事告知了大家,并且做了一番动员。   毕竟是年纪实验班,书呆子还是比其他班级多的,而运动型的么。   马国强瞧了瞧班上的腌菜苗,有些无力。   这些运动会什么的,果然是他们班的硬伤。   而自班主任说了后,班上就热闹了起来,窃窃私语的嗡嗡嗡声。   而林夏四人也都七嘴八舌的聊开了。   现在林夏的同桌是谢郗彤,赵茜坐在她身后,而孙潇潇则和她搁着一条走廊,四个人还是坐在一起,平时说话什么的,都很方便。   “八千米咱们班谁能跑啊?”   “刘勇,他看起来是最壮,应该行……吧!”林夏有些不确定道。   八千米啊,应该找一个很壮实的人吧,不然,就班上那些男生平均的小身板,跑完全程估计都抽搐晕倒了。   “切,”谢郗彤嗤笑道,“他就是个花架子,屁点本事都没有。”   “那咱们班八千米得有人跑吧。”   谢郗彤翻出数学试卷,“实在没人了,体育委员就自己上呗,总归要有人参加的。”   “额,那咱们要不要参加个短跑接力赛什么的。”   “赵茜啊,她每年短跑都能拿个名次的。”   “倒数的么?”   “你才倒数的。”赵茜拿着圆珠笔戳了戳林夏的后背,“姐是第四名、第四名。”   谢郗彤转过头,“是,不过只拿过一次。”   赵茜嘟嘴道:“那也比你们几个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要强。”   谢郗彤一甩稿纸,“谁说姐四肢简单了,告诉你,这次春季比赛,我就要报名。”   “你要报什么。”   谢郗彤想了想,气势十足的吐出两个字,“铅球!”   林夏:…… 056 长大成人了 谢郗彤说到做到,真的就报了铅球这个项目。   于是,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林夏四人都要抽出三十分钟的时间陪她训练。   “诶,你们说她这次动真格的么?”三人坐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看着和其他人呢一起认真训练的谢郗彤,讨论道。   “应该是认真的吧。”赵茜答,“从来没见她这么努力过。”   “可她从来没参加过运动会啊,”孙潇潇还是有些不解,“至少我认识她这么多年,她没参加过一次。”   看着穿运动服,扎着马尾谢郗彤认真的侧脸,身后是大片大片红红的火烧云,像一幅极美的画卷。   微风吹过,将少女额前的碎发撩起,少女并没有在意,只将注意力集中在右手处的铅球上,用力一投。   “大概……”林夏呢喃,大概,她只是想和他哥哥处在同一天空,感受同一中气氛。   努力的,想要追上他的脚步,和他站在一起。   “什么?”   林夏笑了笑,“没什么,肚子饿了。”   “是啊,我也好饿。”   话音刚落,此起彼伏的咕噜声从三人的肚子里发出。   “我去食堂买点东西来垫垫肚子,你们等会儿。”林夏抓起书包,往食堂走去。   在各种不同寻常事情的背后,也不过是因为情罢了。   无论是亲情友情,亦或是爱情。   谢郗彤在乎她哥哥,所以才会做出这么多让他哥哥更注意她的事,不想让他被人抢走。   林夏虽有意和谢郗彤谈一谈,可一来,两人似乎没好到可以径自评论人家的隐私。况且,用她现实中的这个身份,这种劝说也不一定会起到什么作用。   甚至,可能会让她反感。   必须要以一种不着痕迹的方式,但却要很有效果的方式,去慢慢劝她。   想到这里,林夏有些苦恼了。   就在林夏想出办法以前,运动会如期而至,操场上播放在让人听的耳朵起茧的音乐。   谢郗彤一身蓝白相间的耐克运动服,扎着一个马尾,在一众身着寒酸的运动员只见,显眼极了。   谢郗彤在一旁做着热身运动,一边询问孙潇潇,“夏夏呢?”   孙潇潇四处看了看,“咦,方才还在这里的,这么一小会儿,能去哪里呢?”   谢郗彤咬了咬牙,看了看不远处,被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地方,对拿着水走过来的赵茜道:“茜茜,你去看看,夏夏是不是在那里。”   “哦,你们说夏夏啊,她刚刚和我说肚子疼,现在正在厕所呢?”赵茜给孙潇潇递了一瓶果汁,“给。”   看着跳高处那些女生疯狂的样子,孙潇潇遗憾道:“哎,今年不能过去看陈大哥跳高了。”   谢郗彤动了动手腕,翻白眼道:“那你现在过去呀!”   见她好像生气了,孙潇潇谄媚笑道:“呵呵,我这不就是随口说说么,怎么说也是你大哥,咱们也得给他去打打气,是不?”   “行了,等我比赛完了,夏夏过来了,咱们一起过去。”谢郗彤心里其实也挺想去看自己哥哥的比赛的,正好顺着这话说了出来。   “哦,彤彤最好了。”   而此刻,林夏把自己关在厕所,看着底裤上的殷红,有些欲哭无泪。   大姨妈怎么选择在这个时候来啊!   草草收拾了一下,趁现在校园里人不多,快步走向小卖部。   到了小卖部,只见那里围着十几个人,估计是各班运动会后勤部人员,手里拿着一张单子,在买水和零食之类的。   在这么多男同学面前买小面包?   林夏想都没想过。   若现在她三十岁,或许还行,反正买了之后谁也不认识谁了。   可现在,都是一样的年纪,若真的在这么多人面前买了,只怕脸都丢光了。   于是,她只得一旁等。   幸好这些人急着看比赛,动作也不慢,很快便都陆陆续续的离开了。   趁现在没人,林夏疾步冲了过去,“老板,一袋洁伶。”   在老板把卫生棉用黑色塑料袋装好递给她,林夏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这个老板还是挺上道的。   递给老板十块钱,又有十几个男生走了过来,林夏忙道:“不用找了,就抱着卫生棉匆匆离开了。”   将小面包垫在底裤上,林夏握了握拳,真是蠢到家了,上辈子就是初二这学期来的初潮,怎么这么重要的事她都忘记了。   等这次回去了,一定要买它十几袋小卫卫放在空间里,这样,“好朋友”不管什么时候来了,都有备无患。   收拾妥当,林夏终于出了卫生间。   是啊,她锤了捶自己的头,怎么连空间这个居家旅行必备之物给忘记了。   其实这也怪不得林夏,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人都不会想到用突然多出来的某个东西。   何况这段时间,林夏也确实很忙。   最关键的是,这空间不知道为什么出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消失。   人类对自己未知的东西,总是恐惧的,所以林夏对它的感觉很复杂,更多的时候,选择将它遗忘。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只有自己实力强大,有能力,才是最好的。   靠空间、能力发家致富什么的,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所以对于这个空间,林夏一直保持可有可无的态度,反正它对人身体无碍,就让它那样待着吧。   到了操场,广播里正放着她写的报道:“初二(1)班的谢郗彤同学马上就要参加铅球比赛了,在此四人.帮小组和全班同学祝她取得好的成绩。”   “比赛怎么样了?”林夏问赵茜。   “已经开始了,成绩还算不错,保持在前三以内。”赵茜递过来一听雪碧。   林夏摆了摆手,“大姨妈来了,不能喝冰。”   刚说完,只觉得下身一阵汹涌。   林夏身子有些僵硬,她怎么忘记了,上辈子初潮来的时候,这样汹涌了整整一个星期。有时候,林夏也会惊讶,这样小小的身躯,居然可以流出这么多血,真是不可思议。   听林夏这么说,孙潇潇挤了挤眉,“唷,夏夏也是大人了啊!”   初潮,正是女孩子成人的标志,那表示着她拥有了产卵怀孕的能力。   这些,在初一时的生理课上就学过的。只不过,溪水镇民风淳朴,老师也是如此,并没有多讲,只让她们自己看书。   而县里的生活水平比镇上高,谢郗彤三人早在初一那年就来了初潮。 057 新书 林夏梗着脖子站在一旁,指着谢郗彤那一堆人,“好像要进入决赛了吧,你们既然这么闲,去为彤彤写个报道好了。”   “还说报导,方才那个报导真的是你写的么?”孙潇潇笑道,“什么四人.帮,搞的像革.命时期似的,笑死个人。”   林夏伸长脖子找了找,“咦,我们班的方阵呢,怎么找不到了。”   “谁知道呢,估计都跑去看陈大哥跳高了,喏,你瞅瞅那边。”赵茜撇了撇嘴。   林夏看过去,哦滴个神,层层包围的圈子,估计坦克都挤不进去。   不由咋舌道:“我们学校有这么多女生么?”   孙潇潇瞪着那群人,气鼓鼓道:“很多都是外校的啦,都跑到我们学校来看陈大哥的。”   “喔——”哨子声、尖叫声和欢呼声从那堆人里面传出,然后便是女生齐刷刷的加油声。   “子墨,我爱你——”在这些混乱声中,居然有一个超高音女声异军突起,盖过了所有的声音。   操场有那么一瞬间的静默,齐齐望着发声地。   而始作俑者,早在陈子墨看过去的时候,已经激动的不能言语,只顾抓着同伴的手语无伦次。   还有比这狗血的么,林夏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一幕,“这是在演偶像剧么?”   赵茜翻了个白眼,“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柳梓清不愿让陈大哥参加诸如此类的节目了吧。”   林夏喃喃道:“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孙潇潇双手合十,望着陈子墨的方向,也同样花痴道。   赵茜附送她一个白眼,对林夏道,“这事她也做过,别太惊讶!”   果真是……年少轻狂啊!   “跳高咱们是轮不上了,可是还有短跑。”见林夏望着那个方向,孙潇潇凑过来,神秘兮兮道,“等彤彤比赛完了,咱们就过去看。等你见到那样的陈大哥,只怕你也会兴奋激动的。”   林夏勾了勾嘴角,“喏,她已经过来了。”   说完,谢郗彤已经走了过来,林夏递给她一块白毛巾,“感觉如何?”   擦了擦汗,眯着眼看了看空中明晃晃的太阳,“还不赖。”   林夏揽住她的肩膀,“得了,比赛什么的,都不过是玩票性质。那点奖品还不够咱们吃一顿KFC,走,看你哥比赛去,给他加加油!”   谢郗彤撇了撇嘴,“谁要看他啊!”脚步却不由自主的跟着三人往那边走去。   直到看见运动后的陈子墨,林夏才明白为什么这些女生会这么激动了。   原本清淡冷漠的少年,此刻展现了一种别样的诱惑。平素白皙的脸上浮起了红晕,平淡的眸子也有了涟漪,精致的眉眼,让林夏的心突突的撞了起来。   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原来,他也有这样的一面,眼中是淡淡无聊倦怠。身处喧嚣之中,却遗世独立,只在看着柳梓清时,眼中会浮现淡淡的暖意。   看着同样一席白衣,将毛巾递给陈子墨的柳梓清,林夏的脚步迟缓了一下。   他们是那样的合拍,两人之间无形的默契,让人插足不了。   林夏的眸子暗淡了下来,看着面前的喧嚣,却再也提不起半丝兴趣。捂着肚子,和谢郗彤三人说了声肚子痛,就退出了这场别人的盛宴。   回到看台上,林夏有些呆愣的看着那边喧嚣的场景,就像一个看客。   或许,她本身就只是一个看客,他们生命中的过客。   呆坐了半个小时,便觉得有些口渴了,可下腹的坠胀,让她无比渴望能喝到一口热水。   往人群里瞧了瞧,也不知道她们三个跑到哪里去了,遂拎起包,和一路过的同学打了声招呼,让她见到谢郗彤三人说一声‘她回家了’。   回到家,屋里一个人都没有。   换了拖鞋,将包扔在沙发上,自己懒懒的倒在上面。   下身又是一阵涌动,林夏叹了一口气,起身换了一个小卫卫,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打开了电视机。   照例是无聊的电视连续剧,林夏正无聊的按着,就听电话响起了。   “喂——”   “哟,是夏夏啊。”   “喵姐啊,怎么现在打电话过来了。”   “你昨儿不是说今天运动会你会吗,按照我的经验,这种时候,一般都会翘的,所以就打电话过来试试运气喏。话说,你什么打算时候买部手机啊,这打电话,却是有点不方便。”   “嗯,打算这个星期去买的,上个星期刚买了台电脑。”   “对了,你这本《暗恋》后面的章节写了多少,杂志社已经决定要出版这本书了。”   果然,三句话不离老本行,想起自己的零存稿,林夏汗了一下。   “额,最近有点忙,所以……”   “所以没存稿是吧,你丫的……”   “喵姐,我错了。”   “真的认识到自己错了,嗯~”语调微扬。   “真的,比真金还真。”林夏忙保证道,“这不是快期中考试了么,你也知道,我还是个学生。”   “行了,我就是说说,还是学业要紧。”喵喵笑道,“何况,我可是你的忠实粉丝,你每书都能够吊到我的胃口,真想知道,最后秦思和林安在一起没?”   林夏笑了两声,“好吧,看在你是我责编的份上,告诉你结局。”   “真的,快说。”   “答案就是,没有结局。”   “没有结局,是没有在一起的意思麽?”喵喵有些疑惑道。   林夏耍无赖道:“没有结局就是没有结局,哪有什么意思。”   是啊,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没有结局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过往,终究会消散在年华的洪流里,变成一抹淡淡的影子。   “好了,《暗恋》已经定下来了,下面就差你的稿子了。对了,你最近有打算写新书么,还是歇一段时间,写几个小短篇练练手。”喵喵闲话道。   对于像林夏这种级别的写手,几乎可以算是小有名气的作者,自然不需要像从前那样每天埋头苦写。只是写一些小段篇还是很有必要的,毕竟写作这个东西,也是熟能生巧的过程。   听见喵喵的问话,林夏灵光一闪,对啊,有办法了。 058 买手机 若她以朋友的身份劝谢郗彤,她听不进去不说,只怕还有吃饱了撑着之嫌。   即便她的出发点是好的。   可难道陈子墨和她父母的出发点就是坏的么?   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确实不能用平常方法来对待。   当然,也不能放任事态的发展。   但是,若是她用琉颜这个身份,已另一种方式去劝告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不是很好么?   何况,她还是她的忠实粉丝。   想到这里,林夏笑道:“已经有新的题材了,最近正在构思大纲,所以,可能会写新书吧!”   “哇哦,又有新书了么,真期待。”喵喵笑道,“你可真是努力工作,激励的我都不敢懈怠了。”   “喵姐,你要是懈怠工作,那谁敢说工作努力啊,您可是隔三差五就打电话过来催稿咧。”和喵喵合作也有一年了,两人之间熟悉了很多,加上林夏本就是三十岁的芯,和刚刚大学毕业的喵喵也没有代沟,说话也自然随便了不少。   喵喵笑了两声,“我手下这一票人,我最喜欢和你说话了,因为你最勤快,每次都不拖稿。其他的人,啧啧,你是没看到,真是让我素手无策。”   “哈哈”林夏笑了两声,“喵姐,你再这么夸我,我会骄傲的。”   “说真的,你现在年纪这么小,怎么会这么努力呢?”趁着两人说的高兴,喵喵问出了心里盘旋已久的话,“小小年纪的,取的了成绩也不骄傲,还是这么勤勤恳恳的工作。这是生活,不是小说,没见过哪个孩子像你这么低调内敛的。”   喵喵说这话也是事出有因的,在夏第二本书上市的时候,杂志社就想趁这个东风,替她办一场签售会,以此来增加人气。   只是被林夏拒绝了,理由是她现在还小,读书才是最紧要的。   主编开水听了林夏的理由,倒是对林夏另眼相看了几分。   原本他就不赞同替林夏办签售会,她才刚刚有点名气,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多写稿子,积累人气。   并且也正因为她年纪小,阅历有限,写出来的书虽然趁着80后文学这一股东风,目前还比较火。但日后的文学风向,谁也说不准。   读者的口味和市场,是最难把握的,今天流行这个,说不定明年就流行那个。就像在郭敬明韩寒出来之前,谁能想到80后会在文坛上暂露头角。   所以现在林夏不宜曝光过早,少年无定性,伤仲永的事也不紧紧发生在古代。现在多学点知识,今后才能以不同的视角写不同的书。   所以在林夏拒绝之后,开水倒觉得这家人不似一般平民百姓了,有这样的家人,教出来的孩子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当然,这样冷静的决定,开水决计想不到会是林夏这么个十三岁的孩子想出来的。   林夏自然也想到这一点,因而笑道:“呵呵,喵姐你说笑了,这是我爸妈的决定,他们希望我现在还是以读书为主,写书只是业余的,他们还想我考大学光宗耀祖呢!”   果然,对林夏这番说辞,喵喵倒是信了几分,“也是,对女孩子来说,确实多读点书要好一些。不然,将来男人花两个小钱,说点甜言蜜语,就被人骗财骗色,倒是得不偿失。”   林夏笑了笑,没有接话。   “对了,我说,你是不是暗恋你们学校某个人啊,啧啧,这几期写的那叫个细腻,都勾起我纯纯的初恋了。”   林夏笑道:“喵姐是过来人,还不明白我们这个年纪。一点点小事就悲伤悯秋的,加上写小说的人心思细腻,自然写的出人心弦了。不过还是多亏了前面几本书打的基础,不然我只怕驾驭不了这本书。”   两人煲了一会儿电话粥,林夏挂了电话。   无聊的将电视台从头到尾按了一遍,期间喝了两杯热开水,看了看墙上的钟,发现才刚下午两点。   背了个小包包,拿了太阳伞,林夏决定去商场买部手机,老爸那部老式手机也该换了。   到商场逛了逛,林夏看着柜台上面摆放的一些手机,顿时觉得悲剧了。   04年的经典款型,在现在的她看来,简直是老土到家了。   “小姐,请问您要看看手机么?”售货员见林夏一身并不村的装扮,上前笑问道,要知道,能够来这里买手机的,都是家里较有钱的小孩儿。   林夏看了看柜台,看着清一色丑到爆的手机,无奈道:“你给我推荐几款卖的比较好的。”   “好的,您瞧瞧这款索尼爱立信T618,这是我们最新的款式,而且现在我们做活动,价格也很优厚。原价1680元,现在只要1300元,拿这一款回家,您绝对是赚了。”售货小姐从柜台里拿出一只银白色的手机,销售道。   “配置上,T618具备65536色CSTN彩色屏幕,像素是128×160,而且这一款的屏幕也是超大型的,拿出去面子十足。32和弦铃音清脆悦耳,红外蓝牙完全支持,超强的扩展性让您在玩游戏的时候无后顾之忧。”   林夏接过这一款手机,看着售货小姐口中的超大屏幕,只觉得自己一口气喘不过来。   就这么个手机,还有1300元,OMG!   放在2010年,500元都没人买。   林夏放下手机,“还有别的么?”   见林夏不可置否的样子,售货小姐又拿出一款,“您瞧瞧这一款诺基亚3100怎么样,价格也很适中,才1100元。既是在黑暗中,它也能发出迷人的光彩,让您绝对成为众人中的焦点。”   接下来又看了几支,林夏也知道现在只有这样的手机了,便随便挑了两支,又选了个号。将SIM卡换上,给喵喵发了个短信,告知她买了手机。   看了看时间,才3点半不到,将手机放在包里,林夏便在街上逛了起来。   说起来,她已经很久没有独自一人在街上漫步了。   自搬到这里,不是和呆在家写书,就是和谢郗彤她们混在一起。   现在有喘口气的机会,到觉得松泛了不少。   在街上随便逛了逛,路过花店,又买了一束花,这才抱着花,慢慢的往家里走去。 059 学琴 转过主道,走到单行道的小巷子里面,两旁都是一些小书店和小饰品店。平时林夏就是在这些店子里面买书的,老板大多也认识她了,给的价格也比较优惠。   “琴韵,”林夏停下了脚步,看着这家乐器行。   林夏抱着一束花站在门口,只听见断断续续的钢琴声从里面传出,想了想,她还是决定进去看看。   上辈子大学的时候,因为无聊,她也报了一个古筝班,学了一点皮毛,刚刚学会弹渔舟唱晚,就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搁置了学习。   等到有时间时,有没这个耐性学下去了。   而今,重来一次,她倒是有了这个闲情。   门上挂着极其雅致的紫色珠帘,店主倒是个妙人,林夏有些神游天外的想到。   撩起帘子,走了进去。   十几平米的小店,装饰的即位雅致,却又不失现代风格。各式乐器摆放的错落有致,古筝挂在墙壁上,配着旁边的毛笔字,显得古韵十足。小提琴旁边贴着大大的音符,有现代气息,却不违背店子的装修。   “请问,有什么需要麽?”一个小姑娘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林夏转过身,只见一个约莫十六岁左右的少女俏吟吟的站在通往里间的门边。   “额,我想问一下,这里是只买乐器,还是……”   “我们这里也招手学生的,你想学什么乐器。”少女笑着走了过来,“是钢琴,古筝还是吉他。”   “我想学古筝,额,你们这儿的老师是?”   “那你来的不巧了,古筝课刚刚结束,现在老师正在后面教授钢琴,你可以进去听一听。”   “好的。”林夏跟着少女到了后面。   后面并不是教室,而是一个楼梯间,下面估摸着是杂货间。   跟着少女上了楼,100多平米的空间分成了许多房间,门牌上挂着诸如“古筝”“吉他”等字样,这才是教学的地方。   少女扭开挂着“古筝”的门,悦耳的钢琴声便清晰的从里面传了出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少妇坐在钢琴前弹奏。   林夏没学过钢琴,但以一个门外汉的观点来看,她弹得是极好的。   至少音节流畅,能让人从音符里听出隐秘的情感。   她弹奏的是钢琴名曲,《雨的印记》。   那种纯纯的,干净的酸涩,让林夏因来“好朋友”而有些的躁动的心,就这样平静了下来。   这首曲子不算太难,只是其中那种感情,要让观众听出来,却是考弹奏者的功力了。   阳光从窗子里洒下,看着这一幕,林夏心也柔软了起来。   她要在这里学琴。   那少妇弹奏完,少女便上前低语了几句。   少妇转过头来,看见抱着花的林夏,便转头让一旁站着的学生自己练习一会儿,十五分钟后她过来检查。   少妇走过来,对林夏笑道:“你想学琴?”   她长得不美,甚至可以说普通极了,可她那一身温婉的气质,让林夏侧目不已。   看了看站在她身后的少女,林夏恍然,这不就是她女儿么,两人长得还是有些相似的。   点了点头,林夏跟着少妇来到旁边的待客室。   刚坐下,少女便给林夏用纸杯端了杯热水过来,林夏笑着谢了接过。   “以前有学过么,要知道,你这个年纪,只能当做业余爱好了。”少妇笑道。   “以前学过一点皮毛,会弹一点简单的曲子。”林夏笑道,“学琴只是爱好,并不是想以后当琴师什么的。”   “那你想不想考级,古筝十级,高考和中考是可以加分的。”少妇笑问道,来这里学琴的,很多都是抱着考级加分的目的来的。   像林夏这样纯粹兴趣的,估计没有几个。   林夏摇了摇头,“只是兴趣而已,想弹点自己喜欢的曲子,达到考级的能力了就去考一个证,没达到也不强求,随性而已。”   听了林夏这话,少妇倒有些讶异,笑道:“行,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根据你的课表,咱们安排一下课程。”   “每个周六的下午两点钟吧,这个时候我有时间。”周六上午写作业,周末则要写文,周六下午正好,既可以让眼睛休息,又可以养养性子。   “行,”两人商量了一会儿,林夏在那里登记了一下,办了会员卡,然后抱着花束离开了琴行。   “妈,那小姑娘可真沉稳,咱们家开琴行到今天,我还没见这么小的孩子,能自己过来和大人谈事儿呢。”在林夏离开后,少女对少妇笑道。   “你见的少着呢,你去大城市瞧瞧,但凡家里有点钱的小孩儿,自主办事能力都是很强的。”少妇笑道,“你瞧方才那孩子,穿着打扮就不同一般小孩,只怕家境不错。”   “是呢,留联系方式的时候,她还从包里拿出自己的手机了呢。”少女羡慕道,“那可是如今最流行的诺基亚新款,我也想有一个。”   “等你十八岁了……”   “我就给你买一个。”少女嘟了嘟嘴,“知道了知道了,这话都说了好多遍了。”   说完,气鼓鼓的上楼,弹钢琴去了。   看着女儿离开的背影,少妇摇了摇头,学音乐的,都是钱供起来的。她自己是这天路走过来的,怎么会不明白,将来要钱的地方多着呢。   看名家的演奏会,听音乐会培养乐感,买好的钢琴,哪一个不要大笔的钱。   何况还有一家四口的开支,女儿这个要求,确实不能答应。   幸好儿子将来不走音乐这条路,只是将来读大学的钱,现在也得给他存着啊!丈夫是高中老师,每个月就这么点工资,也只够家里的开销的。   不过,也幸好他是高中老师,还能带点学生过来。   少妇想着家里的财迷油盐,叹了一口气,上楼给学生上课去了。   林夏却是不知两个人在背后对她的谈论,回到家,林母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做饭。   在搬到新家一个月后,林家老两口闲不住,租赁了一个二十多平米的门面,开起了小超市。   这个把林辉高兴坏了。   超市,意味着什么?无限多的零食。   林夏对吃食倒是没什么感觉,只是家里源源不断的水果,让她很满意。   多吃水果,对身体好呀!   将花分了几支插在客厅玄关处的多宝格上,插了几支在书房,剩余的,林夏便插在自己卧室的花瓶里了。 060 朋友 “是夏夏回来了啊!”林老妈拿着锅铲从厨房出来,见她正将多宝格花瓶中已经焉了的花拿出来,又将手中几朵鲜花放进去,不由嘀咕道:“怎么又浪费钱买这些没用的东西啊,又不能吃又不能用的,这么小就这么败家了,长大了还得了。”   林老妈幸苦了一辈子,实在不明白这花插在家里,又什么好看的。   一束花大好几十块呢!   将花插好,林夏转过头,笑道:“这不发工资了么,赚钱就是用来花的,不然,留在手里让她长霉啊。”   “你这孩子,想我和你爸也不是个大手大脚的人,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女儿。”林老妈摇了摇头,转身进了厨房。   她这还是没见到林夏花钱的样子,不过偶尔买点精致情趣的小东西,林老妈就常常在一旁嘀咕。   介于此,林夏也不敢让她看到自己真正大手大脚花钱的样子。   在溪水镇住的时候,林夏每次买了衣服,都会先将铭牌剪掉,然后林老妈问起的时候,就将价格砍掉三分之二。   饶是这样,林老妈还觉得她买的衣服忒贵了些。   因为林夏和林辉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到时候衣服穿不了,未免太过可惜。   当然,林夏现在手里还有点私房钱,所以一般都不让林老妈给她买衣服之类的。   林老妈在给她买了两件衣服,后来见她一次都没穿过,就随她去了,再也没管过她的衣服了。   “妈,我今天来月.经了,你炒菜少放点辣,我不能吃。”林夏对厨房喊道。   听到林夏这么说,林老妈又从厨房窜了出来,“你来身上了,自己会弄么?”   林夏笑道:“书上都学过,您别当心了。”   林老妈嘀咕道:“这学校都教些什么东西啊,这也有教。”   虽这么说着,还是拿出了炖汤的高压锅,打算给林夏炖了一锅汤,来那个了,确实要好好补一补。   “对了,老妈,今天我报了个古筝班,以后每个星期周六下午我去学琴了。”未免林老妈又从厨房窜出来,林夏走到厨房门口,倚在门边,笑道。   “学这个有什么好处么?”   “中考和高考可以加分的,比如差几分就可以进一中的,有了古筝证书,能加十分。”林夏笑道,心里默默添了一句,不过是要过十级才能加分。   当然,这句话她可不打算拿出来说,不然老妈又会唠叨了。   林老妈想了想,点头道:“也成,你成日家闷在屋子里看书,对身体也不好,现在咱们家也不缺这两个钱。虽然你平时成绩也算不错,要是中考能加分,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   将油倒在锅里,放入葱姜蒜,油烧热之后,再将白菜倒进去,“诶,你说我要不要给你弟弟也报一个这样的艺术班?”   林夏笑道:“妈,你说笑吧,林辉那性子,他坐的下来么?”   林老妈点了点头,“也是,可你都报班了,让你弟弟双休这么闲着,是不是不太好。”   “那老妈可以给他报一个数学辅导班或者英语辅导班之类的,既能让老师管他,他也可以学到点东西。”至于学琴之类的,还是等他大一点了,懂事了,再提吧。   免得现在逼着他学了,将来有了逆反心理。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茬。”林老妈一拍大腿,“待会就去打听打听,让老师管着他,既能学到东西,也免得他占了你的时间。”   林夏笑了笑,在溪水镇,根本就没有人给学生请家教,或者报辅导班,因为那个小镇上根本就没有。   这就是地域的局限,也是为何林夏让林老爸搬到县城的原因。   “对了老妈,今天我去买了个手机,顺便给老爸也买了一个。”林夏从包包里翻出手机,“我把手机放桌上了,我去房间里躺会儿。”   林老妈抽空瞅了一眼手机,“唷,这手机好像是最新款吧,这下你老爸可要得瑟了。总在我面前嘀咕,说老王买了个新手机,不断在他面前炫耀,正寻思着换个手机呢。”   林夏笑了,“那老爸这次可威风了,这手机在黑暗中也很闪,炫得很。”   用了晚饭,林夏草草的洗漱了一番,便上床休息了。   下腹处的坠胀让林夏很不适,也不看书了,躺在床上看着无聊的偶像剧,用来削去注意力。   铃铃——电话响起   “喂?”   “夏夏,你怎么一个人先回去了啊,不是说好在看台上等我们的么?”听筒另一头传来谢郗彤的声音,“今儿我可是铅球第三名呢,比茜茜还高一名。哈哈,以后看她还在不在我面前逞能。”   林夏笑道:“那恭喜你呀!”   “还说恭喜呢,获奖的时候都看不到你的人。”谢郗彤嘟嘴道。   见自家女儿抱着电话,谢芳华笑道:“又在给夏夏打电话了啊,两人住的又近,还是同座,天天见面的,哪里还有这么多话要讲。”   “妈,你不懂的啦,这是女孩子之间的友谊。”捂住听筒,谢郗彤道。   陈子墨正坐在餐桌前喝汤,闻言点头道:“是不懂,不过家里这个月的电话费已经比以往任何一个月,多了100多块。”   “又不是你出钱,要你管。你不也和柳梓清天天讲电话,还说我。”   “彤彤,乱说什么呢,和你说了多少遍了,要叫梓清姐姐。”谢芳华不悦训斥道,“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一点礼貌都不懂。你瞧人家夏夏,就比你大几个月,可比你沉稳多了,见到子墨还会乖乖叫大哥。”   “是啊,你是该多和夏夏学学。”林夏来他们家也有几次了,两人之间也熟悉了不少,从以前的漠视到现在的夏夏,不可谓不是质的飞跃。   “哼。”谢郗彤冲他做了个鬼脸,抱着无线电话跑到房里去了。   “怎么了?”林夏只听到那边传来几个模模糊糊的声音,不甚真切。   谢郗彤趴在床上,“我妈和我哥在夸你呢,说我不懂礼貌,让我多和你学学。我不就喊柳梓清的名字了么,用得着这么护着她,哼!” 061 母女谈话 又扯到柳梓清了!   林夏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呀,就算不喜欢她,也不用这么大大咧咧的表现出来呀!咱们不理她,就是了。”   “我就是看不惯她那一副目下无尘的样子,假死了。”谢郗彤不屑道,“就算学校那些男生瞎了眼,喊她冰山美人,她还真当自己是公主了啊!”   “得,咱们不说她了。”林夏投降,每次说到柳梓清,谢郗彤就一副谁说她好话,她就和谁急似的。   “对了,明天下午咱们出去逛街吧,去书店看看,算算时间,《细雨》应该出来了。”谢郗彤提议道。   《细雨》虽然从半月刊改成了月刊,可它不仅质量提高了,而且分量也比当初的月刊厚实了不少。   当然,价格也涨了几倍。   更何况,随着琉颜名气的增加,杂志销售了也越来越好,已经从一个普通的杂志,直接跃杂志前三。   杂志社不仅大力宣传琉颜所有的书,而且对其他有潜力的写手也不遗余力的包装,文章的质量自然也越来越好。   随着销量好了,稿费多了,有能力者自然也纷纷投稿,这样就是一个良性循环。   “下午不行,”林夏想起今天报名古筝的事,“我有事情。”   “你有什么事啊,别告诉我你要写作业。”   “我今天报了个古筝班,明天下午要去学习呢,要不你也去报一个。”   “我才不要学古筝,叮叮咚咚的,矫情。”   “那,钢琴?”   “不要,我哥会弹,我干嘛要学。”   “小提琴?”   “哎呀,学那个会变成歪脖子的。”   林夏笑了起来,“你都十四岁了,脖子都成型了,怎么会变成歪脖子。要不这样,你学吉他吧,简单爽利,到时候咱们四个出去踏青,你还可以背着吉他弹给我们听。”   “这个好,我弹吉他,你们唱歌,哈哈,就学这个。”谢郗彤想着四个人一起出门玩耍的情景,拍手同意了。   “那行,明天下午你过来找我吧。”林夏说完,话题便又被谢郗彤扯远了,已经从学吉他,变成了两人都是高手,已经可以背着吉他到处跑了。   等林夏挂掉电话,听筒已经开始发热起来。   林老妈端着一杯红糖水走了进来,见林夏在搁电话,笑道:“彤彤又给你打电话了?”   林夏点了点头,接过林老妈手里的玻璃杯。   林老妈在床边坐下,看着已经隐隐有少女之姿的林夏,心里是慢慢的骄傲自得。   谁家的女儿像她家的孩子这样能干,又有谁家的女儿像她的孩子,这么懂得心疼人。   “你们两个女孩子家家的,哪里就有这么多话要说,家里的电话费比上个月又涨了不少。”林老妈替她敛了敛被角,“来这个了,千万不能着凉,也不能吹风,吃冷的,知道了么?”   林夏喝着热热的红糖水,只觉得下腹处的坠胀感好了不少,胃里面也是暖暖的。   听着林老妈关切的话,乖巧的点头,“女孩子么,总不就是说一些闲话,明天干什么啦,你作业写没有,这个周末有什么计划呀之类的。”   “那你明天去学琴,彤彤怎么说。”   “她也要一起去学这个,说等她学会了,她弹琴我唱歌,茜茜和潇潇跳舞来着。”说起这个,林夏心里也是有些向往的。   或许就像谢郗彤说的,她骨子里却是有些矫情。   就像顾贞观所说的“非文人不能多情,非才子不能善怨。”所有的词人中,林夏最喜纳兰容若。   熟读之,性情自然也或多或少受了他的影响。   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用古语而言,就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用现代话来说,就是装13。   不过林夏可不敢让自己和古人那样清高,有气质是好事,但凡是有个度,过了这个度,就是装13了。   林夏自认凡人一枚,可不敢脱离群众。   想柳梓清那样,气质卓绝的,林夏羡慕的同时,却也觉得深深的佩服。   这得有多大的心里承受能力,才能变成这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样子。   她可做不到。   当然,目前为止,林夏对柳梓清的印象还是非常好的,自少从街上偶遇那次的事情,可以看出她的风度确实绝佳。   若易地而处,她在柳梓清那个位置,谢郗彤这样对她,她可不能保证丝毫不计较。毕竟她又不是个面人,忍忍欺负。   就算有陈子墨,她也受不得这个气。   何况柳梓清这么出众,什么样的男人没有,非得吊在陈子墨这一颗树上。   所以,林夏还是十分欣赏她的行事做派的。   至少和谢郗彤一比,就像一个泼妇和一个贵妇。   咳咳……虽然她和谢郗彤是好友,可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话,不是么?   “呵呵,彤彤这孩子啊,好是好,就是太喜欢黏你了。”林老妈话音刚落,林夏额上就挂起了无数条黑线。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味呢?   她可不是蕾丝!   不对,谢郗彤也不是蕾丝啊!   打住打住,这都什么跟什么,林夏森森的鄙视了下自己,扯开话题“老妈,林辉呢?今儿怎么没回来吃饭。”   “他和你爸在店子里守着呢,和旁边家那几个小孩玩的可疯了,你别担心那家伙。”林老妈无甚在意道。   林夏笑了起来,她们家租的那条街并不是商业区,只是因为周围有几个小区,离林辉的学校也近,所以生意算不得十分火爆,却也还是很不错的。   而那一条街都是卖东西的,或是卖饰品,或是卖书,或是开超市和小卖部。   她家店铺隔壁就是一家书店,店主是一对夫妇,夫家姓王,就是林老妈口中的老王。两人膝下有子女三人,女儿是老大,现在正读高中,二儿子正读初中,小儿子和林辉一样大,同时也在一个学校。   所以林在辉发现自己班级的同学家就在自家店子的旁边后,每每放学后,就不在回家了。   为这事,林老妈可愁了,现在家里有钱了,自然舍不得像从前那样惩罚儿子,可不管教吧,这成绩……   所以林夏的提议,让林老妈简直是豁然开朗啊,自己不能狠心管教,可以让老师来嘛,这学生最怕的,可不就是老师。   想到这里,林老妈坐不住了,得像老王家的打听一下,顺便问问她们家有没有这个心思,遂起身道:“我去给你爸和林辉送饭,免得待会儿菜冷了,你自己乖乖在家,把门锁好,别给陌生人开门。”   林夏乖乖点头,笑道:“我知道的,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   然后林老妈又嘱咐了几句,拎着保温盒,匆匆离开了家。 062 同学游信 林老妈离开后,林夏看了一会儿电视,便也歇下了。   第二天,林夏还在午睡,就被不断响起的门铃吵醒。   随手披了件外套,开了门。   谢郗彤兴冲冲的进门,见林夏睡眼惺忪的样子,跺了跺脚,“你怎么还在睡啊!”   看了一眼挂在客厅的壁钟,林夏打了个哈欠,“这不才一点半么,急什么。”   说完,转身会卧室走去。   谢郗彤关了门,从鞋柜里拿出她的专属拖鞋换上,跟着林夏来到卧室,见她又倒在床上,一把抓住她的手,“诶,你怎么还睡啊!”   “我好困啊,让我再睡十分钟吧!”林夏死命将头埋进枕头里,求饶道。   “不行不行,我还要去报名呢,你要陪我去。”谢郗彤一贯无敌的磨人功开始了,撒娇耍赖千般武器使出,林夏不得不告饶。   “行了行了,我起来,起来还不成么!”林夏坐了起来,无奈道,“喏,这是书房钥匙,我昨天刚买了几本杂志,你去看看吧,我换件衣裳。”   “嗯。”谢郗彤接过钥匙,还不放心的嘀咕,“快点啊,我等着呢。”   因为书房里有电脑,为防止林辉偷偷进去上网,所以书房通常都关着,只有林老妈和林夏手上有书房的钥匙。   林家老两口的时间基本上耗在那个超市里面了,书房自然只有林夏一人进入,因此干净整洁极了,谢郗彤最心水的就是她家这个书房。   待她出了卧室,林夏笑着摇了摇头,起身到衣帽间换起衣裳。   梳洗妥当,叫上正在看杂志的谢郗彤,两人出了门。   “为什么星期五到星期一这么近,星期一到星期五却这么遥远,这不科学。”   “哎,要是每个星期休息日和上学的时间一样,那就好了。”照例是无穷的抱怨。   不过对林夏而言,上课或是放假都差不多。   上学她要工作,放假她也要工作,倒是坐在教室光明正大的翘班和拖稿,对她来说,还算是一个不错的借口。   “我觉得上课还不错啊,可以遇到很多同学。”林夏笑道,“虽然放假也可以和好朋友一起出来完,可还是没学校的同学多呀!”   “刚刚在你书房看到《傲慢与偏见》的原文书了,你看的懂么?”   “我买了一本牛津词典,看不懂的就茶呗,反正看这个对学英语有好处。”   “难怪你的英文这么好。”   “哈哈,你的也不差呀!还好意思说我。”   这话倒是真的,陈子墨那么优秀,她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只能说他们家的基因太好了。   至少林夏却是远远比不上她的聪慧。   林夏的成绩,都是自己认真计划,按时完成作业,还要在课后不断充电,这才有了现在这个成果。   而谢郗彤,除了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讲讲,课后做点老师布置的作业,几乎是不做课外习题的,更别提主动买习题册或者是原版英文书看了。   可饶是这样,每次考试,她都能轻轻松松考进班级前五名。   这让林夏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啊!虽然勤能补拙,但面对高智商时,还是很让人泄气的。   你辛辛苦苦才能得到的成绩,别人简简单单就唾手可得,可见这个世界,确实很不公平的。   当然,介于林夏成年人的思维,倒也只是想想。毕竟生活是要来享受的,而不是来受罪的。   莫生气中说“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还是很有道理的。   两人说说笑笑间,便到了琴韵。   这次一进门,上次的那个妇人正坐在堂屋里,一眼就能看到她。   “刘老师。”林夏叫道。   “来上课啊!”刘老师笑道,“这位是?”   “我同学,她想学吉他。”林夏笑道。   闻言,刘老师脸上的笑意更甚了,她就喜欢这种学生,能为她带来生源。   三个人商量了一阵,定了时间,谢郗彤便和林夏一起上楼,各自进了各自的教室。   教古筝的就是这位刘老师,林夏看着她,倒是觉得她很有才能,既能弹钢琴,又会古筝,是位才女啊!   刘老师给了她一份《渔舟唱晚》的曲谱,让林夏照着曲谱弹一弹,想测试一下她的水平。   看着乐谱架上面的铺谱子,戴上指甲,林夏叮叮咚咚的弹奏了起来。   自大学毕业之后,几乎就没有动过古筝了。   刚开始动作很僵硬,音调弹错了很多,弹了一半才慢慢有了点感觉。   一曲终了,刘老师点了点头,“你的基础还是很不错的,弹奏的过程中手臂没有向上拐,很多人在弹奏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毛病。”   “只是很久没弹奏的缘故,手太过僵硬,弹出的声音有些涩。这个倒是没多大关系,只要多弹几遍,手放松就行了。”刘老师笑道。   有基础的孩子教起来比没有基础的要轻松很多,这个学生手的倒是不错。看两人这个样子,只怕还会带几个孩子过来学琴。   这样想着,自然对林夏和谢郗彤更和善了。   当然,这是后话不提。   第一节课,刘老师倒也没有教林夏别的指法,只是找了几个曲子,让林夏把所有学过的指法复习一遍。   然后就是针对林夏弹奏的手法,姿势做了调整,《渔舟唱晚》中最后那一段急奏和曲子整体基调的把握。   果然有很多东西都是她平时没注意的,因有所获林夏学的倒很认真。   一个下午,就把《渔舟唱晚》弹了几十遍,倒是找到了刚学琴那会儿的激情。   待刘老师宣布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学的还不错,可以下课的时候,谢郗彤早已经下课了。   见刘老师从古筝教室出来,谢郗彤忙窜了进去。   见她一脸高兴的样子,林夏一边脱下指甲一边笑道:“今天学的怎么样?”   “还挺有意思的。”两人闲话了几句,收拾好东西,往门外走去。   “谢郗彤?”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林夏和谢郗彤转过身,谢郗彤惊讶道:“游信,你怎么在这里?”   PS:   推荐好基友绾夫人的书:《帝王歌》   神秘步摇,牵动一场八百年的轮回……   坑爹穿越,沦为俘虏,几番逃跑,却依然逃不出可怕大叔的掌心。   俘虏的命运,无非有二:死和不死不活。   带着来自现代的灵魂,颜歌宛怎会认命等死,她要好好活着。   凭着几分聪慧与狡黠,她能否在遍地荆棘的世道,为自己赢来尊重与珍重? 063 一个小区的? 游信?   林夏第一个反应,就是《风流》里面那个才惊绝艳,俊美无敌的游子望。   上辈子林夏看书虽然杂乱,但却甚少涉足耽美领域。   只有天籁紫鸢的这本《风流》,让她印象深刻。   而里面那句经典名言,不仅让她欢喜,更是将其牢牢的记在了脑海里:与其车尘马足,高官厚禄,不如行扁舟,赏垂柳。笑看人生,一世风流。   而面前这个游信,很难让人将他和书里的那个人连在一起。   林夏盯着他的脸半响,除了名字相似,几乎看不出一点儿相似之处。   那张脸,用两个字形容,就是:普通。   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一张脸,让林夏找不出任何描写人外貌的词去形容。   但是,他那双眼睛,却让他增色不少。   温润如水。   是的,就是这个词。   眼里波光潋滟,如水般温柔。   看着那样一双眼睛,林夏的心,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这是在听刘老师弹奏《渔舟唱晚》时都没有的感觉,林夏颇觉得讶异,眉梢不由向上挑了挑。   “我在这里学琴,你呢,怎么过来了?”游信问道,他的声音,和他的眼睛一样,温柔的让人沉溺。   谢郗彤却丝毫没有感觉到,笑道:“我陪夏夏过来练琴,对了,你还不认识夏夏吧。”   说完,介绍道:“这位是我的好朋友,林夏。夏夏,这个是游信,也住在我们小区唷,他爸和我爸是好朋友,我们也算是一起长大的。”   谢郗彤介绍完,林夏笑道:“你好。”   “你好。”游信弯了弯嘴角。   一抹温柔的弧度,林夏心里狂呼,这个世界居然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让人忘了他的样貌,只记得他的温柔。   呆在他身边,你居然会放下所有的心思和防备,浑身都暖洋洋的。   因为笑,平淡的眸子里那两颗墨色珍珠似乎也发出了淡淡的光华,更显温润清隽。   这种人,不是应该只在小说里出现么?   “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林夏,”游信笑道,“失敬失敬。”   本应该是调侃的话,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却那样的温柔,那样的……让人舒服。   风清月朗。   “哦,我有这么出名?”林夏有些疑惑对谢郗彤道。   谢郗彤骄傲道:“那是,你也不看看你现在是谁的好朋友,怎么可能不出名。”   林夏:……   游信倒一直淡淡的笑着,对谢郗彤道:“咱们出去说吧。”   林夏这才发现他们三人几乎将这个有些狭小的走廊堵住了,不由对游信更有好感:好细心的男生,现代社会,这样的男生已经很少了。   现在正是下课的时候,不断有人从房间里出来,侧身从三人之间插过。   三人下了楼,和刘老师告别后,在大街上晃悠。   “诶,我知道你在学钢琴啦,但我不知道你在这里学啊!你怎么会选这里的,这么可没什么名气。”谢郗彤问道。   “离家里近,方便些。”游信倒是一副有问必答的样子,脾气好极了。   也难怪谢郗彤看柳梓清不爽了,她周围的人,脾气都好到爆啊。哪个对她不是宠溺,陈子墨那样清冷,对她也是有求必应。   只有面对柳梓清时她才受挫,也难怪她受不了。   “你怎么想起学琴了,我记得当初伯母让你学,怎么劝你,你都不同意的。”游信问道。   “夏夏要过来学琴啊,身为她的好朋友,我怎么能不共同进退呢。”   “你还没回答我,为何方才有此一问啊?”见谢郗彤不答,林夏问游信道。   游信笑了笑,“如今全校谁不认识初一(1)班的林夏,那高高在上的成绩,让我等仰望莫及啊!”   谢郗彤也笑了,“也是,夏夏你综合成绩实在是太高了,把我们原本那全校第一名甩的远远的。要知道,在你来之前,人家那全校第一可是稳坐宝座,经久不衰啊!你这一下就给人干下来了,也不给人点缓冲的时间。”   林夏无语,感情是这个缘故。   “你要是肯花一丁点儿心思在学习上,我这第一的位置可就保不住了。”对谢郗彤有些无奈道,“要是那样,你爸妈也高兴。”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谢郗彤嘟着嘴,“为什么你和阿信说话一样啊,都喜欢教训人,感情我不仅有了个爸,还又给自己找了个妈!”   对这个种程度的调侃,林夏自然不会放在心里。可游信不过一个十五岁左右的少年,听了这话,眼睛都晶亮了起来,耳尖也红红的,好不可爱。   让那张平淡的脸也生动了不少。   可在场的两位女士似乎没注意到,林夏好笑道:“居然说我是事儿妈!”   “就说你,就说你,你想怎么样。”谢郗彤大大的眼睛里闪着笑意,亮晶晶的,看的林夏一阵舒爽。   美男和美女都是让人心情舒畅的事物啊!   三个人说说笑笑的往小区走去,谈话间,林夏这才知道游信居然是隔壁二班的。   “为什么不和彤彤一个班级?”林夏有些疑惑,他们两家是世交的话,他家应该也有能力将他弄进去啊?   一班可是年纪的实验班。   当然,二班也差不到哪里去,里面的尖子生也挺多的,基本上全校前50名都被两个班级的人包揽了。   “诶,你是不知道他这个人啦,怪模怪样的,说什么‘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要靠自己的能力考进去’等等之类的话,别人怎么劝都不听,拧巴死了。”谢郗彤显然对这件事很不满,对林夏抱怨道。   游信嘴角虽挂着笑,可到底是十几岁的少年,神情只见也带了点局促。   见状,林夏解围道:“还说人家呢,这都几个月了,你可没和我说起过他。要不是今儿遇见了,你是不是不打算让我认识你这位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呀!”   谢郗彤讪笑道:“我这不是正在生他的气嘛,就给忘了。”   事实上,是因为她认识了林夏,而林夏不仅性子好,又和她有一样的爱好,而且又是个女孩子,女孩子还是要和女孩子一起玩儿嘛!   而孙潇潇和赵茜两人家又不和她一处,平时出来相聚什么的也麻烦,自然不及找林夏方便。   而且有了新朋友,这股新鲜感自然让她暂时性的忘了老朋友。   听了她的说辞,林夏似笑非笑的睨了她一眼,倒也放过了她。 064 群聊 到了小区,林夏这才发现,原来游信是八单元的,谢郗彤是一单元的,两人挨得不算近,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和谢郗彤一起上学的时候没遇到过他。   可是,小区也就这么大,林夏还是有些疑惑问道,“怎么从前没见过你?”   游信勾了勾嘴角,“你没见过我,我却是认识你的,昨天在刘老师那里。”   刘老师那里,他又是弹钢琴的。   “昨天那个弹琴的,是你?”   游信点了点头,“只是我太普通,你没注意罢了。”   林夏笑了笑,没答话,她确实有这个毛病,走路都不怎么关注人的。   正不自在,谢郗彤嗤笑道:“你少来了,是谁初一的时候就收到大把的情书。”   “陈子墨。”游信一本正经道。   “你……”谢郗彤可维护她哥了。   “当然,有柳梓清在,你哥不会看那些情书一眼的,你放心。”   “要你管。”谢郗彤白了他一眼,挽着林夏的胳膊,“夏夏,我们走,不理他,这人嘴忒坏。”   游信笑了笑,不紧不慢的跟在两人身后。   小仲马曾说过,“女人有时会容许别人欺骗她们的爱情,却从来不容许别人伤害她们的自尊心。”   这话,确实挺有道理的。   不过谢郗彤的气来的快也去的快,林夏稍微劝了两句,她便和没事人一般,又和游信说笑了起来。   回到家,林老妈正在做饭,林夏打开了电脑,刚登上QQ,就听间滴滴的声音杂乱无章的响起。   喵喵:在么?   喵喵:在不在?   喵喵:你说的新书呢?#呲牙#   喵喵:喂喂,真不在啊,不会这么早就睡了吧!   将所有的留言看了一遍,是晚上8点钟的时候发的,一般来说她那个时候正在上网。   身体虽然变年轻了,可大学时候养成的生活习惯,一时之间也改不过来。更何况重生之后的她危机感和责任感压迫着她,从前的日子时时提醒着她,让她不要在虚度少年时的光阴。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想到这里,忙给喵喵回复。   琉颜:在了。   很快,喵喵便回复了过来:昨天怎么没上Q。   琉颜:昨天有点事儿。   喵喵:……然后就是一个窗口抖动。   琉颜:。。。。   喵喵:对了,我建了一个qq群,你加一下,都是我手上的写手。有空大家一起聊聊,说不定还能一起合作。   琉颜:好呀。   说实话,林夏其实很幸运了。   因为她是成名之后才买的电脑,而那时候已经有了些名气的她,和编辑之间合作已经较多了,所以两人私下的关系也比较好,没有后世那种新人面对责编不冷不热时的忐忑。   当然,介于她前世并没有写过小说的缘故,对此也并没有很深的感觉。   当她加入群的时候,群里面正聊的热火朝天,刷屏极快。   现在网络小说还是个新鲜事物,因为现实中不熟悉的关系,大家在网络上也都很真性情。   看的林夏有些目瞪口呆。   喵喵:群里来了一个新妹子,大家欢迎下。   琴墨:小绾绾,你把刚才的话给姐再说一次。   雨夕颜:欢迎新人。   绾绾:欢迎新人。   琴墨:欢迎新人。   黑白剧照:欢迎新人。   ……   琴墨:新人在哪里,速速出来。   琉颜:弱弱的举手。   绾绾:哇,传说中的琉颜么,合影赶快合影。   雨夕颜:合影+1   琴墨:你们弱爆了,合影加10086   黑白剧照:你们抢我的台词,颜大,近距离,截图留念。   琉颜:……   喵喵:好啦好啦,你们稿子都写完了么,还不快给我写文去。小心我皮鞭伺候,哼哼!!   琴墨:喵喵妹纸发飙了,偶去也。   绾绾:你会这么听话,哼哼,怀疑ing。   琴墨:哈哈,知我者,绾绾也。么么,亲一个。   雨夕颜:你少来了,群里的人谁不知道你的真面孔。   林夏笑了笑,没想到文风如此犀利的琴墨,在私底下竟然是这么有趣的一个人呢。   群里面还在闲聊,林夏却是关了声音,任它不断闪动私戳了喵喵:新书的第一章已经写好了,要现在传给你么?   喵喵:流口水,好呀好呀,好想看你的新书,你已经有两期没写稿子了,编辑部都快被你读者的信给淹没了。   琉颜:没这么夸张吧。   喵喵:哎,你是不知道啊,对了闲话少说,上稿子,我都被主编催死了。   琉颜:信你才怪,主编是你叔叔。对手指,望天,不是我说的,不是我说的。   然后便从F盘里找出了新写的稿子,给她传了过去。   喵喵收到稿子,然后:哼哼,看在稿子的份上,先饶过你。   琉颜:那行,你慢慢看吧,第二章我才粗粗写了一下,还要修改。我写文去了,q就挂在上面,有事私戳我就行了。   喵喵:行,去忙吧,我去催催群里的那群家伙。   琉颜:呵呵,说起来,喵姐现在手底下有好多大神啊。   喵喵:大神?   琉颜:就是咱们杂志社书写的比较好,有一定潜力的作者啊。   喵喵:睨眼,你是在说自己么?   琉颜:天地良心,我真的就事论事,没想到琴墨也在你手下呀,她现在连载的那篇《寂寞走失的空城》我还在追呢,写的好,有机会的话,希望能和她合作。   喵喵:行啊,反正现在你们都在一个群里,有什么事联系也方便。   琉颜:嗯,知道了,潜了。   喵喵:潜了?   琉颜:汗,你山顶洞人啊,潜水了,就是不说话的意思。   喵喵:给你两巴掌,没大没小,不知道尊老爱幼。   琉颜:……真不灌水了,今天任务挺重的,我还想在十点钟的时候睡觉呢。   喵喵:怎么睡这么早?   琉颜:呃,好朋友来了,肚子正痛呢。。   喵喵:同情,快去吧,看完后我私戳你,早点休息。   琉颜:白白。   刚说完,就听见林老妈喊吃饭的声音。   用了饭,打开word,唔,“他的白衬衫,在夏天里盛开,就像一朵清素的白莲”用白莲形容男主的衣服,好么?   林夏想了想,得先放过这个地方。   “黄昏中,暮色浅浅的搭在了他的发梢,将喧嚣染成了寂静。”   修改了一下第二章,再写了第三章,看看时间,已经九点半了。   用键盘打字确实比手写快了不少,要是从前手写,修改和写一章估计要两个半小时。 065 商量去唱歌 刚写完粗稿,喵喵就发了一个窗口抖动。   对她,林夏设置了隐身可见。   上辈子林夏就是一个潜水党,这种习惯当然很难戒掉,所以对一些比较重要的人才会设置可见。   喵喵:看了你的第一章,我有预感,你又会写悲剧,#流泪#   琉颜:额,我能说你太了解我了么?   喵喵:你这个后妈,坏银,你就不能写点治愈系的,快乐的happy的文章给偶们这些读者看么。玻璃心神马的,真心伤不起。   看着喵喵说的话,林夏笑了起来。   和她聊天久了,潜移默化的,喵喵也学了不少要缓几年才出现的网络用语。   幸好林夏有写手这个身份揽着,写手么,顾名思义就是会创造,倒也无需当心这个。   真是喵喵经常嘀咕,她哪里来的这些创意,什么童鞋,桑心,坏银之类的。当然,作为林夏的编辑,她剽窃的也很happy,毫无心理负担。   现在整个编辑部群在内部聊天的时候,都会用到这写词语,而他们在和自己底下的写手聊天时,自然也带上了这些语气,倒让写手和编辑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这倒是喵喵和林夏都没料到的。   每次和喵喵聊天,看到她卖萌的时候,林夏都会森森的泪流满脸,卖萌什么的,可耻啊!!   当然,同时她也觉得,卖萌什么的,果然是王道啊。这股风潮简直席卷了整个《细雨》杂志网络部,只要是女编辑,说话中都会无意识的卖一下萌。   当然,在卖萌能获得更好的效果之后,女编辑们更是不由自主的更卖萌了。   见林夏没有说话,喵喵又道:虽然是一贯的悲情剧,不过文笔还是一如既往的华丽丽啊。看这样的文章,简直是流口水啊流口水,我这里通过了,明天拿给主编去看。   琉颜:明明是小清新,哪里华丽了!!   喵喵:你看这句,“黄昏中,暮色浅浅的搭在了他的发梢,将喧嚣染成了寂静。”   还有这句“抬头,可以看见成群的候鸟缓缓的从头顶飞过,飞过似水年华,飞过那些青涩的心情。青春,在灰色的羽翼下,散发出晦涩的光芒。”   “他的笑,极轻极浅。却如耀眼的北极星,狠狠的,刺痛了她的眸子。”   琉颜:……你在摘抄小说里卖弄的话么?   喵喵:你看看,哪里小清新了,明明就是红果果的华丽啊!   琉颜:那也是“低调的华丽”。   喵喵:随你怎么说,低调的华丽,也是华丽。辩无可辩!   琉颜:……伶牙俐齿。   正聊着,qq又响了起来,是谢郗彤。   她的qq上面,只有5个好友,除了喵喵和谢郗彤三人,就是刚认识的游信童鞋。   谢郗彤的网名倒是简单:颜迷。   不过众人看到这个网名,倒是没多想,自从琉颜出版了两本书之后,在qq查找里面搜索“琉颜”二字,可以找到两三百号人。   颜迷:还在上网,没去看书?   琉颜:刚打算下的。   颜迷:明天干嘛去啊。   琉颜:看书。   颜迷:无聊,我们去踏青好吧。叫上茜茜和潇潇,还有我哥和游信,怎么样?   看到陈子墨的名字,林夏有一瞬间的动摇,可想到好朋友。   琉颜:身上不爽利,你也知道的,肚子疼。   颜迷:也是哦,算了,那咱们就不出去了,等中午我来找你。   琉颜:好,不过要在2点以后,别吵我睡午觉。   颜迷:你猪啊!成天不是吃就是睡,要不就是看书,猪都比你勤快些。   林夏无语,她确实如此。   所谓宅女,就是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的时间都呆在家里,并且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可在谢郗彤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看来,不爱活动,不爱社交,不爱交朋唤友,确实有些不对劲儿。   这个时候,还没有宅女这个词。   哎,作为一个纯粹的宅女,宁愿网购,也不愿出去逛街购物的,更何况是踏青神马的。   不过有个例外,那就是K歌,她确实很喜欢唱歌。不过也有一点不好,她一唱歌就喜欢喝水,然后就拼命往厕所里面跑   琉颜:我想K歌。   颜迷:好丫好丫,我也想去唱歌,好久没去了。   两人认识这么久,还没一起去过KTV,结果现在知道对方喜欢K歌,真是一种另类的惊喜。   颜迷:对了,俱小道消息报道,颜大也很喜欢K歌哦。   琉颜:你哪里来的小道消息。   颜迷:哎,我《细雨》杂志社有人啦,这个你就表问了。看来我要好好的练练歌,说不定将来还能和颜大一起去K歌呢,哈哈,可不能在大大面前丢面子了。   正打算回谢郗彤,和喵喵谈话的窗口蹦了出来,原来她发了一个窗口抖动,上面是满满的话。   最后一条消息是:干嘛去了?   琉颜:人有三急,刚刚去洗手间了。   看了看时间,十点还差十分钟,忙道:我要睡觉了,明天有活动。   喵喵:去吧去吧,别忘了稿子就行。   琉颜:喵大人,您不是有小的手机号么,随时听候您的差遣。   喵喵:……这孩纸,也忒会说话了点。   琉颜:(狗腿滴)都是大人教导有方,给您锤锤腿。   喵喵:笑,别油嘴滑舌了,快去休息吧。   琉颜:你也是,早点睡呀,别逛论坛太晚喏,白白。   喵喵:白。   关掉和编辑谈话的窗口,在打开谢郗彤这个窗口,果然是一堆的留言。   留下一句,我下了,给你电话,林夏便关了电脑。   看了几个小时的电脑,眼睛有点受不了了,她可不想像上辈子那样,变成深度近视。   刚关上电脑,锁了书房的门,谢郗彤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喂——”   “说真的呀,明天一起去K歌,说好了的话我就去组织。”谢郗彤兴致勃勃,“哇哇,真的好久都没唱歌了,现在一说起来,心里都痒了。”   林夏笑着调侃道:“你心里痒了啊,就是欠揍,过来,我揍你几拳你这病就好了。”   “你才欠扁呢。”   商量了要带一些什么东西,然后又说了一大堆废话,这才挂了电话。   看了看时间,已经十点半了,草草洗了个澡,林夏便歇下了。 066 又一个重生者? 决定要去唱K后,谢郗彤便动作了起来。   林夏家里是开超市的,所以零食什么的早就备好了,只需要她将集合时间通知到每个人就行。   下午两点钟的时候,一群人从小区出来,所有的吃食自然是陈子墨和游信两人拎着。   林夏四人在前面走着,两个被拉来做苦力的男生在后面慢慢跟着。   因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倒也不陌生。   “诶,下午去唱歌,会不会有点奇怪啊!”赵茜挠了挠头发,疑惑道。   “是呀,一般是晚上唱歌才比较有气氛吧。”孙潇潇的声音。   谢郗彤睨了她们俩一眼,“你妈妈会同意你们晚上出来。”   赵孙两人摇了摇头,也是,她们才初中,晚上没有大人的陪同,一般不允许她们出门。   “诶潇潇,你下巴这里怎么红红的?”林夏点了点自己下巴,问道。   孙潇潇哀嚎了一声,撅着嘴哭丧着脸道:“呜呜,今天早晨一起来,就发现这里冒了两颗痘痘。我用了把它们挤了,然后现在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林夏皱了皱眉,从鼻子两翼开始,这一块区域被称为人脸上的危险三角区,出油很重,也是最容易长痘痘的地方。   “你昨天是不是吃太多辣的了?”赵茜道,“有时候辣的吃多了,我脸上也会冒痘痘,过两天就好了,不用太担心。”   “是呀,你现在用什么洗面奶?”谢郗彤问道。   “可伶可俐的。”   可伶可俐在她们这里打广告还挺凶的,什么“全球首个致力于满足青少女肌肤需求的护肤品牌”、“青少女的肌肤有着自己的特性,需要特别的呵护”。   林夏看了看她的脸,“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用这个洗面奶的好,听说这个牌子刺激性挺大的,你现在年纪还小,皮肤也嫩,多吃的蔬菜水果,用清水洗脸,然后早晚涂一点补水保湿的护肤霜就行了。”   谢郗彤白了她一眼,“你不也和我们一样大,我还在你洗手间看到很多护肤产品了咧,还有洗面奶。”   “我每个星期定时用一次洗面奶,做一次深层清洁,平时我都不用的,我的洗面奶基本上都是我妈在用。”林夏笑道,“还有一个生活小窍门,如果洗面奶快过期了,就拿它当沐浴乳,用一两次就用完了,还不浪费。”   赵茜疑惑道:“能当沐浴乳用么?”   谢郗彤拧了她一下,“笨啊,脸部的皮肤可比身体嫩多了,这洗面奶能洗脸,自然也能当沐浴乳啊!”   “是啊,脸上冒痘痘了,千万不能用手去掐它,不然若留下痘印了,一辈子都去不掉了。”林夏告诫道,“平时多喝温水,多吃水果,皮肤自然就水灵了。”   “真的么,那我回家可要试一试了。”   “茜茜你们俩昨天在干嘛呢?”谢郗彤问。   “我昨天和我妈回老家一趟了。”赵茜羡慕道,“你不知道,我一堂姐,买彩票中了500万。”   “500万!”林夏三人异口同声开口道。   赵茜叹气道:“是啊,你们可不知道,原本我那堂姐家穷的要命,家里连楼房都盖不起,结果这一下子的,就凭白掉了500万下来了。这不我爸得到消息后,连夜就赶回去了,500万啊!”   “可是,你老家不是一个小村庄么,那里有卖彩票的?”谢郗彤疑惑问道。   赵茜的老家是容城下面的一个小村庄——赵家村,那里连大一点的杂货铺都没有,哪里会有卖彩票的?   赵茜叹气道:“我堂姐比我大一岁,现在正在镇上读初三呢,镇上自然有卖彩票的。”   孙潇潇羡慕道:“真好,要是我有500万,我才不要读书了呢,我要去B市电影学院当明星去。”   “是啊,现在我们家亲戚都闹开了,我们去的时候,堂姐家塞满了人。”赵茜羡慕道,“说来也奇怪,我堂姐自从一年前从稻谷垛子上摔下来之后,性格变了不说,成绩也蹭蹭往上涨,听说现在一直是她们中学全校第一呢,还被人评为校花。”   “校花,有柳梓清漂亮么?”孙潇潇八卦道。   赵茜耸了耸肩,“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都是听她们说的,上次回去,堂姐还在学校呢。”   “放假不回家么?”   “她住宿,听说现在正为中考做准备呢,你也知道,咱们县的一中也挺难考的。”   “你堂姐叫什么名字呀,500万啊,待会儿我也去买几张彩票玩玩,说不定就中奖了呢。”孙潇潇摩拳擦掌道。   “我堂姐叫赵昕。”赵茜道,“不过我劝你还是不要买彩票了,自从我堂姐中奖之后,赵家村所有人都疯了一样,镇上那家卖彩票的店子门槛都被人挤破了。还有人倾家荡产去买彩票了,可惜什么都没中,只有我那堂姐邻居家的和我堂姐关系好的一个女孩子中了20万。”   谢郗彤摸了摸下巴,“20万也不少了呀!”   听到这里,林夏哪里还不明白,估计她那个堂姐,和她的来路一样,也是重生者。   看来,这个世界的重生者不止她一个。   想到这里,林夏心下一凛,重生这件事更是要埋在心里了,最好是忘记这件事。   幸好她不记得什么彩票的事情,不然,就算中奖了,动静也会闹得太大,不符合她低调悠闲的本意。   “哇,你们看这辆车。”林夏指着刚刚开过去的一辆银灰色的车道,“是平治诶。”   这年头,有钱买平治房车的还是比较少的。   毕竟这里没有靠近省会城市,人们也没有后世那样攀比的心理。   “平治?”   “就是Benz,人们习惯叫它奔驰。”林夏笑道,“容城大街上能看到奔驰的机会还是蛮少的。”   可惜这四个都是女孩子,对车无甚喜欢,又开始围绕着赵茜的堂姐讨论起来,并不时歪楼,发出一串串笑声,后面两个男生也说着话。   “一段时间不见,彤彤倒是变了好多。”游信嘴角含笑,看着前面四哥青春飞扬的女孩,“想必都是林夏的功劳吧。”   说起这个,陈子墨也有些感叹,看着自己妹妹的身影,“嗯,变化确实有点大。”   “想当初,为了让她学点东西,说了多少好话,可那个女孩子什么都没做,简简的就让她主动学吉他了。”游信笑道,“女孩子啊,心思可真难猜。”   说说笑笑间,六人便来到了蓝调KTV。   从车上下来,许逸宸看着面前这家茶餐厅,面色平静。   他还是忍不住了。   不论是将自己埋在无止境的工作中,还是利用前世的知识积累势力和财富,只要一停下来,柳梓清的面容就如影随形的涌了上来。   于是,借着提前熟悉环境这个借口,他来到了W市。   容城,雕刻时光,这是柳梓清最爱喝下午茶的地方。   每个周末下午四点,几乎算是雷打不动的活动。   他曾经那么傻,傻傻的跟踪她,打听她的一切事情。   看了看时间,才下午2点半,还有一个小时才能见到她。   许逸宸深吸了一口气,踏了进去。   门口初风铃响起,然后是侍女甜美的声音,“欢迎光临。”   林夏几人进了KTV,服务员迎了上来,“几位有预定么?”   “有,1205。”   “请这么走。”   跟着服务员进了房间,他上了酒水,便退了下去。   谢郗彤早霸占了电脑,一口气点了十来首歌,熟悉的旋律响起,正在将零食取出的林夏顿时乐了,没想到她会拿这首歌做开场曲。   没错,就是那首《青藏高原》。   “谁来和我一起唱这首歌。”谢郗彤的声音在房间响起。   “我来和你一起吼。”孙潇潇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见她们俩霸者麦,赵茜对林夏招手道:“咱们去点歌,夏夏你平时唱什么歌?”   “你点吧,我随便。”林夏笑道,她虽然是麦霸,但在陈子墨面前,她还是想保留一点面子的。   偷偷觑了一眼正含笑看着谢郗彤乱吼的陈子墨。   好吧,也许她在乱想。   但,这又怎样。   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在他面前不由自主想保留最好的一面。   于是,就这么看着谢郗彤她们三从《青藏高原》唱到《纤夫的爱》,从《superstar》唱到《寓言》。   “诶,林夏,怎么不唱啊。”谢郗彤一屁股坐在她旁边,猛灌了一大口水,将话筒塞在她手里,来唱一首。   林夏摆了摆手,这一首她确实不会唱,“我去点歌,这首你们唱吧。”   说着,将话筒塞到她手里,起身坐到电脑面前点歌。   她点了两首歌,一首《广岛之恋》一首《有一点动心》。   这两首歌都是合唱,现场只有两位男士,她,应该能如愿吧。   这个愿望,这么的,卑微。 067 B市买房 林夏点歌之后,赵茜便将她的歌优先了。   于是在谢郗彤和孙潇潇吼完目前的这首歌之后,《广岛之恋》的前奏便响了起来。   谢郗彤一听是这首歌,忙把话筒塞到陈子墨的手里,“我哥会唱这首歌。”   孙潇潇一听,和赵茜对视了一眼,忙起哄的拍起手来。   能听到陈子墨的歌声,也是一种幸福。   男:你早就该拒绝我,不该放任我的追求,给我渴望的故事,留下丢不掉的名字   女:时间难倒回,空间易破碎,二十四小时的爱情,是我一生难忘的美丽回忆   陈子墨的声音很清冽,和原唱张洪量的声音并不像,可却别有一股风味。   林夏的声音也没有莫文蔚慵懒和惬意,但幸好她是声音够透明,清澈而干净,忧而不伤倒也别有滋味。   一曲终了,谢郗彤三人都鼓起掌来,“没想到你唱的这么好。”   “是啊,就像原唱一样。”   “好好听,好好听,林夏配陈子墨,真是绝配啊!”   这边三人唧唧咕咕的说着,那边陈子墨将话筒递给游信,《有一点动心》。   男:我和你,男和女,都逃不过爱情;谁愿意,有勇气,不顾一切付出真心。   女:你说的,不只你,还包括我自己;该不该再继续,该不该有回忆,让爱一步一步靠近。   张信哲的低音婉转动人,高音清澈透亮,但林夏总觉得他的声音有点娘,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游信的声音很温润,一股很迥然的风格,但听得人很舒服,就像在你耳边呐呐低语一般。   像在对你表白,让你的心也沉溺了下来。   曲终,照例获得了谢郗彤三人组的掌声。   林夏笑着将话筒递给赵茜,“好久没唱了,你们唱吧。”   下一曲是谢郗彤点的一首情歌,游信把话筒递给陈子墨,兄妹两便唱了起来。   和林夏不同,谢郗彤唱歌走到搞笑路线,一首悲情的歌曲被她唱成了High歌,听得房间里所有人都笑个不停,整个气氛很H。   从K歌房出来,太阳已经落山了,夕阳余晖下的街道很安详,让人的心也暖暖的。   耳边是少女清越的声音,身后是喜欢男生沉默的脚步声,都在这一刻被无限的放大,2004年的夏天,就这样席卷而来。   “喂——”   “喂,伯母吗,我找夏夏。”   “哦,是彤彤啊,夏夏和她爸爸一起去W市了。”   “这样啊,那我打她手机好了。”   “好的,你打她手机吧,她带着在。”   “嗯,那伯母再见。”   “再见。”   谢郗彤挂了电话,撅着小嘴,握着小拳头,显然对林夏的“不告而别”很不能接受。   此刻,林夏正和林老爸坐巴士上,前往去在W市的路上。   今天是周六,堂哥不用上班,而她和林老爸,此番正是为看房而来。   《暗恋》出版后,虽然不像买断那样一次性有很多钱,分成却是细水长流的。   这不几个月下来,也有了不少钱,林夏便劝说林老爸去W市买房子。   要知道,容城的房子虽然方便,升值的空间却没有大城市的广。   原本林老爸还有些犹疑,但林夏拿她的堂哥林兵做例子,也让林老爸有些动心了,此番两人就是过来看看房子的。   林家贵虽然没有松口,但自家老爸是什么人,却没有人比林夏更清楚了。   何况,那些钱都是林夏挣的,她的话现在在林家还是有一定分量的,毕竟她解释不了的事情,就推倒了B市的喵姐身上。   反正她究竟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些什么人,林家两口子也不知道。   两人从车站出来后,林家贵便给林兵打了个电话,林兵正在赶来的途中,不过路上正在堵车。   W市,公认的大学城,而现在又是周六,自然也堵的吓人。   知道林兵还堵在半路上后,林夏借着对W市的了解,不着痕迹的带着林父在周围逛了逛。   父女二人找了家肯德基,在里面边坐边吃,说着话,倒也悠闲。   她倒是知道去堂哥家的路,可惜她这辈子从来没来过W市,不能和人家解释怎么知道路的。   在父女二人吃完一个肯德基套餐,林兵才匆匆赶来。   林父挂了电话,“走吧,你堂哥来了。”   在他接电话的过程中,林夏就已经猜到了,东西也都吃的差不多了,也不需要收拾,两人就出了门。   到了堂哥说的地方,林夏眼尖,一下就看到等在商店门口的林兵了。   “老爸,哥哥在那边。”林夏指着街对面。   “走,过去吧。”   两方会晤,林老爸和林兵寒暄了一阵,林兵这才打量林夏道:“夏夏都这么大了。”   “堂哥。“林夏嘴甜道。   她和这个堂哥并不算熟悉,毕竟两人的年龄差距太大了,前世直到大学毕业前,两人都没有太多的接触。   这辈子提前接触,倒是显得亲密了不少。   林兵是开车过来的,一辆银色的小别克,林夏一阵羡慕。这辆车估计得10万块啊,后世她毕业良久都买不起,何况现在,10万块啊,算是一笔巨款了。   林夏都能看出这车子的好,何况林父,他羡慕的摸了摸车身,“啧啧,这车可不便宜,得大好几十万吧。”   林兵笑了笑,“买车加上一些保险什么的,十几万块钱吧。上车吧,等会儿还有得堵呢。”   W市分为三镇,她堂哥住在武昌区,“你嫂子带清清去上拉丁舞课了,咱们去酒店吃,吃完直接去看房子,晚上再到我家住一宿,明天再回去吧。”   林家贵笑了笑,“先看看房子再说吧,要是时间早,来得及赶回还是回去吧,家里生意我也不放心你四婶一个人照看着。”   林兵笑道,“如今夏夏一个人挣的钱都比咱们这些大人多,哪里还要四叔这么拼命啊!”   林家贵谦虚笑道:“她一个小孩子家家写着玩儿,眼下看着是能够挣点钱,可以后怎么样谁知道呢,还是多替两个小的攒点钱才是。”   林兵点了点头,有些感叹道,“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几年后的事都说不准。就像从前,谁能想到有一天我也能开别克住高楼呢。” 068 意外的拥抱 听林兵这么说,林家贵也深有感触,颔首道:“是啊,要不是有夏夏,我和你四婶也不可能这么快就住上商品房了。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这话果然不错,不错,哈哈。”   林夏一人呆在后座,看着窗外,W市发展的很快嘛,几年之后非常繁华的商业区,现在还是农村。   她一个人想着自己的事,倒没有注意听。   由堂哥带着,三人在餐馆里面吃了一顿,便开车往堂哥看好的小区开去。   看着面前这个高高的大厦,林夏有一瞬间的恍惚,如今,她已经改变了前世的轨迹,不再是从前那个碌碌无为的她了。   跟在堂哥的身后进了售楼厅,一进去,售楼小姐便迎了上来。   林夏偷偷瞟了一眼西装革履的堂哥,心里偷偷吐槽:若没有堂哥在前面开路,这些女人哪里会将她和她老爸放在眼里。   毕竟这个地方的房子也不便宜。   售楼小姐兴致勃勃的同林兵和林老爸介绍着,倒没有人注意林夏。   毕竟她的年纪摆在那里,这个年纪,再怎么受宠,这样的大事家里人也不会让她做主。   没了售楼小姐在耳边呱噪,林夏自己一个人看着房子的模型,倒是看的颇为得趣。   买房子自然是要买卧室和客厅朝阳的,八层和九层最好也不要买,那个高度空气中的有毒物质是最多的。   她上辈子是环境专业,别的知识林夏已经都忘却了,这个却还是记得挺清楚的。   户型么,最好是买3室两厅的,围着模型转着圈看着,感觉下腹有些胀胀的,想必是刚才在饭店汤喝多了。   和林老爸说了一声,林夏便往洗手间走去。   洗手间的标志在大厅一角,转弯后,是一条有些狭长的走廊,高级大厦就是不同,走廊两旁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刚到走廊尽头,电话响起。   林夏打开包包,包包里放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什么香水,防晒霜,伞,纸巾,等等,低头在里面翻出手机,她边走边在包里面摸索着,刚好走到拐角处。   恰好一个男士从拐角处走出来,于是,林夏就这么直直的撞进了他的怀里。   一股浓烈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期间夹杂着一股似有若无的暗香,让那股男人味更是性感迷人。   王尔德说:除了感官,什么也不能治疗灵魂的创痛。   虽然这样的接触不是直白的性.爱,但女人不是男人,男人是用下半身在思考问题。而女人,是比男人高等的动物,她们用脑袋思考问题的。大脑弧反射出外界的事物,是女人用五官直接感受到的。   现在,林夏用皮肤的接触和鼻子的嗅觉,感受她撞在怀里的这位男士。   脸颊上柔和的布料和鼻息间似有若无,诱人的暗香告诉她,这是一位品味极高的男人。   大脑反射良多,实际不过短短两分钟。   终究不习惯和陌生男子这般亲密,林夏反射性的伸出双手将两人隔开,嘴里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然后,抬头,看见了这位男士的面目。   那些形容时间短暂的词有很多,片刻,须臾,刹那,瞬间。   喜欢上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   一分钟,一个小时?   一个浅浅的微笑,一个清淡的背影?   还是一个淡漠的眼神?   林夏不知道,但是女生就是这样,等到你注意到你对一个人过于关注的时候,不知不觉间,你就已经开始喜欢上他了。   电光火石间,林夏的倏的红了起来,只感觉一颗心酥麻酥麻的,像是一道道细微的电流从心脏里路过,发散到四肢百骸。   那个男子无疑是英俊的,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可若仅仅是外貌,不会让林夏如此触动。   让她心动的,是那个男人成熟的味道。   他眉宇间神色淡淡,面容俊朗,五官线条分明,而最让人无法忘记的,是他那一双平静无波似深潭一般的眼睛,深邃内敛。   看着那样的眼睛,就像入了黑洞一般,将说有的光热都吸了进去,   若水陈子墨是淡漠的风,游信是柔柔的水,那面前这个男人就是一座山。   他就这样静静的站在这里,不需要说话,不需要眼神,就让人无法忽视。   和他相比,林夏从前见过的男生,真的只是男生。   而这个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像山一样,气势逼人,让人仰望。   当然,也许这种压迫感,更多的是来自于两人身高上的差距。   林夏现在才十四岁,刚一米六出头,而这个男人,目测也有一米八左右。   男人面无表情的看着面前的这个女孩,想到方才胸口处柔软的触感,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句话,居然是损友吴天皓的话:“萝莉有三好,音轻,体柔,易推倒。”   面前的这个小女孩,不,应该说是小萝莉,居然将前两者都俱全了。   体柔,他用身体感触到的。   音轻,她开口说对不起的时候,那声音就像一片羽毛,轻飘飘的,搔刮在人的心上。不娇嫩,不清越,却糯糯软软的,轻轻巧巧,让人想捧在手里。   在他直视林夏的时候,林夏心里也怯怯的。   但,旋即便被自己吐槽了。   喂喂,你都活了两辈子了,居然被人一个眼神就震慑住了,要不要这样啊,不就是一男人么。   想完,又鼓起勇气抬头觑了一眼。   撞进男人的眼睛里,林夏又飞快的移开了眼神。   妈妈呀,好可怕的男人,不过,也好迷人啊。   一边痛哭着,一边YY着,林夏也有些对自己无语了。   当然,此刻她已经忘记了这不过是件小事,自己完全可以跑开。   见状,男人眼里浮现一丝笑意。   正欲开口,已经沉寂下来的电话又响起,林夏从包包里拿出手机。   是谢郗彤。   “彤彤——”   “好你个林夏,一个人跑到W市玩去了,也不和我说一身,到底当不当我是朋友,啊!!”做了半天心里建设的谢郗彤,终于还是忍不住给林夏打了一个电话,生气抱怨道。   林夏抱着电话,走到角落,“对不起啊,这个我不是有急事么,就忘了说。”   她们四人确实挺好,谢郗彤要是去爷爷奶奶家,或者赵茜回老家,孙潇潇去哪里玩,都会提前打个招呼,让剩下三个人知道。   女孩子的友情,好的时候,真的是粘的有些吓人,什么私密的事情都没有。   当然,闺蜜这个称呼,也就是这么来的。 069 春梦,姐不是色女 看着角落里低头说电话的少女,从男人这个角度,可以清晰看到她头顶的发线。 男人自晒笑了笑,不过是一个没发育的小丫头片子,怎么就让他想了这么多。 也不再看她,自顾走了。 待林夏打完电话,转过身,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看着空荡荡的走廊,心里松了一口气,却也有些失落。 林夏揉了揉自己脑袋,“你在想什么呢,你现在才十四岁,那个男人怎么说也二十多了,人家会看上你这个小丫头片子。” 再低头看了看小吊带下面的一马平川,不由有些泄气。 这都还没发育呢,人家更不会看上你了。 是的,林夏今天穿的很清凉,里面一件小吊带,外面罩了一件半袖针织衫,下身穿一件及膝裙子,看着很清爽可爱。 收了心思,将电话放在包包里,这才发现她还没上厕所呢。 从洗手间出来,刚到大厅,就看到一群人围着方才那个男人往电梯口走去,隐隐传来什么“静总”。 静总?有人会叫这名娘的名字? 林夏有些奇怪。 想到方才看到他手上的康斯丹顿白金表,哎,有钱人啊。 果然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 林夏笑着摇了摇头,不过是一个小意外,这么大惊小怪干什么。 “夏夏,”林夏走到林家贵身边,他拿着户型册子问道,“你觉得这个户型怎么样?你堂哥说这个位置不错,既向阳,视野也开阔。” 林夏看了看,点头道:“堂哥选的自然是好的。” 她堂哥大学学的就是建筑环境,而且还是名牌大学出来的,自然比她这个半吊子要好的多。 她看重的不是这所房子,而是房子以后的价值,只要不是太出格,基本上都没什么问题。 而且等她十八岁以后,她一定要买一所属于她自己的房子,按照自己所有的喜好装修。 何况,以后她和林辉也不一定会住在这里。 她记得日后堂哥是去了沿海城市广州发展,发展的还不错,至少比W市要好多了。 一所房子算什么,人的眼光自然要放长远一些才是。 “既然这样,那我领几位去看看房子吧。”见都没有异议,售楼小姐笑道。 林夏点了点头,三人跟着售楼小姐出了销售大厅,往后面的小区走去。 现在看的房子是毛胚房,这主要是因为近六年之内,林家人都不会到W市来住。若是日后林夏或林辉高考考到了这里,这所房子说不定会装修。 若是日后不打算到这里发展,房子也可以卖掉。 原本林老爸对林夏的说辞还半信半疑的,可林兵是谁,在城市上面打拼了这么久,自然知道房价飙升的趋势,他自己买的那套房子都升值了不少。 如今林老爸手上有了余钱,他盘算着从林老爸手上借一部分,再加上自己的一点存款,再买一套房子。 这地段的房子,每年租金都能收不少。 因此,这才带林家贵来了这里。这家公司在业内颇有名声,就是贵了一点,但绝对是物有所值。 林老爸能同意买这所,很大程度上,也与林兵有关。 他这次过来,将家里大半的存款都带上了,除了自家买一套,林兵也打算买一套。而就在昨天,他汇了50万到林兵的账号上。 在县里面,买一套房子加上装修物业管理等等,都不要50万。 而在大城市里面,一套毛坯房就要这么多,还真是让他接受不了。 知道自家堂哥也打算买房自后,林夏松了一口气,若是靠她劝说林老爸买这么贵的房子,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而堂哥家已经有了一套房子,现在仍打算买房,这个事实却是比一箩筐话要给力的多。 看了房子,林夏很满意,小区绿化做的很不错,至少比容城要好的多了。然后他们看中的房子在十二层,采光极好,视野也很开阔。 站在阳台上,看着不远处的公园,确实是一个极好的地段。 出门走五分钟就可以坐公交,公交直达医院,幼儿园和小学也离这里不远,骑自行车也不过十五分钟的事情。旁边就是大型商业街,里面除了卖衣服之类的,还有沃尔玛超市,银行也离的极近。 像这样的地段,未来几年可是走俏的很,平均房价都是一万二往上走。 林家贵不打算贷款,全款的话只要带上身份证和钱就万事OK了。 而林兵有理财有段,在W市又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倒是打算贷款,余下的钱他则另有打算。 林家人对这房子很满意,林兵也在小区买了间一百多平米的。 做成两笔生意,还是大户型,从中抽成也不少,售楼小姐也很满意,脸笑的和花儿一样,那好话不要钱似的从小嘴里吐出,听得林夏叹为观止。 就这水平,林夏拍马也赶不上,果然是术业有专攻啊。 房子买的十分顺利,原本林家贵还打算在林兵家住一晚的,现在看来,却是没有这个必要了。 因为是一次性付清款项,开发商证件都很齐全,手续费也都交齐了,所以一年之后就能拿到房产证了。 从购房大厦出来,也不过才下午…左右。 林兵自然是挽留林夏父女俩在这里住一晚,只是林家贵和林夏都不习惯住在别人家,因此婉拒了。 送林夏父女两到了车站,林兵便开车回去了。 在车站买了一点所谓的特产小吃,父女二人便坐上了回程的巴士。 回程的途中林夏歪在玻璃窗上睡着了,梦中大片的芦苇出现在眼前,夕阳下,陈子墨的侧脸和飘摇的芦花相辉映,逆着光,他的脸很模糊。 似乎,她也从来没看清过他的脸。 画面静止,天空中不时有鸟飞过,一只,两只,三只,十二只…… 然后,天渐渐暗了下来,他的脸越来越模糊,最后只剩一个浅浅的印记。 林夏如此心急,拼命想跑过去,把那些晦暗擦去,但身子却动不了。 画面流转,场景变换,她突然间置身于一所房间里面,装修很大气,色调偏暗。这是一个男人的房间,还是在卧室里面,King size大床正对着一个大大的落地窗。 浅灰色的窗帘被人拉开着,正值黑夜,并不能看到窗外的场景。 外面一定是大海,林夏确定。 耳边是海水潮起潮落的声音,如置身于母亲的怀抱一样,像在听情人的呢喃。 卧室的门被人扭开了,转着皮鞋的脚踏了进来,上面是笔挺的西裤,眼神再往上,是得体的西服。 那西服的主人有一双干净修长的手指,骨节匀称,指甲修剪的很短,这是林夏最喜欢的手。 那干净的手开始动了起来,她的眼神随着他的手指开始移动起来。 那手移到西服纽扣处,解开了扣子,将脱下的外套仍在一旁的沙发上,然后扯掉领带,开始解衬衣的袖扣。 看到这里,林夏只觉得自己脸上热热的,若是拿镜子来看,只怕是满脸通红。但是,心里那一股遏制不住的窃喜是怎么一回事。 难道她骨子里竟然这么猥琐,还有偷窥癖。 就在胡思乱想间,袖口已经被解开了,手已经移到了领口处。 第一颗扣子被解开,露出了衬衣下面的脖颈,禁.欲的感觉一下子消失了,却换成了yin.靡的暧昧。 第二颗扣子被解开了,露出了精致的锁骨。 林夏听到自己如雷声般的心跳,喉咙处吞咽唾液的声音也被无限的放大,她的身子也燥热了起来。 这,这是美男的诱惑么。 还是美男的***!! 第三颗扣子被解开了,本来若有似无的那两点,现在清晰的呈现在林夏的眼前。 可怜她,虽然谈过几场恋爱,却从来没有如此近距离看过美男的裸体。 对了,美男,还没有看到那人的脸呢。 林夏反应过来,艰难的将视线从那粉红的两点上移开,移开…… 你倒是移开啊! 视线不听从意志的劝告,她仍盯着人家的胸膛。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过程中,手的主人已经将纽扣都解开了,衬衣下面的腹肌都露了出来。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 好有料啊,流口水,流口水。 林夏色迷迷的YY到,没错,就算不看那张脸,拥有这么好身材的男人,也是值得任何一个剩女想入非非滴。 等等,这手移到哪里去了。 皮……皮带! 难道他还要脱裤子! 难道姐居然晚节不保! 林夏惊悚了,这,这是个神马情况。 姐连这个人都不知道,怎么会视.奸了这个人。 天,这是犯.罪么,是犯.罪么? 终于,在那只手将皮带解开的时候,林夏的视线移到了那具完美身体的脸色。 待看清楚那张脸,林夏整个人一身冷汗,“啊”了一声,然后就被惊醒了。 睁开眼睛,她仍然坐在长途巴士上面,旁边林老爸正兴致勃勃的给林老妈打着电话,报告一天的行程。 窗外是熟悉的景色,已经到了容城县的范围。 僵直的身子软了下来,林夏这才发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额头上也冒着滴滴点点的汗珠。 从包里掏出纸巾擦拭了一番,拿出手机,才六点半中。 夏天的夜晚总是来得很迟,虽然已经晚上六点多了,太阳却仍高高的挂在天际,窗外的蝉鸣也有一搭没一搭的闯进她的耳朵里。 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林夏有些呆呆的,直到短信的声音将她惊醒。 070 错过 是谢郗彤。 “什么时候回来呢?晚上来我家呀!” 林夏:还在车上,到家估计很晚了,明天去找你吧。 “行,一个人在家好无聊。” 林夏:那你把作业写了吧,明天咱们不写作业。 “你作业写完了?” 嗯,从W市带了一些吃的,明天给你送过去。 “好丫好丫,我写作业去了。” 去吧,哈哈。 回到家,已经华灯初上了,林夏看了看时间,已经近8点钟了。 这天气。 身上黏黏的,很不舒服,放了洗澡水,林夏泡在浴缸里,不由想起了梦中的那张脸。 棱角分明,成熟威严的一张面孔。 啊啊啊,林夏有些抓狂了。 她就这么水性杨花么,不过才见人家一面啊。 将头埋在水里,感受着水包裹着她,就像回到了生命最初的时候。 可脑海中还是不断浮现那一幕,小麦色的肌肤,有料的腹肌,精致的锁骨,和那张没有表情,禁欲的面庞。 呼,从水里面坐起,林夏抹了一把脸,不行不行,照这样下去,今天就要失眠了。 洗了澡,穿着睡衣,林夏坐在书桌前,面前摊开着日记本。 2004年,5月,29号,星期六,天气热的不行 尴尬,真的尴尬。 姐活了这么多年,还没有这么尴尬的时候。 好吧,以前也有过这种乌龙事件,但重要的是,事件的男主没有这么帅和有型啊。 瞧瞧人家西服下面的料,姐亲身验证了,(邪恶的笑了,嘎嘎) 啊啊啊啊,那个该死的男人,搅乱了一池春水之后,就这样消失在姐的生命里了。 我恨他。 哼哼,要是日后再遇到他,姐一定不像今天这么怂。 不过,姐喜欢的真的是这一款么。 霸气侧漏型的,摸下巴,怎么会这样呢。窗外正星光满天,看看的心也密密麻麻的,我打了个哆嗦。 好吧,不该这么恶心,来个文艺范一点的。 下弦月,星满天,惹谁泪涟涟。 一种情,几回眸,堪念思延延。 额,日记里面,果然不适合这种文绉绉的文人范么。 可是,在他面前,姐就不由自主的气闷。因为,我会不由自主的变成小媳妇了。 惊恐。 我也会有小媳妇的这天么。 就算面对XXX,姐都绝对有把握让人看不出心思,可面对那个男人,呜呜,我似乎就变成了一个傻蛋。 呀呀呀,怎么会这样。 这件事告诉我们,我还没有修炼到家,还要继续像白骨精出发。 但是,泰戈尔说,假如我今生无缘遇到你,就让我永感到很不相逢。(原谅我又文艺了,这是文学家的通病。) 剖开所有来谈,他让我如此,是他气场太强大了,还是个人魅力太大了。 好吧,今天其实是吐槽文吧,上帝,不对我不信上帝,神天菩萨啊,你对不起我。 55555…… 阖上日记,明明已经身体累得不行了,整个人却处于一种亢奋状态,丝毫不见睡意。 打开电脑,群里面正聊得热火朝天。 这个群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喵星人书吧,群主是喵喵,成员只有杂志社几个主流的写手,至于其他偶尔写写文章,只拿这个当兼职的写手,根本就不能加入这个群。 琴墨:小绾绾,你这一期的文章写的好虐,人家的玻璃心,都碎了一地,你赔你赔。 雨夕颜:无耻 绾绾:无耻的滚 黑白剧照:无耻的快滚 琴墨:咬手帕,坏银…… 琉颜:今天悲剧了 绾绾:怎么了小颜颜 雨夕颜:快说给姐姐们听,姐姐们给你分析分析,坏笑嘎嘎…… 琴墨:你们这群猥琐的大婶,小颜颜,别理她们,和姐姐我说说,姐的人品有保证。看姐的文章就知道了 黑白剧照:你丫的,表拐带孩子,据说,小颜颜才十四岁!! 喵喵:我出来澄清,她今年五月才过十四岁的生日唷 绾绾:哇,什么时候,我们给她寄礼品过去 雨夕颜:是丫是丫,小颜颜,告诉姐姐地址,我们亲自给你送过去,嘿嘿 琉颜:我今天,被一个大叔给…… 琴墨:特大新闻 雨夕颜:震惊 绾绾:被怎么了?强吻,还是强X 琉颜:……你们,好强大 喵喵:别听她们胡扯,到底怎么了? 琉颜:我不小心扑到一个大叔的怀里了,然后就…… 绾绾:就怎么了 雨夕颜:求更 黑白剧照:快更新啊 琴墨:大叔,多大啊,摸下巴,三十岁的猥琐大叔么? 喵喵:不愧是琴墨,一针见血,直击主题 琉颜:年龄,大概刚二十出头的样子,不猥琐,长得比古天乐还男人,主要是一身气度。怎么说,特别威严,他就这么扫你一眼,就让你说不出话来,唯唯诺诺 绾绾:口水,这是大叔么,听描述,明明是极品帅哥啊 雨夕颜:求扑倒大叔 琴墨:尼玛,我想吐血,二十岁的大叔,你让二十六快过了的姐,可怎么活 喵喵:你犯众怒了,这次我也帮不了你了 黑白剧照:表歪楼了,楼上的,颜颜,后来呢,发生什么事情了 琉颜:没发生什么,只看了一眼他的长相,然后就去打电话了 绾绾:我倒 然后就是快速的刷屏,林夏正打算看,就看见右下角有Q不断闪动,是喵喵的私戳。 喵喵:真的没发生什么么? 琉颜:唔,就是,心里有点不习惯。你知道吗,当时我整个人都扑进他的怀里了,感觉像投怀送抱一样,心里怪怪的。 喵喵:笨啊,这么大好的机会,你都不去勾搭帅哥,要是我,早就扑上去了 琉颜:额 看了她们几人的话,林夏有些无语,果然是帅哥当道的年代么,帅哥是万能的,可以饶恕任何罪过。 虽然这么想着,但是通过她们这么一插科打诨,林夏的心情确实好了不少。 不愧是杂志社的台柱,那分不着痕迹的功底果然不容小觑,三言两语间,就让人放下的心情,加入了她们的话题。 当然,聊天的主题也从林夏扑到一大叔的怀里,变成了韩国某某女星**门事件。 胡侃乱侃一通之后,林夏的心情平复了不少, 这次事件,竟然让林夏有了一个新的题材和灵感,书名就叫《坏女孩》。 打开word,在文案中写下:所谓缘分,是不需要太过奢华的布景,生死相托是缘,萍水相逢是缘,相忘于江湖又何尝不是。 她曾经以为,这一辈子,她都只会爱他一个。 可她不知道,她太过年轻,以至于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还有那么长。 长的足够让她忘记他,长的足够让她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他一样。 刚刚写完,喵喵的qq又闪了起来,是催稿的。 喵喵:你这篇《错过》销售成绩比前几本书都要好啊,昨天周五我们编辑部开会,据说这期的杂志又刷新了记录,只比第一名低几个百分点了啊。编辑部决定对你奖励呢,估计这个月你的奖金可不会少了哦。不过,你下一期的稿子什么时候给我啊 文章已经连载到一半了,只等她的稿子,就可以让编辑部排版,然后出版了。 林夏看了看存稿箱,剩余的章节都已经写出来了,林夏草草检查了一下,便顺手发给了喵喵。 网络那头沉寂了十五分钟左右,然后便是狂轰滥炸。 “你这个后妈,又给我把男主写死了,丫丫的。” “呜呜,这么完美的男主和女主,就被他那个不知所谓的妹妹害了,人家要看HE啊。” “那个恶毒的女人,你怎么不让她去死。” “你果然铁石心肠么?” 等到喵喵平静下来了,林夏才缓缓打道:我只想用这本书,告诫所有少年少女,有些事在没有铸成大错之前,赶快回头。不然,等到一切无法挽回的时候,再回头,却永远没有道歉的机会了。 错过了一次,就是一辈子的遗憾。 没错,这本书,就是林夏用琉颜之口,来劝说谢郗彤的。所以这本书的结局,必须得悲剧。 悲剧,总有一股异样魅力,能让人们记的更深刻。 就像《少年维特之烦恼》一样,现在的她们所遇到的事情,不过是不甘和嫉妒罢了。 可能是因为亲情、友情或者是爱情,让那些青春期孩子们本就敏感躁动的心,开始不解,开始怨恨,最后一发不可收拾,造成悲剧。 可是,那些大人,在她们生命中的大人,似乎都忘记了这样一条。 恨有多深,爱就有多深。 他们都不能理解自己的孩子,年少本就该轻狂的他们,又如何去理解在社会上沉浮了多年的大人。 那是一个他们不了解的世界,却没有人用他们的心情,去描述这一切。 在过程中,他们也会失落,会彷徨,会需要爱和关心。 上辈子,为什么谢郗彤会落到那个结局,不就是因为陈子墨对柳梓清的情,让谢郗彤嫉妒。许逸宸对柳梓清的爱,让谢郗彤求而不得,因而憎恨。加上父母对柳梓清的好感,对谢郗彤不断的训斥,让她渐渐的扭曲,最后走向极端。 虽然林夏不知道他们四人之间的爱恨纠葛,却做了一个极为明智的事,不仅避免了这个悲剧的发生,而且还收获了一生中最好的朋友。 这也算,她重生的意义之一。 071 我和僵尸有个约会 她的本意既然是为了劝说谢郗彤,故事的主体自然也就是一对兄妹。 讲诉了妹妹对哥哥的依赖,眷恋,然后就是宠爱被夺走之后的憎恨,与堕落。 故事的猪脚是顾萧墨和顾萧冉这对兄妹,顾家家境不错,因此在顾萧冉十三岁以前,都像公主一样被宠爱着长大的。 她家也许不是罪有钱的,她长得也许不是最美的。 但是,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优秀并十分宠爱妹妹的哥哥。 可是在她十三岁生日这一天,一切都变了,而事情便是从这里开始的。 顾家收养了一个孤儿,苏灵韵,于是,一切的祸端就开始了。 女孩子的嫉妒,让顾萧冉蒙蔽了双智,她处处与苏灵韵作对,与维护苏灵韵的父母作对,最后,将疼爱自己的哥哥也推到了她的那边。 她从一个娇娇公主乖乖宝,变成了逃课,狠戾,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女。 而彻底让她失控的,是再她亲眼目睹了哥哥亲吻苏灵韵之后,自己暗恋了许久的男生又在隔天向苏灵韵表白了。 于是,一直以来的坚持崩溃了。 凭什么,凭什么这个一无所有的孤女抢走了属于她的一切,就凭她那张美貌的脸,还是她那一副整天被欺压小百花似的性子。 顾萧冉不忿,可她却无法对苏灵韵做出什么,只因为她是一直敬佩依赖哥哥所喜欢的人。 即便在外人眼中,她就是一个恶毒的女人,一个专门欺负苏灵韵的女人。 无法伤害她,她就只能伤害自己。 她开始彻夜不归,开始流连酒吧,开始接触这个光明城市中黑暗的一面。 开始堕落成一朵暗夜的罂粟。 然而,酒吧的纸醉金迷却无法填补心中的空虚,她怀念从前的那个家,怀念没有苏灵韵的日子。 为什么,为什么世界上要有这个女人。 她曾偷偷从窗户外面看,只看到他们一家四口坐在沙发上笑着,看着电视剧,却没有人会想到她。 没有人谈起她。 她似乎被所有的人遗忘了。 再后来,又发生了很多事,她收获了友情和爱情。 可年轻时候的友情太无力,爱情太脆弱,没有强大的经济能力和强大的心理支撑,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怎么生存。 最后,扭曲的她,决定与苏灵韵鱼死网破。 她失去的,她也要让她失去。 将苏灵韵约在海边,原本打算将她推到海里淹死的,结果却反被苏灵韵推到了海里。 她被尾随而来的顾萧墨救起,而他却永远都没有再上来。 顾萧冉活了下来,最爱的哥哥却死在了这场暴风雨中,连尸体都是第二天才浮上来的。 有些事一旦错过了,就无法再从来。 有些人,一旦失去了,便是一生的悔恨。 不要仗着年少轻狂,做出让自己痛苦一生的事。 所以,当已经升上初三的谢郗彤,看到书里苏灵韵对顾萧冉说的那一段话时,再也抑制不住的泪水流了下来。 原来,哥哥最亲近的人,还是自己。 顾萧冉被顾萧墨举起,船上的人将顾萧冉拉了上来,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顾萧墨被巨*卷走。 顾萧冉实在是太希望苏灵韵消失了,所以选了这样一个阴雨沉沉,狂风大作的天气。 结果,却是眼睁睁的看着顾萧墨在自己的眼前死去。 这,也成了她这一辈子都挥之不去的心魔。 她呆呆的望着大浪滔天的海面,还无法接受一贯优秀,像天一样顶在她面前的哥哥,就这样从她面前消失了。 啪—— 苏灵韵给了她一耳光,将她打醒了。 看着起伏不定的海面,顾萧冉对苏灵韵拼命嘶吼道:“快救他,救救我哥哥,求你了,我求求你。” 啪—— 回答她的,是苏灵韵又一下耳光。 她憎恨道:“你早干什么去了,你不就是想我死嘛,现在好了,你害死了你最亲近的哥哥。我告诉你,他是被你害死的,顾萧墨是被你,顾萧冉害死的!” 似被她打回了心神,顾萧冉对苏灵韵吼道:“该死的是你,不该是我哥哥,该死的是你。是你,夺走了属于我的一切,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苏灵韵不屑的笑了笑,“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顾萧墨,我之所以接受他的好,和他暧昧不堪,都是因为你。因为,我嫉妒你。” 见顾萧冉一脸被打击的样子,苏灵韵嘲讽的勾起了嘴角,“我的大小姐,你现在怎么还这样天真,你知道我是从哪里出来的么?没错,就是孤儿院,在那里,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和小伙伴争夺仅有的一点玩具。” “当初我费尽心思让顾家收养了我,就是为了从那个地方逃出来。而你……”说道这里,苏灵韵不屑的看了看她,“你有什么,没有我漂亮,没有我成绩好,不就是有一个好出生么?可你,却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像个小公主一样,还有那样疼你的哥哥。” “呵,原本这也没什么,你就当你天真白痴的小公主好了。可你,万万不该,不该惹到我。”苏灵韵恶毒道,“你什么都有了,可你爸爸给我买的仅有的一个玩具,你都要和我争和我抢。用完了,然后不屑的甩给我。我心里不服,但却还不得不装贤惠大度,因为那是你的爸爸妈妈,不是我的。” “他们嘴上虽然训斥你,眼里却是满满的宠溺。而对我,虽然永远不曾说一句重话,眼里却从来没有过温度。” “所以,我计划了这一切,故意接近你的哥哥。我知道,以你那霸道的性子,你的东西,向来是不准别人觊觎的。你实在是太蠢了,一切如我所料,我成功的容易,实在是太没有成就感了。” “告诉你,是你自己亲手,将你自己珍爱的东西,一点一点的,推到我的怀里来的。是你,亲手,将你的哥哥,推入大海的。” “我不会告诉警察这一切的,我会让你好好活着,让你一辈子都享受这种噬心的痛苦。你说,你有这么多前科在那里,警察和爸爸妈妈,是相信你呢,还是相信我呢?” “哈哈哈,最爱的女儿杀了最爱的儿子,估计你爸爸妈妈不疯也得疯了吧!” 苏灵韵最后一句话说完,顾萧冉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是苏灵韵,用木棍将她敲晕了。 这个故事,和谢郗彤现在的心情何等相似。 她就是那个妹妹顾萧冉,柳梓清就是那个苏灵韵。 当然,也有一些差距的,柳梓清毕竟没有苏灵韵那样扭曲的心理。她,家境良好,和陈子墨青梅竹马,也算是一堆璧人。 让林夏没有想到的是,看了这个故事之后,谢郗彤虽然没有那样将陈子墨推到柳梓清那里去了,却不由自主的将故事里面苏灵韵的心理放到了柳梓清的身上。 更是让她觉得,柳梓清做什么事情都是和故事里那个人一样,充满的算计和阴谋。 她自然不肯让这个女人做她的嫂子。 介于文章里一些阴错阳差的事,让兄妹俩的感情越走越远,谢郗彤采取的一个聪明的办法,就是和林夏她们商量。 俗话说的好,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 她立志于将两人分开。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一一表诉。 眼下,林夏和喵喵浅谈了几句,说明的接下来的一些行程,便关了电脑歇下了。 可能是群聊的作用,倒是没有再做*梦了。 只是梦中总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影子,雾漫漫的一片,就像看穿越剧似的。 第二天,吃了早饭,林夏背着从W市买的一点特产,到了谢郗彤家。 刚按了门铃,门就开了。 林夏一边换鞋,一边疑惑道:“怎么这么快,你难道一直站在门边?” 谢郗彤关上门,“在客厅你等你啦,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无聊死了。” “伯父伯母都不再家?今天不是周末么?” “别提了,老妈不是教高三的么,她们学校今天要开什么会,毕竟黑色的六月快来了么。至于我爸,出门应酬去了,老哥,更别提了,一大清早就出门了,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谢郗彤歪着沙发上,走了揍了揍抱枕。 脱了双肩包,从里面拿出吃食,“w市也没什么好买的,我就随便给你带了点特产吃食。” 谢郗彤欢呼一声,立刻将方才的不快抛诸脑后,扯过一袋零食,撕了包装袋就尝了起来。 见林夏还在包里翻着,奇怪道:“在找什么?” 林夏阴阴一笑,“嘿嘿,我带了几张碟片过来,一起看。” “什么碟片?”谢郗彤有些好奇。 林夏挤了挤眼睛,“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说完,便拿着碟片走到液晶屏电视前,将DVD放入影碟机中,很快,第一集的场景便出现了。 僵尸,集天地怨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 刚刚放到这里,谢郗彤已经回过神来,然后就是冲天的尖叫, 啊—— 林夏放的,正是当年她十分喜欢的一部片子,《我和僵尸有个约会》。 072 参观陈子墨的房间 “你这个家伙,怎么放这种电视剧,快关掉快关掉。”尖叫过后,谢郗彤回过神来,忙用手蒙着眼睛叫道。声音尖锐的刺耳。 林夏捂着嘴笑了笑,谢郗彤就是一个外强中干的性子,总在她面前说要看恐怖片,其实却是有人陪着她也不敢看的那种。 施施然坐到她旁边,林夏幽幽道:“上个星期你不是提议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恐怖电影么,我对你这么好,你不感激不说,还反应这么大。难不成,你害怕了?” 谢郗彤动作一梗,僵硬道:“谁,谁害怕了。” 林夏扯过来一个抱枕,从茶几上拿了一颗苹果,咬了一口,含糊不清道,“那就好,这部片子不恐怖,并且我还很喜欢里面的男主角咧。要知道,你们的男主角和男配角可都是僵尸,这里的僵尸不是你想的那样恐怖唷。” 谢郗彤松了一口气,拿着方才的吃食继续吃了起来。 其实,这部剧林夏已经看了不下三遍了,当年度初中时,对况天佑和马小玲,那叫个痴迷啊,并且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不喜欢王珍珍。 可能是因为她是插在况天佑和马小玲只见的一个配角,也可能是因为剧中的她太过完美。 太完美的存在,总是少了一丝人气,多了一丝隔阂。 现在重温旧时经典的时候,却对王珍珍没什么偏见了,和那样的女人过完一生,应该也挺幸福的。 况天佑和马小玲之间实在太多不能在一起的因素了,就是马家的女人不能流泪这一条,也让她不能动情。 更何况是僵尸配马家的女人。 不过里面有一句话,林夏永远都记得。 况天佑对马小玲说:“小玲,只要相信,就会有奇迹,我们要相信奇迹。” 也许,正是因为这句话,在林夏的心里,一直相信着奇迹,人生的奇迹。 不出林夏所料,小女生神马的都喜爱英雄,即便他外表不是俊美,可那样的超能力,配上那样阴森的气氛,加上装13似的整天一副墨镜,确实为况天佑增色不少。 至少在几集播完之后,谢郗彤也被剧情吸引了,不断扯着林夏说况天佑“好帅丫好帅呀”之类的话。 正看到有些阴森的地方,在屋子里突然幽幽出现一个男声,“你们在看什么~” 饶是林夏不怕这些东西的,都觉得心里有些发毛,然后配上电视里阴森恐怖的音乐,和灰扑扑的乌鸦,两个小女生不由搂到了一起,耳边是谢郗彤的惊叫,“妈呀~~” 这个“呀”字简直是一波三折,波浪壮阔,起伏有致。 陈子墨揉了揉耳朵,好笑道:“害怕就别看鬼片,瞧给吓的。” 是老哥,这是谢郗彤的想法。 是熟人,这是林夏的想法。 然后,谢郗彤怒了,拿着抱枕追着陈子墨打,“我让你吓我,让你吓我。” 陈子墨好脾气的受了两下,揉了揉谢郗彤的发丝。 谢郗彤有些别扭的挥开他的手,“别揉我头发,我不是小孩子了。” 看到这样的陈子墨,林夏心里闪过一丝讶异。 在她的印象里,陈子墨不应该是这样的人。 他的嘴角应该永远挂着清雅的微笑,冷淡若竹,清浅的如风,谪仙一般的人儿。而不应该是这样有人气,和普通人一般无二的人。 那,她的记忆中的那个少年,真的就是眼前的这个人么? 林夏有些不确定了。 这种感觉,就好像一个高高在上的你捧在心里的人,突然之间你发现原来他和你想象中的不一样。 又或者,她喜欢的,一直只是一个影子,一个自己臆想出来的人。 和谢郗彤笑闹了两句,陈子墨在林夏身边坐下,笑道:“夏夏来了。” 看看,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已经这么熟悉了,开口就是昵称了。 当初那个看到她,只点头示意,那个酷酷的陈子墨呢? “陈大哥。”林夏笑道。 “听彤彤说你昨天去W市了,你没告诉她吧,她一个人在家里可闹腾了好久呢。”陈子墨摇着头,“真搞不懂你们女生,好起来啊,巴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真是吓人。” 林夏将沙发上的零食递了一袋给他,“女生么,都是这样的。这是从W市带的一点特产,尝尝。” 谢郗彤已经盘腿在林夏的右边坐下了,怀里抱着一袋薯片,嘎吱嘎吱的嚼着,看着电视上的情节,嘴里不断嘀咕“初春好可怜,那个坏僵尸真可恶之类的”。 见她连最不喜欢的恐怖片都看的津津有味,陈子墨笑道:“如今你的话可真是圣旨了,昨儿她给你打了个电话,就急冲冲的跑到书房里写作业来的,倒把我愣住了。” 这句话谢郗彤倒是听到了,撇嘴道:“什么嘛,我也有很认真读书的,好不好。” “是啊,是啊,你是挺认真的,只是认真到每次写作业都让我催促三四遍而已。” 林夏掩唇轻笑,嘴里恍然大悟道:“哦,原来是这样啊!” 将薯片往桌上一扔,她搓着手奸笑道:“让你嘲笑我,让你坏。” 说完,就将手放到她的交际,掐她的痒痒肉。 林夏别的不怕,就是特别怕痒,被她这么一挠,左右闪躲告饶道:“哈哈哈……哈哈哈,我错了,我错了,救命,救命啊!” 两个少女笑闹间,陈子墨起身将DVD定住了,笑道:“都看了一个多小时了,你们俩休息一会儿,我给你们做午饭。” 一边说着,一边系上围裙。 林夏笑倒在谢郗彤的怀里,脸颊绯红,双眼水雾蒙蒙,“哇,陈大哥还会做饭啊!” 谢郗彤自豪道:“那是,小时候老爸老妈工作忙,都是哥哥做饭给我吃的唷。” 瞧她一脸“我哥哥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的样子,林夏假意叹道:“哎,某人就是好命啊,还有这么好的哥哥。我就命苦喏,从来只有我给弟弟做饭的,我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哥哥来宠爱我呢。” 陈子墨笑道:“你们去房间玩一会儿吧,别看电视了啊!” 说话间是宠溺的语气,被谢郗彤认可了的朋友,他也会将她们当做妹妹么? 谢郗彤拉着林夏起身,“走吧,去我房间玩儿,昨天哥哥给我买了一个半人高的粉红色兔子。” “咳咳咳——”正在喝水的林夏被呛到了。 想象一下陈子墨抱着一个半人高的粉红色兔子,面无表情的走在大街上,淡定的将周围所有人的眼光视为无物。 果然是,好强大。 “都这么大的人了,连喝水都会被呛到,还要我来照顾。”谢郗彤假意嘟着嘴训斥道,天知道,从小到大只有人这样教训她,今天首次教训别人,真是“特步,非一般的感觉”。 难怪老妈这么喜欢教训她,这种感觉真.爽。 看着小大人似的谢郗彤,林夏埋怨的看了她一眼,要不是她,她才不会被水呛到好吧。 谢郗彤是被家人像公主一样宠爱着长大的,所以她的房间和她的人一样,充满着梦幻般的气息。 屋子正中间摆着一张足够大的床,挂着粉红色的帐幔,床单是粉红的,被子是粉红色的,枕头是粉红色的,甚至连窗子上挂着的,都是浅粉色窗帘。 大床的旁边,两只半人高的粉红色兔子分别坐在床的两侧。 蕾丝床单,蕾丝帐幔,如果有蕾丝壁纸,只怕谢郗彤也会贴上。 卧室的地板上铺着柔软的羊毛毯,将拖鞋留在门外,林夏happy的在地上打了个滚。 和林夏卧室地板上铺的普通毛毯不同,谢郗彤这个可是国外的进口货,那触感,可是天然之别。 享受了一把极致地毯,看着粉红色的壁纸,林夏有些感叹,这简直就是所有女孩子梦幻中的公主房啊。 虽然以她三十岁的高龄,是不可能将卧室装扮成这副模样的,但偶尔享受一把公主的感觉,也是不过滴。 就的那个是重温旧梦了。 当然,若是让她长期睡在这样的房间里,只怕她的心理也会变得幼稚起来。 想想都让人,受不了! “对了,你哥哥的房间也是这个样子么?”林夏有些好奇,来谢郗彤家也不算少了,却一次都没进过他的房间。 “走,我带你去看。”谢郗彤从床上一跃而起,两人来到了旁边的房间。 门是关着的,谢郗彤扭开门把,两人光脚走了进去。 和谢郗彤那边的风格完全迥异,林夏扫视了一眼,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陈子墨的房间。 那就是,简洁。 没错,简单到了极点,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个单身男子的房间。 床,书桌,电脑,衣柜,和一张竹编的摇摇椅。 林夏奇怪的看着那张椅子,“这椅子是用来干嘛的?” 谢郗彤一屁股做到椅子上,“你不知道啦,我哥最喜欢这张椅子了,一边摇啊摇的,一边拿着一本书看,很有意思的。” 林夏定睛看去,果然在椅子旁边发现了一个矮柜,里面摆着一些电脑方面的书籍。矮柜上面还放着一本半开的电脑编程的资料书。 “你哥哥喜欢看这类书籍?”林夏走了过去,问道。 “是啊,我都不喜欢看。他不喜欢文学,我又不喜欢那些文绉绉的东西,所以我妈才这么喜欢你呀!” 073 二姨来访 也是,谢芳华这么喜欢文学,她的子女却都不能继承她的衣钵。 想想也让人沮丧。 扫视了一眼陈子墨的房间,林夏笑道:“你哥哥的房间什么都没有,走,回你房间去吧。” 回到谢郗彤的屋子里,林夏躺在那粉色的床上,有些疑惑道:“你哥哥可真是全才,瞧瞧把你给宠的,还特意回家给你做饭。” 谢郗彤翻了个身,双手支持起下巴,“那是,谁叫他是哥哥呢。” “是呀是呀,就比你大一年而已。” “no.no.no,是大一年零五个月,我记得可清楚了。” “是了,一年零五个月,真是个大小姐。”林夏无语道,“你昨天去练琴没?” “没啊,你都不在,我一个人去那里,多孤单。” “那你昨天在干嘛?” “没干嘛啊,就呆家里在,不是快期末考试了么,初三还要分班来着,你成绩这么好,我可不想被你甩下。” 林夏捂着嘴笑道:“别人要当心这个,你肯定是不用当心的,忘了你老爸是谁啦!” 谢郗彤挠了挠头,在床上翻了两圈,“对哦,劳资怕神马,哈哈哈哈!” 林夏点了点她的脑袋,“典型的小人得志。” 谢郗彤一听,不干了,起身挠她痒痒,“让你坏,哈哈,看我不治你。” 两个少女在床上疯着,就听见门被人敲了敲,抬头望去,陈子墨正抱臂站在门口看着她们俩,“我说怎么叫了几声都没人应声呢,饭好了,收拾收拾,出来吃饭吧。” 说完,陈子墨便摇着头离开了。 林夏看了看蓬头垢面的谢郗彤,笑的在床上打滚。 谢郗彤恨恨道:“你也不用笑,你去照照镜子,也没好到哪里去嘛。” 林夏一听,一溜儿的爬了起来,冲向梳妆镜,看着里面毫无形象的自己,哀嚎了一声,“完了完了,我一世英名,都被你给毁了。” 谢郗彤盘腿坐在床上整理着衣服,“哼,我一世贤名,都被你给毁了。” 正你来我往的斗嘴,听陈子墨在客厅叫道:“还不出来吃饭。” 林夏洗了手,坐在桌边,看着这见到那爽利的几个菜,开玩笑道:“陈大哥可真是上得厅堂,下的厨房啊,真不知道以后哪个女孩子会这么好运,夺得美人归,哈哈!” “这可说不准,以后我嫂子必须得过我的眼,不然,哼哼!”谢郗彤最不耐烦听这个话了。 陈子墨先给林夏盛了饭,又塞了一碗给谢郗彤,无奈道:“有饭吃还堵不住你们俩的嘴,真是……” 林夏,“就是,她最坏,‘有饭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你……” “哈哈,这可不是我说了,陈大哥说的唷。” 谢郗彤恨恨塞了一口饭,“就没见过比你脸皮还厚的女生。” “这可不一定,我倒是见过一个。” “谁啊?”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你。” “你这个家伙,今天不收拾你,我就不姓谢。” “那正好,你就叫陈郗彤吧,哈哈哈。” 一顿饭吃的有滋有味,主要是陈子墨对这个唯一的妹妹着实宠爱,就算训斥也让人如沐春风。 哪里像林夏,每次和她老弟争吵的时候,就像火山爆发一样,整个家都不得安宁。 陈子墨的手艺真不是盖的,虽然是简单的几个菜,林夏却吃得津津有味,一连吃了两碗饭。谢郗彤看她吃的这么香,自然也有了动力,也吃了两碗。 吃完饭,两人并排躺在沙发上,摸着肚子,真是没有形象。 陈子墨洗完碗出来,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好笑道:“你们俩这是干嘛呢,比赛摸肚子?” 林夏含怨的嗔了他一眼,“都怪陈大哥做的菜太好吃了,有点吃撑了。” “都怪夏夏吃的太香了,我也吃撑了,唔,好饱,动不了。” 陈子墨做饭能有今天的水准,很大程度上都是谢郗彤的功劳。 在父母不在家的日子里,在小陈子墨带着小谢郗彤到楼下餐馆吃了不卫生的食品而拉肚子之后,看着平时活泼可爱,精力十足的妹妹,因拉肚子病恹恹的躺在医院,脸色苍白的样子。 从那时候起,他就开始不在相信外人,转而依靠自己了。 也许世界上真的有天赋这个东西,在尝试了几次之后,陈子墨就已经做出能让妹妹入口的食物了。 之后,随着年岁的增长,他的厨艺也越来越好。 在陈家大人某一天突然回家,看到一桌美食,才发现自家儿子,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长成了一个优秀冷静的少年。 铃—— 手机响了,林夏实在是不愿动弹,歪在沙发上看着沙发另一头的包包。 陈子墨无奈的走过去,将包包递给她。 林夏笑眯眯道:“陈大哥最好了。” 然后手忙脚乱的翻出手机,“喂——,……嗯嗯,行,知道了……嗯,马上回来。” 关上手机,伸了个懒腰,塞了颗葡萄进嘴巴,“我要回家了。” “怎么了?” “我二姨一家过来了,回去招待客人去。” “哦。”谢郗彤有点恹恹的,原本还以为两人能玩一整天呢。 林夏看着好笑,“下个星期要是没什么事,咱们就出去野餐吧,正好给大家秀一秀你的琴技。回头咱们找茜茜她们俩合计合计,学几首歌,自己带音箱和话筒,在郊外自弹自唱,怎么样?” 谢郗彤眼前一亮,“好主意。” 陈子墨揉了揉她的头发,“那你可得好好练练琴了,不然到时候在大家面前丢脸怎么办。” 谢郗彤拔下他的手,不满道:“你才丢脸呢,别小看你妹妹我。” 林夏一边起身,一边将包包背上,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到学校再谈。彤彤你要是有时间可以写一份计划出来,看看需要买一些什么东西,你是副班长,这些应该比我还熟。” 三人又商量了几句,林夏这才离开陈家。 打开门进屋,二姨和二姨父正坐在沙发上和林老妈聊天。 见林夏进来,二姨夏梦姣笑道:“夏夏回来了啊,怎么几天不见都成大姑娘了。” 林夏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坐在空的沙发上,打招呼道:“二姨,姨父。” 074 疯狂的表姐 夏梦姣环顾了一下客厅,羡慕道:“老三啊,你可真是生了个好女儿,你现在这年纪轻轻的,就开始享福喏。我和老柳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享福呢。” 林老妈夏瑶姣笑道:“你这还没到时候呢,他们才多大,柳雪都还没十八岁呢。” 夏梦姣摇了摇头,叹气道:“哎,这人和人啊,真不能比。就说你们家夏夏,这小小年纪的,一本书比人家大人一年挣的钱都要多。这呀,都是命哦,争不来的。” 林老妈摇了摇头,“你也别夸她,她啊,点子可大了,我和老林都管不住她。一天到晚不落家,这不,昨儿才从W市回来,说什么要去那儿买房子,等以后考大学了去那里住,我和老林哪里说的过她。这女孩子啊,书读多了,都这么牙尖嘴利的,还是你家柳雪好,文文静静的。” 夏梦姣道:“别提了,一棍子下去说不了两句话,整一闷葫芦。” 林夏捡了个空,起身道:“表姐她们都在书房么,我进去找她们玩儿。” “去吧。”林老妈说道,“她们在玩电脑呢。” 往书房走去,还听到二姨父在身后道:“去W市买房子,这可得不少钱。” 然后是二姨的声音,“老三啊,我想了想,如今小雪也快高考了,柳皓又高一了,柳皑明年也是初三关键时期了……” 后面的话林夏就没有听到了,进了书房,只见柳皑和林辉围在电脑前玩游戏,柳皓坐在小沙发上看着书,柳雪正站在书柜前翻着最新的杂志。 见林夏进来,刘雪笑道:“夏夏回来了啊,这书房是你装修的么,好漂亮,我都想要一个这样的书房了。” 柳皓也将视线从书上移到林夏的脸上,指了指其中一个书柜,笑道:“没想到你还专门为自己开辟了一个书柜啊,里面可都是你的文章。” 从在《细雨》上面发表的第一篇文章《灰姑娘的水晶鞋》《似水年华》,第一本书《少女,不哭》,到杂志上最新连载的《错过》。每一期,每一本书,林夏都有收集和珍藏。 上次林夏将最早的那本杂志送给谢郗彤之后,她就让喵喵给她寄了一本过来。 反正这种过期的杂志,编辑部一定会有存货。 听了柳皓的话,林夏笑道:“是啊,我以后打算走这条路了,比较轻松,所以现在开始准备了啊。就算高考没考好,也不用担心日后的出路。” 想到林夏那让人膜拜的成绩,柳皓又就焉了,摆手道:“别和我提成绩。” 去年中考,他并没有考进一中,只考进了次一点的实验高中,说起这个,总有那么一点不自在。 柳雪抽出一本杂志,关了书柜的玻璃门,笑着坐到林夏的旁边,道:“你就别在打击我们了,你那成绩,啧啧,我们学校那里都知道了。” 想到林老**性子,再想起上个月她买了一堆礼品回溪水镇看望外公外婆,林夏心里苦笑了一下,一定是老妈大嘴巴了。 “是啊,全年级第一,你这还要不要人活啊!”柳皑一边打游戏,一边抽空高喊道,“可真是苦了我,天天受老**摧残。” 柳雪捏了捏林夏还有点婴儿肥的脸,气恼道:“你说说这小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写出这么好看的文章就不说了,成绩还这么好,还要不要我们活呀!” 看着林夏的脸变形了,心里这才好受一点。 好容易救回自己的脸,林夏揉了揉双颊,“老姐,你真不该这样对我,这话你对谢郗彤、陈子墨还有柳梓清说去,他们三个才是天之骄子,变态好不好。” 说起这个林夏就起的经常咬牙,陈子墨就不说了,不管他在哪个年纪,永居榜首,而柳梓清,永远都紧随其后。 在偶尔听到谢郗彤不屑的说柳梓清比不过她哥之后,林夏才对柳梓清真正的叹服起来。 一个智慧的女人的聪明之处,在于从不显示她的聪明。 她不聪明么,不,恰恰相反,她就是太聪明了。 这个女人真是早慧! 永远比陈子墨低,却永远比所有的男生都高,这也是向世人宣告,其余的男生连她都比不过,怎么配和她在一起。 而女生,有她优秀么? 既然没有,那就别打陈子墨的主意。 她这一招,隐形之中,就消除了多少潜藏的情敌和烦人的苍蝇。 不够优秀的男子,看到她,估计都会望而却步了。 “什么?陈子墨——”最后三个字,音调生生拔高了几十分贝,让满屋子的人都望向了她。 连客厅里谈话的三个大人也惊动了,林老妈赶了过来,询问道:“小陈怎么了,我怎么听到小雪在叫他的名字。” 柳雪有些僵硬的转了转脖子,笑道:“呵呵,没事,没事,我就听夏夏说她认识陈子墨,有些惊讶而已。” 林老妈有些疑惑,“认识小陈怎么了,他还来我们家吃过饭?不过这孩子长得确实不错,听说在学校还有好多女孩子追着他跑呢。” 说到这里,林老妈摇了摇头,不解道:“这年头的女孩子,真是让大人们不懂。不过夏夏我告诉你,你可不准早恋,听到没。” “知道啦知道啦,老妈你出去招待二姨她们吧,这么有我就行了。”林夏一边将林老妈推出去,一边道。 “诶诶,我还没说完了,你这孩子,推我干嘛。”林老妈侧着身子道,“厨房还有水果,葡萄梨子什么的,桌上的吃完了,记得去拿一些过来,都喜好了放在冰柜里。” “知道啦知道啦!”好容易将老妈哄走,林夏关了书房的门,心有余悸道,“你喊什么,吓死我了。” 柳雪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拉着林夏的手蹦跶道:“是陈子墨诶,是陈子墨诶,啊啊啊,你居然认识陈子墨,一定要介绍给表姐我认识啊!激动激动,各种激动!” 柳皓白了她一眼,“不就是一小屁孩么,人家还比你小三岁,你激动个什么啊,大婶。” “你说谁大婶呢!”柳雪不满道,“你懂什么,人家那是粉嫩嫩的正太啊,我们班的女生都萌他呢,据说明年就能考进我们学校了。” 旋即又叹道,“不过那时候我都毕业了。” 075 美人赵昕 林夏流了一滴冷汗,从桌上拿了一颗葡萄塞进嘴巴里,无语道:“姐,你和人家年纪相差这么大,没必要像个小女生一样疯狂吧,他又不是天皇巨星。” 柳雪拍了她几下,“你知道个屁,据你老姐我的火眼晶晶观察,不出几年,那小子必成大器。” 林辉满不在乎插嘴道:“他成不成的了大器我不知道,反正我姐现在就已经成大器了。” 说起这个,他转过身来,叹气道:“真是搞不懂那些女生,每天捧着我姐写的一些恶心巴拉的言情小说在那里嘀嘀咕咕,要不就是伤心流泪,长吁短叹。最搞笑的是,还成立了一个什么‘颜颜后援会’。不就是一些情情爱爱么,搞的这么隆重,真是让人受不了。” 林夏白了他一眼,“你晓得一个屁,这可是你姐我呕心沥血的杰作,要成为经典的。” “就这,还经典?”林辉不屑嗤笑,“就你们这群整天没事,爱做白日梦的女生才喜欢看这些。每天幻想有个什么白马王子从天而降,真是幼稚。” “唷嘿,林辉你胆子肥了啊!”林夏气笑道,“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林辉哼了一声,“真该让学校那些崇拜你的女生来家里看看,看看她们心中的偶像私下里是个什么样子。动不动就冒粗口,要不就动用武力,我这是好男不和女斗。” 胡扯了半天,柳雪捅了捅林夏的胳膊,“下次带老姐我见见陈子墨呀,听到没。” 林夏想了想,“下个星期我们要去郊游,你要一起去么?” “好丫好丫。”柳雪一口应道。 柳皓泼冷水道:“你现在都高三了,正是关键时期,有时间么你?” 柳雪倒在沙发上,“也是,今天都只能出来半天,晚上还要上自习呢,真烦。” 见状,林夏忙劝道:“姐姐,陈子墨就在这里,又不会跑,你现在还是学业要紧。对了,今天二姨不用做生意么,怎么都过来了?” 柳雪道:“我妈看你们一家都搬过来了,就打算在县里面买一套房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她。” 说起这事儿,夏梦姣也是憋屈,她一辈子要强,怎么甘心让林老妈后来居上,压了她一头。 想当年在几姊妹中,她嫁的是最好的,结婚时嫁妆还是当时村里唯一的一台电视机。 那时候结婚能有钱买电视机的,有几个人。 可这事儿能怪谁,谁让自家的几个小的都不争气。 但话又说回来,她活了这几十年,哪里见过林夏这样的孩子,真是老林家祖坟冒烟了。 原来是为了买房这事儿,林夏笑道:“早点买房也是好事,如今的房价一天比一天高,早点买以后给皓表哥和柳皑结婚用。” 柳皓吐血,怎么说着说着说到他身上去了。 他阴测测道:“嘿嘿,你说我把你这话说给三姨听,会怎么样?她刚刚才不让你早恋,你现在居然就想结婚的事了。” 林夏囧。 她忘记现在的她不是三十岁的她了,那时候天天被老妈催婚,而现在,却是连早恋都不允许的年纪。 她深深觉得中国的母亲不好当,孩子小吧,要防止她早恋早孕,孩子大了吧,又操心她嫁不出去。 真是,让林夏不知说什么好。 林夏也学他阴阴一笑,“你说去啊,以后别想到我这里借书看。” 柳皓的学校离这里并不远,骑自行车也就一刻钟的事情,所以他经常过来蹭书看。倒是柳雪虽然离她家不远,因为高三的关系,倒不大出校门。 正说着,林老妈做好了饭,喊林辉和柳雪几人吃饭去。 下午,林老妈和二姨三人去了林夏家的小超市,和林老爸商量买房子的事。她们家现在住的这个小区已经没有空房了,但是给林辉留的房子那个小区还有不少空房。 柳雪晚上要上自习,已经回学校了,而林夏则呆在家陪柳皓表哥,或聊聊天,或看看书,周末也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林夏刚出楼栋,就见谢郗彤已经在小路上等着了,正和游信说着话儿。 见林夏出来,谢郗彤招了招手。 走近了,发现两人正在商量去郊游的事呢,“夏夏,我昨天已经给茜茜她们打电话了,她们都同意这个计划,这下咱们就有六个人参加了。” 朝游信点头打了招呼,对谢郗彤笑道:“你好积极。” “那是,玩的事我最在行了。到学校了咱们在商量商量,要买的东西我都列了一个单子,到时候你看看还差什么。” 林夏笑道:“老马要是知道咱们这么积极的寻思着怎么玩,估计要急死了。” 上个星期,他还动员大家要抓紧时间复习,马上就要初三了,初三可是会重新分班的。老马自然是带实验班,他可不希望班上有同学掉队。 谢郗彤嗤笑了一声,“谁管他呢,现在咱们可是青春飞扬的时期,用我们家颜颜的话来说,‘青春只有一次,要肆意飞扬一些’。” 林夏囧。 平淡的日子总是流逝的很快,不过一眨眼间,一个星期就过去了。 星期六这日天气极好,天空一片碧蓝,万里无云,温热的阳光洒满地球每个角落。 前几日下了一场小雨,让容城显得清爽极了,空气里飘散着清新的气息。 阳光也暖暖的,丝毫没有炙烤的气息。 而此刻,林夏几人看着赵茜和另一陌生女子缓缓走来,却慕的觉得空中俨然有一股凉凉的气息。 看着远处走来的那个人,谢郗彤撇了撇嘴,嘀咕道:“怎么又来一个美女,还让不让人活了。” 毫无疑问,那是一个美人。 若说柳梓清向那冰山上的雪莲,遥不可攀,如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举手投足只见都是清冷孤傲;那眼前这个美女,绝对就是碧波里的菡萏,清丽脱俗,如烟如雾,朦胧的就像一个恍惚的梦,飘渺梦幻,让人不忍触碰。 至于她身边的赵茜,一律被人忽视了。 待两人走进,几人看清了她的脸,孙潇潇惊呼了一声,“绝代佳人。” 每个人眼里都闪过一丝惊艳,连陈子墨也不能免俗。 “自古蓬门多绝色”,打量这眼前款款行来的人,林夏的脑中浮现这么一句话。 从远处看,她还稍显纤瘦,可走进了,林夏这才发现她发育的竟然这么好。 她穿着一身及膝淡蓝连衣裙,中间系着一根细细的腰带,腰肢纤细,不盈一握。而让人侧目的,是她那傲人的前峰,具林夏目测,至少有34E。 林夏不着痕迹的扫视了一圈在场的女性,果然都或多或少的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处,就连柳梓清,也不能免俗。 而她那近乎完美精致的脸蛋,那一身白皙晶莹的皮肤,更是让林夏羡慕嫉妒恨。 清纯的脸蛋,眼波流转间无意透露的风情,真是天生媚骨。 “彤彤,夏夏。”两人走进,赵茜的声音唤回了所有人的神思。 赵茜拉着林夏的胳膊摇了摇,“不好意思啊,我们来迟了。” 林夏笑了笑,没有开口。 谢郗彤笑道:“茜茜,这位是?” “哦,差点忘了,这是我表姐赵昕,我在电话里和你说过的。”赵茜介绍道,“表姐,这是彤彤,这是夏夏……” 一一介绍了一番,林夏看着赵昕如白玉一般的肌肤,若有所思。 不知道为什么,方才赵茜介绍陈子墨的时候,她发现赵昕那柔波一样的眼中似有流光闪过。当然,或许是她看错了也不一定。 毕竟上辈子,她可没听过这个赵昕。 介绍完了之后,众人也踏上的旅途。 因为是踏青,所以并没有坐车,每人都骑着一辆自行车。 林夏的自行车和谢郗彤是同一款,都是那种小巧型的,很适合女生骑。柳梓清的车虽然也是女式的,但明显比林夏两人的高级了不少。陈子墨则和游信买的同一款,昨天她们四人一起去的商场。 住在一个小区就是这点好,有什么事情一个电话,然后碰头行动什么的特别方便。 见人都到齐了,谢郗彤和林夏小声商量了一下,发号司令道:“出发,GO!” 这一行男生有三个,女生有六个,简直就是阴盛阳衰! 除了陈子墨和游信,陈子墨还叫上了一直以来的好友周萌。 周萌,人不如其名,长着一张极为阳光帅气的脸。 和陈子墨的气质清朗不同,自林夏见他开始,他脸上就一直挂着那种酷酷的坏坏的笑,但那疏朗的眉目,却让人不由放下心防,和他一起玩闹起来。 尤其是他那假装酷酷的样子,让林夏在心里闷笑坏了。 明明是开朗的性子,干嘛装酷酷的样子,学古惑仔么? 他和谢郗彤显然天生不对盘,明明才第一次见面,就一直调戏她。 什么“小彤彤,你本来就一张娃娃脸,还弄一个盖盖头,不觉得看起来更小么?” 谢郗彤(气鼓鼓):“变态大叔,不要惹我。” “小彤彤,你脸红了哦,你这么可爱,难怪你哥哥一直把你藏着,不让你见我,也不肯让我去你家呢。” “你这么恶心,我哥才不会让我见你呢。”谢郗彤被他缠的烦了,脚下一蹬,一个人往前面冲。 周萌人高马大的,轻易就追上了谢郗彤,看着两人在前面打闹,林夏笑道:“年轻真好。” 身边的游信温柔的看着她,莞尔道:“说的好像你很老似的。” 林夏侧着脸看了看他,笑道:“我只是感叹呢,不想时光流逝,不想长大而已。” 看着林夏淡漠色的唇畔和嘴角叹息般的笑,游信的眼神更是温柔如水,呢喃道:“是啊,这样,真好。” 天气果然是极好的,路上还有微风,吹的人暖暖的。 林夏侧了侧头,“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她的眼睛极为清亮,眼底慢慢都是他,看着那样一双眼睛,游信眼底满是宠溺,突然生出一股揽她入怀的冲动,笑道:“没什么,只是觉得我们已经分成三波人了。” 林夏往后看了看,这才发现,果然人一经分成了三波。 前面打头阵的是谢郗彤和周萌,中间是她和游信,后面是陈子墨、柳梓清、孙潇潇和赵茜姐妹。 赵昕并不会骑车,所以原本是赵茜载她。 然而赵昕比赵茜大一岁,自然比她高些,所以赵茜骑车十分吃力。 陈子墨瞧不过去,想要找人帮忙,发现前面两拨人早就远远的了,只得提议让赵昕坐在自己后座,这样四人才能快一些。 赵昕本来还有些犹豫,但赵茜和孙潇潇看着林夏和谢郗彤越来越远,自然有些心急,在一旁劝了劝,赵昕便上了陈子墨的车。 看到这一幕,柳梓清极为不爽,只是她向来清冷,不曾应付过对这种事,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几十年来,除了谢郗彤,谁给过气她受。并且谢郗彤那样对她,她也不曾放在心里。 可是对这个赵昕,看到她的第一眼,她就感觉这个女人似乎对她有一股敌意。虽然这种敌意很淡,可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她没有错。 她不喜欢这个赵昕,想到这里,她和陈子墨说了一声,也没看赵昕一眼,便和赵茜孙潇潇两人一起,追前面的人而去。 眯着眼睛看着柳梓清远去的倩影,又凝视还有着少年特征,陈子墨消瘦的背影,赵昕眼里满是深情与坚定。 既然上苍让她重活一世,她一定要让子墨远离柳梓清那个女人,不会让他重蹈覆辙。 没错,她明明应该被那个老变态折磨致死,死在夜总会的包厢里。 可当心口的那滴血滴在胸口那块祖传玉佩上,她只看到眼前青光一闪,然后便不省人事。 再次醒来,她正躺在家里,手腕上吊着葡萄糖。 而镜子里,正是十四岁的她。 不是那个历经风尘,看透黑暗的ji.女。 而那块保她性命的玉佩也消失不见了,变成了一朵暗青色的刺青印在胸口。 而那个印记,才是她最大的依仗。 没错,它是一个空间,像所有小说里面一样,能够种田,种水果蔬菜,时间静止的空间。 她不仅是个重生者,还是一个有着随身种田空间的重生者。 这一世,她要逆天改命,更要报答前世对她有过救命之恩的人——陈子墨。 076 好色和专一 上一辈子,赵昕的命并不好。 她出生农家,又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并不为自己考虑多少。 而她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农村人大多重男轻女,上了初中之后,父母便以家里没钱为借口,没有让她再读书了。 自小呆在乡镇的她,消息闭塞,哪里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在父母和同乡的串掇下,也就弃学外出打工去了。 没有文凭,能找到什么好工作,只得跟着乡里的女孩一同进厂。 若是别人还好,可她长得漂亮,工厂又都是一些流里流气,没读多少书的人待的地方。 经常被同事骚扰不说,还被头头骚扰。 她不胜其烦,将这事儿和职工宿舍一热心大婶子说了说,那大婶子在城里打工十几年,便建议她换其他工作,还说有门路。 结果就将她骗到不入流的夜总会里面,被人强行占了身子,成了一名小暗娼。 变成这样,她一辈子也就毁了。 至此,除了每年给家里寄一些钱回去,她再也没有回乡过,直至被人玩弄之死。 重生一次,借着上辈子的经验,她买了那一期的彩票,中了特等奖500万。 这下,赵家便没有借口不让她读书了。 500万,她自己没有留下一分钱,因为她有最大的仪仗,随身空间。 能不能像农场游戏里面那样升级,她不知道。 但是,看着那六亩地里面各种各样的果树,看着那清澈的溪流和精致的小木屋,赵昕知道,这辈子,她的命已经完全改变了。 就算没有那些钱,靠卖空间里的水果,她都能发财了。 喝了空间里面的水之后,她的原本因为农活和贪玩有些黑的皮肤一下子就变白了,人也变的比从前更美。 虽然过程中她拉了几个小时的肚子。 之后,她偷偷将空间里面的蔬菜果子拿出来,换掉厨房里的一些。 家人吃过之后,虽然没有像她那样拉几个小时,却也或多或少的上了厕所。 然后,她妈妈变得年轻了进十岁,俩个弟弟个健康了不少,她爸爸虽然仍然那样黑黝黝的,却已经是健康的小麦色了。 村里人见了,也只当她们家人逢喜事精神爽,瞧着都年轻了十几岁。 而今天,正是她劝说父母到县里面来买房子的。 理由当然是俩个弟弟年纪都大了,家里现在有钱了,要让她们受到好的教育。 原本她们家这飞来横财已经很让人眼红了,若是时间长了,还不知道这三村十里的地痞流氓会不会过来分一杯羹。 当然,村子里面平时和赵家两口关系好的人,还有赵家的一些亲人,也或多或少的得了一些好处。 赵昕父母也不是那人情事故都不懂的傻子,听了女儿的话,早就托赵茜父亲在容城给他们看几个小区,最好是离他家近一些的,互相之间也有个照应。 赵家老两口贫困了一辈子,突然之间飞来的横财,并没有让老两口欣喜若狂,而是不安和忐忑。 这可不是几千几万啊,而是500万,除去要交的一些税和人情往来,还净落400万。 这么一大笔钱放在手里,还真是让人不安。 所以,听了赵昕的建议,赵家老两口决定将手里的钱拿一部分出来买房装修,还有以后的做生意的投资。 其余的钱就都留下来存着,给女儿做嫁妆。 至于儿子娶媳妇的钱,她们老两口还在,还有把力气,不是么? 何况只要将两个儿子的房子买好了,加上村里那套房子,将来得有多少女人上赶着要嫁他两个儿子。 今天,赵茜的父母领着赵昕的父母看房子去了,赵茜要过来和林夏她们一起郊游。 赵昕原本打算一起去看房子的,可在听到陈子墨的名字后,就改了主意。 反正房子怎么着都会增值,可要是错过这次郊游的机会,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如此自然的搭上陈子墨这条线呢。 因此便有了先前的一幕。 只是没想到机会来的这么巧,她居然有幸让陈子墨载她。 上辈子赵昕虽然没有读过高中,可有赵茜这个堂妹在,陈子墨的大名她还是听过的。 加上后来陈子墨无意间救了她一次,往后的时间里,她就打听陈子墨的一切消息,自然也知道了许家大少为了柳梓清和陈子墨交恶,最后两人因柳梓清而死。 而柳梓清这个罪魁祸首,虽然没有死,却也变成了植物人,一辈子都不能醒过来了。 这一世,她要将陈子墨从柳梓清的泥潭里救出来。 坐在陈子墨的身后,赵昕回忆着。 前世已逝,今朝重生,她的人生,她自己做主。 阳光正好,少年少女们在大堤上骑着自行车,微风拂过面颊。爽朗的笑声从风中溢出,听的人心情也清明了起来。 和周萌吵了一架,谢郗彤这才发现林夏没有追上来。 双脚支在地上,待林夏和游信追上来,也不管周萌是否听的见,她白了他一眼,抱怨道:“这个人真是烦死了,死皮赖脸的跟着我们,真是不要脸。” 看着周萌毫不在意的样子,林夏笑了笑,转移话题道:“赵茜的姐姐怎么会过来,这么漂亮一个美女,还让我们这些普通人怎么活啊!” 她这话半真半假,却说到谢郗彤的心里去了。 “是啊,”她嘟着嘴角,“本来有柳梓清在已经够让人烦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女人,真是郁闷。” 原本林夏四人组中,谢郗彤和赵茜是里面长的最好的,谢郗彤是那种可爱型,赵茜是小家碧玉型的女生。 孙潇潇虽然不如两人出色,身材却是里面最好的,相比之下,林夏算是最普通的了。 只是她长相虽只能算清秀,但一身白皙的皮肤为她增色不少,原本四人中她算是最白的了。可今天见了赵昕,和人家那晶莹如玉的肌肤一笔,她这个就逊色了不少。 连最后的优点都被人比下去了,林夏心里确实有点不是滋味。 游信笑道:“不是所有的男生都注重长相的,作为女孩子,长相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的心灵,学识,气度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周萌忙在一旁点头道:“是丫是丫,看我,不就没理那个赵昕么。在我眼里,彤彤妹纸是最好看的。” “呸,”谢郗彤唾了他一口,“谁是你妹子,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话虽这么说着,可那红红的耳尖却泄露了她的羞涩和不自在。 被这样一个长的并不丑的男生当众夸奖,她还是有些高兴和窃喜的。 看着游信温润的双眼,林夏有了点底气,“还好还好,面对美女,还有能保持冷静的男生。” 游信笑了笑,“你们女生不要一干子打死一船人,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好色的。不然,那些让人感动的昏天动地的爱情怎么来的呢。” 谢郗彤摇了摇手指,“nono,琉颜在书里面说过,‘男人,无所谓忠诚,忠诚,只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而已。” 听了她的话,游信笑道,“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对人类的爱情,科学家们也曾做过实验。他们研究过,为什么有的人会好色,而有的人则很专一。 在科学领域,人类通常用小白鼠做实验,这主要是因为它们同人类生活模式十分类似。 科学家们找了草原田鼠和山区田鼠做对比,草原田鼠是一种社会性生物,而且是哺乳动物中仅存的3一夫一妻制动物中的一种,这点和人类非常相似。 草原田鼠一旦结婚,小俩口便终生相伴,直到天荒地老,草原男田鼠们一点儿也不好色。 而山区田鼠却完全相反,它们虽然是草原田鼠的近亲,却风流成性,从不专一,十分好色。 可是这两种田鼠从基因上来说有99%的部分是完全相同的,所以科学家就奇怪了,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它们在对待爱情问题上如此不同呢?” 活了两世,林夏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研究,不禁被游信勾起了好奇之心,竖着耳朵等着他讲。 更遑论爱看故事的谢郗彤了,见游信停了下来,催促道:“然后呢,然后呢,为什么会这样。” 瞥见周萌也一脸认真的听着,白了他一眼,“没想到老鼠也好色,还风流成性,哼,某人一定就是那好色的山区田鼠。” 周萌好暇以整道:“就是我是只雄的山区田鼠,遇到能整治我的凶狠的雌的山区田鼠,我也不敢到外面采花呀。” 听出她话里的意思,谢郗彤耳尖刚消下去的红色又冒了起来,埋怨游信道:“还不快说啦,我和夏夏都等着听呢。” 话里明显没把周萌当人看,他也不在意,反正从见面开始,谢郗彤就没给过他好脸色。 游信好脾气的笑了笑,“于是,科学家们就做了一系列的实验,观察对比之后,他们发现,原来当草原田鼠,呃……” 说到这里,游信停了下来。 谢郗彤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直的盯着他,林夏清澈的眼眸里也只有他的影子,游信到底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想到文章中的那句“当草原田鼠性.交”几字,就不由红了脸。 “当草原田鼠怎么样啊?”谢郗彤性子急,忙问道。 “呃,当草原田鼠,呃,那个的时候,它的体内会释放两种荷尔蒙,一种叫作催产素,一种叫作抗利尿激素。”游信哽了几下,这才接着说道,“而如果这些荷尔蒙的释放被阻断,草原田鼠就会变得像他们的山区堂兄那样生性放荡。所以,影响他们好色不好色的关键就在于这两种荷尔蒙。” 然后,谢郗彤歪着脑袋,疑惑道:“‘那个的时候’是哪个的时候。” 这样的一句话,让正在喝水的周萌,差点将一口水给喷了出来。 077 辄思玄度 “笑屁啊,你这只山区田鼠。”以为他笑她孤陋寡闻,谢郗彤有点恼羞成怒道,“难道不能有不懂的东西么!” 游信笑了笑,“就是两只田鼠相爱的时候。” 林夏若有所思道:“这么说,人类是草原田鼠还是山区田鼠,主要看这个人大脑内的两种荷尔蒙激素所决定的。” 游信点头,“正是,不同的个体,其专一度也是不一样的。因为人的脑部结构都是不同的,抗利尿激素和催产素在脑部的分布自然也不同,如果位于奖赏机制的受体越多,那么这个人就越专一。” 周萌皱眉道:“那这么说,女人也专一与否,也同这个有关。” “那是自然,不然世界上怎么会有红杏出墙的女子呢。就是那种老公对她很好,她却仍然不满足的人,就是受这两种激素的影响。专一与否,不仅仅指男人。”他点头,“当然了,这只是通过小白鼠的实验得出的结论。但比起小白鼠,人类的大脑结构要更加复杂,社会也更加多样化。既有道德的约束,又有花花世界的诱惑,出轨的原因就更多。” “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人类身上仍然遗留有动物的天性。”林夏道,“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说,就是物质的,客观的,也是我们人力无法控制和改变的事情。” 游信笑道:“也不一定,人类毕竟是感性的动物,很动东西都会影响体内的激素。就像两个人相处久了,自然而然会产生感情一样。” 谢郗彤道:“如果当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科学家发明一种试剂,所有结婚的人在婚前都扎上一针,这样就不会有离婚的事情了,世界也就和谐了。” 林夏赞同道:“什么都有可能,说不定将来真的有这样的试剂发明出来呢,说不定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像什么‘一心一意’‘一生只爱你’之类的。” “在说什么呢,聊的这么开心。”孙潇潇从后面赶了上来,看到是她,林夏道,“怎么没等茜茜了?” “喏,她和柳梓清在后面呢,陈大哥载着她表姐,柳梓清好像有点不高兴了。” “真的么,我看看。”谢郗彤朝后看了看,笑道,“哈哈,她不总是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么,她也有今天,哼!” 林夏也朝后看了看,不愧是重生女么,竟然连命定的cp也能拆散? 想到初次见面时,陈子墨冷淡的一眼,再看看现在载着赵昕的他。 陈子墨的白衣,赵昕的素群,远远看去,真像一幅画。 “在想什么呢?”游信温润的声音在耳旁响起,林夏这才发现谢郗彤她们已经走了。 林夏怔了怔,道,“清风朗月,辄思玄度” 多年后,当这个少年已经变成了成年人,将少女装在心底的最深处,才明白,那时候少女淡淡语气中蕴含的落寞和叹息。 那清浅的表情,一直点缀在他的青春里,从不曾褪色。 清风朗月,辄思玄度? 游信怔忪,这个典故是《世说新语》里面的,讲的是刘真长和许玄度的一段交往。 许玄度是位隐士,喜欢清谈,不肯出世担任官职。刘真长任丹阳尹的时候,许玄度到京都,就住在他家。 刘为许准备了最奢华的卧室和最丰盛的酒宴,许玄度感叹,“如果能一直这样生活,可比隐居东山强太多了。” 刘真长回答,“如果吉凶祸福真的掌握在人自己的手里,我怎么会不保全这个地方呢?” 后来许玄度还是走了,刘真长不时到曾经住过的地方怀念了一番,慨叹道,“清风朗月,辄思玄度。” 意思就是,每逢清风朗月的时节,我就不免想起许玄度来。 然而,此时此景,林夏却用这八个字回答,究竟想表达什么? 是在叹息命运无常、繁华易逝?还是? 这个时候的游信还是太年轻了,虽然早慧,对爱情也朦朦胧胧的,却依然不懂林夏话里的深意。 若是当时他明白了,做了什么,是否日后两人的结局就会不一样。 游信不知道。 因为时光不能倒流。 “在想什么呢?” 在这么好的天气里,你在想什么呢? “清风朗月,辄思玄度。” 常常思念,她回答,在最好的天气里。 思念某个人。 当温润的少年变成一个温和的男子,回忆起那一幕,想到少女当时的眼神,原来,她思念的那个人,有着清风朗月般的相貌。 见游信若有所思的样子,林夏眼神微闪,她今天已经有些失态了,居然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忙笑道:“我们快追他们吧,不然待会儿彤彤见不到我,有的吼呢。” “我们”,游信喜欢这两个字,刚点头,就见谢郗彤停了下来,双手做喇叭状,放在嘴巴前面,吼道,“喂,你们俩种蘑菇呢,快点儿。” 林夏和游信对视一眼,俱在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骑车赶了上去。 到了目的地,几人选了个临水靠树的地方,几个女生将准备好的桌布铺好,吃食一一摆好,男孩子们也将音响和话筒捣鼓好了,mp3也插了上去。 上辈子每次逛街路过天桥或者地下同道时,总会有人放着个小音响唱歌赚钱,林夏眼馋很久了,可又不能买个小音箱跑到大街上去唱,这下总算是师出有名了。 女歌手抒情的声音从树下幽幽传来,意境感十足。 躺在带来的地毯上,太阳帽盖在脸上,听着幽幽的声音,林夏惬意极了。 整理好一切,少年少女们围成一圈,坐在了一起。 谢郗彤是发起人,见大家都望着她,笑着抿了抿嘴,笑道:“今天清风日朗,大家欢聚一堂,谢谢大家……” “来参加谢郗彤同学的婚礼。”周萌插嘴道,“这话也忒像婚庆时司仪说的话了。” 闻言,大家都轰然笑了起来。 可不是么? 谢郗彤狠狠瞪了他一眼,才继续道:“既然大家聚在一起,出来玩儿,自然要表演节目才玩的高兴。你们看,我们的工作人员已经将设备都准备齐全了。你可以唱歌,表演舞蹈,小品,或者说个笑话。事先说好,每个人都要表演节目,这是规定,不能破坏。” 谢郗彤转了转圆圆的眼珠,抿嘴道:“下面,罚我右手边这个打断主持人讲话的某人,给大家带来一个节目,希望他抛砖引玉,让我们接下来的节目更加的精彩。” 林夏率先鼓掌活跃气氛道:“周萌萌,来一个,周萌萌,来一个。” 孙潇潇和赵茜自然也起哄笑了起来,周萌倒是一点不怯场,先是对谢郗彤眨了眨眼,耍帅的起身退到一旁,“那我就献丑了,给大家表演一段街舞,不过由于地域原因,可能水准有失,大家不要介意,看看就好。” 说话间,陈子墨替他换了音乐,一段劲爆的音乐传来,让人有些疲乏的精神也振奋了不少。 这个开场倒是不错,至少成功了一半。 剩余的人吃吃喝喝,对周萌的动作评头论足,好不自在。 “咦,这个苹果是哪里来的,我们有买苹果么?”林夏疑惑道。 这苹果看着水灵极了,她活了两辈子,都没见过长的如此……呃,剔透,对,就是剔透的苹果。 赵茜笑道:“是我表姐带来的,她说不好意思这么打扰大家,就从家里带了些水果过来给大家尝尝。这是乡下自己种的,天然无污染,大家可以放心食用。” 见赵昕这么识趣,谢郗彤对她的印象倒好了不少,柳梓清可是什么都没有贡献。 拿起一颗苹果,谢郗彤笑道:“看着好好吃的样子,我先尝尝。” 陈子墨又多宠爱谢郗彤,赵昕是听赵茜说过的,而且将来她若和陈子墨在一起,自然柔柔笑道:“这苹果都洗过了,可以放心吃的。” 谢郗彤咬了一口,眼睛一亮,对林夏道:“唔,好好吃,你也尝尝。” 林夏有些心动,但看这苹果的样子,又有些不敢吃,只好附在她耳边道:“你不记得我‘好朋友’来了么,不能吃冷的。” 谢郗彤点了点头,“也是,那真是可惜了。” 林夏笑道:“有什么可惜的,你给我留一个,我回去吃就是了。” 谢郗彤看了看还在表演的周萌,忙拿了一个苹果放在包包里,“看这只色狼的样子,只怕也是个好吃鬼,藏一个先。” 林夏摇了摇头,笑道:“你怎么总和他过不去,我瞧他倒是挺好的。” “什么叫我和他过不去。”谢郗彤几乎要跳了起来,“是那个讨厌鬼和我过不去,哼。” 正说着,周萌恰好完成最后一个动作,见林夏和谢郗彤两人看过来,笑着挑了挑眉,林夏看着倒是风流倜傥。 可看在谢郗彤眼里就是极其厌恶轻佻,“你看看你看看,这个讨厌鬼,又在这里装潇洒了。” “好了,别生气了,该主持人上场了。” 周萌一身汗水的走了过来,挑眉对谢郗彤笑道:“怎么样,跳的不错吧。” 白了他一眼,谢郗彤撇嘴道:“你说可不算,要大家投票的。” 078 奖你一个吻 林夏摇了摇头,笑道:“你怎么总和他过不去,我瞧他倒是挺好的。” “什么叫我和他过不去。”谢郗彤几乎要跳了起来,“是那个讨厌鬼和我过不去,哼。” 正说着,周萌恰好完成最后一个动作,见林夏和谢郗彤两人看过来,笑着挑了挑眉,林夏看着倒是风流倜傥。 可看在谢郗彤眼里就是极其厌恶轻佻,“你看看你看看,这个讨厌鬼,又在这里装潇洒了。” “好了,别生气了,该主持人上场了。” 周萌一身汗水的走了过来,挑眉对谢郗彤笑道:“怎么样,挑的不错吧。” 白了他一眼,谢郗彤撇嘴道:“你说可不算,要大家投票的。” “不错不错,”林夏笑道,“大家鼓掌支持支持。” 周萌挑眉鞠躬道:“谢谢大家支持,哈哈,哈哈!” 笑闹了一阵,然后谢郗彤从包包里面拿出一个本子,写下他的名字,道:“在座的有八个人,现在给他打分,演出第一名会有特殊的奖励唷。” “哈哈,奖励要是彤彤妹子的一个吻,那就要,不是的话,就不要。”谢郗彤白了他一眼。 “好了,总分是十分,然后每个人报出一个分数,我算出平均成绩,就是他的最后得分了。”谢郗彤顿了顿,“当然,由于本人是主持人,自然是要除开了。” “下面从陈子墨开始。” “9分。”陈子墨微带笑意的吐出两个字。 周萌的舞蹈功底不错,只是由于在草地上表演,自然局限了很多。不过作为好朋友么,还是要支持一下的。 “8分。”柳梓清坐她旁边。 然后是孙潇潇,“周萌大哥这么努力,自然是给9.5分喏。” 谢郗彤瞪了她一眼,抿嘴道:“下一个。” 下一个是赵昕,她笑道:“那我给8.5分吧,这么热的天,也不容易。” 林夏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8.5,这个数字可真是微妙,恰好介于陈子墨和柳梓清之间。 然后是赵茜,“我给9分,周大哥,支持你。” 游信,“我也给9分吧,支持男性同胞。” 正准备打分,见谢郗彤白眼直直的翻了过来,手不断掐着她的腿。 林夏笑了笑,道:“迫于某人的威胁,我给8分。” 谢郗彤记下了分数,“接下来,下一个表演者是,当当当当……周萌的隔壁,陈子墨先生,大家欢迎。” 说完,率先鼓掌起来了。 陈子墨自然不会像周萌那样跳舞,他拿起吉他,抱在胸前,手指轻拨吉他,试着弹了几个音,调了调弦,这才开口轻轻唱了起来。 曲子是朴树的《白桦林》,斜斜的刘海垂在额际,遮住了那双清冽的眸子,长而浓密的睫毛微敛,树荫斜斜的打在他的脸上,更显得忧郁而迷人。 “你哥不是弹钢琴的么,怎么连吉他都弹这么好。”林夏小声的在谢郗彤耳边问道。 “他是天才嘛,我学琴回来在家里练琴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了看书,在看看我弹的,自己就会了。” 果然是天才! 林夏在心里添了一句。 《白桦林》的曲调暗淡弥漫,朴树的唱的时候,林夏总觉得他似乎在念歌词。每个字吐得太过清晰,中间又夹杂了太多的技巧,让歌曲失去了很多的原味。 或许是现场表演的关系,听着陈子墨淡淡的声音,林夏觉得比原版更有味道。清冽的声音,并不是太过清晰的歌词,低低的吟唱,让人的心,也跟着他的声音到了那片《白桦林》。 别有风情。 草色青青忽自怜,浮生如梦亦如烟。乌啼月落知多少,只记花开不记年。 只记花开不记年! 林夏忽然觉得遗憾,为什么她不会画画,这样美的景致,居然不能用她的画笔记下。 声音渐渐淡了下来,已经进入尾声了。 顾不得会打搅到其他人,将胸前的相机举起,拍下了这副场景。 然后起身,稍微走远了一点,给大家拍了一张集体照。 林夏却是想多了,大家都沉溺到了陈子墨的声音里,连她拍照的咔嚓声,都没有将众人惊醒。 蓝天白云,绿树流水,然后是一群静默的少男少女,和一个微低着头抱着吉他的少年。 时间缓缓流动。 这样的照片,这样的人,这样的心事。 这样的……青春。 赵昕一眨不眨的看着这样安静的少年,只觉得耳朵里每个音节被不断放大,拉长,最后变成了长长短短的诗句,漂浮在她的周围,融化成生命中的一部分。 那些隐晦的心思,那些漂浮不定的情绪,也在这一刻尘埃落定了下来。 这样的男人,除了自己,谁还配站在他的身边。 一曲终了,众人仍然没有醒过来,表情有些沉迷,也有些呆呆的。 林夏抓住机会,赶快多拍了几张囧照,尤其特写了谢郗彤和孙潇潇三人。 待她会到座位上,看了一圈照片,见还没有人出声,这才轻轻咳嗽了一声,用肩膀撞了撞谢郗彤。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只见陈子墨正用一双无垢的眼睛看着他们。 正觉得不好意思,就听谢郗彤鼓掌道:“好!” 然后周萌也起哄吹起了口哨,“好样的,兄弟。” 然后继续走过程,评分。 这次,众望所归的,每一个人给的分数都在9分以上。 接下来,是柳梓清表演,林夏有些好奇,她会表演什么。 结果,没想到这样一冷冰冰的少女,节目居然是,讲笑话。 林夏听完,忽然打了个冷战,额,她有预感,一定不是什么好笑的笑话。 果然,只听柳梓清道: 一日曹操和刘备喝酒论英雄。 二人小酌了几杯,刘备忽然放了个响屁,十分尴尬。正窘迫时,只听身后关羽坦然地说道:“诸位莫见怪,屁从羽(雨)中来!” 关羽话音刚落,一旁的赵云跨前一步,道:“诸位莫见怪,屁从云中来!” 赵云刚刚说罢,张飞又接着叫道:“方才一响屁,屁是飞来的!” 大家一阵哈哈大笑。刘备也已恢复常态。 曹操没有笑,他对此事深有感触。送走刘备等人后,曹操对部下们说道:“刘备的属下,一见主公有个闪失,都争先恐后抢着承担和弥补,真可谓忠心耿耿。此事要是轮到尔等,能够办到吗?” 众人都忿忿不平,均想:“不就是个屁事,这有何难!” 过了几天,曹操又请刘备喝酒,席间他想放个屁,看看部下反应如何。憋了半天,终于硬憋出个小屁。众人早已等候多时,听到“咕”的一声,大将许褚连忙抢先喊道:“屁是褚(猪)放的!” 侍中王朗紧跟着说道:“屁是朗(狼)放的!” 曹操一听瞪起眼来,其他人以为曹操嫌自己缓慢,都抢着往自己身上揽,夏侯敦争着道 “屁是敦(蹾)出来的!” “不对!”徐晃听了大声反驳,“屁是晃出来的!” 荀攸说道:“屁是攸(悠)来的!” 满宠说道:“屁是宠(冲)来的!” 蒋济说道:“屁是济(挤)来的!” 郭图说道:“屁是图(吐)来的!” 钟繇说道:“屁是繇(摇)来的!” 接着.... 牛金:“屁是金(金)的!” 曹洪:“屁是洪(红)的!” 张南:“屁是南(蓝)的!” .......... 曹操早已面红耳赤,正要发怒。 谋士郭嘉嚷道:“都不对,都不对!大家说的不对!”.....不愧是我排名第一的军师。曹操暗暗想到。 郭嘉接着说道:“屁是嘉(夹)出来的!” 刘备一等人已笑的东倒西歪........ 曹操,气的昏过去了 柳梓清说完,林夏只觉得天上一群乌鸦飞过,嘴角直抽,嘎嘎嘎…… 这样的笑话,也亏得她面无表情的讲了出来,果然是,牛人! 不过,这件事倒是让林夏看到了她的另一面,对这个女孩更为欣赏了。 她明明只要唱一首歌就行了,可她竟然说了个笑话,虽然是只个冷笑话。 笑话很冷,场面也很冷,所有人都没想到这样一个美女,会讲这样的笑话,这简直就是自毁形象啊。 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望着柳梓清的情况下,她还能保持淡定,这份功力,林夏自愧不如。 自然,她得分并不高,倒是林夏给了个最高分9分,让柳梓清多看了她几眼。 赵茜和孙潇潇合唱了一首《夫妻双双把家还》,也搞怪的很。 赵昕选了一首抒情歌曲,配着音乐,跳了一段舞蹈。 因为服装的关系,舞蹈也很局限,但那柔美的舞姿,加上人长得漂亮,也很夺人眼球,看着十分赏心悦目。 清纯中透露着妖艳,说的就是赵昕。 明明是很普通的动作,被她做出来,却透出丝丝魅惑,看的同是女人的林夏一阵口干舌燥。 分数给的很高,尤其是周萌,几乎算是满分了。女生击即便不喜,却也不得不承认,她的魅力是自己所没有的。 “好了,大部分选手都已经表演完毕,下面的压轴戏来了。”谢郗彤大声道,“欢迎我们的主持人和她的搭档,为大家带来F.I.R的最新单曲《你的微笑》,大家掌声欢迎。” “哦哦!”周萌起哄怪叫了起来,还不断将手指放在嘴里,吹着口哨。 拿着话筒,和谢郗彤一起站了起来。 唱歌,唱的也是感情。可在这样的环境下,唱歌,唱的就是气氛。 谢:喜欢用我的音调,唱出你的味道,这一秒,有种感觉甜蜜的发酵。 林:一百种言语知道,爱有一个声道,才明了,是你眼神传来的暗号 …… 合:爱情是你独特的味道,在我的心中围绕,别人都不了,只有你知道,因为你,世界不再单调。 我的微笑,你明白就很好。 已经练过很多遍了,闭着眼睛就能背出歌词,两人像电视明星那样,唱到高.潮处,互相对视,交换眼神,与读者互动。 谢郗彤还搞怪道:“Hey,观众朋友们,你们好吗,为什么我没有听到掌声。喔,让我们High起来,让我看到你们挥动的手臂,跟着我一起唱。” 跟着节奏摇头晃脑,视线扫过每一个人,看的林夏莞尔不已。 你就像月亮绕着轨道,拥抱着地球闪耀,在我的星球 写下惊叹号,有了你世界神魂颠倒。 你的微笑,编织了每一个奇妙 …… 活泼的歌曲,欢快的气氛,挑动每个人的心脏,让人的心也跳跃了起来,不断跟着两人轻轻合唱。 看着活泼的谢郗彤和微笑的林夏,赵昕心中感叹,陈子墨身边的果然都是主角,没有一个简单的。 即便是那个长相普通的林夏,从见面开始,并没有说多少话,却让人无法忽视。 没有柳梓清的美貌,没有自己那样的身材,用眼睛甚至找不出一丝缺点,她就这样站在谢郗彤身边,却一点也不逊色。 不仅不逊色,似乎还颇让谢郗彤依赖。 就比如柳梓清那个笑话,因为谢郗彤不喜欢她的关系,没有人敢给她高分,连陈子墨都只给了8.5分,林夏居然丝毫不怕谢郗彤生气,居然给出了9分。 谢郗彤不喜欢柳梓清,她已经在表妹那里打听的很清楚了,她和孙潇潇从来不敢太过逆着谢郗彤。 陈子墨宠爱他妹妹,也不会对她说重话,这个林夏究竟是什么来历,让这么个刁蛮的小公主听话的紧。 上辈子,没表妹说起过这么一号人啊,难道是她重生煽动的? 赵昕有些疑惑。 转念一想,就是这段日子也没听表妹提起过她。或许是陈子墨他们太优秀了,自己上辈子没注意到。就好像那个游信一般,没见到他之前,自己不也是不知道有这么个人。 曲毕,气氛也H了起来,孙潇潇和赵茜忙抢了话筒,两人在一旁对唱情歌去了。 谢郗彤将分数算了出来,喊道:“安静,安静。结果已经出来了,就在我手上,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这最后的winner是——” 她扫视了全场,最后停在林夏的身上,“就是我们的赵昕同学,大家鼓掌欢迎!” 在她将视线停在林夏的身上时,大家都以为会是她,结果居然是赵昕。 好个大乌龙。 “现在,让我来公布,第一名的奖励。”谢郗彤接下来的话,挑起了大家的兴趣,就连陈子墨也不例外。 在比赛之前,除了林夏和谢郗彤,谁也不知道奖励是什么。 “奖励就是——我哥,陈子墨的一个吻!” 079 抢男人 这句话一出,把所有人都震住了。 尤其是当事人陈子墨和赵昕。 她万万没有想到,奖励居然是这个! 早知道,唱一首歌就是了,虽然接吻对她而言,根本不值什么,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可是,落在他的眼里,会觉得她放荡么? 她想让自己,在他的眼中完美,尽量的完美。 他是她心上的人儿,和他接吻,似乎都是对他的一种亵渎。 待众人缓过神来,两个人同时出声了。 周萌是起哄的喊,“接吻,接吻。” 而另一个人,是冷若冰霜的柳梓清,斩钉截铁的说,“不行!” 她这话一出,不仅众人都奇怪了,连陈子墨都讶然的看着她。 柳梓清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现在的她和陈子墨之间,顶多算关系好一些罢了,根本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平时两人一起逛街什么的,都是她主动给陈子墨打的电话。 现在这话,不正是昭示了她对陈子墨有什么心思么! 虽然她确实有这个心思,可这大庭广众之下的。 柳梓清抿了抿唇,淡淡的瞟了一眼赵昕,“女孩子的初吻很珍贵的,怎么能如此儿戏。当然,如果赵姑娘的初吻还在。你们倒是玩的开心了,却没有人问过赵姑娘的意思。” 好厉害! 林夏看的叹为观止,云淡风轻之间不仅解了围,还给赵昕抛了个难题。 当着这么多人,赵昕自然不能解释这个,即便她还保留着初吻。贸贸然解释,不免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若不解释,只怕赵昕在陈子墨的心里,会留下不好的印象。 而且,她了解陈子墨之深,只怕他听了这话,会跟着他思路走。只是,为什么两人之间硝烟味会这么浓,难道真的是男色误国。 果然,陈子墨皱了皱眉。 正欲开口,就听赵昕掩唇笑了笑,柔柔道:“梓清说笑了,大家一起出来玩,就是图个高兴。再者,这是彤彤想出来的法子,就是为了让大家高兴高兴,说不定就是为了闹她大哥玩儿呢。彤彤,你说是不是?” 果然,谢郗彤一脸不爽,“出来玩就是要高兴的,这就是我想出来的法子,你有什么问题么?我哥这样的人,谁不想把初吻给他,难道我哥还配不上赵昕。” 随后,她眼珠一转,凉凉道:“就怕是某个人觊觎我哥,不许别人染指吧。” 听了谢郗彤的话,在看着陈子墨不赞同的样子,柳梓清只觉得很累。 这么多年了,面对他妹妹的咄咄逼人,她一直退让一直退让,简直退无可退了。 可是,在他心里,最重要的,始终是他妹妹。 他这么优秀,身边漂亮的女生来来往往,他也从不曾拒绝,总是用他的温柔,凌迟她的心。 想到陈子墨载赵昕的场景,柳梓清一阵心酸。 难道他就不会为她想一想么,对他妹妹,她可以忍,可对别的女人,一个刚见面不久的女人,叫她如何忍下去! 林夏察言观色,从来没见柳梓清这样过,她的脸仍然冷冷的,从面上看不出什么。 可眼里的黯然,她还是能窥出一二,毕竟是多活了几十年的人。 林夏能看出,赵昕在风月场中过了这么久,什么没见过,自然也能看出。 她心里一喜,面上仍柔柔的,似听不出谢郗彤话里的意思,不知道两人之间的交恶。 见陈子墨没一点反应,林夏有些叹息,十五岁的陈子墨,毕竟还太过稚嫩。 她笑道:“行了,给你们大家开玩笑的呢,奖品我和彤彤早就准备好了,是一套琉颜精品,上面还有她亲笔签名。” 说完,便从包包里面将书翻了出来。 “这是才订制印刷的,还没有正式上市呢,我也是托了关系才从B市弄到一套,彤彤可喜欢了,都舍不得给她,做了这次旅游的头筹呢。” 孙潇潇已经尖叫起来,“是颜颜的亲笔签名,天啊,她不是从来不签名的么?快给我看看。” 赵茜也惊喜的看着林夏手里的书,精品集啊! 看着她们俩如狼似虎的眼神,林夏笑了笑,递给她们,也将话题带了过去。 果然,见她拿出了书,谢郗彤也抓狂起来了,“赵茜,真是便宜你表姐啦。这套书我心水了好久,夏夏都不肯给我,真是的啊,让人郁闷。” “啊啊,这是亲笔签名的限量版啊,怎么办怎么办,我也好想要一套啊。”孙潇潇流口水道。 “居然只印刷了一万册,天啊,这肯定抢不到。” 林夏点了点头,“是的,在预售的时候就已经售完了,这套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弄来的,我手上也只有这么一套。所以,很珍贵的唷。” 赵茜一把将书搂在怀里,对赵昕讪笑道:“表姐,你把这书送给我吧,没听说你喜欢看她的书啊!” 而赵昕,见谢郗彤这么喜欢这套书,又见柳梓清的眼睛也有些微微发光,一直黏在书上,她当然不可能将书送给自家表妹。 拂了拂青丝,抿唇笑道:“这可是表姐的奖励唷,谁让你方才不好好表演的。” 赵茜闷闷道:“早知道是这个奖励,方才就该给你零分。” 点了点她的额头,将书从她怀里抽出,抱在怀里,笑道:“那就谢谢表妹啦!” 周萌看了看天色,起身道:“时间也不早了,骑车回去还要一个小时,咱们收拾收拾,准备离开吧。” 游信抬了抬头,同意了,开始收拾小音箱。 “哥,跟我来。”谢郗彤拉着陈子墨走到树下,“哥,我好喜欢那一套书,你给我和赵昕姐说说,让她转让给我吧,我们出双倍的价钱,好不好。” 说到最后,不由带上了尾音,拉着陈子墨的手撒娇起来。 他自然知道自家妹妹有多喜欢这个作者的书,看着一向宠爱的妹妹湿漉漉的眼睛,里面满是哀求和信任,陈子墨一阵心软,不由点了点头。 “year,就知道哥哥最好了,我最爱你。”谢郗彤猛亲了陈子墨一下,让他有些皆笑啼非。 “快去啦快去。”谢郗彤催促道。 揉了揉她的发丝,无奈道:“知道啦。” 刚走了几步,就见赵昕走了过来,两人同时开口道:“子墨”“阿昕” 什么时候他们俩这么熟悉了,谢郗彤躲在树后,有些莫名。 不管了,只要能弄到这套书就行了。 080 众目睽睽下的一个吻 陈子墨是个淡漠清冷的人,这点毋庸置疑。 上辈子的听说,这辈子的接触,让林夏对他了解更深。 但,若她知道,赵昕仅仅只用了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能在称呼上和他这般亲密,一定会大为叹服。 这个女人,本就聪慧,加上重生,现在的柳梓清哪里会是她的对手。 那边几人收拾着垃圾,这边赵昕抱着精品集,柔柔笑道:“你先说吧!” 微风吹起她的长发,发丝落到了颊边,赵昕侧着脸,将头发轻轻的拢到了耳后。简单的一个动作,却让她做了无线的风情。 在那样的地方这么久了,赵昕怎么可能不知道,从哪个角度看,她是最迷人的。 果然,那刹那间的风情,让陈子墨的心如受重击般,仿佛在那一瞬间停止了。 赞叹和欣赏,溢满了那双清澈透亮的眸子。 若当比美貌,柳梓清和她不分伯仲,但这一抹自然的风情和天然的媚骨,却是柳梓清所没有的。 花中牡丹和芙蓉,孰轻孰重? 被心爱的男孩子,用这样单纯欣赏的眼光看着,没有赤.裸.裸的欲望,没有令人作呕的权色交易。 赵昕心里涌起满满的感动。 上苍果然听到她死前的愿望了么,若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定不会辜负这一次人生。 如玉般的脸慢慢浮起红晕,微扬的头也渐渐低垂了下来,那弯曲的皓颈,美的就像一只天鹅,看的人一阵心动。 “阿昕,你先说吧。” 赵昕抿了抿唇,将手里的书慢慢递了过去,“彤彤很喜欢这本书,你帮我转交给她吧,我虽然喜欢琉颜的书,到底没有她们那样的狂热。” 陈子墨的眼睛很干净,就像雨过后的天空,散发出清冷而瑰丽的魅力。 赵昕以为这就是她所了解的全部了,但是,她错落。 一贯清澈的眼里闪过笑意,嘴角慢慢上扬,下巴的线条一点一点的敛开,在眼前放大,黑白分明的眸色里溢满了温柔,几乎让人沉溺。 整个人温润的就像一幅画。 冷淡的少年将那清冷敛去,那里面的柔情,几乎会将每一个女孩子心里的壁垒打破。 让这个小王子,住进她们心房的城堡里。 陈子墨接过书,笑道:“谢谢你!” 他的左手拿着书,右手慢慢抬起,像对自家妹妹那般,揉了揉赵昕软软的发丝,空气中似乎也散发着淡淡的馨香。 这种香,不似柳梓清身上的清冷,却是一股若有似无,却又无处不在的山泉的气息,沁人心脾。 然后,他转身对躲在树后的谢郗彤笑了笑,摇了摇手里的书。 谢郗彤乐了起来,一下子蹦了出来,抢过陈子墨手里的书,宝贝似的放在嘴边亲了一下,放在包包里,留下一句,“我去帮忙收拾啦,就离开了。” 留下孤男寡女,独处。 而赵昕,却早已被陈子墨的动作弄的有些呆住了。 饶是她自诩知道所有男人的心思,却还是不懂,面前这个男孩子的心。 因为在面对他时,她就输了。 在爱的世界里,谁先爱上,就会先醉。而先醉,则会先输。 一败涂地。 “我们也出去帮忙吧。”对面前有些呆愣的少女道。 “哦,好。”还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但身体已经替她做出了行动。 呆呆的走在陈子墨的身后,树林里都是树叶,赵昕只觉得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然后惊呼了一声,整个人直直往前冲去。 前面的男生听到女生的声音,反射性的转过身来。 只觉得一个人影直直的像他倒来,他下意思的伸出双手。 两个人都倒在了地上。 陈子墨一手撑在地上,一手揽着少女柔软的腰肢。 而不远处正在收拾东西的人也都听到了赵昕的惊呼声,俱往这边看了过来。 因为是她带表姐来的,赵茜更是冲了过来。 然后,傻眼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 赵昕整个人被陈子墨搂抱在怀里,女生的手搭在男生的肩膀上,男生的手环在她的腰际。 仅仅是这样,也不会让人傻眼。 林夏等人也陆续走了过来,柳梓清更是死死的咬住了下唇。 两人的身体紧密的契合着,唇瓣胶着,不时飘下一两片树叶。 若没有她们这群围观的人,一定是电视上面最唯美的场景。 而此刻,陈子墨就如同凝固了一般,清晰的听到自己如雷鼓一般的心跳声。 头一次,他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在什么场景,忘记了该怎么反应。 他的眼里,只有女生受惊讶的表情,唇上温润的触感,和胸前……顶着他的那俩团柔软的事物。 真的,好大,好……软。 然后,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面对一个甚至算是陌生的女生,陈子墨敏感的发现,自己身下的事物,有微微抬起的倾向。 陈子墨将头偏了偏,然后僵住了。 因为动作激烈的关系,少女的领口处有些凌乱了,而从他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里面滑腻的肌肤,和那包裹着的圆浑。 雪白的肌肤,明晃晃的,映得人眼疼! 然后,微微抬头的下.体,整个儿的抬起了头。 赵昕与他贴合的如此紧密,怎么会感觉不到。 心里闪过一丝甜蜜,旋即看到了男孩清亮的眸子变成了浓墨一般,眉心微皱,这才发现时间的场景都不对。 如被敲了一记警钟,她当即醒悟了过来。 从陈子墨身上起来,然后将他拉了起来。 幸而陈子墨背对着众人,加上赵昕裙子遮住了那片区域,让大家看不到他的尴尬。 “哥,你怎么样了?”谢郗彤这才反应过来,冲了上来,关切道:“要不要让周萌送你去医院。 陈子墨现在怎么能被人移动,若真让大家发现了他的尴尬,估计这辈子两人也不可能有什么交集了。 赵昕心念一转,红了眼眶,微带着哭音道:“子墨,你有没有事,方才看见你用手肘撑住地面了,看看有没有事情。” 果然,谢郗彤一听,将他的衬衣袖口解开,挽起袖子,看了看手肘。 陈子墨看了赵昕一眼,抿唇对谢郗彤道:“无事,只是有些疼,你们去收拾东西吧,我休息一下,让疼痛过去就好。” 谢郗彤看了一眼他血肉模糊的手肘,眼眶有些红了起来。 林夏走过来看了看,对她道:“只是小伤,没大碍的,小时候我就常常摔跤。你要是不放心,我们快点收拾东西,到县里了就去医院拍片看看。” 因为陈子墨受伤的关系,倒是没有人将方才接吻的那一幕放在心里了。 当然,除了两个当事人,还有一个人,既没有上前关心,也没当场发脾气。 从发生事情开始,到各回各家,整个过程中,她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待东西收拾好,陈子墨也平静了下来,手肘手上的他自然不能载赵昕了。车子让赵昕骑,周萌则载着他。 赵昕和谢郗彤一左一右伴在周萌车子的两侧,不时关心两句,让周萌不断打趣,什么“要是有美女这样关心他,他也愿意英雄救美。”“彤彤妹子若有事情找他,刀山火海他都要去。”之类的。 不正经的样子,让谢郗彤不断骂他变态。 也让陈子墨去掉了不少尴尬,加上少女关切的表情,柔柔的话语,心情也好了不少。 回到城里,一行人先去了医院,气势庞大的让医生以为发生什么大事了。 拍了片,开了点消炎的药水和绷带,就放行了。 推着车子,林夏道:“我就说没什么事吧,我小时候特调皮,经常摔跤,闭着眼中的不知道有多少。通常刚刚摔伤还没好,就在旧伤上又添了新伤。你看看,现在我的膝盖不也是好好的。” 看了看她牛仔短裤下面的膝盖,谢郗彤惊叹道:“现在不仔细看,可都看不出来。” 林夏笑了笑,“是吧,我就说不严重。” 才怪。 她膝盖上大大小小的疤痕,手臂上手指上都有。 只是空间的水泡多了,不知不觉间,让这些疤痕慢慢淡掉,然后现在不仔细看,几乎都看不出来了。 疤痕消掉,只是时间的问题。 至于陈子墨,那就更不用担心了。 如果她没猜错,她包里面那个苹果,就是小说中的空间水果。 天然无污染,纯绿色的那种。 只要他不挂掉,就凭赵昕手上的空间,他绝对不会有大事。而此事,说不定还因祸得福呢。身体倍儿棒不说,肌肤会更好,从前的一些疤痕一定都会消掉。 虽然不知道赵昕前世是什么人,但从她的说话行事,都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显然,她在和柳梓清争夺陈子墨的心。 看了一眼在前面陪着陈子墨的赵昕,林夏叹服。 瞧瞧人家,相处的时间这么短暂,满打满算都没有半天,就能登堂入室了。 柳梓清这次,遇到劲敌了啊! 不过,虽然如此,可从她的眼睛,林夏只能看到满满的情愫和依恋,还有若有似无的感激。 前世,他们两人一定有交集,否则,以这个女人的心思,林夏怎么能看出她的想法。 也只有面对陈子墨,这个女人,才有了弱点。 有了弱点,也就有了情绪,这才让人猜到了几分。 081 作者培训 到了小区门口,五人进去,游信的家和她们不再一条路上,便先告辞了。 走了十几步,林夏也离开了,临别前,看着前面一对璧人似的陈子墨和赵昕,对谢郗彤道:“如果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或者过来找我,我一直都在家。” 谢郗彤点了点头,见林夏推着自行车进了四栋,自己也快走了几步,赶上了前面的两个人。 回到家,家里并没有人,将车放在阳台角落里,打开电脑,登上Q开始工作。 父母并没有别的什么才干,开小超市也不过是混个日子,一年到头存得钱还没有她一部小说挣的多。 所以,要想住在这样的小区,打入这里的圈子,还是不能松懈。 人们生活的圈子其实是个很奇怪的社会现象,比如说,林夏若没有搬到县城来,而是继续在溪水镇上和任洁这些小伙伴来往。以她现在的家境,应该算是四人中最好的了,而后几人一起出去游玩什么的,都会是她出钱。 但,久而久之,这种经济上的不平衡必然也导致心理上的不平衡。 而像现在,她家,陈家,游家等几个人家境相仿,聚在一起玩时,有时候林夏付钱,有时候是谢郗彤,大家你来我往的,感情就这么渐渐定下来了。 出钱者既不会心理不平衡,其他人亦觉得公平,有来有往嘛。 当然,细算起来,陈家算是现在朋友圈子里面家境最好的。 谢家是从政家族,谢郗彤的外公现在虽然退役在家,但他曾经是容城的一把手,余威仍在。她的舅伯舅舅,现在容城也担任要职,舅伯更是在W市担任厅级处长,。 陈家这边主要则是经商,加上政坛有人,所以在容城这一片家族商业发展的也较大。 虽然比不上许家,但谢家在容城经历了几代,到谢郗彤这辈也算是红.四.代了,树大根深,人际关系错综复杂。 柳家略逊谢家一头,但势力也不容小觑,两方势均力敌。 正是因为许家同挑柳谢两家,又有那样两个老狐狸坐镇,这才让许逸宸布置纠缠了近十年之久,才彻底将谢柳两家的势力铲除。 当然,对政坛这些复杂的关系,前世林夏没接触过,这辈子亦不会有。 此时,Q群里面正聊的火热,而主题,正是《细雨》杂志作家暑期培训。 草草浏览了一些聊天记录,将事情知道了个大概,手机就响起了。 正是喵喵。 “喂,喵姐。” “夏夏啊,你知道这个事情了吧,今儿早上我们编辑部加班开会,才出来的一个政.策,对一些专职有潜力的作家进行培训。我手下就五个名额,名单我已经确定好了,你,琴墨,绾绾,小雨,和黑白,现在她们正在群里面聊呢,你去看看。” 林夏看了看电脑旁边的闹钟,已经下午四点了,“喵姐,你还在公司加班呢?” 说完,就听到发动机启动的声音,“我刚下班,正从停车场出来呢。” “唷,喵姐,混的不错啊,这才毕业一年,就挣够钱配车了啊。”她们闲聊的时候,说过这个话题,喵喵的第一辆车打算用自己挣的钱买。 “嗨,哪里有你厉害,你这一本书的版税都不少,哪像我,只能开十几万的小奥迪玩玩。”喵喵叹道,“哎,什么时候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911啊。” 林夏流了一滴冷汗,她记得喵喵最想要的那辆911GT,现在报价也是300多万起价吧。 想到这里,林夏道:“喵姐,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开奥迪吧,或者买辆GLK开开,才四五十万的样子。保时捷什么的,你还是找个金龟婿,让她给你买吧。” “知道啦知道啦,你这个家伙,就会泼我冷水。”喵喵嘟囔道。 “那行,喵姐你好好开车,我就不分你的心啦,等你到家了给我打电话或者登q,我一直都在。”林夏道,“路上小心点。” “行,那好,白白。” 挂了电话,再看群里的记录,吓了一跳,不过几分钟的事,就刷了几百条短讯。 绾绾:终于能见到琴墨这个猥琐的女人了 琴墨:小绾绾,终于能见到你这个无耻的女人了 雨夕颜:终于能见到两个没有节操的女人了 黑白剧照:我词穷了 琉颜:…… 绾绾:哈哈,五大巨头终于齐聚一堂了,据说咱们五个下个月要到B市见面了,哇哇,我还没看过长城呢 雨夕颜:终于能看到群里面另一个颜颜了,期待ing 琴墨:同期待,她不怎么在群里面呢,也一直不怎么说话 琉颜:要上学,要交友,要出去玩,然后还要写文,都没什么时间上网 黑白剧照:真是乖孩子,偶们是全职写文的怪阿姨,嘎嘎 绾绾:人家还很年轻好不好 琉颜:谁知道具体什么时候去B市么,我快期末考试了,要复习,还要写《错过》的结局 琴墨:具体时间还不知道,据喵喵说,今天会议只是确定了名单,还有一些具体的事宜,比如酒店,学习地点,还有作者来回车票之类的,都没要开会呢 琉颜:哦,知道了,我先去写文了,琴墨你也快写吧,作为你的忠实读者,我要催稿,《绝杀》正追到关键位置呢,好刺激 绾绾:同追,这篇文好有她的风格 琉颜:嗯,文风还是一贯的利索,但融入了悬疑这个新的元素,使文章犀利的同时又十分感染力,如身临其境 琴墨:说的我好有压力,后面的章节,还一个字都没有呢 琉颜:……快去码字吧,还唠嗑呢,我下去码字了,白白了各位 绾绾:白白,我也去了,新文正写大纲呢 将q最小化,打开文档,不再管它。 写了一千字,林老妈便回家做饭了,见林夏在书房,笑道:“今天玩的怎么样?” “还行,就是有点饿了,老妈,我想吃酸菜鱼。” “行,今天正好买了酸菜,这就给你做,等着啊。” 林夏点了点头,林老妈离开后,伸了个懒腰,捧着杯子起身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站在阳台上转着脖子,看电脑时间长了,不仅眼睛不舒服,而且脖子和腰也酸疼的紧。 休息了大约五分钟,回到书房,喵喵已经在线了,正好给她发来讯息。 喵喵:在? 琉颜:唔 喵喵:这次的亲笔签名精品集买的不错,就是书订制的太少了 琉颜:对精品限量版而言,已经不少了 喵喵:这又不是你亲手写的,怕什么 这种类型的签名书,顾名思义,就是将林夏签名过后的字,印刷在扉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亲笔签名 琉颜:亲手写一万本?估计写完我的手也废了 喵喵:那以后你举行书迷见面会改怎么办呢? 琉颜:签俩个小时,然后唱几首歌,就ok了 喵喵:你想的倒挺美的吗,有机会一定要听你唱歌 琉颜:好丫,正好下个月就有机会了,你先准备好几首歌吧,不然到时候被我比下去了,那就真丢脸了 喵喵:who怕who,姐在大学可是学生会文娱部长,不说和明星比,和你这个小丫头片子比,肯定是绰绰有余滴 琉颜:哈哈,到时候就看看看谁更甚一筹了 正聊着,林老妈在客厅喊吃饭了。 “诶,来了。”林夏应了声,匆匆打了一句,“我妈喊吃饭,回聊” 喵喵:去吧,我也该吃饭了 来到饭桌边,饭已经盛好了,林夏在桌边坐下,问道:“妈,二姨家的房子看好了么,在哪个小区?” 夹了一口菜,林老妈道:“哪里有这么容易,你二姨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卖了这么多年的衣服,眼光挑剔的很,一点点的不满意就嘀嘀咕咕的,加上又都是一楼的房子,自然没有看中。” 林夏点了点头,“也是,一楼住着确实不舒服,常年都没有阳光,梅雨季节潮湿的很,住在那里,人感觉都要长霉了。” “还有一个小区,在小车站往新一中那边走,那个小区什么都不错,楼层在三楼,周围也有几条街,离新一中近。不过就是偏了点,离医院什么的远了点,你二姨对这个不太满意。” 那边的房子林夏知道,现在虽然很偏,离商业区医院什么的远。可这边的老城区已经接近饱和了,县城要发展,势必要修建那一块地方。而未来十几年后,那边修建了新的医院,步行街,政府大院,和新车站。 新车站就是将小车站和大车站合并成一个车站了。 自然而然,那边的房价也被炒的很高,是容城房价最高的地段之一。 想到这里,林夏笑道:“这有什么,那边的房子既然好,劝二姨买下来就是了。咱们这边的这块,当初不也都不肯发展么,老妈你现在去旧城区看看,不过就隔了一道街,那边就破烂的要命,完全是两个地方。” 林老妈点头道:“也是,就咱们溪水镇那个小地方,从前那么繁华的老街,现在不也没什么人了么,都跑到新街来了。” “是啊,发展这么快,老妈劝二姨几句,买那边的房子不亏,况且离舅舅他们也近。” 说起舅舅,林老妈唯一的弟弟,她的脸上也带了笑意,“是啊,怎么没想到这个,你舅舅住在那一块儿。” 082 拉肚子 “舅舅他们什么时候回来?”林夏问到。 林夏舅舅夏泽淼,结婚之后便和舅妈苏沁去了他乡,现在两口子正在外乡做生意。 林老妈叹了一口气,“上个星期打电话还说那边生意不是很好,现在正是淡季呢。我都好几年没见天天了,也不知道他还人不认识我这个姑姑。” “要是那边生意不是很好,老妈就让舅舅他们回来吧,这背井离乡的,在外面也不好过。”林夏劝道,“并且再过两年,小天也该上学读书了,在外地读书终究不好。如今咱们家还有点闲钱,舅舅若是想回乡做个什么生意,或者买一点汽车的股份,也是可以的。既轻松,又挣钱。” 林老妈得了主意,饭也不迟了,便到客厅里打起电话来。 周一早晨,林夏、谢郗彤和游信三人往学校走着,因陈子墨初三的关系,所以他总是比谢郗彤早起半个小时。 林夏问,“你哥的手怎么样了?” 谢郗彤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他啊,好的很,有事的是我啦。” “你怎么了?”见她这样游信关心道,“昨天不是还好好的么?” 这事林夏倒是知道,一定是那颗苹果的作用,而且昨天晚上谢郗彤拉的有气无力的时候,还有居然还有心情给她打电话。 “还说呢,不知道吃错了什么东西,我拉了一个晚上,现在腿肚子还软呢。NND,昨天我明明和你们吃的一样啊,真是郁闷。” 赵昕带来的苹果并不多,林夏包里一个,谢郗彤吃了一个,孙潇潇吃了一个,几个男生都没吃,剩下的几个也让赵昕提到陈子墨家里去了。 几人刚走到校门口,就听见孙潇潇的声音,转过头,见她也是一脸苍白的走着,谢郗彤立刻乐了。 看来这有难同当的事,还是挺让人心情愉快的。 林夏笑道:“祸兮福之所倚,说不定这一拉,将你们俩肠道里面的脏东西都排出来了,对身体好呢。” 游信笑道:“这么说也蛮有道理的,我看彤彤和潇潇的皮肤好像就比昨天白了不少。” “真的么?”两人心情这才好了一点。 谢郗彤撸起袖子,“夏夏你看看,是不是真的白了不少。” 林夏伸出手臂,对比了一下,“你看看,是不是。” “哇,真的诶。”孙潇潇也加入了行列,惊喜道,“总算没白白受罪了,你不知道,昨天上完厕所,一身都是汗,整个人臭烘烘的,整池的洗澡水都黑了。” 谢郗彤惊道:“天啊,我也是这样,难道咱们俩吃的是一样的东西。” 游信想了想,疑惑道:“会不会是那几个苹果,我倒是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看的。” 林夏笑道:“应该不会,昨儿赵昕也吃了的,若是会拉肚子,她不也中招了。再说,待会儿茜茜来,问问她就知道是不是这苹果的问题了。” 听林夏这么说,游信笑了笑,倒是没有再怀疑了。 她不常评论别人,这次会主动出头替赵昕说话,倒是让游信有些意外。 说起这苹果的事,林夏倒是有些好笑,想必是赵昕见着陈子墨才出的纰漏。不然,哪里还用的着她替她说话。 可见这爱情啊,真真是迷人心智。 现下谈起对陈子墨的感觉,随着接触的越深,那种感觉就越淡,完全不像第一次见到他时的心情了。 吃他做的饭,看他的房间,和他说话笑闹,已经没有孤高的感觉。 不免让她觉得,这也不过是一个长得稍微好看一点的男孩子而已。 当初在写《暗恋》的时候,其实她还蛮享受那样的感觉。 在你的生命中,能出现一个人,让你默默的喜欢着,品味着青春的酸甜苦辣,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若真的不曾出现这样一个人,这样的人生,未免太过遗憾。 人,是一种极端自恋的动物。 我们会喜欢一个人,喜欢一本书,喜欢一首诗,真正喜欢的,往往不是那人,那书,那诗本身,而是从中看到的我们自己。 她还记得那日午后,和谢郗彤呆在书房里,不知怎么就将话题扯到了陈子墨的身上。 “夏夏。” “嗯。”微扬,略带疑问的语调。 “你觉得,我哥怎么样啊?”少女清越的声音不期而至。 心突然被人攥紧,就像一条干涸的鱼。 不知过了多久,寂静的房间里才响起她熟悉却陌生的嗓音。 “啊,这个怎么说呢。” “什么怎么说啊,就说说你觉得我哥是怎么样的人呗。” 少女沉默的半响,屋室里才响起她淡淡的嗓音,“很好,很安静的人呐。” “什么嘛,就这样啊!”略带不满的声音,“难道你不觉得我哥是世界上最好的男生,然后,你不喜欢他么?” “是很好的男生啊,但是,这个世界,不是谁很好,就该喜欢上谁的吧!” 是啊,她也很好,可陈子墨会喜欢上她么? 答案是,不会,永远都不会。 这个时期的男生,怎么会喜欢上这样普通的女生,他们梦中情人,都是那样的完美优雅和漂亮,几乎集中的世界女子所有的优点。 而你性格里面的“好”,在那些面前,都不值什么的。 真是因为看的太透,所以才没有期待,也就无所谓伤心了。 而人的感情,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了解渐渐加深,林夏逐渐发现,也许,她喜欢上的,仅仅是自己的一个幻觉。 或者说,是她上辈子,十六岁的时候,幻想中的男朋友。 现在面对陈子墨的她,才是真正的她。 “糟了,”孙潇潇的哀嚎拉回林夏的神智,“今天发上个星期摸底考试的卷子,啊,这下我悲剧了。” “怎么了怎么了,你成绩挺好的呀。”谢郗彤问道。 也是,她们四人能坐在一起,成绩都不相上下。 除了林夏的成绩高的有些变态之外,其余三人每次考试几乎都在全班前十,全校前二十以内。 孙潇潇道:“这次考试我没考好,你又不是不知道,自从知道夏夏那变态的成绩,知道她那变态的学习方法之后。我妈天天跟我耳边唠叨,我都快被她烦死了。要是这次落出全班前十,哦买噶,以后我妈肯定不同意我出来跟你们混了。” “这成绩不是还没出来么,也许情况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林夏劝道。 “我先去教室了。”游信对林夏打招呼道。 林夏微微颔首,和谢郗彤俩人进了教室。 083 摸底考试 第一节课就是数学,马国强夹着一沓卷子踏了进来。 嘴角微扬,不复平时的严厉。 看来这次班级考的不错,谢郗彤凑过来对林夏咬耳朵道。 林夏微微颔首,算是同意了她的说法。 将试卷放下,马国强扫视了一眼全班,见众人屏气凝神的看着讲台,心里颇为自得。这次年纪考试,全班五十一个学生,都在全校前100名,真是让他长脸了不少。 满意的看了一眼林夏,让她和谢郗彤坐果然是对的。这次考试,谢郗彤名次明显提升了不少,陈校长对此显然很满意,话里话外都透出这次奖金会不菲的意思。 想到这里,马国强对林夏更为满意了。自从这个女孩来了之后,谢郗彤听话了不少不说,还用功了不少,带动全班的学习氛围更浓。 这个学期除了奖金发不少之外,孩子学习成绩提高了之后,家长送的一些小礼品等等零零总总加起来,也不差了。 不能让他们太骄傲了,马国强想着自己的小心思,轻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这样道:“上月月底考试成绩已经出来了,总体上讲,成绩都还不错。全班51个同学,都进了全校前100名,这点是值得表扬的。” 话音刚落,底下就窸窸窣窣了起来,同学们开始三三两两的说话起来。 谢郗彤凑过来,“哎你说,潇潇这次应该考的不错吧,不然她老妈真不让她出来玩儿,可有的她受了。” 林夏翻了个白眼,“都快期末了,还想着玩儿呢,反正这段时间我是要复习的。我可没有你那么变态,上课写写画画看课外书籍,下课随随便便翻翻书本,就能考进全班前三呢。” 谢郗彤撅了撅嘴,无聊的趴在桌子上,“你真是无聊,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不是初中生啊,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没劲。” “是啊,我不是初中生,本姑娘今年三十有二,你信不信。” “哈哈,那这样说,我还是你祖奶奶呢。” “不信拉倒。” 马国强放任学生闹了一会儿,才道:“大家给我安静,这次考的虽然不错,可是二班也杀出一匹黑马,游信同学和林夏同学,总分全年级并列第一。” “游信。”谢郗彤四人组的小声惊呼。 “他怎么突然之间就冒到前面来了。”谢郗彤奇怪道,“他以前不是最讨厌站在风口浪尖么,还说什么被那么多人关注着不习惯。” “是啊,真的有点不习惯呢。虽然上次考试他进了全年纪前十,可这突然之间窜到第一,还是太惊悚了一点吧。”孙潇潇拍了拍她那伟岸的胸口,看的林夏一阵羡慕嫉妒恨。 “这么大,我也觉得很惊悚。” “你说什么?”谢郗彤追问道。 林夏摇了摇头,正好马国强又开始说话了,“好了总分排行榜大家可以去信息栏那里看,现在我来发卷子。谢郗彤,满分,数学全班第一,和游信并列第一。” 马国强的话音刚落,底下出现的一些惊呼声。数学满分不难,但这次考试,可能是因为出题老师的原因,参杂了一点初三的内容。 因此要得满分也是不容易的,没看人家总分第一的林夏也没得满分么? 林夏偷偷掐了一下她的腰,在让位的时候低声说了句,“你这个家伙。” 因此,大家看到的,就是谢郗彤皱着眉头从讲台上领下了卷子。 “第二名,陈凡,119分。” 陈凡暗地里松了口气,走上台领了卷子。作为班长,他的压力也很大好不好。一个副班长这么聪明也就算了,新来的这个不知从下面哪个乡下来的丫头,也一直压在他头上,让他觉得班长这顶帽子,岌岌可危啊。 幸好这女孩子没有野心,对班级事务都不感兴趣。 他敢打赌,若是林夏表现出一点想当班长的兴趣,他这个班长也做到头了。 “第三名,林夏、赵茜、李强,118分。” 林夏起身拿了试卷,顺便也替赵茜拿了。孙潇潇数学这次没考好,只刚一百出头,在班级属于中下游了。 她郁闷的盯着试卷,好像要把它瞪出一个窟窿似的。 发完所有试卷,马国强笑道:“这次考试都不错,试卷虽然有几个难题,可若是通过简单的判断推理,是可以排除其他几个错误选项的。因此二班和四班都有一个满分。就是林夏和陈凡,也不是在那一题上面丢分的。” “常常和你们说,做题不能马虎,计算到了的最后一步要回过头来检查。这个我待会儿再讲,这次很多人丢分,就是在14小题上面,我就奇怪了,这么简单的判断题,居然会有这么多人错,班上错误的比例在全年级都能排上名次了。看来是平时太注重拔高,而忘了将基础打牢。” “下面,我就来讲讲这道判断题,这是错误最多的一道题!看看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简单的逻辑,会复杂话。”讲课的马国强显然是非常严肃的,拿起粉笔的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底下顿时安静了下来。 将谢郗彤的卷子拿过来看了看,对比了两人大题的步骤,林夏不得不承认,这人的脑子啊,确实长得不一样。 同样的题目,她用的方法就死板的要命,而谢郗彤,三两步就算出了结果,方法简单明了,而且不容易出错。 她就是因为过程复杂,这才在计算过程中将数字代错了。看着谢郗彤清爽的卷子,再看看自己密密麻麻的一堆公式,林夏彻底放弃理科了。 你妹的,智商这东西,果然不是重生一次,就能够增加的。 下课后,孙潇潇脑袋一耸,趴在桌上,有气无力哀嚎,“啊啊啊,我已经能预料我回家后,会有多悲惨了。” 林夏和他隔着一条走廊,安慰道:“没事了,大不了我们跟你一起回家劝劝你妈妈,保证帮你复习,然后这次期末考试考好点就行了。” “是啊,潇潇,一次考试而已,没什么的。”赵茜也安慰道,“你看,咱们俩都被她们俩打击到角落里了,要淡定,淡定。” 084 初到B市 “呸,你丫的数学好当然这么说。”孙潇潇白了赵茜一眼。 林夏好笑道:“你们先别和她说话了,她现在的怨念估计都能散发到十几里外了,等她碎碎念一会儿,就好了。” “你这个没良心的。”孙潇潇指控道。 “别介,”林夏连连摆手,“我可没怎么您老人家,你有什么冤屈,尽管找我旁边的这位。她可是只出头鸟,你把炮火对准她吧,孩子。” 谢郗彤掐了林夏一把,听她轻轻叫了一声,这才哼了一声,作罢。 林夏揉了揉被掐的位置,哭丧着脸对孙潇潇道:“哎,我比窦娥还冤啊。也不知道哪个,上个只知道写写画画,公然在老师眼皮子睡懒觉,还能轻轻松松考数学全班第一。而可怜的我,上课要写一页又一页的笔记,下去了还要做一本又一本的习题,却要费尽力气,才能有一点小成功,还要被人手动欺负。天啊,这日子没法过了。” 孙潇潇扑哧笑了一声,对谢郗彤咬牙切齿道:“可不是,有这个变态也就算了,茜茜的也是那种随随便便听听就课,成绩就很好的人,真是让让人心里不平衡。” 她们四人笑闹着,周围的女生也都竖起了耳朵听着。 林夏虽然是第一名,可她付出的努力,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而谢郗彤和赵茜那优秀的成绩,那随随便便上课的态度,真是让周围一干努力学习也考不过她们的人咬碎一口银牙。 同样都是人,凭什么上课不听讲,又学跳舞又学吉他的人,轻轻松松就能拿到她们努力都不可能有的分数。 孙潇潇的话让她们心中暗喜,巴不得这个小团体分裂,最好是能够吵起来。 要知道,这四个人家境可都不错,她们可惹不起。 想到这里,其他女生看向林夏的眼神又有些变了。谢郗彤是什么性子,同学了一年,她们怎么会不知道。这大小姐虽然刁蛮,可却也是不轻易和人来往的,这林夏家里也不过是个开超市的,怎么会和校长的千金关系这般好。 还有孙潇潇赵茜两人,孙潇潇的父亲,是教育局副局长,平时眼界也高着呢。赵茜父亲虽然是农村出来的,可人家爸爸现在也是一中的副校长。若以后她们能考进一中,不也要巴结巴结她么。 正看戏呢,就听谢郗彤笑眯眯道:“哎,这就是命啊!” 林夏狠狠掐了她一下,阴笑道:“这也是命。” 几人笑闹了一阵,上课铃响起了,便都安静了下来。 “你可曾为我沉迷过,明月相思的风流。我曾将你描入画里,墨色还你容颜栩栩……月下行舟,临风赏柳,你曾说,此乃风流,凭栏醉卧,我数着年头,等你,是我的风流。” 轻轻哼着歌,窗外是一闪而过的的风景,林夏陷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 这个月是怎么过去的呢,她已经不记得了。 复习,做题,考试,讲题,然后不断循环,直至暑期的来临。 这段时间,似乎学生最单纯的时光,和朋友笑闹,将自己埋在题海中,偶尔累了,在群里和喵喵琴墨几人抱怨学生的幸苦,抱怨现下填鸭式的教育.制.度。 然后在几人的同情声中,无奈的关了电脑,辛辛苦苦的去写卷子。 将《错过》所有的稿子都发给喵喵后,林夏便没有在提笔写小说了,时间已经太紧了,她没有谢郗彤她们的聪慧,只能拼命花时间。 天道酬不酬勤,她不知道,但勤能补拙,却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 现在,她正在前往B市的路上,飞机平稳的在空中前进,带着一份让人期待的未知。 林父林母并没有送她,这可是她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劝说成功的。 毕竟不管平时林夏表现的多么不像个小孩子,可现在的她,毕竟只有十四岁。 刚刚才过了十四岁的生日,踏入了十五岁的行列。 花季少女了。 前世林夏是在W市上的大学,对B市并不熟悉,这次也只让林老爸送她上了飞机,不让他送她到B市。 理由么,自然是想锻炼自己。 其实林夏就是在父母身边住久了,被管束的厉害,有的小小的反叛心理。 加上她自认为心理已经是三十岁的女人的,独自坐个飞机算什么。 眼下,她的头靠在旁边的玻璃上,手抱着双肩包包,闭着眼睛放空思维,享受这独处的时光。 也为再次的独立而欣喜。 来回的机票都是杂志社报销的,不然以林夏小农思想,估计还是会选择火车。 因为飞机中途不停,直达目的地,而且也只要短短两个小时,林家父母倒也不担心。毕竟为了劝说林家老两口,林夏找了好多国外小孩独自一人全球旅行的资料,效果自然是显著的。 再三保证一下飞机就给林老妈打电话,还是让林老妈唠叨了不少,什么“哪有这么小的孩子就满世界到处论跑”之类的话。 两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似乎只不过是思绪流转间。 下了飞机,林夏立刻拿出电话,给林老妈报了个平安,刚挂了电话,就喵喵站在出口,手里还举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林夏的名字。 双手无意识的拢了拢书包带子,林夏笑着走了过去。 陈清看着微笑走过来的少女,脸上也挂起了淡淡的笑意。 林夏今天穿了件蓝底暗条纹的长袖罩衫,下面则是一件卡其色短裤,配上褐色粗跟皮凉鞋,更衬的人皮肤白皙,娇嫩可人。 陈清暗暗赞叹,长相虽不是绝美,可自有一股气度。 “腹有诗书气自华”,古人诚不欺我。 待林夏走了过来,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可算是见着你了,大作家。” 林夏嗔了她一眼,“喵姐可真是为老不尊。” 这两年的合作和相处,两人已经很是熟悉了,也常常视频聊天。陈清对林家人都不算陌生,林夏和她自然也没有隔阂,两人像平时那样聊着天。 “你就带这么一点东西啊,至少也该带一个小箱子啊,回去的时候还可以带点B市的特产回去。” “麻烦。”林夏笑道,“真要带的时候,在这边买一个就好。” “你这个懒家伙。” “彼此彼此。”林夏反击,“对了,琴墨她们呢,来了没。” “她们昨天就到了,今天正在B市到处玩儿呢,所以今天就我接你。” 林夏笑道:“正常啦,要我我也去玩了。对了喵姐,我们要培训半个月的时间啊,好长,中间可以放双休么?” “这个自然,就是你不休息,培训的老师也要休息呀,这可是杂志社花重金聘请的,对你们日后的写作一定有帮助。” “那个自然,”林夏笑道,“说不定对我们日后的人生也会有深远的影响呢。” 上了喵喵的车,汽车启动,往酒店驶去。 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和观众,这次《细雨》杂志社倒真的下足了本钱,给她们这些过来培训的作家订的居然是五星级的酒店。 “喵姐,这次杂志社可真是下了血本啊,居然订的是五星级的酒店。”林夏有些感叹道。 “呵呵,”陈清笑道,“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感叹什么,也不看看你们这些人这两年为杂志社挣了多少钱,花费这一点算什么。” “话虽然这么说着,到底心有些难安啊。这五星级可不比三星四星的,可贵了。” 林夏有些叹息,上辈子她住过最好的酒店也不过是三星级的。就这,还让林夏肉痛了好久。 “你这个家伙,现在可是有钱人一族了,这么小气可不行。”喵喵好笑道。 林夏假模假样的叹了一口气,“我可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这点钱也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我们这些人一年辛辛苦苦的写字,还不及人家明显一条广告的片酬,说起来也叫人心酸。” 这也是事实,就说林夏自己,也出版了有四五本书,可挣得钱,却是还不及人家明星几分钟广告的钱。 也难道这么多美女,削尖了脑袋想往娱乐圈那里钻呢,那圈子来钱也确实快。 陈清笑了笑,“那这么说,我拼命干活,不也没你们写几个字挣的钱多。这人啊,总有自己擅长的和不擅长的,谁让咱们没长一副天仙似的容貌呢。要我让你去做明星,你愿意去么?” 想起娱乐圈里的肮脏事,林夏就一阵反胃,“那些明星也就外表看着光鲜罢了,我还是老老实实写书吧。” 陈清乐道:“那不就是了,平平淡淡,也是一种福气。你瞧这女明星人前风光,背地里多大压力啊,这年纪,这化妆品的腐蚀,这权.色交易,还有那些娱乐记者小道消息的中伤,是不是。” “这人啊,做什么事,都不容易。” 林夏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杂志社不订四星级酒店,是因为现在正放暑假,是旅游旺季,四星级酒店及以下住着很多旅行团,闹哄哄的,不利于你们创作。然后,五星级酒店也安全些。要知道,你这么小的年纪,又是杂志社的台柱,上头可重视了,不敢出一点儿岔子。” 原来还有这么一层原因,林夏若有所思,果然上层人员想的就是和她们不同,什么事情都考虑周全了。 085 五星酒店 看着车水马龙的大街,林夏有一瞬间的恍惚,她的人生,已经彻底与上辈子告别了。 这样的日子,是否真的是她想要的么? 见她突然沉默下来,陈清笑道:“怎么了?” “只是见这里这样繁华,有些担心,能不能适应这繁华都市的生活。”林夏淡笑道,“只是,有些……” 害怕和无所适从。 上辈子,她有段时间,特喜欢的《有形的翅膀》这首歌,每次听到,心里都会有淡淡的感伤。 人生在世,一路走来,经历了太多,一句话,真的很难说全。孤单的时候,想掉泪的时候,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总是那么想找一个坚强的臂膀,给她靠一靠。 但那时候,却不得不强忍着孤单和酸涩,只能去坚强。 因为父母年纪不小了,他们已经老了,不再是小时候你所仰望的那个背影。 你才明白,父母的爱喝痛苦。 在那一瞬间,你才会长大。 容城高中生涯,女生之间的小帮派,给林夏隐形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即便日后读了大学,走上了岗位,却永远失去了那份信心和韧性。 重生一次,也可看出许多端倪。 比如她花了大量时间写的文章,若不是任洁几个小伙伴的鼓励,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勇气和信心寄出去。 纵使有比同年人多出那么多年的经验,在学业上也丝毫不敢马虎,只拼命努力学习。即便比同事多了这么多的成就,在工作上也不敢懒呗,交稿永远不需要编辑多催,就提前写了许多章。 面对陈子墨时,不敢多说多想,终究只能将这份心思,永远的埋在心底。 拼命想法子置下许多产业,就是怕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 即便有空间,也不敢多用,相信天理循环,与其靠这些逆天的身外之物,不如靠自己。只有自身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在谢郗彤等人面前,她的话并不多,性子也不如她们三人热闹,总是静静的含笑在一角,看着她们笑闹。 除了心理上的不能毫无隔阂之外,很大程度上,也是林夏心里过不去自己这个坎。 她们与她,能成为好友,终究不能成为知己。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见状,陈清笑道:“不愧是杂志社的台柱,若别人,见到这繁花似锦的都市,一颗心早就雀跃了。也只有写出那些淡淡伤感文章的人,才有这样一颗纤细的心。” “不过,”话音一转,她有些疑惑道,“你不过才十五岁,哪里来这么多的心思。想我十几岁的时候,连爱情是什么都不知道,哪像现在的小孩子唷。” “十五岁不小了,人古代十五岁都可以结婚生子了。” “真的假的,我怎么不知道。”陈清疑惑道,“你怎么知道这个,难不成,小妮子你思春了?” 嗔了她一眼,林夏道:“最近在想一个古代题材,所以查了许多这方面的资料。” “怎么突然想起写古代的题材了,”陈清微微皱了皱眉,“读者习惯了你的青春文风,说不定对古代题材不怎么热衷和追捧呢。” 林夏笑道:“若一贯去迎合读者和市场的口味,最终只能沦为三流写手,哈哈,虽然我现在也只是一个三流写手。但是,若能引领市场和潮流,变得像杰伦那样,成为音乐领域的王者,才是我的梦想。” “况且,什么是潮流,有市场就是潮流。读者的口味很难迎合的,我不想到三十岁以后还写青春校园言情,会让人脑子也迟钝的。”林夏解释道,“就像所有想出头和已经小有名气的明星,虽然她们一般是以拍狗血台湾剧和言情剧出道,但最后都会向电影业进军。我想改变自己,现在正试着写各类题材,加上以前也写过古言小短篇,所以这个改变倒也不算太让人接受不了。” 陈清心思一触动,若有所思的看了林夏一眼,笑道:“读书使人明智,想到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见识,我这个大你十岁的人竟不如一个小娃娃,真是甘拜下风。” 林夏笑道:“我这点小见识算什么,比起才女蒋方舟,差的可不止一点半点。” 蒋方舟,7岁开始写作,9岁写成散文集《打开天窗》,未来更是考入了清华大学,毕业后就任《新周刊》杂志副主编,是上辈子林夏比较佩服的人。 陈清点了点头,“原来是她,她确实很优秀。只是她虽是才女,你现在也不差啊。” 林夏淡笑不语,若不是重来一次,她哪里会有这样的成绩。人家蒋方舟,可是实打实的天才实力。 说说笑笑间,车在博雅国际酒店门口的停车场停下,林夏背包下车,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门口绿树和喷泉相映,大厦在树木的相衬下显得格外幽静,不由对此处很是满意。 陈清锁了车门,走过来笑道:“怎么样,这里还不错吧。” 林夏点头笑道:“外观设计的很别致,不像别的酒店,太过注重现代化,反而让人觉得缺了点什么。”说话间,两人进了酒店。 走进酒店大堂的时候,林夏不免被这富丽堂皇的气势有些晃了眼,倒也不是说房子装修的有多么金碧辉煌。 大堂很宽阔,地面干净整洁的连人都能印的出来,简洁大方的设计中又透漏出高雅的气质,倒是挺能唬住林夏这种乡下人的。 心里虽然震惊,脸上倒是不动声色,跟着陈清上了电梯。 到了房间,林夏站在落地窗前,看着酒店前面的绿荫映衬着池水中的红莲,又因开阔的视野,心情顿时阔朗了不少。 见她看着远处的景色,陈清递过来一把钥匙,笑道:“这是房间的钥匙,因为是暑期所以房间还是挺紧俏的,所以两人一间房。因为人数的关系恰好单了一间出来,而你年龄小,杂志社不放心,所以让我和你住一段时间,也好照顾你。” 林夏道:“那怎么好意思,喵姐平时也有自己的事,怎么好为我耽误你的功夫。” 陈清笑着眨了眨眼,“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再说我还没住过这样豪华的酒店,这还是沾了你的光。” 说话间,人扑到房间柔软的床上,蹭了蹭,慵懒道:“后舒服啊!” 林夏掩嘴笑道:“喵姐说笑了吧,开水主编可是喵姐的叔叔,在B市又有房子,日子可比我们外地人好多了。” 陈清将头从枕头里抬起,右手支起脑袋,摇了摇左手食指,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北京的放价这两年涨得厉害,我们家现在每月还得还房贷呢。我虽然大学毕业了,但也攒不到几个钱,下面还有一个弟弟,日子也过的紧巴巴。住这种一晚上几千的房子,我可承受不来。” “再说我叔叔,他还有一大家子要养活呢,北京房价物价,哪个不高;而且这人情往来的应酬,哪个不要钱,外人看着光鲜罢了,是苦是甜,只有自个晓得。”陈清抱着枕头坐了起来,“在我毕业前,家里也没你们想象的那样好,也就我毕业了,工作又做的不错,日子还好过了一些。” 将包包仍在沙发上,林夏也坐在床沿上,笑道:“话虽然这么说,可你们的机会可比下面的人多多了,见识谈吐也同下面人不同。人报纸上不都说北京人和上海人特别歧视外乡人么,这就是教育上的差异带来的骨子里的优越感。” 陈清惊奇道:“唷,这小小年纪的,连民生都关注了,难不成以后还想走从政的路子。” 挠了挠鼻子,林夏笑道:“还从政呢,正是因为偶们是小老百姓,所以才要关注民生呢。” 两人聊了会闲话,待寻了个空隙,林夏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见状,陈清笑道:“坐了这么久的飞机,你也累了,先去洗个澡,然后休息一会子,晚上带你去吃饭。” 林夏点了点头,她确实累了,中午一般都有午休的习惯,可在飞机上,因为耳鸣的关系,根本就睡不着。 现在下了飞机,又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讲了这许多话,也累了。 将包包打开,准备洗澡了睡一小会儿。 话音刚落,陈清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待她挂了电话,林夏笑道:”喵姐有什么事就去忙吧,我洗澡后一般要睡两个多小时才有精神呢。” “可你一个人呆在酒店里……”陈清有些迟疑,她确实有点私事。 林夏笑道:“喵姐也太小瞧我了,再说这可是五星级酒店,哪里会有那么多坏人。若喵姐真不放心,我乱跑就是了。再者,我还一个人去过W市呢,你瞧,这次我不就一个人坐飞机过来的,我父母都不担心,喵姐怕什么。我们乡下的孩子,都皮实的很,小时候一天到晚满山遍野到处乱疯,没事儿的。” 听她这么说,再想起林夏平时给她讲得一些事儿,陈清也就相信了。加上这事儿确实有点急,嘱咐她要锁好门,要吃什么可以询问服务员等等,就拎着包包急急离开酒店。 086 又一个拥抱,居然还是你 陈清离开后,林夏洗了个澡,给林老妈打了个电话,说已经被人接到酒店了,并且和喵姐一起住在五星级酒店,很安全云云。 挂了电话,一股困意袭来,林夏倒头就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外面已是华灯初上。 窗帘并没有拉上,躺在床上,看着窗外霓虹闪烁,竟有种今夕不知何夕的感叹。 掀了软被起身,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7点了,喵姐还没回来,肚子也开始唱空城计了。 简单梳洗了一下,换下睡衣,拿了钥匙、包包和手机,锁了门。 站在门口,看了看两旁长长的走廊,迈步向电梯走去。 先去客厅,然后问问服务员,餐厅怎么走。 打定主意,林夏往左边走去。 地毯很软,走在上面有种漫步云端的感觉。 不愧是五星大酒店,林夏心里喟叹。 正想着,前面出现一个有些熟悉的背影,好像在哪里见过一般。 奇怪,这不是第一次来B市么,怎么会有感觉熟悉的人? 林夏有些讶异,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没注意看脚下,似乎踩到了一个软软的什么东西。她惊呼了一声,一个踉跄,然后直直往前面扑去。 感受到身后空气的流动,男人反射性的转过身,然后,又是一个软玉在怀。 怎么又是小萝莉? 感受到身体接触的柔软,男人脑中闪过这样一句话,然后便浮现几个月前在W市遇到的那个小萝莉。 还没想完,怀中的少女便抬起了脑袋。 竟然,又是他!!! 看清楚自己投怀送抱了那个人,林夏震惊了。 原本因没有摔倒而起的一些庆幸的心思,现在一丝不剩,隐隐还有些懊恼。 怎么每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都是这么的囧,难道就没有正常的一次会面么。 还有,这总是投怀送抱的,算怎么一回事嘛。 这空间也太坑爹了,明明知道姐即将摔倒了,也不示警或者提醒一下。 神经大条的吐槽完,然后这才后知后觉的感受到身体接触处结实有料的肌肉,再想起自己曾经做过的*梦。 轰—— 的一下,林夏一张小脸通红通红,耳尖处似乎都快冒烟了。 旋即身体一僵,整个人趴在他的怀里动也不敢动,因为。 啊啊啊啊,尼玛,这也太坑姐了吧。 居然在这个时候,来——大!姨!妈! 感觉到下.身一片温热,林夏这才忆起,她方才换了一身白裙,现在正穿在身上。 呜呜呜,为毛她要换白裙,为毛不穿中午的那一套衣服。 那裤子好歹是卡其色,应该不会看的那么明显。 夏天的布料显然都是轻薄透气了,很快,男人便感受到了大腿处的温热,然后,便看到了少女一张窘迫却又可怜兮兮的小脸。 像一只囧囧的小狗!这是男人的第一反应。 林夏仍然僵着身子不敢动,哀怨的抬头看了一眼仍然抱着的男人,然后便低下头在心里不断画圈圈数蘑菇了。 贼老天,你还敢不敢更坑姐一点。 都已经这样了,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现在的林夏,更像一只被人抛弃的小狗了。 若让谢郗彤她们等人瞧见一直淡淡的,仿佛天塌下来也有高个顶着的林夏有这样的表情,只怕会跌碎一地的眼镜。 这还是她们认识的那个林夏么。 男人深邃的眼眸闪过一丝淡淡的笑意,薄唇微勾,下巴敛开的线条几乎可以让每个见着的女人惊呼疯狂。 可惜眼前唯一的女孩儿正躲在他怀里数蘑菇吐槽,你妹啊,不是第一天来的量会很少么,很少么。那谁能告诉她,这一波一波涌来的、汹涌澎湃的潮水,是个什么东东! 男人主动将少女揽进怀里,低下头,开口说了第一句话,“你的房间在哪?” 这是林夏第一次听到男人的声音,不似陈子墨的清冽,不像游信的柔和,他已经发育完全的声音十分低沉,而这低沉中又带着微微的沙哑,让声音更显得磁性。 温热的气息传进耳膜,通过皮肤机理传到林夏的心里,鼻息间满是男人清爽微带着烟草味的独特气息,顿时便产生了生理性的反应。 心上酥酥麻麻,似被小小的电流击到了一般。 而待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话,林夏本就僵硬的身子,现在更僵硬了,心里猛的一惊,侧过头防备了看了一眼面前的大叔。 没想到,这男人看着人模狗样的,居然连未成年人都不放过。 可惜天不遂人愿,因体位的关系,林夏的薄唇扫过男人的脸颊,一直到嘴唇处才停下来。 林夏一惊,猛的往后仰去,两只手齐齐捂上嘴巴,狠狠瞪了一眼紧紧揽着她的男人。 将女孩所有情绪收入眼底,男人起了促狭的心思好笑的又添了一句,“或者,先去我的房间?” 呸! 可亏得他板着一张脸,用这么严肃的话,说出这么……这么,流氓的话! 对,就是流氓。 见女孩毫不害怕的鄙视他,男子心中闪过一丝讶异,明明第一次见面,她还有些害怕的。 他却不知,此时的他,若让认识的好友看到了,更是会惊异万分。 一身逼人的气势敛去,锐利冷淡的黑眸眼下只剩浓墨般的幽深,轻抿的薄唇也上扬了几丝弧度。 这样的他,哪里还有平日里那睥睨天下般的强势傲气。 “我还有急事,你……” “不行。”听到他要走,这两个字便脱口而出。 林夏咬了咬下唇,这个样子,她怎么一个人回去啊,再说这男人也需要换衣服好吧。 等等,换衣服。 再想到那次见面时,一堆人围着他叫“静总”恭敬谄媚的样子,在想了自己如今像搓衣板一样的身材。 估计是个男人都会没兴趣的。 想到这里,林夏又有些泄气了。要是柳梓清或者赵昕在这里,估计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了,既美貌身材又爆好。 换了她,估计是个男人都没兴趣了。 “那去我房间里吧,就在前面1223。” 男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揽着林夏往房间走去。 087 是靳总,不是静总 果然,才走了两步,旁边一扇门就被人打开了,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从房间里迈着小短腿跑了出来,捡起地上的小布娃娃。 这,就是林夏摔倒的罪魁祸首了。 林夏几乎有些咬牙切齿的想到,尼玛谁一家人跑到这五星级宾馆来住啊。 然后小女孩的妈妈跟着走了进来,奇怪的看了一眼林夏和男人紧紧抱着的样子,再看到小女孩抱着洋娃娃奇怪的看着他们,眼里闪过一丝鄙夷,快速的抱起小女孩,嘴里还嘀咕道:“大庭观众之下,当着小孩的面都能这么不要脸,现在的女孩子唷。” 说完,那门当着两人的面,重重的关上了。 …… 还有谁能比她更悲催一点么?她招谁惹谁了! 要不是你家小孩把东西乱仍,她会摔倒么,她会和这个男人搅在一起么? 感受到林夏浓浓的怨气,男人有些莞尔,揽着林夏快步走到了房间1223门口。 “钥匙。” 好简洁利索的话,林夏撇了撇嘴,拿出房卡打开门。 门一打开,林夏就像一只赛跑的兔子,嗖了一下冲进了卫生间。 关上洗手间的门,背靠在门板上,林夏松了一口气。 她可真是没脸和那个男人呆在一股屋子里了。 然后,便看到了镜中的自己。 平素清澈淡漠的眸子,此刻水汪汪的,里面充斥着羞恼和窘迫,巴掌大的脸颊两边浮起了潮红,鼻尖,眼角,连耳朵都红得似乎能滴出血来,显然是羞耻到了极致。 长而浓密的睫毛一眨一眨,更显得可人。 让人想逗弄和……宠溺。 林夏有些不确定的抬起了手,抚上了嫣红如凝脂的粉颊,微微愣神。 原来她也能如此清丽动人,而不仅仅是作为柳梓清她们的旁观者么? 待目光移到裙子上,林夏立刻囧的想挠墙了,啊啊啊,白色的裙子上好大一滩红色的血渍,前后都有,只怕那个男人的身上…… 正想着,就听到手机响了。 从包包里翻出手机,“喂,喵姐。” “夏夏啊,你醒了么,我正在回来的路上,要我给你带什么吃食么?” 林夏捂着手机,走到镜子前面,悲催道:“喵姐,我大姨妈来了,给我买俩袋小面包,我要七度空间柔棉日用,要苏菲弹力贴身超熟睡350。” 陈清惊讶道:“你还没吃饭么,要不要我给你带点吃食。” “喵姐,不用了,我急着等你的小面包呢,还有,房间里……”房间里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这话叫她怎么说出口。 “房间里怎么了?” “嗨,喵姐,你快回来就是了,别的都不要,小面包,快点啊。” “行,十分钟后到。” 且说林夏在浴室里和陈清打完电话,然后将身上黏黏的衣裳脱了,打算洗个澡。 被留在外面的男人手机也响了起来,是损友吴天皓。 “喂。” “我说阿靳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本大少好不容易从资本主义国家回来一趟,你都不来接我。” 男人低头看着西裤上暗黑的血渍,蹙眉道:“你现在不正是佳人在怀么,还能想到我。” 电话那头的活宝嘿嘿笑了两声,才道:“你现在在哪里,在酒店等着给我接风洗尘么?” “唔。” “那你在等十分钟,我们十分钟以后就到。” “给我到商场买一套西装过来。” “什么?”吴天皓挠了挠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给我买一套西装过来。”说完,也不再理会那活宝,直接挂了电话。 “怎么了?”身边的女伴问道,“方才你不是说要去买东西么,正好,我也要去。阿靳可真是奇怪,他不是一向只穿纯手工的衣服么?” 身边的女人耸了耸肩,“谁知道他的心思,他一向难猜。” “行,快点吧,虽然他语气淡淡的,听着倒挺急。” 商场离酒店倒是极近,两人买好东西,开车回到酒店,刚好花了十分钟的时间。 “他给你定的也是12楼的房间?”从电梯里出来,两人往定的房间走去。 吴天皓点了点头,掏出手机,“我打电话问问在哪里?” 电话接通,“喂,阿靳,你在哪个房间?我和小清在一起,正在12……” 一边说着,两人恰好到了门口,掏出房卡,打开门,看到正准备开门,裹着浴袍男人,陈清讶异问道:“靳夜,你怎么在这里?” 旋即,陈清便看到了旁边浴室的门被打开了,穿着睡袍的林夏囧囧的探出一个脑袋,可怜兮兮的望着她。 深吸了一口气,陈清拎着包包闪进了浴室。 而看到发梢还滴着水珠,明显刚洗过澡的靳夜,再看到囧囧可爱的小萝莉林夏,吴天皓的钛合金狗眼立刻发出了亮闪闪的金光,嘴角浮起一股“你懂的”笑意。 走过去撞了撞靳夜的肩,暧昧道:“唷,你小子,混的不错吧,把人家这么小的***都把到手了。啧啧,这小姑娘,还没有十八岁吧!” 不理会吴天昊的胡言,关了房门,扯过他手里阿玛尼的袋子,靳夜进卧室换起了衣服。 吴天昊靠在卧室门边,对着他的肌肉吹了几声口哨,调笑道:“唷,这么久不见,身材越发的好了呀。怎么样,那小姑娘是不是对你的身材很满意啊。” “无耻”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吴天昊,靳夜吐出这两个字。 吴天昊立刻做出一副西子捧心的状态,夸张的受伤道:“你怎么能这样对人家,人家一下飞机就赶了过来,你居然……” 而浴室里,陈清拉着裹着浴巾的林夏转了几圈,细细检查一番,嘴里不断道:“他没有对你做什么吧,啊,你还这么小,靳夜那小子,还不至于这么禽兽吧。” 林夏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脸,又哄的一下,红了。 刚打算说什么,林夏又感觉下身温温热热的,有什么流了出来,忙摇了摇头,“喵姐,小面包呢。” 在陈清没有回来之前,她就只能坐在马桶上,一直这样等着她。 想到方才跟着喵姐过来的男人,林夏一张脸更热了,整个人就像一只煮熟的鸭子。 088 都是熟人 有木有搞错啊,这个世界有谁像她这么惨啊! 她不就是来一个大姨妈么,肿么搞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了,林夏懊恼郁闷的想撞墙了。 早知道会这样,刀架在她脖子上,她都不出门了。 呜呜呜呜,出门有风险,慎出。 陈清从包包里拿出小面包,还心细的替她撕开了,递了一片过去。 看着她换了小面包,见她小腿白嫩嫩的,不像被侵犯的样子,陈清松了一口气。 上头明令她好生照顾林夏,她现在又是未成年人,公司本就担着风险。对照看林夏,公司也算成是加班,有加班费的。 若她因为自己的一点私事,让林夏真出了什么事,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想到这里,陈清打定主意,在这两个星期内好生照看着她,不让她一个人出去,或离了自己的眼。 换了小卫卫,又让陈清替她从包包里拿了一套衣服在卫生间换了,这才耷拉着脑袋从卫生间出来。 吴天皓看见林夏的第一感觉,就是双眼冒星星,粉嫩粉嫩的小萝莉啊! 好可口的感觉! 然后便邪邪的对这靳夜勾了勾嘴角。 因为囧迫和悲愤,加上刚洗过澡,水灵的皮肤白里头红,水汪汪的眼睛不时看看陈清,再低下头,手指无意思的绞着头发。 难怪这么多年都没见他追过女生,就算是长相艳丽的系花倒追,都没什么表示,原来是喜欢这一款的。 吴天皓摸了摸下巴,唔,他要不要也找机会试试。 原本以为自己在卫生间里面做的心理建设已经够足了,可在看到靳夜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一瞬间,所有的心理建设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只能弱弱的对他道,“那个,我……出来了。” 最后三个字,像焉不拉几的菜苗,几乎没了声息。 然后,便又低下了头。 心里不断吐槽,喂喂,人家长成这样,需要对你有什么想法么。你既没有柳梓清的清丽绝俗,又没有赵昕的媚骨天成,果然是书看多了,想太多了。 丫的,洗洗脑子吧。 见林夏像一只落水的小狗一样,陈清笑着走了过去,拉着她的手道:“这是靳夜,喵姐我的学弟呢,他这人就是冷了点,心肠倒是不错,你别怕。” 林夏乖乖任陈清拉着,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看的吴天皓心里一阵骚动,小萝莉果然是好啊,好听话。 这样想着,身体力行的起身,捏了捏林夏的脸蛋,笑道:“***,我是吴天皓,你可以叫我天皓哥哥,目前身份是你喵姐的男朋友。” 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想:哇,手感好好,再捏捏。 欺负人果然有成就感。 喵姐的男朋友,喵姐的学弟,林夏华丽丽的石化了。 她该说是她运气太背,还是这个地球太小,怎么随便遇到一个人,就是熟人啊! “她才十四岁呢,你别欺负她。”将吴天皓的手打开,陈清不悦道。 吴天皓摸了摸手背,讪讪笑道:“有你在,我哪里敢啊。” “行了,下去吃饭吧,不是说给天皓接风么?”拿起一旁的西服外套,靳夜淡淡道,“走吧。” 还要和他一起吃饭,我不要啊! 林夏扯了扯陈清的衣袖,小声道:“喵姐,我不是很饿,咕~~” 话还没说完,小肚子就开始叫了起来。 靳夜甩过来一个眼神,“你有什么事么?” 那浑身散发的气势,小刀子似的目光,让林夏抖了抖,狗腿笑道:“没、没事,就是肚子饿了。” “那还磨蹭。”说完,往门口走去,吴天皓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们了。 “欺负人嘛。”林夏心里腹诽,不断吐槽,“这么大的人,欺负一个小女孩,还这么带劲,真是让人鄙视鄙视。” 似乎感受到了林夏的心语,靳夜又甩过来一个眼神。 林夏像只受惊的小兔子,狗腿的巴在陈清的身边,挽着陈清的手臂,挡住了靳夜大半的目光。 旋即想到,不对啊,自己都三十岁了,为什么看到这个男人,还这样没气势。 心里年龄直接下降了几个阶层,都是意外惹的祸。 一路碎碎念,跟着陈清身边到了餐厅。 看着林夏这样,陈清眼里才闪现出满意的笑意。 这样才像小孩子的样子么,坐车时候的忧郁和茫然,哪里是她这个年纪该有的。而且认识靳夜这么久,哪里见过他这样子,想到对学校女生不理睬当做空气的样子,再看看如今对林夏说的话。 她发誓,靳也绝对有点不正常了,除了冷着一张脸,完全不符合学校女生给他冰山冷面气质男的称号嘛。 看来,今晚,她得好好逼供逼供林夏了。 到了餐厅,将菜单递给吴天皓,先让他点菜,毕竟他是今晚的主角。 吴天皓摇了摇头,“让夏夏先点吧,咱们得尊老爱幼。” 从房间到餐厅的距离,在吴天皓那张大嘴巴的咋呼下,林夏已经知道所有人的名字了,而她也从“小姑娘”变成了“夏夏”。 林夏摇了摇头,“我今天刚来,还是你们点吧。”她不过是个蹭饭的,哪里会这么没眼色。 吴天皓心里一乐,这小姑娘挺聪明的啊,没有那些娇生惯养的小性子,心里原本的三分戏谑也收起来了。 将菜单给他,陈清笑道:“行了,让你点就点,上几个招牌菜。” 只有四个人,圆形的桌子也不大,陈清坐在林夏的左边,吴天皓自然要和 陈清坐一起的,所以,她的右边就是靳夜。 幸亏每个人离的有些远,不然林夏会更不自在。 菜很快就点好了,在服务生正要离开之际,陈清道:“对了,再来一个红枣乌鸡汤,里面千万不要放当归。” 服务生记下,点头道:“好的,请问几位还有什么需要么?” “没有了,下去吧。” “请几位稍后。”俏丽的服务员再次将眼光在靳夜的脸上流连了一圈,这才有些恋恋不舍的离开。 在这样的地方做服务生,并不是单纯的为了做服务生而做。能来这里开房或吃饭的,都非富即贵,可是像靳夜这般出众的,确实挺少的。 当然,旁边这个长得也不错,一眼就看出家境良好。 可是看到吴天皓身边的陈清,她就知道自己没戏了,陈清可比她漂亮了不止一个档次。而靳夜身边只有一个***,早在点菜的时候,她的眼睛就不着痕迹在她的胸口处扫了一圈,还是个没有发育的小女孩,哪里能和自己比。 可是让她泄气的是,不管她怎么用眼神勾搭,帅哥硬是没给过他一个眼神,就像块冰一样。 看着兀自恋恋不舍的服务生,吴天皓调侃道:“我说阿靳,这么久不见,你还是少女杀手啊!” 靳夜白了他一眼,没有接过话茬。 林夏低着头觅着茶水,耳朵却尖尖竖起,津津有味的听着他们的谈话。 原来,美男之间说话,和常人也没什么不同嘛。 正胡思乱想间,就听陈清问道:“方才还没有回答,怎么你和夏夏搅到一起去了。” 说着这个,林夏又红了脸,手在桌子下面扯了扯陈清,“喵姐,他就是我上次说的那个大叔。” 上次说的,陈清快速的回忆了一下,想到她们说的,“求扑倒大叔”和自己说的,“你都不去勾搭帅哥,要是我,早就扑上去了”,陈清也流了一滴冷汗。 别的帅哥她还可是扑倒或者调戏,要是靳夜的话,估计这辈子加下辈子都不可能了。 明明自己比他大来着,可他一个小眼神甩过来,她就不敢说话了。 啧啧,他虽然一直冰冷冷的,可发脾气起来还是挺吓人的,她就有幸见过一次,当时人家那女生吓了,从此再也不敢骚扰他了。 桌子就这么大,吴天皓和靳夜自然都听到了,吴天皓大大咧咧笑道:“哈哈哈,夏夏叫小清喵姐,叫阿靳大叔,真是笑死我了。” 靳夜面色更冷了,那眼睛里的小刀,不要钱似的往吴天皓身上扎,也亏得他面不改色笑得更欢。 幸好菜陆陆续续的上来了,黄焖鱼翅、鲜蘑素什锦乌黑的蘑菇片、葱爆海参、葱花酥骨鸭、松鼠鳜鱼等等,看的林夏眼花缭乱,不断咂舌。 这么一顿饭,得花多少钱啊,简直就是一场视觉味觉的盛宴。 而最后上的一道自古流传下来的苏氏名菜“莼菜羹”,更是让人口水自流,满满一桌的名菜啊名菜,就四个人吃,简直就是赤果果的浪费啊浪费! 当然,面对大手笔佳肴的后果,就是林夏满口生津、胃口大开,吃的那叫个欢啊。 “尝尝这个‘葱花酥骨鸭’,这是用才两个月大的鸭子做的,将它们困在笼子里,什么都不喂,只放一碗酱料,鸭子饿极了,只好吃酱料。酱料的味道慢慢溶入鸭骨中,然后杀了油炸,配上葱花,简直是一绝。” 已经吃了一只鸭子的林夏,再看到筷子上的这一块,心里一阵膈应,有些欲哭无泪。 她确实喜欢吃这个,但没必要知道做法吧,这让她想起小时候养过的毛茸茸黄黄的小鸭子了。 “喵姐,其实你不用这么详细的告诉做法的。”林夏无语道,“我就一吃货,知道做法也不可能自己做饭啊!” PS:我这是欠了多少帐了,得,慢慢还吧! 089 惊奇发现 筷子上的这块炸鸭肉,她是绝对不可能吃的。 眼珠一转,林夏笑眯眯将鸭肉夹到陈清的碗里,笑道:“这段时间还要多谢喵姐照顾了,您多吃一点。” 陈清满意的点了点头,“你个小丫头片子,可要多拍拍我马屁。” “要你照顾?”吴天皓有些疑惑,“你不是在杂志社上班么,不用工作了。” 陈清捏了捏林夏还有些婴儿肥的小脸,笑道:“最近我的工作就是照顾好这个小丫头,为她做牛做马。” “哪里有这么夸张。”林夏摸了摸被捏了地方,嘟嘴道,“对了,绾绾她们的人呢,不和我们一起吃饭么?” 陈清笑道:“她们几个商量好一起来的,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逛街呢,这五个人,就你一个小丫头,我当然要把你拴在裤腰带上才放心。” “哪有这么夸张。”林夏戳了戳碗里的饭,嘀咕道。 “你还说,你知道打开门看到阿靳有多惊讶么?若今天你遇到的不是阿靳,而是其他的有怪癖的坏人,就算我找到你,有些事发生了怎么样也都挽回不了。”陈清白了她一眼,还是有些后怕道,“真是一点警戒心都没有,能轻易让陌生人进门么?” 就是因为遇到的是靳夜,所以她才让他进去的,她对他没有恶感,并且空间也没有示警。再说,还有空间在手呢,这才是她最大的依仗,她当然不需要害怕。 当然,能够不在别人面前使用空间就尽量不用,毕竟用的次数越多,被发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虽然如此,却也知道陈清确确实实是为她着想,乖乖点头道:“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不让陌生人进门。” “没有以后了,这几天我会好好看着你的。” 见林夏耷拉着脑袋的样子,吴天皓解围笑道:“唷,阿清你什么时候这么有耐性照顾小丫头了,上次不是听你说你们杂志社要搞个什么‘作者培训’么,怎么变成照顾夏夏了?” “可别小看这丫头,她可是我现在的金主,我最大的任务就是照顾好她。” “她?”吴天皓有些惊讶,“她是你手下的作者?” “不仅仅是这样,还是我们杂志社的台柱呢,这批作者中,上头对她很重视。” “啧啧,”吴天皓有些感叹道,“现在的小孩子都怎么了,都这么能耐,还让我们这些国家的蛀虫怎么活啊。” 说完,转头对靳夜道:“阿靳,你还记不记得前段日子,许家大少和孙家二少联手,短短几个月,空手套白狼,就挣了近一个亿,真是让人咋舌。我们两一年忙到头,挣得钱都没有人家轻轻松松挣的多。” 说起这事儿,吴天皓还是有些感叹。 陈清惊讶道:“你说的是许家大少许逸宸和孙家二少孙明凡么?他们俩不是都是纨绔子弟么,那孙明凡还被嫁人送到国外了,怎么会有这样大的能耐?” 许逸宸,林夏支起了耳朵,他有这么厉害? 若真有这么厉害,那上辈子怎么会在和陈子墨争夺柳梓清的过程中黯然退场,一败涂地,两败俱伤。 说起这个事儿,靳夜也有些疑惑,淡淡道:“我让人查过那那两个人,孙明凡还好,许逸宸……” 靳夜停了下来,因为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个现在也只有十六岁的少年。 吴天皓夹了一块葱花酥骨鸭扔进嘴巴里,接口道:“那个许逸宸实在让人奇怪,前十五年吧,还正常的很,不过是个纨绔。可自从从去年他和李家的小少爷李少仁起了争执,被人破了脑袋后,就像突然之间开窍了一般,这怪事就一桩一桩的来了。” 灌了一口酒,继续道:“起先吧,他只是很少去那烟花场所了,这也就罢了,我们都以为他被他家老头子关禁闭了。可接下来,他不仅跑到军区那边训练,还用手里的一点小零花钱,进军股票市场。并且眼光奇毒,堪称中国的股神巴菲特,他和孙家小子,两人短短的时间,就积累了一大批财产,并且还是过了明路的。” “这笔钱对他们家来说,可真是雪中送炭,原本李家的老头子,正是风光的时候,许家也得逊色三分,可有了这笔钱,在商场上活动三分。得,竟然把这盘棋给下活了。” 吴天皓有些感叹,“这许家老大,可真是生了一个好儿子,如今他们家老头子,对这个孙子,可是最看重的。” 自古官商结合,哪个从政族底下没有几个公司。 商业上的一些活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代表了政治的立场。 就像古代皇帝的后宫,睡哪个妃子,从来都不是随皇上的性子,而是代表了前堂的政治风向。 而林夏听完这一段话,心里已经不能用惊涛骇浪来形容了。 这个许逸宸,咋么那么像某点中文网上面的重生男主文啊。 某男前世炮灰倒霉,重活一世,利用手中的权或者是隐形的势,加上前世的知识和独到的眼光,积累自己的势力和财富,最后名利双收,后宫遍布天下的故事。 只是,前世许逸宸那样爱柳梓清,这一世,他还会栽在同一个坑里面么? 想到赵昕那样的美人,林夏有些不确定了。 面对这样的美女,连她都很动心和感叹,难道这些男人会没有想法? 陈清听的目瞪口呆,“这哪里还是故事啊,简直就像神话啊,比你和靳夜强太多了,难怪前段时间你这么丧气。” 吴天皓灌了一口酒,叹气道:“哎,这世道,人比人啊,得气死人。我和阿靳辛辛苦苦了快两年,人家在股市随便投资了一下,那钱啊,就像纸票一样,蹭蹭蹭的翻了十几倍,不服也不行了。” 靳夜若有所思道:“也许之前许家只是为了麻痹其他人的目光,才让自家子孙守拙。” “就像老子说的:大智若愚,大巧若拙?”陈清道。 林夏微微颔首道:“我觉得像金庸小说里面孤独求败说的,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真正的大家宗师,总是锋芒内敛,含蓄待发,力求杀人于无形。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生存守则,都有自己的祖训,让子孙藏拙或者说低调,也不无可能。” 话音刚落,就见三个人齐齐的望着她。 而靳夜的眼里,浓墨般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异色,旋即又被敛去。 真是一个让人惊喜的发现。 090 隔阂 这话若是陈清或者其他女人说出来,倒也算平常。 只是从一个仅有十五岁的小女孩口中说出,倒真是让人有些惊喜了。 若好好雕琢,定是一块璞玉。 吴天皓‘啧啧’两声,笑道:“没想到小丫头片子也有这样的见识,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呢。” 林夏心里一惊,受了许逸宸事情的刺激,她有些失态,表露过度了。 陈清笑道:“她是写小说的,我名下的作者呢,对这些事,就算没真正见过,也在书上看到过,知道也不稀奇。” “是哦,忘了这茬。” “你认识许逸宸?还是听说过他?”直直的盯着林夏,靳夜问道。 摇了摇头,林夏回答,“只是听你们说,觉得很传奇,感觉像在听故事一样。原以为只是小说里面才有这样的情节,没想到居然真有此事,有感而发罢了,真像一本《传奇》。” 陈清赞同的点头,“原本以为阿靳已经算是变态的了,没想到一山还有一山高,这么非人的都有。” 林夏抿唇笑了笑,没有接话,低头吃菜。 心里正寻思着,又听吴天皓说道:“听说原本他们家老头子,要把许逸宸发配到W市的一个小县城里面去,结果这段时间看许逸宸的表现,又想让他留在京里了。可惜通过这件事,那小子倒是开了窍,知道现在京城的水混的很,也不浑水摸鱼,自动请缨,要去W市呢。” “咦,W市,哪个县城啊,夏夏就是W市出来的。”陈清问道。 “听说是叫什么容城,都没听过这个地方。” 林夏手里的筷子顿了顿,果然,是为了柳梓清去的。 忽然间,脑海闪过那天唱歌路上,在街上看见的那辆银灰色平治房车。 容城有钱的人并不少,但没有这样招摇的,那个回事传说中的许逸宸么? 想想时间,每周末下午四点,是柳梓清喝下午茶的固定时间,这在学生之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如果许逸宸是重生的,那以他上辈子对柳梓清的执念和疯狂,找过去也不是不可能。 “真的啊,夏夏就是那里出来的,她们那边教育还是挺不错的。”陈清笑道,毕竟许逸宸将来是会走从政路线,她也没太纠结于这个话题,问道,“你这次在B市待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回美国。” 接下来的话题不是林夏能插上嘴的了,她只用竖起耳朵,听他们说就好。加上隔行如隔山,他们说的话题,她大多也听不懂。 饭毕,她是四人中吃的最多的,肚子都有些撑了。 而林夏这才发现,她之所以会遇到靳夜,然后撞上,就是因为他当时刚从给吴天皓准备的房间中走出来。 这种凑巧,不得不让她感叹万分啊! 三人送靳夜上了车,林夏乖乖回了房间,至于陈清,在嘱咐了林夏不要乱跑之后,就呆在了吴天皓的房间里。 林夏面上自然乖乖听话,心里却像一只小猫抓啊抓啊的,毕竟喵喵的八卦啊,真让人想818呢。 回到房间,简单冲了个澡,换了睡衣,回到卧室,这才发现靳夜脏了的衣服还仍在房间里。 这就是罪证啊罪证,林夏碎碎念道,实在是不想再看那衣服一眼了。 桌子上放在陈清从家里带来的笔记本,林夏上了会网,流连于各种论坛。可惜那衣服似乎散发着莫名的吸引力和味道,让她始终静不下心来。 磨蹭了有一个小时,拿出手机,翻到靳夜的联系方式上,林夏想了想,还是没有播出电话。 不过才见了两面,还算是陌生人呢,这样贸贸然的给人家打电话,实在是有点上赶着巴上去的样子。 思虑片刻,林夏最终决定,给他发给简讯。 而此时,靳夜刚好浴室出来,腰上只围了一条浴巾,手上的白色毛巾还在擦着头发。 听见短信的声音,他有些奇怪,这个私人电话知道的人并不多,只有几个好友和公司的亲信知道。 再者,因为是短信的声音,这些人若有什么事,一般都是会电话,发短信的倒是不多。 会是谁? 拿起手机,看到一个陌生的手机号。 “我是林夏,那个,你的衣服怎么办?” 衣服? 哦,是那个被弄脏了的西服。 想到那个黏黏的触感,靳夜蹙眉,回了短信。 自发了短信之后,林夏就有些忐忑,在按下发送键那瞬间,林夏就有些后悔了。不知道他看到这个信息会怎么想,会打扰到他么,假如人家正在和女朋友什么的聊天或者约会,怎么办。 想到这里,林夏就有些抓狂了。 心中无比的后悔,只能趴在床上,将自己的头死死的埋进枕头里,用心理战术麻痹自己。 短信响起的时候,林夏松了一口气,有一种被判刑的感觉。 抓过手机,看去,他只会的几个字:没有用了,扔掉吧。 扔掉吧!扔掉吧! 林夏觉得这三个字在无限循环,他嫌它脏了,嫌它脏了。 这是她的第一反应,就像一盆冷水,直直的浇在她的头顶一样。 像被抽空了全身的力气一般,林夏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连回短信的心都没有了。事实上,她也确实这么做了,在给林老妈打了一个平安电话之后,便直接关了手机。 陈清回房的时候,就见林夏没有形象的躺在床上,看上去有些恹恹的。 替她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她手边的桌子上,陈清摸了摸她的脑袋,“怎么了,方才吃完饭还生龙活虎的,没一会儿,人就焉了,是肚子痛么。” 经她这么一说,加上心理作用,林夏确实感觉肚子痛了起来。 靠坐在床头,抱着玻璃杯喝了两口水,这才觉得好了些。 “喵姐怎么不多和吴大哥待一会儿,我一个人在房间,没事的。” 陈清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侧了侧身子,笑道:“他时差有些没调过来,人也累了,我让他休息休息。” 看了看桌上的时间,已经九点半了,想到明天还要去培训,陈清笑道:“我去洗澡,你先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去公司报道培训呢。” 记起正事,林夏点了点头,自睡下不提。 091 徐寅 可能是来大姨**缘故,这一夜,林夏睡得并不算太安稳。 好在她是一个比较大大咧咧的性子,第二天早晨,看见窗外明媚的阳光,前一天的不快和尴尬,便在伸着懒腰的过程中淡化了一些。 当然,前提是不看见当事人。 陈清从浴室出来,见林夏已经收拾妥当了,笑道:“还是年轻好啊,这样的朝气蓬勃。”一边说着,一边扭了扭脖子,伸了伸懒腰。 林夏正收拾着包包,将里面备用的换洗衣物捡了出来,放在一旁柜子里。 闻言,不禁笑道:“喵姐这话真好笑,哪里有才二十二岁的人说自己老的。” 看着她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走过来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笑道:“在你这个十五岁的小萝莉面前,我确实很老了。都收拾妥当了么,咱们走吧,去找琴墨绾绾她们。” 点了点头,锁了门,从房间里出来。 “喵姐,她们也住12层么?”林夏好奇问道。 “不是,她们住8层。”陈清道。 林夏抿了抿唇,9-10层的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是最高的,8层倒是稍微好一些。不过只要不是长期的居住,在酒店住几天倒是没太大的问题。 其它编辑手下的作者林夏不知道,但是陈清手下的五个人关系却是挺好的,订的房间也都挨着,0811和0812。 林夏和陈清去的时候,0812的门开着,还未进门,就听里面一个中气十足的女音传来,“绾绾,你给劳资快点,在过一会喵喵就要过来了。要是看到你还在蹲坑,估计要把门拆了,然后揭了你的皮。” 然后便是隐隐约约传来另一个声音,“哈哈,知道你急着上厕所,我就不出来,你进来呀,进来呀,哈哈。” “你丫的。”然后便是咚咚咚的敲门声。 一大早听到这种噪音,倒让林夏心里毛毛的,加上昨夜睡的并不踏实,此刻眉心不由蹙了起来。 听到她们俩搞笑的对话,陈清已经笑了起来,然后举步走了进去。 林夏跟着进了房间,倒没有搀和进去,只是站在阳台上,看着街道上的车水马龙,感受这B市独特的味道和气息。 只听房间里面的敲门声戛然而止,然后便是带着惊讶的女声,“额,喵大人,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小的好提前迎接您啊。” 见她搞怪的样子,陈清好笑道:“行了,别贫了,这都8点了,9点要到地方呢,海峡下去吃早饭。” 说完,对洗手间的绾绾道:“绾子,快出来吧,大家要下去吃早饭去了。” 然后洗手间的门便从里面打开了,绾绾口里面正塞着牙刷,一边刷,一边口齿不清含糊道:“毛姊,等偶……” 然后琴墨便窜了进去,“急死我了,实在要上厕所了。” 陈清笑道:“真不该让你们两个住在一起的,真真是两个冤家。” 一面摇着头,一面往门口走去,对林夏到:“我去叫小雨和黑白那两个家伙,你要一起么?” 林夏摇头道:“不了,我在这里站一会儿,喵姐好了叫我就是了。” “嗯。”陈清点了点头,暗道,还好林夏这个最小的是个省心的,不然她这段时间,还不有得忙啊。 待六人到餐厅的时候,才八点过一刻。 看着琴墨几人的素颜,再看看陈清脸上精致的淡妆,林夏暗叹,果然写文的都是宅女,不时新化妆。 她亲眼看到陈清在短短五分钟,就把一张原本漂亮的素颜脸画的更加明媚,更加吸引人。 而再看看包括她在内的几个宅女,估计都没有化妆,就算她到了化妆的年纪,也没有人家这个技术。 化妆,是门技术活。 林夏深深感叹,就算化妆对人身体不好,就算她本身也不喜化妆,但能掌握这门技术,还是很不错的。 毕竟有备无患嘛,像她们这种职业,不论有多低调,将来总有出席新书发布会或者宣传会的一天,自己会化点小妆,也是一种生活的调剂形势。 就像广告里说的那样,女人,你应该对自己好一些。 不是为了别人,就是为了你自己。 穿好的内衣,拥有一双优质的鞋子,尽可能的过舒适的生活。让自己变成一幅画,而不是一件衣服。以免被男人试来试去,将来打折贱价抛售,都卖不出去。 吃了早饭,六人坐上陈清的车,往《细雨》杂志社的开去。 《细雨》杂志于2000年创刊,至今已有四年的历史。 而自从天才少女写手琉颜出道以来,凭借其纤细朦胧精致的写作手法,让《细雨》迅速在青春文学市场崭露头角,并以燎原之势,一扫前面阻碍,与一直以来雄踞榜首的青春杂志《花火》相匹敌。 而2004年改版后,将读者群从原先的定位于15-20岁的青春女生到现在的15-25岁感性、时尚的都市白领阶层后,更是让其名声大增,在青春类能与《花火》难分伯仲,在知性情感方面,更是杂志社的领头人。 而知性方面写的较好的作者中,琴墨能算其中一个。 只是她文风犀利毒辣,和现实生活中的她迥然不同,在刚开始认识她的时候,还让林夏好生惊讶了一番。 杂志社位于B市海定区一栋高档的写字楼里面,整个24层,好几百平米,都是属于《细雨》的办公地。 坐双层电梯,直达24层,林夏看着眼前的格子间,忙忙碌碌的编辑和跟在他们身后的作者们,似乎又回到了当初那个整日在格子间伏案工作的情景。 时光似乎重叠了,透过她们的影子,林夏似乎看到了曾经碌碌无为,满不在乎表面下隐藏着深深自卑的自己。 跟在陈清的身边,一行六人进了会议室。 这是一个大型会议室,有点像大学里面的阶梯型教室,大小差不多,只是桌子和椅子要精致舒适很多。 椅子是软椅,坐和靠都比较舒服,整个教室有两个大的投影仪,前面放了一个,中间放了一个。 白色的屏幕比较大,投影在上面,坐在角落的人也能看的很清晰。墙壁上挂着四个广播,当上头的人说话时,整个会议室都能听得见。 正在林夏观察着四周的时候,陈清已经将人引到了座位上,“这五个位置是我的,你们坐吧,我出去找主编问问看还有什么事,忙完了就过来找你们。” “喵姐,你去忙吧。”林夏乖乖道。 其他四人也都应了,自找了座位坐下。 由于在群里聊天的关系,对大家的性格也都大致有了一些了解,除了林夏年纪太小,加上她经常不在线,有些陌生之外,其余四人可以说是神交已久了。 琴墨和绾绾的家更是相隔的不远,两人私底下还见过几次面。 林夏坐在最里面,戴着一顶鸭舌帽,将帽檐压的低低的,抱着肚子,躺在靠椅上休息了起来。 昨夜没睡好,今天说不定能在课堂上学到不少好东西,所以趁现在空闲时间,还是抓紧时间好好休息,闭目养神一下。 琴墨四人则在一旁小声的窃窃私语,谈论着昨日逛街买的一些物品。 真是精力十足。 每个人桌子上面都放着有一块写有自己署名的牌子,而琉颜的名字早在林夏几人还没有过来的时候,就已经颇受人关注了。 杂志社并没有打算公布作者的照片,所以在这次培训之前,和每个编辑下达了这个命令,并将这个隐私的保护告知了每位前来来参加培训的作者。 所以见林夏这样,也只当她低调,当然,有些实在喜欢她的作者,也偷偷拿起相机和手机,远远的拍了一张她的照片。 因为大家都是文化人,素质也都不错,所以倒也没闹出什么事儿。 想到今天要给大家讲课的老师,这些作者心里就有些激动了。 毕竟他们这些作者,再怎么受读者喜欢,也不过是流行写手,而能给他们上课的,才是真正的文学大师,文学底蕴和知识,深厚让在场的每位作者都极端信服。 盛名在外,一般都名副其实。 提起徐寅,在文学这块混的,谁人不知。 前世林夏虽然也看小说,但大多数是网络小说,属于消遣性质的,和文学底蕴思想内涵没太大的关系。 大家看小说嘛,图的就是一个乐子。 工作了一整天,回家看看自己喜欢作者写的文是否更新了,若有点闲钱,就打赏两个,若没有闲钱,就去盗网看文。 工作过的人,知道工作的艰辛,觉得作者写书不容易的,就支持个正版,就算看盗文方面,也会回过头支持下作者的幸苦。 这个林夏倒是深有体会。 大学期间她就是个苦逼的学生党,所以只能看盗文解馋。等到工作后,知道作者每天几千字的更新,每天想不同的情节付出脑力,整日坐在电脑前的亚健康,也充值了不少钱,支持喜欢的一些作者写手。 按理说她一个看消遣小说的,不该认识徐寅这样写纪实文的大家。 可是,八年之后,2012年,徐寅,这个以乡土作品崛起的作家,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的文学大家。 其获奖的作品,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它们超越了中国作家同行,而进入了世界文学的行列。 虽然现在的他,没有八年后的名气,但想到能听他讲课,便是林夏,心里也是激动万分。 092 温泉,泡不得? 而对于《细雨》这样的大手笔,林夏心里还是很喜欢的。 若不是这次给她们培训的老师中有徐寅,林夏是不会来B市的。 毕竟这样随时会有暴露身份的危险,而当朋友们一旦知道她另一层身份,相处会有什么改变,林夏不知道。 这样的生活很好,日子也很悠闲和幸福,父母和自己一家人,已经完全改变了过去的轨迹。 二姨在容城买了商品房,舅舅也来电说今年寒假将存货清理完后回来。 林辉性格虽然还是像前世那样不着调,但成绩却是在林夏棍棒加甜枣的教育下,比前世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毕竟,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姐姐,作为弟弟,也是亚历山大啊! 成绩好,会写书挣钱,在人前性格也沉稳安静。几乎每个认识林夏的人,在认识林辉之后,都会来这么一句:哦,你就是林夏的那个弟弟啊,怎么感觉一点儿都不想啊! 然后,林辉就各种风中凌乱ing 当然,林辉还是有一点很优秀的,那就是比他姐长的好。自从举家搬到容城之后,小小年纪的,就经常收到各种礼物。 而林家人,从刚开始的震惊不可置信,到现在的熟视无睹,淡定处之,也都是拜林辉这个小家伙所赐。 想到第一次“情人节”那天,林辉背着一大书包的礼品和情书回来林老妈和林老爸震惊的样子,林夏就不禁莞尔。 县里的小孩子,都比镇上要成熟多了。小小年纪,就知道写情书什么的,让林老妈嘀咕了好久。 然后便是摧残似的天天在林夏姐弟两的耳边唠叨,什么不准早恋,不准谈恋爱,不准打架斗殴,真是让林夏防不胜防的受罪。 那段时间,她要不就躲在谢郗彤家,要不就把自己关在卧室或者书房里,反正不敢和林老妈独处。 那天,照例是林夏给老弟讲课的时候,正说着,“把这个公式带入,用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定律,可以得出——” 就听到林辉抱怨道:“今天又有女生给我写字条说要做朋友,真是烦死了,又不会打游戏,又不会玩滑板,连桌球都不会,还喜欢整天哭哭啼啼的。” 说完,小大人般叹息道:“女生,就是麻烦。” 见状,林夏笑道:“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等你长得像变形金刚了,或者火影忍者里面的鸣人了,再过来找我做朋友吧。” 听到这里,林夏实在忍不住的喷笑了起来,“你怎么能这样和人家女生说话。” 林辉有些无辜的摊了摊手,“我是这样想的啊,然后她就哭了。” 说完,将最后一个题目写完,阖上本子,摇头道:“现在的小孩子,对待感情也太不认真了,而我一向都是一个认真的人。” 然后,林夏揍了他一拳,接着就笑出了眼泪。 而林辉,莫名其妙的挨了老姐一拳后,丢下一句“我先看电视了,作文三十分钟之后再写”就跑出了书房,到客厅看动画片去了。 看着这样不着调的弟弟,林夏忽然同情起那些向林辉告白的所有女生起来。如果她们长着一张动画片里面的脸,或者像火影忍者里面那样,练就一身的忍术,或者还能吸引他一些。 然后翻开林辉写的日记,林夏一个人在书房闷笑了起来。 欢喜的一天 晴 高兴 今天二姨一家过来了,老妈很大方的打开了书房,让我和表哥玩电脑,里面的游戏很多,这样的机会却不多。 老姐一直很宝贝那台电脑,并严重限制我玩游戏的时间,还有看电视。只准她自己一个人躲在书房里面玩,而我玩游戏,每次都有在她眼皮子底下,据说是在监督我。 哼,等我有钱了,自己买三台,每天玩一台,让她羡慕嫉妒恨去。 不过,今天玩了2个小时的游戏,还是很高兴的。 所以,让我们家每天都来给客人吧,或者表哥他们每天都来也可以,这样就能一直玩游戏了。 今天真是欢喜的一天。 所以,小学生什么的,对女生的感觉,还不如游戏来的吸引人。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陈子墨对一直在身边的柳梓清视而不见的原因。 因为不成熟,因为从小一起长大的熟悉,加上男生一般都比女生情窦初开的迟。所以,她能理解。 前世看重生小说的时候,就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女主重生的小时候,会对那些小屁孩起心思,然后养成。 更让人无语的是,那些小屁孩,居然也会有觉得女主异于普通女孩子,然后产生异样的情感。 就像她,面对陈子墨,虽然因为前世记忆的影响,心中感慨万千,但是面上还是装的不错的。 至少这些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是看不出来的 。 而面对像靳夜这样成熟的男子,才会显露出真正的少女情怀和娇羞。 这就是因为年龄和见识的不同,而产生气场上的差异。 正当林夏闭着眼睛,胡思乱想着,陈清坐在了几人的旁边,问道:“夏夏怎么了?” 睁开眼睛,林夏笑道:“肚子有点不舒服。” 陈清抿唇笑了笑,递给她一个保温杯,“知道你肚子不舒服,给你买了个杯子,喝这个水,暖暖。” 林夏笑着接过,心里也暖暖的,“吴大哥真是三生有幸,有喵姐这么好的女朋友,我都有些嫉妒了。” “行了,就知道跟我贫,昨儿在饭桌上,怎么不见你如此牙尖嘴利的。”说着,对琴墨几人笑道,“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原来夏夏撞到的那个大叔,是我的一个学弟。人家今年才刚二十出头呢,哪里老了,还大叔。” “哇,喵姐的学弟啊,现在还在读大学么?”绾绾好奇道。 “没有,现在正进修研究生呢。他比较聪明,大二就修够了所有学分,直接被系里一个教授看中,受了作为名下嫡传弟子呢。”说道这个陈清心里也有些酸酸的,“这人比人啊,真是气死人。” 琴墨,“二十岁的研究生,好年轻。” 绾绾,“夏夏,这么好的年轻人呢,又这么有缘,可得抓牢了。” 小雨好奇道:“喵姐是清大的吧,说起来夏夏的成绩也不错呢,说不定将来能考到清大,成为喵姐的学妹哦。” 林夏笑道:“没有,清大的工科比较出名,我想考京大,京大的文学系全国都很有名。” 陈清笑道:“正是呢,夏夏若将来走文学这条路子,还是考京大好一些。况且京大和清大隔得近,京大和我们杂志社也有合作,我也认识京大文学系的几个老教授,以后有什么事,夏夏也可以来找我,我带你去找他们。” 林夏眯了眯眼睛,笑道:“好啊,以后真的有机会进了京大,有什么事一定麻烦喵姐。” “对了,说来也巧,过两天就是黑白的生日了,咱们一起聚聚,给她庆生吧。”绾绾笑着提议道,“当然,介于有夏夏这个小朋友在,就不去酒吧这种未成年人不宜的地方了。” 小雨眼睛一亮,提议道:“去泡温泉,怎么样?” 闻言,琴墨也是一亮,“我举双手赞同。” 绾绾,“我举双脚赞同。” 林夏,…… 她们曾经在群里面侃过,泡温泉有三好,一能美容,二能治病,三嘛,就是能看美男,饱眼福。 所以,现在的人没事就喜欢泡泡温泉。 林夏蹙眉道:“泡温泉,这干净么,这么多人在一个池子里泡,要是有妇科病什么的,不就传染了么?” 陈清笑道:“不会的,温泉水是高温杀菌的,不仅能舒缓压力,还能治疗一些现代女性的疾病。” 琴墨道:“喵姐说对了一部分,一般的温泉水并不会染病,但还有一种情况,也是能让女性感染阴.道炎的。高温温泉水里面确实是无菌的,但如果温度降到40°C以下,就可能造成细菌滋长。” “而且,由于女性特殊的身体特征,女性若是泡在温泉中过久,也容易使阴.道中正常的酸碱度与益菌生态受破坏,使得阴.道容易受感染,而产生发炎的现象。” 见几人都竖起耳朵来听,琴墨清了清嗓子,看了看四周,发觉没有人看向这边,才将声音分贝降低了一些,继续道:“另外,阴.道炎可以传染,如果和有这样疾病的女性同泡了一个温泉,或使用同样一条毛巾、浴巾,那么健康女性也有可能被感染。” 绾绾抖了抖,吓道:“咦,那还是不要泡温泉好了,说的这么恐怖,怪瘆人的。偶们还是个处呢,若感染了这种病,可真是飞来横祸。” 小雨点头道:“是啊,偶们还男朋友都没有呢,不泡温泉了。” 琴墨好笑道:“难道你就打算一辈子都不泡温泉了?其实把握好时间,避免在特殊时期泡温泉,一般都不会出事。毕竟现在温泉火的很,咱们也要去享受一把,不能太out了。” 陈清好笑道:“现在什么东西不存在风险,运气好的,一辈子都无风无浪,顺风顺水的。运气不好的,出门都能被天上掉下来的花盆砸死,这事儿,真的说不准。” 林夏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就像两年之后爆发出的“地沟油”事件,不也是一种隐患么。 并且,即便大家都知道餐馆的饭菜里地沟油含量十分严重,不还是吃的很欢。几年后的中国,基本上就没有不用地沟油的餐馆。 而她们昨儿吃的那顿饭,也不知道吃了多少地沟油进去了。 逛街时候路周边的小摊吃食,里面地沟油、炸货油、烤羊肉串面筋之类的,更不卫生,不也还是吃的挺欢。 “那别人我不管,反正我现在是不想泡温泉了。”绾绾摇头坚决反对道,“再说,夏夏现在正是特殊时期,难不成我们几个泡在池子里,夏夏一个人在边上看着么?” 093 柳梓清的心计 “要不,咱们去高档会所玩玩,黑白的生日嘛,大家也该出去放松放松,这样聚在一起的时间可不多哦。”小雨有些撒娇道。 “会所让未成年人进么?”琴墨白了她一眼。 陈清笑道:“有的会所如果有大人带着的话,倒是可以进,咱们一起去K歌吧,上次夏夏还说要唱歌给我听了。” 林夏嗔道:“哪有,明明就是你说你曾经是大学文娱部部长,说要和我比的咧。” 黑白赞成道:“那里好,我喜欢唱歌。” 绾绾,“我也喜欢。” 琴墨,“虽然我很喜欢,但是由于本人的唱歌技术实在是太好了,怕让你们自卑加惭愧,我决定在你们K歌的时候,给你们喝彩,以兹鼓励。” 小雨白了她一眼,“你就吹吧你,谁不知道你丫的就一五音不全,那鬼哭狼嚎,简直是闻者变色啊。” 几人打趣着,不过这个行程也就定了下来,黑白生日的那天吃晚饭后去会所唱K。 两个星期的培训,徐寅只讲三天,但这三天对林夏而言,已经很宝贵了。 想到八年后,他得了诺贝尔奖,简直就是一面难求啊! B市这边与林夏预想中的一样,过得很充实和快乐,也享受到了另一种人生。 而容城的谢郗彤,这段日子就不怎么开心了。 林夏去了B市,赵茜回了老家,孙潇潇和父母去了青岛,就她一个人,整天无聊的呆在屋子里,或者去骚.扰游信。 但游信终究不是女生,他也有自己的朋友圈子,也会出门和男生一起打篮球,还要练琴准备钢琴8级的考试。 没有朋友在一起,谢郗彤突然觉得日子难熬了起来。 这天,她背着个包在街上晃荡,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容城老一中,而她的哥哥,也即将在这里读书。 新一中的录取分数要必老一中高很多,但是因为是新校区,离市区特别远,坐车回家之类的很不方便,所以陈子墨报的是老一中,以后她也会报这个学校。 看着眼前老一中的大门,谢郗彤走了进去。 在球场上找了一圈,没见到陈子墨的影子,只看到周萌在球场上那个骚.包的样子。 看着球场观众席上早已乌乌泱泱坐得满满的女生,大部分是她们学校初中部的,还有一部分是高中部的,而剩余了另一部分,看着面生的很,估计是别人学校的人。 今天是他们初中部考上高中的一些人发起的比赛,算是一场友谊赛。 谢郗彤到的时候,比赛正在中场休息,周萌双臂撑在膝盖上,四周围了一圈队员,正在用手比划着说什么,那高大的身躯在赛场上还是很显眼的。 一双黝黑的眼睛,专注盯着你看的时候,会让你产生深不见底的错觉,鼻梁高高的,眉毛很浓密,五官与自家大哥截然不同,线条分明,轮廓刚硬。 大哥的头发一直是软软的,刘海儿垂在额际,看着很干净清爽。 而周萌的头发就像一个个不服输的刺球,一根根的往上竖着,看着很阳光大方。 在谢郗彤观察他的时候,他已经讲完了话,打了一个手势让大家散了休息。 然后将大大球服的下摆掀起,在头上抹了一把,露出了小腹。 想到和林夏私底下谈论过男生的身材,当时林夏的谈论,现在谢郗彤想起来还有点心慌慌的,感觉做贼似的。 “男人要有八块肌肉,这才叫身材好哦。还有,要有宽厚的肩膀,这样才能给女生安全感哦。”林夏的话仿佛还在耳边,“你想想,倒三角的弧度,结实性感,这才是完美的身材。” 由于从小就崇拜哥哥,她的印象中,只有像哥哥的男生,才是优秀的男生。 却没想到,原来还有这样一类男生,小麦色的皮肤,高高的个子,灿烂的笑,洁白的牙齿,看着有点坏坏的,又有点桀骜不驯的样子。 也是女生喜欢的类型。 林夏,给她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窗户,让她从陈子墨的阴影下走出,走进了自己的感情世界中。 在这个世界里,她才是真正的主人。 哨声吹响,比赛开始了。 看着周萌在场上勇猛的样子,谢郗彤心里闪过一丝怪怪的感觉。没想到这人名字这么娘,性格与名字这样的南辕北辙。 也许是运动中的男人特别帅,或许可以说成认真的男人最吸引人。看着这样的他,谢郗彤竟然莫名的觉得顺眼了起来。 她向来是个任性的人,对不喜欢的人,从来就不给好脸色。她不喜柳梓清,所以自认识她以来,就没对她说过一句好话,看不惯周萌那痞痞的样子,同样也是冷眉竖眼的。 他的队友将球传过来,然后接球,运球,带球,上篮,投球。 许是被赛场上的紧张气氛吸引,谢郗彤眼睛死死盯着那个半空中的球。 进了! 谢郗彤心里松了一口气,然后在听到场上所有女生爆发而出的激动狂呼,再看到周萌对着观众台吹口哨招手的样子。 谢郗彤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句,骚.包。 在看看这一个个激动不已的女生,又在心里骂了一句花痴。 然后心里又闪过一丝奇怪的感觉,愤愤想着:他哪里好了,没我哥帅,居然还有这么多女生喜欢,一个个的都瞎眼了么? “周萌周萌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一个女生呼的从台上站了起来,双手做喇叭状,大声吼道。 而那个周萌,居然还笑着往这边看了一下。 谢郗彤恨恨瞪了周萌一眼,然后看着那个激动抓着同伴手的女生,不满的想:这哪里是看篮球,不就是看帅哥么,真是肤浅。 没有理会心里的那丝奇怪的感觉,转身离开了球场。 果然还是夏夏说的对:让女生们感兴趣的,不是篮球,二十打篮球的男生。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还会是这样。 谢郗彤愤愤的嘀咕,原本就在大街上逛了一圈,加上在老一中校门口走到球场,然后站着看了半天的比赛,人也有些累了。 找了颗大树,坐在背阴处,从包包里掏出琉颜暑期大作《过错》,小心翼翼的翻开了封面。 因为林夏三人都各有事情,便是回来最快的林夏,也要过两个星期。所以,谢郗彤买了这本书之后,都不敢看了。 怕这本书看完之后,这两个星期会无聊的很。 而现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先看一部分,然后留一部分过几天看。 谢郗彤暗自想到,然后印在扉页上的一行字,就这样直直的撞进了她的眼中,刺的她的心,酥酥麻麻痛。 我们总是肆无忌惮的伤害身边最亲近的人,因为我们的能力,也仅限于伤害他们。 ——送给少年维特之烦恼的远方的你 然后便是正文。 从看到这句话开始,谢郗彤的一颗心就已经彻底沦陷进去了,整个思维也开始跟着文章中的女主角的生命走。 她说:爱穿白色衣服的男人,是不成熟的男人。可是所有的女生,总是喜欢看清秀的少年,穿着白色的衣服。因为那样,使男生更符合她们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 尽管,这个王子只是一个虚假的影像。 谢郗彤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哥哥,这个总是爱穿白衣的男生,究竟是因为自己喜欢白色,还是仅仅是因为女生的喜欢才去穿的。 她有些迷惑了。 眼睁睁的看着顾萧冉被嫉妒迷了双眼,看着她一步步走进苏灵韵的谋划里,看着她将身边所有关心她的人一一赶走,看着她从一个万千宠爱的娇娇女,变成一个人人避而远之不良少女。 谢郗彤的心,也随着女主一点点的沉了下去。 何其相似,她与顾萧冉,何其相似。 难道这就是柳梓清的心计。 想故事里面的苏灵韵一样,用她的柔弱不劝说,一点一点的让哥哥的心,让自己父母的心,变成了她的。 她越是针对柳梓清,那么她自然就更为无辜,父母也更会觉得自己不可理喻。自己对她根本就没有实质性的伤害,可是,若是柳梓清出了什么事,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不喜欢她,因为大家都知道的事,所以根本就不需要有证据,所有的罪,都会放到她的头上。 就像文章中的那样,苏灵韵特意毁了自己的书,划花自己的新衣服,摔掉顾萧墨送她的,她最宝贝的水晶球,然后嫁祸给顾萧冉。 谁会相信,对书本这么爱惜的苏灵韵会毁书,这么喜欢顾萧墨的苏灵韵,会将他送她的,承载了爱情的水晶球摔碎。 然后,就这么一点点的,达到她不为人知的目的。 想到自己每次见到柳梓清都要发脾气,然后陈子墨不赞同的眼神和略带斥责的话,谢郗彤愈发的确定了。 这一切,都是柳梓清搞的鬼,她可真是心计深沉。 那为什么,她为什么要设计自己。 谢郗彤就像被这个故事催眠了一般,不可遏制的将陈子墨,自己和柳梓清带入了进去,然后沉浸在故事里。 在顾萧冉堕落之后,她生命中第一个天使出现了,一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林辰。 094 周萌的情 有着阳刚外表,性子冷傲的男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条悲伤的河流,这是人的天性。 只是有的人性格中悲观多一些,有的人少一些。 那样优秀的男生,可是看着他的眼睛,却只觉得有一股温凉的悲哀弥漫。 从前的顾萧冉是那样的骄傲,对这样的男生,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可是在她堕落之后,在所有的人都抛弃她之后,真正帮助她的,却是这个她从来都吝啬给他一眼的男生。 原因是什么,顾萧冉不知道。 只是当她这样问他的时候,对上他淡淡的温凉的视线,听他道:“我不想看到一个纯白无暇的灵魂,被污秽肮脏,充满欲望的灵魂取代。” 这是什么意思,年幼的顾萧冉并不明白,可当她明白后,却已经没有机会了。 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上,那双平淡的眸子里,一直飘荡着一种很复杂很复杂的情绪。 多年以后,她才明白,那叫爱情。 她的人生,总是在错过。 错过亲情,错过爱情,最后,是否连生命也要错过? 这个时候,郭敬明还没有写书未来十分出名的《悲伤逆流成河》,因此林夏这本书,在当时虐恋中也小有名气。 一颗又一颗的泪珠从眼眶里滑落,滴在书本上,谢郗彤这才愣愣的用手摸了摸脸,回过神来: 她,哭了么? 还没有看到结局,为什么她的心,这样的疼。 为了书中那个为顾萧冉付出了生命的男孩,还是那个在雨夜,站在女孩窗外,静静望着窗口灯光的男孩,还是那个,在看到女孩之后,眼底止不住惊喜,微微上扬的嘴角,划亮了她整个青春的男孩。 青春是酸涩的,却也是最美的。 不管遇到什么苦难,我仍然感激上苍,因为他让我,在最美的年华,遇到最美的你。 浮浮沉沉的命运,没有未来的爱情。 造化弄人。 《错过》,所有的人都输了,除了爱情。 少女阖上书,无法抑制的大哭了起来。 决堤的泪水,就像坏掉的开关,怎么也制不住,停不了。 第一次见面,男生对她道:“能一起回家么?” 然后,就是女生的擦肩而过,一个眼神都没有落在他的身上。 第二次的下雨天,男生打着雨伞,朝女生走去,却在离她不远的时候,看到她笑嘻嘻的冲进了旁边的一辆小轿车上。 汽车绝尘而去,留下男生雨中浅淡的身影。 第三次,女生坐在快餐店里,男生恰好在那里兼职,看到无意识戳着冰激凌、眼眶红红的女生,心,似乎也抽抽的痛了。 再后来,他们熟悉了,一起吃面,一起回家,一起谈论班上的八卦。 她总算那么的快乐,有那么多的问题,那么多的要求,男生总是好脾气的包容。 被女生误会时,被女生用书包重重砸下去时,他也只是抿着下唇,眼睛死死盯着女生,不放过她任何一个表情。 然后,不管女生什么捶骂,只是不远不近的跟在她的身后,不离开,不放弃。 因为,她是他喜欢的人。 他喜欢的人,会对她微笑,帮她买最喜欢的CD,整夜排队,给她要偶像的签名。 他喜欢的人,把她装在心底深处,不时浮现在他的眼前。 他喜欢的人,她笑,他笑,她哭,他苦,她伤,他殇。 他喜欢的人,她有一切的特权。 而那么多的特权里,还包括他的生命。 可是他们之间,不仅仅搁着银河的距离,在这样无望的爱情里,所有的日子,都是荆棘花。 这样的男生,这样的男生…… 谢郗彤已经哭的直打嗝了,止不住的抽噎,然后,她的脸被一双温暖的手抬了起来。 透过模糊的泪眼,她看到了周萌那张关切的脸。 是黄昏的关系么? 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暗淡了起来,可那双眼睛,在那一刻,谢郗彤突然觉得是那样的平静深邃。 里面溢满的心疼,那双手轻轻拭去了颊边的泪珠。 所有的细节不断被放大,然后,她听到了他微微沙哑的声音,“本来就长得不好看,再哭肿了眼睛,就更丑了。” 话很糙,若平时,谢郗彤早就骂起他来,却在看到他眼睛的那一瞬间,她带着泪笑了起来,“你才丑,我是最漂亮的。” 少女刚刚哭过的眼睛红红的,像兔子一般,脸也皱皱的。 可那破泣的笑容,却是周萌这辈子看到过的最干净,最纯粹的笑容,就像她的人一样,剔透的想一只水晶,让人想拥在怀里,好好的呵护。 于是,他在她身边坐下,将少女的脸,埋在了他的肩膀。 刚刚打过球的男生,身上还散发着汗水的味道,却在这一刻,让整个世界变得充实了起来。 空气里,也散发着幸福甜腻的香气。 夏天,真的已经到了。 不知过了多久,才听到少女带着鼻音的声音,“喂,希腊神话里面,你最喜欢谁?” 男生疑惑于女生跳脱的思维,但还是乖乖道:“不知道,希腊神话不是很熟悉。” 显然,少女并不想要一个答案,只是想要一个听众而已,“我最喜欢路西法了,背叛上帝,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而有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成为堕天使。” 周萌微微侧头,看着歪在自己肩膀上絮絮叨叨的谢郗彤。 鼻息间,是少女淡淡的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一颗向日葵,向日葵的花语,沉默的爱。 他一向知道自己在女生中的人气指数。 从小学开始,几乎都是女生主动找他。 主动搭讪,主动想认识他,主动约他吃饭看电影。 而和女孩子在一起,他需要做的事,只不过是点头或摇头。 他不是一个花心的男孩,却是一个被女孩子们宠坏了的男孩。从小到大各方面都很出色的他,从来就不缺女孩子的倾慕与痴心。虽然在初中后,遇到了陈子墨,可也不减他的优秀。 就好比对女生来说,甜美的裙子她们喜欢,可OL御姐范的衣服,她们同样喜欢。 因此,陈子墨和他两人的组合,并不让他的魅力减少。 对他而言,女生的亲睐,唾手可得,根本就无须珍惜。所以,有意无意间,他总是伤害了很多女孩的心。 渐渐的,他觉得女孩子都是这么肤浅和低俗,只要他勾勾手指,这些女生就会前仆后继了。 可在看到谢郗彤的第一眼,周萌第一次听到自己心跳如鼓的声音。 脑子里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告诉他,她就是他命中的那个女生。 被女生喜欢过,却从来没有主动喜欢上一个人的他,拼命想表现自己。 逗趣,笑闹,跳舞,费尽心思的讨她欢心,却只一次次的得来白眼和谩骂。 这让他失望的同时,心里却隐隐升起一股快.感和得意。 这才是我看上的女生,果然和那些庸姿俗粉不同, 再后来,经常借故去陈子墨家,若谢郗彤在家,他就会很开心,然后逗留很久,若不在,整个人就像焉了似的,做什么都没精神。 可一个学期过去了,谢郗彤对他的态度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改变,这不免让他有些挫败。 所以,当在球场上看到谢郗彤身影的那一刻,周萌就像打了兴奋剂似的,想在心爱的女生面前表现英勇,势如破竹。 而当进球之后,看到她的笑脸,周萌也不由得朝那个方向挥着手笑了起来。 这就让谢郗彤误会,他在对那个大声告白女生做回应。 男女之间的关系,有时候也如权力的角逐,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因为在感情的世界里,谁先爱上,谁就多先输。 而不管男女,在面对心上人面前,都是自卑的,对自己根本就没有自信。 除非这个男人手段极强,或者心理极端自信。而一般到了那个阶段,这个男人也是在感情上经历了太多,让一颗心都变得麻木了。 现在的周萌,显然是太过稚嫩的。 终究是修炼不到家。 喜欢她,却羞于说出口,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吸引对方的主意。 看到一直骄傲的像一只孔雀的谢郗彤乖巧的伏在他的肩膀上,周萌整颗心都是满的,只希望这个时间无限的延长,然后直到天荒地老。 谢郗彤发泄完后,这才发现自己还歪在男生的肩膀上,赶忙推开了周萌,红着脸骂道:“色.胚。” 虽然年纪还小,也没有恋爱经历,但这个年纪的她,母亲谢芳华已经在这方面严肃的教导过她。 让她知道,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该做。 在认识林夏后,她也曾就这方面,两人躲在被窝里详谈过,对林夏的那番话,谢郗彤到现在都还记得。 一个男人要变得高贵,那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他要有成功的事业,要有尊贵的地位,要有足够的钱财,要有良好的学识和修养。 而一个女孩要变得高贵则十分简单——她并不是一定要有公主的身份,豪门的背景,华丽的服饰,贵族的教育。 她只需做一件事,那就是像花蕾一样把自己严严地包裹起来。 不管什么年代,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对于两性来说,一个女孩只要凛然不可侵犯,她在男人心中一下就会高贵起来。 这个跟什么年代没关系,跟什么地域没关系,所谓新潮的观念都是暂时的,它是一个永恒的道理。 095 暗地里的王者 一个让女生喜欢的男生,首先,就应该懂得尊重女生。 **女爱之事,无论双方是否是自愿的,在发生之前,都该想清楚,自己是否能给那个女生一个美好的未来。 青春期,男生都会有性的冲动,这是很自然的身体反应。 当荷尔蒙激素到达一定的程度,有这种天性也不奇怪,但对于性,男生应该持有慎重的态度。 如果一个男生要靠欺骗别人的感情来达到上.床这个目的,那么他就是个让人恶心的男人。 换句话说,就算这个男人真的爱你,愿意为你的将来负责。 但,终究是太过年轻,未来的变数太大,我们都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所以,若他真的喜欢这个女生,对待性,他是不会这样草率的。 他会尽一切可能,将这个女生保护的好好的。待花朵成熟,两人之间的感情经历了时间或平淡或激流的冲刷,将浮躁洗去,沉淀下来的,才是经久弥坚的。 一个有能力为自己所有行为承担后果的男人,才算是真正的男人。 而这一切,都建立在坚实的经济基础之上。 男人一般重欲,只有那种有身体洁癖和精神洁癖的男人,才对扑上来的花朵不屑一顾。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那个男人长相极其俊美,与其说是他在嫖那些女人,不如说是那些女人在嫖他。 当然,周萌这个年纪,已经有了性.冲动。 而对他而言,虽然找女生很方便,但就像前面第二种说的。出去找女生,与其说他上那些女生,不如说那些女生主动扑到他。 所以,他一直都是靠的自己的右手。 而见到谢郗彤之后,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彤彤这样骄傲的女生,会用别人用过的二手货么,况且,他喜欢她,对别的女人都不屑。 眼里闪过一抹温柔,周萌痞痞笑道:“彤彤同学,看看我的肩膀,都是您大小姐的眼泪呢,闻闻,还是咸的,真是冤枉死我了。” 谢郗彤啜了他一口,抱起书,埋头往校门口走去。 双手插在口袋里,周萌不远不近的跟在她身后,不时对前面赶路的少女调侃一句。 谢郗彤嘴里骂的欢,心里却不由闪过了小说里方才的场景,少年一直跟在她的身后,只是一个沉默,一个像只嘴碎的鸭子。 谢郗彤觉得此刻她的心有些乱,明明很讨厌这个男生,可看了琉颜的小说之后,又觉得这样的男生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 想到这里,她气鼓鼓的转过了身,没好气对周萌道:“喂,你老跟着我干嘛。” 看着这样色厉内荏的谢郗彤,周萌乐了,摸着肚子,摊手笑道:“没办法啊,我肚子饿了,钱包又借给别人了,手上没有钱,只能跟着你喏。希望彤彤妹子大发慈悲,请周哥吃碗炒面。” 谢郗彤白了他一眼,周萌又添了一句,“打完球,饿的要死。” “我没带钱。”谢郗彤转过身,丢下一句,“这里离我家很近啦,看看我哥在不在家,让他给你做好了。” 周萌笑着摸了摸脑袋,跑了几步赶了上去,“方才怎么了,怎么一个人躲在树下偷偷掉珍珠,多金贵啊,看着我都心疼。” “油嘴滑舌,快滚开啦。” “哎,你就是这样谢我的啊!”男生摇了摇头,眼睛盯着谢郗彤,像是认真,却又不认真的表情。 谢郗彤不明白,心里却有些害怕,也不想明白,怪道:“废话真多,快点走啦,我也饿了。” 两人一路笑闹着回了小区。 而此刻远在B市的许逸宸,手里端着殷红的酒,看着舞厅中央那些疯狂扭动的男人女人的躯体,眼里满是冷静的淡漠。 孙明凡搂着一个身姿妖媚的女子,一屁股坐在沙发里,那个女人立刻缠了上来。孙明凡的从女人开的低低的领口处伸了进去,调笑道:“怎么了,这些女人许大少都看不上么,我瞧着倒有几个不错的,还给你抛媚眼呢。你瞧瞧右边那个长发的,啧啧,身材不错,脸蛋也清纯,不是你最喜欢的那款么?” 听了这话,坐在孙明凡腿上的女人不依了,用傲人的**蹭他的胸口,摇肢晃臀腻声道:“难道人家不够好看么,孙少怎么还能看别的女人呢。” 孙明凡手上重重捏了一把,惹的女人一阵喘气,塞了一大把钞票在女人的胸口,便挥手让那个女人下去了。 女人一阵欣喜,没想到今儿什么都没有做,就能拿到这么大一笔钱。又念念不舍的看了冷漠看着舞池人们的许逸宸,那女人才一摇一摆的晃臀离开了。 待那女人离开,孙明凡一屁股坐在许逸宸身边,拿着桌上的啤酒,猛灌了一口,才道:“我说你究竟怎么了,自从被李贱人开瓤以来,这有段日子没有要女人了,不会是被人打坏了吧!” “你小子浑说什么呢。”许逸宸骂道。 不管什么年纪,男人这方面的能力,都是不能让人质疑的。 除非他能像李敖那样,当年他在参加台湾政选时,就曾放言,他年纪大了搞不动女人了,只好来搞政治。 这句话,可真是男人的宣言,不是一般的有勇气。 “那你丫的这是怎么了,兄弟我好不容易回来看看你,你这就这么和兄弟出来玩啊!”学着他的样子,孙明凡也趴在了栏杆上,看着下面舞池中,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彻底放荡自己欲望和骚动的男男女女,一边喝着酒,一边和许逸宸说着黄色笑话。 “你看看那女的,脸蛋虽然不怎么样,可那身材,倒真是正点。” 正说着话,旁边靠过来一个流里流气的男人,调笑着对许逸宸道:“唷,这不是被关禁闭的许少嚒,怎么,被放出来了。” 许逸宸冷冷的扫了她一眼,他五官魅惑,竟然比那个男人怀里的女人还要好看,看的李少仁下腹一热,彻底翘了起来。 手死劲了揉了揉那个女人的臀,心里暗想道:这小子倒是越长越好看了,看的人心里痒痒的。只是我却是没享用过男人的滋味,等我受用了男人,以后有机会,再让这小丫在老子的胯下承欢。 一想到许逸宸这样冷艳高贵的在他胯下求饶的样子,许少仁的那根更硬了。念念不舍的盯着许逸宸看了一眼,便搂着女人,带着一群小罗罗,离开了这里。 “MB你说什么呢。”孙明凡就要冲过去,许逸宸张开了双手,拦住了他。 嘴角边是惑人的笑意,眼中却是一片冰冷,黝黑的眸子发着嗜血的光。 居然敢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原本还想留他一条狗命的,看来眼下他真的是不想活了。 死都死过,他还怕什么。 看着被阴暗冰冷气息包裹着的许逸宸,孙明凡抖了抖,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啊。自从许逸宸被李贱人伤了脑袋之后,整个人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有时候他也不清楚他在想什么。 用一句话来形容,简直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阴人的手段层出不穷,活生生暗地里的王者啊! 估计B市那个明面上的什么太子党的太子,也没有他这么牛叉,简直就像打游戏里面开外挂似的。 当然,他这么能忍,也让孙明凡惊讶万分,若不是他拦着,他早就冲过去和他干一架了,都是军区混的,没得谁比谁高贵。 “跟我来”许逸宸淡淡道,双手插在口袋里,穿过长廊,上了电梯。 按了负三层的按钮,在监控室门前停下。 守在监控室门口的十几个装备齐全的保安,看到许逸宸到来,纷纷敬礼整齐道:“见过许少。” 许逸宸并不理会,径自走了进去,留下张着大嘴,目瞪口呆望着这一些的孙明凡在外面。 这……这不是京都仅次于天上人间的暗夜罂粟么,什么时候变成他的了? 还是想进就进的这种,外星人侵占地球了么? 所有行业中,什么最搞钱。 不是股票,不是投资什么房地产之类的,弄钱最快,而且最光明正大的,用三个字概括,那就是:黄、堵、毒。 在股票市场捞了一笔之后,许逸宸就将这些资金分散投资,并动用前世经验,掌控了仅次于天上人间的B市第二大的会所。 他倒是想入侵天上人间,可惜那个背后的人,不是如今他们许家能够动的起的。 钱可以来的快,这个错综复杂的政权关系网,却不是短短几个月能搞定的。 人家几百年的姻亲,不是用一点小小的计谋就能瓦解的。 即便这个世界,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孙明凡跟在他身后走了进去,监控室很大,将会所没一个角落都能看的清清楚楚,而李少仁所在的包房,早就已经真枪实弹的干了起来。 场面yin.乱不堪。 许逸宸和孙明凡两人确是见怪不怪了,其实,世界上最该扫.黄严.打的地方,就是这种高档场所。 正是因为进出的人非富即贵,有谁敢轻易的进去扫,说不定扫出来的嫖.客,就是他的上司。 孙明凡随便扫了一眼,便发现了很多电视上的熟面孔,xxx厅长,xxx常委,而他们在做什么? 正在微服私访,与这些苦苦生存的女人做最深层的民生交流。 096 疯玩 孙明凡吹了一记口哨,调侃道:“真该把这些带子发出去给媒体大众看看的,所谓的领.导.人,也不过如此。” “许少,”夜店暗夜罂粟的负责人,一个看起来像个弥勒佛一般的中年大叔走了过来。 “让小可去伺候18号包间的李家三少,记住,一定要将他伺候好了,让他明白男人的滋味,然后离不开他,明白了吗?”冰冷的眸子直直的盯着视频里的人,殷红多情的唇畔,吐出淡漠的话。 中年大叔只觉得心中一寒,小可是他们这里最红的MB,天生媚骨,经专人调教之后,一身伺候人的技术出神入化,只要经了他的身子的男人,基本上都放不下他了。 为他一掷千金,倾家荡产的也不少。 许少这是要他李少仁断子绝孙啊! 见中年男子一直不说话,许逸宸一个眼神瞟了过去,男子心下一凛,点头应声道:“是。” “记住,安排的自然些,不要让人看出什么来。” “是。” “行了,你先下去吧。” “是。” 看着视频里李少仁那张被酒色侵染的脸,许逸宸慢慢勾起了嘴角,原本俊美的脸显得更加邪魅了起来。 先是迷上男人,然后再沾上毒品,这样的你,还能不被家族抛弃么? 被家族放弃的二世祖,又能靠什么活下去? B市的夜生活是极其丰富的,与白天忙忙碌碌的车流相比,夜晚在街上三三两两,或聚或分的人群,才更显出一个城市的生机。 林夏,刚和喵喵她们吃完饭,一群人在街上走着,看着两旁林立的商店和路上打扮时尚的行人。 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放松的笑意。 夜生活之所以在当代都市如此流行,与这个城市快节奏的发展也是分不开的。 人们需要舒缓压力,就需要有一个途径。 而夜晚,将一切藏进黑暗中,让人们释放真实的自我和欲.望。 今晚是黑白的生日,已经定好了包间,吃完饭,就去K歌。 这也是林夏第一次参加诸如此类的part,从前的她,是个巨宅,夜晚基本上不出来活动。当年她所在的那家小公司,晚上有聚会什么的,她很少参加。便是参加了,也是乖乖坐在一旁听,很少融入其中。 所以,今晚聚会对她来说,倒是一个新鲜的体验,心里也很是期待。 今晚到的会所名字叫“夜色”,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处在皇城的原因,进过的几家店,想酒店餐馆之类的,装修看着都挺豪华的。 长长的走廊,暗暗的灯光,很有曲径通幽之感。 廊壁上挂着油画,林夏看不懂。 不过,幽暗的灯光打在上面,给这家店子增添了一股优雅的魅惑,让人觉得自己无端的高贵了几分,心情也舒畅了不少。 已经订好了包间,所以陈清领着几人往房间走去。 一进门,绾绾和琴墨就冲向了点歌台。一路上,两人就不断在斗嘴,要比比今晚谁更能飙高音。 “青藏高原。” “听海。” “如果你也听说。” “拯救。” “哼,比就比,who care。” 两人说话间,已经点了十几首歌,一首比一首调子要高,然后便开始吼了起来。整个包间只听见她们俩一个比一个尖锐的声音,震得人耳朵自抽抽。 找了一个离音响最远的地方,林夏窝在沙发里,抱着爆米花静静的吃着,看着她们笑闹,一个人微笑。 陈清办完事,一屁股在她旁边坐下,笑道:“怎么不去点歌?” “正等喵姐回来,然后两个人比一比呢。”林夏笑道。 “你说什么?”陈清吼道,那两个人唱歌的声音实在是太响亮了,吵得人耳朵嗡嗡响,不吼实在是不行。 林夏笑了笑,也在陈清的耳边吼道:“我等你一起呢,比赛!” “好!你要唱什么?”陈清吼过来。 “随便。”林夏吼回去。 “那我会唱你不会唱怎么办?” “一般来说,我都会!” “一起。”拉起她的小手,两人来到点歌台前,翻看电脑里卖弄的歌手和歌曲。 “张韶涵的歌怎么样?”将页面停下,陈清问道。 林夏点了点头,她现在正是当红时候,刚出了专辑《over the rainbow》。 点了《我的最爱》、《天边》、《呐喊》、《都只因为你》等等歌曲。 将这几首歌优先了,待琴墨和黑白吼完之后,陈清将话筒接了过来,笑道:“你们几个休息一下,现在是我和夏夏pk的时间。” 首先唱的是张韶涵的《我的最爱》,歌曲很舒缓,也比较适合刚刚被吵得生疼的的耳朵。 林夏先唱,“像一场梦,却醒不过来,另一个你在看着我。”声音很清越,带给人不一样的感觉。 “只要一想起你的温柔,就会让我看不清楚。”和陈清的人很不像,她的声音微微带点沧桑,听得人心中一愣。 没想到这样清丽的外表,会有这样的声音。 她一开口,琴墨就吹起了口哨,“喔——好,好!” 确实很特别! 随即气氛慢慢H了起来,“我一个人站在放眼无际的荒原,看着低的尽头,天的边缘,看不见。” “现在回荡在天空的,只有我悲凉的呐喊Ho-hi-yian ,Ho-hi-yian,天晴朗,天蔚蓝,我的心,好黑暗。” “终于我才明白,我来这世上只是因为你,只为这一场命中的相遇。” “用我每一个呼吸去爱你,然后,眼见你离去。” 当晚,每个人都唱的很尽兴,这就是没有男生的好处,都是女生,无需顾及什么,到了最后,大家没有形象的胡唱乱吼。 房间的桌子上,垃圾都乱扔着,真让人诧异,为什么女生小小的肚皮,能够吃下这么多的东西。 从会所出来,每个人情绪还是很高昂,便缠着陈清,让带着去一些物美价廉的小店子,淘一些小玩意。 明天正是周末,可以睡个懒觉,加上她也玩的很H,陈清也就答应了,带着几个人疯玩,每个人都满载而归。 回到酒店,都累得不行,林夏更是连小拇指都不想动了。 强撑着冲了个澡,刚倒在床上,就沉沉睡了过去。 097 机场再遇 陈清是被一阵铃声吵醒的,闭着眼睛,在床旁边的桌子上摸了半天,找到手机,摁下键,喂了半天,才发现手机仍然在响个不停。 用脚踢了踢林夏,哑着嗓子道:“手机,手机。” 连踢了几下,这才把她给叫醒,林夏摸到手机,摁了键,同样微哑着嗓子道:“喂——” “夏夏,是我。” “哦,彤彤啊。” “我现在在W市的机场,马上就要上飞机了,还有两个小时就到B市了,在天河机场下。听你这个声音,就知道你还没有醒,快点收拾一下,过来接我啊。” 林夏迷迷糊糊的听着,闭着眼睛道:“嗯,好,到时候我过来接你。” “嗯,一定要记得接我啊,我挂电话了,要上飞机,白白。” “白白。” 挂了电话,林夏又将头埋在了枕头里蹭了蹭,半天,才反应过来,谢郗彤要来B市了! 不对啊,难道她一个人过来的! 尼玛,这不是坑姐么? 林夏猛的睁开了眼睛,抓过电话,猛嗯,然后就听到手机传来机械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Sorry……” 抓了抓毛躁躁的头发,看了看手机,林夏猛地坐了起来。 已经12点了,陈子墨知不知道谢郗彤过来的消息,陈家其他人呢,怎么就放她一个人过来了? 她能一个人坐飞机到B市,是因为林老爸将她送上飞机的,可谢郗彤这个…… 林夏不淡定了,找出陈子墨的电话,按下通话键。 感觉等了一个世纪,电话才被人接通。 听到陈子墨温润的声音,林夏劈头就说道:“你知道彤彤要来B市么?” “什么?她不是说去找游信了么?”陈子墨疑惑道,“刚刚她还给我打了个电话,说留在游信家吃饭,不回来了。” “怎么可能,方才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是已经上了前往B市的飞机,要我过去接她呢。“ “什么,她一个人哪里来的这个胆子。” “是啊,你现在给游信打个电话问问,彤彤的她电话已经关机了。” “嗯。”陈子墨挂了手机。 看着显示通话结束的手机,林夏刨了刨头发,真是的,一大清早的,要不要这么惊悚啊! 拽着手机,趿了拖鞋,出了卧室,将卧室门掩上,跑到阳台上,正想着,电话响起,“喂——” “她没有去过他家,估计现在已经在飞机上了,我马上给我小姨打电话,让小姨去接她,你有事的话就不用过去了。” 有大人在这里就好,林夏松了一口气,“没事儿,今天不是放假么,我去机场接她吧。她专门给我打了电话,要是没看到我,估计又有得嘀咕和生气了。” 陈子墨松了一口气,“嗯。” 林夏疑惑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怎么好端端的,就不声不响的跑到B市来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也知道她和周萌不对盘,昨天居然两个人一起回来的。一回家她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了,晚上吃饭的时候也还好好的,怎么会这么突然。” “哦,这样啊……”和陈子墨聊了两句,这才挂了电话。 看了看手机,已经过去二十分钟了,她还穿着睡衣,还要洗漱吃饭。然后,再想想B市的交通,林夏深深的郁闷了…… 有人曾经在微博上说过,在B市,你永远都在堵路上。 何况今天还是周末,出行的人肯定更多。 不行,要快点了。 迅速窜进卧室,换了衣裳,然后冲进洗手间,草草的洗漱了一番,和陈清说了一声,就关了房间往饭厅冲去。 吃了早饭,看了看时间,才过了二十分钟。 打了一个的士,往天河机场赶去。 不出所料,果然堵在了半路上,短短了一段距离,等赶到机场的时候,已经过了五十分钟了。 想到上次陈清载她的时候,不过才十几分钟的路程。 付了钱,林夏松了一口气,上次她人品好一些么,这些用完了。 站在机场出口,林夏伏在栏杆上,有些喘息的抚了抚胸口。 跑死她了,就怕错过了时间。 扫视了周围一圈,没发现有貌似谢郗彤小姨的人物,估计她一定堵在路上了。 念头一闪,就听见广播里传来甜美的女声,“尊敬的乘客,从W市到B市的航班即将到站……” 林夏稳了稳心神,眼睛盯着出口,等着谢郗彤出来。 约莫过了五分钟,便看到了只背着一个双肩包的谢郗彤。 林夏招了招手,“这里。” 看到她,谢郗彤笑着招了招手,快步走了过来。 “哇,好想你啊!”迎接她的,是谢郗彤一个大大的拥抱。 林夏:…… 这才过了一个星期,有木有! 推开黏在身上的某人,林夏训道:“你怎么一个人就过来了,都不和家人打一声招呼,你知道你哥哥现在有多着急么!” 话音刚落,电话就响了。 “陈大哥,嗯嗯,已经接到了……嗯,在我身边,我把电话给她。”然后捂住手机,对谢郗彤翻白眼道:“你哥,等着挨训吧你。” 谢郗彤吐了吐舌头,接过电话,“喂,哥——” “哎呀,人家知道错了啦,这不没事么?” “好啦好啦,你千万不要让老妈和老爸知道了。什么,他们已经知道了……嗯嗯,知道了,我会去小姨家的,好啦,我不是小孩子了,不需要你们教了……恩恩。” 好容易挂了电话,将手机递给林夏,谢郗彤挽着她的手臂埋怨道:“真烦人,你出门,你爸妈都不管你,我一出门就唠叨个不停,我也有十五岁了好吧!” 两人往大门走去,林夏点了点她的额头,“你呀,也确实不让人省心,我来这里,爸妈可都是知道的,你这一个人偷偷跑出来,若真出了什么事,你让你爸妈可怎么办啊!” 想到几年之后泰国很出名的一个电影,《暹罗之恋》。 里面原本幸福的一家四口,就是因为姐姐的出事,让一个家庭破裂了。 不免让人唏嘘。 刚走到大门口,林夏和谢郗彤的电话便都响了,两人互相对视了一眼,俱笑了起来。 “喂,小姨。” “喵姐。” “你上哪里去了,我一觉醒来,没看到你人,吓死我了。”陈清埋怨道。 “喵姐,我出来接同学了,出门的时候和你说过啊,当时你还应了一声。” “嗨,当时我睡的迷迷糊糊的,哪里知道你在说什么。” “嗯,我现在在天河机场,已经接到同学了,正打算把她带到宾馆那里去的。” “行,你把她带过来吧,快点回来就行了,我的小祖宗。这一个多星期以来,我真是战战兢兢的,生怕把你给搞掉了,结果您倒好,主动给我乱跑。” “喵姐,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这样了,我马上回来。” “嗯嗯,我真的错了啦,知道了……白白。”挂掉电话,抬起头,就见靳夜站在不远处望着她。 已经有多久没见面了,林夏没有刻意去记,但突然之间看到他,她却觉得,仿佛已经过了一个世纪之久。 然后,就见那个高大的身影,慢慢的走了过来。 她突然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开始僵硬了起来。 “夏夏,”谢郗彤猛的拍了一下她的肩膀,然后戳了戳,“你怎么了,感觉怪怪的。” 林夏抽了抽嘴角,看着靳夜笑道:“Hi,这么巧啊,你也来机场!” 然后,她只觉得一群乌鸦从半空中飞过,嘎嘎嘎嘎…… 因为她突然想起了一个段子,两个人在厕所相遇,然后其中一个打招呼道:“Hi,你也上厕所啊!” “哇,好酷的大叔。”昂着头,看清楚靳夜的脸之后,谢郗彤惊呼道。 看着这样的靳夜,谢郗彤才真正意识到琉颜书里面的话:爱穿白色衣服的男人,是不成熟的男人。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而是一身较为休闲的服装。 黑色得体的长袖衬衣,简简单单,没有任何装饰,只有料子本身隐隐的暗纹。衣服料子,就算谢郗彤这个对服装没有太深刻研究的人,都能看出很是不菲。 而简洁得体的设计,让靳夜更是显得气度逼人。 果然,白衬衫什么的,让小女生觉得很清秀,可是,真正成熟的男人,都不怎么爱穿白色。 他们更偏爱于玄黑和银灰。 靳夜只觉得自己心里抽了抽,大叔!! 他真的有这么老么,怎么这几天总有人叫他大叔。 对谢郗彤微微颔首,然后问林夏道:“来这里有事?” 果然是经历多了的人,比较会为人处事。 靳夜在学校难道没有陈子墨受欢迎么? 不,说不定比他更受欢迎,但人家对第一次见面的人,人家表现出了良好的家教和修养。 再想到第一次见面,陈子墨孤傲不理人的样子,林夏心里微微有些膈应。瞧瞧人家大叔,多有风度啊! “嗯,过来接朋友。” “那现在是回宾馆?”靳夜微微侧头,剑眉英挺,锐利的黑眸此刻柔和了不少,棱角分明的轮廓,看的谢郗彤一阵流口水。 她不是花痴的女生,却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哥哥,比不上眼前这个男人。 哥哥最多像淡漠的风,可这个男人,既像草原上的鹰,又像电视剧中常常出现的背后最大的boss。 可是,这样的男人不是应该有一身睥睨天下的傲气,然后将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的么? 看着眼前这个气质虽然有些冷硬,但却并不让人害怕的男人,谢郗彤有些疑惑了。 098 熟悉的侧脸 林夏刚想回答,就感觉袖子被谢郗彤扯了扯。 然后听她小声道:“我小姨已经快到了,她说过来接我。” 冲靳夜笑了笑,“您先忙,我们还有点事儿。” 靳夜也不介怀,“那我就先走了。”然后,冲谢郗彤点了点头,转身而去。 两人一直目送他离开,直到看不见他的身影了,谢郗彤才扯着林夏的袖子惊呼道:“哇,哇,真是酷毙了,你怎么会认识这样的大叔,实在是太有型了。” 想起两人几次相遇的场景,林夏脸色微红,终于有一次正常的相遇了。 见她这样,谢郗彤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惊叫了起来,“哇,你居然也会脸红,哇哇哇哇!太劲爆了,有木有!” 林夏:…… 她也是人好不好,为什么不能脸红。 “安啦安啦,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可是我认识你这么久以来,看你总是衣服老神在在的样子,真是无趣极了,一点都不像我们这个年纪的女生。”挽着林夏的手臂,将下巴搁在立下的肩膀上,谢郗彤嘟着嘴道。 “看见我哥,你不仅没有脸红,而且一点表示都没有。看见阿信,你也是这样,然后看着周萌坏蛋,你也没有一点少女的样子嘛,这能不让人奇怪么?” “我和茜茜她们俩私底下还讨论过,说你会喜欢上什么样的男人呢。难道,你喜欢这样的大叔型,可是那个大叔好老呀,估计比你大七八岁吧!” 林夏反驳道:“哪有这么老,人家才二十岁,好不好。再说,男人年纪越大,才越有魅力行不。现在学校里,都是一些小屁孩,做事都幼稚极了,我能看上他们么?” 一听这话,谢郗彤从她身边跳了起来,食指指着她,眯着眼睛笑道:“哈哈,这下你可要招了吧,是不是看上方才那个大叔了,快快从实招来。” “好啊,居然敢套我的话,看我不废了你。”林夏呵了呵双手,开始挠她痒痒。 “看来是真的了,哦哦,这下有好戏看了,爱上一个老大叔,嘎嘎。” 两人笑闹了一阵,林夏才正经道:“别瞎说,人家年纪都这么大了,肯定有女朋友的啦。再说,我就见了人家两面,哪里谈得上爱不爱的,小孩子家家的,别整天想着情啊爱啊的。” “哪里小了,都十五岁了,明年就上高中了。高中要是不谈恋爱,那咱们的花季雨季可怎么过哦,难道要整体泡在书本里么?只要这样想想,我都觉得整个青春黯淡无光啊!” “也是,青春的确需要一些色彩来增色,来,给姐说说,你和你那周萌哥哥发生什么事了,怎么昨天和他一起回家之后,今天就冲到我这里来了。”林夏也打趣道,她百分之百确定,他们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 不然以谢郗彤的性子,哪里会主动逃开。 想到昨天靠在周萌肩膀上哭泣的样子,谢郗彤脸蛋倏地红了起来,像两颗水灵灵的桃子,看着可口极了。 正局促间,她的手机响了,谢郗彤松了一口气,接起电话。 “喂——” “彤彤,我小姨啊,我现在正在机场门口呢,你在哪里,这里车太多,堵住了。你和你同学一起出来,往左边走,这里堵了一片呢。” “嗯,我们马上过来。” “路上小心点啊!” “知道了。”挂了电话,对林夏道,“我小姨已经过来了,说门口堵住了,让我们过去找她。” 林夏点了点头,“是的,方才门口这一段,我还是跑过来的。要是开车过来,确实很堵,车过不来。” “那咱们走吧,说是在左边的分岔路口。” 顺着人流,走出机场,左拐,行了约几百米,在岔口处看到了一两银白色跑车,旁边靠着一个打扮时髦的丽人,充斥着知性的气息。 林夏心里赞叹,她们家的基因果然是强大,都是美女一族啊。 看到那女人,谢郗彤快走了几步,冲了上去,一把扑住她,蹭了蹭,撒娇道:“小姨。” 林夏黑线,好爱撒娇的女人呀。 不过,这样的她,十分可爱,也难怪她家里所有的人都这么宠着她。 那女人摸了摸谢郗彤的头发,捏了捏她的脸,“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像小时候一样,这么喜欢撒娇。” “在小姨面前,我永远都长不大。”谢郗彤抱着她的手臂摇了摇,谄媚道。 姨侄两人简单的聊了几句,那女人看着林夏笑道:“这就是你同学了吧,也不和小姨介绍一下。” “这是我最好的朋友,林夏。” 林夏忙笑道:“小姨好。” 看着林夏文文静静的样子,也没有一丝的娇气,谢春华倒是很喜欢这个小姑娘,笑道:“上车吧,姨带你们俩去吃大餐。” “哦,太好了,我要吃B市的招牌菜,xx烤鸭,驴打滚,东来顺火锅。” “你丫就是一吃货。”林夏无线的黑线:…… 谢春华倒是极喜欢谢郗彤,一张脸笑眯眯的,连连道:“好好,在小姨家多住两天,这些咱们都会吃到的。” “哦,太好了,小姨我爱你。”谢郗彤呼道,“对了,云锦表姐和云谦表哥呢,他们在家么?” “真是典型的有奶便是娘。”谢春华笑道,“两个人都忙着呢,你小姨夫去见顾客了,所以今天只有咱们仨,咱们好好吃一顿。” “year,gogo!” 谢春华笑着摇头,带她们俩去了B市出名的胜地——王府井。而烤鸭中,又以全聚德的烤鸭较为正宗。 中途林夏抽空给陈清打了个电话,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并让她自己先去吃饭,她估计要吃完午饭在回宾馆等等之类的话。 将车停好,三人往店子里面走去。 吃完饭,谢郗彤吵着去百货大厦里面逛逛,谢春华被她缠的没办法,也依了。 林夏昨晚睡得迟,现在整个人还有些晕晕的。 目光无意中一转,只见前面的柜台处转过一个男生的侧脸。 林夏定定的盯着他,奇怪,这个男生,怎么这么熟悉? 099 这个女人,必须死 她来B市才几天,并且上辈子她也不再这里读大学,怎么可能会有认识的人? 林夏心中疑惑,不由直直的望着那个侧脸。 狭长的凤眸,精致而漂亮的一张脸,却充斥着邪魅和蛊惑,绝不会让人误以为他是女子。 黑色的衬衣随意的穿着,袖口的扣子被解开,袖子挽至手肘,双手插在卡其色棉麻休闲裤口袋里。 穿着朴素不起眼,可那一身尊贵和慵懒的气息却表露无疑。 虽然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却因周身那不符合年纪成熟的气质,无端的吸引人。 睥睨邪肆,华丽而危险! 许逸宸外貌十分吸引人,从小到大,走在大街上,会接收到各种各样的目光。可在这样高档的商场,被人家这样赤.裸的盯着,还是能感受到。 更何况,重活一世之后,对人的目光,他更为敏感了。 不着痕迹的扫视了周围一圈,然后看向了林夏的方向。 旋即,两人都怔住了。 林夏是因为惊讶于竟然是他,而许逸宸,则是因为,看到了谢郗彤。 那个杀了柳梓清的凶手。 在简短的惊讶之后,许逸宸精致的面上便满怖寒霜,凤眸狠戾的眯起,直直盯着正在店子里面挑选衣服的谢郗彤。 空气中所有的黑暗,似乎都集在了他的身后,周身像个巨大的黑洞,而他。 像个黑暗的王者。 林夏惊讶的看着这样的许逸宸,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他的气场徒然一变。 顺着他的目光,林夏看到了店子里的谢郗彤。 然后再联想到上辈子听过的传言,柳梓清,陈子墨,许逸宸的三角恋,加上谢郗彤插在中间,林夏心中一凛。 难道,上辈子彤彤和这个许逸宸发生过什么么? 那么,这辈子他重生的目的,是为了报仇? 然后,林夏只觉得一颗心落入了深渊,上辈子,就这么优秀的他,加上重生,谢郗彤会是他的对手么? 不,应该说,陈子墨、谢郗彤加上她林夏,也决计不是他的对手。 这个男人,天之骄子,上辈子,若不是因为柳梓清的关系,哪里会对谢郗彤这么束手束脚。 而这辈子,有了前世的经验和心机,加上手里巨大的财富和权势,陈子墨斗得过他么? 这一瞬间,林夏觉得自己特么的苦逼。 这是肿么了,不是她重生么,遇到别的重生者也就罢了,为什么,明明是路人甲的她,会被扯入别人的恩怨情仇里面。 明明跟她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有木有! 可现在,她也算是身在局中了。 今年下半年高一,许逸宸就会转学到容城,然后,难道这将是他复仇的开始么? 你妹啊,难道这不是重生文,而是复仇文么? 想想自己的武力值,再想想许逸宸那个武力值,就算加上陈子墨和谢郗彤这两个本土人士,完全就没有胜算嘛。 即便算上赵昕,这个重生人士,现在局面也处于劣势。 除非,林夏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的身影。 靳夜。 没错,除非加上他,她们这一边,才可能有胜的可能。 再次看了一眼周身散发着阴郁的许逸宸,林夏心里哆嗦了一下,彤彤妹纸啊,你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事,让这位恨成这个样子了啊! 林夏猜测的不错,此刻,看着满脸骄纵与天真的谢郗彤,许逸宸心里的确是恨意滔天的。 就是这个女人,不断伤害她,最后,纵使他拼了性命,也护不了她的周全。 只要一想到最后开向柳梓清的那辆车,他就想杀了眼前这个女人。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娇滴滴可爱的女生,将来会变成一个偏执狂和杀人狂。 漂亮的凤眸转暗,修长的手指把玩着手上的戒指,眼中划过一丝危险的流光,旋即轻轻的撇了一眼谢郗彤,淡漠的转身离开了这里。 这个女人,必须死。 至于盯着他看的林夏,上辈子他没有印象,而这辈子,林夏这副普通的模样,也无法让许逸宸注意到。 实在是太普通了,即便肌肤雪白,也不过只增色了两分。 这样看着他的女人,他见多了,不过是一个图他美色外貌肤浅的女人罢了。 待许逸宸离开了柜台,旁边的两个售货小姐这才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凑在一起小声道:“妈呀,好可怕的男人。” “是啊,”另一个拼命的点头,“他这才几岁啊,气势就这么可怕了,要是在长大一些,那还了得。” “就是说,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好吓人。” 看着离开的许逸宸,林夏沉思,她究竟该怎么做呢? 她不是圣人,和谢郗彤认识也不过才一个学期,有必要为了她,得罪这样可怕的敌人么?她斗不过他,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而得罪这样的敌人,已她们家目前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斗不过不说,辛辛苦苦大半年,一朝回到解放前都是最好的结局了。 想到方才他阴郁的气息,就让林夏心里一阵不舒服。 靳夜虽然也是冰冷冷的,可他的气息是温和的,并且,自从林夏开始泡温泉以来,对人就有一种天然的感应。 那种感觉很玄妙。 面对一个人,你能从骨子里感觉到这个人对你是有好感还是恶意,就像人们通常所说的第六感。 而刚才看着许逸宸时,那种从身体里透出的害怕和恐惧,是她怎么也无法忽视的。 即便,他的恶意不是冲着她来的。 可,那种感觉告诉她,这个男人,很可怕。 “夏夏,夏夏。”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转过身,就见谢郗彤换了一身浅粉色的连衣裙站在她面前。 “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说着,在她面前转了个圈,很是调皮可爱。 林夏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很好啊!” “真的么,可我觉得那个蓝色的也不错,我去试试那件。”说完,便进了店子,换衣服去了。 然后,谢郗彤的小姨走了过来,关切问道:“怎么不进去看衣服,你怎么了,脸色这么惨白,是不是累了?” 此刻,她的心确实很乱,点了点头,“昨天和她们玩的太厉害了,今天凌晨四点才睡,所以有点累。小姨,我想先回酒店休息。” “那我送你回去吧,你一个人……”谢春华道。 摇了摇头,林夏笑道:“没事儿的,乡下的孩子,从小满山遍野的乱跑,一个人独立惯了,没这么娇弱。那我就先走了,您和彤彤好好逛逛,下次有机会再一起出去玩儿。” 谢春华笑道:“那我就不强求了,路上小心点,今天谢谢你接彤彤了。” “没事儿,我和她是好朋友,应该做的。”林夏实在不想多说什么了,笑道,“我先走了,有事我给您打电话。” “那行,你去休息吧,到酒店了给我打个电话。” “嗯,行,那我走了,再见。” “再见。” 100 林夏的茫然 刚上了出租车,谢郗彤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听筒里传来她关切的声音,“夏夏,听小姨说你不舒服,怎么样了,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无杂质,毫不作伪的声音。 林夏心里浮起一股淡淡的暖意,“没事儿,只是昨晚睡的迟了,你也知道我平时睡得有多早,身体有点反应不过来,倒倒时差就好了。” “那行,你好好休息,别累着了,等你休息好了,我再过去看你。” “嗯,我就特别想睡,你逛街吧,别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嗯,那就好,挂了啊。” “白白。” “白白。” 挂了电话,闭着眼睛靠在软椅上,林夏沉默了。 莎士比亚说: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此刻,她的心里如一团乱麻一般,她从来没想到,普通而平静的日子,会卷入别人的纷争里面。 自重生以来,她都有种看戏的心态,别人都是剧中人,只有她一个人,沉默淡然,素手纤华。 动心也好,流恋也罢,不过是生命中浅浅的淡影。 所以面对曾经暗恋过的陈子墨,她没有动作,面对颇有好感的靳夜,她选择了顺其自然,率心而为。 生活不就是这样,生下来,活下去。 轰轰烈烈是一种人生态度,平平淡淡又何尝不是另一种人生真谛。 舍得舍得,有舍就有得。 面对陈子墨,林夏感觉的很清楚,他不会喜欢她。 张爱玲曾经说过:无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得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外边对着失败,现在的女人没有这种保护了。 世界各地的历史上都长期存在过对女子贞洁的道德要求,对于不洁女子进行严厉惩罚,甚至剥夺生命。 这是什么原因? 这是所有女人集体合谋的结果——也可以看作是上帝的理性使然。 圣经《新约.马太福音》:“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yin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yin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yin了。”圣经的这一苛刻道德准则就是为了杜绝任何婚外性行为。 而现在的女人,已经不大肯结为同盟。 面对一个稍稍优秀的男生,就像看到了一块红烧肉,轰的一下就涌了上去。这样的她们,让所有的女人贬值的同时,也增长那些男孩子一颗高傲的心。 原本,只有剩女们有一颗恨嫁的心,却没想到,现在年轻的女孩子们,都有一颗恨嫁的心。 只要遇到优秀的男生,快快施展手段,将其捞入网中,成为盘中之餐。 搞得所有优秀的男生如临大敌,生怕什么时候就被捕获了。 林夏曾经看过一篇文章,为什么大多数女明星的豪门婚姻容易破裂,是有根据的。 据好事者分析,只有门当户对的婚姻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理想状态,凡是违反门当户对原则的婚姻,可以从数理模型上证明,其将来一定矛盾重重,极不稳定。 所谓门当户对,主要就是指婚姻双方的婚前财产要对称,不可差异太大。 女明星的家财与富豪们相比,当然是天地悬殊,女明星的豪门婚姻多不稳定,几乎没有不破裂的前例,原因就在于此。 经济地位的悬殊可以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经济上依赖于富豪,女明星自然也就无法阻止富豪日后的出轨。 地位悬殊和其他女星的替代效应是豪门婚姻破裂的两大诱因。 而其中,就设计到了ji女经济学的知识。 ji女为什么会存在?这是一个深奥的经济学问题。人们为什么会对性的话题讳莫如深,而动物并不会对此有什么羞耻感,在人类的童年,也有过一段**的时期。 其实,性的道德禁忌纯粹是经济因素造成的。 在人类历史上,男性长期以来掌握绝大部分财富,而女性只能通过性来与男人换取自己所需的物质资料和财富。 所以,性是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它是衣食之源、财富之源。为了使性足够稀缺,女人们订立契约,对婚外性行为进行严厉惩罚,这样使得丈夫们要获得性只能依赖妻子,这样妻子可以要价更高。 而如今的社会,只要稍稍看的过去的男人,或者是略有点小钱小权的男人,就已经成为了稀罕货。在如此稀罕物品的面前,女人们一败涂地,沦为一盘散沙,不管江湖道义,使出浑身解数,十八般武艺都亮了出来。 他有老婆?这不是问题。 他有孩子?哪个坏男人不是有家室的。 沦为第三者?没关系,我不求名分,只求在你心中有一席之地,获得爱情。 物质,披着爱情的枷锁,变成了直白伤害另一个女人有力的武器。 谁还会去管十年后红颜老去的场景,李白“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被现代女性发挥的淋漓尽致。 于是,整个社会变成了男人的市场,女人开始廉价了起来,整形,隆胸,磨骨,不亦乐乎。 男人们想对待货物一般,对这些女人评头论足,给出他们认为合理的价格。 开怀而笑的同时,对女人,深深的鄙夷着。 这就是为何周萌不想放弃谢郗彤的原因,他虽然年轻,但雄性的直觉,让他过早的明白了这个道理。 好不容易在生命中遇见了这么一个让他不但动心,而且极有个性的女人,他怎么敢放开。 又怎么舍得放弃? 这是男人的通病,越难追难搞定的女人,就越令人着迷。 当然,如果这个难追的女人同时还属于别时,那就更让人心痒难骚。 除非那个男人有心里或者心里的洁癖。 否则,就像《红玫瑰》说的那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肆无恐。 面对陈子墨,林夏极度自卑,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极端的自傲,不想在喜欢的人面前表现出一点的卑贱和廉价。 因为她深谙此中文化。 她可以使用手段,变成他喜欢的那种人,清高,淡漠或者极为优秀,又或者,直接开展追求的手段。 可,求来的感情,真的就是爱情么? 大学时,她有一个男性好友,被一个女生倒追,那个女生长得也不差,各方面条件也挺优秀的,就是因为倒追,那个好朋友一直没答应,最后更是去追了另一个女生。 而他追的那个女生,综合条件和追他的那个女生也差不多。 林夏极为好奇,问他道:“人家主动追你,你为什么都不答应呢,并且她性格家境等等,都挺好的啊。” 她永远都记得那个男性好友的回答,“可能是男生的通病吧,被人家上敢着追,觉得没有新鲜感,一点儿也不刺激。因为你明白,无论你怎么做,她都会答应,没有挑战性。” 你看,就这么简单。 自己不自爱,能怪的了谁。 《初恋这件小事》里面,小水暗恋阿亮学长,所以因为他,她为他改变。 为他变美,为他变优秀,让他注意到她,也悄悄的爱上了她。 其实很简单——要让男生喜欢你,首先,你要变成一个正妹。 其实感情刚开始就是这样,无论男女,都是视觉动物, 所以,当大美女赵昕出现时,当陈子墨对她与其他人不一般时,林夏很淡然。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第一眼谁会看到你的为人你的情**的内在? 所有电影故事里面有会有波折,阿亮和小水之间,也有个他。 阿拓学长的出场,直接的表白,直接的追求,最后她的拒绝。 被拒绝之后,阿拓对阿亮说:“我追过这么多女孩,这个最让我心痛”。 为什么? 的确,她可能不是长的最美,可能不是身材最好的,可能不是性格最可爱的。 但是,她是他原以为在一起却没有追到的。 追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说: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红玫瑰与白玫瑰。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基于这个理论,林夏不想和陈子墨太过亲密。 就算是这样的接触,她都发现了太多她以前不知道的一面,然而这些发现,并没有让她欣喜多少,接触越多,她就越发的挫败与失望。 她将他抬的太高。 当发现,原来这个人,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样时,那颗朱砂痣,也就变成了蚊子血。 所以,赵昕出现之后,她对陈子墨,虽然理解,但却更为失望了。 为柳梓清的不值。 那样清冷孤傲的女子,付出的感情,真挚而热烈,很难收回。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还敌不过,身体与本能自然的诱惑么? 但是,这些故事,都是别人的舞台,于她,不过是人生路上的风景。 那她在其中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这一刻,林夏有些茫然了。 她重生的意义,就是介入别人的人生么? 她的重生之路,该何去?何从? 101 赵昕的抉择 路上想了很多,到达酒店之后,林夏觉得十分的累。 不仅仅是身体,心里也因乱而累。 回到房间,陈清并不在,简单冲了个澡,给她打了个电话,然后便趴在床上沉沉睡去。 她以为这一觉会睡得不安稳,但恰恰相反,她睡得沉极了,连个梦都没做。 而此刻,许逸宸凝视着手里的红酒,眼神狠戾。 细碎的短发遮盖了眼睑,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漫不经心的随意里,却散发着邪魅的气息。 而这样的气质,却不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该有的。 在这里,他无需再压抑自己,气势彻底散发出来,邪气四溢。 闭着眼,手指轻轻敲着桌面,一下两下三下。 桌面上零落的散乱着打印的纸,而最上面的那一张,显然就是谢郗彤的脸。 暗卫零站在他的面前,想一个木桩子一样,让人感受不到丝毫。 你若不扫过那里,根本就不会发现那里站着一个人。 许逸宸的眼睛猛的睁开,似乎有什么散落,他冷哼了一声,道:“去,制造一场车祸,记住,我要这个女孩……死!” “是。”没有丝毫犹豫,暗卫零回答的利索,仿佛两人谈的根本就不是一个人命。 “做的自然一些,记住,不能让人看出是人为的。” “主子放心。” 许逸宸微微颔首,“下去办。” “是。” 暗卫转身离开。 看着桌上谢郗彤的照片,许逸宸漂亮的凤眸里满是煞气,这样的残佞酷厉,是暗卫零都没有见过的。 谢郗彤杀了他,他可以不在乎。 可她,竟然杀了他视如珍宝,爱如生命的女人。 上辈子加这辈子,他唯一爱过的女人,柳梓清。 这个仇,这个恨,他怎能不报。 此刻,他的身边围绕着血腥阴冷的气息,完全没有白日人前的冷然,就像一个从地狱回来的修罗。 现在的柳梓清还不认识他,一切都还没有发生,那他先将所有的危险扼杀于摇篮之中,这一世,他一定要护她周全,不会再像上辈子那样。 束手束脚,空有所有的权势钱财,却让自己最爱的女人死在自己面前。 谢郗彤,你死定了。 而此刻,睡得正香的林夏微微蹙了蹙眉,旋即又睡了过去。 自遇到许逸宸之后,林夏便有些忐忑和不安,不时给谢郗彤打电话,让她在外出游玩的时候注意安全。 谢郗彤虽然有些奇怪林夏的叨扰,但因两个人长期喜欢煲电话粥,倒也没想这么多。 但,接下来的两天,都平安无事的度过了。 林夏稍微放下了一点心,因为不了解四个人前世的纠葛,还以为许逸宸已经放弃了报仇的想法。 毕竟中间还隔着一个柳梓清,他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 她却是不知,上辈子的谢郗彤究竟是有多偏激和扭曲。 这天培训完之后,林夏又给她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忙完了,接下来的日子两人可以在B市痛痛快快的玩一段日子了。 谢郗彤高兴极了,两人在电话里约定了时间,林夏便挂了电话。 既然是和谢郗彤一起玩,自然是不能住酒店的了,而谢春华也是极力要求林夏到她家住。林夏考虑了一下,她现在只是一个初中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还是个孩子,去同学亲戚家住一段时间,倒也算是正常。 况且这边的事也都处理玩了,差不多玩个三四天,就可以回容城了。 思虑妥当后,林夏答应了谢春华的要求,打算明天打车去她们家。 刚挂了电话,一个陌生的号码便打了进来,林夏有些疑惑,从电话上现实,是从容城那边打过来的。 “喂?” “是夏夏么,我是茜茜啊。” “哦,茜茜啊,怎么这会想到给我打电话了?”盘腿坐在沙发上,林夏有一搭没一搭的卷着头发,“暑假玩的怎么样,一个人跑回老家去了。对了,你这用的谁的手机呢,陌生的号码我差点就没接。” “嘿嘿。”电话那头笑了两声,然后便是赵茜的声音,“这是我昕表姐的手机呢,她刚买的,我瞧着新鲜,就拿过来玩了。你也知道,没什么好玩的,我就给你们一人打了一个电话。” 林夏黑线,赵茜想要一个手机很久了,不过她妈妈以她年纪小为理由,驳了她的请求。 两人侃了一阵,便听她道:“听说彤彤在B市遇到了一个极品帅哥哦,比她哥哥都还要帅。你也知道她那个性子,傲得很,哪里会将其他男生放在眼里。所以我和潇潇都好好奇啊,这不,打电话问问你,见过那个男生没?听她说,长得超级好看哦,我好想看一看。” 林夏心里一凛,帅哥,难道是许逸宸,他已经开始动作了么? “你知道嘛,我表姐对那个帅哥也好奇的紧呢,还想让她传照片过来呢?”赵茜阴测测的笑了两声,“你也知道,我表姐眼光可高了,一般的男生都看不上呢,也就对子墨哥哥另眼看了几分。哪知道她对这个传言中的帅哥这么感兴趣,弄得我更好奇了。” 对啊,她不知道未来的事情,可不代表别人不知道啊。 林夏觉得自己蠢透了,这不还有一个重生者么,她怎么把赵昕给忘了。 从那天她对柳梓清的态度,和对陈子墨的表现来看,她应该知道一些什么,或者说,她曾经参与其中。 不然,已她的城府,怎么会对柳梓清有敌意。 即便是情敌,她都能以多种方法,将这个尚且稚嫩的情敌,消灭掉。 想到此,再想到眼前这个电话,林夏突然顿悟了。 这个电话,说不定就是赵昕撺掇赵茜打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答案,那个帅哥,是不是许逸宸。 于是,林夏便将他的外貌细细的描述了一遍,她本来就是写文的,描述的十分中肯和详细,和许逸宸本人几乎不差几分。 并将从靳夜那里听到的关于许逸宸的传闻,以八卦的形式告诉了赵茜。 “你知道嘛,世界上居然真的有这么优秀的男生哦。不仅是官二代,富二代,现在自己还赤手空拳的挣了这么多钱,比你表姐买彩票中500万可厉害传奇多了。”将所有的事情都讲诉了一遍之后,林夏总结道,“现在B市都在谈论许家大少许逸宸呢,有人说他是神童在世,天生王者,也有人说,是李家三少那一砸,将他的脑袋砸开窍了,所以变聪明了。” “现在这里的人开玩笑,都会说,要不要给你开瓤,说不定就和许大少一样聪明了哦!” 赵茜不可置信,夸张道:“这个世界上居然真的有这么优秀的男生,我们真是井底之蛙,原本还以为你和我表姐已经够优秀的了,结果,和这个许大少一笔,完全就是云泥之别嘛!不行,这个消息太劲爆了,我要告诉潇潇去,你再给我多讲讲这个许逸宸的事情。” 方才有意无意间,林夏已经打听到赵昕正在旁听的事情,一个有心透露,一个有意知道,自然说的欢。 “……对了,那天和彤彤在逛街的时候,就遇到了那个许逸宸。”林夏装作疑惑道:“刚开始他还好好的,可看到我和彤彤之后,整个人就立刻阴沉了下来,像要杀人似的,把我吓的不轻。我都怀疑我前世是不是欠了他钱没还,还是杀了他全家,啧啧,你是没看到当时他的样子,周围的售货员和逛商场的客人都不敢说话了。” 赵茜不信道:“怎么可能,他就算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你一定是电视剧看多了。” “是啊,我本来也不相信会有人,在咱们这个年纪,会这么的有气势。我一直以为这是小说里面才会有的事,可看到他之后,我彻底相信了。你一定想不到,会有这样一个人,当你看到他的时候,你根本就会忘了他的年纪。” 林夏努力措辞,“仿佛,他和你不是同一个年龄的人。仿佛他经历了各种情感的沧桑,整个人就像一部书,与咱们这个年纪的人,十分的格格不入。看到他,你会不由自主的屏气凝神,因为他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在他面前,你会觉得自己身份的卑微。” “你也太夸张了吧,是不是小说看太多了。”赵茜不信道,“再怎么样,他也不过十五岁,难道还真的经历了这么多事,肯定是装的啦,你不要相信就是了。” 林夏呵呵笑了两声,“也许吧,可要是真的装的,那他也太恐怖了。要知道,当时还有很多大人在场呢,她们都不敢说话了。” 两人又就许逸宸的事情说了半天,赵茜这才说道:“行了,很晚了,不和你多说了,还要给潇潇打电话呢,你休息吧。” “嗯,知道了,白白。” “白白。” 赵茜挂了电话,对坐在一旁的赵昕笑道:“表姐,你说她夸不夸张,哪里有这样完美的人。才十五岁,就依靠自己的力量,在股票市场挣了几亿啊。这可不是几百万几千万,而是几亿啊,这钱有这么好赚,那世界上不都是亿万富翁了。估计那什么许逸宸,可以上福布斯排行榜了。唔,标题可以叫做,世界上最年轻的的亿万富翁。” 她说了这么多,才发现自家表姐一动不动的呆坐在床上。 “表姐,表姐。” 赵昕回过神来,才发现赵茜的手在她眼前晃动,她勉力压住了心神,“怎么了?” 赵茜奇怪道:“这话应该我问你才是吧,你怎么了,感觉怪怪的。” “没有,可能是因为今天搬家,所以有点累了。”赵昕道,“对了,你方才说什么?” “我说夏夏可真是夸张,那许逸宸这么优秀,怎么没有上福布斯。”赵茜也不理会赵昕,继续玩手机道,“对了,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潇潇,哈哈,表姐你先洗澡吧,我玩会儿手机在洗。” 此刻,赵昕哪里有心情听她说什么,胡乱点了点头,抱着睡衣就进了洗手间。 将门反锁,赵昕掀起衣服,露出胸口处的淡红色心形胎记,将手按在上面,心念一转,便进了空间。 旋即场景变换,映入眼前的,是蓝天白云绿水和茅屋。 田里的果子和蔬菜长势良好,而且已经又熟了一茬。赵昕没有心情管理那些熟透了的果品,只不断在屋子前面转来转去,怎么办?怎么办? 他是前世的那个许逸宸,是那个被陈子墨夺了心爱的人,被谢郗彤杀了的许逸宸。 听了这么多,要是她再不知道他是重生了,那她简直就是个白痴了。 他已经表现的这么明显了。 她是因为从柴垛上面摔了下来,摔坏了脑子,所以重生了。而许逸宸,是因为被那个李少仁开了脑仁,所以重生了。 并且从林夏的描述来看,前世的他,应该正好是被谢郗彤撞死了。 因为她也是被人玩弄死了之后,才重回到了小时候,依照此推理,重生的条件,他们都是前世已经死亡了的人。 或者说,他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空,并不是从前的那个时空,而是一个类似的平行时空。 许逸宸是什么人,别人不清楚,难道她还不知道么? 上辈子,他是用了什么手段来逼迫柳梓清就范的,整个B市都传的沸沸扬扬的。而她们那个暗娼产所,更是这些小道消息流传的主要渠道。 加上她颇有姿色,接待的客人也都有些档次,因为陈子墨的关系也比较关注与他有关的一切,自然知道的也比别人更详细一些。 对待自己喜欢的人,他都能将她的全家害成如此惨状。 那对谋害了他性命的谢郗彤,他对采取什么手段,答案已经不言而喻了。 这一刻,赵昕觉得自己遇到了重生以来在难度最大的机遇与挑战。 这是个机遇,让陈子墨彻底的从心底接受自己的机遇。 这也是个挑战,她以一人之绵薄力,对抗许逸宸和他身后那个庞大的势力。 虽如此,她却也不一定会输。 因为,她有许逸宸没有的王牌。 赵昕扫视了一眼周围,心里有了点底,有这个空间在手,只要人还有一口气,她就能将人救活。 102 患难见真情 微微定了定神,心念一转,赵昕出了空间。 和前世看过的小说一样,这个空间是和自己精神力有关的,只要精神力不断得到训练,拿出空间里的东西就越方便。 将水龙头打开,赵昕小心的控制着精神力,将空间里面的水放了一部分到浴缸里。 放的水刚刚够将浴缸底部淹没,整个人就感觉有些脱力了。 收了精神力,脱了衣裳,赵昕泡在浴缸里,呼出一口气。 眼下唯一的优势,就是她在暗,许逸宸在明。 从前世打听来的一些事情,都表明许逸宸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人,不行,得找个法子,让谢郗彤尽快回来。 将头浸在浴缸里,赵昕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让整个人都泡在水里,感觉空间的灵液一点一点的浸入到皮肤里。 那种和煦舒服的感觉,简直比吸鸦片还让人享受。 不对,赵昕猛地睁开的眼睛。 既然他不会善罢甘休,那前几天怎么会这么安静。 赵昕觉得自己的心猛的跳了一下,然后就听到赵茜在猛敲浴室的门,带着惶恐的哭音道:“表姐,表姐……彤彤,彤彤在B市出事了。” 猛地从水中起身,草草裹了一件浴巾,打开门急急问道:“怎么回事,方才不是还好好的么?” 门外,赵茜眼睛已经红的像一只兔子了,脸色却极其苍白,握着手机的手不断的在颤抖,身子也瑟瑟如秋天的落叶。 赵昕到底经历的多,很快便稳住了心神,仗着身高的优势,撑住赵茜不断抖动的肩膀,“到底怎么回事,快告诉我。” “我……我也不知道。”赵茜哽咽道,“刚刚夏夏打电话过来说彤彤发生车祸了,具体什么情况,大家都不知道,她现在正往医院赶去。” “表姐,”赵茜一把抓住赵昕的手,“表姐,我们也去吧,不去B市看她,今晚我会睡不着的,我现在心里很乱,很担心她。” “好好,你别急。”赵昕将她从头到尾看了看,一边解了浴巾,“我换件衣服,你就穿这个,再带一件外套,还有钱包,咱们现在就去陈子墨家,只怕他们家会连夜赶过去。” 赵茜毕竟是个初中生,此刻已经六神无主了,听赵昕这么有条理的安排,哪里还会分辨,急急忙忙的找钱包和两件外套。 当她做好以后,赵昕已经换上了一件长袖T恤和牛仔裤,接过赵茜手里的钱包,简短道:“走。” 大人已经睡了,两人没有惊动她们,自出了房间,锁了大门往陈家赶去。 赶到陈家的时候,人已经不在家了。 赵昕当机立断,两人坐了赶到长途客运站,坐了最近一班的大巴往W市赶去。陈家人有私家车,眼下定是开车去了W市,然后坐飞机去B市。可最近的一趟飞机或许也得几个小时之后才有,她们说不定能够赶上。 赵昕有经验。 坐了足足四个小时的大巴,颠簸着到了W市,下了车就直接招了的士赶往机场,买了最近一班的机票,在等候厅看到了焦急的陈家人。 谢芳华垮着肩膀、垂着头坐在椅子上,远远的看不清神情。陈子墨坐在她的身旁,微侧着头,不知道在说什么。陈国庆站在一旁,不时走来走去。虽竭力控制,但那不时搓动的手和踱来踱去的步伐,还是显露了他的焦急。 看到陈子墨,赵昕眼睛一亮,拉着赵茜快步走了过去。 “子墨。”这是赵昕略带焦急和关切的叫声。 “陈大哥。”这是赵茜带着哭腔的声音。 陈子墨抬起头,就看到哭丧着脸,眼睛红红的赵茜和一脸担忧的赵昕。 “你们怎么过来了?”陈子墨问道。 “阿姨,”赵茜坐在谢芳华的另一侧,搂住她的胳膊缩着鼻子,关切问道,“彤彤怎么样了,我一听到消息,就央求表姐带我过来了。” 患难见真情,见赵茜和谢郗彤感情这么好,谢芳华心里也稍微安慰了一点,淌眼抹泪道:“我现在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司机酒醉驾驶,车从车道上冲到了人行道上面,就……” 赵昕听了,虽一脸焦急,但还是安慰道:“叔叔阿姨,子墨,你们也别太着急,急坏了身子,那谁来照顾彤彤呢。再说,现在消息还不明确,彤彤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难为你们俩了,小小年纪的连夜赶过来,又没个大人照应。要是出了什么事儿,我们怎么和你们的父母交代。”男人的自制力到底强一些,陈庆国叹道。 “是啊,”谢芳华擦了擦泪,训赵茜道,“阿姨知道你和彤彤关系好,可这没个大人,夜里也不安全。” “你们出门告诉大人了没?”陈庆国问道。 “没有,听到这个事儿,我都六神无主了,哪里还记得告诉父母。”赵茜低着头说道。 “子墨,快给你赵叔叔打个电话,就说她们俩和我们呆在一起,免得大人们担心。”谢芳华对陈子墨道。 “嗯。”陈子墨打了电话,说明了原委,挂了电话。 看着陪在自己母亲身边陪着哭的赵茜,和不时安慰两句的赵昕,陈子墨的心突然就柔软了起来。 有些人,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却感觉认识了一辈子似的。 又劝了谢芳华几句,赵昕找了个地方坐了,刚喘了口气,从旁边递过来一方素帕,然后就是温柔似水的声音,“擦擦汗吧。” “谢谢,”接过帕子,赵昕柔柔道,一个简单的擦汗动作,也被她做的风情万种,媚意天成。 在她身边坐下,陈子墨闭上了眼睛,“该是我谢谢你才是!若不是你和茜茜的出现,只怕我们一家人现在,还都慌乱的很呢,特别是我妈。” 往谢芳华那边看了一眼,有赵茜的陪伴,谢芳华也打起了几分精神。 “真的谢谢你们俩。” “别担心,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一个温柔的东西附上了他的手,陈子墨转过头,看到了世上最柔情似水的眸子,听到了世上最动人的声音。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心,沦陷了。 103 许逸宸的手段(一) 其实也怪不得陈子墨,再怎么稳重淡定,他现在也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从小宠爱的妹妹出了事,一直顶在前面的父母焦急失态,陈子墨虽竭力保持冷静,不免还是受到了几分影响。 而此时赵昕姐妹的出现,恰好是在他心防最弱的时候。 一句温言软语,一声低吟问候,便彻底让他缴械投降了。 乌黑的头发随意的披在两肩,更趁的她面庞白细干净。眉目修长如画,双眸柔情似水。额角还有细密的汗珠,在机场灯光照耀下,显得若出水芙蓉,纤尘不染。 微微垂头,一双纤手覆在他的手上,晶莹如玉,便如透明一般,散发着淡淡清泉的气息。 原本就不甚喧嚣的机场,突然在他的意识中远去,变成了模糊的背景。陈子墨的感官世界里,只有身旁这个清丽的少女,彼此间似乎出现了一道看不见的线,将两人维系了起来,变成了一种莫名的关系。 有一点心动,有一点依赖。如同宇宙中两粒渺渺的尘埃,相互温暖,氤氲出细腻的情绪。 “前往B市的旅客请注意,飞机……”广播里甜美的女声将陈子墨拉醒,将两人交握的手紧了紧,陈子墨温声道:“走吧。” 赵昕柔顺的点了点头,跟在陈家人身后,上了飞机。 她的面上和来时一般,焦急中带着柔情和坚韧,可心里,却翻起了轩然大*,涌着阵阵的蜜浪。 祸兮,福之所倚。 她,成功的在陈子墨里面埋下了种子。阅人无数的她,对方才陈子墨的改变,可都看在心里。 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少年,将来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男人,而如今发生的这些事,不过是加快了他成熟的时间而已。 这个世界,还有谁,能像她这样,为了他,她能够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 她对他,从前世刚开始的崇拜羡慕,到后来的感激,经过岁月的洗礼和现实的磨合,他给她的那么一丝丝小小的温暖,在无数个寂寞的夜里,被她无限的放大,终究变成了爱情。 不,甚至是比爱情更复杂的感情。 如此爱他,如此的,离不开他。 所以,讨好他的妹妹算什么,讨好他的家人算什么,喜欢他,愿意为他付出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在这一点上,柳梓清绝对比不上她。 柳梓清有自己的骄傲和自尊,她不容许别人把她的骄傲践踏,就算是为了陈子墨,她也不会主动放弃。 所以,再面对谢郗彤这个小公主时,她没有放低自己的姿态。 谢郗彤虽然娇蛮了点,却并不是不讲理的人。 永远不要小看了孩子的直觉,她能感受到柳梓清对她的不屑一顾,感受到和她说话时那种居高临下的姿态。 在她的眼中,仿佛她是一个跳梁小丑,没有家教。 谢郗彤永远不会忘记,初次见面时,她对这个漂亮大姐姐的喜爱,将自己最喜爱的洋娃娃献宝似的拿出来分享大姐姐。得到的却是她蔑视的白眼和冰冷的话语。 “无聊。” “真像个白痴。” 那时候的柳梓清还小,不明白伪装,对不喜欢的东西,刺裸直接的表现了出来。 但对谢郗彤来说,却是真真切切的伤害。 最喜欢的洋娃娃,连她哥哥,她都不愿他摸一下,一腔热血,却遭到这样的对待。 谢郗彤是聪慧早熟的,这点毫无疑问。 孩子的话,最天真,也最伤人。 所以,不管后来,柳梓清如何,心上的伤痕,却是永远都好不了了。 每当看到她,就像将从前的往事捞出来回放,将结痂的伤口血淋淋的撕开。 一段无人知道的过往,没人知道,疯疯癫癫大大咧咧的谢郗彤,也曾将真心付出,却被人伤的很深。 若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女,或许这样的话会在时光的洪流里消失。 可她不是,慧极必伤。 B市的交通永远都那么的拥堵,林夏好不容易感到第三医院时,谢春华一家正候在手术室外面。 此时的谢春华,已经没有林夏初次见她时候的时髦靓丽了,一身衣裙皱巴巴的,脸上精致的妆也被泪水冲花了,嘴里不断喃喃自责,左边一个打扮清纯的少女低头安慰着她,想必她就是彤彤嘴里的云锦表姐了。 那她右边的那个中年男人应该就是彤彤的小姨夫赵光辉了。 来不及多想,林夏疾步走了过去,焦急问道:“小姨,彤彤现在怎么样了?” 听到她的声音,谢春华抬起了头,林夏这才发现,她的一双眼睛,已经肿的像桃子一般了,哪里还有平时的精明干练。 只听她哑着嗓子道:“夏……夏夏来了。” 赵云锦倒是比她妈妈要镇定许多,起身和林夏小声寒暄了一阵,让林夏了解了事情了始末。 原来,谢郗彤和谢春华赵云锦三人在逛街,本来好好的,谢郗彤因为贪恋街景,在她们后面迟了几步,不知怎么就被人流挤出了人行道,被一辆酒驾的车撞上了。 那个司机当场死亡,谢郗彤被人救出时还剩一口气,现在正在抢救。 看着急救室外面的红灯和谢春华那样悲恸哭泣的样子,林夏不免有几分触景生情。当年,她那样死的时候,她的父母,是否也像这样,悲伤哀恸。 而,比他们幸运的是,谢春华还有赵云锦和老公安慰,谢春华也是如此。当年的林老妈,儿子已经成家搬了出去,被媳妇管着,林老爸又是个不善言辞的性子,她是怎么熬过去的呢。 呆呆的看着手术室上面抢救中三个字,林夏陷入了自己的思绪了。 “别哭了,彤彤吉人天相,一定不会有事的。”赵云锦的话拉回了她的思绪,林夏抬头,见她递了一张面纸过来,“擦擦吧。” 林夏这才觉擦到脸上湿漉漉的,原来,她哭了。 “谢谢。”接过面纸,擦了擦脸。 赵云锦在她身边坐下,看着手术室,叹道:“彤彤这么年轻,却有你这样的朋友,可真是幸福。比我当年的眼光,可是好太多了。” 凤眸微黯,语气唏嘘,似乎也有一段故事。 此时此景,林夏能说什么,遂保持了沉默。 索性赵云锦也不要她说什么,此时,跑到吸烟区吸烟的朝云谦也过来了,几个人只是沉默的等着结果。 手术的时间,是那么漫长,直到医院的甬道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等着的几个人这才被惊醒,齐齐抬头望走廊尽头看去。 谢芳华和赵茜跑在最前面,后面是陈国庆,接着是陈子墨和赵昕。 看到谢芳华和赵茜,谢春华和林夏一齐站了起来,迎了上去。 “小芳,彤彤现在怎么样了。” “三姐,都是我的错……呜呜……是我没照顾好彤彤……姐,你打我吧,骂我吧……” 人齐齐的分成了三拨,谢家两姐妹拢在一起,陈子墨和赵云谦云锦聚姐弟俩在一起。 “茜茜,你和昕表姐怎么过来了?” “彤彤现在怎么样了?”顾不上回来她的话,赵茜拉着林夏的手焦急的问道。 林夏的眸子暗了暗,摇了摇头,“还在里面抢救,现在还不知道结果。” 毕竟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听到她这个话,赵茜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下,搂着林夏就哭了起来。 发生这种事,林夏心绪本来就不宁静,此刻也很容易被她勾起了情绪,两人抱头痛哭了起来。 看她们两哭的伤心,赵昕在一旁看的既心酸又羡慕,这样纯粹的感情,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也只有这样天真的年龄,才有这样纯的感情。 一入社会,才知道当年那个傻傻的自己,曾经多么幸福。 待几人情绪平复了一些,赵昕这才细细的问了谢郗彤的情况。听林夏说完,赵昕也有些不淡定了。 她手上虽然有空间的水,可那也是有限制前提的,比如人要是活的,空间水也没逆天到能让死人复活。 再者,要能让人喝下去或者泡着滋养,不然,接触不到人体,也无法发挥很大的作用。 况且,在她使用空间灵液之前,要保证谢郗彤还有一口气,若是手术失败了…… 赵昕不敢在继续想下去了,谢郗彤若真的没了,这对陈家,将会是一个多么大的打击。突然间,赵昕觉得很无助。 原来,她重生了一次,面对某些人,面对天灾人祸,还是束手无策,无能为力。 有些人,你怎么样,都斗不过。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若许逸宸真的惦记上谢郗彤,那又怎么防的住,并且这样日复一日的活在对生命的恐惧中,人生又有什么意义。 车祸的事,究竟只是一个开始,还是拉开了他复仇的序幕,谁都不知道。 因为她不了解。 赵昕站在医院的玻璃窗前,看着B市的车水马龙,有些默然。 “张爱玲说,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耳畔响起柔柔的女声,略带沙哑。 赵昕侧过头,看到了静静站在她旁边的林夏。 104 许逸宸的手段(二) 是啊,生命中,确实有太多的未知。 让我们再也找不到少年时的那种自信满满,曾经那样骄傲坚定的保证,现在都变成了一种世事无常的随波逐流。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们失去的,仅仅只是时间和青春么?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见林夏看着窗外,赵昕也收回了眼神,道,“是啊,生命实在是充斥着太多的未知了。你永远都无法想象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人生在世,也不过是‘生离死别’四字而已,不免让人唏嘘。” “若没有这四个字,那相聚相守,又有什么价值呢。”看着拥挤的车流,匆匆而过冷漠的人群,林夏心里也满是感叹。 两个重生者,在这样的情境下,说着自己心事,也算是一种造化和缘分,林夏默然的想到。 之后,两人都没有说话。 方才林夏的那句,也不过是感叹而已,现在这种状况,两人哪里还有心思说话。 林夏站在赵昕的身边,她竟然也不觉得气氛尴尬,倒是有一股无言的默契,让赵昕有些奇怪的同时,也有些欣慰。 若不是时间不对,这样的气氛,也真是让人珍惜。 医院里有人在生死边缘挣扎,夜店里有人醉生梦死,虚妄度日,霓虹灯依旧五彩斑斓。世界太脏,世人习惯了沉默。 有谁,愿意去倾听,那一朵花开的声音? 这是B市一个古色古香的院子,外表是简单的四合院,庭院是半封闭式的,四周曲廊环绕,假山石笋挺立,青藤蔓绕,翠竹衬以名花,甚是清雅. “许少”守在门边的警卫恭敬的对许逸宸行礼道。 许逸宸目不斜视,穿过了月亮门。 “小少爷来啦。”书房门口站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老人笑眯眯的脸上洋溢着慈祥,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老人,大院里谁敢怠慢? 对这个跟着爷爷大半辈子看着他长大的老人,许逸宸眼里浮起笑意,点头道:“王伯。” 王伯推开了书房的门,笑眯眯道:“小少爷快进去吧,少爷正在里面等你呢。” 许逸宸点了点头,踏入了书房。 书房摆设有些简单,却极为古典。 正门对着的中间悬挂着大理石挂屏,下面设有一四小方桌,左右太师椅,桌上置着棋盘;东面屋子摆着处理公事的案桌,案桌上的摆设亦极为简单,一眼望去,只有砚台,笔筒,笔架,镇纸,印盒等物。桌案西靠墙搁着一个巨大的书柜,架上摆满了线装书,若细细观察,定能发现其中珍贵传世孤本。 书柜里面陈列的几件商周青铜鼎器也极引人注目,书柜旁边的墙壁上挂着斗大的字幅,上面写着“难得糊涂”四字。 笔势毫无凝滞,铁划银勾,令人震撼! 此刻,一个穿着无领青色上好长衫的银发老者正立在书案后悬臂练字,许逸宸负手静静的站在一侧,待老者收了笔,这才开口道:“爷爷。” 老者抬起了头,仔细的端详面前面色淡淡的孙子。 从外貌上讲,这个孙子绝对是不像他的,这样的容貌,哪里是一个男人该有的。可那气势,却和他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再磨练两年,待他百年之后,一定能撑起整个许家。 想到眼下许家的处境和下一代,许天凌暗叹息了一声,可惜他现在的身子了。 被那样一双凌厉的眼神盯着,那仿佛穿透你整个灵魂和思想的感觉,和散发的强大气势,让许逸宸不由皱了皱眉。 上辈子,直到死前,他也没有这样强大的气势。 看来,他还有的磨砺。 见许逸宸如此,许天凌愈发的满意了,端起一旁的茶盏,轻啜了一口,“这段时间你的表现,我都看在眼里,也还比较满意。” 许天凌淡淡道,“可是,前几天的事情,你怎么解释,草菅人命我不管。可你知道,现在局势有多险,你在这个节骨眼上贸然行动,是想让许家置于危险之境么,嗯!” 最后一个字,语气淡淡,却让许逸宸倏的感到了切肤的压迫,像极了前世他不得不屈服的时候。 不,他不服。 重生一次,他为什么还要让人掌控他的人生。 那一刻,许逸宸身上爆发出一阵气势,虽然不及许天凌的庞大,但却要浓烈许多,隐隐有抗横之势。 惊讶于自家孙子的变化,许天凌眯了眯眼睛,微微咳了咳。 咳嗽声打破了室内了气氛,也缓和了气氛。 “孙儿做什么事情,孙儿心中清楚,这点无须爷爷置喙。”许逸宸挺直着脊背,淡漠道。 许天凌心中极为满意,手却指了指桌右上角的一沓纸,“你自己看看,究竟有多少双眼睛在背后看着你,你以为你对李家小子做的事别人查不出来。‘暗夜罂粟’的那个小可早被李家大少抓了去,他嘴里的话早就被人套了出来,若不是我在背后用暗势力帮你平复,你还真以为这B市是你一手遮天了,嗯。” 许逸宸拿过资料,面无表情的翻看了一遍,心里却涌起了千层巨*。 他对李少仁做的所有事,这里面都记载的清清楚楚,包括他什么时候掌控了‘暗夜罂粟’的势力,具体权利多少,都明明白白。 他能成功算计到李少仁,除了他的势力,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李家老大和老2从中推波助澜,借刀杀人的结果。 李少仁虽然是一个纨绔,却是李家老头子宠溺的幺孙,平时不事生产,在李家家产中,却占了很大的股份。而且据说李家老头子还给他留了很多私产,自然引得他上面两个哥哥的不满。 恰好他许逸宸要算计他,他们也就顺水推舟,事后干干净净,不沾一点儿腥在自己身上。 看着眼前漫不经心喝着茶水的爷爷,许逸宸如同被人泼了一瓢冷水一般,心里冷的入数九寒冬。 他的变化,许天凌这个老狐狸怎么猜不到,也知道不能逼人太过,给你棒子,也要适时给一颗红枣。 “计谋虽然漏洞百出,不过你在短短时间内达到如今的成就,已经很出乎我的意料了。”许天凌放下茶盏,看着面前的孙子,“车祸那件事,我已经替你善后了。你要谢家那个小丫头的命,我不想多说。但,事情要谋而后定,没有万全把握的事,不要轻举妄动,何况在这个时候。” “再说,谢家在B市虽然上不得台面,在下面还是颇有势力。谢家已经派人在差了,你那个影卫我也派人遣他回基地接受处罚。” “这次的事都是孙儿设想不周,孙儿甘愿受罚。” 自重生以来,许逸宸第一次低下了他高傲的头。 105 残了 能屈能伸,这才是真正大丈夫所为。 古往今来,能成大事者,皆不拘小节。 对许逸宸的态度,许天凌更是满意,不为眼前丁点儿小利沾沾自喜,这才是真正的掌权人决策者应有的气度。 “上次在军区那边,你已经学了不少东西,对做一个纨绔子弟来说,这些都已经够了。”沉吟片刻,许天凌道,“但是,对许家而言,这些远远还不够。” 许逸宸心中一凛,这是……拿他当继承人培养了。 此刻,他的心情具体也说不出来,虽然自己笃定爷爷会选择他。可是当上辈子追求的东西真的到手之后,他的心却像打翻了调味瓶一般,五味陈杂。 上辈子,他辛辛苦苦那么久,爷爷栽培的人,却是小他两岁的堂弟,许逸轩。 “后天我就送你去你干爷爷那里,机会爷爷已经给你了,是成龙还是成虫,就看你自己的努力了。”许天凌深深的盯着眼前这个不曾在意过的孙子,“希望到时候,你不要让我失望。” 干爷爷,那个笑起来像弥勒佛一样的人?上辈子,许逸轩也曾消失一段时间,可那时候他心里满满都是柳梓清,哪里有心思差他到底去了哪里,原来是他。 “你干爷爷和我们许家颇有渊源,送你到他那里,你就不再是许家的长子嫡孙了,而是一个接受训练的普通人,你……明白吗?” “计划一旦开始,就没有反悔的余地了,其中的艰难和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你从前想象不到的,你还想去么?” “若失败了,不过是一条命。”许逸宸淡淡道,“连命都看淡了的人,还有什么可惧?若一辈子” 闻言,许天凌皱了皱眉,他要的是一个能掌控大权、运筹帷幄的人,而不是一个勇猛有余,智谋缺乏的莽夫。 再次平静的看了一眼立在书案前的这个孙子,罢了,再看看吧,索性他还有几年可活,除了这个,老2家的那个孩子也不错,再多瞧瞧吧。 正想着,许逸宸接下来的话倒是打消了一部分他的念头。 “若一辈子畏首畏尾,这辈子,也不过是个庸人。”像许逸宸这种,用最淡的语气,说出最狂的话,才更能让人觉察到里面的傲气。 淡极始知花更艳! “好,这才像我许天凌的孙子,那爷爷就看你的表现了。” 许逸宸欠了欠身子,“若爷爷没有其他的事,那孙儿就不打扰爷爷了。” 许天凌摆了摆手,“下去吧,外头那个影卫你先用着,等你从你干爷爷那里回来了,影卫的事自然就解决了。” 能从那样的地方出来,自身的身手不错之外,那里还有一支秘密武器。若他能收服,将来这家主之位,不仅实力一争,还能用来制衡家族里面的那些老狐狸。 这家主之位,他也坐的太久了,可惜他生了三个儿子,却没有一个能挑起大梁。 许天凌叹了一声,伺候他这么久的王伯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劝道:“少爷,如今孙少爷中倒有两颗好苗子,您也无须太过忧心了。” “但愿吧。”许天凌起身,“东西都准备好了么?” “都备好了,李家的大小子正在外头候着呢。” “嗯,走吧。”对这个传闻中的李家孙辈中的天才人物,他倒要见见,是他李家的种好,还是他许家的种好。 等待总是那样漫长,似乎过了一个实际,林夏缓缓忽忽间听到有人在耳边道:“出来了,医生出来了。” 然后一大群人就围了上去。 看着面色有些发白,额际都是细密汗珠的医生,林夏神思恍惚,这样的事对病人家属而言是噩耗,对这些救死扶伤的医生来说,也是很辛苦的吧。 凌晨四点了,整整做了六个小时的手术。 “医生,我女儿怎么样了,有没有生命危险,医生……” 其中一个主刀医生扯下口罩,声音里带着疲惫,“病人的情况很不乐观,除了严重失血外,脑部也积了大量的淤血,送到医院时人已经休克了。不过因为她底子好,竟然硬撑着一口气到了医院,这才让我们有机会抢救。” 是那颗苹果的功劳,林夏心中一凛,不然她绝对撑不到这个时候。 “手术虽然成功,但是病人的情况实在是太……这三天是危险期,若三天之后病人能够醒来,那就不用担心了。只是……” “只是什么?”谢芳华一颗心都要揪起来了。 “只是病人腿上多处粉碎性骨折,若能成功醒来,只怕精神上来会一时接受不了,这就需要你们家长悉心的照顾和开导了。不然,就算我们将她抢救回来了,只怕病人也会……” 医生的话说完,现场一片冷凝。 花季少女失去了双腿,这让一向优秀自负的谢郗彤怎么接受的了,她要不就精神奔溃,要不就自杀! 林夏有些骇然的想到,这个脸瞬间苍白了起来,头脑一片空白。 赵昕听完医生的话,微微震惊了一下,心里却轻松起来。那个空间的泉水她实验过,对折断了的树枝和伤残了的鸡禽,它能诱发它们再次长出来,并且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只是,她虽然有这个水,却无法拿出来用。不然,对谢郗彤这种情况,她该怎么解释。 原本该残废的人骨头再次完整的长了出来,这将会是整个中国,不应该是整个世界的奇迹。 而林夏的眼神,在无意识扫到赵昕时,顿时亮了起来。 对啊,她有空间,赵昕也有灵泉。她的水不行,还有赵昕的泉水呢。 想到这里,她整个人就像打了鸡血一般,顿时一扫萎靡,勉强有了几分精力。 当林夏终于倒在离医院最近的酒店房间里时,天已经大亮了。陈国庆、谢芳华和陈子墨在医院守在病房外面,赵昕自然是在一旁帮忙,林夏和赵茜早就撑不住了,便和谢春华一家就近找了酒店,开了几间房,休息起来。 而此时,一辆银灰色的车在第三医院门口停下,车窗缓缓的降了下来,露出许逸宸那张精致邪魅的脸。 106 愧疚 “少爷。”见许逸宸迟迟不动,司机开口提醒道。 毕竟这是医院门口,人来人往的,车一直停在这里也太过扎眼了。 “走吧。”转过了头,许逸宸淡淡道。 黑色的玻璃缓缓上升,挡住了他那张让人惊艳的脸。 谢郗彤,算你命大。 不过,对残废了的你而言,只怕或者比死更难受吧。 你就好好享受我送给你人生的这份大礼吧,也算是报答那么多年对梓清的“照顾”。 像你这样,被家人和宠坏的小女生,也该尝尝人生无常的滋味了。 谢郗彤出事了,林夏和赵茜睡的并不安稳,两人勉强休息了几个小时,就赶到了医院。 陈家人仍然守在重诊病房的外面,陈子墨衣裳略显凌乱,一夜没睡,眼睛微微有些红,但仍然眉宇间仍然挂着特有的冷冽,更显出一种别样的风姿。 让林夏有些惊叹,更让赵茜愣住了,直直的盯着他看了片刻。 直到赵昕的招呼,才将她唤回神来。 “表姐,”回了神识,赵茜这才想起正事,看了一眼疲惫的赵家父母,小声询问道:“彤彤怎么样了?” 赵昕带着林夏两人走到窗边,看了一眼守在病房外面的陈家人,摇了摇头,“还是老样子,没什么起色,听天由命罢了。” 昨晚她将空间的水和水果取出,让陈家人都吃了一些,这样才让他们精神没这么萎靡。不然哪里会有这么好的效果,尤其是谢芳华,一颗心都要碎了,不过一个晚上,整个人瞧着老了不少。 也就是喝了一点空间的水,这才让她看起来好了一些。 只是,谢郗彤尚处于危险期,她空有宝物,却没有机会接触到她。毕竟是重症病房,都是无菌室,禁止外人进入探望。 所以,当知道人不能进入的时候,赵昕的心都凉了,明明上辈子看那个什么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时,男主角就是被女主角轻轻一推就挂了,怎么到这里,连进都不能进了。 赵昕心里不断吐槽那本小说,当然,也只能在心里不断祷告谢郗彤能撑过去了。她没有办法在医院,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偷偷进去。 谢郗彤现在靠点滴和营养液维持生命,根本进不了食,该怎么办呢? 难道除了等待,没有其他办法了么? 看着这样的赵昕,再看了一眼病房,林夏默然,这样的情况下,除了等待,她和赵昕什么都做不了。 “难道咱们只能这样等么?”赵茜不服气的挥了挥拳头。 “只能等。”赵昕定定的盯着她,果断道。 看着这样的表姐,赵茜有些不服气,但想到现状,她确实什么都做不了。从来没想过未来的她,第一次,有了明确的目标。 在心里对自己说,以后,我一定要成为一个名医,治好天下所有的病人,让世间不再有人为病痛伤神。 多年以后,当赵茜成为了B市甚至全国小有名气的医生,当见惯了生老病死,当站在落地窗前,端着红酒杯,看着窗外车水马龙时,回想起当年傻傻的自己,总会不由自主的勾起一抹微笑。 生命是一个故事,还是一个事故? 谁也不知道,当时太过年轻,总以为一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 然而,当你经历许多之后,才明白,原来,生活中每个问题,都有无数个解,而其中没有一个是绝对正确的。 因为这无数个解中,有一个,是无解。 面对生老病死,每个人都是那么渺小,除了调整自己,坦然接受,还能有什么办法。 当年,她恨自己年轻无力,现在,她哪一双在福尔马林的液体中浸泡过的手,面对同样的问题,同样的情景,却依旧无力。 谢郗彤是在三天之后清醒过来的,林夏不知道这三天是怎么过来的。而当医生检查时,看到谢郗彤微微睁开了一条小缝隙的双眼,告知陈家人时,大家欣喜若狂的表情,映在林夏的记忆里,随着岁月的变迁,慢慢变成一杯酒,愈来愈香醇。 听到谢郗彤醒来的消息,赵昕松了一口气,只要能进她的病房,给她用空间的水擦擦身子,在房间里洒洒空间的水,让人呼吸进去,对人的身体也是很有好处的。 容城,柳梓清从少年宫练完琴回来,打开门,父母都不在客厅。 将包包仍在沙发上,给自己泡了杯茶,打算上楼练一会儿琴。 经过书房门口,发现门虚掩着,柳梓清有些惊讶,走近了,从书房里面断断续续传来父母的交谈声。 柳母:“彤彤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柳父:“说是已经度过了危险期,只是人还昏迷着。” 柳母:“哎,真是造孽啊,这小小的年纪,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这以后可怎么办啊。” 柳父:“你真的问清楚了,是腿断了么?” 柳母:“这事儿我还能造假,彤彤那孩子也是咱们看着长大的,也算是半个女儿了。虽然说和咱们家清清有些小矛盾,可都是小孩子家家的,大了也就好了。现在,她出了这么个事儿,都是做父母的,这心里哪里能好受呢……” 接下来的话柳梓清根本就没有心神听了,听到谢郗彤出事的消息,她当时都不知道自己的心里在想些什么,等回过神来,人已经走到了琴房,坐在的钢琴前。 从小到大,谢郗彤一直和她不对盘,要说心里对她一点儿想法都没有,这是不可能的。可是听到她出事的消息,那一刻她的心里并不高兴或者得意,反而有一种隐隐的愧疚。 柳梓清讶异于自己愧疚的感觉。 明明,一直以来,都是谢郗彤主动招惹她的,她从来都是能避则避,不主动和她计较的。那么,她这么明显的愧疚的感觉,是怎么来的。 想着心事,手指无意识的在琴弦上滑动。 “清清回来了么?”敲门声和温柔的话语将柳梓清从沉思中惊醒。 她抬起头,见母亲在倚在门边,收拾了下心情,道:“嗯,刚回来,没见到妈咪,就上来练练琴。” “对了,妈咪找我有什么事情么?” 107 她是活该 柳母温如萍在柳梓清身边坐下,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眼里满是慈爱。 人,只有发生了灾祸,失去了某些东西,才会对现在拥有的特别珍惜。 沉吟了片刻,组织了一下语言,温如萍这才道:“彤彤在B市出了车祸,陈家人都在那边守着,现在彤彤还在观察期,医院那边也不建议很多很探望,打扰病人清休。所以,你爹地打算等过两天等彤彤人清醒一些的,身体也好一些了,再过去看她,你要去么?” 谢郗彤和柳梓清不对盘,这是两家人都知道的。 脑海里滑过陈子墨那张清俊的脸,柳梓清想了想,点头道:“毕竟是十几年的交情了,于情于理我都要过去看看。况且,女儿有点担心子墨,想去看看他。” 知女莫若母,女儿那点小心思温如萍哪里猜不到。 子墨也算是她看着长大的,家世样貌不说,就冲这一起长大的情分,也算是个良配。 只是孩子们毕竟太小,将来怎么样,大家都不知道,还是再看看吧。 “嗯,到时候咱们全家一起去,顺便去B市看看你小舅舅。” 说起小舅舅温如言,柳梓清一贯没有表情的脸也挂起了笑容。她和小舅舅感情很好,温如言也特别宠爱这个外甥女。 因谢郗彤的事,温如萍看着自己健健康康的女儿,觉得这就是上天给自己最好的恩赐。自从柳梓清一日日的大了之后,女儿家特有的娇羞和小心思,加上学业的繁忙,让母女二人也不像小时候那样亲密无间。 而谢郗彤的事件,让两人感触都挺深的。 温如萍将女儿搂在怀里,母女俩说着话儿,感觉又回到了小时候那样的亲密。 柳父站在门外欣慰的看着,儿子是用来传宗接代的,要严厉管教。女儿却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是用来宠爱,想到陈家的小丫头,再想到若是自家女儿出事儿。 柳父皱了皱眉,心里打定主要这几日让梓清的哥哥好好看着她,去哪里也要跟着。 容城柳家因为陈家出事,亲情空前高涨,B市这边因为谢郗彤情况稳定下来了,家属可以进去探望。 赵昕虽然只进去过一次,可平日里她帮忙跑前跑后的,将空间的水混在替谢郗彤擦拭身体的水里面,还有房间花瓶什么里面也偷偷倒了许多水。 虽然不能像直接喝下去那样效果显著,但即便是恢复的速度在赵昕看来,虽然已经够缓慢了,也却让医生惊叹不已。 因为这种情况确是很少见的,年轻人的恢复能力虽然比中年人和老年人要快一些,可像她这样能用肉眼观察到的一天比一天恢复的好的情况,真的是太少了。 为此,医院还特意开了个会,研究探讨了一番。 可做了各种检查之后的结果,也只能归功于她的体质异于常人。 这日,赵昕提着保温盒进了病房,谢芳华还趴在谢郗彤床沿边睡着。看着谢芳华一日比一日消瘦苍白的脸,赵昕在心里叹息了一声。 虽然她已经在饭菜里放了空间的水,还从里面摘了许多菜,一日三餐变着法儿的做给她们吃。空间里的饭菜做出的味道,自然比外面普通的饭菜味道要好很多,就连陈子墨这个饭菜做的超赞的人也不禁多用了两口。 无奈谢芳华一心记挂自己女儿,就算山珍海味眼下她也没心思吃。 赵昕在一旁看着,却为这一份纯粹的爱女之心而动容。 谢郗彤如今的状况,也算是天网恢恢,更是她自找的。陈家人太过宠爱她,把这个小女生宠的不知天高地厚,这才惹到了许逸宸这样心思毒辣之人。 就像重生前网络上流行的那类小说一样,猪脚被恶毒女配害死,重生之后,第一件事,可不就是找上辈子那个恶毒的女配报仇。 只是,这辈子的谢郗彤明明没做过这件事,却要让现在如白纸一般的她来买单。 哎,这可真是一笔烂账。 对许逸宸来说,那些都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让他痛过,心碎过,他要报仇,无可厚非。 人,都是自私的。 可对现在躺在床上的谢郗彤而言,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 不过十五岁的她,未来的一切,可都毁了。 将饭盒轻轻放在床头,正想着,就敏感的觉察到床微微动了动。 这也是空间给的一个福利,对周围人有一种敏锐的直觉。所以,她能感受到陈子墨对她的亲近,感受到谢郗彤的不讨厌,感受到柳梓清微微的敌意。 但是,那个女孩…… 赵昕的脑中闪过林夏那张仅仅算是普通的脸,对她,她却感受不到一丝一毫。 这个女孩,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她隐隐能能感受到所有人对她的感觉,却独独感觉不到那个林夏的心思。 究竟是她的心思太过深沉了,还是她原本对自己没有感觉呢。 不对,就算一个女孩心计再深,面对自己这样一个美女,至少也会有情绪的波动吧。可她在林夏身上,却感受不到丝毫。 对这个问题,赵昕有些疑惑,只是眼下大家都忙着谢郗彤的事情,她也没空细细思量。 躺在床上的谢郗彤手动了动,然后眼睑下面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了几下,然后缓缓的睁开了眸子。 赵昕心中一喜,凑了上去,轻柔道:“彤彤,你终于醒了啊!” 谢芳华虽然睡的沉,但确确实实是将女儿放在了心里,对彤彤这两个字特别敏感。 听到赵昕这样说,声音虽然轻柔,却还是将她惊醒了,猛的抬起头,看着病床上面已经睁开了眼睛的谢郗彤,喜从中来,眼泪一下子从眼眶里涌了出来,“我的彤彤终于醒了,可是急死妈了。” 见她醒了,赵昕自然也是高兴的很,却还是稳住了情绪,安慰谢芳华道:“阿姨,彤彤醒了这是好事儿,您这样哭让彤彤见了内疚呢。” 谢芳华边流泪边笑道:“对,对,这是好事儿,我不哭,不哭。” 嘴里虽然这么说着,眼泪却止不住的往下面流。 赵昕见状,也不好多待,只道:“彤彤刚刚醒,阿姨和她说会儿话,我去打电话给子墨。” 谢芳华哪里有心思听这个,只一双眼睛盯着爱女,胡乱的点了点头。 108 谢母的心思 想着给她们母女二人留一点私密的时间,赵昕轻轻的走出的病房,掩上了门。 站在楼道里,拨通了陈子墨的电话。 “子墨,我是阿昕,彤彤已经醒了。” “什么,真的,我马上赶过来。”听到电话里的话,原本睡意惺忪的陈子墨立刻清醒了过来,挂了电话,换了衣裳就往医院赶去。 从出租车上下来,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等他的赵昕。 即便穿着最朴素的衣服,人群里,却也能一眼将她认出来。 这样优秀的少女,这样温婉的性子。 想到这些日子她为了自己妹妹的事,忙上忙下,里里外外张罗,陈子墨心里就浮起一股暖意。 这样美好的女子,他何其有幸,竟能识得。 见陈子墨下车,赵昕忙迎了上来,递上一块帕子,“累了吧。” 接过帕子擦了擦额际,陈子墨摇了摇头,两人往病房走去,“彤彤怎么样了?” “阿姨正在陪她,我想着这段时间阿姨也累了,让阿姨单独和彤彤说说话儿,也排解这段日子的心绪。” 这段时间,真不知道谢芳华是怎么熬过来的,她在一旁看着也觉得有些不忍。 陈子墨心中一暖,“你有心了。” 不过是一句简单的话,却让她像喝了蜜一般甜。 赵昕抿唇笑了笑,侧过脸将颊边的发丝拢到耳后,端的是风情万种。 两人到了病房,却发现气氛冷凝,并不像赵昕预料的那样,谢郗彤没有歇斯底里,谢芳华也只是在一旁抽泣,不时道:“彤彤,你和妈说句话呀,你可别吓妈呀!” “妈,怎么了?” “子墨,你快来看看,不管妈怎么和她说话,彤彤一句话都不说。” 赵昕看去,只见谢郗彤双眼无神,呆滞的看着天花板,对周围的一切都熟视无睹。想起医生的话,赵昕有些了然。 当时她虽然睡着,但因为空间泉水的作用,对外界的发生的事还是能感知到的,医生说的话她也都能听到,只怕她自己潜意识里也不想醒来。只是空间的水效果太好,她不得不从自己封闭的世界里醒来,不得不面对断腿这个事情,所以现在才消极抵抗。 “彤彤,这是你哥哥啊,你看看他啊,从小到大,哥哥不是最宠爱你的么?”谢芳华哭喊道。 谢郗彤似乎有了点反应,眼睛僵硬的转了过来,看了陈子墨一眼,然后便又呆滞的盯着天花板一动不动。 谢芳华见她这样子,又有嚎啕大哭的趋势,赵昕见状,忙道:“阿姨别急,我去喊医生过来,说不定医生知道该怎么办。” “对对,医生,快去叫医生过来。” “嗯。”赵昕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弯下腰和谢谢郗彤说话的陈子墨,转身出了病房。 当医生过来的时候,谢郗彤已经睡下了,医生检查了一番夹着病例出了病房。 “医生,我女儿怎么样了,醒过来之后为什么会那个样子?”谢芳华急急道。 那医生翻了翻手上的病例夹,扶了扶眼睛,道:“检查结果一切正常,脑部CT显示正常,病人恢复的很好。现在这种情况,可能是她在昏睡过程中听到了我们的谈话,心里一时接受不了,所做出的消极的抵抗。所以接下来就要靠你们家人的开导的,条件允许的话,最好是替病人去联系两个有名的心里辅导医生,病人现在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危险,需要你们这些家人时时看住她。” 言外之意,就是别让病人做傻事。 听了医生的话,谢芳华踉跄了一下,陈子墨眼疾手快的扶住了她,对医生礼貌的点头道:“我们知道了,谢谢医生。” 医生离开后,谢芳华就撑不住捂脸痛哭了起来。 陈子墨两人将谢芳华扶着在家属区的椅子上坐了,赵昕安慰道:“阿姨,您快别伤心了,彤彤还在那儿躺着,需要您去安慰照顾呢,您可要好好照顾自己。” “是啊,昕昕说的对,妈,您现在可是咱们这里的顶梁柱。为了彤彤,您可不能倒下。”陈子墨也道。 谢芳华擦了擦泪,看着这几天明显消瘦了不少的儿子,坚定道:“你说的对,彤彤还等着我,我不能倒下,我要坚强起来。” 陈子墨搂住了谢芳华的肩膀,安慰道:“妈,别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是啊,阿姨,您也别灰心,现在医学这么发达,彤彤的事说不定还有转机。”赵昕安慰道,“阿姨,您现在可是彤彤的支柱,您可要撑住啊!” 拉过赵昕的手,谢芳华拍了拍,“好孩子,这段时间可多亏你了。” “阿姨快别这么说,我和子墨是好朋友,帮点小忙是应该的。”说完,赵昕看了陈子墨一眼,其中饱含的情谊,若是平时,谢芳华一定能看出来。 只是现在她忧心小女儿,没心思想其他的。 “这可不是一点小忙,这段时间你忙前忙后的,为我们大家煮饭煲汤,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谢芳华道。 赵昕忙道:“阿姨这么说,可真是折杀我了,这些都是我该做的。茜茜和彤彤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平时可没少麻烦您,再说,我和子墨平时也走的比较近。”说完,嗔了陈子墨一眼,“子墨,你还不快劝劝阿姨,这么说可真是太见外了。” 陈子墨点头道:“是啊,妈,就冲茜茜和彤彤的关系,我和昕昕的关系,您快别说这话了。” “对了,阿姨从早上到现在都还没用一点东西呢,保温盒我放在病房里了,我去取来,阿姨好歹用一点,下午我再做个猪骨煲,给您补补身子。” “子墨,你陪阿姨好好说说话儿。”说完,赵昕便离开了。 看着她的背影,谢芳华拍了拍儿子的手,沉吟道:“这姑娘真是没得挑,只是这家世还有柳家那丫头……” 虽然她赵昕在她面前没表现出对自家儿子的情谊,但她作为一个过来人,吃过的盐比她们吃过的米还多,哪里看不出来。 这么殷勤的为她们家跑上跑下,若说真无所图,这是不可能的。况且,面对这个小丫头时,自家儿子的表现,也让谢芳华心里有了点数。 这女孩虽然不错,可是这家世…… 109 无法感知的人 想到这里,谢芳华到有些忧心了。 陈家虽然不是那样大富大贵的人家,可也是有些底蕴的,这丫头到底是差了一些。 她还是更看好柳家那丫头,家世相当,人也是看着长大的,最主要的是,十几年的情分摆在那里呢。 陈子墨皱了皱眉,“妈,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看家世。赵家哪里不好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瞧着她性子比梓清好多了。况且彤彤不喜欢梓清,您又不是不知道。” 说到谢郗彤,谢芳华对柳梓清的心到淡了一些。自家女儿不喜欢的,她碍着面子不好多说,心里多多少少对柳梓清也是有些不喜的。 “也是,以前看彤彤和梓清关系不好,我们总说是彤彤耍小性子。可你看看,先是来了个夏夏,两人处的可好了,就和小影子似的。”谢芳华道,“彤彤哪里还有平时骄纵的样子,现在来了个赵昕,也没见彤彤和她冷眉冷眼的,看来,柳家这丫头也是有问题的。” 听母亲这么一说,陈子墨也有些赞同,“妹妹自然是极好的,至于梓清,只能说两个人天生气场不合吧。” 正说着,赵昕拎着保温饭盒走了出来。 “阿姨,听昕表姐说彤彤醒了。”从走廊另一头传来凌乱的脚步声,就见赵茜、孙潇潇和林夏匆匆跑了过来。 两人站定,林夏对陈子墨和赵昕点头致意了下,便专心听赵茜和谢芳华说话起来。 见林夏点头,赵昕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一般只有长者对幼者,或者上位者对下位者,亦或是平辈间不熟悉的人,才会点头致意。但见林夏这么熟稔的对他们两人点头,无丝毫生涩凝滞之感,也似乎没有经过思考,自然而然就做出来了。 细细盯着林夏打量了一会儿,仍然没有在她身上感受出丝毫情绪波动,赵昕只得将疑惑放在心里。 “嗯,已经醒了。”谢芳华对赵茜道。 “真的嘛,我要进去看看她。”赵茜和孙潇潇同时道。 林夏抿唇劝道:“彤彤大病初愈,现在一定睡了,你们还是别打扰她,将她惊醒了。现在彤彤已经醒了,来日方长,还怕没机会。” 孙潇潇嘟着嘴巴,“我这不是担心么?” “大家都担心呢,不过现在彤彤最需要的是静养。”林夏认真道。 听着林夏较真儿的话,在看着她那不显的一张普通的脸,赵昕突然间觉得自己多想了。林夏家世不显,本人又不像自己多活了几十年,可能真是她多想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若这个林夏没几分本事和不同,哪里能在这小小圈子里混开呢。 这些小孩家世在B市不算什么,在容城,却也算正宗的高干了,想要混进去,然后融入,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 站在门外,透过病房的玻璃细细看了谢郗彤,和谢芳华简单的的寒暄了两句,林夏便领着赵茜她们打算离开。毕竟她们几人加在一起,人书还是太多了,都堵在病房外面,也显得有些拥挤。 赵昕见赵茜方才似乎欲言又止的样子,便主动提出要送她们出门。 四人走出医院,赵茜道:“表姐,咱们在B市待了这么长时间,昨天妈妈又给我打电话让我们回去了。不然,她就亲自过来领我们俩回去。” 闻言,赵昕皱了皱眉。 这原是应该,她们几人在B市逗留太久了,在呆下去也确实说不过去。 林夏笑道:“过两天我老妈会来B市看看彤彤,到时候我也是要跟着她一起回去的,咱们虽说和彤彤关系好,可已经在B市待了快两个星期了。咱们帮不上什么忙,阿姨她们肯定是不会让咱们付房租的钱,这些开销倒是浪费了。” 赵昕看了林夏一眼,暗忖,这倒是个会过日子的。不过她年纪虽小,但是从下面乡镇出来的,不像孙潇潇和赵茜从小被家人捧在手里长大,倒也能够理解。 几人边走边说,迎面走来一个男人,赵茜和孙潇潇见了,不知不觉就停住了话题,直直的盯着那张脸。 那是一张只有在时尚杂志上才能看见的脸,他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睛,浑身散发着沉稳的气息。 不一种不同于平时这些小女生见到的小男孩。 见到他,赵昕有些惊讶,竟然是他。 前世她是听过这个男人的,也在一些商业杂志上见到过,只是从来未曾这样近距离的接触过。 他来这里做什么? 男人慢慢走进,也看见了人群中的林夏。 近了近了,赵茜和孙潇潇现在已经不能用花痴二字来形容,她们两愣愣的看着这位酷哥停在了她们面前。 “你怎么在这里。”话是对着林夏说的,然后冲着余下三个人点了点头。 见到赵昕这样的美女,他的眼眸也仍然是深邃而平静的,没有丝毫的波澜。 赵昕又讶异了一番,这个男人,她也感觉不到他对自己的看法。 林夏笑道:“过来看一个朋友。” 靳夜也不在乎,点了点头,“那你们忙,我有点事儿,先走了。” 一派风度,气质绝佳。 然后冲余下三个小女生致意了一下,便离开了。 看着他颀长的背影,林夏很快回过神,见赵茜两人仍呆呆的看着人家,赵昕则是若有所思,好笑的用手掌在孙潇潇面前挥了挥, “喂喂,回神了,人已经走远了。” “啊啊啊!”孙潇潇突然尖叫跳脚起来,倒把林夏和赵昕吓了一跳。 林夏忙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尴尬的看了一眼周围盯着她们的人,拖着她快步走出了医院大门。 两人找了个墙角的地方,赵昕姐妹俩也赶了上来。 孙潇潇拉掉林夏的手,紧紧拽住赵茜的手臂,两人蹦来蹦去,高昂惊呼道:“好帅啊好帅啊!”赵茜则道:“好酷啊好酷啊,比子墨哥哥酷多了。” “不是不是,比子墨哥哥,不对,应该是比我见到的所有男人都要帅,太MAN了。” 这边赵昕看着又蹦又跳的的两姐妹,心里却想着方才的事。 这件事也算是给她提了个醒,空间虽然好,但是从前她还是太过依赖了。原本这个林夏是她的感觉无法感知到的,她还有些纳闷。可刚刚经过的那个人,她在他身上,同样看不到一丝的情绪波动,若不是他在说话,她根本就不能感觉到那里还有一个人在。 若有一天她失去了空间,那么…… 想到此,赵昕下意识的皱了皱眉。 空间上天赐给她的,不能就那样轻易的收回,若失去了空间,那么她重生还有什么仪仗。并且空间的东西不能再外界放太久,空间的泉水有效期才3个小时,空间的水果有效期也不过6个小时,空间的鸡禽鸟兽保存的世界稍微长一些,也不过12个小时。 时间一过,就可普通的瓜果没什么区别,也就知道没有农药的污染罢了,却同样也没有灵气滋润养生的功效了。 瞥了林夏一眼,看来,这个空间异能也不是万能的。还是有些人磁场和这个不合,所以才不能感受到情绪波动。 “表姐,表姐,表姐诶~”赵昕回过神,见赵茜正在她眼前挥手,而林夏两人也都奇怪的看着她。 “表姐你在想什么呢?” 赵昕笑了笑,没有答话。 果然,赵茜也只是抱怨一下,自顾的接下了话题,“表姐,我们要去机场接游信和周萌大哥,你要一起去么?” “你们去吧,我就不参合了。再说医院这边也离不开人。昨晚子墨守了一夜,还没睡几个小时呢,就被我叫过来了。”赵昕道,“放阿姨一个人在医院守着,我有些不放心呢。” 赵茜几人有些了然,假如要上厕所什么的,若在这个时间彤彤醒了,或者有什么需要,离了人确实不好。 而且谢郗彤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大小便虽然不能说算是失禁,但也都只能在床上解决。这种事谢芳华一个确实忙不过来,陈子墨碍于男女关系又不好插手,都是赵昕在一旁帮忙的。林夏等人也想过要帮忙来着,可赵昕的一番话让她们打消了念头。 谢郗彤这么爱面子,要是自己看中的好朋友知道了她这样一面,只怕以后几人相处都会有隔阂了。 果然,赵茜等人都点了点头,“那就辛苦表姐了,” 林夏看了看手表,“时间不早了,B市又堵,就算坐地铁过去,也要打的去机场。” “那你们快去吧,我也要进去了。” “我们走了啊,表姐白白。” “白白。” 林夏三人赶到机场的时候,还是晚了十几分钟,见到在机场门口等着她们的游信和周萌,林夏三人对视了一眼,小跑了过去。 “对不起,路上有些堵车,所以来迟了一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面对这种情况,她们都交给了林夏。 看着因为奔跑而脸颊微红,发丝有些凌乱的少女,游信眼波微微闪动,勾起嘴角温声道:“我们也没有等多久。” 一派风姿,温雅如玉。 看的赵茜和孙潇潇一阵惋惜,这样好的男子,居然长了一张这样普通的脸。 110 探望 其实游信并不丑。 他的五官分开看,都只能算普通,可是合在一起,配上他那张脸和一身气度,也算是比较能吸引人了。 初次见面时,林夏只觉得他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形容陈子墨的外貌可以轻易找出很多词,比如清俊,完美之类的。而形容游信这样的男子,林夏有些犯难了。 这才发现,这样的男子才是最难让人形容的。 温和清雅,如玉若竹,都只能用来形容他那一身气度,但对他的容貌,即便她绞尽脑汁, 也并不能找一个很恰当的形容词。 现在林夏看着游信微微上扬的嘴角,让人那样一颗因天气闷热而有些躁动的心,就这样安静了下来。 看着游信那并不算出众的五官,林夏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词,舒服。 没错,就是舒服。 他们两人在机场门口站的时间不长短了,周萌明显要比游信吸引女生的眼球。但是当你细细观察游信,那种让人从心底熨帖和没有防备的感觉,真是让人舒服的想喟叹一声。 这就是为何谢郗彤曾说从小到大追游信的女生并不少的原因,那样的气质,那样的性子,在B市这样的地方,也算比较出彩了。 “彤彤现在怎么样了?”没等林夏多想,周萌已经问起了孙赵两人,声音之大,打断了林夏的思绪。 惊讶于他话里的急切和焦躁,再联想到周萌对谢郗彤一贯的讨好态度,林夏蹙了蹙眉。 若彤彤不喜欢他还好,若是也对他有了感觉,那现在她变成这个样子之后,难保周萌不会改变态度。 而病人正值敏感时期,却是不能让她受刺激的。 “已经醒过了,只是现在又睡过去了,你们现在是要去医院么?”赵茜问道。 游信点头温声道:“自然是先去医院看看伯母和彤彤。” 周萌虽然不懂这些人情世故,不过他确实蛮忧心谢郗彤,自打知道她受伤的消息,就撺掇着游信,然后自己也借口和陈子墨好基友的关系,一起跟了过来。 听游信这么说,自然点头,十分赞同道:“我们不累,先去看小彤彤吧,我实在是担心。” 林夏诧异的看了他一眼,这话已经算是有些露骨了,只是平时周萌这人有点不着调,对女孩子都是嬉皮笑脸的,赵茜和孙潇潇倒是不觉得什么。 三个人比较急性子,走在前面,林夏和游信跟在后面。 “好久没见了,你好像瘦了不少。”游信虽年幼,身上却自有一股淡然的气度,即便在喧嚣的机场,却仿佛在山居幽谷,闲庭信步一般。 温润的话语,不仅让人心静,更让人有一种找到了主心骨一般。他说的话,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赞同,却感受不到这种改变。 如春雨一般,潜移默化。 林夏侧了侧头,看着游信如月色一般皎洁柔和的侧脸,心中浮起一股暖意。不似陈子墨的冷清,不似周萌的阳光,但这样温柔的男子,却往往能直击少女的心。 若她不是重活一次,若上辈子遇到了他,她也不一定会喜欢。 可惜了…… 林夏心里喟叹,可惜她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女生,即便是对陈子墨,也只是回忆居多罢了。 小男孩的感情,虽纯粹却也浅薄。 就像周萌对谢郗彤的那点好感,能撑到几时了。 就像张小娴说的那样,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 为什么会这样? 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时间。 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最纯粹的感情,也是最能伤人,因为时间是那么的残忍。 只是虽然知道,但被人这样关系记挂,只要不是铁石心肠,多少都会有些感动,林夏笑道,“多谢记挂,你瞧着好像也瘦了些,想必也是因为担心彤彤吧!” 游信想了想,微微笑了笑,没有答话。 前面的周萌三人已经招到了出租车,对林夏两人招手道:“夏夏,阿信,快点儿。” 两人赶上前,将游信和周萌送到医院门口,刚下车,林夏的手机就响起了。 掏出手机,是喵姐。 看着周萌有些急切的样子,林夏对四人道:“你们先进去,我接个电话,等会儿进去找你们。” 余下人没答话,周萌已经点头道:“那行,我们先进去了。”说完,不再看林夏,自顾走了进去。 “喂,你还不知道地方呢。”赵茜两人忙跟了上去。 游信想了想,也跟着走了进去。 “喂,喵姐——” “夏夏,你现在在哪里,还在医院看你那小同学么?” “嗯,喵姐有事么?” 听筒里面传来陈清有些激动的声音,“哇,你的新文好好看好好看,我们编辑部所有的编辑都拜读了大作。主编看过之后,当时就决定发在期刊上,并且决定出版。” 说到这里,陈清有些感叹道:“真不知道你这个小脑袋瓜子怎么长的,原本以为你擅长的是青春类的小清新文,谁知道你写古代宫廷文也这么棒,可真是深藏不露。” 住院部是修养的地方,前面有一小片树林,,找了个长倚,林夏接着电话,疲惫的揉了揉额角。 “喵姐你说笑了,我这个年纪和阅历摆在这里,不过是看了点史书,虚构的文章罢了,哪里当得起你这样夸赞。” 陈清笑道:“快别谦虚了,可是当得起,看了你的文章,我昨儿个可是特意买了本《红楼梦》细细的翻看对照了一番,发现你的文字功底可真是深厚。里面好多东西都信手拈来,并且还有好多典故什么的我都找不到原文。今天主编就让我问下你,你里面的一些典故什么的是什么书里面的,以后出版说不定可以在后面做个注释什么的。” 林夏了然,难怪喵姐今天说话这么文绉绉的了。 她因为写古代背景的文章,最近好像说话也有点这个倾向了,想了想,“除了沈复的《浮生六记》,其他的我不是很记得了,回去我就找找,列个单子给你。” “嗯,接下来的文你也别忘记写了啊,作为你的头号粉丝,我可是天天坐等更新呢。” “知道啦。” “当然,文章虽然重要,你的身体比它更重要,平时也要注意休息,我这里放假了就过去看你。” 111 如果时光,听得见 林夏心里一暖,她和喵喵可以说是纯粹的工作关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要仰仗她的提拔。 但两人接触以来,陈清待她确实发自内心的好。林夏点了点头,这才反应过来陈清根本就看不到,遂笑道:“知道啦,喵姐现在可是越来越啰嗦了。” “你这家伙,就会打趣我。罢了罢了,看在你最新作品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了,你手上还有稿子么,回去了记得传给我,等着看接下来的情节呢。”说到这里,陈清喟叹道,“真想快点看到结局,实在是挠人心啊,你这个家伙!” 听到她这个话,林夏似乎看到了陈清那张牙舞爪的表情,笑道:“我保证,喵姐一定是第一个看到结局的人,稿子的话我电脑里还有一点儿,等会儿我回去了整理一下发给你,也算是交下一期的稿。” “能交稿当然好,但是也别太逼着自己,身体最大,最近为了你同学的事儿,瞅着你都瘦了一圈。”上个星期陈清来看林夏,件林夏和赵茜孙潇潇三人瘦了不少,二话不说就带她们出去吃了一顿大餐,美其名曰改善伙食。后来又领着她们几个到处玩了玩,散了散心。 林夏虽然没有说什么,但陈清的这份情她还是记在了心里。有些事,并不需要说出来,细细感受着别人对你的好,对你的关怀,然后投桃报李。 “哪有瘦啊,”林夏嗔道,捏了捏自己仍有些婴儿肥的脸,“我瞅着还胖了不少。” 林夏确实瘦了,尽管有赵昕空间水的帮忙,但她心里存了事儿,到底还是慢慢瘦了些。也幸好有赵昕高超的厨艺,才让她不至于瘦的那么厉害。 她原本就是个不胖的体质,身上也没有几两肉,只是脸蛋有些婴儿肥,外人看着倒觉得她长得健康。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身量猛的网上蹿,脸上的肉肉也开始消了下去,逐渐往前世那个样子发展。 她自己是知道的,倒不觉得奇怪,但陈清一段时间没见她,突然见她和最初那个有着胖胖脸蛋样子不同了,自然将其归咎于谢郗彤的车祸及林夏不会好好照顾自己上面了。 “你还胖,也不知道是谁连80斤都不到。”陈清凉凉道。 上次带几个小的出去逛,路过药店门口,正好放在体重机,四人便测了下面重,赵孙二人还好,都有80多斤,就林夏一人瘦的厉害。这也是陈清在意的原因,实在是有些过瘦了,不健康啊。 “等过两天我去看你,要是你没有长胖,看我怎么和你算账。” 林夏有些哭哭笑不得道:“我又不是猪,这肉说长就长呀。”不过也知道她是为她好,因说道,“喵姐放心啦,自打你说了,我可好好照顾自己了,现在脸色已经好多了,别担心我。” 两人又唠嗑了一会儿,林夏收了手机坐在长椅上,看着面前波光潋滟的池面,浅浅的叹了一口气。 自从见了许逸宸之后,她就一直心绪不宁,如今果然发生了大事,在伤心之余,她那颗悬着的心不免也落下来了几分。只期望谢郗彤收到了教训,许逸宸不要再去伤害谢郗彤了,不然以后可真是防不甚防。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哪里千年防贼的道理呢。 躺在椅子上,将手搭在眼睛上,以后该怎么做呢,谢郗彤的性子,可是太强硬了,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啊! “别担心了,彤彤吉人天相,一定不会有事的。” 头顶响起温和的声音,林夏睁开了眼睛,看着面前的男孩,光线勾了出男孩浅墨的轮廓,阳光从他身后不断扩散,射入她的眼眸,柔和的声音从他周围余下的空白里透了进来,带着让人安心的味道。 是游信。 面对外人,基本的礼貌她还是懂的,即便此时实在是不想动,林夏仍是坐直了身子,给游信挪了个空位置,轻声询问道:“看到彤彤了。” 游信摇了摇头,“只看了伯母和陈大哥,彤彤已经睡了,打扰她倒是不好,也有违我们的初衷。” 林夏点了点头,是这么个理。 转过头看了看身后,并没有见到周萌他们,因问道,“周萌大哥和茜茜他们呢?” “还在里面陪伯母说话,我出来透透气。”游信道,停顿的片刻,这才有些迟疑问道,“彤彤的腿……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后半句话他没有直接的问出来,但看着那样的一双眼,林夏哪里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林夏想了想,迟疑了片刻,点了点头,到了一半又摇了摇头。 “我也不是很清楚,彤彤的体质比常人要好,像她这种情况,一般人都要休息一两个月才能好的像她现在这样。可彤彤只要了一个多星期,这点医生们也都很惊讶呢,说不定她的腿也能比一般的人好的快呢。” 游信之前倒是没有听说,此刻眼里闪过一丝讶异,惊讶道:“这倒是好事儿,既然恢复能力让医生都惊讶了,说不定还能有些好消息呢。” 林夏叹道:“希望如此吧,不然,伯母她们有的忙了。” 谢郗彤的性子,熟悉她的人都知道。而对她恢复的事,也只能借希望于赵昕的空间了。 两人浅浅的谈了几句,便都歇了说话的心思。 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洒下,将两人的影子拉长,一长一短的斜在地上。 池塘的旁边载着许多柳树,给医院平添了几分宁静,草地上夹杂着不少蒲公英,被风吹起,慢慢的散开,路过两人,轻盈的飘向天空。 看着那莹白茹素的小小降落伞,林夏缓缓伸出了右手,盯着它,落到了手心。 而游信一贯浅淡的瞳孔也骤然深邃了起来,世界在那一瞬间化成了无声的细腻,所有的一切都消散在了虚无的宇宙。他的眼里,只有那一只洁白盈素的手,可掌心那微微抖动,发着不真实光芒的蒲公英。 “林夏——” “嗯?”女生回过头,对上了他那深色的眸子。 说话的鼻息很轻缓,但对几乎没有重量的小蒲公英而言,不亚于一场飓风,它缓缓的升起,离开了少女的手心,飘向了更广阔的天地。 看着少女微微蹙起了眉,游信垂在右侧握着的手也微微张了张,似乎想为她在抓一只。 “有事么?”少女轻柔的声音被打断,赵茜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夏夏,阿信,你们在干嘛呢,我们要走了。” “诶,来了。”林夏答了声,起身道,“我们也走吧。” 游信跟着站了起来,点了点头,看着林夏的背影,他转过了头。湖面上的蒲公英仍然在阳光下轻盈飞舞,染着不真实的光芒。 风微微流过发际,就像一场不真实的梦境, 如果时光,听得见。 112 穿越,古言小说的兴起 林夏和游信和几人会和,便往租的公寓走去。 “诶,刚刚和阿信在湖边说什么呢?”孙潇潇八卦道。 “也没什么,他就是问我彤彤的情况。”林夏答道,“见伯母那个样子,他也不好当着她的面问我们,免得让她们伤心。” “也是。”孙潇潇耷拉着脑袋,她们四人是个小团体,而谢郗彤更是小团体的核心,没了她,四人自然不能像从前那般了。 想到这里,众人不免有些恹恹的,而周萌,自见了谢郗彤出来,就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了。 而此刻,周萌心里正在做激烈斗争。 方才隔着玻璃窗,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病恹恹的谢郗彤。在他的记忆中,她应该是生龙活虎的,而不是现在这样毫无生气的躺在冰冷的病床上。 乌黑的发丝已经被全部剃掉了,额头上绑着绷带,原本圆圆的小脸蛋如今也只剩巴掌大小,平时带着红晕的脸颊如今被苍白取代,衬着洁白的被絮和雪白的墙壁,更是虚弱万分。 周萌很难说清他现在是个什么心情,谢郗彤确实是他在近十几年间遇到的比较特别的女孩子,看见谢郗彤现在这个样子,他确实有些心痛,但更多的,是对心底生出那意思猎艳般旖旎消失的不满和失落。 好不容易出现一个还算比较和他胃口的女孩儿,现在人还没到手他也还没厌倦,就无故出来这种事情。就算以后他将谢郗彤追到手了,又有什么意思,这个时候的谢郗彤已经不完整了,而他在她残缺的时候最需要爱的时候出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她答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想到此,周萌有些惆怅了,这样的谢郗彤实在是没有挑战性。而之前少男少女产生了一些小小的心思,在现实面前很快就遗消殆尽。 以后该怎么对谢郗彤及她家里人,并且要过渡自然,做的无丝毫违和感,周萌很快便在心里起草了一番。 因游信两人来之前和林夏说过,赵昕早为他们两找了房子,离她们租的房子并不算太远。 “夏夏,你妈妈她什么时候过来啊,我妈妈过两天就要来B市了,到时候一定会将我们带回去的。”赵茜踢了踢脚边的小石子,颇不情愿道,“真不想回去。” “我也是,彤彤现在这个样子,我也不想回去。”孙潇潇赞同道。 林夏好笑的看了她们两一眼,就算她们刚开始确实担忧极了,可谢郗彤并无生命之忧,这段时间下来,应该也缓和了不少。除开探望谢郗彤和安慰谢芳华的时间,两人在B市玩的倒是HIGH,经常找不到两人。 她偶尔会同她们一起出去,更多的时候还是自己关在房间里写小说,对外则称要休息。众人见她自谢郗彤车祸以来确实瘦了不少,心下也自有计较,只说让她多休息。 真正在这些日子里帮了不少忙的要数赵昕,真真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性子也是一等的好,照顾大家不偏不倚,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现实版的薛宝钗,倒是让林夏欣赏不已。 即便是重活一世,她也做不到她这样,看她这样擅长舞袖的样子,想必上一世也是吃了不少苦头,这一世才会这样的圆滑。 “不想也没办法,咱们的暑假作业可都没写呢。”林夏道,却也知道机甲大人此时过来的缘故。 眼见就高三了,因为彤彤的事儿学校补习她们三人已经缺了几个星期,虽然对谢郗彤的事大人也有所感,毕竟自家也都是有小孩的。但是终究是外人,连亲戚尚且不是,自然还是觉得自己孩子的前途重要。再者前头也给足了陈家面子,几个小孩也都重情义,她们也帮不上什么忙,现在回去陈家也不会说什么。 因此几家大人合起来商议了一下,趁谢郗彤清醒了不少,打算一起过来,看过谢郗彤之后将几个小的一起领回去。这都快高三了,人家孩子都学了几个星期,自家孩子总在外头晃荡也不是个办法。 见林夏说起了作业,赵孙二人不免有些焉了,她们的作业可都没写完。再想到这段时间两人玩的有点乐不思蜀,不免有几分心虚。 游信见状,笑道,“我作业倒是都做了,要是你们来不及,我的倒是可以帮帮忙。” 见他这么上道,赵茜赞道:“阿信好样的,士别三日真是让我们刮目啊!” 游信如常浅笑了一下,并不多言。 领两人到了住的地方,林夏打了个哈欠,对游信和周萌抱歉道:“我有些累了,让潇潇和茜茜带你们俩逛逛吧,我想歇会子。” 知道她有午睡的习惯,游信点头,“我们不要紧,你去休息吧。” 冲周萌点了点头,林夏自回了房间歇下不提。 一觉醒来,看着周围仍旧有些陌生的摆设,林夏有些今夕不知是何夕的恍惚。换了衣裳,打开房门,孙赵几人并不在房子里,想必是还在外头逛,洗了颗苹果,打开电脑,林夏坐在电脑面前吃了起来。 客厅桌子上的水果估计都是赵昕从空间里摘出来的,虽然不知道赵昕用了什么手段让这些水果的外表同超市里卖的差不多,但味道却比外面的要好吃多了。林夏几人特别爱吃,一天至少要吃三到四个水果,这便让几人皮肤白了不少。 不过这段时间孙赵两人朝外面跑的欢,倒是晒黑了些,三人中林夏白的最多。但她瘦的最厉害,大家也只当她当心谢郗彤,没怎么休息好。 咬了一口苹果,林夏暗自思忖,赵昕倒是个大方的,只是她这么大喇喇的将空间的东西拿出来,不怕被有心人发现么? 尤其是,在她发现许逸宸是重生者之后。 刚登上QQ,陈清就发消息过来了。 喵喵:怎么上Q了? 林夏刚想回过去,接下来的一句话接踵而至—— 喵喵:最新章节呢,快给姐发过来,等着看呢。 林夏:…… 想了想,还是回了句:等等,给你找找 喵喵:嗯嗯,快点,我等着 林夏翻出文件夹,找出剩下的稿子。 琉颜:稿子不多了,只有三章 喵喵:肉少也是肉啊,等着看呢 也不怪陈清如此喜爱,这时候的书市是青春疼痛小说系列的天下,而网络小说才刚刚起步,快餐文化也不过是沧月等人玄幻武侠流行之际。 而林夏却利用现在的影响力,提前将穿越这一题材公之于众,使之面世。 当然,她低估了自己现在的影响力,自然也没想到后面引发的一系列事情。 113 谋尽天下 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骤然降临,不似秋雨那般萧瑟,卷走了夏日的烦闷,空气里弥漫着清新的气息。 林夏和赵茜孙潇潇三人将书顶在头上,急急的躲进了路边的小书店里。 抖了抖书本上的水,看着铺天盖地满世界的雨雾,林夏难得的嘟了嘟嘴,这与雨可真大,砸在手背上都生疼。 擦了擦额上了雨水,赵茜“嘘”了一口气,“总算是下雨了,这两人可是憋人,这逼仄的天气,真是让人恹恹的,做什么都提不上劲来。” 看着顺着屋檐滴落的雨帘,下林夏点了点头,“是啊,这场雨总算是下下来了,虽然让人有些猝不及防。” 那天将稿子发给陈清后,林夏写了约莫一章的内容,游信几人便从外头回来了,且给她带了不少好吃的。 见他们回来,林夏便关了电脑,几人将吃食放在茶几上,围成一圈坐着,吃吃喝喝喝,不时说着话儿。因谢郗彤的事,大家已经很久没这样开怀了,因此倒都心有灵犀的没有提到这场车祸。 消磨了约莫一个小时,赵昕从医院回来,手里提着菜。见屋子一片狼藉,也不生气,还和大家调侃了几句,为大家做了一桌好菜,说是为游信周萌两人接风洗尘,又是一顿好喝。 这是游信周萌第一次吃到赵昕做的菜,吃的周萌满嘴流油,直夸这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吃晚饭,大部队浩浩荡荡的赶往医院,遇到了一个林夏几乎已经忘记的人——柳梓清。 柳梓清正和陈子墨说着话,而谢芳华则和一对中年夫妇交谈,那中年妇女侧着脸,看不真切样貌,但那中年男子正面对着她们,倒是看得真切。 想必那就是柳梓清的父母了,林夏暗自思忖,以柳谢两家这么多年的交情,柳氏夫妇过来也属应当,毕竟谢老爷子还在容城坐镇呢。 看到柳梓清的那瞬间,赵昕脚步顿了顿,紧了紧拎着食盒的手。旋即放松了身子,脸上挂起了得体的微笑,身姿妙曼仪态万千的走到两人面前,柔声道:“子墨。” 林夏冷眼旁观,见赵昕如此,心底暗自赞了声“好”。也不知道这赵昕前世是做什么的,竟有如此绝佳的气质,论理她这个出生,怎么着也不可能有和柳梓清旗鼓相当的风姿啊。 却说以赵昕这辈子的容貌,当年她长的也确实属上等的美人儿。前世被人骗了签了卖身的合同,她如此容貌,自然不会沦落到那不入流的地方,而是被人卖到了上流的夜总会。 在那种地方混的,可不是平时大家想象中的只依靠身体。那里有专人调教她们,教导她们如何最大的利用自身优势。要知道,能出入那个地方的,都是有些来头的,见惯了各色美女。 而女人最大的诱惑,并不是脱光了站在客人面前,而是用你的声音,眼神,甚至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能吸引住人的眼球,让客人看上你。 “诶,潇潇呢。”赵茜的话将林夏的思绪拉回,这才发现两人说了半天,却不见孙潇潇的人影。 “这儿呢。”孙潇潇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林夏和赵茜转身,才发现这家书店生意好的有些出奇,俩人对视了一眼,好奇的走了过去。 “你抢什么,这是我先看到的。”穿蓝白相间校服齐刘海的少女气恼道。 “看到有什么用,这是我先拿到手的,老板,喏,这是10块钱,给你。”穿同样衣服,梳着马尾的少女不屑道,赶紧将钱递给了老板,从人群里挤了出来。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已经陆陆续续有人从林夏后面跑到她前面,挤到了人堆里。 看着那围着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圈,林夏对赵茜道:“咱们还是在外头等着吧,这人也忒多了。” 赵茜不是喜热闹的性子,依言点了点头,随手拿起一本数学资料翻着。 两人等了片刻,就见孙潇潇从人群里挤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本杂志。 “哈哈,终于被我抢到了。”孙潇潇手舞足蹈的奔了过来,献宝般道,“给你们俩瞅瞅。” 随意觑了一眼封面,林夏便知道是最新一期的《细雨》了,早在几天前样刊一出来,陈清就给她邮寄过来了。 因为《细雨》每一期封面风格变化都很大,赵茜倒是没看出来,当她接过书,看到封面上那几个大字后,惊呼道:“啊!” 原来,这期杂志风格古朴,意境十足,而配着这副水墨画的,却是一段吸引人的简介: 女子爬山失足,无意间穿越时空,来到古代,卷入庙堂纷争。她淡雅箬竹,胸怀谋略,素手纤毫;他,文韬武略,野心勃勃,极具城府。 历史的洪流将两人绑在一起,一个为了心中的目标,一个为了更舒适的生活,两人联手。当事过变迁,待两情相悦,在这如诗若画的江山上,谱写了一首动人的传奇。 他,谋尽天下,而她,情倾天下…… 下面则是一排粗墨大字,琉颜最新力作,《谋尽天下》! 看到这里,赵茜一把将杂志抱在怀里,“琉颜的居然出新书了,我要看,我要看。” “你这个家伙,才不给,我好不容易才抢到一本,你自己买去。”孙潇潇当然不依了。 正说着话,从外面又跑进来来个少女,伞都来不及收,就急急的朝里面吼道:“老板,这一期的《细雨》还有么?” “没有了没有了,都卖完了,大家别抢别抢。”老板粗厚的声音从人群里传来,在雨声的衬托下,显得这么无力。 看着这阵仗,林夏疑惑道:“这什么情况,咱们一路走来,前面几家书店也没有这种情况啊?” 孙潇潇正和赵茜杠着呢,闻言,献宝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家书店B市有熟人,好多别家买不到的书这里都能买到。像这期的杂志,卖的可火了,根本就出不了B市,这还是老板托关系从那里搞来的几本呢。” 林夏恍然点头,“我说呢,刚才前面那么多家书店你不进,死活拖着我们到这家店子呢。” 赵茜可不管她们两说什么,死活抱着这本书不放手。 114 端倪 见状,林夏笑道:“行了,你把书还给潇潇吧,我那里还有多的一本,送给你。” “真的。”赵茜惊喜道,这可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林夏点了点头,“B市我有熟人,早托她给我买了几本。” 赵茜若有所思道:“是上次带咱们出去玩的那个清清姐么?” 林夏点了点头,“没想到这期的杂志这么收欢迎,我只让她给我买了三套,给一本你,留一本给彤彤。” 也是,以前哪里有这么疯狂的时候。孙潇潇道:“这次就算了,咱们都想不到。以后能让她给买四本么,正好咱们有四人,一人一本。” 一般陈清都会给她寄几套过来,四套也不算多,她开这个口陈清不仅不会拒绝,反到会觉得两人之间距离更近。 念及此,林夏便点了点头,应了。 赵孙两人对视一眼,俱在对方眼里看到了满意,太好了以后就不用担心木有杂志看了。 “喏,你的书。”将杂志还给孙潇潇,赵茜挽起林夏的手,“咱们快点去你家吧。” 说完,看了看外面,“貌似雨小了不少。” 林夏无语,看着铺天雨幕,哪里有小。 正想着,就听见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是游信。 “喂——” “你们在哪里呢,雨下的这么大,可带伞了?” “没有,正愁呢,我们三个被困在小小书屋了。” “那你们先等等,我马上就过来。”说完,游信便挂了电话。 “是谁啊?”赵茜问道。 “阿信,他就在这附近,说马上过来,让我们等等。” “哦,”两人也不过是随口一问,便抱着那杂志点评起来。 “这期的封面真不错,好有感觉啊。” “是啊,大爱古朴封面。” 林夏也不时插嘴道:“画风确实不错,仿佛面前出现了一副水墨画一般。”三人大约聊了几分钟,就听见按喇叭的声音,然后听见游信的声音,“夏夏。” 林夏抬头,只见书店门口听着一两绿色的的士,想必方才他就是去招车了。这大雨天的,拦倒车也不容易。 用手肘捅了捅赵茜,“车来了,咱们走吧。” 孙赵二人抬头,见到车,赵茜笑道:“阿信可真是细心贤惠,也不知道将来哪个女子能有这个福气享受到他的好呢。” “就是呢。” 恰好游信举着伞走了过来,正听到这句话,也不恼,只望着打趣的两人笑了笑。 “废话真多,快上车吧。”林夏白了她们两人一眼,接过游信手里的伞,和赵茜两人共着进了车内。 孙潇潇接过游信递过来的伞,自己也懒得撑开,便和他共一把伞,几步快走赶到了车里,屁股一落座,就又开始和赵茜兴高采烈的交谈起来。 游信见状,只得和林夏谈了起来,“她们在说什么呢,这么兴奋。” 林夏还来不及答话,孙潇潇已经兴奋道:“我们在说琉颜的新书呢,我好不容易杀出重围抢到手的唷。” 游信笑道:“没这么夸张吧,有夏夏在,还用抢的么?” 林夏犹疑的看了他一眼,这是个什么意思。 孙潇潇确笑道:“正是呢,夏夏说以后每一期杂志让她在B市的熟人给我们买了寄过来。” 说道这儿,赵茜好奇道:“夏夏,清姐是做什么的啊,你怎么会认识她们的?” 林夏笑了笑,“清姐是杂志社的编辑,而且好巧不巧的,她在《细雨》工作哦。” “真的!”孙赵两人齐呼道,“那她有见过颜大么?” 赵茜激动道:“这下好了,以后一定有机会见到颜大的。” “是丫是丫,没想到,真没想到。”孙潇潇说着,又怪起林夏来,“你这个家伙,嘴可真紧的,事先一点风声都不透漏,要不是茜茜问起,还不知道你要瞒我们多久呢。” 林夏勾了勾嘴角,并不答话。 “对了,要是有机会,你一定要让清姐给我们要几个签名啊!上次那套有签名的书被彤彤得了,我和茜茜可是想了好久呢。” 林夏所在的那个小区离实验中学并不远,走路也不过十几分钟的距离,现在坐着的士很快便到了。 “到了,”林夏看着这雨,对孙赵两人道,“既然都到了这儿,就别回去了,雨这么大,回家也麻烦,不如就在我家吃饭吧,顺便把书拿了。” 见两人还有些犹疑,林夏添了一把火,“你们不想快点看琉颜新书的内容么?就在我家看,环境又好,看完之后咱们几个还能讨论一下呢。” 孙潇潇和赵茜两人也是在林夏家里吃过饭的,对林老妈也算熟悉,也知道她书房装修的极为雅致,因此笑道:“那你可不许嫌我没烦。” “怎么会,欢迎还来不及。”林夏笑道,“阿信也一起吧。” 游信笑道:“你们谈论的话题我可插不上嘴,在者我家离的也不远,怎么好意思叨扰。” 林夏也不过随口一提,见他不应也不多说,撑了伞和赵茜往家里走去。 打开门,就闻到一股香味隐隐从厨房里飘了出来,林夏一边换鞋一边对着厨房喊道:“妈,茜茜和潇潇过来了。” 很快,厨房的门就被打开,林老妈手里拿着锅铲笑道:“来了好啊,这回有人陪你吃饭了。” “阿姨好。” “诶诶,好,茜茜潇潇就把阿姨这儿当你自己的家,可别见外哈。夏夏,桌上有水果,记得拿给你同学吃,我这锅里菜炒到一半呢。” “阿姨您忙,不用招呼我们。”赵茜笑道。 “那好,阿姨也不和你们客气,你们也别和阿姨客气,哈。”说完,便关了厨房的门炒菜起来。 将湿伞在阳台上挂号,知道赵茜和潇潇此刻是没什么心情吃水果了,便领着两人来到书房。 从书架上找出最新的《细雨》递给赵茜,她就立刻窝在书房的小沙发里,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林夏见状,倒没有吵她们,只轻轻将房门掩了,自己往客厅走去。 打开客厅电视,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林夏盘腿坐在沙发里深思:游信那话是什么意思。当时他说那话的表情十分自然,语气也与平时一般无二,但林夏总觉得似有深意。 难道,他知道了自己就是琉颜? 可他是怎么知道的呢,要知道她平时极为小心,也和家人一再强调现在她还好,这些事不要大肆宣扬,低调过日子为主。 可是,若说他知道了,那表现的也未免太平静了一些;若说他不知道,这话说的有露出了些许的端倪。 林夏想了半天,无果,遂丢开了手。 她和游信虽然接触不算多,但却知道他的为人,不是那种多话之人。既如此,她也没有什么好顾虑的,她本来就没想过能用就的保住秘密,只是不希望过早顶着一些名头,打扰到她平淡的生活。 毕竟她这两年虽然攒了两个钱,但是放在真正有钱人的眼中,却是瞧不上的。 就说现在北京的房价,她这点钱也就够买一套稍微好点的房子。 正想着,就听见书房隐隐传来声音,放下水杯,林夏走了过去。 “啊啊啊啊,颜大实在是太坏了,居然在这个节骨眼上面坑了,呜呜呜……”孙潇潇表达不满一贯的方式。 “是啊,徐仪华究竟怎么躲过这次陈姨娘的暗箭,她这次能否见到朱棣,男女主角都还没有见面呢,就没了,真是让人闹心。”赵茜接口抱怨。 “不行,我要给杂志社写信,强烈要求加章节和篇幅,太少了太少了。”孙潇潇气愤道,然后林夏就听见自己的名字从她嘴里冒了出来。 林夏苦笑了一番,看来自己这个写文进度还是太慢了,若放在几年后,就这样的更新速度,早就被读者在书评区围堵了。 孙潇潇的话倒是提醒了她,这样下去还是不行啊,她确实要加快写作速度的。不过按照网文的一贯字数,这本书她打算写百万字左右,估计要出版个几册,所以务必要将第一册赶紧写完,用来造势。 不然,要待书都写完再突然间出版个五六本,估计大家都接受不了。现在的文都是走这样的路子,先在杂志上连载一些,然后再联系出版。因为现在流行的是青春校园文,出版倒也方便。 而过两年那种像《诛仙》《盗墓笔记》这类网络小说的兴起,才彻底将网文与实体紧密联合起来,从而也改变了实体出版的路线。 而网文的兴起,对实体出版而言,也真可谓是一次翻天覆地的改变。 林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因此写文的速度也快了起来,这让追她书的读者都惊呼庆幸不已:幸好自己喜欢大大的书质量和速度都是上乘,不然,要是像琴墨那样十天半月才几百字,她们怎么受得了哦。 当然,林夏这番改变,最高兴的要数陈清了。 林夏写的越多,作为她的直隶编辑,她从出版商那儿抽取的费用自然也就越多。 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 现在,林夏推开书房的门,笑问道:“老远就听到你们说话的声音了,出什么事了?” 115 杂志脱销 “夏夏,你来的正好,你说颜大坏不坏,居然停在这么关键的地方。”孙潇潇捶着抱枕,不满的抱怨,“哇哇哇,人家要看接下来的情节啦。” “蛮夷入侵,明开国功臣中山王徐达领命协燕王出征,而此刻后宅虎视眈眈,徐达之长女徐仪华该如何杀出重围?燕王与这个未来的燕王妃之间又将会以何种情形见面?颜大可真是越来越会吊人胃口了。”赵茜苦笑了一下,摇头道,“真是让人这一颗心悬在半空中,忽上忽下啊。” 林夏暗笑,不这样怎么能吸引读者的目光,要知道网文就是一份快餐文化,不靠这些小高潮,怎么能吸引读者呢。 “《谋尽天下》,果然是好名字啊,不过颜大这次文风转变的也太快了,真是让读者既惊且喜啊!”看着杂志的封面,赵茜点评道。 “是啊,真不愧是我喜欢的作家,真是给了我们一个答案的惊喜,太喜欢颜大了,好想和她见面,想和她握手,还想抱一下她呢。”孙潇潇花痴道。 林夏恶寒,“喂喂,您别花痴了行么,听说她是个女的。” “女的怎么了,女的就不能喜欢女的,我还喜欢刘亦菲呢。”孙潇潇翻白眼道。 “你那是欣赏,不是喜欢。要是你的颜大是个无盐女,我看你怎么办。” 孙潇潇一把从沙发上跳了下来,掐她的腰道:“你才是无盐女,你这个家伙,居然敢毁我偶像,掐死你,哼!” “啊,救命。”林夏最怕别人挠她痒痒了,特别是腰部这一块,立刻弹跳了起来,嘴里喊道,“茜茜,救命啊。” 赵茜笑眯眯道:“这次我可不帮你了,你可是犯众怒了,嘎嘎。” “好啊,让你说风凉话。”林夏不依了,一边多着孙潇潇的贼手,一边跳着往赵茜这边过来,将她拉下水。 几个女孩正在书房疯着,就见听见林老**声音,“开放喏。”几人听了手,抬眼,只见林老妈笑眯眯的站在书房门口看着她们。 林夏老脸微红,几十岁的人了,居然还在自己老妈面前这么疯癫,可真是丢脸丢大发了。 她这里正懊恼,殊不知林老妈心里正乐呵着呢。 自从女儿开始写书挣钱起,林老妈总觉得女儿变了,就好像突然之间长大了,虽然比以前更贴心了,更懂得心疼爸爸妈妈了,却不会像以前那样,像一个普通小孩子那样,总感觉和别人家同年的小孩相比差了点什么。 具体差了点什么,林老妈说不上来。 但在溪水镇,总是觉得和那里的同年小孩有些格格不入。 而现在,林老妈看着自己头发有些凌乱,脸颊绯红的女儿,心里笑了。搬到城里真的是个正确的选择,也许女儿天生就是享福的命,在溪水镇那个乡下地方,和那些乡下的野孩子说不到一块儿去。 这不,一来这里就认识了这么多好朋友。 想到这里,林老妈更是笑的眯了眼睛,这个女儿可真是家里的福气。 “诶,知道了,我们就过去。” 林老妈笑了笑,嘴里道:“我给你们盛饭去。”说完,转身径自离开了。 见林老妈这样,赵茜道,“真羡慕你,要是我妈见我把书房弄成这样,一定会训我一顿,什么‘女孩子要有女孩子的样子啊’,什么‘疯疯癫癫的,成何体统’,你妈妈可真好,真是疼你。” 林夏抿嘴笑了笑,要是搁两年前,林老妈嘴里也还是这些话。 但是,马克思曾经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句话无论到哪里,无论是哪个年龄阶层,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 现在她挣的钱才是家里经济的主流支柱,可让让林老爸和林老妈在一干亲戚面前长了脸,她在家里的地位能不超然么? 就算没有这个想法,可潜意思里面,林老妈一定会觉得自己女儿又要写书又要上学,又怎么会让她因为这些小事而“累着”。 当然,这些林夏也不可能和她们说,只笑着对赵茜道:“上次去你家,你妈妈保养的可真好,真看不出来是你妈妈呢,你们俩站在一起就好像两姐妹似的。” 林夏以为谢芳华算是保养的好的了,结果赵茜的妈妈才是深藏不漏啊。 不过赵茜的妈妈也算是沾了长相的光,她本来就是一副小脸,加上身材娇小,看着年纪确实比实际年纪小了不少。 孙潇潇点头道:“是吧,不止我一个人这样认为呢。” 见话题转移了,林夏也不再多说,道:“去吃饭吧,待会睡个午觉休息会儿,下午还有课呢。” 余下两人点了点头,三人往客厅用饭不提。 因为是暑假补习,所以除了住校生,晚上便不用在教室自习。 回家后,林夏先写完作业,用了晚饭,这才将书房的电脑打开。 家里人都知道这台电脑是林夏的禁忌,所以一般都不会动用,为了防止林辉偷用,她还给电脑上了密码。 刚登上企鹅,就见企鹅疯狂的跳动起来,然后“滴滴滴”的声音响个不停。 喵喵:夏夏,在? 喵喵:上了记得Q我,我一直都在,最近都在加班呢,这个双休也加班 林夏看了看时间,是今天早上发的,忙发了一个窗口抖动,回道:在了。 等了几秒钟,喵喵那边就回消息过来:你知道嘛,这期的杂志卖疯了,猪比爱你一I静给你下令再版增刊,这会儿我们都在忙校核什么的事呢 琉颜:成绩真的有这么好吗? 喵喵:那是,这本期刊除了你的新文之外,琴墨也发了一篇。因为你们俩同时出新书,所以主编已经在上期销售量的基础上添了3万册,谁知道还是远远不够啊,这不又让印刷厂加快印二十万册呢,杂志社现在可是忙疯了 琉颜:…… 一般好一些的,前卫一些的杂志,比如《看天下》一期销售量大约是70万册左右,而像《瑞丽》《昕薇》这种,一期约莫是一百万的销售量。 而像《细雨》这种已小说为主打的杂志,却是比不过那些行业内砸了不少广告和投资进去的大品牌的。 但是《细雨》上个月的销售量林夏是知道的,自从她的几本书红了起来,《细雨》每期的销售量都保持在70万册左右,和以前的20~40万册相比,足足高了不少。 除了写手的功劳,还有杂志改版的缘故。而现在,若紧紧是因为她和琴墨的新书,就能让杂志社加印二十万册,这说明了什么。 若她是个电影明星,从电影票房的角度上讲,这些数据便是表明了她吸金的能力,是个人能力的一种证明。 林夏想了想:喵姐,杂志脱销自然是好事,你也知道我现在就是一个学生,上次就去参加了那个培训,要是有其他出版商或者杂志社找上门来……你也知道,我现在年纪还小,不想被人打扰,并且和《细雨》合作以来大家都很愉快,杂志社一向待我优厚,我也不想轻易换东家 喵喵:怎么了,可是上次有人见了你,然后去你家那边找你了么? 琉颜:那倒是没有,以前虽然出了一些书,但也不过只是小打小闹罢了。刚刚听你这么说,只怕这次动静闹太大了,若这次真的因为《天下》红了,我怕被人打扰到,所以想提前和喵姐说声,毕竟我和家人都是小老百姓,不想被别人打扰 喵喵:你这么说也有道理,我会向主编反应的 琉颜:嗯,那就好,我去写稿子了,今天晚上再写一章,然后将下一期的稿子发给你 喵喵:o(》_《)o 哇,你真是太厉害了,高产量高质量高销量,简直是三量啊 琉颜:o(╯□╰)o 喵喵:好了,不吵你了,你写字吧,完了Q我一声,把稿子发给我 见林夏那边的头像灰了下去,陈清静了静,起身往主编室走去。 “咚咚咚——” “请进——” “主编。”见自家叔叔开水主编正埋头办公,陈清只得主动出声道。 开水抬头,“是你啊,你来的正好,对了,刚才我和销售部、市场营销等几个部门的总监开了个小会,决定这次做个大的,再增加30万册,已经和印刷厂联系好了,明晚就可以开工。这个增刊我打算再里面添一些东西,你去和琉颜沟通一下,让她累一点再添几章的内容,咱们在杂志的后面给她做一个小小发专访。这样一来可以刺激销量,二来也能增添她的名气,三来也能稍微平息一下读者的怨念。” 陈清却是知道,这一期杂志发行了不过短短一个星期,读者的来信留言几乎就能将杂志社淹没了,还不算成天打电话过来要求琉颜加更的读者。 琴墨的读者也不算少,但和林夏比起来,却是远远不及的。 陈清叹了一声,若不是她能提前看到稿子,只怕她也会打电话催稿的,毕竟那文章写的确实太吊人胃口了,心里痒痒的,简直是看了又看,看了还想看啊。 也难怪自己的叔叔和销售部的那群老狐狸坐不住了,这次想来个大的。 增刊50万册,这在《细雨》成立以来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116 抽丝剥茧 念及此,林夏说的那个事儿更是为重要了。 毕竟杂志社为了将她们捧出来,也花了不少功夫的,若真给其他杂志社或出版社说动了,签了过去,可真是舍本逐末,得不偿失了。 她们的价值,可不是现在小小的50万册杂志能衡量的。 最重要的是,林夏她们几个现在年纪都不大,阅历摆在那里,都能写出如此好看的书,若日后大了,明白了更多,只怕写出的作品会得更多人青睐。 真真是前途不可估量。 而其中以林夏的价值最高,一个尚在读初中的青少年,写出这样让她们公司那种在社会上打拼过的很久女性都能喜爱的小说,真的不少简单的“运气”二字能概括的。 “主编,有件事我得向您汇报一下……” 主编,也就是陈清的叔叔陈国栋听完,并不多言,只闭眼沉吟。 他的食指微曲,不断敲击着原木书桌,在寂静的室内发出轻微却让人一震的声音。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他思考时无意识做的一个动作。而在这个时候,最好不要打搅他。 片刻,敲击声停止,陈国栋睁开了眼睛。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他问陈清。 陈清理了理自己的思绪,“我觉得她考虑的很周全,并且听她那话里的意思,好像有把握这本《谋尽天下》会红起来似的。” “不是好像,是一定会红起来。”陈国栋打断了她,微微抬了抬下巴,上位者的气势无意中流露了出来,“还有么?” 陈清想了想,摇头道:“以她这个年纪,能说出这种话,不张扬不出风头,低调内敛,我已经很惊讶了。” 毕竟像前几年大一些的韩寒、郭敬明等80后作家,都已经会学了商业炒作。而那些所谓的90后新锐作者也纷纷不甘落后,更有00后小学生写出XX巨作。 像林夏这种有了一定名气,还不大肆宣扬的人还确实少的可怜。 而过早的成名,被媒体的赞扬捧杀的例子还少么? 陈国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以你的阅历,能看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 “只是,”他话锋一转,“那个林夏小小年纪,却有如此心计,倒也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语气里满是惊叹,又含着一丝丝的赞赏。 陈清心里一惊,“怎么会?” 她不过是比一般小孩聪慧罢了,何至于当得叔叔这样的评价。 “你瞧瞧她说了什么,‘和《细雨》合作以来大家都很愉快,杂志社一向待我优厚,我也不想轻易换东家。’”陈国庆喝了一口水继续道,“她说不想轻易换东家,却也没说一定不换,这个不换是有前提的,就是杂志社要对她像以前一样优厚。” “清儿,你到底是太嫩了,听不出这话里的陷阱啊!”陈国栋叹道,“这期咱们给她的稿酬虽然也增加了一部分,但是却远远比不上她带给咱们的利益。她是用这话来敲打杂志社呢,不然怎么好端端的就提出这换东家的话,可叹你居然还听不出丝毫。” 林夏没有出名之前,杂志社对她所谓的优厚也不过如是,只是比普通作家高那么一点儿罢了。而现在她名气大了,那价格自然也应该水涨船高,可杂志社给她的稿酬也不过是增加了那么一点儿,远远达不到她的要求,她自然也不会怕事儿。 《细雨》确实对她有提拔栽培之恩,但相对的她对《细雨》所做的贡献,远远超出了杂志社付给她的。 能考上B大,陈清也不是个笨的,很快想清楚了。林夏素来谨慎,有了成绩也从来不骄傲,只低调示人。之前的杂志社的销量让她们这些人都觉得惊叹之时,林夏也没说过自己红,或者书会红之类的话。 而这次却直晃晃的说了《天下》会红,虽然前面加了个假设词“若”。但以她的性子,若没有十足的把我,只怕也不会对她说出这样的话。 她虽然年幼,通过近两年的接触,陈清却丝毫不把她当一个真正十五岁的小孩子来看待。 “叔叔的意思是她知道这本书会红,并且会大红,所以不仅提前敲打了杂志社,隐晦的要求我们给她加薪,还让我们提前做好防护措施,保她和她们家人平静的生活。”陈清抽丝剥茧道。 “她小小年纪,怎么会有如此多的心思。”陈清有些不信,“莫不是叔叔你多想了。” 陈国栋白了侄女一眼,“真是白看了她的书,整天只知道情情爱爱的,回头去买本《孙子兵法》,再对着她的书细看。她那《谋尽天下》里面,可不仅仅止于情爱。里面的行军布阵之法,用兵之诡道,构思只精妙,虽不至于看的人拍案叫绝,但以她那年纪,也是够人看的了。” 陈清挠了挠后脑勺,她确实没注意里面其他的东西,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男女主的身上了,对用兵谋略什么的都是一扫而过。 陈国栋也知道侄女的性子,叹道,“你若不信,只管和她说杂志社销量很好,要给她加薪,看她的反应,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至于她所说的平静的生活,无非是想对她所有的资料保密,不让闲杂人等知道。”你听她这话,‘我现在年纪还小,不想被人打扰’却并没有说日后待她长大了的事。只是现在不想曝光而已,至于以后,那就不一定了。而且我估摸着,她不想被众人知晓,除了年岁小,没有自主能力之外,还有个缘故。” 这简单的一席话,竟然被叔叔挖掘出了这么多心思,陈清觉得十分惊奇,忙问道:“什么缘故?” “她在文章里不是写过么,‘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她现在不曝光在媒体之下,但书却一本接一本的写,吊着大家的胃口,让大家越来越好奇这琉颜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有时候人的心思就是这么奇怪,越是隐藏越是神秘的,就越是吸引人眼球呢。”陈国栋别有心思的瞥了自家侄女一眼。 “可是,这次作家培训,不是有人见过她了么?”陈清奇怪道。 “所以她才会跟你说这件事。”陈国庆意有所指道。 陈清了然,接口道:“就是为了把这个事交给杂志社处理,果然是好心思。” 见她明白了,也算是给自家侄女上了一课,陈国栋又埋首于工作之中,“行了,这事儿我自会处理,你下去和琉颜商量一下我刚才交代的事,以后做事多动一点心眼,别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像小时候一样,像个棒槌。” 陈清脸颊微红,她小时候性子调皮,家里人都叫她“小棒槌”。好多年没听到这个外号了,现在被自家叔叔提起,不禁有些汗颜,还隐隐生出一股怀念之感。 都,长大了啊! 心里百转千回,工作还是要继续。 回到办公桌前,给林夏打了个电话,和她说了要增稿的事。 林夏虽然奇怪陈清打电话过来,但觉得电话比打字方便,正好她对着电脑也有些累了,便将身体靠在转椅上,闭着眼,揉着太阳穴和陈清谈起了正事。 “夏夏,杂志社决定增刊。但是你也知道你那篇文章在读者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大家纷纷打电话写信要求增加你文章的篇幅呢,所以主编让我和你商量下,看能不能在写出几章添在后面。” “嗯,没问题,我现在手里有五章存稿,等会儿就发给你。” “那你下一期的……”陈清可没忘记先个林夏说的是下一期的稿子。 “现在我只有白天有课,晚上不用上自习,我在加把劲儿,下一期的稿子应该没问题。”林夏手卷着电话线。 “对了,方才杂志社开了个会,这次杂志销量不错,应该会给你们涨工资。”说道这里,陈清顿了顿,似乎在看四周,然后声音小下来,“听我叔叔说,你应该会涨不少。” 林夏了然,她那话本来就不是说给陈清听的,她后面的那些在职场上混迹了许久的白骨精才会听出她话里的深意。至于以后还应不应该和《细雨》合作,就看这次它们的诚意了。 在具体薪金没有到手之前,她是不会将这些放在心里的。 因此林夏也只是不经意的“嗯”了一声。 果然! 叔叔说的果然是对的,她真的在敲打杂志社。 陈清心里一紧,又将要做个小专访的事和她简单的说了一遍便挂了电话。 林夏也不甚在意,小专访以前她也做过,两人合作了两年,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却说这件事后,也让陈清多留了一个心眼,再也不敢将林夏当一个小孩子看待了,平时接触中也暗中观察林夏的为人处事,对她倒是慢慢敬佩了起来,两人的相处也多了一些平等。 日后,两人不仅在工作上配合的天衣无缝,而且生活中也是至交好友,丝毫不因为她年岁小而怠慢,或有隔阂。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 117 《细雨》再版 挂了电话,林夏慢慢的揉了揉眼眶,闭目沉思。 一时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一时又想起那日的事情…… 在赵昕叫了陈子墨的名字后,柳梓清原本绑着的一张脸更是冷凝了,她面色不善了看着赵昕。 只是她终究不像小说中的那样,被所谓的爱情和怒火冲昏头脑,而发作起来。到底还是记得这是个什么情况,眼下也不是争风吃醋的时候,只是抿唇冷冷的看着笑的巧笑倩兮的赵昕。 “你和阿姨都等急了吧,今天阿信和周萌过来了,所以先做了饭菜让她们几个小的吃了。”赵昕软语解释了一番为何会迟到,“对了,梓清她们可曾用饭了,若是饿着肚子来看彤彤,反而是咱们招待不周呢。” 柳梓清眉头蹙的更深,这话里话外仿佛不拿自己当外人了,她是个什么身份,凭什么代替陈家招待客人。 美人就是美人,那蹙眉的样子,让林夏这个外人见了,一颗心都揪起来了,仿佛想要抚平她眉宇间的那抹清愁。 再看看脸上挂着笑,眼里满是真诚和善意,眉宇间又隐含丝丝挂忧的赵昕。林夏连连感叹,这就是差距啊,柳梓清和她根本就不是一个段数的。 果然,陈子墨见赵昕如此,心里一暖,“无事,梓清不是外人,柳伯父伯母更是从小看着我和彤彤长大的。阿信和萌萌他们这么远赶过来,身边也没个大人。萌萌我是知道的,最不安分的捣乱分子,原本我还要分心他们呢,我妈也不能分神照顾夏夏她们,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只是幸苦你了!” 周萌笑着在陈子墨肩膀上揍了一拳,道:“我怎么不安分了,天底下竟然没有比我还听话的人了。你这个家伙,好歹这么多年的情分了,也不说给我在几个小的面前留一点面子。” 再看看林夏赵茜等人,只见她们都瞪着一双双大大的清澈的眼睛盯着这点,眼里是惊诧和笑意。 陈子墨心里微微有些不自在,轻咳了一声。 不过被周萌这么一打岔,气氛倒是缓和了不少,也让这些日子以来,盘旋在陈子墨心里的沉重感去掉了一二。 见状,林夏暗道:难怪这周萌能和陈子墨这样淡漠的性子和的拢来,不过简单的三言两语便化解了尴尬,外表看着大大咧咧,内里倒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只是这男生素来不像女生,将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搁在心里。他们不作为没反应,并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有看在眼里,只是不屑去计较去深思罢了。 就像古人说的,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的阴谋诡计,魑魅魍魉都没有用。 不过周萌身在局外,方能冷眼旁观置身事外,若身临其境,也不一定能比陈子墨做的更好。 他们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家族赋予的罢了。 林夏看着眼前的这些人,心里微微闪过一丝不屑,若是换一种环境,他们也会像如今这般么? 人人歆羡的天子骄子,天纵奇才,未来无忧? 不过,他们比起自己可是好太多了。 若不是重活一世,她能站在这里冷眼旁观,心里评价这些前世的她看着高不可攀的那些人么? 她比他们更加的不堪一击,不过仗着重来一次的优势罢了,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把自己看的超脱众人之外。 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让她觉得心静,林夏靠在椅子上,放空束缚,只让自己脑中那些天马行空的记忆胡乱窜,碰撞成耀眼的火花。 世界的光影都缓缓褪去消散,她觉得自己整个人置身于一片虚无,仿佛睡着了,却又无比清醒。 电脑里的音乐舒缓低沉,像一句句长长短短的诗句,咿咿呀呀,然后归于安静。 那日柳家父母乍见赵昕,见其忙碌自若,游刃有余,且在谢芳华面前说的上话。再看自家女儿,笨笨的站在一侧,除了刚开始喊一声阿姨之外,以后几乎没有说两句话。柳家夫妇刚开始即便在偏心女儿,也不得不承认,在这种场合下,像赵昕这样的女孩才是会做人有教养的表现。 待告辞之后,柳家三口坐上自家的车,温如萍这才微微冷脸道:“那个赵家小丫头是个什么来历,颜色不错,倒是个长袖善舞的,真是人不可貌相。这陈家谢芳华是个多清高的人,居然才几天,就被那小丫头拿下了。子墨更是我看着长大的,虽说心思纯良,却也是个冷漠的性子,方才我冷眼瞧着,对那小丫头倒是上心。” 这却是说的赵昕了。 “长袖善舞”是说会耍手腕,钻营取巧之人,温如萍将这话用在一个不过刚十六岁的少女身上,确实有些重了,可见是为自家女儿鸣不平。 虽说自家女儿方才表现不佳,但谢芳华那面子情儿似的笑,却让温如萍不满了。怎么说清儿也是她看着长大的,她的性子难道那谢芳华还不知道,怎么都比这左右逢源之人要真实,要好的多。 柳父叹了一声,看了一眼后座面色沉沉的爱女,斥道:“你就少说两句吧。” 自家丈夫的性子温如萍了解的很,他的话比事出有因,从后视镜里见了柳梓清的样子,哪里还不明白。 虽然自己女儿面上看不出什么,但那紧抿的唇角却是泄露了她的心思。从小只要她有什么心事,或者不开心了,就会无意识的抿紧唇角。 温如萍在心里骂了陈家母子二人几句,倒是没有再提这个话,只不经意间说起自家小弟温如言。柳梓清和这个小舅舅关系极好,两人又有大半年没有见面,因此在柳母慢慢引导下,倒是放开了刚才的事,说起了小舅舅。 柳父更是打了个电话给温如言,假意说了两句之后便将手机递给自家女儿,看着女儿渐渐明媚起来的脸,这才松了一口气。 只是这陈家么,确实不是良配了。 先有一个和清儿不对盘的谢郗彤,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来着不善的赵昕,清儿嫁过去怎么行。 况且这陈家和柳家虽是门当户对,也算世交,但他还是想将清儿嫁的更高,清儿这样好的容貌,又是这样的家事,何愁找不到好的。容城没有,难道B市也没有么,说不定日后还能助她俩个哥哥一臂之力,他也能升个官儿。 且说这边柳父打着算盘,那边温母不喜陈家,这厢谢芳华倒是明白方才她没控制好自己,对柳梓清表现的冷淡了些。 可她就是控制不住,看着那一张冰上脸,仿佛谁都欠了她钱似的。加上谢郗彤一向不喜柳梓清,说不定就是这个柳梓清冲撞了自家女儿,要不女儿一向乖巧,怎么会就和柳家这小丫头不对盘。 因此在看柳梓清那副没有表情的脸,又是一身素白的衣裳,真是让她觉得晦气的紧,自然也就是一副面子情的事。 林夏倒是知道她压抑了这么久,有些迁怒,只是人心都是偏的。柳梓清虽然好意来探望,倒不如不来,她和谢郗彤什么关系,只怕在一般人眼中,与其说她是过来探望,不如说是过来幸灾乐祸的。 加上她素来冰冷高傲,几人和她又没有交情,而陈子墨要招呼游信周萌,又有赵昕在一旁不断打岔,自然让她觉得受到了冷落。 林夏正缓乎之际,QQ响动的声音将她惊醒。 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和手臂,点开看了起来,是陈清发过来的。 喵喵:稿子发过来 找出剩余的存稿,林夏将稿子发了过去,便起身将书房的门锁了,闪身进了空间。 空间已经不是林夏第一次进来时候的样子了,里面有了一个简易书桌,有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放了几本书籍在里面。 前世她看过的空间小说里面,女主有了空间之后,因为空间的水和空气都不是凡品,因此只要有空,她们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宅在空间里。 但在林夏看来,这样却是不可取的,太过依赖空间,会上瘾。 若有一天你失去了这个依仗,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重生已经上天所赐予的恩赐了,是一分很大的机缘,又何必奢求太多。因此对待这个空间,她的情绪要复杂的多,断不肯轻易使用。 眼下她没有存稿,但对稿子又是一个吹毛求疵精细的性子,不好好修改她是不放心发给杂志社的。 以前手写的那么苦逼,她用到空间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现在买了笔记本,她用到的次数也依然不多。 林夏只是觉得,若有一日,空间失灵,进去不了,即便是外面的时间,她也一样能写出好的作品。 这样胡思乱想的一番,她便打开笔记本,抓紧时间写起小说来。 几天之后,中午放学,她将两本《细雨》递给赵茜和孙潇潇。 当时孙潇潇正在赶作业,埋头苦写,右手不停,左手拔冗伸了出来,疑惑道:“给我们什么书呢,没见正忙着呢。” 赵茜亦是如此,孙潇潇好歹还伸出一只手过来,赵茜不仅没抬头,理都不理一下。 林夏看着好笑,将书递了过去,但瞥到身侧的空位,眼神一黯。 若是彤彤再次,定会不依不饶,觉得她们两人将自己不放在眼里,然后四人便会笑闹起来。 而眼下,只有潇潇一人耍宝,不免有些失落。 “啊——”孙潇潇一阵惊呼,将教室里仍留下赶作业的同学都吓了一跳,齐齐看向这边。 只听她尖叫道:“是最新版的《细雨》!” 119 杂志访问 一时间留在班级的女生都激动了起来,涌到了孙潇潇的桌位边,倒是把林夏挤到一边去了。 看着这样疯狂的样子,林夏微微蹙眉。 她不应该在教室里将书给她们的,这反应未免也太大了吧。 前世今生她的性子都偏冷漠,典型的外热内冷,看似和很多人交好,其实真正能入她眼进她心的没有几个。 固然有自卑的因素,更多的,是阅遍丛书之后对人性的认知和失望。 “哇,真的是《细雨》诶?”惊叹声。 “再版了啊,哪里搞来的啊,咱们去书店看看有没有。”急性子的人匆匆冲出了教室,赶往书店。 “潇潇,看完了之后借我看看呗。” “快看看《谋尽天下》是不是有添加内容,颜大停在那里,可真是急死我了。” “嗯嗯,就是就是,快点打开看看。” 一时间,教室里热闹极了。 林夏看了看时间,应该要回家吃饭了,恰见游信从隔壁班走了过来,停在走廊等她们三,好容易觑了个空隙,对赵孙两人道:“茜茜,潇潇,要回去吃饭了。” “好了好了,都有份都有份,等我看完了就借给你们看。”孙潇潇被闹的不耐烦了,举手告饶道,“我要去吃饭了啊,都散了吧散了吧。” “那说好了,等你看完了就借我们看,” “嗯嗯,知道了知道了,别堵着了。”孙潇潇开始收东西赶人。 将杂志塞背包里,挎上包挽着等在一旁的林夏,就奔出了教室,赵茜也紧随其后。 “什么事儿这么高兴呢,看你们班女生激动的。”游信笑问道。 “当当当当,看,最新版的《细雨》哦,夏夏弄到的。”孙潇潇献宝,爱不释手翻来覆去的看那本杂志,“清姐可真给力,这么快就弄到了最新的,可羡慕死那群女生了。” 正说着,恰好遇到去书店买书返回的女生。见她们两手空空,孙潇潇便知道这书目前书店还没有卖的,因此赶忙将书收了起来,生怕被人抢了去似的。 那女生没买到书,自然又拉着孙潇潇说了半天,嘱咐她到时候将杂志借给她看。见孙潇潇应了,这才放她们离开。 “呼,可真是疯狂。”孙潇潇假意抹了一把额上并不存在的虚汗,道。 赵茜哼了一声,“但凡你要是沉稳些,也不会出现如今这状况,反正我的书是不会借给她们的。” 如今琉颜开始写古体小说,她们这些人说话也无意间文绉绉了起来,有点像当年《甄嬛传》火的时候,甄嬛体红遍网络的情景。 早上孙潇潇喊出那话开始,赵茜就知道要遭了,趁大家都没有反应过来,便眼疾手快的将自己的那本塞在抽屉,这才躲过了一劫。 她向来爱惜书,知道这杂志要是借出去了,便是借的人再爱惜,也保不齐有些损坏。 林夏笑道:“不怪潇潇,我也有错,不应该在教室把书给你们的。”遂转移话题说起了新杂志的内容。 看着她们俩热烈讨论的样子,林夏望着远方,眯了眯眼睛。 已经快九月了,中午的太阳依然如此威风,直直的晒下来,无端的让人燥热起来。 谢郗彤没有和她们在一起,好像已经很久,很久了。 喵喵: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这一期的“明星访谈”,我是大家的好朋友喵喵,这一期我们请来的嘉宾是谁呢?当当当当……就是近期卖的火热,大家都在谈论的《谋尽天下》的作者,琉颜,大家欢迎她 琉颜:读者朋友们好,喵姐好 喵喵:这一期的访谈呢,是应读者之邀哦,要知道,你这本《谋尽天下》在《细雨》上发表之后,咱们细雨编辑部的电话可是被热心的读者打爆了呢,信件更是收个不停,大厦楼下的传达室送信的大爷对咱都无语了 琉颜:o(^_^)o 都是读者朋友们的厚爱啦 喵喵:好了,短暂的调侃过后呢,现在是公众时间,现在我就代替读者问几个问题 琉颜:喵姐请说,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喵喵:之前你的小说尽管题材都不一样,但是并没有跳出青春这个范围。而这本书的风格却是大变,因此外界传言,这本《谋尽天下》是你的转型之作,对这件事,你怎么看? 琉颜:其实我自己并不认为自己已经定型了,或者说觉得自己只能写青春类型的小说。学无止境,我一直认为写手就像演员一样,要接受不同的角色,不断挑战自己。作为一个写手,平时在生活中要不断积累素材,然后尝试写各种不同的题材,以期待写出最让自己满意的作品。 喵喵:也就是说你以后还会有不同题材的作品面世咯。 琉颜:不排除这个可能,毕竟每个题材我都想尝试一番。 喵喵:那读者朋友们可是有福了呢,我可是你的忠实读者。那对《谋尽天下》,你觉得里面是言情的成分比较多,还是谋略的部分要多一些呢?现在读者来信把我们《细雨》编辑部都要淹没了,都是要求加男主朱棣的戏份呢。 琉颜:呃,这么夸张啊。对这本书呢,就像书名说的那样是一本以谋略为主,只是这种谋略与平时的不同,有两条伏线,一条是走女主路线,一条是男主。熟话说:男人征服世界,而女人则征服男人,女主在征服男主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天下。而男主则是在征战天下的过程中,爱上女主,谋尽天下。 喵喵:哇,听你这么说,后面的内容一定更精彩了 琉颜:是的,后面只会越来越精彩 喵喵:近期有读者反映,等《谋尽天下》出版后,希望给你能办一个签售会,她实在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当然,也很喜欢你 琉颜:谢谢读者朋友们的厚爱和支持,只是写作就好比母鸡下蛋,我们吃到鸡蛋就好,又何必一定要见到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喵喵:那看样子断时间之内你是不打算和喜爱你的书迷朋友们见面喏 琉颜:短时间没有这个打算 …… 喵喵:好了,这次访问就到这里,谢谢琉颜,谢谢读者朋友们的支持,请大家支持琉颜,支持《谋尽天下》咱们下期再见 琉颜:下期见 119 回来 夏日的午后未免让人有些恹恹的,林夏懒懒的趴在桌子上,无意识的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 窗外的蝉鸣声让人的心更是燥人,谢郗彤的东西已经被陈子墨打包回家了,现在她的同桌是一个文静内向的女生,性格很腼腆,很少主动找林夏说话。 无意间瞥到女生有些磨损的袖口,林夏无聊的想到,不知道是不是女生家境的原因,所以才有她这样不爱说话的性子,一如前世的她一般。 只是那女生不说话,林夏也没了说话的意愿,平日里或和赵茜孙潇潇二人说几句话,或从家里带了书来看,以消磨时光。 阳光夕斜进来,打在正埋头写作业一脸认真的赵茜头上,发出柔和的光。 又或是,像一只毛茸茸的小鸭? 林夏有些不确定的想。 而谢郗彤醒来之后,和以前简直就是判若两人,几乎不怎么说话,林夏甚至怀疑她是不是穿越了,而眼下这个披着谢郗彤皮的少女,跟本就不是她本人。 她和赵昕都能重生,谢郗彤穿越,也不无可能。 当然,后来还是证实她想岔了。她只是摔断了腿,而不是摔坏了脑子,对陈家人和她的所有朋友,她也都认识,也并没有出现什么“失忆”这种狗血的事情发生。 她还是谢郗彤本人,只有在对着她和赵茜等人的时候,她才会有一些多余的表情,或者话会多一些。 比如会对她们眨眨眼,听到赵茜的安慰会流泪,看到孙潇潇故意的搞笑唇角会微微上翘,也会多吐出几个词。 看到这样的谢郗彤,林夏却是无比怀念当初那个天真可爱的她。 赵昕自己有重生的经历,自然也怀疑此谢郗彤非彼谢郗彤,倒不是像林夏想的穿越,而是怕她也重生了,因此有在她面前假意无意识的提到柳梓清。 她知道,以前世谢郗彤那玉石俱焚的性格,和柳梓清那些不共戴天的仇恨,已经不可能毫无波动。 毕竟现在的谢郗彤虽然讨厌柳梓清,却也只是不想看到她而已,并没有想到要她的命。而若是重生的谢郗彤,那样几乎算是不共戴天的仇恨,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熟视无睹。 重生前她虽不了解谢郗彤,但能够在死前也要拉一个垫背的性格,倒是让赵昕寒心不已。和那样心理已经算是扭曲了的人待在一起,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爆发,只要是个正常的人,都会受不了。 现在谢郗彤还小,认识她以来,赵昕冷眼旁观,倒也只是被娇养后的一点小娇气而已。没有心机,待人大方,也算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 因此赵昕倒是放下了心,只每天小心翼翼的用空间的水调养谢郗彤的身体内部。 谢郗彤的身体在一天天好转,她的腿也在每天无人看见的时候瞧瞧修复着,只是这种修复,却是让她痛苦不已。 每日夜里冷汗淋漓,每次疼起来,整张脸苍白如纸。只是她倒也是个硬气的,实在忍不住了就用手不断捶墙壁,发出闷哼,倒也不曾大声哀嚎。 这让在一旁看着的赵昕暗自惊心讶异不已。 倒是谢芳华每次在一旁哭的好不伤心,几乎死去活来,要赵昕和陈子墨在一旁劝着。 只是,粉碎性骨折,本身就是因断骨处断裂成几块,骨肉连心,那样的疼痛还真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若不是早前阴错阳差吃了赵昕给的那些个苹果,让体质增强了不少,现在只怕疼痛更甚。 现在谢郗彤的腿被石膏固定着,碎裂的骨头一块块接上,稍有错位,就会留下后遗症。因此她的吃喝拉撒全在床上,丝毫不敢移动半分。 而且因为石膏是软体的,并不能固定正骨,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将骨头固定了而已。石膏上久了,关节难免会僵硬,无法弯曲,以后的生活也会有诸多不便。 而这些未来的疼痛还不算,现在这种肌骨再生噬心般的疼痛,却不是一般人能够忍受的。 林夏等人在一旁看着,倒也对谢郗彤佩服不已。只是人小力微,也不能做什么,只是时不时到B市看望她,给她攒着最新版的《细雨》,将最新小说里的内容,几个人因为观点的原因常常争论起来。 这个时候,谢郗彤总是有一种自己回到了校园,和朋友们在一起谈论小说情节的错觉,心情也好了不少。而她心情好的直接表现,就是会多用几口饭菜,因此谢芳华总是期盼几个小的过来陪谢郗彤解闷儿。 B市的医疗水平才适合谢郗彤的休养,但她却十分厌烦医院那药水的味道,和按生离死别的肃穆感,因此休养了两个月之后便提出要回容城,回到她熟悉的地方。 谢芳华虽不愿,但拗不过女儿,加上医生也说心情开朗有益身体休养,谢郗彤恢复状况良好,只要平日里细心着,回到容城休养也是可以的,因此谢芳华也就应了谢郗彤的要求。 谢郗彤回家后,林夏每日放学后都会去她家探望,或给她温习功课,或两人说会儿话,加上赵昕不时的探望和空间灵果的滋养,她的伤势倒也一日好似一日。 熟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谢郗彤伤的颇重,即便是好完全了,那腿也不能和常人一样,细心一点看,走路的姿态也还是会异于众人。 只是她原本伤的太重,能再次站起来走路,对陈家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惊喜了,倒也没有苛求太多。 “夏夏,你来了啊!”谢芳华笑着给林夏打开了门,闻声道。 “是啊阿姨,彤彤今天怎么样了。” “今天好多了,只是抱怨说在床上有些闷坏了,正念叨着你呢,可巧你就来了。” “那我去看看彤彤。” “去吧,阿姨给你们做饭去。” 林夏打开门,见谢郗彤正躺在床头看书,乌发垂肩,秀眉如黛,腮凝新荔,从侧面看去,简直是个十足的一个古典美人。 经此一事后,谢郗彤简直是换了一个性子,不仅没有像众人预想的那样成天暴躁不堪,发小姐脾气。而且性格也变得文静娴雅了起来,加上她那样一副难得的好相貌,愈发的让人疼爱起来。 听见开门的声音,谢郗彤将目光从书上移开,浅浅一笑,“夏夏来了。” 垂垂夕阳透过玻璃窗,落在她平静而白皙的脸上,将那双平静如墨的眸子衬得愈加浓墨,仿佛如璀璨的星光。 这样的笑是如此的吸引人,随着她的笑,林夏也不由的勾起了嘴角。 120 懂事了 林夏走过去,顺手将背包在搁在一旁,在床沿边坐下,笑道:“今天感觉怎么样,腿还疼么,半夜还是被疼醒?” 谢郗彤笑了笑,“疼倒是还有一些,倒是没有刚开始那样厉害了。” “夏夏,这段时间可真是谢谢你们了。”望着林夏的眼睛,谢郗彤真诚道。 林夏“嗨”了一声,“就咱们俩这关系,说什么谢不谢的。倒是你,这大病了一场,这性子好像变了个人似的,要不是咱俩关系特别铁,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像颜大小说里写的那样,被穿越了呢。” 说这话的时候,林夏紧紧盯着谢郗彤的眼睛,只见她眼神平淡无波,丝毫没有惊讶之感,若真是穿越或者什么的,哪里会这样淡定。 就是她,在刚重生回来了那一会儿,不也是惊讶极了,花了好长时间才明白或者接受这个事实。 “你丫,还是像以前一样调皮。”谢郗彤捏了捏她的鼻子,娇嗔道。 眉宇间少女的风情无意露出,看的林夏直直叹息道,“你这病了一场,倒把你那性子给治好了,真不知是该哭呢还是该庆幸。” 虽然从本尊的记忆中知道了大概,但连眼下这个一直安安静静的小姑娘都这样说,这个谢郗彤果然是被骄纵惯了啊,难怪会有此祸事。 “想必妈妈定然是高兴的,她不是一直夸你沉稳么,如今我学着你,她哪里还有不喜之理。”谢郗彤笑道。 “唷,看了几天的《谋尽天下》,这文章里面的话可都信手拈来了,倒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林夏调笑道。 谢郗彤极爱这位叫琉颜的书,林夏她们给她带了《细雨》之后,她也看了,并很快被这样新奇的书给吸引。 前世何曾看过这样的小说,加之她刚到此间,正是茫然无措的时候,虽有了记忆,但上辈子的经历和性格,她哪里敢多说一句。 她醒了好久,但因为在昏睡期间听了周围几人的话,心思深沉的她哪里还敢快快醒来,也会实在撑不下去了,才“悠悠转醒”。 而就在她不知如何之际,林夏几人送来了《细雨》杂志,想她堂堂谢家三小姐,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却也是每样略懂一二。加上脑中的记忆,对这些简体字连猜带蒙,一本杂志下来也就认全了。 这才明白,原来,她来到此间,这叫“穿越”。 穿越了百年的时光,来到这个空间。 也罢,反正母亲已经去了,那个家也没什么好值得留恋的了。谢郗彤看着眼前这个和她前世的年纪相仿,目光真挚的少女,心中暖意更甚。 自她醒来,有爱她的父亲母亲,护她的哥哥,和这一群真心待她的好伙伴。前世府里的几个姐妹,虽有血缘关系,却都是虚情假意,又有几个是真心待她。 这几日她在家养伤,假借无聊,将家里的书房的书大致都翻了一下,得出的结论却有限。只是心中讶异万分,怎得这样的人家家中竟没有记载近几年历史的史书,倒是类似《史记》这样几百年前的的史书。 可这些对她来说却是无益。 好在她心思深沉,耐得住性子。从后宅那样刀光剑影中都能杀出一条路的少女,若想瞒一件事,区区现代人怎么会是她的对手。 听林夏这么说,因嘟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喜欢颜大了,她的书写的这样好,不学才怪了。” 嘴上这么说着,心下却很是警醒,十几年说话的习惯,果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过来的,幸好眼下又这么件事遮掩过去了。 因此对这个琉颜倒是存了几分感激。 见她嘟嘴,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一般,林夏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好啦,知道了,又没有说你,潇潇她们几个每天在我耳朵边嘀咕来嘀咕去,什么‘汝有何事’‘真真是个好天气’听得我一个头变两个大,真是头昏脑胀啊。” 说着,还搞笑的摇了摇头。 谢郗彤自然能想到那个场景,噗呲笑了起来。她实在是越来越喜欢这里和这些朋友了,若是这样能过一生,那府里所谓的荣华富贵又算得了什么。 两人小女生说笑着,谢郗彤趁机问了一个在看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她曾真实在那样一等富贵家里住过,对宅斗的一些见解比林夏可是要高深的多。因此几个问题下来,却是让林夏发现了几个小问题,也有了一些灵感。 正谈的兴起,林夏看着一旁书桌上面厚厚的一摞书,笑道:“唷,不得了,你以前不是最不爱看这些古文的么,怎么突然转了性子。” 随便拿起一本书翻了翻,发现是将明朝的历史,笑着扬了扬书,“不得了,这看小说看得连历史书都能塞进脑袋里面去了。” “这有什么,我本就聪慧,这小小的史书算什么。”谢郗彤骄傲道。 她说的却是实话,上辈子谢三小姐谢郗彤有金陵第一才女之称,而这辈子谢郗彤本就是聪慧。以前是因为静不下性子,若是真正安静下来,这些书倒真是难不倒她,这是林夏几人早就知道了的。 “还是像以前一样害臊,羞羞。”林夏挤眉弄眼道。 “怕什么,都是自己人,哼哼。”谢郗彤笑道。 正玩笑间,谢芳华在门口笑道:“吃饭了。” “我和你们一起吃,才不要一个人在房间里。” “好好。”谢芳华哪有不应之理,忙和林夏一起,小心翼翼将谢郗彤扶到了轮椅上,推到饭厅。 一顿饭吃得谢芳华很感慨,女儿变得懂事听话是好事,但有时候不免怀念当初那个趾高气扬活力十足的女儿,这样娇嗔不知世事的女儿才是令所有女孩都羡慕的。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女儿一年比一年大了,小些时候娇惯些,因孩子小人家不在意,现在大了,别人可就不这么想了。 在想到林夏和赵昕,谢芳华还是觉得女儿长大懂事一些的好。 121 留级 即便女儿在这场事故中受到了惊吓,身体也有了损耗。 但她以前那个性子,若她们这些老人在,还能护她一二。 倘若有一日她和老陈去了,子墨不可能时时刻刻护着这个妹妹,她若还是以前的那个性子,她这个当**怎么放的下心。 现在虽然受了些苦,但从长远看,却是益大于害。 只是,这个教训未免也太大了。 想到这里,谢芳华眼眶有些湿润了。 “哈哈,你还嘴硬……”隐隐的笑声从谢郗彤的房间里传出,飘到厨房里。 谢芳华心里微微好受了一些,还好有夏夏这个孩子陪着彤彤,不然她也不可能这么快走出车祸的阴影。 想到大哥查的结果,谢芳华刚明朗一些的心又阴云密布了起来。这件事看着倒是像一出普通的车祸,可她的父亲,谢家家主却不这么认为,怎么可能这么巧合。恰好那醉了的司机就经过了那里,恰好那护栏就因为松了,而累及到在人行道上走的谢郗彤。 一件事可以说巧合,那这一连串的事加起来,就不仅仅是巧合这么简单了。 谢芳华的牙齿咬住了下唇,彤彤还这么小,究竟是谁,这样丧心病狂,连一个小女孩都不放过。 “阿姨,我走了,明天再过来看彤彤。” “阿姨送你回去吧。” “没事儿,阿姨,小区里外人也轻易进不来。”林夏婉拒了,谢芳华看了看时间,才晚上八点,正是小区里面一些上了年纪退休的老年人活动的时候,倒也不甚担心,只嘱咐了两句,目送林夏进了电梯。 出了大楼,走上了一段石子路,高大的树木在头顶发出沙沙的声音,像下雨一般。 在路边找了一条长椅,双手交叠插在脑后,仰头望着茂盛的树木,倾听那陌生却飘渺的声音,仿佛置身雨的天堂。 夜色浓郁。 轻轻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林夏侧了侧头,一个颀长的身影从黑暗中慢慢走了近了,风在空中徐徐散去,带来不知何处的花香。 是游信。 林夏微微一怔,从来未曾发现,原来他也有这么高的时候。 感觉到自己的样子有些不雅,林夏放下了手臂,坐直了身子,笑道:“你怎么在这里。” 游信微微笑了笑,没有答话。 他会告诉她,这些天他每晚都会跟在她身后,送她回家么。 只是她从不曾回头,他也从不曾提起。 “都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刚刚看彤彤,见今天晚上月色不错,所以在这里坐坐。”林夏抬头,月华缓缓洒在树梢,混着流动的风声,像一场无声的叹息。 这样美的夜。 “真美。” “什么?”林夏没听清楚。 “彤彤怎么样了?” “今天精神还不错,和我笑闹了半天呢,你要去看她么。” “不了,现在太晚了,只怕她睡下了,我明天再去看她。” 林夏点了点头,现在游信在了,虽然她当他是小孩子,但眼下她是这个年纪,又是大晚上了,两人独处也觉得有些尴尬,因而起身笑道:“不早了,咱们走吧。” 前面是一个转弯,从路灯下面突然转到了黑暗中,少女微微眯了眯眼睛,低头看着路。游信垂在身侧半握拳的手紧了紧,又松了松,就这么犹豫的几息,终究没能将手搭在少女的肩膀。 转了弯,又行了十几步,便到了林夏家楼下。 “我到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嗯,上次你借我的那本书很好看,今天出来的急忘了带出来,下次还你。” “没事儿,那书我已经看完了,不急。我这里又有了几本阿加莎的新书,你要看么?” “算了,今天已经晚了,明天晚上我早点儿过来找你,到时候一起去看彤彤。” 林夏点了点头,应了。 目送她上了楼,见她客厅的灯亮起,游信这才转身往自己家走去。 林家两老不到晚上10点,一般都不会回来,他本来有机会上去的。 算了,游信摇了摇头,以后的时间还长着呢,也不差这么一会儿。 有赵昕的灵液灵果,林夏她们的关心,谢郗彤的合作,在初三快要结束中考即将来临之时,谢郗彤终于修复的差不多了。 虽然以后走路只能这样有些跛,但能够重新站起来,可比当初只能坐轮椅要好太多了。 “彤彤,你还是听妈**话,留一级吧。虽然你天分确实不错,可你今年休学了整整一年,这可不是在家里看两眼书就能追上的差距。”谢芳华劝女儿道,见她不停,转而找同盟,“夏夏,你帮我劝劝她,这丫头,倔脾气又犯了。我说她不听,子墨说她也不听,她可能就会听你的。” “妈,你别劝我了,我的水平我自己有数。虽然我在家里,可该学的东西我都没落下,平时夏夏和哥哥也不时帮我补习,我有这个实力考上,为什么还要浪费一年的时间呢。” 这近一年的时间,足以让谢郗彤了解此间。 当知道这里的女孩十五岁不用急着嫁人绣嫁妆,并且还可以和男生一起入学堂时,可别提她有多惊讶了。 她之所以会来到此间,就是因为她已经十五,婚期即将来临。 谢夫人撒手人寰之前为她定了一门好亲,伯爵府的小公子,不仅一表人才,风度翩翩,而且才识渊博,性情温和,是金陵多家小姐的深闺梦里人。仅仅是她们谢家一门,就是好几位小姐仰慕,而她的死,也和这门亲事有关。 只要她死了,她们其中就有人能代替她嫁到伯爵府,从此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不说,还能得到如此佳婿。 她死前不是不恨的,可是现在,她反而有些感激那些人了。 惊讶过后,那段时间谢郗彤处于极度的兴奋和惊喜之中。 女子可以入学读书,更能入朝为官,这可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她,谢家嫡出三小姐,从来清高,自然不屑那入朝为官,变成庸碌之辈。不过这女子能入学堂,和男子一起读书,倒确实让她好奇万分。 而上辈子姐妹间勾心斗角,来到此间她一直呆在陈家,甚少出门,她能信任的人也只有林夏三人。若留了一级,不就要离开她们,独自留在那陌生的学堂之地。 她不了解其余的人,要是她们那些人中有不轨之徒,那如何是好。这里可没什么家丁护卫之类的随时候在两侧。 因有这层这顾虑,加之也舍不得离开几个小伙伴,谢郗彤自然不同意留级的事。 122 终于明朗,恨之入骨 林夏却是知道谢郗彤的聪慧和她目前的水平,和她们几人一起中考也不成问题。 想到这里,她有些叹气。 天资这种东西,确实不是外力能弥补的。 她们一起吃的赵昕空间的灵果,一起喝了她用空间灵液煮的茶水。 而她,还经常泡自己空间的池水,却仍旧没有谢郗彤和陈子墨聪慧。 见谢郗彤眼巴巴的盯着她看,林夏沉吟了片刻,笑道:“阿姨多虑了,彤彤自来聪慧异常,这段时间陈大哥和我们几人也没闲着,经常给她补习。她这个小脑袋瓜子可灵光了,常常举一反三,并且有的地方我自己都不甚明白,给她粗浅将了之后,她比我懂的都还多,竟能反过来叫我和潇潇两人了。” 谢芳华慈爱的看了自家女儿一眼,满是骄傲,嘴里却只谦虚笑道:“你还不知道她,大聪明没有,只有这么一点小聪明。” 见谢芳华有些松动,谢郗彤拉了她的手撒娇道:“这不是还有一个多月才考试么,在这之前学校会有多次模拟,要是我考的没有以前理想,您再让我留级也不迟啊,妈妈~” 说着,摇晃她的手臂道。 “罢了罢了,儿女都是父母的债,依了你了,行不。再摇下去,我这把老骨头都要散架了。”嘴里这么说着,却十分享受女儿久违的撒娇。 “哪有,妈妈才不老呢。” “是啊,伯母真的一点儿都不老。”林夏也在一旁真诚道。 “你们这俩熊孩子,彤彤也就罢了,她本来就油嘴滑舌的,连夏夏你这老实孩子都被她带坏了。” “哪有,她本来就这样,妈妈,你可别被她老实的表现给骗了。”谢郗彤可不满自己一人被说。揭林夏老底道。 林夏也不与她分辨,只老神在在的微笑,还趁谢芳华不注意,朝谢郗彤抛了个媚眼。 谢郗彤心里一乐,竟然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倒把谢芳华唬了一跳。 谢郗彤的腿上还没好。可当时让她有生命危险的,却是脑内大量的淤血。她不欲她升级参加这次考试,也是想让自己女儿的脑袋多休息一段时间。 只是她没想到,自己女儿身体这么棒,期间多次去b市检查。医生都说脑部淤血已经彻底的清除干净了,现在只要养腿就行了。 她哪里会知道,世间竟会有空间灵水这样神奇的东西。便是身体里的肿瘤都能给它慢慢消除,何况是这小小的淤血。 “怎么样,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谢芳华忙替谢郗彤顺气,林夏则到客厅里倒了一杯温水,“阿姨,让彤彤喝口水润润肺。” “对对,瞧我这糊涂的。”一面喂女儿喝水,一面轻斥道。“还说人家夏夏,瞧你着毛躁的性子,好好的怎么就咳嗽起来了。” “都怪夏夏。害的我被口水呛了。” “你还有理了。”谢芳华教训的女儿一顿,这才道,“你们俩说话。妈妈去洗水果。” “妈妈,我要吃葡萄。” “有有,都有。”谢芳华笑着,出了房间。 林夏笑道:“你妈对你可真好。”为了方便照顾谢郗彤,近一年的时间她都没有去过学校了,学校的事务她也都交给了其他老师,一心一意照顾自家女儿。 谢郗彤白了林夏一眼,“说的好像你妈虐待你似的,下次我一定要像伯母告你的状。” “告吧告吧,who care。” “嘿嘿,真不care?” 两人有闹了半天,林夏这才告辞回家,谢郗彤拄着拐杖将她送到了门口。 由着谢芳华给她洗了澡,谢郗彤躺在床上,看着床头温馨的橘黄色的暖灯,陷入了沉思。 她来到此间是因为被人下了慢性毒药,长期以往,导致体弱多病而亡。她一直以为她身体弱是娘胎带来的,不料竟然是她还在娘胎里时候就被人下了毒,那害她之人可真是心思歹毒,算无遗策。 只是不知害她的究竟是谁,是二房,三房,还是爹爹的那几房小妾。 可怜她自负聪明,对一应吃食已经小心的不能再小心了,居然还是栽在了那些人的手里。 只是,这原身体的小姑娘究竟去哪里了。 谢郗彤实在是有些想不明白,她是因为身死所以跨越了时空,那原主呢?她还在不在,若她还在,那她怎么过来的,若不在了,那她怎么会有原主所有的记忆? 实在是让人想不明白。 身下的床实在是太过柔软,谢郗彤不免有些困倦了,迷迷糊糊间,谢郗彤做了奇怪的梦。 梦里,总是有一个漂亮却满脸扭曲的女人闪现,却总像隔着一层雾一般,让人看不真切。 谢郗彤心里有些焦急,心里有个声音告诉她,走过去,走过去,一切都会明朗,走过去。 谢郗彤开始不断往那个雾里面撞,这时,她的身体发出一阵阵白光,是那样耀眼,将周围的雾气慢慢驱散。 终于看清楚了! 那是一个女人。 一个漂亮却满脸开扭曲的女人,开着车疯狂的撞向了另一个美丽异常的女子。那美丽女子被一个漂亮的男子所救,那男子唇绛红,眉凝墨,比当年金陵第一公子她的未婚夫都要漂亮三分,真是让人诧异。 见男子被她撞倒在地,漂亮的女子眼里闪过一丝绝望,发疯般撞向了美丽女子,却因用力过猛而撞向了一旁的栏杆上,当场身亡。 “啊!”谢郗彤猛的坐了起来,不断的喘着粗气。 她看清楚了,她就是那个漂亮的女子,是长大了之后的她。 然后她的灵魂被家传的玉镯吸收,将她送到了一个未知的时空,就是她上辈子所在的地方。而又因为后宅的斗争,她在母体时被人陷害,前程尽忘,只当自己是谢家的三小姐,然后被人陷害致死,又有镯子送回到了这里。 这个原本就属于她的地方,回到了一切尚未开始之前。 那个男人,那个男人—— 许逸宸! 谢郗彤眼里闪过刻骨的仇恨,曾经,她爱他入骨,如今,她恨他入骨。 她,谢郗彤,又回来了。 123 齐聚 猛的掀开被子,谢郗彤坐直了身子。 不对,她究竟是曾经被车撞死的谢郗彤,还是曾经金陵第一才女谢家千金谢三小姐,还是如今这个刚满十五的少女。 几个人的记忆不断在她脑中碰撞,越想越疼,越疼就越想。 啊! 她捧着脑袋,惊呼出声。 待清醒过来时,身上已经是冷汗淋漓,额际的汗珠顺着鬓际流到了下颌。 她是谢三小姐,不是谢郗彤不是本尊,不要缠着她。 谢郗彤只觉得心脏仿佛被人撰紧了一般,不断有人在暗示她就是那个谢郗彤,那个被人用车撞死的谢郗彤。 不是,不是! 她拼命摇着摇头,她是她自己,她有她的思想,她虽然被人害死,但心里却不会像这般扭曲,只充斥着仇恨。 若一个人只有仇恨,那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思。 上天给你再次的生命,就是来让人报仇的,若不报仇,那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仿佛又一个人的声音在脑海中回荡,那声音充满的怨恨和不甘。 不! 生命中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山川河流大地海洋,蓝天白云,最最重要的是,这时间还有最爱她的父亲母亲和哥哥。若仅仅是为了报仇而玉石俱焚,那父母该多么伤心痛苦。 听她说起了陈庆国、谢芳华和陈子墨,那个声音似乎淡了下去,头也没有那么疼了。 谢郗彤心里松了一口气,正当时,她脑海中似乎出现了一个若有若无的影子。 “你是谁?”方才的疼痛,让谢郗彤没有力气开口了她只能在心里想着,问那个“人”。 “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那个影子慢慢的清晰了起来,赫然就是现在十五岁的谢郗彤。 “不。我不是你,我是……” “你是谢家三小姐,”那个影子道,“你在我的身体里,有我所有的记忆,我自然也有你全部的记忆。” “那你为何不……” “为什么不回到我自己的身体里来。是么?” 谢郗彤点了点头。 那个影子叹息了一声,“也许这就是命吧,命中注定我该有此一劫。车祸过后,我就回到了小时候,只是因为车祸我受伤极重。小时候的灵魂又太纯粹太强大,我根本无法控制这个身体。” 看着这个小小的谢郗彤一天天长大,生命中出现了一个个的好朋友。不再像她小时候那样越来越孤僻,越来越不讨人喜欢,她越来越不忍心让自己这个被仇恨和不甘扭曲的人占据。 “原本我看着这个我一天比一天爱笑,一天比一天开朗,我想,就算让我一辈子这样呆在她的省体力,不报仇也没关系,只要她和父母亲人都过得好。可是。没想到……”谢郗彤又一次的扭曲了脸,“那个许逸宸,他又一次害死了她。害死了小时候的那个我。” “她的灵魂虽然纯粹,对抗这种负面思想很有效,却没有力量抵抗来自人的的伤害。这场车祸如此厉害。娇生惯养的她哪里受得了,我在她的身体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消失。不甘心,不甘心,想着这也许就是命运的安排,注定要我回来报仇的。正想控制这个身体,结果你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替代了我。” 谢郗彤沉静的瞳孔缩了缩,“对不起……我可以……我可以把身体还给你。”虽然不知道怎么还。 那个影子摇了摇头,“来不及了,两次车祸,我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原本打算趁今夜月圆之夜催眠了你,让你替我报仇,可惜……” 可惜是个心志坚定之辈,她失败了。 “对不起。”虽然穿越不是她本愿,但是事实就是她占据了别人的身躯,鸠占鹊巢。 “说这些也没有了,看你刚才的表现,你一定是不会主动替我报仇的了。” 谢郗彤点了点头,“那些都已经过去了,只要别人不主动招惹我,我也不会主动去伤害任何人。” 那影子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这才道:“你既然占据了我的身体,那就要替我做到一件事,保护好我的家人,不让别人伤害他们。” “这是自然,我答应你。” “那你发誓。” “苍天在上,我,金陵谢家谢三谢郗彤对天发誓,有生之年一定保护好这一世的父母亲人,若违此誓,天打雷劈,魂飞魄散。” 不过几息的时间,那影子已经愈发的淡了,声音也越来越模糊,“希望你能记住你说的话,我要走了,替我照顾好我的父母,还有哥哥,我不是一个好女儿,也不是一个好……妹妹……” 待脑海中的影子消散殆尽,谢郗彤这才瘫软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邪术,让原主的记忆彻底的印在了她的脑子里,如同她自己亲身经历过一般。 金陵谢三已经死了,她,只是容城谢郗彤! 三日后,由实验中学的校长陈庆国开车,将林夏和谢郗彤送到了教室。 由于陈庆国打了招呼,林夏旁边的位置马国强早让人空了出来,就是为了等谢郗彤回来给她坐。 这个小祖宗以前性格就不温和,她看上的位置,别的同学也不敢坐。 消失了近一年,再次出现,谢郗彤自然引起了很大的反应,所有的同学都齐齐看向她。若真是从前的她,自然对自己能够造出这种轰动会很满意,可现在换了一个瓤,虽然有谢郗彤的所有记忆,然而骨子里不是同一个人,从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能低调一些的。 不过她自幼聪慧,对这种眼神见的多了,倒是面不改色。 回到座位上坐好,马国强和班里的同学交代了一下,走下讲台交代林夏多照顾谢郗彤,又对谢郗彤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关心,便让同学们自习了,自己则取办公室备课。 毕竟他带的班级是尖子班,而现在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要中考了,这可关系到升学率,而升学率则与他这一年的奖金挂钩呢。 老班一走,孙潇潇就凑过身子与林夏、谢郗彤说起小话来了,“老夏,不错嘛,居然劳驾校长送你上学。” “这不是沾彤彤的光么,”林夏有些咬牙切齿,“你这家伙,自己都不知道坐校长的车多少次了。” 谢郗彤在一旁微笑着,虽然有了记忆,但等真正经历过,才知道这种感情这么珍贵,这种感觉这样美好。 赵茜看这熟悉的一幕,也笑了。 大家终于又聚在一起了,真好! 124 终于升级了 天气炎热的让人几乎失去了说话的能力,林夏和谢郗彤站在树下,看着陈子墨拎着一袋饮料走了过来。 谢郗彤凑了上去,借着陈子墨的手,拉开塑料袋,“夏夏,你要什么?” “矿泉水就好。” 谢郗彤翻了翻,递了过去,“喏,给你。” 除了偶尔面对陌生的男子,还会有些微微的不适之外,她已经能很好的适应这里的生活了。 林夏接过,擦了擦额际的汗珠,挥动着小扇子,抱怨道:“这天可真是热,茜茜和潇潇怎么还没来。” 谢郗彤也扇了扇和林夏类似的扇子,看了一眼干净清爽的陈子墨,撅着嘴道:“哥哥,你从太阳底下过来,怎么都不见你流汗,真不公平。” 陈子墨好脾气的揉了揉谢郗彤的发丝,笑了笑,“那我下次流汗的时候再让你看,行么?” 谢郗彤只觉得鼻子一酸,几乎要掉下泪来。 虽然一直知道哥哥待自己很好,可像这样没有原则的宠爱,几乎要将她宠的不知天高地厚了。 便是她能保持自己的本心,有几乎要把持不住,面对陈子墨的时候,总有些小女孩心态,哪里还有当年那个冷静自持受人称赞谢三小姐的样子。 “哎唷唷,了不得了,这有的人啊,就是见自己有个哥哥,总喜欢在别人面前现来现去。”林夏一边凉凉的咬着扇子,还一边故意摇了摇头,嘴里不时发出“啧啧”声。 谢郗彤眼珠一转,也学着她的样子,“唷,这大热的天,还有人吃生姜啊,不让怎么这话辣辣的。” “好你个谢郗彤。”林夏笑骂道。 “怎么滴怎么滴,我有个好哥哥。你羡慕嫉妒恨了吧。”谢郗彤躲在陈子墨的身后,凑出脑袋做鬼脸道,“哈哈,就让你嫉妒就让你嫉妒。” “你个家伙。”林夏气急,“我妈上次还说你懂事了沉稳了不少,真该让她看看你这个样子。哪里当得起沉稳二字。” “哈,本小姐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保胎,怎么滴了。你羡慕啊,有本事过来咬我啊。”谢郗彤火上添油道。 “好,今天我不收拾你。我这个林字就反过来写。”林夏握着扇子,假意挽袖子,插着腰道。 “切,真狡猾,林字反过来也还是林,有什么稀奇,有本事你就倒过来写。” “陈大哥,今天你别拦着。我非得教训她不可,这个家伙。” 陈子墨好笑的看着她们俩打闹,“别闹了。刚才还说热的不行呢,今天是开学的日子,等看了所在班级。咱们一起去唱歌,怎么样?” 树荫浅浅的打在他的脸上,谢郗彤不禁赞叹了一声,所谓的金陵第一公子也不过如是。他哥哥这样的人才,可以把那个金陵第一公子甩n条街了。 终于十六岁了! 终于上高中了! 林夏在心里嚎了两声,老娘容易嘛,这几年又要装嫩,又要赚钱的。 可一想到还要继续上学,又焉了吧唧的。 见她垂着脑袋,陈子墨好笑道:“怎么了,要不陈大哥替你收拾彤彤。” “哥,你胳膊肘朝外拐。”谢郗彤控诉。 林夏抬头,见她虽如此说,但眼睛还是关切的盯着她,林夏心里一暖,可怜兮兮道:“还要读三年的高中啊,次奥,什么时候才能上大学啊!真是让人抓狂。” 谢郗彤好笑道:“连你这样的‘优等生’还厌烦读书,那让人家成绩不如你的可怎么办哦。” 说起这个,林夏肩膀更垂了,“你们俩兄妹生来就是打击人的,呜呜,这不公平。” 当时谢郗彤入学之后,刚过了一个星期就是第二次质检考试,林夏发挥超长,这次压了游信一头,考了年级第一。 而让人惊讶的是谢郗彤这个家伙,不仅压了游信一头,考了年级第二,而且和林夏只隔了十几分,直逼她这个年级第一,让整个实验中学都轰动不已。 若她平时考的这么好,林夏也无话可说,可她休学近一年,只靠林夏和陈子墨等人给她补了几个月的课,居然能考这么好,真是让人大跌眼镜,称赞不已。 一时间,林夏这个第一名反而不如谢郗彤这个第二名惹人注目了。搞的林夏连连对游信直呼他们俩要拼命了,不然这个第一名要是被谢郗彤拿到手了,就丢人丢大发了。 谢郗彤笑着摸了摸林夏的脑袋,“这就是命,羡慕不来滴,你还是认命吧!” “哼!”林夏双臂交叠横在胸前,不屑的撇头道,“我才不会认输呢,等着吧,这个第一我还会拿回来的。” 没错,这次中考,谢郗彤的分数是三人中最高的,除了英语扣了些分,其余几乎都是满分。尤其是她的语文居然是满分,让林夏这个搞文学创作的惊讶不已。 虽然她写的是小说,可她平时也很注重作文的培养,居然这个都被谢郗彤超过了,真是让人郁闷。 然而当她在中考满分作文上看到谢郗彤的作文时,她完全服了。谢郗彤的作文居然是用骈体古文写的,若没有一定的文学功底,根本就看不懂,很遑论写出来。 当时林夏就问她,如果批卷老师看不懂,那你这不是白写了么? 即便是现在想到她的回答,林夏都有些牙痒痒的。 她当时很贱的笑了笑,挤眉弄眼道:“没关系,即使作文零分,我还是可以打败你和游信滴,这个就不需要你操心茑。” “好啦,不过就是三年的时间嘛,很快就会过去的。”谢郗彤笑道,“到时候大学了,咱们就可以解放喏。” 这时赵昕撑着一把太阳伞娉娉婷婷的走了过来,一席素裳,身姿纤如柔柳,大有飞燕临风之姿。乌黑长发只用一只乌木簪子挽起,款款而来,清新柔美。 “子墨,彤彤,夏夏。”声音娇俏,媚骨天成。 而不远处,亦有一佳人伫立。 看着陈子墨浅浅的碎影,柳梓清突然觉得,自己的心,好像就这样被割裂了。 回不去了。 再也回不去了。 125 带着光环的人 “哥哥,我要吃那个。”谢郗彤稚嫩的声音在左侧响起,顺着她的手指,柳梓清看到街角处一个卖棉花糖的摊子。 陈子墨摸了摸小小谢郗彤的脑袋,“哥哥去给你买。”说完扭头看着右手边的柳梓清,温和道:“梓清要么?” 想起平时妈妈不让她吃街边的东西,柳梓清摇了摇头,“不用了。” 小陈子墨牵着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走到摊子面前,还是买了两根,递了一支给柳梓清,“不吃就拿在手上玩吧,不要了扔掉就是了。” 说完,复又牵起了两个小女孩的手。 左手牵着陈子墨,右手拿着棉花糖。 看着吃的满脸都是的谢郗彤,柳梓清实在是忍不住诱惑,亲亲的舔了一口。 真甜! 忆起陈子墨那双温润的眸子,柳梓清只觉得心理酸的紧,就好像小时候最喜欢的小舅舅结婚了,她抱着小舅舅嚎啕大哭的心情。 察觉到手上的凉意,柳梓清微微低头,这才发现原来是泪水。 再次看了一眼那树下谈笑风生的几人,柳梓清转身而去。 谢郗彤微微瞥了一眼不远处,不过一瞬,便若无其事的移了眼和林夏玩笑起来。 对柳梓清她不像原主那样憎恶,这女子只不过想大多数才女兼美女那样孤傲罢了。这样的女子一般没有什么心机,只是自古以来礼尚往来,没有人愿意热脸贴别人的冷屁股。 她是故意也好,还是天性使然也罢,有了谢郗彤的记忆,她也不可能刻意放低架子,主动去和那高高在上的才女搞好关系的。 正所谓“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说的就是柳梓清这样谪仙一般的人儿吧。 她,曾经也是也是那样的呢。 只是现在。谢郗彤看了一眼笑的毫无顾忌的林夏,又看着不远处跑过来的赵茜,微微笑了笑。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呼呼~热死人了。”赵茜冲了过来,一把抢过林夏手中的扇子,对着自己一阵猛摇。 “喏。这有水。”从塑料袋里拿出一瓶饮料,旋开瓶盖,林夏递给赵茜。 “哇,夏夏真是太贤惠了。”赵茜猛灌了一口,“哇。爽,真是太爽了,还是冰的呢。” “潇潇呢。她不是和你在一起么?”谢郗彤问道,至于赵昕,正在另一头和陈子墨商量两个月后学校即将举行的辩论比赛。 “她还在那里看榜呢,我嫌热,就先过来找你们了。”赵茜道,“对了,我们四个还是在一个班,阿信这次考的很好。也和我们一起,咱们都是7班。” 每个年纪前一到六个班都是文科班,其中3班是文科实验班。而七班,则是理科实验班了。 和所有的高中一样,容城一中也是重理轻文。靠理科尖子生来维持它的升学率,所以它文科的人数都维持在一定的范围,一直只有六个班。但理科班级就不同了,有时候会多几个班级,有时候会少几个班。 而其中,七班是稳稳的理科中的尖子班,能进去的无一不是骄子。 并且学校秉承有竞争有压迫才有动力的思想,班级的人数固定,只有60人。每学期根据的期末考试的成绩和平时摸底考试的平均成绩,综合考察七班的学生,达到要求的,才能继续留在七班。 也就是说,即使你进了七班,也不一定能稳稳的留在那里。 而能够进了七班的人,哪一个子啊初中不是被老师家长捧在手里的,进去了又被踢出来,这件事对这些正值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们而言,可真是人生中的耻辱。 所以这竞争政策对这些天之骄子而言,真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 “听说到了高二我们就要分文理科,你们打算选文还是选理啊!”赵茜扇着风,闲话道。 林夏抿唇笑道:“我肯定是选文科,我那个理科你们还不知道,每天花大量的时间做题,可是还考不过彤彤。” 赵茜点了点头,林夏在理科方面确实没什么天赋。 同样的题目,她和彤彤做的很快,思路也清晰简单,可她却要花近一倍的时间,选文科不太划算。 “啊!啊!热死我了,水快来!”远远的就听见孙潇潇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偌大的校园,来来往往的学生都诧异的望向这边。 林夏撇过头,一脸我不认识她的表情,赵茜也是这般,看的谢郗彤忍俊不禁。不过她也是个调皮的,也学着两人的样子,一脸无辜的望着天空。 嗯,太阳真大。 赵昕原本和陈子墨正讨论着,突然感觉周围的情况有些不对,抬头看着四周望向这边的家长和大人,再看看不远处奔跑过来的孙潇潇,对陈子墨莞尔笑道:“她们四哥感情真好。” 腮凝新荔,鼻腻鹅脂,肌骨莹润,举止娴雅,若是换上古装,简直就是江南仕女图中那衣袂翩诀的女子。 望着那波光流动的漆黑星眸,陈子墨摇着头温柔笑道:“她们就是四个活宝,真是让人无奈。” 赵昕轻掩娇唇,嗔了陈子墨一眼,那一眼真是风情无限,柔波涌动。 如玉佳人! 看着这样的赵昕,谢郗彤心中暗赞道。 前世她的皮相不差,和赵昕不相上下,但却没有赵昕这样一身莹白如玉的肌肤,也没有她这样温婉贤淑,善解人意的性子。 她出门一趟,带了些小玩意送给大家,并且连只见过一面的林辉都能想到,这样小的年纪,就这样的八面玲珑了。 这段时间的相处,她算是看出来了,姐妹四个人当中林夏的五官最普通,但是人却是最淡漠的一个。 表面上看她的性子是最好的,但心防却也是最重的,除了谢郗彤几人,她待所有同学都一视同仁。每个人都觉得她的性子是最好的,可她们哪里知道,正是因为不将她们放在眼里。所以对一些东西才不计较罢了。 原主虽然性格娇蛮,待人才是率性真诚之辈。 当然,她性子也和林夏差不多,虽然换了一个环境,但十几年培养的对人的提防,也不是那么容易消除和突破的。 想到此。谢郗彤不禁感谢原主了,给她留下了这样好的父母哥哥和朋友,看来率真的人识人的本领比她这个有心计之人要好多了。 赵昕带的礼物虽小,但也确实有心了。若她的目标只在陈子墨,待他周围的人都不屑。却也无可厚非。或者送林夏一人就可,林辉却是和她的生命无任何交集。 之前林夏待赵昕还有些淡淡,那次送礼事件倒是让她对赵昕改观了一些。八面玲珑虽然听着没有心思单纯的人好,但相处起来确实很舒服。 因此接触的时候也多了两分真心。 孙潇潇一团风似的冲了过来,抓起赵昕递给她的水,胡乱就喝了起来。 喝了个痛快,像个女汉子似的抹了一把嘴角,这才对赵昕笑道:“谢谢赵昕姐,你们三个实在是太坏了,看我怎么修理你们。哼!” 赵茜撇了撇嘴,用鼻音道:“你自己看看你弄了多大阵仗出来,自己不淑女还怪我们。” 孙潇潇环顾了一下四周。因为今天是开学,校园里到处都是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和报名的学生,只见她们周围的树下的人都望着这边。不时笑着,手也指指点点,不知道说些什么。 孙潇潇这个年纪正是爱面子的时候,本就因为奔跑和炎热而通红的脸颊更红了。 她微咳了两声,道:“子墨哥哥,你不是说要去唱k么,咱们快走吧,真是热死了。” 陈子墨和赵昕相视而笑,眼中的意味不言而喻。 “萌萌和阿信还没有来,咱们再等等吧。”陈子墨笑道。 “什么,那个家伙怎么也要来。”听了这话,别人倒也还罢了,谢郗彤便皱起了眉头,不悦道。 她实在是不喜欢周萌那样的男子,整天吊儿郎当的,没一副正行,像极了金陵人人都不喜的浪荡的纨绔子弟。 她生平最不喜那样的男子。 生为男子,要么就像她哥哥和阿信那样温文尔雅,要么就该像记忆中那个酷大叔一样沉稳,怎么会有这样轻浮的人。 再想起记忆中原主曾趴在那个周萌的肩膀上哭过,竟然和陌生男子有了肌肤之亲,这让谢郗彤更是不自在,更是不想见到这个周萌。 林夏笑道:“没想到你病了一场,更不喜欢周萌大哥了啊,你生病的时候他还去b市看过你呢。” 谢郗彤皱了皱眉,“他哪里是去看我,估计是幸灾乐祸去的吧,你看我回来之后他在哪里,可看过我一次?” 陈子墨有些好笑,彤彤每次见他都是一脸不爽,好像别人欠她几百万似的,这个性子啊! 他摇了摇头,笑道:“还不是你,每次见人家都一副你欠钱没还的样子,你身体还没大好,我哪里敢让他过来惹你生气。再说,萌萌家里也有自己事。” “哼,你就给他找理由吧,反正我就是不喜欢他。” 赵昕看了看日头,“咱们还是先过去吧,说不定他们被什么事给绊住了,天这么热,这样等着也不是个事儿。” “嗯,就是,好热呀。陈大哥,快去把伯父的车开过来,咱们开车过去。”孙潇潇正愁人都看着她呢,忙催促道,“等唱完歌,天也阴下来了,咱们再偷偷将车开回来。” 陈子墨无奈道:“我还没有到十八岁,哪里来的驾照。” 他虽然会开车,但法律却是不允许的。 “没事儿啦,就这么几分钟的距离,不会有事的。”孙潇潇打包票道,“再说有我爸在呢,谁敢抓你。” 林夏听着好笑,这话怎么和后世“我爸是李刚”一个德行。 不过这也是常事,她们几个的家族连起来,几乎可以说在容城只手遮天了,那交警看了陈父了车牌,谁还敢拦。 “去吧去吧,陈大哥,要是晒坏了彤彤怎么办。”孙潇潇给谢郗彤使了个眼色,假意道,“哎唷,彤彤,你脸怎么这么红,不会是中暑了吧。” 谢郗彤:…… 红也是被你羞的! 这是在场所有人的心声。 不过陈子墨确实很宠自己妹妹,看着谢郗彤有些绯红的脸,加上她大病初愈,便点头道:“那你们等我,我去开车。” “year,”孙潇潇忙伸出食指和中指,做了个v字。 “去吧,我给萌萌和阿信打个电话,告诉他们我们打算先过去。”赵昕温声笑道。 陈子墨将车开过来,赵昕坐副驾驶,另外四个好基友则挤在后座。好在四个人都不胖,坐着一点儿也不挤。 “他们是谁啊,这么小年纪就敢在学校开车了?” “这你都不知道,那个开车的在我们学校可出名了,自从他入学,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呢。” “第一名就敢在学校开车啊!”酸溜溜的声音。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他爸爸可是咱们高中的校长呢,谁敢说他。” “不是吧,他爸爸不是实验高中的校长么,怎么突然就变成了咱们学校的校长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以前陈子墨和谢郗彤还小,他爸爸为了照顾两人,就呆在了初中。现在儿子和女儿都升高中了,他自然也要跟过来了。” “什么!他就是陈子墨。” “没错,怎么样,帅吧。看到旁边和他说话的女生了么,那个就是赵昕,啧啧,真漂亮啊。” “那个就是赵昕啊,果然漂亮,只是不是听说陈子墨的女朋友是柳梓清么,怎么变成赵昕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初中的时候柳梓清和陈萱琪还为了争陈子墨而闹了一场呢,这事儿都不是什么新闻了。” “行啊兄弟,这些八卦你怎么都门儿清啊。“ “嘿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兄弟我可是陈子墨同班同学呢。” 那人看了看他周围的大包小包,疑惑道,“那怎么?” “嗨,那不是兄弟我迷恋上了征途和霸王大陆么,所以这不,一不小心就留了一级。” “行啊你,复读了一年就考上了一中,看来兄弟也是聪明人啊!” “嗨,哪里哪里,哪有人陈子墨聪明,不说这个了,等你开学了就知道了,这人比人啊,得气死人……” 几人离开之后,那些唧唧喳喳的议论很快便弥漫在空气里,盘旋在校园的上方。 不管经历过多久,那些带着光环中的人,始终是人们仰望的对象。 126 心悦 昏黄的暮色带着悲伤的情绪,沾染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悲壮而惨烈! 这就是战争,徐仪华的视线扫过战场,看着残留下来的士兵杵着长矛,在尸体里面寻找活着的同伴。 刚写下这几行字,林夏的qq便响起来了。 喵喵:我说小夏子啊,这本书你打算写多少啊,这都出版三本了,怎么还没有完结啊,我都等了快一年了。 琉颜:可我才写了70万字啊,我估计要写个百万字吧 喵喵:…… 喵喵:百万字,那我们还得等多久啊 林夏想了想,按一天三千字来算,一个月差不多十万,这个学期完的时候应该能把剩下的写完了。 琉颜:这个学期末应该能写完了 喵喵:嗯,那我慢慢等着,终于能在有生之年等到完结了啊 林夏看着好笑,等几年之后网络文学发展起来了,那玄幻小说兴起,动辄五六百万,一写就是三四年,真是等的人黄花菜都凉了。 想当年她追那本《凡人修仙传》,直到临死前,那本书还在连载。 琉颜:哪有你说的这么夸张 喵喵:文章确实太长了,要不是你已经是我们杂志社的台柱了,这么长的文章我们还不一定能发表和出版呢。不过现在你已经算是出名了,这本书简直就是你的代表作啊,当然也不是说你前面的书不好看,只是这本书简直是老少通杀啊 琉颜:哪有这么夸张,我的书读者还是比较窄的,读者群应该是15-25岁的少女吧 喵喵:你真是太小看你自己了,现在白领的工作压力那么大,你这本书又是讲一个白领失足掉入悬崖而穿越,故事情节紧凑,计谋百出,文笔又赞。白领可都爱看呢。读者群应该是15-35这个年龄阶,看这两本书销售量就知道了,是你前面几本书销售的总和啊 说起这个,林夏也颇为自豪。 《谋尽天下》一出版上架,就横扫了整个书市,一跃成为最畅销书籍之一。这个成绩。就是她能力的证明。 现在,她终于可以说,不管她是否跳槽去别的公司,她都有本事在写手这个行业站稳了脚跟。 琉颜,这两个字。就是一种证明。 可别小看了天下学子,只要她们喜欢,就一定会红。 郭敬明确实有才吧。可你看看他所有的小说,除了《幻城》其余几本都是已女性作为主角,可照样有市场。 这就说明学生的钱财才是最好挣的,学生也是最有毅力的。 当年林夏何尝不是这样,一个月的生活费只有这么一点,为了买自己偶像的书,省吃俭用,攒好久的钱。 其实林夏并不是第一个写穿越文的。小学六年级那部由张庭和徐铮主演的电视剧《穿越时空的爱恋》给林夏的印象特别深,而2001由黄易大师写的古天乐主演的电视剧《寻秦记》更是红遍大江南北。 所以,对于写这本穿越文。林夏也是毫无压力的。 反正她不是穿越文的鼻祖,以后别人问起来,她也有迹可循。 她是写故事的。只想写出自己心中想说的故事。 喵喵:你下一本书想好要写什么了么,还写穿越?现在这个题材可真是火了,咱们杂志社近一年以来受到的书稿都是穿越,简直是各种穿啊,魂穿,身体穿,灵魂穿,把主编搞的没办法,这才不得不另辟蹊径啊 上辈子《细雨》是没有分支的,而这辈子,居然在《细雨》的旗下又出了一本杂志《心悦》。而此后,《细雨》主要像《瑞丽》那样的时尚杂志靠近,《心悦》则有些像10月份即将上市的《最小说》那样,已小说为主。 只不过《最小说》是青春文学类杂志,而《心悦》则因为有琉颜、琴墨等写手,风格并不僵固统一。 比如琉颜可以写青春类小说也可以写其他的类型,比如现在的权谋类型,琴墨则可以写悬疑、推理、现实等小说,旗下还有绾绾、雨夕颜这类风格细腻,有自己文风的签约写手。 就像林夏《谋尽天下》的第二册,就是在《心悦》上面连载的。 心悦,取自古诗: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而喵喵也因为手下有这些大将的原因,一跃成为了《心悦》杂志的主编。杂志社虽然也有些资历老的人不忿,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让这些比较红的写手都在她的名下,而且和她关系还都很好。 最重要的是,人家有个好叔叔――《细雨》主编。 琉颜:嗯,下一本书继续写穿越 没办法,前世看了太多穿越,导致要是小说不是穿越的都看不下去了。 除非你能写出像《诛仙》,或者《盗墓笔记》这样情节紧凑,想象奇特,专业要求特别高的小说。 喵喵:虽然现在看到了很多穿越小说的稿子,但是印象最深最喜欢的还是你那本《谋尽天下》,你现在都不歇一下再写穿越,不怕会撞到了,或者怕没有《天下》卖的好,没有《天下》得读者喜爱? 琉颜:哈哈,怕,怎么不怕。但我总不可能因为怕,就止步不前吧,人生在世,就是要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己,不然,也只能一辈子站在底下仰望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如果失败,大不了从头再来罢了,如果做事总这般兢兢战战,计较得失,那活着多累。 看着屏幕上的字,陈清如醍醐灌顶一般。 因为她的升值,这段日子,她总是感觉在公司里不自在,在主编这个位置上也有些站不稳脚跟,总感觉别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阳奉阴违。 这里,可不是像大学学生会那些小打小闹的事务。 陈清有些胆怯,更多的,却是因为自家叔叔关系而升值的一种羞愧。 但看了林夏的那段话,她突然间明白。是,她叔叔的确能够帮她,利用职权之便将琴墨这些写手交给了她。但是,林夏确是她从这么多投稿人中挖掘出来了,这也不正是她自身能力的一种么。 若她自身没有能力,她叔叔就算是帮了她。她也站不到今天这个位置。而现在她既然站到了这个位置,那她还有什么好缩头缩尾的,大不了再做回一个小编辑罢了。 况且她叔叔做了这么多年的主编,她现在当了主编,才能在叔叔身上学到更多。 这样好的锻炼机会。她竟然还要想这么久,担心了这么久。 还不如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 再想到叔叔对她的评价,陈清这才彻底服了。 她。果然像叔叔说的那样,还是太嫩了啊! 若她和林夏易地而处,她有了这么大的名气,哪里还能保持一颗平常心对待写文,那最后,她也不过是泯然众人矣。 喵喵:o(n_n)o,你发现没有,这段时间你说话总是特别霸气 林夏看了看先前的聊天记录。乐了。 琉颜:可能是写《谋尽天下》的时间太长了,不自觉沾染了一些“匪气” 喵喵:要是没有这些匪气,徐仪华如何逃得过一次次的生死之劫。如何镇住众人,从而母仪天下。还是霸气一点好啊,看的我也跟着热血沸腾呢 琉颜:呵呵 喵喵:对了。你新书的名字叫什么,大概写什么故事,大约多少字,我心里好有个数 琉颜:新书《小富即安》,字数嘛,写个五六十万吧 喵喵:……你现在是打算走长篇路线么,不对,这简直就是超长篇了啊。 琉颜:呵呵 再过两年,一本书若没个100万字都不敢说自己写的是长篇。正想着,就见喵喵又发了信息过来。 喵喵:《小富即安》……唔,这名字会不会太普通了一点? 何止是普通,简直就是自打嘴巴嘛,陈清心里暗想。 前面刚写了一篇这么霸气宏伟的《谋尽天下》,这会儿来一本《小富即安》,这不是二者矛盾么? 小富即安。 指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或企业刚刚取得一些成绩就轻易满足、不思进取的思想。引申为在其他方面取得成绩就自满自足的思想。 所谓小富是指眼前,而即安也是眼前。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发展,昔日小富则不会为富,即安则不会安,所以从发展和进步的角度看小富即安,是一部分缺少长远眼光不求发展的小农意识的变种。 林夏也不多解释,现在还没有种田文这个概念呢。 喵喵:行,老规矩,要开书的时候把大纲和开头发过来,你现在还是专心写你的这本超长篇吧,等的人心急 琉颜:好勒,别急嘛,快了 其实她手里已经有了十几万的稿子,只是她不想这么耸人听闻罢了。若是喵姐知道她写稿这么快,还不得拼命压榨她,况且她也得多找一些资料,为下一本小说做准备。 喵喵:的确是快了,不过一个学期嘛,一年我都等过来了,何况一个学期。你们开学有几天了吧,什么时候军训? 看到这几个字,林夏无语了。 没错,她们高中一入学,就要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军训,而大学入学之前,则要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军训。 啧啧,那段日子,可真是日月无光,天怒人怨,不忍回首…… 琉颜:明!天!就!军!训! 看到这硕大的几个感叹号,陈清似乎看到了林夏咬牙切齿的样子。她暗自笑了笑,小丫头片子再怎么沉稳,还不是得乖乖军训,不过林夏炸毛了,她也不拔其虎须,顺毛道:“那你好好休息,我不打扰你了,下了。” 看着已经灰掉的头像,林夏愤愤的抓起一颗苹果,狠狠咬了一口。 每天一苹果,疾病远离我。 尼玛,可恶的军训。 127 可恶的军训 “鸣~~~”尖锐的哨声在校园中此起彼伏,林夏几人已经穿上的绿色军装,笔挺整齐的站着。 军训的第一天,主要就是将军队的纪律和排好队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空间泉水的关系,林夏四人身材相仿,身高自然也都差不多,站在了第一排最边上。 这方正排队可不像平时做早操那样,按高矮秩序从矮到高,而是从高到矮,矮个儿都站在后面,高个儿站前面撑门面。 这样做好处就是出风头,坏处就是特扎眼,稍微有点小小的动作,就有可能会被教官抓住。 “向左转。”众人忙跟着教官的口令动作,其中有女生因为太过紧张居然左右不分,可真是闹了许多笑话。 那教官说话有点家乡口音,只听他喊着“幺二移,幺二移――”听的大家乐不可支,私底下跟着他学。 除了前后左右转,还不时让让她们站半天的军姿。 而谢郗彤这般人,都是娇滴滴的大小姐,哪里受得了这么严厉的训练,就是连林夏这个曾经漫山遍野瞎跑的“野小子”眼下也受不了了。 也是,自从穿越过来之后,除了平时出门逛逛街,和几个小伙伴踏踏青,她一般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要么看书,看么写小叔哦,很少出门。 眼下突然这么高强度的训练,她也觉得有些吃不消了。 好不容易挨到中午下课,林夏四人简直要虚脱了。 “呼,累死了,我没有力气回家了。”赵茜几乎要倒在地上了。 “~~呼。我也是,好想像白素贞那样施个法把我变回家啊。”孙潇潇有气无力道。 林夏也好不到哪里去,整个人都焉了吧唧。 “不行了,咱们还是先回去吧,早点吃饭休息,这下午还有得熬呢。”林夏推了推孙潇潇开口道。 “可我走不动了。”孙潇潇趴在林夏的肩膀上。有气无力道。 “是啊,我也走不动了。”赵茜懒洋洋道,“现在真是羡慕彤彤啊,她都不用军训。” 林夏:…… 谢郗彤的腿本来就不比正常人,哪里还能军训。能再次站起来走都是好的了。 林夏起身,对孙潇潇和赵茜道:“咱们可不能在彤彤面前说这话,她虽然没有说。可我看她心里还是很想和我们一起来训练的。” 赵孙二人忙点了点头,正说着,就见赵昕和陈子墨两人联袂走来。 一个削肩细腰,纤若柔柳,着淡绿素裳,似月中仙子;一个黑发如墨,清冷似月,着纯白衬衣。愈发君子如玉。 真是校园里一道靓丽的风景,让人想屏息欣赏,不忍打破。 孙潇潇用手肘捅了捅赵茜。“话说你堂姐长的越来越好看了啊,人家都说不管什么美人,看多了都会审美疲劳。都是越看越丑的。可我怎么觉得昕姐是越看就越漂亮呢,你看看她们这一路走过来,啧啧,这回头率,简直百分之百啊。” 林夏环顾四周,噗呲一下笑了出来。 果然如此。 尤其是她们这边属于新生军训区,都穿着统一的军装,便是有那些漂亮的女生,也都被绿装遮住了二三,哪里会像赵昕这样,最大程度的突出了自身的优点。 赵昕长了一张典型古典美女的脸,所以她也只适合穿素的衣裙;柳梓清冷淡若冰,白色和黑色比较适合她;谢郗彤俏丽活泼,鹅黄俏紫她都能撑住。 至于她自己么,林夏思量的一下,她发现她什么衣服好像都能穿诶。 穿白色显得天真一些,黄色会让她俏丽,黑色给人感觉沉稳,素色也说的过去,本就适合她那低调的性子。 “诶夏夏,你看那边。”孙潇潇扯着她道。 移目看过去,原来几个穿军服的男生转过头来看赵昕,因为没看路,其中有一个居然直直撞到了树上。 林夏莞尔,调笑赵茜道:“你堂姐的杀伤力可真是大啊,怎么你就没学个一二。” 赵茜白了她一眼,“我堂姐可是能和柳梓清比肩的美人,咱们几个谁能比的上柳梓清。” 孙潇潇叹道:“也是。“语气无限唏嘘。 “况且长的太好看也受罪,我那堂姐天天收情书,有时候还遇到色狼。”赵茜气氛道,”那些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咱们要是长的像我堂姐这么漂亮,有得受罪了。” 瞟了一眼满面春风的赵昕,林夏点点头,长的太漂亮也确实引人犯罪啊,以女生挑剔的眼光来看,都不得不承认,赵昕确实是美女。 “哇,那是谁啊,好帅好帅。” “不知道啊,真是赚了,还以为来这种学校没有帅哥呢。” “他你们都不知道么,我报名那天就听人说了,帅哥叫陈子墨,美女叫赵昕呢,听说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 “不是吧,这么大胆,居然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谈恋爱,还这么光明正大。” “这有什么,人家爸爸是我们学校的校长呢。” “嘘,小点声,没看见那边三个人么,再加上那帅哥的妹妹,她们四个以前可是我们初中一霸呢,人称‘四人新帮’呢。” 声音果然小了许多,“没这么夸张吧。” “怎么没有,陈家就别提了,在这容城几乎是一把手呢,还有那孙家,在教育部也是颇有势力,那赵家也有些背景,敢得罪她们,你就不用在这容城混了。” 那些人果然都噤声了,一个弱弱的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 “初中都一个学校的,她们那么有势力,这容城谁不知道呢。她们那一群人,家里来头可都大着呢,别轻易得罪就是了。” “可这不是学校么。有老师在呢,她们怎么敢。” “切,”那女生不屑道,“小妹妹,别这么天真好么,老师算什么。老师都要巴着她们呢。” “别说了,过来了过来了,哇,真的好帅啊。” “是啊是啊,简直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啊!” 看着走过来的陈子墨。林夏有些恍惚,嘴角闪过一丝苦笑。 曾经,她也是那些女生中的一员。 远远的看着那些传说中的人。深深的,自卑着。 陈子墨的脸依旧那样精致,时间倒流,她却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她了。 “茜茜。”赵昕笑道,“今天军训感觉怎么样,累不累。” “表姐啊,别提了,我们都快累死了。” “昕姐。有没有吃的啊,我好饿啊!”孙潇潇刚说完,就听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陈子墨在一旁莞尔笑道。“你昕姐都想好了,怕你们累着,给你们带了点水果填填肚子。”说着。将手里的塑料袋递了过去。 “哇,是提子,还是洗好了的。昕姐,你真是太贤惠了,我们真是爱死你了。”孙潇潇急急接过,塞了一颗到嘴里,“唔,好甜啊。” “是嘛,给我一颗尝尝。”赵茜道。 孙潇潇塞了一颗到她嘴里,“真的好甜,夏夏你也吃一颗。” 说完,就塞了一颗到林夏的嘴里。 果然香甜,而且咽下之后唇齿留香,似乎还有阵阵果香。 “咱们走吧,已经放学了,还是回家休息一会才是,下午还有得熬呢。” “嗷呜,堂姐,你别说了行不,真是烦人。” “真是没良心,刚刚还说我好来着,这我才说了两句,就嫌我烦了。”赵昕假意道。 林夏笑道:“昕姐就别打趣我们了,你明知道茜茜是再说军训。” 孙潇潇也不管她们说什么,一个劲儿的往嘴里塞提子。 “夏夏,别说了,你瞧瞧潇潇,东西都要被她一个人独吞了。” “哇,你这个家伙。” “你们说话久是了,还吃神马。”因为嘴里有东西,孙潇潇口齿不清道。 “走吧,回去好好睡一觉。”赵昕道。 “堂姐,我今天不回去了,去你家休息。”赵茜忙道。 原本林夏她们那个小区房子都已经卖完了的,但赵昕也许真是个天生有福的,恰好有一户人家打算出国移民,便把房子卖了,赵昕就忙劝说父母将其买了下来。 近水楼台先得月,要这样她还和陈子墨走不到一起的话,那她也就白活一回了。 “知道啦。”赵昕点了点她的脑袋,“早和叔叔婶婶说了,军训这段时间累人,你就和我睡,东西都给你搬过来了。” “哇,表姐,你真是太好了。” “哇,我不要拉,以后你们三个住一个小区,那我岂不是孤家寡人一个。”孙潇潇不干了。 “哈哈,我让你一个人吃独食,以后你就羡慕嫉妒恨吧。”赵茜凉凉道。 孙潇潇气结,“你个家伙。” 林夏笑道,“算了潇潇,今天你就到我家休息吧,等会儿我给伯母打个电话。” 闻言,孙潇潇立刻做感激涕零状,“呜呜还是小夏子最好了,以后有用得着小人的地方,我一定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我可没有什么事需要你刀山火海的,只有一条,下次我给你书的时候,您能别大惊小怪的引人注目好么,我们可不想当明星。” “没问题,我一定记着。” “真的。” “真的,我保证。” 林夏也真是饿了,和孙潇潇到家之后,两人立刻狼吞虎咽了起来,看的林老妈在一旁不断道:“慢点慢点,别噎着了,看这军训搞的,活像十几天没吃饭了似的。” “阿姨您不知道,军训可累人啦,还让我们站在太阳底下晒。这么热的天,还不许我们动一下,动一下就体罚我们,罚我们站出来比别人多站十几分钟呢。” “是啊,老妈,还有女生身体弱,直接晕过去了呢。” “是啊,看那个女生倒下,我可想晕啦,但是就是身体太好,怎么晕都晕不了,气死人了。” 林老妈好笑道,“瞧你说的这孩子话,谁家父母不希望自己孩子身体好,你倒是好,还希望病恹恹的,难不成变成个病秧子就好了。” 将最后一口饭咽下,林夏搁了碗筷,“老妈,我们休息去了,下午还军训呢。” “去吧去吧,阿姨不打扰你们了。”林老妈收拾碗筷,林夏二人自回房休息不提。 一觉醒来,林夏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发现身上的酸软已经好多了,知道是赵昕那几颗果子的功效,因此倒也欣喜, 通过近一年多的接触,赵昕这个人确实不错。 一则她处事沉稳大方,不偏不倚;二则她做事细心,待人亲和,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三则有和赵茜这么一层关系在,她们说什么也不会是敌人,从她身上得到了不少的好处。尤其是林老妈和林老爸吃了赵昕的果子之后,身体好了不少,林老妈的风湿没有怎么犯了林老爸的头痛也好了不少。 她虽然有那个空间水,仍然不敢给自家老爸老妈喝。 而自从搬家后,家里洗澡的用水都是小区统一提供,她也不能将小区里面的水换了啊,所以这空间的水也只能自己泡一泡。 有时候想一想,还真是羡慕赵昕那个升级版的空间。 从刚开始的苹果,到后来的香蕉梨子,再到现在的提子,好吃的是越来越多了啊。 连她这个不太注重口腹之欲的人,想到那些没事,都生理性的流口水了。 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想了一会,叫醒孙潇潇,和赵茜碰头,三人往学校赶去。 一天的军训下来,真的是苦逼。 但是到了晚上,这些军官又好像变了一个人, 军训军训,有了军训,怎么能没有拉歌呢。 分两帮相互邀歌的娱乐活动称之为“拉歌”,而拉歌,是军队一种主要的娱乐方式。 林夏所在的队是七连,而七连的连长和十二连的是好基友,夜幕降临,那教官就领着她们来到了十二连旁边的空地上。 教了她们一番后,就听学校上空你来我往响起了学生们的吼声。 七连: 那教官吼道:十二连 学生们:来一个 教官:来一个 学生们:十二连 教官: 一二三四五 学生们:我们等的好辛苦 教官:一二三四五六七 学生们:我们等的好心急 教官: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学生们:你们到底有没有!!!! 最后一个“有”字,所有人几乎都是歇斯底里,直接秒杀了全操场所有拉歌的人。 128 女人的王子,男人的公敌 动静闹的这么大,十二连怎么可能没有反应。 只是七连教官来的太快,他们教官还没来的及教他们。 歇了几秒钟,七连又开始吼起来了: 叫你来你就来,叫你唱你就唱,扭扭捏捏不像样,像什么-----大姑娘! 啪~~(鼓掌从小声到大声再到小声) 啪、啪、啪、啪、啪、啪,嘿(起哄)。 他们不唱我们唱。 “我的心在等待永远在等待~~~~我的心在等待~~~在等待~” 这么长一段话说完,十二连也反应过来了,反击道: 东风吹,战鼓擂,十二连,怕过谁? 红旗飘,左飘飘,右飘飘,唱歌水平比你高,比你高~ 叫我唱,我就唱,我的面子往哪放;叫我唱,偏不唱,你能把我怎么样,怎么样~ 对面的战友唱起来,唱起来,唱起来,不要被我们的士气吓坏。 七连: 冬瓜皮,西瓜皮,对方不许耍赖皮! 竞争总是能调动人的积极性,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像打了鸡血了般,就连林夏都觉得一扫一整天的颓唐之气,变得生机勃勃了起来。 回到家,林夏居然还有些意犹未尽,有一种想把军训情景写到自己小说里的冲动。 这样想着,她也行动了起来。 在电脑上记下了只言片语,然后又继续查找资料。 百度百科是百度公司推出的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网络百科全书,它的测试版于今年的四月份出来,正式版则是在零八年才发布。 所以眼下要查找资料什么的也没有那么方便,收集整理内容这个工程量就挺浩大的。每每林夏整理这些枯燥的资料有些烦闷了,就会不由想到金庸老先生。 当年他写“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的时候,可没网络,也没有这些百度百科之类的。 真心让人佩服。 这样一想。每每生出的一丝燥气就会散去,时间长了,林夏的涵养也越来越好了。 连这样枯燥的工作都能做下来,还有什么事情能轻易挑动她的怒气。 除去第一天有些不适应之外,之后的几天林夏倒慢慢缓过来了。 加上教官知道这些学生军训的目的是为了锻炼他们的身体,而不是把他们训练成一个强壮的军人。所以训练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得去就行了。 从立正稍西,到齐步走正步走,大家慢慢适应了这个强度,中途原地休息的时候大家也都有心情说笑话了。而不是像第一天那样焉了吧唧的耷拉着脑袋。 这天休息的时候,刚坐下,就听训练员道:“有没有人上厕所。有上厕所的快去,你们只有五分钟的时间,超时的罚站。” 尼玛,这可真是惨无人道,上个厕所都规定时间。 孙潇潇和林夏瞧瞧话道:“这当兵可真不是人干的事,能当兵的,都是神啊!” 林夏瞥了她一眼,“现在知道了吧。当年董存瑞和黄继光为什么能忍住,就是当兵的时候训练出来的。” 孙潇潇感叹道:“果然都是牛人啊!话说会有女生愿意当兵么?这谁受得了啊!” “怎么会没有,多少女生想当兵呢。你想想。一身军装,英姿飒爽,面对歹徒。毫不变色。飞旋,劈腿,三两下就能干倒一个男人,多酷啊!” 听林夏这么一说,孙潇潇仿佛看到了这个场景,梦幻道:“对啊,打遍天下无敌手,像个女侠一般走遍天下都不怕,多爽啊!” “拉倒吧你,就你那样,还侠女呢,估计训练两天就打退堂鼓了。”赵茜毫不留情打击道。 林夏点了点头,“是的,别看人家三两招就制服了歹徒,可训练的时候那可是实打实的,不是咱们这三两下跟玩儿似的。那说站四个小时的军姿,就得站四个小时,动都不能动一下。还有跑步的时候负重跑,在崎岖的山路上跑,有任务的时候十天半个月都不能洗澡,这些你能熬的过来么?” 孙潇潇抖了几下,“军人可真伟大。” “是啊,军人确实是最伟大的人。” “呼――”哨子声响起,“五分钟到,集合!” 林夏几人忙止住了话题,迅速起身立正站好。 七天的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很快就到了最后一天。 早晨举行一个检阅大礼,然后个方正沿着操场走一圈,把这七天学的东西给上级领导看一遍,在发一面锦旗就算结束了。 下午放半天假,第二天学校开一个新生动员大会,然后就开始正式的高中学习生涯了。 每个学校的开学典礼都是无聊的,无论是初中还是高中,容城一中当然也不例外。 林夏坐在着挤满着人的操场上,趴在谢郗彤的肩膀上,无聊的想着。 和溪水镇那个栽满了香樟的操场不同,这个学校显得那样现代化,红色的橡皮跑到,绿色的塑料草坪,充斥在鼻息间汗水的味道和嗡嗡的人声,都让林夏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眼皮越来越重,谢郗彤身上清淡的香味和着晚夏一贯的慵懒,不知不觉间,她还真的睡了过去。 如同失去知觉一般。 梦中的她仿佛处在溪水镇那个小小的破旧的操场,跑道是黑色的煤渣铺成,中间是灰黄色的泥土,两旁却栽着许多高大有年份的香樟。 那年初三,教室就在操场旁边,每每下课,她就一个人走到操场,走到香樟树下,用小刀一笔笔刻下当时的心情。 初三是什么样子的? 当时是什么心情? 她都不记得了。 人的忘性,可真是大啊! 林夏有些恍惚,很多个中午,她趴在桌上,窗外的阳光透过香樟射了下来,打在她的发梢,带着它独特清香的气息。 林夏被人推醒了,睁开眼。是孙潇潇的脸,侧过头,是谢郗彤含笑的眼睛。 “你可真行,居然这样都能睡着,彤彤的肩膀都被你给压酸了估计。” 坐直身子,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林夏懒懒道:“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没结束。” “喏。”赵茜努了努嘴,“马上就到陈大哥了,要不是他和阿信今天做为优秀学生代表和新生代表。我们才不来受这个罪呢,真是热死人了。” 扭了扭脖子,林夏道:“刚刚做了个梦。梦见我以前的中学了,都一年多没有回那里去了,也不知道那里的香樟怎么样了,我刻在那里的字是否还在。” “你是说你老家溪水镇么?”谢郗彤倒是很感兴趣,“有时间带我们去那里玩玩呗,一直呆在这里,闷的很。出门走走,散散心。也挺好的。” “是啊是啊,还能看夏夏从小长到大的地方呢,这个星期天咱们就去。怎么样?”孙潇潇是个爱玩的主,立马双手赞成。 林夏苦笑道:“乡下哪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也没什么地方好带你们去的。” “哎呀。国内什么玩的地方我们没去过,就是乡下才没见识过呢。”孙潇潇道,“就这样说定了,到时候让陈大哥开车,把我们几人带过去兜风。” 谢郗彤看了一眼面色如常的林夏,暗赞道:“也就孙潇潇这大小姐才说出这样没过脑子的话,也亏得林夏性子好,素来知道潇潇的性子,不与她计较。若随便换了个人,哪里还不气呢,这话里话外不都是嫌她是个乡下的么?” 因笑道:“潇潇这话说的好没道理,倒像是讥讽夏夏似的,就不怕她生气。” 林夏笑道:“哪有,她的性子别人不知道,咱们还不了解。就她这一张嘴,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我要次次生气,只怕还气不过来了。” 孙潇潇忙揽着林夏的胳膊,“好夏夏,我可没那个意思,别听彤彤在这里挑拨离间,她是觉得咱俩关系太好了,心中不忿呢。” “――下面,有请优秀学生代表,高二(七)班的陈子墨同学上台给大家发言……” “嘘,别说话啦,陈大哥上台了。”赵茜提醒道,众人抬头,果然见一身白衣的陈子墨如闲庭信步般走上了主席台。 不过是最简单的白色衬衣,却给他穿出了优雅的感觉,淡漠的脸庞,微冷的嘴角,只这样简单的看着他,就可以让人心跳剧烈。 这样的陈子墨,是多少少女的春闺梦里人。 “哇,好帅。” “好酷。” “好优雅。” “好像琉颜的《少女,不哭》里面的尹少泽啊,好王子啊!啊!” “是啊是啊,好王子好王子啊!我好激动好激动!” 自他上台起,下面的女生就都炸开了锅。 听到最后一句话,林夏和谢郗彤就忍不住相对而笑了。 果然是“好王子”啊! 再看看身边的赵茜和孙潇潇,早就被陈大哥给迷住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孙潇潇才回过神来,“啧啧,陈大哥果然有范儿啊,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每次看他都会把我给迷住。” “嗯,要不得,要不得。”一边说着,还一边摇头晃脑,看的林谢两人忍俊不禁。 有这样一副样貌,台下所有的女生就像打了鸡血一般,人人都充满了正能量,操场上说话的声音也从小声的“嗡嗡嗡”变成了大声说话。 而男生就都焉了吧唧,也在一旁八卦起来。 长成这个样子,简直就是男人的公敌啊! 129 你,喜欢过谁么 黑发如墨,神色淡然,冷静自若。 干净的如一张水墨画。 台上这么多老师,他站在那里,就这样静静的站着,一言不发,也挡不住那天生的清冷气质。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谢郗彤好笑的接口道,“我哥可不是佳人,昕姐才是呢。” 说着,她玩心大起,朝讲台上的陈子墨招了招手,做了个鬼脸。 台上可以将台下的人尽数映入眼底,谢郗彤这边的动静眼光的余角也看到了,他目光淡淡扫过来,瞥到林夏几人之后,微微勾了勾唇角。 刹那间冰山消融,繁花满地。 美男一笑,势不可挡。 下面的女生哪里还受得了,林夏她们旁边立刻就有女生捂着嘴巴惊叫了起来,“他……他朝我笑了,帅哥朝我笑了……” 林夏:…… 陈子墨的演讲稿很中规中矩,也很短,不过说了几分钟就下来了。他下台之后女生们都一阵唏嘘,不断抱怨“前面几个老头都是长篇累牍,好不容易有个帅哥,又这么快就下去了”之类的话。 “……下面,请新生代表高一(七)班游信同学上台发言……” 有了前面陈子墨的珠玉在前,众人难免对游信的长相有些失望。 谢郗彤见状,凑到林夏耳边道:“世人皆是以貌取人之辈,如阿信这般的,才是好男儿啊。比那个什么周萌好多了,可这些女生……” 她摇了摇头,叹道:“哎――” 林夏点头,“这个世界太浮躁了,每个人都在喋喋不休,又有几人愿意去倾听他人内心的声音,以貌取人。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游信虽然容貌普通,气质迥异陈子墨。 可看着那样的他,你就有一种草木扶疏,岁月静好的安心。 比起陈子墨优雅的高贵,清冷的疏远,这样平和而温柔的游信。才更适合所有容貌普通的女子。 只是爱做梦年纪的女生,有谁会想到这一层。 “阿信说完了咱们就走吧,怎么样?”赵茜轻声道。 林夏兀自犹疑,“咱们四个人目标是不是太大了,这……” 孙潇潇出馊主意。“没事儿,咱们就和老师说彤彤身体不舒服,哈哈。彤彤大病初愈,也确实需要休息嘛,等等啊,我去找老班。” 说完,也不待大家商量就直接起身去找坐在队伍最后,正在和别的老师唠嗑的班主任。 很快,她就归队了,“搞定。可以走了。” 谢郗彤看了看坐在主席台上的陈庆国,“我老爸还坐在上面,咱们就这么走了。适合么?” 也不怪她尊敬陈庆国,在古代,孝大过天。凭你做官多大。在爹娘面前也要低头下跪,就算是渣爹,你也得尊敬。 何况陈庆国对她这样慈爱,如此宠爱她这个女儿。父亲尚且在台上遭罪,她怎么好提前告退。 “嗨,你老爸坐在上面,又有风又有水喝,还有阴,哪里像我们被太阳直晒,热死个人。”孙潇潇拉开长袖,“你看你看,军训之后我黑了多少,再看看你有多白,哼。” 她说的实话,一场军训下来,三个人都黑了不少。 林老妈看到黑了的林夏之后,还点头道:“虽然黑了,不过精神头倒好多了,比前段时间整天窝在家里坐着要好。” 林夏想了想,“咱们还是走吧,反正潇潇已经请假了,应该没事的。若是不走,反倒有问题了。” 说完,率先起身,“咱们去哪里,出去逛逛,还是回家。” “去‘雕刻时光’喝点东西吧,热死人了。”孙潇潇建议道,“那里环境还不错,可以看看书说说话儿。” “嗯,咱们就去那里,宰潇潇一顿。”林夏点头道。 “哈哈,没问题,顺便商量一下周末去你老家的事。”孙潇潇浑然不觉道。 林夏:…… 到了“雕刻时光”,点了东西,众人聊了起来。从琉颜说到她的小说,从《少女,不哭》到《谋尽天下》。 “诶,你们有过喜欢的人吗?”咬着吸管,赵茜突然问道。 见大家都愣住了,赵茜来了兴趣,认真道,“是真心的那种喜欢,没有说出口过也没有关系,重要的是真的动过心。” 谢郗彤第一个摇头,她确实没喜欢过什么人。 上辈子没有,这辈子还来不及。 其实她也奇怪,明明上辈子周围所有的男人都是三妻四妾,可她就是不喜欢这样,对这种环境也觉得压抑的很。所有人都羡慕的佳婿,她心里却没有太大的感觉。 直到来到此间,她才明白,原来,真正的天堂是这里。 男子只允许娶一个妻子,只准许和一个人白头到老。女人,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在这里,她一定能找到一个她爱的,爱他的男子,然后执子之手,岁月静好。 见她摇头,赵茜奇怪道:“你真的从来没喜欢过谁?” “真没有。” 孙潇潇道:“也是啦,有陈大哥那么优秀的哥哥,什么样的男生能入彤彤的眼嘛。” 林夏点了点头,这倒也是。 赵茜看向孙潇潇,“那你呢,有喜欢的人不?” “有啊,一大堆啊,像陈大哥啊,古天乐啊,周萌大哥啊……” “停停……打住,谁让你扳着手指头数啊,你以为你买大白菜呢。” “可是他们我都喜欢啊,没有最喜欢,只有更喜欢。” 赵茜白了她一眼,“那夏夏呢,有喜欢的人么?” 林夏的脑中闪过两张人脸,然后摇了摇头,“这辈子目前还没有。” 这辈子没有,上辈子是有过的。 “真的?”林夏看过去,只见几人都一脸怀疑的看着她。 “那上次那个酷酷的大叔是怎么回事,你看见别人还脸红了。”谢郗彤挤眉弄眼道。 “就是上次我们在医院看到的那个大叔么?”孙潇潇立刻道,“那个大叔真的好帅啊,好酷啊。” “是啊,虽然我向着我哥,但是就外貌和气质来说,那个大叔确实比我哥要吸引人。”谢郗彤实话实说道,“如果你喜欢那个大叔,也说的过去。” 林夏:…… 一个个化身为福尔摩斯了么? 130 高一了 见六只八卦十足的眼睛盯着她,林夏有些失笑。 “大叔是清姐的朋友,我和他也就见过几面,能有什么嘛。再说他比我大那么多,你们真的想多了。”林夏咬着吸管,“他长成那样,也看不上我这一刻普通的小豆芽啊!” “胡说,哪里普通了。”谢郗彤嗔道,“别妄自菲薄了,你这么优秀,假以时日,一定会让众人仰望的。” 林夏身上有一股淡定自若的气质,不以物喜,亦不见她为自己悲过,这样的人,若不能成功,那才是怪事呢。 “那就借你吉言喏。”林夏淡笑道,扯开了话题,“最近昕姐和陈大哥商量辩论赛的事情,感觉两人忙的很,这事儿怎么样了?” “哎,还能怎么样,辩题是‘以成败论英雄是可取的,还是不可取的’两人都忙着找资料呢。”谢郗彤道,“这两天我哥都瘦了不少,黑眼圈貌似都熬出来了。” 孙潇潇奇怪道:“我怎么没发现陈大哥瘦了。” 赵茜白了她一眼,“他们七班这次的对手可是三班诶,那可是文科班。你们想想,文科班是干什么的,不就是整天吃饱了没事做耍嘴皮子的么,就算有陈大哥和昕姐连手,我看这次比赛也有点悬。” 林夏失笑,高中生的生活应该就是这样了吧。 为一场比赛的输赢而努力,为一场考试的夺冠而拼命,有了空闲时间和朋友们聚一聚,吃吃点心,喝喝饮料,聊聊八卦,商量着今天去哪里玩,明天又有什么新闻。 你是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也是这么过;你有千万家财,一辈子吃穿不愁。也得这么过。 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何必庸人自扰。 车来将挡,水来土掩,审时度势,明哲保身。 她们老林家家底薄。根底弱,若许家真要继续动作,她也只能置身事外,保全一家人。 量力而行,不把自己无辜的嫁人牵扯进他们的恩怨里。才是她现在急需做的事。 若真惹怒了京都的那些人,人家就伸出一根手指,都能把她们林家夏家给连根拔起。 就算真有冤。又能向谁诉。 换一个角度想,若是她惹恼了许家,陈家会为她出头么? 不会。 这本是人之常情,她没有这个金刚钻,又怎么敢揽这个瓷器活。 现在赵家的日子是越过越好,陈赵的关系也越来越好,合作也越来越紧密,也不知道赵昕在里面扮演什么角色。 这种圣母的事就让赵昕去做吧。她要嫁给陈子墨,不付出点怎么行。况且她也是重生的,自然能预知未来。控制住事态的发展, 圣母?圣母有什么不好,若能在现实中遇到真正的圣父圣母。那可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可现实中哪有什么圣母,除了自私自利,就是自利自私、 而她,林夏,若真淌进了这趟浑水里面,那才是抽身难了。 不是无情,亦非薄幸。 只是得想个好法子在适当的时候提醒谢郗彤。 况且她冷眼旁观,这段时间谢郗彤已经改变了不少,说话做事比从前沉稳多了,为人处理也高明了不少。 看来古人说的,读书使人明智,确实不假。 这史书看多了,确让人学到不少东西。 谢郗彤伸了个懒腰,露出娇美青春的曲线,搂着林夏的脖子,蹭了蹭,懒洋洋道:“放心吧,这次辩论,就算有柳梓清的加入,也会是我哥赢的,你们就别咸吃萝卜淡操心了。” 手臂上是柔软的触感,而林夏,则面无表情的喝着面前的温开水,心里一派平静淡定。 当然,刚重生那会儿她可不是这样的。 天知道第一次被谢郗彤抱着睡的时候,她心里一万句草泥马路过。 上辈子,十岁之后,她就没有几乎没有窝在林老妈的怀里过了。而之后,近二十个年头,都木有与同性如此亲密的肢体接触了。 她曾经在某杂志上,看到某专家学者曰:其实很多人都具有双性情结,如果按程度从0-10来划分,那么只有0才是彻底的异性恋,10则是彻底的同性恋,那剩余的人则介于1-9之间。虽然程度不同,但都有一定的同性恋倾向。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段时间网络上疯传一句话:在没有遇到心爱的男人之前,每个男人都以为他爱的是女人。 而看完了这篇报道之后,林夏还曾经仔细想过自己究竟属于哪种人。 最后她确定自己肯定是0,完完全全的异性恋者。 只要一想到和一个自己身材构造完全一样身体相拥亲吻,就已经暴寒,恶心加抖动了,更别提有其他什么想法。 当然,对于同性恋林夏并不歧视,她只是接受不了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边。 要知道,人是一种很受环境影响的生物。 上辈子有报道曾说,一大学男生宿舍,有一同性恋,其他人觉得自己是新潮人,应该有接受新观念的勇气,不应该歧视。 结果四年之后,整个宿舍的人都变成的同性恋,而那个寝室也成为了学校的名地,同性恋之家。 让其他正常的人避之不及。 上辈子林夏在溪水镇读初中,交好的几个朋友也没有这样亲密的搂抱过。而到高中之后,几个小伙伴都进了不一样的高中,林夏也因为高中女生分班派加上来自乡下的原因,自卑不已。 整个高中将自己埋进了那些虚无的小说里面,根本就没有交都一个关系较好的朋友,眼睛也因为没日没夜租小说看的缘故而成了深度近视。 谁知道城里的女生都这么的“豪放”啊,只要她们认定了可以做朋友的,都亲密极了。刚开始林夏还以为谢郗彤有那方面的潜质,后来和孙潇潇赵茜接触之后,发现她们也是这样,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法,才知道是自己多想了。 “陈大哥他们是反方,观点是:以成败论英雄是不可取的,话说回来,你们觉得哪个观点比较正确啊。”说起这个,赵茜问道。 “古人有说‘见义勇为真汉子,莫以成败论英雄’,这句话就是说‘以成败论英雄是不可取的’,可又有‘成王败寇’‘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之语。就像明开国皇帝朱元璋,也不过是市井草莽出身,还讲着一口的方言。可那么多文武功臣,谁敢置喙。他要杀人,不管是不是私心,谁人敢劝。可见一个人只要成功了,那他从前的那事,又有谁会去在乎,敢去在乎,可见‘以成败论英雄是可取’的。我真的觉得这个话题好难选啊,正反两方似乎都有理。” 林夏笑道:“这才是好的辩论题目呢,一个好的题目,必然是对双方都公平的,能让双方都有得打,有话说,所以题目一定不会是真理。所以一个好的题目,必然会带来一场精彩的辩论赛,而一场精彩的辩论赛,往往能给人多少启迪,我倒是挺期待的。” “是嘛,我对这个不是很了解,不过我相信我哥。”谢郗彤道,心内暗道,这倒是挺像春秋时期的辩合之术,看来有一场精彩的唇枪舌战之争了。 “好了,时间也不早了,咱们回去吧,明天就要开始上课了。”林夏看了看手机,收拾东西起身道。 “哎~”孙潇潇伸了个懒腰,“又到了开学的日子,潇洒悠闲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哦。” 作为容城排的上名号的高中,容城一中各方面的条件综合考虑进来,还真的是不错。 因为提前和班主任钱荣打好了招呼,林夏几人又和初中一样坐在一起。 熟悉的校园,周围却是陌生的老师和同学,林夏坐在座位上,有一瞬间的恍然。 一切,终于都改变了。 她不再是上辈子那个浑浑噩噩度日的死宅了。 “大家都给我安静。”班主任钱荣站在讲台上,开口道。 她声音不大,却自有一股威严,原本窃窃私语的班级瞬间就静了下来。 林夏仔细打量着讲台上的班主任,上辈子她只听过钱荣的大名,却没有被她教过。 她看起来四十多岁,普通身高,大约一米六无左右,瘦高个儿,穿着一件藏青色短袖衬衣,普通西装裤,容貌平常,神色平静。面无表情的扫视了全班,嘴已经抿成一条直线,目光能够称得上锐利。 果然,她视线扫过之处,学生都不由自主的避开了视线。 只是,当她的视线落到林夏这一块儿的时候,微微顿了顿,这才把目光移开。 “你们不要以为考进了这里,又分到了这个班级,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我告诉你们,你们之中要是有谁这样想,还不如趁早从这个班级离开,免得影响其他人的学习。”见班上的人都安静了下来,正襟危坐,钱荣心里很满意,开始给这些学生危机感和压迫感了。 “我们为什么要拼了命的考到这里,为什么要考入最好的高中,进最好的班级。只有一个目标。”她伸出食指,加强语气,“为了高考!” “高考是什么,是千军万马的独木桥。只有过了这个独木桥,你们才能通往另外一条道路,走向另外一种生活。” 131 重游故地 “从你们进入这里的第一天起,你们心中就应该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把每一天当成高考的前一天。” “假如明天就要高考了,你们还会像现在这样悠哉悠哉,没有压力嘛。”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洋洋洒洒讲了一节课,到下课铃声响了,钱荣冷冷的扫视了全班,“今天晚上没人给我写一篇作文,题目自拟,让我知道你们高中三年打算怎么过,对自己的计划又是否能做到。写完之后交给游信,游信,作业收齐之后教到我办公室。好了,下课,游信,你跟我出来。” 待钱荣领着游信走出了教室,学生们才松了一口气。 一下课,孙潇潇和赵茜就转过了身子,找两人聊天起来。 “哇,好凶的老师。”孙潇潇拍了拍胸口,被她那么一看,我几乎都不敢出气了。 “是啊是啊,要是被她教个三年,那还要不要人活啊。”赵茜点了点头,想到钱荣刻板的样子,还假模假样的抖了抖,逗得林夏和谢郗彤两人笑了起来。 “听我哥说,这位老师的能力还是很不错的。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教龄了,语文功底深厚,一直带的实验班,而且一直是班主任。人虽然严厉了一些,可毕竟严师出高徒嘛,咱们是实验班,老师也该严厉一些。”谢郗彤道。 “是啊,也该来个厉害的老师治一治你这只皮猴了。”林夏笑骂孙潇潇道。 闻言,孙潇潇一把扑倒在林夏的桌子上,哀嚎道:“天啊,我能预料到未来的日子有多悲惨了。” “得了吧你,就你那个德性,我估计过不了两天,你就会故态萌发了。”赵茜翻了个白眼,“对了夏夏,后天周六咱们去你们那里玩。东西都准备好没有,有什么需要我们准备的么?” “是啊!”说起这个孙潇潇立刻满血了,坐了起来,兴致勃勃道,“零食肯定是要带的,还有水果。对了,还有上次郊游带的那个小音箱,咱们还可以找个草坪坐着唱歌。还有还有,要带一副小麻将,咱们还可以打麻将。” 谢郗彤失笑。“咱们又不在那里过夜,带什么麻将,带点吃食啊。伞啊,防晒霜什么应该就行了。” 林夏笑道:“麻将就不用了,到时候没有桌子,怎么玩。不过倒是可是带两副扑克,咱们在郊外打升级或者千分,倒是很不错。” “对哦,可以打扑克嘛,至于麻将什么的。等有时间了,咱们四个一起去度假村泡温泉,那时候在打麻将。哈哈,四个人正好一桌牌。”孙潇潇笑眯眯道。 正说笑间,游信走了过来。“在说什么呢,聊的这么high。” “在说周六出去玩的事呢。” “是说去夏夏老家的事么?” “嗯,就是这个,到时候我们定好了时间叫你。”谢郗彤点头,“对了,刚刚老师叫你干什么呢?” “她想让我担任班长,不过我的性子你们也知道,不适合做这个,便建议她从其他学生中选一个能但此重任的。”游信笑道,话语温柔,听的人一阵舒服。 谢郗彤笑道:“看来班干部不是老师直接任命,就是要竞选了。” “是嘛,要是竞选的话,我可要摩拳擦掌,大干一场了。”孙潇潇倒是对这个很有兴趣,毕竟初中三年,她都是班干部。 又说了两句,上课铃响了。 钱荣踏着铃声从门外进来,看着自她进来就安静不已的教室,点头道:“现在人都齐了,原本打算今晚开个班会,选出班干部课代表,然后调座位。不过刚刚有同学建议我对你们还不熟悉,对大家的了解仅限于入学成绩,一个好的班干部也不能光看成绩。所以我决定,这次选班干部明主选举,在一个星期之后全班进行选举,谁得票最多,谁就担任!” 她的话一落,下面就开始议论纷纷了起来。 毕竟这自己竞选班干部的事,前所未有。 小学初中都是老师直接任命,高中自然也不例外,所以听了这话,大家倒是还有些犹疑,前后左右互相商量了起来。 钱荣见状,哼了两声,班上立刻就安静了下来。 “我希望大家能积极踊跃参加班级活动。”她怕学生认为当班干部就会影响学习,因此多解释了几句,“要知道,当了班干部和课代表之后,你们接触老师的机会就多了,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问老师也方便。” 同学们听了这话,果然眼前一亮。 万事利为先,学生在乎的是什么? 成绩! 争的是什么?老师的亲睐和宠爱。 厉害,短短的几句话就可以调动起了全体学生的积极性,这个老师也不像外表上看着的这么呆板木讷嘛,林夏暗自思忖。 也是,出了社会,哪里不是战场。能在这里混的,没两把刷子怎么行。她刚刚把游信叫出去,除了游信的成绩之外,更是透漏了一个信息,待她们这群人自然是不同的。 游信和她们交好,有什么事,和游信说了,也就是和她们说了。 毕竟谢郗彤的父亲是校长,若巴结的太明显了,有风言风语不说,也不利于她班级的管理。 高明的巴结方式是既不着痕迹,又能让校长知道。 “好了,接下来的时间你们自习,写我上节课布置的作业,下课之后游信把作业送到我办公室,两节课的时间应该够了。”说完,同学们纷纷从书桌里拿出笔和纸,埋头写了起来。 钱荣在班级待了十来分钟,见大家都乖乖在写作文,便离开了教室。 这开学才第一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呢。 “诶。”钱荣一离开教室,孙潇潇就转过了身子,小声道,“听说高中住宿的条件很不错呢,我好想住校啊!” 林夏笑着摇了摇头,她是没住过校,所以新鲜着呢。若真住校了,只怕不出两天,估计就想回家了。 在宿舍这种公共地方,时时刻刻和一堆人在一起,哪里有什么隐私而言。你今天买了什么内衣,明天晒了什么内裤,睡觉有什么癖好,大家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要是遇到嘴碎的,还给你宣扬的众人皆知呢。上辈子她平胸的事,不知道被多少人嘲笑,导致她原本就有些内向的性格更为内向了,隐隐有像孤僻发展的趋势。 这些也就罢了,时间上也不自由,什么时候该打热水了,什么时候要熄灯了,都有规定。现在她要写文,虽说平时自己的作息时间也挺规律的,可要是灵感什么的来了,想多写一点内容,宿舍也不是个好选择。 更何况还有空间这种逆天的东西。 所以当时选房子的时候,林夏就将这些方方面面都想到了,这才选了离高中最近的这个小区。 闻言,谢郗彤也有些向往,但想到这么多人住在一个宿舍,又有些退缩。 “要是咱们四个人一个宿舍,我还是挺想住校的,要是和别的陌生人住,一想到什么都在别人眼皮子底下,我就没这个念头了。”谢郗彤小声道。 “也是哦,要是和陌生人住一起,那还不如一个人住呢。”孙潇潇点头道。 “行了,别说话了,等作文写完了再说也不迟。”赵茜把孙潇潇拉回去写作业不提。 一阵带着些暖意的微风从车窗口吹进来,带来阵阵舒缓的气息。 林夏懒懒的趴在椅背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谢郗彤说着话,孙潇潇和赵茜饶有兴致的看着沿途的风景。 刚开始还兴致勃勃,只是时间一长,不免倦了,觉得无趣,转身和林夏几人说起话来。 赵昕坐在副驾驶位上笑道:“你们四个天天黏在一起,怎么还有这么多话说,真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话。”前世今生,她都没有几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陈子墨正开车,闻言打趣道:“是啊,她们四个要到了一处,不知道有多聒噪,真是要把家里的房顶都给吵塌了。” 谢郗彤不满的撅嘴道:“哪有哥哥说的这么夸张。” 孙潇潇接口道:“彤彤,咱别理陈大哥,他这是羡慕嫉妒恨呢。对了夏夏,今天的行程是什么,也事先给我们说说,好让我们有个准备。” 林夏一家搬到城里面了,后来二姨她们也搬了过去,之后舅舅夏淼从外地回来,也在容城做起了小生意,大姨在乡下,四姨去了洪湖,她们几个去了,溪水镇也没有可以吃饭的地方。所以林夏便商量好了吃了早饭在出发,反正有车,车内有空调,也不怕太阳晒。 今天天公作美,正是多云天气,微风拂面,太阳偶尔出来溜达一下,正是出游的好时机。 “先去我家看看,把车停我家,然后逛逛我们溪水镇的主街,看看我读过的小学,然后带你们到山闸看看我溪水镇四湖河,从那里看夕阳,可是别有一番滋味呢……” 林夏还没说完,就听谢郗彤叫道:“牛,牛,怎么有一头牛拦在路中间了。” 132 衣锦还乡 陈子墨将车停下,众人将头伸出窗子,“哪里哪里。” 果然,前面不远处一头牛悠然自得的站在路的中间,原本并不宽敞的路更显得狭窄了。 为了节约时间,林夏几人走的并不是比较宽敞的大路,而是从堤坝上过。 那堤坝上原本是没有路的,只是平常从容城通往溪水镇的大路相对来说很远,随着小车越来越多,路上也越来越堵。政府便拨款在大堤上修了一条路,让这些私家车从这里过,既快捷,又方便。 大堤两旁都是青草,下面是树林,不远处则是农田和村落,于是很多农民便将牛放养在堤坝两旁,任其吃草。 只是,眼下这牛,是怎么从下面蹿上来的啊! 众人看着这条堵住路了的牛,有些傻眼了。 “怎么办,难道要从牛的身上撞过去。”孙潇潇喃喃道。 赵茜白了她一眼,“那肯定不行,现在一头牛都要大好几千呢,不怕人家找你拼命啊。” “那怎么办?” 林夏细细看了看,发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常会遇到这类的事,水泥路两侧都还被泥土拓宽了不少,因指着路的两侧道,“陈大哥,看能不能从这两侧慢慢开过去。” 陈子墨看了,摇了摇头,“不行,这路太窄,加上这边上的的泥路也不行,若强行从这边开过去,车轮随时可能会踏空,而摔下去。” 林夏这才明白为何上辈子这里有出过车祸,曾有人的车从上面滚落下去,因此道:“看来只得想办法把牛给牵开了。” 说完,林夏几人面面相觑。 她虽然是农村的,可家里并不是种田的,这马牛之类的庞大动物,也只远远的见过,从未近距离的接触。她尚且如此。何况谢郗彤等人。 正为为难间,赵昕笑了两声,“我下去把牛给引开就是了。” 说完,打开了车门,往那头牛走去。 她的身姿娉婷,和高大的牛站在一起。更显得纤弱。 赵茜喃喃道:“今儿我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说的几人都噗呲笑了起来。 也不见赵昕又什么动作,反正她牵着缰绳,那牛就慢慢的跟着她的身姿往堤岸走着,路慢慢空了出来。 回到车里。见所以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她,赵昕笑道:“怎么了,不认识我了。” “姐。你实在太厉害了,我倒水给你洗手。”赵茜狗腿的打开一瓶矿泉水,给赵昕倒水洗手。 赵昕笑了笑,她用空间的东西越多,她发现她身上的亲和力就越浓。动物虽然为经开化,直觉却是最灵敏的,而人是最复杂的,所以对赵昕的这些改变没有什么感觉。 只是觉得一段时间不见。她又漂亮了许多,给人的感觉又亲近了许多。 洗了手,陈子墨便又发动了车子。往目的地开去。 “昕姐,你怎么做到的啊,我见了那牛就腿脚发憷。哪里还敢走过去。”孙潇潇饶有兴致道。 赵昕笑道:“这有什么,我以前在家的时候,家里也养过牛,对这个不陌生。” 林夏了然,是了,她的家是在镇上,见到了牛的次数并不多。赵昕的家可是在村子里,小时候放过牛也未可知。 加上她有那么逆天的空间,什么事发生在她身上林夏都不觉得讶异。反倒是自己的空间,和人家的比起来,简直就是个鸡肋嘛。 “到了,这就是我的家。”车在一栋已经很老旧的二层小楼房面前停了下来,林夏站在那个红色的木板门前面,心绪有些复杂。 因为近一年没有人住了,房子比之前显得破败萧索了很多。 “我去开门。”林夏从兜里掏出钥匙,面色淡淡。 看着这样的林夏,游信突然很想将她拥进怀里,就是这样破败的房子,竟然养出了这般的儿女。 门上的红漆已经斑驳了,上面还有林老爸用白色粉笔写的字,“夏夏,放学后到夏爹家吃饭。” 孙潇潇好奇的将这一行字念了出来,好奇道:“夏夏,这是什么意思啊!” 看着这经历了风霜却仍能辩的字迹,林夏有些缅怀,“就是儿时的一些事罢了,你们进来看看吧,房子很久没人住,加之年久失修,可能有些脏乱,你们别介意。” 说着,打开了门。 谢郗彤看去,一进门是一个堂屋,中间空无一物,正对着门的是供奉着的神像和天地君亲师,旁边有个侧门,门紧锁着。旁边一条走廊,穿过走廊,后面就是小客厅和厨房,走廊旁边是楼梯,林夏领着众人上了楼。 “这是我和弟弟的卧室。”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自己卧室的门。 不过是十几平米的小房间,墙上不过用劣质的石灰糊了一层,还有些青色的水泥若隐若现,更谈不上什么装修。 一张小小的单人床放在房间的一角,旁边是一张简易书桌,估计不知道是林老爸用什么木料打的。桌子的两个角和椅子已经被磨得光亮,可以想象桌子的主人在这里认真学习的情景。 随手拿起端正的坐在书桌上的一只褪了色的棕熊,明明是一只公熊,却被林夏带了一支粉红色的蝴蝶结在胸前,游信眼里闪过一丝笑意。 阳台上经常用空间水浇的花草居然还没有死透,林夏有些讶异,看来那个空间的水也不是这么无用嘛。 屋子后面是一个占了小半亩地的院子,院子被开垦成一块一块的,看来这里曾是种菜的地方。院子中间栽了一颗大大的栀子花树,眼下还有一两朵栀子花未凋谢,一阵风吹来,带着盈盈的清香。 不远处是一条小河,河的对岸便是一望无垠的农田,绿油油的,看的人心情也开阔了许多。 “难怪夏夏小小年纪待人谦和,处事就能如此沉稳大方,原来是因为从小在这里长大的缘故。”赵昕有些羡慕道。 她住在农村里,哪里有这么好的环境,若有这样的环境,上辈子她也不会落得那个结局了。 林夏抿唇笑了笑,“昕姐说笑了,若说出事大方待人谦和,你排第二,可没人敢排第一了。我可当不得不夸赞,这不是班门弄斧么。” 说着,指着河对岸对几人道:“小时候我可皮了,常常和小伙伴去河对面自己野炊,也跟着这里的小子们漫山遍野的到处乱窜,天天被我妈唠叨,现在想想,那些日子,几乎是我童年最美的时光了。” “哇,那你童年可真是爽。”孙潇潇羡慕道,“我童年就是被老妈逼着学这学那的,见张家的小丫头学跳民族舞了,就逼我去跳芭蕾,见李家的小丫头学古筝了,就逼着我去学钢琴。结果这么多年,我什么都没有学进去,现在想想,我的童年就是一片苦逼啊。” 孙潇潇倚在破旧的门栏上,四十五度忧伤的看着天,咏叹调般叹息,“啊!我的童年已经远去了,难道青春也得这样离我而去。” 说完,还假惺惺的生出右手,张开右手,然后握住,学西子捧心。 “啊!难道青春必得愚昧。”赵茜接口。 “爱,必得忧伤。”林夏接口。 几个人演了一会儿的戏,又在老房子里转了几圈,实在是没什么好看的,林夏道:“走吧,车就停在堂屋里没事儿。我们先去看看我外婆,然后再带你们去小学和中学逛逛,然后咱们在开车去看看风景。” “嗯。”林夏是东道主,众人都没有异议。 将车锁在堂屋,锁好了房门,林夏一行人往街上走去。 溪水镇很小,只有一条主街,一般说街上逛逛,意思就是去逛商场看看衣服首饰什么的。而溪水镇的街,则是以菜市场来评定的。 平时人们说的“上街”,就是去看菜市场。 左邻右舍离的并不远,这里的镇民都喜欢聚在一起唠嗑,早在林夏家门口停了这么神气的一辆车的时候,大家伙就都聚在了一起,对林夏一家讨论了起来。 而待林夏一行人从屋子里出来,众人都是眼前一亮。 好家伙,这一行人个个穿着得体,而细看容貌,都是俊男靓女,连老林家的那个小丫头,都长得漂亮了许多,难道这城里面的水真的养人些么。 怎么一年不见,原来像个假小子一般的林夏就变漂亮了这么多。 “唷,这不是林夏么,怎么回来啦!”待林夏一行人走到刘春华的小卖部门口,她赶忙招呼道,那眼神像x光似的,不时扫视着他们这一群人。 待看到林夏那群人身上的衣服,脸上闪过艳羡之色,啧啧,这么小的孩子就都穿成这样,还能自己开那么好的车,那可是宝马啊。她的活了四十多年,都没有摸过这么好的车呢。 看着她的表情,林夏心里暗爽,难怪古人都说“富贵不归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加上陈子墨又是开的宝马,能不让她们羡慕嫉妒才怪呢。 要知道这宝马的名头可比任何高档车都要出名多了,管你兰博基尼还是保时捷,人家就认准了宝马。 133 溪水镇一游 暗爽了一阵,林夏微微敛了心神。 看来这古往今来,不管是活了多久,是个人都还是好面子的,不拘男女。 哪怕她面上再淡然,心里再强大。 林夏朝刘春华笑了笑,“回来看看外婆就走。” “唷,这些都是你的朋友吧,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俊的姑娘和小伙子啦。”刘春华最八卦,消息也最灵通,周围五邻六舍的人都聚在了她的门口,问林夏道。 “读书的时候认识的,阿姨,我还要上街去,就先走啦。”林夏笑道,转过头和陈子墨等人淡淡道,“走吧。” “诶,我瞧刚问你的那个什么阿姨,满脸的奸诈之像,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孙潇潇凑在林夏身边,小声道。 “没有,第二个阿姨虽然长相不好,人却是很热心的,第一个问我的人,你别看她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最是嘴碎。张家儿子和媳妇吵架,能被她宣扬的满街都知道,李家的鸡生病了,都能被她说成是发鸡瘟呢。”林夏告诫道,“这看人啊,最不能的就是看长相。” “啊,这么恐怖。”孙潇潇讶异道。 “流言蜚语的杀伤力你们是没有见过。”林夏正色道,当年她不就是受害最深的人。 人家什么时候结婚,是否生孩子关她们什么事,这些三姑六婆最讨人厌了。 “咱们这儿地方小,大家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又最好面子,要是流言蜚语太厉害,真可能会闹出人命呢。” 想到这里,林夏露出复杂怅惘的表情,“当年,我们这有个姑娘三十岁还未结婚,这刘阿姨就到处宣扬。说什么人家姑娘有毛病。结果生生把那个姑娘逼死,那个姑娘的父母也因为女儿的死而搬家了,如今也不知道流落何方,这个刘春华还不是活的好好的,继续她的八卦和中伤。” “啊,居然有这样的事。有这么坏的人。”孙潇潇几人都是一脸惊讶。 谢郗彤同样是一脸惊讶,但却是因为林夏这段话里面透漏的信息。女人三十岁结婚都行么,要知道在她那里,十六岁成亲,三十岁都能当祖母了。 “是啊。真是令人惆怅啊!”林夏叹息道。 赵茜笑了,“滚你丫的,刚正经一会儿。又故态萌发了。” 一边说笑,林夏一边打量着家乡的变化。 原本窄窄的泊油路现在已经被拓宽了一倍,变成了水泥大路。因为路的拓展,路两边的树都被砍掉了,让整个公路显得光秃秃的,多么可笑。 熟悉的建筑也都被陌生的楼房取代,“这里本来是公安局的,现在居然变成了私人住宅。也不知道公安局被迁到哪里去了。”林夏指着刚做好的五层高的楼房对几人道。 “以前这一代都是平房,我们小孩晚上没事就喜欢到处捉迷藏躲进别人家,藏在别人楼房的屋顶上。 那时候的灯没有现在多。可是居然一点都不怕。” “现在居然都是楼房了!”声音说不出的怀念,“小时候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真的是越来越远了。” 谢郗彤笑道:“就算那些东西还在。也不过是缅怀罢了,断不可能学小时候那般不顾体统的都出跑来跑去和人家捉迷藏吧。倒不如让它们留在你的记忆中,越久弥香。” 林夏一想也是,点头笑道,“是我想岔了。” 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座拱桥,“这叫月拱桥,过了这座桥就是菜市场了。” 孙潇潇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你带我们来菜市场干嘛。” 这个赵昕明白,笑道:“像这种小镇,菜市场在哪里,街就在哪里。” 说话间,大家已经上了月拱桥,桥身跨西向东。 站在桥上,看着桥下已经很脏乱恐怖的河水,赵茜道:“这个水不会还有人喝吧。” 林夏白了她一眼,“肯定没有,你敢喝么,这点东西还是知道的好吧,我小时候还见很多人在里面游泳呢,不过后来镇上有了玩具厂,再不久又有了造纸厂。那些污水没经过处理就都排放到河里面,所以现在河水污染越来越严重了。” 看着河水,游信沉吟道:“这玩具厂倒也罢了,只是这造纸厂污染太严重,怕是你们这条小河承受不住,到时候这厂必定会被关掉。” 林夏有些诧异的看了他一眼,那确实,造纸厂只开了一两年就被人给告了,然后强行关闭。 要知道这里的人虽爱面子,但耍狠斗殴起来也不是吃素的,有这村民天生的那股凶狠劲儿。 俗称“刁民”。 哪一户不是十几家同气连枝的,谁动了其中一家,就是动了那十几家,亲戚们联合起来的力量是极大的。 这也就是为何上面有些政策是极好的,但真正落实起来,却是极为困难的。 风俗不同,民风也不同啊! 过了桥,明显繁华了不少,路的两旁都是小酒店小超市和卖衣服的小店,店子门口停着许多自行车摩托车和面包车之类的。 “裕民路菜市场。”谢郗彤笑道,“这名儿好,挺有寓意的。” 林夏指着正对着菜市场门口的一个门面,“这是我二姨的家,只是她们一家现在都搬到容城去了。” 继续往前面走了十几部,旁边一条小巷子,路标上写着“老街路”上个大字。 “我外婆住在老街,你们等等我,我先去买点东西。”光手光脚去看别人,可不是她的作风。 赵昕笑道:“我们也都买一点儿吧,空着去看她老人家也说不过去。” 林夏推辞道:“不用了,你们来一回不能吃到什么好吃的,还让你们破费,那怎么好意思。” 赵昕笑道:“别推辞了,也不过十几块钱,是我们的一片心罢了,只要你不嫌少。” “怎么会嫌弃。” “那就别多说了。”谢郗彤说着,推她进了路边的一个小超市。 赵昕说的不错。因为超市很小,里面的吃食大多不过几十块钱,他们是学生,又不可能买烟酒这类大好几百颇为贵重的物品。 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自己到别人家做客,不像从前送礼什么的都是自家大人负责,顿时有种自己当家作主的错觉。大人感油然而生,把这个小超市里面贵重的东西都扫荡了一遍。 “这个不错,脑白金,才一百多块钱,我买这个了。” “喂。这个明明是我拿的,你买这个了我买什么呢。”赵茜嘟嘴道,眼睛不时在货架上面扫荡。 这脑白金算是个贵重物品了。平时也没什么人买,店家根本不敢多进,就进了一盒放在这里冲门面。 “茜茜,你和昕表姐是一家,你就不用破费了。”林夏笑道,“哪有一家人送两回礼的。” 赵茜一想,也是,再看谢郗彤和陈子墨两人在一旁挑选水果。也就不再计较这盒脑白金了。 游信买了些松软可以存放的吃食,陈子墨和谢郗彤买了点水果,又买了一对酒。 赵昕笑道:“这天热。水果不能放,加上你们几个外孙都不在老人眼前,买多了她们也不会吃。说不定还会让我们带回去呢。” 林夏点了点头,上辈子她回家给两位老人带的东西,两老都舍不得吃,留着留着就都烂了。 “是啊,咱们都是学生,东西都别买多了,不然我外公外婆还觉得受之有愧呢。” 游信笑道:“就是咱们小辈的一个心意。” 说话间付了款,然后出了小超市,把个超市老板娘乐的不行:这一天的生意赶得上最近小半一个月的了。 林夏外婆家的房子也是最普通不过的两层小楼房,不过比林夏家的房子看着要新很多,阳台处也装了蓝色的玻璃。 “我家那房子是我爸妈结婚那会儿做的,都有二十多年了,这房子是我舅舅结婚时候新修的,还不到十年,所以瞧着还很新。”林夏笑道,拎着礼品盒走了进去。 “许r夏爹我回来了。”林夏用方言喊道,一行人也进了堂屋。 喊了两声,很快,一个老妇人从后面走上前来,手还不断擦着围裙,显然刚刚在后面忙活。 身边跟着一只纯黑色的小狗,两只眼睛水汪汪的,尾巴一摇一摇的,在老妇人身前身后转来转去,看的几个小女生眼前一亮。 “哇,好可爱的小狗。”孙潇潇呼了一声,屁颠屁颠的跑上前去。 刚走了两步,就见后面门那里出来一只大狗,浅灰色的毛,见了孙潇潇这个生人,立马拱起了背,“汪汪汪”的朝她吠了起来。 “唔妈呀~”孙潇潇又一阵惊呼,也不看小狗了,立刻蹿到了林夏身后,惹的众人一阵大笑。 “阿毛,几天不见,你都不认识我啦。”林夏呵斥道。 听到她的声音,那狗也不叫了,只不往林夏这边蹿了过来,吓得几个小女生此起彼伏的惊呼起来。 那狗刚走了几步,就听到一阵锁链的声音,原来它被缩起来了。 几人拍了拍胸口,也是,这么吓人的狗,还是锁起来的好。 见不能过去,那狗呜咽了几声,夹着尾巴转圈圈,好不可怜的样子。 “许r,我来看您了,这都是我的同学,夏爹呢。” “夏夏回来看我了啊,你夏爹闲不住,在田里忙活,我正在切猪菜。”许r已经走上前了。 她的背有些佝偻,头发也已经花白,眼睛很浑浊,一张长满皱纹的脸上都是慈爱,慈爱的看着林夏和她的同学。 “你们都是夏夏的同学,来这里不要拘束,要吃什么喝什么,只管和我说,不要拘束不要拘束哈。”许r说着,一双手也不断在围裙上擦着,看起来有些紧张。 也是,这一群人衣着光鲜亮丽,一进来简直都有蓬荜生辉的感觉,整个屋子都亮堂了不少。 赵昕看了看对面,像在林夏家里一样,不知什么时候,那里又聚了一堆人,正都往这边看着呢。 “许奶奶好,这是我们给您买的礼品,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赵昕说着,带头将礼物放在了神龛前面不远处的桌子上。” “许奶奶好。”到底还是怕狗,孙潇潇将东西放下,就离那阿毛远远的了。 那小黑狗不怕生,见来了这么多人,一个劲儿的在众人的腿下面转来转去,玩的不亦乐乎。 “来就来,还买什么东西,浪费这么些钱。夏夏,待会儿你们走的时候把东西都拎回去,我这里也没个孩子,和你夏爹两个人能吃什么。” 林夏上前挽住许r的胳膊,“这有什么,我爸妈生意忙,都没来看您,我这好不容易来一次,还不许孙女我买点东西给您么。吃不完就慢点吃,除了水果,这些东西都能放很长时间呢。您和夏爹就别想着为我们省钱了,东西要是坏了,还不是浪费了。” “你们在这里玩几天,要不我去做饭。”老人看起来还是有些拘束。 “您别忙,我就是过来看看您,他们来这都有事呢,我过来和您说两句话,待会儿就要走了。” 听说她们有事,许r也不多留,只拎着几袋东西,“买这些东西干什么,这些吃的都带回去自己吃吧。” 东西可真是太多了,一桌子都被塞满了 林夏劝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劝住脱身,从屋里走了出来。 陈子墨一行人早就等在了门外,看谢郗彤孙潇潇三人逗那只小黑狗玩,谢郗彤甚至从暴力掏出牛肉干喂狗,看的林夏一阵黑线。 “好了,咱们走吧。”也不看周围人的眼神,一行人离开了老街路。 待她们离开,那些人便都涌进了林夏舅舅家,七嘴八舌的问了起来。 “哎呀,你们家这老三可是有出息啦,这外孙女儿认识的人可都不得了,我瞧着她们穿的那几身衣服容城可都没有卖的呢。” “唷,你怎么知道容城没得卖啊。” “这不我昨天才去那里,说买两身衣服穿,可选来选去就没有什么好看的。”那媳妇儿说道。 切,众人心里鄙夷了几声,方圆十里谁不知道你是最小气不过了。 这边三姑六婆八卦着,那边孙潇潇实在是受不了这一路而来的眼光了,拉着林夏道:“夏夏,你们这可真是够闭塞的,我们这一路走来,就像耍猴儿的,怎么所有人都来盯着我们看啊!” 134 遇到熟人 “是啊,你看看街角那个补鞋的老婆婆,在看看那个贴烧饼的老俩口,我去,没有这么盯着人看的吧。”赵茜也嘟嘴道。 林夏笑道:“我们这一年到头也没得几个生人过来,咱们这么几个这么大一群人,又都是俊男美女的,也难怪别人盯着不放。除了在电视上能看到像昕姐这么漂亮的女孩儿,现实生活中哪里见的着几回哦。” 赵昕道:“刚才在你外婆家门口见到那种竹制的小椅子了,这种椅子我现在都好久没见到了。” “是啊,这还是小时候买的两把,都用了十几年了,现在这手机估计都失传咯,哪里还有卖的。”林夏叹道,指了指前面的招牌,“到了。” 溪水镇中心小学几个大字出现在几人的眼前,学校的大铁门敞开着,入目处都是光荡的水泥路,整个儿的没有生气。 “这学校怎么光秃秃的,连树都见不到一棵。”赵茜问道,几人踏入了学校。 “这边一块儿以前都栽种着月季和芭蕉,当年劳动课的时候我们常常躲在这花草下面,等老师走了就偷偷把芭蕉摘下来,没熟的又不能吃,但我们还是玩的乐此不疲。”林夏指了指左手边的一块空地。 “这右边当年是一小片竹林,这里是文化长廊,要是谁的画,谁的字,谁的作文被贴在这上面了,可是天大的荣耀。” 继续往里走,左边是水泥铺好的篮球场,旁边是个煤炭铺就的操场,中间长满了杂草,再过去一点就是单双杆等锻炼身体的地方。右边是个小花园,花园后面是教学楼,年岁已经大了,现在的林夏看来,教学楼已经有破败的迹象了。 前世工作之后。不知多少次,林夏又梦到了这栋教学楼,梦到了这里。 即便上了初中高中和大学,她却始终只梦到过这一个地方。 “咦,这里怎么有两个升旗台。”谢郗彤指着操场道,原来操场的东面和西面各一个主席台。 “我三四年级的时候用的是那个主席台。升旗什么的也在上面。到四五年级了,估计学校老师发现这升旗的时候怎么能对着西边呢,就又在东面修了一个。后来我们东边这个用来升旗,西边这个用来平时表演节目什么的。”林夏解释道。 “这里以前还栽着兰花草呢,正好当时我们学这首歌。这花就天天被我们摧残。” 逛了小学,一行人又往初中走去。 “初中离小学很近,走五分钟就到了。我都好久没来初中了。也不知道变了没有。”林夏笑道。 正说着,离溪水中学已经不远了。 一个声音从旁边转弯的路口传来,“夏夏?” 有些惊讶,有些欣喜,还有些不敢置信。 林夏等人转过头,见一个穿着普通短袖衬衣和仔裤,梳着马尾的少女站在那里。 “任洁,你怎么也在这里。”林夏扭过头对陈子墨等人道。“我以前初中的同学,过去大哥招呼。” 赵昕笑道:“既然见了,咱们也过去打个招呼吧。” 谢郗彤点头道:“这是礼数。应该如此。” 见她们俩都如此说,众人自然没有异议,往那边走去。 “夏夏。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怎么都不知道……”任洁嘴里问着,当看到赵昕的容貌不由有些愣住了,而看到陈子墨之后,就彻底呆住了,连话都忘了说。 林夏有些无奈,她就知道会是这样。 见这个任洁这副蠢样,孙潇潇有些想笑,但想到这是林夏的朋友,得给她留点面子,便生生憋住了,只趴在赵茜的肩头,两人说着小话。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同学,任洁。任洁,这是我的朋友,昕姐,彤彤,茜茜,潇潇,子墨,阿信。” 林夏说完这么长一段话,任洁还没有反应过来,只呆呆的盯着陈子墨看。 这简直太没有礼貌了。 见她如此,林夏不免有些着恼,却也明白小女生没在现实生活中见过这么帅的帅哥,肯定会有一点的。 因此只得拍了她的肩膀道:“喂,回魂啦!” “哦――”任洁被惊醒,这才大梦初醒般,望着林夏道,“嗯,怎么了。” “噗――”这回孙潇潇真的憋不住了,笑了起来。 众人不免都将目光看向她。 她摆了摆手,正好看到旁边就是个小卖部,拉着赵茜道:“你们聊你们聊,我和茜茜去买瓶水,正好有点渴了,陈大哥过来帮我们拿。” 说完,扯着两人便离开了。 “我们也去看看,你们俩聊。”赵昕温柔笑道。 任洁又愣了一下,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待只有林夏在自己面前了,任洁脸才红了起来。 方才那个女生是在笑自己! “任洁,你怎么会在这里?”林夏笑道。 “我去街上有点事,你呢,不是在县里嘛,怎么回来了?”任洁回过了神,问道,“刚刚那几个是什么人啊,长的可真漂亮。” 孙潇潇和赵茜虽然不及赵昕谢郗彤,却比林夏要漂亮许多。 “是我的几个朋友。”也不说是什么事,只问道,“你现在在哪个高中读书啊,都一年多没你的消息了,任霞和李静呢,她们怎么样了?” “中考过后就没有再见着任霞了,据说她跟着姑姑去大城市进厂做衣服了。李静没考上打算再复读一年,我考上了实验高中,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任洁叹了口气。 林夏看着恍然,不过两年的功夫,当年那个天真不理世事的小女孩就被迫长大成熟了。 岁月催人老啊! 任洁看了一眼站在小卖部衣着光鲜的一群女人,羡慕道,“真羡慕你,你父母对你又好,你现在又住进了大房子里面,还认识了这么漂亮的好朋友。” 林夏但笑不语,她们只看见了你面上的光鲜,哪里看得见你背后付出的汗水和泪水。 她半夜写作业的时候她们在睡觉;她拼命看书写文章的时候,别人在吃零食看电视;她付出了这么多,才能在和陈子墨她们站在一起的时候不那么卑微。 有的人,天生就是闪光点,而她们,必须得苦苦挣扎,才能达到那个高度。 但是,别人百年积累的底蕴,可不是她们这些人所能比的。 “说的好像你父母对你不好似的,你以前不是嫌我父母天天一张嘴长在我的身上,这样也不好那样也不好,说父母不在身边最随心了么,怎么现在改变主意了。”林夏打趣安慰道,“你要真在身边,每天被她唠叨,估计你也受不了。” 任洁叹了一声,别人父母在身边,有什么事也好拿主意。她父母不在,高中志愿什么的都是自己一个人填的,她们也只打电话过来询问了声,所以才羡慕林夏。 “各有各的好,人总是羡慕别人的。”到了高中,她就愈发想念从前的那些小伙伴了,那个温柔微笑的女生,比她们班最高傲的班花还要漂亮,她们应该是同一类人吧。 寒暄了两句,林夏也不好把陈子墨他们仍在一边,因道:“你去忙吧,那我先走了,下次有时间去你们学校找你玩儿。” 任洁点了点头,“去吧,你朋友还在等你呢。” “那,再见。” “再见。” 见林夏过来,孙潇潇立刻狗腿的递了一瓶饮料,讨好的冲她笑了笑。 林夏笑道:“行了,咱们进去逛逛,然后就将整个溪水镇看完了,然后去河边玩玩水,现在四湖河还是挺干净的。” “四湖河。”游信念了一句,“就是刚才经过的那条河么,好像挺宽的。” “是啊,就是那条,它是长江的之流,w市的水要是太多了,就是往咱们这些小地方放的,保证室内的通畅。” 老式的铁门已经换成了新式的电子门,学校也休憩一新,旁边建了一栋大房子,看着倒像是学生宿舍。 “看到那个教室没,我的初一就在那里上的,你们看那些玻璃,因为时间长了,经常有玻璃掉下来,所以学校都不允许我们走在那下面。” “这个小卖部都好多年了,小学的时候还来这里买过零食吃呢,我还记得当年买的是臭干子,五毛钱一袋。” “哇,别说了,说的我口水都出来了。” 陈子墨笑着将手里的零食塞到她怀里,“这些都是你的了,吃吧。” 看着陈子墨温和的侧脸,赵昕心里一阵满足。 虽然他人情世故不是太懂,总是不会太给陌生女孩子面子,伤了她们自尊心,但熟悉的女孩子面前,他却表现出了不符合年龄的温和耐心。 主动拎袋子和书包,照顾团队里每一个人,用他的方式关心着其他人。 这样优秀的男生,是值得拥有幸福的吧! 而林夏冷眼旁观,算是明白为何第一次见陈子墨,他会有那样的表现了。 第一次见面,两人尚属谋生人,而面对陌生女孩子什么的,陈子墨一贯是这样的冷漠。估计是从小到大被女孩子纠缠怕了,稍微给她们一丝笑脸,都像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掉了。 135 竞选,秦映雪 明白了这些,她心里对陈子墨最后的一丝执念也消散了。 整个人都风光霁月了起来。 “这里就是操场了,虽然比不上一中的操场,却承载了我整个童年和回忆。”介绍完最后一处,林夏呼出一口气,喝了一口水。 导游这个职业果然不简单,就是给几个普通的朋友介绍自己熟悉的地方,范围也不大,人都快累死了。 估计她这一天说的话,比她去年半年说的都还要多。 “咱们要下去看看么?”赵茜问道。 “还是不要了吧,在上面看看就行。夏夏也累了,咱们站着吹吹风,然后回去取车吧。”赵昕笑道,“刚才来的时候,我就觉得那个四湖河特别好看,还有那个闸,好像正在放水吧,听到那个声音了。” “是嘛,我还没见过防洪闸放水的样子呢,等会儿可得好好瞧瞧。”孙潇潇道。 “不是说宜昌的三峡工程快建好了么,到时候你去看三峡,那可比我们这个小地方的宏伟壮观多了。” “好啊,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看那个,现在就先看这个咯。”孙潇潇浑不在意道。 林夏笑道:“这么说还委屈您老啦,那对不起了,咱们这庙小,容不下您这尊大佛。” 说笑了一阵,众人回到林夏家,取了车子,往防洪闸开去。 将车子停在路边,众人站在桥上,看着下面的风景。 真正是风景如画,美不胜收。 绿树层层掩映,在河面映出绿影。调皮的小鸟围在树下不知在捣鼓什么,夕阳斜照,余光射在水面,将大地镀上了一层完美的金色,这一切美得像一幅静止的油画。 靠着河边的房子里冒起了袅袅炊烟。像是打破某个咒语一般,所有的东西都鲜活了起来,水面上的白鸭也都纷纷跳上了岸,回家吃饭去了。 林夏熟门熟路的带她们下了桥,在桥下找了块青石铺成的空地,一行人终于有了歇脚的地方。 鞋子被扔在一边。脚下是流动的河水,身边是最好的朋友。风将额前的碎发吹了起来,带着几丝飞扬。 林夏放松了自己的心情,慢慢躺下,双臂交叠放在脑后。看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其实,活着真的挺好。 许是受环境的蛊惑。大家也都抛弃了平时的矜持,学着她的样子,躺在了石板上。 谢郗彤看了看周围,只有自己一人坐着了。 她咬了咬牙,也在林夏身边小心的躺了下来。 今天可真是考验她的心脏,现在当着外男的面脱了鞋袜,沐足,然后还在大庭广众之下躺在路边。 天啊! 谢郗彤心里呻吟了一声。旋即安慰自己:不管了,入乡随俗,幸好那个讨厌的周萌没有来。不然,她断不会如此。 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暗示,阿q的想了一阵。这才安心的享受着片刻的放松。 以天为被地为席,水的清香,树间的莺啼鸟啭,愈显幽静,更何况还有这群好朋友在身边。 真是幸福。 咔―― 游信并没有躺下,而是从各个角度将众人的表情都照了下来。 孙潇潇这才想起要拍照,可躺着又实在是舒服,舍不得起来。 “阿信,记得给我拍几张单照啊,记住啊,我来摆几个pose。” “我也要。”赵茜附和。 林夏已经起身,“好了,这石板上凉,躺一会儿就好了,不然凉气入体,对身体不好。彤彤刚大病初愈,还是当心点才是”说完,首先将谢郗彤拉了起来。 见众人都起来了,笑道:“不是说要拍照么,拍完照咱们坐着吃点东西,就可以回去了。” 谢郗彤抱膝而坐,遥望着天际,笑道:“在这儿住着可真是悠闲,每天看看这样的美景,人都心情都好了不少。” 林夏拉她了拉她,“咱们两来张合照,背靠背的那种……” 吃吃喝喝,趁着夕阳,拍了不少小清新美照,众人这才踏上归程。 周一清早是语文课,钱荣却没打算讲课,黑板上早让人擦干净了,写着龙飞凤舞的“竞选”两字。 “正副班长各一名,文娱委员、劳动委员和体育委员各一名,课代表九名,共十四个班干部。至于组长,由每一组第一排外面的同学担任。对于竞选,你们还有问题嘛。” 下面人齐齐答道,“没有。” “那好,已经给了你们一个星期的时间,想必现在大家都准备好了。先进行班干部的竞选,然后换座位,至于班干部的竞选,先从课代表开始,然后是各委员,最后是班长。竞选班长得票最高的人就是班长,第二高的就是副班长。好了,说了这么多,咱们正式开始进入正题,我教的是语文,首先从语文课代表开始,谁第一个上来。” 钱荣说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站起来。 冷场了,眼看钱荣的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林夏站了起来,笑道:“老师,既然没有同学,那我就先献丑了,也算是抛砖引玉,希望后面的同学表现更精彩。” 见她站起来,钱荣脸色缓了缓,点头道:“嗯。” 林夏走上讲台,落落大方的站在上面,用标准的普通话说起了竞选宣言。不管怎么说,她也是写过小说的人,加上前面也做了一些准备,虽不至于一下子就镇住了众人,可由于是第一个,加上声音沉稳,还是加分不少的。 更重要的是她缓和的班级的气氛,让另一些从来没有竞选过的人有了点底。 “……初中我担任过两年的语文课代表,自认能胜任这个职位……我保证以后会尽心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当然,这些也得各位同学支持工作,多多配合……谢谢!” 话音刚落,班级就不约而同的爆发了一阵掌声。 各同学几乎是热泪盈眶的看着讲台上的林夏,这得多有勇气,才能主动提出担任语文课代表啊! 看着讲台上板着脸的钱荣呢,一众同学又不由抖了抖,语文课代表神马的。还是交给这位林夏同学吧。 计票的同学共有2位,除去台上的本人和计票的人,还剩下57人。而计票结果让林夏惊讶,居然有56张票,接下来也不用竞选了,这语文课代表一职就落到了林夏的头上。 有林夏前面的事做缓冲。同学们也慢慢放松了下来。 等到第二节课的时候,除了班长,所有的班干部都已经选好了人。 重头戏来了,正副班长竞选。 竞选者共有三人,钱荣老师刚说开始。就见一名美女从座位上起身,从容走上了讲台。 她穿着素雅连衣裙,眉眼精致。不同于赵昕眉宇之中无意间透漏的诱惑,这才是真正的清丽无双。 眼如水杏,肤色白皙,身姿丰腴。 她走过之处,就带起一阵香风。 “好香啊,若有若无,似隐似现,勾人心神。”谢郗彤巴在林夏耳边小声道。 见班级都安静下来了。林夏找了本草稿纸,写了几句话,递给谢郗彤。 “这香水叫sui love蝶之恋。意思是‘永远在粉嫩的女孩与诱惑的女人中游走,散发无与伦比的魅力!’” “大家好,我叫秦映雪。今天我竞选的职位是班长。我来自b市,在学校期间一直担任班长这个职位,我有把握而且有能力能胜任这个职位,辅佐老师将班级管理好……” 后面她说了什么林夏并没有听了,因为谢郗彤又将草稿子塞了过来。 “她从b市来诶,那里什么学校没有,非得到我们这个小地方么?” “这是人家的事,咱们别管。”林夏写到,心里暗自思量,谢郗彤说的对,什么事让这个女孩到这么个破地方来呢。 刚刚她若是没有看错,这个秦映雪手腕上带戴着的,可是令无数富豪趋之若骛的顶级表――伯爵(piaget)。 表壳和表镯都是用18k金或白金铸造,表面的设计更是多姿多采,用名贵的宝石如青金石、珊瑚石、珍珠母、虎眼石、玛瑙等雕琢而成的表面装饰,华丽夺目,令人叹为观止。 曾有人说“你从伯爵表上看时间,是在欣赏一件至尊之宝。” 能随随便便将一块三四十万的手表带在手上的人,有什么非来这里不可的理由呢。 更何况,这个女孩还这么漂亮。 估计整个学校学生的衣物加起来的价格,都没有这个女孩的一只手表贵重。 秦映雪说话很快,也很爽利,与她那清丽的模样十分不符。 听她说话,便能推断出她大约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了。 有这样的美女出马,能力还如此出众,另外两个人根本就没有胜算,即便其中一个是已经为班级做了一个多星期贡献的游信。 至此,班长秦映雪,副班长游信,语文课代表林夏,数学课代表赵茜,文娱委员孙潇潇。谢郗彤因为腿脚不便,没有参加竞选。 不过另一个竞选班长败北的人,钱荣怕打击他的信心,给了他一个团支部书记的职位,也算是补偿了他。 毕竟能进这个班级的,都是全校最优秀的学生,可不能让他们出点什么岔子。 “好了,既然班干部已经选好了,以后你们就各司其职,帮助老师管理好整个班级。下面我来{座位,座次表我已经列好了,班长把它贴在讲桌上,你们下课了按照这个顺序把座位换好。” 铃―― 她估计的时间刚刚好,做好这一切就正好下课了。 “好了,下课。” 136 素描 一下课,赵茜二人便迫不及待的转了过来。 “诶,这秦映雪什么来历啊?”孙潇潇小声问道 “是啊,居然和昕姐不相上下,看来咱们容城一中这下子有好戏看了。高二一个柳梓清一个赵昕,现在又来了一个秦映雪,真不知道将来会闹成什么样子呢,我瞧这个也不是省油的灯。”孙潇潇咬耳朵道。 赵茜白了她一眼,“胡说什么呢,我堂姐怎么会和这些人扯在一起。” “那可不一定哦,你堂姐和陈大哥在一起柳梓清怎么可能会没想法嘛。要知道在昕姐出现之前,柳梓清可是唯一一个能接触到陈大哥的女生呢。”孙潇潇挤眉弄眼道,“你还是早做准备吧。” 赵茜一想,好像也是。 自从堂姐出现之后,柳梓清几乎就没有出现在陈大哥的身边了。 林夏和谢郗彤都不习惯在背后聊人八卦,何况这个秦映雪什么来历都没有弄清楚,更不能在背后逞口舌之利,遂转移了话题,又说起了别的。 赵茜有一搭没一搭的附和着,心里却想着等放学了就将这个事儿告诉堂姐,听她怎么说。 午后的阳光总是很好的,和赵孙二人道别之后,林夏挽着谢郗彤的手,两人慢慢的在树下走着。 阴影和阳光在两人身上交替而行,第一次,明媚与阴暗有了颜色。 “这个样子,好像已经很久了呢。”谢郗彤突然说。 人声慢慢远去,变成斑驳的光影,吹成了回忆。 “好像过了一生,让人无端觉得生命太过漫长。” “夏夏,你想过将来要做什么么?”谢郗彤的声音里充满了迷茫,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可她,除了好好活下去。还有什么目标和意义呢? “想过,也许当个作家,也许像三毛一样做个旅行者,浪迹天涯。反正天下之大,总有我的容身之地。”林夏伸了个懒腰,有些恹恹道。 “天下之大。总有容身之地,总有我将要做的事。”谢郗彤有些喃喃道。 林夏揽着她的肩膀,告饶道:“我的谢大小姐,您就别庸人自扰了。就说咱们学校,有多少学生寒窗苦读。就是为了考一个好的学校。为什么要考一个好的学校,就是为了就个好的前程,有一份好的工作。为什么要有一个好的工作。就是为了过上你这样的好日子。如今你身在福中,又何必自寻烦扰。” “这会子有多少学生为了考试担忧,为了升学而努力,你已经有了超乎常人的天赋,在这样下去,真不知道会遭多少人的愤恨了。别的不说,我就是头一个,想我幸幸苦苦的学。倒不及你轻轻松松的看两眼书了。”林夏白了她一眼,“你说这话,可真是戳我心窝子呢。” “好你个家伙。就喜欢编派打趣我,看我怎么修理你。”嘴上这么说着,却也知道林夏是为了她好。变着法儿开导她。 若她不是换了个芯,原主谢郗彤哪里会有这些无根的忧愁呢。 “明明是你自个坏,还倒打一耙,我今儿算是见着什么叫黑白颠倒了。”扭了一把她的胳膊。 “对了,你古筝最近学的怎么样了,初三这一年就去了几次,估计新学的东西又生疏了。”谢郗彤道,上辈子她古筝是极好的,但这具身体没有摸过古筝,只学过吉他,她练了几天倒也上手了。 除了古筝,她的古琴也是出神入化,这辈子还是得找个机会学学古琴才是。 毕竟上辈子自己心烦的时候就会弹琴,突然间换了一种乐器,这个习惯也难以改掉。 吉他虽好,但她还是喜欢古典音乐中的散发的那种神韵。 “嗯,打算最近去刘老师那里,把古筝捡回来。你呢,还是继续学吉他么?”林夏道。 谢郗彤摇了摇头,“不了,我打算学古琴,医生说让我多听听舒缓的轻音乐,哥哥就找了很多cd,天天在我卧室放。这古琴曲初听不觉得什么,听多了倒自有一股韵味在里面,让人的心灵也空灵了不少。” 两人绕过挡住路的一颗树,转进小巷子里,“再者,颜大在《谋尽天下》里不是写女主在战场弹奏古琴给战士们气势的场景么,我觉得很壮观唯美,所以就更坚定了学那个的念头。” 林夏思忖:谢郗彤性子本就活泼,耳根子软,做事全凭直觉,人也亦冲动。若是学点修身养性的东西,倒也有助于养养她的性子,不至于以后酿成大祸。 从这番话,不难看出谢郗彤平时的功夫做的极佳,连林夏都没有看出来。 当然,毕竟林夏和谢郗彤也只相处了一年多,又不是自小长大的发小,加上她又谢郗彤的记忆,平日里言行举止也没有反差太大,林夏不知道也算是合情合理。 谢芳华和陈子墨虽然觉得自家女儿和妹妹变了一些,但因为前面认识林夏之后就变化挺大的,加上又是青春期,又出了这么大的车祸,纵使又一些疑惑,这些聪明人也都自个给它们找了合理的借口,只在行动上更加宠爱她。 因此,林夏点头赞道:“你若是学那个,自然是举双手赞成,只是一条,你可不能半途而废。” 见她不多问,而且很赞成自己,谢郗彤哪里还不高兴。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便利,若换成孙潇潇,定然问东问西,什么“你怎么突然想学那个啦!”什么“是不是受了刺激”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所谓的之交好友,应该就是如此了吧。 不用你多说,多解释什么,她们却会无条件支持,且从你的角度为你考虑,为你好。 谢郗彤重新挽起林夏的胳膊,“对了,听我哥说,学校新开了国画班和素描班,你要去么?” 三班是文科实验班,七班是理科实验班,那艺术班则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里面有学音乐的,美术的,舞蹈的,整一个大杂烩。 “我那个古筝都学不完,哪里还有时间去学画画啊,况且我又没有这个基础。”林夏道。她说的是实话,溪水镇根本就没有这些资源,有钱也无处学啊! 上辈子她连只青蛙都画不好,何况是学素描。 等等,素描。 想到将来的那些古色古风的画,林夏几乎就要流下口水来,大爱啊! 谢郗彤可不是吃素的,立刻察言观色明白了她的意图,拽着林夏的胳膊摇晃道:“去嘛去嘛,反正又不花钱,而且还能学到东西。学校不限制人,都可以去的。要是高一不学点东西,那高三怎么办嘛,整个高中可不就真像潇潇说的那样,黯淡无光了。” “好啦好啦,别摇了,再摇就要散架了,我去我去还不行么。”林夏告饶道。 “那就这么说定了,晚上去买画架、画板水彩之类的。对了,忘了告诉你,我早就给我们两报名了,嘿嘿,虽然不限制人口,但也是要报名的吖。” “你这个家伙,都先斩后奏了,我还能有什么意见。” 谢郗彤讪笑了两下,“这有什么嘛,咱们两关系这么好,你看看我,我两个班都报了,国画和素描哦。” 林夏关切道:“啊,那你的身体吃得消嘛。” “没事儿,我好着呢,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好啦,你到家啦,我先回去啦。” “嗯,小心点儿,下午过来喊我。” “嗯,知道啦,白白” “白白。” 容城一中作为容城县第一中学,自然是有它的独到之处,百分之八十的本科升学率,百分之九十的升学率,都让学子们趋之如骛。 所以,全校前100名,没有意外的话都能进全国知名高校,全校前60名,更是能进清大,燕京大学,浙大这类的985重点。 而要考上这类高校,容城一中自有一套自己的教育方案。 每天都有单科小考,每个星期都有一次中等规模的考试,而每个月都有一次全校性的摸底考试。 难怪人家说,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 又要让自己学业不掉队,又要抽时间写小说,还要学古筝和素描,林夏觉得自己快要被精分了。 要知道,在这样一个精英遍地的学校里保持全校前十,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幸好有空间,下课铃声一响,林夏就瘫在桌子上了,心里不断庆幸。 还好因为有静止的空间,所以存稿码字什么的都是在里面做的,也不浪费现实中的时间。不然,她现在就不是精分了,而是真的疯了。 谢郗彤已经收拾好了东西,推了推林夏,“快点吧,要不就迟了。” 学校的开课也算人性化,一三五素描,二四水彩国画,所以一个星期,林夏也只需要加班三天,谢郗彤可是要加班五天呢,周末还要学琴。 想到这里,看着精神奕奕的谢郗彤,林夏不禁开口道,“你是凹凸曼么,怎么一天到晚这么有精神。” 她还经常泡空间那个水呢,怎么还没有她瞧着有朝气。 其实是林夏自己想岔了,她虽然披着一张十六岁的皮,却有一个三十岁的灵魂,对生活都已经定型了,经历过事情多了,对重复的事情总有些懒呗。 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倦怠期。 而谢郗彤虽然重活一次,然则上辈子也是十五岁的小姑娘,本就天真为泯,来到此间对一切又都感到那么新鲜,觉得每天都是新的一天。 自然精力充沛的紧。 137 妙语论女人 看着林夏懒洋洋的样子,谢郗彤奇怪道:“你每天晚上做贼去了么,这么累。” 可不就是做贼么。 虽然有空间在手,外面的世间没有流逝,可她在里面确确实实是写了这么多字,也废了这么多的脑力。 每到七了点就饿了,跑到厨房里寻吃的。 幸好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一点别人也不觉得奇怪,林老爸还总戏称她是小仓鼠。 林夏有气无力的挥了挥手,“别提了,学校的作业这么多,每天累的半死,我就奇怪你们三个个都精力充沛。” 谢郗彤找林夏陪她学素描,找了赵茜和孙潇潇陪她学国画,一个都不漏,可是聪明的紧。 “也还好啦,你这小小年纪,每天都搞的像个六七十岁的小老太婆一样恹恹的,可不是什么好事,就得拉你多出来走动走动。”谢郗彤不满道,“你看我们后面坐的那个潘婷婷,这才开学啊,人家就把那么厚的一本资料做了一大半了,说是要考清大呢。再看看你,除了每天老师布置的做业,你买的那几本课外资料动手做了没。” “得,你饶了我吧,学校发的练习册都写不完,还有那油墨卷子,你闻闻我这手上,都是那个味儿,这两天做梦都在写作业,睡的人神思恍惚啊!”林夏嫌弃的闻了闻自己的手。 学校的画室在东南边的一个角落里,是一溜儿的平房。 因为年岁的关系,房子外栽种的树都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从外面几乎看不到房子的整体面貌。墙脚处长着斑驳的青苔,墙上的白石灰也一块块的剥落了下来,露出灰色的泥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的爬上虎几乎覆盖了大半个墙壁,直直的往青瓦上面蹿。 “听我哥说,这是学校最早的教室。那时候的学生就是在这里面上课读书呢,现在这个房子看着破旧,在当年已经是最好的资源了。后来政.府拨款,学校有了钱,有人提议想把这些房子全部推倒,还是老校长力排众议。这才留下了这一排平房。” “其他的都被拆掉了么?”林夏摘下一片爬山虎的叶子,在手里细细把玩。 谢郗彤点了点头,“是啊,都拆了,据说当年老校长和他的夫人就是在这里读书时认识的呢。后来文化大.革.命。老校长的夫人和孩子都没能熬过去,只剩下他一人在世,也只有这一点念想了。” “哎。天下无数有情事,世间万般无奈人。”叹息了一阵,林夏道,“咱们进去吧。” 两人熟门熟路的被这画板,提着工具箱推开门,教室里已经有了十几个人,铅笔在宣纸在摩擦发出的沙沙声传进林夏耳朵里。 林夏扫视了一眼教室,发现来的人大多是艺术生。他们的作品明显和初学者不同。 两人照例在教室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这里靠着窗户,甚至能闻到爬上虎清新的香味。支起画板。拿出铅笔,把老师上次讲的功课复习一遍。 笔尖在草纸上游走,逐渐出现了轮廓。阴影。 呼,这张纸又废了,林夏有些沮丧的将画取下来,揉成团仍在一旁的垃圾篓里。再看了看身边的谢郗彤,同样是一副石膏头像,她怎么就能画的这么有立体感,这么好呢。 她也是第一次握铅笔,林夏敢保证。 因为两人第一次上课的时候一起闹了个大笑话,画画时候握笔的方式都不对,还是老师手把手的教的。 看看如今谢郗彤有鼻子有眼的画,在看看自己勉强能入眼的画,一股挫败感油然而生。 和天才呆在一起,果然是压力山大啊。 这要是换了一个普通的女生,早就在心底对谢郗彤生出什么阴暗的心思了。 算了,她也没想过要成为出名画家什么的,只要会一点,有个一技之长就行了。 这样想着,果然心情好了些。 重取了一张纸夹好,刚起草了一个开头,老师就进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艺术家都会留长胡子,反正眼前这个明明看着十分年轻却留着长胡子的老师,看在林夏眼里觉得十分诡异。 还有他那一头扎起来的长发。 由于是课外业余的爱好,所以每个人的进度是不一样的,老师也就单个单个的指导。而画室里面的人,也从第一天的一百多号,到现在每天固定的二三十号人。 也是,好不容易考入这样的高中,哪里还敢分心做其他在外人看起来不务正业的事。 也就是林老妈知道林夏这辈子靠写书也能养活自己,就没有怎么说她,要不是她能挣钱,林老妈知道她还画什么画,谈什么琴,估计都能抽她了。 现在林夏算是有着落了,也不大要人管,林老妈那一颗心简直就落在了林辉身上,每天耳提面命,把他给管的死死的。 弄的林辉苦不堪言,直呼“这日子没法过了,要离家出走。” 今天是第四堂课,林夏没有基础,画出来的东西自然不能和那些专业人士想比。老师将的也不多,只简单在她身边指点了两句。 不过对谢郗彤,老师明显偏爱多了,俩人交了作业后,老师当时就站在谢郗彤身边指导了半天。 用谢郗彤的话来说,老师直呼她有天赋,不学美术可惜了。 林夏也不想其他,只想着可不能浪费了时间,还是好好学点东西才是正经。再说,老师多教点谢郗彤也挺好的,她不懂的还能问她。 免得两个新手在一块儿,摸瞎。 在画室呆了两个小时,林谢二人就收拾了东西,往家里走去,高一的走读生是可以不用上晚自习的。 “诶,刚刚老师说我们学校要搞一个什么文化节呢,就在辩论赛之后,让我去参加呢。”谢郗彤爆料道,“你要去么?” 林夏摇了摇头,“我那个画你也知道。烂的要命,我自己都看不下去,还是不要出去丢人现眼了。” “文化节又不是只能画画,还可以弹琴唱歌的,你古筝弹的很不错啊,到时候咱们俩来一个琴笛合奏怎么样?” “咦。你还会吹笛子,我怎么不知道。”林夏惊讶道,“吹笛子不是要中气很足么,想萨克斯和笛子之类的不一般都是胖胖的人吹的么,你这小身板。不会吹一半就断了吧。” “嘿嘿。”谢郗彤讪笑了两声,“其实我打算报国画的,我的水墨画比素描学的要好一些。老师说我很有灵性呢。” “知道啦大小姐,别炫耀啦,ok?”林夏对她表现出来的天赋已经无话可说了,“你们兄妹俩生来就是为了打击人的,在你们身边呆久了,我抗打击能力蹭蹭蹭的提高了几个档次。” 夜幕已经开始降临,校园的路灯都凉了起来,发出氤氲模糊的黄色光芒。带着温馨的气息。 林夏打了个哈欠,又揉了揉眼睛,“好累啊!” “你这个家伙。一天到晚的喊累。”谢郗彤转过头,看着教室里埋头苦学的孩子们,同情的“啧”了两声。惹来林夏的几个白眼。 “那文化节你到底怎么想嘛?” “看吧,潇潇是文娱委员,这事儿肯定归她负责,要是班级同学们都踊跃积极参加,咱们就别出这个头了,要是没人,再上去也不迟。”前世的经验告诉她,这种班级活动,一般最后要不就是全班出马,来个没新意的大合唱,要么就是几个有点艺术功底的大出风头。 不过想到班上的那些同学,林夏摇了摇头,哎,都是些读书机器,张口牛顿爱因斯坦,闭口naoh遇到2个h一个o会放出大量的热。 每当这个时候,林夏总会无聊的想象,为毛水水的化学结构式这么的黄。 这是为毛呢,为毛呢! 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关节响了几下。 看来长时间埋头写作,脖子都有些受不了了,林夏心中暗想,回去就泡泡空间的水。虽然她空间的水和赵昕的灵泉能将身体的疲乏劳累去除,但心灵上的疲累和苍老,却是任何灵丹妙药都无法解除的。 出了校门,就觉得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校门里面是一个安静的如梦幻一般的世界,而外面,是一个热闹的红尘俗地,街边的叫买声,混合着考羊肉串飘过来的香气,让林夏不由的揉了揉额际。 “太闹人了,吵的人脑仁一突一突的。” “小姑娘,看看这水果吧,新鲜的水果。”一个老妪推销着她面前的水果。 谢郗彤停住了脚步,问道:“这葡萄怎么卖啊?” 被人家叫做小姑娘,看着眼前这个陌生又熟悉的老妪,林夏又是一阵恍惚。 当年她虽然是个宅女,但也是知道保养自己的,水果什么的也没少买。 小区下面又个水果摊,买水果的也是个老妪。林夏第一次站在她的摊子面前,她就来了句:小姑娘要买啥呀,俺这都是新鲜的水果,才进的咧。 听到这“小姑娘”三个字,林夏就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屁颠屁颠的抱了一大堆水果回家,日后也没想过要去别人家,只关顾这一家。 后来无意间看到古龙妙语论女人,觉得他老人家简直是将女人都摸索透了。 难怪人家说,最了解女人的一定是男人,所以世界上顶级的女装设计师,一定是男人。 古龙说:老女人喜欢别人说她年轻,小姑娘倒是特别愿意人家说她成熟;妓女装得象良家妇女一样必大受嫖客欢迎,象妓女一样放浪的良家妇女最讨男人欢心……反正,越是没什么,越是想要什么。 三十岁的林夏,被人家一句轻飘飘的“小姑娘”三个字,就彻底的击败了理智。 难怪古龙说,女人最大的悲哀,就是容貌的苍老,青春的流逝。 不是么? 138 四大家族 随便买了点水果,聊了点八卦,也就到了家。 和谢郗彤分手,打开家门,照例一个人都没有。 林辉已经上实验初中了,家里也情况也越来越好,一切都让林夏满意极了。 倒在床上躺了十几分钟,这才进了书房,打开了电脑。 空间确实好,但在里面呆久了难免会让人有些记忆错乱。明明你在一个空间是真实的过了许久,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过才十几分钟,时间长了,你都会怀疑自己脑子是不是出了毛病。 打开电脑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登上qq。 ――滴滴滴,都是喵喵的留言。 喵喵:台柱台柱,这一期的稿子还没交呢,又到了交稿的时候喏。 喵喵:别想假装看不到消息,我可有重磅武器,再不交稿就天天打你家电话骚扰你,哼! 喵喵:o(>_<)o 偶错了,再也不威胁你了,快点交稿吧,杂志社都快被读者给淹没茑 看了看时间,最上面的是一条是三天前发过来的。 琉颜:嗯,马上发到你邮箱里 林夏的稿子都提前整理好了的,放在又见的草稿箱里面,直接发过去就行了。 琉颜:ok,已发送 喵喵:果然是好妹子o(^_^)o,这期发过来之后剩下的稿子就不连载了,只需要快点把剩余的写完,然后就可以出版了。所以稿子神马的,你还是要快点写啊,暑期档就等着你的书呢 琉颜:嗯,知道了,手里还有点初稿,下个月月底之前把书完结,剩下的嘎子会都交给你,不会耽误出版的 喵喵:á(^w^)á 那就好,新书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动笔啊。《心悦》上要是一期没有你的文章,销量就没有那么火爆,所以……嘿嘿,你懂的 琉颜:新文已经开始动笔写大纲了,你放心了,下个月交稿的时候保证有东西给你 喵喵:哇。你果然是最让我省心的,好妹纸,来,姐姐亲一个 琉颜:额,我性取向正常 喵喵:…… 琉颜:对了。喵姐,我问你个问题啊 喵喵:问 琉颜:我们班新来一个女同学,长的那叫个漂亮高贵。并且她手腕上随随便便带的都是伯爵的手表啊,我得写多少文章才能买得起这么块手表啊。而且她还喷香水,用的是你舅妈送给你的那款sui love蝶之恋,幸好我从你那里知道了一点,不然简直就是个香水文盲嘛 喵喵:唔,你同学叫什么名字? 琉颜:秦映雪 喵喵:姓秦啊,京城倒是有几家姓秦的,只是叫秦映雪的却只有一家。我知道是谁了,只是她跑到你们那个小地方做什么呢? 琉颜:喵姐,她是什么人啊? 喵喵:这……好吧。我告诉你 说完,电脑上就没有消息了。 林夏正讶异,就听见客厅电话响了。 这么晚了。还有谁会打电话过来? 又见陈清那边没有反应,起身开门走到了客厅里。 “喂――” “是喵姐啊。” “嗯,你刚刚问的那个事在电脑上不好说,电话里说方便一些。” 林夏了然,电脑上始终会有痕迹,怎么清除都有可能会被人复原,只有说出口的话才会彻底消散。 “嗯,我知道了,只是这个秦映雪的来头真的这么大么,需要喵姐你这么小心。” “反正在京城混的,还是小心一点为上,虽然这些东西大家都知道。要是哪天不小心所了什么话,惹怒了他们,明面上他们不会计较,可背地里的那些势力就够我们小老百姓喝一壶的了,还是小心一点。” 林夏微微一怔,肃容道:“喵姐说的是,是我太过大意了。” “你上次来b市的时候不是听我们说起过许逸宸这个名字么,而秦家,就是和许家齐名的世家,俗称南秦北许东李中宋。秦映雪是秦家嫡枝的二小姐,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由于她在家中最小,所以家人都很宠爱她,可以说她要月亮,绝对不会给她摘星星。虽然我知道她去你们那里干什么,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绝对不能惹到那位大小姐,反正她去你们那里没绝对不是简单的去玩玩而已” 原本她还不打算将此事告知林夏,觉得这些都是小女孩的好奇心而已,而有时候知道太多,也并不是什么好事。 但想到上次叔叔对她说的一番话,陈清又觉得还是应该把这些话和林夏说说,对她来说也是个提醒。 毕竟现在《心悦》这个杂志除了琉颜,还没有能和琉颜齐名的作者写手,怎么也得让她知道其中的厉害关系。 林夏想了想,便知道了个大概。 这个秦映雪来头可真是不小啊,只是不知道她这次过来的目标是谁,放眼整个容城,又有谁值得她放弃b市优渥的生活,来到这么个偏僻的地方呢? 只怕是来者不善啊! “我知道了,谢谢清姐。”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办事,要是陈清不是在京城,不是在杂志社工作,哪里会消息这样灵通。 在杂志社混的,第一个就是要搞清楚,这个城市哪些人不能动,那些报道不能写。尤其是在京城这样官员边地的地方,更得小心万分,夹着尾巴做人。 见她这么上道,陈清也有些省心,就是怕那些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就不可一世的人。这样的人最容易给家族或者身边的亲人朋友带来灾难,这也就是俗语说的,不怕神一般的对手,就怕猪一般的队友。 “嗯,那你平时就主意一点,别和那位大小姐起冲突就是了,她们那种家族要想捏死一个人,简直是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林夏心中一凛,虽然知道她是不可能惹上这样厉害的大人物,但谁知道哪天运气就背了呢。 这样的大小姐心思难猜。喜怒不定,骄气十足。 后世网络这样发达,都不能完全依靠网络的力量裁决不法分子的,何况是现在。 当年那个再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我爸是李刚”事件,将人撞的一死一伤,那个肇事人不也是活的很滋润。 这个社会。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想到当时钱荣扫视全班的时候,目光在她们这里顿了顿,那时候她以为钱荣看的是谢郗彤孙潇潇等人。 其实不是。 她看的是秦映雪,当时她正好坐在她们后面。 “我知道的清姐。这‘南秦北许东李中宋’是什么意思啊?”她岔开话题闲聊道。 “b市有很多世家,而这些世家中有以他们四家为重,就像红楼梦中的‘薛史王贾’四大家族一般。” “秦家当年是从南边过来的。是南方的顶级名门,家中最为富庶,几乎可以敌国;许家是北方这边的军豪,当年立过军功,老爷子虽然已经退休了,可威名尚在。” “李家是最近两年崛起的新家族,家中旁支甚多,靠与其他次一等的家族联姻来支撑。现在势头桑还隐隐超过秦许两家呢。” “至于宋家,最为神秘,有人说他富可敌国。有人说他权势滔天,外头倒是都传的沸沸扬扬,有鼻子有眼的。但其实谁也没有见过他们的庐山真面目,宋家的人大多很低调。” 听了这些话,林夏便也大致明白了。 难怪人家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 如果用一本小说来形容这四个家族,可不就是《红楼梦》么。 只是不知四大家族里面哪一个是贾家的原型,空有一花架子,却没有一个扶得上体面的继承人。 秦家的小一辈她已经见到一个了,秦映雪虽然不是家族的继承人,但从她的身上多少能看到一个家族的缩影。 果然是名门世家么,林夏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从骨子里透出的贵气的女子。柳梓清清冷孤傲,赵昕清纯妩媚,秦映雪清丽无双,贵气逼人,谢郗彤娇俏可爱,若要算上她自己的话。 林夏想了想,还真的只能用沉稳内敛来形容自己了。 这一届的男生可真是有福了,这么多美女齐聚一堂,还都是美貌与智慧并存的。 饱眼福咯! “夏夏,你还在听吗?夏夏?” “嗯,在听。”呸呸,都什么时候了,还在想有的没的,林夏黑线,心里唾弃了自己一番。 “好啦,这些东西虽在网络上查不到,但在b市也不算什么秘密,所以才能告诉你。你素来沉稳,万事小心些,别沾在自己身上就行了,这些大家族出来的人,哪个心里不是道道多,一句话都弯弯曲曲给你在心里分析十几种可能。”陈清还是有些不放心,告诫道。 “知道啦,喵姐,我懂得。” “好啦,不说了,你快点去写作业吧。这又要读书写作业,又要写小说的,我在一旁瞧着也累,最近又瘦了不少吧。” “没有啦,最近吃的好睡的好,还胖了几斤呢,谢喵姐关心啦。最近你和吴大哥怎么样了,吴大哥有回国么?” “嗯,前段时间才回过了一趟,你这个丫头,倒是人小鬼大的啊,居然打听起你喵姐我的私事来了。” “哈哈,喵姐我这不是关心你么?要知道这国外的风气开放,洋人又都穿的暴露,不是担心吴大哥把持不住么?” 和陈清又唠嗑了两句,林夏这才挂了电话。 眼下这局势,可真是越来越复杂了啊。 林夏苦笑了一下,这小小的容城县,何德何能,居然容纳了这么多尊大佛。 139 商量要搬家 “少爷。”书房门被人从外面敲了两声。 “进来吧。” 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人,赫然就是林夏平时喊的林伯。 游信靠在真皮转椅的靠背上,微微仰着头,闭着眸子。 食指微曲,有一搭没一搭的扣在实木桌上,发出沉闷的声音。 “老爷那便已经知道秦家的人过来了,老爷说不过是小孩子家家胡闹罢了,要少爷你不必太在意,平时让人盯着点就行了。” 游信勾了勾嘴角,直直的盯着眼前的男人,眼神锐利。 若林夏见了,哪里还敢相信这就是那个温润如玉的游信。 “能让‘龙影’雇佣军保护的,你觉得我们的人能够在不惊动人的情况下盯人么?” “这,我有把握在不惊动人的情况下盯着她。” 游信没有答话,手指不断轻击桌面。 “算了,不过一个小丫头,也不会是冲着我们来的,我要好好想一想,林伯你下去吧。”游信摆了摆手。 “少爷,您在外头也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了,若再不回去,只怕……” 游信笑了笑,“急什么,大家都往家里钻,在那里争来争去,却不知道,不争,即使争。” “这……这些老奴都不懂,只是少爷,家里规定十六岁之后就能回去了,您窝在这个小地方又有什么前程呢。您还是好好想想吧,我就不打扰少爷您了。”林伯说完,极有眼色的退了出去,轻轻阖上了房门。 游信枯坐在书案后面,眼睛一直盯着手里的那本《世界微观经济学》,半饷才发现自己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 索性放下了书,拿起了一旁的电话。 却说林夏挂了电话,回到书房,发现喵喵又发短信过来抱怨了。 喵喵:夏夏。你什么时候才能来b市啊,我这里都快忙翻天了,你整日里窝在容城那么个小地方,有什么意思。只有京城这么广阔的天空,才能给你更多的机会,和一个更能施展你才华的地方啊!况且你总是要来b市的。也不过是提前了两年而已。 看了这则留言,林夏心里一动。 也是,她们家现在也有些钱了,这两年林老爸和林老妈的小杂货铺生意也不错,也存了两个钱。若把这些钱投进去,在京城最好的地段买一栋房子都是没问题的。 小说她还是要继续写下去的,总不可能一谈到版权问题。她就和林老爸飞往b市吧。 何况现在容城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各路人马纷纷出台,关键是她还和那个秦映雪一个班。就算平时再怎么小心翼翼不与她接触,可这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总会有自己不知道的地方。 若的得罪了那些人,那她背后的林夏两家人,在这个地方可得怎么过活哦。 琉颜:我倒是有些想。就是怕我爸妈不同意,他们一辈子都生活在容城这么个小地方,你一下子让他们搬走。又没有什么好的营生,他们不会搬的。 上辈子林夏买了房子之后,也曾经让林老爸和林老妈搬过去住。可他们两老都是在溪水镇住习惯了。过不了大城市的生活,就没有去。 喵喵:这个你放心,只要你同意在京城这边买房子,然后搬过来,你父母那边我帮你说,保证他们会同意。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你同不同意搬过来 琉颜:让我想想吧 正说着,手机铃声‘响起。 从包里掏出手机,“喂――” “夏夏么?” “嗯,是阿信啊!”拿着手机从电脑面前起身,拿起横七竖八的倒在沙发中央的保证,自己倒在上面,“有什么事儿么?” “上次你借我的书我都看完了,所以想问问你有没有时间,我现在拿过去还给你。”游信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和。 “嗯――”林夏沉吟了片刻,正好她在电脑面前也坐了快一个小时,也该出门走走,换换眼睛了,况且她写《小富即安》的一些资料没有找全,而游信那里小说什么的没有,这些政治经济历史类的书还是很多的。 “还是我去你吧,正好找你借两本书。” 听到她说要过来,游信本来躺在椅子上的背立刻伸的笔直,人也弹坐了起来。 在爱情面前,人人都是那么的卑微。 无关身份,只是因为爱情。 “嗯,那我等你。” “嗯,挂了啊。” “拜拜。” 挂了电话,林夏回到电脑前,只见陈清又发了几条消息过来。 喵喵:那你好好考虑下,反正是有利无害的一件事,况且现在房价飞涨,从当初的一万多涨到现在的两万了,我听我一个房地产行内的亲戚所,好像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呢。况且你现在过来的话,我还能给你弄到b市的户口,前段时间听小夜和天昊他们说,就按现在这房价上涨的样子,估计以后这户口也是越来越难弄到手了 房价,户口。 对啊,她怎么就忘了这茬。 等再过个两年, b市的人口越来越多,为了调整人口限制外乡人涌入,也为了调整b市的房价,没有b市户口的,不允许在b市买房的政策都出来了。 琉颜:好的喵姐,我尽快答复你,先在我有点事,先去忙了啊 喵喵:行,知道了,你一定要过来啊,我这里急需你的加盟啊,这会儿还在加班呢 自从当上《心悦》的主编,陈清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加班。 毕竟这是一个新发行的杂志,一切都还没有走上正轨,事事都需要陈清亲历亲为。况且她年轻,头一个压不住众人:资历老的编辑面上说的好,暗地里耍滑偷懒,各种制造问题;新来的编辑没有经验,在事事都要请教她这个主编,真的是忙的像个陀螺一般。 她又是个不服输的,也是。若是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怎么会有吴天昊这样的男朋友和靳夜这样的朋友。 见林夏的头像灰了下去,陈清看着桌案上堆的山高似的稿件叹了一声,继续把自己埋在了工作里。 那些人要她服输,乖乖让出主编之位,她偏不。 职场上。每个人都是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要利用得当,敌人也可以是盟友。 只是在这之前,要让别人看到你的价值。 才能让他们估量,和你结盟。有何好处? 关了电脑,将手机钥匙放在包包里,锁了门。林夏慢慢下了楼梯。 刚出楼房大厅,就见游信站在路口,林夏讶异道:“不是说好了要去你家么?” 游信笑了笑,“大晚上的,你一个女孩子出门不太安全,也不过两步路,所以过来接你。正好看书时间长了,眼睛有点疼。” 林夏心里一暖。这样为人着想的男孩,可惜了! 见林夏家的灯关着,游信问道“你父母不在家?” 林夏点了点头。“还说我呢,伯父和伯母不也是不在家。” 游信笑道:“他们出门玩儿去了。” 说起游信的父母,那也是一对奇葩。经常把唯一的儿子仍在家里,两老则世界各地旅游。美其名曰:他们都老了,再不出门走走看看,不知道哪天就没有机会了。 所以从林夏搬到这里,她都没见过游信的父母,只见过一直照顾他的林伯。 只是隔一段时间游信就会出门一趟,见见父母,以慰相思。 果然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 活了两辈子,林夏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父母。 她还以为这样的人只有校园言情小说里面才出现呢,作者为了给男女猪脚处在一起的机会,就让女主的父母全世界各地的跑,把女儿一个人扔家里。 林夏笑道:“你这样被放任着长大,居然也没有长歪,果然是天生良材么?”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她额前碎发,吹扬她的发梢。 游信揉了揉她的发丝,笑道:“你不也是被阿姨放羊似的长大,怎么还能长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的动作很熟稔自然,林夏笑了笑,正好到了游信家楼下,遂心里微微的一丝不自在也都消去了。 按了门铃,林伯笑脸出现在门后,“阿信回来啦,夏夏也来啦。” “林伯好。” “好好,快进来吧。” 游信的家里有她专门的拖鞋,林夏熟门熟路的打开了鞋柜,然后微微愣住了。 鞋柜里放了两双鞋,在她的浅蓝色的拖鞋旁边还有一双灰色的大拖鞋,两双鞋并排躺着,看着很温馨。 “怎么了?”游信的声音从门后传来,很是自然妥帖。 也许是她多想了呢,他家里的事不都是林伯在做么? 想到这里,林夏道“哦,没什么。”换了鞋,随着游信来到了书房。 游信家里的门都是电子锁,林夏第一次过来时还有些被震惊到了。不过一想到他家父母常年不在家,怕儿子一个人和一个老人住家里不安全,这个大费周章也是情有可原。 浅碧色的窗帘,米白色的壁纸,客厅中间是一套组合式纯白沙发。 硬木地板和壁纸干净的一尘不染,完全不像一个普通生活之家,简直就没有一丝儿人气。 书房的装修和客厅的现代化不同,却是很古朴大气,陪着墙上淡黄色的壁纸,和浅浅的壁灯,一股温暖的色调迎面扑来。 林夏窝在那纯白的沙发上面,舒服的蹭了蹭,“原本来以为我家的书房收拾的已经够好了,你这个书房比我的还好啊,每次来都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 游信这边的户型和林夏那边不同,面积要大很多,所以书房的面积也要大不少。而书房的摆设也不花哨,四面都摆了书柜和书,加上所用的东西质地都非常熬,很有一股低调的奢华。 游信虽然性格温和,但却与人交往淡淡。 他与谢郗彤、陈子墨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却因为他家没有大人的关系,十几年来谢郗彤到他家的次数都屈指可数。陈子墨更是一次都没有进来过。 倒是林夏搬过来之后,因为都爱看书的缘故,两人来往颇多,倒是他家的熟客。 原主谢郗彤不爱看书,见了游信家客厅的装修自然不喜,书房更是不会主动进来。 听林夏这么说。游信笑了笑,道“要喝点什么么?” “果汁就好。” “嗯,我去给你拿,要看什么书,自己在书架上找。不要客气。” “麻烦你啦!”林夏笑道眉眼弯弯,游信这里确实有很多好书,都是世面上买不到的。 容城地方小。书店卖的书也有限,大多是一些比较流行的好书,而她要的一些资料,如这本《宫女往谈录》和林洪的《山家清供》一般的书店就没有。 而现在的物流还不像未来几年那样发达,到亚马逊网上买书什么的还要跨越半个城区跑到指定的地点去买。而且因为当当网还没有出来的缘故,亚马逊没有竞争对手,一人独大么,价格自然也并不优厚。 选了几本书放在书桌上。发现书案上有一本半开的书,林夏好奇的拿起书,只见是全英文的。书名翻译过来是《世界微观经济学》。 这么小就开始看这种书了,还是纯英文的,能看懂么? 你给她一本中文版的世界微观经济学她都不一定能看懂。看来确实是术业有专攻啊! 放下书,林夏背着手,细细的看起了书架。 咦! 这里有专门的一个格间放着她的小说,隔间在左下方的一个小角落不仔细看根本呢就发现不了。 林夏细细看了一遍,发现她的每一篇小说这里都有,难道他也是她的忠实粉丝。 可瞧他那样子也不像。 满屋子的书里面只有这里放着几本无聊的消遣小说,除了两本金庸古龙的经典武侠,就是她的女生言情小说了。 林夏有些怪异的看着这一堆书,里面还有她最早一期在《细雨》上发表的文章。 抽出那本《细雨》,里面崭新,只有琉颜文章刊登的地方,因为被人长期翻看的缘故,有些厚有些发黑。 里面有些精彩的地方还被人用笔画了下来,旁边还有一些小小的心得。 看着旁边的小字,林夏失笑,这又不是教科书,有必要读的这么认真么? 再看看文章名,噗,《灰姑娘的水晶鞋》。 “当两片温热的唇畔相接,天地似乎也模糊遥远了起来。暧昧的夕阳斜斜的打在伊宁的身上,和欧阳熙长长的影子叠在一起。树叶悠然飘落,伊宁能清楚的看见他长长的、密黑的睫毛和那鼻翼上一颗浅浅的小痣。” 旁边写着:美景如斯,伊人何在? “天空滑过飞鸟的痕迹,伊宁独坐在山坡上,仰望宁谧的天际,期望时间停止。” 旁边写着:水畔倩影,魂牵梦萦。 “没有任何理由的,就是这么喜欢,喜欢到在他身边,没有一丝距离。” 旁边写着:最爱,希望能一辈子在她身边,没有一丝距离。 看完这几句,林夏忙阖上了书。 这几乎算是游信心迹的剖白了,他这样的人,也会暗恋上某人么? 倩影,梦萦。 脑中滑过柳梓清,赵昕,谢郗彤和秦映雪的身影。 不知道他看上的是谁。 “咚咚咚――”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转过头,游信端着两杯橙汁站在门口。 这就是教养啊,在自己家都这么有礼貌。 胡乱没经过主人的允许就胡乱翻人家都书,看人家的笔记,和看别人的日记有什么不同。 林夏心里微澹面上却一派大方的举起了杂志,摇了摇,“你这个家伙,不声不响的就收集了琉颜这么多书,平时我们谈论的时候,也不见你插一句话,还以为你不喜欢她呢。” 游信笑道:“哪里会不喜欢,她是我最喜欢的人,正是因为喜欢,所以才不能谈论。” 见林夏脸色有些怪异,不懂声色的岔开话题道:“我刚榨的新鲜橙汁,尝尝我的手艺。”说着,将果汁放在沙发前的玻璃矮柜上。 “好哇,只吃过陈大哥做的菜,还不知道你会榨果汁呢。”林夏脸色缓和了过来,将书原位放好,走了过去。 喝了一口,点头道:“好纯正的味道啊,甜而不腻,没有放糖,靠的是水果自己的糖分。” 游信点了点头,看了一眼书桌上的书,“这些你看的完么?” “呼,短时间肯定是看不完的,而且就算看完了也记不住啊。所以还是觉得买下来比较好啊,可惜在容城买书不是很方便。” “也是,这里坐车什么的都不是很方便,连火车都没有。” “谁说不是呢,刚才清姐还和我说要我搬到b市区呢,我现在正苦恼要不要搬到那里。” 听了这话,游信心里一动,眼下正是风云突变之际。林夏又不像她书里的主角那样有一个庞大的家族做背景,若无意卷入进去,到时候他就算有心,他的家族也不会为了这么一个无名的女子得罪同样大家族的人。 因此状若无意道:“搬到b市去也很好啊,听说b市现在的房价越来越高了,我爸妈在b市买了房子,可能过不了多久,我也要搬过去了。” “什么!你也要搬走么?” 140 读书,顶个鸟用 见林夏惊讶的样子,游信心里酥酥麻麻的。 她向来沉稳,若不是事情出乎她意料,且将他放在心上,哪里会这么失态。 想到这里,他脸上的笑更温润了,直达眼底。 “我父母早在b市买了房子,一直催我搬过去,我舍不得这里,舍不得你们,所以才一直拖到现在。只是昨天父亲打电话来,下最后通牒了,所以才决定要搬走的。你也说了,这里地处偏僻,很难有什么发展,还是大城市要好些,我父母自然也是这样的考量。” “是啊,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我本就该明白的。”捧着玻璃杯,林夏的语气有些唏嘘萧索。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那天在溪水镇见了你那个朋友,难道你还没想明白么?你现在和她们已经不是一类人了,日后都有各自的生活轨迹,何必徒添烦恼。” 林夏笑道:“这个我自然知道,只是一时想不通罢了,谢谢你的开导。”说完,起身把书翻了翻,“这些书我就先只借一本,其余的也看不完,你什么时候走,我就过来把书还给你。” 游信笑道:“应该快了,也就这两天。” “这么急。” 游信点了点头,“也没什么要带过去的,就收拾两件衣服,然后把这些书带过去。” 林夏扫了一眼房间,笑道:“这么多书都要搬走,那得多大的工程量,不然到b市了再买一些就是了。” 游信笑了笑,“倒不是钱的事,只是这些书都用习惯了,上面有自己平时的一些心得体会,换了新的会不习惯。” 林夏自己也是爱书之人,闻言点了点头,“正是如此。” 两人闲话了几句。林夏看了看墙壁上的钟,“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游信点了点头,“我送你。” 送林夏回家后,这才和林伯商量回京诸多事宜。 等事情说的差不多了,看着眼前的游信。林伯语重心长道:“少爷,别怪我多嘴,夏夏这姑娘虽然好,可老爷子是断不可能同意的。还有老爷夫人那一关,据说夫人已经替少爷你找了少夫人。是夫人娘家那边的侄女,所以您还是……” “我知道,别烦我了。让我一个人静一静。” “那我就先出去了。” 朝游信鞠了躬,林伯慢慢退了出去。 刚走到书房门口,就听到游信不带感情的声音从背后响起,“林伯,我不希望家里面知道夏夏的存在,她什么都不知道,你懂么。” “我知道了。” 有了游信这番说辞,林夏倒也在心底接受了陈清的意见。比较趋向于搬家。正好又要开新文了,因此在和林家老两口聊天的时候也都透漏了一丝这个意思。 比如签合同来来回回不方便啊,这里的教育水平不怎么样啊。每年考上清大和燕京大学的很少,不知道将来她和林辉能考上什么样的大学。 说的林老爸和林老妈心里也嘀咕了起来,女而倒还好。只是儿子这个成绩有些玄乎啊。一直都在全校一百多名开外,将来考大学什么的可怎么办哦,总不可能让姐姐养他这个弟弟吧。 只是这b市又没有熟人,要是被人坑了怎么办,还有搬到那里去后不熟悉路,又要靠什么营生,这一大家子总要吃吃喝喝的,不能总靠女儿养着吧,她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女孩呢。 林夏搬离这里是因为容城太小,而学校里的那几尊大佛又可能会或多或少和她有一些交集。而她正是不想卷入她们的斗争中,这才不得不搬家。只是这举家迁移可不是什么小事,还是得做长远计划,可不能说风就是雨。 而自从陈清告诉林夏关于映雪的来历之后,谢郗彤孙潇潇和赵茜三人也不约而同的甚少谈论她,大家似乎都避免与这样的女子来往,甚至有刻意不去谈论她的意味在里面。 起初林夏还觉得有些诧异,但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 谢郗彤不用说,家里自有消息来源,孙潇潇和赵茜自然也有渠道,这个天之骄女是这些地头蛇也惹不起的啊! 几天后,游信果然离开了。 他走的十分匆忙,连谢郗彤她们都不知道,还是林伯来学校里办退学手续,替他收拾课桌的时候知道的。 林夏虽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但因为提前有通气,所以倒也没有另外三人惊讶。 因他走的急,那本书终究没有还给他。 想要交给林伯,他也只是说书房的书都运走了,这一本就等她也去b市的时候,亲自还给他就是了,现在阿信也不急着用。 下午是两点上课,这日林夏和谢郗彤刚到走廊,就听见教室里面的吵闹声。 “你现在就把东西给老子搬走,不对,把你这个脏死人了的桌子也给老子搬走,真是一秒钟都呆不下去了,给老子滚到后面去坐。”长相有些猥琐的身材却高大的男生对身边的女生怒吼道。 “你究竟还是不是一个女生,整天脏兮兮的,你没钱买衣服,难道还没水洗衣服么,妈逼一个星期都穿这一件衣服,老子实在是受不了了。老子宁愿和一个恐龙坐,也不要和你同座,真他妈晦气。” 而他斜前方有一个身材瘦小的女生,正蹲着在捡书,长长的油腻而枯黄的头发遮住了脸,看不清相貌。 听到那个男生说她一个星期没有换衣服,全班顿时一阵哗然。 现在天气虽然凉了些,可每天依然要冲个澡才醒,不然身上就总觉得粘腻的紧。 至于为什么没人注意到那个女生没有换衣服,还得归功于这个学校了,重点班的压力比其他普通班更重,哪有这个闲工夫去管别人的闲事。 林夏和谢郗彤两人回到座位上,谢郗彤凑过来小声道:“喂,她叫什么名字?怎么看着这么眼生,我们班有这么一号人物么?” “她叫王芳,平时很少说话,所以没什么存在感。不过成绩倒是挺好的,全班前五之一。”林夏咬耳朵回道。 “要不,咱们去帮帮她,看着挺可怜的。” 林夏将她按捺住,“先看看,暂且等等。” 她见多了雪中送炭时感恩戴德。当过后就忘了的忘恩负义之辈。更何况这个王芳家境贫寒,所谓人穷志短,越是穷的人,自尊心就越强。 你觉得自己是好心帮她,她却不觉得你在帮她。反而觉得你是在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怜悯她,比那些看戏嘲讽的更可恶。这种人就是小说里面经常出现的反派和脑残队友,和这种人交好之后被人反咬一口的事情多了去。 没见班上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为她出头么,她们何必当这个出头鸟。 那王芳捡了书,又坐回了位置上。 她垂着头,让人看不清楚神色。但只要是个女生,被男生这样的对待,估计也都受不了。 那男生见她把自己的话当耳旁风,怒气更甚,长臂一挥。一巴掌将她整理好的书又一次推倒,“和你说话呢,这个死恐龙。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和你在一起。” 大家都在看戏,没有一个人愿意为这个女生出头,可见这个男生有问题。这个女生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然,怎么连一个为她说话的人都没有。 那王芳依旧不说话,死死的垂着头,也不反抗。 见那男的又要发威,新上任的副班长赵强做和事佬道:“赵国富,算了吧,和一个女生发什么脾气,太跌咱们男生的面子了。” “呸,人都要被熏死了,还要什么面子。你要面子老子就和你换位子,你和她坐,反正我是不想在和她呆在一起一秒钟了,又酸又臭,我他妈就想不明白了,她怎么还活的下去。”那赵国富怒道。 赵国富话音一落,实在看不下去要做和事佬的人都闭嘴沉默了,实在是那王芳太不讲卫生了,这么热的天,和她做一块儿,谁还有精力学习啊! 听了两人的对话,王芳身子一抖,显然僵硬了,但她依旧垂着头。林夏眼尖,有水滴从她胸口滑落,是眼泪。 “谁和我换座位,我今晚就请他吃饭。”见大家都不说话,欺负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实在没意思,且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想换座位而已。 因此赵国富眼珠一转,高喊道。 立刻就有人起哄道:“国富,一顿饭估计不够吧。” “是啊,怎么也得请一个星期的饭。” 男生开始起哄,女生也开始指指点点的说笑起来。 “都吵什么吵。”一声突兀的娇斥突兀的从门口响起,大家齐刷刷的转过了身子,见到衣着明媚光鲜的秦映雪站在教室门口,皱眉看着,“就快要上课了,不好好预习,都聚在这里,算什么事。还有你们,同学有难,不说上去帮忙,竟在一旁幸灾乐祸,隔岸观火,有你们这样做同学的么,还不会自己座位上去。” 一开口就先发制人,把所有人都说的哑口无言。 气势十足,果然是有女王范儿,难怪从小到大都能当上班长,将来什么样的男人才能制服这样的女人哦。 看着上面浅蓝条纹衬衣,下面卡其修身休闲裤,下面一双小高跟鞋的秦映雪,林夏有些无聊的想到。 秦映雪不满的瞥了一眼副班长赵强,对站着的赵国富道:“你收拾一下东西,我和你换。” 见她那张娇颜,赵国富一张大方脸都红了起来,讷讷道:“那怎么好意思呢,她,不,这个王芳身上味道大的很,只怕熏着您,班长大人。” 秦映雪一记冷眼甩过来,冷冷道:“我说换就换,还要我再说第二遍么。” 那赵国强哆嗦了一下,谄媚道:“我这就收拾,这就收拾。” 在来那个人说话的功夫,林夏看了看垂着头默默坐着的王芳。她头发枯黄,从披着头发的空隙里可以看出她脸色苍白蜡黄,显然是长期缺乏营养造成的。 苍白的手紧紧握着,还不时抖一下。 她穿了一件外套,隔得太远,林夏闻不到赵国强口中说的怪味,但她那袖口处光亮极了,显然是很长时间没有洗造成的。 林辉的外套一个星期不喜,就是这个样子。 学生时代都太容易以貌取人,那些光鲜亮丽的人是所有人追捧的对象,哪怕她话语骄奢,性格娇蛮。 曾经的自己,不也像王芳一般,永远缩在角落里,默默的看着别人么。 不,自己甚至还比不上王芳。 至少她肯努力,肯拼搏,肯刻苦学习。 赵国强收拾好了东西,秦映雪的东西也在同桌女生帮助下收拾好了,两人换了座位。 林夏清楚的看到,在走到王芳桌子边时,秦映雪光洁的额头无意识的皱了皱。 看来这个味道还真是不一般的大啊! 让前面的男生帮助她将书放在桌子上,秦映雪也不坐进去,只用手指扣了口王芳的桌面,“你,和我出来一下。” 秦映雪是班长,她的话不能不听,王芳垂着头,耷拉着肩膀跟在秦映雪身后走了出去。 不知道两人在说什么,反正下午放学之前,俩人都没有回来上课,科任老师也没有多说。 第二天,众人惊奇的发现王芳换了一身衣服,人也整洁清爽多了,最关键的是,那衣服比班上大多数人穿的都要好。 看的其他女生心里暗自发酸,这恐龙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让班长这么帮她。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不过换了一身装束,众人惊奇的发现,原来这个王芳也不丑嘛,而且看着还挺清秀的。 一张小小的巴掌大的脸,皮肤比一般的女生要白,人也不聒噪,成绩还这么好。改变之后,众人待她也都和善了许多。 王芳自小心思就比别人敏感,自然感受到了这些改变。 看着秦映雪那张不似人间的脸庞,她心里一阵复杂。她苦读十余载,寒暑不休的打工读书,还不急别人轻飘飘的两句话。 老天爷真是不公平,把所有的好都集中到一个人的身上。 像她们这样的人,活着又算什么呢。 她不由想起了当初林夏给谢郗彤说的一个笑话,因为坐的远,她没有听见。其实就算她能够听见,也不可能去听,哪有这个时间。 只记得最后那句在班级传的沸沸扬扬的话,“读书,顶个鸟用。” 141彻底输了 感觉到王芳的目光,秦映雪微微皱了皱眉,转过头问道:“有什么事么?” 语气一贯的冷傲。 看着她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和轻蔑的眼神,王芳缩在袖子里的手死死的掐住了自己的手心。 手很疼,但却比不上心痛。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她要让这些高高在上的天子骄子们看到,她并不是她们眼中的蝼蚁尘埃。 她的嘴巴喏喏,似蠕动了几下,但却没有声音。 秦映雪还以为她想和自己说谢谢,于是不在意的转过了头,“不用谢,那些钱不过是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而已,不用放在心上。” 她原本是好意,不想让王芳心里有愧疚或者负担。本来就是,像王芳这种出生的人,就算她想用,也没什么价值。 这件事不过是她想在容城树立起一个和善大方的形象,而做出的举手之劳罢了。 但对王芳来说,这话却更伤人。 她的瞳孔猛的缩了缩,没有说话,只转过了头,死死的盯着桌上的书本。 秦映雪却没有想到,这个无意的举手之劳,却在将来她家破人亡之际,将其害死,白白断送了一条性命。 林夏最近很苦恼,还有两天就是文化节了,她因为是否要搬家的事心里正纠结呢,谢兄台那个还总在一旁串掇她参加。 可她正为这事儿忙着,哪里还有时间想别的仙神劫全文阅读。 搬家虽然说是逃离这些事最快的方法,但搬家之后呢,焉不知京城那边遍地都是达官贵人,稍不注意就可能在不知不觉间得罪什么有北京或后台的人。 至少在这容城还知道有哪些达官贵人,平时注意点就是了,事情还是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但若到了京都。简直是两眼一抹黑,啥都不晓得啊。 但搬去京城也有好处,除了前面说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京都很大,有的人活了一辈子都可能遇不上什么官二代富二代之类的。 最最重要的是,能避开眼前的事。 到京都之后,谁知道会不会遇到什么有眼缘的贵人帮她呢。 嘿嘿。 原谅林夏小小的幻想,毕竟都是女孩子嘛,不管什么年龄阶层,你们都懂的。 林夏的脑中滑过靳夜那张没有表情的冷脸。 啊啊! 她卷着被子在床上滚了两圈。为什么只见过人家两面,就一直忘不了人家呢。 林夏有些鄙视自己。 可是—— 想到他那薄薄的双唇,刀刻般的脸部线条。和那通身的气势,林夏对这样的男子是最没有抵抗力的。 掏出手机,林夏胡乱按了一通,停在靳夜这两个字上面。 手指放在上面几次,最后还是一恼怒把手机按关机了。 打电话过去能够说什么呢?人家给私人手机号你。可不是让人又是没事就去骚扰人家去的。 可是,她真是好烦啊,到底要不要搬家嘛! 啊啊啊! 林夏烦躁的在被窝里卷来卷去,哪里还有平时沉稳淡定的样子。 早晨九点,林家贵来到租赁的小铺子里,隔壁的小商铺已经开门了。见他过来,那老板热情的招呼道:“唷,老林来了啊。今天来的有点晚了啊!” “嗨,谁说不是呢。”林老爸也不收拾摊子,只端了个小矮椅子坐在门口,和那老板唠嗑起来,“我告诉你老王。就说以前,我还在那溪水镇的时候。那每天都是五点钟就起来收拾菜摊子,把小菜就搬到木板车上,然后拉到菜市场去卖,夜里还要来容城进货。那时候比现在还累一些,也不觉得幸苦。现在呢,每天守着个小铺子,也没什么事,这每天早上还起来的这么晚,你说奇怪不奇怪。” 老王笑道:“你这站着说话你腰疼,你家这么好过,又有这么好的一双儿女,可是要惜福喏。那天我瞧你闺女,长的又好,人又聪明。哪像我家那两个野小子,整日里不着家,可急死我了。” 说起林夏,林老爸脸上满是自豪,“哪里哪里,我家那野小子不也是让我犯愁,我这不正琢磨着怎么收拾收拾那家伙呢,整天像初垃圾堆里爬出来的,站没有站相,坐没有坐相。上次去参加家长会,简直急死我了,居然掉出了全班前十,他成绩不好,以后可怎么办哦。” 林辉和这个老王的小儿子王小鹏可玩的来了,简直就是两狐朋狗友。 老王安慰道:“你也别犯愁,你这不是前面还有一个闺女嘛,以后他姐还会不管她弟。” 林老爸一想,也是这么个理。 林夏虽然管林辉很严厉,但凡有什么好吃的好用的,都会想到他一份,小时候别人欺负她弟弟,她就出头和别人打一架,回来人都鼻青脸肿了,对这个弟弟很爱护。 “你家小子不是也有个两个叔叔在上头么,就别愁啦!”林老爸起身,伸了个懒腰,“得,开工喏。” 阳光普照大地,又是美好的一天。 林夏匆匆赶到演播厅时,辩论赛已经进入整场辩论里面最激烈的阶段——自由辩论。 正方二辩:请问对方辩友,以成败论英雄是否鼓励成功? 反方四辩: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要鼓励成功,但是我们不能鼓励不择手段的成功,所以我们不能鼓励以成败论英雄。我想请问你一个逻辑上的问题。请问成功到底是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 好,林夏心里暗自赞道。 陈子墨他们是反方,观点是:以成败论英雄是不可取的,对手则是三班的文科生。 不愧是理科生,逻辑思维能力就是强。 对方也不是吃素的,那正方三辩不慌不忙的站起来:为什么对方辩友只是看到不择手段的成功呢?我们在社会倡导的时候,难道不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吗? 反方三辩赵昕站了起来:不是我方要看到不择手段的成功,问题在于以成败论英雄的幌子下,有多少人去不择手段地获取成功呢?请对方同学回答我方四辩的问题。 得,又把皮球踢到正方那边去了。 柳梓清站了起来,她一身黑衣,长发被一根红绳束起,更显冷傲。 她是正方一辩,难道她和赵昕干上了? 只听她说道:难道对方辩友因为今天经济的发展可能带来环境破坏,就说经济发展是不可取吗?难道我们今天没有其他的价值观去制约吗? 声音不大,但清晰有力,配上这样一副面孔,和反方三辩不相上下。 “哇,两大美女对峙哦,今天这场比赛真是赚到了!”后面有男生小声议论道。 “今年我们学校又多了一位绝世美女呢。” “你是说高一(七)班的秦映雪?” “是啊,要是她也能来,嘿嘿……”声音小了下去,不知道几人又在唧唧歪歪什么了,烦忧一点,反正不是什么好话。 赵昕心里闪过一丝冷意,起身抑扬顿挫道:对方同学类比不当,你怎么知道,以成败论英雄是经济发展而不是破坏环境呢?对方同学还是没有回答我方的问题。我再问一个具体的问题,“夸父逐日”和“精卫填海”都没有成功,请问夸父和精卫是不是英雄? 柳梓清思维敏捷:其实今天错解题意的恰恰是对方辩友,他们只将以成败论英雄看作是一种衡量英雄的标准,可是没有看到他背后代表的是一种价值观。请问鼓励成功到底哪里不可取! 这时候反方一辩站了起来:我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鼓励成功,但是也要看人们怎么样去追求成功,恰恰是以成败论英雄,往往就是导致不择手段地追求成功。刚才您没有回答,成功到底是成为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再请问您一个反面的问题,失败是成为非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 男生一如既往的从容淡定,没有多余表情,语气不紧不慢,显得孤傲而冷漠。 而柳梓清看着站起来的反方一辩,已经失去的思考的能力。 反方一辩,是陈子墨! 虽然明知道他是对手,但柳梓清还是接受不了他帮赵昕,而去打击自己。 看着陈子墨那清浅冷漠的表情,柳梓清觉得心里一酸,一绞,一痛。 从前,那样的冷漠永远都是对着别人的,现在,他却这样看着自己。 回忆一幕幕上演。 琉颜的书里写过:是谁把光阴剪成了烟花,刹那间,落尽繁华。 放下三千界,能否见妩媚? 尘世如然。 得,看柳梓清那个样子,正反输定了。 接下来也没什么好看的了,反方势如破竹,正方节节败退。 正方输了,柳梓清也彻底输了。 爱情,从来就如战场,女人,要守卫自己的爱情,保卫自己的婚姻。 当年不是有一个现代女性新标准么,上的了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好房,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 虽然是逗人一笑的乐子,却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现代恋爱和婚姻,简直是步步危机。 和谢郗彤说了一声,林夏用尿遁做借口,逃了出来。 142原来是美男 整个演播厅都被挤满了,其中男女各占一半。 男生来看赵柳二位美女,女生过来看这个低调的帅哥陈子墨,人满为患,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等到比赛结束的时候,一定会拥挤的不行。 林夏不想被人像包子一样挤来挤去,提前出来是最佳的选择。 反正反方会赢。 只是,这种输赢真的有意义么? 她又不是真正的十几岁小女生,这种无关利益的面子,让这些小孩去闹腾吧。 出了演播厅,走上长廊。 落地窗玻璃开着,风乍起,吹扬了纯白纱帘,吹起了发丝。 窗外,阳光真好,撒在她的发梢眉角。 看着校园绿色葱荣的景致,林夏的心情倏的好了不少,仰着面,感受此刻生命的美好。 “许逸宸,你给我停住!”清脆娇斥的女生打破了这份宁静。 林夏猛的睁开眼睛,许逸宸! 那这个女声是? 虽然知道自己不应该凑上前去,但到底好奇心占据了理智,林夏轻手轻脚的朝声源出走去。 是离演播厅不远的琴房。 门半掩着,窗上都拉了窗帘。 想到秦映雪和许逸宸的身份,林夏心念百转,脸上做出好奇的神色,故意敲了敲拉上的窗帘,往门那边走去。 站在门口,透过门缝,看着里面的情形。 那男子侧坐着,只能看到一个侧脸,那少女则背着门口,将男子的脸遮住了。 那女生是秦映雪! 林夏肯定,她的声音只要听过一次,就不会忘记。 弄明白了女生的身份,林夏开始细细打量那秦映雪口中的许逸宸。 十六七岁的年纪。穿着一身纯黑丝衬衣,简简单单一个坐姿,都被他做出了一份张狂的邪魅。 是他,是当年在B市见到的那个人,那样的人,只要看一眼,你就绝不会忘记。 林夏不敢多看,面上做出似乎瞧不见人的懊恼,苦恼的抓了抓脑袋,很快离开了这个地方。 是非之地。不能多呆。 离开了琴房之后,林夏的一颗心扑通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许逸宸真的过来了,那他和柳梓清之间会怎么样。现在没了陈子墨。他们两个会走到一起么。 还有,以许逸宸的性子,就算和柳梓清走到了一起,他会放过陈家么。许逸宸那样护短,陈子墨抛弃柳梓清。让她那样伤心,他难道不会为她报仇么? 还有他们上辈子的事。 想到这些事,林夏一个头变两个大。 可惜她上辈子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恩怨,不然至少知道他们几个之间发生了什么,也不会想现在这样一抹黑了。 不行,搬家势在必行! 林夏打定了主意。给陈清打了个电话,告诉了她自己的决定。 至于林老爸和林老妈那边,就让陈清解决去吧。 再说琴房这边。许逸宸对少女的话充耳不闻,修长的手指仿佛漫不尽心的滑过琴弦,但眼里却透着深深的怀念和惆怅。 当年,她就是这样坐在这里,静静的弹琴。静静的唱歌,静静的。对着身边的那个他微笑。 她不爱笑,可是她笑起来是那样的好看,那样的动人心魄。 指尖是冰凉的触感,许逸宸心中猛然一惊,几回魂梦与君同,犹恐相逢是梦中。 “许逸宸,你别太过分,我秦映雪还从来没有这么低三下四的和别人说话过呢,你别逼我。”见他对自己爱理不理,秦映雪的大小姐脾气也被激出来了,猛的一拍琴弦。 钢琴立刻发出嘈杂而刺耳的声音。 思绪被人打乱,许逸宸停了手,面无表情的转过脸,看着秦映雪。 眸中带煞! 见到这样的眼神,秦映雪心里一缩,然后则生气了无边的快意。 对,这有这样的男人才配站在自己身边,那个劳什子陈子墨算个什么东西,连给许逸宸提鞋都不配。 他黑发如墨,又似绸,在阳光下如同染上了一层光晕。 更让秦映雪着迷的是那俊美得几近残酷的面容,明明是那样的花容月貌,但看着他,你却不会把伪娘这样的词和他放在一起。 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坐姿,就露出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气势。 秦映雪黑亮的眼眸里散发出一股狂热,那是属于强者的气势,凌厉而噬人。 看来家里的消息没有错,许逸宸已经被指定为下一任家主了。 看着眼前这个满脸算计的女人,他心里涌起一股厌恶,红唇微启,轻轻的吐出一个字,“滚!” 从出生到现在都没有被人这样对待的秦映雪一愣,继而眼眶一红,食指指着许逸宸,“你敢这样对我,我可是……” 还不等她说完,许逸宸就冰冷的打断道:“我管你是谁,别惹我,立刻从我眼前消失。” 男生狭长的凤眸闪过一丝冰冷不屑,俊美的五官满是厌恶,可那凤眸流转间又有一股秦映雪从未见过的神秘魅惑。 就好像那潘多拉的盒子,他明明说着冒犯她的话,却依旧姿态优雅,气质高贵。 秦映雪心里生出一股凌虐的快感,果然是她看上的男人。 这世间,除了她,还有谁配的上。 秦映雪看着他那轻轻勾起的嘴角,张狂而邪佞,端的勾人心魄。 哼,柳家的那个丫头,不过是个跳梁小丑。 没有了那个丫头,看许逸宸除了自己,还能选谁。 且看她的手段。 “向我家小姐道歉的!”一个相貌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少年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挡在了秦映雪的面前,冷冷的对许逸宸道。 他面容僵硬而刻板,整个人没有一丝生气。 手臂支在琴架上,许逸宸淡漠而冰冷的的目光扫了一眼这个少年,邪佞的勾了勾嘴角,“我说秦家怎么会让你这个小丫头只身一人来到这里,原来是有后着啊。让本少猜猜,这是全国排名前世的‘龙影’雇佣军吧,啧啧,秦家还真是宠你这个小丫头,什么都为你备最好的。” 说这话时,他那张精致的脸上有一种张扬的气质,有种引人堕落的邪美魅力。 秦映雪面上隐隐露出骄傲之色,秦家是四大家族之一,原本她也是瞧不上许家的许逸宸,可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许逸宸消失了一段时间之后,突然间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各种和她的胃口。 她秦映雪要的东西,从来就没有得不到过。 这也就是为何赵昕上辈子没有听过秦映雪的缘故,上辈子人家根本就瞧不上许逸宸。这辈子重生之后,自然许多事都变了,局势也就更复杂了。 而许逸宸接下来的话,让秦映雪的得意僵在了脸上,“不过是几个挑梁小丑,居然敢在少爷面前得瑟,所谓的‘龙影’雇佣军,少爷一根手指都可以捏死,青衣。” 话音刚落,就见一个穿着普通青衣的中年人出现在琴房中央。 那少年万年不变的脸色终于有了波动,他死死的盯着那个青衣,声音涩然,“你就是龙榜第一高手——青衣。” 中年人握剑抱臂,对少年的话充耳不闻。 “你若不信,大可试试。”语气平淡冷漠。 “龙一。”秦映雪终于出口。 “主子。” “青衣剑出,不死不休。”她死死的盯着许逸宸,“算你狠,咱们走着瞧。” 说完,率先踏出了琴房。 那青衣瞥了许逸宸一眼,“我答应过你姑姑,只保你三次,还剩两次。” 说完,眼前一股青烟,青衣消失在屋子中央。 许逸宸面色不变,只是微微蜷缩的手指出卖了他的心思。 不够,他的力量还不够。 若他成了龙榜前三的高手,哪里还需要仰仗别人的鼻息。 除了要有绝对的权势,还要有绝对的力量。 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因为今天有辩论赛,加上不久又是文化节,学校便将两者合二为一,放假两天。 回到家里,林夏仍然有些心神不宁,握着的手机拿起又放下,眼下她能想到的这有靳夜。 这种事,她除了告诉他,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告知。 秦映雪来这里,居然是为了追许逸宸,原来是为了美男G! 再想想许逸宸那个性子,还有谢郗彤的事,林夏瞬间就觉得自己危机四伏。 看着手机频幕上靳夜那两个字,林夏深呼吸了一口气,还是没勇气打电话过去。 纠结了半天,还是决定发一条短信过去。 “你忙吗?我有点事想和你说。” 发完之后,林夏便开始忐忑不安了。 他会不会在忙,想到这个,林夏猛的坐起了身子,看了看手机,才十点半钟,还没下班呢。 她怎么这么笨,应该等到下班在发短信给他的。 还有,他们两平时都没有什么联络,怎么一开口就是找别人有事,人家说不定还奇怪呢。 这边林夏发挥了她小说家的特质,在这边七想八想,那边靳夜正在公司开会。 “滴滴,滴滴——” 清脆而富有节奏的手机铃声吸引了众多人的注意力,大家齐齐将目光转向了坐在上首的BOSS身上。 心里不断暗自揣测,谁这么不要命了,居然敢在这个时候发短信给靳总,不知道现在是开会时间么? 143幸福的唠嗑时光 这个嘛,林夏还真不知道。 以上辈子她上班的经验,基本上快到下班的时候大家都是在躲懒耍滑。 当然,可这也与林夏工作的环境有关。 而靳家在各个行业都有涉略,世界各地都有他们家族的公司,自有一套管理系统。 和林夏上辈子待的那种小公司迥然不同。 见所有人都看向自己,靳夜皱了皱眉,周身冷气更甚,掏出手机。 谁敢在这个时候找他。 待看到手机上的名字—— 是她。 那个总在他面前丢脸,爱脸红的小丫头。 想到几次戏剧性的碰面,想到第一次接触时那个柔软的身体,靳夜沉默的看着手机不语,眸中的情绪浮浮沉沉 这看在下面人的眼中意味就不同了。 大家先是看到自家Boss眉头紧皱,气势骇人,但看到手机之后,顿时就温柔了下来。 真是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啊! 啊,原谅他们八卦吧。 是在是眼前这个年轻的Boss太工作狂了,让他们这些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们也吃不消啊! 扫了一眼支起耳朵听八卦的下属们,目光所到之处都低下了头,假装忙碌起来。 有情况,一定有情况。 他们敢以八卦之神的名义发誓,一定有情况。 “继续——”靳夜冷冷开口道。 “哈!”刚刚正在陈诉计划的员工有些傻眼了,这什么情况,难道Boss真得是一个工作狂。 收到靳夜的一记冷眼,他抖了抖,正色道:“要说的我刚才都已经说完了,现在大家面前有一份报告书,是专家对未来几年电商发展趋势的一个预测。可以作为大家的一个参考资料。” 靳夜扬了扬手里的文件,“这份计划我会详细考虑,你们还有什么问题么?”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个时候谁还敢说有问题。 “既然没有问题,那每个人下去写一份未来规划,下个星期之前交给我,就这样吧,散会。” 一说散会,大家都作鸟兽散。谁会这么没眼色啊。 没见Boss眉眼间都带了三分春色么。 且说这边说话一小会儿,林夏这里却是脑补各种情节,心里也是后悔万分。 可在后悔中也隐隐有一丝期待。眼睛死死的盯着手机不放,生怕错过了什么。 自重生以来,从来没有哪一刻,让她觉得时间是这么的漫长,这么难捱。 叮铃—— 手机铃声打破了这种逼仄的寂静。从那里传来的声音此刻被放大了无数倍 是靳夜! 持续的铃声吵醒了林夏,惊的她立刻回神,几乎是有些手忙脚乱的接了电话。 “喂——”嗓子眼似乎都在翻滚,说话都带上了颤音。 “有什么事要和我说?”单刀直入,毫不拖泥带水。 听到他的声音,林夏之前所有的情绪在这一刻都化作了灰烬。整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平静了下来。 这人气场太强,她怎么和他唠家常啊! 简单的和他说了一下自己现在的一些情况。最后林夏咽了咽唾沫,带着自己察觉不到的求证和期待,问道:“你觉得我应该搬家么?” 靳夜静静的听她说完,沉吟了片刻,道:“既然秦家和许家的人都过去了。你又和陈家的小丫头扯上了关系,最好还是搬过来。上次的事。不仅仅是表面上看着那么简单,只是那人背后不止一个势力在帮他,我也得不到确切的消息。所以你现在还是应该先远离这些是非才是,命保住了,才能有其他的想头,没了命,那些友谊什么的,不也都是虚的。” 他的声音平静冷淡,却隐隐带着一股压迫力,带着上位者发号司令的语气,让人不由的信服。 “嗯,我知道了。”林夏像个小喵咪一样乖巧应道。 这些事她不敢和任何人商量,现在有一个人愿意倾听,而且能替她做主,将万事都想周全,真是一种幸福。 似乎又想到了林夏缩在陈清身后乖乖巧巧的样子,靳夜勾了勾嘴角,主动开口询问道:“打算来这里之后住哪里,房子有着落了么?” “没有。”林夏摇了摇头,全副心神都放在这个听筒上,没发现自己的笨样子,“在B市我就认识你和清姐,我已经拜托清姐帮我注意一下B市的房子了,最好选那种普通平民一点,没有那么多达官贵人的学校。我就是为了躲开他们的纷争而搬家的,可不想去那里之后碰到一些来头更大的人,到时候,还能躲到哪里去呢。只是清姐最近比较忙,抽不出时间帮我,已经很多天了,海没个准信儿。我在那里认识的人也不多,所以这才打扰到你那里去了。” 这也算是解释了为什么打扰靳夜的原因。 “古人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B市很大,没这么容易遇到什么贵人的恶魔宝宝 总裁大人别嚣张。”靳夜道,“至于找房子嘛,这事儿就交给我,我替你看看,在房地产这块还是有几个熟人的。” “真得嘛,那就太谢谢你了。”林夏高兴的蹦了起来,原本她就坐在床沿上,结果一不小心就掉到地板上去了,手机也摔到了一边。 靳夜这边就感到耳朵边传来“砰”的一声响,然后再传来“咚”的一声。 这丫头,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冒失。 能想象到林夏狼狈的样子,靳夜有些失笑,眼里也透出笑意。 “啊,不好意思,刚刚出了点事儿。”林夏匆匆抓起手机,“嘶——” 屁股好痛啊! “只是——房子的事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林夏有些迟疑,毕竟他们不过点头之交,关系也没好到什么程度,就拜托人家这么大的事情。 “举手之劳而已。”靳夜沉默了几秒钟,才答道,“若真想谢我。那就等来B市后请我吃饭吧!” “嗯,没问题。”林夏一口答道,“刚才会不会打扰你了,你还没下班吧。” “没有。” “嗯,什么?” “没有打扰到我,正好现在也没有什么事儿,刚刚暑假才过去,这段时间是销售淡季。” “哦,那就好,还怕打扰你了呢。” “以后有事都可以过来找我。我有时间。” 林夏:……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有歧义,是她想多了么? 对手指,望天。。。 “你吃饭没。我们学校今天放假,正无聊呢。”说了这么大一通话,加上靳夜刚刚模棱两可的话,林夏胆子大了一些,和靳夜聊起家常来了。 “没有。还在办公室,你不是在给陈清写小说么,怎么会无聊?” 靳夜一板一眼的回答林夏的问题,也试着和她说起了家常。 林夏不熟悉他的性子,也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竟觉得这样的靳夜很可爱。 趴在床头。无聊的都弄着床上的大洋娃娃,“是在写小说啊,但也要休息吧。这两天又为了搬家的事忙着,没什么心情。” 电话那边沉默了片刻,才来了句,“搬过来就好了,别想太多。” 这是在开导她么。果然是不善言辞。 若吴天昊见了,只怕早就大惊小怪起来。他和靳夜从小一起长大。什么时候见他对女人这样和颜悦色过,简直就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太阳出西边出来了!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林夏这才有些念念不舍道:“打扰你这么长时间了,你去忙吧。” “嗯。” “那,白白。” “拜拜。”语气有些僵硬,想是很少这样和人道别。 商场上面经常是很正式的“再见”,或“下次再约”之类的。 挂了电话之后,林夏像个傻瓜一样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她居然和靳夜说了这么多话,老天,居然有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啊! 上次一起吃饭的时候听他们聊天,据说像他们这种人分分钟都是大好几十万呐。他这样的大忙人,居然百忙中抽这么多时间和自己废话,是不是从另一方面说明他也是有点喜欢自己的呢。 林夏微微有些自恋的想到。 不得不说,这位自卑了这么长时间的林夏童鞋,终于她真像了一次。 林老妈打开她房间的时候,就见她把自己裹得像个蚕一样,还不断蛹来蛹去。 “一个人在床上干嘛呢?”林老妈突然出声,把林夏吓了一跳。 转过头,见林老妈坐在床头,林夏惊呼了一声,拍了拍胸口埋怨道:“妈,你进来怎么都不敲门的啊!” 林老妈拧了拧她皱着的小鼻子,“怎么没敲,门斗快敲烂了,你不也没有听见,一个人傻愣着在想啥呢。” 听了这话,林夏一腔心思迅速冷了下来。 是啊,她一个人在这里傻乐啥呢,有病吧。 “哪有。”不满的推了推林老妈的手,“喊我有啥事,肚子饿了。” “就是喊你吃饭呢,快收拾收拾,起来吃饭了。你说你都这么大人了,还喜欢乱扔东西,这衣服到处都是。”林老妈拾起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衣服,教育道,“你这么懒,也不知道将来谁敢娶你。” “啊啊,没人娶我我就不嫁,一辈子赖着老爸老妈。” “这孩子,尽说胡话呢。”嘴里虽然这么说着,林老妈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女儿虽然长大了,会挣钱了,可还是她的女儿,还是最爱他们的。 “快起来穿衣服,老妈先出去了,也不知道和谁学的,大白天的搞什么裸睡。” “妈~” “行行,我不说了,你快穿衣服。”林老妈出了房间,还贴心的关上了房门。 林夏掀起了被子,低头往里面看了看,合上被子,又不死心的掀起了被子,再往里面看了看。 然后死心的,拉起被子,盖住了整个人。 啊啊啊啊! 都高一了,她的小馒头,怎么还是小馒头啊,都不带长的。 气死人了! 在床上郁闷了半天,林老妈又在客厅叫人了,这才有气无力的起身换了衣服,塔拉的拖鞋飘到了客厅。 上辈子,没怎么发育,谈了几个男朋友都无疾而终了。这辈子她都已经尽力的改变了生活环境,每晚一杯牛奶,平时吃很多木瓜类的水果,还有肉类鱼类,保持胸部长大必须的蛋白质和脂肪,还有意识每晚的做扩胸运动等锻炼。 并且还经常泡空间的温泉水,还吃了赵昕灵泉的灵果。 怎么眼看着谢郗彤和赵茜的胸部都开始慢慢发育了,自己还是个小干瘪的酸菜啊! 这不科学,难道就没有神马丰胸大补丸这类的神器么,一吃就变大的那种。 林夏恹恹的挑着碗里的饭,又撇了一眼林老妈的胸前,闷闷的想着,老妈的也不小啊,怎么到她这里就这么小了,难道是基因突变。 突变,突变你妹啊! 劳资不是贫乳控,劳资是大波控,NND! “夏夏,你数饭呢,这碗饭有多少粒米啊,数清楚没有?”林老妈终于看不下去了,出声问道。 “妈,加上我最近写的一本书,咱们家现在还有多少钱啊?”林夏不在数饭粒,开口问道。 “怎么突然之间想到问这个了?” “妈,我很认真的和你们说,我想搬家,想搬去B市。”林夏一改先前的萎靡,认真对林老妈道,“之前因为怕你们不同意,所以一直很担心,这两天吃饭也没有心情。我是想考燕京大学的,可容城的教学质量您也知道,虽然不错,但每年也只有考上重点的,燕京大学,已经有近十年没人考上了。” “我有我的理想,我想去大城市,我想日后我的孩子能和别的大城市的小孩一样,不想把自己的一辈子耗在这个破旧的小地方,我不想把我的青春,我的时间浪费在这里,所以我想去B市。那里是京城,教学水平绝对不是咱们这个小县城能比得上的,妈,女儿求求你了,你去劝劝老爸,咱们搬家吧。女儿需要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林辉也需要,他是男孩子,不可能一辈子就呆在容城。” 看着女儿那双哀求而坚定的目光,林老妈沉默了片刻,这才道:“我会和你爸说的,你别担心这个。” 在大事上,林老妈从来都是听林老爸的,眼下她肯说这个话,就说明她已经站在自己这边了。 林夏本来已经有些湿润的眼彻底驻满了泪水,破泣而笑,“谢谢老妈,谢谢老妈的理解和支持。” 144 夫妻商量 “这孩子,怎么今天尽说胡话了,我是你妈,还用得着你说谢谢。”林老妈不满的翻了个白眼,“我和你老爸拼死拼活的干,还不就是为了你们兄妹俩,你们兄妹俩好了,你爸妈我们就好。你们兄妹俩不好,我们有金山银山,又有什么意思。” 林夏挠了挠头,“我这不是太高兴了么,傻眼了。” “行了,被为这事儿烦心了,等会儿给你爸送饭我就给你爸说说。”林老妈嘀咕道:“这才多大点年纪啊,这小心思就这么多,长大了还不得逆天啊!” 林夏正色道:“妈,你可别小看了我们这些年纪的学生,我们虽然小,思想也不是很成熟,但还是有自己的想法和主张的,也别把我们当小孩子看。” “行啦行啦,知道了,你长大成人了。” “老妈,我知道您和老爸的担忧。觉得我们家现在已经有点积蓄了,日子也越来越好过了,何必这么折腾,要是把钱都佘进去了怎么办?” 知道老妈还是把自己当小孩子看,林夏不得不把心底的话说出来,她也不想在老妈面前显得这么成熟的。 但眼下真的不是充傻装嫩的时候。 “或者您和老爸担心去了b市,这人生地不熟的,全家以后靠什么吃饭。这些东西我现在也不好说,但我只能和您保证,去了b市,家里只会比在容城好。” “这套房子是刚刚装修好的,您可以租出去,这地段好,每年租金都有不少。还有您给林辉备用的那套房子,也可以租出去。而且这本书我已经写完了,家里又可以有几十万的进账,然后还有每半年一次的销售分成。钱的事您真的不用担心,我都已经想好了,我一个人负担一家人的生活是没有问题的。到了b市咱们照样可以在小区或者学校周围开个超市什么的。” 没想到女儿竟然会想到这么面面俱到。林老妈似乎有些看不清坐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了。 这么冷静,像个大人一样说着话的,真的就是她怀胎十月,养了十几年的女儿么? 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女儿已经变得像个大人一样了。 “可是咱们家在b市又没什么熟人,买房子什么的。要是遇到坏人了,或者被人坑了,那该怎么办。这年头,坏人比牛毛还要多,有个词怎么说来着。多入牛毛。” 这比喻,林夏有些无语。 “老妈,您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好了。这事儿我托了清姐帮忙。她们在b市什么没见过,会吞咱们这点小钱。” 林老妈老农思想严重,还是觉得有点不靠谱,小声嘀咕道:“这可不是一二十万,而是一两百万呢。” 林夏有些哭笑不得,只好换了另一种方式问道,“妈,您觉得我写书的钱多么?” 林老妈点了点头。这还不多。 他们家就是靠女儿写书的钱买房发家的,现在老林家和老夏家,谁家不是欠她家几万。多一点的甚至欠了十几万。 要不是有女儿,她们家哪里能这么轻松的拿出十几万来。 而女儿最近写了一本什么《天下》,那书虽然那不是像以前一样一次性的买断付清。但没半年给的销售分成也不少,就去年一年也有快一百万了,而且听女儿说以后每半年都能有分成。 “那您还担心什么呢,每年她们手里面过的钱都是好几千万,那些出版商随便拔一根毫毛给她们,都比咱们幸苦一年的稿费要多,她们又怎么看上我们这点稿费呢。” “哈,有这么多。”林老妈惊讶道。 林夏哪里知道是不是有这么多,反正这样说要是能打消林老妈的顾虑,自然是不遗余力了。 “在咱们这个小地方,您当然觉得这点钱多啦。要是您去外地瞧瞧,到处都是开豪车的,遍地都是有钱人,就咱们这点小钱,人家还真不看在眼里。上次您没去b市,老爸是去那里看了的,老爸知道这个,您和老爸说他就知道了。” 林老妈若有所思。 见自家老妈有些被说动了,林夏添了一把火,“难道您不想林辉以后娶个大城市的媳妇儿,不想自家的孙子是城里人。反正我是想搬那里去的,就算您不肯搬过去,我也要让清姐给我留心,自己在那里买一套房子,然后一个人搬过去。” 听了这话,林老妈乐了,“唷,你这小丫头片子,毛还没张齐呢,就威胁起老妈我来了。” “嘿嘿,”林夏讪笑了两声,“我这不是表决心么,表决心。那啥,老妈,我吃饱了,先去书房写作业啦,您慢吃。” 说完,搁下碗筷,一溜烟儿的往书房蹿去。 “这熊孩子。”林老妈笑着摇了摇头,看着眼前的菜,也没吃饭的心思了。收拾了碗筷,提上事先装在保温盒里的饭菜,提着往小杂货铺里面走去。 今明两天高中部的比赛,初中部也都没什么心思上课了,也就放了假。 学校两边的街道安静的很,只有三个个学生在路上走着,路边也只零星的摆着两个摊子,不像平时的热闹。 林老爸支起简易小桌子,把饭菜摆好,跑到学校里把正在操场上踢足球的林辉喊了回来吃饭。 自己则开了一瓶冰镇的啤酒,弄了一小碟酒鬼花生,配上林老妈的饭菜,吃吃喝喝了起来。 “这个几块钱。” “一块五。” “喏,给。”找了钱,送走最后一个学生,林老妈端着个小椅子坐到了林老爸旁边。 “诶,老林,和你说个事儿……”林老妈将刚才林夏的那一番话重复了一遍。 这些家庭妇女,别的本事都没有,这传播小道消息的本领比专业的狗仔队都还强。 话毕,林老妈总结道:“诶,你说这娃儿的脑袋都是怎么长的,怎么我们像她们那么大的时候就没她们想的这么多呢?” 林老妈实在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自家女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成熟了。 林辉插嘴道:“老妈我有话要申诉,我不要搬家啊,不要搬家。” 才认识了几个志同道合的小伙伴,又要搬家,老姐这是要闹哪样哦,和他林辉有仇么?上次从溪水镇搬到这里,他就已经挥泪告别的从小长到大的一起偷鸡摸狗的狐朋狗友。 不对,是挥泪告别的从小到大的好朋友。 呸呸呸,就是老姐,总说他认识的是狐朋狗友,搞的他都迷糊了。 现在,好不容易把这块地混熟了,认识了这么几个人,又要换地方,有木有搞错。 “吃你的饭,大人们谈事呢,哪有你小孩子家家插嘴的份。”林老妈白了他一眼,斥道。 “那老姐也就比我大两岁,也是小孩子。”林辉嘟嘴不忿道,“真是没人权。” “唷,还和老妈我谈人权。你现在是学生,别的咱就先不说了,就说学习成绩,什么时候你比你姐考的好了,以后你的话老妈我就考虑考虑。” “真的。”林辉从小矮板凳上跳了起来,“老妈你说话算数。” “老妈说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 “那好,我一定要超过老姐一次。”林辉握了握小拳头,信誓旦旦道。 这边林辉转动着小脑袋瓜子想了起来,老姐要写作业,还要写小说,能考过她,应该也是很容易的。 他林辉老姐都能这么聪明,他又怎么会不聪明呢,只是调皮了一点,静不下来嘛。要是努力一点,超过老姐不是分分钟的事么? 看着林辉那得意的小脸,林老爸也不打击他,“他可是听到他妈说的是‘比他姐考的好,说的话就考虑考虑’,可没说一定会听。” 果然这姜还是老的辣啊! 想着自家女儿说的那些话,林家贵陷入了沉思。 身为一个男人,不管是什么年龄阶层的,都不可能满足于现状,安于现状。 林夏说的那番话有些打动他,但更多的,是自己内心的那种豪情。他养了一个好女儿,他的儿女们这么优秀,自然应该拥有更广阔的天空,而不是陪他们两个老人耗在这里。 “夏夏说的不错,眼下咱们这个铺子虽然可以挣点小钱,但和夏夏挣的钱想必,还真的是九牛一毛。咱们不肯走,孩子们也都陪我么耗在这里了,哎!”林家贵叹了一声。 “可是,去b市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咱们老两口去那里干啥子啊!”林老妈心里还是有些没底,她不认识字,对外面的世界总是排斥的紧。 “妇人之见。”林老爸摇了摇头,“你看看这每年背井离乡的,人都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给孩子多挣点钱,挣一份前程么。咱们现在不说为孩子着想,还拖她们的后腿,就不说夏夏,小辉去b市肯定也比留在容城好啊。将来上大学,也是要走出这里的,夏夏这么个孩子都不怕往外面闯,咱们大人还怕么?” “就算做最坏的打算,也不过是被人骗了钱,回到这里继续开店。要是成功了,将来儿女孙儿们都是受益一辈子。”林老爸喝了一口啤酒,“况且夏夏不也是说了嘛,人家什么没见过,还会贪咱们这点钱。” “那……咱们就搬?” 145 尘埃落定 握着啤酒瓶的手紧了紧,猛灌了一口。 林老爸点了点头,“搬!” “待会儿等夏夏午睡醒了我就回去,咱们好好商量商量,合计合计,反正今天学生放假,没什么生意。” 林老妈点了点头,“那行。” 再说林夏见林老妈出门,便给陈清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搞定老爸老妈了,并且把找房子这个事儿拜托给靳夜了,等等之类的话。 和林夏聊了两句,挂了电话后,陈清拨了另一个号码。 “喂——”电话那头传来低沉的男音,更显磁性。 “阿夜啊,听说给夏夏找房子的事你包了?” “嗯,还有事儿么?” 陈清半开玩笑半正色道:“唷,认识你这么久,我竟然还不知道你有这么热心的时候。我说阿夜啊,我手底下可就这么一颗有潜力的好苗子,可别搞得像孙水灵一样,把人家又弄废了。我可得好好看紧她,这小姑娘可不像孙水灵,人家可还没十八岁呢。” 靳夜沉默了半天,半响才道:“你想多了。” 陈清道:“但愿是我多想了,但这个小姑娘很有潜力,我可不希望就这么被埋没了或者毁了。” 靳夜想了想,“嗯,知道了。” “至于房子嘛,既然你接手了我就不管了,等弄好了就和我说一声,这方面你办事比我行。” 和靳夜聊了几句,陈清打定主意,等林夏来了b市,可得好好给她打打预防针,这阿夜的魅力,没有人比她更清楚了,小姑娘年纪轻,又正好是青春萌动时期,就算有点小心计。对这情情爱爱之事只怕也是没有抗拒之力。 且说林家老两口收拾了铺子,嘱咐了在学校疯玩的林辉,这就往家里赶去。 这边林夏刚睡醒,正歪在沙发上看着电视。 见林家老两口回来,知道是自己先前的话起了作用,坐直了身子。用牙签扎了一颗葡萄放进嘴巴里,含糊不清道:“老爸;老妈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原本她还觉得最早也得晚上收拾摊子了再回来呢。 林老妈倒了两杯茶,两人坐在了林旁边的沙发上。 老两口沉默了一会儿,林老爸这才开口道:“夏夏,我和你妈商量了一会。觉得咱们两个老人家不能给你和小辉拖后腿,所以爸妈是支持你的决定的。” 林夏心里一喜,笑道:“谢谢老爸老妈的支持理解。” 林家贵摇头道:“不。你想的很周全,几乎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我和你妈也没有别的什么话说。现在咱们家还有300多万的存款,200万在b市也能买套比较好的房子了,余下的钱,给你和林辉转学校,还有以后咱们一家四口过生活什么的,这些老爸晚上再和你老妈合计一下。只是你要确定。陈清那小丫头真有本事给咱们一家人在b市那边上户口?” 原来是户口的事,林夏松了一口气。 现在才06年,再过个两年。b市人口达到饱和了,那时候弄户口才叫个困难。 只是眼下应该算是比较容易的,毕竟有《细雨》在呢。再不济也还有靳夜。虽然不知道他具体是个什么身份,但就那一身的气度,确实不敢让人小觑。 “老爸,你就放心啦。虽然我现在是赚不到多少钱,但是对《细雨》来说,你女儿我目前还算是一棵摇钱树,并且还是那种可以升级的,以后前途不可估量呢。” 这是实话,她的小说《谋尽天下》里面有宏大的场面,也有精致丽人的江南水乡风景,可以排成电视剧,也能拍成电影。 只是她虽然子啊学生中有点小名气,但还是远远不够的。 连郭敬明的小说都是过了许久才拍成电视剧,她现在确实还不够格。 只是等不久后网络文学发展起来,影视与小说结合,大量的网络小说被翻拍成电视剧电影,到那时候这些写过的书还可以挣钱呢。 “你这丫头,就会给自己脸上贴金。”林老妈笑道,脸上却满是自豪,“只是咱们那铺子当初签了五年,现在还不到两年,若把这铺子租出去,眼下是淡季,也收不到多少租子,那不就亏了。” 这个林夏早就想好了,接口道:“这有什么难的,先把铺子租给舅舅他们,随便他们做点啥小生意。反正若在b市过得好,咱们是不可能回来的。” 林夏舅舅夏淼和舅妈苏珊去年从外地回来,开了个小卖部,因为租的地理位置不是很好,开了一年就关门了。 现在舅舅在保险公司找了份卖保险的事,舅妈的工作还没有着落,要是把店子给舅妈,也算是一点补贴。 上辈子林夏一家混的不好,亲戚之间也都淡淡的,也就逢年过节聚在一起说说话儿。现在林夏家过得好了,亲戚们间的情分也就都来了,倒是舅舅还是一如既往不偏不倚。 林夏对舅舅一家的人品很钦佩,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到舅舅这样的。 就算是她自己,也不能。 因此对舅舅唯一的儿子夏捷,林夏很喜欢,平时看到什么好的玩具都会给他带一份。夏捷今年上幼儿园,林夏在去b市签合同的时候特意给他买了全套迪斯尼的书包文具笔盒,还有全套变形金刚的玩具,把个小家伙乐的不行。 见到林夏就笑眯眯的扑过来,喊“夏夏姐”。 听到林夏想着自己唯一的弟弟,林老妈这脸上更是笑开了花,心里仅剩的一点儿不舒服也都消散了。 铺子给自己弟弟当然好,自家老爹老妈年纪大了,帮衬不了弟弟多少,自己家虽然过得好,可也不能直接给钱吧。那样林家贵就算嘴上不说,心里也会有隔阂,他老林家那边也是一堆的姐姐妹妹。 现在夏夏主动提出把店铺给弟妹,是他林家贵的宝贝女儿主动说的,他也不会多说什么。毕竟这家里的钱可都是夏夏挣的。 果然,听林夏这么说,林家贵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只点了点头,道“这边的事都不急,主要是先把b市的事情问妥当。只有那边定下来了,咱们才这边的一些事才好处理。 看着这样有魄力的老爸,林夏心理显然很高兴。 老爸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因为长年卖菜而头发花白,显得有些佝偻的老人了。 在溪水镇因为常常用林夏空间水洗澡的关系。加上来这里之后,每次赵昕给了灵果,林夏也总收着。然后让全家人分食。 林老爸和林老妈看着都比他们的同龄人年轻不少。 听林老爸这么说,林夏立刻道:“我马上再给清姐打个电话,问问她房子的具体情况,到时候我和老爸去一趟b市,把房子处理妥当。” 正说着,陈清的电话打就过来了。 “喂,清姐。” “我刚刚给阿夜打了个电话,我估摸着最迟明晚你的房子就有着落了。你和你父母商量下。看什么时候有时间,最好来一趟b市,看看房子。然后就能确定下来了。”陈清开门见山道,“到时候户口什么的,我也会托熟人给你们一家人弄好。这个你就别担心了。” “真的嘛。”林夏有些吃惊,这也太效率一点了吧,“谢谢喵姐,幸苦喵姐了。” “哈哈,多余的话咱就别提 了,只有一条,你尽快把《天下》的完结稿交给我,我就烧高香了。” “这个容易,我等会儿就上网发给你。” “你说真的?”换成陈清有些惊喜了。 “关于稿子的事我还真没有说过假话。”林夏笑道,“那我先挂了啊,和老爸老妈说一下。” “唔,等你的稿子,拜拜。” “拜拜。” 陈清因为刚刚给靳夜打了电话,便又给林夏打了个电话说了具体情况。而林夏也思量着既然要搬家了,估计短时间之内都可能不会写稿子的,便打算将所有的存稿发给她。 挂了电话,见老两口两双四只眼睛都盯着她,林夏有些莞尔。 不过眼下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她肃容道:“刚刚喵姐给我打电话过来,说房子已经找好了,让我们做下准备,最好过两年就去那边一趟,自己亲自看看房子,到时候她好找熟人给我们上户口。” 见所有担心的事都一一安排好了,老两口便没有了后顾之忧,三个人商量了下后面的事宜,便都分头行事。 林夏回到书房,一边等待电脑开机,一边拿了纸笔写了这几日的行程。 若真的确定好了一切,要离开了,那三个小伙伴那里,还真是有些不好开口呢。 还有稿子的事,还是早点发给喵喵比较好,毕竟搬家可是一件大工程。 接收到邮件,陈清心里另有想法。 《谋尽天下》完结卷可以在暑期之前校核刊印出来,林夏这个时机选的倒不错,原本还以为暑假之前会来不及呢。 毕竟书面的装帧、稿件的校核排版、前期的广告宣传,后期的后续工作等等一系列的事,都需要一个详细的计划表。 而眼下有了林夏的存稿,《心悦》杂志发行后的第一本小说即将面世。陈清得了稿件,自然又忙碌了起来,整日里开会、开会再开会,忙的像个陀螺。 一点题外话: 今天在群里面得到一个新闻,主站作品《武布天下》的作者十年雪落猝死家中,并且还是两日之后才被人发觉。真心觉得……哎,群里面平时很多小透明写手也都是每日码字到凌晨一两点,多余的话不想多说,希望大家,不管是写书的还是看书的,都能保重自己的生命,珍爱健康。生命,真的是太脆弱了。 146 英雄救美 陈清说的不错,第二天下午四点钟左右,靳夜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说是给她们看了两处房子,这两个地放都还不错,要是林夏有时间就过来看看究竟选哪出。 从电话里似乎听得靳夜的声音有些疲惫,林夏寒暄说了两句,便挂了电话。 和林老爸商量了一下,两人决定过两天,等星期四了去b市看房子,顺便在b市呆上几天,好好考察一下。 而正是这几天,对柳梓清来说,发生了人生中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大事。 因为许逸宸改了来容城的时间,所以两人的见面并不上上辈子那样,却比上辈子更富有戏剧性。 那日,柳梓清因学校有点事,晚自习之后就多逗留一会儿,等到回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学生回家的高峰。 而与林夏她们那个小区不同,柳梓清因为父母的关系,住在政府大院。 走出学校的主街后,她习惯性的拐进了一条小巷子。 那是一条老街,两旁稀稀拉拉的几个招牌挂着,因为地处偏僻的关系,店铺也都关了门。 平时走这条街也不过十五分钟,要是饶热闹的主路,得近四十分钟。 因为心里想着事儿,走了几十步,她才发现有些不对劲,路的两边只有路灯,根本就没有行人。平时关门比较晚的小店铺今天不知道为什么都提前熄了灯,关了门。 经过一家网吧门前,看着紧闭的门,柳梓清有些疑惑。 网吧不是晚上的生意特别好么,怎么今天这么奇怪。 她的心里徒然生出了一股阴凉之意,原本觉得吹在身上的还有些凉爽的风,眼下也变得阴冷起来。 想到曾经头看过的几步恐怖片,柳梓清抖了抖,裹紧了身上的薄外套。 她掉转了头。打算原路返回。 这条路今天晚上看着有些邪门,反正也才走了几分钟,回去还来得及。 刚转身走了几步,就见旁边的暗巷子里面走出五六个打扮的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其中一个手里还拿着一把军用小刀。 柳梓清见状,心里一紧。若是只为财,那还好说,若是为了…… 不敢再想下去,她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四周,这才发现今晚绝对是有预谋的。 只是不知道这伙人究竟是盯了自己有多久。 那群人已经把路给堵死了。为首的是一个刀疤脸,一张脸看起来平凡无奇,只是那个刀疤太过引人注目。 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小青年转着军用小刀。围着柳梓清奸笑道:“小妞,爷都跟了你好几天了,好不容易寻到机会,你说说,爷们在你身上花了这么多功夫,你今天该怎么回报爷呢。” 看着柳梓清那张冰冷出尘的脸,那个小青年下身一阵骚动。 果然是个绝色的小娘们啊,这才这么小一点就这么勾人了。长大了还得了。 淫秽的视线从柳梓清的脸上落到胸口处,摸了摸下巴,心里暗道:可惜就是这胸小了点。要是在大一点,保不齐老子下面立刻就一柱擎天了。就是现在,劳资也开始硬了。 “小妞。今天你就好好伺候大爷们吧。”那黄毛小青年淫笑道,啧了啧嘴巴,“还没有上过这样的绝色呢。” 其余人听他这么说,也都纷纷附和,淫词秽语的喷了起来。 那刀疤脸也不呵斥,只一双鹰一样的眼睛盯着柳梓清。 即便是到了此刻,柳梓清脸色也没有大变,只是冷冷的盯着刀疤脸。 她一眼就看出这个才是他们的头儿。 “说吧,你们要多少钱。”她的声音不大,却自有一股冰冷傲气,让这几个调笑的混混一愣。 “唷,你这小娘子倒是有意思,居然不害怕哥几个。” 柳梓清只冷冷的扫了他们一眼,“你们盯了我这么久,怎么可能只是嘴上讨点好,说吧你们要多少。” 若是林夏看了这一幕,只怕会拍手叫好。 能被许逸宸这样的人看上,柳梓清必有其过人之处,她家境良好,一直受到良好的教育,除了为人冷傲一点,可以说没有其他什么缺点。 至少不会像秦映雪那样视人命为无物,视女子清白为无物。 之前谢郗彤那样针对她,若是换了任何一个人,只怕都会受不了。 就算是林夏,被人无缘无故不喜欢,也会在机会合适的时候找回自己的场子。而柳梓清,除了无视谢郗彤,就是无视,也没有怎么放在心上,更没有做出什么伤害她的行动。 那黄毛拿着手里的刀,拍了拍柳梓清精致的小脸,淫笑着围着她转了一圈,“唷,小妞挺有个性的嘛。” 柳梓清冷冷扫了他一眼,趁他不注意,一脚踢到他的下体,那黄毛当场就痛的捂住裤裆,蹲下了身子。 而柳梓清则趁这个机会,冲出了包围圈。 她虽然出其不意,但也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而对方却是身强力壮的大男人,回过神来后,很快就把她抓了回来。 “不愧是公安局长的女儿,果然有两把刷子。”那刀疤脸死死盯着柳梓清,“黄子,别和这小娘皮废话了,直接把人带走。” 柳梓清这才感觉到了害怕,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却不提钱的事,究竟是想要干什么。 想到这一层,她不禁后悔怕麻烦而没有让哥哥过来接她了。 想到这,她厉声道:“你们究竟是谁,有什么目的。” 她自觉得声音很大,想引起主路上行人的注意。 但刀疤脸是什么人,很快便察觉到她的意图,冷笑道:“你别白费心思了,巷子口已经被我的人堵住了,谁敢进来。至于这里,哼,谁敢在我王老虎的面前撒野。” 这时,那黄毛已经捂着裤裆站了起来,不时呻吟般的“哼”一声。满脸戾气道:“姐夫,和这个小婊子多说什么,直接让兄弟们把她上了,也就完成任务了。” 柳梓清大惊,厉声喊道:“你们敢,呜呜……”话还没说完。手就被人反剪了,嘴巴里也被人塞上了东西。 “怎么不敢。”那黄毛抹了一把柳梓清的小脸蛋,“等老子上了你,就是你柳家的女婿,你爸难道还能把他女婿杀了。嘿嘿。柳家在容城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出了这事,还不是得乖乖认了。以后你就乖乖的跟着劳资吧,小美人儿。哥哥我一定会好好疼你的,嘿嘿。” 那黄毛淫笑了两声,想到这样绝色的人儿在自己身下婉转承欢,下身的痛也没有那么明显了。 一股腥臭味扑鼻而来,柳梓清大惊,心里几欲做呕。 她嘴巴里居然是男人的内裤! 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上面居然还有黏黏的液体。这样一想。加上那一股腥臭味,恶心了她胃里立刻就翻滚了起来,就要吐出来。 可惜嘴里塞了东西。那呕吐物都堵在嗓子眼里。 容不得柳梓清多想,她就已经被人往旁边的暗巷拖去。 这个小巷好歹还有路灯,可旁边的暗巷可真的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想到这里,她开始挣扎起来。 可她那一点花拳绣腿哪里敌得过这么三大五粗的汉子,眼看着就要被拖进巷子里了,柳梓清绝望的睁大了双眼。 正这时,身后传来一阵惨呼。 前面走的几个人都好奇的转过了身,只见一个人影凭空单脚跃起,一脚把后面走的二狗子踢飞,捂着胸口起不来身。 那刀疤脸一看他的身手,当机立断道:“黄毛、阿柱、矮子把那女的给办了,我、阿凯小ken来拖时间,快。” 还没等他说完,那身影并不停,直接一个连环踢,脚踢上了面前楞着两个人的脸。当场鼻子就歪了,牙齿被踢掉,人也踢飞了过去。 还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在空中翻了个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刀疤脸眼睛一眯,知道自己一个人应付不了了,便吼道:“大家一起上,快。” 说完,从腰后边拔出刀,刺了过来,和那身影开始过招。 黄毛等人见状,自然放开了柳梓清,纷纷拔刀相助自家老大。 柳梓清没了束缚,第一件事就是把嘴巴里的裤子扯了出来,趴在路边大吐特吐。只要一想到这是男人的内裤,她整颗心就又开始翻滚了起来,吐到最后,胃里面已经没有东西可以吐了,就开始呕酸水。 而这边那个人以一人之力对上四个大汉,却也不觉得吃力,只是不时的分心看柳梓清那边的情况。 从一个人手里夺了刀,另外四个人或多或少身上都挂了彩。 刀疤脸最精明,一个虚晃,从打斗中脱身,抓起一旁地上的柳梓清,用刀抵住了她的喉咙,阴狠道:“小子,最好放下你的刀,不然老子这手一抖,这小娘皮说不定就保不住了。” 那人眼中凌厉一闪而过,“若杀了她你们也都吃不了兜着走,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劝你们还是乖乖放下刀的好。” 那刀疤脸的手又往柳梓清脖子处凑了凑,“小子,快把刀放下,不然我这刀看不是吃素的。” 说着,真的又凑了几分。 那人心中着急,把刀一扔,道:“我要是你们,早就跑了,巷子口的那些人早就扔下你们跑了,不然你以为我怎么进来的,他们就是打算让你们做替罪羊。” 那刀疤脸对黄毛使了个眼色,黄毛转身便往暗巷跑去。 那人见他走了,把柳梓清往前面一推,人也矫捷的蹿了出去。 147 惊讶,机场拥抱 那人一直紧紧盯着刀疤脸,见他动作,疾奔上前,一把搂住了将要跌倒的柳梓清。 望着逃走人的方向,阴沉的眼中涌出幽寒无边的杀意。 他的女人,她也敢动! 低下头,她从来没有像这样似一个受了惊的小兔子一般缩在自己怀里。 手里是柔软的触感,温香软玉。 饶是他一贯冷硬,此刻一颗心也都酥了。 “你,好好吧。” 语调轻缓,柔情似水。 刚才的一方变故来的太快太急,即便以柳梓清的聪慧,也都反应不过来。 被他的声音惊醒,柳梓清猛的哆嗦了一下,从他的怀里探出了头。 嘘! 她心里吸了一口气,震惊于这个救命恩人的容颜。 她虽冰冷,却仍自负美貌,但眼前这个男人,居然比女子还要美上三分。 一席玄黑墨衣,俊美的容颜在昏黄路灯照射下,更是有股说不出的神秘魅惑。 对上那双精致狭长的凤眸,柳梓清勾了勾嘴角,“今晚多谢你了。” 见柳梓清这样淡然自若,那眸子闪过惊艳与满意,果然是他看中的女人。 “许逸宸!” “什么?”那双好看的凤眸里面满是执着与认真。 “我叫许逸宸。” “许逸宸。”柳梓清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发现自己趴在他怀里这个动作太过暧昧,正欲起身,双腿一软,又跌落在他的怀里。 就像投怀送抱一般。 柳梓清这才发现其实自己是害怕的,刚才不过是强撑着罢了。 若真是被那伙人给……她甩了甩头,她绝对无颜面再活下去。想到方才的事,那股恶心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可惜前面吐的时间太长,眼下胃里面已经空空如也,没有可吐之物。只得趴在他的怀里干呕了起来。 “你怎么样。”许逸宸抚了抚她的背,递过去一块手帕,“可感觉好了些。” 过客半响,柳梓清觉得好些了,便点了点头。 四处看了看,许逸宸将她搀扶起来。“我还是先送你回家吧,咱们出去打车,这两天你在家好好休息,别一个人出门了。” 柳梓清知道自己的状态,只怕一说话就会吐。便只点了点头,仍凭他做主。 见她如此,那狭长的凤眸里闪过诡谲之意。旋即隐去。 这辈子,她一定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 送柳梓清回柳家之后,许逸宸自然受到了柳家的款待。而柳家那几个老小狐狸,在见过许逸宸说话做事之后,心里自有一番小算盘。 若救了他女儿的是一个无名穷小子,柳家自然不过花几个钱,打发了也就是了。但救了女儿的是这么一个人物。想到最近得来的一些消息,柳父便有了计较。 姓许,还是这样的一种人物。不是许家的人,还会有谁。此番他救下梓清,说话做事无不透出对梓清的关心。他女儿的容貌,他也是知道的,只怕这许家少爷对自家女儿上心了。 原本他就不想困在这一隅之地,现在京城的人出现了,柳父又怎会不好好盘算一番,因是后话,这里暂且不一一赘诉。 再说林夏和林老爸到了b市,先找了间酒店歇息了一晚,第二天先联系了陈清,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这给靳夜打了个电话。 问清了她入住的地方,靳夜便让他们在酒店等着,会有人带他们去看房。 先前和他谈话中,林夏知道他现在不在国内,看了看时间,他那边已经深夜了,居然还没有休息。 “工作虽然重要,但身体也同样重要,你还是要先顾着自己身体才是啊,钱是挣不完的。”林夏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倒是让靳夜心里有些暖。 长这么大,除了母亲,她还是第一个关心他身体的女人。 显然,这个时候靳夜已经忘记被他开过的n多女秘书也这么关心过他。只是他这个人太过自我,做事全屏自己喜好,他带着有色眼镜看别的女人,那些女人不管做什么,自然都被他贴上了别有居心的标签。 而林夏和他的相遇太多戏剧,又有共同认识的人——陈清,加上林夏不知道自己的身份,陈清又像个保姆一样这么护着她。 这么多事交杂在一起,他心里自然待林夏也有些不一般起来。 尤其是最初几次相遇,让靳夜想到她,嘴角就不由自主的勾了起来,眼里透出笑意。 好久没有见到那个小丫头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长高了,变胖了。 听着林夏的声音,靳夜有些思维发散的想到,“嗯,正打算休息的。” “嗯,那你好好休息啦,我就不吵你了。”和靳夜简短寒暄了两句,便挂了电话。 这边靳夜让自己的亲信秘书安排个稳妥的人带林夏和林老爸两人去看房子,下面人听了,都纷纷自告奋勇的推荐自己。 老板亲自指定要去接的人,会是谁呢,是谁呢。 原谅他们的八卦吧! 最后郭秘书倒是一个人都没有派,而是自己亲自去接了人。 结果看到人之后大失所望,并不是他们这些人想象中的那样,看着林老爸老实巴交的样子,再看笑的甜腻的林夏小萝莉,郭秘书在心底把那群人一一骂了个遍。 瞧瞧这一老一小的,也不像和boss有染啊! 那些人真是些禽兽,每天不知道想些什么。 一共看中了两个地方,郭秘书亲自看车将父女俩送到位置,并做了一番自己的见解。反正他今天的任务就是让父女俩看好房子,办好手续。 郭秘书看着眼前的楼盘,这可比坐在办公室轻松多了。成天对着电脑,可是把他累坏了,可怜他那把老腰和脖子啊! 也许是林夏从骨子里对靳夜有种信任,他选的两个小区自然是没话说,不仅离医院超市不远,而且旁边还有初中和高中,坐公交也就十几站路。 衣食住行加上教育都想到了,加上环境也不错,林夏和林老爸哪里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当场就付了全款,拿到了房产证。 拿着那个红色的小本本,林夏有些疑惑。 上次和堂哥林兵在b市买房的时候,可是等了半天,今天却顺利的很。 原来这买房可不是像小说里面说说话,房子就能过户的。 先要去到房地产交易大厅领取《房屋所有权转移申请书》,填写,请开发商盖章。然后领取公共维修基金交款通知,具实结算单。还要去楼盘测绘单位领取两份测绘图和两份测绘表,并且都要盖章。接着就要拿着公共维修基金交款通知去银行交款,最后携带购房合同,具实结算单,购房发票,身份证去地税局交契税。 可以说过程十分的麻烦,今天却诸事顺利,让林夏有些小小的疑惑。 当然,她也没多想。 毕竟想到回去之后开口和谢郗彤几人说要搬家的事,林夏就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幸好房子买的是毛胚房,装修还需要一段时间,靳夜已经吩咐了郭秘书,只要他们看中了房子,就帮忙联系装修公司。 所以这些事林夏都不用操心。 听郭秘书这么说了之后,林夏在心里暗自琢磨,也不知道这靳夜什么来历,这些事在他看来,好像都不是事一般。 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一群人围着他喊“靳总”的那一幕,林夏疑惑的在床上滚了两圈。 明天就要回容城了,晚上和林老爸在超市里买了一些东西,打算带回去分给赵茜她们。只是这搬家的事,算了,还是等到时候在说吧。 林夏有些鸵鸟的想到。 第二天,林夏和林老爸买了票,坐在机场大厅等航班。 “老爸,我去那里买两瓶水。”林夏指了指不远处的便利商店。 林老爸点了点头,“手里带钱没?” “有呢。”林夏笑着说了句,往那边走去。 “那你快点,还有两分钟飞机就到了。” “知道啦,不会误了航班的。” 在快要到便利店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夏夏。” 林夏转过身,只见过道不远处站着一个穿着白色t恤、带着鸭舌帽,搞的像周杰伦的少年。 等他走进,林夏打趣笑道:“最近挂了什么风,怎么连你都开始喜欢周杰伦了。” 他的眸子带着一贯的温文尔雅,浅笑道:“你怎么来b市了?” “上次不是和你说了搬家的事么,和老爸过来看看房子。”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角落,“喏,我爸坐那儿在呢,我去买瓶水,你要么。” 一边说着,一边往商店走去。 游信如往常一般走在她旁边,浅笑着摇了摇头,“我不渴。” “对了,你不是搬到b市了么,来机场干嘛,不会是专程来送我的吧。”买了水,林夏笑问道,带着开玩笑的语气。 游信笑道,“我说是特意赶过来送你,见你一面的,你信么?” 林夏挑了挑眉,眨眼笑道:“要是那样,就真的是太……” 还没说完,就被游信揽进了怀里。 而就在林夏两人说话买东西的几分钟里,从美国飞回b市的飞机已经停了。 靳夜刚从检票口出来,就看到了这一幕。 148 boss吃醋了 “总经理。”早候在一旁的郭秘书等人见他停住了脚步,忙上前低声询问道。 瞥了一眼正搂在一起的两人,靳夜刻意忽略了心里那一点小小的不适,“走吧。” 说完,率先往机场出口走去。 却说林夏被游信这突然的动作震慑住了,呆愣了片刻,待反应过来时,游信已经放开了她。 “你……” 林夏真的是疑惑不解,游信不是这样的人啊,出了什么事。 游信仍然是一惯的温文尔雅,“我要走了。” “要走。”林夏追问道,“去哪里。” 游信笑了笑,揉了揉林夏的发丝,没有答话。 “你……” 几年之后,你还会记得我么? “什么?”林夏好奇道。 “几年之内我可能不会回国了。”温润的双眼盯着林夏,“别忘了我!” 林夏有些呆愣的盯着那双似乎溢满了柔情的眸子,里面早已褪去了平时的淡然。 游信这是……喜欢他? 可是平时也看不出来啊! 像他这种温文尔雅的人,做普通朋友确实不错,但若是做恋人,她实在是分辨不出他待她和其他普通朋友有什么区别。 这样的人用微笑伪装了自己,若没有相处久,很难触及到他的内心。 但作为朋友,和这样的人交往却又是极好的。 因为只要你不触及到他的底线,这样的人却是很好说话的,一般的事情他们都大方的很,并不计较。 林夏动了动嘴唇,似乎想说什么。 可她又能说什么,世事无常,说不定哪天造化弄人,两人这一辈子都可能不再相见,她又拿什么给他承诺。 终究只是来了一句。“那你去哪儿?” 游信笑了笑,那个笑容似往常一般无二,一样的沁人心脾,让人心绪平静。 正这个时候,机场大厅响起了广播员甜美的声音,“……请前往w市的旅客主意了。航班即将起飞,请到检票口检票……” 而林老爸也收拾了东西站起来看向了这边。 游信再次揉了揉她的发丝,“快去吧,伯父在等你。” 林夏笑了笑,“你也是。自己保重。” 见游信点头,林老爸也拎着东西往这边走过来了,林夏道:“那我走了。” 游信又点了点头。林夏走了几步,突然回头道:“对了,你的书。” “书就送给你,也算是个念想。” 而这时,林老爸也走了过来,林夏也不便多说,迎了上去,两人检票过安检等等忙碌了起来。 游信目送父女俩离开。直到看不清人,才淡淡的转过了身子。 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群人。拥着他,往机场另一头走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都有自己无能为力的时候。他不愿听出家族的安排,不愿将来娶自己不喜欢的女孩,所以选择了抵抗。 只是,现在的他,手里没有半分权势,能够做什么呢? 夏夏,不过是几年。 你会等我么? 却说靳夜坐上了秘书备好的车,听着他报告这几日离开之后公司的行程,疲惫的揉了揉额角。 平日里听惯了的事情眼下都浮躁了几分。 秘书察言观色,很有眼色的闭了嘴。 靳夜靠坐着,对郭秘书所言不置一词,半响才开口道:“吩咐你的事情办的如何了?” 郭秘书一愣,才明白他说的是离开之前为林夏父女俩看房的事。心里奇怪,这林家和boss究竟是什么关系? 若说重视吧,这靳家名下这么多产业,就是别墅开发区也有不少,怎么就给了套平房,而且还不是在闹市区的中心地带;可若说不重视吧,总经理对其他动辄千万的生意不闻不问的,居然问起了这区区一两百万的买房事件,而且还是买的自家名下的房子。 实在是让人奇怪,琢磨不透啊! 心里百转千回,嘴上却利索的将事情都报告了一遍,并且已经找好了装修公司,就等林老爸有时间来b市这边监工开工。 靳夜不可置否的“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郭秘书见状,心里有些嘀咕了,嘴上却只问道:“总经理,现在是去公司,还是您先回去休息一会儿,我见您的脸色好像有些不太好。” “先回公司。”靳夜揉了揉额角,确实有些累了。 原本美国那边的工作就有点赶,加上时差没倒过来,一下飞机又遇到了这样的事。 靳夜努力忽视心里的不爽,但他周身那骇人的冷气,让郭秘书的小心肝又抖了两下,不知道总经理这又是怎么了。明明下飞机的时候心情看着倒不错的,怎么一转眼就变了个人似的。 瞧这个架势,公司又有人要倒霉了。 真是,*oss的心,海底针啊! 果然,到公司之后,靳夜就召集了全公司上下的中高层,开了个不大不小的会。 整场会议对这些在职场混口饭吃的小职员来说,真是惨不忍睹啊,几本来每个人都挨批了,每个人都被驳了话。 就只有郭秘书因为办的是看房子这种低级的任务,这才免了灾。 “散会。”靳夜吐出这两个字之后,众人就像得了大赦一般,一个个溜的比兔子还快。 心有余悸的关了门,平时和郭秘书关系比较好的刘主管待人都走光了,拖他到一个偏僻的落地窗面前,唠嗑道:“boss这是怎么啦,米国那边的case不是拿下来了么,并且貌似利润还不错,怎么boss还像是吃了炸药一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那边的事儿搞砸了呢。” 郭秘书高深莫测的看了他一眼,摇头道:“哎,谁知道呢。不过你说case的事嘛,老板出马,还有搞不定的事么。我估计,老板这是恋爱了。” “恋爱了!!”刘主管惊悚的叫了起来。 “嘘!你这么大声做什么。”郭秘书忙捂住刘主管的嘴巴,“这也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你想想,咱们跟了老板这么久,什么时候见他这么喜怒形于色过。我还是头一次见他发这么大的火,你说不是恋爱了,谁信啊!” 刘主管一想,也是,都是过来人嘛。相当年,他不也是为了自己女朋友,整日里茶饭不思,和女朋友吵架了就借酒消愁么。 老板平日里再怎么厉害,也不过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 想到这里,刘主管叹道:“难怪人家都说这‘英雄难过美人关’,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美人,让我们这么厉害的大老板栽了个大跟头。诶,是不是那个老板让你亲自带着去买房的那户人家。” 郭秘书摇了摇头,斩钉截铁道:“这个我可以打包票,这个绝对不可能,不可能。” 想起林夏笑眯眯叫他“郭叔叔”时候可爱的样子,他又摇了摇头,“人家那还是个毛都没张齐的黄毛丫头,老板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怎么可能看上她。而且瞧她爸爸那个样子,一副村样,估计是个乡下人,没见过世面,老板怎么说来头也不小,将来也不会和这样的人联姻。” 刘主管笑了两声,“那可不一定,说不定老板就是大鱼大肉吃多了,就喜欢上了清粥小菜才也说不定。” “要清粥小菜,天上人间什么样的给你找不出来,要找人家好好的黄毛丫头,人家还在读高中呢。” 听他这么一说,刘主管也就没往心里去了。 才高中生而已,就算美的貌似天仙,也入不了这些大人的眼,学生哪里懂此种风情。 况且对高中生下手,不是连禽兽都不如么? 这样一想,刘主管也没多提,只和郭秘书讨论起老板刚才说的一些问题起来。 却说待人走光之后,靳夜靠在真皮椅子上,心里仍隐隐有一股怒气。 似乎今天心情很不对劲。 起身回到办公室,从暂时的休息室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他工作繁忙,有时候忙起来就直接在办公室睡下,所以办公室旁边有个小侧门,里面配有简单生活用品。 喝了之后才感觉心里好了些,却仍有一股虚火,面前的文件怎么也看不进去。 想了半天,还是拨通了陈清的号码。 “喂——阿夜啊,找我有什么事嘛,我这边正忙着咧。”陈清一边用头和肩膀夹着电话,一边迅速签了字,将文件递给编辑,“这批的作者中有几个好不错,很有潜力,你重点关注一下,别放过了,待会儿我再找你。” “好的,主编。”那编辑抱着文件退下,又有另一个编辑敲门进来了,整个编辑部忙成一团。 陈清做了个手势,让她稍等片刻,自己用手握住了电话,“阿夜,有什么事嘛?” 靳夜不是这么无聊的人,也不是这样有空的人,他既然打电话过来,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听到陈清的文化,靳夜抿了好看的薄唇,还是说了出来,“刚刚在机场看到你特别护着的小丫头了。” “看到就看到了,怎么了?她不是正好来b市看房子么,今天回去。”陈清有些奇怪,就为这事儿,他就给她来个电话? “看到她和一个男人抱在一起。”这句话还没有说出来,靳夜就被陈清问的一怔。 是啊,看到就看到了,她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和陈清又什么关系,他凭什么打这个电话质问陈清? 149 暖香 “喂——喂——你还在么?”靳夜那边不说话,陈清又叫了两声。 然后—— 陈清无语的看着听筒,居然直接给她挂了电话。 我勒个去。 他巴巴给她打个电话,就是为了告诉她,他在机场看见林夏了? 真是让人无语。 “主编。”手下编辑的声音将陈清唤醒,她接过递过来的文件,便签字便道,“你手底下老人的稿件多催催,新人这一块也不要放过,还有这个暑假出版的事情……” 靳夜挂了电话,食指微曲巧击桌面,阖目沉思。 什么时候他竟然这么沉不下心来了。 但是闭上眼睛,就是林夏和别人拥抱的画面。 靳夜再次拨通了一个电话,听筒里传来机械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挂了电话,靳夜起身负手站在大大的落地窗前,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一贯深沉的眸子更是幽暗无光。 却说林夏和林老爸回到容城,一到家,林夏就睡了个昏天黑地。 她继承了林老妈晕车这个习惯,每次出远门都会不舒服一段时间,前一段时间用了灵果之后,貌似好了一些,结果这么长一段时间不出门,又复发了。 这个晕车的事儿,还得经常坐坐,才能锻炼出来。 一回到家,谢郗彤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喂——”林夏有气无力的接起了电话。 “夏夏你回来啦!”谢郗彤惊喜的声音传来,她自从来到此间,平日里几乎和林夏同进同出,她也真把林夏当亲姐妹了。 两人感情极好,她心中对林夏也隐隐有些眷恋。这突然间林夏离开这么久,她一个人上学放学,虽然平时有陈子墨陪她,可终究不及林夏亲密,所以一听到她回来的消息。就迫不及待的打电话过来了,尽管她知道应该先让舟车劳顿的人休息一会儿。 不过她这也算是误打误撞,以前的谢郗彤也是这般。 听见她亲密依赖的声音,林夏心里一暖。 但想到要搬家的事,林夏又皱了皱眉,该怎么和她们说呢。 “嗯。我回来了。”林夏在背后塞了个靠枕,“你要不要过来玩,给你和潇潇她们从b市带了点小玩意。” “要,我马上就过来,等等我啊!”说着。就挂了电话。 虽然不知道林夏去b市干什么,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事和秘密,谢郗彤问了下。见林夏没有多说,也就没有多问。 若换成从前的谢郗彤,早就刨根问底了,也不管人家是否愿意说。这点也是让林夏极为满意的地方,谢郗彤车祸之后,人确实比从前明白事理了很多,相处起来也让人更舒服了。 端起床案头玻璃杯里的温水喝了一口,林夏有些欣慰。从她车祸以来,近一年的时间了。谢郗彤变了不少,这件事还是先和她说吧。毕竟她们俩关系最好,也该先让她知道。 正想着,门铃响了。然后就听见林老妈的大嗓门响起,“夏夏,彤彤来了。彤彤,她在房里躺着呢,你进去找她吧。” 也不知道谢郗彤和林老妈说起什么了,几分钟后林夏才见她推门进来。 “在外头和我妈聊啥呢?”见她进来,林夏挪了挪位置,谢郗彤顺势坐下。 见她这么乖巧,林夏好笑道:“行了,别装了,脱了鞋子上来吧。”以前每次她到林夏的房里就往林夏的被子里钻,总说她被子里有一股暖香,让人闻了就昏昏欲睡。 谢郗彤嘿嘿笑了两声,脱了鞋子就倒在了林夏的旁边,还往枕头上蹭了蹭。她喜欢呆在林夏身边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林夏身上真的隐隐有一股暖香。 这个香味很淡,若隐若现,要在林夏身边待上一段时间才能闻到。可待你细细闻起来,想要分辨,那味道却又消失了,这事儿她还和林夏说过。 林夏自己自然是闻不到的,只拉起胳膊闻了即便笑道:“难道我还是香妃不成,身有异香?” 见谢郗彤这个样子,林夏不禁失笑,“怎么,又在闻香妃的香气呢。” 谢郗彤蹭了蹭,喟叹道:“是啊,好香啊,真让人沉溺。”说完,扫视了一眼室内的摆设,加上床上横躺着的人儿,所谓的温柔乡,也不过如此了。 如此温婉大气,又不失这个年龄女子的活力,而且在这个诗书几乎已经算是绝迹了的朝代,还这么有才气,真是让人不得不赞叹。 也不知日后哪家的儿郎不顾门第规矩,娶了她。 想到家中几个目光短浅,心胸狭窄的堂姐妹,和一些心计深沉的庶妹,谢郗彤心里又对林夏高叹了一番,若是在古代,这样的女子也是极好的。 怨天尤人,害人的人何其多,她这样的又多么难得。 便是这个身体的主人,有着这样好的家世,不也是心胸狭窄之辈么? 最终也是害人害己,丧生事故之下,被她这个外人鸠占鹊巢。 姐妹俩闲聊了几句,见林夏眉宇间有犹疑之色,谢郗彤问道:“出什么事了,这次你和伯父去b市有急事么,有没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 林夏扭头,就看见了她那双真层关切毫不作伪清澈的双眸,大大的圆圆的,如黑葡萄一般。 想了想,还是将这次去b市的真实情况捡能说的告诉了她。 “……房子的手续都已经办好了,所以,若没有意外,我们家应该会在今年搬到b市去……”说到这里,林夏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 原本搬到容城之前,她还有些忐忑。 毕竟从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搬到一个在记忆中印象并不好的地方,前途也不清楚,谁都不会太开心。 只是因为她主动提出要搬家,若是露了怯,父母和林辉就更不同意了,她也只得撑着。而来到这里之后,谢郗彤是第一个向她抛出橄榄枝的人,待她更是如亲姐妹一般,让她迅速融入了这里的生活。 可以说她现在的生活,谢郗彤功不可没。 虽说即便没有她,林夏一个成年人心理过的也不会太差,但是毕竟她待她是付出了真心,眼下好朋友要搬家了,谁能受得了。 看到谢郗彤有些暗淡的眸子,林夏心里也不好受,但是这搬家,势在必行! 谢郗彤想必也想到了这一点,并没有多问,只是心里沉甸甸的,难受的紧。她初来的时候整天呆在屋子里,只有林夏,每天都会来看她,给她将书本上的知识,陪她说话,讲故事。 可以说是除了亲人以外她最亲近的人了,她不肯留级,就是为了和她们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眼下林夏要搬家了,自己以后都要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回家,一个人写作业,日子要不要在苦逼一些。 哦,苦逼这个词还是从林夏那里学的,现在谢郗彤却觉得最能够表达自己的心情了。 谢郗彤没有说话,林夏也不知道要说什么,沉默了半响还是开口道:“你别这样,我们以后又不是不见面了,你这样子我心里也不是很舒服。” 谢郗彤心内叹了一声,是啊,自古以来搬家与否都是大人的决定,小孩子能插上什么嘴,要是她父亲决定搬家,她不也是没有能力改变什么。 想到了这点,谢郗彤勉强笑道:“我明白,咱们还小,这些事儿都是大人说了算,只恨我们不能快点长大,然后一直在一起。” 林夏:…… 这事儿还真的是她撺掇的,只是这些理由也不足为外人道,只得陪小心道:“你明白那就最好了,只是潇潇和茜茜那里,还得你帮忙说和下,不然她们俩又有的闹了。” 话虽这么说着,林夏心里却松了一口气。 她和那两人的关系没有谢郗彤好,搞定了这边,那边被说两句也无所谓,只是谢郗彤她是真的当作好朋友放在心上了的。不然也不会在她生病期间,一放学就到她家去看她。 谢郗彤嘟嘴道,“那我可管不着,她们要是骂你,也是你自找的。” 林夏笑了笑,心里却是一派轻松。 被骂是好事。 果然,第二天放学,听说了林夏不久就要搬家的事,赵茜和孙潇潇当即就不干了。 先是走了一个游信,现在又走了一个林夏,怎么好朋友都走光了。 “啊啊啊,你们家好端端的搬什么家。”孙潇潇掐着林夏的手臂和腰,不满道。 赵茜也插着个腰,满脸的不悦,“就是,你可是好,一个人跑到京城繁华之地享福去了,留我们在这贫瘠之地,天天苦读。” 林夏:…… 她哪里是去享福了,躲祸啊啊,有木有! “那先说好了,你到那边以后,可不许忘了我们,要记得常常给我们写信,打电话,还要经常给我们寄吃的过来,不许忘了,听到没有!”孙潇潇噼里啪啦讲了一大通,听的林夏头昏脑胀,直点头。 见她这么识时务,孙潇潇这才放了手,冷哼了一声,“算你识相。” 林夏苦笑道:“我一直很识相,有没有。” “识相你就不会搬家了,就不会把我们三个抛弃在这里。”赵茜嘟嘴抱怨。 还是谢郗彤解释道:“算了,这事儿也不是她能做主的。” 两人一想,也是。 也就都偃旗息鼓了。 150初到B市 只是一想到三个人要分开了,几个小伙伴心里还是有些淡淡的不舍。 林夏无法,搜肠刮肚的说了好些话安慰她们。 “晚上咱们就别回家自习了,都去夏夏家里闹她得了。”赵茜阴笑道。 “哦,我同意。”孙潇潇跳了起来,谢郗彤也点了点头。 林夏笑道:“那晚饭也别回去吃了,咱们四个去雕刻时光吃一顿,好久都没有在一起吃饭了。” “恩恩,好。”意见达成一致,遂往餐厅赶去。 容城几个环境比较清雅的地方较少,雕刻时光算一个。 面对林夏搬家的事,大家虽然不舍,但听她说至少还有一两个月的时间,想着一两个月挺长的,也就没有那么伤感。 只是谢郗彤和她关系好,更是日日黏在一处,看的几个大人咋舌不已。 好在以前谢郗彤也是这样,倒也没有多想。 “什么,你们下个星期就要搬走。”谢郗彤惊讶的站了起来,有些失态的问道。 微风打在窗台上,小植物的叶子不断在风中摇摆,带来青草的气息。 两人正坐在窗台上谈心呢,中秋的晚风已有些凉意。 见她那样子,林夏叹了一声,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谢郗彤醒来之后,感觉她比以前更加依赖自己了。 这种依赖不是生活中物质上的,而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 虽然她待人处事比从前成熟了不少,但在自己面前,谢郗彤仍然是从前那个她,发自内心的对自己好。 刚回来那几天,她就知道了柳梓清出事的消息。刚出事后那个星期。她都在家休养,没怎么上学。 而之后,也不知道许逸宸使了什么手段,居然让柳家上上下下和他一条心,每天和柳梓清同进同出。 现在,整个学校的话题已经变成了,陈子墨和赵昕,许逸宸和柳梓清。至于高一(七)班的秦映雪,因为身边没有护花使者的关系,风头倒弱了不少。 想到那天看到许逸宸和秦映雪的事情。林夏心里暗道:幸好要搬走了,柳梓清这事就是只怕是秦映雪搞的鬼,这一堆烂帐啊。 林夏双臂交叠。趴在窗台上,下巴搁在手臂上,看着静谧的夜空。 “你也知道我爸爸去B市了,这段时间他在那边督促新房子的装修,还给我们在那边办好了户口、转学等等一系列的手续。以前我们家装修这个房子的时候。用了差不多整整一个学期。” “但这次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是因为找熟人帮忙的原因,装修的特别快,而且装修费用也不是很高。我爸在那边待了一段时间,觉得占了个大便宜,催促我们快点搬过去呢。” “那你家里这些东西怎么办呢?”谢郗彤问道。 “这些家私什么的估计是般不过去了。只带几件换洗的衣裳过去。当然,我书房的书肯定是要搬过去的。”林夏转过了头,“就算搬家了。以后放假了你们还是可以过来找我玩啊,我一个人去那边也是人生地不熟的,一定会想你们,给你们写信的。” 谢郗彤抿了抿唇,并没有多说什么。 看着她有些倔强的侧脸。林夏叹息了一声,若不是这里一堆烂摊子。她也不想搬走啊。 人,只要不是那种特别有野心的,都是喜欢呆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的。一旦环境改变,要花多少心力去适应新的环境。 就算她嫩嫩的表皮里装着一个三十岁的心,也改变不了人的这种本性。 半响,才听谢郗彤幽幽道:“你这一走,我这心里都感觉缺了一块,似乎少了点什么,夏夏……” 她拉住林夏的胳膊,可怜兮兮道:“你真的忍心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么?” 谢郗彤一直留着齐刘海儿,衬得一张小脸更小,看着倒只有巴掌大似的。瓷白瓷白的皮肤,不知道是不是吹风的缘故,脸颊旁边有两抹红晕,一双又大又清澈并且还水汪汪的眼睛正可怜兮兮的看着她。 林夏:…… 硬泡不行就来软磨了,卖萌啊卖萌! 红果果的鄙视。 看着那水嫩水嫩的脸,林夏终于邪恶了,伸出小爪子捏了捏,笑眯眯道:“虽然姐人见人爱花见花败,但素你也不用爱上姐吧,这样姐会很为难滴。” 手感真好,再捏捏。 “呸。”谢郗彤啐了她一口,“真是不要脸。” 这样一打岔,心情还真好了不少。 一阵凉风吹来,林夏道:“咱们进去吧,外头有些冷了,你腿还没有大好,受不得寒。” 倒真感觉有些凉了,谢郗彤点了点头,两人回了书房。 见林夏一点也不淑女的趴在沙发上,谢郗彤自然也不讲什么礼仪了,随心率性而行,也没有形象的躺在林夏身边。 见这样没有形象的自己,她喟叹了一声,要搁一年前,她怎么也想不到,所有人称赞的三小姐会这样没有教养不顾形象的躺着。 “真是舍不得。”谢郗彤道。 “生命中有那么多温暖而美好的事,我们每个人都舍不得,舍不得昨天,舍不得幸福。即便再是舍不得,时间也已经回不去了。”林夏转过头,坐直了身子,望着谢郗彤笑道:“昨日已逝,缅怀无益,不如把目光放向以后,生命才不过刚刚开始,日子也还长着呢。” 像是说服了自己,林夏扫视了书房一圈。 是啊,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谁知道将来还会发生什么呢。 生命中所有的人,都不过只是过客。 人生,还是要靠自己慢慢的,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正是秋高气爽好天气,秋老虎也过去了,此时不搬家更待何时。 “诶诶,轻点,这个箱子里面可都是贵重物品,轻点……”客厅里面吵吵闹闹的,林老妈的魔音透过门缝传了进来 将堵在门口的一个大箱子费力的拖进来,将书房的们关上,整个书房这才安静了下来。 用小刀将封好的胶带划开,从里面将书一本本的取了出来,放在新书房的书架上。 这些箱子里的书占了以前书房书的一半,还有一小部分放在空间里带来,反正林老妈不识字,也不知道整个书房究竟有多少书。 新房子和容城房子的面积差不多啊,不过这价格却贵了两倍都不止。这个价格在这个地段,倒也不算贵,甚至还便宜不了多少。 因为房子的低价格,让林夏开始怀疑这间房产公司是不是靳夜开的。因为林夏和林老爸那次在W市买的就是恒万地产的房子,而这个楼盘,也是恒万的。 联想到第一次见面,人家把他叫靳总,然后和陈清他们一起吃饭时,吴天皓说到他和靳夜辛辛苦苦一年挣钱,还不及许逸宸在股票市场轻轻松松捞一票挣的钱多。 林夏几乎可以百分之八十的确定,这家房地产公司是靳家的,或者说是靳家和吴家合作开的。 手机铃声响起,林夏随手将书放在书桌上,“喂——喵姐。” “夏夏,家里收拾的怎么样了,要不要我下班了过来帮忙。” “收拾的差不多了,杂志社事情那么多,喵姐有时间还是好好休息一下才是。”林夏倚在书架上,“对了,房子的事还没谢谢喵姐呢,有时间请喵姐吃饭。” “嗨,要谢你就谢阿夜吧,我可没帮上什么忙。”陈清道。 “那也还是要谢谢喵姐这两年的照顾,对了,现在又不是下班时间,喵姐找我有什么事情么?”林夏问道,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是工作日,找她应该是有正经事的。 “上次培训你不是见过徐寅老师么,这次杂志社花了大手笔,请了徐寅老师给你们几个杂志社重点培养的人开小灶,就在下下个星期,我提前和你说一声,让你做个准备。” 听到徐寅的名字,林夏呆了呆,一个激灵,这才反应道:“徐老师又要来了么,还只私下里给几个人开小灶,会不会太浪费了啊!” 毕竟好资源要共享嘛。 陈清笑眯眯道:“这个就不是你要操心的事了,你只需要到时候好好表现,说不定会被徐寅老师看中,当入门弟子哦!” 林夏笑了笑,这不可能吧,她一个写无聊言情小说的,人家是谁啊著名的文化大师,未来中国诺贝尔文学奖第一人。 若真成了他的入门弟子,这身价可是蹭蹭蹭往上涨啊! 当然,心里这么想着,嘴里也不驳了陈清的面子,毕竟有什么好事儿,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 “好的,喵姐,正好书已经完结了,这两天我会做一些准备的。” “嗯,就知道你最听话了。”和陈清又聊了两句,林夏这才挂了电话。 看着房间杂七杂八的书本,林夏叉腰,像鲁迅笔下的圆规一样。 唔,渴了,去喝点水。 刚打开门,就听见客厅里面传来一个很萌的声音,“哇,好可爱的的娃娃啊,阿姨,小Q好喜欢这个娃娃吖。” 然后是林老妈的笑声,“小Q喜欢啊,那就送给你了。” “唔,那怎么好意思呢,麻麻说不能随便收别人的礼物滴。”依然是那个甜甜的萌萌的声音。 天知道,老妈最喜欢这些萌萌的有爱的动物了,有木有! 林夏快走几步出了走廊,就看到了声音的主人。 151新邻居猫小q 唔,这是个少女。 应该是个少女吧,看她那个身高,林夏有些不确定的想到。 那女孩有着长长的海藻一般的头发,齐刘海儿,梳着羊角辫儿,上身穿着一件合体的白色短袖衬衫,下面穿着件灰白相间横条纹及膝裙,衬衣下摆扎在裙子里,更显身姿瘦弱。 此时,她抱着一个可爱的流氓兔子小娃娃,圆圆的双眼里面闪着粉红色的桃心,正水汪汪的看着林老妈。 而林老妈的一双手也捏上了人家雪白柔嫩的小脸蛋,“这是你夏夏姐姐的,平时她也不怎么喜欢,你这么喜欢就拿回家玩吧。” 林夏:…… 虽然是个摆设,可也是她精心挑选的好么? “妈,在和谁说话呢。”林夏开口道。 林老妈转过头,笑道:“这是咱们的新邻居小Q,小Q这是你林夏姐姐,你不是说喜欢看书么,她书房里别的东西没有,就是书多。平时多过来找你林夏姐姐玩,要看什么书就和你夏夏姐姐说。” “真的么。”小Q目光从林老妈身上挪开,移到了林夏身上。 听到她的声音,林夏抖了抖,这简直就是一招致命的必杀绝技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娃娃音! 对上这一老一小的目光,林夏笑眯眯道:“当然欢迎,对了,不知道小Q现在多大了,我瞧着应该还在读初中吧,读几年级啊?” “我今年十四岁,正在读初三。”小Q笑眯眯道,“夏夏姐可以叫我小Q或者小猫,同学们都是这样叫我的。” 林夏暗忖,你倒是个不认生的,再看那小猫笑的傻兮兮的样子。林夏囧,这孩子不会是少根筋吧! 当然,后来证实了,人不可貌相,可别被她纯洁(?)的外表给骗了,这孩子在其他方面或许少根筋,但在某些方面,比狗仔队的嗅觉都还要灵敏,各种猥琐无耻啊,有木有! “在读初三啊。今天不是应该上课么,你怎么还在家啊!”林夏笑问道。 “是噢,我要回家吃饭了。小猫忘记了。”说完还挠了挠后脑勺,一边傻兮兮的笑着。 林夏和林老妈各滴了几滴冷汗,吃饭都能忘记,真乃神人也。 正说着,就见对面住户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中年美妇,一见猫小Q抱着个娃娃站在林夏家里,就知道女儿又犯病了。 她忙走了过来,对林老妈抱歉道:“大姐,不好意思啊,我家小猫没给你添麻烦吧。”一边呵斥女儿。“放学了也不回家,不知道妈妈会担心么,还不快把东西放下。回头我再给你买一个一模一样的。” 猫小Q瘪了瘪嘴,却还是听话的把娃娃放下了。 林老妈人精,初来此地,最重要的就是和左邻右舍搞好关系。见状,忙将东西塞到小猫的怀里。“嗨,不就一个娃娃么。大妹子可别和大姐我客气,我女儿不爱捣鼓这些东西,家里玩的都是别人送的。这娃娃放在我家也就是个摆设,小猫这么喜欢,就让她拿去吧,孩子还小,慢慢教,可别训她。” “这怎么好意思呢。”中年美妇原本有些尴尬的神色也淡了些,脸上的笑也真挚了点。 “嗨,这么说就是和我客气了,瞧不起大姐我了不是。”林老妈招了招手,“这是我女儿林夏,夏夏,还不快和阿姨打个招呼。” 林夏浅笑着走过来,“阿姨好,这个娃娃就送给小猫吧,听说她喜欢看书,我别的东西没有,就是书多,阿姨以后可以让小猫经常过来玩。” 林夏说完,林老妈便接口道:“是啊,都是邻里邻居的,我们这一大家子也是刚来此处,有什么事还得麻烦大妹子呢。” 那妇人笑道:“大姐说哪里话,有什么事儿尽管去找我。只是今天你们刚来,还有东西要收拾,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知道那小女孩现在到了吃饭的时候,下午还有课,林老妈点了点头,又寒暄了几句,那母女二人这才离开。 见人走了,林夏扫视了一眼客厅,只见屋子都收拾的差不多了,大件物品也都摆放妥当了,只有几件小杂物横七竖八的躺着。 “老爸和林辉呢。”林夏问道。 林老妈正在用小刀弓着腰开一个大箱子,头也不回道:“我让他们下去买饭去了,今天中午咱们是不想在家里吃饭了,下午把屋子收拾个大概,晚上咱们去餐厅里吃。” 林夏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了。 给自己和林老妈分别倒了杯水,林夏这才端着杯子,会书房继续整理了。这些书都是她用习惯了的,从不假借他人之手整理。每一本书放在什么地方,也没有人会比她更清楚了。 几天之后,林夏随林老爸办了入学手续,看着已经隐隐能抵挡一面的林老爸,林夏不禁有些疑惑,从教务处出来,便问道:“老爸,难怪人家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我瞧你和从前很不一眼了嘛,和那些老师打交道的时候,腰杆都比平时直了不少。” 林老爸呵呵一笑,带着一丝自豪,“那是自然,你老爸我监督咱家装修工程这几天,可是把B市这一块儿给摸熟了,老爸我现在可不是当初那个吴下阿蒙。” 林夏抿唇笑了笑,“那是,现在老妈看老爸的目光都不同了,里面带了不少崇拜之色呢。” 人一有钱腰杆就挺直了,这话倒真是不假。 这才短短几年,现在的林老爸和林夏记忆里的那个样子截然不同了。 只是这俗话也说的好,这人啊,一有钱就变坏,尤其是男人。 虽然林老爸是个好人,但架不住B市这个城市的纸醉金迷啊!林夏心里打起了小算盘,钱,自然还是要给家里的,只是这给多少,怎么给,还得好好筹谋一番。 她不是舍不得这几个小钱,但若是为了这几个钱,而让一个家散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在这个笑貧不笑娼的年代,有的女人为了钱,可是什么都做的出来。还为这种行为找了一个好极了的借口,什么这是真爱,她们就喜欢这种上了年纪的知冷知热会疼人的男人。 呸! 要是没钱,凭你再怎么知冷知热,估计正眼也不会多瞧你一眼。 林夏觑了自家老爸一眼,林辉长大之后能长成那样妖孽的样子,和林老爸的基因是分不开的。 林辉继承了老爸的好皮囊,她则像老妈多一点。加上林夏在溪水镇时给家人泡空间的泉水,有了赵昕的灵果也想着留给家里人,所以林老爸和林老妈瞧着比实际年纪年轻不少。 男人越老就越成熟,加上身上有点小积蓄,人也硬气,自然另有一股风度。在容城的时候,每日守着那个小杂货铺,倒看不出来。 来了这里,林老爸居然也冒出一股人格的魅力,在老师教务主任那里也能侃侃而谈,故而让林夏又了先前一番话。 听女人这般夸奖自己,林老妈也不像从前那样成日里说自己是个窝囊废,林老爸笑道:“生了你这么个乖巧聪明的女儿,老爸我怎么着也会差到哪里去吧。” “得,老爸,您就别往您自己女儿的脸上贴金了。”林夏好笑道,“再说下去我都要臊了。” 环顾了一下四周,林夏笑道:“这个学校可真大,风景也好。没想到居然还可以把初中部和高中部连在一起,而且还是同一所学校,真厉害。” 确实,她上辈子就没有上过这种初中部和高中部都具备的学校。 林老爸笑道:“那是,定海高中怎么说在B市也是能排上名号的,老爸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你和林辉塞进去呢。” 林夏疑惑道:“咦,咱们家在B市不是不认识谁么?” “是上次和我们一起看房的郭叔叔,当时不是留了他电话么,后来房子装修到一半,我还没有去找人家,人家就主动大电话过来了呢。”林老爸笑道,“真是热心的人。” 林夏笑了笑,想必这都是靳夜的功劳吧。 哎,这份人情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还给人家,虽然人家是看在喵姐的份子上,但也是自己主动找人家的。 算了,等过两天安定下来了,再请人家吃一顿饭吧! 只是一顿饭,还真是拿不出手啊,还得想法儿送一份礼物才好。 林夏买的小区就叫定海花园,这定海中学是离这个小区最近的的学校了,那天有一面之缘的那个小邻居,就是在定海中学。 只是这定海高中部也不是那么容易考进去的,毕竟学校要保证升学率。而林老爸在打听到这个学校每年都有几十个考入清大和燕京大学的学生之后,就彻底放心下来。 这里的教学水平这么厉害,正好看看女儿的水平。 因为是半途插进去的,所以也不能进学校的实验班,只进了一个普通班。 每一个普通班里面都有几个买进去的名额,毕竟这么大所学校也要吃饭,有些面子也不能不给,明码标价,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152表里不如一的少女 “夏夏,到了这里你可要好好努力啊,听说只要进了学校前两百名,重点大学就没有问题了;若是进了全校前一百名除了几所名校,全国的学校就可以任你挑选了;若是进了全校前五十,那就只要再努力一把,就能进清大和燕京大学了。”林老爸语重心长道,“咱们老林家的希望,可就放在你身上了。” 看着这样的林老爸,林夏心里也升起万丈豪情。 燕京大学,几乎算是每个文科生,或者有诗人情怀学生的梦想大学殿堂。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蔡元培,严复,马寅初都担任过校长一职。 几乎每个喜欢看小说写小说的人,会不想进这个学校。 重活一次,说什么也得把自己弄进去,也算圆了上辈子的一个梦。 “老爸,你放心吧,你女儿我怎么着也不会让你失望的!”林夏握了握拳头,这是对父母的承诺,更是对自己的承诺。 看着这样充满活力与干劲的女儿,林家贵心中的情绪几乎无法宣泄了。 有女如此,这辈子还有什么好遗憾的! “咚咚咚——”急躁而又复又节奏的敲门声从书房外面响起,然后便是与动作完全不相符的一个娇柔的萌音,“夏夏姐姐,是我小猫呀!” 林辉好不容易得了他老姐的点头,允许他玩两个小时的游戏,现在被人打扰,心里十分不爽,一下子拉开门,恶声恶气道:“你这个白痴女人,喊什么喊,要是我姐在。你还有机会这么敲门吗?真是猪脑子,她在卧室看书。” 林辉一努嘴,然后—— “嘭”的一声,书房大门当着她的面关上了。 林妙儿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还有点迷糊,没反应过来。 等过了几秒钟,她才清醒过来。 看着眼前那个紧闭的大门,林妙儿小拳头握紧了又松开,松开了又握紧,终于没忍住。“嘭”的一下捶在大门上。 “林辉,居然敢这样对本小姐,你给我开门。开门。” 她,林妙儿,独生女。 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因为可爱的外表,萌萌的娃娃音和乖巧的性格。几乎周围所有邻居都将她捧着,她长这么大,就没有人这样吼过她。 从上小学记事开始,就一直收到男生的小纸条和礼物。 才搬到这里的林老爸和林夏姐姐,更是喜欢她,经常邀她到家里玩。林老妈更是要收她做干女儿。 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子,居然无视她的外貌和各种优点,对她恶声恶气不说。还当着她的面关门。 林妙儿浑身充斥着怒火,拼命的捶门,“林辉,你给本小姐出来,出来!” 咚咚咚—— 咚咚咚—— 林辉被她烦的实在是受不了了。一下子把门打开,抱臂斜睨道:“你个丑八怪。别在这里吵我,不然见你一次扁你一次。” 本就是男孩子长身高的年纪,加上林妙儿身材娇小,她只能看见他的下巴。 俩人闹得这么凶,林夏自然听见了动静,从卧室里出来,“怎么了,猫儿。” 被林夏这么一叫,林妙儿立刻转过了头。 只见她那张小脸通红,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面注满了泪水,将落未落,看着真是梨花带雨,惹人怜爱。 “林辉,你怎么总是喜欢闯祸。”见状,林夏将林妙儿拉到身边,呵斥这个让人头疼的弟弟。 林辉瞥了林妙儿一眼,撇嘴道:“谁愿意和这个丑八怪说话,长的这么丑,还喜欢往男生面前凑。女生真是麻烦,以后别让她过来吵我,烦人。” 说完,当着他姐的面,又一次把门关上了,还从里面上了锁。 “夏夏姐,你看他……”见他这样,林妙儿又开始抽噎了起来,她哪里收过这样的委屈。 看着林妙儿娇嫩的小脸,林夏叹息了一声,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在容城的时候,又多少女孩给林辉写情书送礼物,他从来都不正眼瞧下,只怕这小家伙情窦还没开呢。 也不知道这两个是不是天生的冤家,一见面就开始吵吵闹闹,真是让人头疼。 “好啦好啦,别哭了,眼睛哭肿了就不好看了。那个家伙,等待会儿吃饭的时候我再收拾他。别哭了哈,我刚得了一本最新一期的《心悦》,进来我一起看吧。”林夏劝了几句,便把林妙儿拉到房间里了。 说起来,林妙儿和林辉还是同岁,两人都比林夏小两岁。只是林妙儿从小聪慧,这林辉现在才读初一,林妙儿已经是初三年级了。 她年纪小,从读书起就被班级的哥哥姐姐们照顾,只是因为同班的关系,难免会有争夺第一名的情况。林妙儿聪慧,常常是班级第一,这自然让那年年纪大些的同学尴尬,比人家大几岁居然都考不过,因此她在班级也没有什么说得上话的朋友。 林妙儿不是笨蛋,自然明白那些人都是面子情,这些年下来,利用她那萝莉的外表,也都顺风顺水的过来了。 只是她虽然有些调皮,但心里也是希望有个大哥哥或者大姐姐一般的人在身边。所以林夏一家搬到这里之后,她是真的很高兴,于是便经常过来找她玩。 一来二去,林夏倒挺喜欢这小姑娘的。 和她接触了几次,林夏就知道她绝对不是外表上看着的那么简单。只是城里孩子的通病,不知道是不是天分高的原因,这小姑娘没有什么说得上话的人,所以很寂寞。 故而才希望更多人的目光能停留在她的身上,论察言观色,这小姑娘绝对不会她林夏低。 别看她这么喜欢和林辉对着干,那是因为林辉是第一个对她没什么坏心思的同龄男生,而且又都是熟人。 这不,被林夏劝了几句,林妙儿擦了擦眼泪。便兴致勃勃的趴在林夏的床上看杂志了起来。 琉颜不愧是《心悦》的台柱,各种粉丝遍布。 “夏夏姐,我和你说哦,今天我们班开会,班主任把所有人分成了六组,让我们自己取名字,你知道我们班那些人才怎么叫自己组的么。”翻了几页,林妙儿想起来的目的,凑到林夏身边笑眯眯道。 “哦,取了什么名字?”听她说的有趣。林夏也来了点兴致。 “一组叫军情组,二组叫滑动变组,三组绝了。居然叫如来佛组,五组一看不对劲,也绞尽脑汁给自己想了个绝妙的名字,叫五号特工组,六组也不甘落后。叫重案六组。”林妙儿笑眯眯道。 “你是四组的吧,那你们组又想了一个什么好的名字?” “哈哈。”林妙儿坐了起来,“我一看这阵势,不对劲,就想啊想啊,终于让我想到了。” 说到这儿。她还卖了个关子。 见她那张神采奕奕的小脸,哪里还有方才的沮丧,林夏也很上道。佯作好奇道:“叫什么?” “当当当——就叫,光宗耀祖!”林妙儿一甩羊角辫,得意道,“怎么样,霸气吧!” “哈哈哈。果然霸气。”林夏笑了,“你们班可都是一些神人。你们老师都不管么?” “管啊,怎么不管,不过我们班成绩好,闹得教室天花板掀翻了老师也只是说两句,他们也不会说重话。” 林夏躺在枕头上,双臂枕着头,“真是让人羡慕啊!系那个当年我读初三的时候,整天不是写作业写作业就是写作业,可没有你这个小家伙聪明。” 林妙儿脸上闪过一丝懊恼,似乎不该说这个。 她怕林夏自此开始嫉妒她,又不和她玩了,她以前几个关系好的伙伴就是这样慢慢疏远的。 林夏看的分明,暗叹道,看来太过聪明也遭人妒忌啊,这个小丫头片子也不知道受到了多少冷落,还没有长歪,也算是难得喏。 想到这里,她拍了拍身旁的空位,躺着说话吧,坐着也不嫌累。 林妙儿眼珠一转,立刻明白她没有生气,笑眯眯的挨着林夏躺好,拉着她手臂笑道:“夏夏姐,你真好,你要是我亲姐就好了。” 林夏捏了捏她小脸蛋,“这个容易,让林辉当你哥哥,你自然就是我妹妹了。” 说起来,林妙儿还比林辉小几个月。 林妙儿精致的眉头一皱,“才不要,他欺负我,他是大坏蛋。” “他是大坏蛋,那你就是小坏蛋喏。” 听她这么说,林妙儿似乎想反驳,但见林夏似笑非笑的看着她,林妙儿又有些偃旗息鼓了。 好吧,那些不和她玩了的女生,她后来都有报复回去。 说报复也许严重了一点,就是都有小小的捉弄一下,开个玩笑而已嘛! 天才要捉弄你,你真是防不胜防啊。 林夏淡淡想到,林辉那混小子,也该有人给他点教训了,省的整天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就怕他在学校里惹麻烦。 “好啦,别想了,给你讲个故事吧!”林夏笑着转移话题,“从前有一片森林,里面住了很多动物……那只羚羊拼命逃啊逃啊,拼命的逃,然后那只虎在后面拼命的追啊追啊!” 然后林夏便没有讲了。 “然后呢,那羚羊又逃出来么?”林妙儿追问道,“狮子真可恶,真该把它们都抓起来关在笼子里。” 林夏伸了个懒腰,“我也不知道它是死是活,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就是这片森林,我们每个人都是里面的一种动物,或许是羚羊,或许是狮子,但不管你是羚羊还是狮子,都是无辜的,只是为了生存下去。” “羚羊是一条生命,狮子难道就不是么?我们所做的,只不过是立场不同罢了。”林夏反问道,“若你是一头狮子,你会不会杀羚羊,所以很多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知道么?” 153琐事 林妙儿本就聪慧,自然明白林夏话里的意思。 若她是一头狮子,真的会高尚到不以羚羊为食么,只怕未必。 见她似懂非懂的样子,林夏摸了摸林妙儿的头。 用佛家的话来说,她本就有慧根。 所谓慧极必伤,小丫头从生下来身子骨就不大好,生病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一直都缠绵病榻。 也就近几年长大了,这才好了些。 林辉最近很烦,自从搬到这里,隔壁那个丑不拉几的小丫头总是隔三岔四来找老姐,两个人总是关在书房唧唧歪歪。 害的他连仅剩的一点玩游戏的时间都给剥夺了,虽然老姐规定玩游戏的时间本就不多。但这个小丫头一来,每次都抱着一摞厚厚的资料书,说什么有问题要问老姐。 哼,老姐的智商他还不知道,他还不知道那个小丫头片子打什么主意。 每次她一过来,不是林老妈教育他就是老姐说他,要他好好学习什么的。 想到这里,林辉看了看书桌对面这个埋头写作业的臭丫头,烦躁的抓了抓脑袋。 感觉到他的目光,林妙儿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喂,你自己没有家么,总跑到我家里来干嘛,真是烦死人了。”本来他现在应该呆在客厅看《火隐忍者》呢,结果现在却被逼着在书房写作业。 还和这个臭丫头面对面,哎,真不知道搬家了干嘛。 要是不搬家多好啊,还可以和老爸铺子旁边的几个小伙伴一起踢球。 哎,也不知道他们现在都在干嘛,一定在学校操场上疯玩呢。 哪里像自己,这么苦逼。林辉任命的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抓起比写起作业来。 知道林辉在烦啥,林妙儿勾了勾嘴角。 哼,让你骂我,这个学期你要是能看的成动画片,我就和你姓。 这个时候她倒是忘了,林辉也是姓林。 又写了几个字,林妙儿忍不住又抬起头看了一眼林辉。 女孩一般比男孩早熟,何况是她这个年纪的。 林辉刚转学过去,就有不少女生在私底下怯怯私语,她还参与了几次。 “哇。那个十一班的刚转来的转校生好帅啊,你们发现没。” “发现了发现了,我还知道他叫林辉呢。” “是啊。你们知道么,昨天六班的班花给林辉写信了呢,听说他看都没看,就直接扔垃圾筒了,还对那个班花说丑八卦呢。”另一个幸灾乐祸的女生笑嘻嘻道。 “是啊是啊。看她还眼高于顶不,还一直在背后说咱们妙儿的坏话呢。”林妙儿旁边的女生推了推她,笑道,“这下可是给你出气了,今天那位请假了,没有到学校来呢。” 想起林辉骂她丑八怪的样子。她自然能想象到那六班班花收到了什么样的的对待。 这么一想,林妙儿对林辉的心思也奇怪了起来。 至少他只是在家里骂我,还没有外人。要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他骂。那可真是丢脸了丢大发了。 而且他说我还有夏夏姐姐帮忙,我可比六班的那个幸运多了。 人啊,就是这么奇怪,当你自怨自艾,以为自己很悲惨了的时候。有一个人比你更悲惨,你瞬间就能被治愈了。 这就是那句著名的段子。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 林妙儿心情好了不少,神秘兮兮道:“那林辉不是一年级的么,六班那位可是三年级,这也能给人家写信么?” 身边的女生白了她一眼,“这你就不懂了吧,现在这有一个很流行的词,叫‘姐弟恋’。况且琉颜不是说过嘛,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差距,连性别都不是问题呢,何况这短短的两岁。” 林辉正写作业,感觉到对面的目光,抬头见林妙儿一直盯着自己,不屑的撇了撇嘴,“丑八卦,老盯着我干嘛!” 林妙儿皱了皱眉,“你就不能好好说话么?” 林辉把手里的笔一扔,抱臂冷笑道:“对你们这种总是粘上来的女生,凭什么要我好好说话。” 自从搬到容城,每天都有女生给他写信,说话稍微重一点就眼泪汪汪,好像自己欺负她们了似的,真是让人防不胜防。 想到一直被老姐欺负,她又是自己的姐姐,不能回击,林辉只有把一腔的怒火报复到这些主动粘上上的女生身上喏,对她们何必需要好颜色。 恶声恶气都能像苍蝇一样,要是和颜悦色一点,那还了得。 咚咚咚咚—— 两人转过头,林夏笑道:“写了半个小时了,你们两要喝点什么么,果汁要不要?” “我要橙汁。”林辉连忙道,老姐亲自榨的果汁,很少能喝到啊。 “那小猫要喝什么?” “我要柠檬汁,谢谢夏夏姐。”林妙儿甜甜道,圆圆的眼睛眯成了月牙儿,看着可爱极了。 林夏笑道:“阿辉,你可要好好谢谢猫儿,要不是她,我才不给你榨果汁呢,好啦,你们继续写,我去忙了。” 说完,将书房们轻掩上,径自去了厨房。 还得沾她的光,林辉瞪了林妙儿一眼,“你看着我干嘛。” 林妙儿抿了抿嘴,心里默念,不和他计较不和他计较,NND! “听我在高中部读书的一个表哥说,这次考试夏夏姐考的很好呢,不仅一下子夺了全班第一,而且还排进了全校前一百名以内,把他们班主任快乐死。” 林妙儿的表哥正好和林夏一个班级,对这匹杀出来的黑马很是表扬,不知道在林妙儿母亲面前说了多少次,林妙儿的母亲这才同意她经常过来和林夏学习取经。 林辉将手臂枕在脑后,一个简单的动作由他做出来,有一股说不出的洒脱,加上他脸长得本就精致邪魅,这股奇异的组合,让林妙儿不由有些闪神。 “我还道你会说什么事呢,就这个。”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扭了扭脖颈,动了动手脚,“看来老姐退步喏,不过才得了个全校前一百,也值得你这样巴巴过来说,没见我姐都没有说什么么?” 林妙儿现在最崇拜林夏,气愤道:“你知道什么,定海高中人才辈出,要进全校前一百名有多难你知道么,这成绩在全市都能排上名次了。哼,瞧你那个样子,估计成绩差的要命,还敢在这里说夏夏姐。” 林辉不屑的撇了撇嘴,正打算毒舌两句,就见门被推开了,林夏端着托盘走了进来,里面放了三杯刚榨出来的果汁,和几块蛋糕点心。 “在说什么呢,聊的这么开心,都站起来了。” 林妙儿立刻告状道:“夏夏姐,他说你成绩不好,才考了个全校前一百名。” 林夏这次考了全校第八十八名,是平行班中唯一一个杀入全校前一百的学生,这匹黑马简直让全校师生都傻眼了。 因为实验班施行流动制的关系,根据每次大小考试来评定你是否继续留下来看,因此,历年来全校前一百名都是这两个实验班的囊中之物,两班总共一百二十人。 而林夏这个才从下面转进来,在平行班的学生,第一次打破了这个记录,在让人好奇不已的同时,也让平行班扬眉吐气了一番。 谁说平行班就没有人才。 林夏就好比足球比赛中的外援,历史性的一脚啊! 原来是说这个,林夏笑着把东西放在玻璃茶几上,“阿辉说的不错,这次确实没考好,下次再加把劲儿,争取进全校前五十。” 林辉瞥了林妙儿一眼,抓起橙汁一口喝了,嫌弃的看了一眼蛋糕,“姐,我去看会儿电视。” 说完,一溜烟儿的跑了出去。 “诶——”林夏还没说完,就不见他的踪影了,“这家伙——” 转头对林妙儿笑道:“他不喜欢吃甜的,咱们别管他,自己吃。” 原来他不喜欢吃甜的,林妙儿接过林夏递过来的蛋糕,难怪上次有人偷偷塞甜点在他抽屉里,被他仍给同桌吃了。 见林妙儿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林夏忙问道:“怎么了?你也不喜欢吃这个。” 林妙儿摇了摇头,“很好吃。” 然后跟进一句,“夏夏姐真的好厉害啊,会做饭,会榨果汁,会烤蛋糕,成绩还这么好,真的好厉害啊——” “……”为掩饰脸上一丝不自然,林夏赶紧敛眸捧着杯子和果汁。 旁人的称赞是这几年里她听多了的东西,眼下可以说耳朵都听起茧子来了,可看着林妙儿那双清澈无垢的眸子,林夏忽然觉得有些紧张起来。 咳咳,要不是重活一世,她厉害个毛线啊! 别用这么崇拜的眼神看着她好么,搞的姐压力山大。 林妙儿可没注意林夏的表情,想着刚才不让林会看动画片的豪言壮语,三两口把蛋糕塞了进嘴巴里,“夏夏姐,我出去看会电视。” 说完,也学林辉一样,溜出了书房。 小女孩的小心思林夏倒还真不知道,她过了青涩的年纪,已经很久很久了。 待林夏在新学校里面适应了,两个星期也就过去了。 这日,林夏收拾妥当,坐了公交往陈清所在公司而去,今天是上次陈清说好的时间。 站在楼底下,仰头看着眼前这座高耸入云的大厦,林夏深呼吸一口气,踏步走了进去。 154锋芒初露 徐寅,现在提起这个名字,也许很多人都并不熟悉。 林夏坐在车子里,闭着眼睛,听着身边窃窃私语的同行,心里暗叹。 现在才06年,还要等六年,这颗星星才会绽放异彩,才会被世人广诵。 上辈子,直到他获奖之前,林夏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而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的书一度脱销,短短十几天之内告罄,所有的网站和实体店被人问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有徐寅的xxxx么?” 简直是一书难求! 从古至今,但凡能写出有历史现实意义的作家,都经历了一番寒彻骨。 许寅出身农家,自小天资聪颖,后因“蒺藜造反大队”而辍学,而后被“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录取。 本以为一辈子会顺风顺水,走文化这条路。谁成想“文化大革命”又爆发了,所有知识分子被遣下乡做苦力。 徐寅在农村劳动多年,手里很多苦,流了很多汗。 因为这些经历,那个时期的涌现了一系列的乡土作品,充满了的作品“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 这类作家,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 而林夏重生后,自从开始写作,自然就开始关注徐寅。 中国第一个诺贝尔获奖者啊,这才是真正的名人,有木有! 可惜那个时候她有心无力,后来搬到容城居住,可怜找遍容城那些书店,也没捡到徐寅这个名字。 再后来趁在B市培训,就将徐寅的所有作品都通读了一边。而最近两个星期,他的所有书更是放在自己床头,尤其是那本在六年后获奖的《丰乳肥臀》。更是用看《红楼梦》的那股热情去对待。 想到自己所做的功课,林夏心里隐隐松了一口气。 但想要现在要去他家,未来大文豪的家里,林夏刚刚放松的心又有些紧绷了起来。 看了一眼在一旁聊的欢的琴墨,林夏居然有些羡慕她们了,因为不知道未来,所以无畏。 放松放松,就当去看自己的偶像好了。 这样一路催眠,等到了目的地的时候,林夏心情确实放松了不少。 因为作品多次获得过大奖。所以徐寅被许多大学特聘为兼职教授,比如山东大学,汕头大学。后来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被燕京大学聘为教授。 现在百度没有那么方便和普及,大家对他也不是很熟悉。 当汽车开始减速,转过路过,经过这个古建筑大门时,车内的人都惊呼了起来。 从燕京大学侧门驶入。缓缓的进入了这所古老的大学,看着那朱红色大门上面的匾额,林夏的那颗并不平静的心也仿佛被沉淀了下来。 徐寅的家居然在燕京大学。 这是个一个老住宿区,已经很有了些年头,铺天盖地的梧桐树将道路上方遮的不留一丝缝隙。 穿着长衫的老人悠闲的聚在树下下棋谈话,推着婴儿车戴着镜片的老婆婆慢慢的从身边经过。生活幽静而安逸。 远离了B市的喧嚣嘈杂,这里仿佛就是一个世外桃源,而衣着光鲜的她们。尤其是一身职业装的陈清,与这里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将车停好,一行五人往小区深处走去。 真的没想到,徐寅的家居然在这里。 “若能在这里生活,真的感觉像做梦一般。”琴墨叹道。“简直就是所有文人梦想中最终的归宿之地啊!” 林夏已经说不出话来了,眼前所见的房屋。墙壁上都长满了爬山虎和藤蔓,怀旧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有种穿越时空的错觉。 “若能住在这里,我一定能写出更多更好的小说。”林夏喃喃道。 琴墨和她挨着最近,噗呲笑道:“这个人着魔了,做梦都想着写小说呢。” 陈清笑道:“别做梦啦,这种地段的房子现在你有钱都买不到的。” 林夏一想,也是,B市还缺有钱人么? 买的起这种地方的人,也不差那几个钱。 从外观看是老古的筒子楼,楼栋前面是一个院子,大门是那种老式的铁门,没有外户,走进去很是安静。 四单元三楼。 倒是个好地方,既不阴暗潮湿,楼层也没有太高,每天爬爬楼梯,对身体也好。 按了门铃,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人开了门,想必就是徐寅的夫人了。 “阿容,是《细雨》的人来了吧。”一个有力且矍铄的声音从门内传出,陈清忙道:“徐老师,是我小陈啊!” 陈清是燕京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所以和住在这里的徐寅也有一些共同话题。 然后一个五十几岁,容貌清瘦,着蓝布长衫的老者从里面走了出来。 “你们来了啊,快请进来。”居然是一点架子都没有,“阿容,上茶。” “徐老师好!”“徐老师您好!”大家都纷纷上前给徐寅和他夫人打招呼。 他夫人上了茶水,和大家寒暄了几句,便进了书房。 林夏了然,看她那一身睿智的气息,都知道平时看书极多,从诗书里面熏陶的一股气质,淡定而从容。 这股气质林夏身上还只是雏形,还有一个人身上也出现过,就是谢郗彤安静下来看书的时候,那种沉郁的气质,就是林夏自己,也得逊色三分。 大家纷纷落座,坐定之后,借着喝水的机会,林夏不着痕迹的打量了四周。 外表看着古朴,里面倒是装修的简洁亮堂,很是现代。 “……今天过来打扰徐老师了。”前面寒暄了几句,陈清这才进入正题,“这几个就是我们杂志社写文写的还比较拿得出手的作家,这是琴墨,她的作品和徐老师有些相似,都是比较偏现实的。这是……” 把她们几人轮着介绍了一边,徐寅倒是多看了林夏几眼。 没办法。几人当中林夏年龄是最小的。 “那本《谋尽天下》是你写的?” 林夏点了点头,显得有些拘谨。这样的她倒是让徐寅笑了起来,“小小年纪能写出次数,倒也算一颗好苗子了。”徐寅叹道,“果真是岁月催人老啊,长江后浪推前浪,现在的年轻人,老夫是不敢小瞧喏。” 因他笑了,其余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气氛顿时松泛了不少。 “不过是随手之作。登不了大雅之堂,哪里及的上老师万分之一。”林夏认真道,“徐老师的作品我都看了。” “哦。你真的都看了,这个年纪,能耐下性子来看我这些乡下文,倒也着实少见。”徐寅倒是来了些兴趣。 “以前看古典名著比较多,比如四大名著。《儒林外史》之类的,现代作品除了张爱玲和亦舒的,其他作家的看的比较少。上次《细雨》培训,我听了徐老师的讲话,感触颇多,便让清姐帮我买了徐老师的全套书籍。回去也都一一细看了。” “哦,那你说说,你觉得我那部作品最好。”徐寅听着倒起了一丝兴趣。其他人坐着不说话,除了没林夏看的细致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年代的断层,对那个时代没有切身的京里,感受不深。 除了草草看过一遍。知道书里的内容,倒真的没有细看。 再者徐寅虽有成就。但比起几年之后,这点成绩倒也没有太让人重视,故而眼下也只是倾听,并没有多言插嘴。 可接下来林夏的一番话倒是让众人吓了一跳,只听林夏缓缓道:“徐老师的作品自然都是极好的,只是我印象最深的作品是《丰乳肥臀》。” 《丰乳肥臀》徐寅的代表作,97年更是夺得中国有史以来最高额的“大家文学奖”,凭借此作品,徐寅与201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该书在读者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同时也引起了很大争议。 但不管怎么样,有争议的作品,就是好的作品。 “这本书热情讴歌了生命最原初的创造者——母亲的伟大、朴素与无私,生命的沿袭的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在这一幅生命的流程图中,弥漫着历史与战争的硝烟,真实,不带任何偏见,再现了一段时期内的历史。” 林夏的衣服一向素雅,加上知道今天是见这位在文革期受了很多苦的文豪,他是文豪,可也是一位老人。 老人经历过苦难,所以都崇尚节俭。 叙述缓慢,语调平稳,本就平淡的五官在衣饰的衬托下显得极淡。 然而在这斗室只见,朗朗而谈的林夏居然有了一股难言的风采。 如果不错,我们可以称它为气质。 干净纯粹,这是在场所有人的心声。 没有经历过社会,这样不大的年龄,面对这样的学术泰斗,不卑不亢,讲述自己的见解。 一时间,比她长的漂亮的琴墨和陈清都被林夏的风采给比下去了。 年华易逝,容颜易老,只有这一身的风华气度,才识学问,才是世间一切夺不走的东西。 “在本书中,母亲是一种意象符号,是中国所有伟大母亲的集合,同时也涵盖了老师您对民间苦难及其承受者的爱戴、同情和关怀,是一本为了老百姓写作而而作的书。” “大苦闷、大悲悯、大抱负,天马行空般的大精神,真应了《红楼梦》中的那句话,‘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只读这一本书,就能知道老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看了老师的书, 觉得自己写的这些东西都太浅薄了,所以说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和老师学习,前面的路还很长。” 155拜师 林夏说完,室内一片安静,刚开始惊讶的看着她的几个人脸上隐隐有愧色。 原本或听到或看到《丰乳肥臀》这个书名,大家心里都会产生不好的联想。 而听了林夏这一席话,不免对自己先前的想法羞愧起来。 她才多大,怎么会有这些想法。 果然这些猜测和联想都是大人们强加给她们的么? 只听林夏话题一转,笑道:“而老师最新的那本《生死疲劳》则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象力草灰蛇线般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我虽不才,不过也能看书老师全书的主旨在这‘六道轮回’四字上面。” 陈清笑道:“《生死疲劳》,好别致的书名,我想一般人是很难想到的,只是不知,这四个字是个什么来历。” 林夏笑着抿了抿唇,垂眸喝水,并没有多言。 方才她说的话已经够多了,也要给点时间让别人同徐寅说两句话。 做人,不能这般没眼色。 正说着,就见书房门打开了,徐夫人自书房出来,向众人点头示意,穿过客厅,到了厨房。 因为先前门窗紧闭,因此味道不是特别浓,眼下厨房的门被打开,一股浓郁的中药味从中散了。 林夏心中一动,果然没错。 她甫一踏入屋子,就隐隐问到了一股药味,只是现代人甚少喝中药,别人又像无所擦觉的样子,她也就没有多言。 约莫过了几分钟,徐夫人端了个青瓷白碗自厨房走出。 登时,整个屋子里都弥漫着一股中药的苦香味。 “呵。又到了喝药的时间了。”徐寅倒是神色自若,接过夫人手里的碗,徐夫人也顺势在他身边坐下了。 幸好窗子原本就开着,微风吹进来,屋子的药味慢慢也都散了不少。 陈清道:“徐老师看着这么硬朗,怎么平日里还要喝药,难道是当年下乡的时候落下的?” 徐夫人点了点头,道:“怎么不是呢,我们那一辈人……多少人在那时候落下的病根儿。哎,好在总算是熬过来啦。” 说完。夫妻两人眼中都出现了缅怀的身上。 见大家都看着她们,徐夫人自己倒先笑了,“嗨。都是些陈年往事了,说这些干嘛。” 看着众人笑道:“先前在房里做学问,没怠慢了你们吧。” 这话一出,将之前的冷傲气去了三分,露出老者该有的慈祥之色。 众人一听。纷纷道:“哪里哪里,原是我们打扰了”之类的话。 徐寅喝了药,徐夫人接过空药碗,将其在厨房收拾好,又神色从容的坐在她们中间。 动作如此娴熟,只怕是做过了无数次。 林夏暗叹了一声。她们那个年代的女子,无论身份高低贵贱与否,学识渊博与否。都有着女人天生的温婉柔情。 而时下的女子大多不肯在如此为男人折腰了,她们口口声声男女平等,却忽视了女人天性中最美的柔情。 所以赵昕才会那样快俘获了陈子墨已经陈家人的心,无论她是否有心计,但这样的女子。在这样的社会,早已经快绝迹了。 就算是林夏自己。也无法想象一辈子呆在厨房这一小方天地,她若有钱,宁可请个厨子。 对于做饭,她也并不排斥,都是随心而已。 “适才你们在说什么呢,聊的这么开心。”徐夫人笑道,重新拉起了话题。 答话的是一个从进来就没怎么说话的女子——茗幽,也是《心悦》最近捧起来的一个写手,可能是刚又点名气,与大家不是很相熟,整个人淡淡的,也不多言。 此刻可能真的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主动开口道:“正在说老师最新的著作《生死疲劳》呢,只是不知道这四个字的出处。” 徐夫人观众人颜色,在林夏处停了停,笑道:“我看这位小姑娘似乎知道的样子,不如给大家讲解讲解。” 林夏忙不迭道:“不敢不敢,老师叫我小夏或者夏夏就可以了。” “这个小姑娘倒是很不错。”徐寅看着林夏,点头笑道,“很有灵气,也很刻苦,小小年纪,读的书就不少啊。” “哦!”徐夫人倒真有了几分好奇。 自古有才学之士皆有一身傲骨,这是文人的通病。 徐寅自然是有才气的,她也明白自家丈夫的性子,从不轻易赞人,凭你天王老子,没有真才实学也休想从他嘴里听到一句好话。 为这事,两人年轻的时候不知吵了多少架,他那一身病根就是因为不肯对那些个腌臜小人折腰,在那文革时期留下的。 而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才过了多长时间,就让丈夫对她另眼相看。 想到这里,徐夫人细细打量了端坐着的林夏,嘴里笑道:“不知道小夏对着四个字有什么见解呢?” “老师严重了,”林夏小道:“不过是浅薄的一点理解,哪里谈的上见解二字。恍惚记得《佛说八大人觉经》中有一句:‘觉知多欲为苦。生死疲劳由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佛教认为人生最高境界是成佛,只有成佛才能摆脱令人痛苦的六道轮回,而人因有贪欲则很难与命运抗争。而书中大多是对‘六道轮回’四字的感悟和解说,里面的人都在红尘历劫,苦苦挣扎。” 说到这里,见众人都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林夏不免停住了。 “真是好孩子,想不到你这小小年纪,居然连佛经都有涉略,倒真是让我惊讶,难怪连老头子你都赞她一句呢。”徐夫人招了招手,“坐到奶奶这边来,我可要好好瞧瞧,谁家养出了这样的闺女。” 林夏有些腼腆的起身,在她身边坐下了,一股隐隐的檀香味从徐夫人身上传来,林夏这才了然。 想必这位信佛,这回可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功课果然没有白做。 徐寅笑道:“难得夫人都喜欢你,真是个有福的孩子。” 林夏心里一喜,只怕陈清所说之事要成了,真是意外之喜。 心里虽这样想着,面上却一丝不漏,只腼腆单纯的朝徐夫人笑着。 她本就年幼,没有经历社会这个大染缸,双眼清澈无垢,看的徐夫人心下更喜,拉着她的手问了好一通话。 什么“今年多大啦”“在哪里上学”之类的话。 陈清在社会上历练了这么久,又有自家叔叔在一旁调教,加上自《心悦》创刊之后的磨练,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他那个不出话外之音的她。 因笑道:“那可真是恭喜夏夏妹纸了,这回可是得了老师的亲眼,让我们这些人眼红了。” 林夏嗔道:“就清姐瞎说。” 看着林夏沉静却不是娇俏的样子,徐夫人心下欢喜,只是一转念,又暗自忖道:小小年纪就如此出世,倒不是什么好事。 因笑道:“看书虽然好,只是你小小年纪,怎么也会看这种冷僻的书,要知现在已经没什么人看了。便是我自己的学生,我偶然间提起,都没有人看过。” 琴墨笑道:“这个我知道,她不是写了一本《谋尽天下》么,因为是古代的设定,里面要用到很多知识。那个时代的女人,多是信佛的,所以她便寻了许多佛经来看,我说的对不对。” 林夏点了点头,“墨姐说的很是,因为写书需要,所以查了很多资料。这佛经刚开始看,觉得有些枯燥,看多了,倒真的觉得里面包涵了太多的道理,是一本值得人细细品味的书,里面有很多喜欢的句子,看的多了也就记下来了。” 她那模样乖巧极了,但凡是老人,没有不希望孙儿辈的乖巧听话的。 徐夫人摸了摸她的头,“真是个好孩子,以后想过考哪所大学没有?” 林夏点了点头,淡淡道:“从初中开始,我就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能进入燕京大学文学系。” 她语气淡淡,面色如常,但自由一股傲气从骨子里透出来。 让在一旁观察她的徐寅不住点头,不骄不躁,沉得住气,而且不怯场,将来定能有一番建树。 想到这里,徐寅哈哈笑道:“你不是常说眼下的学生都太浮躁了,不肯沉下心来搞学术么,我看你这么喜欢小夏,不如就收她为徒,先磨练两年。将来等她考上了燕京大学,你再将一身衣钵传授给她,也了你的心愿。” 徐夫人本来确实动了收徒的心思,只是原本打算先收她做个记名弟子,看其表现升为亲传弟子,传其衣钵。但见丈夫说了,也不好驳他的面子,因对林夏道:“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虽然有心理准备,但真正听到这话,一股狂喜之情在她的胸腔里慢慢扩散。林夏只觉得自己的他的心脏“砰砰”直跳,仿佛要跳出来一般,而周身血液早就已经燃烧至沸腾了。 燕京大学中文系有多少才惊绝艳之辈,又有多少研究生和博士生,她一个小小高中生,做了什么运,居然被徐寅的老婆看重。 她虽然没有丈夫有名气,却也是燕京大学的教授,同样不容人小觑。 然后,她听到自己冷静的声音,“林夏求之不得。” 156李隐兰 林夏虽然竭力保持冷静,但终究年幼,面上还是露出了几分激动。 徐寅看着眼里,不觉又满意了几分,也不知为何,他就是觉得这个小女孩挺顺眼。 最重要的是,这女孩子没有绝美的容貌。 女人若太过美丽,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纵观历史,有多少祸事是美女引起的。便是那些事并不是美女本身的错,终究也是逃不脱关系。 想到现在大学里打扮的妖里妖气的女生,穿着白色棉布长裙的林夏显然更合两位老人的眼缘。 白色,长裙,可不就是文人眼中的佳物。 可惜两位文豪对这些衣饰之物不甚上心,别看衣饰虽然普通,却也不是普通的地摊货。 陈清在一旁笑道:“真是个小笨蛋,李老师都说要收你了,居然也不说给老师倒杯茶水。” 琴墨在一旁道:“她还小,估计被这个惊喜吓呆了,只怕整个人都还懵懵懂懂的呢。” 经两人这么一提醒,林夏也缓过神来,从茶桌上的茶具里倒了茶水,恭敬的起身,弯腰一拜,双手奉上,“老师在上,请受学生一拜。” 徐夫人含笑接过茶水,喝了两口,笑道:“好好,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李隐兰的弟子了,以后可要好好的学习,不可偷懒。” 林夏忙不迭的点了点头,“自当谨遵老师教诲。”自重生起,她哪里敢放松自己。 陈清笑道:“大才女,恭喜恭喜啊,这还没上大学呢,就有了这等机缘,可真真前程远大!” 然后对徐夫人笑道:“李老师,您可是收了一个好弟子。以后就知道夏夏这孩子有多实诚了,我手底下这么多作者,这个交稿是最勤快的。往往不需要我多说,她就乖乖把自己的那份稿子交过来了,若其他人都像她这样,省了我多少功夫。” 徐寅眼下也笑道:“若不是老夫我已经收了一个弟子,不然才不会把你让给夫人呢。” 林夏惊讶道:“徐老师也有弟子。”怎的没听人说过。 徐夫人笑道:“自然是有的,算起来他还是你师兄呢,下次你过来让你见见。” 林夏点了点头,对这个人倒很是好奇。 既然收了弟子。李隐兰也不能让让这个弟子空手离开,因此笑道:“那我就不打扰你们谈话了,夏夏。跟我进来。” 说完,领着林夏进了书房。 书房门一关上,外面所有的喧嚣都远去,只剩钟摆滴滴答答的声音。 书房很大,约莫有五十个平米。装修的很古朴大气。放眼看去,都是密密麻麻的书,整整齐齐的摆在书柜里。 书房的南面是一扇大大的玻璃窗,前面摆着一张美人榻,上面铺了厚厚的锦垫,一床灰色的毛毯搭在一旁。 林夏盯着这美人榻。莫不是她穿越了。 房间的东面摆着一张很大的书桌,上面正铺着一张画,颜料一一摆在一旁。画才作了一半,想来在她们聊天的时候,徐夫人就是在这里作画。 书桌的后面挂在一幅字画,内容是苏轼的临江仙: 一别都门三改火,天涯踏尽红尘。 依然一笑作春温。 无波真古井。有节是秋筠。 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 樽前不用翠眉颦。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好一个“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趟艰苦的旅程,你我皆是其中的旅者,都要尝遍这旅程中的酸甜苦辣。 这不仅仅是徐寅这一生的写照,亦是每个人的人生。 见林夏盯着这幅书画,招呼她坐下后,李隐兰笑问道:“你觉得这首诗如何。”她的口气十分随意,仿佛只是不经意间的问话。 但林夏却不敢大意,交握的双手微微收紧,刚才这么多人,她没有时间考校自己,眼下,这不就是入门考验么? 心念一转间,林夏赞道:“遒劲自然,浑然天成,笔势以为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写下这副字画之人,定然是心胸豁达之辈,和这首词浑然天成。人生如寄,世网如牢,我们都不过是天地间的过客,或行吟山水,一梦千年,或看姹紫嫣红,莺飞燕舞,又或是见竹风穿庭,碧荷生香,素雪纷飞、寒梅傲枝。时光飞逝,洗尽铅华。” 说完,看着那架美人榻羡慕道:“老师这样的生活真是世人一生所求,一扇窗,一张榻,看旧时庭院,飞雨落花,听钟声飘渺,梵语禅音。真希望我想老师这个年纪的时候,也能像老师这般,坐观窗外云卷云舒。” 李隐兰心里暗自点头,果然是个有慧根灵性的,倒比老徐收的那个弟子要好不少。 她只问了她这副字画如何,但林夏却从这副字画的字中看出了写字之人的人生价值观,也悟到了人生的哲理,果然不是俗人。 只是她现在年纪尚小,倒不用学这些低调处事之法,也未免失其朝气。不过以后时间自然多,此事还可以从长计议。 所以说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矛盾,若林夏太过锋芒必露了,两老必然会嫌她不够稳重,太过浮躁。现在沉稳是有了,又觉得她太沉闷,没有这个年纪小孩的朝气。 因对林夏道:“佛经有云:‘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即佛土净。圣人求心不求佛,愚人求佛不求心;智者调心不调身,愚者调身不调心。’只要拥有一颗平和宁静的心,何处不能静,何必计较这些身外之物,岂不是着相了。” 林夏接口道:“任它浩荡风云、起落浮沉,我自云淡风清,万事随心,弟子受教了。” 见她点了点头,林夏又问道:“老师,这字是谁写的啊,写的真好。” 看着这个字,李隐兰叹了一声,“这是你徐老师的字,想当年……”说到这里,她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又笑了起来,弄的林夏在一旁摸不着头脑。 李隐兰从回忆中出来,见林夏的表情,笑道:“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年我和你徐老师下乡的时候,条件艰苦,这人都吃不饱肚子,平时管的又严,哪里还有条件给他练字。于是他就想了一个主意,半夜三更偷偷爬起来,躲在仓库里偷偷看书练字,这一晃啊,几十年就过去了,真是岁月催人老啊!” 躲在仓库练字,现在的小孩,这么好的条件,谁还有这个心。 林夏一边感叹世风日下,一边笑道:“难怪老师能有现在的成就,原来是曾学过古人凿壁借光来着,将来老师的成就一定会更大的。” 被她这么一打岔,伤感怀旧的气氛顿时去了不少。 李隐兰从一旁多宝格上面拿下来一个大盒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子,“我也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这是我年轻的时候用过的东西,也不值什么钱,给你拿去玩吧。” 说完,将小锦盒递给林夏。 林夏恭敬接过。 钱算什么,多少人有钱了还希望有名,不然那些娱乐小道消息怎么今天说这个XX大亨和这个明星搅在一起,明天和另外一个在一起。 不就是为了博一个名气,让公司更加有名。 李隐兰的名头确实不如徐寅,但她是徐寅的老婆,一家人写不出两个姓,若林夏真有事需要她们出面或帮忙,李隐兰难道会袖手旁观,徐寅难道会置之不理。 就冲徐寅这个名,这个堪称顶尖儿的学术造诣,林夏就不可能放过李隐兰这颗大树。 曲线迂回之术化解封杀令,等徐寅真的在全国都名气十足了,李隐兰谁还能轻易见到? 她林夏算什么? 不过是写了两本三流的言情小说,就算她再怎么天资纵横,真正的名气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打响的,面对真正能说得上话的人,她也不过是个小小的透明的写手。 除非她能够像徐寅大师一样,或者是张爱玲亦舒这种,极度有才,一生又极度传奇,然后混个十几年,说不定能混一个大师或者师太之类的称呼。 见林夏平静接过礼物,丝毫没有小家子气,表现也很得体,李隐兰又满意了三分。两人又说了几句,这才让林夏出去了。 待她出门后,看着被关上的门,李隐兰还是觉得有些仓促了。 但愿老头子的眼光没有错,但愿这孩子真的有可塑性,别被盛名埋没了。 想了一会儿,李隐兰起身,从书架里翻出那本《谋尽天下》,老头子都说这本书还不错,她倒是没有看过。 都说文如其人,一看便知。 再说林夏回到客厅,徐寅正说道写作的一些手法技巧,也不打扰大家,乖乖寻了个沙发的角落坐了。 请老师讲课,也不知道《细雨》费了多大的功夫,她可不能打扰了。再说机会难得,她也可以学到不少。 因此从斜跨的包包里拿出纸笔,将一些注意事项有条理的记下,打算回去重温。 等徐寅讲完,见她乖乖坐在一旁写笔记,便笑道:“你老师没有训你吧。” 林夏摇了摇头,“老师对我很好,给我讲解了一些注意的要点。” “那就好。”两人又说了两句,见时间也差不多了,陈清便提出告辞,寒暄客套了一番,便带着大家离开了徐寅的家。 157请他吃饭 送几人离开,徐寅关了大门。 推开书房,李隐兰正坐在书案后看书,并没有作画。 “怎么没画了,你不是说要在今天之前把它画完么?”徐寅问道,“看的什么呢?” 将目光从书里移开,扬了扬手里的书,原来是林夏的那本《谋尽天下》。 “难怪你让我收她为徒,是不是这本书的缘故。” 在李隐兰对面坐定,徐寅点头道:“这个孩子的书我看过,去年在杂志社那边的时候,就注意到这个孩子的,很低调,有一股不符合她年纪的淡定和从容。原本我想着这么年轻的孩子,又有了一些名气,难免会沾沾自喜起来,倒对她也不报什么希望。” 喝了一口茶,继续道:“没成想听了我讲的一些行文布局,她居然又写出了这本书。和她以前的一些作品相比,这本书确实大气宏伟了不少,文章里面也开始有了些章法,是颗好苗子啊!” 李隐兰点了点头,“你向来不轻易夸人的。” 徐寅叹道:“上次我观察了这孩子一个星期,今天又近距离观察了一些,这才让你收了她。若不是这孩子的文风和我相差太远,只怕我都有收她的念头了。只是我这种乡土朴实的文风,确实不适合她。” 李隐兰白了他一眼,“就你那写土里吧唧的话,也就那孩子能给你找出一箩筐的好话,要我,一句好话都没有。” 想到林夏那些称赞,徐寅眯了眯眼睛,“还是那孩子有品位啊!” 李隐兰毫不留情的打击老伴儿,“就她那个年纪的孩子,你能找出第二个读你书的人么。也不害臊。” 活了大半辈子,谁是真心敬佩,谁是虚情假意,徐寅自然能感觉到,也不和她犟嘴,只问道:“你把印给她了?” 李隐兰点了点头。 徐寅叹了一口气,看着窗外树枝上叽叽喳喳跳来跳去的小鸟,道:“但愿我没有看走眼,但愿那孩子不要让我们失望。” 上了车,大家都围着林夏叽叽喳喳了起来。 “小夏啊。你运气可真好,现在可是李老师的门徒了呢。” “哪里哪里。” “是啊,今天这可真是意外之喜。以后问问题什么的也方便多了。” “确实方便了不少,只是我还是学生,平时都要上学,只怕没多少时间呢。” “刚刚在书房,李老师给你说什么啦?” “也没说什么。就是问了下我平时都读了些什么书没,有什么不懂的地方。” 见林夏一下子成了名人,陈清笑道:“夏夏,这下子你可是一步登天了呢。” 林夏白了她一眼,“喵姐就会在一旁混说,还是得靠自己努力好不好。” 陈琴但笑不语。现在的人已经将师徒关系看淡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师承来历的重要性。 而眼下人多口杂,她也不便多说。 徐寅的夫人。李隐兰的关门弟子,有了这两个名头,不说以后可以在文学界横着走,至少搞出版和文学的也会看在两人的面子上,待林夏优厚三分。 虽说没有直接的利益。但这隐形的好处,却是说不尽的。 一路上叽叽喳喳。因为其余几人要回公司,林夏便让陈清在半路上把她放了下来。 “……那你早些回家,可别在路上闲逛太久啊!” “知道啦喵姐,我就逛逛商场,你们快走吧。” “那我们先走了,再见。”陈清道。 “白白。”对着绝尘而去的汽车,林夏挥了挥手。 身后是B市最大的商城之一——国贸,她打算进去给买两件礼物。一件是给最新出炉的新老师李隐兰夫妇,一件是给靳夜,他帮了她这么多忙,这么也得请他吃顿饭,送个礼什么的。 只是,几人都是非富即贵,哪里有什么好的有新意,但又不是很贵重的东西送给他们呢。 哎! 林夏摇了摇头,任命的走进了商场。 下班了,郭秘书看了看紧闭的总经理办公室大门,想了想,还是起身敲了敲门。 “请进。”一贯冷漠没有起伏的语调。 “什么事?” 看着正在翻看文件并没有抬头的boss,郭秘书道:“总经理,公司所有人都已经下班了,您还不走么?” “嗯,你先走吧,不用管我。”听到秘书的关心,靳夜抬头道。 “那我就先走了,您又什么事就打我电话。” “嗯。” 看着伏案工作的靳夜,郭秘书叹了一声,轻轻掩上了办公室的门。 当初总经理空降过来时,多少人不服,想暗地里看他的笑话。可他硬是凭自己的本领扛了过来,利用一系列的雷霆手段,捉出了公司的一些弊端,开除了公司的一些老人,提拔了一批有冲劲的年轻人,同时给他们这些有经验却又被人打压的老人机会,这才让他坐上了总经理秘书这个宝座。 当然总经理才多大。 这一晃眼,都过了四五年了。 这几年里,就没见他和哪个女孩来往过密,公司里那些年轻的女孩在公司也都是搔首弄姿,就期望有一天能飞上枝头做凤凰。 可他一个都没看上。 因此公司甚至有传言说总经理其实是个GAY,不喜欢女孩儿,喜欢的是男孩! 当时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啊,就算现在,也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这没个女朋友在身边,平时也没见他对公司漂亮女孩多看两眼,也难怪会有这样的传言! 郭秘书正想着,人也来到了地下停车场,正觉得前面那个背影怎么那么眼熟,定睛一看,不正是应该在办公室的总经理么? 按照常理,他不是应该在办公室加班么?这是要去干嘛? 郭秘书正疑惑间,突然灵光一闪—— 难道是要去约会。 一定是的! 除了约会。还有什么事能把他从办公室拉出来。 这样一想,他顿时觉得自己周身燃起了八卦之火。 有情况啊有情况! 掏出手机,嘟嘟—— 电话接通了,“喂——” “喂,老婆啊,今天老板有点事儿,我可能要晚一点回来,就不回来陪你和康康吃饭了啊!” 给自家老婆打了个电话,郭秘书发动汽车,跟着靳夜的车。驶出了停车场。 却说郭秘书刚将门关上,靳夜的手机便响了。 这个手机号基本上没几个人知道,若是公事。一般都会打在郭秘书的手机上。 掏出手机,屏幕上林夏两个字在闪烁。 看到这两个字,靳夜的脑海中就不由的闪现出当时在机场林夏和别人拥抱的画面。 接通电话,“喂——” “喂。”听到靳夜略显冷淡低沉的声音,林夏的心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 “喂。你好。” 因为有些紧张,音调都有些变了。 听到这个有些怪腔怪调的声音,靳夜似乎能看到林夏紧张的红着小脸,双手攥着电话的样子。 这些天一直压在心底的抑郁一扫而空,心情突然就好了起来。 “有什么事么?”因为好心情,声音也愉悦了几分。带着一股磁性的魅力。 虽然林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明显能感觉到电话那边的声音上扬的几个音节,“那个。上次搬家的事多谢你了,你……今天有没有空啊,我想请你吃饭。” 说完,林夏就忐忑不安的将心神都放在了电话上,生怕电话那头说没空。 “你在哪里?” “什……什么?”原想着要么是有空。要么是没有空,这两个答案。 没有到他居然说出了第三个。 “你现在在哪里。我过去接你。” 林夏有些慌乱的四处看了看,囧! 她在卫生间! “额,我现在在国贸。” 国贸,正好离公司不远。 “那你在那里等我,十分钟后就到。”说话,他就径自挂了电话。 无语的看着已经显示通话结束的手机,这也太霸道太独断专行了吧! 简直就是一言堂嘛。 可是,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靳夜,林夏赶忙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唔,头发有些凌乱了,脸上有些黏黏的,有一股汗味。 想到这里,林夏立刻洗了把脸,梳了梳头发,假意从包包里掏出保湿乳,实际是从空间里掏出来。有时候在空间泡了澡,就直接抹上了护肤品。 女孩子出门的时候都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尤其是有男孩子的时候。这和喜不喜欢没有关系,这是一种人的本能,也是女人爱美的天性。 等林夏收拾好站在国贸大门口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几分钟,刚出大门,手机就响了。 “喂——” “你在哪儿,我在国贸左边的路口处等你。” 左边,林夏往左一看,一两低调的黑色平治正停在那里。 也来不及挂电话,就这么握着手机一路小跑过去。 听着话筒里传来的风声和喘气声,看着白色长裙飘飘跑过来的林夏,靳夜心情更愉悦了。 “呼——”拉开车门就坐在了驾驶位上,林夏喘着气儿,“让你久等了。” “没,我也是刚到。” 一边说着,一边打着方向盘,驶入了车流。 “晚上想去哪儿吃饭啊?”待气息平稳了些,林夏问道:“我刚搬来,对这里不是很熟,也不知道哪里的餐馆好吃。” 158初识美人香 靳夜想了想,问道:“你喜欢吃西餐么?牛排怎么样?” 他印象中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该都喜欢吃西餐之类的洋餐,他家里几个堂妹表妹之类的就是。 林夏微微蹙眉,她还真不喜欢洋餐,尤其是牛排肯德基之类的。 难道靳夜喜欢吃这些东西,惊讶的看了他一眼,笑道:“今天请你,我随意。” 大不了回家再煮点稀饭喝就是了。 方才她细微的动作,靳夜怎么可能没有发现,想到上次一起吃饭时,明显她喜欢中式餐饮。 因说道:“有家酒店的菜做的还不错,味道挺正宗的,咱们去那里吃,怎么样?” 难得询问的语气。 林夏点了点头,“嗯,我不是很熟,你做主就好。” 见她乖巧的样子,靳夜显然十分满意,连自己的嘴角微微上扬了都没看到。 再说郭秘书见自家boss将林夏接上车之后,就没什么心思继续八卦下去了,他记得林夏曾经对他说过要请自己老板吃饭。 原本还以为会找到什么八卦呢,原来白忙活一场。 得,回家陪老婆孩子了。 他却是不知道,当他的车转过另一个路口之后,靳夜从后视镜里看着他的车牌号,冷冷的勾了勾嘴角。 可怜的郭秘书,八卦不成,却被自家老板奴役了整整三个月。 被派遣到非洲分部,还能再惨绝人寰一点么,有木有! 看着眼前装修的典雅大方的酒店,林夏敢发誓,这绝对是五星级。 瞥了一眼站在右手边的靳夜,心里暗自腹诽,不就是吃个晚饭么。还能再奢侈一点么。 可怜的,她的钱包啊,又要大放血了。 刚进大厅,服务员就笑眯眯的迎了上来,“您好,请问几位,有预约么。” 看那架势,明显就当林夏是隐形人嘛。 靳夜掏出钱夹,从里面不知道拿出一张什么卡,那服务员看到后。神色明显恭敬了起来。 双手将卡还给他,“您好,请跟我这边来。” 说完领着两人上了电梯。然后引到一处,“靳先生,这位小姐,请坐。” 一旁有两名服务生上前,将椅子拖开。林夏坐定,心里直呼,好高级的待遇,有木有! 还有,刚才坐的那个电梯也不是普通的电梯,上面红果果的VIP三个大字母啊! 他居然还是这里的vip。看着坐在自己正对面的那张俊脸,林夏震惊茑。 红果果的高富帅啊高富帅,还不是简单的富二代的那种。 引路的女服务员离开。拿着菜单长相清秀的男服务生过来,将菜单发到两人面前,“晚上好,两位要吃点什么?” 林夏翻开菜单,就被菜名后面那一连串的零给镇住了。 这一顿饭吃下来。得花掉她三个月的稿费啊,有木有! 但想着今晚是特意过来请他吃饭的。自己也不好小气,对靳夜笑眯眯道:“要吃什么,随意,随意,不要客气。” 弄的在一旁候着的服务生一头雾水。 这话不应该这个贵气逼人的男子说么,怎么是这个长相普通的小姑娘,难道这男人是小白脸。 可再细细观察,也不像啊。 小白脸能有这一身气度,并且还是vip专座的。 看林夏先是对着菜单震惊,然后又舒展了眉头的样子,可比看文件或电影有趣多了。而后听了她说的那番话,靳夜好半天才忍住了,这才没有笑出来。 只是那眼里泄露出来的笑意仍出卖了他,让他的气质温和了不少。 唔,黄焖鱼翅,上次吃感觉味道很不错,看看多少钱。 二、三,居然有三个零,我了个去。 一道菜居然上千,尼玛抢钱啊! 咬了咬牙,先记着,待会儿再点。 而一旁服务生见林夏翻到了这个,介绍到:“这一道黄焖鱼翅是谭家官府菜的主打菜系,传闻著名画家张大千经常托人购得返回南京,可见它的美味。” 不过是一道菜而已,居然还有个来历,可怜林夏这个乡下来的没有见识的小姑娘吧。 心里流着泪,面上却丝毫不显,含笑道:“那来一份。” “黄焖鱼翅一份。”服务员确定了一下,然后记在了账单上。 林夏继续往后面翻,都是一连串的零,看的人眼花。 咦,猪骨煲,888,不错,就它了。 “再来一份这个。”说完,就合上了菜单冲靳夜笑道,“我点完了,你还没点呢,随意,随意哈!” 见林夏点完,靳夜合上了菜单,“一份‘荷花锦’,‘鼎湖上素’,‘龙井滑虾仁’,最后再上一份‘莼菜羹’。” 他华丽丽的点完一连串的菜,语气熟稔随意,显然是经常来这里用餐。 但这么一连串的菜名,却听的林夏目瞪口呆,银子啊银子,就这么离她远去了。 不想在他面前表现的太小家子气,林夏只得转过头,看着外面的夜景。 酒店环境优美,餐厅在38层,从这里往下面看去,几乎可以将周围的景致都收入眼底,霓虹闪烁,非常漂亮。 因为消费极高的缘故,餐厅本就没多少人。 而且两人坐的地方也巧妙的用屏风和花饰分隔开来,自成一个小天地,很是幽静。 想来是因为他是vip的缘故。 林夏不说话,靳夜也不主动开口。 想到自己是东道主,林夏笑道:“这里可真漂亮,你还真会选地方。” 盯着林夏的侧脸,靳夜道:“你真的觉得这里很漂亮?” 林夏点了点头,用手撑住下巴,“是啊,真漂亮,夜晚的霓虹就像彩虹一样。但彩虹是一闪即逝之物。霓虹却永远不会消失。” “会。” “什么?”林夏转过头,撞入了靳夜深邃暗沉的眸子里,有一瞬间的怔忪。 “天亮它就会消失了。”靳夜也看向窗外,淡淡道。 正当时,鼻息间传来一股奇异的暖香,若隐若现,想要细细探究,却又消失的无影无踪。 靳夜转过头,看着托着下巴的林夏,眼里闪过一抹惊异之色。 他自小学习各种知识。对世界各类香水都耳熟能详,一闻即知。 只是方才的那抹暗香,他不仅从未闻过。并且比他闻过的任何一种香味都要号闻。 不对,不是好闻,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暗香浮动月黄昏。 你仿佛置身于月下,置身于花海,又仿佛置身于温柔乡中。让人昏昏欲睡。 想到方才的那种感觉,一贯清冷的眸子又恍惚了起来。 “霓虹没有消失,而是隐藏在了太阳之后,待太阳离去,它就又出来啦。”林夏对着靳夜调皮的眨了眨眸子。 方才看着他那样一双眼睛,她的心居然又不由自主的“扑通扑通扑通”乱跳了起来。即使是现在,她那颗心也只是稍微缓了缓。 而看着林夏这样一双眼睛,靳夜只觉得从来没有过的舒服。心情一片平和。 没错,就是不悲不喜,不嗔不怒。 只有舒服的感觉,舒服的几乎想让人沉溺。 终于明白为什么看到她和别人拥抱的那一幕,自己会这么的愤怒。而和她讲电话,即便是一些无聊的话。也不会觉得冷场或者浪费时间。 原来,她走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悄无声息,在他心中留下了或深或浅的脚印。 难怪,他竟然喜欢上了眼前这个容貌普通的小姑娘,就像他表哥那样,喜欢上容貌不显的表嫂,并且从此以后变成了一个好好先生。 夫妻恩爱,令人羡艳不已。 靳夜心内大惊,面上却不懂声色。 他从未喜欢过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他也无从分辨。 必须得让他一个人静一静,静一静。 这样想着,接下来他的话也不多,只偶尔附和林夏一两句。 正当林夏觉得自己唱独角戏的时候,饭菜上来了,于是林夏埋头苦吃,也不和对面男士多言。 尼玛,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话一定是个男人说的,明明男人的心才是海底针呢。 明明两人说的好好的,不就是自己看着他的眼睛,心跳加速有些情动了么,怎么突然就变了一个人。 想到这里,林夏又抬起了头, 不想,却对上了靳夜温温凉凉的视线,敏锐的察觉到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上漂浮着很复杂很复杂的情绪。 真是让人莫名其妙! 林夏又低下了头,埋头苦吃起来。 等等—— 心动,复杂。 难道是他发觉了? 也是,自己心跳加速的时候都会有些面红耳赤,十个人都能发觉不对劲,何况是靳夜这样的天之骄子。 他一定觉得自己主动巴上他,妄图嫁入豪门。 虽然不知道他究竟家境如何,但看就仅有的几次接触和他轻轻松松就解决了林夏全家的户口问题来看,绝对不是林夏眼下的家庭能比得上的。 想到这里,林夏只觉得心里一凉,如坐针毡。 入口的饭菜也都没有什么心思吃了,只觉得味同嚼蜡。 好容易再塞了两口,林夏放了筷子道:“我去下洗手间。” 见他点头,林夏偷偷坐了电梯到服务台准备结账,却在她报了座位号之后,听收银小姐温柔告知:“靳先生在我们这里就餐都是免费的。” 159旖梦将人扰 回到餐厅,看着屏风后面隐约的身影,心情有些复杂。 果然是豪门,这样好的宾馆吃饭都是不要钱的。 难怪他会认为自己是想巴上来了。 收拾了一番心情,林夏回到座位上,对显然已经吃好了的靳夜抱怨道:“不是说好我请客么,怎么你请了。” 靳夜就这么静静的坐着,一头简练的短发,轮廓鲜明的侧脸,银白条纹衬衫,不知是否下班的缘故,并没有系领带,领口微微敞开,隐约可见精韧的锁骨。 这样的女孩,真让人心动。 只是可惜了。 倒是没有想到林夏做事这么老道,连提前付款都想到了,靳夜解释道:“我有张白金vip卡,在此处用饭免费的。这次我请,下次你再请好了。” 林夏嘴里应着,心里却不以为然。 他都这样了,难道还让她腆着脸凑上去么。 “吃饱了么,那我们走吧。”随意看了一眼面前没有用多少的菜,林夏暗道了一句可惜。 再看着靳夜那张习以为常的脸,林夏心里不断碎碎念,浪费可耻啊,有木有! 出了酒店,见林夏慢吞吞的,懒洋洋的坐在副驾驶座,一副没有精神的样子。 靳夜道:“怎么了,是不是累了。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免得你家人担心你,况且你明天还有课。” 看着女孩高挺的鼻梁和优美的唇线,林夏点了点头,她不是人累了,是心累。 只是,包包里那个礼物要不要送给他呢。 送吧,他更加误会自己了,不送吧。这买都买了,她认识的人中也没有需要用到这个的地方。 林夏一路纠结,遇上了红灯。 穿过面前的这个十字路口,再转个弯就到家了。 管他呢,反正他对自己印象已经不好了,送就送! 这样想着,林夏一咬牙,从包包里拿出一个小锦盒,放到靳夜面前的驾驶台上,“这是刚才在国贸买的小礼物。可能不是很贵重,不过是我的一点心意,谢谢你这段时间的帮忙。” 看着面前玄黑色简洁大方的锦盒。靳夜愣了愣。 没想到她还准备了礼物。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是因为公事的原因而送自己礼物呢。 绿灯亮了,汽车开动,幽深如墨的眸子盯着林夏,“谢谢。” 看着那浓密的长长的睫毛,林夏失笑道“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啊。帮了我家这么大一个忙。” 靳夜不可置否的转过了头,看着前面的路。 车刚驶到小区外面,林夏连忙道:“停在这里就好,不用进去了。”一边说着,一边解开了安全带。 停了车,林夏打开车门。“今天真是谢谢你了,饭菜很好吃。” 说着,看了眼腕上的手表。“已经这么晚了,真是很抱歉,打扰你这么长时间。” “不要说抱歉。”背着光,他的脸大部分都藏在阴影下面,具压迫神秘感。“如果打扰到我,我就不会应约。所以,不要说抱歉。今天我很愉快,你进去吧,我先走了。” 林夏默然,有些讷讷道:“那,白白。” “再见。”然后方向盘一转,驶入了大道,很快便消失在车流之中。 直到他的车开出去很久,林夏仍有些愣愣的看着大路。 他说今天他晚上很高兴,可是为什么都不怎么说话,一直板着一张脸呢。 但是,有一点林夏可以确定的是。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心已经慢慢开始靠近他了。 何须执手问年华,折兰勾玉杏向晚! 铃铃铃—— 手机铃声响林夏惊醒,“喂——” “夏夏,都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来。” “来啦来啦,已经在楼下了,马上就上来。”挂了电话,往小区走去。 靳夜回到家,把锦盒从外套里面拿出来,将外套扔在沙发上,然后便进了卧室。 如果林夏现在在场,一定会觉得这个房间的摆着这么的熟悉。 色调偏暗的房子,装修很大气简洁,King size大床正对着一个大大的落地窗,浅灰色的窗帘被人拉开了,挂在白色的钩子上。 唯一与梦不同的事,窗外美欧海水潮起涨落的声音,而是灯火辉煌的霓虹。 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沐浴,这是靳夜多年的习惯。 解开衬衣的袖扣,靳夜的手伸移到了领口处。 领口的第一颗扣子早就已经解开,精韧的锁骨若隐若现。 顺着衣领,修长的手指慢慢的解开了第二颗扣子,然后就是第三颗第四颗。 于是,随着扣子的解开,最先是露出的是锁骨,然后是胸膛,最后是衬衣下面的腹肌。 穿着衣服的时候,尚且察觉不到他的身材,只觉得身材匀称,但一脱掉衣裳,就能看出那鼓起肌肉下面的爆发力。 他是个练家子,一定会那么两下。 将脱下来的衬衣扔到一旁的小沙发上,然后手指下移,没有任何停顿的解开了皮带,裤子被褪下,露出了结实又修长的大腿。 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在走向浴室的过程中,靳夜扫了一眼不远处的试衣镜,看着自己的身材,心里还是满意的。 浴室很大,其中浴缸几乎占了四分之一的面积,很是豪华。 只可惜靳夜从没用过,真是浪费。 打开了淋浴的喷头,水流倾泻而下迅速的打湿了他的身体。 顺着他的脖子,流经锁骨、胸膛、紧致而又充满了爆发力的小腹,宽阔的后背、挺翘的双臀、结实修长的大腿,最后汇集到地面,充满了眷恋。 浴室里很快便水雾弥漫,赤裸的身体在氤氲中若隐若现。 现在的人,但凡有点钱的。几乎都很注重个人卫生,有的还有些轻微的洁癖。 恰好他是个有点轻微洁癖的人,因此整个浴室一尘不染,洁白干净。 打了沐浴乳在发上,洗了个头,又沐浴乳涂遍全身,细细的洗了一回。这才冲掉头上和身上的泡沫,简单擦拭了一番,在腰上围了条浴巾,从架子上拿了条干毛巾。一边擦着,一边出了浴室。 玄黑的床单上静静的躺着一个锦盒。 打开锦盒,里面是一个精致的领带夹。很高档,并不是她嘴里的什么便宜货。 虽然这点东西对他来说也许没什么,但林夏的家境他是知道的,这笔钱对她家而言,也算是不少了。 花这个钱买这个礼物。可见她却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把玩着领带夹,靳夜躺在床上淡淡的想着。 闭上眼,似乎又能闻到那股清幽醉人的暖香。 窗户并没有关上,有风从外面吹了进来,似乎也带来了一股沉迷的暗香。 他的呼吸越来越平稳,眼皮越来越重。握着这支领带夹,不知不觉间就睡了过去。 这是什么地方? 烟雾弥漫,白茫茫的一片。让人看不清两旁的景致,看不清前面的路,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往前弯曲。 靳夜蹙眉往前走着。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 终于白雾散去。眼前出现了一个宫殿,古朴大气。很有些年岁了。 只是在这个地方,怎么会突兀的出现这样的宫殿。 靳夜有些疑惑,欲转身回走,却发现来时的路已经消失,只余白茫茫的一片,让人不辨方向。 拾级而上,靳夜推开了宫殿的大门。 偌大的房间,只由数根石柱撑着屋顶。柱子与柱子之间,飘动着薄如蝉翼的云白轻纱,一层又一层,重重复重重,简直就是一个朦胧的世界。 撩开吹在脸上的纱帘,靳夜踏步往里面走去。 不过行了几步,忽听到隐隐约约一阵水声。 靳夜顿足,侧耳细细听了听,循着水声,一步步的走进了更深处。 越往里走,那股味道就越浓,若有似无,让人迷醉。 当撩开最后一帘薄纱,入目所见,让靳夜有些震惊了。 面前是一个很大的浴池。 说它大,因为它足足可以容纳一百多人,比自己家的那个露天游泳池面积还要大。泉水从山壁上溢出,缓缓流入池中。 水的表面是一层薄薄的水雾,月亮的清辉撒在水面,仿佛仙境一般。 倚着山壁,水雾迷茫,靳夜这才发现,原来这供电居然是依山而建! 一床古朴的美人榻,榻上躺卧着一个削肩细腰的美人。 因背对着靳夜,他看不见她的脸,但他能确定,那是一个美人。 身上穿着纯白纱裙,青丝披在肩侧,意态慵懒闲适。 仅仅是一个背影,就有如此风情。 美人慢慢起身,只觉得光华轻舞,曼妙多姿。 那美人款款踏入水中,水声清晰的想在耳侧。 非礼勿看。 靳夜想转身离开,但这时,微风吹过,从水面带来阵阵暖香,是那个他从来没有闻到过的味道。 美人仍然是背对着他,缓缓的解开了衣带,露出白皙圆润的肩膀。 人家都脱衣服了,别说是暖香,就是奇香,他也是不能再停留了。 打定主意,靳夜转过了身子。 这时,不知什么从他发上掉落,打在玉石铺就的地面上,清晰可闻。 “谁!”那女子受到了惊扰,猛然就转过了身子。 这下,靳夜总算看清了她的脸 ——是她! 160开到荼蘼 是林夏。 看着那张脸,靳夜有些恍惚。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正想着,一股隐隐的暗香随风而至,让他清明了一些的眸子又暗沉起来。 明明是一张普通的脸。 却不知是不是因为在水中的缘故,隔着弥漫的水雾,居然透出了点点的婉约与妩媚。 那女子本就穿着类似古代睡袍似的衣裳。 此刻因衣裳尽湿,她本来又将衣裳褪至了一半,露出姣好的身材。 精致的锁骨,滑嫩的肌肤。 而最让靳夜惊讶的,是那对雪白柔嫩的绵乳,居然似小兔子一般跳动了起来。 他的眼睛盯着女子的胸前,久久不能挪开。 他不是柳下惠,也不是性无能,对面又是一个衣裳半褪,他心中也有些欢喜的女孩。 自然有了反应。 一阵风吹来,靳夜只觉得下身凉飕飕的。 察觉到下身的异样,靳夜低头,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只穿了件玄色袍子。和那女子的衣裳类似,只用了一根带子系住了腰部。 古代的衣饰也许都比较长,原本他还不觉得有什么,而眼下小靳夜翘起来之后,自然不老实的从袍子里跑了出来,露到了外面。 他这才发觉。 “你是谁?”靳夜猛的抬头,才发现女子已然飘落至眼前。 因为在空中的原因,那女子的衣裳尽褪。 雪白的身体就这么展现在了靳夜的面前。 而他原本已经抬起头的小弟弟,现在彻底的半挺立了起来,露出了狰狞的面目。 等等,飘落! 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 然,不容他多想。那女子已经立在了自己面前,疑惑道:“这是什么?” 然后,素手握上了已经激动的那里。 呼吸顿时就急促了起来,他勉力压制心头的欲.火,“你又是谁?” 声音暗哑到了极致,带着浓浓的情欲。 那女子歪了歪头,疑惑道:“我是谁?” 因为歪头这个动作,发丝上的朱钗似承受不住,啷当一声掉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声音。原本绾了一半的青丝掉落。配着身后的景致,居然有一股异样的魅力。 想必方才从自己头上掉落的也是一根发钗。 “我不知道我是谁,这里是我的绝对领域。你是怎么进来的?”那女子疑惑道,“这个东西又是什么,居然还会跳动。” 说着,她居然还用手戳了戳它的顶端。 再忍下去他就不是男人了。 猿臂一伸,揽住了女子的腰。凑到他的耳边轻声道:“我是你的夫君,你是我的妻子。” 被他一接触,那女子的身子就软成了一淌水似的。 “夫君?”声音娇柔,带着一股浅浅的情欲。 见她如此,靳夜的眸子已经彻底的幽暗下来,“我是你的夫君。是你最亲密的人。” 说完揽着她一个转身,欺身将她压在了旁边的美人榻上,吻上了她有些淡漠的唇。 那唇瓣。就像一朵淡色蔷薇。 不艳丽,却自有一股动人的风情。 灵巧的舌头撬开她的贝齿,逗弄里面懒懒的丁香小舌,一双手也没闲着。一只来到了她的双峰处,不断揉捏着。搔.刮顶端的红豆。 一手来到下体处的桃花源,逗弄着里面的小核。 那女子显然是生手。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靳夜完全掌控了。 “我叫你夏夏,好不好?”靳夜的声音在女子的耳边响起。 那女子已被吻得迷迷糊糊,哪里还能思考,胡乱点了点头。 “那,你能把床弄大一点么?”他可没忘记,这是她的绝对领域。 话刚说完,空旷的大池也已经消失,变成了一间灯光昏暗且暖昧的大殿,那美人榻已经变成了尺寸超大的豪华大床,摆在屋子中央。 而他身上的丝质袍子也已经消失,两人坦诚相对。 夏夏躺在暗红色的床单上,眼色迷蒙。 “真是乖。”靳夜勾了勾嘴角,在她的唇边亲了下,将她抱起,自己则躺在锦被上。 摸了摸她的头发,靳夜蛊惑到,“夏夏乖,亲亲它,好不好。” 反复印证他的话一般,夏夏脸颊旁边的事物动了动,在她的脸颊上蹭了蹭,发出腥膻的味道。 女孩顺从的点了点头,埋首在他的股间,将那活儿含了进去。 味道有些腥咸,只是体积太大,她勉强只能含进顶端部分,试了几次往深处吞,却总是失败,最后只得放弃了。 握着那东西,一脸无辜的望着靳夜。 看到她这个样子,靳夜想到了初次见面时候女孩脸红的模样,那时候她不敢看他的眼睛。而现在,却直直的看着他。 “乖,舔舔它的身体,好不好。” 女孩点了点头,舔.弄.茎.身,不消片刻,便将整根都弄的湿哒哒,尽是口水。 许是没经验,好几次牙齿都磕到了,带来痛楚感。 可真是因为这份青涩,又引发了一股别样的快.感。 原本淡漠的唇已经变得殷红,靳夜紧紧闭着眼睛。 对,就是这股香味。 在睁开眼时,他的眼里满是波动,气息已经不稳起来。 双手插过女孩腋下,往上一托,软绵的乳房就抵到了靳夜的胸膛上。 他探了探女孩的下身,哪里早已经泥泞不堪。 猛一翻身,两人颠倒,换了个位子。 双臂托起她的双腿,将其分开,身子挤到她两腿间,巨物对准那湿滑的桃源洞口。 那火热的触感不禁让女孩抖了抖,身上的香味愈加浓郁。忍不住颤抖了起来。 才抵在那里,那地方就已经不由自主的将顶端往里面吸了。 靳夜欺身而下,在她耳边暗哑道:“我进来了。” 说完,身子一沉,顺着那滑腻的爱.液,一寸寸从外往里入,开辟疆土,等到被一层薄薄的东西挡住,这才停了下来。。 而此时,两人皆已汗如雨下。 “好痛。”她的小脸已经变的煞白。额际的发丝都被汗液黏住了,有些慵懒的性感。 念头一转,两人身上的汗渍便都消失了。顿时变得干爽无比。 靳夜凑过去亲了亲她的小脸,“待会儿就不痛啦,忍一忍,要是忍不过去,就咬我。” 乖巧的点了点头。 于是巨物继续前进。腰部向前猛的用力一挺,阴.茎粗暴的撕开了那道障碍物,与此同时,他的肩膀一疼,女孩已经咬上了他的肩。 屋子里隐约浮现出淡淡的血腥味。 靳夜竭力忍住,带那最痛楚的一刻过去。靳夜这才亲了亲她大腿内侧,轻声道:“痛吗?” 语声暗哑,却带着一股恬静的温柔。 原本迷糊的眼睛已经变得清明。里面是水汪汪的泪珠,“好痛啊,我不要了,不要了。” “乖,乖。忍一忍就好了。”他一边安抚,一边亲吻着她的大腿内侧。一边用手抚摸外户的阴核。 不达目的,怎肯罢休。 那小.穴又湿又紧,穴.肉层层障障。 他也不是没有过女人,可这个实在是让他太爽了。 柔软的壁肉死死吸附著茎身,令它叫嚣着要发泄,可是看着身下这个痛到脸色都苍白的人儿,他终究不忍心,只得死死忍住。 女孩只觉得脸上一凉,原来是他脸上的汗水滴落了下来,这才发现,原来他十分幸苦。 将他身上的汗水除去,等到身体的快感被他抚弄上来,周围又涌现了那股淡淡的暖香味,身体的痛感似乎渐渐在消失。 被他双手抚摸出来的,另一种来自身体内部异样的感觉涌了出来,林夏小小的动了动。 靳夜怔了怔,这才继续动了起来。 温柔而霸道的,一寸寸的进入。 每一下都那么用力,顶的那么深,那么认真。 抽动之间,水声四溢。 “嗯~疼~”少女发出了粘腻的嗓音。 靳夜抬头,少女的眼睛里已经染上深深的情欲,平时一贯冷漠自持的眉宇间沾染了情欲,白玉般的面容渲染了淡淡的绯红。 如同一朵层晕渐染的玉兰花,悄悄的盛放,迷人心智! 见她嘴里虽然说着疼,但脸上却是沉迷的表情。 而那股暖香,愈发的浓烈了。 靳夜的眼睛里也满是欲望,也不多理会她的话,只用力的干着。 吻象狂风暴雨似的在少女的脸上落下,一阵啃咬含吮,似乎恨不得把她整个吞下去。 娇嫩的内壁被粗糙的茎身摩擦著,爱.液与处子之血随着动作缓缓流出,蜿蜒在少女雪白的大腿上,绘成一幅让人血脉膨胀的欲图。 他的坚挺一下下的顶入,每每到了最深处才肯罢休 如此约莫快近百次,才碰到了那个芯子上。 少女一个机灵,弓起了身子,直接由轻轻的呻.吟,变成了呐喊,“不要——” 而那身上发出的香味,更是让人几乎失去了神智,整个身心都在这场情.事里面。 也就靳夜定力过人,这才保留着头脑中一丝清明。 知道找到了地方,靳夜哪里还肯听她的。 一下又一下,只朝那处顶,还不断问道,“可是这里?” 少女本想拒绝,可那里还能说出话来,只不断呜咽摇头,像一只在海上漂浮的小船,没有重心,只得将修长的床腿紧紧缠绕在他的腰间。 却引得他往更深出勾去。 161蛋疼的班级 “疼~” 那张原本平淡的小脸此刻布满了情欲。 “叫我的名字。”靳夜一边动,一边低喃道,“叫我夜。” “夜——” 小小的声音,带着粘腻,带着呻吟,带着情动。 就是这个声音,让靳夜猛的清醒了过来,然后睁开了双眼。 环顾四周,他仍旧躺在床上,哪里有什么大水池和少女。 想着梦中的场景,他那张美欧表情的脸神色莫名了起来,目光透出志在必得的坚定光芒。 再次冲了个澡,到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这才往书房走去。 却说林夏回家,刚打开大门,就听见林辉的咆哮声,“我说你到底烦不烦,都说我姐不在家了,你就不能滚回你自己的家么,总是缠着我干嘛。” “哼,你越烦我就越是要缠着你,谁让你不好好写作业的,阿姨都说了,让我看着你,谁让你这次考试才考了全班前十,活该。”然后是可爱的,得意洋洋的声音。 “好你个呆小猫,我算是人清你了,以后你再有了麻烦,可别指望我会去帮你。”林辉气鼓鼓道。 “你——” 在玄关处换了鞋,林夏走了过去,只见书房内两人剑拔弩张的对峙着。 “小猫,怎么了?” “夏夏姐,他欺负我。” 林辉一听,气急反笑,眉毛一挑,自有一股邪魅的风情,“我欺负你?” 那语气,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 一见他那样子,林夏心里直呼,妖孽啊妖孽。尼玛,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儿子就这么帅,女儿就只能泯然众人矣。 这不公平。 瞧他那样,林妙儿目光一黯,却也是倔强的用贝齿咬着下唇,沉默不语。 林夏看在眼里,暗叹一声。 女生向来比男生早熟,只怕这妙儿情窦已开,她家那小子还云里雾里呢。加上他从小学起就被女孩子追捧。只怕早就被女生惯坏了。 因此骂林辉道:“你是男生,就不能有点绅士风度么,和女孩子计较什么?” 自重生以来。林夏已经在他心里有了一定的威信,被她训斥,林辉是撇了撇嘴,“今天她被人家欺负,还是我上前帮忙的。怎么没见她谢我。好心当作驴肝肺,下次她有事,我可不会巴巴凑上去帮忙了,女人就是麻烦。” 他说完,林妙儿的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林夏笑骂道:“你还说。还不快住嘴。” 林辉最怕女生的眼泪,打又打不的,说又说不得。 幸好他姐在。菩萨保佑,他一溜儿跑到书房门口,“姐,我作业已经写完了,先回房了啊。明天要上课呢。” 这小子,平时也没见他睡这么早。 给我把放在你床头的书看一看。下个星期我要检查的。 林辉一个趔趄,他最讨厌看书了,还是这些长篇累牍的所谓“大作”。 但看了一眼垂着头的林妙儿,大脑立刻做出了决定,还是去看书吧。 女人猛如虎,古人诚不欺我啊! 见他跑了,林夏关了书房大门,将外面隔绝起来,拉着林妙儿的小手在沙发上坐了,替她擦了擦眼泪,安慰道:“好啦,别伤心了,为那混小子哭,有多少眼泪都流不完呢,咱们的猫儿可不是一个爱哭的女孩儿。” “夏夏姐,今天林辉确实帮了我。”林妙儿带着浓浓的鼻音道,“我知道你今天有事不在家,就是想过来谢谢他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看到我就横眉冷眼的,我脾气一上来,自然就和他吵了起来。” 林夏摸了摸她的头发,“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是从你那个年纪走过来的。妙儿,你很聪明,也比较早熟,要知道,女孩子往往比同龄的男生要成熟些。林辉现在就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屁孩,喜欢的都是一些男孩子喜欢的东西,是不是这样,你仔细想想。” 林妙儿一听,倒真没有伤心了,认真思考了起来。 林辉喜欢踢足球,喜欢看点书,特别是日本的动画片,喜欢玩电脑游戏,还真没看出他喜欢哪个女生。 见她有些明白了,林夏笑道:“所以喏,你们现在都还小,才十四岁的年纪,现在也别想太多,好好学习才是。认识你也不算太久了,你身子骨不太好,三天两头的病,可不就是因为思虑过重?对生活中的一些事,且放宽一些心,初次见面那个古灵精怪的呆小猫,才是我喜欢的女孩子呢。” 古灵精贵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纤细的心。 看着林夏那双温柔的双眼,林妙儿突然觉得,眼前这个大姐姐逼自己的亲妈还了解自己。 她扑到林夏的怀里,缩了缩鼻子,“夏夏姐,你怎么就不是我亲姐呢?” 林夏捏了捏她的鼻子,“现在不是,将来可不一定不是哦。” 她算是看出来了,就林辉楞这小子,怕是逃不出这小丫头的心了。 也罢,好歹这小丫头时老妈跟前长大的,也算是知根知底,可比林辉上辈子娶的那个媳妇要好的多了。 只要林辉娶的不是乡下那个姑娘,林夏的心就算落了一大半了。 况且这林妙儿虽有些小心思,待林辉的心倒是真诚,也很喜欢爽朗的林老妈,经常阿姨长阿姨短的,把老妈逗得高兴极了。 她是不可能像上辈子这个年龄一样对老妈撒娇装痴了,换个人让她享受天伦貌似也不错。 难怪古代联姻都喜欢找些知根知底的人,对男方而言,媳妇为人是比较了解的,对女方而言,男方的脾性知道了,女儿嫁过去也不会太受苦。 想通了这点,林夏道:“你们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然后顺利升入定海高中。另外我再交给你一个小任务,算是密旨。” “密旨?”林妙儿来了兴趣。 “你在学校多帮我看着林辉一点,可别让他和别的女孩子走太近了,影响了学业。若是真发现了有什么不对劲,你倒是别急着和他说,免得他迁怒你。你只赶快告诉我,我和老妈来收拾他。” 这个好,林妙儿心中一阵暗喜,点头认真道:“我一定会不负夏夏姐所托。” 林夏看了看手表,揉了揉她的头发,“行了,时间也不早了,快点回去休息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嗯,那夏夏姐,我走了啊。” 将林妙儿目送回家,刚关上门,就见林辉房间的门开了,见他探头探脑的样子,林夏好笑道,“行了,别装了,人都走了。” “呼。”林辉呼了一口气,“真是麻烦,也不知道老姐你为什么要选这么个地方。老姐,报备下,我玩一个小时的游戏先,到点了自然下。” 说完,就窜进了书房。 看着弟弟随意的动作,却带着潇洒不羁,林夏笑了笑,“老姐我可是给你找了个好媳妇呢,可别让老姐的心思白费了啊!” 念头刚转,就摇了摇头。 算了,她也不是上帝,该做的也都做了,顺其自然吧,索性两个人都还小。 今天累了一天了,也该歇歇了,打开卧室的门,将其反锁,林夏倒在了床上。 她的手里,拿着白天李隐兰给的那个小盒子。 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一方印。 印不大,约莫拇指大小,很方便携带。看了看方形底的下面,林夏有些疑惑,既不是汉字,也不是英文,居然是很奇怪的图案。 不对,看着也不像图案。 也不知道究竟刻的是什么,林夏真的有些好奇了。 可惜家里没有朱砂印泥,明天去买一盒,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图案。 将印章放入床头柜里,把浴缸放满水,从衣帽间找了睡衣,自往浴室洗漱不提。 和容城一中相同的是,所有的高中管理都是同样的严厉,和容城高中不同的是,许是在皇城脚下的原因,学校的风气没有下面单纯,每个人似乎都卯足了劲儿往前冲。 不管你是在实验班还是在平行班,空气中几乎都能闻到一股硝烟的味道。 林夏看了一眼四周埋头苦读的学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把手里的那本时政杂志收了起来。 别人都在学习啊,你一个人看闲书,真是压力山大。 在容城,你读书的时候早恋,那可是不得了的大事,会让班主任找你谈话,情节严重者还会请家长。 但在这里,只要你不影响学习,事情没有闹得太大,基本上老师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还有一点和那里不同。 在容城,男女泾渭分明,老师一般都是安排男男,女女同桌,就是为了避免早恋的发生。 但这里却大相径庭,都是男女搭配。 林夏现在的同桌就是一个带着厚厚黑框眼镜的小男孩,个字小小的,瘦瘦的,一看就是那种典型的书呆子,好好学生。 后来她才知道,在她没有转进来之前,这孩子一直是班级第一,从未被超越。 见林夏看了过来,那男生觑了他一眼,朝她笑了笑,然后便偷偷摸摸的捂住了自己所看的书。 好像生怕林夏看了去,偷师学艺似的。 无语了。 这样的事还不止发生了一次。 162空间大变样 自从她考了个第一,每次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板书,她前面的人就会偷偷转过头来。 若是她记了下来,那他们也一定会奋笔疾书,把笔记写写来。 若她没有写,那些人也还是会转过头瞥她一眼,然后自己偷偷的写。 她就想不通了,写不写笔记应该是人身自由吧。 难道她没有写笔记,就不能把它们记到脑子里么? 这种竞争方法究竟是谁想出来的,林夏真想爆粗口。 尼玛,小地方来的真心受不了。 难道身边的这个第一名,就是被这种方法给残害了,所以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林夏抖了抖,太可怕了,让人心里扭曲啊。 平行班想来是混不下去了,她还是乖乖的的学习,争取考入实验班吧。 要是能提前进入大学就好了没这样时间就能省出来写书,还能跟着李隐兰老师多学一点东西。 呆在这学校里,苦逼的读书,高考,将来还是要写书,这不是浪费时间么。 如果她真的是一个普通的小孩,人生观和价值观都还没有塑造好,自然是在学校里呆着比较好,有助于成长。 可她是一个萝莉的屁,大婶的心啊。 还要和这帮小屁孩一起读书三年,想想林夏就郁闷了。 当然,唯一让林夏欣慰的是,点点女生频道终于成立了。点点中文网成立于2003年,而06年开辟了女生频道。 等到09年,女生网则正式成立。 想到这里,林夏不禁有些手痒了,她的脑袋里有好多YY小白之作啊,多么想把它们写出来。可是现在这个笔名,走的是精品路线。自然不能自毁长城,自己挖洞让自己跳下去,让人抨击。 现在她出版的书,都是想了又想,改了又改,还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名气,都让人眼红,不断给她抹黑。要是她真的写了那些小白文,YY爽文。 哎! 林夏叹了一口气,真是麻烦。 回到家。看着眼前的点点网,林夏还是注册了一个账号。 唔,取个什么名字呢? 眼睛胡乱在书房内扫了一眼。突然她眼前一亮。 《诗.邶风.式微》中有诗云: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 式微,天将暮的样子。 就叫式微好了,可男可女。 林夏打了个响指。然后是性别的选择,当然选女。 在女频写文,选男不是很奇怪么? 注册搞定妥当了之后,琢磨了半天起点的后台系统,这才开通了作者专区。 上辈子她虽然喜欢看小说,偶尔也胡乱写几个字。却没有在网络上发表过,这个后台,她还真的不熟悉。 “恭喜您开通成功。请于48小时之内上传作品……” 开通成功之后,系统就发来了一封邮件,大意就是说你在这个时间之内部发表作品,你就白开通了。 这还不简单,她电脑里面别的没有。就是文章一大堆。 平时无聊的时候,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会写一些纯粹发泄的搞笑文或者恶搞文。 林夏打开命名为《杂文》的那个文件夹,里面已经杂七杂八的躺了十几个文档,什么《穿越之钱多多》、《在唐朝的生活》、《幸福的穿越人生》、《老天,你这么坑我》。 打开第一个文档《穿越之钱多多》,林夏修改了第一章的几个错别字,把它上传到后台里面了。 现在只等编辑审核了。 正想着,喵喵的QQ头像在屏幕右下方闪动了起来,发出清脆的滴滴声。 喵喵:《谋尽天下》最后一册卖的很好,你现在又不想显露人前,不想办签名会,最近也没有写什么小短篇,这样人气会下滑的。 这个林夏倒是知道。 上辈子混迹论坛,专门有网络写手整合了写网文的一些心得,还给它弄成了一二三条。林夏当时闲着无聊,也进去看过,也记了个七七八八。 好的文章一般都有其独特的风格,好作者通常都有自己的坚持。不骄不躁,执着于写出更好的文章。 红了,那么你的努力的结果。没红,说明你还不够努力。 扑街?那就从头再来! 3.作家这个职业其实是很枯燥的,别看写出来的东西很有意思,情节跌宕起伏,主角个性鲜明。那不知道是作者改了多少遍,花了多少个时间的结果。 也许,连作者自己都不记得了。 既然选择了写文这条路,就要风雨兼程。面对各类注视和抨击,保持一颗谦逊的心和一身铜墙铁壁。 你写的东西不是人名币,总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面对赞扬,虚心听之,面对指责,也要毫不气馁。 总结一句话,要想成功,就得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当初林夏并不懂,可是现在她走上了这条路,回过头来看往事,只觉得日子也就是人熬出来的。 过去的苦,已经吃了,未来的路,仍旧漫长。 没出名时,拼命想出名;出名了,又要拼命保持那好不容易打出来的名气。 这人活着啊,就是累。 知道陈清说的是正理,也是为她为杂志社好。 林夏回到:嗯,上次和你说的那本书已经写了十几章,发给你看看,等会儿。 喵喵:坐等 找到《小富即安》的文件夹,将前十章发给她,算是两期的稿子。 琉颜:这又是一本长篇,若是出版的话,初步估计,可能还是会有四本书。 喵喵:没事儿,我们统计了这本书的销售量,发现这样连载出版居然比那些单行本出版销售要更好。你这一套书销售量,可以抵得上全杂志社其他书销售量的总和了呢。 林夏笑了笑。这和未来两年网文的路子是一样的,写手不断更新,用高.潮迭起的情节来吸引住读者的眼球。 现在她也不过是按照这个方法在走。 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没有人可以在一天或者十天半个月就能写完一本百来万字的书,还得保质保量。 写手要休息,所以才不得不连载。 那么有的人也许会说,那你为何不一次性的写完了再发表出来呢。 这就涉及到了人的劣根性,没有压迫就没有动力啊,反正至少林夏就是这样的。 每次喵喵的小皮鞭上身,她真的是痛并快乐着啊! 琉颜:那就好。稿子已经发到了你邮箱,你先看看,有什么需要改的。再和我说下 喵喵:OK 然后林夏便对着电脑发呆起来。 没错,就是开始发呆。 昨天晚上睡觉,迷迷糊糊间,好像她做了一个春梦,和一个男人OOXX起来。 而当她看清楚那个男人的脸时。瞬间就被惊醒了,然后才觉察到手指上的一股灼烧感,还有头脑中的晕眩感。 等疼痛过去之后,梦中之事大半都已忘却,只有隐隐的几个片段,男人低沉的喘息声。女孩娇媚的呻吟。 那个女孩,好像就是自己! 还有那个无比巨大的空间。 想到这里,林夏心神一闪。就进了空间。 没错,做了那个奇怪的梦之后,空间已经大变了模样。 面积增大了许多许多,原本一池小小的水,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浴池。 没错。就是浴池。 浴池依山而建,天知道这空间里面哪里来的山。 浴池不远处还有许多白色的帘幕。层层叠障,最让林夏惊讶的是抬头居然能够看见天空。 神啊! 这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么,怎么会有星星? 看着那不断飘动的白纱和周围若隐若现的白色水雾,林夏脑中闪过一个想法? 难道空间升级了? 想到这一点,林夏心里安定了一些。 当初没有升级之前,空间里空无一人,现在升级了,应该也是如此。 只是不知道她放在空间里面的笔记本电脑,书啊,水果啊,钱啊,都跑到哪里去了。 唔,没想到这个空间也没有那么废材嘛,居然还能升级。 林夏坐着,摸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等等,坐着? 她不是一直都站着的么。 猛的低头,原来自己坐在一架美人榻上,和上次在徐寅家书房看到的差不多,甚至更古朴大气一点。 林夏心里一乐,脱了鞋子就每每的躺在了上面。 真是舒服啊。 躺了半天,才惊觉其他地方她都没有去看过,还是得探险一番。 若是真有什么危险,她出空间也就是了。 撩开吹扬的纱帘,林夏往前走去。 屋子很大,也很亮。 因被帘子遮住了路,所以看不清前面到底还有多远。 要是这些帘子都卷起来就好了,心里这么一想,然后就惊讶的发现,所有的帘子都卷了起来,露出了屋子的整个面貌。 屋子并不是像她所想的那样,是个空旷的大厅。而是被分隔成了许多小房间,此刻房间的门都紧闭着。 林夏走了过去,一间挨着一间的看着。 卧房。她推开门,走了进去。 外面是装修的十分精致的暖阁,处处透着低调的典雅。 一进去就能看到粉白的墙上挂了副裱糊精美的山水花,画下靠墙设张红木条案,案几上摆几个精致的漆盒并一个耸肩美人瓶,东边窗子下面摆两张宽宽的玫瑰色的太师椅,太师椅中间摆着造型古朴的茶几。。 南窗底下是一个长榻,西面是一排齐屋顶的多宝格,里面的架子上,琳琅满目地摆着一些瓶胆剑琴。 多宝格旁边有一个小小的拱门,垂着暗红的轻纱门帘,遮住了里面的内室。 林夏也不再多看,走向了旁边的小房间。 藏书室,练功阁,宝库…… 而大门,就在前面不远处。 林夏快走了几步,行至大门前,双手一拉,门就开了,露出屋外的世界。 163小富即安 门外雾茫茫的一片,看不清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一条蜿蜒的石子路从门口直接通往未知的白雾。 想了想,林夏还是决定暂且不去探那未知之境,毕竟屋子里有这么些个房间,够她看的了。 还有那个藏书室,林夏只是将门推开随意瞟了几眼,发现都是古代的书籍,而且还有很多现代已经失传了的孤本。 对文人而言,你送她金银财帛还不如这一本破破烂烂的书。 而最主要的就是,这些书籍都被保存的非常好,根本就不是像现代孤本那样的破旧。 这些书能够拿出去么? 林夏心内有些疑惑,然后身形一闪,出了空间。 心念一转,书就已经拿在了手里。 然后,那本书,已肉眼能见的速度迅速泛黄。 林夏也不知道它究竟变黄到了什么程度,等到书不再改变,她手里的那本书,就像隔了几百年一样。 你绝对不敢相信它在一分钟之前还是洁白的。 看着手里这本脆弱的书籍,林夏沉吟了片刻,对于它的改变,终究是喜大于惊的。 至少这样她就不用费尽心思去托人伪造书本的年份了。 毕竟一百多年前真实的孤本,居然能保存的这么好,说出去人家也不会相信。 并且把书籍伪造成旧书的样子,还不能让人看出是伪造的,确实很有难度啊。毕竟这里是B市,爱收藏这些古籍的专家也不少,若是被人鉴定是伪造的,又要费尽一番心思和口舌去解释了。 只是,为什么她放进空间的东西,比如苹果。钱之类的,放进去是什么样子,拿出来仍然还是那个样子。 林夏有些想不通。 看着手指上那个隐隐能看出淡青色的一圈痕迹,林夏决定明天去首饰店买个铂金戒指带着。 若是刺青还好解释一些,但这个刚开始没有,然后慢慢颜色加深,虽然说一般人也不会注意,但难保不会有人察觉。 尤其是住在一起的林老妈他们。 打定注意,林夏拿着书,闪身进了空间。 仍然是落在藏书室。手里的书也没有恢复如初,然后林夏又出了空间。 如此几次,她就确定了这书就这样了。 窝在书房沙发上。翻开书本的一页,只见那书页薄脆极了,仿佛一用劲就会脆裂似的。 见状,林夏可不敢在动它了,闪身进了空间。将书在藏书室里面的书桌上放好。 藏书室并不算很大,至少比起那个浴池来,是小太多了,约莫有三十个平米。 里面是古朴的书架,书本整齐的码在上面。 幸亏这里没有灰尘什么的,不然这几百年下来。只怕这屋子都要被灰尘给淹没了。 况且,谁知道这空间有了多少年,说不定还不止几百年。 看来先前给老师准备的礼物是用不上了。明天就去买个好一点的木盒,把这本书装好送给李隐兰。 林夏出了空间,刚给自己倒了杯水,就听见QQ响了起来。 喵喵:哇,这书感觉好奇怪啊。明明你写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就是让人看的欲罢不能啊。翠花到底想了个什么法子帮她们家致富啊!古代的农村居然真的穷到了一年到头都吃不上白米饭,只能吃杂粮的程度了么? 琉颜:放心,这些绝对属实,我查了很多资料,这些都是从历史里面推出来的,情节什么的可能有改动或杜撰,但古代农民确实是很苦的。很多佃户都是一年忙到头,结果自己一家人都吃不饱,连间瓦房都盖不起。 喵喵:……真的是好可怜,和他们一比,我们真的是太幸福了。不过和你以往的作品不同,这本书你写的很萌很可乐啊,看看这段描写: 郑淼听到这个妇人的话,顿时觉得晴天劈裂,整个人就像石化了一般。 翠……翠花! 尼玛,有木有搞错,她家姓刘,她居然叫翠花! 刘翠花! 老天爷,你还能在老土一点么,干脆再一个雷把我劈死算了。 说不定我还能穿回到二十一世纪。 我不就是看了琉颜的《谋尽天下》,幻想过穿越后的贵女生活么,你有必要真的一个雷下来把我劈过来么? 劈过来就算了,呜呜呜,我的朱棣,我的皇后,我的母仪天下啊! 都不见了。 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朝代不说,居然穿成了一个村姑! 穿成了一个村姑也就罢了,居然穷到一家五口都挤在这么破烂的一个小土屋里。看了一眼,房间里面大大小小的锅碗瓢盆,郑淼想再死一次的心都有理。 下雨还漏水! 老天爷,你还能在苦逼一点么? 看着喵喵粘贴过来的文,林夏勾了勾嘴角,有段时间很流行卖萌文,还有句话说:网文,卖萌才是王道啊,有木有! 更何况她还在文章里面加了种田的元素,要知道,种田文在今后进十年里面都是经久不衰的。 别小看了种田文,觉得它讲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觉得写种田文很简单。 首先,你要有较好的文笔,能将事情叙述清楚,让人看着舒服。 另外,因为都是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看多了不免让人觉得有记流水帐的嫌疑,你必须把要发生的事,或者说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线索一一记在大纲里。 所以说,要想写出一篇好的种田文,也是有些困难的。 正想着,陈清的短信又轰炸过来了。 喵喵:还有还有,你手里还有稿子么,快点发过来让我一睹为快,真想看到翠花发家致富之后的生活。还有她那一大家子极品亲戚,那个真是她爹的亲妈么,怎么这么对翠花一家,真想把那个老虔婆拖出来揍一顿,老大养她就是她儿子,老幺最小最得宠,第二个儿子就不是儿子了么?可怜翠花她爹还这么孝顺,翠花她娘真是可怜,翠花一家都可怜,穷成这样了,还有人惦记着她家那两口田, 看着陈清气愤填膺似的话,林夏笑着打了几行字。 琉颜:淡定,这只是小说而已。 喵喵:小说来自生活,世界上肯定也有这样的人,也出现过这样的人,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琉颜:那就是了,别计较这么多,世界这么大,林子大了,还什么鸟都有呢。咱们又不是圣母玛利亚,管得了世人,不过写些小说,能起到一点警醒世人的作用,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喵喵:你说的我都懂,就是对翠花一家人有些不忿嘛,她爹也是的,太老实巴交了,她还有一个卧病在床的娘。幸好还有一个壮士的大哥,头脑也还算灵光,不然这一大家子,早就活不下去了。 琉颜:嘿嘿,现在知道我这本书的魅力了吧。除了《谋尽天下》这种权谋类型的文,我也是能写别的文章的,不然同一种调调看多了,读者都会觉得烦呢。 喵喵:嘿嘿,不会不会,偶是你的忠实粉丝,看看,从你写青春校园文开始,到现在的各种穿越,一直坚定不移的支持看你的文呢。 琉颜:……难道不是因为我一直在你手下,你一直是我编辑的原因么? 编辑必须得审稿啊,以为她不懂行情么? 哼! 喵喵:嘿嘿,都有啦。就算不是你的编辑,我也会看你的文章的,真的。对了,这个文果然好,就是有几个错别字,我都给你改过来了,下期就会刊登你的新文,读者都期待已久啦! 琉颜:…… 她才休息了一期而已,有这么夸张嘛? 仿佛听到了她心中所想,陈清又发了一条消息过来:嘿嘿,我们都知道,你一直高产嘛,所以做你的读者很幸福啊,一直能看到你写的文。 和陈清聊了一会儿,林夏便下Q了,明天还有一场考试呢。 比容城一中更变态的就是,定海一中每天都会有一场正规模的考试。所谓正规模,就是说考试的成绩会全班比较,比大考次一等。 而不是像容城一中那样,每天虽然有考试,但不过是班级内部小考,只是为了巩固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测试一下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好让老师心中有数,并不全班公布成绩,也不会排名次。 考试考试考试,就在每天考试中,学生盼到了周末。 这日,清风朗朗,正是班级人期盼了许久的班级周末旅游。 吴箐箐被几个男生和女生围着,抽空看了眼看了眼独自立于一旁的林夏,自信而傲气的勾了勾嘴角。 那女生眉目也不过是清秀,就是成绩好点而已,怎么能和她比。 吴箐箐,班花级的人物,B市本地人,身姿妖娆,脸蛋更是不错,从初中部开始就有很多人,加上家境不错,为人很有点傲气。 原本她一直是班级的一枝花,其余女生不过都是些陪衬,可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乡下人,居然就将她的光彩都夺走了。 瞧瞧那样,脸蛋没脸蛋,屁股没屁股,胸没胸的,怎么能和自己比。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但吴箐箐目光还是不自觉的瞟向一席长裙的林夏。 因为她不得不承认,那一身浅蓝针织衫,配一条白裙的林夏,就这么一头青丝披散,淡淡的立于一旁,却有着众人都没有的气度。 遗世而独立。 164班级出游 今天天气已经有些凉了,她穿了件白色衬衣配淡黄色及膝百褶裙,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头发特意朝一边歪着,出门之前还特意照了照镜子,瞧着很活泼大方,青春靓丽。 而林夏,很少见她赶潮流,也不见她追星什么的,但她穿的衣服,就是有一股味道,这是别人怎么都学不来的。 吴箐箐明明打听过了,这个林夏,不过是下面乡镇来的,怎么可能比她这个生长在大城市的女孩还要会打扮。 这是吴箐箐最想不通的地方。 林夏不是木头人,况且被赵昕空间灵果改变体质之后,感觉比常人更灵敏了些,怎么会感受不到吴箐箐这若有若无的敌意。 她就奇怪了,她是学习委员,吴箐箐是文娱委员,况且自己没她长得漂亮,人缘也没她好,怎么她就貌似和自己杠上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但素,她明明就和吴箐箐不是一类人啊。 吴箐箐为人高调,在班上可以说一呼百应,而她,为人低调沉默,除了看书写字,就是和前后的几个女生偶尔说两句话,在班级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存在感。 再就是偶尔在学校和谢郗彤打个电话,发两条短信。 来这里有一个多月了,和她说过话的人一只手就能数出来。 “这次你考的怎么样?”路容用标准的普通话很是热络地和林夏聊了起来,“她们这些本地人就是瞧不起咱们这些外地来的,你别和她们计较。” 说完,还特意用嘴努了努吴箐箐那群人。 路容和林夏都不是北京人本地人,所以不能像她们本地人那样用一口带着京腔的普通话聊天。 而每每听到那些带着本地口音说话人眼中偶尔透出的轻蔑,林夏就直想摇头。 果然是宰相府里看门的都是七品小官,这些人家境还没有她们外地人好。怎么就这么喜欢轻视别人。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本地人的骄傲? 难怪几年之后,地域歧视会这么严重,尤其是B市,上海这类的一线城市。 路容性格直率,一头利落的短发,性格有点像男孩子一样,很看不上吴箐箐那群人。 而她整好坐林夏的前面,刚开始也认为林夏性格冷漠,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倒是知道林夏性子极为和善。因此也偶尔转过头来和她说几句话。 而自从林夏考了全班第一,入了全校前百名之后,对前面几排总是偷偷摸摸转过头看的“本地人”很是不屑。 不是自傲么。怎么还会这么小家子气。 每次说起这个,路容就很为林夏鸣不平。 来到这里之后,她也就能和路容说上几句话,毕竟本地人对外地人的歧视,这点她是改不了的。 林夏柔柔的笑了笑。“这次的考题大部分都是书上的范畴,也不算太难,只是数学最后一题有些超纲了,是高二的内容,估计很多同学会在这题上扣分。” 路容点了点头,“难怪呢。我说怎么最后一题用什么方法都解不出来,不过你可真厉害,高二的都看过了。” 林夏笑了笑。“这题咱们现在看着难,要是看了高二的书,学了那个知识点,就会发现其实就是最基本的题型。” 路容伸了个懒腰,“考完了可真是轻松。还能旅游,就是和她们这些人在一起腻歪的紧。还好有你在,还能和你说说话。” 又看了眼被男生和女生包围着的吴箐箐,不喜道:“那吴箐箐还真当自己是陆小曼,是“校园皇后”么?这么左右逢源,真是让人不耻。” 林夏来这里之后,也就和路容能说上几句话,听了这话笑道:“难道在你心中,陆小曼就是一个交际花?” “难道不是么?”路容疑惑道,“老徐不是为了林大才女,抛弃了这个交际花。” 林夏颇有些好笑,“陆小曼虽然是上流社会的交际花,但也是个大才女好么。陆小曼生性聪慧,又勤奋好学,十六七岁已通英、法两国语言,还能弹钢琴,长于绘油画。就算是现在,又有几个人能在我们这个年纪,精通三国语言,善于弹琴绘画的?” “而且学生时代的她,不仅才能出众,美丽也含苞欲放,初露魅力。她聪明活泼,秀丽端庄,所以在学校里,才会被人称为“皇后”。她每次到剧院观戏或到中央公园游园时,外国和中国大学生往往前后数十人,或给她拎包,或为她持外衣,而她则高傲至极,对那些人不顾一屑。” “所以说,但凡才女,聪慧和勤奋都是分不开的。只是陆小曼从生下来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受过高等教育,能歌善舞、善于交际,所以那些豪华的舞厅剧场、高雅的交际界对她来说,自然是如鱼得水,所以世人才认为她是一个交际花。不过在那个时代,这样的交际花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培养出来的呢。” 路容听的津津有味,“她就喜欢看名人轶事这类的书,听这类的故事。” 见她听的认真,林夏笑了笑,“只是她的生活太过奢侈放任,结婚之后,她在物质上的欲望也是有增无减。这样的女人,注定是漂泊而放荡的,所以在人们的印象中才不会那么好。” 两人正说的开心,就听见班长在那边喊道:“车来了,同学们快上车。” 见客运正缓缓停下来,林夏道:“车来了,咱们先上去吧。” “嗯,”路容点了点头,“到车上再给多讲讲。” “好,今天咱们是去颐和园玩吧,我还没去过,只到过长城和故宫这两个地方呢,等到了地方你可要带我好好逛逛,多拍几张照片。” “这个包在我身上,没问题。”路容本就去过一次。“原来说是去颐和园,我还真不想去,可是老班规定每个人都要去,你就好啦,还有新鲜感。” 林夏笑道:“这个也没什么,就当出来走走呗,整天闷在学校写作业,人都快废了。” “哈,别人说这个我信,你说这个我可不信。每天就看你在看闲书,也不知道你哪里有那么多功夫。不是什么财经杂志,就是时尚周刊。原本我还以为那些整天捧着全外文课外读物的家伙已经很变态了,没想到和你一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嘛。”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上了公交。 颐和园和普通公园不同的地方在于,要是早上六点前进去就算晨练,不算门票。而一张门票是三十块。 虽然三十块钱并不是多,但大家都是早起晨读习惯了的人,全班大好几十人,没人三十块,省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可以在元旦的时候把晚会装点的更漂亮些。 有了这成顾虑。所以班级集合是在五点一刻,地点是校门口。 好在这天气亮的都比较早,大家也都没说什么。 只是人一多事情当然杂。本来约好了是早上五点一刻,接过到了五点二十这些人才拖拖拉拉的到齐了。 只是等待也是有效果的,平时这些穿着校服的小女生打扮了一番后,确实让那些男生们眼前一亮。 显然都是精心打扮过的嘛。 扫了一眼车上的莺莺燕燕,再看了一眼仍旧穿着运动服的路容。林夏笑道:“你怎么也不穿裙子。” 路容看了一眼班级其他女生,撇嘴道:“要是我穿裙子了。还不被那变态给笑死。” 联想到先前她嘴里的那个读全英文的变态,加上以前话里言间透漏的,知道这又是一个关于青梅竹马和傲娇小姑娘的故事。 因此也没多问,只引开了话题,继续讲徐志摩林徽因和陆小曼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早起不是B市车流的高峰期,所以车子很快便到了颐和园。 提前进园子果然不收门票,只是早起锻炼身体的人很少。 也是,在B市买的起房子,又怎么会在意这点门票费,还不如多睡一会儿。 人很少,游客都还没起来,所以公园显得很空旷。 湖风扑面而来,带着清爽的空气,极是舒心。远处的湖中有岛,亭台楼阁在晨雾中若隐若现,仿若仙境。 不愧是皇家园林! 路容显然也是这样想的,一下车就一反常态,生龙活虎了起来。 两岸垂柳荫荫,带着清新的气息。 “要是能住在这里就好啦,真羡慕古代能住在这里的人。”林夏深呼吸了一口气,叹息道。 空间就算再好,可她就是觉得逼仄,若不是迫不得已,她也不愿意进入空间。 总感觉在里面时间若是呆太长,人的精神也会恍惚起来,记忆会出现错乱,不知道今夕何夕。 毕竟你在里面过了十几年,外面也许就一两天而已。 这样,记忆难免会出现混乱或者断层。 “是啊,我也好想穿越啊,尤其是在看了颜大的《谋尽天下》之后,最喜欢里面的那个女将军了,可以上阵杀敌,自己创出一番功业。”路容站在湖边,做了几个晨练的动作,道,“这样要是谁敢不服我,看本将军棍棒伺候。” 林夏讶然,果然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么,她的书居然还有这种功效? 165便宜师兄 两人边走边说着,慢慢的,大家也就都玩开了。 公园里因为她们这些学生的注入,也热闹了不少。 林夏和路容两人边走边说,慢慢的也就脱离了大部队。 逛了大约半个时辰,林夏也有些累了, 湖畔长椅上的油漆已经有些斑驳了,露出里面的木头,两人并排坐在上面,享受着湖风拂面,垂柳轻扬,只觉得安闲幽静。 “还是人少的时候出来玩比较好,这人一多啊,哪里是出来散心的,简直就是来看人的。”听她这么说,林夏也是深有感触啊。 中国什么都少,就是人多。 一到大型放假节日,各个旅游景点,那叫个人多啊! 出来玩一趟,比加班整个通宵还要累。 休息了一会儿,路容道:“走,去前面看看。” 虽然林夏很想就这样坐到天荒地老,但也知道这是不现实的,因此起身和路容慢慢走着,听她讲说每一个新到的地方。 林夏虽然没有来过,不是很记得路线。 但每到一个地方,她知道的历史故事居然比导游都还要多,因此路容也是听的津津有味。 两人在一旁不断拍照,不亦乐乎。 走在这个皇家园林里面,看着这些造型精美,却又无一不透出帝王家应有的气度的露台楼阁,心里拂过一丝淡淡的念头。 其实,她是真的想穿越到古代,穿越到皇室,一览天下所有私人园林,游遍世界名胜古迹,观光真实的历史。 当然,这也不过只是想想而已。她自己有几把刷子,她还是知道的。真要穿过去了,只怕很快就会被人给斗死了。 真正心性单纯的人,在这深宫后宅,怎么可能活的下去。 想到未来几年点点网第一红文——宅斗文,林夏就有些手痒了。 不管你写什么文,但只要你写的是古言,而且还是宅斗,那就一定不扑街。至于现言、游戏竞技或者东方玄幻,除非你写的特别好。不然扑街的几率实在是太高了。 林夏重生前,正在追一本东方玄幻修仙文——《天下男修皆炉鼎》。该文立意新颖,作者文笔斐然。情节也是一环扣一环,看的人欲罢不能。 可惜,她还没来得及看到结局,就回到小时候了。 想到这里,她真是各种怨恨啊。今年才06年,那书可是12年末开始写的,还有6年的时间啊! 追文的人,伤不起。 既然这样,她不如也在点点网多挖几个坑,让别人也尝尝被坑的滋味。直到青衫大大开始写文。 当然,林夏也只是想想而已。 她可是个有坑品的人,同样是追书的人。要是看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真是让人挠心挠肺的。 她自己受过追文的苦,知道里面的幸酸,也知道读者喜欢这个作品,才会去追这篇文。 所以林夏一般开了新坑。都会尽力先把文章完结。 至于什么时候发表,什么时候出版。那就是杂志社的事了,不在她的管辖范围之内。 到了九点钟左右,游客就络绎不绝了起来。 颐和园算是五A级风景区,以昆明湖、万寿山为基址,以杭州西湖风景为蓝本,汲取江南园林的某些设计手法和意境而建成的一座大型天然山水园,也是保存得最完整的一座皇家行宫御苑,被誉为皇家园林博物馆。 地方大,景点也很多。 光是建筑景点就有百余座,占地面积更是达到了300多公顷,其中佛香阁、长廊、石舫、苏州街、十七孔桥、谐趣园、大戏台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代表性建筑,这些地方自然是游玩的首选。 因为老师们提前说过了,所以中午大家就聚在一起吃了个饭,再次通知了大家下午碰面的时间,便又都散开玩了。 走走坐坐,拍拍看看,玩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 踏着夕阳,坐上回学校的班车,一行人回了学校。 第二天周末,和林老妈说了声,林夏便坐了公交往徐寅家而去。 才拜的师傅,这关系都还没捂热呢,可得好好拉拢下。在老师家待一会儿之后,若有多余的时间,还可以到B市逛逛。 下了公交,站在燕京大学正门口,看着那打开的朱红色大门,缓缓的走了进去,进入了这所古老的大学。 学校里很多建筑都上了年纪,漫步在梧桐林荫之下,身边走过高谈阔论的意气奋发的大学生,林夏的嘴边也不由带了笑意。 年轻真好。 京大里的植物树干上都挂了块牌子,大概是学校特殊的人文风化,觉得此间的学生都是勤奋好学之辈,即便是在欣赏风景之余也必然是孜孜不倦。 林夏慢慢走着,看着一颗一颗的花草树木下面写着什么。 因为光线和距离的原因,看的并不清楚,有时候要眯了眯眼睛。 连翘。 一丛黄色的花旁边竖着一块牌子,蓝底白字,写的清清楚楚。 原来连翘长这个样子啊,她知道连翘这个东西还是看《白蛇传》知道的,虽然故事被改变的面目全非,全无记忆中《新白娘子传奇》的韵味了。 越往里深入,就越是幽静,到了住宿区,林夏找到了地方,这才上门按了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青年,看着眼前这个长的一脸乡土气息的青年,林夏愣了愣神,难道这就是徐寅老师的学生。 果然是有老师的文风,一股的乡土味。 看到林夏,那青年憨厚的笑了笑,“你就是李老师的学生林夏的吧,我叫段风,是徐老师的学生。” 林夏也望着他笑了笑,“段师兄好,你叫我夏夏就行了。” 那青年挠了挠脑袋。又憨厚的笑了。 林夏一阵惊讶,徐寅老师究竟是从哪个山旮旯里面找的这样子的学生啊,看他那样子,只怕还是个大学生。 就算是在溪水镇,也没有这么忠厚老实的人了吧。 进了门,段师兄从鞋柜里面拿出一双很清雅的拖鞋,“知道你要来,今早老师就让我给你从超市买了双拖鞋过来,以后你就用这双。” 没有买粉红色的,想必也是提前打听好了她的喜好。看来这师兄的为人也不像他看着的那么憨厚嘛。 林夏心中暗想,嘴上却忙道谢,“真是谢谢师兄了。” 那段风又笑了笑。“咱们虽然不是同一个老师,但也算是同门了,你既然叫我一声师兄,就别这么见外了。” 换了鞋,进到客厅里面。在沙发上坐了。段风给她倒了一杯水,林夏道谢接过,“徐老师和李老师呢?” 她都来了这么久,两人也不曾出来,难不成都呆在书房? 也不大可能啊。 段风笑道:“徐老师出门参加会议去了,李老师去超市买菜了。让咱们俩中午留下吃午饭。李老师临走前交代我好好照顾你呢,你现在还在读高一吧,在哪个学校读书。可想过将来考哪个大学?” “现在在定海高中,想考京大中文系,李老师是中文系教授嘛,肯定想考这里啊,然后再考老师的研究生。”林夏浅笑道。“师兄你呢,是京大的学生么?” 听林夏这么说了。段风笑道:“嗯,我今天大三,打算明年考京大的研究生呢。你在B市的定海高中啊,我听说那所学校每年有不少保送名额,说不定你可以弄到一个呢。” “太难了,每年保送名额虽然多,但是也不过十几个,定海高中人才辈出,想考全校前十几名太难了。” 段风笑了笑,没有答话。 若是从前当然难,可现在她是李隐兰的弟子,有这个老师在,一个名额还是能弄到手的。 他从一个偏僻落后的小山村出来,能像现在这样坐在徐寅家里和林夏侃侃而谈,花了多少时间和精力,自然不像表面上看着这样简单。 原本出生应该算他的劣势,可真是偏远山村这个出生,正是他那份刻在骨子里的乡土味,让他打败了所有的潜在竞争对手,得到了徐寅的亲眼。 有了这可大树,将来他还用愁么。 现在最主要就是写出能得徐寅老师首肯的文章,而眼前这个小姑娘,虽然文文弱弱的,居然已经写了五本长篇小说,真是人不可貌相。 若不是听老师说了,他还真不敢把现在炒的沸沸扬扬的琉颜和眼前这个小姑娘联系起来。 林夏来之前,他正在书房看那本《谋尽天下》。 真不敢相信,这样小的人儿,居然能将孙子兵法用的这样娴熟,除了权谋还能将心计谋略用在后宅之中,真是好巧妙的构思。 他虽然早熟,平时待人处事比起同年龄的人来说,也算是老道不少。但和她书里的主角相比,却还是差了太多。 他虽然是徐寅老师的关门弟子,却没有写出过一本让老师觉得很赞的文章,只在一些文学专业杂志上发表过几个小短篇和中长篇。 并且就算是这样,还让宿舍的一些人心中有些龃龉,话里话外都是冷嘲热讽的话。说什么小短篇能发表,都是沾了徐老师的光等等之内的话。 也正因为这些同学,段风表面上虽然仍旧憨厚,心里却不免升起几分骄傲。 他一个偏远农村出来的,熬成现在这个样子,有现在这样的成就,也确实很不容易,只得骄傲了。 想到这里,段风心中有些复杂。 真该让他们看看眼前的这个小女孩的,他那点名气算什么,人家这不声不响的,才厉害呢。 166考校 想到这里,段风更是有意和林夏拉好关系。 这小女孩,前途无量啊。 以后若是老师正式推他在公众面前见面,光他是徐寅的弟子,琉颜的师兄这两个名头,也挺能唬住人了。 “听老师说你都已经写了五本书了,真是让师兄惭愧啊,我虚长你几岁,到现在还一事无成呢。”他拿起放在茶几上的书,扬了扬,“李老师走之前给我的,说是让我看看呢,看来老师对小师妹你极为满意啊!” 小师妹! 林夏抖了抖,为毛她会想到林平之和岳灵珊了。 好吧,她跑题了。 浅浅勾了勾嘴角,“段师兄见外了,叫我夏夏就好。前面几本书都是随手涂鸦之作,当不得大雅之堂。至于这本《谋尽天下》,我确实费了不少功夫,翻了很多文献资料,然后研究了《三国演义》里面很多场战役,这才有了点头绪。” 说到这里,林夏有些不好意思,“在写这本书之前,我只看韩寒郭敬明写的青春文学之类的书,还没接触过谋略类的,所以这本书写的也很吃力,里面也有很多瑕疵,正打算请教李老师,争取以后写出很完美的作品。” 段风点了点头,昨天徐老师提过之后,他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琉颜,看了她早期的作品。像《少女,不哭》、《如果时光听不见》、《错过》等书,虽然侧重点不同,分别讲的情亲友情爱情,但还是逃不开一个青春文学这个范畴。 都是用奢华精致的笔调,浮夸的形容词来描写生活中一些微小的细节,可以说模仿这类笔触也是很容易的。 因为这些书并没有什么内涵,故事情节也是简单无比。结局也是一眼就能看透。若是恋人,要么在一起,要么不在一起;若是将亲人,要么排除万难,幸福的生活,要么斗不过命运,支离破碎,就像余华的那本《活着》一样。 但是《谋尽天下》,可以说打开了另外一个局面,在网络上引起了一股穿越的狂流。 各种穿越的书。如雨后春笋般此起彼伏,一一涌现,期间一定能有许多优秀的作品出来。 想到这里。段风暗叹了一口气。 他跟着徐寅老师写的乡土派作品,他年纪又浅,阅历又不深,还不知道要熬多少年。 虽然他们这类作品,被人成为“寻根作品”。 可按照现在的营销理念。大众的,才是世界的。 看着眼前这个一脸老实像的段风,林夏实在忍不住了,“段师兄,请问这个名字是伯父给取的么?” 这名儿实在是和人不配啊。 他还不如叫段建国过着段富强好一些,至少让人觉得人如其名嘛。 这段风! 段风又憨厚的笑了笑。“我家乡在陕西的一个小山村里面,父母都没什么文化,母亲生我那天正好刮很强的北风。所以给我取名叫段风,我还有个弟弟,叫段雨。你呢,你叫林夏,难道是伯父姓林。伯母姓夏?” 从方才买拖鞋就可以看出他不像表面上这么愚钝,所以听他猜出来。林夏也不惊讶,但面上还是露出惊讶,“段师兄怎么知道?” “自从计划生育以来,现在很多家庭只有一个独生女儿,所有都这么取名。” 林夏笑道:“我也是从乡下地方来的,小时候家里也很穷,也就刚搬到B市,我还有个弟弟呢。” 听她说自己也是来自于乡下,段风也是这样一步步熬过来的,自他成了徐寅入室弟子之后,家里也确实改善了很多,父母也没有从前那样劳累了。 便也觉得林夏同样是这样过来的,顿时便感觉两人关系拉进了许多,说话也没有太大的隔阂了。 两人亲热的说了会话,就听段风道:“夏夏,我们学校晚上有个毕业欢送舞会,你要不要过来看看,提前感受一下高校的氛围。” 然后便开玩笑的提了一句,“你现在还没有被媒体挖出来,所以参加这种舞会才能感受到那种原汁原味的气氛。要是等你高中毕业,名气又越来越响,只怕你都不敢出门咯。” 闻言,林夏心里一动。 他这番话到真是提醒了林夏,现在她要求《细雨》帮她忙着各大媒体狗仔,可随着时间加深,加上她又不断写出新的作品,与杂志社之间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只怕会有些疏漏。 不如趁现在,痛痛快快的玩一番。 再者她又不是真正的十六岁少女,对这个自有分寸,也没什么顾虑。 林夏的犹疑段风自然发现了,明白小女生都有些矜持,然后又劝了一番,林夏这才点头应了。 两人在李隐兰家吃个中饭,下午听老师讲讲课,段风在这里看看书,做做功课,约莫四点钟左右再出门,然后在段风的引领下逛逛京大,也差不多就到点了。 舞会是六点半开始,基本上六点钟就可以进场了。 刚商量好,就听见门铃响了。 打开门一看,李隐兰拎着菜站在门外,根本就没有手开门,难怪要按门铃了。 林夏和段风七手八脚的帮忙拎菜,歉疚道:“都是我不好,老师若不是为了让段师兄等我,也不会这么累了。” 若不是她要来,段风完全可以帮忙的。 看来徐寅收徒的目的也有这一层吧。 他事务繁忙,也没多少时间在家陪妻子,自己收一个徒弟既可以陪陪她,又可以帮忙做点小事,还可以让自己这一脉有个传承,将自己一生的知识传下去。 一举三得! 帮忙把菜放在厨房,段风一面系围裙,一面对林夏道:“夏夏,你陪师母休息会儿,说说话,我去做饭。” 林夏惊讶道:“师兄,你还会做饭?” 段风麻利的将一条鱼从黑色塑料袋里面掏出来,一面道:“从小家里贫寒,父母整日劳碌,我又是家里老大,这些事自然都是我做。” 然后就见他刮鳞,开膛,破肚,麻利极了。 他在徐家显然是做惯了的,李隐兰端了杯水,坐在沙发上对林夏招手,“夏夏,你过来,别打扰你师兄做饭了。” 林夏只得陪李隐兰坐在沙发上闲话。 “你泡杯茶我喝。”李隐兰指了指茶几上的茶具,状似随口道,“多宝格上面有茶叶,你自己任选一种泡给我喝。” 她说的是泡杯茶,而不是倒杯茶。 林夏点了点头,顺从的起身,来到多宝格面前。 雨前龙井,碧螺春,黄山毛峰,六安瓜片,君山银针,都匀毛尖,信阳毛尖,武夷岩茶,安溪铁观音,祁门红茶,还有大红袍等等各类茶叶,几乎可以去开一个茶叶铺了。 看来两老都是爱茶之人。 林夏思忖片刻,选了其中一种。 看着她选的茶叶,李隐兰挑了挑眉,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林夏。 选了茶叶,林夏跪坐在地毯上,臻首低垂,专心泡茶。 红木制成的木勺舀上茶叶放进盖碗,用旁边壶中烧开的水烫过,蒸汽携带着茶香袅袅上升。 沸水反复相沏,而后倒进紫砂瓷碗中。 林夏以大拇指、食指、中指,呈“三龙护鼎”,力道轻缓柔匀地端起瓷碗,不破茶魂。青瓷托于掌心,几片茶叶在清澈碧绿的液体中舒展,旋转,徐徐下沉,再升再沉,三起三落,芽影水光,相映交辉。 静静地看着这碗中之水,眸色深柔,茶沉入杯底,似笔尖直立,天鹤之飞冲。 伴着袅袅茶香,看着林夏倒水,洗杯,她的侧影,就像一种艺术,让人赏心悦目。 已然让人忽视了她的样貌,只觉得灵气逼人。 用茶夹将茶渣自茶壶夹出,用温水洗净,侧置茶杯于茶船中旋转,以热水温烫后,取出置于茶盘中。 将茶叶拨入壶中,茶形宛如一位身着精致旗袍的女人,芽叶紧裹,秀颀饱满,视觉清爽,堪称清丽,水浸入其中,纤毫四游,却亮却透,一如女子的黛眉水眼。 七浸七泡,香气层层分明。 第一层水沏过,暖香自杯中升腾,扑鼻而来; 第二层水沏过,醇和甘香; 第三层水沏过,浓郁不衰; 第四层水沏过,一丝淡淡花香; 第五层水沏过,一片清香,渐渐弥漫; 第六层水沏过,味淡久而清雅,香寂静而转幽; 第七层水沏过,水过无声留清韵,月夜何处寻弦音。 壶托在她的手指间,左手中指按住壶钮,水流悠然而下,手腕带动手指,恍如描摹着一幅精致的工笔画,一点一点,一笔一笔从心底晕染而出。 一枚枚芽叶缓缓潜沉至杯底,再渐渐浮出,顺着水流的方向摇曳飘送,三沉三浮,茶叶微卷,就像是捏起的小皱褶。 “老师,请用茶。”林夏直立起身子,将茶水递给李隐兰。 李隐兰接过,常了一口,这才淡淡道:“这么多茶中,你为何选了青顶?” 那个格子里,茶叶各式各样,而青顶价格,确是里面最便宜的一种。 一般人若泡茶的功夫不过关,选了那极品好茶,也能给茶水的味道加几分。而这青顶,价格虽最便宜,但是它的浸泡功夫却是最为讲究的。 林夏选了这茶,究竟是对自己泡茶的功夫太过自信呢,还是无意为之? 167送礼谈心 面对李隐兰的问话,林夏浅笑道:“茶叶不同,泡出来的味道就不同。而同样的,同一种茶叶在不同人的手里,泡出的味道也是大相径庭,这和泡茶人的性情有关。” 林夏替李隐兰续了一半杯,心也在茶烟中渐渐沉淀,一种涤静了心中的尘埃,脑海一片空宁。 接着道:“青顶最为讲究冲和,静照。泡茶的人须忘人间之灼色,感心中之清明,唯万籁皆寂静,空天下于尘埃。我以前性子浮躁,后来机缘巧合学了这泡茶之术,性子这才沉静了一些,当然也不过只学了一点皮毛,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哦,你希望自己性子平淡些?”李隐兰有些感兴趣了,“这倒是少见,现在你们这个年纪的女生啊,不都是流行什么可爱啊,非主流么,对了,好像前些年还流行什么野蛮女友。” 林夏笑了笑,“可能是因为看书多了的缘故吧,我从小就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中国古典名著,发现书中描写的一些品质与时下女性所拥有的绝然不同。也许是因为书看多了,所以性子也慢慢平和了点。” “小时候我可是最调皮不过了,天天满山遍野乱跑,然后脏兮兮的回家被老妈骂。”林夏调皮扎眼道,“只是后来年纪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爱动,每天宁愿窝在家里看看书,也不愿出门走动了。” 见她调皮的样子,李隐兰顿时感觉两人亲密了不少,笑道“这样,你妈妈肯定又嫌你沉闷了,劝你经常多出门走动走动,多结交些朋友。” “正是呢,老师怎么知道。”林夏面露惊喜道。 李隐兰朝她招了招手。拍了拍身边的的空位,“快别跪着了,也不嫌腿酸,快坐过来。” 林夏依言而坐,只听她道:“都是做母亲过来的,哪里不明白父母的艰难呢。这孩子太活泼了,觉得太闹人,怕将来被人闲话;这孩子要是太闷了呢,又怕心思太重,有什么都藏在心里。左右啊,这天底下的父母都是操心的命。” 闻言,林夏明白她的意思了。 徐寅夫妇育有两子一女。现俱已分家单过,因工作繁忙,只偶尔过来看看父母。以李隐兰的年纪,孙子孙女估计差不多像林夏或者这般年纪了。 平时他们也难得来一趟,不能承欢膝下。所以才让林夏钻了这个空子。 这一老一小聊着生活中的趣事,幸而林夏两世为人,重生后又锻炼了这么久,这才耐得住性子。 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聊到书画上面了,林夏笑道:“上次见老师的画才完成了一半。现在可画完了。上次见了老师的画,就一直记在心里呢,画的可真好。” “碰巧昨天画完。走,咱们去书房看看。”说着,携了林夏的手,两人往书房行去。 “你会泡茶,可会话这工笔水墨画儿。” 林夏笑着摇了摇头。“只学过两天的素描,却也只画的平平。想来是没有这个天赋了。” 言辞之中无不遗憾。 李隐兰安慰道:“人无完人,你在写作方面很有灵气,对自己也无须太过苛责。好多人终其一生都是劳劳碌碌,找不到自己最擅长的东西。” 话说间,两人进了书房。 那副工笔山水画已经被表了起来,现在正挂在墙上,两人看了一会儿,林夏这才自包里拿出木匣子,双手呈上。 “我父母听说我摆了李老师为师,就说要过来看看李老师,请老师吃饭。只是我们才搬过来,家里也还有些琐事要处理,父母说等家里收拾好了,在请老师和徐老师到家里来玩。这是父母的一点小心思,还望老师不要推辞。” 搞学问的人都有些清傲,虽平时很少收礼,但林夏已经是她眼中的内定弟子了,学生的孝敬也无可厚非,因此李隐兰也不推辞。 接过来打开一看,只见木盒里面装着一本泛黄的线装书籍,上面写着《浮生六记》四个大字。 “这……”李隐兰的目光一紧,面容有些激动道,“难道这就是已经遗失了一部分的《浮生六记》的全本?” 见她盯着自己,林夏点了点头,“我上网搜过,书里面的内容和现在的通行版本大致相同,但是还是有很多差异。所以要是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本应该是真正的古籍,只是我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年代的。这本书放在家里已经很久了,放着也是放着,上次来老师书房,看到了很多珍藏,觉得这本书在老师这里应该比在我那里发挥的作用应该更大些,所以就借花献佛啦,希望老师别推辞哦。” 李隐兰看着林夏,心下动容。 这书随便放到哪里都会引起轰动,若是放到市面上卖或者拍卖,更是会引起天价,这孩子这样说,不过是想让自己宽心罢了。 “这会不会太贵重了,你和父母商量过没有。”李隐兰想了想,还是有些犹疑。 这书实在是有些贵重了,倒不是单纯的说它的价钱,而是在文学方面的价值。若是《细雨》放消息出去,说琉颜发现的,只怕她的名气会更大,几乎算得上是名利双收。 而眼下,这孩子却将这个机会给了自己。 “商量过了,父母也都知道。”林老爸和林老妈自然是知道的,在他们的眼中,这不过是一本书而已嘛,还是一本破旧发黄的书。 当然,这本书的价值她可不敢和两老说。 认了师傅之后隐形的价值可比书要多的多,两老在文学圈混迹多年,光是人脉这一条,就不是她比的上的。 加上李隐兰还是京大的教授,有钱就能把自己买进京大,买进之后还得得到她的亲眼么? 想想这也是不可能的嘛。 所以,这本书,送的值。 看着林夏一脸的坚定,加上李隐兰真的喜爱这份礼物,婆娑沉吟了片刻,也就收下了。 “那这礼物我就收下了,改天一定去你家拜访谢过。” 林夏连忙摇头,“老师,这不是太折杀我了么?不过,学生有一个小小的请求。” 收了她的礼物,李隐兰更加和颜悦色了,“什么事?” “我希望老师将这本书拿出来或者找人鉴定的时候,不要提我的名字。”林夏道,“我现在还小,老师身上的本事一分也没学到,不希望被媒体追踪,被别人打扰。” 李隐兰这才明白为何她写了这么多书,目前也算是小有名气,她却从来没听过林夏这个名字,原来是因为她自己不想出名? “你为什么不想出名?现在的小孩不都喜欢被人关注的感觉么?连张爱玲都说,出名要趁早。” 林夏笑道:“不是不想出名,只是现在自己还没有能力保证出名之后护家人周全,毕竟父母只是普通人,不想让媒体打扰他们。” “也就是说,你还是想出名?” 林夏想了想,组织了一下措辞,“我希望一切事情都顺其自然,没必要刻意,该出名的时候就出名,该隐藏的时候就蛰伏,没必要想这么多。时间到了,一切自然水到渠成。” 听了她这番话,李隐兰更是对这个弟子满意,看来老伴的眼光确实不错。 段风虽然老实,也没有特别灵气十足,但在写作方面还是有些天赋的,并且对老两口也是很尊敬,经常过来帮忙,任劳任怨。 至于林夏么,日子还短,也看不出太多,只是目前对这个弟子感觉很不错。处事低调,不张扬,在文字方面很有灵气和感觉,为人淡然,气质十足,就外在和内在而言,也可以打85分了。 师徒两正聊着,就听见书房外面的门响了。 “进来。”李隐兰道。 然后门从外面被人打开,露出了段风那张老实巴交的脸,只见他憨厚的笑了笑,“师母,师妹,饭菜已经做好了,可以吃了。” 李隐兰点了点头,合起了手里的木盒,笑着对林夏道:“今天你运气好,可以吃到你师兄做的菜,他的手艺真的很不错,特别是那糖醋鱼,简直就是一绝啊。” “是吗,那我今天可真是有口福了,现在会做饭的男生可真是少呢。像我弟弟,长这么大就没见他洗过碗。” 说着,师徒两出了书房。 刚踏入客厅,就只觉得一阵阵的香气扑鼻。 “哇,好香啊!” 只见桌上摆着鲜蘑素什锦乌黑的蘑菇片,青绿笋片,滑溜里脊,糖醋鱼,香辣碎骨鸡,虾仁玉米和一大碗山药玉米墨鱼瘦肉山鸡汤。 看着桌上这几菜一汤,林夏打趣道:“若是以后师兄混不下去了,开个连锁餐厅,一定赚钱。” “夏夏,尝尝这糖醋鱼,味道最是正宗了。还有这虾仁玉米,黄嫩鲜香,口感也很好。” 因为是第一次和林夏吃饭,李隐兰和段风热情招呼道。 “谢谢老师,谢谢师兄,你们也吃。”林夏有些受宠若惊,连忙道谢。 段风的手艺果真不是盖的,甚至比赵昕还要胜一筹。只是赵昕所用食材都是空间里面的,纯天然无污染,加上空间特有的清甜之气,所以口感也就更好一些。 用汤勺舀了一碗山药玉米墨鱼瘦肉山鸡汤,林夏细细喝了一口。 这汤熬得十分清淡,也十分有火候,里面的食材都化作了浓浓的羹汤,上面又洒着几点碧绿的青葱,让人看了就食指大动,十分开胃。 168他来了 吃了饭,下午又在李隐兰家逗留了一下午。 四点钟的时候两人打算告辞,又因李隐兰挽留而吃了一顿晚饭。 帮忙正收拾着碗筷,林夏的手机就响了,拿起来一看,林夏顿时一头一紧。 他怎么主动打电话过来了。 “师兄,我接个电话。” 段风点了点头,“已经快洗完,我收拾下就行了,你快去接电话吧。” “嗯。”湿漉漉的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从客厅包包里拿出手机。 “喂——” “喂。”听筒里传来靳夜低沉而略显冷淡的声音。 “额,有什么事么?”林夏真的有些奇怪,这个点给自己打电话过来? “你吃晚饭没,一起去吃个饭?”这几天的时间,已经让他认清了自己的心意,也做了一些部署准备。 “额,不好意思,我已经吃过了,改天吧。”林夏道。 靳夜皱了皱眉头,“这才几点钟,就吃晚饭了。” “呵呵,”林夏干笑了两下,幸亏她吃了,不然她还真找不出什么借口拒绝。 但是她又不想见到靳夜。 最近想到他,她心里就觉得很奇怪,当初见了人家一面就做春梦了,现在吃了一顿饭更不得了,还OOXX起来。 要是再多接触几次,她岂不是要晚节不保。 总觉得这事儿有些玄乎,还是不要见他的好。 这边两人说着话,那边段风收拾好了碗筷,又和李隐兰告别了,见林夏还在打电话,看了看手表,不由出声道。“夏夏,已经快五点半了,咱们该走了。” 林夏捂住听筒,“诶,马上就好。” 然后对着电话匆匆道,“对不起,我还有点事儿,下次再聊。”说完,就将电话挂了。 看了已经显示挂断了的电话,林夏心里松了一口气。现在光是听到他的声音,她就不自在了。 拎起沙发上的包包,将手机放了进去。“老师,我们走了。” 李隐兰笑道:“知道你们今天有活动,那老师也不多留你们了,下次再过来玩儿。夏夏,今天我讲的东西。回去再好好琢磨琢磨,先试着用用,熟练了也就是你自己的了。” “诶,我知道了,回去会多想多用的。”林夏笑道,“那我和师兄就先走了。今天打扰老师了。” “嗨,你们过来陪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一个人呆着也是呆着。”三人一边说着,一边往门口走去。 “师母,您别送了,我们先下去了。”两人到了楼梯口,段风道。“明天我再过来。” 李隐兰点了点头,三人又说了两句。两人这才离开。 而靳夜看着已经挂了的手机,神色有些莫名。 居然在她的电话里听到了陌生的男声,还叫她夏夏。 拨通了另一个号码,“喂,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查查她今天的行程,然后立刻发邮件给我。” 收线后,看着桌案上堆积的资料,靳夜也没了看的兴趣,不过才几天的时间,她居然就能弄出一堆自己不知道的事,看来以后得把她绑在身边才行。 林夏和段风骑车漫步在林荫道下,因为今天阴天,所以天色有些暗沉,校园里早已亮起了路灯,显得昏黄而暧昧。 当然,在树下的两人也没有这种感觉。 因为离舞会时间只有二十分钟了,而众所周知,京大校园大的很。幸好段风每次去李隐兰家,他都会骑自行车,不然两人可有得走了。 骑车过去,也就十来分钟。 坐在单车后面,看着人来人往的学生,林夏有些恍惚,仿佛她又回到了当年读大学的时候。 只是,却再也没有那种心境了。 晚会实在京大办公楼的礼堂进行的,它始建于1926年,是京大古典园林区最宏伟的建筑,原名施德楼,楼前的麒麟、丹墀均系圆明园遗物。 是北大最重要的聚会场所。 看着眼前的大楼,只觉得一阵历史的厚重感扑面而来。 段风停好了车子,指着旁边的大道说道,“从这里绕过去,就是京大的‘主楼’了。从西门进入,走过校友桥,经过华表,登上丹墀,然后走进京大办公楼的西门,被京大校方视为最崇高的礼遇。” “听说曾经有很多名人在这里演讲过。” “是啊,比如克林顿,普金,希拉克,英国首相卡梅伦,比尔盖茨等等。”段风一边为林夏介绍道,一面带着她往里面走去。 一路上只不断见人和他打招呼。 “唷,阿风来啦。” “段风你也来啦。” 等等之类的话。 到了门口,林夏见前面进去的人都有掏出一张纸,这才知道也不是随随便便能进去的,原来还要门票。 “唷,段师兄,你来了啊!”看门的两个学生对段风笑道,“这才几天啊,就又骗了一个小师妹,看着挺嫩的啊。” 然后对林夏挤眉弄眼道:“小师妹,可别被师兄给拐骗走了,他这人看着老实,可贼的很呢。” 看来不止自己一个人看出这家伙不老实呢。 只是看他们眉眼间的调笑,估计也就是和段风关系好,和林夏开玩笑呢。 “对啊,看刘师姐知道了你揭了师兄你的皮。刘师姐这么凶,我们可不敢触师姐霉头。”另一个男生也打趣道。 正说着,就听旁边一个女声传来,“段风。” 一见那女孩,段风脸色立刻柔了下来。 真的是柔了下来。 林夏还只以为这种表情,只在电视或者小说里看到过,看来自己这个便宜师兄,对这个女孩的用情至深啊。 “阿芳。”段风和林夏走了过去。 “这位是?”刘芳倒没有像那两位师弟想的那样横眉冷对之类的,女孩的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个衣着朴素却处处透着精致的女孩,不是段风这种农家小子能攀得上的。 “这是我师母新收的弟子林夏。夏夏,这是我女朋友刘芳。”见她当着这小姑娘给了自己名分,刘芳眉眼都带了笑。 “夏夏,我可以这么叫你吧?” 刘芳和段风一样,都是长着一张老实的脸。见她热情的笑,林夏也只得笑道:“师姐是师兄的女朋友,自然可以这么叫的,不然岂不是见外了。” 刘芳拉了她的手,“那就好,我说今天他怎么来的这么迟。原来是因为新收了师妹的缘故,只怕心里正高兴吧。” 段风嘿嘿笑了一下,没有答话。却一副老实憨厚的样子。 入手处一片滑腻,刘芳不着痕迹的扫了一眼。 只见她肤如凝脂,颈如蝤蛴,肌骨莹润,一双手毫无瑕疵。虽着一身素白衣裳。却让人不容忽视。 这女孩小小年纪,就能被李隐兰收入门下,只怕来历不小。 这么一想,面上的笑更真诚了几分。 在京大这个地方,谁不是往上钻往上爬,不然她们幸幸苦苦从山村出来。却是为何? 考到这里,不就是为了博一个好的未来么? “行了,咱们进去吧。这次的舞会规模还挺大的,里面还有不少好吃的,夏夏待会可以多吃点。” 林夏浅笑不语。 果然很大,至少可以容纳几千人,而场地已经被布置好。此刻灯也灭了一大半,只有装饰了一些彩绸的灯和一些小彩灯开着。让整个会场顿时暧昧昏暗了下来。 让原本就大的场地显得更大了。 三人找了一个不怎么起眼的角落,说着话儿。 “……师姐,为什么刚刚我们一路走来,很多人都认识师兄啊?”这点林夏还确实有些奇怪。 刘芳笑道:“你师兄是学生会主席,学校学生举办的这些活动,都是由学生会一手策划组织的,所以就认识了几个人。” 从刚才的聊天中她已经知道林夏正在读高一,还是个小孩子呢,加上家又在B市,家世这么好,怎么可能看的上段风。 刘芳早就彻底放下了心。 “哦,那师姐和师兄是同一届的么?” “不是,我低他一届。”两人说话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过来找段风,后来更是被人叫走了,只留了刘芳陪她说着话。 “那师姐也是在学生会么,刚才听门口的两位同学说起了师姐。” “我是社联的干事,所以也认识了几个人。”正说着话,又有人过来找刘芳。 刘芳和他交代了几句,那人匆匆离去,又赶了过来。 见她面有难色,林夏赶忙道:“师姐,你有事就先去忙吧,我就坐在这里看看,不会乱跑的。” 刘芳交代了她几句让她不要乱跑,这才和那人匆匆离开了,嘴里还说道:“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很少在学校露面么,怎么这次这么突然出现了……” 后面林夏听的不真切,也没有在意。 京大不愧是京大,每个人都多才多艺,中间跳舞的场地早有学生三三两两的下了池,或是斗舞或是自得其乐的跳着,行成了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 林夏浅啜了一口橙汁,饶有兴致的看着。 然后就见旁边的人三三两两激动的声音,“他来了啊!” “他怎么会来,怎么办怎么办,我今天穿的好不好看,头发有没有乱。” 林夏听的迷迷糊糊,究竟是谁要来,让京大这些高材生,居然像追星族一样。 正奇怪间,就听女生小声尖叫道:“啊,来了来了。” 顺着她的目光,林夏看到了那个被人众星捧月似的围着的人。 浓发如墨,神情淡然。 但在黑暗中,那双眸子,却恍如天上的星辰,定定的看向了林夏这边。 169被抓出来了 百年名校,历史沉积,礼堂里面虽然装修的现代化,但还是能透出沧桑的气息。 舞池中的众人已经散开,留出了一条星光大道,昏暗的灯光从天花板上透射下来,洒在他的脸上,给他冷硬的五官添加了几抹柔和。 “他怎么过来了,从前不是从来不参加这种聚会的么?” “谁知道啊,人家是大才子,说不定头脑发热,就过来了。” “喂喂——别说了,人家往我们这边看过来了。” “啊——真的啊,怎么办,我好紧张。” 身旁几个女生若无旁人的交谈着,带着兴奋的雀跃。 林夏听的一头雾水,满脑袋问号。 靳夜还是京大的大名人?怎么没听喵姐提起过。 “啊——走过来了,走过来了。”旁边的那个女生激动的拉着同伴的衣袖,还不时跺跺脚。 “诶,我的衣服衣服,你小心点儿。”她同伴一边激动,还要一边拯救自己的衣服,更要保持自己的笑颜,好不尴尬。 并没有外罩西装,就简单穿了件银灰色衬衣,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光影斑驳。 被这么多人关注着,他却似闲庭信步一般,天生风度,让所有的人都移不开目光。 林夏随意扫了一眼,女生都或露春色、或露激动或崇拜,男生有不忿有信服更有自卑。而他的身后,可不就有段风和刘芳的身影。 后面还有很多学生模样的在维持秩序,再看门口,貌似外面黑压压的堵着一群人。 林夏黑线,他是天王巨星么,排场这么大。 等到靳夜在林夏面前停了下来,众人皆齐刷刷的看向这两个人。 虽重生一次。林夏还从来没有在这么大的场合引人注目过,脸上不由有些热辣辣的。幸好灯光昏暗,让人看不真切。 但旋即一想,以后自己若真出名了,面对媒体书迷什么的,这样可不行。 但是,随意觑了一眼会场中的人。 额,现在先允许她缩头一下吧,这没锻炼过啊。她上辈子是个宅女,这辈子还是个学生呢。别盯着她看啊! 众人听的到林夏的心声才怪,见靳夜停在她面前,不知有多少芳心碎掉。多少人盯着这里。 这可是个大八卦啊,有木有。 “你怎么来了?”还是林夏受不住这些眼光,垂头小声问道。 头微微低垂,露出一段雪白的脖颈,和优美的弧度。 想到梦中的场景。靳夜暗沉的眸子一阵波动,看了一眼周围津津有味看着这里的人,也不答话,一把抓住林夏的手臂,低头耳语道:“跟我来。”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林夏的耳廓,她的脸更红了。 自己不是主动挂了他的电话么。他居然不生气,还主动过来找她。 如果她没有自作多情的话,他应该主动过来找她的吧? 头脑里一片乱糟糟的。小说家的天分也发挥出来了,不断闹补各种情节。一下子想到拖出去秋后算账,一下子想到他是不是吃错药了,还是被人下了春药这类让人头脑不清之类的药物。 脑中如天马行空,脚底却亦步亦趋的跟在靳夜的身旁。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靳夜动作很快,等大家反应过来。两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侧门的后面,等到有人追过去时,两人早已上了车,绝尘而去。 留下暗夜里一个浅浅的车影。 然后会场算是砸了锅,不断对这个事议论纷纷,段风更是被想要知情的人包围住了,还好学生会这些干事都不是吃素的,一个小时之后,舞会总算又继续进行了。 和靳夜坐在后座上,气氛安静而尴尬,林夏已经惴惴的看了身边的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的靳夜几眼。 车内的空间原本就不大,林夏再怎么贴在车上,两人的距离都太近了。加上车内原本就有些昏暗,林夏能敏感的觉察到身边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 那个狭小的空间里,温度顿时就升高了几度。 想了想,林夏还是清了清嗓子,弱弱的开口道:“那个,你找我有什么事么?” 主动出击总比这样熬着要强一些吧,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靳夜睁开了眼睛,侧头看向林夏。 他的眼睛如此深邃而熟悉,林夏仿佛在哪里见过似的,不由细细思量了起来。 啊! 是那个奇怪的春梦,过后空间就升级了。 突的一下,脸色不禁有些红了。 靳夜也没有多想,只是看着林夏脸红的样子,不由想到了那夜的旖旎,仿佛她还在他身下婉转,也是这般脸色潮红。 还有无疑中散发的媚意。 然后,他就又闻到了那股若有似无的暖香。 暖香扰人梦,吹入魂魄中。 良久,他才道:“你觉得,我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他的声音磁性而沙哑,甚至还蕴含着一丝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但林夏闻言,却有些诧异的看了他一眼,“难道这大晚上的早自己,就是为了让自己做一个知心小妹妹,太搞笑了,有没有。” 还是她平时表现的太成熟,让他可以诉说心事了? 可是,就这几次接触来看,他也不知那种特别在意别人看法的人啊。 林夏真心的想不通了,为保险起见,还是选了个中庸的官方的措词,“经过几次不多的接触,我觉得你这个人并不像外表看起来这样冷冰冰的,很热心,是个好人。” 好人?靳夜微嗮。 “下午打电话约你出来,你没有时间,就是为了参加这个舞会?”这个事他一定要问,还没有人放过他鸽子,并且还主动挂他电话。 林夏算是第一个。 真是不知者无畏。 额,真的是算账来了。 “师兄邀请我过来参加京大的舞会,也算是提前感受一下大学的气氛,好激励我学习。因为已经和师兄说好了,又没想到你会突然打电话过来,所以就……” 靳夜一堵。 是啊,她和别人说好了,他也没提前说,在这里吃哪门子的醋。 “那个,你还没有吃晚饭么?” 见他微微蹙眉的样子,林夏弱弱问道。 “嗯,先陪我吃点东西吧。” 喂喂,你长成这样,要人陪着用晚饭,只怕随便一招,就有几百上千号人,有必要这样子么。 不过,心里那一点点涌上来的小窃喜是怎么回事,难道她真的喜欢上了他。 林夏不由侧过了脸,没想到靳夜也正看着她,刚刚退下去了几分热度的脸不由又红了起来。 呀,被抓了个正着。 一双幽瞳射寒星,两弯剑眉墨如漆。 眼睛里的深意永远让人猜不透,骨子里透出来的清冷贵气,把他隔绝在凡尘之外。 这样的男子,不去当明星实在是太可惜了,若能在电视上一现风光,不知道要迷死多少痴男怨女。 若在古代,也是风流俊逸,一代帝王之尊。 而看着林夏窘迫的样子,靳夜如寒潭一样深幽的眸子闪过一点笑意,一直憋在心中的那点气也散了不少。 就不信还治不了你这个小丫头片子。 怎么样,看自己一眼就脸红了吧。 想到这里,靳夜悬着的那颗心隐隐落了下来,这次若得手,可得把人看好了,可别再出了什么岔子。 这个小丫头,每次见面就给自己一点小小的惊讶。 第一次倒在他怀里,再见面就知道了她就是那个现在红遍各地《细雨》捧出来的新锐作家琉颜;这次不过是处理了一点事情,她就已经变成了文学大师徐寅的妻子李隐兰的关门弟子;若不在看牢一点,说不定下次再见面就被某某夫人看重,做了内定女婿了,这个可不行。 李隐兰的关门弟子,靳夜脑袋快速转动了起来。 在明白自己心意之后,他就想提高林夏的地位,让她能顺利的嫁给自己,这不,才做了一点部署,她就自己给自己找好了门槛。 李隐兰弟子这个身份,可比这不入流的小说家身份要高多了,看来计划可以再变一下。而她嫁给自己,也要更容易一些。 想到这里,靳夜心里不由透出几分满意。 这小丫头运气不错嘛,刚想打瞌睡,就有人送了枕头过来。 被靳夜抓了个正着,林夏也不在多看了,只正襟危坐,好容易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个很幽静的会馆,实行会员制,对客人的隐私很注重保密性。 看到这个地方,林夏双眼不由有些发亮。 这种地方,是你有钱也进不来的啊。 靳夜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不用露出会员卡,就有服务员自动凑上前甜美笑道:“靳先生您来了,还是老地方么。” 见他颔首,便带两人过去,“那两位请跟我来。” 不愧是上等会馆,包间很豪华,林夏仔细打量里面的陈设,想着哪天一定要把这些写到小说里面去。 服务会上了茶水点心,很自觉了退了下去。 见靳夜已经坐下了,林夏乖乖在他对面坐好,讪讪道:“额,你要不要先点一些东西吃。” 靳夜微微颔首,将桌上的点心推到林夏面前,“尝尝这里的蛋糕点心,还比较出名,你们小女孩应该都喜欢。” 170前男友粗线 说完,靳夜便拿起桌上的菜单看了起来,也不再管林夏。 没有他盯着,逃开了那有如实质性的目光,林夏总算松了一口气。 气场太强大了有没有。 自己这种升斗小民果然和他不是一个档次的。 一比就弱爆了。 面前的的盘子里面放了几块小蛋糕,有黑色的巧克力味,绿色抹茶味的慕斯,粉红色的草莓味。 巧克力小蛋糕上面放着一把用白巧克力做的小巧的扇子和一颗小樱桃,粉红色的上面是一颗草莓,看着很精致可口,不禁拿起面前的叉子吃了起来。 唔,味道真好,甜而不腻,絮而不粘。 小心翼翼的抬头觑了一眼靳夜,见他还在看着菜单,便放下心来专心的品尝起面前的蛋糕了。 再说靳夜怎么可能真的再看菜单,不过对林夏的小心思他还是能猜到几分,然而在不经意间瞥到了林夏沾着奶油的薄唇之后,视线就移不开了。 她的动作突然之间在他的眼中被无限的放慢,与记忆中的那个影子渐渐重合起来。 对面的女孩用小叉子叉起一小块蛋糕,将蛋糕含进了自己的嘴里,最后还伸出自己的小舌头舔了舔沾了一点奶油的唇。 原本淡漠的唇,因为唾液的关系,在灯光下显得湿漉漉的,泛着水泽的光彩,和梦里面含住他的那个场景如此相似,如此的…… 诱人! 靳夜深沉的眸子此时更是暗沉,里面仿佛蕴量了无穷的风暴一样。 但不过一瞬,在林夏看过来的瞬间,他合上了菜单,按了桌旁的小按钮。 门很快就被打开了,一个长相清秀的男服务生走了进来。 咦。他长的怎么这么像林夏上辈子那个谈了一段时间的男朋友——孙如枫。 “先生,小姐,请问您要用点什么?”普通话很标准,声音轻柔,不徐不疾,让人很舒服。 他就是孙如枫! 听到那个声音,林夏就能确定了,这就是他的声音,不过因为年纪小,还有些稚嫩。但这个声音配上这张脸。就是他无疑了。 当初两人谈恋爱的时候,他对他给过往就一直讳莫如深,从未对她说过。就算偶尔她问起来了。他也只是岔开话题,顾左右而言她,这让林夏一直不满,为这事儿也吵了几次。 不过因为恋爱期间,孙如枫待林夏一直温柔体贴。从未提出出去开房之类过分的要求,这让林夏也松了一口气。 她出身小农村,对这方面很保守,但周围所有谈过恋爱的女生几乎都有性经验了,所以宿舍几个室友问起她的时候,她也只得随大流。害羞的默认,假装事情已经发生了。 心里却是对孙如枫很满意的,不是有句话说。一个男人真的爱这个女人,就会珍重她,待她如珍宝,不会在婚前轻易的夺去她的贞操么? 所以,每次想到这个。吵架后林夏都会原谅他,主动找孙如枫和好。 可是。后来的一切,让林夏的美梦都破灭了。 她不过是活在自己的幻想里。 偶然一次机会,她竟然看到孙如枫被一个男人搂着,进了宾馆。 林夏永远也无法忘记看到那一幕时候的心情,用崩溃两字就无法形容她。 原来,她所谓的良人,不过是个胆小的懦夫。怕别人知道他是个gay,就拿自己做幌子。难怪从来不见他对自己提性方面的要求,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女人,对女人根本就硬不起来。 这件事对林夏打击特别大,后来有四五年都没有谈恋爱,一想到自己曾经和亲过男人的人亲吻过,和摸过男人的身体的手牵过,就一阵恶心反胃,对男人也排斥了起来。 后来就越变越宅了。 哪个少女不怀春,剩女是怎么来的,永远都是有原因的。 林夏是万千少女中的普通女子,也喜欢被人宠,喜欢过男生,却被孙如枫生生扭曲了人生。 想到往事,林夏不禁一阵可悲。 难怪莎士比亚说,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 在男女关系中,女人永远是受害的一方。 婚前发生性行为,隐患就是怕遇到一个渣男,最后时间青春都浪费了,却没有好结果。而婚前不发生性行为,你以为他是真爱? 结果却没想到他喜欢的,需要的,是男人! 真是可悲的女人! 见林夏一直盯着进来的服务生,靳夜眼中闪过一丝不满,周身冷气更甚。 现在的孙如枫不过是个高中生,就算经过培训,也不过刚刚进来,哪里见过如靳夜一般贵气的人,整个人不由抖了抖。 林夏稳住心神,盯着他道:“你叫孙如枫?” 孙如枫诧异的看了林夏一眼,只见她神色淡淡,让人猜不透她的想法。 “这位小姐怎么知道?” 林夏微微抬了抬下巴,“你工作牌上面不是有么?” 孙如枫微微垂头,显示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就是一个腼腆的浅笑,仿佛如青莲一般,徐徐绽放。 这个笑当初林夏不知看到过多少次,也是最初吸引她的地方,却没想到时个多年,又再次见到了。 见林夏一直盯着那个男孩子的脸,还有些晃神,靳夜不悦的点了几个菜,然后将菜单递过去问林夏道:“你要不要点几个菜?” 想着他刚才点了一连串的菜,两人肯定吃不完,因此摇了摇头。 见状,靳夜道:“那就再来一碟蛋糕。”然后挥了挥手,让孙如枫退下。 孙如枫在此地虽然时间不长,但显然也是认识靳夜的,对他的脾性也了解一二,何曾见他对什么人这么和颜悦色过,不由多看了林夏两眼,这才退下。 看着孙如枫那纤细的腰肢,单薄的背影,林夏若有所思。 原来,他曾经在这种地方工作过。 来此处的人非富即贵,背后关系更是错综复杂。 在这里当服务生,有几个身上是干净的,他长相不差,对好男风的贵人来说,这种清新小菜更合胃口,也难怪他会喜欢男人了。 能来的起这里的女人,可不会喜欢这种光有脸蛋,没有性能力的小白脸。 觑了眼对面唬着脸的靳夜,那些女人更喜欢靳夜这种身材长相一流,还贵气十足的男人。 就算让她们倒贴,估计也乐意的很,前仆后继。 靳夜端起桌山的茶水,敛眸喝了一口,“这服务生长的不错。” 口气就像在评论菜市场的猪肉一般,这猪肉长的不错。 林夏本来还在感叹他的睫毛真长,听了这话,神情立刻变得古怪而纠结起来,难道他也好这一口。 刚想完,就见靳夜似乎被茶水呛了一下,剑眉一挑,对对面的小丫头道:“我很正常!没有不良嗜好!” 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这小丫头脑袋里在想什么,居然把自己和这个人搅在一起。 瞧那个人做作的样子,只怕已经被这里的人开苞了,这么肮脏的人,给他提鞋都不配。 噗,她居然把心里的话就这么说出来了。 林夏心里碎碎念,只要和他在一起,她重生一世的冷静几乎都不见了,就像一个真正十六岁的小姑娘一般,不断出糗和发窘。 嘟了嘟嘴唇,林夏小声嘀咕道:“谁让你说他漂亮的,我当然会这么认为了,那人长的比我还弱不禁风,一个背影都这么娉娉婷婷的,我这么想也很正常吧。” 听她这么一说,靳夜方才起的一些酸意都没了。 也是,自己和一个出来卖的计较什么,对面的女孩可不是一般的小姑娘。若这么一点辨别力都没有,也不值得自己倾心。 想通了这个,靳夜心情显然好了很多,摆了个闲适的姿势,“这么说还是我不对喏,那你刚才一直盯着人家,那人还冲你笑?” 虽然这话里面有些调侃,可听着怎么也有点酸的感觉? 只是气氛比刚刚在汽车里面时好了不少,林夏也放松了一些,靠在沙发里,端着盘子一边吃蛋糕一边道:“我就是看他和我年纪差不多,却来这种地方工作,有些感叹罢了。这个年纪,应该还在教室用功才是啊!” 难怪他当年也只不过是个三流大学的,原来是高中的时候将心思都用在这上面了。 林夏心中冷笑,刚才孙如枫虽然在和自己说话,可他那番作态,明显就是给靳夜看的,连微笑的角度也是从靳夜那边看才是最吸引人的。 这还是以前两人谈恋爱的时候,林夏闲来无事,一颗心又都在恋人身上,这才总结出来的。 戳了戳蛋糕,林夏叹道:“这里的东西好贵啊,这么一点蛋糕要好几百块,里面又不是添加了黄金,比抢劫的还厉害,物价局居然没有来查他们,简直是暴利嘛!” 见她小女生模样,靳夜眼里闪过一丝笑意,“这个会馆地处中心地带,又是名家设计,建起来也耗资不少,不这么贵,估计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了。” 林夏一想,也是。 看来受前一世的经验所限制,她的眼光也局限了不少,还是比不上他们这些生下来就富贵汤里泡大的人啊。 171被陷害了 将盘子里的蛋糕吃了个七七八八,孙如枫就推着餐车进来了。 真的是像电视上那种餐车丫,林夏有些好奇的盯着车子。 见她如此,孙如枫心里闪过一丝鄙夷,面上却浅浅的笑着。 标准的笑不露齿,让人看着如沐春风。 将餐车内的食物在桌上一一摆放好,动作优美,仿佛他不是在做服务生,而是在做一项艺术。 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林夏又是一阵恍惚。 当初,她最喜欢这双手。 如玉般晶莹,和他的人一样,似乎有着淡淡的疏离,但下一秒又柔和的让人沉溺,仿佛将人溺毙了一般。 林夏不由顺着这双手,慢慢移到了主人的脸上。 灯下看美人,美人颜如玉。 他的容貌比自己还胜上三分,骨架纤细分明。 真是一幅好皮囊,可惜心术不正,白费了。 “二位请用餐。” 声音清脆如玉,脸上挂着笑,眼里却透着清浅的冷漠,冰凉如水。不由让人想要撕破他那端着的清高假象,想要让这个少年的脸上布满红晕,想要他那薄薄的红唇吐出呻吟暧昧的字眼。 见他那样子,靳夜也不由生出了几分趣味,眼里透出一丝兴味。 林夏自然感觉到了,先前都不见他这样,此刻这孙如枫段数倒是又高了几分,作态十足。 她心里顿时一阵膈应,脸色也沉了下来。 “二位还有什么吩咐么,若无事,我就先下去了?”又是那最俱魅力的侧脸,最俱亲和力的声音,最浅淡的微笑,和那虚假推拒。实则还迎的眼神。 靳夜挥了挥手,孙如枫显然没有想到他做了这么多,还是没有用,那男子的注意力显然还是都集中在面前那个沉着脸戳蛋糕的小姑娘身上,因此微微有些愣神。 倒底是年轻,又没受过挫折,这一下子就露马脚了吧。 哼,你也有今天。 林夏暗自观察,自然发现了他这短短一瞬的愣神。 当年,她费尽心思。都无法猜透他的心。 现在,这主次的位置颠倒了,总算是让她解气了几分。 “那。二位请慢用。”到底是孙如枫,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完美笑道。 但转过身,他的脸却迅速沉了下来。 他做了这么多功夫,花了这么多时间。才等到靳夜的再一次来到,却无功而返,他怎么甘心。 想到方才他放在水里的东西,孙如枫露出了一个志在必得的微笑。 靳夜不怎么过来,这一次若不成功,等他下一次过来。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也幸亏他时时刻刻将这个东西带在身上,他想要得到的人,还没有得不到过。 这一次。一定要成功! 他花了这么多时间调查靳总,他虽不近男色,却也没见他近女色,想必他是顾着面子,不肯将自己这一癖好露在外人面前。 但只要他尝过自己的味道。就一定不会忘记,到时候。他就能利用靳家的权势,摆脱那个老色鬼了。 想到那个老男人,孙如枫温润的眼睛闪过一丝恶心,想到靳夜那样的身材,他的眼中又闪过一丝神往。 那样的男人,那样的男人…… 侧过头看了一下身后包间的门,至于那个女孩…… 等孙如枫退下,靳夜开始用餐,林夏本就用了晚饭,现在又吃了不少蛋糕,根本就吃不下了。 只是她也不好一直盯着人家吃饭,因此四处看了看,好奇的观赏包厢内的装修。 看了一阵也颇无趣,加上孙如枫的出现,她不由回忆起了从前。因此便有些恹恹的窝在沙发里,连靳夜特意给她点的鲜果汁都没有尝一口,更不会想到自己本该在京大的舞会上,而不是在这里被回忆惊扰。 靳夜一直注意着她,见她像只被抛弃的小狗一样,想了想,将自己面前的饮料端到了她的面前。 “尝尝这个,只有这家店里面才有的饮料,特制的,不是酒,也不会喝醉。”靳夜温声道。 带着浅浅的磁性。 饮料确实不会醉人,略带些酒精,还可以提神。 林夏确实没见过这墨绿色的饮料,就像电视上的毒酒一般,好奇的尝了一口。 入口酸酸的,也不涩,还有些清甜的香味,喝下去之后又是另一种感觉,但你若细细品来,仿佛里面不止一种味道,余韵无穷,比单一的果汁好喝多了。 点了点头,连忙道:“真好喝,以前从来都没喝过诶,这饮料叫什么名字啊,外面有卖的么。” 靳夜一边切着牛排,动作优雅,仿佛刻在骨子里一般,可以看出高贵良好的出生。 “它叫:玛格丽特的秘密?” “玛格丽特的秘密。”林夏细细品味,“果然是好名字,玛丽利特是出名的鸡尾酒,但这个不是酒,却比酒更耐人寻味。想必里面也是添加了酒精,只是度数不高,适合你们这些吃晚饭之后开车的人喝,对不对。” 靳夜轻轻颔首,目露赞赏。 话虽然糙,但是以她的出身和年龄,说得出这番话,也确实不错了。只要稍加调教,三年之后,定是一个极好的名媛淑女。 刚刚吃了糕点,嘴里也确实腻了,加上这饮料确实不错,林夏不由多了几口,很快,就见底了。 “这么喜欢,要不再叫一杯。”看着脸颊已经有些红晕的林夏,靳夜笑道。 “不了,”林夏摆了摆手,她刚刚在舞会上就喝了不少果汁,现在又喝了这么一大杯,现在肚子撑的很,只怕整个晚上都不想再进食任何东西了。 喝完了饮料,林夏拖着下巴无聊的看着靳夜吃东西,见旁边的书架子上摆放了很多杂志,便走过去随便看了起来。 这里的杂志品种还听齐全的,居然还有《心悦》。 林夏有些奇怪,难道这闲书已经红成这个样子了,到处都有? 只是在这种地方见到这种以小说为主的杂志,还是有些讶异的,拿起杂志,坐到书架旁边的沙发上翻看了起来。 杂志的封面很山水田园化,有山有水有农田,绿意盎然。 然后一行粗大的字,琉颜最新力作,《小富即安》带你回到几千年前的农村,感受那原滋原味的农夫山泉有点田。 才翻了几页,看了琴墨最新悬疑巨作,林夏便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刚开始喝了饮料,身体暖暖的,脸颊上也感觉热热的,林夏只觉得是因为里面含有酒精的缘故,只当过一会儿就好了。 没想到现在身体居然越来越热,就好像喝醉了一般。 想到桌上还有一杯果汁,林夏欲起身喝一口,才想到,就觉得整个人晕乎乎起来,身子也不由晃了晃。 而靳夜,想着今天听到她电话里那个陌生的男声时,当时那种心里冒泡不愉的心情,直到现在他都记得。 这种新奇的体验,只有林夏才能给自己。 想到吴天昊曾开玩笑说自己是萝莉控,当时他还不以为然,可现在他真有点不确定了。 难道自己真对小萝莉有兴趣? 不! 在商场这么多年,喜欢玩少年玩萝莉的多了去,对那些小萝莉,他根本就没看在眼里过。林夏,是不同的。 她会像普通少女那样脸红,却也会像成年人那样思考,否则她不可能写出这么多让很多人喜欢的小说。 在陈清说过后,他也看过,那《谋尽天下》里的谋略虽然不甚精湛,但总体布局也初见规模,可以看出将来的前途。 若她只是有一个萝莉的外表,又怎么能吸引自己这见遍花丛的人,又怎么可能让徐寅那样历经世事的老狐狸喜欢。 别告诉他就是林夏因为年轻有才。 年轻有才的多了去,她林夏也不过是千粟一粒。 和她在一起,很舒服,也让自己很有耐心。 这世界,让他感兴趣的东西并不多,感兴趣的人,更是少的可怜。 尤其是他闻过的那股暖香,简直就是绕鼻三日,余香犹在。 想到那股暖香,靳夜不由抬头看向了在一旁看书的林夏,却愣住了。 只见她满脸潮红,整个人倒在沙发里,双眼朦胧,手里的书早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在了地毯上。 连脖子都红了! 靳夜心里一惊,忙端起林夏喝过的饮料,见里面还有点残留液体,用舌尖尝了尝。眉心一蹙,眼里聚起风暴,居然是春药,而是还是那种高级的,有果香味让人不易察觉。 因为这饮料本来就有多种味道,一般人根本就察觉不到,若不是他经常喝,家族从小培养他辨认各种药物,只怕也不能细细辨认出来。 看着林夏没有喝过的果汁,靳夜用舌尖探了探,里面是迷药。 若不是她一时好奇,自己也不会把果汁给她喝,那喝下迷药的是林夏,喝下春药的就是自己。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做好这一切,明显是有备而来。 见林夏痛苦的样子,靳夜忙走了过去,小心的将他抱进怀里。 那人的目标是他,她是被他连累了。 却说林夏刚晃了晃,就觉得整个人神智不清了起来,身体滚烫的吓人,好像喝冰水冰水。 但身体却软软的使不上一丝劲儿,然后,她就倒在了柔软的沙发里。 172药效发作了 迷迷糊糊间,感觉自己靠在了一个宽大而结实的墙壁上。 身下也不再是像棉花一样,没有着力点。 软软的趴在墙壁上,这个墙壁可真凉快。 林夏想紧紧的巴在上面,可惜手脚却没有丝毫力气,不听使唤。 看着软软的躺在自己怀里的林夏,靳夜不由着恼。 他从小接受各种药物的训练,对这种药物自然有抵抗力,于他而言,不过身体会微微发热有些情动罢了。 但对从未接触过此类药物的林夏而言,不亚于是一种酷刑煎熬,最主要的是,这种药余韵很长,今晚她是别想回家了。 幸亏会所里面他有专门的房间,只是他不习惯住这里,总觉得这种地方藏污纳垢,肮脏的很。 因此,将林夏打横抱起。 好轻!靳夜微微蹙眉,看来得把未来老婆养肥一点。 单手抱住她的腰,将她的手臂挽在自己脖颈,从衣架上扯下西装外套盖在她的身上,将她的头埋进自己怀里,然后打开门走了出去。 却说孙如枫做了这一切,自然不想走远,只等药效过了就让生米煮成熟饭。 对靳夜的一些小习惯他可以说了如指掌,比如他有轻微的洁癖,自己的东西宁愿扔掉也不愿让其他人喝,所以他有把握,那饮料一定会是他喝掉。 他来这里仅有的几次,都会将那杯“玛格丽特的秘密”喝完。 至于那个吃了迷药的女孩,就让她倒在餐厅吧,等他成事,靳夜休想甩开自己。 正想着,就见大堂经理走了过来,“阿枫。你在这里干什么,周董找你半天了,快和我过去。” 想到那个老不死的,孙如枫眼里闪过一丝厉色,旋即指着旁边的门浅笑道:“可是靳总让我在这里守着,若惹靳总不高兴了,那……” 话只说半截,才是最高境界,他深谙此道。 据他平时观察,这位靳总虽然不显山不露水。为人也低调的很,但只要说起他,有身份的人就都会忌惮三分。 经理果然面露犹疑之色。只是想到周董那性子,便道:“你还是先和我走一趟,不然闹起来了,大家都不好看,周董若知道靳总让你伺候。定然不会夺人所爱的。” 孙如枫一想,也是,人前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说着,乖巧顺从的点了点头。 经理面露喜色,“就知道你乖巧,今晚的的提成你拿百分之四十。算是给你的补偿。”毕竟靳夜比周董好伺候多了。 会所也不是没有比孙如枫长的漂亮的男孩,可周董就喜欢孙如枫那干净的样子,说是什么有气质。 瞥了一眼如白莲一般袅袅而行的孙如枫。经理心里呸了一声,不过是出来卖的,还讲什么气质,这什么狗屁世道。 不过他也是男人,知道这男人啊。就喜欢妓女搞的像良家妇女,良家妇女浪的像妓女一样。 来到一个同样豪华的包厢。那周董旁边还有几个年纪相仿的老头子,见到经理身后的孙如枫,大家顿时眼前一亮。 只觉得自己搂着的人瞬间就低到尘埃里去了,还比不过他一个手指头。 当然,他们也都知道眼下这个男孩是周董心坎上的人儿,才给他还清了家里的巨债,还打算给他买了栋别墅,把这个小家伙圈养起来。 只不过这小孩倒也有几分骨气,只说自己不是别人的菟丝花,他有手又脚,说什么要自己工作把钱还给周董。 周董倒也被他迷的昏头转向,居然也同意了。 大家都合作了这么多年,知道他是周董的人,自然不会出手。都是几十年的交情了,为了个少爷玩物得罪合作多年的伙伴,这个可不值得。 见到孙如枫,周董一张老脸笑的跟花儿一样,拍了拍身边的空坐,“阿枫来了,快点过来,我给你带了好东西呢。” 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锦盒,打开道:“上次你不是说想要一块手表么,我费了好大的劲儿给你弄了一块。” 被另外两个人搂在怀里的一个少爷眼尖,叫道:“这是百达翡丽5002系列的铂金腕表么,一块就得一千多万呢。” 因声音有些尖细,让人觉得很刺耳。 他羡慕嫉妒的看了孙如枫一眼,颇有些吃味道:“阿枫真是命好,才来没多久,就得入周董的这名车豪宅名表的送,真是让人羡慕。” 孙如枫倒是乖乖的坐到了周董的身边,浅笑着关上了盒子,“无功不受禄,这么贵重的礼物,如枫愧不敢当,周董您还是收回吧,靳总那边还要我伺候呢,我就不打扰各位了。” “靳总?哪个靳总?”见名表也打动不了佳人,还听他说要伺候别人,周董立刻就不依了,立刻问道。 那尖细的声音若有所思道:“难道是刚刚进来的靳总,可是他以前没让你伺候过啊!” 孙如枫浅浅笑了笑,也不答话,只起身道:“那如枫先走了,各位慢用。” 究竟是老狐狸,他可舍不得孙如枫这个盘中餐就这么跑了,他还没尝到滋味呢。 “等等,我和你一起去。”终于想清楚靳总是哪个的周董立刻起身道,“说起来我和他爸还有点交情,既然知道他来了,岂有不打招呼的道理。” 若真是靳夜,他若表现出对孙如枫一丝兴趣,他自然会把他打包送上,可若是孙如枫说谎。 哼。 欺他周世昌白白在商场混了这么多年么? 没想到这老家伙这么难缠,孙如枫愣住了一下,心里不由有些后悔。 早知道就不该听经理的过来一趟,若他巴上了靳夜,这老头子还怕什么。 可惜了。 周世昌走了几步,见孙如枫没有跟上来,转身道:“怎么不走了?莫不是在欺骗我老头子。” 孙如枫眼中闪过一丝倔强的神色,“周董既如此看如枫,如枫怎敢不从命。” 说完,快走几步,超过了周世昌,在前面领路道:“周董请随如枫来。” 见他那故作清高的样子,方才出口的那个少爷一阵不忿,大家不过是梅香拜把子,都是出来卖的,凭什么他就比他们金贵。 再见到搂着他的金主色眯眯的看着孙如枫的身影,嘴里不住吧唧,那少爷更是不忿,心里不断咒骂孙如枫,脸上却甜腻笑了起来,“李董这样可真是伤了人家的心,人家哪里没有阿枫好嘛……” 却说靳夜打开门,才走了两步就见那个拐弯处走过来两个人,靳夜眯了眯眼睛,是那个服务生。 想到方才的事,这个服务生也脱不了干系。 周世昌见到靳夜,眼神一闪,真的是他,只是看到他怀中的人,虽然看不清样貌,但却穿着裙子。 是个少女! 周世昌心里一喜,这靳总喜欢的是女人,那阿枫就是自己的了。 想到这里,他快走了几步,笑道:“这不是靳总么,怎么有时间过来这边了?” 见到是他,靳夜微微颔首,“周董,我这边出了点事,就先走了。” 那小蹄子在骗自己,把自己当猴耍,周世昌心里一怒,面上却笑眯眯道:“那靳总先忙。” 靳夜看着不远处站立的孙如枫,蹙眉道:“那是周董的人?” 周世昌心里一咯噔,难道他男女不忌,看上阿枫了,想来个前后双飞。 也不等他回答,靳夜就道:“如果是周董的人,那周董就要看好了,别放他出来招蜂引蝶,今天的事若我的人查出来是他捣的鬼,那就算周董出面,那保不了那小子了。” 说完,微微一颔首,抱着林夏走了过去。 虽然看不见靳夜怀中人的相貌,但看到那脖子上不正常的红晕,周世昌心里也是一惊,这不是中了药的情况么,看那女孩手脚无力,只能瘫软在他怀里的样子,只怕分量还不清。 再联系靳夜方才的话,想到孙如枫的样子,只怕真和他脱不了干系。 这段时间见自己宠着他,他还真当自己是盘菜了,还敢挑三拣四,怕是他还不知道自己的手段。 周世昌走到孙如枫的面前,甩手就是一耳光,“贱人!” 却说靳夜抱着林夏进了车库,将她小心放在后座,然后便开车狂飙了起来。 “喂,段天,我这里有人中了春药,你快点过来一趟,,朝阳潘家园的公寓那里。”说完,他忙挂了电话,又拨通了另一个。 这里离朝阳的那所公寓最近。 嘟嘟—— “喂,学弟啊,又什么事找学姐我啊。”陈清调侃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夏夏在我这里,今天出了点事,不能回家,你帮忙给她家里打个电话,别让她父母担心。”说完,直接掐了电话。 他现在可没时间给陈清多说什么。 “喂喂——”陈清看着已经挂了的电话,又拨了过去。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听筒里传来机械的声音,握着手机,陈清咬牙切齿道,“夏夏最好不要出什么岔子,不然,我可不饶你。” 却说林夏起先只觉得身上凉凉的,后来换了个软软的地方,因为车内开了空调,座椅都是凉的,她也没有在意,只迷迷糊糊的蹭了蹭。 这时,她体内的药效开始发作了。 173还能再囧一点么?(肉,慎入) 原本只是头脑发晕,全身软弱无力。 现在却不知为何,从身体里面涌起一股骚动。 仿佛有一把火在身体里面烧了起来,骨头里好像有无数只小虫子在里面啃噬,发出阵阵瘙痒。 好痛苦。 林夏不适的在椅子上蹭了蹭,嘴里无意识的发出低低的呻吟。 正在开车的靳夜身体微微僵硬了片刻,便加快了速度。 已经进了小区低下车库,就快到家了。 好容易停了车,将林夏抱出来。 只见她满脸潮红,面色迷离,一双手无意识的抓着领口,额上也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而身体周围的暖香,不同于以往的若隐若现,几乎已经能实质性的闻到了。 靳夜眸色一沉,抱着她快步上了专用电梯。 林夏不是特工,也不是面对鬼子坚贞不屈的党员,她就是一普通人,而且是没有收过多大身体伤害的普通人。 眼下中了这个药,正痛苦的要命,就感觉一个凉凉的东西抱住了自己。 然后是一股熟悉的气息涌来。 林夏只觉得心头一颤,然后下体处仿佛有什么东西涌了下来。 是来大姨妈了么,林夏恍惚的想到,好像差不多是这个时候了。 靳夜只觉得自己刚把她抱起,她的身体微微抖了抖,然后就酥软了下来,软软的靠在他的怀中。 仿佛没有重量一般。 他伸出手拂去了她颊边的发丝,露出了那张只能算是清秀的脸。 叮—— 电梯开了,抱着她出了电梯,按了指纹,进了屋子。 将林夏平放在沙发上,喂她喝了一点冰水,门铃就响了。 从显示器里见是段天。靳夜打开门,将他放了进来。 一个样貌妖孽的男子拎着一个小箱子走了进来。 看到那个貌似化妆箱的东西,靳夜皱了皱眉,“你就不能正经弄个医药箱么?” 段天妖孽的向他跑了个媚眼,“死相,人家十万火急跑过来救你的小情人,你居然就这样对人家。” 说完,他看了看沙发上林夏的样子,微微皱了皱眉,倒也没有再调侃靳夜。 快步走了过去。双手也是训练有素的拿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林夏检查了片刻,这才肃容道:“份量很重。她以前又没有接触过,我先给她打一针,然后每隔2个小时你在给她打一针,一共5针,这才没有后顾之忧。” 说话间。他已经手脚麻利的讲针筒里的药物输入到林夏的血管内。 很快,林夏蹭沙发的身子也停了下来,似乎陷入了沉睡中。 见她好了一些,靳夜总算松了一口气。 松了松领带,来到家庭酒吧前,开了一瓶红酒。倒了两杯。 接过他递过来的酒,段天喝了一口,这才道:“是有人要陷害你。这才让这小姑娘遭殃了么?” 不然,以靳夜的性子,不可能对一个小姑娘下手吧。 方才检查的时候他就特意观察了下,这小姑娘都还没怎么发育呢,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 靳夜点点头。“这个药对她有什么副作用么,需要注意什么?” 段天摇了摇头。“药倒是上好的,没有太大的副作用,其实要真是你中了药,你身体有抗药性,发泄一次也就好了。可惜是这小姑娘中了药,她以前没有经验,所以这次才麻烦些。” 两人简单聊了一下今晚发生的事,段天想了想,道:“这事儿你还是注意一点为好,不排除是你对手那边故意陷害,然后用媒体抹黑你。况且你这边也确实该注意了,连这点小杂碎都能轻易到你身边来,让靳家那边知道了,又有得一阵说了。” 靳夜点了点头,不怪对手,这事确实他疏忽了。 若有严密的防守,别人再怎么算计,都无济于事。 聊了一会儿,段天简单和靳夜说了一下待会儿用药的顺序,这才道:“行了,该说的我都说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虽然咱们给她解了药,但这药猛,后劲还是很足的,所以中途会有一点突发状况,就是考验你人品的时候了。兄弟,你是禽兽呢,还是禽兽不如呢?” 留着这个问题,段天笑着离开了靳夜的家。 看着沉睡的林夏,靳夜想了想,还是把她抱到了自己的卧室。 然后,她抱着林夏的手僵了僵。 沙发上那淌可疑的红色是什么? 还禽兽呢,怎么禽兽的起来,难道要浴血奋战? 想到两人第二次见面时林夏尴尬的样子,现在换成靳夜尴尬了。 这个怎么办? 大姨妈,你来的真不是时候。 难道要自己给她换小卫卫? 想到那个场景,靳夜囧了。 可是,他家里哪里来这个东西。 看了看林夏的裙子,素白的裙子上面果然沾了红色的血渍,衣服只怕是废了。 靳夜沉吟了下,看着林夏的脸,想了想,还是打算让陈清来一趟,今晚让她照顾林夏才是。 都是女孩子。 正想着,就感觉到怀里抱着的女孩动了起来。 却说林夏被靳夜喂了冰水后,整个人清醒了一些,却仍迷迷糊糊的,只感觉照顾自己的人特别熟悉,身上有股让人安心的味道。 思维也空白了起来,她好累。 等段天将药品注射到她的血液里之后,林夏顿时舒服了很多,只感觉那股火瞬间就被水浇熄了,人舒服的蹭了蹭,就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又被那股火给烧醒了。 动了动,感觉到身下一股冰凉熟悉的气息。 唔,好舒服。 她蹭了蹭,舒服的哼了哼。 但是很快,那股火越烧越旺,这样简单的蹭蹭已经不够了。 她将头凑到靳夜的胸口处。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两颗,露出里面精干的胸膛。林夏蹭蹭蹭的凑了进去,像个小猫一样。 被她这么一蹭,加上她身上原本已经消散的那股暖香越来越浓,靳夜的眸子里也起了欲火。 看着她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淡漠色的唇畔也变的红润,还嘟了起来。 靳夜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林夏依旧在他的怀里,然后俯身吻在那双红唇之上。 好软。 这是靳夜的第一感觉。 仿佛吃棉花糖一般,鼻息间是香甜的气息。 唇舌触碰的地方。丝丝的温热随着肌肤蔓延上心口,靳夜一愣,竟是说不出的甜蜜温磬。只觉得那下身和心口一阵的酥麻。 这是梦中的他没有过的感觉。 梦中那场情事虽然激烈舒服,但却没有这样强烈又甜蜜的感觉。 还有,这般的熟悉。 没错,就是一种熟悉的感觉。 仿佛怀里的这个女孩,天生就该是他的人。两人天生就该这样合拍。 就在靳夜愣神间,林夏不满的哼了哼,主动探出丁香小舌,触碰先前在嘴里肆掠的那条舌头。 却说现在林夏整个人也矛盾不已,先前的药让她清醒了几分,让她清晰的知道自己现在在做什么。 她躺在一个男人的怀里。仍人亲吻,但两人却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这和一夜情有什么区别? 所以她心里是抗拒的,但身体的那股火。却让她做出与头脑中想法背道而驰的动作。 她居然主动的勾上了他的唇,手臂也软软的挽上了他的脖颈。 这样一来,她不免心绪复杂。 上辈子,即便是和孙如枫那样所有人眼中的白马王子在一起了,也从未主动勾引过他。现在居然主动躺在这个男人的身下呻吟。 想到这里,林夏觉得这样是不对的。 可下一秒。药效袭来,她顿时又忘了先前的想法,真个人投入到身体的欢愉中,所有的思绪都被嘴里的那条舌头夺去,忘了呼吸。 那样的陌生,那样的,让她无所适从。 不对的,这样是不对的。 偶尔理智在叫嚣,可下一秒,她却更亲密的往靳夜的怀里挤,似乎想将自己嵌入到他的身体里。 “嗯~”少女发出了粘腻的嗓音。 靳夜微微抬头,只见少女清淡的眼睛里已经染上迷蒙的色彩,平时一贯冷漠自持的眉宇间沾染了情欲,白玉般的面容渲染了淡淡的绯红。 少女如同一朵层晕渐染的玉兰花,悄悄的盛放,迷人心智! 喜欢一个人是由什么决定的? 基因?性激素?多巴胺? 喜欢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 一学期?一年?还是十年? 不,这些都不重要。 喜欢,就是喜欢,没有这么多的原因。 如果给一份感觉添加这么多人为的因素,那么,感情还有什么纯粹可言。 看着那双眼睛,靳夜想起了林夏平时的样子。 她的眼睛一直很淡漠,但在那层淡漠的下面,却透着明润的澄澈,就像那张脸,一直都是那样的安静而坚定。 满怀期待。 仿佛在期待生活中所有的美好,期待生命中最美的爱情,让人心里也不由一暖。 而他呢?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忘不了这个小女孩的。 就像她书中写的那样。 没有人知道,你会在什么时候,和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相遇,然后牵扯出关系,氤氲成情感。 在这样庞大的银河系中,这是多么小的概率。 是啊,多么小的概率,遇见一个人,然后在他的生命中缓慢而坚定的侵蚀,最后盘踞在他的心底。 174他,表白了 从没想过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就像他没有想过有这样一个人,敢主动挂他电话一样。 这样的存在,都是一种未知。 仿佛因为她的存在,每一天,都是惊喜。 他那样的身份,最多的可能不过是家族联姻。 可想到这样一份没有感情的婚姻,靳夜对婚姻所有的期待都没有了。 不如单身,不如只与工作作伴。 “我……”抱着林夏,靳夜在她耳畔小声道,“从未期待过。” 从未期待过,世界上还有你的存在,还有心动的存在。 从未期待过,原来,爱情是真的存在。 某杂志曾经说过,如果纯粹按照身体发育情况来说,女人应该找比自己小十岁的男人。 因为男人某能力最强的时候是20—30岁,往后就开始走下坡,女人的性.欲在30到40岁时是高峰。 所以……当有着三十岁灵魂的林夏和只有二十一岁的靳夜呆在一起时,确实很容易天雷动地火。 林夏的小舌主动勾起靳夜的舌头,他微微一怔,片刻间便掌握了主动权。 唇舌纠缠的愈发的激烈,灯光照在两人身上,带着暧昧的闪烁。听着林夏粘腻的鼻音,靳夜的大手情.色的揉捏着少女的娇臀,少女也用力的抱紧了他,嘴里无意识的发出呻吟。 只是,当手心察觉到粘稠的感觉时,靳夜就如同被一盆冷水当面浇下,所有的欲火都瞬间熄灭了。 真是禽兽,靳夜暗自啐了一声,抱着林夏来到客房,将她平放在上面。想到方才的场景。在加上段天走之前说的过程可能会有些曲折,靳夜还是打消了让陈清过来的念头。 这样与平时不一样的林夏,只能他一个人看。 想到这里,靳夜从柜子里拿出厚厚的毛毯铺在床单上,然后将林夏放在了上面。 这样应该就行了吧。 不过小卫卫什么的,怎么办呢? 明天她起来了也要用。 靳夜沉默了片刻,还是决定等明天林夏醒了再说,至于上学,就先给她请个假。 这个晚上靳夜几乎都没有睡,只要他迷迷糊糊的刚有睡意。然后林夏就巴过来了,等安抚好她,又到了定点打针的时间。 这样折腾了一宿。等到天光破晓的时候,林夏终于安静了下来。 看了看天色,今天也不用去上班了。 靳夜想了想,回屋冲了个凉,然后拿了钱夹。在超市买了小卫卫和一些蔬菜瓜果,开车回了屋子。 将东西放好,首先到客厅看了看,见林夏还安稳的睡在床上。 见状,靳夜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就怔了怔。浅笑了起来。 自己真是傻了,屋子大门是最新的指纹系统,没有自己的命令。她就算是醒了也出不去。 将小位位在林夏的床头放好,摇了摇头,靳夜离开了房间,到厨房做起早餐来。 却说靳夜没有离开多久,林夏就迷迷糊糊的醒了。 疼—— 揉了揉脑袋。林夏慢慢的坐起了身子。 怎么感觉脑袋昏昏沉沉的,还阵痛不已。 坐了片刻。等人清醒过来,环顾四周的摆设,这绝对不是她的房间。 啊,林夏一惊,身子迅速直立起来,揭开被子看了看自己。 还好还好,衣服还好好的。 然后她身子一僵,只觉得下身处热流涌动,这是大姨妈来临的症状啊。 等到涌动停止的时候,林夏微微挪动了一下,见到身下厚厚的毯子,和上面红色的痕迹,整个人更尴尬了。 这谁啊,买个白色的毯子,让那抹红色更加鲜艳刺眼了。 然后,昨天的事就如同电影一般,在脑海中一幕幕回放。 啊啊啊啊! 她还怎么出去见人啊! 林夏一下子倒在床上,将自己埋在枕头里面装死。 她记得自己主动巴在靳夜的怀里,主动索吻,主动凑过去亲他的脖颈,还……还伸出小手抚摸人家的胸膛! 难道她其实在内心深处觊觎他的美色已经很久了,只不过借这个机会爆发,一亲芳泽而已。 想到这里,林夏巴不得给自己两耳光。 那不用说,这一定就是靳夜的家了。 当靳夜打开门的时候,就见林夏躺在床上挺尸,还不时懊恼的哼哼两声,捶捶枕头,看的他莞尔。 良久,这才出声道:“你醒了?” 骇—— 林夏迅速扭过头,想到刚才的糗样被他看到,不由指控道:“你这人,进门怎么都不敲门的。” 靳夜剑眉一挑,抱臂道:“我只是看你醒没醒,既然醒了,那就先洗洗吧,桌子上有帮你准备好的衣裤。” 说完,体贴的关上了门。 见他把门关上,林夏一溜儿的跑下去,把门反锁了。 听到身后的门被反锁的声音,靳夜眉头一挑,笑道:“小丫头还挺谨慎的嘛!” 他若真想进去,有的是办法。 笑着摇了摇头,走进了厨房,早餐快做好了。 却说林夏锁了门,感觉身上粘腻的很,尤其是下身,更是不舒服。 想到昨天没有洗澡,林夏迅速抱着桌上的一堆衣物,溜进了厕所。 打开了热水,慢慢的脱掉自己的衣服,林夏无力的看着内裤和裙子上的痕迹。 她穿的是米白色棉麻长裙,这血渍根本洗不干净。 看来这件裙子是要浪费了,林夏心里有些惋惜,那可是她比较喜欢的一套衣裙呢。 但是想到目前尴尬的状况,衣裙什么的,还是不用考虑了吧。 “这是为毛啊!”林夏小声嘀咕,当初在酒店遇到靳夜的时候,她就来大姨妈了,现在两人去吃个饭。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不说,她又来大姨妈了。 但想到昨夜的旖旎,林夏对这个大姨妈感情可真是复杂不已。 若不是它,只怕在她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她已经失身了;可若不是它,她现在也不用这么尴尬。 哎,真是祸兮福之所以啊! 因为昨天闹了一宿,身上粘的很,林夏用浴巾在头发包裹住,然后抹了一些沐浴露洗澡。 来大姨妈的时候。是身体最弱的时候,一般她是不会用沐浴露洗澡的。 只是洗手间这些光从外表上看就能知道是高级货的沐浴乳,让林夏放了一点心。因而用了一些。 洗了澡,打开装衣服的袋子,林夏又怔住了。 这都是男人的衣服,拎起一条小内裤,连内裤都是男士的。 我倒! 换还是不换。这是个问题。 难道让她在一个陌生的男人家里裸奔? 但是不换,看着那一堆已经湿淋淋了的衣裙,林夏欲哭无泪。 看着一旁的浴巾,想到自己裹着浴巾的样子,难道不是在诱惑他? 抖了抖,林夏迅速的将自己擦干。麻利地换上了那条可疑的小内裤,然后迅速扯开小卫卫的袋子,从里面拿出一片贴上。再套上裤子。 靳夜很高,约莫有一八零左右,林夏现在才一六四,一换上他的睡衣,就像一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 甩了甩长袖。像个唱戏的。 把袖子和裤脚往上翻卷着,这才打浴室的开门走了出去。 刚出浴室。就仿佛算好了一般,靳夜敲了敲门,“洗好了么,出来吃早点。” 被他这么一说,林夏立刻就听到自己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看了一眼床头柜上面的钟,已经八点多了。 平时七点多钟她就吃早饭了,难怪现在饿的不行。 深吸了几口气,林夏打开了卧室的门。 看见林夏的那瞬间,靳夜眼前一亮,只觉得整个人都明媚了起来。 难怪男人都喜欢送衣服给女人,自己喜欢的女人穿着自己的衣服,从内到外,真是太让人享受了。 刚洗完澡的少女,脸上还残留着红晕,一头长发披在肩上,配着一双故作冷静的眼睛,真是太可口了。 见林夏一脸囧囧的样子,靳夜揉了揉她的发丝,“吃饭吧。” 说完,转身往餐厅走去。 见他这么强势,林夏也只能弱弱的跟在他的身后。 女人在月经期间,伴随着血红细胞的丢失还会丢失许多铁、钙和锌等矿物质。 因此,在月经期和月经后,女性应多摄入一些钙、镁、锌和铁,以提高脑力劳动的效率,可多饮牛奶、豆奶或豆浆,猪肝等。 靳夜在上网搜索了之后,早餐也是按照这个来做的。 所以当林夏看到餐桌上品种琳琅的早餐后,心里不由一暖。 黑米粥、酥皮蛋挞、鸡蛋,牛奶、烧饼、还有各式蛋糕小点心,林夏还没有吃过这么丰富的一顿早餐。 靳夜在主位上坐了,见林夏站着,蹙眉道:“还不快过来,还不饿么?” 看着这样的他,林夏的心,突然就柔软了起来。 女人喜欢男人的大男子主义,这样让她们觉得很安全。 可女人更抵挡不了男人的温柔,特别是这样冷峻的男人。 如果说女人的温柔是对付男人的利器,那么男人不经意的温柔对于女人绝对是可以说是核武器。 乖乖在他身边坐好,只听靳夜道:“牛奶还是热的,小心点。” 怔怔的盯着他,林夏有些呐呐道:“那个,谢谢你,还有,昨天真是麻烦你了。” 闻言,靳夜先是蹙了蹙眉,旋即眉头舒展,切了一小块煎蛋放进嘴里,淡淡道:“你是我的女人,没什么麻烦的。” 然后,林夏石化了…… 这……这是表白么? 175又出糗了 林夏一个人囧囧的纠结着,靳夜却老神在在的吃着东西。 见他那样淡定的样子,林夏心里不平衡了。 凭什么这家伙喜欢自己,还在对自己表白,还能这么淡定。 而自己明明才是高傲能拒绝的一方,却在一旁各种忐忑,各种纠结。 想到这里,林夏也不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不理会靳夜方才的话,一个劲的埋头苦吃。 那样子,就像和桌上的菜有仇似的。 见她这么捧场,靳夜的嘴角微微翘了翘。 “你若是喜欢,以后有时间我天天做给你吃。” “咳咳咳……”这是林夏被粥给呛住了。 她哆嗦着手,指着桌上的早餐,“这些都是你做的?” 靳夜放下刀叉,好暇以整道:“面包蛋糕和牛奶不是我做的。” 意思就是说其余的都是他做的了。 看着品种丰盛的菜,又看了一眼靳夜的侧脸,林夏喃喃道:“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那种上得厅堂,下的厨房,打得过情敌,护得住家人的极品好男人。” 最关键是,这男人还是一个极品的大金龟,有木有! 看着这样一张脸,再想到他刚才的话,林夏突然有种想要逃近空间的冲动,这里太危险了有没有。 听她这么说,靳夜显然极为高兴。 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从爱人嘴里听到好话的,他重新拿起叉子,吃起蛋糕来。 嘴里也淡淡道:“你能这么想,我很欣慰,以后我会做个合格的老公,给你合理的配偶待遇。” 话语虽淡,却没人敢质疑里面的真实性。 只是。林夏却好像被雷劈了一样,整个人连头发丝儿都炸开了。 “配……配偶?”她僵硬的转了转脖子,她没有听错吧。 之前连男女朋友都不算,最多比陌生人熟悉那么一点点,突然间就上升到配偶了,这速度,跨越的可太快了吧。 “你有什么意见,都可以和我提,只要要求合理,我都不会拒绝。” 林夏连忙放下勺子。摇头又摆手的,“等等等等,我们俩现在什么关系都没有。怎么一下子就上升到配偶关系了。” 靳夜蹙了蹙眉,“你觉得发生了昨天的事,你还能嫁给其他人么?” 林夏:…… 看着他认真的眉眼,林夏发现自己说不出“可我不喜欢你”之类的话。 可见靳夜这样一副万事尽在我手的样子,她又觉得很憋屈。不由扔出一句,“可我才十六岁,还没成年。” 靳夜长这么大,真没有和哪个女人这样和颜悦色的说过话,表白过心迹,倒真以为林夏在乎的是这个。因此勾了勾嘴角,笑道:“你放心,几年我还等得起。” 认识他这么久。林夏见他最高兴的时候也不过是嘴角微微上扬,哪里见过他笑的这样“开怀”的样子,整个人不由愣住了。 薄如刀削的唇角敛开了弧度,斜飞入鬓的剑眉上扬,深不见底的眸子。那一只透出淡淡寒芒的幽瞳里也添了一抹温柔和宠溺。 许逸宸那样的妖孽算什么? 冰山一笑才是绝色啊,谁人能挡。 看着林夏呆萌的样子。靳夜十分想拥她入怀,但想到两人才开始不久,她现在还有些犹疑,也就忍住了。 得留个好印象。 打住打住,林夏啊林夏,你可不能被美色所迷惑,而忘了初衷啊! “可是我们还不是很了解,你不知道我喜欢吃什么,喜欢喝什么,喜欢什么类型的衣服,平时有什么爱好。同样,我也不了解你,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不知道你家里有什么人,不知道咱们俩之间隔阂有多大,怎么可能在一起?”林夏一溜儿抛出一堆的问题,脸上隐有得色。 这些问题,她自己都不能回答,靳夜又如何能回答出来。 “你的口味比较清淡,偶尔能接受一些微辣的事物,但不能太辣。喜欢和白开水或者新鲜的果汁,然后是茶水,不爱饮料。喜欢浅淡颜色的衣服,风格偏古典淑女,这点我很喜欢。你家里一家四口,下面还有个弟弟,在读初中,至于我家里有什么人……” 说到这里,靳夜微微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指道:“若两人在一起了,你都会知道的。” 见林夏还想说什么,靳夜道:“你也不用找理由了,我喜欢你,不会让人逃开的。” 他眼里透出志在必得的光芒,“至于你是否喜欢我?” “你好好想想,你真的不喜欢我么?” 听到这话,林夏本能的想说不喜欢,可看到那样一双眸子,林夏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那双幽暗的眸子里,除了有认真,还有一丝丝很难察觉的紧张。 他,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这样镇定。 有了这层意思,林夏突然就不怕了,也不囧了。 也是,她一个光脚的,何必怕靳夜这个穿鞋的。 从来只有他怕女人凑上来巴住他不放,何时还强过女人,他这样的天之骄子,自尊心最是强硬不过。若此刻自己坚定的拒绝了,放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善罢甘休,何况是他。 再者他问的也很对,自己扪心自问,难道真不喜欢他么。 若不喜欢,那为何对他的来电这样紧张,来到B市之后,第一个想到的人也是他。 若真细算起来,陈清对她的帮助比靳夜更大,没有陈清这层关系,她也不可能认识靳夜,然后熟悉起来。 林夏想了想,放下碗筷,“我吃饱了,你让我好好想一想。” 看着林夏有些拘束的样子,知道也不能逼她太紧,毕竟她再怎么成熟,也还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因此点头道:“你先去休息吧。昨天闹了一夜,我已经给你向学校请假了。” 林夏一听,脸色一变,“遭了,我昨天没有打电话回家,老爸老妈一定快急死了。” 说完,“腾”的一下站起来,就要往卧室冲。 “放心,我昨天已经让陈清给你父母打电话了,就说她公司有点事。你和她在一起。” 靳夜的话打消了林夏的顾虑,她抚了抚胸口,“吓死我了。你是不知道我老妈的厉害,我可不想以后门都出不了。” 这事儿一闹,气氛顿时松泛了不少。 保暖思那啥,太饱了,就直接思睡觉了。 加上昨晚闹腾了一夜。两人都没怎么睡好,听靳夜说给她请假了,林夏一颗心也就放下了。 “你吃饱没,我收拾一下碗筷,然后去睡觉。” 看着她带着睡意的脸,靳夜摇头道:“你先去休息吧。我来收拾就好。” 林夏想了想,也不拒绝了,“那我先进去了。” 见他点头。林夏溜似的进了卧房,仿佛后面有猛虎。 虽然很累,但看见床上那白中带红的毛毯,林夏哪里还有睡意,一个激灵。把抱着毛毯进了浴室。 还有她的衣服,也还要洗干净呢。 看着裙子上的污渍。林夏不由抚额,这洗的干净么? 但不管怎样,在没有多余衣裙的情况下,她也只得先把这衣服洗干净,希望到时候污渍不是很大,勉强能穿出去。 靳夜家里的沐浴露什么的都是全英文,好在林夏英文尚可,连猜带蒙的找出了洗衣粉和漂白液。 先用清水将红色洗掉一多半,然后换了水将漂白液倒进去,衣服一浸泡,那红色的污渍就以肉眼看的见的速度消散了。 将裙子拎起来,林夏看着手里的那漂白液不住的感叹,好厉害!和这个一比,她们家用的漂白剂简直就是弱爆了。 下次有机会让靳夜给她买两瓶,老妈肯定要乐坏了。 谁不知道林辉那家伙的衣服,就不能上身两天,不然脏的让人看不下去。 这家伙! 得,也用不着洗衣粉了。 将东西放好,用清水清洗了两边衣裙和内衣裤,然后,林夏囧囧的端着盆子站在卧室门口。 一般洗衣机都放在阳台上,可是要到阳台就必须经过客厅。 要是靳夜还在客厅怎么办? 不管了,天大地大,晾衣服最大。 林夏深吸了一口气,端着盆子进了阳台。 咦,没人。 然后见厨房门关着,想必他在厨房里。 好机会。 趁这个机会,林夏赶快蹿到了阳台上。真的是蹿啊,除了小时候,她现在就没有走这么快过。 阳台上果然放着洗衣机,放下脸盆,林夏细细研究起来。 多功能洗衣机,集洗衣脱水烘干于一体。 啧啧,林夏还没有见过这样高级的洗衣机呢,真是有钱人。 林夏有些感叹,一分钟之后就感叹不出来了。 尼玛,又是全英文,有木有。 这玩儿怎么弄啊。 好不容易插上了电源,然后便弯着腰研究各种按钮,呜呜呜,她虽然学过英文,但这上面都写着神马玩意儿啊。 她只认识“push”之类常见的单词。 要不,胡乱按一按。 正胡思乱想间,听到头顶响起男声,“你在干什么?” 原本她就精神高度集中,现在被人一吓,嘿,林夏吓了一跳。 真的是吓了一跳,她直接从地上跳了起来。 见她那滑稽可爱的样子,靳夜终于撑不住,笑出声来了。 为什么在这个男人面前,她永远都只能出糗呢。 林夏愤恨的想。 176所有的事,我来解决 “没看见在洗衣服啊。”林夏愤愤道。 太不公平了,面对他的时候,自己引以为傲的冷静淡定,仿佛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是她太弱,只能说,对手太强大。 见林夏有些恼羞成怒,靳夜微咳了两声,“那要我帮忙么?” 林夏本想骄傲的说不用,但想到这个破机器,便微微扬了脑袋,下巴指指洗衣机,“这个不会用。” 靳夜勾了勾嘴角,也不再多言,见电源已经插上了,然后再洗衣机上按了几下,然后就见透明塑料小门打开了,“把衣服放进去吧。” 见盆里面还有一个毛毯,靳夜道:“毯子就不用放进去了,先把衣服烘干。” 林夏也不和他分辨,把衣服放了进去,然后靳夜又在洗衣机上按了几下,就听见机器运转的声音。 “等你一觉睡醒就能穿了。” 想到他方才使用机器熟练的样子,加上早餐事件,倒是让林夏对他改观了不少,由衷道:“没想到你这样的人不仅会做饭,还会做家务,真是人不可貌相。” 靳夜揉了揉她的小脑袋,“真当我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呢,真正的豪门世家,绝不像外人想的那样。累了吧,快去休息,下午我送你回家。” 这样的他,少了几分冷冽,多了几分人气,顿时让林夏觉得亲切了不少。 要是有人在一个月之前告诉林夏,会有一个人,这样的对她,把她生活中的小细节记得这么清楚,林夏决计不会相信。 但是,这种一觉醒来,有人做好了早餐。叫自己吃饭的感觉,真的好熟悉,好温馨。 仿佛这里就是她的另外一个家,林夏蹭了蹭被子,上面还有靳夜身上的味道。 想到他说喜欢自己,林夏真的很难说清自己现在的心情。 这样的男人,便是什么都不做,就已经让人无法抗拒了,何况还这般的温柔。 自己这样普通,家世普通。样貌普通,智商也普通,有什么值得他图谋的。若不是在她身上图谋什么。难道真的是喜欢? 林夏真的纠结了。 这样强势的男人,什么没有,有必要骗她这个小女孩么? 还亲自为她做饭,为她洗碗,教她洗衣机的用法。 加上之前酒店的救她于水火之中。后来搬家迁户口等诸多事宜也是他帮忙。 若不是对自己有意,他这样的大忙人,又怎么会主动约自己吃饭,还特意去京大的舞会上找自己。 对了,她可是靳夜从舞会上直接拉走的,还没和便宜师兄说一声呢。 想到这里。林夏赶紧拿出手机,上面已经有十几个未接来电了,都是段风的。 赶紧拨通段风的电话。嘟嘟—— “喂——”段风那温和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喂,师兄,是我,夏夏。不好意思,昨天有点事。没注意电话,现在才睡醒。所以才看到未接来电。” “夏夏啊,你到家了吗,昨天打你电话没人接,我还担心你出什么事了呢。”说到这里,他顿了顿,“不过你和靳学长一起走的,怎么可能会出事,看来是我多虑了。” 听他这话的口气,再想到昨天晚上舞会上人激动的样子,林夏好奇道:“靳夜在京大很出名么?” “何止是出名,简直就是女生心中的男神,男生心中的崇拜者啊!” “呃,这么厉害。” “呵呵,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靳学长可是京大学生中的神话呢。他明明是管理学院的学生,却凭借敏锐的直觉,在股票市场低迷的时候注资了几股大家都不看好的股票,大挣了一笔,继而一战成名,那时候他才大二。” “后来他又凭借长远的眼光,投资电商市场,自己和注册了公司,现在更是涉及了房地产这样暴利的行业呢。你说这样的天才,能不让京大这群眼高于顶的学生崇拜么。富二代算什么,在京大,富二代多了去,要自己真有本事才行。” 挂了电话,林夏整个人还处在震惊之中。 和靳夜一比,许逸宸简直就弱爆了啊。若不是有重生的优势,若不是多活了几十年,他哪里有这样的心智这样的能力。 靳夜,才是活生生的商业天才啊。 想到第一次同桌吃饭的时候,靳夜和吴天皓对许逸宸的评价,林夏不由嗤笑了一声。 若真有这么厉害,那上辈子怎么会在和陈子墨争夺柳梓清的过程中黯然退场,就算有重生那个优势,许逸宸那个玉石俱焚,弄不到手绝不罢休的性子也是注定了的。 想到这里,林夏对靳夜更是满意了。 瞧瞧人家追女孩子的手段,这才叫高明啊。 首先高调出场,让林夏感受了一把众人瞩目的光彩,也让她提前适应了这样的场合。以林夏的身份,以后若真和靳夜在一起了,出入各种场合只怕是免不了的,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看来靳夜深的此种三味啊。 这都还没向自己表白呢,这行为动作就已经是走一步算三步了,只怕接下来他的手段还层出不穷。 若她真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就昨晚那一幕,加上今早的柔情早餐,只怕早就沦陷了。 林夏叹了一口气,她就算不是普通的小孩,不也是被靳夜弄的心神不宁,此刻,满脑子都是他么。 翻来覆去的想了半天,这才迷迷糊糊的睡着。 等到林夏醒来,已经中午了。 换了小卫卫,打开房门,就闻到一股香味从厨房飘出来,在熬鸡汤。 而靳夜,拿着一份文件坐在沙发里看,见林夏出来,将文件放在茶几上,起身道:“醒了?厨房的饭菜也都好了,一起吃吧。” 他早就醒了,却一直等着自己,然后一起用饭。 想到这一层,林夏眼眶不由有些热热的,心口也是一阵酸酸的。 林夏知道,那叫感动。 靳夜端了汤出来,见林夏愣愣的站在厨房门口,脸上也是一副快哭了的表情。他忙将汤放下,来到她的面前,揉了揉她的头发,“怎么啦,一副我欺负你的样子。” 林夏摇了摇头,“没有,你很好,是我自己的问题。” 自过了童年,入了高中之后,除了家人,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待她这样好。 而这个人,还有这样好的家世和背景,她何德何能。 林夏所有的淡漠,不过是见过人情百态之后的一种自然转变,更是经历的恋爱挫折之后的一种不自信。 她拒绝别人,同时也封闭了自己。 这是一个坎。 按照她的真是年龄,她已经三十岁了,也到了该恋爱的年龄。 不论她外表多年轻,有一颗苍老的灵魂是事实,她也无法做出像真正十几岁小孩那样。何况就算她是个真正十六岁的小孩,眼下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靳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小孩会有这么重的心思,但显然她目前陷入了一个怪圈,自己拔不出来了。 想到这里,他将林夏揽入怀里,亲亲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 凑到她耳边轻声道:“你已经被我贴上了标签,已经是我的人了,以后不要给别人接近你的机会,也无须想太多。所有的事,我来解决。” “所有的事,我来解决。” 这一句话简直就相当于承诺了,以后他们之间若真的出现了什么阻碍,靳夜绝对有这个能力能将它们一一解决。 是谁说冷硬的男人柔情起来可以将人溺毙。 眼下,林夏已经被他感动的不行。 只能用手揽住他的腰,将头埋进他的怀里,汲取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脑中却突然的闪现了一句歌词,“当你在我额头亲亲一吻,我竟然会哭的像个小女生。” “可是,我还那么小,你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候告诉我,不怕我逃的远远的么?”林夏还是有些好奇,究竟是什么导致靳夜改变这么大,突然间就对她表白了,事先一点预兆都没有。 揉了揉她的头发,靳夜认真道:“若你会逃的远远的或者害怕我,那样的她又怎么会是你,我眼中的夏夏,可是无比冷静淡漠的小才女,这才让我倾心。” 只是机场看到她和朋友拥抱,他就已经受不了了,更无法想象林夏穿着别的男人的衣服睡在他们家里的场景。 “再者,十六岁也不小了,在古代,都能嫁人了。”靳夜道,“这可是你书里面说的,我照你写的做,应该没错吧。” 他认定的人,为什么还要等。 有多少事,多少情,就败在了一个“等”字上面。 时间是最残忍的。 当时间过去,我们忘了曾经义无反顾的爱一个人,忘了他的好,忘了他为我所做的一切,我对他再也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 为什么会这样? 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时间。 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了时间,然后,是时间让你忘记了爱情。 真正的强者,要将一切掌控在手心里,别既希望于飘渺的时间和所谓的短暂的感情。 他认定的,先贴上自己的标签,不让别人染指。 狂傲,也是要有资本的。 所谓放纵,不外如是。 177名分,很重要 听着靳夜霸道的话,林夏心里的感动散去。 一片安定。 如果你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磨难,那你一定不知道,生命中有这么一个人,将任何事都担负起,为你将一切弄的妥妥帖帖,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曾经的林夏,下班了,一个人吃饭;放假了,一个人逛街;生病了,一个人上医院;家里出了什么事,也是一个人订车票,赶回家处理。 这一切,不就是因为身边没有一个肯为你付出的人么? 只有当你经历了一个人的孤单,才会明白两个人的可贵。 俗话说的好,年轻的夫妻老来的伴,当年月逝去,一直陪伴在你身边的,只有那个人。 只是,他会是那个人么? 被圈在靳夜的怀里,林夏心里有些迟疑,人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别想太多了,先前我就是觉得你还小,所以才没有告诉你,一直告诉自己再等等。结果当我约你一起出来吃饭,你告诉我你已经有约了,而我却找不到任何理由让你推掉那个约会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名分,真的很重要。”在林夏的发顶处落下了一个亲吻,靳夜解释道。 “把一切都交给我,将来的事,我自然会一一处理。不过你刚刚说的也很对,你对我还不是很了解,所以需要更多的时间相处。而在这段时间,我不希望你和别的男孩子走的太近,要知道京城遍地都是京官,很容易出事儿。” 这个林夏倒是了解,就算你不主动惹事儿,事情还是会找上你。 若运气不好起来,你走个路,都能被有背景的公子哥儿给撞上。 林夏仔细想了想。好像她也确实不需要矫情什么,这样优秀的男子对自己表白,若再矜持下去,简直就是天理不容了。 若是以前,她从来没想过会和这样的人谈恋爱。 “只看着我,只和我打电话,只和我约会,只准穿我的衣服,只能睡我的床。”靳夜在她耳边轻轻道,温热的气息弄得她心里痒痒的。心头不由一动。 林夏挣扎了两下,从靳夜怀里出来,白了他一眼。“你倒真是霸道,难道我也不能有自己的朋友了么?” 靳夜淡笑,“朋友自然是能有的,但不准有私情。” “真是法西斯,要是你和其他的女人有私情怎么办。你现在在社会上工作。认识的人可比我多了去。不准我这样不准我那样的,对我不公平。” 喂,林夏啊,没发现你说话这语气,已经把自己定位成他的女朋友了么,怎么能这么快就被男人给唬住了。快醒醒! 听了林夏这话,靳夜显然心情极好,嘴角敛开一个弧度。揉了揉她的头发,“这个你放心,以后相处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我是什么样子的人了。” 若是他真的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还会轮到林夏这个小丫头片子。 不过这话可不能真当着她的面说,不然以她那个小性子。肯定要生闷气和发飙了。 这让老婆生气,可不是好男人会做的事。 “我绝对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并且我既然这样要求你,自己肯定会先以身作则的,别想怎么多,先吃饭吧。”靳夜浅浅的解释了一番,又进厨房端菜了,留林夏一个人在餐厅回味话里的意思。 他是个话不多的人,没想到他真会和自己解释这么多,林夏心里也信了七八分。回过神来见靳夜一个人进进出出的忙碌,也赶忙跑过去帮忙。 吃人家的穿人家的住人家的,可不能真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将饭菜端上桌,林夏又是一阵感叹,现在但凡有点小钱的,都把自己的孩子娇惯的很,哪里会像靳夜这样,事事都自己动手。 两人上桌,林夏还是将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 靳夜想了想,“可能是自己习惯了吧,家里人都在国外,回国后我一直一个人住,刚开始不习惯做家务,慢慢的自己动手,后来就觉得自己动手收拾做菜,比外头的要干净方便,也就形成了一个习惯。” 林夏不住点头,“这真是一个好习惯,地沟油你知道么,现在知道这个东西的国民还挺少,等过两年大家都知道了,估计都不敢去外头吃饭了。” 没想到靳夜还真知道地沟油这个东西,还和林夏浅谈了两句,让她惊讶不已。 而这边靳夜也是惊叹,没想到她小小年纪,除了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也会对民生感兴趣。地沟油这个词还是他偶然间看一则小新闻关注的,在国内宣传度并不广,没想到她也知道。 吃了饭,靳夜提议出去逛逛,心里也打算培养一下感情。 只是林夏向来嗜睡,昨夜没休息好,加上两人刚才就“是否是男女朋友”这一个话题谈论了半天,自然不想和他一起出门,只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尴尬的很。 看到她一脸倦色,靳夜思量了一下,两人在客厅略坐了坐,就让她回房间休息了。 看着她进了房间,靳夜略一沉思,也回了书房。 刚才她虽然没有明确的回应自己,但他本来也就没有打算一次性就能确定关系,而是打算在这段关系开始前以绝对性的姿态入侵到她的生活中。 至于林夏是否口头承认,对他这种强势的人而言,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至少现在她不管做什么,脑子里想到的都是自己。 想到这个,靳夜的嘴角不由又上扬了一个弧度。 她会不喜欢自己? 不,不会。 不是他自负,这点他十分确定。 自信他有,耐心他也不少。 情场如商场,而商场如战场,耐住性子,沉住气,该是他的,就一定是他的。 两人有那样的开始,也不错,不是么? 作为林家主要收入来源的人,显然,林夏很有自己的主见,待她想清楚了,也就是这段感情开始的时候。 坐在书房的转椅上,靳夜心思百转,将事情事无巨细的思量了一遍之后,这才开始看起郭秘书发给他的文件。 至于郭秘书本人,早就被他发配到非洲了。 敢跟踪他,不付出点代价怎么行。 从小被各种训练的靳夜,若真被郭秘书跟踪而不被发现,那可就真是个笑话了。 那靳家花费了这么多心力,岂不是白费了。 生在豪门,几乎就算是处在危险之中,为了防止被人绑架,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一套训练后代的方式,而靳夜作为家族嫡系,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靳夜想的没错,林夏倒在床上,心里却不像早上那样乱糟糟的,而是理清了一个思绪。 她不是真正的十几岁的小女生,在烦恼过后,自然不会为只一味的怨天尤人,或者被惊喜砸晕,被感动迷了心智。 靳夜的一番话,无疑触动了她脑中名叫回忆的那颗神经,回想上辈子那个碌碌无为,泯然众人的普通人林夏,再想想现在被众人捧在手心,被这样优秀男生追求的自己。 林夏不禁苦笑了一下,上辈子那种经历,能怪的了谁。 她最该埋怨的,应该是她自己。 想在,让她抛开一切,来分析有靳夜这个男朋友和没有的区别。 如果靳夜是她的男朋友了,那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双休有人陪伴,无论大小事有人关心,还能经常过来蹭饭吃,去李隐兰老师家,也有人接送。缺点是以靳夜这种霸道的性子,她的私人时间显然是不多的,就算有,估计也要在他的掌控之中。 如果她拒绝了靳夜,以他的性子,肯定是锲而不舍的。无关感情,就算是为了面子,他也得把她拿下。 何况对男人而言,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 靳夜和陈清是好朋友,两人以后见面的机会肯定是有的,加上房子和户口的事,林夏也不可能一直不见他。 若两人关系真的闹僵了,对林夏又有什么好处。 何况,她真的不喜欢他么? 人的一生能有多长,而又有多小的概率,能遇到一个你喜欢的,恰好他也喜欢你的人。 林夏是写小说的,对所谓的命中注根本就不信。 机会总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当机会来临时,你真的准备好了么,真的能够抓住么? 因为陈子墨的缘故,所以上辈子林夏与孙如枫有一段短暂的交集,却又因为孙如枫的缘故,这辈子林夏对这类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男子根本没有什么好感。 一看到这样的人,不免又想到了几乎已经忘却的前世。 阿信。 林夏叹了一声,在错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只能是一声叹息。 若当年遇见的是阿信,又或者在靳夜出现之前阿信能有所行动,是否现在就都不一样了呢? 林夏自己也不知道。 若当年遇到的是游信,他会喜欢上那个有些自卑却又极度自傲的自己么? 林夏不愿去想。 但,阿信在她的心里,地位也是不同的,这是事实。 她记得阳光下的午后,两人坐在他家的阳台上聊天,那样干净纯粹的笑容,是春天最美好的礼物。 那样轻柔的话语,是她听过的最美音符。 178第一次约会 “你,能等我么?” 游信的话语仿佛还在耳边,但林夏却给不出任何承诺。 承诺,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相信的谎言。 没人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何况是几年? 没有两个人共同付出共同努力,没有经历那么多的挫折,仅仅靠几句话,真的就能拴住一个人的心。 所以当时林夏什么都没有说。 就像游信对他的人生不可抗拒一般,她对自己的人生,也不可抗拒。 游信没有能力保证自己会一直呆在她的身边,林夏也不能保证自己能等他经年,而且不知他能何时归来。 那是最无望的。 何况,他何曾给过她只言片语的承诺? 有时候林夏真的会怀疑,世间真的有那样纯粹的感情存在么? 男子等女子七年,中间没有任何女人,一直苦等女子的归来。 还是那样的杜撰,只是小说家虚构幻想出来的。 因为人总是希望世间是有真爱的存在,那样人生便不至于太过绝望。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所以,前世今生的的种种加起来,让林夏对游信的感觉十分复杂。 既然她和他是不可能的,那和靳夜呢? 林夏开始细细思考这个问题起来。 记得某天后说过:“既然男人都花心,不如挑个帅的。” 在经济雄厚,钱不是问题的情况下,帅是首要之选。 林夏家境现在只能算是刚刚入了小康,也算不得有钱人,所以应该参照师太的话。 师太曾经说过,“男人只分两种:有钱的和没钱”,按照这两个标准。林夏觉得靳夜简直就是完美的不能再完美的人了。 帅,有钱,还有能力。 最重要的是,他能够尊重自己,愿意为自己做饭煲汤。 比起《初恋那件小事》里面苦逼的暗恋自己学长然后不断让自己变优秀的小水,她被这样的男子追求,不是已经很幸福了么? 况且只要是女孩子,听到别人对不自己的表白,不管喜不喜欢,想起来的时候心里都是喜滋滋的。 这就和女孩子只要出门。就必定得把自己打扮美美的,是一个道理。 波伏娃在《第二性》一书中曾经说过,“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生活更真实了。只是,那真实总是无法言说。人们憋得太久,难免会有些一反常态的表演。让一切更虚幻。” 成长。女性一生都处于成长之中,对女孩子的教育,实际上比男孩子更难把握和突破。这是林夏的经验之谈。 即便她重活一世,对自己未来的路,偶尔仍然会迷茫和无措。 而男孩子,完全可以没有禁忌的成长,可以为了一个目标坚定的忽略沿途所有的风景。 女孩子的成长,从一开始就已经在性格和价值上给出了模板。并不容易逃脱。 就算教育也不能改变这种本质区别。 所以,女性一生都在冲突中寻求成长。 就像现在,这件事情。也是一种让林夏成长的契机。 在感情上的成长。 对女子而言,情感、道德、年龄,都是一种束缚。 要解开这种束缚,却是必须得依靠男人。 现在的林夏,也就是十六岁的她。若是谈恋爱,肯定得不到父母老师亲朋好友的支持。而三十岁的林夏。不谈恋爱,却仿佛犯了滔天大罪,陷入了年龄的困境。 三十岁的林夏不断索求一个答案,却最终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社会赋予女人的命运是婚姻。 婚姻之后是孩子。 这让女性从爱情的直接性过渡到宗教的直接性,逐渐远离自身。并且婚姻和孩子可以在伦理上、经济上、民事上、甚至政治上看作是一种法律、一种契约、一种制度,和社会生存缔结成了牢不可破的同盟关系,男性女性在其中获得普遍尊重,也获得截然不同的路途。 当然,后面也可以长篇累牍的写出一大摞洋洋洒洒的文字,林夏却不能赘诉,只得将这种心理深深埋在心底。 而她最后的结局,却是没有结局。 女人,永远逃离不了男人。 所以,与其这样,总归将来是要找个人嫁了,现在谈恋爱与几年之后谈恋爱,有何区别。 当然,对有着一个成熟心理年龄的林夏而言,确实没有区别,但对一个真正的十六岁少女而言,初恋可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一件大事。 那对她们的一生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想通了,林夏也就不在纠结。 她不是少女,脑中并没有过多的幻想,在她预想的以后的生命中,根本就没有靳夜这般优秀的人存在。 重生伊始,她不过是想着为家里多挣点钱,然后找一个对她好的老公,平淡却幸福的过一辈子。 至于高富帅什么的,还是寄希望于小说中吧。 每一位写手,都爱她笔下的所有人,所有角色。 但是后面和靳夜这样优秀的人扯上关系,然后发展出情感,确实出乎了她的意料。只是这辈子的她,不像上辈子那样妄自菲薄,面对优秀的人那种打心里透出的卑微,也在不知不觉中淡化了很多。 面对他们,她也能做到淡定自若,谈笑风生。 有这样的男人追求,她有何必端着架子,庸人自扰。只要守住自己的底线,在最美的年华,来一段这个烂漫的恋情,也未为不可。 林夏一身轻松,坐直身子打算告诉靳夜她的想法,转念一想,还是得晾他一晾,就算不能让他忐忑,也得让他多紧张一会儿。 包袱卸下,浓厚的睡意又扑面袭来,林夏打了个哈欠,就淡定的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她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 是老妈,遭了,就算昨晚给老妈说了声,她中午也该回家吃饭啊,怎么忘了这茬。 晕,又习惯性的把自己当作三十岁了。 手忙脚乱的接通了电话,“喂,老妈。” “夏夏啊,”林老妈中气十足的声音从话筒里穿出来,“昨天清丫头打电话给我说她公司有点事,让你帮帮忙,还说晚了就直接睡她们家。那你今天还回家么,回来我就给你留饭。” “老妈,我晚上回家,不用留饭了,我就在清姐这里吃饭。” “你这孩子,倒真不客气,别总是麻烦人家,人家帮了我们这么多。”林老妈又开始唠叨起来,她是真心喜欢陈清的。 对林老妈这种在小地方生活了一辈子的人来说,人家发掘了你,给你出书,还帮你托关系找人买房子之类的,让林夏去她们公司帮点小忙本就是应该,几乎算得上是分内之事,可不能太麻烦人家了。 林夏明白林老妈的心思,也知道在老妈的眼中,这些人算是她们家的“贵人”。林夏劝说了好几次,都不能改变老妈这种饮水思源的心理,也只得作罢。 “老妈,我知道的啦,你不用担心,就是昨天忙的太晚,清姐说我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她工作了一天也很幸苦,我就直接在她家休息了,你不用想太多啦。” “那你今天不就是没有去学校,写书的事虽然也重要,但是你现在是学生,学习才是最主要的,还是要把学业放在第一位啊!”这个事情揭过,林老妈又扯出一件事。 林夏无语,和林老妈好说歹说,这才安抚了她。 “老妈你放心啦,你看上一次考试我不也考的挺好的么,我不会放松自己的学习的……嗯,我明白,知道……知道啦!我晚上回去就看书好么,你真不用担心这个……” 好不容易挂了电话,林夏长长的嘘了一口气,真是累啊。 现在才高一,还有两年才到十八岁。 哎!小孩子真是没有人权。 正想着,就听见敲门声,“夏夏,你睡醒了么,时间不早了,要吃晚饭了。” 林夏打开门,见靳夜穿戴整齐的站在外头,格外有精神气儿。 “你这是要去哪里?”打扮的这么——额,隆重。 对,就是隆重。 靳夜瞥了她一眼,“今天是咱们俩正式确定关系的第一天,自然是要去约会。”将手里的袋子递给林夏,“这是你的衣服,换好了咱们就出门,我在客厅等你。” 说完,转身离开了。 看着他的背影,再看着自己手上的袋子,林夏淡定的转身关门。 既然想清楚了,也遵从自己的心意。 是一件淡黄色的及膝吊带小礼服,陪一件白色小坎肩,看着很俏皮。 换上这件礼服,看着镜中的自己,林夏觉得自己更清秀了几分。 如凝脂般吹弹可破的小脸,如水般的沉静的眼眸,加上那份不同于同龄人的气质,让林夏看起来很吸引人。 如果林夏听过第二眼美女的话,那她就会知道,她就是这一类人。 这类美女,第一眼看你会觉得样貌平平,顶多算是清秀,但看她第二眼第三眼,再多相处一段时间,就会被她的内涵吸引,加上原本就不俗的气质,比例匀称的身材,更是为她整个人加分不少。 坐在沙发里的靳夜,见到这样的林夏,眼中闪过一丝满意,起身点头道:“咱们走吧。” 179确定关系 这次去的是一个环境清幽的高档旋转餐厅,在大厦的最顶层。 从窗户外面看去,能够见到周围的全景,煞是漂亮。 林夏早就饿了,也不和他客气,点了几个自己爱吃的东西。 见林夏只埋头苦吃,气氛有些僵,靳夜想了想,开口道:“这件事你考虑的怎么样?” 林夏放下了叉子,认真道:“如果我拒绝了你,你会放弃么?” 靳夜蹙了蹙眉,吐出两个字。 “不会。” 林夏耸了耸肩,“那不就得了,你根本就不是在征求我的意见,只是在告诉我你的决定,我同意与否,根本就不重要,反正你也不会放弃。” 幽暗的双瞳紧盯着林夏,靳夜道:“我是认真的。” 将手里的筷子放下,林夏也盯着他的眼睛,认真道:“我也是认真的,你不觉得你这样贸贸然说喜欢我,是件很奇怪的事么?你是个商人,在商场上也应该从来不打没有准备的战,这样让我很措手不及。” “我可没见你有措手不及。” 从他说了喜欢她,她有过段时间的怔忪外,可没见她表现的像一般女孩子一样害羞和烦恼。 吃过午饭之后,更是表现的自然大方,想必她已经想通了。 想到这一点,靳夜意味深长道“你果然是不同的。” “是啊,如果我是一个普通的小女生,估计你也看不上我。”林夏毫不在意。 靳夜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很有道理,做我的女人,也没有那么见不得人。” “不不不,我没有你见不得人的意思,我只是……”林夏为难的想了想。还是不得不承认,“我只是怕自己高攀不上。” “你很好。”短短的三个字,却仿佛包含了千钧。 林夏抬头,看着这样的靳夜,突然觉得自己方才的试探于他而言,太不公平了。 在感情面前,每个人都是不自信的。 就算他拥有亿万家财,也不能保证自己所爱的人,也正好爱着他。 对这次表白,靳夜有些急躁了。若再多一点时间,他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在林夏心里占一席之地。 这也从侧面表现了他待自己。确实有几分真心。 只是这真心有多少,却得时间来验证了。 林夏正暗自思忖,就听不远处有人惊喜道:“林夏。” 转过头,就见路容一脸惊喜的看了过来,她身边还有几个人。 见她转过头。看到她的脸,路容连忙跑了过来,一屁股坐在她的身边,“夏夏,你怎么在这里?你今天可是没有去上课哦,嘿嘿。老实交代,星期天干什么去了。” 说完,她这才看到对面的靳夜。 被他出色的外貌怔住。半响才回过神来,对林夏挤眉弄眼道:“夏夏,还不快介绍一下,这个是哪位?” 想到靳夜说的那句,名分很重要。林夏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夜。这是我现在的同班同学路容。” “哇,你都有男朋友啦。”路容惊呼一声。 她本来只是猜测对面这位是林夏表哥或者堂哥之类的,却没有想到有这么一个重大的发现。 可看林夏一脸淡定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好像也太过大惊小怪了,有男朋友貌似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好。”听林夏这个介绍,就等于在外人面前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靳夜显然十分开心。 后果就是,他嘴角上扬的弧度几乎闪瞎了路容的眼。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林夏问道,这里的情调实在是和路容这一身休闲套装不是很搭。 说起这个,路容脸上的笑容顿时散去,往后努了努嘴,“还不是我爸妈,非说来B市是他老朋友出力,今天是那变——”态字还没说出来,路容也觉得在林夏男朋友面前这样说不好,就含糊道。 “那位的生日,就非拉着我和他们一起出来,这些人我又不认识。正无聊间,就看到你了,幸好你在啊,不然我非疯了不可。” 林夏往后看了看,只见那群人都是些俊男靓女,打扮的也都很时尚高雅,看来又是一个小圈子。 见林夏看过去,其中一个男孩子看了过来。 林夏记得,刚才路容就是从他身边跑过来的。 那个人,怎么感觉有点熟悉。 林夏心里有些奇怪,她可以肯定,绝对没有见过这个人。 “那个穿白衣服的男生,是不是就是你经常挂在嘴边的那个‘变态’。”林夏小声咬耳朵道。 路容点了点头,“就是他就是他,一天到晚管这管那的,烦死人了。” 两人一边小声嘀咕一边不时回头看看那群人。 “你看那个穿粉红色裙子的女的没有。” “长头发齐刘海的那个?”林夏看了看,站在那个男生的右边么。 刚才路容站在他的左边。 “对,就是她,那女的喜欢宋徽,一天到晚跟在他身后,还经常假惺惺的给我使绊子,看到那女的我就烦。偏偏那些男生都吃她那一套,真是气死我了。这次宋徽生日,我本来也是不想来的,可偏偏宋徽那家伙跑到我家去,我爸妈非得让我来,真是气死我了,真不知道究竟谁才是她亲生的。” 林夏:…… 额,这算是吃醋么,吃醋么? 那宋徽也不怎么样嘛,放着这么大个情敌在身边,让女生心里不舒服。 林夏又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男孩虽然和众人说着话,照顾场面,但眼睛却不时往她们这边在看。 靳夜早招来了侍者,抽空问道:“夏夏,你同学要不要喝点什么?” 林夏还没说完,路容大手一挥,“不用这么客气了,我喝这个就好。”说完,端起林夏面前的果汁一口气就喝了大半瓶,像和它有仇似的,看的林夏心里一惊一惊的。 “你慢点喝,又没人和你抢。” “没事儿,我就是渴了,一放学就被他们搞过来,连口水都合不上,还被别人呛的要死。” 路容的出现虽然不在靳夜的意料之中,但她的出现却让事情朝着好的方向在发展,至少让林夏亲口承认了他们的关系。 这无疑就是今晚最大的收获,所以,靳夜很高兴,气氛很和谐。 “要不,饿死我了。”见多了一个人,侍者早拿了副备用碗筷过来。 路容夹起一筷子鱼塞进嘴巴里,“还是先让我吃点东西,你不知道,今天晚上是数学考试,见你没来,老师还跑过来问我什么情况呢。” 将鱼咽下,路容挤眉弄眼道:“诶,我还没问你了,到底什么状况,你这个好好学生居然翘课了。你不是说要考京大的么,难道真的想搞那个什么劳什子保送名额。” 林夏白了她一眼,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她的碗里,“吃你的吧,有吃的还塞不住你的嘴。” “嘿嘿,我这不是关心你么?那保送可是要全校前二十名才有的,想想这目标,简直就压力山大嘛!” 不想在靳夜面前说起这个,林夏扯开话题道:“对了,你在我们这边吃真的好么,今天不是那位的生日么,你好歹也该过去坐坐,喝两杯,说声生日快乐什么的吧。” “那些人要不就是他同学,要不就是现在一个小区里面的,我又不认识,跑过去凑什么热闹,就在这里和你们凑个份子。夏夏,你不会赶我过去吧。”路容可怜兮兮道。 “我肯定不会,只是这样真的好么?” “管他呢,以前在我们那儿,我最讨厌上晚自习了。刚来到B市没有晚自习我还高兴了半天,结果还不如上晚自习呢,那家伙天天晚上跑到我家说要给我补习,谁让他补啊,烦人。”路容一边说着,一边抱怨。 听的林夏一阵好笑,这不就是小言里面最常见的情节么?路容眼下这个样子,可不就是吃醋了。 两人一边吃一边聊,倒有些把靳夜冷落在一边了。 靳夜也不恼,只不动声色的看了一眼远处,若有所思。 宋徽,姓宋啊! 再看了那个男孩子一眼,联想到刚才林夏一瞬间的讶异,灵光一闪间,靳夜仿佛抓住了重点。 那个男孩子,居然是宋家的人。 只是不知道林夏知不知道。 还有保送京大的事,他有这个能力,李隐兰也有这个能力。作为李隐兰的关门弟子,她想要进京大,可谓是轻而易举的事。 只不过这文人嘛,虽然也有走关系,嘴上却最喜欢冠冕堂皇了,这事儿还是他出头比较好。 不懂声色间,靳夜便想出了一个主意。 见路容迟迟不肯归座,那男孩子果然忍不住走了过来。 “容容,这两位是?”等他走进,林夏那种奇异的熟悉感又冒了上来。 奇怪,怎么总是觉得这个人这么熟悉呢? 他长相清俊,温柔的话语中带着淡淡的冷漠疏离,却又恰到好处。 这个人,家教一定良好。 看着这个男孩子,林夏竟然奇迹般的想到了游信。 可奇怪的是,两人并没有丝毫相似之处。 若真的要勉强将两人凑在一起,那就是那一直上扬的唇角,温柔的话语。 可是,他长的却是要比阿信好多了,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180催更的,伤不起 见宋徽走过来,路容原本舒展开来的眉头又聚在了一起。 “这是我的同学,这位是她的朋友。”路容根本就没有打算给他介绍,“你快回去吧,今天你可是主角,你那些同学可都还在等着你呢。” 才说完,就见那穿着粉色衣裙的少女一脸矜傲了走了过来,“徽,怎么了?” 见穿粉衣的少女过来,路容脸色更加不善,“你快走吧,别打扰我同学了。” 那粉衣少女见了靳夜,一脸惊艳的表情,居然还有这么帅这么man的男人。 宋徽皱了皱眉头,他让秦映雨跟在他身边,除了因为看重她的身份之外,更重要的是能激一激路容,但好像适得其反了。 而林夏,看清粉衣少女的容貌之后,心里更是惊讶,居然和秦映雪这般相像。 京城秦家,宋徽,姓宋。 难道,这个男孩是宋家的人。 喵姐不是说宋家最为神秘了么,怎么可能大大咧咧的出来现世,而且还和秦家的人搅在一起了。 对秦家,林夏可没有什么好感。 想到这里,她不由蹙了蹙眉。 靳夜看在眼里,也不看其他几人,只对林夏道:“时候也不早了,咱们走吧。” 东西也吃的差不多了,林夏又正好不想和这些人参合在一起,因此对路容点头道:“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路容也知道不该把她们拉进这些破事里面,虽然她和林夏相处时间不长,却知道她最不喜欢这些污七八糟的事,因此也不多说,只道:“今天是我的错,打扰你们了,明天去学校了我再赔礼。” 林夏笑道:“哪有这么严重。正好我们也要走了。” 说完,和宋徽、秦映雨颔首致意了一下,就跟着靳夜离开了酒店。 “现在送你回家?”坐在车里,见林夏若有所思,靳夜主动开口道。 “嗯。”林夏点了点头,“还有稿子没有写。” 点点网上传的那篇小说也不知道通过审核了没有,从前天起就没有机会去后台了。 “唔,那明天早上我来接你上课。”今天荣升为她的男朋友,怎么也应该履行下义务。 “嗯。”林夏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等到反应过来他的话。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我家离上课的地方不远。坐公交也就两站路,没必要这么麻烦了。” 这个理由倒是充分,靳夜也没有什么话来反驳。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给她找这个离学校这么近的房子。 “虽然我承认和你在交往,但我事先说明一点。咱们先试着处一段时间,也许一个月之后你觉得我并不是你心目中想象的那个样子,说不定就对我兴趣全无了呢。” 靳夜专心的开着车,淡淡的瞥了她一眼,“这个不劳你费心,我自己的心。自己最懂。” “那可不一定。”林夏小声嘟囔,“没有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就算是自己。也不能。” “你要答应我,先试一段时间。”林夏转过头,盯着靳夜的侧脸,认真道。 他蹙了蹙眉,但还是微微颔首。应了。 “还有两个星期就是期末考试了,这段时间我得加把劲儿复习功课。有什么事等我们期末考试过后再商量。” “嗯。”靳夜还是很好说话。 在林夏说了一系列的规定,靳夜都一一应了之后,也到了林夏小区的门口。 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锦盒,递给林夏。 “这是什么?” “礼物。” 林夏囧,认真算来,今天可是两人正式交往的第一天,送个礼物也算是正常。 “可是,我没有准备礼物。” “我知道。”她一整天都呆在他的家里,若是能分身准备礼物,那才叫奇怪。 揉了揉她的头发,手心处是柔软的触感,“别想太多,回去好好休息,昨晚也累了。” 林夏想了想,突然凑过去,在靳夜的颊边落下一个亲吻,留下“白白。”两个字,就快速的逃离的他的车子。 看着她仓皇的有些狼狈的背影,靳夜愣了愣,然后笑了起来。 脸颊边似乎还有她唇瓣的温度,而在她离开前那股暖香,仍在环绕在鼻息间,若隐若现。 见她进了小区,靳夜掏出手机,按了快播键。 “事情都查清楚了,是谁有这个胆色和能力,居然能在你们的眼皮子底下下手。” 听了电话那头人的话,靳夜沉默了下来,爷爷曾教导过他:你总是死在你从未防备的人手上。 那个他从来不看在眼里,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杀伤力,身边随便一个人都能捏死的兔子,居然能让他中招。 “上次不是见过周董么,你去安排,等周董玩腻了,他卖到夜店去。记住,让他永远不能走出那个地方,明白了么。”说这个话的靳夜,自有一股冷肃的煞气,让听筒那一头的人心里不由抖了抖,恭敬应是。 挂了电话,靳夜揉了揉额头,果然是越来越大意了么,这样的小杂碎都能在他面前蹦跶。 还有林夏保送的事,不管李隐兰是否出手,这个功劳,也只能算在他的头上。 靳夜目色暗沉,方向盘一转,驶入了车流之中。 却说林夏回家,林辉和林妙儿在书房写作业。 “老妈去哪里了?”从客厅里桌上拿了一颗苹果,林夏推开书房的门,问道林辉。 “夏夏姐你回来啦,阿姨去和我妈妈说话了。”不待林辉回答,林妙儿道。 林夏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林老爸在摸熟了周围的地形之后,一直想在这附近做点小生意,不在家倒也正常。 “我先回房间,有事过来找我。”自从搬到B市之后。林夏便买了一台笔记本放在卧室。林辉和林妙儿在书房写作业的时候,林夏就用笔记本写字,这样也不会吵到两人。 当然,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林夏想买台笔记本放在空间里用,这样有时候时间周转不过来,便将空间和卧房里面的电脑对换。 反正两台本本一模一样。 空间什么都好,就是没有电,笔记本也不能支撑太长时间。 将门反锁,林夏洗了个澡。打开电脑,这才拿起被她搁在书桌电脑旁的小盒子。 打开看来,礼物很让林夏意外。 原以为会是宝石戒指或者宝石项链、碧玺手串之类的。结果居然是一条檀木珠串。 也不是网络上泛滥的那种很长的珠串什么一百零八颗,戴着必须得在手上绕几圈之类的,而是那种最原始和普通的珠串。 林夏数了数,共有十八颗,每一颗大小都一样。打磨的很光滑,外表看着很古朴。 凑在鼻子前闻了闻,有一股很淡的香味,细闻来却又消失无踪,并不是上辈子她买过的那种劣质货。 木头这种东西,你若懂它。它就能炒到天价;若不懂它,它也不过是块木头,仍在火里还嫌它太小了的那种。 这样一个珠串带出去。不像玉石那样引人注目,让林夏很喜欢。 若靳夜真送她金银之物,她收着也不安心。 而眼下这木头串子,真是送到她心坎上了,喜滋滋的带在手腕上欣赏了一番。 再好看的东西看的时间长了。也就那样,何况林夏也不是古董鉴定专家。此时电脑也启动好了。林夏熟门熟路的从收藏夹里面找到点点中文网,然后进入了女生频道。 刚刚登陆作者后台,就跳出一条框框,“您好,您的作者信箱有两条未读来信,请您阅读。” 林夏点了确认,然后就在信箱里发现了两封邮件。 “您好,您的作品《穿越之钱多多》已经通过审核,请您尽快上传其他章节。” “您好,我是1组主编开水,您的作品已被提交签约。请您通过QQ添加签约编辑碟子(企鹅号码88888xxx)为好友,洽谈和约事宜。添加好友时请注明信息:书名《穿越之钱多多》,作者名式微,由开水提交。” 翻出文件夹,上传了第二章,林夏便加了那个编辑的QQ。原以为这么晚了,编辑一定不在,没想到只过了两分钟,小喇叭就出现了,碟子加您为QQ好友。 为了在点点网写文,林夏特意申请了一个小号。 出来行走江湖,没有小号怎么行。 然后又是一连串的事情,接收文档,签名的步骤,文章大纲,快递地址等等。 等林夏将事情忙好,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 而后,林夏又在网上搜了半天,找到一个比较符合她文章的图片,自己动手做了个简单的封面,上传到后台,这才有时间点开自己的文。 刚刚在后台看了,收藏不过二十几个,所以对点击什么的,林夏根本就没有报什么希望。 新人么,在哪个网站都一样。 打开自己文章的网页,看着这几百个点击,林夏笑了笑。 可幸亏她不是靠这个吃饭,不然真的被这个成绩给气死。 不过点点网的点击时网络小说界公认的真实,别的网站别看点击几千万,里面水分的含量可大了。 咦,还有几个评论。 “天啊~太精彩了,催更催更。” “哈哈哈,大大,钱家人太搞笑了,多多穿越到这个家庭,真是她的幸运,比起琉大《谋尽天下》里面历经万难的女主,大大就是多多的亲妈啊!” “好看,快点多更,不然每天过来催。” 林夏:…… 到哪里都有催更的,伤不起。 181在意他 林夏一条条的看了下来,一边吃提子,一边回复读者的留言。 其中有一个人是这么写的。 “大大,你是专门来恶搞的吧,文文看的好欢乐,大大加油更,上架了就去充钱支持大大。PS:这年头好的穿越文太难找了,颜大的书太难等了,大大可别让我失望啊!” 林夏在下面回复道:多写支持,一定尽力写文,不让大家失望。 然后给留言都加了精华,有几个评论写的好的,还给置顶了。 弄完这些,林夏看了看稿子。 额,她平时还是挺勤快的,《穿越之钱多多》居然有近20万字的存稿,果然是不用愁啊! 再打开《小富即安》的文件夹,里面只有十章存稿了,看来有些捉襟见肘了。 打开文档,林夏不得不任命的开始了写文这个大工程。 把《小富即安》写完了,她想歇一段时间。 这样连续不断的写稿,整个人真的很累。 不仅仅是身体跟不上,心里也会出现一种倦怠感。 因为赶稿而写稿,已经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折磨。 也失去了最初写文的初衷。 林夏为什么会弄一个小号写网文,就是因为她喜欢写文,喜欢看小说。 现在的她不缺网文那几个钱,并且点点女生频道是刚刚成立的,福利没有后面几年完善,无线和出版这两块也没有跟上来,仅仅靠读者的那两个订阅,连电费都不够。 但林夏愿意把她心中的故事写出来,分享给大家,博大家一笑。 写了一章的内容,林夏修改了几个错别字。就听到敲门的声音。 将所有的文档关掉,打开门,是林妙儿。 “猫儿,怎么了,是不是林辉欺负你了。” “没有没有,”林妙儿摇了摇头,“我就是来和夏夏姐说一声,林辉在学校虽然很受女生追捧,但却没有见他和哪个走的很近。” 林夏点头道:“嗯,那就好。平时你多注意他一点。” 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休息了。顺便把我妈叫回来,也不知道她最近总往你家跑做什么,也不怕打扰你妈妈休息。” 林妙儿笑眯眯道:“夏夏姐这就不知道了吧,最近我妈妈迷上了针织,找了夏阿姨当老师呢。每次回家都能见到两人谈论的兴高采烈。什么‘这里该用平针,这里用上下针,这里绾个花’。” 织毛衣,林夏愣了愣。 她还只有小时候穿过老妈织的毛衣,那时候老妈手艺还很不错,一件毛衣可以前后织出两种团图案。前后互穿都没有问题。 只是后来家里条件越来越好,织毛衣花费时间太长,不划算。老妈也就好久没有动针线了。 想到这里,林夏心里一动。 说不定她也可以花时间学一学这个织毛衣,就算以后没时间做这个事,会一门手艺也是很不错的嘛。 送走了林妙儿,林夏也累了。正打算睡觉,林老妈就回来了。 到林夏房里坐了坐。教育她不能放松学业,家里现在钱财也够了,写小说可以,但不能主次不分之类的。 见自己女儿累了,打了个哈欠,也就让她睡下了。 写小说可是个累活,你让林老妈枯坐在家里两个小时她都受不了,何况是坐在电脑面前不断的写字,还要想这么多情节。 林老妈不认识字,只上过两年小学,等年纪渐渐大了,将那几个字也都忘的差不多了。因此儿时学习的艰苦还留在她脑中,觉得读书是个费脑力的活儿,自然非常心疼女儿。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林夏的日子过的十分充实,因为快到期末考试了,学校每天都有大考,几乎把人都给考焦了。 因为立誓要进实验班,所以林夏这段日子也是卯足了劲儿学习。 当外面的时间不够用时,她就进空间继续学习。 空间的时间和外界不同,比别人多了几倍的时间,知识自然也更扎实了不少。加上环境不错,林夏也是很乐意呆在里面,若不是怕在里面时间待长了,人会有些深思恍惚,林夏也不介意像所有小说女主那样有事没事就呆在里面。 这样一来,她的皮肤更好了,简直可以用吹弹可破来形容。 弄的每次路容见到她,就问她有什么护肤的秘方,为什么所有人都被考试折磨的憔悴不堪的时候,她的皮肤却这么的白皙晶莹。 铃—— “下课了,大家交卷子,不要再写了。”老师的声音在讲台上响起。 林夏迅速将选择题第六题的B改成C,然后将卷子交给了监考老师。 路容收拾好东西,走了过来,“考的怎么样了。” 林夏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道:“还行,你呢?” “我啊,应该还可以吧,这段时间被人魔鬼式的训练,实力增强了不少。” 将东西装在斜挎小包里面,两人并肩走出了教室。 “总算是考完最后一门了,放假了,有什么打算呢。”出了教室,一阵寒风吹来,路容打了个哆嗦,“这两天天气变得好快啊,冷死个人。” 林夏也裹紧了身上的大衣,跺了跺脚,“刚搬来这里的时候天气还燥热的很,这才过一个多月,怎么就冷成这个样子了,天气变化也太快了。” “是啊,这风刮在脸上就像刀子似的,真让人受不了,不过好在室内都有暖气。”两人一边说着,一边便自己教室走去。 考试之前老班有说让他们考完后先回班级,他还有事要交代。 “不过这一冷一热的,真心让人受不了。”路容抱怨道。 一出门冷的不行,巴不得穿上几件羽绒服,一进室内,暖气又太足了,一件简单的羊毛衣就行。 “北方这边是干冷。咱们南方那边是湿冷,所以咱们俩还有得一段时间适应了。”男方的冬天最冷的时候也就零下四五度,不过因为空气中湿度比较大,所以风挂在脸上也会有冰冻的感觉。 但北方这边一到冬天几乎都是零下四五度,最冷的时候还有零下十几度,然后室内温度又太高了,一冷一热的,确实很让人无语。 这不,从入冬以来,路容就一直感冒到现在。林夏身体倒是壮实的很。也就感冒了两次,还很快就恢复了。 “真看不出来,瞧你这柔柔弱弱的样子。身子骨居然比我还壮实。”路容半开玩笑半含酸道。 林夏笑道:“你这叫外强中干,瞧着硬朗,内里才要补呢。回去让你妈给你熬两只大鳖汤,好好补补。” “这个一定,怎么说也得要比你强。不然我这多出来的十几斤肉不是白长了,没有用武之地啊。”一边说着,两人进了教室。 刚坐下,同桌就凑过来问道:“林……林夏,你这次考的怎么样。” 路容最看不得这种小家子样子,林夏还没有说话。就刺道:“你放心,反正比你要考的好,一定能进实验班。这个班级第一还是你的。” 林夏笑了笑,“还行,都是书上的内容,老师都有讲过的。” 那男生也不管路容说的什么,若这点抗打击能力都没有。他也不会长时间占据班级第一的宝座了,虽然这个宝座自林夏转过来后就被她占据了。 “那数学最后一题的第二小题你是怎么做的。我用了老师所有讲过的方法都没有算出来。” 林夏想了想,笑道:“第一小题不是已经算出了d的值么,第二小题是已知a=1,f(1)=0,求c的范围,你先假设c=0,然后就是讨论△>0和△<0的情况,然后综合所有情况,就能得出答案了。” 路容一拍大腿,“原来是这么做的,我只解出了一种情况,看来这最后一题的分我是拿不到了。真是冤枉,这题明明他给我讲过类似题型了的。” 林夏安慰道:“没事儿,这题你解出的情况也算,老师会酌情给分的。再说只要将前面的基础题型做全对,分数也不会低的。” “哎,我就是想和你一个班嘛,以后你走了,这个班就没有几个人能说话了。” 林夏安慰了她几句,老班就走了进来,给大家开了一个小班会,通知了明年开学的时间,让班长留几个人打扫卫生,这才匆匆离开。 和路容两人手挽手离开教室,到了校门口,两人说说笑笑的往公车站走去。 才走了几步,就听旁边传来一个声音,“夏夏。” 两人侧头,只见十几步远处的街角,一辆银灰色的车停在那里。靳夜坐在驾驶位上,黑色的车窗被摇了下来,露出他那张堪比明星的俊颜。 “唷,小妮子幸福啊,有人来接。”路容冲她一阵挤眉弄眼。 还没说完,就见林夏也冲她笑了起来,“你看看你身后再说我吧。” 路容回头,只见一身白色风衣的宋徽走了过来,所到之处,回头率无不是百分之百。 “咱们俩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我也不打扰你,先走啦。”冲路容挥了挥手,林夏朝靳夜的车子跑去。 开了车门,一溜儿坐了进去。 从那天她主动亲了靳夜之后,两人就一直没有再见过了,这让林夏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也隐隐有些失落。 而在刚刚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林夏能够确定自己的心意了。 她,是在意他的。 182出事了 系好安全带,汽车驶入国道。 “今天怎么过来了。”自那天两人分手后,直到今天,两人都没有再碰面过。 林夏是因为要期末考试,忙碌的很。 靳夜估计也是因为年关将近,公司忙碌的很。 “知道你们今天考完,接你出去吃顿饭。”靳夜道,“吃晚饭去看电影怎么样?还是去国贸新世界逛逛。” 看样子他是要走一般人约会的道路——约会三部曲:吃饭、逛街、看电影了。 林夏想了想,自个也挺喜欢和他呆在一起的,也不用矫情,“先去吃饭吧,其他的吃完饭再说。” 靳夜点了点头,换了个话题,“寒假有什么打算,有计划去哪里玩么?” “可能会宅在家里写小说吧。”林夏笑道,“以前放假也是这么过,不是写字就是看书,也没什么特别的打算。” 正说着,就听手机铃声响起,掏出来一看,是谢郗彤。 “夏夏,寒假有什么打算呢,我想去B市玩玩,顺便看看你。好久都没见你了,好想你丫。”谢郗彤的声音从手机另一头传过来。 “没什么打算啊,怎么,你们有什么好主意么?来这里,很好啊,我老妈还时常念叨着你呢。”和老朋友聊天,林夏显然很放松,在座位上找了个闲适的姿势,“茜茜和潇潇她们俩呢,来不来我这里,咱们四个来个大被同眠……嗯,哈哈,这个你放心,床绝对够好吧。我家你还不知道,来这里也是我睡主卧啦。” 这才是让谢郗彤最惊讶的地方,一般来说。一个家庭里的主卧都是父母住,而林家却是唯一的独女住主卧,不管是在溪水镇的时候,还是容城,还是现在搬到B市,足以见林家有多宠这个女儿。 谢家虽然也宠女儿,可也是按照规矩来的,主卧也是谢芳华和陈庆国在住。 “她们肯定要来啊,你不知道,两个星期前她们就开始嘀嘀咕咕说要过来给你一个惊喜。我这不是怕你没喜到。倒是被惊到了,所以提前知会你一声。” “好啊,你们过来吧。我去接机,我也很想你们啊,京城这边的人一个个眼睛都快长到天上去了,咱们外地人可hold不住。”林夏微带些抱怨道。 两人聊了一会儿,林夏这才道:“现在有点事。晚上回去了咱们再视频聊天,具体聊聊。” 收了线,靳夜这才道:“在这里过的不开心么?” “也没有,就是还有些不习惯吧。其实在哪里不是一样,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保持一个平静的心,自然不为外事干扰。” 靳夜蹙了蹙眉,“小小年纪的。少看这些佛经之类的书,没得把人都教闷了。” 林夏粲然笑道:“这话应该说你吧,你可别我大不了多少,可比同年人老成了一倍都不止。” 靳夜不以为然道,“你和我生活的环境不同。自然不需要这样约束自己。” 林夏可不赞同这个观点,“怎么不同。当然呐,你的家境比我好,这是个不争的事实。但,如果我不努力,怎么能同你在这里说话,说不定还躲在哪个角落里自卑自怜。有了自己的目标,有了前进的动力,才能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不枉费了来这世上一遭。” 从后视镜里面瞥了她一眼,靳夜颔首道:“确实如此,是我想岔了。” 若她不努力变优秀,自己怎么可能看的上她。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寒假留在B市,不出去散散心?” 林夏摇了摇头,“暂时还不知道,等晚上和彤彤她们聊了再说。好久都没有见面了,倒真的是想念的紧。” “我们也有半个多月没见面了。”靳夜认真道。 看着他那个样子,林夏有些乐了,他该不会在吃醋吧。 吃了晚饭,因为林老妈的一道电话,两人最终没看成电影。 林夏匆匆赶到家,“老妈,发生什么事了?” 电话里林老妈也没有说的很清楚,只说他舅舅和二姨夫在容城出了点事,全家人明天要回容城了。 见女儿回来,林老妈仿佛找到了一点主心骨,拉着林夏絮絮叨叨了半天。 林老爸和林辉从书房走出来,对林老妈道:“最近的一班飞机是明天早上八点,你先别急,收拾收拾东西,咱们明天就回去。” 原来舅舅夏淼和二姨夫柳砚合伙买了一辆短途客运的股份,路线是从溪水镇到容城县,平时有专门的师傅在开车。 其中二姨夫柳砚也,因为开车技术过硬而成为开车司机中的一个。溪水镇有个月拱桥,现在搞什么农村建设,到处都在修建,月拱桥也是修建事物之一。 在下月拱桥的桥尾处有一堆泥土,因为放了有近一个多星期,加上期间下雨日晒等作用,泥土变成了一个有些坚硬的小土坡。 而今天早上正好是二姨夫的班,早上六点钟的时候,人也不新鲜,迷迷糊糊就对着小土坡冲了上去。 整辆客运当场就从桥上冲进了河里,由于冲击力和重力的作用,加上由于河水浸泡,泥土都是松软烂泥的缘故,几乎半截车都埋进了土里。 虽然当时就有人过来营救,但溪水镇不过是个小地方,哪里有什么好的设施,还得从容城掉过来大型的挖土机,将客车周围的泥土都挖掉,才能将人救出来。 听到这个消息,林夏如同坠入了寒冰中,整个人都僵住了一般。 上辈子,并没有这件事的发生。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 因为她的重生,让林老妈有钱借给二姨,然后二姨一家有钱入了汽车的股份,二姨夫走上了开车这条路。 上辈子二姨也曾向林夏家借过钱,但因为当时林夏自己家也没有多少存款,哪里凑得出这么多,自然没有钱买下那个股份,后来也不知道被谁买了去。 二姨夫是个心思比较粗、坐不住的人,而开车是个要高度集中精神的活,真的不适合他。 “老妈,咱们家上次不是有人送了一盒人参么,这次就给二姨夫带过去吧。” 这句话提醒了林老妈,她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急急忙忙起身,忙碌了起来。 但愿,二姨夫能平安熬过这一劫。 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林夏默默祈祷。 183安慰 现在二姨父还在容城县医院里面,二姨家也都炸开了锅。 林夏的舅舅夏淼还有大姨、四姨早就赶往了医院,而二姨父还在手术中,也不知道究竟怎么样了。 难怪林老妈会这么急。 在家做闺女时,她和二姨的关系就是最好的。 上辈子林夏家并不是很好,林辉娶媳妇之后林老妈被这个媳妇压制的厉害,还是二姨给了这个媳妇一点颜色,才让那个乡下姑娘不该那么放肆。 就冲这个,林夏也对二姨十分有好感。 所以当林老妈借这么大一笔钱给二姨时,林夏心里对能帮到二姨一家十分高兴。 但却没有想到会出这样的事,此刻她心中不免有些惶然。 改变了前世的轨迹,自然也改变了周围所有人的命运。 只是,她真的能担负起改变众人命运这么大的事么? 若大家都过得好了,自然好,可若出了事,林夏有些退缩了。 难道她真的做错了,不该让老妈借钱给二姨么? 可若是她们家又闲钱,却不借给亲戚,难道就不会让人诟病么。 林夏有些头痛,揉了揉脑袋,对正在客厅里找被她放着礼品的林老妈道:“妈,我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了。” 想到自家女儿刚刚考试结束,脸色还有些苍白,林老妈赶紧道:“你快去休息吧,今天可别在写书了,也不急在一时,知道吗?” 林夏点了点头,自回了房。 放了洗澡水,等浴缸被热水浸烫了之后,林夏这才把自己泡在了浴缸里。 今天的事真是把她吓到了。得好好思量一番。 铃铃—— 手机铃声响起,林夏拿起放在浴缸旁边的手机,是靳夜。 “喂——” 听出她的声音有些疲惫,靳夜道:“出什么事了么?” “嗯,老家亲戚出了点事。” “要我帮忙么?”他一贯冷硬的声音在夜里柔和了不少,带着浅浅的关心。 “不用了。”两人谈恋爱还没几天,林夏还真不习惯用这些事来麻烦外人。最关键的是,靳夜又不是医生,估计也帮不上什么忙。 只是她现在脑子乱的很,急需找个人来发泄。就将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问道:“你说,若是我当年不同意老妈把钱借给二姨。会不会今天这事就不会发生了。” 知道她被今天的事打击了,然后想岔了,靳夜淡淡道:“便是你的母亲没有将钱借出去,难道你二姨就不会向其他人借么,你借钱本来就是好意。何必将事情都往自己身上揽。你不是神,不可能每一件事都能在掌控之中。” “就像我们做生意的,银行贷款给我们,我们开发楼盘,然后下面的人出了岔子,让楼盘出了问题。难道我也要怪银行将钱借给我们不曾。” 他言辞淡淡,语气也是平静无波,却让林夏那躁动的心也平静了不少。 对啊。她又不是神,不可能把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手。 又多大的收益,就要冒多大的风险。 林夏家借钱给二姨一家算起来也有三年多了。这几年二姨家可谓是蒸蒸日上,在容城买房借的钱早就还清了,也就买车时借了林家十万没还。 但车子的收益很不错。每年股份分红也有十多万。二姨家三个孩子读书的费用,一大家子的日常开销。还有买房等等一系列的事,都能让二姨在这些琐事下将欠下的钱还得七七八八,可见收益确实很好。 要知道,在乡下,种田务农一年到头毛收入也不过两三万。而十几万可以在容城买一个很好的房子了。 做什么事都是有风险的,不然,二姨家若没有买这个汽车股份,眼下也不过是守着溪水镇那栋小房子,做买服装这个没有前途的小生意。 她果然是想左了。 这样一想,林夏心情好了不少,真诚道:“谢谢你了。” 电话着头的靳夜蹙了蹙眉,“以后不用和我说谢字。” 这段时间林夏也算知道了一点他的脾气,岔开话题道:“你刚刚说楼盘出问题了,难道就是前一段时间么?” 听电话那头嗯了一声,林夏忙问道:“事情可解决了,住房问题一向是民生大事,弱势闹大了,只怕公司形象会严重受损。” 知道林夏平时看书颇多,对这种民生也算是比较关注,对她说出一番话也不意外,心里甚至还有些淡淡的熨帖。 “嗯,事情都已经处理好了,你也别担心。” 靳夜的声音虽然听不出喜怒,但想着下午吃饭的时候他平静的脸色,林夏相信他已经将事情处理好了。 但还是关心道:“那你也好好休息,别想太多,手下这么多产业,处理起来也是挺累人的,而且背负的压力也大。要知道,你们上层人一个简单的决策,就能决定手底下一大批人的生死。” 在林夏还是个公司小职员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事,上层领导人不行,导致公司一年不如一年,最后不得不精简裁员。而林夏,恰好就是被裁的那部分人。 那种衣食无着的日子,现在想想还是让人有些心悸。那时恰逢全球性经济危机,市场萎靡,一时间大批的人失业,大量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林夏也闲置了近一年的时间。 幸好她平时很宅,花钱也不多,才能有这闲钱过到找到下一份工作,而没有像两老伸手要钱,做啃老族。 靳夜默然。 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只看到了他的成功,从来就没有人会想过他也会累。 从这么个小女孩口中听到关切的话,刚开始靳夜也不是不惊讶,但惊讶之余,自然就记住了这个女孩。 了解的越多,就越让他吃惊。 最后,便是他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将她的身影刻到了心里。 “唔,我知道的。”靳夜浅浅的说了一句,他的声音本就低沉,还带着一股磁性。但此刻听在林夏的耳朵里,不由想起了今天在车里的一幕,耳根子不由通红。 简单的说了几句,林夏便挂了电话。 不得不说两人心有灵犀,林夏想到了车里的一幕,靳夜自然也想到了。 坐在他身边的林夏垂着眸子,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淡定从容的气质,好像车窗外车水马龙的喧闹,与她无关。 车内,是一片静谧,和外面隔绝成两个世界。 而这一刻,靳夜突然很想知道,她究竟在想些什么? 终究还是他开口了,然后,她抬眸,他便看到了一双又黑又静的眸子。 那样幽静的双眸,让靳夜心神一动,想到了当初表哥的那一番话,“若你真的找到了你的情有独钟,那其他所有女人,则都是将就。” “我们这样的人,会让自己将就么?” 表哥的话还留在耳边,当时的他是怎么想的? 靳夜努力回想了一番,不解?漠视?还是对这么一个平凡女子抓住了如此优秀的表哥的心的一种讶异。 他有些记不清了,或许都有,或许比这更为复杂。 可是看着这样安静的林夏,靳夜突然发现,原来当时真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的任何一种表情,任何一种形态,你都会喜欢。 她不染尘埃,清静淡漠的样子;她脸颊绯红,窘迫不堪的样子;她刚洗过澡,如出水芙蓉的样子。 在一般男人的眼中,林夏并不算角色,顶多也就算是清秀可人。 而那黑白分明的眼睛,衬得她那张小脸若稀世美玉。 她那身皮肤,真的是太嫩滑了,仿佛就像刚出生的婴儿一般。 想到今天手上如牛奶般柔滑的触感,靳夜陷入了沉思。 原来两人下车之后,当下一股寒风吹来,冷的林夏打了个哆嗦。 而那风,也将她一头青丝吹起。 小丫头素手纤纤,将发丝绕道耳后,露出了那小小的,白的近乎透明的耳朵。 配着那小小的脸蛋,瞬间给了靳夜一种细软细软的感觉。 好想揉揉她那张小脸。 靳夜脑中有一瞬间的空白,什么都忘记了,伸出手揉了揉林夏的发丝。 还是如同记忆中的那般柔软。 可能是靳夜的举动太过突然,林夏林夏诧异地转过头看他。 而看着那张因冷风而有些红的脸蛋,和那双含着水雾呆萌的眼睛。靳夜背在身后的一只手动了动,还是遵循了主人的意志,抓住了林夏白嫩嫩的小爪子。 而在靳夜抓住林夏的手之后,她真的就呆萌了,鼻息间是靳夜熟悉的味道,一时间都忘了挣扎,只是傻傻的跟在他的身边,随着他走。 两人手相碰的瞬间,林夏心底那如电流般悸动的感觉,是骗不了她的。 冬天的白昼本就短暂,夜色来临的太快。 而黑夜,总有种让人不可自控的力量。 握着自己的掌心是那么温暖,就像一句歌词里说的,“你手心的太阳,有种安定的力量。” 到地方之后,吃了饭,两人的手自然而然的牵在了一起,仿佛很熟稔了一般。 这样走着,就很好。 靳夜很满意现在两人相处的模式,只是这么冷的天,在街上这么走着未免太奇怪了,于是就在靳夜纠结是去看电影还是去逛街的时候,林老妈的电话替他做了决定。 林夏匆匆赶回家,靳夜所有的想法也都落空。 184容城旧事 挂了电话,林夏也不再纠结。 泡了个澡,换了厚厚的棉睡衣,林夏便出了房门。 客厅里已经摆了几个小包,有礼品也有换洗衣物。 见林夏出来,林老妈道:“怎么只穿这么一点,还不快在外头披一件棉袄。” 她们从南方过来,而南方的冬天是不允许开暖气的,所以一般正规的小区都不会有暖气设备。一般人家就算屋里有空调,也大多夏天才会用,毕竟冬天有暖炉,这个没有空调费电。 现在搬到了北边,家家户户也都装了暖气,一到冬天也都会打开,但林家还是没习惯这个暖气。就算屋里开了暖气,也会习惯性的让儿女多添衣裳。 况且为了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身体的不适,林夏卧室里一般都没有开暖气,。 “老妈,现在屋内的温度比外面高了不少,我穿的这个睡衣里面都是棉,不冷。” 林夏翻检了一下包裹,对林老妈道:“我要不要也收拾两件衣服,要是回去住,容城那边也没什么换洗的衣服。” 林老妈点头,“你收拾两件换洗的贴身衣服,容城那边林辉还有不少衣服放在柜子里,等我们回去了洗一洗就能穿了。” “嗯。”林夏点了点头。 回到卧室,便感觉有些冷了,打开了暖气。收拾了两件贴身衣裤,又想到先前和谢郗彤的约定,忙把电脑打开了。 果然,她刚登上企鹅,就见qq在下面滴滴滴的闪动起来。 点开一看,除了有谢郗彤的留言,还有加入点点网作者群的消息。 见林夏上来,谢郗彤一个视频接了过来。林夏忙点击链接,然后谢郗彤的脸就出现在里面。 一见林夏,谢郗彤就发飙了:“你怎么现在才上来,瞧瞧现在几点了,我等你三个多小时了。” 林夏:“对不起对不起啊,刚才我家里出了点事,所以耽搁了。” 闻言,谢郗彤立刻关切道:“怎么了,严重么?” 林夏疲惫的揉了揉额头,“嗯。现在也不知道事情怎么样了,明早八点坐飞机回W市,估计下午三点之前能回容城。” “你要回来了?”谢郗彤很惊讶。但能见到林夏,显然也很惊喜,“那我们就不用去B市了,太好了。” “怎么了,你妈不同意你过来。” “是啊。自从我在B市出了事,我妈就不准我去那里了,还让我以后不要报那里的学校。”谢郗彤嘟嘴道,“我可是要和你一起考京大的呢。” 说起车祸,林夏心中一动,问道:“陈大哥现在和赵昕姐怎么样了。可还是同学们眼中的金童玉女,好久没有陈大哥和赵昕姐的消息了,还怪想他们的。” 谢郗彤笑道:“是想赵昕姐的手艺了吧。” “是啊。哪有你们几个爽,都能经常吃到赵昕姐做的饭菜。”因为经常和谢郗彤通电话和视频,知道赵昕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居然在他们那个小区买了房子。 要知道林夏他们家买房子的时候,是因为运气好。而那个房子门号听着不是很吉利,这才轮到了他们。 这赵昕的运气还真是不错。难怪能得到陈子墨的亲睐。 “我哥和昕姐好着呢。”谢郗彤笑道,她很喜欢赵昕的性子,相处的很舒服。又见陈子墨对赵昕有意,因此心底也算是默认了这个嫂子,在林夏等人面前也无甚避讳。 还常常打趣他们俩。 林夏挤了挤眉,“唷,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知咱们谢大小姐的白马王子又在何方呢。” 谢郗彤白了她一眼,这才八卦道:“你不知道吧,除了我哥和昕姐,咱们学校现在又有一对让人津津乐道呢。” 林夏想了想,能让全校人都讨论了,除了柳梓清,还会有谁。 因此面上装作讶异道:“不会是柳梓清吧,只是不知道这次是她和谁。” 谢郗彤竖了竖大拇指,“厉害,没错,就是柳梓清,那个男的你肯定不清楚,是一个叫许逸宸的,长的很妖孽。他一来,就获得了柳美人的芳心,与此同时,还打动了咱们班的班长,秦映雪的芳心。现在,我哥和昕姐的事已经是老黄历了,最流行的是柳梓清、许逸宸和秦映雪三人之间的三角恋啊,这才劲爆加震撼,有木有。” 看着满脸八卦的谢郗彤,林夏不得不感叹,“女人,你的名字叫八卦。” 就算是她林夏,两世为人,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感兴趣的很,谢郗彤若是对此熟视无睹,那才奇怪呢。 想到许逸宸曾经对谢郗彤的那副像要吃了她的面孔,林夏还是多嘴道:“唷,那许逸宸长的这么帅,你怎么就没有一点儿想法呢。” 说道这个,谢郗彤脑里不由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场景,那许逸宸、柳梓清和陈家兄妹上辈子的纠葛。加上谢郗彤为人心细,上辈子在宅斗中艰难的存活下来,哪里还不知道眼前这个事事完美的许逸宸,是个重活两世之人。 因此对他只有防备之心,怎么可能会倾心于他。 就算有,也是深深的忌惮。 只是这话却不能和林夏说起,毕竟梦境中林夏可没有被牵扯进来。谢郗彤深知神仙打架小鬼遭殃的道理,林家在容城毫无根基,哪里斗得过从京都来的许家。 因此只淡淡笑道:“他不是我的那盘菜,长的再好有什么用。在我心中,哥哥这样的男子才是最好的。” 事实上,许逸宸和柳梓清在一起,相当于柳家和京城的许家搭上了关系。而陈子墨选择了赵昕,确没有丝毫作用。 而早在校园见到许逸宸的第一眼,谢郗彤就将他立为劲敌,而且对许逸宸的狠她太有体会了。 梦中的那个许逸宸,对陈家几乎算是赶尽杀绝。宅斗十几年,谢郗彤从来就不敢小瞧对手,不敢掉以轻心。 但她聪明卓绝,早就从平时的相处中发现了赵昕的不对劲儿。 例如她会不着痕迹的告诫自己要对许逸宸多加防备,自从许逸宸转校过来之后,她更是常常拉着陈子墨,不管多玩都等自己一道回家。若从这些事中,谢郗彤还不能发现赵昕的不对劲的话,她也不会被人称为金陵第一才女了。 尤其是赵昕送的那些水果,她吃了之后才发现这水果的不一般。 金陵谢家,百年世家,文化底蕴浓厚,而她更是爱慕者众多,却从未吃过如此鲜美的水果。 用神话小说里的话来说,可以说是仙果也不为过。 不然,谢郗彤出了那么大的车祸,怎么可能现在腿脚只有一点点小小的颠簸。就算科学技术再怎么发达,也不可能造出如此鲜嫩的水果。 就算在环境没有丝毫污染的古代,也不曾有这样的果子出现过。 看来,这个赵昕也不像她表现的这么纯良,只是因为赵昕对陈子墨一往情深,对陈家也是毫无保留。谢郗彤冷眼旁观之后,才算是承认了她的地位。 毕竟有一位未卜先知和身怀秘密武器的嫂子,对陈家而言,绝对是百利而无一害。 而这一点,在陈家老太爷吃了赵昕的水果,身体骤然硬朗了很多之后,更是得到了谢郗彤的首肯。 而赵昕,也是凭借这个,得到了陈家人的认可。 毕竟在这个世界,谁不想长命百岁。 在谢郗彤的引荐下,陈老爷子见了赵昕,而赵昕又在她精心设计下,亲自为陈老爷子按足,还用的是空间灵液。 陈老爷子顿时就觉得身体里充满了无穷的力气,仿佛恢复到了年轻的时候,自然对赵昕的手法和秘密十分好奇。 在挥推了所有人之后,陈老爷子和赵昕关在书房密谈了很久,谁也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而之后,陈老爷子更是亲自发话,待两人十八岁成年之后,他将亲自为陈子墨和赵昕举行定婚仪式。 当然,这些话谢郗彤也不会同林夏细说。 听谢郗彤说不会喜欢许逸宸这类的男子,林夏心里松了一口气,也有了心情开玩笑,“唷,小丫头还有恋兄情节呢。” 谢郗彤笑了笑,虽然刚开始对赵昕心里还是有些膈应的,但时间长了,也就真把她当作自己家人了。 何况赵昕凭借自己的本事,让爷爷看上了,还获得了爷爷的承认,这更是让谢郗彤对她亲密了不少。 对爷爷,谢郗彤还是很信服了。 “对了,你明天就过来,那我等会儿打电话通知潇潇她们,估计她们要乐疯了。她们常常在我面前念叨你呢,说你没良心,也不说给她们打电话。”谢郗彤道。 “我可真是冤枉,前不久才打过的好不,这段时间不是期末考试么,还记得给你们发短信呢,哼。” 林夏说着,又打了个哈切,一脸的倦色。 想到她明天还要早起坐车,谢郗彤道:“快去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坐车呢。” 林夏也真是累了,又打了个哈切,伸懒腰道:“那我先去睡了,明天见啊。” “嗯,快去吧。” 关了电脑,林夏收拾了一下,就休息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林老妈就起床给一家人买了早点。 吃了早饭,大家就大包小包的往机场赶去。 185小插曲 一家人上了飞机,看着窗外的云海,身边的林辉还是有些激动。 巴在窗子旁边看着,不时的指指点点,嘴里嘀嘀咕咕的说着什么。 林夏靠在椅子上,打了个哈欠,刚想睡一会儿,就听到旁边传来一声轻呼,然后便是杯盘轻碰的声音。 “对不起先生……”娇媚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林夏蹙了蹙眉,飞机上的空姐都是受过严格培训的,怎么会发出这样柔媚入骨的声音。 侧过头,隔着一条走廊,只见一位长的十分漂亮的空姐正略带慌张的替一位男乘客擦着身上的水渍。 然而,当林夏将视线移到他的脸上时,再也坐不住了。 他怎么也跟过来了。 再看那位空姐,哪里那张娇美的脸上哪有什么慌张,那假意擦着水渍的手还在他的胸口抚摸。 虽然明知道是寒冬,那女的也揩不到什么油,但看到空姐那洁白如玉的手,林夏脑中突突的冒火,什么理智都没有了。猛了坐直了身子,因系了安全带她不好起身,侧过身子伸手将靳夜胸口的那只爪子一巴掌给挥掉。 妈的,老娘的男人她也敢觊觎。 只听“啪”的一声,周围所有人都看向了这里,那空姐也被林夏突然的动作给弄懵了。 而靳夜看着林夏那张因为愤怒而异常生动的小脸,微微勾了勾嘴角。 真是冰山一笑百艳生,那空姐显然被面前的帅哥吸引了,呆滞了片刻。这才柔声对靳夜道:“这位先生,没有吓到您吧。” 虽然知道现代社会人心不古,但是没想到这些飞机乘务员居然抱着加入豪门的心在工作,实在是让林夏太瞧不起了。 这个样貌艳丽的空姐,比起那些夜总会和俱乐部出来卖的小姐有何不同。 想到这里,林夏双臂交叠,冷声对空姐道:“我说小姐,被吓到的是我,你眼睛只盯着这位先生,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们航空公司就是这么对待客人的?” 说完,狠狠瞪了一眼眉眼带笑的靳夜。 被那空姐摸就那么爽,还笑。再笑就把你眼珠子挖掉。 林夏心里有些发狠了。 居然敢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暧昧,还有没有将她放在眼里。 林夏可以确定,刚刚那一幕,就是靳夜故意让自己看到的,不然以他的财力。何必坐这个经济舱。 听林夏这么一说,空姐转过身对她笑道,“这位小姐,这是我和这位先生的事。小姐您刚才失礼的举动,我不会计较的,飞机已经起飞。还请您在自己的位置上坐好。” 言语之间是对林夏这种刁蛮小姐脾气的大度隐忍,看得周围乘客心底纷纷赞叹。 林老妈小市民惯了,对待事情能息事宁人就不会缠着不放。加上方才确实是自己女儿无故冲了过去,还言辞犀利。 林老妈拉了拉女儿的袖子,小声道:“夏夏,你今天怎么这么鲁莽,人家的事。你插什么手,说不定人家是小情侣呢。” 林老妈虽然没什么文化。却是老成精的人了,怎么可能没发现这两人之间的故事。一看靳夜那气派的模样,再看空姐那小妖精的样子,自然不想女儿搅进去。 在老一辈人的眼中,这样的女人都是不讨喜的,她们大多还是喜欢林夏这种听话的乖乖女。 靳夜一看这种情况,心里暗道一声遭了。 原本是想过来正式认识未来的丈母娘的,若是让她这么误会自己,只怕林夏心里刚刚建立的好感就要消失殆尽了。 自己花费了这么多时间和心血,可不能白费在这小小的空姐上面。 因此他也不看这空姐,只对着林夏认真道:“谢谢你。” 然后转头对空姐淡淡道:“以后做事的时候小心点,若真失手也就算了,可刚刚这飞机开的这么平稳,你故意把水倒在我的身上,还假意道歉,航空公司就是这样的教你们的?让你们故意勾引自己的客人?”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算大,但却又一股摄人的力量。 周围的乘客都听的清清楚楚,再看靳夜这一身穿着,加上先前空姐那副模样,哪里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不由三三俩俩凑在一起对这空姐指指点点起来。 这边动静闹得不小,很快乘务长走了过来,先让那空姐离开,又态度良好的分别给靳夜和林夏道了歉,林夏的气这才降了点。 林夏抱着手臂,看了一眼靳夜,这才凉凉道:“您也不用道歉,对素质这么良好,主动投怀送抱的空姐,某些乘客可是高兴的很,只怕还巴不得再来这么一出,我不过是枉做了好人。” 这话一出,周围不少男乘客都发出了大家都懂的笑声,让乘务长尴尬不已。 而林夏说完,也不看乘务长和靳夜,自靠在座位的椅背上,闭目养神。 她今天确实没压住自己的脾气,除了看见这一幕气昏了头之外,再就是起来的太早,还有些床气。 没休息好的时候,她通常都是有些床气的。 见林夏真的生气了,靳夜淡淡瞥了乘务长一眼,道:“惹客人不快,看来你们航空公司的人确实要整治一番了,如果不能让这位客人高兴,我想我不介意让你们这班飞机的乘务员都换一遍。” 他那一眼虽然有气势,但乘务长是什么人,能做到今天这个职位,自然也是有背景的人。她何曾见到过这样“狂”的乘客,在她这么有诚意的道歉之后,这位客人仍这么咄咄逼人,她的气也被激出来了。 “该做的我们也都做了,如果客人您坚持要将整班飞机的乘务员都换掉,那我也无话可说。我们所有的乘务员都是经过层层筛选挑进来的,若您有裁掉我们所有人的能力,我们也都无话可说。” 见一个小小的乘务长都不给自己面子,靳夜倒气乐了,“你们自己心术不正,惹客人生气,居然比我们还硬气,今天可真是长见识了。” 说完,他低头看了看衣服上的水渍,挥了挥手,“你下去吧。” 说完,也学林夏的样子,也不看那乘务长一眼,阖目休息起来。 被人晾在一旁,乘务长脸色有些不好看,忍了忍还是离开了。 回到休息室,见刚才那空姐正在垂泪,她不由训斥道:“哭哭哭,就知道哭。也不看看对方是什么人,就这么巴巴的凑上去,你当人家是傻的啊,你怎么就不能多长长脑子呢。” “每次出什么篓子都要我给你擦屁股,刚才那个男人虽然长得好看些,坐的也不过是普通经济舱,又不是头等舱,也值得你巴上去,没得辱没了自己。” 说这话的,正是刚刚在靳夜面前放狠话的乘务长。那女人见靳夜瞧着虽然有几分贵气,却也不过坐着经济舱,她根本就就不将他看在眼里。 这年头,气质什么的都是唬人的,哪个不会装。 自己这侄女平时瞧着还高贵可人呢,谁知道里面焉着浪透了。 那空姐擦了擦泪,撅嘴道:“姑姑,我怎么知道这世上真有不偷腥的猫,我又没想着要他什么钱,就想着陪他一段时间。他长得这么俊,人家也想见识一番嘛。” 那姑姑叹了一口气,“你以后还是收敛点吧,出了这事,你就别去6号包厢了,和5号包厢的小刘换一下,到了地方就好了。” 至于刚刚靳夜说的话,她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她们所在的航空公司可是东方国际航空公司,是国家企业。除非你上头有人,还是底子很硬的那种,否则根本不可能把整个航班的乘务员都给换掉。 要知道,能挤进这里来的,一般都是有点背景的。 那男子不过二十刚出头的样子,便是哪家的公子哥儿,也不可能在家族里面有那么大的发言权。况且是这种仅仅只是意气之争,对自家公司没有丝毫作用的事? 林老妈和坐的近,只隔着一条走廊,见他刚才放狠话,不由劝道:“年轻人,咱们小老百姓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事说起来还是我女儿不对,还是别追究啦。” 听林老妈这话,林夏睁开眼睛道:“妈,你说什么呢。不过这事确实是我不对,不该拦着别人的艳福,哼。” 见林夏说话这么冲,而靳夜又穿着得体的西装,看起来气度不凡的样子,林老妈尴尬的笑了笑,“这位小哥别生气,我这女儿昨天没睡好,还有些床气。她小孩子家家的,你别放在心上。” 对未来丈母娘的话,靳夜哪敢不听,笑道:“哪里哪里,多亏您女儿给我解围,不然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拒绝。” “你当然不知道怎么拒绝啊,你享受的很嘛。”林夏撇嘴道,生气的样子可爱极了。 靳夜眸色愈加暗沉,看着那嘟着的小嘴,好想抱着她在怀里怜爱一番。 但看着对面的林老妈,靳夜忍住了,只对着林夏好脾气的笑了笑。 见他脾气这么好,林老妈果然觉得自家女儿有些不对劲了,“你今天怎么回事,刚刚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像吃了火药一般,还不快给这位先生道歉。” 186被算计了 靳夜忙道:“伯母别这么客气,叫我小靳就好。” 林夏瞪了他一眼,这家伙还真不客气,可真会打蛇随棍上,起身道:“老妈,我去上厕所。” 说完,也不理几人,径自起身离开。 林老妈尴尬的很,靳夜很好脾气的三两句话解决了这种尴尬,和林老妈攀谈了起来。 见他平易近人,林老妈又是个热心很好相处的性子,加上靳夜刻意的结交,简直可以用相见恨晚来形容了。 “原来小靳是京大的高材生啊,林辉,你可得向你靳大哥好好学学,这可是世界名校。你和你姐要是能考上京大,我和你老爸可得乐死了。”林老妈大掌一挥,对林辉道。 靳夜笑道:“夏阿姨,夏夏和小辉都这么聪明,肯定会考上京大的。” 林老妈这辈子没做什么大事,最自豪的就是生了一双聪明优秀的儿女。 大女儿不说别的,成绩优秀,沉稳大方,长相更是一等的好(在父母心中,自家儿女长相都是最好的);小儿子虽然调皮一点,但是聪明异常,小小年纪更是得到了很多女生的喜爱,从小学就开始就一直收到女生的情书礼物,成绩虽然不是顶尖,但也算是中上游水平了。 靳夜很少说奉承别人的话,但他天生有种让人信服的能力。 听了靳夜这不着痕迹的奉承,林老妈更是大为高兴,“小靳我和你说啊,当年我生夏夏的时候,那就叫个艰难……” 林辉插嘴道:“老妈,你那都是多年的老黄历了啊,还在这里重复,也亏得靳大哥能听下去。” 靳夜笑了笑。知道他现在不过上初中,还是小孩子心性,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最新的PSP游戏机递给林辉,“坐飞机不能玩手机,很无聊吧,这个给你玩玩,打发时间。” 看到游戏机,林辉眼前一亮,狡黠的转了转眼珠子,笑眯眯的接过了游戏机。“那我就谢谢靳大哥了。” 接过游戏机,林辉又看了一眼这个不断奉承自己老妈的人,心下转了一圈。还是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男人看着也是像是个有地位的,浑身的气度不是盖的,怎么会这么好说话。 看着游戏机上面开机的画面,林辉瞬间就将刚才的想法抛诸脑后,专心的玩起游戏来。 看着这样的林辉。和靳夜谈的正开心的林老妈叹了一口气,“哎,现在家里什么都好,就是林辉这孩子让我各种操心啊,你说要我有你这么听话的儿子,那该少操多少心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看着林老妈那张保养极好的脸,靳夜暗道:女婿可不就是半个儿子。 不过这话他可不敢现在和林老妈说,通过这短短时间的闲谈。他已经能够确定林老妈就是那种传统的不能再传统的女人。对儿子早恋事情都是各种防范,更何况是最喜爱最听话的女儿,肯定不允许她早恋。 因此也只是顺着林老妈的口气,“阿姨您多虑了,我瞧着小辉是个聪明的孩子。还没有定性,以后好好教养。将来必成大器。” 林老妈脸都笑成了一朵花,“那我就承你吉言了,老林,你一直杵在这里干嘛呢,小靳这么好的孩子,也不说和他聊两句。你不是正在找铺子么,小靳刚才说他在B市还有点熟人,不如问问他。” 林老爸可不是林老妈,不会被美男迷惑,加上这个年轻人特意奉承两人,他心里便有些警醒了。虽然眼前这个年轻人穿着得体,为人感觉还算正派,但这年头骗子多了去,连皮包公司都装修的金碧辉煌,他可不是吴下阿蒙,敢在他面前耍花招行骗。 给靳夜贴上了骗子的标签之后,加上上厕所的女儿又一直没回来,林老爸心里更嘀咕了。 莫不是这年轻人还有同伙? 想到这个,林老爸悚然一惊,“爱姣,夏夏上个厕所怎么去了这么久,不会出了什么事吧,你快去看看。” 林老妈这才注意到自己女儿还没有回来。 靳夜心里也是一沉,刚开始他只当林夏生气,不愿见他而已。但他和林老妈都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她还没有回来,莫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他倒是不觉得飞机上有拐子,毕竟飞机才开了半个小时,只要这时候发现不对劲,告诉机长,等飞机停下之后,所有人都不能下飞机。 想到这里,靳夜忙道:“那阿姨帮我看着行礼,我去下洗手间,顺便看看。” 飞机上的厕所并不分男女,所以他去帮忙看看也算正常。 见林老妈正打算答应,林老爸忙开口道:“你就去看看怎么了,说不定女儿有什么不方便,还是你去。” 林老妈一想,也是,便对靳夜笑道:“那咱们俩一起去吧。” 靳夜:…… 真是风中凌乱啊,和未来丈母娘一起上厕所,还能更囧一点么? 真是太囧了,林老爸也是这样想的,不由白了林老妈一眼,见过邀请男子一起去厕所的么? 因此道:“你快点去吧,厕所又不远,等你们来了小靳再去也不迟。” 靳夜却不知道林老爸是因为防着他,以为他是个骗子才不让两人一起去的。但林老妈的热情,他还真是有点消受不了啊。 “那我就先去看看啊,小靳你就在这里坐,等阿姨回来了咱们继续聊。”林老妈真是喜欢这个年轻人,笑眯眯道。 看着林老妈远去的背影,靳夜真是要抹一把冷汗了。 林老妈这样的性子,怎么养出林夏这个几乎能算是有些冷淡的女儿的? 林老妈很快就回来了,后面还跟着林夏。 见两人过来,林老爸忙道:“怎么回事,怎么去了这么长时间。” 林老妈一拍大腿,“也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居然把门从外面反锁了,夏夏脸皮薄,又没带手机,不好意思吱声。” 林辉听见自己姐姐被人欺负了,眼珠子一转,将头从游戏机上面抬起来,道:“姐姐在飞机上没有得罪什么人,就是刚刚得罪了那个空姐,而这飞机上能有钥匙将门反锁的,只有飞机上的工作人员。所以,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凶手是哪个空姐。” Pia的一声,林辉脑袋被人敲了一下。 “爸,你打我干嘛。”他不满的抬头摸了摸自己脑袋,见老妈那眼神,嘟嘴道,“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拉倒。” “你还说,还凶手,你动画片看多了吧,不过是哪个小孩子的闹剧罢了。人家空姐都是有素质的人,怎么会像你说的那样。”林家老两口显然是不信的,林老妈虽然一肚子气,但是也只当是小孩子的恶作剧。 在他们这种经历世事的大人眼中,刚刚那场口角,甚至还不算是口角。一个大人,又怎么会这么斤斤计较,何况整件事下来,说起来还是自己女儿不对。 靳夜本就浓墨的眸子更是暗沉,像是聚集了深沉的风暴一般,脸色很是阴沉。 居然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动他的女人。 见林夏和林老妈回来了,靳夜也就起身,“阿姨,您和夏夏坐,我回自己的座位上就行了。” 这才几分钟啊,他居然就叫自己老妈阿姨了,林夏诧异的看了一眼靳夜,见他和煦的对着林老妈笑,不由抖了抖。 这牺牲可真够大的,他这样的人居然能屈尊陪自己老妈聊了这么长时间,还变成了老妈口中的小靳。 似笑非笑的睨了靳夜一眼,林夏坐回自己的位置上闭目养神。 刚才她才进了厕所,就听见门被人反锁了。 林夏也不惊慌,在这飞机上,她就得罪了这个空姐,没想到她居然还一直盯着自己,还做出这么幼稚的举动,这是让她无语。 只有小孩之间才会这样恶作剧。 只要她长时间不回去,林老妈自然会来寻他,这背后的人不过是想给她一点教训而已。 林夏心里打好了盘算,只是没想到这等的时间也太长了点,没想到林老妈是因为和靳夜说话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她。 没想到他还挺遭中年人喜欢的嘛,这点自己还是看错了。 因为有林夏这个事,林老妈也没说话的兴致了,要是有人上厕所,必定得两个人一起去。林夏先前上了一个厕所,直到下飞机之前都没有去了。 在下飞机之前,林老妈特意询问了靳夜去哪里。 知道他就到W市,而且家在B市之后,便热情的邀请他回B市之后到自己家来玩。看着假装不认识自己,看远方风景的林夏,靳夜无奈的勾了勾嘴角,答应了林老妈热情的邀请,还留了手机号。 林夏一家人则坐了长途大巴,等回到容城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了。 长途跋涉,林夏只觉得累的紧,给谢郗彤打了个电话,简单收拾了一下容城的屋子,林夏便歇下了。 实在是太累了。 等一觉睡醒,已经下午五点多了。 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想必都去医院了,林夏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就听到门铃响起。 打开一看,可不就是谢郗彤那张笑脸。 187姐妹 上身穿着鹅黄色的小棉袄,下面是黑色牛仔裤,脚上棕色麂皮短靴,透出学生那种清纯的秀美。 但因为谢郗彤那浅笑的样子,又有一种淡雅的气质。 拉着她的手,林夏笑着转了两圈,“你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 谢郗彤拧了拧她的鼻子,一边往客厅走,“早就过来了,不过夏阿姨说你还在睡,就没有打扰你。眼看天都黑了,阿姨他们又都去了医院,我妈让我过来接去我家吃饭呢。” 林夏笑眯眯道:“唷,谢阿姨还没忘了我啊。” “有我在,我妈她们怎么可能会忘记你,你这个家伙就会贫嘴。”谢郗彤不满的戳了戳她的额头。 两人都仔细打量了对方,见林夏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下面是一件打底裤,看着成熟知性了好多。 京城的风水果然养人,只怕你一去我家,我妈又要让我像你学习了。 “哪里,我才要向你学习呢,怎么几天没见,又变白了这么多。”林夏说着,将两人握着的手比了比。 因为常泡空间水的缘故,林夏本就比一般女生要白,一身肌肤晶莹剔透。可和谢郗彤一笔,瞬间就差了几分。 谢郗彤笑道:“你就羡慕嫉妒恨吧,我本来就比你白很多,加上现在是冬天,没有阳光晒嘛。” 林夏点了点头,心里却不以为然。 这白的和刚见面时的赵昕很像,想必这几个月赵昕可没少往陈家搬空间的东西。 “对了,茜茜她们呢,知道我回来了么?”林夏问道。 “知道了,只是今天晚了,天气又冷,她们父母不肯让她们俩出门。”林夏了然点头。赵茜家里可只有她一个独女,自然宝贝着,“我先洗把脸,梳个头,然后再过去。” 说着,自去卧室洗漱。 等弄好了,带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换了长筒靴,缩了门,便和谢郗彤一起往她家走去。 不过才走了一个多月。这里的一切却显得这么的陌生。 林夏颇有些感叹的走在小区花园里。 “在京城感觉怎么样,学校里同学都还好么?”谢郗彤闲话道。 “还行,你也知道我比较慢热。待同学都那样,不远不近,不过只是泛泛之交。” “你呀。”谢郗彤笑了笑,摇头道,“还是这样外热内冷的性子。” 听她说话着语气。林夏心里一动,谢郗彤果然进益了不少,言辞间也有了世家女子的气度。 当然,以谢家的家世而言,确实当不得世家二字。 但,对富不过三代的俗语而言。陈子墨这一代正好是第三代。只要子孙不是太差,又有谢老爷子坐镇,不出什么大事。谢家在陈子墨这代定能好好的传下去。 “你外公身体可还好,天气冷了,头痛的毛病可有再犯?”因为谢郗彤的关系,林夏也有幸见过她外公一眼。 老人很睿智,这是短短接触之后林夏唯一的感觉。 只要不惹上天大的强敌。在老人的带领下,谢家几乎还能传承三代。 “托你惦记。外公现在身子骨硬朗着呢,现在昕姐可是我外公身边的第一红人,我已经屈居第二啦。”谢郗彤笑道。 林夏心里正讶异,难道赵昕把空间的事说给谢家老爷子听了,不然以她的家世,怎么可能得谢老爷子的亲睐。 要知道,就算是柳梓清,见到谢老爷子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这还是看在柳家老头子的份上。 林夏正待问,两人已经到了谢家。 按了门铃,开门的是陈子墨,见到林夏,少年笑道:“夏夏来啦,从昨天知道你要回来了,彤彤就一直在家里念叨着,在知道你到家后,一刻都坐不住跑到你那边去了。” 看着少年清浅熟稔的笑容,林夏不由想到了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冷淡的少年,真是恍如隔世。 两人进屋换了鞋,“原来我的拖鞋还在啊。”林夏感叹道。 “那是,我还亲自给你洗干净在阳光下晒了的呢。”谢郗彤道。 拉着她的手,林夏真诚道:“真的谢谢你。” 看着少女清澈不染尘埃的目光,谢郗彤心里一股暖意。上辈子没有朋友,这辈子为朋友做这点小事又算什么,因笑道:“这算什么,还巴巴的道谢,可不是见外啦。” “是啊是啊,从来只见哥哥我给你洗鞋子,我可没见你为我洗过一次。哥哥倒是排在夏夏的后面了,哥哥可真是伤心。”陈子墨笑道,招呼林夏,“夏夏,过来喝茶,这可是彤彤闹出来的新花样呢。” 林夏看去,只见客厅的茶几上摆着一个小茶壶,还冒着白色的热气,旁边的茶盏里放着五六个小茶盏。 三人落座,林夏笑道:“难不成今天彤彤要亲自展现一番茶艺。” “是呢,我最新的发明,你尝尝这个茶,”谢郗彤跪坐在地毯上面的软垫上,头微微低垂着,沏水,倒茶,配着袅袅茶香,更显得宁静雅致。 “给,尝尝我新做的茶。”谢郗彤浅笑着,将第一杯茶递给了林夏。 伸手接过粉青缠枝牡丹纹的茶碗,尝了一口,只觉得茶里面一股清香,还隐隐散发一丝药味。 很浅淡,但林夏本就喜欢味道不是很重的茶水,不由又喝了一口,赞道:“好茶。” 见她喜欢,谢郗彤显然也很是高兴,递了一杯给陈子墨,“就说夏夏一定会喜欢,哥哥还不信。” 陈子墨笑道:“我哪里有你了解夏夏,你们以前可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 林夏又喝了一口,这才问道:“这是什么茶?以前可从来没喝过。” “这叫百合茶。” “百合茶。”林夏沉吟道,“只听过菊花茶、玫瑰花茶、茉莉花茶,还真是没听过这百合花茶,只是这味道却不像其他花泡出来的那样浓郁,清浅好喝。” “那是,平常人泡花茶不过是简单将花瓣泡在水里面,我这个可是用百合,知母,生地加水,以一定比例熬制而成。有清热生津、润肺止咳、清心安神的功效。” 谢郗彤一席话说的陈子墨和林夏两人都笑了起来。 “你这个样子可真像电视上面那些跑江湖卖艺的术士。”林夏道,陈子墨也不住在一旁点头。 谢郗彤白了两人一眼,嘟嘴气道:“哥哥,以后可别想我煎茶你喝。” “好好,我错了错了,道歉还不行么?”陈子墨连忙笑着道歉。 “这还差不多。”三人正说话,厨房门打开了,谢芳华站在门口笑道:“夏夏过来啦。” “谢阿姨。”林夏忙起身打招呼。 “你们聊你们聊,又不是外人。”谢芳华笑道,“子墨,进来帮帮忙。” 见陈子墨要走,谢郗彤拉着林夏的手道:“走,去我房间玩去。” 到了谢郗彤房间,里面的陈设都是那么熟悉。因为屋子里开了空调,林夏便脱了外裳倒在她的床上,“好熟悉的感觉啊。” 谢郗彤也没有形象的倒在了她的旁边,“是啊,好久都没有这个样子了。” “对了,”林夏一下子撑起了脑袋,对旁边的谢郗彤道,“昕姐和你哥究竟是什么情况啊,怎么这么快就见了家长。” 她这里的家长,自然是指能真正掌控家里子孙婚事的人。 像陈家柳家这样的家族,儿女的婚事父母都是不能插手的,真正有确定权的是家族真正的掌权者。 明白她话里的意思,谢郗彤笑道:“我哥和昕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出事的时候,昕姐帮了多大的忙,后来昕姐更是照顾我,我哥和她的关系更是一日千里。我哥不是那种没有担待的男子,喜欢昕姐自然就会说出来。和我爸妈说过之后,妈妈很喜欢昕姐,但是不知道外公是什么意思,就趁外公过寿的时候顺便将昕姐带过去了。后来的事我也和你说过啊,昕姐不知怎么就入了外公的眼,然后就打算明年让两人订婚。” 陈子墨和赵昕同龄,今年高二,高三的时候正好十八岁,可以订婚了。 林夏真心祝福道:“昕姐是个好姑娘,你哥哥也是好男人,这个订婚大家肯定都乐见其成。” 说完,开玩笑道,“等会儿见到昕姐,我肯定要恭喜她,这算是一脚踏入豪门世家了嘛。”今天正好是圣诞节,几人已经约好了,等吃完饭就去街上逛逛。 谢郗彤拧了她一把,“你胡说什么,我家哪里算什么豪门,人家许家才是呢。天子脚下,历经三代,还有蒸蒸日上的趋势。” “唷,天子脚下都被你搞出来啦。你们谢家在京城虽然没有他许家厉害,但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在这容城,还不是你们谢家说了算。” “这话就错了,还有柳家呢,若不两方对峙,实力相当,容城政坛哪里会像现在这么平静。”谢郗彤道。 林夏惊奇道:“不错嘛,古人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除了爱看书,现在连政治民生都开始关注啦。” “就你会给我戴高帽子,我这点小见识,还不是从爷爷那里听来的,昕姐才叫深藏不露呢。说的头头是道,很得爷爷的喜爱。”谢郗彤真心赞道。 相处越久,她就越看不透赵昕,这个人实在是太神秘了。每当你以为她只有这么一点本事的时候,她又会给人新的惊喜。 188不是冤家不聚头 有重生加空间的金手指,赵昕有这么厉害,林夏也觉得正常。 只是她上辈子也不过是个农家女,能有今天,自己在背后肯定也付出了很多努力。 说不定赵昕的空间时间是静止的,不然她哪有时间改变自己。 毕竟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身上有时候无意间会流露出一丝不自觉的媚态。 不免让林夏觉得有些奇怪。 毕竟若没有经过特殊的培养,一般女生都不会这样,除非真的是媚骨天成。 虽这么想着,不过林夏还是顺着谢郗彤的话,点头道:“昕姐是很厉害,就像《红楼梦》里面的薛宝钗,做事很面面俱到,有大家风范,很配陈大哥。” 她话锋一转,“不知道以后什么样的人能够得咱们彤彤小姐的亲眼啊。” 见话题转到自己身上,谢郗彤拧了林夏一把,“今天非得给你点颜色瞧瞧,让你乱说话。” 俩人笑闹了一阵,林夏推了推巴在自己胳膊上的谢郗彤,“诶,看你今天走路的样子,腿好像好了不少,下雨的时候还会疼么?” 自从谢郗彤出事之后,每到阴雨天气,骨头就会特别酸疼,比那天气预报都还要准,有时候更是疼的难以入眠。 “没有疼了。”谢郗彤摇了摇头,“你知道吗,昕姐居然会气功。” “气……气功?”世上真的有这么个玩意? “是啊,昕姐不知道拜了哪个高人为师,然后学了一身本事。别看我哥文文弱弱的,现在也是一身本事呢,身手可不必一般的大人差。”谢郗彤道,“自从我上次出事之后,我妈就一直想让我们兄妹学点本事防身。谁知道昕姐有认识的人,难怪小说里面都说,高手隐藏在民间啊。” 若林夏现在在喝水,只怕会喷谢郗彤一身。 太会扯了吧,还有所谓的高手,她以为在拍电视剧啊。要找借口让空间里面的东西光明正大,也没必要这么扯吧。 林夏有些不以为然。 也不怪她,上辈子她不过是个升斗小民,这些事听都没听过,何况让她相信。 总觉得气功功夫什么的。都是电视剧虚构出来的。 谢郗彤察言观色,自然明白林夏的想法。当时不仅她不相信,陈家父母也不信。后来还是那个师傅露了一手,才将几人镇住。 现在的陈子墨,虽然也温文尔雅,但内里不弱,这才是真正的翩翩浊世公子。 正打算分辨两句。敲门声响起,陈子墨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吃饭啦,不是说等吃完了去街上走走的么。” “恩恩,来啦。”谢郗彤起身,“走吧。好久都没有一起逛街了,等会儿还去前面叫昕姐,昕姐今天肯定打扮的特别漂亮。” 几人吃了饭。在谢芳华的嘱咐声中出了屋子。 “哥哥,我和夏夏在下面等你,你上去喊昕姐出来吧,我们俩说会儿闲话。”陈子墨也不分辨,微微点了点头。自上了楼。 看着陈子墨风度翩翩的样子,比起当初那个外表冷漠的少年。确实成熟了很多。看来赵昕很会调理人嘛,林夏有些腹诽道。 没让两人等多久,陈子墨和赵昕就下楼来了。 赵昕穿着一身纯白风衣,领口处一圈白色的茸毛,脚上穿着的也是围着一圈白色茸毛,同色系的短靴。 让那种媚骨天成的脸沉静了不少,同时多了几分干净,正是陈子墨喜欢的调调。 一见到两人,赵昕就迎了上来,一张脸笑靥如花,“夏夏什么时候回来的,彤彤,刚刚怎么不把夏夏领到我家坐坐。”说完转身对陈子墨道:“子墨,你也真是的,天这么冷,彤彤身子也不大好,还让她们俩在大堂里吹冷风。” 陈子墨很听她的话,点头认错,“确实是我思考的不周全。”看了看谢郗彤,“还冷不冷,要不要上去添一件衣裳。” 听赵昕话里行间对谢郗彤的关切,林夏暗叹高明。 比起柳梓清对谢郗彤的不闻不问,赵昕对她的好,自然让陈子墨更看重她。陈子墨只有这一个妹妹,对她又是从小宠溺长大,柳梓清虽然也有青梅的情谊,但毕竟比不过朝夕相处的妹妹。 单从这一点上面看,柳梓清就输了赵昕一大截。 谢芳华只有这一个女儿,媳妇和女儿一比,自然是女儿更重要。 谁愿意要一个脾性这么大的媳妇? 谢郗彤显然和赵昕相处的极好,上前拉着她的手臂道:“哎呀,我又不是草做的灯,风一吹就倒了,我好着呢。” 林夏也点头笑道:“是啊,我们也就等了两分钟不到,还以为会等一段时间呢,没想到会这么快。” 陈子墨笑道:“是了,我才上去,听说你们在下面等,阿昕就赶忙跑了下来。” 谢郗彤一看,连忙道:“是啊,昕姐连哥哥你送的手套和围巾都没有戴,这晚上出去,不会冷吧。” 林夏这才发现,她和谢郗彤都是帽子手套围巾全副武装,赵昕却只穿了一件风衣,看着都很冷的样子。 陈子墨一听,这才注意到,对赵昕自然更为心疼,“要不你先上去穿戴一番吧,越晚也就越冷。” 赵昕白了他一眼,笑道:“你们难道忘了,我是会气功的,自然不俱寒。” 她这话一出,陈子墨兄妹两人放下心来。林夏却以为赵昕是因为空间的缘故,所以不俱寒,倒也没有说什么。 三人没有异议,众人也就开始出发了。 走了几步,陈子墨落后两步,轻轻将赵昕的手握住,放在自己大衣的口袋里。 赵昕洁白如玉的脸上飘起两朵红晕,更添几分媚色,让陈子墨心里更是一动。 林谢两人自然发现了,可两人都装作没看到的样子,兴致勃勃的在前面走着。 因为今天是圣诞节,所以商店都张灯结彩,街上也是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好久没和林夏这个在这世上她最好的朋友一起逛街了,谢郗彤只觉得心里各种安心,拉着她跑来跑去,开心极了。 “看那个圣诞老人,我们去和他合影怎么样。”谢郗彤提议。 “好啊,我站左边,你右边。”林夏复议。 “那边有做活动的诶,去看看衣裳,都打折呢。” 林夏看了看那攒动的人头,打退堂鼓,“还是算了吧,这么多人,冲散了就不好了。” 陈子墨也赞同她的话,“还是去别处看看吧。” 他目光一转,看到街角处一个卖棉花糖的地方,那地方有些偏,没什么人。因此往那边一指,“那里有卖棉花糖的,你要吃么?” 谢郗彤一愣,然后点头道:“我要吃。” 前世今生,她都没吃过这种路边的小吃。尤其是上辈子,无意间见到了棉花糖,但因为身份的缘故,却又不能吃。这辈子谢芳华对她管教颇严,也不许她吃外面的小吃食,平时还让陈子墨监督她。 因此今天陈子墨提出来,她自然很高兴,于是一群人往棉花糖那个摊子走去。 “老板,来四串棉花糖。”这是陈子墨温和的声音。 而和这个声音一起的,是身后一个略带清冷的女声,“老板,来两串棉花糖。” 林夏四人转过身子,看到柳梓清俏盈盈的站在他们身后不远处。 而在她的身边,站着一席黑衣霸道邪魅的许逸宸。 看到他们两人,林夏一怔,脑子闪过一句话,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而在看清两人的样子之后,林夏根本就没时间关注许逸宸。 她的目光,都被柳梓清吸引去了。 不过短短一个多月,当初这位气质清冷如兰,才华馥比仙的女子,已经变得让林夏不认得了。 眼前这个女子,真的是当初那个她很欣赏的柳梓清么。 眼里满是戾气和冷漠,还让林夏有一股厌世的错觉。 赵昕看着眼前这个柳梓清,心里不是不愧疚。但是,如果她不破坏柳梓清和陈子墨只见的感情,许逸宸一旦出现,以他现在的手段,一定会对陈家下手。 若柳梓清放弃陈子墨,上辈子许逸宸那么爱柳梓清,许家门楣又比陈家高出这么多,柳家一定乐意见到柳梓清和许逸宸结亲。 而在她们转过身之后,柳梓清的眼睛,像刀一样凌厉的剐在赵昕放在陈子墨口袋里的手。 看着这样气势十足、有些狠戾和嫉妒的柳梓清,林夏真的愣住了。 这还是那个清高如山巅上雪莲的那个柳梓清么。 却见赵昕面色如常,笑道:“是柳同学啊,你和许同学也出来逛街么?”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若是一个稍微有点理智的人,这会儿也不会和她起冲突。但看着赵昕和陈子墨相握的手,柳梓清只觉得自己的理智都会嫉妒之火给燃烧殆尽了。 不管许逸宸待她有多好,不管家里人对许逸宸有多满意,但柳梓清的心底,却一直挂念着陈子墨。 挂念着那个和她一起成长,在她的人生中,像海塔一样,起了指路明灯作用的陈子墨。 她一直以为,他就是她生命中的那个王子。 而她,是他生命中的那个公主,是唯一。 可是,她忘了,王子最终娶了公主。而她,不过是条美人鱼,在阳光出现的那刻,化为了泡沫。 189害人 见柳梓清刀子似的眼神,陈子墨眉心微蹙,轻轻道:“梓清。” 听了他的声音,柳梓清浑身一震,一双妙目盯着陈子墨,里面是说不出的复杂。 看着这样的柳梓清,陈子墨心里闪过一丝复杂和隐隐的愧疚。 虽然他没有爱过她,但这么多年了,两人在一起的情分也不是假的。 看着柳梓清变得越来越冷漠孤僻,陈子墨心里也不好受。 只是他从未对她承诺过什么,若将柳梓清所有的改变都归咎于他,也有失公正。 看着眼前这两男三女,林夏心里也不由叹了一声。 柳梓清待陈子墨一心一意,便是出现了一个比他优秀这么多的男子,也不曾变心,这是她的优点,也是让林夏最为欣赏的地方。 同样,赵昕和陈子墨是自由恋爱,也无法苛责。 毕竟柳梓清和陈子墨没有结婚,也没有什么名分,从道义上来说,无法指责赵昕是第三者。 而陈子墨也没有像小说中的那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喜欢上赵昕,就一心一意待她。即便是和柳梓清又从前的情分,却也只当是朋友之义,没有耽误人家的年华。 林夏生平最恨的就是琼瑶奶奶《一帘幽梦》中的楚濂那种男人,和人家姐姐在一起,却又撩拨人家的妹妹,还打着不愿伤害人的幌子,将姐姐隐瞒。 这样比直接告诉人家还残忍,毕竟没有睡愿意生活在一堆的谎言之中。 柳梓清虽然痛,但至少还是清醒的。 谢郗彤和柳梓清的关系并不好,此刻自然也不会上前多说。 气氛正尴尬的时候,那卖棉花糖小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几位,你们的棉花糖。拿好喏。” 林夏松了一口气,拉着谢郗彤转身,小声道:“好啦,她们的事咱们就别搀和了,真是一笔烂账啊。” 见两女转过身子,许逸宸的眼中闪过一缕讶色。 上辈子谢郗彤爱他爱的死去活来,这辈子居然对他熟视无睹。况且上辈子那个谢郗彤不过是个草包,娇蛮无礼,不过车祸之后,她居然变了不少。若不是亲眼所见,只怕他还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沉静的少女是上辈子那个癫狂疯魔的女人。 “子墨。这个女人。” “梓清。”陈子墨打断了她的话,“阿昕是我的女朋友,而且即将成为我的未婚妻,我希望你能够尊重她。” 虽然从父母那里听到了消息,但柳梓清心里仍存有一丝侥幸。此刻被陈子墨说出来。柳梓清心内大震,身子不由晃了晃。 看到许逸宸一阵心焦,不由猿臂一伸,上前一步揽她入怀。 见许逸宸如此,陈子墨心里一松,真诚道:“听我外公说。你父亲有意和这位许公子结亲,而且我观这位公子年轻有为,比我好上数倍。而且对你情谊深重。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在我心里,你就和我另一个妹妹一样,我打心眼里是希望能够看到你幸福的。” 看着陈子墨那毫不作伪的神情,许逸宸心下大定。只要没有这个情敌,柳梓清的心他一定能拿下来。 而听他这番话。便是许逸宸如何不情愿,也不得不承认,陈子墨确实得天独厚。只要不是秦映雪那样的疯女人,一般女子都会很轻易的喜欢上他。 当然,两世为人,他的心也已经很坚硬了。 眼下陈子墨这一番真心实意为柳梓清着想的话,虽然能让他心中略起波澜,却撼动不了分毫。 他所有的柔软,都给了他怀里的这个女子。 想到秦映雪,许逸宸凌冽的的凤眸里闪过一丝寒光,敢动他的女人,也得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这个实力。 听着陈子墨的话,柳梓清只觉得天旋地转,连心碎的声音都听不到。 清冷的双眸里透出哀伤,然后狠狠的瞪着赵昕,“这个女人不过才和你相识一年,她有什么好,居然比的过我们相识多年的情分。” 看着柳梓清那眼神,林夏心里一跳,兔子急了还会咬人,清冷的柳梓清也会因感情而争风吃醋,失了理智。 情之一字,确实害人不浅啊。 果然,听了她的话,陈子墨皱眉道:“阿昕不是你口中的‘这个女人’,彤彤出事的时候,她帮了我们家很多。你也知道彤彤的腿当时受伤极重,要不是阿昕细心照料,眼下彤彤的腿也不会好这么快,我们全家人都很承她这份情。” 原本许逸宸还讶异谢郗彤的腿为何好的这么快,现在也只有一点颠簸,不细看都看不出来。 原来是这个赵昕在其中出力了。 男子爱美女,不管是不是自己喜欢的,对待美女总会优厚两份。看着娇媚可人的赵昕,想到自己为了柳梓清付出的一切,许逸宸不禁生出几分惺惺相惜之感。 赵昕为了陈子墨,和他为了柳梓清,何其相似。 “她不过是惺惺作态,就把你们都笼络过去了,那我们这些年的情分算什么?”柳梓清质问道,“还有你妹妹,我为了你,对她处处忍耐,你就是这么对我的?” 见把谢郗彤卷进去了,陈子墨微微皱眉,“若你真看重这十几年的情分,就不该处处和彤彤作对。彤彤不过是小孩子,天真浪漫,你何必针对她。况且自从彤彤出事之后,已经变了很多,她和夏夏阿昕她们都处的极好,为什么就和你相处不来,难道你就没有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么。” 见越说越过分,又是在大街上,这人来人往的,现在她们站的地方也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一圈,都是看热闹的。 未免影响不好,赵昕小声道:“子墨,这是大街上,咱们都别在这里站着了。若真有事要说,下次找个僻静点的地方好了。” 真是识大体,林夏早就对被人像猴子一样围观不满了,忙道:“昕姐说的对,棉花糖已经买了,咱们走吧,这里都被堵着了。” 最关键的是,这一群俊男靓女的,本身回头率就已经很高了,还在这大街上吵架,都没脑子么? 陈子墨显然对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围观很不喜,脸色也沉了下来,对柳梓清道:“那我们先走了。” 说着,对许逸宸微微颔首,“以后梓清就交给你了,她是个好女孩,好好待她。” 许逸宸盯着陈子墨,傲然道:“我的女人,我自会好好待她,不劳你这个外人费心。” “子墨。”赵昕扯了扯他的衣裳,“别人把你的好心当作驴肝肺,你何苦费这个心思,咱们走吧。” 牵着赵昕的手,陈子墨对谢郗彤林夏道:“咱们去那边逛逛。” 说完,也不理柳梓清两人,往一旁走去。 他和柳梓清虽然有感情,却被许逸宸的话伤了自尊,尤其是在他喜欢的人面前。 本来也是,两人虽然相处多年,真正算起来,并不是亲戚,他陈子墨没这个权利和义务管柳家的事。 看着两人携手的背影,柳梓清贝齿紧咬住下唇,看着前面的两人,再看着旁边走过的谢郗彤,柳梓清眸子一闪。 见没什么好戏看了,看热闹的人也都往外面走,只是围着的人有些多,人散的比较慢。 然后变故突生,站在柳梓清旁边的一个看热闹的观众,不知道踩到了什么,身子不稳,一个前倾,手里的饮料脱手而出,射向站在他旁边的谢郗彤。 这么冷的天,大家喝的也都是热饮,要真弄在身上了,得烫的不行。 林夏眼疾手快,将手里的棉花糖一扔,一把扯过走在身旁的谢郗彤。两人虽然没有被饮料直接洒在身上,但脸上不免还是溅了一些。 而那用纸杯装的饮料,可是不长眼的,除了溅在林夏和谢郗彤身上,其他路人身上也是不少。 顿时大家纷纷咒骂起来,往四周散去。 今天是圣诞,都穿着自己的新衣服,看热闹可以,可谁乐意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陈子墨和赵昕走在前面,虽受到了波及,但没有林夏和谢郗彤严重,忙凑在两人身边,“有没有被烫到,感觉怎么样?” 林夏摇了摇头,“我还好,穿的比较多,幸好没有嫌麻烦摘了手套。” 谢郗彤也直点头,“刚刚我还打算摘掉手套呢,幸好夏夏劝住了我。” 赵昕检查了两人一番,见没有事,陈子墨放皱眉看着那个闯了祸的少女,“怎么好好的,就摔倒了。” 那少女被其他人咒骂,脸颊已经羞红了,眼下见陈子墨看着她,那少女从脸到脖子都红头了。 又是一个陈子墨的裤下之臣。 看着那张天人般的脸庞,那如墨般的眸子,少女早就神魂颠倒,哪里还知道思考,愣愣道:“刚刚走在那里,被人从旁边推了一下。” 一下子,所有人的眼光都集向了柳梓清。 见状,许逸宸出头道:“是我,看不惯谢郗彤那趾高气扬的样子,刚刚是我推了她,你们待如何。” 说完,一双利眸扫了在场的人一眼,阴冷道:“你们既然过来看戏,还看的这么高兴,不付出点代价,岂不是让其他看戏的人扫兴。” 190惜取眼前人 那样阴测测的话,让留下来想继续看戏的人不由抖了抖,纷纷做鸟兽散。 这个男人,太可怕了。 再联想到柳家的家世和传言中许家的门第,谁敢撅其虎须。 人走的七七八八了,虽然还有两个好事者留下来想看热闹。 但在许逸宸阴狠的目光和身后保镖的驱赶下,周围的人都走开了。 这里本就是一个小角落,旁边就是一条小巷。 若不是有心,很少会有人注意到这里。 那个惹事的少女也早就趁机溜了。 毫不退让的与许逸宸对视,陈子墨厉声道:“许逸宸,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妹妹哪里惹到你了,让你用这种手段对付她。若不是夏夏,这么烫的饮料洒在脸上,毁容了,你担得起这个责任么?” 赵昕也是狠狠盯着许逸宸,“你许家的门楣虽然高,可也是远在京城,这容城,还轮不到你许家做主。你这样做,实在是欺人太甚。” 许逸宸勾了勾嘴角,露出一个邪魅众人的笑容,“唷,这还没结婚呢,就夫唱妇随啦。” 看着那阴冷的样子,林夏小心脏抖了抖,魔王啊妖孽啊。 在看陈子墨那浑然不惧的样子,难怪当年许逸宸不能将柳梓清从陈子墨手里抢过来,这位看着温润,却是个遇强则强的主啊,自己先前可真是看走眼了。 “你是个什么东西,有资格和我说话么?” “你……”赵昕气结。 虽然她得了谢老爷子的亲眼,这出生却仍说不出口。 真是因为出生不好,赵昕才会拼命学习所有知识,就是为了不再她们这些天子骄子面前给陈子墨丢脸,让陈家和谢家蒙羞。 没想到这许逸宸出生高贵,行事却这般没有章法。这样被赤裸裸的说出来,赵昕虽然气愤,却也没有说辞来反驳。 “赵姐姐虽然出生寒门,行事却光明磊落。不像某些人,虽然出生高贵,却专门使些下三滥的手段,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谢郗彤厉声道,力挺赵昕,“自己行为不检,还有脸说别人。” 见谢郗彤为自己出头。赵昕心里很是感动,红着眼看着她,“彤彤。” “昕姐。”谢郗彤握住了她的手,“你是我外公承认的人,算是半个陈家人,我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辱你,继而辱我陈家。” 听了她这话。许逸宸倒真有些刮目了。 上辈子,谢郗彤为了讨好自己,仗着谢老爷子的宠爱,出卖了很多家族信息,最后更是气死了谢老爷子。 谢老爷子一死,谢家和陈家没了掌舵人。自然成了一盘散沙,这才让自己钻了空子。 没想到这辈子谢郗彤没爱上自己,还这么有家族观念。许逸宸自然大为惊讶。 在他看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能让谢郗彤改变这么大的,处了赵昕这个变数,还有她身边这位不显山不露水的林夏。 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怠。许逸宸对谢家的恨。对陈家的恨,支撑他一步一步的由一个纨绔子弟变强。 对于上辈子出现的变数,他都遣人一一查过。 对赵昕,除了少数几点疑惑,许逸宸几乎能说都掌控在手心里了。而这个林夏,才是许逸宸觉得最奇怪的。 刚开始他对这个样貌普通,放在人群里都能淹没的人一点都没有注意,等到他注意到她,让人放手查的时候,居然只能查到她的一些陈年旧事,而她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派出去的人都查不到。 要知道,现在国内能让他查不到的人,简直屈指可数。 因此,对这个林夏的后台,许逸宸就更感兴趣了。 只可惜每当他想要查这个林家人的时候,就会有一股势力阻止他。从林家其它亲戚得来的消息,林家不过是个穷了两代的农民,林夏父母更是个不入流卖菜的小摊贩。 看相貌更是老实本分,林辉更是个小冻猫子,没什么本事。 那林家后面究竟是谁,她究竟是怎么搭上这上面的人,都是让人好奇的事。 只是眼下想要查她,花费的精力太多,许逸宸索性只派了两个人盯着林家,也没有多做动作。 毕竟比起自身不强,只能依靠别人庇护的林家,陈家和谢家才是他对付的重点。 而今天这个事,让许逸宸意识到了,上辈子的死结,居然还有另一条路可以走。 如今谢家要和赵家结亲,放弃容城柳家这条线,无疑是给柳家一个重重的耳光,也是放弃了这么一个盟友。 而柳家为了更近一层,自然是要巴结许家。 这辈子陈子墨对柳梓清无意,谢郗彤也不会缠上自己,若能摆脱那个疯女人,上辈子的仇不报也罢。 毕竟自己也派人报复过谢家,若继续动手,谢家也不是吃素的。若将自己想要弄死谢郗彤的陈年旧事弄出来,也是得不偿失。 毕竟在容城,谢家隐隐盖过柳家。 而眼下还有秦映雪这个疯女人,比起秦映雪手上的暗势力,谢郗彤当初的那点小计谋根本就不够看的。 想到保护那个疯女人的是全国排名前十的‘龙影’雇佣军,许逸宸就一阵烦躁。 他手上虽然有些势力,但许家现在的掌舵人还是他爷爷,他也不能无所顾忌。而看着秦家的面子,爷爷也不会听他的。 说不定对爷爷来说,对许家而言,娶秦映雪的好处,可比娶柳梓清这个下面地方官员的好处要多得多。 不仅不能摆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要提防秦映雪这疯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的损招。 当初谢郗彤虽然不喜欢柳梓清,可也没做过让人毁了她清白这种丧尽天良的事。 想到这里,许逸宸对秦映雪更恨,将秦家视为头号大敌。 虽然许逸宸承认是他做的,在场的几人可不是傻子,甚至比一般人要聪慧很多,自然知道他是为柳梓清拦下罪名。 “柳……柳小姐,”林夏轻轻道,“你们的事我虽然不是很了解,但也略有所闻。我不知道这件事孰是孰非,我这个外人也无法置喙,但我知道感情的事不能强求。你长的这么漂亮,许公子对你又是情根深种。你何不忘记过去,惜取眼前人。” 191陈许PK 想到第一次在街上见面时,柳梓清面对谢郗彤刁难时的轻轻揭过。 再想到今天她的举动,真是让人唏嘘。 林夏现在和谢郗彤交好,眼前三个人都开口说话了,她也不能只冷眼旁观,留人话柄。 况且对柳梓清,她心中仍隐隐有好感的。 还是不希望她为了一个男人,变得面目全非。 柳梓清瞥了林夏一眼,“感情的事不可强求?真是笑话。若不可强求,为什么明知道我和子墨是一对,这个女人仍然将他抢走。” “柳小姐,这话就是你不对了。子墨是一个人,不是一件物品,他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感情,怎么能说是我抢走了他。”赵昕驳斥道。 陈子墨看着柳梓清那张出尘的面孔,想到这些年两人的情分,还是真诚道:“梓清,你我虽然交好,却也是因为这么多年,两家是世交的缘故。如今听说你父亲有意将你和许公子撮合在一起,而且还在我爷爷面前露了口风,我爷爷见了阿昕之后,颇合他的眼缘,这才主动做主让我们俩在一起。” “再者,这么多年,我一直将你看做我的妹妹,从未有什么逾矩的举动。”听他说起这个,再看着陈子墨和赵昕相握的手,柳梓清的脸色瞬间煞白,一双妙目满是受伤。 她以为,他不碰她,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是对她的尊重。 没想到。 贝齿紧咬嫣唇,柳梓清狠狠的盯着赵昕,“你这个贱人,一定是你主动勾引子墨的,从那次一起春游,你坐在子墨的后座开始,你就一步步策划好了。” 看着满脸阴郁。出言不逊的柳梓清,林夏简直无语了。 嫉妒的力量实在是太强大了,让这样一个冷静自持的女子都变成了传说中的妒妇。 真是夏虫不可语冰,果然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柳梓清对陈子墨执拗,许逸宸又何尝不是,再添上一个疯狂的秦映雪,他们三人还真是一类人。 人家陈子墨不喜欢她,何必还这么巴巴的不放,还做出这样的举动。 不是一步步将陈子墨往赵昕身边推么? 看着受辱却一脸淡然的赵昕,再看看所有心思都在脸上的柳梓清。林夏在一旁沉默了。 事情已经超出了预想,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莫不是她从前的清高淡然都是假装? 只因为当初没人和她抢陈子墨,就算和谢郗彤不合。她也不能嫁给自己哥哥。 而眼下,不知从哪里冒出个赵昕,抢了她内定的人,就开始露出真面目了? 林夏沉思,心中七想八想。思绪不知溜到哪里去了。 却说赵昕听到柳梓清这几句不痛不痒的话,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要知道上辈子比这屈辱痛苦多得多,她不是也这样受下来了。 也就这些普通的千金大小姐,一点点小事就寻死觅活的,仿佛别人杀了她全家似的。 赵昕没有放在心上,陈子墨却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梓清。看在咱们两从前的情分上,我对你一再忍让,好言相劝。你不要太过分了!” 他这话说的斩钉截铁,气势十足,身上也隐隐透出冷厉之气,让林夏和柳梓清都愣住了。 温文尔雅的陈子墨,什么什么变成这样了。 许逸宸揽着柳梓清。懒洋洋道:“梓清是我护着的女人,在我面前。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何须顾及他人。” 最后一句,凤眸一扫,眼里带着深深的威胁和煞气。 “别以为我谢家怕了你许家。”谢郗彤慢慢道,语气不徐不疾,却自有一股贵气,“我谢家虽不主动挑事儿,但被人家欺负上门了,却也不是怕事的。” 商店的灯光在她脸上拉下几许剪影,睫毛卷翘,樱唇微抿,眼中那坚定而又晶莹的光华,几乎让人不敢逼视。 看谢郗彤这副和前世截然不同的样子,许逸宸心里微微一惊,没想到这草包也会有这样的气度出来。 “哦,”许逸宸漫不经心道,“那我倒要看看,你谢家,究竟怎么个不怕事法。” 最后一字一处,许逸宸已经放下了怀里的柳梓清,十指微曲,朝谢郗彤这边过来。 他的目标,是谢郗彤的脖颈。 许逸宸的架势一出,陈子墨瞳孔一缩,精光一闪而过。 他是个练家子,难怪敢大放厥词。 电光火石间,不容他多想,下意识的伸出手臂拦住了许逸宸的手指。 “唷,”一试不成,许逸宸讽刺道,“我说怎么这个小白脸突然变硬气起来了,原来是练了两手。哼,我倒是要讨教讨教,看看是你学了几天厉害,还是我厉害。” 说话间,两人已经交上了手。 许逸宸动手太快,在两人动手的时候,林夏早已经惊呆了。 原来真有武功这个东西,我去。 虽然不像电视上飞檐走壁那么夸张,但一招一式也是有迹可循。 林夏和谢郗彤忙围住赵昕,只听谢郗彤道:“昕姐,怎么会这样。” 赵昕盯着场内的打在一起的两人,还来不及说话,就脸色一变,“不好。” 说着,人也冲了上去,朝许逸宸一个踢腿。 没想到会有外人来袭,许逸宸一个转身,堪堪避了过去。 赵昕冲到陈子墨的身边,将他扶起,急忙道:“子墨,你没事吧。” 陈子墨揉了揉肩膀,摇头道:“没事,就是被扫到了肩膀,没想到他这么厉害。” 两人并肩而立,赵昕一双妙目死死盯着许逸宸,小声道:“看他出手又狠又准,带着血腥的煞气,只怕是经过特殊的死亡训练熬出来的。” 陈子墨点了点头,“嗯,只怕他练了几年了,我在他手下还过不了二十招。你呢,对付他,有几分把握。” “百招之内,必输。” 听赵昕说的严肃,陈子墨的脸也冷了下来。 没想到京城都是这样培养大家子弟的,若不是阿昕让他学武,那今天对上许逸宸,他们就直落了下乘。 至少现在只是学艺不精,还不至于堕了谢家的名头。 若他真的手无缚鸡之力,那就真成了许逸宸口中的小白脸了,那时候才丢人丢大发了。 想到这里,陈子墨心里对赵昕更是疼爱,这个女子,才是真真切切为自己着想的。 而柳梓清。 看着呆愣在一旁,脸上仍有狠戾之色的女子,陈子墨心里闪过一丝厌烦。 怎么看,她都像空有姿色的庸姿俗粉了。 许逸宸动了动手腕,唇角上扬,嘴角微勾,俊美的面孔在暗夜的灯光下有着极致的魅惑,散发着异样的魅力。 他本就邪佞狂妄,如今更添张扬 “好一个并肩作战,夫唱妇随,本少爷今儿倒要看看,是你们厉害,还是本少……强!”最后一字一出,许逸宸那俊美无俦的脸一冷酷,周身充斥着犹如自无间地狱的阴冥气息,身影便如鬼魅一般,闪到了两人面前。 一时间,三人斗在了一起。 看着并肩作战的陈赵两人,林夏对谢郗彤道:“战况怎么样,你看得懂么?” 谢郗彤摇了摇头,“我腿脚不便,虽然知道哥哥和昕姐有学武,却没有想到两人这么强。” 看着一身白衣,在打斗中如翩翩起舞的赵昕,林夏眼里闪过一丝赞赏,“这样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还打得过流氓的女子哪里去寻哦。居然还成了你嫂嫂,你们陈家可真是赚了。” 可不是嘛,这么好的女子,居然还有一个随身种田空间,各种羡慕嫉妒恨啊! 谢郗彤白了她一眼,“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说这个,现在该怎么办啊,看场内这架势,我哥和昕姐不是那个许逸宸的对手啊!” 刚说完,就见许逸宸一个空中旋转,两只腿分别踢向陈子墨和赵昕,两人虽竭力躲闪,但仍旧被腿扫到。 “哥哥。” “昕姐。”随着两声惊呼,陈子墨和赵昕都受伤了。 顾不得会伤到自己,林谢两人忙奔了上去,一人扶起一个。 “今天的事只是给你们一点小小的教训,若以后再对梓清言语不逊,我定不轻饶。”许逸宸道,凤眸里满是冰冷的杀意,“梓清,我们走。” 眸色复杂的看了一眼捂着肩膀的陈子墨,再看他低声询问赵昕的样子,柳梓清眼里闪过一丝妒忌。 曾经,他旁边的地方,是她的。 抿了抿唇,柳梓清还是跟在许逸宸的身后,离开了这里。 待两人走了之后,陈子墨这才道:“我原以为阿昕劝我的话都是危言耸听,今天才知道我自己才是井底之蛙。阿昕,今天多亏你了,不然……” 话还没说完,赵昕就抚上了陈子墨的手,“子墨,和我还见外做什……咳咳咳……” 还不待说完,就咳嗽起来。 “阿昕。” “昕姐。” “是不是刚刚踢到肚子了?”林夏迟疑道,刚刚她好像有看到许逸宸的脚踢上了赵昕的肚子。 “啊。”谢郗彤忙道,“要不先去看医生吧,这太危险了。” 赵昕摇了摇头,“不用了,刚刚没踢到,今天的事不是小事,咱们还是先回去,还得从长计议。” 发生了这种事,众人哪里还有心思逛街,自然纷纷点头同意了。 192 吻上了 街上发生这种事,林夏也不好继续跟着这三人。 回到小区后,不顾谢郗彤和赵昕的相邀,林夏借口家里还需要收拾收拾,回了自己家。 陈谢赵三人有事相商,也不多言,自回了陈家。 刚回到家,林夏的手机就响了,拿起来一看—— 是靳夜。 “喂——” “你在哪?”靳夜仍旧是一贯的强势。 林夏躺在沙发上,手无意识的蜷缩着长发,“还能在哪,家里呗。” “还生气呢。”听林夏那语气,靳夜不禁想到了今天早上发生的事。 “哼,我哪儿敢啊。”一想到横在靳夜胸口的那只手,林夏就觉得心里闷的慌。 “今天过节呢,你别生气了,我给你赔罪,今天是我不对。” 听他那略有些低三下四的声音,林夏觉得心里的气顺了一些,嘟着嘴道:“今天是圣诞节,咱们俩在一起第一个节日呢,你还惹我生气,打算怎么赔罪啊你。” 靳夜勾了勾嘴角,低沉的笑了起来,声音带着磁性,让林夏的心都酥了。 “那你想要我怎么赔罪,只要你说,我就能给你办到。” 唷,小样,还敢把皮球踢到我这边来,还大言不惭,今天非得整整你,林夏暗道。 想到他今天在飞机上说要呆在W市,眼珠一转,娇斥道:“哼,我要你立刻出现在我面前,你能办到。” 听电话那边一阵沉默,林夏得意洋洋道:“嘿嘿,怎么样,说不出话来了吧。” 除非他像白素贞那样会飞,否则就是用直升机。也得开半个小时呢。 靳夜沉默了片刻,这才慢慢道:“你出屋子,到阳台这里看看。” “看就看……”然后,林夏就看到了靠在车子旁,举着电话,仰头看着她的靳夜。 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林夏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觉得脑袋轰的一声,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了。 只有他,只有那个在夜色中更显沉稳的身影。 扔了电话。抓起茶几上的钥匙,关了门,林夏冲出了楼栋。 靳夜的眸子一向讳莫如深。像一汪深潭,而看着林夏从楼房里面冲出来的身影,却闪烁着点点星光。 是这个冬天,林夏见过最美的风景。 还不待林夏走进,靳夜唇角微弯。朝她张开了手臂。 林夏不复平时的沉稳,一阵风似的奔了过去,冲进他的怀里,“你怎么会来,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天啊。太让人惊讶了。” 林夏平时并不喜欢琼瑶奶奶似的咏叹调,但太高兴的后果,就是这些话不经大脑的说了出来。 两人身高上的差距。让靳夜轻轻松松将林夏搂进怀里。 看着她脸上惊喜的笑容,像个真正十六岁少女一般,不复平时的稳重,靳夜觉得,这是他受到过最好的圣诞礼物。 捏了捏她的鼻子。靳夜宠溺道:“我兑现了承诺,你是不是不生气啦。” 林夏歪在他的怀里。声音软绵绵的,“你怎么会突然来了,不是说要去W市参加研讨会么。是不是在下面等了很久?” “没有。”看着那样的笑靥,靳夜的声音不自觉的就温柔了下来,“今晚陪你过节,明天早上在回W市。” 从B市开车到这里,最快也要三个多小时,就为了陪自己过节。 被人这样重视,林夏心里一暖,甜甜点头笑道:“嗯,不生气了。” “那就好。”拧了拧她光洁的小脸蛋,靳夜调笑道,“惹女朋友生气,我哪里还有心情过节,不生气就好。” “哼,还说这个。”林夏用食指点了点他的胸口,“你给我记住了,你以后是我的男朋友,你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以后见到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女人,都给我退避三舍。” 看着靳夜那笑眯眯的样子,林夏就一阵牙痒痒,“我就不信,今天在飞机上你看不出来那个女人是故意的。” 他就是故意引起她的注意,让她吃醋。 那还真是恭喜他,他的目的达到了。 握住林夏的小手,靳夜在唇边吻了吻,“知道啦,我的小公主,以后一定按照你的吩咐,远离那些女人。” 听他那煽情的动作和话语,林夏一张老脸都红了。 不管什么年龄阶段的女人,都是喜欢听甜言蜜语的。 将头埋在他的怀里,林夏哼哼了两声,声音被冷风吹散,林夏不由打了个哆嗦。 屋里开了空调,有暖气,刚刚出来的太急,连大衣都没有穿,眼下自然冷了。 靳夜将大衣解开,将林夏裹进怀里,把车锁了,道:“还是先去你家穿件衣裳吧,要是冻病了,倒是我的罪过。” “本来就是你的罪过。”林夏拧了一把他腰间的肉,哼哼道。 揽着她的小蛮腰,靳夜好脾气道:“知道啦,快进去吧,我的小祖宗,别真闹病了。” 索性四楼也不高,两人爬了楼梯上来,打开门,进了房间林夏道:“屋子很乱,你就随意一点吧。”一边说着,一边给靳夜倒了杯热水。 靳夜扫视了一眼客厅,见屋子空荡荡的,陈设上面没有摆什么物件,知道林夏说的真切。 “你们要在这里住多久,说不定到时候可以一起回B市。” 林夏想了想,摇头道:“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一个星期,也可能是十天半个月。再说我离开这里这么久了,还是很想这些小伙伴的。你是做生意的,逢年过节都是年终汇总的时候,想必会世界各地的跑吧,就别担心我了。” 在靳夜身边坐下,林夏歪着头道:“你这次能陪我过节,我就已经很高兴了。” 女人总是太过得陇望蜀,既希望自己男人能出人头地,封王拜相。家财万贯;而有钱之后,又希冀男人能一辈子真心待她,所有时间都能陪着她。 可世界上哪里有这样两全其美的事,既要让他努力工作,薪水多多,又要让他随传随到。 这世界,可不是童话。 看着林夏清澈的却仿佛看透的世事一般的眼眸,红红的脸蛋,淡漠的嘴唇,靳夜眸色更是暗沉。 他不是没有经历过女人的雏。他们家族也不允许家中弟子被女色所惑,从而闯出大祸。 这就是林夏口中的,如果没有当初的阅尽千帆。又怎会有如今的情有独钟。 男人,都是好色的,只是有能力与没有能力的区别而已。 贫贱夫妻,自然能相知相守一辈子,可贫贱夫妻。也是百事哀。 他从前的女人,哪个不是费尽心机讨好他,竭尽心力陪在他身边。 只有她,永远让他眼前一新。 揉了揉她的头发,靳夜道:“嗯,知道了。” 看着什么也不问。却仿佛读懂了她一般的靳夜,林夏心里如小鹿一般乱窜,这种感觉。多久没有过了。 林夏突然发现,原来她真的很怀念这种感觉。 当初孙如枫事件的伤害,然后相亲遇到的种种挫折,让林夏不再相信爱情。 重生之后,看着一个个虚构的人物从自己笔下诞生。而周围的男人却越来越让她失望。看的书越多,了解男人越深。她就越是绝望。 几乎有一度,她认为自己是个没有心的人,不会心动,对爱情不再期待,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 所以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找个性格不错的男人,逃离她掌控不了的事,赚点小钱给家人花花,然后生个孩子,相互相伴,平淡一生。 也不错。 可和靳夜相识以来,从相遇的那一刻起,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像是一个真正十六岁的小女生,面对他,她会有各种情绪起伏,懵懂的像个刚刚恋爱的小女生。而面对他人,无意中都会表现的淡定自若,沉稳异常。 看着眼前这个强大的男人,也许就是他那种内敛自若的沉稳,才能让她放下心中所有的负担,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仿佛,只要这个男人在这里,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看着林夏有些呆呆的眼神,靳夜长臂一伸,将她抱在了怀里。 随着他的动作,林夏心里一抖,整个人却觉得这么的安心。 揽住他的腰,林夏趴在他的怀里蹭了蹭。 原来,这就是爱情。 爱上一个人,也许会患得患失,也许会各种失常。 但和他在一起,你一定是最安心的。 而看着小猫似的林夏,靳夜心里一阵悸动,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脸。 真的是如丝绸般润滑柔软。 还有种肉肉的感觉。 嗯,手感真好。 看着那红彤彤的脸蛋,靳夜想了想,还是决定遵从心里的意愿,低下头,亲亲咬了一口。 软软的,绵绵的,叫他不禁心里一颤。 呀! 林夏捂住脸,瞪了靳夜一眼。 佳人眸中带水,目露春色(确定你没看错?) 靳夜心中一荡,再一看,那淡漠的唇正微张着,仿佛邀请人一亲芳泽。 他忍不住心头的悸动,更深地低头,在她的嘴唇上轻轻啄了几下。 真软,真甜。 和记忆中一样的味道,不禁让人想要竭力探索。 搂紧她的腰,将她牢牢箍在自己怀里,深深的,吻住了她。 唇舌交缠,林夏顿时感到一阵晕眩。 那样刺激,又那样美好。 193 惊天之秘 吻是艺术,是情趣。 可以舞动心灵,可以震颤肢体。 接吻有很多好处,比如预防龋齿,减轻压力,提高自信,减肥等等。 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检验恋人之间是否来电。 上辈子和孙如枫恋爱时,两人之间就很少接吻。 而林夏每每看到他那清俊的侧脸,就生不起这种心思,仿佛自己是在亵渎他一般。 在她记忆深处,总有这么一个少年。 白衬衣,粗布裤子,细碎的留海遮住他的眼睛,淡漠的双眼在人群中始终没有焦距。 而这样的男孩,是她生命中最美的风景。 她不忍心破坏。 所以孙如枫不提,林夏也不说。 两人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吃饭,他送她会宿舍,像所有高中恋爱的学生一样,没有跨雷池一步。 所以,当感受到臀下那个硬硬的东西时,林夏迷迷糊糊的脑袋总算有了一丝清明。 这!这!这! 一大串的感叹号和咏叹调在她脑中此起彼伏。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男人的那啥啥么!! 林夏瞬间惊悚了,然后就生出了一股猥琐的心理,好想摸一摸呀! 作为一个现代人,生在网络如此发达的现代,虽然偶尔也看过一两次那某某某不和谐的片子,但林夏敢发誓。 活了三十多岁的她,还真的没有亲眼见过男人的那啥啥。 并且在网络上看的时候,也都是动画片版的和谐版,各种和谐美化,有木有。 想到这里,林夏恶趣味一生。 假装哼哼两声,坐在靳夜的怀里蹭了蹭。 果不其然。头顶处响起一声闷哼,抵着她的那个硬东西好像更硬了。 林夏心里惊叹,原来这活儿真的会变啊! 神奇的物品。 却说靳夜忍不住一亲芳泽之后,发现自己真的好像做错了一件事。 因为他的鼻息间又闻到了那若隐若现的暗香,让他本就升起的情.欲更旺盛,这让他不由心下一凛。 头脑恢复了一点清明。 难道,夏夏真的如传说中的香妃那样,那香味是从肌肤里散发出来的? 之前把她抱在怀里时,她身上虽有淡淡的香味,但那也不过是少女的清香。而两人相处过程中。靳夜敢保证林夏没有离过他的眼,身上的香味也是从无到有的。 真的找到宝了。 而在听到林夏的呻吟和她在自己最敏感的地方触动之后,一贯冷静自持的他也不由闷哼了一声。 死死将人搂在自己的怀里。在她耳边轻声道:“别动。” 这可不是梦境,倘若他真的和怀里的这个少女发生了什么,只怕善后工作就麻烦了。还有他才获得林老妈的一点好感,可不能白费了。 林夏还小,时间还长。不急。 格外低沉暗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带着温湿的气息,林夏的心狠狠动了动,身子不由蜷缩了一下。 然后乖乖趴在他的怀里不敢动了。 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那经久不衰的总裁文中女主之所以一上来就被男主圈圈叉叉,不就是因为每当男主不要她动的时候。她总是不听,觉得自己分外牛叉么。 见林夏这么听话,靳夜亲了亲她的发丝。平复了一会儿,才道:“好了,收拾一下,咱们出门逛逛,刚赶到这边。还没有来得及吃晚饭。” “嗯。”林夏从他身上起来,重新带上手套围巾。将钥匙装在斜跨的小包包里,“走吧。” 两人刚上了车,出了小区,驶入大街,靳夜眼尖,就见路边的人群里走过来三个人。 可不就是出了门的林老妈、林老爸和林辉。 “哎,我说,这好端端的,怎么这两辆小车就撞上了,幸好离咱们坐的公交车还有一段距离,不然可真得把人给吓着。”林老妈和林老爸俩人嘀嘀咕咕,一面又教训林辉道,“今儿晚上可不许出门了,这黑灯瞎火的,指不定那些喝醉了的死机又出什么事儿。” 林辉无语的看着街上的路灯,这还叫黑灯瞎火的。 林老爸也点头道:“确实,今天过什么圣诞节,街上都是人,小辉还是别凑这个热闹了。飞机上那个哥哥不是送了你一台游戏机么,今晚上过节,老爸特许你不看书,玩游戏。” “老爸,你太好了。”林辉谄媚道。 铃铃—— 靳夜的手机响起,“喂——” “靳少,按照您的吩咐,我们已经拖住了林家夫妇,见您出了小区,这才放行。” “唔,知道了。” 见他挂了电话,林夏这才道:“怎么,是公司有什么急事么?” “没有。”揉了揉她的头发,靳夜道,“先去吃饭,然后一起看场电影,怎么样?” 上次电影没看成,他还是有些耿耿于怀。 林夏点了点头,“行,我先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告诉他们,免得他们担心。” 却说陈子墨三人回到家,看了看腿脚仍有些颠簸不便的妹妹,陈子墨脸上闪过一丝心疼,摸了摸她的头发,道:“彤彤,今天你也累了,早点回房休息。” “那今晚的事……” 谢郗彤还没说完,就被赵昕笑着打断了,“我自然会和你子墨哥哥商量的,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还是别操这个心了。” 说完,她给陈子墨使了个眼色。 陈子墨了然,点头道:“阿昕说的对,你身子弱,就别操心这个了,我和你昕姐会商量好,然后将此时告诉外公了,别担心。” 听说他会将今晚的事告诉外公,谢郗彤微微放下了心,也知道陈子墨和赵昕是为她好,乖乖点头回了房间。 见她离开。赵昕松了一口气。 当初车祸实在太严重了,即便是有空间的灵泉条理,谢郗彤的身子还是太弱,不能太过操心,否则就有旧病复发的可能。 她很喜欢陈子墨,同样也喜欢这个人前大大咧咧,背地里却很细心善解人意的小姑子。加上他们兄妹感情这么好,赵昕不愿意谢郗彤出事,也不愿意陈子墨伤心。 见她回了房间,赵昕也跟着陈子墨到了书房。 缩了门。赵昕立刻严肃道:“子墨,现在你相信我的话了吧,我就说那个许逸宸来者不善。就是为了针对陈家,针对彤彤。” 想到当时一言不合,许逸宸就对谢郗彤动手的样子,陈子墨一贯温润的脸也冷凝起来。两者参合在一起,带着一股异样的魅力。看的赵昕心中一跳。 眼中流出丝丝痴迷。 难怪柳梓清被许逸宸这样呵护,一颗心都还在子墨这里,实在是这个男人太优秀了,有没有。 前世在许家和许逸宸那样的压迫打击之下,陈子墨都能适应,然后做出一系列的措施。 只可惜。陈家出了个内奸,因为谢郗彤爱上许逸宸,将陈家和谢家的资料外传。导致陈子墨无力回天。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若不是谢郗彤从内里侵蚀,陈家和谢家又怎么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想到这里,赵昕不由唏嘘不已。 难怪以陈子墨那样的聪慧,都会败在谢郗彤的手里。 就算是她。重活一世,和谢郗彤相处以来。不也是几乎会这个可人的小姑娘掏心挖肺么,何况是和她一起长大的陈子墨。 若不是她知道未来,还留在一丝清醒,不时给谢郗彤打预防针,只怕此刻彤彤已经爱上了那个人面兽心的许逸宸了。 想到许逸宸的阴狠,赵昕心中一凛,必须得让陈子墨重视这个对手。 陈子墨负手在书房里走来走去,他虽然喜欢阿昕,却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当许逸宸转校过来,阿昕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说这个人来着不善时,他自然不会听信这种无稽之谈。 女人的第六感? 天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可现在,今天,他不得不正式这个玄之又玄的东西了。 就好比当初阿昕的那个气功一样,在她露一手之前,她一直以为这是小说和电视上才有的东西。 “阿昕。”陈子墨停下了转圈圈的脚步,正色道,“我现在无比后悔,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没有听你的,早点练功,那现在也不至于落了下乘。别的不说,就说以后,若是他对彤彤真的起了杀心,即便我们俩伴在彤彤左右,可也没有把握在许逸宸手下救得彤彤。” 想到自己一贯宠爱的妹妹,自己却没有能力护她,陈子墨脸色不由一变,又在屋子里转起了圈圈。 “为今之计,我只有将此事告诉外公,让他请人训练我,直到能抵抗许逸宸之前,我都不出世。”不过一息,陈子墨便想到了应对之法。 赵昕暗暗点头,果然是当初能打败许逸宸之人。 只是现在的许逸宸已经不是当初吴下阿蒙,而是有备而来的重生之人,年仅十六岁的陈子墨再如何有心计,又怎么斗得过。 如今,也只有这样了。 赵昕眼中闪过一丝坚定,正色道:“子墨,如今,我也不得不告诉你一个惊天大秘密了。只是,你要答应我,一定不能将这件事告诉第三人。否则,若事情泄露出去,不仅会在全世界引起骚乱,我也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听她说的如此严肃,陈子墨的心,如果一颗石头,渐渐沉入了海底。 194 她的随身空间 其实,他说的那个方法,中间漏洞颇多。 比如在他去训练的过程中,谁来照顾彤彤和阿昕。 若是两人都遭了许逸宸毒手,他该怎么办。 还有这么短的时间,他外公能将他送到什么地方去特训,而那训练的地方,能否比得许家给许逸宸找的地方。 许家在京城实力如此之大,他们家不过是容城一个小小的家族,能比得上人家么? 还有,他记挂家中之人,在这种情况下,又能够学到多少。 这些陈子墨都想到了,只是眼下他不能让赵昕这个女流之辈来背负这么多,还有彤彤,所以他只能借在书房踱步,来减轻自己心中的压力。 这次的敌人,实在是太过强大了。 饶是陈子墨,也不由生出一种无力感。 人生中第一次,他觉得自己是这么的渺小。 而这个时候,赵昕说的惊天秘密,会是什么? 陈子墨所有的好奇心都被她吸引住了,那一双淡淡的,却仿佛能包涵一切的眸子,盯着赵昕那张精致的脸。 赵昕身上有秘密,和她相处越多,陈子墨感觉就越深刻。 而现在,她终于决定把这个秘密告诉自己了么? 看着陈子墨这张出尘清俊的脸,赵昕咬了咬牙,一把抓住他的手,一手伸进内衣里。那个淡红色心形胎记已经碰了很多遍,她已经很熟悉了,将手按在上面,心念一转,便进了空间。 陈子墨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等他定神过来,周围早已经不是他熟悉的场景了。映入眼帘的,是那一碧如洗的蓝天,白云悠闲的飘荡在天空中。 他的身后,是一个两层的小木屋。 而他的眼前,是一片长势良好的蔬菜瓜果,左边一块地明显是成熟了的果子,那苹果晶莹剔透,让人看了就垂涎三尺。右边一块地的果子,却明显是刚刚栽下去的,才刚刚发芽。 看着左右两边明显不是同一个季节的农田。饶是陈子墨比同龄人成熟,也被这个场景震住了。 这是个什么地方,居然能无视季节的变化。他就算没有种过田,也知道春天是播种的季节,秋天才是收获的季节。 眼前这情节,这…… 看着一脸震惊的陈子墨,赵昕道:“子墨。这就是我和你说的,我身上最大的秘密。你不是问我,为什么我做的饭比你好吃嘛。这是因为,我用的蔬菜都是这里面长出来的,真正的纯天然无污染。就连这里的空气,也是比外面要纯净很多。” 望着天空中那个和煦的太阳。陈子墨将脸转向了赵昕。 显然,他还是有些没搞清楚状况。 也不怪他。 陈子墨不喜欢看小说,更何况是这种纯粹消遣性质的网络小说。再加上现在也不是网文最红的时候。番茄土豆西红柿估计还在读高中。 好容易等他消化眼前的这个场景,赵昕拉着他的手,进了屋子。 屋子并不大,里面摆设也比较简洁。 一进门就是客厅,大厅铺设翠绿色的地毯。和开着的窗子外的竹子相呼应。窗边,竹帘半卷。两边的轻纱微拂,和着远处翠竹,仿佛走入画中一般。 大厅中间是一张草绿色的小沙发,上面放着俩个抱枕;沙发前是一张梨花木茶几,几上摆着一套紫沙壶茶具和两个果盘,果盘里放着新鲜的水果。 想必是刚刚从田里面摘来的。 茶几对面并没有和现在绝大多数普通的家庭一样,放着电视矮柜电视机什么的,而是放着一排书架,书架下面是方柜形状,里面不知道摆放的什么,上面才摆着书。 陈子墨看过去,只见里面很多高二升高三的课外资料,再看窗边的那张书桌,上面也零星放着几本资料书,想必赵昕平时就是在这里写作业。 站了这么一会儿,神思回来,陈子墨这个感觉到有些热了。 因为屋子里都开着暖气,所以他和赵昕都把外套脱了,里面不过穿着一件毛衣。可站在这个屋子里,居然热的不行。 就好像春天的气节,本该只穿一件单衣,你却穿了保暖内衣加羊毛衫这样的效果。 赵昕牵着陈子墨的手,含笑道:“感觉热了吧,这里四季如春,咱们穿这些确实多了点,跟我上来。” 转过书架,露出了木质的楼梯,顺阶而上,到了二楼。 二楼的格局和一楼一样,因为地方小,所以并没有用东西隔开,一眼就能看到在格子窗下面的那张现代常见一米八宽的床。 床边并没有衣柜,只有左边有一个小小的床头柜,上头摆了一些精致小巧的摆件,窗边挂着淡雅的浅黄碎花里白双层垂地纱帘,旁边是一个小巧的屏风,上面随意的挂了两件衣裳。 床上的锦被被人掀起了一角,想必是赵昕起床的时候并没有收拾。 看到这,赵昕的脸小小红了一下,笑道:“因为这里一直只有我一人,所以有些乱。你先把毛衣裤脱了吧,这里热。” 想到里面穿的衣服,赵昕把衣柜打开,从里面拿出意见袍子似的睡衣,“这件是我给你准备的睡衣,原本打算……” 话还没说完,她就羞红了脸,将衣服塞在陈子墨怀里,“你换吧,好了叫我一声,我去屏风后面换件衣裳。” 说着,侧过身子,转到屏风后面去了。 真的很热,而陈子墨本身就不太怕热,冬天也就一件保暖内衣,一件羊毛衫加一件风衣。哪里像谢郗彤,一到冬天,必须穿羽绒服,像个球一般。 上辈子林夏也是怕冷的很,冬天必须穿羽绒服,并且穿了羽绒服那手脚也是冰凉冰凉的。但这辈子泡了空间的温泉之后,倒是不惧冷了,只是她从小每到冬天就手脚冷冰,林老妈总是下意识的让她多穿。 看着手中的单衣,摸了摸额际的汗珠,陈子墨还是换上了。 二楼有一个小门,外面有一个露天的阳台,上面摆了几个花盆,里面栽种着他没有见过的花草。 阳台上摆放了一张竹编的小圆桌,上面摆放了一套茶具水果等等,还有一本翻开着的书。 陈子墨的注意力都在入目所见之处。 这里的空间并不大,只有十几亩田地,旁边是一汪小水潭。 然后在木屋,水塘,和农田的四周,栽种着参天大树,看那高大的样子,估计上千年都可能了。 而后皆是茫茫大雾。 再让人看不真切。 而就在树和农田之间,有很大一块空白区域,上面的草不像其他的地方,有被人践踏过的痕迹。 坐在桌旁的藤椅山,陈子墨随手拿起桌上打开的书,心里却思量着这是什么地方。 他进来不过短短十几分钟,却感觉身体里面好像有什么聚集在了一起,体内的浊气通过毛孔和汗珠散发了不少。 没错,真的是能明显感觉到身轻了不少。 “梅花五点,手脚互通;门分内外,线有生死;劲发六合,力从地起;发劲在腰,出招在膊……” 等等,这是…… 陈子墨将书合上,《咏春拳》。 而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左式:以胯、步带身,向右转45°,同时左手由左向右成半握手拖接,左手变拳向前錾击。 “子墨。”赵昕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看什么?” 陈子墨合上书,指着不远处那块草地,若有所思道,“那里就是你平时练功之处么。”难怪赵昕的功力比她高这么多,想必在这里修炼也是事倍功半。 “正是,想必以你的聪慧,也发现了,在这里练功,比外面效果要好的多。”赵昕伸了个懒腰,“这里集天地之灵气,人呆在这里,身体只会越来越好,这也是为何我功夫比你好的原因。” 盯着陈子墨的侧脸,赵昕正色道:“如今强敌当前,我们必须得增强自身实力,所以我思虑再三,才觉得告诉你这件事。” 陈子墨摇头道:“还是太冒险了,这件事非同小可,若一不小心……” “我知道。”赵昕打断了他的话,“若是别人,我自然不会告诉。可你是陈子墨,是我上辈子、这辈子以及下辈子最爱的男人。这件事我连父母都不敢说,现在这个世界,只有你我二人知道这个地方。” “这里,没有我的允许,谁也无法进来。” 她话里的深情,让陈子墨很是动容,不由起身将人揽在了怀里。 在赵昕娇嫩的唇上落了一个吻,看着不远处的农田,陈子墨问道:“彤彤是不是因为吃了这里面的菜,所以身体才会恢复的这么好。” 赵昕点了点头,然后迟疑道:“其实当初每次我在给彤彤按摩的时候,都会用体内的真气疏通她的经络,所以她才会恢复这么好。彤彤受伤太深,光靠空间的水果蔬菜,还不行。” “空间。”陈子墨咀嚼这两个字,“这个地方叫空间?” “具体的说是叫‘随身空间’,因为它一直跟在我身边,无论我在哪里,都能进来。” “那你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还有这本拳谱,难怪总觉得你的拳法和师傅教的不一样。”陈子墨道。 195 真爱你的人 “你也知道,我初中的时候比较调皮,又一次受伤之后,等我清醒过来之后,就有了这个空间。我虽然有这个空间,但我对里面也不是很了解。当时很害怕,但却谁也不敢告诉,只能拼命学习,查找资料。掌握了空间的一些规律之后,这才慢慢放下心来。” 或真或假的说了一下发现空间的过程。 然后赵昕说道,“当初我进来的时候,这里还不是木屋,还只是茅草屋,农田也没有这么多,只有一两亩。后来不知怎么了,空间就升级了,然后茅屋变成了木屋,农田也变多了。”我思虑良久,可能是因为我在这里种田的缘故,付出了劳动力,有了收获,所以空间就升级了。” 根据几年后的企鹅空间的偷菜游戏,赵昕说出了她的猜想。 “至于拳谱,都是我平时没事的时候从网络上面下载,然后集中所有的招式,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改编而来。” 看着不远处长势良好的农田,陈子墨道:“这些都是你种的么?” 赵昕点了点头,“要自己播种,自己除草,自己收获。还好这空间里面没有虫子,不然还要除虫,肯定会更麻烦。” 握着赵昕的柔夷,陈子墨细细观察,只见手臂洁白如昔,没有劳作的痕迹。 赵昕笑道:“这就是空间灵泉的妙用了,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成分,但是我在劳作和练武之后。只要用这个水泡一泡,就能消除所有的疲惫。” 陈子墨动了动手脚,“我若能在此处练习,肯定能事半功倍。” 赵昕抚掌道:“这正是我让你进来的目的,子墨你天资聪颖,学武几乎算是过目不忘。若不是起步太晚,成就绝对比许逸宸要高。要知道,他身后可是百年的许家。” 陈子墨点头赞同,“只要我们自身有能力,就算是许家,也奈我们不何。空间的事,爷爷知道么?” 赵昕摇了摇头,“我不敢和任何人说,毕竟这个事太逆天了,一般人也都不会相信。” 点了点头。陈子墨道,“确实,有些事。他们知道了倒是个负担。尤其是彤彤,千万不能让她知晓。她耳根子软,性子好,别人稍微待她好点,她就能掏心挖肺的对人家。她若是爱上了谁。只怕愿意为那个人倾尽一切。” 闻言,赵昕心里点头同意。 可不是么,上辈子为了许逸宸,她害了自己一家,后来因爱生恨,杀了最爱的人。也杀了自己。 看了陈子墨虽然宠爱自己妹妹,却也有一双能看透世情的眼睛。 那样,就更好了。 不过一瞬间。赵昕心里就闪过了各种念头,“子墨,咱们先去那里练习一下拳法,看看效果,然后再商量接下来该怎么做。可惜这个空间里面的时间和外面是一致的。若是静止的,那就更好了。” 看着眼前的一切。陈子墨自信一笑,“这已经是逆天之物了,若真有你说的时间静止的空间,那就已经不能用逆天二字来形容了。” 赵昕笑道:“也是,只怕这个东西,世上也是独一无二。” 那个许逸宸,绝对不可能有这个东西。 她,赵昕,可是她看过那类小说里面的绝对女主角。你看,这么优秀的男主角陈子墨,不也成了她的裙下之臣了么。 那些配角,即便是重生的许逸宸,也不过是个配角。如果他运气不好,说不定,会是个炮灰人物呢。 何足惧哉。 赵昕自傲想到。 两人下了楼,自练习一番不提。 而那个有着静止空间的家伙,正在餐厅里和男朋友吃饭呢。 却说柳梓清跟着许逸宸离开之后,她也没有了逛街的心思。许逸宸察言观色,找了一家幽静的餐厅,让她休息一下。 待半杯水下肚,柳梓清还是正色对坐在她面前的许逸宸道:“许公子,你救了我一命,梓清心里相当感激。但凡许公子有事梓清能够帮忙,梓清一定万死不辞,只是今天的事,梓清……” “怎么,你心疼那个小白脸了。”不待柳梓清说完,许逸宸就打断了她的话。 他的凤眸里满是压抑的风暴,让那双迷人的眸子阴冷了起来。 “他都抛弃了你,移情别恋,你为什么还要为他说话。” 话语虽然冰冷,虽蕴含着不容忽视的关心。 听了这话,柳梓清冷淡的眸子一红,刚刚在陈子墨面前竭力隐藏的脆弱再也无法藏起来。 她忙扭头看向窗外,“子墨说的对,我和他从来没有开始过,又何来抛弃之说。子墨是什么人,我太清楚不过了,一旦他认定谁,这辈子都不会变。我……已经没有机会了。” 最后一句话落,她眼里的泪水也顺着脸颊滑了下来,衬的侧脸更清丽可人。 许逸宸心里一痛。 重生一世,他还是不能改变陈子墨在她心中的位置么? 不! 看着柳梓清的侧脸,许逸宸暗暗咬紧牙关,他命由他不由天,重活一世,他一定要将心中所爱抓在手里。 不然,何必再活一次,不如在那场车祸中死掉算了。 求而不得,多么苦痛。 就算现在不能得到她的心,以后也一定能。 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当务之急,是要让柳家的当权人知道他的心,也要让柳家老爷子,知道他是内定的许家下一任家主。 让他主动把梓清许配给自己,至于家族那边,他也要开始行动了。 至于秦家秦映雪,谢家谢郗彤,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吃了饭,从餐厅出来,两人便在街上随意的走着。 林夏的右手,握着靳夜的左手。而他的左手,放在他大衣的口袋里。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怎会如此奇特,如此令人感叹? 当初和孙如枫分手之后,林夏不仅对男人都痛恨起来,还染上了失眠的毛病。 而在最初失恋的痛苦过后,她才知道,失恋算什么,有什么好难过的,失眠才可怕。 你知道吗。当你整夜整夜的睡不着,不是一个晚上,也不是两个晚上。三个晚上,而是每一个晚上。 一天一天,一夜又一夜,就这么熬着,熬成了神经衰弱。 那是怎么样的煎熬。 每当你睡下了。然后不到十分钟,就惊醒了,然后就无法再次入眠。 林夏都不知道,那时候的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而当她以为没有什么比失眠还要可怕时,她失业了。 比起失眠的可怕,失业就是恐怖了。 看着存折上那可怜的存款。想着那每个月的房贷,林夏突然觉得,比起失业。失眠的惩罚实在是太轻了。 看着存折上的字数一天天的较少,想着不知道哪天吃完饭,就没得饭吃了的时候,林夏就在想。 失恋算个毛线,比起失眠。比起失业,失恋实在是弱爆了。 失眠。损害的是自己的健康,而失业,则是赤裸裸的让生活没有保障。 那个时候,她怎么想来着。 哦,是了。 只要让她身体健康,让她有份不错的工作,让她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她就不需要爱情。 爱情,能换来面包么,能换来健康么。 而重生之后,林夏才知道,师太对爱情早已认识深刻,并且用喜宝的嘴告知了世人:我要有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再没有的话﹐有健康也是好的。 而在失业之后,林夏所有的痛苦就像是集中爆发了一样,她大病了一场。 因为独居无人照顾的原因,那场病几乎夺去了她的生命,但是她生命力顽强,居然就这么撑了过来。 之后,像是身上的病毒都被赶出去一般,林夏失眠的毛病,居然奇迹般的就好了。 至此,她再也没想过爱情,只一心扑在工作在。 只是,午夜梦回,或夜深人静独处之时,心上缺了一角的地方,却是再也无法修补了。 爱与被爱,都需要勇气 就在片刻晃神间,林夏脑中又回忆起了从前那一幕幕的。 想到孙如枫,再忆起靳夜抱她时候的反应,林夏不由勾起了嘴角。 她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傻了。 对你有欲望的男人,不一定喜欢你;但喜欢你的男人,一定会对你有欲望。 这是活了三十多年,生活教会她的。 别以为男人不碰你,他就是珍惜你了,也许,他不够爱你,也许,他爱的是男人。 一个男人,他对你有欲望,但还能坚持守住道德底线,那才是真正的珍惜你。 街上,有一对对的情侣,也有带着小孩的一家人。 如此的甜蜜,如此的温馨。 牵着靳夜的手,靠在他的身边,林夏觉得心里满是幸福。 容城不过是个小县城,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电影院,但凡有好看的电影,都是在大礼堂播放的。 而在没有大牌影片上市时,大礼堂一般都是没有电影看的。 看着眼前礼堂门前那块XX艺术团巡回演出的牌子,林夏不厚道的笑了。 像这种小地方,怎么可能有什么大牌或者出名的艺术团来表演,不过是挂羊头卖狗肉。看着那海报上面穿着暴露的演员和靳夜铁青的脸,林夏拉着他的手,撒娇道:“好啦,咱们别看电影了,就这么走走,说说话,也挺好的。 196 明心迹 夜里的风有些大了,将林夏的长发吹的凌乱飞舞。 用手将她的头发捋顺,将她揽在怀里,靳夜叹了一口气,“看来老天还真不想让咱们好好看一场电影。” 上一次她答应做他女朋友,接过被林老妈一个电话召唤回去。 这一次两人在一起第一个圣诞节,又是这样一个地方。 见他终于像这个年龄的男生了,林夏眼睛里闪过星星点点的笑意。 正待说什么,林夏的手机又响了,掏出来一看,是林老妈。 “喂,妈——” “还在外面吃饭呢,早些回来啊,刚刚我们坐车回来路上都还出事儿了呢。这都九点了,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晚上别在外面玩这么晚。” “嗯,知道了,正打算回来呢。”林夏乖乖道,“老妈,你别担心啦,我和同学在一起呢。” “和同学在一起也要看时间撒,也不看看这都多晚了,你又不是明天就走。赶快给我回来,有多少话明天再说也不迟。” 林夏瞥了靳夜一眼,吐了吐舌头,“好啦好啦,马上就回来。” “记得让你同学送你回来啊,上次你们学校还出了那桩事情呢。” “嗯,好的,我已经在路上啦。” “这还差不多。”林老妈絮絮叨叨了半天,这才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林夏无奈的看着靳夜,“我该回去了。” 将她抱在怀里,揉了揉她的长发,这才叹道:“什么时候你才能长大啊。” “还有两年。”林夏俏皮的竖起两根手指,“人家还是个学生党,你还有的等哦,大叔。” “大叔。”握住她的手。靳夜似笑非笑的挑眉,“你们几个在背后就是这么喊我的。” 大掌紧紧握住了少女的手,口袋空间有限,十指相扣,交缠缱绻,温热的感觉随着肌肤蔓延上了心口,丝丝入扣,说不出的甜蜜温馨。 对两人而言,这都是不同寻常的体验。 林夏是因为心意相通而感叹,靳夜则是因为没想到他也能有如此平凡的幸福而感叹。 转过一个路口。两个人静静的融入那密集的人流中,慢慢的走着,不时互相对视一眼。 原本甚是讨厌吵闹拥挤的靳夜。连眼前气闷的空气都觉得能容忍了,只觉得这个县城太小,路途太短。 两人相依着,一个少了冷漠,多了一份宠溺。一个褪去了淡然,添了一抹娇俏的柔和。 而在这喜乐浮夸的节日里,两人的身影却静静相偎,如闹中取静般,增添了一抹宁静,与周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入了容城一中那条小巷。人也越来越少,仿佛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两人静静的在街旁走着,灯光寥落处。 “有时候。真觉得不是十六岁。”靳夜突兀的开口道。 林夏顿住了脚步,静静的看着他,“为什么这么说。” “总觉得你身上有股不合常人的安静,只要呆在你的身边,就连这狭小的街道仿佛也变得空旷起来。一天的劳累就这样散去,心情也变得宁静安详起来。” 林夏掐了他一把。“你就直说我是小老头得了。” 捏了捏她的鼻子,靳夜宠溺道,“难道不是么?你身上很少看到少年人的朝气,倒是有迟暮的感觉。” “就是现在,也觉得安宁而悠远,我都不想离开了。”拥她入怀,靳夜道,“难怪人家说温柔乡既是英雄冢,此话果真不假。” 林夏动了动,却被他抱的更紧,固执而霸道. “真舍不得离开。”他低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这一走,又有十几日不能见面了。” 被他说的有些伤感,林夏沉淀了一下情绪,偏过头,轻声道:“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闻言,靳夜低下头,额头抵着额头,唇与唇之间隔得那样近,薄唇微勾,一个带着邪魅的笑容:“是啊,日子还长着呢。” 说着,身子微微前倾,吻上了那张淡漠色的唇畔。 缱绻缠绵。 亲了好一会儿,林夏才推拒道,“时间不早啦,我要进去了。” 靳夜顺势抓起她的手,放到唇畔,竟轻轻的在手背烙下一个又一个的吻,缠绵而亲密。 林夏老脸一红,瞪了他一眼。 这人,看着倒是冷冰冰的,怎么还会做出这样亲密的举动。 靳夜的五官本就长的极为俊美,仿佛刀刻的一般。 眼下,那冰冷的幽瞳目里含着万千柔情,在等光下温柔的垂眸注视,说不出的写意风流。黑黑的眼睫毛很长,像小刷子一样,鼻梁很挺,上扬的唇角,隐隐的笑意,足以让每一个面对他的人遗失那一颗芳心。 林夏两世为人,即便在电视上见惯了俊男美女,还是被他电的毫无回手之力。只觉得心跳不由自主的加快,阵阵热意涌上心头,想要逃开那噬人的视线,又觉得移不开眼睛。 这就是动情么? 那脸红的落在靳夜的眼里,他不由带了点笑意。 握着林夏的手,盯着她的眼睛,认真的道:“我已经认定了你,你在我的心中,永不会变!” 他的态度,那么强硬,又那样认真,那双眼睛,仿佛看到了林夏心灵深处。 对林夏而言,靳夜对她的感情,她一直觉得来的太突如其来,总有一种不确定的感觉。而当飞机上那幕出现时,她的身体,已经先她的大脑一步,做出了选择。 那种感觉,想一张细细密密的往,将她层层缠住,让她不得不正视自己的心。 既然靳夜的心已定,那她又有何惧,爱情不就是这样,让爱人享受这份感情带来的快乐么。 就像歌词里写的那样,多年之后,“你都如何回忆我,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她希望自己能解除他的紧张不安,让他明白自己的心意。 因此,林夏同样严肃认真道:“我承认你的认定,也承认这段感情,未来的日子,希望能互相包容,一起努力。” 听了她的话,靳夜终于没有忍住,笑了起来。 揉了揉她的发丝,“你以为在写保证书啊,女孩子不是该娇羞的说讨厌,然后说我爱你之类的话么?” 将在她头上肆掠的手,拉了下来,林夏白了他一眼。 他都没有对她说爱,她又岂能先说。 现代人不也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只谈情,不说爱。 何况,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年纪大一些的原因,在林夏的心里,世界上最美的情话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这个世界,每天有多少情侣在说“我爱你”,而到最后,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在一起”。 当然,靳夜这话也不过是说说而已,从林夏的书中,他或多或少也能明白她对待感情的态度,能说出先前的那番话,足以能证明她的诚意了。 因此,他虽嘴上这么说这,那双眸子里透出的喜悦,却是不加掩盖的。 至于没有得到承诺,那算什么。 有他在她身边,其他人根本就没有接近的机会。 有时候,与其巴巴的让对方做初一个承诺,然后苦苦遵守。何不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何当初对方能答应你,在一起,而后却只能依靠一个短暂的话来维系,最终以失败告终。 靳夜不是弱者,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 见他高兴,因为二姨父出事的消息而心情有些抑郁的林夏,也开朗了不少。 人生不就是这样么,有舍有得,将自己的心隐藏的太深,又怎么会得到幸福。 此时心防一开,不由有些情致盎然,便忍不住的踮起脚尖环上靳夜的脖子,轻轻吻上男人性感的薄唇! 对佳人主动的投怀送抱,靳夜自然来者不拘,加深了这个吻。 不过知道少女还要回家,他也不敢坐大动作,只能小心翼翼的控制,尽量不在少女的唇上留下痕迹。 又被他搂着抱了好一会儿,林夏才在靳夜的目送下开了铁门,进了小区。 见她进去,靳夜立刻拨通了一个电话,冷然道:“怎么回事?” “少爷,是京城的许家和容城的谢家有了冲突,好像是因为柳家的缘故。”电话那头恭声道,“许家大少还同陈家的少爷和未婚妻打了起来,陈家不敌。” “那许家大少的身手如何。” “很厉害,属下不敌,但虐逊少爷一筹。” 闻言,靳夜眸色更为深沉,居然这么厉害了。 这个许家大少,还真是有趣。 “我要这次事件中所有人的详细的资料。” “少爷,是否包括少奶奶。” “不用。” “是。” 挂了电话,靳夜看着不远处的小区,微微勾了勾嘴角。 少奶奶,这个称呼好像很不错。 回到家,父母都在客厅看电视。 “小辉呢。”林夏一边脱了大衣,一边道。 “在房间里打游戏呢,今天晚上玩的可好?”林老妈问道。 “嗯,还行。”给自己倒了杯热水,在林老妈旁边坐下,“外头可真冷,还是屋里暖和。” 林老妈白了自家女儿一眼,“外面冷还在外头疯玩,现在的小孩啊,可真是让我们家长操心。” 知道是老妈惯性啰嗦的毛病,林夏也不多言。 197 杂志社新星 十五六岁的少女,父母都看的极紧,巴不得女儿天天在家,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就怕误入歧途,祸害终生。 二十五六岁的少女,若是天天宅在家,不出去交朋识友,那就是犯了滔天大罪,也是要天天在耳朵边唠叨。 总而言之,为人父母不易,为人子女也难。 “二姨父现在怎么样了,严重不?” 林老妈看了林老爸一眼,叹道:“手术倒是已经做完了,现在在病房休养,你说怎么好好的,就出了这个事儿。” 林老爸摇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柳砚那个人,最粗心大意了,就算这次不出事,以后也说不准。” 林老妈道:“谁没得个粗心的时候,就说我,这两年年纪大了,做菜常常都忘了关灶,夏夏还提醒过我几次。粗心是粗心,但这开车是说着玩的吧,一个不好就是一车人的命啊。” 林老爸道:“等这个他病好了,你和梦姣说一下,这个车就不要柳砚开了,另外请师父,他们就收一点股份钱得了。” 林老妈点头,“这个自然,也幸亏天还早,车上没有乘客。你说说,要是车上有人,这可不是一两个钱能解决的事了。” 除了司机开车地方的稍稍好一点,客车其他地方由于冲击力太大,都陷入了污泥之中,几乎挤压变形了。 若是车上有乘客,只怕这还真不是钱能解决的。 林夏点头暗自赞同,听两老说了一会儿,她问道:“妈妈,哲哲去医院没有,好久都没有看到他了,好想他呀。” 夏哲。是舅舅唯一的儿子,当初舅舅夏淼和舅妈苏灵去外地做生意后,就把夏哲放在林夏家,托林老妈养了一段时间,所以林夏很喜欢这个表弟。 “在呢,明天你和我们一起去医院,就能见到他了。那个小家伙,长好高了。”说起舅舅的儿子,林老妈显然很高兴。 林老妈很喜欢小孩,可惜上辈子。直到林夏出事,都没有嫡亲的孙子孙女出世。至于外孙女,林夏都还没结婚。哪里会有孙女。 和林老妈谈了一会儿,见电视上是无聊的肥皂剧,林夏又倒了一杯水,起身道,“老妈。我先回房了。” 只要女儿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林老妈就不管她在干什么了,毕竟女儿是出了名的听话。 不然,那让她自豪的学习成绩,那夫妻俩几十年都不可能挣到钱,是从哪里来的。 “早点睡。别弄太晚了。”林老妈担心的就是女儿的身体。 钱虽然好,可钱也不是万能的,要这么多钱做什么。一家人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才是最重要的。 回到房间,打开笔记本电脑,登上QQ。写手群喵星人书吧正热闹呢。 琉颜:好热闹啊 雨夕颜:唷,小颜颜来啦 琉颜:…… 然后林夏就看着群里一阵疯狂的大呼小叫。因为除了原有的几个成员之外,还新增了几个写文比较好的写手。 蓝莲:啊啊啊啊,颜大颜大,是颜大出现了 席祯:是我打开的方式有问题了么,万年潜水党居然粗线茑 清风天使:颜大啊颜大啊,我要求合影,求合影 猫爱吃鱼:你们真是弱爆了,我已经合影了,哇哇,颜大啊,求签名求签名 蓝莲:颜大,颜大,等一个月才只有几章啊,等更好辛苦好幸苦,一天十更十更,十更才过瘾嘛 刺嫩芽:同十更 席祯:我对你好一点,打个五折,来个五更吧 上到没学:嘿嘿嘿嘿,我猥琐的笑 雨夕颜:我笑而不语 猫爱吃鱼:颜大,她们都是一群猥琐的女银,不用管她,我是你的忠实粉丝,求更新求签名,各种求 琉颜:额,大家太热情了,招架不住啊。 蓝莲:大大,见到你太不容易了嘛,求指点求指点 琉颜:蓝蓝,你的《红楼如玉君子》写的不错,也算是我看到过的第一个写红楼同人的写手了,这种超前的意识,很值得我辈学习,学习 蓝莲:真的嘛(^.^) 颜大都称赞伦家的书了,好激动好激动好激动 琉颜:……你能别刷屏么,我这个是耗流量的,要是没流量了,就不能上网了 席祯:为毛没人看我的书,画个圈圈诅咒你 刺嫩芽:同诅咒 上到没学:诅咒+1 雨夕颜:诅咒+10086 清风天使:我去,要不要这么歹毒,同诅咒,诅咒你书打败韩寒郭敬明,让我们的杂志一跃成为杂志销售行的第一名,哇哈哈哈哈 猫爱吃鱼:颜大,求鲍照求鲍照 琉颜:…… 席祯:这么好,那还是诅咒我吧 蓝莲:我也要 刺嫩芽:你们太恶毒了,我绝不同流合污 雨夕颜:话说颜颜啊,你这小脑袋怎么长的,上次写的《谋尽天下》一完结,杂志上就出现好多这种类型的小说,各种杂志都有啊 蓝莲:结果颜大你又另辟蹊径,写了这本《小富即安》 席祯:结果又开辟了另外一个风向,看的人欲罢不能啊 刺嫩芽:虽然故事发生在古代的农村,写的也都是些家常里短的事,但就是各种好看,我也好想回到那个农夫山泉有点田的古代啊,想想都爽 琉颜:额,你们想的好天真,这只是故事,真正到了那中境况,只怕咱们谁也没有能力像小说女主一样破除万难,然后奔向幸福 清风天使:也是,小说女主我们都给安排了金手指的,咱们真要穿过去,那可不是小说,可没有金手指 琉颜:就是这样,小说里面高富帅都是女主的,但现实就是。高富帅都是白富美的 上到没学:……好精辟 蓝莲:好厉害,颜大好厉害。高富帅对白富美,我要把这个用到我的小说里面 席祯:滚,你那个《红楼》不是写古言的么,劳资才是现言好不,话说小颜颜,你知道我的书么 猫爱吃鱼:颜大的书我都喜欢,最喜欢颜大了,星星眼 (然后被众人忽视了,这位就是琉颜的脑残粉一枚。。) 琉颜:嘿嘿。你们的文章我都有看过,阿祯是《古武女特工》、嫩芽是《多宝佳人》、没学是《非常复制》、小猫的《盛夏雨微凉》 雨夕颜:你坏蛋,露了伦家 琉颜:o(╯□╰)o 小雨。你都这么大了,咱能别卖萌么,都这么熟了,别在新人面前漏气,让人笑话 雨夕颜:哼哼。那清风呢,你都忘了她 琉颜:真没有忘记,我打算当独把她拿出来说的 猫爱吃鱼:呜呜呜,伦家好感动,颜大居然看过伦家的书,呜呜呜 众人:……… 石化了。。 清风天使:弱弱的问一句。说我什么? 席祯:哈哈,前面都夸奖了,后面一定不是什么好话 刺嫩芽:一定不是好话 蓝莲:不是好话 上到没学:不是好话+10086 雨夕颜:唔。以我对小颜颜的了解,应该是好话 喵喵:而且应该是天大的好话 清风天使:哇,喵姐都炸出来了,一定是好话,坐等更新( ⊙o⊙ ) 琉颜:嘿嘿。因为清风写的是《随身幸福空间嘛》,而空间这个东西。真的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清风才算是开创了一个流派呢,这个流派可以叫“空间文” 喵喵:“空间文”,这个名字很好,我决定把这个名字用在征稿上面。现在咱们杂志社除了“权谋文”“种田文”又出了一个“空间文”,嗯,只要照着这大范围不动的写文,就一定会是红文 看到陈清这段话,林夏陷入了沉思。 难怪她毕业不过几年,不仅捧红了她,还捧红了琴墨、绾绾、黑白等一批主流写手。而在那几位被别的杂志社高价挖走之后,又捧红了现在的席祯、清风、嫩芽、蓝莲、小猫等一批的写手。 中间更是出现了蓝莲的红楼同人文,清风的空间文,阿祯的特工文,嫩芽的系统文。她们每个人写的文,都可以引申出一系列的文章出来。 比如嫩芽的文,可以引申写到运动竞技里面,也可以写到网游里面。至于阿祯的特工,可以从现代穿越到古代,也可以从古代穿越到现代。而蓝莲的红楼文和清风的空间文,更不用多说,未来几年网络上到处都是它们的身影。 中国果然是地大物博,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杂志社,都能网络各种写手。 至于小猫,果然不愧为琉颜的脑残粉,这本《盛夏雨微凉》就是典型的青春文风,仿造她当初的《少女,不哭》和《如果时光听不见》来写的。 猫爱吃鱼:颜大,我之所以写文,就是因为看了你的文,喜欢你每一本书,呜呜呜,太喜欢了,求合影,求签名,求鲍照 众人:…… 这哪里来的一个小妹妹,追星族啊,伤不起。 琉颜:嗯,好的,若是你这本书出版了,我亲自为你写序言,怎么样? 猫爱吃鱼:啊啊啊啊,太喜欢你了,大大。我一定会好好写文,让你为我写序的 众人:这位主次颠倒了么,写手最想的是出书啊,不是一篇序言啊,喂 琉颜:好的,加油哦\(^o^)/ 猫爱吃鱼:恩恩,有颜大这一句话,我一定会加油的 琉颜:那行,我下了啊,赶稿子,白白 众人:好勤快 然后就见林夏的头像变成了灰色。 要说林夏赶什么稿子,还记得点点女生用式微那个小号写的文《穿越之钱多多》么。很不幸,即便换了个小号,林夏也被编辑从众多书中挖掘出来了,然后已经签约了。 198 网络文学的兴起 虽然林夏的头像变成了灰色,但在陈清的眼中,还是亮的。 隐身对其可见,这就是特权啊。 不过显然陈清没有用这个特权,眼下她很激动,直接一个电话call了过来。 “喂,喵姐,我不是在线么?” “你刚刚在网上说的那个信息很有用啊,‘空间文’哈哈,现在我们杂志社又有一个征稿点了。”陈清的声音显得有些兴奋。 这也难怪,自从将琴墨几人捧红了之后,别的杂志社就对心悦虎视眈眈。结果在林夏再一次夸奖过琴墨的新文之后,她们几人就被别的杂志社挖走了。 成了别的杂志社的专栏作家。 这对陈清这个主编的打击显然是极大的,在她还没有坐稳主编这个宝座的时候,她的地位岌岌可危。 可就是这个时候,林夏写了《谋尽天下》的最后一卷——终结卷。 终于力挽狂澜,该卷上市一个星期,各大书市就告罄,纷纷要求出版社增印。也就是这本书,奠定了林夏在书市的超然地位,也让陈清这个主编的位置坐稳了。 谁都知道,琉颜是主编喵喵一手打造出来的,只要琉颜不另起炉灶,喵喵有这张王牌,加上她叔叔在《细雨》的地位,主编这个位置自然稳如泰山。 之后,陈清更是忙个不停,着力打造新的写手,在新人里挖掘了一系列有前途的新人,也就是刚刚群里的那些人。 而这些事,也不过发生在几个月前,也就是因为陈清的忙碌,才让她和靳夜…… 想到这里,林夏不由有些感叹。 正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 若没有这一系列的变故 。她又怎么会和靳夜有交集,又怎么会变成情侣。 只冲这个关系,林夏也不可能弃了《心悦》,而另选东家。 “嗯,清姐,下一期的书刊不是要发了么,可以增加这个卖点。”林夏道,“还有什么事么?” 若仅仅只是这么一件小事,陈清是不可能巴巴给她打电话的。 电话那头陈清沉默了下,然后正色道:“夏夏。你听过网络小说么?” 网络文学,杂志社不是一般都走出版和收稿的路线么,什么时候走网络的路子了?林夏有些好奇。 “听过。怎么了?” 没想到林夏还知道网络小说,陈清惊讶了一下,然后心里一松,“既然你知道,那我解释起来你也能接受了。你也知道。咱们《细雨》杂志社在你出来之前,收益其实不算太高,而之所以能够在媒体杂志这个行业立足,是因为咱们后面有公司的支撑。” “嗯,我知道。” “而今年,上面公司换了一个CEO。他对网络这块比较看好,觉得随着国民经济的提高,网络这块的市场前景会十分良好。所以决定将实体与网络联系起来。现在,公司已经收购了许多小说网站,想点点中文网、红.袖网、言.吧、湘湘.书院等等七大原创文学网站都是公司旗下的。” “而且,公司已经决定,待文学业务板块的运营和管理体系上了轨道之后。就成立文学公司,公司名字都已经想好了。就叫——盛大文学有限公司。” “噗……咳咳咳咳”林夏一口水喷在了电脑上,然后咳嗽了起来。 “夏夏,你怎么了?” “咳……咳,我没事儿,就是喝水呛着了,没事儿,你继续说。”嘴里这么说着,心里一万头有木有搞错在狂奔。 盛大文学,居然是我们公司的。 咳咳咳,不对,应该说,我们公司,居然就是传说中的盛大文学。 这公司新上任的CEO是谁啊,这么牛。 简直就是高瞻远瞩啊。 “夏夏,我没接触过网络文学,总觉得这个事儿不太靠谱。”陈清有些担忧道,“而且,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运营方式什么的都不一样,编辑的工作方式自然也不一样,我不知道网络文学发展起来之后,会对传统文学有什么影响,对咱们杂志社有什么影响。” 是不知道对她主编的位置有什么影响吧,林夏在心里添了一句。 也是,陈清花了这么大的功夫,才在主编的位置上坐稳。这刚坐稳,就又弄出个什么网络文学。要知道,她从前没接触过网文这个版块,有这些担忧也是正常。 一席话听下来,待惊讶的心情平复下来后,林夏组织了一下措辞,道:“清姐,我认为公司新上任的CEO确实很高瞻远瞩,很厉害。” 没想到林夏会支持,陈清惊讶道:“这话怎么说。” 林夏道:“随着国民经济越来越好,电脑和手机越来越普及,文字必然会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在大众面前。而这种形式必然是非纸质的,迅速的快捷的方式。” “清姐,就拿我的小说举例子,如果我现在写了一章,自然是不能在杂志上发表的。而若是换成网络文字,写一章,上传一章。这样,不管你在哪里,不管你是上班还是出差,只要你有电脑,有手机,都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最新章节。”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是愿意选择等一个月才能买到杂志,还是愿意花一点钱,在网络上看最新章节。” 想到追文时候的挠心挠肺,陈清想都没想,脱口而出,“当然是写一章上传一章喏。” 林夏笑道:“这不就结了。追文的时候是最难熬的,哪怕写手只更新了一章,只有只言片语,你都希望第一时间看到,希望第一时间知道最新情节,最新动态,是不是?所以我说新上任的CEO很厉害,抓住了读者希望最先目睹的心理,我很佩服。” 被林夏这么一说,陈清也明白过来了。 若以后的文章都在网络上发表,不管你是上班。还是上厕所,午餐的时候,抱着个手机,都能看到你喜爱文章的最新章节。 多么方便,多利民。 只是,她为杂志社付出的一切…… 想到这里,陈清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她手下的编辑,还有作者,该怎么办呢。从传统文学到网络文学。不论是编辑还是写手,都要有适应的时间。 “不过,网络文学的发展。对传统文学肯定是有影响的。别的不说,至少以前卖的很好的那些杂志,因为网络文学发展起来,自然会受到冲击。”林夏接下来的一番话,将陈清的心思都拉了过去。 “不过有了坏处。自然也有好处。比如咱们《心悦》杂志,原本就是从《细雨》分出来的,形式更是由主卖杂志兼出版书籍,变成了主攻出版书籍兼卖杂志。照这个势头,咱们杂志说不定以后会变成以出版书籍为主的出版社,这样的话。你这个主编和旗下责编的工作也会轻松很多。毕竟一篇红的网文肯定有大批的追随者,跟着这股风,出版的书也会有读者购买。” 林夏洋洋洒洒说了一通。最后总结道:“不管怎样,网文是一个主流趋势,毕竟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快餐文化越来越流行,传统文学在一定程度上也不符合这个社会的要求了。” 见听筒那头一片寂静。林夏自忖道:“会不会说太多了,让她接受不了。” 因道:“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点小见识,你听听就好。” 有叔叔的那番话,陈清自然不会真的当林夏是随口说说,而且她这番话有理有据,陈清也消除了一部分担忧。 毕竟,就算改革,她们这些老人自然会有安排的去处。 “对了,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啊。”陈清有些好奇道。 “嘿嘿嘿嘿,”林夏傻笑了两声,“我说出来,喵姐不许揍我。” “我揍你,难道你在外面接私活了。”陈清转念一想,厉声道。 “嘿嘿嘿嘿,也不算私活啦,就是开了个马甲,在网络上面写文。”怕陈清训斥,林夏立刻道,“这么晚了,我就不打扰喵姐了,喵姐晚安。” 说完,立刻就挂了电话。 看着被挂了的电话,陈清一阵气闷,想了想,在电脑上发了条消息过去,“把你写文的那个网址发给我。” 看着这条短讯,林夏还是把她的那本《穿越之钱多多》发了过去。 看到式微这个笔名,陈清总算是气平了一点,还好她没笨到用琉颜这个名字。 等她把这本书看完,不由发了个qq信息过去,“你怎么能把女主写的这么猥琐,真不像你一贯小清新矫情的风格,要不是你说这是你的文,我还真想不到是你写的。” 琉颜:嘿嘿,写着玩玩,没想过要赚钱什么的。 喵喵:还好你用的马甲,不然只怕喜爱你的那些读者要疯了,还以为你精分了。 琉颜:我就是一时兴起,打算专门用这个马甲写一些不着调的小说 喵喵:嗯,看来你还真是个全才,要不是你前面写的太正式了,这篇文章我都想给你发表出版了,太可乐了 琉颜:嘿嘿,过奖过奖 喵喵:难怪你这么了解网文了,原来你就是网络写手中的一员啊 琉颜:网文其实很方便,喵姐可以去论坛看看,能够知道很多 喵喵:我去瞧瞧,你去写稿子吧,我就不打扰你了。不过身体最要紧,不要太过拼命了。 琉颜:我知道,这都是以前胡乱写的一些,有存稿 喵喵:嗯,有时间多写写《小富即安》,读者都在催呢,我去逛逛论坛 搞定了陈清,林夏松了一口气,以后这个小号就在她那里透明了,这本书说不定还能出版呢。 199 初尝憋屈 登了小号,打开网站后台,更新了一章后,林夏兴致勃勃的看起今天的书评区。 《穿越之钱多多》已经更新了两个多月,顺利的寄了合同,顺利的上架,同时也顺利的加入了她所在的那个组。 因为时间不多的关系,她很少在群里面冒泡。 打开女生一组群,只见里面热闹的很。 无非是拼字的,求推荐和收藏点击的,偶尔还灌会儿水。 林夏看了会儿,还是决定先去看书评区。 “大大,大大,求更新求更新。” “那个表哥就是个渣,大大,千万别把多多嫁给那个人。” “为了钱家的财产,居然设计陷害多多,宰了那个渣男。” 看的林夏好囧,忙回复道:淡定淡定,咱们都是文明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找个母老虎塞给她表哥。 好的评论有,当然,骂街的评论也不少。 写文就是这样,既然有喜欢你的,自然也有不喜欢你的。 你不喜欢这文,这没关系。最让林夏啼笑皆非的就是,居然有人把这篇文和她的《小富即安》在一起比较了。 简直就是假李鬼遇上了真李逵。 早在这本的简介上她就说了,纯属娱乐YY之作,考究党勿入。 就这样,还这么多人蹦出来说,把这个文批判的一无是处,好像更新了开文了就是天怒人怨似的。 简直就像过几年之后的国产影片一样,无论啥电影出来,管你啥《富春山居》还是啥《青春》啥《时代》,总之骂了再说。 纯商业性质的骂没有内涵,有内涵的又骂各种炫富肤浅。 林夏无语的看着这几个评论,因为是第一次写网文。不像写实体那样,对第一次面对面的看这些评论,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想了想,万年潜水党的她,还是在女生一组新人群里面冒泡了一下。 式微:大家好,新人报道 碟子:唷,小微微来啦 简单的聊了两句,林夏将遇到的问题说了一下,然后被几个在网文里混了许久的前辈点播了一下,茅塞顿开。 点开那几个骂的最凶的。果然都是没有粉丝值的。 而没有粉丝值,也就是没有订阅你的书,是所谓的假读者。 或者她们是看你的盗版书。或者是别的作者眼红她的成绩,然后披了个小马甲过来掐架的。 毕竟作为一个写手,你还真不能和读者“干”起来。不然,若是太过分,别的读者或许会觉得这个作者人品不好。这对本人的声誉影响很大。 写手,从某种程度想来说,在这个网站上相当于明星了。 而你辛辛苦苦的成果被别人批判的一无是处,自然心中不忿,发作吧,对名声不好。不发作吧,得把自己给憋死。 几位前辈也说了,如果是真正的读者。真的喜欢这本书,她们也许会挑刺儿,但不会说的这么过分。 林夏还是第一次尝到这种憋屈的滋味,看着眼前这几条评论,又不能直接删了。若删掉了。谁知道那些人会不会跳出来继续骂什么心虚之类的话。 自写书以来,她的运气一直好的出奇。因为出版实体的原因,她也不能直接看到那些评论。而因为书大卖的原因,杂志社也是很捧她,一直以来都是一片赞扬之声。 她自诩清高淡然,但眼下这几条评论就能把她气到内伤,看来还是别人技高一筹啊。 林夏暗自思忖道。 看来,写网文,还得有一颗金刚钻的心才行啊,玻璃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难道真的是她成绩太好,碍着别人的眼了? 林夏好奇的在首页上看了看,然后发现,可能是她多想了。 这么多大神,她这颗小透明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再看了看自己拿可怜的点击和收藏,看看大神的点击收藏,简直甩她几条街都还要多。估计是和她同一批进来的新人不忿,看她成绩还行,给她添点堵。 正想着,qq就响了,是碟子。 碟子:在? 式微:嗯 碟子:下个星期能双更么,有个好推荐给你 也是刚刚在群里聊天,她才知道,双更单更的意识。看了看自己的存稿,不仅支持双更,而且三更都能。 式微:可以,存稿还挺多的 然后,她就为这句话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然,这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碟子:嗯,那就好,下个星期记得乖乖双更,不然,哼哼,小皮鞭伺候 式微:……我很听话的 碟子:哼哼 算了,不管了。 林夏整理了一下存稿,然后按照顺序定时放在存稿箱里面,也是刚刚聊天,她才知道有存稿箱这个东西。 汗一个。 其实林夏被喷也是很正常的,如果她花点时间对比一下数据,就会知道,和她同期进来的写手,没有哪个有这样的数据。 而在她看来悲剧的收藏和点击,对一个新人而言,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了。 在网文有这么一句话,第一本书均订300就算不扑街,而林夏这本《钱多多》的均订,已经三百多了。所以从开文伊始,就一直得到编辑的青睐,小推荐不断。 而林夏因为有大量存稿的缘故,虽然没加更过,但也从来没有断更过。 写网文,坚持和毅力才是最重要的。 将一切弄好之后,关了网页,打开文档,写起文来。 现在,写文已经成了她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不写几千字,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所以,每天最少3000字,多一点就过万。 若是考试时间,她就抱着电脑在空间写几千字再出来。反正空间时间流逝的慢,对外面的世界也没什么影响。 写了五千多字,林夏也觉得累了,简单洗了个澡,自上床休息不提。 第二天大清早,她还赖在床上,就听见了敲门声。 “睡啊,这大清早的。”迷迷糊糊的开了门。 “好你个林夏,居然还在睡,你是猪么?”将自己有些冰凉的手伸进她的被窝里。林夏被冻的一个激灵,彻底清醒过来。 “我说大小姐,你大清早的不睡觉。就是来饶人清梦的啊。”林夏哼哼唧唧道。 “懒虫,也不看看几点钟了。”谢郗彤跺了跺脚,“你屋里怎么也不开空调啊,可真冷。” 林夏闭着眼睛,从枕头下面摸出空调遥控器。按了几下,“睡觉没开空调的习惯,不然一出门,这一冷一热的,身体受不了。” “也是,”谢郗彤点头道。“我就是一冷一热的受不了,这个冬天都病了好几场。” “上来躺会儿。”林夏拍了拍旁边的位置,“这么冷的天。还起的这么早,也亏得你起得来。” “哎,我怎么可能起得来,不过一想到你要走了,再加上昨天晚上的事。我哪有心思睡啊。” 听她说起昨晚上的事,林夏惊醒了。一下子睡意全无,坐起了身子,披了见厚棉袄,问道:“昨天晚上你哥哥和昕姐商量的怎么样了,你有听到什么么?” 谢郗彤无奈的摊了摊手,“要是我知道什么,还会这么巴巴的跑过来找你商量么?昨天一回家,他们俩就把我支开了,锁了书房的门,两人在里面密谋了好久才出来。” “什么都没有和你说。” “说啦,就说让我放宽心,不用担心,这些事有他们做主。都把我当孩子看,瞒得可严实了。” 这个林夏倒是能明白几分,陈子墨估计是不想让她担心,赵昕则是有上辈子的记忆,怕谢郗彤像从前那样做内奸,防着她呢。 谢郗彤虽然这么说着,脸色却轻松的很。 林夏想了想,问道:“你哥哥打算把这件事告诉你外公?” 除了那个老成精的狐狸,谁会让她将这件事放下心来。要知道,昨天许逸宸那一副打算要谢郗彤命的样子,把在场所有人都惊到了。 在场的人哪个不是有着七窍玲珑心,怎么可能看不出许逸宸对谢郗彤的那仿佛实质性的恨。 “嗯,”谢郗彤点了点头,“今儿一大早,哥哥就和昕姐一起去找外公了。” 有那个老狐狸和赵昕在,谢郗彤应该无碍。 林夏也放下了心,安慰道:“有大人在,应该不会有事的。再说,便是咱们知道了,只怕也不能帮上什么忙,只不过白白操心罢了。” 谢郗彤点了点头,“嗯,我知道,所以没有多问。” 想到这里,她心里也是一阵气闷。 若这句身体以前不是太过顽劣自卑,她自然也可以用到她的才智和从前宅斗的经验。可惜她不敢一下子改变太多,就算是现在,只不过隐隐变了一点儿性格,也被好多人念叨过。 除了原本谢郗彤的佳人,还有她的朋友们,连教她的老师都觉得她变了很多。 幸好很快离开了初中,升上了高中,精明的林夏也离开了。不然,每天的朝夕相处,估计露馅的更快。 饶是这样,都让赵昕念叨了很多遍。 她哪里还敢展现什么才智,而且这里的人没有什么利益冲突,根本就不用宅斗。她没有什么事做,每天只将精力放在看书、学习和琴棋书画上。 这下子,她的琴艺和书法更是进益了。 腹有诗书气自华,比起从前的娇嫩,现在的谢郗彤多了一份沉稳的气度,让看到的人无不赞口。 直说她有乃母之风,也让她的外公更喜爱她。 200 兼职事件 想着有谢家老头子坐镇,加上赵昕从旁协助,谢郗彤应该不会变成上辈子那个样子。 林夏也就没有多言,只是和她聊起了京城的事。 “诶,你现在新班级还好吧。”谢郗彤问道。 “好什么好,我可是真怀念和你们在一起的时候。那时候多高兴啊,有什么说什么,哪里像现在。”林夏叹了一口气,将手臂枕在头下面。 “我告诉你,我们班才恐怖呢。”谢郗彤抖了抖,“你不知道那些文科班的男生,一个个嘴里整天唧唧歪歪,神神叨叨的,还天天喊着什么,啊,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一靠近就觉得一股酸腐的味道,太恶心人了。而且那头发,一个星期都不带洗的,还有那衣服,啧啧,那油啊,太恐怖了。我现在想想都觉得恶心,这简直就是噩梦一般的存在啊。” 想着自己旁边的那个小四眼,林夏点头赞同道,“还有那在眼镜后面猥琐的眼睛,每次都那么阴测测的看着你,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尤其是我现在的那个同桌,各种让人无语,简直是奇葩中的奇葩。” 谢郗彤也挺她说起过这个人,对此只能表示同情。 她现在的同桌是一个性格比较内向的好好学生,早上她去学校时,人家已经坐在位置上搞学习了;中午来上课,同桌因为住校,也已经早在埋头写作业了;因为走读的原因,加上她身体不好,晚上她不用自习。 所以除了和赵茜孙潇潇两人说说话,谢郗彤在班上也是不怎么爱说话的人。 可因为她天分实在是高,虽然并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学习,但每次考试也都能考进全校前三,得全校第一的时候比二三名的时候还多一些。 每每和林夏打电话。说起她最新的近况,就让林夏有些咬牙切齿。 这就是天才和凡人只见的差距啊,人家轻轻松松就是第一。而她呢,辛辛苦苦这么久,好不容易考了个第二,天天被同桌膈应被班级同学敌视,真是让人无语。 “不过你就要好了嘛,反正这次考试之后,你就能调入实验班了,在平行班受罪了吧。”谢郗彤安慰道。 林夏双手合十。“希望不要让我受罪了吧,阿弥陀佛。” 聊了一会儿,林夏也觉得饿了。刚起床收拾妥当,林老妈的饭菜就做好了。 到了客厅,谢郗彤惊讶的指着林辉道:“这是阿辉,怎么长这么高了,我记得走的时候才和我差不多高。一段时间不见。越长越帅了啊。” 对林夏的好朋友,林辉还是很给面子的,笑眯眯道:“彤彤姐也越长越漂亮了。” “唷,这小嘴,还挺甜的啊。怎么,以前不是最不喜欢女生唧唧歪歪的么?” 林夏笑道:“别提了。刚搬到新家,就和邻居家的小女孩杠上了。人家那小女生长的挺可爱的,嘴又甜。我和老爸老妈都挺喜欢那小孩儿的。” 说起林妙儿,林辉撇了撇嘴,专心看电视不提。 “哦,彤彤也在啊。来来,就在阿姨这里吃饭了再走。好久没吃阿姨做的饭了吧。今天做了很多菜,可要多吃点儿。”林老妈热情邀请之下。谢郗彤也顺势在她们家吃了早饭。 吃饭后,林夏便和林老妈一起,便前往容城第一医院探望二姨父。至于林老爸和林辉,则留在家休息,毕竟两人昨天已经去看过了。 昨天林老爸和林老妈来过,今天熟门熟路的就找到了地方。 “二姨,小雪姐。”林夏乖巧的喊人。 二姨夏梦姣从椅子上起来,“老三,你们来啦,夏夏也来啦。” 见林老妈手上拎的东西,夏梦姣道:“昨天已经提东西过来了,今天还买这么多做什么,白白浪费钱。” “不浪费,这些都是给二姨父养身体,吃不完还有皓表哥他们呢,他们现在可都是长身体的时候。”林夏岔开话题道,“二姨父怎么样了,现在好没有好点。” 说起柳砚,夏梦姣的脸色微僵,叹道:“比昨天好了点,医生说还要住院一段时间。这可怎么办才好,现在正是过年的时候,就这两天赚钱,这一病,家里可怎么办哦。柳雪上大学要钱,柳皓今年也高三了,正是用钱的时候,还有柳皑,马上也要升高二了。” 容城县不过是个小县城,平时也没多少人,只有逢年过节,出门在外的时候人才特别多。家里做生意的人,一年到头也就做那两天的生意,所以夏梦姣才有这个忧虑。 现在正是圣诞节,再过一段时间,外出打工的人就要回来了。 林老妈劝道:“钱是赚不完的,今年不行还有明年,现在出了这么一个事儿,急也急不来。还是先养身体要紧,要是缺钱,我那里还有点儿,可以借你们。” 夏梦姣摇头道:“钱我们手里还有点,还能周转,只是这日子刚刚好过一点,就又出了这种事儿,看来今年过节,我可得好好拜拜菩萨了。” “正是呢,”林老妈也是信佛之人,点头道,“我也打算好好去拜拜,今年过年我们就不回那边去了,等快开学了……” 见林老妈和二姨已经开始讨论起要该怎么求神拜佛了,林夏拉着柳雪,轻轻的出了病房。 “表姐,你现在还好吧。”出了这个事,表姐似乎也长大了不少。 “呼。”柳雪深呼吸一口气,看着窗外的景致,“我现在不过是一个学生,除了帮老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还能够怎么办。” 说完,转过头看着林夏道:“真羡慕你,小小年纪的,不仅能为家里分忧解难,还给家人带来这么优越的生活。” 林夏苦笑道:“小雪姐,你就别羡慕我啦,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没个烦心的事呢。” “你们家怎么会有烦心的事,溪水镇有一套房子,容城有一套房子,W市有一套房子,现在连B市都买了房子。B市啊,那可是京城,物价多高啊,你们现在可好了。” 柳雪叹了一口气,语气有些酸酸的,“现在我妈一说起你,就说,你看人家老林家,以前多穷啊,当年买房还是找我们借的钱。可现在呢,看看人家生的闺女,多会挣钱啊,老林和老三下辈子不做事,都有吃有喝的。” 看着柳雪那张比记忆中成熟了许多的脸,林夏叹息了一声。 上辈子柳雪也不过考了个三类院校,这辈子不知道是不是林夏刺激的缘故,柳雪考了一个二本院校。 溪水镇人口太少,考二类学校的也很少,柳雪考的好,也算是给二姨他们家长了不少脸面。 可这辈子因为林夏的缘故,林辉的成绩比上辈子好了很多,林夏更不用说,把一众人甩的远远的,这难免让心高气傲的夏梦姣有些气不平。 想老三一家都是老实人,有什么能耐,可就是因为生了一个好女儿,就把所有的亲戚都压在脚下了。 因此,林夏劝道:“表姐,别愁啦,你这个学校好,专业也不差,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柳雪读的一个师范类学校,学的是文科专业,出来找份文职的工作也是很容易的。 想到这个,林夏念头一转,对柳雪道:“对了,表姐,你想不想找份兼职。” “兼职?”林老妈和夏梦姣异口同声道。 “对,兼职。”林夏笑道。 刚刚想到这个点子后,她就拉着柳雪回了病房。 “什么兼职,夏夏你快别卖关子了。”林老妈是个急性子,忙问道。 见林老妈急躁的样子,再看二姨也紧紧的盯着她,林夏笑道:“老妈,清姐那边不是正忙么,放暑假的时候反正小雪姐也没什么事儿,就让她来B市。我让清姐在她们杂志社,给小雪姐找份工作,等开学的时候再把工作辞了,回去上课,怎么样?” “这个好,这个好,到时候小雪就住我们家,吃穿都不用她愁,只要好好工作就行。”林老妈笑道。 林夏道:“而且那边消费比较高,所以工资也比较高,我估计,小雪姐在那边实习,一个月都能有2000多块钱呢。这两个月下来,一个学期的生活费也有了,而且人也长了见识。” 有了这个好消息,夏梦姣脸色好了不少,笑道:“钱什么的别说,主要是让她在外面多涨点见识,要是她有夏夏一半能干,我在梦中都能笑醒。” “二姨,小雪姐也很能干,只是没锻炼的缘故,去哪里见识一下,就好了。”林夏笑道。 夏梦姣一听这话,忙对林老妈道:“老三,你可真是生了个好儿子,咱们可都沾了她的光。” 林老妈忙道:“你可别在夸她了,就她,我还各种操心呢。昨天晚上我们回去,都九点了,她还在外面和同学玩,可把我们担心的。你说谁家的孩子,这么晚了还在外头游荡啊。”“嗨。”夏梦姣道,“别的孩子我还担心,就夏夏,这么乖巧,你都还担心她,这不是咸操萝卜淡操心么。连算命的都说她是个有福的,那话怎么说来着,金满山,银满山,抱着金山银山往家里搬。” 林夏的外婆信佛,所以她生的几个子女也都信。 201 二姨教女 林夏小时候林老妈就抱着她,让那边最出名的算命先生给她算命,都说她是个享福的命。 想到这个,林夏心里苦笑了一番,哪里是享福,若是享福哪里还能混的那么惨。 这辈子要是她不拼命,哪里还能像现在一样。 所谓少大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哎,林夏心里叹息,脸上却端着笑。 说起这个,林老妈也算来了兴致,拉着二姨和柳雪说了一堆的话。 等林夏和林老妈告辞的时候,夏梦姣的心情显然也好了很多。 送走了林夏和林老妈,柳雪回到病房,见她妈正在收拾这些礼品。 “妈,等明年暑假,我真去三姨那里啊。”柳雪问道,“我还没有工作过呢,也不知道做不做的好。” “去,怎么不去。”将东西收拾好,拉着女儿找了一个僻静点的地方,夏梦姣伸出食指,点了点自家闺女的额头,“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哦。人家给你铺好了路,就让你按照那条路走,你都害怕,我怎么生了你这样的女儿,真不像我。” “我,我这不是没坐过么,有些紧张也很正常。”夏梦姣在家里说一不二,积威极重,柳雪有些呐呐道。 “你紧张,你紧张个什么,那里有你二姨,有你夏夏表妹。”夏梦姣有些恨铁不成钢道,“你二姨说了,平时夏夏也会去她公司帮忙。你说说,人家林夏小你多少,人家怎么认识的那些贵人。现在机会摆在你面前了,你都不懂得珍惜,我……我怎么会生了你这样的闺女,你真是气死我了。” “我知道这个机会不容易,我肯定会去的嘛。妈。我也才十九岁,我那么多同学,谁十九岁的时候出去找工作了啊,她们连碗都不会洗呢。”柳雪为自己抱怨道。 夏梦姣也是个爱女儿的,拍了自己大腿道:“我就不爱惜你们了,我若像人家父母一样有本事,自然把你们像公主一样供着,怪只怪我和你爸没本事。” “妈,你别这样说,我没这个意思。”见老妈自责。柳雪忙安慰道,“你和爸爸辛辛苦苦供我们吃穿,我们又不像夏夏那样有本事。不能让你们享福,还让你们替我们操心,是我们不孝。” “知道就好,明年六月份去你三姨家的时候,要勤快点。别什么事都不做。衣服要记得帮忙洗,碗也要勤快点刷。你三姨心善,加上现在她也没事做,这些自然不会让你做,但你有这个态度,她也会喜欢你一点。”夏梦姣教导道。 “到了那边。你最好眼睛亮一点,找个那边的男朋友。实在不行,我也可以托你三姨帮忙相看相看。所以工作什么的不是最重要的,重要是一定要找个男朋友,知道了嘛。” “妈,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柳雪有些措手不及。 从小学到高中,她一直是个乖乖女。老爸老妈说什么,她就做什么。从来没想过要早恋什么的。就算高中追星或者暗恋某人,也从来不敢让任何人知道。 谁知道才上了一年大学,老妈思想观念就变的这么快,她还没转变过来呢。 “这快什么。”夏梦姣白了女儿一眼,“明年你就大二了,然后找个男朋友,谈两年恋爱,毕业了工作一年正好结婚。这女人啊,就是二十岁到二十五岁的青春,过了这个年纪,就老的特别快。等到时候好的都被别人挑走了,就剩些歪瓜裂枣,你要老妈我还不要呢。” “可……”柳雪还是有些转不过弯来,“可你以前不是不准我谈恋爱么,就是去年刚上大学的时候,你也不准我在学校里谈呢。” “那能一样么。”夏梦姣觉得女儿太不争气了,怎么一点儿事都不懂呢。 “你们现在的学生,只要感觉来了,不管不顾的就在一起了,说什么只要现在,也不管将来。哦,你现在在大学里面找了一个,两人感情好了,将来毕业找工作了呢,一个东一个南的,也不在一处,再好的感情也得消磨光。” “并且你找了一个外地的,将来嫁了过去,没得娘家人帮助,有个什么事你都孤立无援。现在不一样,你三姨一家都在那边,你也算是你三姨带大的,就跟她亲闺女一样,你嫁到那边去了,她就是你娘家人,怎么会看你受别人欺负。”夏梦姣道,“你现在在那边实习,将来托夏夏给你找个工作不是很容易的事。在那边工作,然后结婚生子,以后的孩子可就是京城的户口啦。那可是京城,说出去多有面儿。” 不管是哪里的人,对京城都有一种莫名的崇拜。 柳雪已经被老妈的一席话给弄蒙了,晕乎乎的,呐呐道:“如果我找不到,三姨就算有好的人了,也不一定会留给我啊,还有夏夏呢。” “夏夏才几岁,你三姨那么疼她,怎么舍得她那么早嫁,这个你就不用担心啦。”见女儿听进去了,夏梦姣点头道,“况且我看夏夏那个孩子,心气儿可高着呢。你瞧瞧,她们家才攒了点钱,她就撺掇着一家人搬到了县里。这一到县里就认识了你们一中校长的公子小姐,就是那个陈什么的。” “陈子墨。”柳雪补充道,“在一中很出名的。” “对,就是这个人。”夏梦姣忙点头,“你两个弟弟天天再我面前夸这个人,可你瞧瞧夏夏那个丫头,对人家压根儿没一点儿心思,又撺掇着一家搬到了京城。她也算神通广大,居然什么都让人弄好了。你说说,连校长的公子哥儿,那样的标志的孩子,她都瞧不上,她心气必然高着呢,怎么可能看上你三姨介绍的人。” 柳雪不忿道:“说不定是人家看不上夏夏呢,夏夏虽说长的不错,可也比不上陈子墨现在的女朋友,人家漂亮着呢。” 夏梦姣看了女儿一眼,高深莫测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常言道‘娶妻当娶贤’,真娶一个长的这么漂亮的媳妇儿回家,你以为婆婆会愿意。再说了,那陈子墨的妹妹和夏夏这么要好,陈子墨的老妈更是喜欢夏夏喜欢的不行,她要是真有心,还怕拿不下来。人家都说,这男追女啊,隔层山,女追男啊,这隔层纱啊。” “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可多着呢,你啊,还有得学呢。”夏梦姣告诫女儿道,“等你以后再真去了那边,记得多和你夏夏妹妹学学。” 再说那陈子墨的老妈谢芳华,确实开始对赵昕这个未来的儿媳妇不满意起来。因为她开始感觉到自己儿子的一颗心都在那个女人身上了,感觉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儿子,就这么被她抢走了。 幸好谢郗彤感觉到了自家老妈的不自在,经常陪在她身边,这才让她慰藉了一番。 “阿姨,老妈,喝点热水,暖暖身子。” 接过林夏递过来的茶水,谢芳华直在林老妈耳边感叹道:“还是养丫头贴心啊。” 原来,林夏母女二人回家没多久,谢芳华就带着谢郗彤上来窜门子了。 看着林夏忙忙碌碌给她和谢郗彤倒茶热情的样子,谢芳华觉得窝心极了。 林老妈笑道:“说哪里的话唷,你儿女这么漂亮,又这么懂事,儿子这么优秀,现在连儿媳妇都给你找好了,还有什么愁的唷。我家里的小子还什么都不懂,这做父母的还得操十几年的心呢,哪像你哟,现在就可以甩手了。” “彤彤,刚刚在家里,你不是吵着要和夏夏说悄悄话么。”见林夏和谢郗彤都站在客厅里,谢芳华笑道,“一听说夏夏要回来啊,这彤彤就坐不住了,天天在我耳朵边嘀咕,说还有多少天就能见面了。” “谁说不是呢。”对家长里短,林老妈最有心得,“夏夏和彤彤的感情可真是最好了,去B市那么久,夏夏在我面前提彤彤的次数最多,基本上去那边之后,两人天天都在网上聊天呢。” 见两人去了林夏的卧室,房间门也关上了,谢芳华这才叹道:“老姐姐,你是不知道我的苦啊。难怪人家都说,这儿子养不得,有了媳妇就忘了娘,我家那个,这媳妇还没娶进门呢,早就将我这个娘忘的一干二净了。” 林老妈奇怪道:“没这么严重吧,你家未来的媳妇我也听夏夏说起过,不是说性格挺好的么,还是子墨的同班同学,两人感情也好。而且你那媳妇人品样貌成绩个个都出众,不是挺好的么?” 没想到除了子墨和彤彤,夏夏对这个赵昕的评价也这么高,谢芳华的心又冷了点,这才道:“谁说不是呢,以前我也挺喜欢那孩子的。从前阿昕那孩子也挺守礼的,可自从老爷子说等两人十八岁之后结婚,子墨和阿昕就变了,两人整天呆在一起不说,还总是背着人。上次我就听彤彤说两人关在书房里关了半天,你说这要是整出个什么事儿,我这张老脸往哪里放哦。” 这才是谢芳华最担心的事,陈子墨和赵昕现在正是青春期,都是萌动的时候,要真有个什么,可不是这辈子都蒙上了污点。 本来两人将来都有个光明的前途,怎么就非得让大人们操心呢。 202 聚头 林老妈一听谢芳华这话,就知道她在操心什么了。 老实说,对这事儿做父母还真是不怎么好和儿子说。 难道要对他说,你给我悠着点,别闹出人命来了。 光是想想,就觉得臊了慌,更别提说了。 中国自古以来对性教育就讳莫如深,古代不提。 就是现代,这类事情一般也不是父母教导,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一般都是通过别的途径得到这方面的知识。 “这……”对这事儿,林老妈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得道,“子墨这孩子我也见过几次,说话做事很有条理,应该不会这么拎不清吧。” 父母对自己的孩子都是无条件的偏爱,谢芳华自然道:“子墨这孩子我自然知道,可这两人这么没日没夜的黏在一起,我这不是就怕出事么,毕竟阿昕可不是我眼前长大的。” 听了这话,林老妈心里也不说滋味了,她也是有女儿的人,不免将谢芳华这个样子和林夏未来的婆婆联系起来了。 还好当时没让林夏和陈子墨这小子在一起了,就算陈子墨再好,有这样的婆婆,她也不会同意这桩事儿。 这还没在一起呢,什么事都怪到媳妇儿头上了,以后结婚了还得了。 况且,夏夏那孩子眼光可高了,什么时候见她在他们两老面前称赞过谁。可对这个赵昕,夏夏可是赞不绝口,连说自己做不到她那么好。 在林老妈眼中,自己女儿已经够优秀了,而且很自傲,连她都称赞的人,一定差不到哪里去,可见这谢芳华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了。 不行。以后夏夏谈恋爱,可得让她注意点,可得找个好婆婆。不然,这夫妻两人感情再好,也经不起这么磨。 不过是一句话的功夫,林老妈这脑袋里面就想了这么多七七八八的事儿。 不过面上还是顺着谢芳华的话点头道,“你说得正是呢,我说今儿怎么没见着子墨,原来是和他的小媳妇黏在一起了。说起来,我也有好久没见子墨了。想必又长高了不少吧。” 说起唯一的儿子,谢芳华眼里闪过一丝满意,“嗯。长了一点儿,没有初中的时候长的快了。话说阿辉也要上初二了吧,现在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呢。” “谁说不是呢,那小子,我真是操碎了心。什么时候要是有你家子墨一半的听话。我就真烧高香喏。” 这边两个家庭妇女在聊着儿子的事,那边林夏和谢郗彤也说着私密话儿。 “诶,我说你妈和我妈有什么重要的事儿啊,居然还把咱们俩支开了,可真是稀奇。”林夏似笑非笑的看着谢郗彤。 要知道,谢芳华可是重点高中的语文教师。也算小家碧玉的出生。不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却也是样样都会,居然能和林老妈这个典型的乡村妇女聊到一块儿去。可真是让她惊讶。 谢郗彤叹了一口气,“还不是为了我哥和昕姐的事儿。” “为了他们俩的事?”林夏有些不解,“你哥和昕姐两人不是挺好的么,能有什么事儿。” 谢郗彤摊了摊手,“我也奇怪呢。自从我外公说等两人十八岁之后订婚,这段时间以来。我妈天天在我面前嘀咕,说我哥娶了媳妇就忘了娘。” 看谢郗彤满脸无奈的样子,想必她也是被谢芳华念叨烦了。 “这不,我今天特意带我妈过来,就是想让你妈劝劝我妈。这段时间,我耳朵都听出茧来了。” 谢郗彤虽然聪慧,可两辈子加起来都没有嫁过人,根本不懂得为人婆婆的这种心理。在她看来,她哥哥虽然对赵昕好,可对她们一家人还是和从前一样,也很关心她和妈妈,并且还多了一个赵昕关心他们一家人,也不知道谢芳华这种想法从哪里来的。 林夏虽然也没有嫁过人,倒是因为年纪大一点,见到的事情多一些的原因,对这种心理倒是略知一二。知道谢芳华现在不过是没有适应,加上现在放寒假了,每天也没有什么事儿,自然容易七想八想。等过一段时间,学校开学了有事情做了,人也适应了,就不会整天嘀咕了。 因笑道:“算了,这都是她们大人的事,横竖与我们无关,也不用我们操心。对了,上次的事,你爷爷怎么说?” “我爷爷说他会处理,只说让我们这段时间尽量少出门,过两天他会从军队里面选几人个,到我们家保护我们。” 也就是说要给他们安插保镖了。 “那你哥哥和昕姐呢?” “他们两个现在每天神农见首不见尾,天还没亮我哥就出门了,晚上也是很晚才回家,也难怪我妈会不满了。”谢郗彤道,“以前他和昕姐虽然也去练武,可也没有像现在这么拼命啊,看着哥哥一脸疲惫的样子,我觉得很心疼。” 林夏叹道,“你哥哥估计也是被上次的事情弄怕了,想你哥哥这么骄傲的一个人,被人这么轻易的压在身下,功夫还不如昕姐,想必他心中也憋着一口气吧。” 谢郗彤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哎。”林夏没有形象的倒在床上,“真是烦人,怎么这世上就是会有这么多麻烦的人,麻烦的事呢。开开心心过日子,难道不好么,非得整出一些事来,真是吃饱了撑着。” “哎,谁说不是呢。”谢郗彤也学着她的样子,“世上本无事,就是被他们这群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整出来的事儿。” 上辈子不也是这样,所谓宅斗,不就是一群人,为了后院所谓的利益,使出各种阴私的手段,害人利己么。 “行了,咱们也别说这些丧气话了,对了,茜茜和潇潇今天过来我这边么?”林夏问道。 “刚刚我打电话的时候,说都在茜茜的家里,马上赶过来呢。” “太好了,好久没见面了,晚上咱们可得好好出去吃一顿。” 谢郗彤面露迟疑,“可……” “嗨,我差点忘了,你外公不让你们随便出门。行,那我们就去昕姐家,好久没吃她做的饭菜了,好想念啊。”说起赵昕的手艺,林夏又流口水了。 空间水、空间菜再配上赵昕那手艺,真是美味的让人几乎想要将舌头都吞下去。 两人说了会儿闲话,就听见敲门声,然后见门从外面被人打开,露出两张娇俏的脸,可不就是孙潇潇和赵茜。 “啊~你总算回来了,可想死我们了。”孙潇潇大叫一声,像猴子一样窜了进来,巴在林夏身上。 可怜林夏,正和谢郗彤一起躺在床上,猝不及防之下,被孙潇潇压了个正着。 “咳咳咳,救~命~啊!”林夏趴在孙潇潇的身下,不断挪动着手臂。 谢郗彤起身,和赵茜并肩,抱臂而立,奸笑道:“哼,这就是我们给你的惩罚,冲动的惩罚!” “咳咳~我知错了,请你们给我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再压我就真不行啦啦啦啦~”最后一句话,像唱黄梅戏一样,让三人一下子喷笑了起来。 赵谢二人将孙潇潇从她身上拉了起来,笑道:“真是几天不见,你越发长进了啊,不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现在连戏都会哼这么两句了啊。” 林夏忙坐了起来,挥动了动手脚,活动了指关节,“好啊你们三,居然敢捉弄我,看我怎么找回场子。” 笑闹了一会儿,四个小伙伴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那亲密无间的时光。 “对了,咱们晚上出去玩儿吧,咱们四个好久每一起出门逛街了。”四人并排躺在一起,孙潇潇提议道。 林夏笑道:“还是过几天吧,我才回来,人都还没精神呢。你们也知道,我有晕车这毛病。” “也是,瞧我这记性。”孙潇潇笑着锤了捶自己脑袋。 谢郗彤知道林夏是给她找借口,望着林夏笑了笑,她们之间的友情,已经不用说感激道谢之类的话了。 “那咱们晚上去哪里玩呢,这都三点多了。”赵茜问道。 “去昕姐哪里吧,我可馋她做的饭菜了。你们不知道,我去那边什么都好,就是吃不到昕姐做的饭菜,可想死我了。”林夏做出一样色迷迷的样子,还故意吧嗒吧嗒嘴巴,又惹了几人笑了起来。 赵茜点头道:“好你个林夏,原来你一点都不想我们,只想表姐那身手艺了。” 林夏煞有介事的点了点头,“没错,我还真特别想昕姐那手艺。” 孙潇潇是个吃货,也点头赞同,“昕姐手艺真的是特别好,我也好久没有吃到了,咱们今天就去吃昕姐,哈哈。” 谢郗彤掏出手机,道:“那我先给我哥打个电话,问问他们现在在哪里,能不能晚饭前赶回来给我们几个做饭。” “对对对,怎么就忘了这茬,真该打,你快打。”林夏三人忙道。 却说自从赵昕将空间的事告诉陈子墨后,陈子墨对这个超自然的空间自然是万分感兴趣,只要有时间,都呆在里面练功,而在赵昕休息的时候,他则或是研究空间里面的东西,或是给她帮忙收那农田里面的蔬菜水果。 203 缠绵 而谢郗彤给赵昕打电话的时候,陈子墨正在摘菜。 就算空间温度适宜,陈子墨白玉般的脸上也还是冒出了一些汗珠。 用袖子擦拭了一番,直立起身子看着后面明显又长了一节的蔬菜,陈子墨有些无力的对身边的赵昕道:“这长的还真是快,以前你一个人怎么忙的过来。” 赵昕无奈道:“怎么可能忙的过来,这里的果子可都是要我一个个亲自摘下来,才能弄到外面去。刚开始的时候,摘一亩田就忙的不行了,现在还好了些,摘两亩也就喘点气,也可能是开始学习练武,身子骨比从前好多了的缘故吧。” 闻言,陈子墨想起谢郗彤卧病在床的时候,赵昕天天一日三餐的照顾他们。不由握住了她的手,深情的眸子盯着她,唤道:“阿昕,真是幸苦你了。” 见目的达到,赵昕忙道:“有你这句话,我做什么都不觉得苦,为你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看着佳人那双溢满了深情的妙目,陈子墨心中一动,缓缓的低下了头,吻上了赵昕的双唇。 两人也不是第一次接吻了,赵昕樱唇微启,陈子墨的舌头顺利的攻城略池,一吻下来,两人都有些气息不稳。 赵昕脸色微红,正欲说什么。 突然,脸色一变,对陈子墨道:“电话响了,是彤彤打过来的。” “你怎么知道是彤彤打过来的。”陈子墨好奇问道。 赵昕一把抓住他的手,“先出去再说。” 心念一转,两人出了空间,“喂,彤彤啊。” “昕姐,你和我哥在一起么?” “嗯。”赵昕道,“有什么事儿么?” “哦。夏夏不是回来了嘛,我们没地方去,打算晚上到你家吃饭,好久都没有吃昕姐做的饭了。” “嗯,行,那你们五点钟左右过来吧,我和你哥先去买菜,准备准备。” “好的,我和她们说下。” “那行,还有事儿么?” “没啦。昕姐再见。” “再见。” 挂了电话,赵昕看着陈子墨笑道,“这回你摘的菜有用武之地了。彤彤她们几个晚上要过来吃饭,说想念我的手艺了呢。” 陈子墨揽她入怀,“今天我来做,可不能让老婆累着了。” 赵昕白了他一眼,“谁是你老婆。” 虽如此说。那漆黑的眸中波光流动,精致的眉眼间却透了丝媚色,脸颊浮起两抹潮红,耳尖处也红红的,看着可口极了。 “阿昕。”佳人在怀,陈子墨哪里受得住。赵昕不好意思在书房和他亲热,心念一转,等陈子墨反应过来。两人已经倒在了空间木屋二楼的那个双人床上面。 随意环视了一下四周,见在空间里面,根本不会有人来打扰,陈子墨更是心无旁骛,紧紧地抱住赵昕吻了下去。 不同于陈子墨以往温柔的吻。这个吻象狂风暴雨一样,根本毫无章法可言。只是一阵啃咬含吮,恨不得把赵昕整个吞下去。 感受到陈子墨的人情,赵昕压抑已久的情欲也被他激了起来,紧紧抱着身上健硕了不少的身躯,不动声色的撩拨着身上的这个少年。 陈子墨不过是个雏儿,哪里能经得住赵昕这样的撩拨。 长长的潮热的湿吻后,陈子墨的手已情不自禁的伸入到少女的衣襟里,急切中带了点粗鲁的抚弄那如玉般的肌肤。 一贯冷漠清淡的眼眸里也染上深深情欲,白玉无暇的面容薄红隐现,如此俊美的脸庞!赵昕有些痴迷的望着身上的少年,不再像上辈子那样,仅仅是肉体的触碰,原来灵肉结合,是这样美妙的一件事。 她的素手,也慢慢抚上了陈子墨的腰腹,陈子墨只觉得腰部一阵紧缩,一股快.感袭来。 “阿昕。”仅仅抱着赵昕的腰肢,他喘着气儿在她耳边轻唤道。 听到他有些情动的声音,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清香,赵昕也有些情动了。 他的腰腹还带着男孩的青涩,却因为这段时间锻炼的关系,已经开始有了肌肉。手慢慢走向两边,左右腰侧线条已经开始紧绷,再往下一点,摸到了靠近臀部的上方。 咦,赵昕心中惊讶的哼了一声。 居然有两块肌肉,那叫爱肌,据说有这两块肌肉的男人腰部很有力量。上辈子她阅男无数,可有这两块肌肉的人可真是少之又少。 看来,她还真是找到了一块宝。 想到这里,赵昕的眼神越发幽暗,这辈子谁也不能将他从她身边夺走。 然后,她主动吻上了陈子墨的唇,他的唇温暖而柔软,唇线分明,任她采拮。 细细地描摹他唇线的轮廓,然后,轻轻的碰触转为小口小口的噬咬,她把舌头一点点地探入他的唇齿之间,试探地碰碰他的舌尖,然后含住他的舌头吸吮。 在他的嘴里挑逗了一番,然后延伸至他的耳垂,耳后,他的喉结,然后一直往下。 随着吻越来越低下,渐渐的两人的衣裳褪下,赤膊相对起来。 由于在里面要劳作的关系,两人穿的都是赵昕备好的衣物,特别方便剥。 当赵昕最后一片衣裳离体,她似乎能看到陈子墨黝黑的目中冒出的小火焰,那团火焰直直的盯着她胸口,低喃道:“真美。” 说着,那双如玉般的手,也抚上了那双玉女峰。 感受到拿柔软的触感,他的呼吸一阵一阵地粗重起来,不由低下了头,含住了其中一边的小樱桃。另一只手也没有闲着,抚上了另一边的柔软。 一手无法掌控的女人! 陈子墨的脑子已经无法思考了,只能顺着本能,不断吞噬着赵昕身上的柔软,行事没有章法。 轻轻噬咬揉搓着中间的小小的突起,终于,一声微微的呻吟传入了他的耳朵。让他身子一震,放弃了眼前的美景,微微抬起了身子。 见陈子墨离开,赵昕心里觉得有些空虚,而更多的却是讶异。 她这具身体她不知道在镜中看了多少遍,可以说是绝世美体,陈子墨居然有这等定力,而不是猴急的扑了上来。 想到这里,赵昕心中微微一暖,这样的男人。也难怪柳梓清那样绝色的人儿都对他念念不忘。 真是绝世好男人啊! 许逸宸那个渣,就是个变态,给子墨拎鞋都不配。 眼前是整样的一副美景。陈子墨只觉得这是他这辈子乃至一生,见过的最美的风景。 白玉无瑕的肌肤,高挺的双峰,草丛下面幽暗的峡谷,笔挺的双腿。和那粉嫩娇小的玉足。 他不该就这样轻薄了她,应该给她最好的。 这样想着,陈子墨红着眼仅仅抱住赵昕,哑声道:“嗯,阿昕,我不能这么对你。这对你不公平,我爱你。” 赵昕只觉得心里像被电流触动了一般,酥酥麻麻的。这种感觉一直从心口顺着血液蔓延到全身各处。 她仅仅抱住了身上的男子,她赵昕何德何能,竟然找到了这样的绝世珍宝。 只能嘴里不断喃喃道:“子墨,子墨。” “阿昕……” 见他还想说什么,赵昕轻轻掩住了他的唇。“子墨,我爱你。愿意给你我能给的一切,我不后悔,永远不后悔。” 轻轻在她的掌心落下一个吻,“可是我不愿意,我不想你受任何委屈。” 感受到小腹处低着自己的坚硬,赵昕唇角微扬,“跟着你,我永远都不会委屈。” “阿昕。”得到爱人的同意,陈子墨的吻铺天盖地涌来,落在了她的全身。 她脸上任何一个角落,她的锁骨,她的胸口,她的小腹,她的肚脐眼,最后,一直来到她的秘境。 “不要……”她挣扎着喘息,“……脏。” 陈子墨喘着粗气:“别动,别动,你不脏,在我心里,你是世上最干净的。” 赵昕眼睛一红,一颗泪水从她的眸中滑落. “怎么了。”陈子墨柔声问道,轻轻吻去了那颗泪珠,“是不适应么,要是你不愿意,我就不碰你。” 看着那满是情动,却竭力忍住的脸,看着那一脸认真的眸子,赵昕刚止住的泪又涌了上来。 上辈子,她是世上最下贱的女人,从来没有一个男人那样对过她,即便她有着那样不俗的容貌。 每一个和她做的男人,都只会玩弄她,没有一个不带套子的。 只是因为,嫌她脏。 见心爱的人哭泣,陈子墨哪里还有欲.望,一脸担忧道:“你别哭了,我不碰你。” “不是。”她抱起了身上的男孩,“不是,我是高兴的。子墨,我真的爱你,很爱很爱。” 陈子墨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也不会说什么动听的情话,但为了心爱的女人,他还真能忍下去。 正在陈子墨心里做好打算的时候,赵昕的红唇凑了过来,“子墨,亲亲我。” 这话简直如有神助,两人交缠在了一起。 而现在,赵昕已经完全分不清自己身体的感觉了。 是喜悦,还是哀伤?是甜蜜,还是苦痛?是快.感,还是折磨? 她不知道,她都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浑身颤抖着,任由最爱的人伺候自己,在那里造出一拨又一波的快.感。 待赵昕从那种余韵中缓过神来,只觉得手脚软弱无力,而陈子墨的坚挺,还直直的抵在她的大腿内侧。 “子墨,进来。”赵昕轻轻喘息道,她的手,抚上了那绯红的脸颊。 陈子墨摇了摇头,“我不想你未婚先孕,这里又没有套套,我还能忍得住。”说完,将赵昕完美没有丝毫毛孔的手指,轻轻的含在了嘴里,然后吮吸起来。 赵昕脸上还没有褪去的红潮又加深了,她的手,握住了陈子墨的突起,媚声道:“虽然不能用下面,可还有别的办法。” 204 告诉他了? 滑如水蛇般的身子搂着陈子墨,双手还握住了敏感处。 他只觉得脑袋里“轰”的一声炸开,然后便是一片空白。 用纸巾将两人擦拭干净,待陈子墨平复了心情,赵昕这才道:“练了一天,子墨感觉如何。” 揽着赵昕,陈子墨的双手无意识的在她柔嫩的背脊处滑动,点头道:“感觉很好,若是用武侠小说中的话来说,那功力简直就是一日千里。” 和他呆在一起一天,赵昕自然知道陈子墨进步了很多,只是不知道他在这练武方面如此有天赋,喜道:“如此练一个多月,若是再遇到那许逸宸,咱们俩联手,他一定不敌。” 陈子墨点了点头,想到不再受人制肘,淡然的眸子里面也含了淡淡的欣喜。 赵昕翻了个身,趴在他的身旁,提议道:“若是像电视剧上面那样,一人弄一个什么君子剑淑女剑就好了。” 自认识赵昕以来,她一直是以一种温婉贤惠大度的姿态,如今乍然听到她小女儿之态,陈子墨只觉得高兴的很,两人又也亲近了几分。 见他眼中的调笑之意,赵昕轻轻拧了他一把,嗔道:“你笑什么。” 一把握着佳人的小手,笑道:“你什么时候见过有人抱着一把剑在街上行走的,又不是在拍电视剧。” 赵昕笑道:“我知道,就是随便说说。我小时候可皮了,最大的梦想就是像电视上的侠女们仗剑走天涯。” 说起儿时趣事,陈子墨也点头道:“小时候我也有这样的梦想,鲜衣怒马,仗剑天涯。” 赵昕叹道:“这应该是所有小孩的梦想了吧,看电视上面那些大侠,那种感觉。可真是潇洒。” “是啊,现在想想,小孩的直觉是最准的,也许我们喜欢的都是那种没有负担的日子。” 两人说了一会儿闲话,见时间也差不多了,便收拾了下,选了一些晚上要用的蔬菜水果,出了空间。 五点左右,门铃果然响起,赵昕开了门。见谢郗彤几人笑眯眯的站在门外。 “昕姐,”谢郗彤开都道。 “昕姐好。”“昕姐好。”余下三人也纷纷开口问候道。 “都来了啊,快进来吧。外面可真冷。”赵昕笑道。 四人换了拖鞋,脱了外裳,纷纷到沙发上坐了起来。尤其是赵茜,一下子横躺在沙发上,巴不得在上面打两个滚。 “啊啊啊啊。什么时候我也能像表姐你一样,能一个人住这么大一栋房子啊。那样,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了。” 赵昕家虽然得了一笔横财,她父母却因为都是老实巴交的人,实在是在城里待不下去。也不大长住,只偶尔过来一趟。更多时候,都是在田里伺候庄家。这让几个和父母住在一起的人都羡慕不已。 特别是林夏,独自一个住习惯了之后,还真不习惯和父母在一起住,什么事都被管着,还有门禁。 约个会搞的和地下偷情一般。 “是啊。我也好想开门建户啊。”林夏等人纷纷点头,只要谢郗彤。因为在父母底下待惯了,加上有这么好的哥哥,还真没想过出来单独住。 上辈子母亲早早去世,虽然有父亲,却也和没有一样,她很珍惜这辈子在父母膝下承欢的时候,因此倒不像另外几个点头附和。 厨房的门被打开,穿着围裙的陈子墨端着菜走了出来,笑道:“你们一个个的,羽翼都还没有丰满,就想着要飞啦。” 赵茜叉腰道:“为什么不可以,昕姐也只比我们大一两岁,她可以我们自然也可以。” “阿昕可比你们成熟多了,别的不说,就说她那一手厨艺,你们四个谁有她厉害。”将菜放在桌上,陈子墨笑道,“还单独出来住呢,我怕到时候你们连填饱自己都不能。” 赵昕帮忙把菜从厨房里一一端出来,笑道:“今儿可是子墨下厨,你们也有口福了。” “哇,我也好久没吃到陈大哥做的菜啦。”林夏笑道,“今儿我最有口福。” 赵昕笑着对赵茜道:“既然你这么喜欢,今晚就别回去了,晚上和我一起睡。想你们四个刚刚聚在一起,只怕有很多话要说吧。” “表姐,你最好啦。”赵茜欢呼道。 赵昕白了她一眼,“快去洗手吧,洗完开饭。” 洗了手,众人归位,赵昕已经给众人倒了饮料,招呼大家一起吃。 谢郗彤看着这一桌俊男美女,又没有什么讨厌的人捣乱,气氛真是好极了。 “陈大哥,昕姐。”林夏举起面前的饮料,首先敬两人道,“今天我就以果汁代酒,祝你们学业有成,感情甜甜蜜蜜,一生幸福顺遂。” 赵昕甜甜笑道:“唷,这小嘴可真甜,那我和你陈大哥,就接你吉言了。”陈子墨淡淡的眼里也闪现笑意,点头喝了面前的饮料。 接下来几人都敬了陈赵小两口,然后几个小姐妹之间互相敬了起来。 等林夏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立刻发现了这菜的不同,味道虽然和赵昕做出来不是一模一样,但细细分辨,还是能感觉到其中的不同。 突然,林夏灵光一闪,看了眼给陈子墨夹菜的赵昕。 难道,她已经将空间的事告诉陈子墨了。 看着赵昕眼中不容忽视的绵绵情意,林夏暗自点了点头,不无可能。这女人一旦谈起恋爱来,可恐怖的很。 只是看赵昕的行事做派,应该不是那样会为了爱而失去理智的人啊。 就像她,虽然知道自己喜爱靳夜,可空间的事,根本就没打算告诉他。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她听得多了,何况靳夜生来已十分高贵,不需要这些东西锦上添花。 空间里所有的东西,她宁愿没有,也不愿这些东西暴露出来,危害自身。若她仅仅孤身一人也就罢了,可她背后还有林家和夏家,上上下下百来口人,若真的暴露了…… 想到这里,林夏就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她一个人死了也就罢了,若世界上国家或什么组织的把她或她家人抓去研究,那可真是求地无门了。 想到这里,林夏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她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傻傻的人了,见惯了这么多的是非,谁不是自私的。 况且她现在的生活也已经很幸福了,有空间自然好,便是哪一天,空间消失了,她也不需要那个东西过来锦上添花。 “夏夏,你怎么了,怎么脸色有些不好看,还抖了几下。”谢郗彤心细,又和林夏挨着坐,第一个发现了她的不对劲。 林夏笑了笑,“可能是有些冷了。” “都是我的错,夏夏刚刚从北边过来,听说那边一到冬天,整个室内温度都很高,穿一件单衣都行,是不是。”赵昕笑着起身,将客厅的空调温度又调高了几度。 温度高了后,林夏也不抖了,笑着对赵昕道了谢,又和她们几人说起B市学校的学生了,听的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夏夏,你当了班级第一之后,那个原来的班级第一真的这么搞笑么?” 林夏道:“还有更过分的呢。” 说着,将其他人的反应也和大家说了一遍,听到每次她写笔记,她前后左右就纷纷有样学样的时候,而有一次她兴致来了,胡乱在书上写写画画,结果所有的人都提笔望着黑板打算写笔记,结果人家老师根本就没有在黑板上写一个字的搞笑场景,孙潇潇不由拍着桌子笑了起来。 “哈哈,你的新同学也太好玩了,若是陈大哥和彤彤去了那里,他们是不是也要这样做啊。” 林夏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陈大哥和彤彤去了,一定是清华北大班的,我还没考进去呢。” “清大京大班,好霸气的名字啊!”赵昕叹道,“这学校胃口可真大。” 林夏笑道:“那学校光是清大和京大的保送名额,就有二十几个,每年考清大和京大的都快五六十号人了,那才是真正的名牌学校啊。就我这样的,考全校前一百名也是花了好大的功夫呢。” 陈子墨和赵昕听了倒是吃了一惊,林夏的成绩,在他们学校,能排上全校前十了。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差距,真的这么大么? 谢郗彤听林夏说过,倒也没他们这么惊讶,对林夏道:“夏夏,你的目标还是京大么?” 林夏点了点头,端起面前的饮料,“嗯,我从来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京大!” 她的语气淡淡,目光却那么坚定,让在座的每一位心中都浮起一种感觉。 她——一定能上京大! 吃了饭,赵昕给赵茜的父亲也就是她叔叔婶婶打了个电话,说明了情况。赵茜的父母知道赵茜一直和谢郗彤她们在一起,倒没有多说什么,只说让她在堂姐那里乖乖听话,别太烦着人家。 赵昕这里空房间多,孙潇潇可以和她挤在一个房间,况且两人对这事也是做惯了的,也和父母打了个电话,说了声,顺理成章的留了下来。 四人凑在了一起,能够干什么? 嘿嘿,自然是,打麻将! 205 美男宋钰 麻将在历史上风靡了这么久,自有它独特的魅力。 林夏喜欢玩麻将,但却不沉迷。 人生在世,分得清主次,就不虚度。 想谢郗彤活了十几年,学了琴棋书画,就是没学过打麻将。 所以在林夏提议打麻将的时候,她摇了摇头,“我不会不会。” “麻将好啊。”赵茜撸了撸袖子,“我以前回老家还经常打,可自从堂姐搬到这里来之后,好久都没有打麻将了。” “这个好这个好,我也会玩,哈哈哈。”孙潇潇自然赞同。 “可我不会啊。” “这个简单的很,我们教你。”三人说着,将谢郗彤拉到麻将桌边,开始抹牌起来。 谢郗彤就是谢郗彤,虽然从前没有玩过,但了解规则,打了两圈之后,也渐渐感兴趣起来。 “三筒。”孙潇潇坐她对面。 “碰。”林夏道,甩出一张五万。 “糊了。”谢郗彤将牌一倒,“哈哈,小屁糊。” “我去,有没有搞错。”孙潇潇气愤道,“我整对子糊,你就给我来一个小屁糊。” “你有我惨啊,我可在弄清一色,有木有。”赵茜将牌一推,“已经定下来了,被她一个小屁糊给搅了,真是气死我了。” “夏夏,你呢。” 林夏将牌一倒,“我整对对碰呢。” “啊啊啊,我还没有搞过清一色呢,不行,定个规矩。”赵茜眼珠转了一圈,狡黠道”“除非没有几块牌了,不然不准糊小屁糊,不然好不容易整的一手牌。就被她小屁糊给毁了。” “是呢是呢,就这么办。”孙林二人表示,同意谢郗彤还来不及说话,就少数服从多数了。 在赵昕家玩了一会儿牌,林夏和谢郗彤就各自回家了。 到家已经快九点了,洗了个澡,打开电脑,写了一会儿的字,就休息了。 回家的日子懒惰又散漫,若不是每日要码字或和谢郗彤她们出门。只怕她都不知道这一天天的日子是怎么过去的。 这天晚上,照例打开电脑,发现点点女生网的群里特别热闹。虽然平时也很热闹。但今天,仿佛更热闹很多。 林夏看了一会儿,才了解原因,原来今天已经一月五号了,是点点网发稿费的日子。 登录了点点网后台。看了稿费查询。 从上架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靠订阅挣来的钱不过一百多块,加上三百的全勤和几块钱的打赏,总共加起来也不过四百零几块。 而群里就是为稿费吵起来的。 原来,到现在为止。稿酬税一直是1980年定的800元起,一直过了30年都没有变。 而随着国内经济条件越来越好,个人所得税从1600元。到现在的2000元,然后到2012年的3500元。 而稿酬税,一直到现在,800元没有变过。 而群里面也正是为这件事吵着,群里上千收入的人很多。但上两千收入的人很少。本来就只有一两千的收入,稿税还这么高。大家真的是接受不了。 所以也就有了今天热闹的场景。 吵着吵着,就从稿费吵到了盗版。 其中一个写手道: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税还收这么多,国家还真有意思。 另一个道:中国自古文人多清贫,饿死的也不少。所以,大多数人觉得,写书的,就应该穷。 要是为了钱写书,就会被人骂,比如像郭敬明那样的,挣钱太多,就会被人批评太商业了…… 看着这段话,林夏点了点头。 就是因为这个观点,只要写书挣钱了,就是什么太商业,太不清高,太拜金。 另一个道:税收也就算了,至少还给修个路建个桥什么的,盗版就是赤裸裸的直接损害我们的利益。 又加进来一个人,说道:我倒觉得,一分耕耘一份收获,咱们稿费都是自己的写出来的幸苦钱,就是因为一些人的偏见,让本来就不多的稿费更少了……我们得要多爱写东西,才有勇气坚持写书。 其实,这就是真爱。 林夏默默打出这一句话,然后就在群里炸开了锅。 “是啊,果然,我的真爱是写书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浓缩,才是精华。” 然后,林夏静静的关了群,不再说话。 在老家过了一个寒假,快过年的时候,林夏一家按照旧年的俗例,回了老家给爷爷奶奶上坟,到溪水镇看外公外婆。那大包小包拎的,看的周围邻居咂舌不已,直奉承林夏的外婆生了个好闺女。 而林老妈更是脚步生风,在妯娌之间高谈论阔,简直大长脸面。 没办法,从老林下和老夏家往上数三代,还没有一户人家是住京城的,居然有本事住到京城去了,这还不是天大的事儿么。 等林夏一家再次回到B市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的事情了。 打电话给老师拜了个年,知道了自己的期末成绩,然后又由林老爸和林老妈领着拜访了李隐兰和徐寅,把家乡的一些年货送给邻居。 等一切弄好了,也已经到了开学的时候。 像是突然打破了冬的咒语一般,被冰雪凝固的天地突然就瓦解了,春的气息就这么点缀的人间烟火。 等林夏发现的时候,枯枝条已经开始抽新芽了。 一阵还有些寒意,却夹杂着一丝暖意的微风从窗口吹进来,吹在林夏的脸颊上,将她额前的碎发吹起。 她不由侧了侧头,看向了窗外。 定海中学很大,很漂亮,建筑物错落有致的分布在校园里。而在东南角的那个地方,现在正在修建一栋大楼。 原本,那个地方是一连排的老房子。看着很有些年岁了,在学校今年换了一个校长之后,这房子也终于动土了。 林夏叹息了一声,因为是老房子的原因,那个地方很有容城中学的感觉,让林夏总算有了熟悉感。 每每漫步在林荫道下,她就会想起和谢郗彤一起学素描的场景,铅笔在宣纸上的沙沙声,爬山虎清新的味道,还有那树荫打下来的或明或暗的阴影。 影绰绰的。有股时光的味道。 窗外的绿树层层掩映,在林夏的脸笼在了阴影之中,或有调皮的阳光偶尔洒在她身上。让一切美的像一幅寂寞的画。 一个侧脸,一丛树荫,一缕阳光。 怎么会有这样好的女子,宋钰淡淡想到。 “林夏,你说说看。为什么黄金的颜色,象征纯洁和光明。”《艺术鉴赏》老师淡淡问道。 凡是搞艺术的,都是或清高或怪异的,林夏已经见怪不怪了。 不过,光从课程安排的角度上来看,就可以看出京城和外地小地方的差距了。 这里有艺术鉴赏课。有毛笔字课,美术课音乐课什么的,最让林夏惊讶的是。居然还有专门的朗诵课。 朗诵中国上下五千年的经典名著,让中国的学生,国家的未来不忘本,不数典忘祖。 这个问题,好像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林夏有些恍惚的想。 但眼下不容她多想,只得将自己记得的一点内容随便说了出来。 “中世纪时代。凡是耀眼的都认为是美的,因为它们拥有神的力量。学者乔治维加尔罗曾解释过,这种颜色让人联想到黄金,黄金是纯洁和光明的象征,也是衡量价值的绝对标准。特别是在中世纪的西方,耀眼的事物都是拥有将其内部的力量传递给神的内涵……” 铃—— “下课。”老师收拾了课本,快步出了教室。 林夏慢吞吞的收拾了东西,背着挎包,慢慢的在校园里走着。 清大京大班果然与众不同,至少能进那个班的,都是学校顶尖的人物,加上这么多年学校的培养,虽然偶尔会有点儿小摩擦,但却没有普通班那样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发生了。 “林夏同学。”一道温润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林夏转过头,是他。 “宋钰同学,有什么事情么?”待她话说完,宋钰人已经走到了她面前。 宋钰,人如其名,整个人如美玉一般,长相不提,那一身温润的气质,绝佳的气度,真是一个如玉君子。 虽然林夏觉得这个年纪穿白衬衫的男孩子有些矫情,可她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穿白衬衫很好看,就像那漫画中的美男子。 转到了这个实验班,林夏才知道,宋钰居然是她们这个学校鼎鼎有名的校草之一,比陈子墨也差不了多少了。 但真正让林夏觉得惊讶的是,这个宋钰给她一股很熟悉的感觉,很熟悉很熟悉。 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一般。 可是,她敢发誓,真的不认识这个帅哥。 “是这样的,学校有个活动,在全校征稿,要求每个班都出二十篇稿子,我已经找了十几个人,还差几个,所以不知道林夏同学有没有兴趣。我看过你写的文章,文风优美,文笔细腻,很适合这个题材。” 宋钰款款道,说话如沐春风,让人觉得很舒服。 他本来长相就好,加上一身气度,走到哪儿都是发光体,自然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林夏浅笑道:“嗯,能告诉我,是什么题材么?” “青春类型的题材,没有具体的题目,范围挺广的,可以写友情亲情,很适合文笔细腻的人写。” 宋钰心思细腻,说话有条理,将一切说的很清楚。 206 去美国当交换生 想了想,林夏问道,“每个班教二十篇,是不是太多了些。” 毕竟实验班自然能找出写文的人,可对平行班来说,却是有些太多了。 仿佛懂她的心思一般,宋珏笑道:“二十只是一个基本数字,对文章质量是没有要求的,然后从这些文章里面挑选出好的文章。” 所以对平行班来说,只要凑足数就行了,对质量没有什么要求。 听懂了宋珏话里的意思,林夏笑道,“那行,我就试着写一篇,要是不好,可不能怪我。” 宋珏勾了勾嘴角,笑容明媚,“怎么会呢,你的文章写的极好。你还不知道吧,在你还没有被分到我们班的之前,语文老师就经常在班上念你的文章呢。” 难怪了。 林夏有些恍然,难怪第一天看到她的名字在他们班时,这么多人谈论她。 她当时还纳闷来着,原来如此。 宋珏长相极好,一般女生都不敢和他对视,更何况是这样侃侃而谈。 而林夏,居然无视他的样貌,仿佛长相于她没有影响一般。 宋珏心里微微有些讶异,内心深处对林夏更感兴趣了。 “你是刚刚转过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这回轮到林夏讶异了,她长相普通,这么大的一个帅哥,不可能无缘无故就注意到她吧。 宋珏笑道:“若你从前就来了,怎么可能没有听过,你现在来了才不久,现在可是全校的名人了。“ 他声音淡淡,但说出的话却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林夏笑道:“没有这么夸张吧,你就别恭维我了,被你这么大一个帅哥恭维。当心我会飘飘然,不知东南西北了。“ 她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宋珏却看到她那双仍然清澈淡然的眸子,里面带着浅浅的笑意和愉悦,可就是没有惊艳和痴迷。 难道,他没有魅力了。 这么想着,他脸上勾起一个招牌性的笑。 眼角的余光看到路边的几个女生看呆了的样子,宋珏心下一定,他魅力没有失去,是眼前这个女的太难搞定。 看着他那仿佛训练过的假笑。林夏想要和美男说话的心思也淡了。 真不愧是京城,连这样的人都虚假了起来,真是白白浪费了这幅好皮囊。 想到陈子墨那清浅却毫不掩饰的笑。想到游信那温润真挚的眼睛和靳夜那不怒而危的脸,愈发觉得眼前这学生太过虚伪,无时无刻不像一只孔雀那样,展现自己的魅力。 就是许亦宸,林夏再不喜欢他。却也不得不承认,他虽然不招人喜欢,至少真实。 正好走到学校门口了,林夏笑道:“我往这边走,先走了。“ 宋珏笑道:“真巧,我也往这边走。“ 林夏微微蹙眉。这人究竟想干什么。 正想着,就听旁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夏夏。” 林夏转过身子。看到了靳夜那张熟悉的俊颜。 见到她,林夏心里一松,然后对宋珏道:“不好意思,有人找我,先走一步。”也不管那个少年的表情。一路小跑了过去。 而因为正是放学高峰,学校门口都是学生。见到靳夜,所有人都看向了那边。 “哇,好帅的大叔啊,好帅好帅。”一个女生道。 “不对,是好酷啊。”另一个女生道,“和他一比,我们学校的四大王子就是没长大的小孩嘛,真的是太men了。” 而这些女生,好巧不巧离宋珏都不远。 看着倚在跑车旁边那个高大颀长的身影,第一次,宋珏产生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真的是好久没有见到靳夜了,突然见他出现在自己面前,林夏实在是太惊讶了。 还没有跑到他面前,就见他张开了双臂。 林夏冲进了他怀里,惊喜道:“你怎么会突然过来,不是说还有两天么?” 靳夜拥了她一下,揉了揉她的头发,打开车门,笑道:“先上车。” “恩。”林夏脸上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钻进了车里。 “去华美达酒店。”上车前,靳夜对司机淡淡吩咐道,甚至没有给宋珏一个眼神,仿佛和林夏笑着说话的他,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角色。 “是。” 汽车开动,驶入了车流之中。 两人走后,周围的学生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叽叽喳喳起来。 坐进车里,林夏才发现这车和平时的不一样,前面自有司机开车,但前后座之间却隔着玻璃,虽然能看到,却并不能听到。 “怎么换车啦。”林夏挽着靳夜的胳膊,笑道。 见她毫不掩饰的惊喜,靳夜觉得自己日夜赶工就为了提前回来看她,很值。 “恩,”将她揽进自己怀里,闻了闻她发丝的清香,淡淡道,“刚坐飞机回来,见差不多下课了,就过来接你。” 声音中有淡淡的疲惫,脸色也并不是很好。 “刚下班,怎么不回去休息,还跑还跑去的。” “唔。”靳夜抱着她,并不说话,只静静的抱着她。 林夏动了动,不满意被人当做抱枕,靳夜淡淡在她耳边吐出三个字,然后她的脸就红了。 “想你了。” 林夏心里一暖,然后乖乖窝在靳夜的怀里,不再说话。 从学校到酒店之间的距离不长也不远,平时不堵车就是三十多分钟,现在正是下班和放学的高峰期,所以到酒店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了。 期间靳夜浅浅的休息了一下,睡了十多分钟,林夏则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扯了个谎。 到了酒店,靳夜的脸色已经好了不少,想是路上休息的效果。 “新班级感觉怎么样。”虽然林夏在电话里都和他简单说了一遍,但眼下他还是不由问道。 喝了一口酒店特制的饮料。林夏笑道:“还不错,我适应能力良好,当然,比平行班好多了。” 靳夜笑道:“不是说实验班每一个都是眼高于顶么,你怎么还觉得比普通班要好。” 林夏笑道:“嘿嘿,这你就不懂了吧,正是因为他们眼高于顶,我才自由啊。至少不会做什么都有人盯着你了,不是么?” 说完,调皮的冲他眨了眨右眼。 “你啊。”靳夜揉了揉她的头发。 “哎。”挥开他作乱的收。双手撑着下巴,用吸管搅着杯中的饮料,无奈叹气道:“我好不想上学啊。我想快点进大学。这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做我自己爱做的事,写我想写的小说啦。”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时间都浪费在学这些无聊的数学啊,音乐啊。艺术鉴赏等等之类的课程上面了。”说完,看了靳夜一眼,“真羡慕你,可以满世界各地的跑,还名正言顺。哪像我,就晚回家一个小时。都要挨批,长大真好。” “你丫,身在福中不知福。”捏了捏她还有些婴儿肥的脸蛋。靳夜摇头道,“有多少人希望变年轻,变回十八岁,就你一个人希望长大。” 靳夜虽这么说着,眸子却更为暗沉。淡淡道:“你真的这么想进大学么?也学进了大学之后,却发现大学没有你想象中的那样美好。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经历过高考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 “那我宁愿我的人生不完整,我也从来没想过我的人生能够完整。”林夏抬头道,心里却想着当年高考的日子,兼职就是各种苦逼啊! “你们学校不是有保送的名额么?” “有是有,不过一般都是给高三的,高二虽然也有被保送京大清大的,但是这些人无一不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我可没那么厉害。“想到这里,林夏不免有些泄气,“算了算了,现在说这些也没用,我还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高考能考进京大吧。” 说完,又和他聊起了在容城的一些事,和靳夜在国外看过的一些风景人情。 “对了,估计暑假我和彤彤她们可能会去丽江玩几天哦,最想去那种江南山水小镇啦。到时候请陈大哥和昕姐当保镖,你不知道,上次他们两居然就这样在大街上和许亦宸打起来了呢。” “哦~”靳夜有些感兴趣了,他虽然受到了情报,却还是想听听林夏是什么意见。 见他感兴趣,林夏当然会将这事儿告诉他,若真到了万不得已,说不定还会借助靳夜的力量。 看他那个样子,真不像个普通的世家子弟。 “没想到陈大哥和昕姐这么厉害,这个寒假我们四个都跟着他们两学了几招,等有机会我打给你看看。”林夏笑道,“虽然只是花拳绣腿,我就当强身健体了。” “恩。”靳夜一边想着刚刚林夏讲的事儿,一边道,“你想出去玩玩么,你要想去,我来安排。” “去哪里?”两人一起旅游,她当然愿意去。 “国外走走,怎么样?” “国外啊,那一来一回可能要不少时间,我这还得上课呢,我父母肯定不会同意。”林夏恹恹道,出国旅游,她当然也想啊。 靳夜笑道:“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我自来安排。” “恩,那行,反正我要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林夏随口道,也没有将这个事放在心上,又和靳夜聊起了其他事。 所以,当班主任把连她在内的十个学生叫到办公室,告诉她这个信息时,林夏真心震惊了。 去美国当交换生?这种好事怎么会轮到她头上。 207 不过普通人 “好了,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你们还有什么问题么?”班主任刘老师道。 “老师。”班长杨守业问道,“这个交换生的事业也突然了,我们还没有和父母商量过,这……” “是啊,长这么大我都还没离开过家,去那边可不是一两个月,而是一年啊,我能适应的好么?” “对啊对啊,去一两个星期还行,一年我就有点发憷了。” 在班长提出这个下面的学生开始小声唧唧歪歪起来 听到他们的谈话,刘老师面色平静,显然已经将这个问题考虑到了。扫了一眼这十几个同学,在林夏身上时目光微微顿了顿。 见班主任如此,大家也都安静了下来。 “好了,这就是我接下来要和你们说的话。”刘老师道,从抽屉里面拿出一叠纸,“杨守业,你发给大家看看。” 林夏接过班长递过来的文件,只见里面都是学校关于交换生的一些内容,从学校建学开始一直到上一次也就是去年交换生的一些事情。 “你们要问的东西这上面都写的清清楚楚,把这份文件带回家,然后和你们的父母商量一下,如果你们父母同意了,那带着这份文件和这上面要准备好的材料,来到我们学校。当然,如果你们父母有什么疑问或者问题,也可以到学校来找我,明白了么?” 刘老师解释了一遍,“要是没问题了,那就散了吧。” “是,老师再见。” “再见。” 林夏原本打算留下来问一下老师,为何会有她,但想到前两天和靳夜吃饭时他说的那句话,忙跟着同学一起出了办公室。 刘老师是在下课之后让他们几人去的办公室。所以等他们出来的时候,学校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走读的学生都回家了,住宿的学生都在食堂用餐。 林夏想了想,拿出了手机。 “喂。”他接电话的时候,那边似乎还有些吵,过了几秒钟,就安静了下来,“怎么这个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了,不是刚下课么,到家了?” “让我去美国。是不是你安排的。”林夏单刀直入问道。 “恩,怎么了,你不是说想去国外看看么?”靳夜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富有磁性。带着安定的力量。 林夏抿了抿嘴,一直以来她表现的都特别冷静淡定,那是因为她在国内,不管她去哪里,都能照顾好自己。可现在。她要出国,去一个从来没有生活过的地方,林夏感觉到了手足无措。 第一个想法就是拒绝。 在国内,她的路已经铺好了,按照可以预定的轨迹在走。 读高中,上大学。然后找一份得体的工作,或者直接做一个专业的写手。但是,她的计划里。并没有在国外生活一年的想法。 她无法想象自己离开父母,离开这片土地一年的样子。 她的心里,首先浮现的是彷徨。 即便她表现的再淡然,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小市民,她也会紧张。也会不安,也会怕做不好。 “你是我什么人。你凭什么替我做决定。”林夏此刻有些激动,那不安的心,让她有些口不择言。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啪的一下关了手机。 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下,将头埋进双臂中,林夏有些茫然。 靳夜是为了她好,她自己也说过想出去走走,可她没有想到,当真的来临时,她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坚强和开心。 因为,她骨子里,仍然是害怕孤单的。 她怕一个人到国外,周围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连熟悉的话语,也都听不见。 这些,怎么能让她心安。 即便,她知道靳夜都是为了她好,她应该感激。 不然,这么好的机会,根本就不可能轮到她。 她果然不是谢郗彤和陈子墨那样的天才,林夏苦笑了一下。 她,从头到尾,不过是个普通人。 手机又开始响起,林夏现在很乱,根本就没有心思接电话。 看着屏幕上闪烁的靳夜二字,林夏将手机设置了静音,然后双手插在裙子的口袋里,一个人在学校里漫步起来。 在林荫道下慢慢的走着,任清风拂面,将心情平复,她这才有心思分析自己的想法。 刚才,她第一反应就是对靳夜发脾气,而她之所以敢对他发脾气,能对他发脾气,不过是仗着他宠她。 那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仿佛她知道,不管她怎么做,他都不会离开她,不会厌了她。 微微仰起头,抬起右手,隔着手的缝隙,看着从树枝里散落而下的阳光,将眼底那温润的湿意敛去。 她已经那么努力了,却还是有一滴泪,轻轻的从眼角滑落,没入了青丝里。 被人宠着的感觉,原来这么幸福。 品茶之初,老师就层和她们说过,茶喝三道,第一道,苦若生命;第二道,甜似爱情;第三道,淡若轻风。 她的人生,就如同喝茶一样,上辈子,不过是第一道,而现在,不过是刚刚尝到第二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如第三道一样,淡若清风。 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靳夜的名字仍然在闪烁,林夏现在已经平复下来了,想了想,接通了电话。 “你现在在哪里?”被挂了电话,他的声音仍然一如既往的冷静自若,仿佛天塌下来了,也不过如此。 “还在学校里。” “在学校哪里?” 林夏扭头看看了,乖乖道:“综合楼旁边的林荫路上。” “在哪里等我,我马上来。”靳夜说完,就挂了电话。 有些呆愣的看着手机,相通了他话里的意思,难道,从接了他电话起,他就赶了过来。 也不无可能。 现在不是下班高峰,路上也不堵车,她在下面也消磨了二十几分钟,他赶过来完全有可能。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说不回去吃饭了,刚挂了电话,就看到了那辆熟悉的银灰色跑车。 车慢慢停了下来,停在了她的面前,林夏乖乖上了副驾驶座。 从后视镜里面看着林夏微微嘟起的小嘴,靳夜揉了揉她细密的发丝,“闹什么脾气呢,谁给你气受了,嗯。” 一把抓下他的手,林夏气恼的捶了一下。 他的手那么宽大,对比的林夏的手更小,更白皙。 “就是你就是你。”林夏不解气的捶了几下,“人家只是说想去旅游,出去玩几天,见识一下,结果你倒好,直接把我弄到国外去了,真是气死我了。” 任她轻捶着,靳夜也不着恼,宠溺的看了她一眼,笑道:“为了这事儿啊,还和我闹脾气呢。” 说完,捏了捏她的小脸蛋。 “正打算今儿晚上和你说这个事呢,顺被陪你吃顿饭,哪知你倒先知道了。行了,我找个安静点的地方,慢慢告诉你。” 就近找了一家高档饭店,要了个包间,点了菜,两人坐在沙发上谈话。 将她揽入怀里,亲了亲嘟着的小嘴,靳夜笑道:“别气啦,真是我的小心肝,你一生气,我这肝都疼了,立刻抛下所有工作赶过来找你。” 那“小心肝”三个字一处,林夏不禁抖了抖,白了他一眼,“谁是你小心肝呢,少给我这么肉麻兮兮的,别想转移话题。” 嘴里这么说着,靳夜却明显看出她的气小了不少。 “行行,你不是小心肝,你是小宝贝儿。”靳夜凑在她耳边小声道。 林夏耳朵一红,拧了他一把,“你还胡言乱语,还不说说你的想法。” “你上次不是说不想上课么,我思量着你既然不想上课,又想出去玩,还要光明正大,交换生不就是个很好的借口么?”靳夜道,“到时候你既离了家,想去哪儿又能去哪里,一年之后回来,我再给你弄一个保送的名额。到时候高三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专心写你的小说了。正好高二这一年你到处旅游,见不同地方的风俗场景,有很多小说素材呢。” 见林夏认真倾听,靳夜说话也严肃起来,“这是其一。” “其二,以后我们若真的在一起,我肯定不会只呆在国内的,肯定要到处出差。而你写小说,工作地点并不固定,也就是说,以后我去哪里出差,你同样可以陪着我去。那么,这就要求你必须得精通一门大众的语言——英语。到时候我办正事,你既可以呆在宾馆里写小说,也可以到处逛逛,你懂英语,也不会走丢。” “第三,我这马上就要去美国了,在那里将近要待一年的时间。到时候工作繁忙,肯定不可能经常回国看你,那我想你的时候怎么办。想要能时时刻刻看到你,我就想了这个办法。” 这三点说下来,林夏哪里还有一丝的气。 当年,看赵薇导演的《致青春》时,里面有一句话,林夏印象特别深。 女主脚对赵又廷哭着说,“难道你未来的蓝图里,从来都没有我的存在么?从来没有想过和我在一起的生活么?” 那时候,林夏就明白了,当一个男人口口声声说爱你,却在他未来的蓝图里没有你的存在时,那个男人,就不值得你爱。 而现在,靳夜将未来的一切都给她计划好了,什么阶段做什么事情,他都有了一个安排,林夏哪里会不懂,不珍惜。 208 初到美国 “那你怎么不早点和我说。”林夏嗔道。 “我的小姑奶奶,还没来得急呢,您就开始发飙了。”想到刚才林夏发飙的样子,靳夜苦笑了一下。 林夏心里有些后悔,但又有些拉不下面子。 想了想,林夏双手环上他的脖子,在他的唇瓣亲了亲,“真幸福。” 幸福,不是长生不老,不是大鱼大肉,不是权倾朝野。 幸福是每一个微小的生活愿望达成,幸福是当你想吃的时候有得吃,想被爱的时候,正好有这么一个人来爱你。 明白她的意思,靳夜也在她的唇上亲亲啄了一下,捏了捏她小脸蛋,“行了,先吃饭吧。” 吃了饭,靳夜送林夏回学校。 “对了,我们老师给我们这个。”从包里拿出刘老师给的资料,递给靳夜,“这里面好多东西我都不懂,你给看看。” 靳夜接过,只见上面条条框框的一系列要准备的事儿。 “glish -公式的健康保险证书, 这个是在美国购买的保险,也就是 即只保重病。这些你都不用担心,我已经一一替你办妥了。”说着,靳夜从旁边拿出一个纸袋子,“都在里面了,你保管妥当,交给老师。” 林夏翻了翻,从里面拿出一张卡,“这是什么?” “这是用我的身份证办的一张中银的RCARD,国外很少用现金。一般都是刷信用卡。等到了那边,就去考了驾照。那边地广人稀,不管去什么地方都必需驶车。” 钱钟书的《围城》里曾经说过,如果想知道一个人合不适合当伴侣,最好的办法就是两人一起出门旅行一次,因为旅途中最容易看出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而往往让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情侣却一般是在婚后才去渡蜜月,那个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 和靳夜出去旅行,无疑是合拍的。 林夏性子懒散,很多事都是随心所欲。 而和靳夜在一起时。他都会把一切安排好。 当然,也会不可避免地带着一些霸道,但也正是这这种霸道。让林夏为他折服。 林夏本身就不是一个特别有主见的人,她所有的想法,不过是围绕让家人过上好日子,让从前的一切都不再出现。 除了这一点,林夏也还是当初的林夏。她骨子里并没有变,她从来就不是强势的女人,也没想过做那样的女人。 没想过家财万贯,没想过美男成群。 所以,带着这样的靳夜身边,她很舒服。 两人就像青山与绿水。一柔一刚,一阴一阳 林夏看着窗外飘过的白云,淡淡的阖上了眼眸。 跟着带队的老师。林夏拉着行李箱,走出了机场。 “喂,老妈,我已经到地方了,嗯。别担心……嗯,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嗯。老妈再见。”挂了电话,林夏呼出一口气,看着校园里青春靓丽的男男女女,任命的往宿舍走去。 林夏所在的宿舍外表看着已经有些年头了,墙壁上有岁月斑驳的痕迹,可一踏入,所见都是现代化的设施。 宿舍是四人间,和国内的宿舍不同,两室一厅的格局。一个大房间、一个小房间和一个客厅,各色家电都备齐全了。 房间是老师分配的,林夏分的一个小单间,房间很小,刚刚够放下一张床和一个小衣柜、小书桌。 另外三个女孩子则住一个房间,林夏很满意,另外三个也十分满意。 毕竟在国内时,都是家里的娇娇宝,突然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还是住在一起有安全感。 而林夏,三十多岁的心里年龄了,自然不想和一群小孩住在一起。 刚刚打开箱子,靳夜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到了。”他的声音,就像那橘红色的夕阳,温的人心里暖洋洋的。 坐在飘窗上,林夏看着风景如画的校园,上扬了嘴角,“嗯,刚到。” 靳夜早在一个多星期前就到了这里,“你收拾收拾,待会儿咱们一起吃个饭?” “嗯。” “对了,行李你就先别收拾了,免得到时候你还要再清一遍。” “怎么了?”林夏有些讶异,她还以为他说的收拾是让她整理下行李呢。 “见面了再和你说吧,我现在在去你们学校的路上,大约还有一刻钟,你收拾下下楼来吧。” “嗯,知道了。” 林夏下楼后在宿舍楼前面的草地上等了会儿,他就到了。 上了车,看着熟悉的面孔,林夏笑道:“去哪儿吃饭啊?” “我先带你去个地方。”车轮一转,离开了学校。 “另外三个舍友人怎么样,相处的还好么?”靳夜问道。 林夏摇了摇头,“不知道,好像她们三个人认识的,然后老师分房间的时候,就主动说要住在一起,我一个人住旁边的小单间。” 靳夜蹙了蹙眉,不知道想到什么又松开了眉头,“想必这正合你意吧。” 林夏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点头道:“正是呢,自从初中以来,我就没和别人住一个房间了,感觉很奇怪。” 正说着,车停在了一栋二层的小洋房前面。 很典型的美式建筑,房子前面是一大片的草地,旁边树树掩映,鲜花盛开,衬得墙壁和白色的木质百页窗更加幽静。 看到这小房子,林夏立刻就喜欢上了。这样安静的环境,才适合写作啊。 两人下车,靳夜打开门,笑道:“进去看看。” 一楼是很典型的美式装修,进门时个大客厅,然后是厨房餐厅,房子并不是很大,所以一楼只有一个房间。 见林夏打量了一楼的那个小房间,靳夜笑道:“这一楼一般是给佣人住的,二楼有三个房间,你上去瞧瞧。” 顺着木质楼梯上了二楼,上面是三个房间,一个主卧一个次卧,一个书房,还有卫生间等等,书房面积和次卧一样大。 站在主卧的落地窗前,林夏发现从这里居然可以看到不远处的一个小湖。 很显然,那里是一个公园。 “怎么样,喜欢这里么?”从后面揽住林夏,将下巴搁在她的头顶,靳夜淡淡的声音从上空传来。 林夏点了点头,“喜欢。” 若是别墅什么的大房子,说不定她还没有这么欣喜了。 正是因为屋子小,所以更显得温馨精致。 209 同居一室 听她喜欢,靳夜脸上带了笑意。 “知道你会喜欢这里,这屋子里的摆设都是按照你的喜好让人装饰的,等过两天你就搬到这里来住。” 林夏诧异的转过身子,“我不住学校了么?” 眼睛微睁的样子,可真像一只汤姆猫。 靳夜拧了拧她的鼻子,“你是不要写作么,四个人住在一起,怎么说也不太方便。再说了,你上次不是说想独自一个人住么。” “上次?” 是了,上次和谢郗彤她们聊天回家后,正好靳夜打电话过来,她就顺便说了这件事,没想到他居然记在了心里。 看着他的双眸,林夏认真道,“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明白,时间最真诚的爱。即便它只是如昙花一现,可却也是最动人的存在,点亮过她的青春。 “你我之间,何必言谢。”低下头亲了亲她的小脸蛋,靳夜低沉道,“行了,我下去做大餐给你吃。” “我帮你。” “你。”靳夜有些怀疑的看着她,“会做饭么?” 一看她就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被家人宠溺长大的。 看他那轻蔑的眼神,林夏冲他做了个鬼脸,“你可别小瞧人,说不定我比你做饭更好吃,哼。” 说着,自下了楼。 打开厨房的冰箱,里面摆满了各色菜,拿起包装妥当的番茄看了看,发现很新鲜,看来靳夜买了也没有多久。 一起做了顿温馨的晚餐,一晚上下来,两个人感情更是好了不少。 和林夏一起的另外三个女生回到宿舍,看着已经锁上的小房间,其中一个叫卢巧的学生冲另外两人道:“诶。你们说,她干嘛去啦。” 她们三人都是B市本地人,加上在一个班同学了一年,自然比和林夏熟悉些,所以不约而同的选了一间房,也算是小小孤立了一下这个外地人。 毕竟她们班的校草,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的宋珏,居然经常主动找这个林夏说话。并且由于是尖子班,班上的女生长得大多普通,林夏从普通班考进去之后。即便她们再怎么在心底不承认,却也不能否认,林夏在她们之中长的最好。 可这个林夏。每次和校草说话时,都是一副淡淡的模样,各种瞧不起人的模样,早就让她们这些喜欢宋珏的人心内不满了。 所以在老师离开之后,她们出门买东西。都没有叫林夏,也没有同她说一声。 “应该是去超市买东西了吧,那个乡下地方来的土包子,英语都说不利索,咱们不用管她。”说话的叫曹丽华,是典型的B市人。长着一副精明能干的模样。 最后一个叫陆云,性格最是内向,典型的乖乖女。好好学生,她呐呐道:“咱们这么对她是不是有些不好,老师说让我们一个宿舍的,互相帮助的。” “阿云,你就是太老实了。就那个林夏,姿色不过平平。眼睛都翘上天了。你想想她平常和宋珏说话那个轻狂样儿,你忍得下去么?”曹丽华翻了个白眼。 想到宋珏那天人之资,陆云的脸上浮起一团红晕,一副少女怀春的模样。 说起宋珏,卢巧叹了一声,“咱们来这边了,就再也看不到帅哥了。” 当然,她们也不是那什么都不懂,只花痴的女生。不然,也不会放弃看美男的机会,而选择来国外深造了。 “行了,就按照咱们商量的那样,以后冷着那个林夏。我就不信,她在这里举目无亲的,还会像在国内那样目下无人,哼。”曹丽华冷哼道,目光露出冷凝之色。 林夏自然不知道,她内敛低调不欲惹班中校草的行为,在别人眼中是目下无人的意思。 吃了饭,两人絮叨了一会儿,林夏便由靳夜送着回了学校。 “今天就别住学校了,收拾两件衣服,我在下面等你。”靳夜道。 林夏想了想,摇头道:“算了,今天就不去那边住了,还是等过几天申请离校再过去吧。” 靳夜幽深的眼睛盯着她的双瞳,“你真的就打算把我一个人仍在那边,我工作的地方离这里不近,明天早上才能开车离开这边。” 看着那样一双眼睛,林夏有些迟疑了,“这……” “早点过去,早点熟悉嘛。”见她有些松动,靳夜心里一喜,加了一把劲儿,“我今天去了,可能要等周末才能过来了,这几天公司的事儿特别多,你……真的不想和我呆在一起么?”最后一句,居然带着一丝浅浅的诱惑。 林夏脸一红,白了他一眼,丢下一句,“等我十分钟。”然后就开车跑了上去。 到了宿舍,门并没有锁,想必是她们回来了。 开了门,同室的三个正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见她进来,都齐齐望了过来。 陆云见她们两人都不开口,只得道:“你回来啦。” 没想到她们中居然还有人和自己说话,林夏也有些惊讶,毕竟下午她们离开的时候都没有和自己说一声,想必是对自己有意见的。 “嗯。”林夏朝她点了点头,浅浅笑了笑,“你们吃了没。” “吃了。”陆云起身走了过来,“你呢。” “嗯,我也吃了。”说话间,林夏用钥匙打开了房门。 见陆云走过来,她邀请道,“要进来坐坐么,我要收拾点东西。” “额,好。”没想到她这么好说话,陆云愣了下,然后点头道,“要我帮忙么?” “不用了,我收拾两件衣服,然后出去住。”林夏笑着婉拒了她的好意。 “啊!你要出去住么?”陆云声音拔高了几许,让坐在沙发上的曹丽华和卢巧有些讶异,毕竟她们刚才还说她在这里举目无亲呢。 难道这个丫头在美国也有亲戚。 果然,陆云道:“你要到哪里去住啊,是亲戚家么,还回来么?” “亲戚,”这么说好像也对,林夏想了想,点了点头,“你坐吧,我下午出去了,没有收拾,看着有些乱。” “哇,你真好,这里都有亲戚。”陆云一边在床沿边坐下,一边有些羡慕道。 林夏笑了笑,没有答话。 打开箱子,见里面放着一本的《心悦》,陆云惊喜道:“你也看《心悦》么?我可以看看么?” 看到箱子里躺的杂志,林夏将它递给陆云。 “哇,这是最新一期啊,我都没看过。我也很喜欢这个杂志,你在里面最喜欢谁啊,我最喜欢琉颜、颜大了。”陆云抱着《心悦》一脸欣喜道,“对了,颜大是粉丝给她取的名字,我收集了她所有文章的杂志和书。我从初一就开始看她写的文章了,从她第一篇文章开始,就一直喜欢她,一直喜欢到现在。” 林夏抖了抖,这都喜欢了五年了啊,还真是长情。“额,颜大的书写的挺好的,我也挺喜欢的。” 这位一看就是她的脑残粉啊,看那一脸梦幻的样子,她还是顺着点说比较好。 当然,她每一本书都花费了很多功夫,自然喜欢。 “我来美国之前还特意去书摊上看了的,都没有这一期卖呢,你从哪里弄来的啊!”陆云对这本杂志爱不释手。 每一期杂志出来前,陈清都会先将样刊给她一份,久而久之,她也就忘记这一点了。如今被陆云一说,到时想起来了。 “你喜欢么,那就送给你。”见她这么喜欢,抱着爱不释手的样子,林夏笑道。 “真的么?真是太谢谢你了。”陆云惊喜道,“只是,你也没有看,我……” “没事儿,”林夏笑道,“我亲戚家也挺喜欢这本杂志的,每一期都有买,他那里还有一本,我在那里看是一样的。” 听她这么一说,陆云忙抱着书,笑眯眯道:“那就谢谢你啦,以后有时候事需要我帮忙,尽管开口。” 见林夏点头,她忙道:“那你忙,我就不打扰你了。” “这里挺乱的,等以后我收拾好了,再请你们过来坐。”林夏一边收拾着,笑道。 “嗯,那我先去看书啦。”说着,抱着书跑出了屋子。 见她那欣喜的样子,林夏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听到客厅里传来低低的说话声。想到靳夜还在宿舍下面等着,林夏不敢浪费时间,随意收拾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常用的护肤品,背着书包就出了门。 关门的时候她们已经不在客厅了,房门也关着,想必都挤着在看杂志呢。 “久等了吧。” “靳夜坐在车里,看着林夏奔跑过来的样子,摇下了车窗,“没有,还挺快的。” 国外的司机和国内不同,驾驶座在右边,林夏直接上左边的副驾驶座,“知道你在下面等着,也不敢多呆。收拾东西也就花了两分钟,主要是和同学说话费了一番功夫。” 林夏解释道。 “没想到她居然是我的粉丝,还聊了一会儿琉颜,说的我啼笑皆非,又不好接口,只得含糊过去了。”说着,和他说起了方才的事。 靳夜似笑非笑的看着林夏,“亲戚,嗯~” 听出他话里的促狭之意,林夏脸上微红,白了他一眼,“她们可都是好好学生,我可不敢说是男朋友,非得把人家吓死不可。” 210 第一夜 “唷,你这么说,就是说不是好好学生喏。”靳夜笑道。 林夏白了他一眼,“你见过哪个好好学生会早恋么?你又不是不知道中国的教育,向来禁止早恋的。” 靳夜笑道,“国外恰好相反,小学生都有女朋友,要是到高中还没有谈过女朋友,别人会觉得奇怪的。” “我可不是外国人。”说话间,车已经驶入了院子中。 将林夏放下,靳夜将车停好。 林夏背着包站在客厅里,感觉有些拘束。 虽然上次有过和他同室的经历,但那时候她整个人并不清醒,并不知道发生什么了。 可现在,她是清醒的,清醒的知道自己和一个男人,一个身心健康的男人同居一室。 这…… 林夏有些踌躇了。 “怎么了?”见林夏站着,靳夜好奇道。 转过身,林夏眼神有些闪躲道:“我住哪间房。” 靳夜笑道:“我来这里的时间并不多,你睡主卧吧。” “嗯,那我先把东西收拾一下。”林夏匆匆说了一句,就跑了上楼,颇有些落荒而逃的味道。 看着她的背影,靳夜勾了勾嘴角,跟在他身后施施然上了楼。 却说林夏冲进了房间,碰的一下关了房门,背靠在门后喘着气儿。 略歇了一口气,她坐在床上,将书包里的衣物放出来,无意间扫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只见镜中的那个人,脸庞红润,肤色细腻,五官虽不算清丽出尘,却也有几分清秀。尤其是那双眼睛里透漏的一丝波光潋滟,别有一番风情。 林夏有些呆呆的抚上了自己的脸。镜中的那个佳人也抚上了她的脸。 什么时候开始,她竟然也会有这样妩媚的神色。 呆愣了片刻,她只觉得脸上温度烫的吓人。 抱着睡衣,林夏忙到了浴室。 打开花洒,让水冲到脸上,暂时性去掉了脸上的温度。 靳夜在客房洗了个澡,穿着睡袍敲了敲林夏的门,见里面没有声音,想了想,还是进了旁边的书房。 所以等林夏用毛巾揉着湿润的头发从房间出来。经过书房时,看到他正在笔记本电脑上打字。 “还在忙公司的事么。“林夏走近,站在他身后。见他正在回复一封邮件,但内容都是英文,并且是专业术语。 除了几个常见的单词,其余的都不认识。 靳夜抬头,看了林夏一眼。只见她目似秋水,一双眸子盈盈欲诉,带着几分潋滟的春意。 这样他心中一动,猿臂一伸,将她抱在怀里。 头埋在林夏的脖颈间,深吸了一口气。“好香。” 林夏自己抬臂闻了闻,“有嘛,我怎么闻不到。” “有。有美一人,暗香轻盈。”靳夜凑在她耳边慢慢道。 推了推他,林夏道:“这里有无线网么,我把笔记本拿到书房上会儿网。” “嗯,有。”闻着美人香。靳夜有些懒懒道,手却并不松开。 林夏推了几下。他也没有反应。 “我不打扰你工作啦。”林夏娇嗔道。 “那我要补偿。”靳夜懒懒道,声音有股奇异的慵懒的魅力。 在他脸上亲了一下,“可以了吧。” “这怎么够。”最后一个字刚落,靳夜就已经带着不容拒绝的气势凑了过来,缓缓的,吻上了她的唇。 滚烫的吻,仿佛要把她细嫩的腰肢都给折断的手臂,强势的让人沉迷的男性气息,都让林夏沉入他的味道里。 “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靳夜一边轻吻噬咬,一边发泄着心中的欢喜和爱意,还有淡淡的思念。 “你……你……才是妖精……”林夏断断续续道。 一句话还未说尽,就被他卷入了这个让人魂迷神醉的吻中,无法继续反驳? 两人的身体贴的如此紧,只隔着薄薄的睡衣,靳夜能清晰的感受到胸口处蓬蓬的小乳。 然后,他发现自己的下体不收控制了。 而轻轻的亲吻,也变为唇舌的纠缠,由浅浅的亲吻变的狂野而激烈,唇齿之间的纠缠,渐渐变得甜蜜甘美的吮吸。 良久,靳夜的唇才离开了她的唇,而林夏大脑已经是一片浆糊,不能多做想法。 两人的胸膛都起伏不定,只是靳夜毕竟是男人,定力还是比林夏强,胸膛只微微起伏着。 等林夏缓过劲来,才发现了不对劲。 两人贴的极紧,刚才一番动作,靳夜外袍的系带松开,露出了颀长的身躯。 而那精干的身躯,让林夏胸口一紧,口舌尽干,不由吞咽了一下。 然后,她就感觉身下的身躯微微抖动,胸腔发出闷闷的声音。 “你……”只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就感觉耳垂处被一个湿热的东西含住,还不断的轻轻噬咬。 林夏轻轻抖了抖,只觉得身子一软,整个人趴在靳夜的身上。 看着,这是自己敏感点。 林夏觉得心里骚痒一般,赶忙将他推开,白了他一眼道:“我上网还有事儿呢,可不能继续了。” 结果,她话一出口,声音软软的没有气力,娇媚可人。 果然,待她话说完,身下异样的感觉更强烈了。 林夏可不想惹火上身,手忙脚乱的从他身上起来,红着脸急忙道:“我去拿电脑。” 靳夜倒没有禁锢她,待林夏离开书房后,望着身下不听话的某样事物,苦笑了一下。 原本只是想亲亲抱抱,哪知道这么容易就擦枪走火了。又不是第一次谈恋爱,以前也没见它这么容易被人挑起啊。 “看来还真是爱惨了她。”靳夜喃喃自语道。 别的不说,光是身体的第一反应,就骗不了人。 可一想到林夏的年纪,靳夜用手搭在额头上,苦叹道:“还有得熬了。” 等林夏抱着电脑回到书房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 见靳夜一脸正经的坐在书案后,衣服也都系上了,根本看不出刚才那个动情不已的样子,整个人却透着一股禁欲的气息。 想到方才的异样,林夏不禁红了脸,抱着电脑窝在沙发里打开网页看了起来。 登了QQ和后台,打开《穿越之钱多多》的网页,林夏发现喵喵居然给她留言了。 211 初入国外高中 “到了国外记得经常联系哦!”陈清叮嘱的话还在耳边。 林夏勾了勾嘴角,笑眯眯的点开了陈清的留言。 陈清在点点女生网注册的名字也叫喵喵,还真有点好奇她会写些什么。 “小微啊,钱多多还真是个好名字……喵姐坐等更新,每天来个十更吧,嘎嘎。” 没有理睬陈清的话,林夏打开了作者后台,看了一眼订阅和收藏,也没有涨多少。 看来,点点中文网虽然成立了几年,可女生频道今年才成立,还没有多少读者。 上传了几个章节,然后发布了定时,又回复了几个书评,这才关了电脑。 将电脑放在一旁,林夏闭上了眼睛,想到了前来时候。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透过玻璃机窗,看着窗外越来越小的建筑物,当时心中的感觉难以言喻。 出国! 没想到,真的有这一天。 离开中国,远赴异国他乡! 重生伊始,她还不过是一个小镇上面最最普通的一个孩子,可谁能想到,不过短短几年,从小镇,到县城,再到京城,现在,居然出国了。 离开祖国,那种离家的心情,她终于能够体会到了! 林夏心里有些激荡,一直竭力压制激动的心情此刻才迸发出来。 她,居然出国了! 即便两世为人,即便平时再成熟淡定,现在也有些喜形于色。 靳夜抽空抬头看了她一眼,见林夏如此,了然的勾了勾唇角,又埋下了头。 她是一个有分寸聪慧的女孩,可平时再怎么稳重,也不过是一个高中生。还是没有毕业的那种。 人生的经历确实太少了,有这种表现也很正常。给她一点时间,相信她很快就能平复过来的。 这样想着,靳夜也就没有开口,让林夏一个人好好想想,也安静一下。 闭目躺了一会儿,林夏从沙发旁的杂志架上拿起一本《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看着里面或壮观或精致的图片消磨时光。 “你们过来的时候走的是北极航线,此行看到了北极。”靳夜淡淡的声音从旁边响起。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离开的书案后。来到了她的旁边。 林夏笑着点了点头,“风景很漂亮。” 路过上空的时候,北极正好是夏半年。永昼。 天永远不会彻底黑下来,总是黄昏那副将暮未暮的样子。 在快日出之时,天空出现一条红色的带子,贯穿所有人的视野。越靠近太阳的方向,那抹红色越鲜艳。那红,如此的艳丽,如此的纯粹,让看到的所有人的心都生出一股奇异的感觉。 便是林夏平素颇喜爱素淡一点的颜色,也为这抹艳红震撼。 造物者果然神奇,只有大自然才能产出这世间最让人震撼的风景。 而当北冰洋终于映入大家的眼帘时。便是林夏,也不由的叹了一声,“好美!” 空气如此纯净。让所有的风景都秋毫必现,湛蓝的天空,皑皑白雪,仿佛只存在于仙境之中的美景。 看着这样的风景,林夏因为离家而也些忐忑的心情也渐渐变得平静下来。 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载。 何必瞻前顾后,何不率性而为。走遍天下名胜,看遍天下风景。 然后扬了扬手中的杂志,“这里面的图片也很漂亮,我一定要把这些地方都走一遍,这些风景都看一遍。” “嗯,我一定陪你将每个地方的风景都看一遍。”他坐在她的身边,如同承诺一般道。 他不是个轻易许诺的人。 看着那双认真的眼眸,林夏点了点头。 窝在靳夜的怀里,两人小声的说起了话。 “让我想起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她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就把她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你说对我们来说,这里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呢?”林夏小声道。 “佛心见佛,魔心见魔,有时候复杂的并不是这个世界,而是人的内心。”靳夜淡淡道。 恋人之间就是这样,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而那些话在外人看来,都是些没有营养的话。 靳夜看了看书房里挂着的壁钟道:“时间不早了,你快去休息吧,明天还要上学呢。” 林夏眨了眨眼睛,只见时针指向了十一点。 “啊,已经这么晚啦。”可是她还一点儿睡意都没有。 亲了亲她嘟着的小嘴,靳夜小声道:“你刚过来,时差还有些没有倒过来,过两天就好了。” 两人又腻歪了一会儿,见已经快午夜了,即便林夏没有睡意,靳夜还是劝她回房睡了。 这时差,还得时间慢慢调。 林夏回了房,在床上翻来覆去,根本没有睡意。 现在在国内,正是早上七八点的时候,在国内正是上课时间,哪里睡得着。 在床上烤煎饼一般,林夏十分想进空间,可想到这里是靳夜安排好的屋子,还是忍住了。 起身到书房找到最新的《心悦》看了起来,直到凌晨两三点过后,才有了丝丝睡意,扔了书,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等她终于熟睡之后,靳夜这才打开她已经锁好的房门,亲了亲她的粉唇,自回房睡了。 第二天,两人吃了早饭,先送林夏到了校门口,靳夜这才开车离开。 目送他离去,林夏转过身,就感觉到的扑面而来的美国气息。 身边的人都是金发碧眼,身材高挑之人,对林夏这个黑发黑眸的少女,或多或少投送了注目礼。 就像在中国的学校,突然出现一个洋人是一样的效果。 穿着暴露的少女,来来往往陌生的面孔,或黑或白的肤色。让林夏意识到。她真的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了。 背着双肩包,林夏往宿舍走去。 刚来这几天是不用上课的,给学生一个熟悉校园和美国的时间。 今天林夏打算先逛逛校园,熟悉一下环境,然后明天靳夜带她去市内逛逛。 看着眼前宿舍大门,林夏松了一口气。 总算到了,这一路走来,她的回头率可比当年陈子墨还高,而搭讪率就更别提了。就这么短短的十几分钟的路,就有好几个金发碧眼的帅哥过来搭讪了。 我去。林夏忍不住在心里爆粗口了。 她又不是什么绝色美人,有必要这么夸张了。 林夏却是不知道,这外国人的审美观和中国人是不一样的。 中国人向来喜欢瓜子脸和鹅蛋脸。樱桃小嘴,秋水翦瞳。而外国人的欣赏水平和国外不同,林夏这幅样貌,在中国人看来,不过普通。顶多也就算得上清秀,可看在外国人的眼中,却是美女一枚。 国外民风开放,见林夏貌美,自然纷纷上千搭讪,也就有了先前一幕。 打开宿舍大门。见旁边大房间的门仍然锁着,林夏想了想,便知道她们作业想必也没睡好。今天补眠来着。 毕竟现在在国内正是深夜。 林夏回了自己房间,收拾了一下东西。 刚才查看了一番,发现房间里房间里风扇,暖气,网线等等要用之物都一应俱全。客厅里还有冰箱,阳台上还有洗衣机。 和国内宿舍生活环境一比。这里简直就像天堂了。 想到不会住这里,林夏也没有收拾的心思,她也不需要像另外三人一样去超市买必需品,这些靳夜都已经备好了。 见没什么要收拾的,林夏拿出学校发的《学习生活指南》,窝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这个东西可是出门生活必备之物,是了解美国学校生活的必读之物! 完全陌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在这里,自己上辈子所谓的优势根本就不管用,必须得重新学习。 想要在一个地方生存下去,想要活的好,首先就必须了解这个地方的生活规则。 翻开那千篇一律的扉页,在书的扉页,只印着一行加大加粗的宋体字: 独立思想是美国学界的最高价值。 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以最严肃的态度反对把他人的著作或者观点化为己有——即所谓剽窃。每一个这样做的学生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直至被从学校驱逐出去。 当你在准备任何类型的学术论文——包括口头发言稿、平时作业、考试论文等时,你必须明确地指出:你的文章中有哪些观点是从别人的著作或任何形式的文字材料上移入或借鉴而来的。 看着这段文字,林夏极为触动。 没想到这样规范的学术,居然从高中就建立了。 一般学术规范的教育应当从一个人刚刚走进学院或学术领域就开始,可美国这从高中就开始培养学生的这种学术意识,这是林夏没有想到的。 抄袭、剽窃、改头换面地移植,是美国教学、研究和学习的大忌。学生所受到的最严厉的惩罚,不是因迟到旷课、夜不归宿甚至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而是学习上抄袭剽窃。 真可谓以学为本、以学为主。 从小就在就熏陶下成长的学生,就怎么会出现像国内那样的剽窃事件呢? 林夏心里一动,慢慢地翻阅了下去,里面写得非常详细,林夏也看得很仔细。 正看着,房门响了,显然是她们之中有人起来了。 林夏抬头,见到了昨天说过话的陆云。 212 了解学校 “咦,你回来啦,怎么这么早。”一般说着,还一边打了个哈欠,“好困啊,昨天根本就睡不着,一直到今天凌晨四点多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陆云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墙上的钟,躺在沙发上又打了个哈欠,睡眼迷蒙道:“现在才九点,你怎么起的来啊,这倒时差可真难受。” 想到昨天,明明累了一天了,却因为生活习惯的原因,整个人很亢奋。 结果今天早上就变成这样了。 要知道,她们可都是班级里面优秀学生,自律能力最强不过了。 “难怪学校要给我们放几天假,还真人性化。”陆云一边说着,一边又打了个哈欠,“话说你精神怎么这么好啊,还起的这么早。” 林夏笑了笑,“我也很困,不过是强打着精神,不然等白天睡多了,晚上又悲剧的睡不着了。” 听她这么一说,陆云忙点头道:“对,对,不然晚上又这么干熬着。” 宿舍虽然有网线,确实没有备电脑,国内高中生宿舍都是不许带电脑的。而国外却不同,鼓励学生用电脑用图书馆资源,宿舍都给他们装好了网线,网络也是免费的。 “夏夏,你待会儿打算干什么,巧巧和丽华比我睡的还晚,估计两个小时之类是起不来的。” “我打算先去逛逛校园。”林夏笑道。 “那你等等我,我先去用冷水洗把脸,然后和你一起。” “嗯,好。” 纽约市处于纽约州东南部。由于面积广大,又分为五个区域,分别是曼哈顿,皇后区。布鲁克林区,布朗克斯区,斯塔滕岛区。 而林夏她们所在的普菲尔中学则位于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 也许是美国地广人稀的原因,也许是普菲尔中学是周围有名高中的缘故,学校很大,占地面积约莫几千亩良田,超乎林夏的想象。 相当于国内一个普通大学的面积了。 学校很美,来来往往穿梭着各色皮肤穿着各异的学生,或骑着自行车,或穿着纯白祷告的服饰。或嘻嘻哈哈笑眯眯的。 又一个盯着陆云和林夏,吹着口哨骑着车的金发碧眼帅哥在两人走的林荫道旁边停了下来。 “Can I help you?” “NO,thanks.” 打发走了洋帅哥,陆云红着脸松了一个口气。 林夏见她像走不下去了的样子。指着不远处的草坪道:“走了这么远的路,咱们休息一会儿吧。” 旁边有几个外国小女孩在那里坐着说话,说明是可以休息的。 “恩恩,陆云垂着头,没有异议。” 两人刚坐定。就听陆云笑声惊奇道:“哇,林夏,你看看那边。” 原来是几个穿着头盔的学生从路的那头走过来了,其中有一个抱着头盔的男孩,长得特别俊俏,所过之处。女孩子无不都盯着他。 而他旁边的男生也都对盯着他们的女生吹口哨。 “哇,布莱恩他们过来了。”离林夏不是很远坐着的几个女生也都惊呼道,完全没有了刚才的谈话的冷静和睿智。 看来。这个布莱恩就相当于定海中学的宋珏等人了,校草级人物。 然后看了看身边的陆云,虽然目露欣赏,却也没有过多的惊艳,实在是国内人对国外人没有太大的感觉。 陆云小声道:“这个男人虽然很帅。但我还是觉得宋珏他们帅一些。” 说完,陆云整张脸都红了。她和林夏交情并不深,这话…… 却见林夏也赞同的点了点头,“我也觉得还是我们那边的人,是我的菜,这些洋帅哥,养养眼就好了。” 没想到她这么冷淡的人也会说出这样的话,陆云有些惊讶的看着她。 林夏笑道:“这么看着我干嘛,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么?” “不,不是。”陆云连忙摇了摇头,“我就是很惊讶,她们都说你很冷的,对宋珏都那样,对我们肯定更冷。” 结果就昨天和今天短短的接触,发现她并不是那样的人。 林夏冲她眨了眨眼,“就是因为他是宋珏,所以我才要冷漠一点啊,不然不是要被宋珏的后援团给淹了么?” 她说的俏皮,陆云也掩嘴笑了起来。 可不是,就算她心里偷偷喜欢他,却也不敢和他说话。只怕多说一句,班上的女生就会群起而攻之了,林夏现在可不就是这样。 陆云虽然性格软绵和善,却也不是笨蛋。 而能够进入试验班,更说明了其聪慧,她抛却了以前听来的一些流言,心里和林夏更为亲近起来。 而这点小小的改变,林夏自然感觉到了。 伸了个懒腰,林夏看着这典型国外哥特式模样的建筑,笑道:“真是有些不真实。” “嗯嗯,我也觉得,我到现在都觉得心里很紧张很兴奋呢,就怕在这里学不好,浪费了时间,愧对父母。”毕竟这学校可是在纽约市,消费水平很高。 陆云家虽然不算贫寒,但也只是中产阶级。她们四人当中,曹丽华的家境是最好的。 林夏笑道:“我们来这里主要是开阔眼界和学一些书本外的知识,至于书本里面的东西,可学不到多少哦,要知道,国内初中的知识,比他们高中的都还要难,等过几天开学了你就知道了。” “不是吧。”陆云惊讶道。 林夏奇怪的看着她,这不是很正常的事么,在国外这么个宽松的注重培养学生穿造力的环境下,怎么可能和国内一样。 “阿云,你打算以后考国内的大学么?”林夏问道。 她点了点头,“我本来只打算到这么见识一下,我父母也是这么想的。” 林夏有些无语,“我来这边主要是为了学习英语,然后顺便看看国外的环境,然后远离父母了,旅游什么的也方便很多。要知道在国内的时候,老爸老妈看得太紧,出去玩一趟还要打报告,太无趣了。” 陆云这才像看到鬼怪似的盯着她,“你到这边来就是为了旅游。” “还有学英文。”林夏纠正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你看看外国人为什么生活的这么滋润,就是因为他们的人生观和咱们国内人不同,他们无拘无束,像咱们国家古代竹林七贤的那个时代,那时候的人真的是身心都向往大自然,无拘无束,放浪形骸。” “那你打算将来做什么呢?”陆云问道。 “将来的事,谁知道呢。”林夏道,“就算我现在问你,你打算将来做什么?你能肯定的回答我么?” 陆云认真想了想,“我从前的路都是父母选的,就算现在,我也能看到他们为我打算的路。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然后找一个好工作。” “然后年纪到了,找一个人嫁了,然后相夫教子,然后就步入中年,碌碌无为的过了一生。”林夏叹道,“人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能够看到未来。想来,也觉得没什么意思。” “所以在B市的时候,我看着教室内幸苦学习的同学们,再想到未来,只觉得没什么意思。人生在世,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当然,我也并不是说钱没有用。你看看,要是没钱,咱们在这里一定读不下去。” 见陆云若有所思的样子,林夏怕轻易让她们失去的朝气,因笑道:“算了,你也别听我胡诌了。咱们来到这美国知名的学府求学,看着这些年轻的活力四射的学子,看着那树荫下捧着厚厚书本阅读的同学,心里不是不生气了一股万丈豪情和激动!既然来了,就要勇往直前,不能让别人看低了我们,看低了我们国家。” 被她那有些煽情的语气一说,陆云点了点头头,看着这以及国内有了些年月,日月沉淀下来的校园,一股激情也从她心里升起。 不管怎么样,既然来了,她就不会退缩。 她,会一直是父母眼中的骄傲。 林夏看着不远处红砖白瓦的图书馆,心里暗自思忖,来到这里,不单单是语言的障碍,最主要是的文化之间的冲突。 而语言不通,又何来了解他们的文化。 正说着,就听陆云的电话想了。 “是巧巧。”陆云道,接通了电话,“喂。” “你在哪里呢,我和丽华一醒来就没见你的人了。”卢巧道。 “我和夏夏在一起逛校园呢,早上见你们睡得香,就没吵醒你们。”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然后道:“哦,那你快回来吧,咱们一起去吃午饭。” “嗯,我马上回来。”挂了电话,陆云对林夏道,“夏夏,咱们回去吧,巧巧和丽华都醒了,说一起吃顿饭呢。” 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宿舍走去,她脸色平静,心里却是透心亮。 这曹丽华不喜欢自己,卢巧是她的跟班,也只会在她身后附和。至于陆云,她虽然良善,却也不会为了另外俩人和自己一处。 毕竟那两位和她可是有一年同学的情谊,卢巧更是陆云的初中同学。 算了,反正以后她也不会住学校,陆云和她们较好也对她有利些,毕竟人都是群居动物。这样一番打算,林夏便歇了同陆云较好的心思,面色也淡淡的。 213 人海中遇见你 缘分之事,可遇而不可求。 这是林夏经历世事之后总结出来的。 强求来的,总会在某一天,被老天收回去。 回到宿舍,那两人已经起来了。 见陆云和林夏在一起,也没有和她说话,只当林夏是空气,然后把陆云叫了过去。 这点小儿科的排挤,林夏还不放在心上。 见陆云有些愧疚的看着她,她面色淡淡的撇了她一眼,也回了自己房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陆云选择了那两人,那自己又何必将她放在心上。 昨天怕靳夜就等,不过简单的收拾了两件换洗的衣服,而常用护肤乳等东西并没有取走,所以现在林夏收拾了一下,打算先搬点东西过去。今晚上等靳夜开车回来,再将所有的东西搬到小洋房去。 然后明天去办理外宿手续,林夏将所有的事情都想好了,将简单的东西放在书包里,锁了门,离开了宿舍。 她们不喜欢她,她又何必舔着脸凑上去。 再说她都三十岁的人了,和这般小孩计较什么。 这样一想,被人排挤郁闷的心也淡了很多。 当然,心里还是有些讨厌宋珏。 都是这花花公子害的,简直是无妄之灾。 想她林夏从初中开始,哪里会有这样的人缘,就是搬家入了初中也是交到了不少好朋友。可自从搬进了B市之后,她的人缘好像就开始走下坡路了。 首先是平行班只有一个交好的,其次入了实验班之后,也只有今天早上的陆云和她说了两句话。 至于曹丽华和卢巧是因为宋珏还是因为其他什么事儿迁怒于她,她在怎么淡然,不由心里还是有些膈应。 这都叫什么破事儿。 她也没想过人人都喜欢她,可现在连最基本的平常关系都不能保持了。她能不郁闷么。 不能交好,也不能交恶啊。 难道她也有不对的地方,林夏开始反省自己了。 却说林夏离开之后,陆云小声对曹丽华和卢巧解释道:“咱们这么对她,是不是不好啊,毕竟大家都是一个地方过来的,以后若是老师知道了,这……。” 卢巧想了想,也小声道:“丽华,林夏也算是我们同学。这样敌视她是不是不好啊。” 曹丽华哼了一声,道:“说的好听,那她怎么不主动找我们说话。干嘛让我们主动过去找她。” “有说过啊,分宿舍的时候她说过,只是你们两都没有理睬她,后来她就不主动和咱们说话了。”陆云积极道,“今天早上我起来后她也主动找我说话啦。昨天还主动把杂志送给我,我本来只打算借阅的。后来我们两一起参观学校的时候,夏夏给我讲了好多我不懂的美国习惯,她人真的很好,我们都错怪她了。” 曹丽华道:“阿云,你心思善良。可别被她的花言巧语给骗了,我一看林夏那高傲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看曹丽华一脸扭曲的样子。陆云和卢巧面面相觑,最终没有说什么。 却说林夏回了小洋房,自己在厨房随便弄了点吃的,然后就上了二楼的书房。 昨天晚上发现书房里各类书籍都有,品种很齐全。想必是靳夜想到她要写文查资料,所以就备了这么多数。 而其中。专门有一个书柜放着语言类的书,都是关于英语发音和朗诵的书籍,由浅入深应有尽有。 林夏拿起一本《生活英语读物》,翻了翻,觉得这个浅显易懂,后面还有光碟。 将光碟放入电脑中,跟着书籍读了起来。 虽然读物里面所有东西她都认识,但里面很多单词和句子用法,她虽然会用,但没有融入到她的脑子里。 毕竟她以前所有的学习都是为了应试教育而准备,强项是笔试。而现在,她要学的是那种美国式的思维,还有那正宗的美式语调,听得懂美式的笑话。 而这些都学下来,一年的时间并不长。 于是一下午的时间,林夏就在纯正的美式英语和自己的学习中度过了。 等靳夜回来的时候,林夏正在房间里休息,书房的电脑没有关,还停在那个ending 的画面上,旁边是反扑着的书。 见主卧的房门关着,靳夜想了想,下楼进了厨房,打算先做晚饭。等饭做好了,再喊她也不迟。 所以林夏下楼打算做晚饭的时候,正好见到靳夜穿着围裙,端着菜从厨房出来的样子。 “醒了啊,正好饭了熟了,洗把脸过来吃晚饭。” 林夏看了看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灯光混合着饭菜的香味,让林夏有一阵恍惚,好温馨。 而那个一脸硬朗和冷峻的男人,围着围裙,正将饭菜端上桌。 他周身的冷淡慢慢褪去,添了丝温馨和甜蜜。 林夏回过神来,坐在桌边,看着桌上的菜,托着下颌道:“我来看看都做了些什么,唔,糖醋鱼,清炒豆芽,红烧排骨,蚂蚁上树。” “哇,好香啊。”林夏吸了吸鼻子,一副馋虫模样,“一觉醒来就有吃的,真是太幸福了。”靳夜拧了拧她的鼻子,“快去洗把脸吧,厨房里还有一锅山药玉米山鸡汤,我去端出来,你先上去收拾下巴,瞧瞧你邋遢的样子。“ 听他说邋遢,林夏碰的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我先上去了。” 话说间,人也冲上了楼梯,速度之快,看得靳夜瞠目结舌。 等林夏下来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妥当了,脸颊上残留着淡淡的红晕。 靳夜幽深的瞳孔微微缩了缩,一把将林夏揽入怀,闻着她身上的馨香,靳夜觉得自己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宁静。 眼前这一切,就是他朝思暮想了许久的。 自从表哥结婚之后,看了他们两人幸福的婚姻。他总是幻想有一天,能得到这样的最平淡最普通的幸福。 他为她煮饭,她为他留一盏灯。 只要看着她微笑的样子,他工作了一天的疲惫就会一扫而空。 “我来摆碗筷,”林夏笑眯眯的跑进厨房帮忙。 “吃点这个,尝尝味道怎么样。”靳夜夹了一块排骨放到林夏碗里。 “你也吃。”礼尚往来,林夏也夹了一块放在他碗里。 看着她笑意盈盈的眼睛,靳夜心里一动,猿臂一伸,将她抱进了怀里。 “你……”林夏猝不及防。惊呼了一声。 靳夜亲了亲她的唇,凑在她耳边低语道:“我喂你吃。” 被他这一番动作搞得晕乎乎的,林夏还没有缓过神来。 “乖。张嘴。”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旁响起,林夏觉得这个声音这么动听,像一片羽毛在心上骚刮,痒痒的。 让人不由的想听话,乖乖的张开嘴巴。嘴巴里异样的感觉让林夏回过神来。 一抬眸,就撞进了靳夜那深似寒潭的眸子。 那双眼睛,平时偶然间林夏扑捉,却是像猎鹰般锐利,高傲而冷酷,但现在。那里面只有幽深,如同黑洞一般,能将所有的一切吸灭。 那一闪而逝的柔情。温柔的语调,为那刚毅冷硬的表情平添几分男性魅力。 想起第一次见他时那充满凛冽气息的男人,再看到眼前这个直直盯着自己的男人,林夏不由有些感叹世事无常,无法预料。 “我要好好吃饭。肚子饿啦。”林夏扭了扭,小声道。 感觉到身体的异样。靳夜还是将她放开了。 虽然想时时刻刻将她禁锢在自己身边,但眼下孤男寡女,又容易擦枪走火,还是保持点距离吧。 只是,到了嘴的肥肉却不能吃,靳夜有些郁闷。 但想到将来,他心里不由嘀咕,既然把人诓到这边来了,还是先让她见见家人才是。 免得那些人总是在耳边说三道四,乱点鸳鸯谱。 正在吃饭的林夏抖了抖,总觉得落在身上的目光在算计什么,可当她抬头,撞进了仍是一波汪洋之中。 那里面蕴含的情谊让林夏都有些脸红。 想了想,她还是岔开话题,“今天我逛了一下校园,然后下午在家里学了一会儿英语。哎,越学我就越感到自己的差距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还有两天的时间适应呢,明天去干嘛?”林夏本来是只是为了转移情绪,随口问的,没想到靳夜的回答还真的让她收获不少。“明天我们去百老汇剧院看看,在纽约的街上逛逛,给你买几件衣裳,晚上我给你网上选课一些建议。” “高中还有网上选课?”林夏有些惊讶的问道。 “嗯,国外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从初中就很注重培养学生这方面能力。”靳夜替他解惑。 林夏还是有些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到国内上大学呢?” “我十八岁就拿到了斯坦福大学的文凭,那时候我太过锐利高傲,爷爷说这样对我成长不利,就安排我回了中国,在京大读书。”靳夜淡淡道,“当时我还不明白,还很抗拒,后来认识了天昊之后觉得有朋友的感觉也还不错。而现在,我很庆幸爷爷安排了这一切。” 看着那蕴含着情意的眸子,林夏心里一阵悸动,忙地下了头不断往嘴里扒饭。 谁教他说的这些情话,真是让人难为情。 我很庆幸爷爷安排了这一切,然后,在人海中,遇到了你。 他未说完的话,她都明白。 214 传说中的天才 十八岁拿到大学文凭,这智商,放在国内也是个天才少年班之类的人了。 难怪当年的他会那么傲气,让他爷爷都看不下去了。 一山更比一山高,若说陈子墨他们的智商只是林夏羡慕的话。 这靳夜就完全让人生不起一点儿羡慕的心思,当一个人太过强大,就只有仰望的份。 难怪靳夜还在读书,还成为了陈清的学弟。 她说怎么当时知道靳夜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会有那么一点怪异,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他已经拿到国外的文凭了,国内读书不过是一场历练,为了锻炼他的沉稳而已。想必大部分的时间,靳夜都在公司处理事务。 看着林夏有些崇拜的眼神,靳夜突然觉得他向来不放在眼里的文凭,分量突然重了很多。在他们这种家族长大的,文凭算什么,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工具。 有,当然更好,没有,也不影响什么。 毕竟这种大家族,对文凭这种东西都不太看重。那些有着哈佛剑桥文凭的学子,还不是替人打工的。 而此刻,看着喜欢女孩那种眼神,虽然表现的不是很明显,却比当初他收到通知书更让他高兴。 “当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等一年,然后去哈佛大学呢?”林夏有些疑惑。 要知道,哈佛可是世界第一名校,去那里读书是多少学子的梦想。 与其这么早读斯坦福,真还不如等一年,考入哈佛呢。 靳夜撇了她一眼,淡淡道:“当初收到了十几所大学的通知书,不喜欢哈佛的学风,所以没去。” 然后他蹙了蹙眉,“哈佛名气太大。不需要任何人锦上添花,当年的斯坦福不也是这么来的?” 林夏了然,斯坦福是人名,是一对美国夫妇已她们的儿子命名的知名大学。 多年以前,美国哈佛大学的校长为一次错误判断,失去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却造就了斯坦福大学。 斯坦福是哈佛大学一名普通学生,为了救人溺水生亡,他父母伤心之余,便想为儿子做点什么。因为斯坦福在生前最喜欢哈佛。最崇拜哈佛,于是那天,那老夫妇没有事先预约。就直接去拜访哈佛大学的校长。 女的穿着一套退色的条纹棉布衣服,而她的丈夫则穿着布制的便宜西装。 校长的秘书在顷刻间就断定这两个乡下老土根本不可能与哈佛有业务往来。 老先生轻声地:“我们要见校长。” 秘书很礼貌地回答:“他整天都很忙。” 女士回答,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等。” 过了几个小时,秘书一直忙自己的事。把他们冷落在一边,希望他们知难而退,知趣地离开。他们却固执地等在那里。 秘书终于决定通知校长:“也许他们跟您讲几句话就会走开。”校长不耐烦地同意了。 他接待了这对夫妇。 女士告诉了他这件事,并告知她和她丈夫想在校园里为他留一纪念物。 校长并没有被感动,反而觉得可笑。 “夫人,我们不能为每一位曾读过哈佛而后死亡的人建立遗像的。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的校园看起来不和墓园一样了吗? 女士说:“不是,我们不是要树立一座遗像,我们是想捐一栋大楼给哈佛。以我们儿子命名。” 校长再次审视了一下乡巴佬身上的条纹棉布衣服及粗布便宜西装,然后吐了口气说:“你们知不知道建一栋大楼要花多少钱?我们学校的建筑物价值超过750万美元。” 这时,那位女士沉默了。 校长终于如愿以偿,可以把他们打发走了。 这位女士转向她的丈夫说:“只要750万就可以建座大学?那我们为什么不建一座大学来纪念我们的儿子?” 就这样,斯坦福夫妇(mr standford and mrs.)离开了哈佛。来到加洲,成立了斯坦福大学(standford uniwersity)以纪念他们的儿子。 1887年。小斯坦福生日那天,斯坦福大学开始修建,1901年,开始招生。 明白靳夜的意思,林夏有些不可思议,就是因为哈佛太把自己当回事儿,所以他就拒绝了哈佛? “而且,硅谷也在那边。”靳夜淡淡道,“大学的时候,经常在硅谷那边的公司打零工。” 难怪他已现在的年纪,就能独掌国内的一些分公司了,想必当初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学到了不少东西。 “那有时间一定要带我去你母校参观一下。”林夏挤眉弄眼道。 靳夜勾了勾唇角,“这是自然。” 两人吃了饭,回到了厨房。 至于碗筷,自有洗碗机,看着就是高档货,还很方便。 “高中学业并不繁重,每天上午三节课,下午三节课,晚上并没有晚自习,所以你空闲的时间很多。”靳夜道,“不过这里主要是培养创造能力,所以要参加社团,有计算机协会,舞蹈社,击剑协会……还有绘画社,表演社等等。” 听到他说起击剑,林夏想起今天在学校里看到的那几个带着头盔的男生。 “这么多社团,要选几个呢?”林夏问道。 “选几个你感兴趣的就可以了,高中老师一般不会太严厉都很和善,并且学习压力根本不大。”靳夜淡淡道,“不过,要取得优秀的成绩,就会比较辛苦了。” 亲了亲林夏的侧脸,“不过你现在最主要的事就是学好英文,其他的事自有我安排。” “嗯。”林夏点了点头,靳夜则和她说起了一些学校的注意事项。 “和老师多接触,不要抗拒,也不要怕自己英文说不好出丑。这段时间我和你会主动用英语交流,当做给你训练。” “还有。遇到学术问题不要逃避。学习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这个时候要多问,不要怕丢脸……当然,这个前提是要能够用英语表达出来,不然老师都听不懂你的问题,或者他听懂了你的问题,但你听不懂老师的回答,那也没有用。” 听着他略带一点调侃的语调,林夏拧了他一把,哼哼道:“别小瞧人。我会好好学英语的,到时候定要你刮目相看。” “唷,那我就拭目以待。” 然后。靳夜又细细的提醒了她一些事情,“比如选课不要太多,不然学到最后发现自己忙碌了一年,却什么都没学到。还有要做好细密的计划,每天按照计划上去做。至少一年之后,能将计划表上的事情昨晚,就算没浪费这一年的时间。” “当然这里上课都是小班里上课,学生被老师指导的机会较多,学习成绩提高也会快得多,不过很多课程都是要手动的。就算是国内纯理论的生物课。也会在讲桌上摆上显微镜和实验仪器,对中国学生而言,学到的东西更多也更直接。” “还有你可以多学点外语。像哈佛和斯坦福这类的大学,学生外语成绩都很高,也是大家‘最喜欢的课程’之一。像我,大学就选修了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还有一些生意做的比较大,需要经常出差的国家的语言。” “那我也要学法语。据说这是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林夏道,“虽然在我心中中文才是最美的。不过这也不妨碍我学它,哈哈。” “不过,我还是先搞定英语吧。能把英语学的像母语一样,也算是我一年学到的东西了。”要知道,她现在的英语发音,就是标准式的中式英文。 在溪水镇根本没有什么时间读英语,后来到容城,时间也都用来写小说了,说起来,她的私人时间还真是没有多少。 “嗯。”靳夜捏了捏她的小耳垂,“别把自己弄的太累,我会心疼的。” “只有一年时间嘛,当然最主要是学好英文撒,我不会主次不分的。不过……”林夏有些好奇道,“你从小在美国长大,这一口流利的中文怎么学来的。” “我虽然是在美国长大,却也是从小学习中文的,这是家族的规定。我们虽然迁移到了这里,却也并没有忘本。并且现在中国简直是高速的发展,世界经济学家都在预算估计,下一个世纪世界上的超级大国或者就是中国了。爷爷他们也把中国看成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地方,在那里做了很多投资。” 说起这个,林夏好奇道:“对了,我们两第一次见面是在w市,那时候你也是去那里视察的么,我记得当时那个楼盘和现在我们家在b市的房子,都是同一个房地产公司,那是你们家的产业?” “嗯。”靳夜显然不以为意,淡淡的答了声。 “房地产可是个暴利行业,而且基本上算是稳赚不赔。” “这可不一定,拉美国家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于房地产泡沫导致的经济衰退,以及东京日本、中国香港特区与海南省曾出现的房地产泡沫,足以说明房地产行业蕴藏着巨大隐患。不过,中国内地现在发展迅速,房地产也算是供不应求,短期之内前景还是很好的。” “短期之内,短期是多短?” 靳夜想了想,漫不经心道:“两三年之类应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不过最近两年美国经济前景不太好,所以这两年我会慢慢把这边的公司转移一部分到国内,美国这边的市场几乎算是饱和了,那边才是未来的战场。” 215 第五大道 林夏一听,心微微里一愣。 两年之后就是零八年,美国爆发经融危机。 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这场危机,将波及世界。 中国在这场危机中也或多或少的受到了影响,只是因为改革开放时间不长,影响也不大。 这场危机,对发达国家而言是灾难。 但对中国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 林夏是因为事情发生过,所以知道。 但靳夜能够透过一些细微的现象,如此准确的预知将来发生的事,真是太让她惊讶了。 “房地产虽然挣钱,但也不算暴利,真正的暴利行业是石油股票和期货之类的。”靳夜面色淡淡,“国内的那几家房地产公司,不过是家里面让我用来试手罢了。” 林夏:…… 用这么大一家房地产公司试手,他们家得多有钱啊! 心里这么想着,事实上,她也问出来了。 靳夜眼里透出笑意,“只要你俩不赌不毒,这辈子和下辈子什么都不用干,我都能养活你。” 林夏脸上一红,白了他一眼,“谁让你养了。” “男人挣钱养家,不是天经地义么,不然,女人干嘛要嫁男人?”靳夜语气淡淡,大男子主义却一览无余。 “霸道。”林夏小声嘀咕道。 “但你却不能否认,从古至今,世界上绝大多数财产还是掌握在男人手中。”靳夜拧了拧她的小鼻子,“行了,不说这个了,反正你老公我有的是钱养你。在国外还是有个英文名好一些,你想好没有。” 想到刚重生过来时,英文书上面胡写的名字,林夏道。“就叫Ivy好了。” “艾薇,这名字不错。”靳夜在嘴里念了两遍,点头道,“不过还是没有夏夏好听。” 这家伙,真会说话,林夏嗔了他一眼,拿起一旁的纸,“我怕有些东西不懂,到时候放了忌讳,特意写了下来。就等着你回来问你呢。” 说着,两人就纸上的问题讨论起来,也就揭过了刚才的话题。 “……一般来说。最好是和同学一起写作业!” “学生完成课后作业很重要,这甚至比上课认真听讲还要重要,所以一定要有一种好的办法,让你解决作业中所遇到的问题。因此,当你独立完成作业后。可以和几个同学一起,组成一个小组讨论。哪怕一个星期只有一次这样的讨论,都能提高你们理解问题的能力,并激发你们学习的兴趣。” 听他这么说,林夏立刻就想到了逛校园时看到的那一群学生,只是她们说话语速太快。林夏能听懂单个的词。比如who is 等等,但连在一起的句子却很难理解。 看来,还是要先攻克英语这个难关啊。不然你连别人说话都听不懂,还谈什么解决问题。 这一晚,两人在书房谈论到很晚,并一起讨论商量,为林夏制作了一个初步的学习计划。 林夏的性格中还是懒散的基因居多。所以计划算是靳夜一人完成的,她不过是就自己的实际情况。稍微补充了一下。 临睡前,林夏想着今晚的事,发现两人的相处越来越随便和熟稔了,而这种万事有人商量和做主的感觉,就叫幸福。 第二天,靳夜换了身休闲服,带着林夏逛纽约城。 纽约知名的购物区有两个,一个是著名的第五大道,另一个就是soho商业区 站在天桥上,看着第五大道上面的车水马龙,心里升起一股隐隐的激动,这就是纽约,是世界经济最发达地之一,全世界最顶级的名牌都挤在这里。 The Fifth Ave是历史悠久、以时尚大气闻名世界的街道上,几乎拥有着全球所有最顶级的品牌店。大家所熟知的、Dior、Tiffany、 Catier、Gucci、、l、等等,以及一些同样驰名世界时尚圈品牌,像hers、i、等,都能在第五街上觅得它们的芳踪。 这里的货品以齐全、更新速度快著称,即使是同一个品牌,若是在世界其他地方找不到的产品,也可以在这里买到。 除了品牌店外,超大型的百货商店也是第五街上的亮点dman是这里最高档的商场,集合了 200多家女性品牌和100多家男装店,近10万元人民币一件的裘皮大衣,上万元的裙子举目皆是。 据说,在这家百货商场里穿着牛仔裤和T恤购物是不太适合的。 此外,以名贵珠宝首饰著名Saks百货公司、被称为“香水化妆品博物馆”的Sephora都是第五街赫赫有名的名店。 曾经有报道说,当第五大道大减价的时候,英国女皇也会开了私人飞机过来血拼。 等最初的兴奋感过去后,林夏发现纽约市的特点就是楼超高超多超挤,简直就是赤裸裸的三超啊。 等逛了几条街之后,林夏发现纽约的街道其实还是很容易辨认的,都是以数字命名,什么第3、4、5、6大道,14、15、16……100多街。 然后街和道横竖交叉,把纽约划分成了一个个的方格,有点古长安的感觉。 第五大道的购物是从第三十几街开始,六十几街左右结束。越往后号码越大的街,牌子就越大,比如Tiffany就在第57街,基本上都快过了第五大道。 给林夏买了两件衣服,林夏说什么都不肯逛这里的店子了。 简直就是名副其实的销金窟啊!随随便便两件衣服,就要好几万,在国内,这样的衣服几千大洋就算很贵的了。 看着这装修豪华的出乎想象的高楼,林夏觉得自己就像井底之蛙。她拼死拼活挣的那点儿钱。还真是不够在这里买几件衣服的。 环顾了一下四周,估计她拼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在这里拥有一套住宅。 果然,她还是穷人么? “常听人说美国是个种族大熔炉,到了这里果然是身临其境,名不虚传啊。各类种族尽收眼底,简直就是一个人种博览会。” 林夏小声对身边的靳夜道。 “嗯,到了这边,安全第一。”想到前面就是黑人区了,靳夜小声道。想了想。还是招了一辆taxi,揽着她上了车。 过了第五大道,继续往上。就到了黑人区。 在车里,靳夜想到黑人犯罪率之高,不由担忧的蹙了蹙眉,想着今晚一定要好好告诫她一番,要她小心注意安全。 到了格林威治村。两人下了车。 格林威治村位于华盛顿广场的西边,因此也叫西村,它的闹区主要在6大道,7大道街,和W.4街ker 街那旮。 是一个很有传奇色彩的街道。 格林威治村的标准风景从窄小的街道,到人群不断的华盛顿广场;从亲密情调的咖啡屋、酒吧,到卖古怪物品的小店。从小型书店,到价钱便宜的小餐馆.从摇破乐吧,到爵士俱乐部。 这里的老房子已经有了百年以上的历史,绿色的长春藤爬满了一面面红色的砖墙,空气里一股浓郁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混合着树叶、阳光和陌生的味道。 握着她的左手紧了紧,林夏抿唇笑了笑。因为有他在,所以一切都是新奇,没有忐忑,没有不安。 站在他身边,你就有一股安定的力量。 “……原是城里人逃避黄热病的临时住所,这一块地区道路错综复杂,迥异于棋盘式的规划。而自从1831年华盛顿广场建立后,开始出现转机,许多艺术工作者陆续进驻于此。那些醉心于艺术无心赚钱的艺术家们,混迹于破旧的街道上,在老旧的房子里写作,在幽暗的咖啡馆展出不为卖钱而作的画,渐渐的,这里变了,租金慢慢涨高,高到只有混得开的艺术家才能住得起。”两人慢慢在街道上走着,靳夜像林夏介绍道。 “那这里都出现过哪些艺术家呢?” “有过艾伦坡、马克?吐温、惠特曼、鲍伯迪伦等等,还有很多摇滚歌手。如今的西村和从前相比,已经没有当初的味道了。不过这里的音乐场景--爵士和摇滚--仍是格林威治西村不可或缺的因素。” “在艺术面前,钱不是万能的。” 看着整洁干净的街道,和两旁精致奢华的高楼,林夏脑中却想到了当初破败的街道,破旧的房屋时候的样子。 恰好两人走到了一座咖啡馆前面,靳夜问道,“累了吗,咱们进去坐坐,休息一会儿。” 林夏连忙点了点头,她的腿都快走断了。 格林威治村算是巴黎左岸的美国翻版,所以咖啡屋自然也是它不可缺少的传统所在。 在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咖啡、茶、饮料,也有简单的饭菜和各式蛋糕,供那些想长坐或聊天,或读书看报的顾客享用。 像酒吧一样,它们得有自己的风格、气氛和魅力,否则就不可能长存。 林夏坐下后,就不想动弹了。 见她这副模样,靳夜眼里露出淡淡的笑意,“很累么,要吃点什么?” 看了看菜单,“一盘意大利面加一杯果汁。”这边的店子刚开始都是19世纪意大利人经营.所以很多是意大利情调的名字和风味,意大利面味道也应该正宗些。 “要不来一杯但丁咖啡,也算是这边的特色。”靳夜建议道。 林夏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咖啡,不过你倒是很喜欢喝呀!” 靳夜向候在一旁的服务员点了餐,然后点头道,“嗯,刚开始因为学业太繁重,不得不用咖啡提神,等到后来,就慢慢习惯了。” 他的语气淡淡,但在光环的背后付出的多少努力,林夏却也是能够想象出来的。 是什么样的压力,让一个人,从不喝咖啡,到现在将咖啡当水一样的喝。 216 上课了 林夏有些感叹。 每个人,都只会看到另一个人光鲜的外表,却不会看到他们背后留下的汗水。 用一句老话来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题名天下知。 国外就是好,街上都没什么人,果汁很快就上来了。 咬着吸管,林夏问靳夜,“刚刚坐车干嘛。” 靳夜浅笑了一下,“刚刚看你的样子像是很累了,正好前面那条街没什么好逛的,直接坐车过来。” “刚刚那条街是有名的黑人区么?”林夏好奇问道,对那边来这里之前她特意上网搜了一下。 因为陈清知道她要过来,经常告诫她晚上不要一个人单独出门,纽约这边黑人犯罪率高,吸毒放火、是杀人抢劫,还有很多小偷,简直是让人防不慎防,一定要警惕。 林夏虽然记在心里,但是也没怎么担心,毕竟她还有大杀器,随身空间嘛。 而刚刚坐在车里,经过那黑人区时,路上也是车水马龙,两侧高楼鳞次栉比,路边也是人来人往,一派歌舞升平的模样。 和她心目中破败肮脏的黑人区形象大相径庭。 但是她也明白,她能够看到的,也只是商业区街景一隅,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从接到转角处冲出一个拿着刀吸毒的黑人,然后冲过来杀人劫财夺命。 要知道,在美国杀人是不用处死刑的。 一天下来,美国能看的地方两人都走遍了。 和心爱的人握着手,或漫步在人群中,或在中央广场上看飞起来的和平鸽,只觉得岁月安稳。 旅游杂志上说,“在这里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必惊奇,因为这是纽约。” 纽约。就象一个光怪陆离的博物馆,最现代与最古老的、最文明与最愚昧的、最高尚与最丑恶的、最繁华与最荒凉的、最富有与最贫困的,最时髦与最守旧的……一切现代物质与精神的产物,都在这里肆意展示它们极端的形态。 坐在靳夜的车里,林夏心里慢慢的品味着今天的收获,有种想写下什么冲动。 看她那个样子,靳夜笑道,“怎么样,有什么感想了?喜欢纽约这个城市么?” 窗外,是绚丽夺目的城市。灯火通明,纸醉金迷。 曼哈顿炫目的玻璃钢筋摩天楼群中,夹着一块绿得象桌球布的中央公园;华尔街、百老汇衣冠楚楚的繁华背后就是四十二街色情的骚乱;闹市区里车快得吓死人。行人也不理会红绿灯,还有送外卖的破自行车,在车流与人流之间横冲直撞…… 再去看一眼纽约地铁,墙上到处是胡涂乱抹,扑鼻一股尿臊味。钢梁上滴着锈水,轨道间腌着死老鼠,活脱脱一个杀人越货的绝佳场所。 但是,这个脏兮兮乱糟糟的钢铁怪物却是全世界运载效率最高的一个公共交通系统:25条线路、468个车站、几乎覆盖市区每个角落、票价便宜、准点守时。 而她,不过是这个世界最渺小的人物,在底层苦苦挣扎。不想窒息。 林夏想了想,歪着头道:“不知道,形容不出来这种感觉。” 对纽约的感觉无法用单纯的喜欢或者不喜欢来形容。 看着窗外一闪而逝的楼房。林夏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全世界的人对它如此推崇。因为,在这里,你说不出对它的感觉,却又无法不被它吸引。 它的美和丑,它的丰富和单调。它过分张扬的自由和过分警觉的谨慎,都在一个城市表现的淋漓尽致。 纽约。时而衰老得象一个走不动路的老人,时而又焕发出毛头小伙的活力;时而残酷得像一部绞肉的机器,时而又温情得象老祖母的微笑;时而像春花般娇艳欲滴,时而又透出秋叶的索寞…… 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 所有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荣辱兴衰,都在同一个时间空间里,百态俱陈、百味兼备。 “难怪它有天堂和地狱之称,它真的当之无愧!”最终,林夏的种种情绪,化作了一声叹息,“也许,这就是它的魅力所在。” 走了一天的路,林夏实在没有精力了,冲冲洗了个澡,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完全没有倒时差的概念。 第二天,当她神清气爽的起床下楼,靳夜已经做好了早餐。 “今天气色不错嘛。”从报纸上将头抬起,合上报纸,对着林夏笑道,“快过来吃早餐吧。” 林夏真的是饿了,看着面前的精致而丰富的早点,食指大动,“好好吃的样子。” “昨天睡的不错嘛。”靳夜一遍吃着煎蛋一遍淡淡道,“我会在这边住段时间,等你熟悉了环境,我就去请个菲佣,顺便也让她陪你,毕竟这边治安虽然好,我还是不放心你一个人住。” 知道他来这边是有正经事,林夏忙点了点头,“你有事就去忙吧,只是菲佣什么的会不会太夸张了,我也会做饭的,自己动手完全没问题。这次回老家,昕姐也有教我们几招防狼术,一个人住完全没问题的。” “你一个人住我不放心,这事儿就这么定了。”靳夜淡淡道,径自做了决定。 接下来,两人又出门玩了一天,比昨天好一点的是,今天几乎没有走什么路,都是坐船或者坐车,林夏玩的舒坦,又不累,很轻松。 等晚上回家后,靳夜已经让人办好了她的离校手续。 总算不用和那几个人住在一起,林夏松了一口气。 她真的有点不知道怎么和,像她这个年纪,又对她有敌意的女孩打交道。计较吧,自己都三十岁了,和小女孩计较什么。不放在心上吧,这一天到晚在一个屋檐下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对双方都是种折磨。 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她可不想让自己找罪受。 林夏可是很珍惜自己这有限的生命,况且租一栋这样的小楼房,现在的林夏也负担的起。所以就算靳夜当初没有买下这房子,她也打算之后自己出去找房子住。 终于开学了,虽然已经对美国高中的课程有了心里准备,但还是没有想到它会这么简单。 在拿到课程表的那一刻,林夏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迫于高考,国内高中生将虚席当做任务,而升学率和招生情况,更是让学校和老师拼命压榨学生。而与之完全不同的是,美国的高中生所学习的课程都是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美国的高中,是没有和中国一样意义的“班”,但有年级之分。 高中是从9年级开始(即中国的初三),一共读四年,林夏她们现在正是第11年级。 美国高中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执行标准,每所学校所实施的教学准则也就不一样,所提供给美国高中生的课程也不一样。 之所以说美国的高中没有和中国一样的“班”,是因为美国高中的学生可以自己从一大堆的课程当中选择自己的课程表,也就是类似中国大学上课那样。 因为上辈子读过大学,林夏很适应这样的上课方式,根据你的课程表,到不同的课室上课。 和你上历史课的同学不一定会和你一起上英语课,如果你在某一个科目已经超过了同一个级的水平的话,你还可以到高一级的班上课。 林夏的课表都是和靳夜商量过,以她的兴趣为主,加上主要学习英语为辅导。 如果这个学期下来,她的数学能超过同级人的水平,那么她就可以和高年级的学生一起上统计学。 而且因为有靳夜的建议,所以林夏选的课都是比较偏的,也就是说,如果运气不是非常差的,说不定一个学期下来,她都遇不上宿舍的那几个人。 并且和国内一样,国外也有选拔人才的制度,很多课分荣誉课和普通课,前者即国内的实验班,内容、进度和难度要大。 初中成绩在B以上的学生可进荣誉课,必须由初中任课老师评估,学生申请,家长签字同意。也就是说,即使B以上的学生,自己决定是否上荣誉课,而不是像高中一样,一切都由学校决定,学生没有一点儿人权。 学生将来大学如果读文科,或者学生想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其他方面,他就可以不上数学或化学的荣誉课。课程表上有咨询老师、所有科目主管老师和校长的电话。有问题,可打电话询问。 而美国高中和国内大学一样,都是学分制,每个学生按照学校提供的课程表选择7个课程。 这是林夏第一天上课,她们算是中途的插班生,别的学生已经开学两个多星期了。 学校主管老师将她带到班级之后,像学生简单介绍了一下她,然后就笑着让她做一个自我介绍。 看着周围金发碧眼的学生,一个个眼中满是惊艳好奇和打量,还有学生交头接耳起来,底下嗡嗡嗡的,上课老师简单说了一句话,让下面学生安静了一点点。 林夏笑着上了讲台,简单的的介绍了一下自己。 她的英文发音并不标准,但态度大方自然,和以前来到留学生很不一样。当她落下最后一个音之后,下面响起了掌声,还有几声响亮的口哨。 “hey,美女——”甚至有人用怪模怪调的中文来和林夏打招呼。 217 新朋友 快速扫了一眼全班,没有看见一个黑头发的,都是外国人。 林夏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这门社会研究课没有人和她选一样的。 社会研究即英语以外所有的文科课程,科学即数学以外所有的理工科课程。 学分通常是一年一个学分,半年半个学分。 社会研究这个分类里面有十几个小分类,比如欧洲历史、美国历史、经济学、参与政府、妇女研究、当代史和政治学等等。 林夏选的是心理学。 学生必须通过以下考试:英语,数学,世界历史,美国历史,科学;其中后三门为全州统考。荣誉州毕业证书的获得者必须考两门数学和两门科学(生物环境和物理)。 不过林夏她们是交换生,在下半年考试结束之后,是要回国继续读书的,所以学校对她们的标准没有这么严格。 不过由于中国从古至今好面子的原因,每一个交换生都是众里挑一,没有一个差的。 都是各种尊师重道,学习刻苦,让这帮人对中国的交换生印象十分好, 如果他们多几分创造力的话,那就更妙了。 这是老外对中国留学生交换生唯一的看法,刻苦由于,聪慧不足,呆板没有灵气。 “大家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林夏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用中文和下面的同学打招呼。 不过她也知道估计下面人的中文都不怎么样,所以语速慢了不少,试图让他们听懂。 果然还是有很多学生听得懂的,杂七杂八的“尼好”传了过来。 很显然,不同于其他的交换生,林夏富有魅力的容貌和一派落落大方毫不拘束的样子,获得了下面学生的好感。 配合着老师的手势。林夏坐在了教室的空座上。 刚坐下,前后左右坐着的男男女女就凑过来和她聊天了,林夏笑着答了几句,讲台上的老师发话了,学生也就都住了口,听课起来。 高中的心理学并不像大学那样深奥,若翻译成中文,林夏丝毫没有问题。但书本上那一个个专业名词,让林夏在翻开书的第一眼就愣住了。 一句话,至少有几个单词不认识。自然也就无法翻译出句子的意思。 所以林夏不得不提前预习功课,昨天一天的时间,她就把今天要上课的所有课本都预习了一遍。 到国外留学真的很辛苦。英语,实在是太重要了。 难怪留学之前一定要考过TORFL,要面试官面试,要能顺利交流。 而现在林夏仅凭她那蹩脚的口语,根本不够! 和同学交已经算是勉强了。还要用英语听懂数学的例题等等专业名词,用英语和别人聊政治,交流哲学。 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所以,听着台上的老师将心理学,林夏只觉得自己在听天书。连猜带蒙都听不懂。 一句话,勉强能听懂一两个单词。 已经有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自重生后。林夏拼命努力,上辈子那种什么都不懂浑浑噩噩的感受,早就离她远去。 听着那些陌生的专业词汇,林夏心里的斗志又被激起来了。 现在听不懂,不代表日后还会这样。 与她相反的是。曹丽华三人虽然也有到陌生教室的拘束感。但她们毕竟是从小在京都下长大的,比林夏这个乡村小镇长大的孩子受过的教育不知道超前了多少。 毕竟在B市。随处可见外国人,三人的口语水平虽然还是有些中文的音调在里面,却比林夏高多了。 当然,鉴于中国的高考制度,林夏口语虽然不行,但听力还算可以。只要语速不是太快,她也能够听懂。 在开学之前,林夏想的很好,毕竟她高考英语分数摆在那里。 但她忘记了,与人交谈并不是简单的听听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有的人性子急,语速快,有的人性格温吞,说话也是慢条斯理。 并不是像磁带里练习的那样,说话都是匀速,从初中起就开始听,已经深入骨髓了。 下了一节课后,老师走过来关心了一下这个中国小女孩,然后让周围的同学都多多帮助新同学,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去找她等等之类的。 老师走后,周围的同学都围了过来,纷纷找林夏说话。 林夏左边坐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说是娇小,其实是相对美国人而言的。美国女孩平均身高都比较高,一般都在一米七以上,加上都穿着高跟鞋,看着就跟巨人似的。 这个娇小的女孩不过一米六几,相对她的同学自然是比较矮了。现在来了一个比她还矮的林夏,自然高兴的很,很快就和林夏攀谈起来。 “艾薇,你的名字真好听,人也长的真漂亮。” “谢谢。莉莎,你的名字也很好听啊,人很可爱。”林夏赞道,眼前这个女孩脸蛋圆圆的,一双水汪汪碧蓝色的大眼睛,皮肤比林夏还好,看着可爱极了。 “谢谢,你从中国来的么?”这就是一个好奇宝宝。 “嗯。” “那你能叫我学中文么,我特别喜欢中文,也选修了这门课,就是说的不太好。” “当然可以,那你能教我学英文么,我英文不太好,你说话稍微快一点儿,我就听不懂了。” 莉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当然可以,我还有几个好朋友,不过她们选的别的课,下课了我可以介绍给你认识。她们也都很喜欢中国,很喜欢中文。” “好的,以后你们去中国旅游,一定要来我家,我给你们当导游,游览一下我们国家。”林夏笑道。 “太好了,美丽的艾薇。” 被人这么赞美,林夏心里微微不好意思了一下。但也知道美国人都很直爽。没有什么歪心思,他称赞你就真的是觉得你很漂亮。 他们可不知道委婉曲折是什么意思,喜欢谁就直接跑过去和别人说。 在和莉莎聊天之前,已经有不少男孩儿跑过来说要和她做朋友了,林夏一律用官方答话,然后微笑,因此也没有出什么大问题。 在新同学面前,男同学也都比较绅士。 真的是太热情了,林夏心里巨汗,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和莉莎说说笑笑离开了教师。 “莉莎,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课室,你知道我们这一届的交换生教室在哪里么?”林夏问道。 靳夜已经告诉过她。国外虽然没有所谓的班,但每天早上学生都会回到自己的“”,老师点名,看学生有没有到齐。然后讲一讲学校的新闻和一些事项,半个小时后。学生就会解散,各自按照自己的课程表找到自己的课室上课。 林夏今天先去和靳夜去办公室和老师交流了半天,再由老师带到应该上课的班级的,并不知道自己的“”,所以才有这么一问。 “没问题,你们的教室就在前面。我带你过去。”莉莎笑道,“我朋友在前面等我,顺便把你介绍给他们。” 说完。两人顺着人潮在走廊走着,在学生放东西的柜格子前面,莉莎发现了她的朋友。 “hi,Justin、belle 、Tomas。”莉莎和她的朋友们打招呼。 “莉莎,下课啦。”贾斯汀是个很阳光、活力四射的男孩。他眼睛很尖,一眼就注意到了莉莎身边的林夏。不由吹了一声口哨,“哇,美丽的东方女孩。” 两队人本来就隔得不远,他这话刚落,莉莎和林夏就走到了她们面前。 五人整理好东西,站在柜子旁边拐角的空地上聊天。 “伙伴们,这是我新认识的好朋友,艾薇,她来自古老的中国。” “你好,我叫Annabelle,你可以叫我贝尔。”女孩首先打招呼道。 “美丽的中国女孩,你好,我叫托马斯。” “来自神秘国度的美丽漂亮的中国女孩,你好,我叫贾斯汀,很荣幸能认识你这么漂亮的女孩。” “得了吧贾斯汀,刚刚在课堂上你也是这么夸奖另外一个中国女孩的,现在又开始献殷勤了。艾薇,你可别听这家伙的。”贝尔笑着揭他的老底。 看得出几个人感情非常好。 “你们好,我叫艾薇,很高兴认识你们。”林夏笑着介绍自己。 “hi,美丽的琳达。” 贾斯汀对着林夏和莉莎的身后打招呼。 林夏和莉莎转过头,就看到陆云卢巧和曹丽华三人。 陆云红着脸,向贾斯汀打了个招呼,然后看了林夏一眼,三人便离开了。 看来琳达是陆云的英文名了,林夏想到。 看着陆云不敢和自己打招呼的样子,自然是曹丽华和卢巧在背后说什么了,要不就是她不得不惟曹丽华两人的命是从。 毕竟她只有一人,势单力薄的。 “这三个人怎么这么奇怪,看到人都不打声招呼的,艾薇,她们是你的同学吧。”莉莎皱眉问道。 林夏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贝尔很聪慧,观察林夏和那三人的表情,只觉得一定有什么事儿,也就岔开话题笑道,“咱们走吧,这儿人都走光了。” 走廊上已经没有多少学生了。 “对了,艾薇,你住宿么,宿舍在哪里,有时间我们找你玩去。” “我住在外面,离学校不是很远,有机会请你们去我家玩,尝尝中国菜。” 218国外音讯 听到林夏的邀请,莉莎几人显然很高兴。 一群人说说笑笑的出了教学楼。 回到家,林夏发现靳夜正坐在客厅的沙发里,而厨房传来一阵阵饭菜的香味。 “怎么回来了?”将书包放在沙发上,林夏好奇道。 “回来啦,正好,也要开饭了。”靳夜合上正在看的财经杂志,抬起头看向了她。 然后,林夏就看到了一个菲佣端着菜盘子从厨房出来。 看到传说中的菲佣,林夏有种做梦般的感觉。 额,不过,怎么感觉怪怪的。 林夏摸了摸下巴,是了。 她们这宅子是不是小了点儿,感觉请的起菲佣的,都是非富即贵,豪门大户啊! “第一天上课,感觉怎么样。”趁着摆饭的功夫,靳夜询问起来。 “挺不错的。”想了想,又添了一句,“就是同学们太热情了。” 说完,林夏就感觉到旁边坐着的人眼神怪怪的,看得人心里发毛。 “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靳夜紧紧盯着她的脸,意味深长道:“你这种长相,应该是比较受外国人喜欢的。” 被他这么一本正经的说起,林夏抖了抖,白了他一眼,“胡说什么呢,我现在听他们说话都成问题,还打趣我。” 说着,拎着书包起身,“我先把东西放上去。” “嗯,快点下来吃饭。” “嗯。” 一个月之后,林夏也熟悉了这里的环境,靳夜也离开了这里。 这晚,林夏和老妈打了个电话。 “夏夏,在那边怎么样哦。”父母对子女的第一句话都是这样。 “挺好的,这几天刚开学。所以有点忙。” “那就好,在那边要注意照顾自己,和同学好好相处。” “嗯,知道啦,老妈,你和老爸最近玩的怎么样?”从林辉发给自己的邮件里面,林夏看到了很多老两口旅游的照片。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回事,突然就喜欢上登上爬城等旅游活动了。当然,也认识了很多同龄人,身体健壮的很。 看着林老爸和林老妈登长城的照片。林夏笑了起来。 “玩的挺高兴的,就是这旅游啊,太费钱了。上次去了一趟黄山,可花了不少钱呢。”林老妈碎碎念道。 “得,老妈,这跨国电话啊,费用可比你旅游一趟要高呢。”上次和林老妈打电话说了半天。那个月的话费可真是不少,好几千呢。 在国内旅游一次也不过这个价格。 “嘿嘿,你爸爸啊现在可是个电脑迷,每次要旅游都是他从网络上找的资料,货比三家,可省事儿了。”林老妈的脸笑成了菊花。“现在谁不羡慕我们两啊。” 林家老两口在离学校不远处开了个小超市,生意还不错,请了几个人。 他们有事儿就把生意交给下面人。没事儿就自己在里面呆着,生活的很舒坦。 “别说我和你爸了,你呢,在那边生活怎么样,和老妈说说。” “这刚开学。还得适应几天,过段时间等英语上去了。就好了。”林夏笑道,“现在突然之间周围所有人说话都是鸟语,有点不习惯而已。” “那是,我女儿可是最优秀的。”林老妈话里是藏不住的骄傲,“你在那边好好学,反正也就一年,快的很。” “嗯,你们在国内别担心我,这里中国人也很多的,我们班上还有十几个交换生呢。”林夏说着,将这几天见闻告诉了林老妈,“老妈,我已经发邮件过去了,你们可以瞧瞧,都是在这边旅游的时候拍的照片。” “是嘛,那我待会儿可得好好看看。” “嗯,或者到博客上面看也可以。嘿嘿,老妈,以后有机会一定得让你和老爸到这边来玩玩看看。”林夏道,“并且或许不到一年,暑假我就回来和你们住几个月,开学了再过来上学。” “那可真不错,反正我们家也不差这点儿机票钱。” “嗯,我知道的。”和林老妈聊了一个多小时,知道女儿几个月后就回来了,再想起这跨过电话的费用,母女两也就没有多聊。 更新了一个私人博客,林夏这才登陆了QQ。 和中国不同,国外很少有人用QQ,林夏用空间将电脑带过来了,电脑上有这个软件,她试过了,还是能用的。 登陆了QQ,群里很热闹。 这是孙潇潇建的群,里面只有她们四人。 潇然若梦:夏夏怎么还不上来,不是发短信给我们说今天会上来么? 彤忆昔:再等等吧,说不定她就快来了 茜慕颜:嗯,再等会儿,等那家伙出现了,咱们群殴她 夏天:…… 潇然若梦:啊啊!你这家伙终于出现了,不知道我们都好担心你么? 夏天:对不起啊,刚刚给老妈打了一个电话,所以来迟了。 茜慕颜:那你说该怎么补偿我们几个 夏天:请你们暑假过来玩,怎么样? 彤忆昔:这还差不多,算你有诚意 潇然若梦:你这家伙倒是舒服,现在都混出国了,可怜我们还在容城这个小地方窝着,不像你,爽的要命 夏天:谁说的,大小姐,这边人都说的鸟语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口语有多差,真是苦逼。这段日子,上课听不懂老师讲什么,同学聊天只能做花瓶这样呆呆的笑着,你们以为我舒服啊,各种难过啊!我都快疯了,每天一睁眼就说鸟语,搞得有一次做梦都是鸟语大赛呢 潇然若梦:哼,谁让你这家伙一个人跑了,还跑国外去你,活该 彤忆昔:\(^o^)/笑而不语 茜慕颜:o(^_^)o 夏天:o(╯□╰)o 和大家贫了一会儿,这才说起在国外生活的悲惨历史。 夏天:……每次在报纸网络和书上面说什么国外的华人有多么多么的想念自己的祖国,多么多么的想为自己的国家贡献力量,可我认识的几个人。都不是我们想想中的那样。他们外表是黄种人,可思想和美国人没有什么区别,说话做事都是美国的派头,在他们的心中,美国才是她们的国家。你们说说,我们国家这么为这些华人宣传,是为什么哦,想不通。 茜慕颜:听你这么一说,我这么有种被骗的感觉 夏天:就是啊,这些华人。别称为banana。 潇然若梦:香蕉?OMG,原谅我的不和谐思想 夏天:…… 彤忆昔:别贫了,听夏夏怎么说 夏天:就是香蕉。外表是黄种人,内里是美国人,他们这样不叫中国人,只能说是华人。 林夏抱怨道:他们和所有的美国人一样,对中国都是一股陌生无所谓的态度。真是让人火大 林夏现在就是典型的中国人——护短。 虽然也知道中国有很多需要发展的地方,虽然知道很多人抱怨天朝,但是自己人怎么说都可以,一旦外国人说自己国家不对,或者轻视祖国母亲,那就肯定会炸毛。 潇然若梦:这很正常吧。要我是一个美国人,中国养育我长大,我也会觉得自己是中国人。这种归属感是从小就植根于心中的,和他们生长的环境有关。再说,就算是现在,也还有很多中国人想要移民国外呢,你这么说会不会太愤青了一点 茜慕颜:是啊。再说人家生活的好好的,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林夏:…… 她原本是想找同盟的。结果倒被她们几个说了一通。 不过被她们这么一说,林夏也冷静过来了。 用她们那里的话来说,她以为她自己是谁啊,救世主还是圣母玛利亚,要拯救全中国和全人类啊! 人性本来就是自私的,美国生活条件优厚,这边生活环境也好,人家从小在这边长大,想在这边找份好工作也无可厚非。 她一个人在这边郁闷个什么劲儿啊!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还这么天真了。 相通了这些,林夏捶了捶自己的头,在电脑上写道:额,我的错,我还以为在国外遇到华人之后都会满腔热血的说以后要去中国发展,要看看他们父母生长的地方呢。 潇然若梦:切,天真 茜慕颜:幼稚 彤忆昔:无聊 夏天:……对了,你们会不会用MSN,这边用在合格的比较多,QQ用户很少,我也注册了一个MSN的号,谁用这个可以加我 潇然若梦:应该没人用吧,大家又没打算出国 彤忆昔:行了,别扯七扯八的,大家聚在一起不容易,夏夏,你在那边过的怎么样,感觉如何? 茜慕颜:听说国外的作业超级简单,是这样么?听说你都出国了,我爸妈天天逼着我被英文呢,想让我以后去国外读大学 潇然若梦:没搞错吧,你妈还真舍得让你出国啊 茜慕颜:没办法,这几年我们这小区很多老师的子女都出国了,都变成了一股潮流,加上夏夏的事,我爸妈绝对是被刺激到了,最近读鸟语读的我想吐了 夏天:……还行吧,反正这几年搬家搬家的,也都习惯了,对了,我现在没有在学校住,你们到这里来玩,绝对有地方住哦。至于学习的话,真的和中国很不同。拿数学来说吧,这里的数学内容比较广,题目都出的很简单,都是基础,很直接。比如前几天我们试卷上的题目就是什么求三角形的面积啊,求梯形的面积,不像我们国家,都拐着弯子隐藏题目的条件呢。 不过他们这边的数学竞赛还不错,题目很有意思,难度大部分与我国的数学竞赛复赛相当,少部分难的用到很多定理,即使是大学生也很难做出来。 然后,林夏就将这些细细和她们几人说了一下。 原来,美国高中生申请大学的时候,每个学期的成绩单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指标。你所选择的课程是否是AP课程和荣誉课程,与你选择的普通班的课程的成绩表上的“A”完全是两个不同意义的“A”,而你在年级中的排名也是申请大学的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指标。 所以,想要上美国的高中,平均成绩一定要高。 并且要想在美国快速适应,平时必须有计划的系统的学习英文,不然大学的课程比高中难度更甚。书面表达,口语,托福成绩,还有美国人的文化背景,说话方式等等。 听她这么说,赵茜心里也有了底。 夏天:要不等放暑假了,你到这里玩几天吧,彤彤和潇潇也一起过来,咱们在国外玩一段时间,然后一起回国。 彤忆昔:哇,你要回国了么? 茜慕颜:美国的题目这么简单么,求出国 潇然若梦:我要去我要去,大家都没出国旅游过呢 林夏:…… 从她们的回答中,就能看到每个人的关注点。谢郗彤不愧是和她关系最好的,注意力都在她身上。赵茜比较关注出国的事,孙潇潇则爱吃爱玩,对了还有一点,爱美男! 夏天:一个个来,我慢慢回答。首先,这个暑假我是要回国的,长这么大,还没离老爸老妈这么远过,他们都很想我,所以我要回来看看他们。当然,还有你们。 其次,美国高中的数学,最初课程可能比较简单,比如说algebra1和ry,也就是代数学1和几何学,后面的algebra2 和pre-calcus就不简单了。当然,茜茜的数学不错,对你来说这个应该不难。 但对我们这种留学生来说,男的不是解题,而是读题。英语词汇很重要,比如几何学里面要用的所有专业词汇,你必须都背下来,并且要能熟练的运用。 总的来说,美国的数学不会像中国一样往牛角尖里面钻,不会学的很深、很饶人,但是学的东西会很多,一年学的东西往往可以抵上中国的三年。所以对于美国的数学也不可以掉以轻心的,也要认真学习。凡事都没有简单和不简单,都要认真对待。越往后越难,特别是AP。 最后,我真的很希望你们过来啊,这边都没有一个说得上话的朋友,我各种孤单寂寞冷啊,很想你们,群么一个! 潇然若梦:我也想去那边玩啊 孙潇潇虽然也出国玩过,但哪里有和自己的闺蜜一起逛街有趣呢。 上次寒假本来打算大家一起出去玩,结果因为谢郗彤的原因,大家只能窝在容城。虽然打牌也很爽,但是大家一起逛街,还是在美国这种地方,想想就让人激动啊! 所以对能出国一起玩,她是最支持的。 219 苦逼降临 茜慕颜:去倒是可以去,只是不知道彤彤她…… 上次的事情之后,谢郗彤是不允许轻易出门的。 这也是当时寒假的时候她们没有出去玩的原因,当时都计划好了要去泡温泉呢。 彤忆昔:要是去美国的话,我们就要和哥哥昕姐他们两商量下。不然,家里人也不会允许我们三个独自坐飞机到国外的。 这倒是,中途还要转飞机呢。 夏天:这个也不急,现在才刚开学,还有几个月呢,咱们慢慢计划。 林夏岔开话题道:你们知道嘛,高中就有不少社团呢,我加入了英语协会和花剑社 潇然若梦:花剑社?击剑的? 夏天:嗯 彤忆昔:为什么不学中国武术? 她还是觉得中国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茜慕颜:是啊,中国武术博大精深,你学什么击剑啊 夏天:就是因为老祖宗的东西太精深了,就算学了也不过是个花架子,没什么用。但西方的剑术就简单多了,不过是刺来刺去,搏来搏去,学起来容易的很。 彤忆昔:也是,中国武术源远流长,支派甚多,就我哥和昕姐,这都学了一年多,也不过刚入门而已 潇然若梦:不过击剑也算是一项时尚的运动了吧。 夏天:嗯,在当今世界上最流行的10项健身运动中,击剑是最具贵族化的,因为它显示了一种当代的骑士风范,所以也被称为“格斗中的古典芭蕾”。现在击剑不仅仅是击剑,而且还是一种艺术。 潇然若梦:好深奥,不过一定很好玩 夏天:……好玩!!!差点儿没把命给玩掉,你不知道,那些学长不是人。太恐怖了 说起这个,林夏一肚子抱怨。 彤忆昔:怎么了? 夏天:参加击剑协会的,基本上都是从小学习的,或者是有武术基础的,里面基本上没有零基础的学员。而我和另外一个女同学,就是里面唯二的零基础。因为没有基础,所以在人家进行对练击剑的时候,我们都在做基本训练——对着空气刺。一天的训练下来,人都快虚脱了,后悔的要命。早知道选个芭蕾舞社多好 彤忆昔:同情 潇然若梦:羡慕,以后读大学了,我也要加入武术协会 夏天:也不用以后吧。陈大哥和昕姐练武的时候你们也可以学啊。学点防狼保命的功夫,这也没什么吧 潇然若梦:有道理,回头就和老爸说去,女孩子学点防狼术还是不错的 茜慕颜:那怎么不加入你会的协会呢,比如绘画。音乐等等 夏天:毕竟可以学点东西嘛,反正免费的 几个人侃了半天,赵茜才道:“夏夏,我们都加入了慕颜粉底团,你要加这个QQ么?” 林夏很好奇,“慕颜?” “就是爱慕琉颜嘛。这都不懂!” “爱慕?”林夏惊悚了。 谢郗彤发了一个笑脸,“也不算爱慕,就是崇拜喜欢的意思吧。所以叫‘慕’嘛!” 慕颜粉丝团,怎么感觉这么像个人名啊。 然后随手谷歌了一下,果然发现了慕颜粉丝的消息,看来,还是写实体书出名度高一点嘛。要是写网文。除非你写出像那本《后宫XX传》一样的文,才能一炮而红啊。 否则。一般的小透明,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写十几本书,耐住了寂寞,练出了忍心再说吧。 林夏以学业繁忙为借口,拒绝加入了那个什么‘慕颜粉丝团’,想到这名字,林夏就想抖一抖。 夏天:对了,下个星期我们还要去医院做义工呢,有点期待 茜慕颜:你是好日子过多了,然后找虐吧你 哈哈哈,然后大家都在群里面笑了起来。 夏天:好了,我要下了,希望暑假你们能过来。想象一下,在一个纯外语的环境下用中文聊天,别人都不懂你在说什么,多爽啊。 四人又嘀咕了半天,这才下了QQ。 关了这个群消息,林夏看了看,发现喵星人群正闪烁呢。 打开一看,嘿,可热闹着了。 琉颜:唷,都在呢 蓝莲:颜大颜大,我在呢,有事儿么? 琉颜:你们看到喵姐了么,找她有点事儿 蓝莲:喵姐,刚刚还在群里说话了的,咦这会儿去哪里了 琉颜:哦,没事儿,那我另外想办法找她 想了想,林夏打了一个电话过去。 “喂,哪位?”听筒那头传来陈清的声音。 “喵姐,是我,夏夏。” “哦,夏夏啊,你不是在国外嘛,怎么突然想到给我打电话了。”陈清奇怪道。 “喵姐啊,最近一段时间我可能有点事儿,我把剩下的稿子都发给你了,你看着处理。这段时间我有点忙,可能都不会上网了,先和你说声。” “嗯,那行,我待会儿去看看,这会正有一个会呢。” “嗯,喵姐,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挂了啊。” “嗯,拜拜。” 将《小富即安》最新的稿子发到陈清邮箱,又给她在QQ上留了言,林夏这才登陆了点点女生网。 《穿越之钱多多》已经四十九万字了,林夏看了看存稿,也只有十几章了,情节也都出来了。看了看日子,还有一个星期就是下个月了。 将存稿存入后台,定时发布,然后打算在最后一天将所有的稿子都发布,想到这里,在最后一天之前一天的存稿结尾添了几句话: 书写到现在,也快到了结局。感谢各位亲陪着多多走到了今天,书宝宝的成长离不开大家的呵护,我决定明天五更,让大家一天之内能看到结局。所以,留着粉红票票的童鞋们不要再观望了,都扎过来吧,月底求粉。 搞定这些,林夏暂时不打算写网文了。 现在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还没有适应,不仅有英语这座大山在头顶压着,还有学校的一些琐事,最重要的是,今天,靳夜不知从哪里搞过来一个礼仪老师,两人见了一面,认认人。然后顺便告知她,她要开始系统的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规矩了。 这些,都是要时间和精力去学的啊! 从明天开始,那个老师就会住到这栋房子里,而且是挨着她的房间。也就是说,这一年的求学之路,只要她有时间,一睁眼一开门,就能见到这位礼仪老师。 今晚,那个老师回去收拾东西了。 所以,今晚算是她最后的空闲时光,她趁这个功夫处理网络和杂志社上的一些事情,明天,还不知道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220 豪门贵妇的成长史 月明星稀,一夜好眠。 第二天,刚吃完早餐,昨天见的那个礼仪老师就过来了。 她的身边,还有无数个大小不同的箱子。 “程老师,您来啦,吃过早饭了么?”林夏从沙发上起身,浅笑道。 靳夜给她找的礼仪老师姓程,单名一个音字,英文名萨拉。 萨拉希伯来语中的“公主”,她给人的感觉是保守、甜美、身材不高、待人随和,但没有什么大志。 她的母亲是从香港移民过来的,如今已有六十多岁,接触上流社会已三十多年。程音,从生下来开始,就被母亲重点培养,耳濡目染之下,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显然,眼前这个萨拉很适合这个名字。 她身量适合,嘴角一直挂着微笑,大方得体,气质优雅如贵妇。 这样的人走在街上,你怎么也不会想到她是教礼仪的。 林夏喊她程老师。 “吃过了。”她轻轻颔首,“劳拉,帮我把箱子拎到房间去。” “好的。”劳拉,也就是那个菲佣。 “程老师,我帮你先把东西运上去吧。”和程音对视,林夏突然就生出一种自惭形秽之感,必须得出声打断这种静谧。 活了两世,她还没见过如此气质高雅的女子。 真正的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 程音长得并不美,甚至可以说很普通,比林夏这张脸还要普通。但就那一身气质,让人丝毫不敢小觑。 了然的笑了笑,程音也不多说,和林夏一人拎着一个箱子,上了楼。 劳拉已经将东西放在林夏隔壁的房间了。见她们拎着东西上来,嘴里忙道:“我来,说着,接过两人手里的箱子,进了房间。” 劳拉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和大部分生活在美国的妇女一样,她们身材发福。不过,她长着一张忠厚老实的脸,并不多言,做的一手好菜。收拾家务也很利索,也不知道靳夜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一个人。 相处了一个多月,林夏对她很满意。 任劳拉将东西拎走。程音看着走廊墙壁上的一副画,笑道:“你觉得这幅画怎么样?” 林夏奇怪的看着那幅画,每天她从这走廊上走过,没有一百遍,也有五十遍。虽然也觉得这画上的风景不错。却也没怎么注意,现在被她这么一问,林夏便观察起面前的这幅画来。 画无疑是极好的,虽然这幅是油画,但她学过一点素描,一通百通。自然看出画里面的布局错落,落笔轻重有度,是一副好画。 尤其是画中透出生命之机。仿佛跃动的火焰,灼灼逼人。 “是一副好画。” 说完,林夏便紧紧盯着程音的侧脸,想从她那张脸上看出一丝端倪。 可惜,人家是百炼精钢。想从她脸上看出心中所思,难上如登天。 所以。她只是点了点头,并未置一词。 而那张脸上,一直挂着标准的微笑,很让人如沐春风。 所以,当林夏晚上在网上查这幅画时,才知道走廊上那副她天天看到的画,居然是梵高的真品时的震惊。 一副价值连城的画,居然就这么被他摆在这里。 那一晚,林夏再一次的失眠了。 因为她平时看着觉得很朴素低调不浮夸的房间摆设,居然都是一些艺术品和古董,就她这一屋子的东西,就可以招来各种贼惦记了。 而这些,她还是在程音提醒之后,才开始发现的。 究竟她平时是太忙了,还是太疏于关心周围的事物了。 林夏陷入了深思。 而就是从这一天起,林夏开始了她豪门贵妇般的培养。 虽然此时的她,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第二天,看到林夏两个大大的黑眼圈,程音也没有多说,只是将手里的文件夹递了过去。 “这是?”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文件夹。 然后,话没有说完,就戛然而止了。 这是一份计划书,是对她从头到尾的一种打扮策划。 除了对谈吐、举止、礼仪、文学和艺术的修养,还有对世界各国奢侈品及其历史的了解精通,学会穿衣打扮和化妆。 没错,就是化妆! 虽说一般的豪门家族平时晚宴什么的不需要你亲自动手。 但,不需要你动手,并不代表你不去学。要知道,如果只是等着别人的成果,没有自己的想法在里面,再精致的服饰化妆都显得生硬,而不能和本人融为一体。 自然也不能培养出自己的品味,显示出一个真正有底蕴的豪门家族,所以作为嫁入豪门的媳妇,是一定具备鉴别和鉴赏能力的。 剩下的一些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生活习惯,还有一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东西,这就要靠奢侈品日积月累而培养出贵气了。 而礼仪的开始,也为林夏开启了一扇从未见过的大门。 原来,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人们的生活,却是千差万别。 “劳拉,能帮忙倒一杯咖啡过来吗?”程音笑着问道,风华万千,让林夏迷了眼。 虽然如此,但林夏也在心里细细分析程音。 那标准的音调,那受过专业培训而吐出的富有韵律,不疾不徐的话语,让人听着就舒服、能放下心房的感觉。 一听就知道受过良好的教养。 若是她用这种方式和别人打交道,怎么会出现曹丽华之类的事,只怕女生也会觉得她气质出众,人又亲和。 这样的人,简直是男女通杀! 和她相比,赵昕那两下子就完全不够看了。 “好的,请稍等。” 此时,林夏和她正坐在背阳的草坪上,微风轻拂,带来一阵舒爽的气息。 若是和几个闺中好友坐在这儿品茶谈人生。也是一桩美事。 可惜,林夏不得不接受对面女人温柔却挑剔的话语,“……背部太僵硬,仔细瞧着我的姿势,手轻轻搭着,注意交叠的细节……” 终于,等林夏摆了一个勉强让程音满意的姿势,劳拉的咖啡来了。 “劳拉,你真是我的福星。”早被程音折腾的不行的林夏在心里疾呼,面上却一点儿也不漏。浅浅的微笑着,一派优雅娴静的坐在那里。 可,若仔细观察。会发现她的脚僵成了棍子。 优雅贵妇也不是这么好当的啊,真是要命,林夏心里不断吐槽,她特别想念当时在家里卡文时,或翘着二郎腿。或把腿放在凳子上,含着铅笔写文的时光。 真是怀念! 可想到靳夜的苦心安排,林夏不得不打起精神。 她虽然也辛苦,但对教她这种礼仪文化零基础的人来说,也不易吧。 至少她还有空间,可以不时在里面偷偷休息一会儿。 劳拉将咖啡放在林夏的前面。另外带了一本杂志放在程音前面。咖啡,自然是林夏用来训练之物,而杂志。则是程音在监督她的同时用来消遣之物。 反差巨大! 按照前面几天学的,林夏自然而优雅的端起了面前的LUWAK咖啡,浅浅的尝了一口,然后将其放下。 很好,杯口没有唇印。杯壁也没有太大的液体的痕迹,她的姿势很自然。手肘没有太高,该注意的也都注意了,这回应该不会被骂了吧。 果然,程音点了点头,算是对她努力的一种认可。 许是林夏终于没有再出错了,许是今天天气太好,程音居然破天荒的没有让她继续练习,让这些礼仪刻入骨子里,而是和她浅谈起来。 “你知道这是什么咖啡么?”她的下巴轻轻指了指林夏面前的咖啡。 “LUWAK啊,怎么了?”林夏又端起来喝了一口,这个咖啡的味道还不错。 这栋宅子里只出现过这一种咖啡,所以林夏也喝了不少。 她,不喜欢喝咖啡,上辈子如此,这辈子也是如此。 奈何这是上流社会必须品,你可以不喝咖啡,但你不能不懂咖啡。 自从程音来了之后,咖啡的种类明显多了起来,现在林夏也知道了不少咖啡。在教导林夏怎么样优雅的喝咖啡的时候,她都是用的其他咖啡。 但林夏平时也只喝这LUWAK,习惯了这个味道之后,也不觉得有什么了。 她又喝了一口。 程音脸上的笑更灿烂了,林夏心里突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只听对面的女人轻轻问道:“那你知道LUWAK的来历么?” 林夏摇了摇头,因为在家里出现的太过平常了,所以往往容易被人忽视,比如走廊上的那副画。 “LUWAK贵如黄金,每年也不过500磅产量,平均一磅300美金,是当时上流社会很多人家的选择。LUWAK咖啡又称印尼鲁瓦克咖啡,它还有一个名字哦,你知道是什么吗?” 看着她那笑容,林夏只觉得背后一凉,心里那种不祥的预感更强烈了。 “印尼鲁瓦克咖啡,又被称为麝香猫咖啡。” “麝香猫咖啡。”林夏有些疑惑,这是个什么东东,咖啡怎么和猫扯上关系了? 程音将手里的杂志递了过来,“自己看看吧。” LUWAK,是印尼鲁瓦克咖啡豆磨制的咖啡,所以又叫印尼鲁瓦克咖啡。 这种咖啡豆是世界上最贵的咖啡豆,产于印尼苏门答腊、爪哇等地,年产仅500磅。 而之所以这么贵的原因,是因为这种咖啡豆的生产工艺的独特。 在印尼的这些岛上有一种有袋类狸猫,这种狸猫喜欢吃咖啡树上的咖啡果,当地人从狸猫的排泄物中挑出比较完整而且还裹着果肉粘液的豆子,并将其加工成鲁瓦克咖啡豆。 这种咖啡豆通过动物胃中酵素的发酵,具有一种独特的风味。 所以LUWAK和其他的咖啡味道不同。 看到这里,林夏嘴里含着的咖啡一下子喷了出来。 又因为太急,不小心岔了气,然后没有形象的剧烈咳嗽了起来。 万分失态! 221 初成 程音优雅的起身,拿手帕子扇了扇。 “唷,这天怎么这么热呢,我先进去了。” 说完,施施然走进了屋子,给林夏留下一个仪态万千的背影。 让林夏对着面前的咖啡发愣。 虽然知道眼前这杯LUWAK是通过千万道工序才制成的,但只要一想到这咖啡是通过排泄出来的,林夏就不由得想抖一抖。 “艾薇,怎么了?萨拉怎么进去了,还让我过来安慰你。” 林夏抓起桌上的帕子,擦了擦嘴角,“没什么,就是她给我说了这个咖啡的来历,心中有些感慨而已。” “这咖啡怎么啦,可贵着呢,我服侍过这么多主户,也就你家里看到不拿它当回事的。别的人若得了一点儿,藏着都来不及呢。” “可这个咖啡是从猫的独自里出来的。”林夏还是有点膈应。 “这有什么,蛋还是鸡生的呢。”劳拉漫不经心的话,却如一道闪电般,让林夏醍醐灌顶。 是啊,她不过学了几天上流社会的礼仪,就矫情起来了。 那她以前在家里吃的牛肚猪大肠之类的东西算什么,还有鸡蛋鸭蛋鹌鹑蛋,不也都是用这种方式出来的么? 美国人吃人造蛋,不吃猪的内脏肝脏,上流社会习惯了讲究,自然觉得这个咖啡膈应。 想到自己爱吃的爆炒鸡杂,爆炒牛肚之类的小菜,林夏就觉得那唾液源源不断的分泌了出来。 只怕她穿上了龙袍,有了一身气度芳华的皮,内里也不是个太子。 至于程音,林夏勾了勾嘴角,只怕她在上流社会生活久了。自然沾染了这点习气,却终究不是上流社会的人。 不过,她虽然不是上流社会的人,却也一定是和上流社会有故事的人。 不然,三十多岁,风华绝代,怎么可能一直蹉跎到现在。 罢了,她虽然不觉得这上流社会一举一动都得遵守规矩有什么意思,不过只要看着程音,那一举一动无不透着赏心悦目。林夏自然觉得这个样子不错的。 毕竟如果以后没有意外,继续写书的话,必定要办签售会。既然出现在公众面前。那多学点东西,也是增加自身的砝码。 对抗靳夜身后家族的砝码。 从他简简单单轻轻松松拿出来的东西来看,他们家,估计真的是传说中的顶级富豪,而不是国内那些经常暴露在网络上的所谓富豪。 和靳夜这种低调内敛的超级富豪相比。国内的那些所谓的富豪,就好比暴发户了。 毕竟他们的财富,可不是一两代人能积累起来的。 也难怪靳夜会说她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能养活她。 轻轻端起面前的咖啡,浅浅的啜了一口,细细的和劳拉用英语交谈起来。将程音所教的东西在平时的一言一行中有意识的运用。 做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不求倾城,不愿倾国。只愿倾己心。 站在二楼窗口的人,看着花园里聊得正欢的两个人,微笑着对听筒那边的人道:“……嗯,她很有灵性,学东西都很快。在品味上先天悟性极佳。加上后天努力十足。最关键是,还有你给她铺的这么好的路。过一段时间你过来。她几乎就能脱胎换骨了。” 说到这里,程音叹了一声,“没想到你这样的男子,动情起来……” 语气中无限的唏嘘和往昔,“也许,越是外表清冷,内心就越是火热。只是,他动情的对象不是我而已。” 知道她想起了过往,靳夜并没有接口,良久,才淡淡道:“他已经有儿有女,你又何必放不下。” “是啊,我……何必放不下。”程音叹息,“连当初跟在我们身后的小屁孩,也已经长大了。” 靳夜:“……” “行了,不说了,有最新情况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你忙吧。” “嗯。”靳夜依旧言简意赅,然后挂了电话。 看着林夏浅笑的侧脸,程音似乎看到了当初的那个自己,生机勃勃的,充满朝气的自己。 又是一个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只是,又会像她一样,是一个悲剧么? 不同的人,始终是不能在一起的。 就像葡萄藤,能长出百合花么? 程音养着头,看着天际,眼中是浅浅的哀伤和遗憾。 还有眼底深处,始终无法散去的缱绻和……甜蜜! “艾薇 ,怎么感觉你又变了不少。” 下课后,莉莎赶紧跑到林夏这边道。 林夏慢条斯理的收拾着桌上的东西,笑道:“我还是我啊,有什么不同么?” 莉莎摇了摇头,“不是,你本来就很漂亮,现在给人感觉更漂亮了。” 林夏笑了笑,扯开话题道:“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我这段时间比较忙,还要赶着回家呢?” “周末我打工的酒店有一个party,但是我和男朋友越好了,临时有点事,你能不能帮我去顶一下?” 林夏有些奇怪,她是从来没有打算去外面打工的。 与其去饭店打工,还不如去写书,还能多挣点钱,也算是对读者负责。 所以,林夏从来都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也没有和她们说过这个方面的话题,怎么突然就找上她了。虽说两人关系还行,但要说找个朋友替她,这对莉莎而言,不是很简单那的事么。 莉莎性格活泼开朗,朋友遍布全校。 林夏很奇怪,难道她看着像缺钱的? “艾薇,拜托啦,周末我朋友开了一个很大的party,而且还是我男朋友的生日,我不能不去啊!”莉莎抓着林夏的胳膊,撒娇道。 莉莎有一个高富帅男友,叫。比她大一岁,今年12年级。 史蒂文是个高富帅,这点毋庸置疑。 一米八的升高,才十八岁的他名下已有几栋别墅,每次到学校来都开着一辆烧包的大红色敞篷跑车,保时捷的经典款,折合成人民币五六百万。 对家境中等的莉莎而言,这个男朋友简直是天赐的,也正是因为她谈恋爱的原因,也有些疏忽了林夏。 不过正好林夏这段时间要学东西。心里也装不下更多的东西。 “我真的去不了。”林夏有些为难,“要不你问问其他的朋友?” “我都问过啦,和我关系好的都要去参加那个party。不然也不会求到你的面前。”莉莎嘟了嘟嘴,“还是不是好朋友啊,这点忙都不肯帮。” 林夏无语,不过她灵机一动,想到好几次看到陆云在外面做兼职。因此点头道:“我不去,不过我可以介绍一个人帮忙。” “太好了,谁啊。” “我给你打电话问问吧。” “嗯。” 林夏打了一个电话,然后背着包道:“行了,咱们过去找她吧,你亲自和她说。” 自己只是一个牵线的。决定还得陆云自己做,出什么事也和她没有关系。 来到陆云的教室,里面没有什么人了。她正在里面等她们俩。 简单聊了几句,知道了工作地点,陆云问道:“宴会大概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大概5点开始准备,正式开始可能是六点到七点,一般的宴会大概是2到3个小时。如果还包括舞会的话,大概会持续4个小时。” “嗯。工资是多少呢?”她之所以会接受,主要是想自己挣点零花钱。 听见陆云这么问,在看她有些苍白了脸,看来她在宿舍过得也不算很好,林夏暗忖道。 “每个小时20美元。” 20美元,报酬很高了。 果然,陆云眼前一亮,她工作一个小时才几美元,这个工资是她找的活儿的几倍了。 “行,我接了。” 两人说好了,林夏便和莉莎离开了。 “林夏。”背后的陆云叫住了她,她有些奇怪的转过了身子。 只见陆云愧疚的看着她,嘴唇蠕动了几下,还是讷讷的没有说出口。 但是,林夏懂了。 她浅浅的笑了一下,离开了教室。 陆云的话虽然没有说出口,但看唇形,她说的是,对不起。 也许,在陆云的心里,林夏是真心待她的,可她却辜负了这份真心。 “艾薇,周末你陪我一起去参加party吧,邀请你几次了,你一次都没有去,可真不够朋友。”莉莎又开始邀请。 史蒂文有着典型高富帅的风格,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办一场party。虽然每次莉莎都邀请她了,但当时她正开始学礼仪,一定要将基础打好,就推了几次。 结果这次又开始邀请了,林夏心里呻吟了一下,有些头疼。 “莉莎,我是真的不喜欢派对的氛围,你应该明白我的。” “前几次不去当然可以,但这次是史蒂文的生日,你身为我的好朋友,难道还不去么?”莉莎真的有些生气了。 想到莉莎的天真单纯,再想到从她第一天到学校,莉莎或多或少的也帮了她忙,她身边也就这么一个比较说得上话的外国朋友,她也很珍惜这份感情。 林夏想了想,也是,都推了几次了,这次人家都生日了,再推有些说不过去了。 因此点头道:“那好,我去,但是只此一次,以后所有的party我都不会去的。若是以后你朋友或男朋友生日,替我把礼物转交给她就行了。” 莉莎笑的很开心,重重的点头,“嗯,我答应你。” 显然,她的开心也感染了林夏,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222 陷阱 出了教学楼,莉莎就高兴的看着不远处笑道:“史蒂文。” 林夏看过去,那靠着红色跑车,双手插在口袋里,引起众多女生围观的,可不就是莉莎的男朋友。 林夏对莉莎笑道:“快过去吧。” “嗯,那我先走了,拜拜。” “拜拜。”林夏朝她挥了挥手,往另一条路走去。 “honey。”莉莎对着男朋友甜甜道,扑到了他的怀里。 史蒂文搂着莉莎,眼睛却看着林夏的背影,“艾薇她怎么一个人走了?” “哦,她说有事儿,你又不是不知道,她一直不喜欢当电灯泡的。” “那件事儿……” “差点忘了,艾薇已经答应会过去了,这次我没有辜负你的所托吧。”莉莎有些得意洋洋的看着自己男朋友。 “真的。”史蒂文喜形于色,捧着莉莎的小脸蛋,给了她一个法式深吻。 他从知晓人事起就开始交女朋友,这个已经不知道是他的第几任了。 也就是在林夏那里受了挫折,加上林夏只和莉莎关系较好,这才不得不走曲折路线。要随便换一个头脑简单的美国女人,只怕已经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面了。 他吻技高超,莉莎被吻得昏昏然,有些不知今夕何夕。 看着眼前这个颜色还算不错的女人,想到周末要成的事,史蒂文碧色的眸子颜色深沉,凑在莉莎的耳边轻轻道:“去我家好么?” 想到史蒂文的技术,莉莎脸色绯红,点了点头,两人上了车。 漫步回家,和程音打了声招呼。她便把自己关在书房写作业了。 培训虽然重要,作业却也是不能小瞧的,毕竟来这里主要是为了学习。 如今,在程音和劳拉的帮助下,还有她自己的刻苦努力,林夏的口语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只要不是口音太过浓重,基本上都能听懂并且交谈了。 写完了作业,又习惯性的登陆了点点女生网。 上辈子她最喜欢在这里面看书了,在众多家网络小说站混迹之后。发现只有这家的写的小说没有那么狗血,比较有逻辑。 当然,其他网站也有好的文。当别的网站广告太多,打开书页看书,旁边都有不少广告。 点点网算是里面广告比较少的,页面和作者后台看着也比较清爽。 登陆了作者后台,看了看收藏和订阅。发现涨了不少,几万个订阅也有一千多块钱了,在网文写手里面算是成绩比较好的了。 写完作业,林夏揉了揉眼睛,便关了电脑,下楼接受程音的教导。顺便练习下英语听力和口语。 这天是周末,婉拒了贝尔她们一起过去的邀请,直到七点钟左右的时候。林夏才不慌不忙的出门。 并且她在出门之前,莉莎还打了几个电话过来催。 林夏感慨了一下外国友人的热情,和劳拉说了一下,便出了门。 刚出门,靳夜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因为程音在这里住下的原因。靳夜这段时间并没有住在这里,只是不时会打电话过来。 而他的时间不定。有时候林夏在家街道了他的电话,有时候则没有接到。 林夏不爱出门,性格比较宅,一般双休的时候她都是呆在家里的,怎么会出门。 “萨拉呢?” “昨天她就出门了。”菲佣劳拉老实道,家里现在就她一人在看房子。 “嗯,知道了。” 简单和劳拉说了几句,知道了林夏的去向,就直接给她打了个电话。 “喂——”看到靳夜的来电,林夏有些奇怪,这段时间,她接到他的电话,都是家里的座机,他很少打手机。 “刚刚打电话家里去,你不在。” “嗯,今晚上莉莎男朋友的生日party,邀请我几次了,也推了好几次,这次再推也过意不去。打算去应个卯,然后就回来,请的都是认识的人,像贝尔,托马斯等等。” 莉莎和贝尔等人靳夜也是知道的,她和他说过。 听到是他们几人,靳夜心里一松,他不喜欢这种不能掌控她行踪的感觉,想到她手机里面的定位器,靳夜的心更淡定了。 只嘱咐了她几句,然后又听林夏说了一些生活中的事。 虽然他问过程音,但从林夏嘴里说出来,又是另一番风味。 到了地方之后,林夏挂了电话。 别墅的地方有点偏,入目是一扇严实的铁门,门口站着几个高壮的门卫,穿着整齐的制服。见林夏从出租车上下来,那些门卫互相看了一眼,然后挤了挤眉眼。 “又有新货色了。”其中一个门卫小声道。 他的口音很浓重,林夏根本就听不懂。 从拎包里拿出请帖,递给了其中一个门卫。 门卫接过请帖,然后礼貌的对林夏道:“小姐,请把你的手机交给我们保管好吗,里面是不能带手机进去的,我们回替您妥善保管好的。” 说完,他指了指旁边的一个保险箱,看来进去过的人手机都在里面。 林夏现在十分疑惑了,为什么手机都不能带,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宴会而已。 想了想,她给莉莎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了,林夏连忙道:“喂,莉莎。” “你好,艾薇。“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充满磁性的男音,“你是……史蒂文?” “嗯。” 电话那头有些嘈杂,然后就安静下来,想必他找了一个相对安静一点的房间。 “莉莎呢,她的电话怎么在你的手里?” “她现在正忙着呢,你找她有事么?” “额,我已经到门口了,但门卫说不能带手机进去,我有点奇怪,所以打电话问问她。” “你把电话递给左边穿白衣服的门卫。我和他说。” “嗯。” 也不知道史蒂文和他说什么了,那个门卫将手机还给林夏,然后把铁门推开,请她进去。 “小姐,请。” 林夏朝他微微颔首,举步走了进去。 厚重的铁门在她身后缓缓关上,明明没有一丝声音,林夏的心却仿佛颤抖了两下。 实在是有些诡异,但是此时映入林夏眼帘的是一个美丽的花园,两边的花丛在草地上开的旺盛。错落有致。中央一条约有六、七米宽走道,中央一个美丽的喷水池,喷水池中间有一个美丽的雕像。很高雅。 庭院明亮的白炽灯照的整个院子秋毫毕现,让林夏心情倒是平静了不少。 喷水池後面是一栋中型的别墅,不大不小,但比林夏的那栋小公寓来说,显然大了很多。从外表看,造型很摩登。 别墅的门虚掩着,林夏已经走到喷水池旁边了,能够听到从里面传出音乐声和男女的笑声。 拾阶而上,门口没有人守着,她缓缓的推开了门。 然后保持着那个姿势。彻底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水晶灯,纱帘窗、白地毯,香槟酒。高脚杯和那一屋子白花花的男男女女,像一堆堆的五花肉...... 这不个party,准确的说,这是个sex party,还是个规模庞大的sex party! 视线的正对面。十几对男男女女,一丝不挂。在玩经典的性.爱游戏,俄罗斯轮盘. 美女们互相搭着肩膀,重心向前,头朝里,撅着屁股,弯成近乎九十度,围成了一圈,调笑着转着圈。 男人们也围成一圈,站在外围,插着停在自己面前的后庭。 一轮又一轮。 左边是一个巨大的餐桌,上面却没有食物,六七个男人围着一个女子在玩深水炸弹。 所谓深水炸弹,林夏也是上辈子从网络论坛里听说的。 右边,是一个巨大的沙发,四男一女在玩5P。 一屋子男男女女的浪叫惊喘声连连不断,林夏推门的那个动作,根本就惊动不了屋子里的人。 突然,沙发上那个女人抬起了头,林夏终于忍不住,头一撇,“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那个人,是莉莎。 但看她沉迷模糊的眸子,林夏心里一阵发寒,还有一股抑制不住的恶心。 难怪她没时间接电话,难怪史蒂文说她在忙。 太恶心了。 林夏竭力控制心里性的反胃,转身就往大门口跑去。 史蒂文正从楼梯上走下来,他的穿着是里面所有人里面最整齐的,上面穿着白衬衣,下面是西裤,但从那开着的拉链里面露出的狰狞,还是让林夏不由自主的抖了抖,然后又想吐了。 这里不能久留,她清楚的明白。 难怪莉莎当时那么高兴,她究竟是被史蒂文骗了,还是她也是其中的知情者,亦或是她被他们用药物控制住了。 林夏脑中转过十几个念头,但眼下不容她多想,使出吃奶的劲儿狂奔。 到了,大门是虚掩着的,当时那个门卫没有用钥匙,她记得。 奔到门口,林夏用力的一拉。 开不了。 门上也没有锁。 电子锁三个字涌入林夏的脑中。 她两边看了看,四处都是高高的院墙,还有花木。 等等,树林。 不容她多想,往树林那边奔去。 此时,她无比庆幸自己没有穿高跟鞋过来,近了! 然后林夏便听到了树林里面传来男男女女的呻吟声,黑暗中散发淫靡的气息。 林夏站在树林前,有些犹豫。 转过身,史蒂文正站在门口,抱臂看着她。 英俊的脸上透出嘲讽和淫欲,仿佛在看一只绝望的小猫。 不,是案板上的鱼! 223 密室,重生的秘密 史蒂文是个纨绔子弟,他家世还算良好。 加上脸蛋不错,在外人面前都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 他从不强迫一个女人,看上的女人只要他招招手,或者略施小计,都乖乖就范了。 毕竟都是美国这个开放风气下长大的,也没多少贞操观。 而中国人就不同了,在这方面很保守。 他尝过不少东方女人的味道,尤其是日本女人,和比美国女人还要好到手。 中国女人嘛,他也是做了不少功课的。 知道她们对这方面很看重,若真是发生了什么,一般不会轻易告诉外人,只会把这个事死死的压在心底。 他以前上过几个中国女学生,除了刚开始难到手一点,只要你抓住了她们的把柄。 不愁不就范。 何况这个艾薇,他已经查过她的背景了,在国内不过是个小角色,父母无权无势,很好掌控。 所以史蒂文很淡定,他是真的成竹在胸。 只要成了好事,然后拍了照,以后还怕她不乖乖就范。 想到林夏那一身白嫩的肌肤,史蒂文嘴角的笑越发的大了。 东方人能有这么白嫩的肌肤,还真是少见。 而林夏,早在见到史蒂文的那刻就把手机取了出来,拨通了靳夜的电话。 “夜,过来救我。”然后便挂了电话,迅速跑到了树林里。 树林里面并不像外面那么亮,有些暗淡,树下是修的齐整的草坪,不少男女沉迷在欲海中。 林夏穿过树林,绕到别墅的后面。 后面是一个大型的游泳池,别墅后门大敞开着,泳池旁边不少男女在*做的事。根本没空发现林夏。 感谢菩萨感谢主,她现在无比庆幸有一个空间,无比庆幸吃了不少赵昕空间的水果。现在,她的体质好了不少,虽然平时不显,但在这关键时刻,就显示出来了。 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能从别墅门口跑到大门口,估计她比刘翔的速度还快了。 一进后门,旁边有一条走廊。 没想到这别墅前面这么现代化,后面居然这么陈旧。 林夏有些奇怪。往又边狭长幽暗的过道跑去。 听到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和史蒂文询问那些赤裸真身体男人的声音,林夏加快了步子。 走廊两边都没有门。走廊的尽头,一闪有些斑驳的铜门出现在眼前,林夏来不及多想,将门一推,闪身进屋。 再说靳夜。刚听到林夏说那句话,电话就挂了。 林夏是什么人,他再清楚不过,靳夜不敢耽搁,对开车的司机道:“全力前进,五分钟……三分钟之内要到。” 司机是一个硬汉子。五官平方端正。 听了主子这话,脚下猛一踩油门,车如箭一般嗖的一下往前飚去。 幸好别墅位置比较偏。不在闹市区,也因为靳夜在给林夏打电话时,就已经在路上了,所以现在他们的地方离林夏所在地并不远。 按平时的速度,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若极速飙车,几分钟也能够到。 靳夜说完话。就陷入了沉默。 看着手机上那个没有移动的小绿点,第一次,他感到了恐慌的存在。 这是一个教堂! 面前那十几排有些密集深色厚重的实木的长椅,中间是个巨大的十字架,十字架上面挂着耶稣。 不像一般的教堂两边墙壁都装着大大的玻璃窗,这个室内只有耶稣神像的上面有一个通气扇。 旧式高挑的天花板,垂挂着古铜色的四叶吊扇,地上是小小的拼花磁砖,天花板上吊着的老式灯盏,却没有光透出来,整个室内很幽暗。 两边墙壁上挂着色彩浓郁的油画,和外面的喧嚣仿佛隔成了两个世界。 往前面走着,只听到她的鞋子撞击地面的声音,一下接一下,然后有回音传过来。 突然有种拍鬼片的感觉,林夏不由抖了抖。 这TMD是什么地方啊,明明前面是装修的十分现代化豪华的屋子,后面却还有这样的地方。 扫视了室内一圈,一眼就能望到头,几乎没有什么能让人藏身的地方。 等等,那是? 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像中国那边讲台一样的桌子,看来是牧师布道的地方,朝前面的耶稣神像祷告了下,林夏走了过去。 这是…… 林夏走过去后,发现这个桌子。 牧师布道的讲台按理应该和中国讲课的讲台差不多,里面是可以装人的。但这个桌子很奇怪,它整个是一个闭合的回路,敲了敲,没有一点儿声音,里面应该是实心的。 围着桌子走了一圈,林夏看了看桌面,也很奇怪。 在桌子的左下角处有一个小小的凹槽,凹槽里面似乎雕刻了什么形状。 形状,林夏想到了什么,将手伸到包包里,心念一转间,手上多了一枚印章。 对准了形状,将它放了进去,然后向右一扭,那个朝里闭合的桌子的一面居然缓缓打开了,有点像武侠小说或者盗墓里面寻宝的场景。 其实这不是重生文,也不是复仇文,难道是寻宝奇幻文。 想到外面的人,林夏拔起印章,弯下身子,从露出的那个洞口里面,慢慢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不知道通像哪儿的石阶,林夏走了几步,就听见门缓缓关上的声音。 有些笨重,有些缓慢。 居然是石嵌木,外面是木头,里面是石头做的,难怪刚才敲的时候,以为它是实心的。 顺着台阶往下走,当门彻底关上的时候,周围也彻底的黑了下来。 林夏想了想,闪身进了空间,等她再次出现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手电筒。感谢容城小镇不时听一下电。不然她也不会想着在空间里放一个小手电筒了。 有手电筒照着路,林夏慢慢的往下面走去。 路有些长,约莫有几百阶的样子,算距离,估计是地下十几层了。 掏出手机,一点儿信号都没有了。 又是一条狭长的走廊,不知道通向哪里,走廊的尽头,是一扇大门,很有些年头了。 比上面的那个铜门看着更斑驳。估计一百多年都没有人走过这里了,到处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霉味。 伸出手,林夏推了推大门。 纹丝不动。 看到铜门上那个凹进去的小槽。如法炮制的将印章放入进去,然后门慢慢打开了,室内的一切,出现在林夏的面前。 这是一间密室,里面的摆设却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保养。崭新如初。 宽大的紫檀木书案,上面摆着香墨,泥砚,紫毫,右侧立着一座四扇仕女插屏,将屋子半遮半掩。后面是起居之处。 墙角立着香炉,仿佛还有烟雾从里面缓缓流出似的。 中间是一个多宝阁,上面放着瓶、胆、琴、棋等雅物。还有一册册的线装书,在隔子上码得整整齐齐。 多宝阁前面,也就是屋子的中间,放着一张小巧的紫檀圆桌,桌上摆着一套秘瓷茶杯。气韵不凡。若不是和程音学了这段时间,她也认不出这个茶杯的来历。 底下四个锦凳围着圆桌摆成一圈。 多宝阁的后面后面应该是一张紫檀木的罗汉床。旁边还有女子的梳妆柜,林夏猜想。 这样的摆设,看着倒像是有百来年的历史了。 只是,这里,曾经住着谁呢。 林夏很好奇,这里曾是一个女子的闺房。 绕过屏风,站在紫檀木书案的旁边,想在上面找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书案上是一副画,才画了一半,并没有画完。 从画像上看,这是一个女人,并且还是一个美女,从侧面上看,只觉得气度高华,风姿卓绝。旁边还有一叠的手札,随意的拿起一本,上面是这个女子一些看书心得。 看着看着,林夏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呢。 是哪里不对劲呢,林夏盯着眼前这一幅画,心里很讶异。 一只手不断敲击桌面,眼睛也扫视着四周。 不对劲,百年,空气。 是了,如果这些东西都是百年的历史,那为什么这里的陈设没有一丝腐朽的气息,这里的空气也和外面一样,清新自然。 不,甚至比外面的空气更让人心旷神怡,仿佛精神为之一震。 而且这里的摆设,想到这里,林夏忙翻看了桌上所有的手札,一目十行的看了起来。 终于,让她在一本《灵书手札》上找到了这里的秘密! “来到此间已经数十载了,身上的伤已经好全,可这里灵气全无,根本不足以让我撕裂空间,回到云泽。游遍天下所有地方,这才找到此间唯一一个灵脉之眼,用此间能受之物,用以五行八卦聚灵阵,在此修建密室,用以修行。”落款是1900年的时候。 几乎每隔十几年她就会在手札上写一些心得。 “元寿终于将近,在此处已经将近100多年了。想我云灵书,天纵之资,二十岁筑基,百岁结丹,居然被人暗算至此。不得不在此法宝灵气尽失之处了此余生,我纵心有不甘,却也无力回天。用我灵魂为祭,用心头血为奠,将本命法宝琅嬛空间一分为二,施展时空回溯之术,拼力一搏。只愿云氏一族列祖列宗助我,回到云泽,报此血海深仇。”落款是2020年。 2020年!林夏心里巨震。 不正是她三十岁的时候么? 琅嬛空间,时空回溯之术,会是她重生的源头么? 224 他的报复 后面的也只能靠林夏自己猜测,因为这时候的云灵书估计已经死了。 所以她的本名法宝才会落在自己和赵昕的身上。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重生的人,一定是因为她施展的时空回溯之术,影响到了与她身体有相同磁场的人。 那么,这个世界,究竟是只有她发现的三个重生者,还是有很多她不知道的人呢? 林夏有些担忧了。 云灵书从外界过来,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壁垒,那么是不是说明,这个世界并不是这么安全的。 毕竟对像她们这种逆天的人来说,凡人不过是蝼蚁。 这里的摆设和书籍,都是按照五行八卦排列的,那么是不是说明,一切都能在里面找到答案。 想到上辈子看的修仙小说,再看了屋子里摆放有秩的陈设,林夏想找到屋子里的阵眼。 也许找到了那个东西,这里的一切就能收入空间之中了。 毕竟两者之间肯定有联系。 想到这里,林夏抬起了左手,取下了戒指。 然后,仿佛感应到了一半,食指上面那圈并不明显的痕迹突然泛起了青光,然后博古架上面的一个锦盒自动打开,从里面飞出了一个物体。 林夏看没看清楚那是个什么东西,那个事物就飞入了那圈青光中,消失不见。 然后,整个屋子就这么消失了,一点儿痕迹都没有,根本就看不出来这里曾经有过一个屋子。 而手指上也出现了灼烧般的感觉,就像上次空间升级一般。 难道空间要再次升级了,林夏想到。 在屋子消失之后,林夏眼前一片黑暗,只有手指上泛着青光。等青光也彻底消失。眼前便彻底的黑了,脚下,是走廊上的石板,回到了走廊上。 林夏这才意识到,刚才的那个屋子里,并没有灯之类的物体,她却能将屋室看得一清二楚。 看来自己的观察力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细致,也说明云灵书布置的阵法确实很厉害,除了所有的聚集灵之外,还能让人忽视一些细节。 东西既然已经被收进空间了。等有时间,她在进去研究一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只是现在,外面还有强敌。就她这点本事,她也拼不过那些人啊! 林夏有些烦闷了。 以前还觉得空间静止是个好东西,可现在她觉得这个空间也没什么用了。她在里面待个十年八年的,外面才过个几分钟,那她还不得疯了。 现在。她又开始羡慕起赵昕那个空间来,如果菜能够生长,那里面的时间应该就不是静止的。 想到这里,林夏又一次掏出手机,还是没有信号,看了看时间。才过去十来分钟,也不知道靳夜能不能感到。 并且总躲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若是他们找过来了。到时候她还能躲到哪里去呢。 再者,她被关在这里,当初来的时候是用印将门打开,那出去也应该是用印打开的。 但是这长廊石阶都黑黢黢的,没有手电筒根本就看不到。找不到印记,几出不去。而手电筒的电也是有限的。 若是没电了,那她不得在这里呆一辈子。 就算不呆一辈子,呆个十几天,那她也得饿死。她的空间可不自产水果蔬菜的。 想到这里,林夏不免有些着急。 靳夜在另一个州,赶过来也得一个小时,快一点也得三十分钟,这还是他急速飙车的结果。 林夏想了想,开着手电筒,从台阶上往上走。 待走到石阶的顶层,林夏看了看手机,发现终于有信号了,即便很微弱,也让她欣喜若狂。 拨通电话,林夏小声道:“喂。” “你在哪?”耳边是靳夜低沉有些气喘的声音。 “我在别墅里。” “别墅我已经找遍了,你在哪儿。” 听到他这个话,林夏有些愣住了,他已经到了。 “喂,喂。” “我在别墅的教堂里……喂……” 说完,电话便挂断了。 “教堂。”靳夜看着挂断的电话,,看着眼前被捆住的光着身子的男男女女,眼中满是狠戾。 “,很好。布鲁斯家族居然敢在老虎头上拔毛,那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靳夜冷冷道,“Lee,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是,主子。” 别墅的教堂,别墅只有一个教堂,刚刚他已经找过一遍,为什么没有发现。 靳夜往别墅后面赶去,当他推开教堂的大门时,林夏正好从洞里面钻出来,人还不住的咳嗽着。 实在是走廊里面的潮湿的霉味太重了,也就是她被空间改造过的身体扛得住,不然那些沼气早把她弄晕过去了。 看到林夏弯着身子在那里咳嗽,靳夜几步冲过去,一把将人抱在了怀里。 “额,你……唔……”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靳夜给吻住了。 他的吻,像他的人一样,一贯的霸道。 但这次,却多了几份急切和……确认。 而林夏,在闻到熟悉味道的那一刻,心里一松,蓄积在眼中的泪也终于划落下来,沾湿了两人的唇。 “我在这里。” “别哭了。” “都是我不好。” “我应该早点来的。” 靳夜一下一下的吻着她,安慰着她,磁性的声音让林夏十分的心安。 被靳夜抱在怀里,耳边是他沉稳的心跳,林夏慢慢的闭上了眼睛,任由他抱着自己出了屋子。 她太自大了,以为有了空间,就不会有什么危险,这个世界就任她走。 却忽视了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她不可能在空间里躲一辈子。 因为无论她在里面躲多久,外面的时间也是几乎静止不动的。而她所谓的屏障。根本就是不屏障,她以前凭什么这么狂这么傲。 看到屋子那个场景,被关在别墅里上天入地都无门的时候,她是真的怕了。 而在她危险的时候,害怕的时候,脑海中第一个出现的,都是他。 林夏抖了抖,紧紧地抱住了靳夜的腰。 而在林夏抖动的同时,她没有看到,抱着她的那个男人眼中聚起的风暴。周身的冷气,让他周围,如同阿鼻地狱。 若她真出了什么事。将布鲁斯家族所有的人挫骨扬灰,都不足以平他心中之恨。“生平第一次,靳夜知道了害怕的滋味,也开始学会了恨。 在破门而入之后,见到那样的场景。他只觉得整个人好像被冰冻住了一般,又似被火焰炙烤,只想毁灭掉眼前所有的一切。 他,已经失去了理智。 如果之前他只觉得自己对林夏是喜欢,是宠溺,那么现在。她就是他的心头肉,是他胸前的那根肋骨。 失去了她,他也是不完整的。 之后。林夏被靳夜带到了他现在住的地方,在那里休养了整整一个多月。而他,也是尽量把工作带回家,陪着她。 而就在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之后,网络上沸沸扬扬的闹出一件大事。 豪门公子的艳照门事件。 哦。不对。 比艳照门更火热的是,这次的风波无疑在网络上激起了轩然大波。 各种男欢女爱的照片。各种淫乱群p场面。 有在别墅的,有酒吧包厢的,有高档会所的,有男人和女人的,有男人和男人的。 而不管里面其他人怎么变,里面永远都有一个俊朗的美少年,他的样貌如同古希腊神话中的阿波罗。 即便是在疯狂的交媾之中,他的面容也只是淡淡,最多情动的时候会眯着眼睛,这让多少守在深闺中的妇女垂涎不止。 而他,也被人称为师奶杀手。 最高清无码的一组照片,是少年的赤裸着身体,身边是一群雪白的肉体,而那群肉体,都围着这个少年,等着他垂怜。 随着这组照片的曝光,少年在网络上的知名度也越来越高。 而几天之后,又有一组照片,让少年彻底的红遍网络。 那是三十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之间的故事,男主角自然是那个少年,而女主脚,却是三个是四十岁以上,身材肥胖的大妈。 这些女人,或因为肥胖,或因为丑陋,在美国是被人瞧不起和嫌弃的。 而这样一组美男与女野兽重口味的照片和视频出来,彻底的激起来美国人民心底的兽欲。而后几年,美国畅销X片,都是美女与野兽之类的,还引发了一代潮流。 在人们以为这就是极限了之后,这个少年又出了最新力作,少年与三十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 少年在女人身上或身下时,永远都是一幅淡淡的表情,但在男人身上或身下时,却是神情狂乱,叫喊不断,让人听了也是性.欲高涨。 他的声音,或是清脆,或是沙哑,真是天生尤物。 很快,少年的身份被人查了出来,富三代御男御女无数,这种报道就像瘟疫一般,在网络上疯狂的肆虐开来。 并且位居成人网站图片视频下载第一名达一年之久,屡禁不止。 在照片和视频第一次流传出来的时候,布鲁斯家族就动用了全部的力量,想将这件事情压下去。 若在天朝,也许还有可能。 可惜美国是最为明主的国家,这些照片和视频早就被很多人或下载在手机上,或刻在光碟上。加上由于内容太过惊世骇俗,影响力太过巨大,已经流传到了海外,被岛国的某片男女主角封为经典之作,时常学习观摩。 而因为视频和照片的影响力,很多和布鲁斯家族有来往的家族也都躲开了,家族生意更是一落千丈。 更雪上加霜的是,家族内部的人居然被人收买,曝出了家族阴私之事。而涉嫌之事,已经触犯了美国联邦法律,不得不接受联邦政府的调查。 至此,布鲁斯彻底没落,直至消失不见。 一个家族的兴起,要历经千难万险,而一个家族的没落,却是再容易不过了。商场如战场,即便是小心了再小心,谨慎了再谨慎,都会有人钻空子,何况是自己将把柄送到人家的手上。 这让人不在唏嘘的同时也猜想万分,哈弗商业评论还对此事件做出了严肃和专业的讨论研究。 最后将一切归功于商业对手的谋略和报复。 225 活着 B市曹家,曹父怒气冲冲的一脚踢开了门,曹母正在客厅看电视,见状讶异的转过了头,“怎么了,发这么大的火。” 她还来不及起身,曹父就冲到了她面前。 “怎么了,你还有脸说怎么了,你自己看看你宝贝女儿做的好事。”说着,他将手里的一叠照片甩在了曹母的脸上。 他曹建国这辈子都没有这么丢人过,并且还丢人丢到了整个部门。 他们当官的本来就极为注重名声,他这辈子好不容易熬到了副处长这个位置,上次和局长他们吃饭,都还很看重他。 现在却出了这个事,想到刚才局长将自己叫到办公室说话的情景,曹建国就是一阵火大。 他这辈子都不能去掉这个副字了。 “照片怎么……“曹母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失去了声音。 照片全部都是淫乱不堪的场面,里面的女人都赤裸着身子,做着淫荡下贱的动作。 而其中一个,正好是在国外求学的女儿——曹丽华。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建国,丽华不是这样的孩子,一定是被人陷害了,一定是的!”曹母的手不断哆嗦,显然已经无措至极。 “被人陷害?”曹父气的脸色发青,“你还有脸说是被人陷害,你去网络上看看视频,看看你养了十几年的好女儿是怎么在男人身下浪的,我曹建国一辈子的脸都被她丢尽了。” 他越说越不解气,想到最近一段时间部门同事看到他就在背后捂嘴偷笑的嘴脸,曹建国真是气不打一处出来。 若不是老刘和他交好,只怕他还被蒙在鼓里。 想到外面女人已经怀孕了,查出来是个儿子,再想到这个给他丢人丢出国的女儿。他对曹母吼道:“你也不用气,我们离婚。” 说完,将包里已经准备好的离婚协议甩到曹母那张精明的有些刻薄的脸上,“咱们几十年的夫妻,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咱们还是好聚好散。这离婚协议你好好看看,房子我会留给你的。” “建国,你说什么?离婚!”曹母被这接二连三的打击闹懵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出了这样的事,不离婚还能怎么样。”此时的曹建国。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知道女儿被派送出国时候的骄傲。 女儿,已经完全是他的耻辱。 这辈子,他都不想再见到这母女二人。 “我告诉你赵婉城。你离也得离,不离,哼,也得离!”放下狠话,他犹不解气。将茶几上的茶壶往地上一扫,这才离开了家。 他现在火气正旺,还是先去看看儿子。 对了,儿子。 难怪人家都要生儿子,还是生儿子好啊,若是发生这种事。人家也只会说人不风流枉少年,至少不会让他丢脸至此。 想到外面那个肚子里的儿子,曹建国火气降了一点。想他曹建国。一辈子兢兢业业,除了贪点小钱之外,也没做过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却无端被女儿毁了前程。 他以后是没有升的机会了,一定要把儿子弄上去。 想到这里。曹建国更是觉得女儿晦气,发动了车。离开了小区。 看着网络上曹丽华的裸照,林夏神态冷然。 背后为史蒂芬出谋划策的,居然是她。 她就说,已莉莎的天真和史蒂芬这个年纪,怎么可能想到这一招。 她们不过是普通的同学,开学以来她就一直住在外面,两人可以说根本没有交集。却没想到曹丽华会狠毒至此,简直是个疯子。 林夏深呼吸了一口气,贝齿紧咬下唇。 那件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直到现在,只要一想到当时的场景,林夏就还是止不住的颤抖。 后怕不已。 人性究竟是什么,在这些上位者的眼中,她们这些普通人真的就没有人权了么。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不过动动手指,就可以轻易将她们给捏死。 若她的身后没有靳夜,没有他手底下的那些势力,她不可能躲过史蒂芬的算计。 空间,并不是万能的。 就算她使劲全力躲过了这次,那么下一次呢。 无穷无尽的阴谋,她不可能永远呆在家里,不可能永远都不走出家门,不可能,次次都躲过。 第一次,林夏感到了权势的可怕。 “怎么了,还在想那件事情么?”被人从背后拥入怀中,他的下颌抵在她的发迹,随着声音的颤动而震动。 “嗯,现在想起来,我还是很后怕。如果你不是恰好在这个星期过来找我,如果我没有事先打电话给你,如果你在迟来一点点,我真的不敢想象会是什么样子。”林夏这次真的被吓到了。 即便是现在,只要一想到当时那种淫乱的场面,她还是会心理性的呕吐。 看着林夏憔悴了不少的小脸,靳夜眸色越发的深沉。从九十八斤到现在的八十八斤,她整整瘦了十斤。 看来,对那些人的处置还是太轻了一些。 曹丽华那个女人,沾了冰毒还想好好的从国外离开,真是天大的笑话。 史蒂芬现在尝到了男人的滋味,只怕是欲罢不能了。而被三十个如狼似虎的女人强上了,只怕以后都对女人硬不起来了。 因为他的缘故,布鲁斯家族两代人的心血都毁于一旦,从天堂到地狱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呢。 靳夜勾了勾嘴角,眼中是噬人的冷意。 “别想了,这件事我会处理的,以后也会安排人随身保护你。”靳夜摸了摸林夏的发梢,柔声道。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自有一股安定人心的力量。 而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是虚妄。 事情发生之后,布鲁斯家族动用了所有的关系网,所有的力量,却仍旧被后面那只暗中操纵的手控制着,一败涂地。 等林夏再次回到普菲尔中学的那个小公寓时,身边已经多了一个人。 十五六岁的模样,平凡无奇的五官,沉默寡言的性子,永远像个影子一样,跟在林夏的身侧。 林夏叫她小时。 “林夏。”下了课,林夏带着小时慢慢在林荫道上走着,打算回家。 转过身,看着陆云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有事吗?“林夏微笑道,不疾不徐,有几分程音的风骨了。 看着这样的林夏,陆云突然生出一股自惭形秽之感,仿佛眼前的女子,是那高在云端上的人儿,俯视众生。 而她,不过是她眼中的蝼蚁。 见陆云走神,林夏好脾气的看着,并没有出声打断,显得很有教养。 一阵冷风吹过,陆云清醒过来,眨了眨眼,面前的林夏嘴上仍挂着让人看着舒适的微笑,哪里有什么云端仙女,一定是她这段时间太累了。 “这段时间你怎么没有来上课,我找了你好久。” “有事么?”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林夏依旧好脾气问道。 “嗯,我就想问问你有没有莉莎的联系方式,她让我暂代的那份工作,因为她太久没来,所以老板已经把她辞了,让我代替。”说到这里,陆云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刚开始人家只是要她帮忙,她却代替了人家,不免有些鸠占鹊巢的意味。 虽然不是她的本意,但事实就是事实。 陆云一直想找机会和莉莎说清楚,但是她这段时间却一直没出现。奇怪的是和莉莎有关的所有朋友也都没有在学校出现过,也就今天无意间看到林夏了,不然她还不知道怎么找莉莎呢。 “那份工作你放心做吧,莉莎她已经退学了。” “退学?”陆云疑惑道,“好好的退学做什么。” “谁知道呢,也许是,她做了不该做的事,惹了,不该惹的人。”林夏的眼神很迷惘,语气也有些惆怅。 当然,这也不过只是一瞬,很快她就恢复过来,“如果没有别的事,那我就先走了。” 说完,朝陆云微微颔首,径自离开了。 不是一路的人,根本就不该有交集,不然,也不过是将她们拖进危险里罢了。 如果不是她和莉莎较好,史蒂芬会看上莉莎么? 不会,莉莎今年已经11年级了,已经在这里读了一年,如果史蒂芬真看上莉莎,怎么会不早点下手,非得林夏和她教好之后才如此。 说到底,不过是她将她们拖了进来。 还有贝尔,托马斯、贾斯汀,他们忠实于身体的欲望,一时被虚荣遮住了眼,也无可厚非。他们从未对她生出什么坏心思,只是被人利用了。 可就是这份利用,让林夏过不了心里这个槛。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小时,你说,人活在这个世上有什么意思,不过是短短数十载罢了。”林夏喟叹般看着已经开始凋零的叶子,对身后的人道。 “活着。” “什么?”林夏诧异的转过了头,看着这个沉默的小女孩。 她以为,她不会回答她的。 “小时候,吃不上饭,我就去垃圾桶捡吃的,冬天和恶狗打斗,从狗嘴里面抢食物。有吃的,活下去,就是我人生的意义。” 小时其实不叫小时,她没有名字,代号零玖。 因为是女生,而且是身手前十里面唯一一个女性,所以才会被指派到林夏身边做保镖。 主子给她饭吃,教她武功,所以她听他的。 226 靳家 活着需要一点耐心,活得久,才能站在山头,欣赏自己走过的崎岖山路。 人的困境可能会持续很久,而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找些事做,然后等待转机。 所以和小时简单聊过之后,那晚林夏奇迹般的没有失眠了,而是睡得很沉。 生命中有那么多无奈和磨难,她所遇到的,不过是冰山一角。 有什么大不了,熬不过的。 经历了这件事后,林夏的骨子里,透出了一种不符合她年龄的沉稳。 如果说以前的沉稳是流于表面,那现在,就已经刻入骨髓了。 “小时,马上就要入冬了,这次一定要给你买件棉袄。”林夏对身边的少女笑道,“可不许再说什么棉袄太臃肿,会让你身手迟缓之类的话了。” 此时,林夏和小时站在人来人往第五大道的大街上,打算给两人添置几件冬天的衣裳。 “不要太厚的。”小时虽然是花季少女,却早已经失去了女子爱的所有东西。 她最喜欢的事就是练功和吃东西。 自从她来了之后,家里就没有剩过菜了,看得菲佣劳拉啧啧称奇,一直在嘀咕她那么小的身子,怎么能装下那么多的东西。 “放心,冬天里面穿一件保暖内衣,一件羊毛衫,外面再套件小薄棉袄,不会影响你的身手。” “嗯。”她在意的,只是能不能顺利完成主子交给她的任务,对其他的没有什么要求。 铃—— 靳夜专属的手机铃声响起。 “喂——” “在干嘛呢,打电话回去不在家。” “和小时在逛街呢,有什么事么?” “晚上我派人来接你,你到我这边来,明晚和我一起去参加一个宴会。” “嗯。知道了。” “那行,路上小心点,注意安全。” “嗯,放心吧,有小时在呢。” 因为有事,两人倒也没有像刚才那样随心所欲的逛,而是有的放矢,将要用的东西都买妥当之后,便坐上了回程的车。 刚回家将东西整理妥当,靳夜派过来的人就已经到了。 看到来人。小时显然有些高兴,虽然从她那张冷漠的脸上看的不是很明显,但话却多了起来。 “怎么是你过来了。”小时对来人道。“零叁呢?” “少爷吩咐的,可能少爷觉得我的技术比他好,更能保护好林小姐。”来人一板一眼同样面无表情的答道。 让在一旁看的林夏心里巨汗不已。 两个面无表情,神态严肃的人,在唠嗑? “行了。上车吧。”林夏听不下去了,“劳拉,我们今天不回来了,你一个人在家要记得锁好门。” “好的,林小姐。” 上了车,林夏并没有说话。小时和来的那个司机更不可能主动开口。 百无聊奈的她只好给靳夜打电话,顺便骚扰一下他。 终于在“出发了?”“嗯,在路上。吃饭了吗?”“没有,等你一起。”这种无聊的话说完之后,两人沉默了下来。 “你很无聊?”肯定的语气。 “嗯,我很无聊。”比他更肯定的语气。 “那你今晚一定不会无聊了。” “为什么?”林夏有些好奇了,“难道今晚会发生什么好玩的事?” “今晚……” 林夏等他的后文。半天也不见他将剩下的话说出来。 “今晚你就知道了。”靳夜破天荒的卖了个关子。 林夏:“……” 半天才憋出一句,“你真无聊。” 靳夜淡淡回了一句。“彼此彼此。” 挂了电话之后,因为对今天晚上有些好奇,一路猜测下来,也不觉得难熬了。 而且这次到的不是上次她住的地方,看来是靳夜名下另一处别墅,而且是临海别墅。 然后,林夏的脑海中突然回想起了当初春梦中的那个场景,海水潮汐的声音从大大的落地窗里透出,带着一股静谧的气息。 来不及让她多想,刚进门,就被五六个人给围着,然后拉进了一旁的化妆间。 里面还有五六个人,眼巴巴的盯着门口,显然是在等她。 果然,林夏一进门,那几个人就开始动了。 “皮肤很白皙,配这件粉红色的晚礼服。” “粉色太嫩,压不住场。第一次见面,还是穿这件大红色的衣服,显得庄重,而且也喜庆。” “年龄太小,不适合画浓妆。” “淡妆也不行,皮肤太柔嫩,只嫌胭脂染颜色。” 几个人迅速围在一起,不到一分钟就讨论出了结果,然后林夏被领到更衣室,换上了她们选出来的衣服。 衣服换好后,显然大家很满意,然后开始化妆做头发。 而林夏,在看到满屋子人的时候,一颗心已经沉下去了,开始忐忑不安。 今晚究竟是要做什么,居然闹出这么大的阵势,难道…… 想通了之后,林夏乖乖听着她们的指挥,任她们在自己的脸上,身上,头上捣鼓。 果然,装扮的焕然一新了之后,小时领着她到了别墅后面。 那里,停着一架小型的私人飞机,而靳夜,正在飞机前面等着她。 他本就长得剑眉星目,颀长的身影在暮色中显得如此的笔挺。 此时,他侧着脸对着林夏。 慢慢走近,飞机上的灯也开了。 林夏这才发现,原谅他的睫毛那么黑那么长。 剑眉下一双幽暗的深瞳看着填出的天幕,不知道在想什么。 从侧面看,挺直的鼻梁,薄唇微抿,安静的他身上透着沉稳大气,让林夏心里不由一动。 气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有的。 这种贵气。都是在日常生活中,靠日积月累而培养出来的。 即便靳夜找人教她了,可她说话做事,总觉得自己颇流于表面,有些匠气。 出生这种差距,不是靠短短几天的训练就能培养出来的,即便程音私底下再怎么说她又灵气,可她的缺点,也还是存在着。 正出神间,靳夜冷不丁转过头来。黝黑的眸子直看进林夏的眼里。 林夏只觉得那双眸子好像两湾深不见底的湖水,一时间所有的心神都备它吸了进去,无力挣扎。 也。不想挣扎。 他将她揽入怀中,往飞机上走去。 “真漂亮。”靳夜由衷叹道。 “你也是,今天看起来真帅。”林夏认真回道。 靳夜:“……” 知道她在闹气,他习惯性的抬起手,打算揉她的青丝。却发现原本一头笔直的长发已经被盘起。 因此,只能捏捏她的小脸蛋,“还是平时的样子看着舒服。” “你还知道啊。”林夏嘟了嘟小嘴,白了他一眼,“还没进门了,就使劲的折腾我。” “等你以后进了我靳家的大门。我再折腾你,也不迟。”靳夜低下头,凑在她耳边轻语道。 若林夏真的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只怕对这话也没什么反应。 可惜她不是。 当然,如果她真的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又怎么写的出那样有深度的文字。 又怎么俘获这个阅遍美人男子的心。 而想到这一趟真正的目的,林夏哪里还有心思和他开玩笑,看着眼前的飞机。她一颗心七上八下的。 所以,林夏也只是白了他一眼。 情人眼里出西施。看在靳夜眼中,也只是她含情带意的嗔了他一眼。 “我们去哪里?”上飞机后,林夏终于还是问出口了。 “去加利福利亚州。”看林夏的表现,想到她已经猜到此行的目的了,不由对她更为满意。 真是个聪明的女孩。 两人现在在纽约州,位于美国的东北部,而要去的加利福利亚州,则位于美国的西南部,中间隔着整个美国,难怪连私人飞机都冒出来了。 沉默了片刻,林夏还是问了出口,“你家,在哪里?” “Beverly Hills。” 听到他吐出这几个字,饶是林夏有所准备,还是被惊了一下。 居然是比弗利山庄! 如果你知道美国,知道洛杉矶,那你不可能不知道比弗利山庄。 比弗利山庄,有“全世界最尊贵住宅区”称号,是洛杉矶市内最有名的城中城,是一个奢华的地方,也是好莱坞明星和洛杉矶富豪们居住的地方,到了这里就像进入人间仙境一般。 在比弗利山庄的路上,有这样一块醒目的广告牌:一位美女靠在一辆法拉利轿车旁边,美丽的脸蛋,丰满的胸部,修长的双腿,其完美程度让那些一向自命不凡的明星也怦然心动。 旁边的广告词是,法拉利制造完美的汽车,我们制造完美的美女。 在这里,即使是世界上最漂亮最酷的人也会对自己的容貌感到心里没底。因为这里的俊男美女实在太多了,你能否在这里混下去完全取决于你的长相如何!据说,好莱坞明星们一年就要在整容上花掉1亿美元。 这里有着全球最高档的商业街,也云集了好莱坞影星们的众多豪宅,同样还作为世界影坛的圣地。比弗利山庄每年都会吸引无数来自世界各地的观光客,好奇地在大街小巷探索。 所以当林夏跟着靳夜踏入比弗利山庄靳宅的时候,她的心跳到了极致。 她,真的在不知不觉中,居然踏入了顶级富豪的圈子。 这,是梦么? 227 难念的经 一进门,就是一个巨大的客厅,里面站着几个佣人。 一个管家七十多岁,模样严肃的老人走了过来,“二少爷,夫人在茶室等您。” 靳夜微微蹙眉,点头道:“我知道了。” 他携着林夏的手穿过大客厅,来到小客厅,对她道:“你先在这里坐片刻,待会儿我就回来。” “嗯。”林夏点了点头,在沙发上坐了。 看着靳夜跟着管家去了茶室。 很快,那个管家又回来了,手里还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是一杯茶水和点心。 “林小姐,夫人和二少爷有些事要谈,请您在这里坐片刻。” 看靳夜对这个管家的态度,亲和有礼,只怕这个人在靳家伺候的老人了。因此不敢托大,忙起身道:“劳烦了。” 林夏自重生之后,骨子里就有一种遇强则强的气势。面对靳家这样的当世富豪,她也不露丝毫的小家子气,一举一动间将程音交给她的东西发挥的淋漓尽致。 直到这时,她才明白靳夜特意请人过来教导她的用意。 若是在这些下人面前都失了礼数,只怕将来像管家这种老人面上敬着,心里也是不屑的。 果然,许是没想到林夏这样小门小户出来的人,竟然这样知礼,严管家面上微微一愣,虽然很快恢复过来了,到底还是让林夏扑捉到了一丝。 将茶点在林夏面前放好,严管家就退了下去,一时,小客厅里只有林夏一人。 见他走了,林夏心里松了一口气,面上却丝毫不显,取了茶水。慢慢的喝着,行为举止之间极有教养,看得人赏心悦目。 “这就是你看中的女人,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不过言行举止还过得去,想必也是你花了一番心思的。”靳夫人穿着一身精致华美的衣裳,坐在茶桌后面,静静的端着骨瓷茶盅。 虽然已经年近五十,却保养的极好,手腕子上一环帝王翡翠镯子。更衬得肌肤雪白晶莹。 “母亲,她是孩儿看中的女人,请您尊重她。” “尊重?”靳夫人显然觉得这话好笑至极。“我活了大半辈子,半截身子也是入土的人了。这世上当得起我尊重的,还没有几个人。” 碧绿的镯子在灯光下,好似一环荡漾的水,正是靳家当家人的信物。 “母亲。我和哥哥之所以喊您一声母亲,是因为在我们心里您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我们亲近的人。可是为了我和哥哥的亲事,您已经将她推离了,这些年来,哥哥回了这个家几次?难道您也想让我和哥哥一样,永远都不回这个家么?您活了大半辈子。为什么还是看不透这些虚名,门当户对,真的有这么重要么?” 说道长子靳轩。靳夫人脸色微变,僵硬的态度缓和了很多,周身冷硬的气息瞬间复杂了起来。 见自家母亲已经被说动,靳夜不给她回过神来的机会,又道:“母亲。若你不是和父亲青梅竹马,又恰好都喜欢对方。这婚事又怎么会如此顺畅。您这一辈子,都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幼时被父母万千宠爱,嫁给父亲后,您又被父亲捧在手心,这辈子父亲也从不曾违背您,直至父亲离世。” “您这一辈子都顺风顺水,大哥是孝子,在您以死相逼下,最终放弃了她,按照您的心意娶了孙家的女儿;二姐照您的安排,嫁给了司徒家,三姐嫁给了林家。难道这些您还不满足,连您最小儿子的婚事,您都不让他自己选择么?” “你这个孽子,我教养你这么多年,就是让你来忤逆我的?”被儿子这样顶撞,靳夫人哪里忍得住。 靳夜无奈道:“母亲,我只是与您将道理而已。难道您真的希望儿子娶一个自己驾驭不住的女人,和大哥一样,整日里鸡飞狗跳,闹得家族不安么?” “你大哥那个也是他咎由自取,若不是他心里一直装着程音那个狐媚子,依依又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依依那孩子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性子我最清楚不过,她那么喜欢你大哥,又怎么能容忍程音一直在你大哥心中。” “母亲,若您逼我另娶他人,只怕我也会像大哥那般,说不定比大哥更甚。大哥性子绵软和父亲很像,可我不是那个样子,爷爷常说我骨子里透着靳家人的狠尽。若您真的阻止我,我可不是大哥。”靳夜面色冷淡。 想到这个儿子一直以来的性子,靳夫人有些头痛,那是他爷爷都管不住的人。 这些年来,也不见他谈个女朋友,甚至一度,她还以为这个儿子喜欢的是男人,私底下还和严叔嘀咕了好久。 后来知道儿子喜欢上一个家境贫寒的女孩子了,虽然不满那个女孩子的出身,但心里好歹也是松了一口气的。 毕竟喜欢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 豪门家族里曝出喜欢男人的事情也不少,在上流社会都是当做丑闻,给她们这些人做饭后谈资的。 靳夫人不止一次想过,若自己的小儿子喜欢男人,那她就立刻将这个小儿子逐出家门,剔出族谱。 当然,这也只是她杞人忧天罢了。 毕竟她侄子应禛不也是快到三十岁才结婚么,那靳思雨也是为了这个小儿子愁了许久。 靳思雨是靳夫人老公的妹妹,嫁给了她的哥哥应天寒。 正想着,被她放置在一旁的手机响起,一听那个铃声,靳夫人倒怔住了。 家里唯一一个让她设置了特殊铃声的,是她从小宠到大,最为欣赏和喜欢的长子,靳轩。 靳轩,人如其名。 他的身上,永远透出一股清冷,那是与生俱来的气质,是从骨子里透出的优雅。将他隔绝在尘世之外。仿佛谪仙一般,静静的坐在那里,就像月华一般幽静而又皎洁。 是众多儿女中,最像他父亲的。 永远一身素裳,永远目光淡然若水。 可就是这个最为优秀,最得她喜爱的儿子,却为了一个出生卑贱的程音,居然…… 想到这里,靳夫人眸色复杂的看着桌案上的手机,在看了一眼站在自己面前不苟言笑的幺子。朝靳夜挥了挥手,示意他出去. 靳夫人拿起了电话。 228 心锁 “喂。” 不管靳夫人现在心里如何百转千回,声音却是一贯的温和中透出不可抗拒的高傲和说一不二。 “母亲。” 从听筒里面传出来的声音,一贯如如流水般的清雅。 靳夫人可以想象那一贯淡漠冰凉的眼睛,和那张熟悉的脸庞。 被逼娶了孙依依之后,长子和她就不贴心了。而自他父亲过世之后,他更是搬到了外面住,只有每年祭祖的时候,她才能见到。 看着茶室中那副巨大的相片,看着靳熙那含笑的眉眼,靳夫人的眼中罕见的出现的点点水光。 她一辈子顺风顺水,性格也要强,这一生都没有哭过几次。 除了靳熙离去的那一次,她在人前几乎奔溃,可之后,她迅速的振作了起来,依然是两个儿子心中那个最坚强的母亲。 夜儿的性格,像她。 至于轩儿。 这些年靳轩过得如何,靳夫人不是不知道,夜深人静之际,她心里也不是不后悔。 但是她能怎么做,靳熙去的早,父亲靳修已经七十多岁了,她也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如果不给两个儿子找一个强有力的妻族,待两老百年之后,这个家偌大一个摊子,怎么办。 轩儿性子清冷,虽然在父亲教导下对商场上的事知道了七七八八,现在却也仍靠靳修的薄面才能在上面吃的开。 夜儿更不用说了,独断专横,性格霸道无情,若不是这些年父亲制住他,谁知道他会随心所欲的做出什么事来。 罢了罢了,就去见见那个女孩吧。 看看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将这个一贯只按自己心意做事的儿子绑住。还巴巴的领到家里来。 想到这里,靳夫人冷冷的开口道:“你是为了夜儿的事才打电话过来的?” 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响,才淡淡道:“母亲还是那么聪慧。” “如果我不同意呢。” “母亲,您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难道还想失去另外一个?” 画上的靳熙神情安宁,靳夫人的心却仿佛坠入了冰窖,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几乎摇摇欲坠。 茶室里面母子二人剑拔弩张,这边靳夜刚踏入客厅,就见到了这样的美景。 此时。月白色的窗帘被放下,月华洒在上面,如一层轻纱流泻。 微风吹过。如梦似幻。 而那静坐在窗前的人儿,正侧着脸看向窗外。 平心而论,她的五官不算极美,但她的侧脸,却是极有韵味。带着从骨子里透出的沉静的气息,有股岁月浸染的安定。 这种气质出现在这么年轻的女性身上,却不突兀,只让人不断沉溺。 只要靠在她身边,他的心就是静的。 如此安心,如此契合。 从父亲去世后。还没有一个人,能给他这样的安全感。 明明是那么柔弱的一个女孩,靳夜微微闭上了双眼。鼻息间似乎又闻到了那独有的幽香。 再次睁开眼睛,里面却是一片清明。 地上铺着厚厚的毯子,他的脚步声也很轻,不仔细听几乎算是没有。 而林夏却像是有所感悟一般,慢慢的转过了头。 “你来啦。”简单的三个字。却仿佛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带着宿命般的气息。 就是她了。 这辈子。他只认她! 在林夏右边坐定,握着她柔若无骨的小手,靳夜突然觉得有些累。 “怎么了?”她的左手附上靳夜的大手,带着安宁的味道。 半响,才听到靳夜有些涩然的声音,“你知道为什么母亲会在茶室见我么?” 林夏没有接口,只是静静的听着。 “茶室……我父亲生前,最喜欢的,就是那个茶室。” 他的坐姿依然完美,他的霸道依然刻入骨髓,但那透着苦涩和缅怀的声音,却让她看到了背后的心酸。 此时的靳夜,带着林夏从未见过的软弱。 杂志上说,有时候,把你爱的男人当成孩子一样宠,他才会成为真正的男人。 像靳夜这样,轻易不会软弱。 而一旦软弱,一定是他心中最柔软的存在。 这样的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劝慰,只要你静静在他身边陪着他,让他感觉到你的存在,他自然会治愈。 “这辈子,最爱我母亲的人,就是父亲。父亲的离开,与母亲也脱不开关系,我的心里一直都怨她,怨她的霸道和不讲理,所以一直都很疏远她。” “而现在,我遇到了你。”靳夜的眼睛突然睁开,直直的望向了林夏的眼底,“当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当我让司机急速飙车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了理智,不在乎了生死。那一刻,我明白了父亲的心情。为了母亲,他什么都愿意做。” “而为了你,我也什么都愿意。” 甚至不惜对抗母亲和家族! 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从认识他初始,林夏就已经知道了。 他是一个霸道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心情的男人,从他那彪悍的表白,林夏就明白了。 可是现在,就是这样一个霸道又内敛的男人,却说着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 这样的男人,第一次出现在林夏短暂却又漫长的生命里。 让她的世界,开出了一朵又一朵绚烂到极致的红莲,唯美而又哀伤。 前世,三十年,并不算短暂的人生,出现过形形色色的男子。 有孙如枫的欺骗,有夏铭哲的软弱。 夏铭哲在离开她之前,她是最后一个知道故事结局的人。 她哭着对他说,“为什么他要走,她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为什么他要走,却不让她等他。” 那时候他哭着对林夏说:“我不愿意我最爱的女人和我一起受苦,因为爱你,所以我宁愿放弃你。” 呵。爱你就放弃你。 这是林夏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她当时就笑了。 眼角却流着泪,“铭哲,这真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爱你,所以放弃你。“ 林夏家很穷,勉强算是满足了温饱,吃穿不愁,连温饱都不算。 而夏铭哲家,比林家更穷。 夏铭哲出身农村。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两人谈恋爱那会儿,虽然清贫。却过的很快乐。 然而一切怎么比得上出国的诱惑,二流大学要公费出国,得花费多少心血。 夏铭哲,他怎么舍得放弃。 后来怎么了,林夏仿佛不记得了。 那是她刻意忘记的结果。也是孙如枫的功劳。 人们说要忘记一段感情,最快的方式就是爱上另一个人,所以当孙如枫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时,林夏不是不感激的。 就如飞蛾扑火一般。 那段失恋在林夏的生命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夏铭哲的离开,同学们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表情。都像一把刀,一片一片的割在她的心上。 被伤害过的人都懂得,她们的身上都涂了一层又一层的保护色。 不是不会爱。不是不懂爱。 只是有些时候……太难过,只是有时候不能做到洒脱。 这样的心锁,若不是靳夜这样霸道的方式破开,林夏甚至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会彻底地敞开心胸,去爱上一个人。 靳夜在背后付出了多少。林夏不知道,但是她很感动。很感激,同样也很爱他。 所以尽管她从来不对他言爱,但是他明白。 她知道。 尽管不知道未来会遇到什么挫折,尽管直到现在,她依然忐忑。 但她的心是坚定的,坚定这份感情,坚定的面对将要到来的所有风雨。 他不是一个人在坚持,而是两个人的坚定。 她,一直在他的身边。 “我们要,一直一直,在一起。” 盯着靳夜的眼睛,仿佛要看到他的灵魂深处。 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这是林夏在《如果时光听不见》里面说的。 他真的懂,这一刻,林夏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夏铭哲说过爱她,可是敌不过富贵荣华,孙如枫说过爱她,依旧敌不过男人最原始的欲望。 爱她,却终于不能在一起。 回忆如潮水般袭来,带着黑洞般的苦痛和甜蜜,最终慢慢沉淀,变成了人生中的风景和阅历。 “二少爷,林小姐。”严管家的话将两人扰醒,抬起头,只见靳夫人静静的站在壁灯下,趁着这华美大气的屋室,仿佛一幅精美的油画。 客厅里暖气很足,靳夫人穿着一身黑色七分袖连体毛衫,手腕上一泓碧绿清泉似晃花了人的眼。 看那养尊处优的气度,那保养良好的皮肤,看着就像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 林夏便知道她是靳夜的母亲了。 靳夫人长相小巧精致,不像靳夜五官深邃。 想必他像他的父亲,林夏心内暗忖。 “伯母,您好。”林夏礼数周全的像靳夫人问安,不卑不亢,亦不露怯。 原本她打算走温和乖巧路线的,但看到靳夫人那一刻,她迅速改变了注意。 靳夫人看着就像是说一不二的人物,你越是伏小卖乖,说不定她越是看不上你。她身价不显,更不能让人在气势上压倒,不然只怕一辈子都被她瞧不起。 想到这里,林夏便做出了应对之法。 靳夫人静静的站在那里,气势十足,林夏挂着得体的笑容,大方自然,以柔克刚,并不逊色。 靳夫人心里满意,面上却不动声色。 看着林夏那娇嫩的笑脸,心里却不断盘旋着。 饶是她做足了心里准备,也看过林夏的照片,却还是没有真正面对面看的实在和……震撼。 这小姑娘……还没成年吧。 229 家大业大 不动声色的瞥了一眼自家儿子。 他的脸色一贯的面无表情,但是一只手却背在身后。 夜儿在紧张,靳夫人很肯定。 她的儿子,虽然自丈夫去世之后,两人并不亲近,但到底是她肚子里出来的,是她看着长大的,做母亲的,又怎么会不懂儿子。 “母亲,今天晚上我们就不在家里休息了。”靳夜率先打破了僵局,出升道。 先动先输。 因为在乎,靳夜已经落了下乘。 靳夫人别有用心的看了一眼儿子,在看看八面不动、坦然自若的小姑娘,心里倒是生出一股好奇。 她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没有这个小姑娘沉稳。 那个时候,她得万千宠爱,生了一个小感冒都让靳熙跑过去陪她。 即便是半夜,即便是狂风暴雨,靳熙也都风雨无阻。 盛世豪华的婚礼,婚后幸福甜蜜的生活,她就像公主,永远被他捧在手心里。 他,已经将她宠坏了。 可是,如今这个世上最宠她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靳夫人以为自己已经铁石心肠了,却原来,她还是修炼不够。 看着靳夫人脸上似缅怀似苦涩似甜蜜的表情,靳夜知道,母亲开始想父亲了。 “既然回来了,就住在家里吧,我已经让严叔做饭了,待会儿一起用饭。”说完,靳夫人便转身离开了客厅。 她的话并不算温和,更谈不上慈祥,但她一开口,室内的气氛明显就缓和了许多。 林夏的心里松了一口气,靳夜表情虽然没有变化,但那周身温和了不少的气息表明眼下他心情很好。 “二少爷。林小姐,夫人已经吩咐将林小姐住的客房准备好了,您和林小姐一路过来也辛苦了,现在可以先去房间里休息一下,等饭好了,我在让人喊你们下来。” 靳夜显然很尊敬眼前这个老人,“来来去去太麻烦严叔了,您告诉我是哪个房间,我带她过去?” 这幢别墅很大,房间很多。如果没有人带路,也许会绕晕也不一定。 “是二楼西边的第一个房间,和您的卧室并不远。”严叔笑道。“二少爷这次回来就别急着走啦,夫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您还不知道。这次知道您要回来,早就吩咐了准备好吃的。都是您爱吃的呢。” 对严叔的说辞,靳夜不可置否,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点头道,“那我领她过去了,严叔您先忙。” 两人相处这么久。靳夜从来没有提出过那方面的要求。 每每情动的时候,他都会克制自己,而进了他家之后。林夏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靳家是个极为传统保守的家族,家风很严,家里住所吃饭座位什么的,都是严格按照尊卑排列。 比如靳夜住在二楼东边的第一个房间。靳轩住在三楼,而靳夫人则住在四楼。平时他们不回家。房间也是让佣人打扫的干净整洁,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直接入住。 靳夜的房间极大,东南两面是大大的落地窗,采光极好。 一踏入靳夜的房间,林夏就有种踏入了小公寓的感觉。 那间小公寓里面的摆设,完全就是按照这里来的,只不过一个是放大版,一个是缩小版的差别而已。 因为和那边差不多,所以没什么好参观了,两人便穿过回廊,到了林夏住的客房。 客房没有他的房间奢华,但也是精心准备过的,里面一应物品摆设俱全,需要的喝不需要的都备好了,十分周到。 从洗手间出来,靳夜正躺在床头看书,见她出来,拍了拍旁边的位置,“累不累。” 林夏点了点头,靠在他的怀里,“有点儿。” 想了想,她道:“以前只听人说豪门怎么好怎么好,却没想到家大业大,这规矩自然也大。” 靳夜笑道:“只是现在如此罢了,以前我父亲……在的时候,家里的规矩没有这么多,这个家……很温馨。” 林夏想了想,还是小心劝道:“伯母,她也不容易。” “算了,不说这个了,等以后咱们两结婚了,又不会住在这里。”靳夜蹙了蹙眉,转移话题道,“国外的市场差不多都饱和了,加上爷爷和我哥都在这边坐镇,所以今后我主要的目标是国内,咱们在这边住的机会并不多。” 听他这么说,林夏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里物质条件虽然优厚,但是让她一直住在这里,总会觉得不习惯。况且离家太远了,都不能经常看看父亲。 然后靳夜便和她介绍了一下他这边的亲戚。 靳夜的爷爷是独子,继承了偌大的家业,娶了宋家唯一的女儿——宋瑾妍。婚后,宋瑾妍诞下二子一女,长子也就是靳夜的父亲,靳熙;次子,靳照;幺女,靳思雨,也就是现在的应家的当家女主人。 靳熙娶了应家的闺女,也就是现在的靳夫人,应青棠,两人育有两子两女:长子靳轩,娶了孙家的女儿孙依依;二女靳梦月,嫁给了司徒家三公子;三女:靳梦星,嫁给了林家小公子;幺子靳夜,目前未婚,有个没有家室背景的女朋友林夏。 靳照娶的也是豪门大族李家的嫡女,长女靳梦冰;次子靳晨;幺女靳梦雪。 靳思雨嫁给了应家二公子应善,育有二子儿女:长子,应祈,娶的就是当红影星韩千雅,次女,应祎;三女,应祤;四子,应禛,娶的是书香门第之家的女儿温宁止。 听完靳家的人际关系,林夏的眼睛已经成了蚊香眼,圈圈画个不停。 古人所谓的家大业大、人丁兴旺,不外如是。 她是写小说的,对这些人际关系并不陌生。 只是小说好歹还有个大纲,记不得这些人名了还可以回去翻看,可这些人都是大有来历的。一个记不好就会得罪人。何况像小说里面,贵妇可都是要面面俱到,待人接物大方得体不说,还要为自家夫君谋前程。 不然,一个不小心,可就是倾家之祸。 贵妇,也不是这么好当的。 林夏现在只想抹一把冷汗,概括来说就是靳夜他爷爷只有一个人,然后娶了他奶奶,两人特能生。生了三个。然后这三个娶妻的娶妻,嫁人的嫁人,老大生了四个。老二生了三个,老三生了四个。 也就是说,胤禛这一辈的就有11个人,然后这11个人大多数都已经结婚生子,下面还有无数的小辈G。光听这些人的名字,林夏就晕了。 然后听靳夜接着道:“对了,忘记告诉你了,明天的晚宴就是我姑姑家开的,四表嫂刚刚生了一对双胞胎,明天是两个小家伙抓周仪式呢。应宅离我们这边并不远。到时候我介绍姑姑给你认识,姑姑是个很和蔼的人,她会喜欢你的。” 就冲你姑姑让自己大儿子娶了当红影星韩千雅。小儿子又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就知道她才是真正会生活之人啊。 想到这里,林夏还真对应家夫人有些好奇了,豪门真的有和善的婆婆么? 只是,那个嫁给老四的四夫人温宁止也算是个有福之人了。居然生了一对双胞胎。从古至今,双胞胎可都是吉兆。对这种老家族而言,对这些东西更为看重。 “姐姐叫应书萱,弟弟叫应书墨,很可爱的一对姐弟。” “刚才我就想问了,你爷爷和奶奶怎么没有和你们住在一起?” “我父亲是长子,爷爷自然是和我们住在一起的,只是现在这边天气冷了,爷爷和奶奶身子不好,都到外地静养去了,明天才会过来。” “那你二叔一家也不和你们住在一起么?” “嗯,二叔也有自己的孙子孙女了,总住在一起,不大方便。再者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家业,就是人们口中的商业巨子。因为事业的关系,另在这里买了套别墅。只不过,我父亲是长子,所以那里不能叫靳宅罢了。” “哇,那你们家会不会像电视上演的那样,什么为了财富兄弟倪墙之类的。”林夏好奇问道。 靳夜白了她一眼,“你以为在演电视剧呢,那些都是骗人的。” “可是,新闻上不是也有说什么,石油大亨惨死家中,什么未夺遗产,兄弟反目,夫妻成仇之类的话题,给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做饭后谈资嘛。” 靳夜笑了起来,“你说的都是没有底蕴的家族,那样的人家顶多算是有钱,但是不能算是世家。真正的世家排辈分很严格,讲究真正的长子嫡孙。打个比方,我们两结婚了,生了长子,但是孩子仍然不能算是靳家的嫡孙。论资排辈,我大哥的第一个儿子,才是靳家的嫡孙,以后他的媳妇,才是家族里面的长媳。” “你们这样严格地区分,是为了家产么?” 林夏好奇的样子,真像一只小猫,将她揽入怀里,靳夜缓缓道,“靳家原本是广州一个老牌世家,清末民初,中国和国外的交流也多了不少,而我们靳家就是靠向外输出丝绸和茶叶发家。但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先祖就举家迁居了国外,历经多年,才有现在的规模。” “所以对家族财产的继承,这些非常讲究。虽然现在各家都有自己的产业,可是最大的财团还是从祖业演变而来,还是需要代代相传的,所以关于辈分依然讲究,也就是外人口中的家大业大规矩大的意思。” 230 韩女神 听靳夜这么一解释,林夏头脑中勾勒出靳家的结构,对靳家也渐渐的清晰起来。 豪门狗血剧太多了,光是看些普通的小新闻,都能让人写出多少故事。 豪门媳妇难为,多少女明星嫁入豪门,还是被豪门休弃了。 而想靳夜这样的家族,如此注重资格辈分,就是为了防止兄弟阋墙,为了防止争夺家产的悲剧发生。 除了祖业,他们名下的产业也够这些人吃穿一辈子的了。 加上从小受到不能争夺家产,名正言顺这类的教育,所以争夺家产之事,在这种顶级豪门,还是挺少的。 毕竟若自己人先内讧起来,也不怪别人从外部入侵。 “可是,像这样传长传嫡,合理吗?”犹豫了片刻,林夏还是将心里的话问了出来,“汉朝以前都是传长不传嫡,若是嫡长子不孝不贤,那为什么不让有能者居之?” 靳夜白了她一眼,还是认真解释道:“家主之位并不是古时候的皇位,那些皇子之所以骨肉相残,是为了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滔天权利。还有那些制度,很多东西都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受。而咱们这种家业不同,家主能够享受的东西,其他人依然能够享受,而家主要承担的责任,其他人则不用承担。” “家主除了财富多一些,根本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像我们这样的家族,每个人名下的财产都够他一辈子挥霍了,根本没必要为了这些钱来斗争。毕竟只要祖产还在,每年的收入都会分摊下去。所以下面的小公司,不管你怎么折腾,只要祖产没有受到波及,就不会伤及根本。”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林夏笑道。 “很多女明星豪门婚姻不幸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利益扭曲了她们的心灵,在豪门的富贵里迷失了自己的本性。也许一亿两亿对她们来说,还不足以让她们动摇,但几十亿上百亿呢?”靳夜道,“这也就是出身豪门的贵妇不喜女明星的缘故,她们生活在闪光灯下,一举一动受到公众的关注。她们习惯了那样虚荣的生活,一般的富贵根本就满足不了她们心中欲望的沟壑。” “那我呢,我不也是一般的人。难道你认为我在几十亿面前,还能保持淡然和冷静?”林夏故意道。 “促狭鬼。”靳夜拧了拧她的鼻子,“你和她们不同。你很聪明。” “谢谢夸奖,我和她们没有区别,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孩,自私自利。” 听她这么抹黑自己,靳夜不可置否。“人都说字如其人,或者文如其人。你的聪明在于能够分清现实,能够把握手中的幸福。聪明不代表有心计或者算计别人,也不是处处锋芒毕露的显露自己,而是事事心如明镜,在底线的基础上宽容大度。用你书里的话来说。就是‘不圣母,也不小白’。” 圣母,也就是没有原则的宽容大度。那样也许会博一个好名声,但对身边的人而言,却是太累太辛苦,是一种负担和累赘的属性。 聊了一会儿天,就有佣人上来喊两人下去吃饭。 靳夫人已经在小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了。见他们两下来,吩咐严叔可以开饭了。 小客厅的餐桌比大客厅要小。可也能容纳十几个人,现在只有三个人吃饭,真是冷清。 但若是靳夜不回来,那岂不是只有靳夫人一个人用饭。 即便坐拥亿万家产,也不过是一个无尽的寂寥和空虚罢了。 林夏沉默不语的吃着饭,想着自己的心思。 周围是奢华的让人瞠目结舌的摆设,却是冷清寂寞,想到平时自己家吃饭时,一家四口和乐融融。老爸和老妈说着生意上的事,她和林辉说着学业上的事,有时候老爸老妈插两句话,生活虽然普通清贫,却很满足。 这才是生活。 再抬头看着餐桌上精致华美的食物,周围阔大却空旷的屋子,靳夫人面无表情的用着饭,靳夜亦是如此,加上一个心不在焉的她。 一顿饭吃得食不知味,三人各有心思。 饭后,林夏便和靳夜回房了,明天还要参加宴会。 靳夫人虽然没有对林夏说几句话,但是从她留饭的态度,倒是表明了她并不反对。 所以洗完澡的林夏,躺在柔软的大床上,想着今天发生的种种,心里却奇怪的紧。 以前看小说,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的,要嫁入豪门都得费尽心力,或者经历重重磨难,怎么到她这里了,什么都还没做呢,就被接受了。 难道豪门都这么容易进? 第二天,靳夜带着林夏在靳宅逛了下,靳宅很豪华,比起网络上大家都知道的迈克尔杰克逊的豪宅,更甚一筹。 就在林夏以为靳宅已经够奢华的时候,到了应邸之后,才更加的惊叹。 不同于靳宅处处金碧辉煌,应邸的建筑很大方简洁,不经意间露出的奢华让人心里连连感叹,这才有底蕴的感觉。 刚踏入别墅,一个四岁左右的小男孩就跑了过来,停在了靳夫人面前,扑在她的小腿上,“姑奶奶。” “唷,是我们的小书言啊,怎么没有留在房间里看弟弟妹妹,跑到这里来玩啦!”说完,对小男孩身后一个保养良好的夫人皱眉道,“怎么不好好看着他,这里人多手杂的,磕着碰着了怎么得了。” 而林夏,则有些愣愣看着那个妇人。 如果她没有看错,那个女的,不就是曾经红极一时的电影明星,韩千雅么? 她可以说是看韩千雅出演的电视剧长大的,从电视剧一姐到电影明星,再到影后。一般的演员都要经历十几年甚至是数十年的时间,而韩千雅是个例外,只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就爬上了影后的宝座。她出演的所有片子,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几乎都是经典,影响了不止一代人。 就在她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她突然就销声匿迹了,再也没有了一部作品。 正因为如此,她出演过的所有作品,都成为了绝迹,成为了不能超越的经典。 就好比古天乐李若彤版的《神雕侠侣》,不管后面有多少俊男美女,不管之后影片制作技术多么发达,可在林夏那一代人的心中,只有95版的,才是经典。 而后,娱乐圈没有了韩千雅的消息,有新闻说她嫁入豪门了,有新闻说她出车祸了,究竟怎么样,也没有见她出来澄清过。 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了她! 林夏很震惊,此刻,她多么想跑过去让韩千雅给她签名,或者和她一起拍照。从有记忆开始,就看她的作品,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能见到真人。 当然,虽然这么想着,到底没有付出行动。 因为韩女神说话了,只见她对靳夫人的指责毫不在意,浅笑道:“姑奶奶说的是,只是言儿听说姑奶奶要来,就迫不及待从里面跑出来要接姑奶奶呢。” 说话进退有度,态度谦和,哪里还有当年那个清高傲世韩千雅的影子。 当年的韩女神,容毛清丽,仪态高雅,是标准的鹅蛋脸,清秀的眉宇间是一颗美人痣。 据说那颗痣还有一个专门的称呼,叫眉里藏珠,是有福气的象征。 当年她出演的电视剧,《飞狐》里面那只体态轻盈,眉眼如画,一袭白色衣裙在天上飞舞,飘飘欲仙,正是当年小林夏心中的女神。 可如今,林夏仔细端详面前的韩女神,眉宇依然清丽,保养的像刚三十出头的样子。只是那一身气度,哪里还有当年的模样,温婉而谦虚,像一个典型的古代居家型少妇。 看来,这豪门生活,也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容易啊。 韩千雅说完,那小男孩就抓着靳夫人衣裙的下摆,摇晃道:“姑奶奶,姑奶奶,你好久都没有来看书言了,书言想奶奶了。” “唉哟我的小乖孙,让姑奶奶抱抱。”靳夫人虽然不买韩千雅的账,却很喜欢这个孙子,蹲下身子要抱他。 “不要姑奶奶抱。”应书言一本正经的摇了摇头,“姑奶奶年纪大了,书言又长胖了,姑奶奶抱不动,书言牵姑奶奶的手。” “唉哟,真是姑奶奶的心肝宝贝。”凑过去在应书言小脸蛋上亲了一下,这才起身道,“好,姑奶奶牵着书言的小手。” 因为对书言的满意,靳夫人破天荒的主动和韩千雅说话起来,“你母亲呢?” “老爷子和老太太已经过来了,母亲正在陪两老说话。”韩千雅口中的老爷子和老太太,正是应夫人的父母,靳夫人的公公婆婆。 听说两老已经到了,靳夫人脚步微顿,还是往客厅里面走去。 两老还是在怪她,怪她……害死了他们的长子! 在场的几个人人,都明白韩千雅话里,只有林夏一个人懵懵懂懂。靳夜捏了捏她的手,林夏看过去,明白他的意思,因此压下满心的好奇,跟着众人往客厅走去。 231再见阿信 应家的大客厅很大,足以容纳两百多号人。 里面的装修和外面自成一脉,都是以简洁大气为主。 林夏一行人进去的时候,里面已经三三两两的站了不少人。 见靳夫人进来,都纷纷上前和她打招呼。 一路行来,林夏发现有的人靳夫人不过简单的点点头,示意一下;而有的人,靳夫人则简单寒暄几句,算是小有交情;还有几户则是直接停下来,行事做派也和其他人区别开了,明显亲热了不少。 林夏心里明白,那些人,或多或少都和靳家或者应家有姻亲关系。 这里的人她都不认识,方才靳夫人在大招呼的时候,别人也都是认识靳夜的,自然对身边的她感兴趣的很。 而靳夜,也大方的承认了她是自己的女朋友。 这不免让众人好奇万分。 要知道,靳家的二少爷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也算是出了名的——出了名的不近女色。 如今居然能够让他主动承认身份,并且还带到这样重大的场合上来,可见是十分重视这个女孩了。 眼前这个容貌普通,气质沉静大方的女孩,究竟有什么魔力,让这个出了名了冷公子心折。 因为有这番心思,众人自然纷纷上前寒暄,或含蓄或直接的观察林夏。 林夏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进入猩猩群的猴子,就是用来给人围观的。 这些宾客中,自然不缺乏名媛淑女,也不缺靳夜的爱慕者。 从前他不近女色,对女人也不假辞色,这些女人自持身份,不好直接凑上去。暗地里还编排他喜欢男人。 现在靳夜身边有女孩子了,这些女人看着他俊美的容颜,自然心中不忿,想要看看这林夏有什么本事,也算是人之常情。 面对靳夜的说辞,靳夫人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 只是在和别人谈起林夏时,多说了两句。 其他人精见状,便知道她对这个女孩还算是满意。要知道,靳夫人还是女孩的时候。性子就特别直,对不喜欢的人,一句话都不和她说。直接无视。 走这样停停走走,短短一段路程,竟然走了半个多小时。 等到一行人到了小客厅时,林夏这才松了一口气。 人家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里这么多男男女女。可以凑成几十桌戏了,真是让人hold不住。 而到了小客厅,林夏刚缓过神,就又愣住了。 他,怎么会在这里。 小客厅沙发的主位的中间,坐着两位老人。一位保养得体和靳夫人年纪相仿的妇人伴在老太太的左侧,而另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则坐在老爷子的右侧。 他的嘴角含着宁静的笑容。甚至带着一丝慵懒的惬意,让人感觉到和煦而安详。 似乎感受到林夏的眼光,少年一侧身,一转头,然后脸上的笑怔住了。 他静静的看着林夏。黑白分明的眼眸里淌出柔软的色泽,像一湾湖水。 似乎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然而周围的空气却缓缓的升温了。 天花板上精美的壁灯洒下一片光晕,打在少年的脸上,是那么的风采流逸。 见他们这一行人过来,老爷子笑道:“夜儿来了,快到爷爷这边来,让爷爷看看你是不是又长高了。” 那个老人,就是现在支撑着整个靳家的家主——靳修。 见到老人,靳夜眼里闪过一丝无奈,和林夏耳语了一句,走上前去。 而在靳夜上前的同时,少年也和老太太说了一句话,然后朝林夏这边走来。 看到那个少年,靳夜脸色不变,但眉心微蹙,显然让他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画面。 “你这个家伙,一去就是一年,也不说给爷爷我报个信儿,这是个冷面冷心的小家伙。”见自己最喜欢的孙子皱眉,以为他不耐烦这个场面,靳修主动打趣自己的孙子,抱怨道。 知道爷爷又在捉弄自己,靳夜也不接口。 “夜儿来啦,快过来给奶奶看看。”老太太也好久没见到乖孙子了,也不和女儿说话,一把拉过靳夜,让他坐在了两老的中间。 靳夜只来得及朝林夏那边看了一眼,就被爷爷和奶奶拉去了心神。 而林夏,看着这个朝他走来,越发显得丰神俊逸的少年,想到了机场里的那个拥抱。 有人从身边走过,让空气卷起一股细微的流动,似乎让林夏回到了那个夏天的午后,回到了那个,他不知道……过往。 那天,林夏依然是在那个画室学习,之后便和谢郗彤返家。 途中,她突然想到自己下次要交的作业还放在画室里,她们的位置离窗子近,窗子开着,还这天气,又怕是要下雨了。便和谢郗彤说了声,一个人匆匆赶往画室。 回到校园,画室里面有着三两个人,零星的散落在教室各处。从窗子里发现人大多在前面安静的画画时,林夏便打算从后门进入,取了画然后直接离开。 而这时,林夏站在画室的后门口,看到了她从未想到了一幕。 后门的旁边的一个小角落里,游信坐在支起的画板后面,低着头眼睛微垂,轻柔的碎发挡在了他的额前。 从窗子里刮来的风,将画室里的画纸吹得哗啦啦乱响,却让林夏看到了那一叠画纸中的人儿。 他将被风吹乱的画,一张张理好,展平。 夕阳已经完全揉碎,没入了云里,天光黯淡成一片模糊的浅淡灰,像是在天边燃起了一场无声的战役,层层云卷,漫漫着凄凉。 画室的人三三两两的收拾好了东西,一一离开。 天色愈加的阴沉,微醺的昏暗不足以让人看清他手上似乎虚幻的画。 最后一个人离开前,打开了画室的灯盏,也让林夏看清了画上的人儿和少年清浅却温柔的笑容。 他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飘起,却让人觉得,无端的温柔。 直到现在,她忘不了那副画,那个画面,以及画面中的男孩。 也许,她一辈子都忘不掉。 画中的少女,有着浅淡的笑容,柔和的眉宇和那清亮的眼神。 那是一幅油画。 她从不知道,他会素描,会油画,而且,画的如此好。 看着伫立在眼前的少年,林夏终于喟叹道:“好久不见,阿信。” 232 宋信 游信看着面前年轻的少女,眼睛一点一点的清亮了起来。 似乎所有的言辞尽失,贴着裤缝的指尖无缘的轻颤起来。 微凉的温度,顺着指尖一直延续到大脑皮层,似乎麻痹了所有的神经,带着微醺的醉意。 开了灯,窗上是她的影子。关了灯,心里全她的影子。 思念蔓延,记忆盘旋。 无论怎么装作无所谓,却骗不了自己。 我,好想你。 好想你! 眼前的少女,带着最纯净的笑容,仿佛是天地间最为清澈的那一泓湖水,潋滟动人;仿佛是春日里那一抹最暖的风宁静亘远,让人一见便心安神宁。 她不是极美,即便与一个样貌最为普通的女孩站在一起,也不会让人惊艳。 可是,不管她与什么样的美男站在一起,都不会逊色,从前的陈子墨,到现在的靳夜,她一直都是她。 只是他心中的她。 不同于在场所有人峥嵘的高贵,不同于她们的人放任外露,她一直都这么静静的站着,浅浅的笑着。 仿佛一幅虚幻的画。 那是他一生中最美的画,画上的那个女孩,永远年轻,永远十六岁。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互,只羡鸳鸯,不羡仙。 “好久不见。”游信听到自己这样说。 他能出现在这里,说明阿信的家世背景绝不像他平时表现出来的那样,想到刚才的场景,略一思索,林夏便心里了然。 靳夜的爷爷靳修娶了宋家唯一的女儿宋瑾妍,如果她猜的没错,这个宋家。就是陈清给她说过的‘南秦北许东李中宋’京城四大家族中最为神秘的那个宋家。 当时陈清怎么说来着,是了。 “至于宋家,最为神秘,有人说他富可敌国,有人说他权势滔天,外头倒是都传的沸沸扬扬,有鼻子有眼的,但其实谁也没有见过他们的庐山真面目,宋家的人大多很低调。” 如果阿信真的是宋家的人,那么他的真实名字。岂不是叫宋信? “那,我该叫你游信,还是……宋信?”林夏说话的声音并不重。甚至很轻柔。 但停在游信的耳里,却不啻一个重磅惊雷。 他的脸色微变,眸色有些复杂和犹疑,“你……都知道了?” 林夏摇了摇头,“不。我也是刚刚猜到的。” 想到那些年两人的情分,林夏犹豫了一下,还是解释道:“夜和我说起过他们家族里面的人,如果你是靳家的人,他不会不提起你,但是我却没听他说起过。方才见你坐在他爷爷的身边。过来的时候又和他奶奶说了一句话,我便猜想你应该是宋家那边的人。” “你还是这么聪明。”游信有些感叹,“游。是我母亲的姓,所以我也不算骗了你们。” 林夏摇了摇头,浅笑道:“身在这样的家族,每个人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我明白的。反正是还是叫阿信。对我们来说,并无差别。” 所以她并不怪他。 就好像她写小说。不告诉周围的朋友一般,也是有自己的思量。但她待她们的心,都是真挚的,毫不作伪。 她又不是真正十六岁的小女孩,还觉得自己的感情受到了侮辱和欺骗什么的。 听了林夏这话,游信眼里的光亮更多了,用亮晶晶这个词来形容此时的他,是最贴切不过了。 林夏噗嗤笑了起来,仿佛打破了室内某种魔咒,凝固的氛围迅速瓦解,周遭的空气里的暗沉被抹去,点缀上了人烟,多了几分人气。 “对了,你怎么会……”游信,不,宋信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打断了。 “信哥哥。”一个娇俏的女声插了过来,打断了两人之间的谈话。 那声音,如黄莺出啼,说不尽的娇俏动人。 林夏转过头,便看到了一个俏生生的姑娘。 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灿若繁星,一身嫩黄色的衣裳,更衬的人活泼俏丽。 见两人看过来,那小姑娘首先看了林夏一眼,旋即原本紧张的神情瞬间松范起来。见宋信看过去,对他高兴一笑,两眼弯弯,如同月牙儿一般。 顿时玉颜生春,双颊晕红, 灵韵四溢。 “信哥哥,你在和谁说话呢,我叫了你半天了,都没转过头来。”那女孩一边嘟嘴说着,一边挽上了宋信的胳膊。 倒没有像小说中的女配那样,对林夏这个潜在的情敌怒目而视。 想来是觉得她容貌普通,根本就没有威胁。 林夏看得分明,不觉好笑。 这个小姑娘才十五岁的样子,居然就懂得喜欢人了。 她却是不知眼下她也不过十七岁,不照样有了男朋友,还登堂入室了。 宋信抽出了被小姑娘挽着的胳膊,轻斥道:“雅茹,别闹,我在和朋友说话呢。” 说着,朝林夏解释道,“这是我母亲那边的一个小妹妹,孙雅茹。雅茹,这是我的一个……”说道这里,他微微顿了顿,“好朋友,你可以叫她夏夏姐。” “你好。“在林夏眼中,这个小女孩给她的感觉和初见的谢郗彤很像,因此对她的感觉也不错。 小姑娘眼里闪过一丝不屑,嘟了嘟嘴,“我家里哥哥姐姐多着呢,哪里冒出一个夏夏姐,要当我姐姐,还要看她有没有这个资格。” 这话一出,不仅宋信的脸黑了,林夏先前对她的一丝好感也消逝全无。 只是转念一想,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和她计较作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彤彤,彤彤虽然从小被家里人娇惯长大,却明白事理的很。 正想着,腰上却是一紧,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靳夜走了过来,低下头凑在林夏的耳边道:“怎么躲在这里和一些不相干的人说废话,别乱认姐姐妹妹的,刚刚还和奶奶说起你呢,走,我过去和你介绍。” 说完,也不看那个小姑娘一眼,径自拦着林夏走了。 靳夜这话却是在替林夏出气了,那小姑娘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的,拉着宋信的胳膊跺脚撒娇道:“信哥哥,你听听那人说的什么话,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看着林夏和靳夜相携而去的背影,宋信面色沉郁,眼里却是止不住的疑惑,夏夏,什么时候和他搅在一起了。 正思索间,却背孙雅茹打扰了。 看着搭在自己手臂上的手,宋信微微敛眸,眼里嘲讽之色更浓。这就是母亲给他找的未来的媳妇,一点儿眼色都没有,简直就是一个被家族宠坏的小女孩。 这样的女子,将来娶回家,也不过是个祸害。说不定整日里都要他还善后,还不如在容城时认识的几个女孩,虽然那几个都肤浅了点,至少不会这么没眼色。 来到人家的地盘上参加宴会,居然连最基本的信息都不了解清楚,真是没见过这么愚蠢的人了。 “那个人事靳家的二少爷,是姑奶奶的孙子,不是你口中的狗嘴。”说完,宋信撇下孙雅茹,自己一个人往宋家老太太那边走去。 刚才靳夜的那个动作,让他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靳二少是什么人,来美国的这一年里,他怎么会没有听过,出了名的不近女色。便是姑奶奶说起她这个二孙子,也是常常叹气,说不知道何时才能看到这个孙子娶媳妇,何时能抱上重孙子呢。 如今,这样重大的场合,他却做出如此霸道的动作。 不正是像所有人宣告,这是他的女人么? 他的女人。 想到这个,宋信的脚步微微滞留,然后加快了脚步,从来都从容不迫的他,脚步居然凌乱了起来。 刚走到那边,就见姑奶奶也就是靳家老太太宋瑾妍正拉着林夏的手在夸,“……真是个清雅灵秀的好孩子,也是我们家夜儿有福气,居然能将这么好的女孩子骗到手……” 后面的话,宋信已经听不清了。 林夏微微垂着头,羞涩的露出雪白的皓颈。 他只觉得一口气堵在心里,气血翻涌,整个人都懵了,脑中只有那一句“我们家夜儿有福气,将这么好的女孩子骗到手了。” “信哥哥,信哥哥。”孙雅茹还是赶了上来,推了推他,却不料宋信摇晃了两下,仿佛要摔倒的样子。 她心里一急,大声惊叫道:“信哥哥,你怎么了,可别吓雅茹啊!” 被她这么一吼,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女人,都不顾人的脸面,饶是宋信脾气再好,再有城府,也不由在心里骂了孙雅茹一句。 稳了稳心神,之间沙发上所有的人都看了过来。 再见林夏盯着孙雅茹扶在他胳膊和腰上的手,若有所思的表情,再见宋老太太一脸慈祥而暧昧的笑容,心里一急,猛的将她的手臂一甩,整个人又摇晃了两下。 心里一抽痛,只觉得嘴里一股腥甜之意。 糟了,被激到吐血了。 宋信心下一紧,想到今天是应家的大好日子,若被人发现身子不大好,只怕会让应家长辈不喜。 况且,他这个样子,又怎么能让她瞧见。 心念急转,他想到了办法和说辞。 233 靳轩 咽下嘴里的血,强撑着走到宋老太太面前。 宋信浅笑道:“姑奶奶,您如今有了得意人儿,就不要孙儿了,孙儿真是伤心了。” 他脸色虽有些苍白,但面上却是一派的云淡风轻,倒是让林夏心里有些犹疑,莫不是她想错了。 宋老太太笑了笑,“你这孩子,这段时间最听话不过,怎么眼下竟然和你妹妹争了起来,倒叫亲戚看着了笑话。” 应夫人笑道:“母亲说笑了,这里都是自家人,又没有外人。” 林夏看了应夫人一眼,她果然和靳夜说的一样,是极好相处之人,亦没有门第的偏见。 宋老太太笑着和应夫人说了几句,便笑道:“行了,你也别只紧着我们两老,外头还有这么多宾客,还有老四媳妇生的两个孙儿,也得你顾着。你自去忙吧,让我们爷孙几个在这里说说闲话,还便宜些。” 说完,又对靳夫人道:“你们姊妹间也好久没说话了,都下去吧,免得在这里吓坏小辈。” 应夫人又吩咐站在不远处的佣人几句,便和靳夫人携手下去了。 应夫人离开,宋老太太旁边的位置便空了下来,宋信便坐在了那个地方。 这边靳夜和宋老太爷寒暄着,宋老太太抱着外孙应书言说着话。 而林夏方才正好坐在应夫人和宋老太太之间,眼下应夫人离开,宋信正好坐在她旁边。 林夏总觉得刚他的脸色不对劲,不由小声道:“阿信,你怎么了,脸色这么苍白。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先下去休息一下。” 宋信凝望着她的侧脸,摇了摇头。开口道:“没什么事儿,你不用担心。” 她这一开口,林夏便发现有问题了,鼻息间是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想必他身体确实不好。 念及此,林夏劝道:“若是真不舒服就别强撑着了,刚才那小姑娘闹得这么大,肯定也不是空穴来风。我知道你的顾虑,正因为今天应家大喜的日子,你才更应该注意。若是待会儿撑不住了,岂不是更让人为难。倒不如眼下先提前退场,反正咱们年纪小。只要礼数到了,别人也没什么话说,毕竟身子才是最重要的。” 她的话,宋信并没有听进去,一双眼只能看到林夏那一张一合的唇瓣。仿佛一朵娇嫩的淡色玫瑰,欲让人一亲芳泽。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施朱则太红。着粉则太白”说的岂就是林夏。 “阿信,阿信。” 宋信回过神,才发现林夏瞪着他。更是心神一荡,忙回道,“你说什么?” 林夏又白了他一眼,正打算说什么,就听宋老太太笑道:“你们在说什么呢。也让我这个老婆子听听。阿信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心思太重。夏夏竟然能这么快就和他说上话儿,倒是奇了。” 宋老太太发话了,林夏忙道:“我见阿信脸色不大好,便劝他下去休息,正和他说着呢。” “阿信,你们什么时候这么熟了?”宋老太太眯了迷眼睛,遮住了眼底的精光。 宋信朝宋老太太笑道:“姑奶奶难道忘记了,我刚刚说遇到了一个朋友,过去打声招呼,说的就是夏夏。我们同学有两年了,又住在一个小区里,平时一起上下学的,所以比别人略熟稔些。” “哦,这么说你是W市容城人?”这却是问林夏了。 见林夏点头,送老太太又问道:“那你们家现在住在?” “现在住B市。” 闻言,宋老太太也不在多问,转而对宋信道:“既然你脸色不大好,就先回去休息吧,顺便和孙家的人说一声,不要失了礼数。” “是,姑奶奶。”宋老太太发话,宋信便是不走也得走了。 他瞥了一眼漫不经心看向这边的靳夜,心里一冷,朝林夏点了点头,这才离开。 方才,若不是靳夜朝这边看得频繁,又和靳老爷子说了句什么,宋老太太也不会管这事儿。 看来这个男的,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在乎夏夏。 占有欲居然这么强,连多说几句话,都忍不住受不了。 宋老太太虽然是他姑奶奶,可到底是隔了两层,怎么敌得上靳夜这个亲孙子在她心中的地位。 只怕这一战,还没开始,他就输了。 再想到家族那边一堆的破事,宋信温润的外表下一刻心更冷了,眼底也布满了氤氲。仿佛大雾一般,放任看不真切。 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这是动怒了。 靳家,夏夏。 想到这里,他终究还是忍不住,转过头看了过去。 之间靳夜早弃了靳老爷子,坐到了林夏的旁边。林夏虽然浅笑着,和平时一般无二,和那眼波流转见透出的情意,却只要是个人呢,都能看的分明。 他只觉得胸口一痛,还没有好全的伤又复发了,一股腥甜的血渍从喉咙间溢出。 路途虽然遥远,但他从来不觉得没有机会。 可,若是林夏从头到尾对他都是无心,那他就真是彻底没有机会了。 想到这里,宋信不觉有些心灰意冷。 旋即,他的眼神又坚定起来。 没有试过,他又怎肯轻易认输。 靳夜出身豪门,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便是他此刻待夏夏真心,将来呢? 未来充满了变数,谁又能说的准。 若我白发苍苍,容颜迟暮,你会不会,待我如初,牵我双手,倾世温柔。 夏夏,你文章中所有的话,我都记得。 佛说,前世五百次擦肩,才换的今生的擦肩而过。 可是,如果相识,不能相恋,那,还不如擦肩! 阿信离开之后,林夏觉得有些淡淡的遗憾。 两人也有一年多没有见面了,上次谢郗彤她们还问起了他,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了,还没有说两句话,居然就离开了。 虽然有些失望,但好歹现在知道阿信的下落了,她还要在美国待半年,想必这么长的时间,他们两还是有见面的机会的。 毕竟以宋家的势力,想要找到她,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了。 稍微到国内打听一下,便知道她在哪所学校上学了。 因此林夏倒也不急,只一派盎然的和靳夜说这话儿。 赶走了潜在情敌,加上奶奶已经认了林夏,靳夫人发话也只是迟早的事。再说,便是母亲不同意,他也自有办法。 这样想着,再加上事情虽然不如他预期的那样好,倒也相差无几,靳夜整个人便松快了不少。 周身的气势和平时相比缓和了许多,看的宋老太太和靳老爷子在心里暗暗称奇。 “怪道人说一物降一物呢,这眼下,可有能制住夜儿的人了。”宋老太太凑在自己老伴儿身边说闲话道。 靳老爷子抚了抚下颌的长须,点头沉默不语,但脸上的表情怎么看怎么满意。 “孩子虽然好,只是这年纪是不是太小了点,这要等抱重孙子,只怕还得几年呢。”大孙子的孩子都能走了,宋老太太最担心的就是这个小孙子,只怕要等看着他结婚生子,才真的放心离开。 “虽说年纪小,却是夜儿自己选的,将来感情好就成了。你看看轩儿,这哪里是给他找了个媳妇,竟是个仇人呢,应家这么大的日子,他们两都没有来。” 说起长孙,也是宋老太太心里的一根刺,不由叹道:“这儿孙都是父母的债啊,咱们老两口还有几天的好日子过哦,还得为他们操心。” 正说着,怀里的应书言动了动,“轩叔叔来了,哦,轩叔叔来了。” 小孩子的声音很清亮悦耳,林夏抬头,看到了走过来的男子。 男子穿着一身浅青色的外裳,眉宇淡淡,一举一动就像那古画上走出来的贵公子,尤其是那双眼睛,如同月光一样皎洁而悠远。 比起陈子墨为了隔绝众多扑上来的女孩而刻意的冷清,男子的清高淡雅仿佛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他的目光淡然而冰冷,神情清浅冷漠,一下子就吸引了室内所有人的目光。 好一个浊世佳公子。 看着眼前这人,林夏有一种想把他拍下来的冲动,然后…… “你这么紧紧盯着我哥做甚?”耳边的声音低沉而动人,像一曲优雅的大提琴,骚挂着人的心。 “我想把他作为我下一本书的男主角。”说完,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林夏狠狠瞪了靳夜一眼,“卑鄙小人,居然套我的话。” 握着她的手,靳夜凑过去小声道,“是,我是小人,占有欲大的很,不准任何男人吸引你的目光,就算是我哥,也不行。” 林夏勾了勾嘴角,轻声道:“德行。” 可那弯弯的眉眼却出卖了主人,显然此刻她的心情极好。 那边应书言已经从宋老太太怀里蹦了下来,一把扑到靳轩的怀里,“轩叔叔,你好久都不来看书言了。” 靳轩显然极喜欢小孩,毫不在意形象的蹲下了身子,和小书言聊起天来。 “诶我说,貌似你的小孩缘不太好嘛,你看小书言这么可爱,又怎么活泼不认生,怎么就不主动上前和你说话呢。” 靳夜看到他口水巴拉的样子,蹙眉道:“如果你让他在我脸上糊一脸的口水,那我宁愿小孩缘不好一些。” 234 承认 林夏嗔了他一眼,正打算说什么,靳轩已经抱起了小书言,往他们这边走过来。 靳夜拉着林夏起身,迎了上去。 “大哥。” 靳轩并没有看他,一双清冷妙目只是盯着林夏。 他的风姿绝佳,即便是抱着一个小孩,也没有将其魅力减去二三,更添了几分人气。 用网络上的糙话来说,简直就是极品奶爸啊! 饶是林夏两辈子为人,又见惯了众多美男,还是被靳轩这眼神看得心里一荡。 打住打住,这可是未来的大哥。 林夏在心里教育了自己半天,这才想到,难怪程音一直都现在都没有嫁人。 若是和靳轩这样的男子在一起过,还有什么样的男子能入他的眼。 便是冷峻霸道的靳夜,在靳轩面前,容貌也失色了三分。 这个男子,真的就是谪仙。 如果他和陈子墨站在一起,简直就是正版和盗版的区别嘛。 “你和程音是什么关系。”美男开口了。 那个声音,怎么形容。 和靳夜的如大提琴般的低沉不同,他的声音清亮,里面却又带着一丝丝察觉不到的慵懒,仿佛丝线一般,缠绕于人的心间。 和这样的男子能够说一句话,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程老师教过我礼仪规矩。”心里虽然胡思乱想着,嘴里也没有闲着,赶紧答道。 靳轩面无表情的微微颔首,瞥了一眼自家弟弟,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锦盒,递给林夏。“见面礼。” “这……”哪有才见面就送见面礼的,靳夜的妈妈都还没有给见面的红包呢。 见林夏看过来,靳夜忙道:“赶快手下,大哥出手的,可都是好东西。” 林夏:“……” 他们三个站在一起,特别显眼,会场中的男男女女都看向了这边。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林夏也不会不给靳轩面子,结果锦盒,“谢谢大哥。” “自家人。不必客气。”靳轩淡淡道。 “轩叔叔,书言都没有收见面礼呢。”他怀里的小书言不干了。 面对小孩,靳轩周身的冷清显然去了不少。“小书言的见面礼在后面呢,叔叔给你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咱们去奶奶那里,叔叔要去给奶奶打招呼呢。” “嗯,我和叔叔一起去。” 林夏和靳夜跟在他的身后。“诶,我发现你和轩大哥真的是亲兄弟啊,都是冷冷的。不过轩大哥的冷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带着股清冷,仿佛那孤高在上的月华一般;而你的冷是从表皮透出来的,就像冰箱一样。” 靳夜不满了。“都是放冷气,凭什么我大哥就是月华,到我。就变成冰箱了。” 林夏假意抖了抖,假装害怕道:“还说自己不是冰箱,你看看,我鸡皮疙瘩都被冻起来了。轩大哥的冷是那种淡淡的,绝不像你。功率这么大,把人浑身上下都冰冻起来了。” 在亲人面前的靳夜和在外面时很不同。带了点这个年纪男孩子都会有的小调皮,在亲人面前的他,果然放松了很多。 虽然很不显眼,但林夏却能明显感觉到。 靳夜盯着林夏生动的表情,面色淡淡,声音却带着一丝调侃,“那等宴会散了之后,我会让你亲自感受下,我是究竟是火呢,还是,冰,嗯。” 最后一丝语调微微上扬,带着轻轻的颤音,让林夏耳根子微颤,还没有推下去的脸色更红了。 这个家伙,真不正经。 这样想着,不由白了他一眼。 对女朋友的白眼球靳夜很哈皮的笑纳了,耸了耸肩,一手牵着她的小手,一手插在口袋里,往宋老太太那里走去。 沙发上的几人将两人互动的小动作都看在眼里,宋老太太笑道,“这回夜儿可真是找对人了,老头子,你不是一直怕日后没有人能治住夜儿,怕以后他妹了牵绊,闯出什么祸来么,现在可不用担心了吧。” 靳老爷子一双眼睛笑的都眯起了,连连点头,嘴里却道:“只是这姑娘年龄是不是太小了点,估计连十八岁都没有吧。” 宋老太太却不以为然,“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嫁给你了,还小什么。再说,就是年纪小才好调教,免得学外头那些女人,沾染了坏的习气,没得败坏了门风。你瞧瞧现在的女孩子,都穿的什么衣服,不过两块薄薄的布料,整个身子都快露出来了。” 宋老太太受过良好的古代大家闺秀似得教育,最为老派,最看不得现在的年轻人穿衣打扮。她教出来的女儿受她影响良多,也最喜欢古典的东西,所以对大媳妇韩千雅很看不上眼。 幸好小儿子应禛的眼光不错,找了个书香门第的媳妇,一应门第规矩不错,甚至比她更为保守,这点让她很是满意。 毕竟现在这种年轻人已经很少了。 而对温宁止,宋老太太也很满意,所以这次特意赶了过来。 要知道,韩千雅生第一胎应书语的时候,宋老太太可是没有露面,不过是让人送了份礼物过来。 也就是后来生了书言,是重孙那辈的第一个外孙,这才了露一面。 而中国的富人圈子,又是出了名的混乱,经常被爆各种丑闻。原本以为美国人都比较有钱,风气会好一些,没那么脏,可没想到上次又传出那么大一件事。 让宋老太太极为不满,就怕刚来美国的孙子被带坏了,这才将宋信带在身边。 眼下看了林夏的人,加上对自己这个小孙子看人眼光的相信,倒觉得林夏还真的不错。 至于年纪小,那更好,从小调教,比根不正的大人更好。 至于靳夫人所说的门当户对,宋老太太倒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毕竟以后继承家业的是长子靳轩。给次子找个娘家太厉害的,没得让兄弟生隙。 因有这一层顾虑,宋老太太倒不像靳夫人那样坚决。何况,有靳轩的例子在前,已经毁了一个孙子的幸福,难道还要毁另一个的么? 那两个孩子,是这么要好。 就是他们这几个旁观的人看了,都能察觉到夜儿发自内心的喜悦。 宋老太太朝林靳两人招了招手,乐呵呵笑道:“说什么呢,笑的这么开心。” 林夏脸色一红。靳夜笑道:“正说吃的呢,中午只用了一点儿,现在早过了饭点。正饿着呢。” 宋老太太看了看壁钟,已经快七点了。 “那你们两个去客厅找点吃得,也别只凑在我们两老这里了。” “那孙儿就先和夏夏过去了,刚才在客厅看到了不少熟人,还没有过去打招呼呢。” 这就是要正式将林夏介绍给他生意场上的和朋友圈子了。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 宋老太太点头,“你们去吧,你也有几年没有回来了,只怕以前交的几个小辈都不认识你了。” 靳夜笑了笑,和宋老太太和靳老爷子聊了两句,就下去了。 待两人下去。宋老太太对坐在一旁的靳轩道:“轩儿,你觉得夜儿找的这个小姑娘如何。” 靳轩淡淡道:“阿夜喜欢。” 宋老太太沉默了,是啊。先不论人品如何,夜儿他喜欢。只这一点,这个小姑娘就了不得。 “根子不错,值得栽培。”她的身上,有音儿的影子。 想到程音。靳轩心神有些恍惚,不由沉默了。 靳轩看人极准。连他都这样说了,说明这小姑娘投了他的眼缘。 宋老太太对大孙子看人的本事还是挺信服的,加上孙依依领着一双儿女过来给爷爷奶奶打招呼了,倒也没有多问,只和她聊了起来。 而靳轩,在孙依依过来的时候,放下端着的茶杯,丢下一句,“我去客厅待客”就径自离开了。 连一个眼神,都不给这个名义上的妻子。 看着丈夫冷清如竹的背影,孙依依红了眼眶。 为什么他连一个机会都不给她,那个程音究竟有什么好,让他不顾她的同时,连带的连自己的儿女都不要了。 她只是设计了他一次啊! 就是那仅有的一次,让孙依依怀上了靳轩的孩子,让她成功的打败了程音,嫁给了他。 再说靳轩走到会场,找了个灯光有些灰暗,窗帘遮挡着,看不到人的角落,端着酒杯细细观察会场中的靳夜和林夏。 只见那个小姑娘大方得体的站在阿夜的身边,每一次微笑,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恰到好处,像极了当年的阿音。 看着场中有些夫唱妇随的两人,靳轩的眼里闪过一丝痛楚。 阿音的性子,他时再清楚不过。 她那般的骄傲,在自己做出了对不起她的事之后,她又怎么会无名无分的跟着自己。 看着场中溢满幸福的两人,靳轩掏出了一个早已经被淘汰了的手机,婆娑了几下,最终拨通了那个号码。 阿夜都已经找到属于他的幸福了,难道他还要被家族束缚,放弃这辈子唯一的心动么?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终于被接通了,里面却是一片沉默“……” 靳轩突然觉得自己心中有些涩然,要说出口的话却始终吐不出来。 这对手机,还是当年两人在一起时,她买的情侣款。 他一直都留着,走到哪里都带在身上,没想到,她亦如此。 这是不是说明,这些年,她一直都还想着他。 半响,靳轩才听到自己的声音。 “我见到你教的那个小姑娘了,没想到……阿夜居然会找到你。” 235 司徒星辰 那边沉默了半响,才传过来一个淡淡的声音:“我也没想到。” 没想到靳夜会找上自己,还是没想到他会给她打电话。 程音这话说的含糊,靳轩却也不多问。 只有些迟疑道:“这些年,你过得好么?”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靳轩不急,穿过客厅,到花园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两人就这么慢慢的耗着。 一整个晚上,林夏都没有再见过靳轩。 虽然明白自己不是喜欢这个大哥,但这样在电视上面都看不出来的风神俊逸的美男子,真正的贵公子,怎么能不多看两眼。 再次扫视了一眼会场,还是没见到人。 “在找什么呢?”靳夜凑了过来,低语道。 “这宴会都快完了,一晚上都没见到你大哥呢。” “你要见我大哥干嘛。”嘴上虽然这样说着,面上却若有所思。 “当然是你大哥比你长得好看,想多看两眼喏。”林夏一副理直气壮的表情,倒是把靳夜逗乐了。 “然后顺便了解一下我大哥的性格,然后写到你下一本小说里面去,对不对?” “这你都知道,可真是了解我。” “好说好说,我若真的想了解一个人,必定是最用心的。” “你就和我贫吧,当心在我面前越来越没有形象,哼!” 靳夜勾了勾嘴角,奉送四个字,“彼此彼此。” 拉过靳夜的左手,看了看时间,“还有多久宴会才能结束啊。” “应该快了,没见场内都没什么人了么?对了,今天有什么感想没有。大文豪?” 林夏点了点头,略有些兴奋道:“你表嫂真的好漂亮啊,见到她,我才知道‘双眸剪秋水,十指拨春葱’‘借水开花自一奇,水沉为骨玉为肌’是什么意思了。明明这里这么喧闹,可就这么静静在站在这里,仿佛与世隔绝一般,美得就像一个恍惚的梦境。” 当时温宁止出来的时候,逆着光。林夏并没有看清她的样貌,却为她那个风姿所迷。 这时间真有这样的少女,仿佛古代大家族里面的仕女图中走出来的一般。娉娉婷婷,仪态万千。 只一个身影,却能让人生出无限遐思。 这样的姑娘,便是电视剧中,都很难见到。如今却在生活中真正见到了。 林夏的一副心神便都被她拉了过去,便是站在她身边同样优秀的应禛,都没时间注意看。 毕竟应禛给她的感觉,和靳夜太像了。 都是那种沉默内敛霸道型,这样的男人,她身边已经有一个了。 对这个四表嫂。靳夜显然也很欣赏,“所以我姑姑很喜欢这个表嫂,说这是她最满意的媳妇。比女儿还贴心呢。” 听了这话,林夏不可置否。 应夫人说这话,多数是为他表嫂长面子而已。 中国的婆媳关系永远都是一个最大的问题,所以在靳夜说以后回国内长住,不会和他的母亲住一起。这点倒是让林夏很满意。 不过靳夫人出身豪门,待人虽然和气。身上却自有一股天生的傲气。能让她当着所有人的面夸奖,也算是一个本事。 就像她林夏,现在都还没让靳夫人松口呢。 这就是人和人的差距啊! 不过话说回来,她和人家的四表嫂简直就无法相比嘛。 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林夏这样的,最多给她这个表嫂当个小丫鬟,还是个二等三等的那种。 瞧那一身的风姿气度,绝不是林夏能够比的。 可她也不过只比林夏大几岁而已。 书香门第,果然是名不虚传。 “你的四表嫂应该是这个社会上所有女子的楷模了?”林夏道,“虽然容貌普通,可是那一身的绝代风华的气度,却让人不由忽视了样貌带来的感觉。” 靳夜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你说的对,就像在这比弗利山庄,俊男美女何其多,可在我看来,百分之九十都是庸脂俗粉。” 林夏点了点头,“韶华易逝,容貌易老,只有内在的东西才是经久弥坚的。” “这个社会太浮躁,有几个人愿意这样想?又有几个人愿意看破表面的浮华,去看人们或美丽或平凡面容下那些闪光点。” 林夏歪了歪小脑袋,“这就是你放弃身边那么多美女,而选择我这个普通的不能在普通小姑娘的原因?” 她的模样很俏皮,和平时的冷静自持完全不同。 看着这样的她,靳夜的心里很欢喜,揽着她的腰道:“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理由。至于你说的美女,从小到大我见过的不知凡几,最讨厌那些但凡有一点姿色,就搔首弄姿的女人。” “爱美是人的天性,就好比你去旅游,一定会选择风景美丽让人心悦的地方,而不会去贫瘠的山区。所以男人喜欢美女,女人喜欢帅哥,这不是很正常的么?就像我写小说,但凡是女主,一定得是惊天动地的美,但凡是男主,一定得帅的离谱,让所有女人为之倾倒,不然读者可不干了。” 不喜欢美女的你,才是朵奇葩呢。当然,这句话林夏可没有胆量说出来。 “还有,喜欢女主的男二男三也得帅得不行。” 看林夏那得意的小模样,靳夜薄唇微动,吐出一个字,“俗。” “你……”林夏瞪大了眼睛,正欲反唇相讥,转念一想,笑眯眯点头道,“对,你说的很是,我就是俗,俗的不能再俗的一个俗人。哪里像您,您就是那悬崖峭壁间的一颗孤松,傲气逼人;您就是那雪山上的白莲花,不染尘埃;您就是那惊涛骇浪中的古岛,任你风吹日晒,我自岿然不动。” 靳夜睨了她一眼,替她夹了块小蛋糕。“你就扯吧,看你怎么扯下去。” 此时的宾客已经不多了,两人又不是今天的主角,剩余的人自有主人招待,他们两躲在这个沙发后面吃吃玩玩,倒也有“偷得浮生半日闲”之感。 两人正说着悄悄话,不时开开玩笑,咯噔咯噔的脚步声清晰地响起,离他们越来越近。 林夏和靳夜对视了一眼,循着脚步声抬头看了过去。 这个女人必定穿着一双性感的高跟鞋。有着妖精般的红唇,还端着一杯红酒。 林夏心里这样想着,抬头就看到了自己的猜测。 一个衣着暴露的美女举着一杯红酒妖娆的走了过来。就像电影里常演的那样。 说她衣着暴露,那是真的暴露。 一身金黄色的礼服,浑身山下闪闪夺目,让林夏想到了一颗圣诞树。那礼服暴露的可以,上身仅是四条窄小的布条前后连成两边。胸前波澜壮观的凶器只堪堪遮住了一小部分,大部分都露了出来。 不挑随意地挂在肩膀上,前胸后背都开叉直露到腰际,下半身是连体无缝的曳地长裙。 白皙的皮肤,浓艳的妆术,强烈地勾画出一种对比感。 她容貌妍丽。比那画上的明星,也不遑多让。 “夜,今晚上人多。你都没怎么和我说过话呢。” 面对两人的注目,美女红唇轻启,真正的吐气如兰 看着眼前这位美女,林夏用疑惑的目光瞥了一眼身旁老神在在的靳夜。 收到她的小眼神,靳夜立刻像林夏介绍道。“这位是司徒星辰,二姐夫的妹妹。” 又是亲戚。他们家亲戚可真是多。 “司徒小姐,你好。”林夏放下手里端着的蛋糕和叉子,起身对身边的司徒星辰打招呼道。 无视了她伸过去的那只手,司徒星辰的那只安禄山之爪攀上了林夏的小脸蛋,“小姑娘你好啊。” 林夏:“……” 她这算是被女人吃豆腐了么? 正想着,那司徒星辰可能觉得林夏的皮肤好,又揉捏了两下。 靳夜不虞的蹙了蹙眉,警告道:“司徒。” “安啦安啦,知道啦,看得可真紧。”嘴里这么说着,那烈焰般的红唇却像林夏凑了过来,在她耳边轻轻道,“小姑娘,我对你可是有兴趣的很呢。” “如果……”说道这里,她眼睛转向靳夜,眼波流转间一股妩媚动人的气质,“如果阿夜不要你了,一定要来找我哦。” 闻言,靳夜的一张脸更黑了。 足以媲美黑将军。 而林夏,强忍着才让自己没有好奇的看向她。 这位星辰女士,喜欢的难道是女人? 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算了,等回去了问靳夜也是一样的。 忍住心里好奇的感觉,林夏一脸淡然,“黑色。” 没想到被自己捉弄了的小姑娘居然这么淡定,司徒星辰正内心郁闷,听她来这么一句,没反应过来,愣愣问道:“什么?” 林夏转过了头,直直的盯着眼前艳丽的美女,“我说,你适合穿黑色。” 穿上黑色衣服的她,一定会像一朵罂粟,妖娆而动人。 听到林夏的话,靳夜撑不住笑了,“司徒,没想到夏夏会不受你的调戏吧。” 司徒星辰一扫之前的媚态,毫无形象一屁股坐在了林夏旁边,“呼~今晚上真是累死姐了,你们两倒是好,躲在这里逍遥。” 靳夜端起小几上面的酒盏,淡淡道:“谁让你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男朋友,也活该被你父母催婚。” 说道这个,司徒星辰就有些牙痒痒。 看到靳夜那模样,凑到林夏耳边小声道:“你可别被这家伙人模狗样的样子给骗了,其实他就是个人面兽心。” 236 白菜女与玫瑰女 林夏:“……” 不是她太笨,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刚刚这个大姐不是一脸娇艳和狐媚在和她说话吗。 怎么不过一秒钟,就从狐狸精变成女汉子了。 比那个一秒钟变格格还要快。 没有形象的在沙发上做挺尸状,司徒星辰好奇的问林夏,“你怎么知道我是在假装,我自认为演技还挺像的。” 林夏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装。” “那你……” “我虽然不了解你,但我知道夜的性格。” 若是这女的真对她有什么心思,或者真惹人厌,至少靳夜的表现不会这么直白。 他越是讨厌一个人,面上就会越冷静。 冷淡到让你觉得周围的气压瘆人。 闻言,司徒星辰娇笑着对靳夜道:“你小子运气好,找到这么好一个老婆,真是让人羡慕。” 靳夜不屑的瞥了她一眼,“至少比你眼光好。” 司徒星辰谈过几场恋爱,找的都是那种穷小子,典型的凤凰男。 结果越是那种男人,就越是自卑,觉得像她这种女人玩玩可以,娶回家却是万万不行,只是想玩弄她。 谈了几场恋爱,结果却伤了一身的心,变得更加的放浪形骸。 到现在家里人都不怎么相信她的眼光了,所以才让她不断参加各种派对,好相看相看同级别的青年才俊。 听靳夜这么说,司徒星辰眸色一暗,旋即媚笑道“夜,你说我这么好,你当年怎么就不喜欢我呢。还是说……” 她顿了顿,将目光移在林夏的身上。 “还是说,你们男人。都喜欢这种白菜女。” 林夏:“……” 虽然她却是长得没司徒星辰美,但…… 好吧,其实她就是一个白菜女。 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一种女人缺乏灵魂的深度,却像玫瑰一样拥有妩媚的外貌;另一种像朴实的白菜一样外表平凡,可是蕴含着内在的高洁。 以男子为中心的的社会就像一座房屋,它留给玫瑰女与白菜女的房间完全不同。 玫瑰女人永远不会寂寞,走在街上有男人给你提包,乘坐火车有男人为你让座,步入舞厅有男人殷勤相邀。回到家里有男人端茶送水…… 有人说:女人拥有美貌就拥有一切,这句话虽然说得过于绝对,但绝不是空穴来风。 《荷马史诗》写到两个部落为了争夺美女海伦。打了十年仗,死了几十万人,可是胜利了的特洛亚部落的长老见到海伦,居然说:“没有人来责备这场战争,因为她确实是一位不朽的女神啊!” 由此可见玫瑰女人的魅力。 而白菜女人却没有这样幸运了。不要说让几十万人为你打十年战争,就是让一个男人终生为你冲锋陷阵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当数量的男人宁可把时间花在毫无希望的对玫瑰女人的冥想和追逐上,也不愿向白菜女人投去一缕哪怕是冷得像冰一样的目光。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出生的那天起,白菜女人就注定要比玫瑰女人承受更多的落寞和失意。 若单从两人的样貌上来说,司徒星辰是名副其实的玫瑰女。 娇艳的双唇。妩媚的眼神,精致的五官,高挑的身材。饱满的胸部。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所有的一切无不吸引着男人的视线和目光。 而林夏,她这幅样貌在普通的小地方算得上清秀,但在这个以美女帅哥著名的地方。真的是比白菜女还白菜。 但是,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让一个人全部得到或全部失去,白菜女人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 那就是:她们往往比玫瑰女人更容易获得真正的爱情。 玫瑰女人是引人注目的,因为其引人注目,她们无须在内质上下多大的工夫,网络上曾经有人说过,河东狮吼的女人大抵都不喜欢在学问上下功夫,女人的学历越高,外表越漂亮的就越少。 这大概是因为女人漂亮,也就拥有了一种攻克男人的资本,用不着再像其他女人一样去抱清苦的书本。 而内质的虚弱又为玫瑰女人在爱情的悲剧埋下了引线,对玫瑰女人穷追不舍的男人,他们最初看重的往往是女人的外貌,外貌总是要凋零的,而玫瑰女人又没有内在的东西可以替补。 一旦有了新的玫瑰,玫瑰女人在爱情上的前途就可想而知了。 玫瑰女人可以凭美貌找到官员,找到名人,找到大款,但她们不容易找到真心的爱人。 白菜女不同,由于缺乏玫瑰的妖艳和芳香,她们喜欢在内质上做文章,或温柔体贴,或学问渊博,或善良正直,或才华横溢…… 她们知道外貌是爹妈给的,想改变也无能为力,她们唯一能够抓住的就是生命中的一些变量。 而那些敢于走向白菜女人的男人大多是看重智慧胜过看重外貌的人,正因为他们首先就没对女人的外貌抱太多企望,现在漫长的岁月过去,他心爱的女人变老了、变丑了,对他们也不是一种如何不堪忍受的打击。 与玫瑰女人相比,白菜女人找到的男人外在的条件也许不那么赏心悦目,却更经得起风雨的侵袭、冰雪的击打,更容易与自己的女人在坎坷中携手同行。 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自己天生丽质,也没有一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漂亮,然而,当美色与内质不可兼得时,我们也只能为心灵多增加点营养了。 可是,她明明说着不好听的话,为什么语气却又如此的嘲讽和……哀伤。 “外貌易老,容颜易逝……”司徒星辰喃喃道,“我真是羡慕你。” 林夏无语的看着眼前这个美女,难道美貌还成了她的负担? 出身高贵,家财万贯。从小受万千宠爱长大,还长着一副天然的倾国倾城的容貌,居然还闷闷不乐。 可见这俗话说的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看着眼前这个一副放浪形骸,却一身抑郁气质的美女,林夏无奈道:“司徒小姐,难道你就没有你喜欢做的事,或者是爱好么?” “什么?”正在惯着红酒的司徒星辰愣了愣。 “比如说看书,画画,弹琴。唱歌,跳舞,演戏。旅游,不管是哪个一个行业,哪一项工作,都没有你喜欢的么?为什么不将时间放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面,而是将所有的精力都花在男人和抱怨上面呢。”盯着她的眼睛。林夏认真道。 “人们常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其实这话对女人来说,又何尝不是。你和夜一样,从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拥有了。无需作任何事情,一辈子也吃穿不愁,有了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呢。有多少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就是为了存够钱,在某一天不用为生活发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外貌易老。容颜易逝,高尚和智慧却永远不老。也永远不会挑人。你已经拥有了如此得天独厚的一切,羡人的家世,美貌的外表,为什么不让这些东西做基础,去学习那些不管你怎么变,都只属于你的内在呢?” 白菜女没有外貌,所以拼命学习内在,她们就像那一朵小花,淡淡却动人。 可那空泛的玫瑰,若脱去了浮躁,变得雍容,不是比那小花更吸引人么?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 听了林夏着一席话,司徒星辰陷入了沉思中,“任是无情亦动人”。 她自来富贵,身边虽有几个朋友,却大多是男性,没有真正知心的女性朋友。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都不会喜欢和一个比自己更漂亮的女人做朋友。 尤其是在她们家世差不多的情况下。 至于男性,比如靳夜这种,哪里会有她这种烦恼。只有女人巴上来,怕被他抛弃的,哪里还怕被女人抛弃。 所以,从根子上来讲,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有优势。 即便是富可敌国,还是改变不了女人天生的劣势。 “你说的很对……”司徒星辰抬起头,哪里还有两人的影子,“这个可恶的靳夜,又把人给拐跑了,下次再找她聊聊。” 她握了握拳,急匆匆的走了。 靠在靳夜的肩上,林夏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后天吧,明天再在家里待一天,处理一点事情。” “嗯,”闻着鼻息间熟悉的味道,林夏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人恍惚的睡了过去。 今天实在是太累了。 等到她被惊醒的时候,靳夜正在给她盖被子,入目是熟悉的景色,身下是柔软的触感。 林夏坐了起来,抱怨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声音软软的,带着一丝的沙哑,听得人心里一动。 “怎么没叫,你睡得像头小猪,怎么叫都叫不醒。”见她醒了,靳夜索性将她抱在了怀里,在唇上啃了一口,笑道。 “胡说。”林夏白了她一眼。 “好了,又不是第一次抱你,这么急做什么。“ “上次和这次能一样么?”上次是她遇险,是特殊情况,“这可是在你家里,若是被你母亲知道了……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多难为情。” 靳夜捏了捏她的小脸蛋,“你不是自诩厚脸皮么,怎么还知道难为情?” 听到这句话,林夏仿佛回到了上辈子和小伙伴一起对骂的时候,脱口而出一句,“你才厚脸皮,你全家都是厚脸皮。” “那可不是,你和我都是厚脸皮,正好一家人。” 看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林夏牙痒痒,真想咬他一口。 237 锦绣 事实上,她也这样做了。 顿时,靳夜的脸上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牙印。 林夏呲牙咧嘴的笑了笑,露出了两颗洁白晶莹的小虎牙,看着可爱极了。 看得靳夜心里一动,嘴里却道:“行了,夜已深沉,你还是先休息吧,我不吵你了。” 林夏真的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点了点头。 目送他离开,简单梳洗了一下,就睡下了。 第二天吃了早饭,靳夜出门了,林夏便坐在书房里上网。 点点女生网已经成立了半年,而公司也将网络和实体联系起来,陈清作为小说的主编,在网站建立起来之后,迅速升值了。 成为了网络和实体这两块的总主编,旗下有不少主编和责编。 陈清虽然对网络小说不是很懂,但她人聪明,学习的很快,加上林夏劝她很及时,从网络小说论坛里了解网络文学的很多特点,所以在点点女频成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个身份,并且做的还不错。 而琉颜作为她旗下的一员大将,自然也在上面挂号了。 而自她入驻以来,女频首页就一直挂着她的名字。 上面写着琉颜最新力作——《锦绣》。 书名很文艺,内容也是琉颜一贯冷静的风格。 《锦绣》没有《谋尽天下》大气,也不像《小富即安》那样质朴,像它的名字一样,缱绻而华丽。 这是一篇宅斗文,是琉颜继权谋文,种田文之后的又一力作。 将高门大户里面的宅斗情节,以及古代大家族里的规矩写的丝丝入扣,让人看着就觉得严谨。 打开点点女频首页,入目就是粉红色的页面。她的名字和书籍在右侧稍微偏下一点的地方推荐。 点开书,就是新书《锦绣》的页面。 她是侯门嫡女,却识人不清,误将狼人当亲人。 最后落得远嫁他乡,客死异地的下场。 重活一世,她要改变命运,护住家人,一世锦绣。 文章并不长,也才二十多万字的样子,下面的书评区却已经开始闹翻了。 被她置顶的几篇长评已经有一百多楼了。林夏随意的翻着。 1楼:果然还是颜大的书看着有感觉,没有考据过的书像小孩子过家家,看几页就没看下去的欲望了。 2楼:楼上的说的很对。为了颜大特意注册了一个账号,这下幸福了,以后每天都能看到颜大的更新,比等实体好多了。 3楼:等颜大的实体等的我花儿都谢了。 4楼:你们别这么说大大嘛,她写书的速度算是很快的了好吧。偶是颜大的脑残粉。路过…… 5楼:你们都歪楼了,我是来替楼主正名的。楼主的评论写的很好,文采斐然,作为颜大的书评,很适合。 6楼:偶是楼主,嘿嘿。颜大已经私我了,说这本书要是出版了,会把偶的书评印上去呢。偶居然能和颜大的书近距离合影。各种兴奋ing 7楼:啊啊啊,楼主你好幸福啊,人家也要 8楼:楼上的淡定,你要能写出楼主这种集古诗散文骈体文于一体的长评,相信颜大也会私你的 9楼:8楼的是坏人。画个圈圈诅咒你…… 因为没有多少时间,所以写这本书基本上都是在空间里面写的。 虽然省了林夏不少功夫。那段时间林夏却各种精神恍惚,都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在空间里面写文休息,休息写文,如此反复,这才有了这本《锦绣》。 现在文文已经二十多万字了,手里也只有二十多万的存稿了。 林夏是打算将手里的存稿用完,然后直接出版,并不打算在网络上将文章全部都贴出来。 这点也和陈清商量过。 将存稿搞定之后,林夏觉得自己都快虚脱了。 从空间出来的时候累的不行,可外面的时间几乎没有动,菲佣劳拉还奇怪为什么她睡了一觉之后,越睡越累了。 看了下书评区,回复加精等等忙活了一会儿,然后将所有的存稿定好时间,便打开了书架。 她是一个作者,更是一个读者。 一个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让人感同身受的文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看的文章多。 就像俗话说的那样,熟读唐诗三百遍,不会作诗也会吟。 如果你不爱看书,自然感受不到书中的乐趣,也自然写不出让读者喜欢的文章了。 反正加盟点点之后,公司送了个高v的账号,里面还有10000块钱的点币,目前来说,想看什么书都没有问题。 而现在,她正在追一本清穿小说,书名——《清穿记事》。 上次她在书下面留言了,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回复。 点开那本书,翻了翻书评,发现下面有了一条回复。 琉颜:“绯大,我发现,你的名字和我的名字合起来就是琉颜绯毓呢。哈哈,文章很温馨平淡,偶很欢喜,加油~” 琉颜绯毓,流言蜚语。 绯毓:“谢谢,很有缘,原本想叫琉颜的。” 看到这条回复,林夏有些惊讶。 她虽然不说像张爱玲,郭敬明等等这么红,可在内地也算是小有名气吧。 这本《清穿记事》的作者居然没有听过自己,还打算叫这个名字,真是让人诧异。 要知道,她看书也算是比较挑剔的了,这本书她可以找出很多缺点和不足之处。 首先,情节不多,故事太过平淡。 这本书这本书,没有其他小说中的曲折起伏,勾人心魄,欲罢不能的感觉。 比如小说中必要的三章一个小高氵朝,五章一个大冲突,还有人物的脸谱化,事情发展进程要适中。不能太流于生活等等之类的。 其次,很多地方描写的有些生硬,不够生动。女主很普通,缺点一大堆,有点女孩子的小清高,善良。喜欢优秀的男子,会有点阿Q,会反省自责,但通常也会故犯。 不过对这个,林夏倒是能够理解。 女生嘛。立场总有那么点点的不坚定。 至于男主么?总感觉她把四四写的太温情,没历史上那么冷酷铁腕。在林夏的感觉中,历史上的胤禛应该不是这样内敛而温柔的男人。 最后。也是文章的硬伤,那就是每天更新的字数不够多了。 就算是她,用琉颜这个名字,每天都要写3000字,不敢轻易的请假和断更。不然。等着她的就是陈清的小皮鞭和小黑屋。 当然,即便是缺点一大堆,在文章的内容方面,她倒是比较满意。 里面有写她喜欢的诗,词,佛经。曲子,文章很符合作者的标签,种田文。 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没有太多的宫斗宅斗。 关于阴谋和勾心斗角的,很多地方都被作者一笔带过了。 一本书看下来,林夏总能感到淡淡的温馨,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浅浅微笑的美丽女子,始终用她那样的一颗心。包容这一切。 淡淡温馨,淡淡情。 刷新了一下书架。发现这个作者居然又断更了。 林夏无语了,这都断了快两个星期了,到底干嘛去了嘛,都不和读者说一声,太伤心了。 心里抱怨了一通,想到自己这段时间也是忙碌的很。 若不是有空间,要不是空间的时间是静止的,她不也一样要断更十天半个月的。 这样想着,心绪也平静了很多,在自己的留言下面又写了一条,“是嘛,太有缘了,会保持关注的,O(n_n)O~” 这本书没有更新,林夏便回到了首页,找到清穿的标签,点了进去。 现在正是清穿文大肆流行的时候,她喜欢看清穿,但却没有想过写它。总觉的面对这段历史,她缺少了点什么,没有写文的感觉。 唔,要不要再写一篇文玩一玩呢? 林夏靠在真皮转椅的靠背,微微仰着头,闭着眸子,食指轻轻敲击檀木桌面,在空荡的房间里发出沉闷的声音。 她确是没有发觉,这个动作,是那么的熟悉。 想了想,林夏翻开了写着玩的文件夹,里面都是些无聊时候写的文。 看着看着,林夏那股迫切开文的心又淡了下来。 算了,还是别双开了。 这本书后面的稿子都没写完,小号又被陈清知道了,要是见她又开了一本书,只怕会发飙。 这样想着,林夏打开大纲,看了下《锦绣》最后一章存稿,接着它写了起来。 还是先搞定这一篇文吧。 不过,宅斗可真是累人! 她死了多少脑细胞,才让文章看起来富有逻辑,没那么小白。 阅历,真的很重要。 这种文章她虽然写的出来,却很艰难。一章3000字,要写三到四个小时,可能还是不适合写网文。 实体书一本也就20多万字,所以斟字酌句的没关系。 可网文随随便便就是上百万字,这样的写字速度,还真是伤不起。 所以,还是写无节操小白文比较好,就像《穿越之钱多多》,50多万字,写的很轻松。 看着文档里面的那本《重生之女配》,林夏勾了勾嘴角,等这本《锦绣》写完了,一定要把这本女配文发出来。 无节操小白爽文,姐要来啦! 上午写文,下午靳夜就回来了。 这晚上,两人并没有留在靳家,直接回了纽约州。 之后靳夜回了曼哈顿,林夏则回了布鲁克林区普菲尔中学不远处的那栋小公寓里。 三天后,公寓迎来了第一个客人。 时光荏苒,你不是当初的你,我也不是当时的我。 可是,任光阴流逝,眼前的这个少年。 一如初见时那个他,温润如水。 眼里波光潋滟,如水般温柔。 238 说清 宋信来的时候,灯火已黄昏。 落日西沉,晚霞已经变得昏暗不明,即便细细的眯着眼睛,也很难分辨。 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模模糊糊,像一行行长长短短的诗句。 林夏和他漫步在异国大街上,两旁的树都已经光秃秃的,呼出的气体也变成了肉眼可见的纯白。 林夏紧了紧带着的围巾,还是觉得有些发冷。 撇过头,看着身旁的少年,几次想打破寂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索性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说,穿过长长的街道,进入校园里。 冬日的校园有些冷清,两人慢慢走着,居然有了一份草木扶疏、岁月静好的错觉。 落后林夏半个脚步,宋信看着少女毛绒绒的浅蓝色帽子,眼里是几许或明或灭的剪影,暧昧而不清。 人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 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但是,我不甘心。 他微微抬头,看着远处灰淡的天空,眼里闪过一丝痛楚。 明明是我先遇到的,明明两人拥有那么多的记忆,却都被灯华被埋葬在了时光的灰烬里。 难道真有天意,如果爱真的有天意,为何世间会有这么多身不由己。 天空洋洋洒洒的飘下纯白的晶莹,像是一场梦幻。 林夏有些惊讶的将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伸在空中,这是,今天的第一场雪。 消失了寒冷,只余下庞大的温柔,渲染这个世界。 背后的男孩,用世间最纯粹的温柔。看着女孩,唇角微扬。 温柔到了极致,便能凝成一颗心。 少女浅浅的轮廓被橘黄色的路灯染成了温柔的色泽,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小城,那个小院,两人慢慢的在小径上走着。 谁也不说话,带着一股无言的默契。 “阿信,下雪了呢。”少女微微侧过头,浅笑道,洁白的掌心凑在他的眼前。 这一刻。他多想化身一朵雪花,静静的躺在她的掌心,任世界灰飞湮灭。 他的手。缓缓的伸出,俯了上去。 她的掌心,安静而温暖。 林夏盯着他的眼睛,看到了缱绻与留恋。 她不由想到了机场的那个拥抱,短暂而深刻。 这个少年。从认识他的时候,给她的感觉就一直很好。只是,她毕竟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看着这些少年少女,实在有种小一辈的感觉。 对他们,她会喜欢。能宠溺,却不会爱上。 爱,和喜欢。是不同的。 只是,该怎么和他说呢。 他从未直接对她说过什么,所以她也一直装作不知道。但是现在,林夏已经有了靳夜,她是不可能接受阿信的。 对他。 她把他当做朋友。当做小辈,就是没有恋人的感觉。 她是不是做错了。一直给了他什么错觉,所以才会让他一直对她恋恋不忘。 林夏真的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好。 这个男孩子很优秀,头脑聪明,性格好,家世更是不必说。就像会场上见到的那个小姑娘孙雅茹,如果不是十分喜欢阿信,只怕也不会待她如此。 她是女孩,知道女孩子的心思。 在喜欢的人面前,她们往往只想表现出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像那样咄咄逼人的样子,只怕是因为潜意识的危机感。 女生的第六感,有时候还真的不能小瞧。 想到这里,林夏慢慢收回的手,苦笑了一下。 “阿信,你……” “我知道。”话未说完,就被阿信打断了,“你有男朋友,我也见过他。” “那你……”林夏的话并没有说完,宋信却明白。 “我……”看着她那双沉静如湖的眼睛,宋信撇过了头,看着天空,“我,只是想知道,他到底哪里比我好。” 灰,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颜色。 人们常说,事事非黑即白,其实不是。 在黑色白色之间,有很多灰色地段,在那个地方的人,你不能说他是单纯的黑或者白。 这样复杂的灰,却孕育出这样纯粹的白。 听到宋信的问题,林夏沉默了。 细细想来,她究竟喜欢他什么呢?他究竟哪里比阿信好? 长相? 不可能。 靳夜虽然长得俊美,却也不是绝美。至少后来见过的许亦宸、宋珏、靳轩等等都要比他俊。 尤其是靳轩,那样如画中的男人,让人见之忘俗。 可面对那样的美男,她也只是抱着欣赏的态度,从未想过会有什么,连幻想都没有一丝。 阿信五官不算极俊,可是放在一起,却让人很舒服。是那种让人由心而发的一种舒适,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是再恰当没有了。 可以说光外貌气质,两人梅兰竹菊,各有千秋。 性格? 若是讲性格,那阿信可以把靳夜甩几条街了。 他的温柔,即便是这样寒冷的冬,都能给它捂成温暖的春。 靳夜是让炎热的夏,变成冰冷的冬,天然移动大冰柜一只。 家世? 两人半斤八两,林夏宁愿找一个家世普通一点的,也好过家大业大是非多之地。靳夜就不必说了,就是阿信这个宋家,只怕也不是什么好地方,只怕一进去就会被吞了。 不然,他又何必万里迢迢跑到美国,跑到宋老太太身边。 这样细算起来,其实靳夜也没什么优势,那她怎么就喜欢他了呢? 宋信静静的看着她,眼里满是执着和期待。 看着这样的他,林夏有一丝丝的不忍。 可是一想到靳夜,她的眼里又浮现出柔情,她听到自己轻轻道:“我想。是他的霸道吸引了我吧。” “霸道。”宋信将这句话重复了一下。 林夏想了想,组织了一下措辞,“在你的印象中,我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 “沉静,大方,善解人意,有才华,不贪慕虚荣。”这些,都是她吸引他的地方。 闻言,林夏苦笑了一下。“你太高看我了,其实我没有这么好。在你的眼中,我沉静。稳重,都是些现在女孩子身上少有的优点。可是在靳夜的眼中,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女生,会哭会闹,喜欢漂亮的东西。喜欢美食华服,有所有的女孩子都有的脾气和缺点。他知道我的缺点,也喜欢这些缺点。” “我想,这就是爱情。没有人是完美的,把我想的太完美,我会很累。会想着,若是哪一天,我没有这些优点了。或者是,哪一天我表现出了小女生的脾气,那时候你还会喜欢我么?” 宋信反驳道:“你没试过,怎么会知道我不喜欢你的优点。” 说到这里,林夏摇了摇头。“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在他面前,我会不由的表现出小女生的所有状态。可在你们的面前,我却永远都不会表现出来,这是一种本能。”林夏道,“也许就像杂志里说的,女生普遍比男生要成熟,所以不会喜欢同龄的男生,觉得他们太幼稚。”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她虽然有少女的皮,却是一颗大妈的心。 “因为他年纪比我大,所以你选择了他?”宋信的语气有些急切,带着一丝丝的质问和不可置信。 林夏摇了摇头,“当初你离开中国,我来到B市,夜帮了我很大的忙,之后也发生了很多事。感情的事,不是简单的几个因素就能有的。” “男人和女人不同,时间可以让一个女人慢慢爱上男人,但时间却很难让男人慢慢爱上女人。因为男女之间的爱情周期是不一样的。所以,男人的爱情,大多数都是一见钟情。” “而女人的爱情,则是通过陪伴,经过累积而越来越多,越来越浓。我刚到B市的时候,那里没有朋友,认识的人少的可怜。然后我们一起吃饭,他在工作之余陪我逛商城,爬长城,陪我走遍B市的大街小巷。” “男人的爱情却会随着时间而慢慢减少,可是女人的爱情,却是通过这些事情,慢慢累积,越来越多。” “男女相处,爱的浓其实没用,爱的久才是最好的。我们之间没有过轰轰烈烈,也没有过山盟海誓,却慢慢的自然而然的走到了现在。” 所以俗话说,爱到浓烈就是尽头,爱如亲人才是永恒。 他见过她最窘迫的时候,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心房最弱的时候从天而降,仿佛天神一般。 那样的靳夜,已经镌刻在林夏的心底,根本动摇不了。 “阿信,等以后咱们慢慢相处了,你会发现,其实我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甚至还不如其他女孩那样漂亮。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前面会有更美的风景等着你。” 听林夏这样大段大段的劝言,宋信苦笑了一下。 他怎么会忘了,她可是写小说的,对这样的劝诫之言信手拈来,他哪里说的过她。 她在《暗恋》里说:很多事情,根本就是没有结局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过往,终究会消散在年华的洪流里,变成一抹淡淡的影子。 而在她的《错过》里面,则写:所谓缘分,是不需要太过奢华的布景,生死相托是缘,萍水相逢是缘,相忘于江湖又何尝不是。 她曾经以为,这一辈子,她都只会爱他一个。 可她不知道,她太过年轻,以至于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然还有那么长。 长的足够让她忘记他,长的足够让她重新喜欢上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他一样。 当时年纪小,不懂这些话里的意思,只觉得文辞优美,仿佛像在看散文诗一般。 现在回想起,宋信却觉得有些触目惊心。 面前这个眼中波澜不兴,眸色淡淡的少女,为何在那样花样年华之际,写出如此颓唐之语。 那绝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淡淡的语句,说出感情中浓烈的绝望。 这才是最大的哀伤。 林夏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八点了,两人出来已经两个多小时了,后面不远处,小时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 这是靳夜的命令。 如果他不在她身边,那她无论去哪里,都不能离开小时的视线。 对靳夜的话,小时贯彻落实的叫个彻底。 跺了跺脚,林夏有些怀念家里温暖的暖气了。 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宋信终究还是心疼她,开口道:“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回走。 “对了,忘了问你,你现在住在哪里呢,有空我过去找你。” 宋信的脚步顿了顿,才道:“我现在住的地方不定,因为公事的原因,经常到处跑,所以还是我有时间就过来找你吧,也便宜。” 林夏也不过是随口一问,听他这么说,也不再多提,转身说起容城的谢郗彤几人来。 239 如果 “我到了,你要不要进来坐坐?”两人站在离公寓不远处的路口前,林夏邀请道。 宋信摇了摇头,“下次吧,我还有点事儿。” “行,那我就不留你了,我的手机号你有么,要记一个么?” “我有。”宋信简短道,“你快进去吧,外头冷。” 说完,一股寒流吹来,林夏打了个哆嗦,“要不你和我一起进去吧,喝杯热茶再走。” “真不用了,林伯还在那边等我呢。”宋信指了指离岔路口不远处的一辆黑色的轿车。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只见车窗缓缓的被摇下来,露出了林伯那张熟悉的脸。 在异国他乡看到熟人,林夏显然很高兴,“林伯来了,你怎么不早点说,我都没有过去和他打招呼,多失礼。” 宋信笑了笑,“没事的,下次再一次吃个饭吧,你很久没尝到林伯的手艺了吧。” “正是呢,你这么一说,我口水都流出来了。”见他若无其事的样子,林夏也不再提刚才的事情,两人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般。 宋信勾了勾唇角,伸出右手,正欲揉了揉她的发丝,却不过摸到了毛绒绒的帽子。 心里微微有几分失落,“你快进去吧,我也要走了。” “嗯,有时间再联络。”林夏说着,又寒暄了两句,到底受不过那个寒,和小时一起进了屋子。 门被打开了,泻出橘黄色的光泽,渡在她的身上。 直到门再次被关上,宋信才发现,原来她从不曾回头过。 她一直没回头,所以。一直不知道,原来他一直在原地,从未离开。 若今昔一别,一别永年,苍山负雪,浮生尽歇 。 “少爷,时间不早了,您身上还有伤,咱们还是早点回去吧。林小姐还会在这里住半年,等您伤好了。再过来看,也不迟。”林伯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他的身边,低声恭敬道。眼里却含着一丝的担忧。 宋信转过头,眼里已经没了林夏熟悉的温柔如水,只剩冷漠和锐利。 慢慢转过了身子,他眉心微蹙。 冬天,还真是不利于伤口的复合。 两人往车那边走去。林伯拉开了车,道:“少爷,您小心点。上次伤口还没好,遇到林小姐您有怒极攻心,让伤口更严重了。这还没恢复妥当,您又……” “林伯。”宋信靠坐在车上。睁开眼缓缓道。 他什么都没说,但林伯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林夏,是他的逆鳞。林伯知道。 见他不再继续,宋信方蹙眉缓缓道:“开车。” “少爷,B市那边听说家里面的生意二老爷都交给大少爷和二少爷了,您现在还不赶回去,只怕日后家里的生意都被他们两兄弟把持了。”林伯很担忧。 大老爷虽然是个有心的。却敌不住老太爷偏心老二。大太太虽说有点手段,却也不过是小把戏。在他们这些在商场上看多了人的眼中,不过是过家家。 宋信一生下来就被扔到容城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虽说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少爷不受京中局势的干扰,也没有被二老爷他们养成纨绔,但因为离开京城时间太长,那边的什么信息都不知道。 宋信勾了勾嘴角,淡淡道:“宋钰也不过这么点本书,他以为这是古代皇位的继承么,居然还搞暗杀这一套。” 语气轻柔,却很是不屑。 “宋徽知道他弟弟干了什么好事么?” “我们留在家里的人传信过来,没见宋徽这段时间做什么,应该是不知道。”想到那边传来的信,林伯有些嘲讽道,“估计是这两兄弟年纪大了,弟弟有些不忿哥哥压在上头,所以自作主张了。” 宋信闭着眸子,微带讽刺,“就让他们在国内小打小闹吧,咱们在一旁隔岸观火。” 说道这里,他微微顿了顿,“公司这边的事上正轨了么?”这问的却是司机旁边穿普通黑色西装的男子。 “一切都上了轨道,您真的不盯着看?” 宋信挥了挥手,带着一股上位者的气势,“不用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黑衣人眸色微闪,似有水光,嘴唇微微蠕动,却还没不发一言,只是眼神更坚定。 宋信看在眼里,勾了勾唇角。 他学的是御人之术,若是这些人都驾驭不了,如何于国内的那些老狐狸拼。 “宋钰的那些手段都上不了台面,行事太过小家子气,不足为患,至于宋徽么……”说道这里,他停了下来,似乎在思索。 “宋徽也不足为惧,听说他被路家的小姑娘迷的神魂颠倒,已经与秦家大小姐秦映雨闹翻了,眼下正焦头烂额呢。” “路家?哪个路家?”他们宋家认识这么一号人么? 见宋信一脸疑惑,林伯忙道:“这路家原不过是下面二线城市的一个小家族,家里也算过得去,不过是那时候二太太出了点事,正好被路家的人救了,所以这路家也算是攀上了咱们宋家。” 听林伯这么一提醒,宋信的脑中立刻想到了几张照片,“哦,原来是她,就是那个头发短短,长相还算清秀的女生?我记得,是叫路容来着吧。” 虽然咱和夏夏比较熟,但是那姑娘确实比夏夏好看多了,少爷啊,您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么? 林伯心中腹诽,嘴上却道:“是啊,您当时还说这名儿好,叫鹿茸呢。” 知道是谁了,宋信眼里闪过一丝漫不经心,“既然我的好哥哥这么喜欢这个女孩,咱们何不帮帮他们。” 听了宋信这话,林伯眼里闪过一丝忧虑。 医生说他要静养,不能思虑过重,可现在事情正多,怎么才能让少爷不想呢。 林伯想了想。好容易想到一条,“少爷,咱们这边的事还没处理完呢,何不暂时按兵不动,等这里抽出时间,再对付他们也不迟。再说,他们哪里用的着少爷出手。依我看,不等少爷动手,他们就自己内讧了,钰少爷可不是愿意屈居人下的主。上次居然主动招惹林姑娘……” “你说什么?”他的话还没说完,宋信就猛的睁开了眼睛。 平素波光潋滟的眸子里闪现寒光,“他去招惹夏夏了。这事儿我怎么不知道。” 因为当时您正危在旦夕,好不容易才抢回了一条命,我哪里敢将这事儿告诉您。这话林伯不敢说,只得简单道,“当时珏少爷好像看上了林姑娘。不过简单的试探了一番,就别靳家派来的人给保护的死死的。再后来,靳家就安排林姑娘到了美国。当时我们的人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想来……” 那个时候,靳家四少爷就已经看上了林姑娘。 接下来的话林伯没有说,宋信也明白。 靳家家世不菲。靳轩和靳夜因为年龄相差极大,自靳熙去后,靳轩是兄长。更是父亲,所以兄弟俩感情极好。 难怪靳家这么容易就让夏夏进门了,想必这其中靳轩也出了不少力。 想到林夏,宋信眸色微微黯淡。 若是靳家像他们家一样,亦或者宋家和靳家相似。那他何必殚精竭虑,自在无为的日子岂不是更好。 宋信闭上了眼睛。 可惜他不能。 他不去争不去抢。那他的结局,还不如一个普通人。 这就是宋家,最残忍的教育方式,让宋家一直凌驾于四大家族之上。每一任的的宋家家主,都是才惊绝艳之辈。 却也是,孤独终老之人。 若他只是游信,只是她口中的阿信,那该多好。 “在想什么呢?” 少女清浅的声音中带着沉郁的叹息,“清风朗月,辄思玄度。” 在这么好的天气里,你在想什么呢? 常常思念,她回答,在最好的天气里。 思念某个人。 可惜,时光不能倒流。 宋信看着窗外的风雪,静静想到。 如果他只是阿信,如果当年他勇敢一点,少想一点,如果他说出了一切,让两人一起面对现在的种种,让她成为他所有的动力和源泉。 那么,现在的他,会不会轻松一点。 这个念头一闪而逝,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世上没有如果,而他,也舍不得。 舍不得她卷入这一堆烦恼之中,舍不得看到她沉静的脸上浮起忧愁。 她就是她,一直是他画上的那个少女,一直有着云淡风轻的笑容,像一股清浅的风,刻在他的心上。 “去刘医生那里。”心上有了湿濡的感觉,宋信淡淡的转过看着街景的头,吩咐道。 车窗,缓缓升起。 却说林夏回到家,发现靳夜居然在沙发上看电视剧,不由有些好奇。 要知道,他宁愿看财经杂志,也不看这种他嘴里“弱智的电视剧”。 “真是稀奇,你怎么看起这个来了。”林夏一边脱了外套,递给身后的小时,一边问道。 自她进门,靳夜所有心神就都在她的身上,哪里还注意到看得什么。此时听她这么一说,这才发现电视上播放的居然是什么《绝望主妇》。 靳夜有些不自在的动了动耳朵,转移话题道:“你回来了。” 呃,这话这么像是丈夫归家,妻子迎接他时候说的。 林夏心里闪过一丝怪异的感觉,在他身边坐下,“不是说最近很忙么,今天怎么有时间过来?” 他会说他打电话回家,听到劳拉说宋信来找她了,所以巴巴的赶回来的么? 不会。 所以靳夜很淡定的看着电视屏幕,简洁道:“嗯,事情处理完了,有了时间,过来看看你。” 240 等更的日子 虽然感觉怪怪的,不过林夏也没有在意,现在她快饿死了。 平时都是六点左右吃饭,今天阿信过来了,又提出要附近四处走走。 想着两人一年多没有见面了,自然是有些话要说的,也就没有多想。 反正就在附近,也不会花太长时间。 现在把人一送走,事情一说清楚,简直就是松了一口气,顿时就感觉到饿了。 “劳拉,快快做饭,我好饿啊。” “诶,请等等,马上就好了。”厨房里传来劳拉的声音。 和她说起了网络上和写书过程中的一些趣事。 “清姐昨天还和我说,她们杂志社现在正热火朝天的忙着呢。我的新书第一期正加紧刊印,打算在开学之前上市。” “是嘛,你的最新大作我还没有拜读呢,今晚上一定要好好看一看。” 林夏白了他一眼,“你就挖苦我吧,什么大作。我辛辛苦苦写一年,还没有你一个晚上挣的钱多,说起来真是让人心寒。” 将她揽入怀中,靳夜笑道:“你不是写书的么,怎么还会看不透。你成功与否只能和从前的自己比,和别人比总归是意难平的。照你这个说法,人家白领辛辛苦苦工作十年,还没有你随随便便写两本书,没有明星轻轻松松拍两个广告挣的钱多呢。” “哼,虽然是知道,但是就像你说的,难免意不平嘛,还不许人家发牢骚一下。” “行,你说行自然就行。”见她神情毫不作伪,靳夜心里那丁点儿不自在也都散去了,捏了捏她的小鼻子,笑道。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很温馨。 本来就不早了,因为宋信突然造访,林夏连晚饭都没有吃。 现在她回来,劳拉把晚餐简单热了一下,和靳夜用了晚饭,两人便上楼回了书房里。 因为上一世的关系,她特别喜欢晚上上网,也喜欢晚上写东西。 总觉得在万籁俱寂的时候,写出来的东西是最有灵性和感觉的。 若不是熬夜对身体不好,有时候灵感来了。写着写着,她估计自己能写一晚上。 在空间的时候,那里空气极好。又没有人吵闹,也不用担心谁来打扰她。 在里面她就是吃了码字,累了就睡,睡了起来还是码字。 心无旁骛的投入进去,所以《锦绣》可是说是她最用心的一部作品。 刚开始的几部作品太过稚嫩。尤其是当时头上紧悬的对未来的恐惧和不甘,让她丝毫不敢松懈下来。 她步步紧逼自己,熬夜读书写文,从一个乡村小女孩,到现在在异国他乡求学,面对众多权贵侃侃而谈。淡定从容的自己,中间付出了多少时间和汗水,林夏自己读不清楚了。 只是有时候回头想想。总有些不敢置信,自己真的就这么熬过来了?不再是那个在小公寓中混吃等死,总是有一堆破事的普通人林夏了? “大作家,我来看看你的文章。最近怎么转型了,以后都不写实体了?”两人在各自的书桌后坐定。靳夜一遍翻看着网页,一遍随口问道。“不过话说回来,这样挺方便的,在车上随便拿部手机都能看到你写的文,看到最新的内容。” “嗯,网文确实挺方便的,不过网文太快餐,大家都是追求情节和爽快,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看这里面所有的东西,所以这书最后还是要走实体的。之所以在网络上发出来,只是不想读者等书等的太辛苦。” 靳夜剑眉一挑,“没想到你还这么关心你的读者,如此为他们着想啊!” 一般越是红了的人,就越矜贵起来,自有一股傲气。 林夏道:“顾客是上帝,这话对我们来说也是如此,读者就是上帝。从写书开始,我可是兢兢业业,和我同期的作家,哪个有我的作品多。” 靳夜点点头,煞有介事道:“不错,当你的读者可真是有福。” 冲他做了个鬼脸,林夏笑了笑,躲到电脑后面看网页起来。 她是个宅女,更是个资深书迷,平时没事就喜欢在网站上面看书。作为一个读者,看到自己喜欢的书,巴不得别人一天十更或者百更。 现在自己写书了,才知道作者有多苦逼,一天到晚累的要命。 所以她现在有能力看正版的书,一般都会看正版。若是在某论坛或者盗版网站看了书,觉得这书写的真不错,也会回过头来给作者一点打赏,以资鼓励。 面对自己实在是喜欢的作品,读者一般都不会吝惜口袋里的几块钱。 几块钱,不过是一顿KFC或者是一支冰激凌的价格。 这时候的她们,更希望的是自己等的书能够多更,自己喜欢的书的作者,能够多为读者考虑,用心呵护对待这本书,别烂尾或者太监了。 毕竟网文虽然泛滥,可真要在里面找到一本写的好,同时自己也喜欢的作品,倒也不吝于大浪淘沙了。 所以,对每一本自己喜欢的小说,林夏都是天天坐在电脑面前等更的。现在林夏看着点点女生网熟悉的粉红色页面,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些等更的日子。 登陆QQ,潇彤茜夏颜群早闹翻了,居然有几百条的聊天记录。最新几条疯狂的闪动着,林夏喝着牛奶,悠闲的看了起来 潇然若梦:夏夏这个家伙,又是她没有上来,尼玛,等她上来了,一定要扁她 茜慕颜:同意,我做你的打手 彤忆昔:虽然咱们都是文明人,我也不赞同使用暴力,但是对待这种没有时间观念的人,咱就不能用一般手段 ……上面还有一大段的记录,都是关于琉颜的新书《锦绣》讨论。 看着她们煞有介事的样子,林夏也颇有兴致的看了起来。 将聊天记录看完,这才在电脑上打字说话。 夏天:……弱弱的举手,我来了 潇然若梦:啊啊!扁你,杀! 茜慕颜:每次都迟到,杀无赦 彤忆昔:虽然我想帮你,但是这次你真的犯众怒了 夏天:我忏悔,不过你们听了我的理由,就不会这么说了 彤忆昔:说吧,本宫姑且一听 夏天:娘娘,请您听我细细道来,我…… 潇然若梦:坐等更新 茜慕颜:等更 夏天:嘿嘿,我见到阿信了 潇然若梦:啊,真的嘛 茜慕颜:好久没有他的信息了,没想到那个家伙居然去了米国 彤忆昔:又来一个崇洋媚外的家伙,和你是一伙的 潇然若梦:彤彤说的对,你们俩私奔了,然后抛弃了我们弎 夏天:这个倒真没有,我们是很偶然遇上的,你们都不知道,当时我有多惊讶 彤忆昔:好吧,看在你遇到阿信的份上,这次就原谅你了,下次一定不可再犯 夏天:是是是!我一定听从皇后娘娘的吩咐 潇然若梦:对了,夏夏,你知道颜大新书什么时候出版么?每天一更等的好辛苦,好辛苦 自从琉颜在网络上发辫文章后,孙潇潇就立刻注册充值了。天天在网上投更新票,以来就是十几章,然后狂投打赏,看的林夏巨汗无比。 孙潇潇手里由多少钱,她还是知道。 她家虽然富有,但生活费都是一个星期一给,每个星期也就500块的生活费。而她每个星期至少在点点网要消耗300大洋,其中一大半都是贡献给了自己。 每次看到潇然若梦投的催更,林夏就很想揍她屁股。因为她的带头,各种催更如雨后春笋一般,看得林夏巨汗。 就你们这种催法,神也扛不住啊! 后来她委婉的在文里面提了一下,这才好了起来。 琉颜开了新文,孙潇潇第一时间就跑过来和她说要她像陈清打听。因为陈清在《细雨》杂志社工作,能够掌握琉颜的最新信息。 夏天:这个还真不知道,不过清姐说这本书还要在网络上连载个两个月,估计等40万字后再出版吧。前面的二十万字已经都发出来了,实体书应该也快出来了。 潇然若梦:实体书什么时候出来? 夏天:应该快了,出来之前网站上应该会有通知的 彤忆昔:对了,有件事忘记说了,我父母已经同意我出来玩了,等过年后到夏夏这里玩一个多星期,再回来上学 林夏心里一喜,虽然在网络上能够和她们聊天,可终究还是隔得太远。来到这里后几乎没有遇到过什么熟人,所以看到阿信之后,即便知道他的心思,她也还是不忍心拒绝太过。 他乡,实在是太难遇故知了。 夏天:真的吗?你是一个人过来,还是和潇潇她们一起过来? 彤忆昔:哥哥和昕姐陪我过来,你不知道,现在我哥哥可厉害了,上次和昕姐对打,居然赢过了她。昕姐说哥哥现在已经很厉害了,若是再遇到许亦宸,两人联手,虽然不会赢,但也一定不会输。 茜慕颜:夏夏,你不知道,上次听你说加入花剑社了之后,我们就央陈大哥在武馆里找了个师傅。现在咱们几个都在武馆里学了妙招,可不再是从前那娇滴滴的小姑娘了呢 潇然若梦:哼哼哈嘿,我们现在都是女汉纸 夏天:…… 241 见面啦 你能想象一群羞答答的女妹纸变成女汉纸的情景么? 林夏巨汗。 这不会都是她造成的吧! 夏天:潇潇她们不来么? 彤忆昔:我打算过年去你那儿玩几天,潇潇和茜茜她们都有事儿,不能陪我过来了 潇然若梦:伦家也很想去嘛,不过爷爷要过六十大寿,不能去了 茜慕颜:伦家也想去 夏天:会机会的,大家一个个的来 之后,聊了一会儿谢郗彤等人到来之后的住宿问题,大家又说了半天的闲话,这才下了线。 关了聊天窗口,林夏抑制不住心里的高兴,蹦到靳夜身后,扑到他的背上,“夜,彤彤她们要来这边玩了,真是太好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在他背后蹭了蹭,实在是高兴极了。 幸好现在是冬天,屋内虽然有暖气,衣服倒也穿的不少,所以倒不像夏天,容易擦出火花。 只余温暖的气息,让人觉得温馨。 将林夏抱在怀里,下颌抵在她的发顶,在她耳边道:“这么开心,嗯。” 他的声音很低沉,如大提琴一般,带着令人发醉的信息。而最后一个单音,则轻像一跟羽毛一般,轻轻的骚挂在她的心上,让她不自禁的缩了一下。 更贴近他的怀里。 滚烫的唇印在她的后颈,不断变换着角度啃咬,麻麻的,痒痒的。林夏身体有些微微发颤,小小的手指被他握在手心,一种被保护着的姿态。 他短短的发梢在林夏的后颈不断摩擦,有些骚动,让林夏的心似乎也轻颤了起来。思维不免有些混乱。 “嗯……别这样。”带精神清醒了一些,林夏推拒道。 说出口的话却让她自己都惊了一下,这样粘腻的声音真的是她发出来的么? 未免真的惹火,靳夜也不敢多做撩拨,将头埋在她的脖颈里,闷声道:“真希望你快快长大,然后将你娶进家门。” 林夏了然。 她现在刚进十七岁,可是靳夜已经二十二岁了,作为一个成年男子,有需求也是很正常的事。 像他这样的家世。像他这样的男人。 林夏相信在遇到她之前,靳夜绝对是有过女人的。 况且像他们两人这样朝夕相处,林夏也怕撩拨他。因为现在的两人,显然是不能发生什么的。 靳夜也不会罔顾她的身体,强行和她发生什么。 这样林夏自然很感动,但对靳夜而言,就有些不公平了——他至少得禁欲两年。 这还是最少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两人也谈了近一年了,若次次撩拨他,却不负责降火,对靳夜的身体也是一种伤害。 林夏依稀记得上辈子看过的一则小新闻:一对恋人同居两年,男子对女生很是尊重,两人坚守道德的底线。一直没有发生关系,女生大为感动,认为男子对自己是真爱。最后两人结婚。婚后本应是顺理成章之事,却变得遥不可及。 因为男子每每动情之际,都竭力忍住自己,将某器官给憋“坏”了。至于是生理上的坏,那个脆弱的部分长期得不得纾解给憋坏了。还是心理上的坏,一看到女生就下意识的忍住。这就不为人所知了。 看到这则新闻后,林夏猜想,这个女生最后一定很后悔。 如果没决定好发生关系,就别想着同居住一间房子;如果已经住了一间房,这样对男生又太不公平。 所以,林夏一般也不敢撩拨他。 只是被靳夜这个举动弄得有些情不自禁,可是,她明明是很正常的和他说话,好么? 怎么变成了现在这种状况,林夏自己也觉得有些莫名。 “和你好好说话呢,别这样。”想到这则新闻,林夏心里一惊悚,倒真怕把他弄出什么毛病起来,忙敛去了其他心思,声音也正常了起来。 见她一脸坦然,想到她写的书里面从来没有那方面的情节,以为她年纪太小,不懂这些,也怕自己真的惹火上身,倒也也不敢撩拨她了。 其实这个倒是靳夜误解了,网络资讯发达,大家看书都爱看有肉的情节,林夏自然也想写一点,博点人气和眼球。 但是她现在还是未成年人,所有的事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做,所以她写的每一本书林老爸都知道,并且还是她的第一读者,她哪里还敢写什么少儿不宜的情节。 因此她的文也是清水的不能在清水了,连个肉渣渣都看不到。 这让很多读者在叹息扼腕的同时,也让很多上了年纪的家长读者大声叫好,甚至有读者来信到杂志社提了这方面的事情。 毕竟现在网络上的书太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孩子就看了些不该看的东西,而林夏的书就很受少年少女们推崇。 所以当《少女,不哭》这样的励志文出现的时候,很多家长自己都看,直呼看书就该看琉颜,不仅是学生,连家长都能学到不少东西,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也能更坚强。 “嗯,不闹你了。”靳夜说到做到,只是好好的抱她在怀里,“你朋友她们大概什么时候过来,你是打算给她们订酒店,还是就让她们住到家里。” “住家里吧,好容易来一次,住酒店多不方面,多冷清啊。”被他岔开话题,说起先前的正事,林夏很快抛了方才的心思,兴致勃勃道,“我已经想好了,彤彤和我住,昕姐和陈大哥可以住客房嘛,反正上面还有这么多房间。” 看她那样有兴致,靳夜自然也不会泼她冷水,一律点头叫好,还给她出主意道:“他们来这里玩多长时间,你还得理一个行程表出来。到时候你作为东道主,带他们到哪里去玩,该玩些什么。最好有一个章程。” “你说的对,我这是高兴过头了。”林夏点了点头,“我马上就回去做个行程表,然后给你过目一下,顺便让你提点意见,怎么样?” “当然,老婆大人有命,我怎敢不从。” 白了他一眼,“油嘴滑舌。” “在看什么呢。”林夏瞥了一眼靳夜面前的桌子,桌上摊着几份打开的文件。电脑上是开着的邮箱,很显然他是在回复邮件。 “这是什么?”林夏随意拿起一份文件,念道。“长岛高档别墅区开发方案最终定案……”还没念完,她合上文件,只见封面上面隐隐的有着“机密”二字的水印。 她有些讪讪的将东西放好,“我是不是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不会被灭口吧。” 屈起食指弹了弹她的笑脸蛋。靳夜笑道,“你电视剧多了吧,就算你把这个别墅区都卖了送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况是一个还没有开发的地方。” 听她这么一说,林夏心里放松了不少。“别墅区啊,我写一辈子的书也挣不到这么多钱啊,估计我要卖身给你一辈子了。” 写书的。写一辈子,能挣一套别墅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 “这个提议不错,说不定可以考虑考虑。”靳夜笑道,将她放好的文件打开放在她的手上,“你不是写小说的吗。免费给你提供素材。怎么样,大作家。有没有兴趣赏个脸看看。” 林夏简单看了看,以前她也是在房地产公司上班,只不过那个公司小的可怜,还尽是一些老板的亲戚在里面,所以也没有干多久,就因为得罪了一个老板老婆的某某亲戚而被辞退了。 不过现在再接触这些,倒也有几分印象。 “现在投资房地产,适合么?”现在已经是零六年的尾巴了,离零八年经济危机还有一年多的时间。而投资别墅区不是一个小事情,选址勘察,建造,广告等等之类一系列的事情,都不是短短几句话能弄好的。 若是受到经济危机的印象,那说不定这次投资就是一个无底洞,对靳家在国内的房地产公司有很大的影响。 听林夏这么说,靳夜倒是来了几分兴趣,“哦,为什么这么说?” 要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在发布最新《世界经济展望》与《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再次上调了美国今明两年经济增速预期,预计2007年美经济增长3.5%,上调幅度为3个百分点,可以说前势一片大好。 那么,林夏又是从哪里看出来现在投资 房地产业是不大合适的呢? 林夏仔细想了想,力图让措辞变得严谨,“拉美国家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于房地产泡沫曾导致的经济衰退,东京日本、中国香港特区以及海南省也曾出现的房地产泡沫,这些足以说明房地产蕴含的巨大隐患。况且,虽然IMF在去年发布了报告,但我觉得数据不能代表一切。我来美国这边时间并不长,但是觉得这里的人很多生活理念都和国内不同。” “国内不论男女老少,从小接受的教育是要勤俭节约,大家只要有了闲钱,都会存到银行里面或者购田买房。若是手里没有闲钱,银行里没有存款,就会没有安全感。但是美国不同,这里每个人接受的都是趁年轻先享受的概念。她们很少全款买房,都是长时间贷款,可是这些贷款的人,收入却根本不稳定,或者根本没有收入。她们是在用银行储蓄卡中的钱,还信用卡中的债,然后有了透支的额度,再继续透支,这简直就是一种恶性循环。” 而且更是一种经济隐患。 “我有很多同学,手里不止一张的信用卡。她们都是透支信用卡上面的钱去买奢侈品,来满足她们心中的物质欲望。她们背负着巨大的财产债务,却没有稳定的收入。虽然我没有学过什么金融,也不太懂房地产,可是我觉得这样做事不对的。”林夏道,“高额度的透支信用卡,却没有金钱去还给银行,若有一个月没有钱还贷了,或者那个欠高额债务的人不在了,那该怎么办呢。银行的这比钱应该向谁去收?” 如果钱收不回来,那贷出去的这比钱就变成了一笔烂帐,坏账。一两笔银行尚且有能力支撑,若是数百上千甚至上万数十万,那么银行就不得不宣布破产。 银行破产,企业不能贷款,资金周转困难,员工付不起工资,不断裁员,然后继续导致经济的萧条。 而现在。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很多企业都是全球性的,若这种风向继续往外扩张。那么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两个国家,将是世界性的经济危机。 林夏的话虽然粗,但听着却是很有条理。 靳夜点头赞同道,“你说的很对,在美国。贷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你所说的那些收入并不稳定甚至根本没有收入的人,买房因为信用等级达不到标准,就被定义为次级信用贷款者,简称次级贷款者。 次级抵押贷款风险虽然很高,但同时收益也是巨大的。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与传统意义上的标准抵押贷款的区别在于,次级抵押贷款对贷款者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要求不高。贷款利率相应地比一般抵押贷款高很多。而那些信用记录不好或偿还能力较弱而被银行拒绝提供优质抵押贷款的人,会申请次级抵押贷款购买住房。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通常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还款方式,即:购房者在购房后头几年以固定利率偿还贷款。其后以浮动利率偿还贷款。 这种现状在美国很常见,而截止到今年为止的前五年,美国的住房市场一直都是繁荣的,所以你所说的那种情况,一般人都不会想到。” 靳夜确实有些疑惑了。华尔街那么多的金融巨鳄都想不到的东西,林夏一个写小说的居然能够隐隐感觉到不妥。这不是太奇怪了么? 靳夜心中很是疑惑,林夏却在听了他一席话之后,心里不断道: 原来如此! 华尔街的那些金融巨鳄为什么会想不到看不到这场危机,原因就在于:那场危机根本就是他们引发的。 任何一个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只要有漏洞,就会有人钻这个空子。而正是因为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缺失,让华尔街那些投机者钻了空子,弄虚作假,欺骗大众,引诱普通老百姓通过借贷超前消费、入市投机,加上美国近三十年来加速推行所谓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更是加速了这场危机的到来。 所谓新自由主义,是一套以复兴传统自由主义理想,以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干预为主要经济政策目标的思潮。 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其背景是70年代的经济滞胀危机,内容主要包括:减少政府对金融、劳动力等市场的干预,打击工会,推行促进消费、以高消费带动高增长的经济政策等。 在这些改革下,华尔街的投机气氛日益浓厚。 尤其是自90年代末以来,随着利率不断走低,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产品创新速度不断加快,加上弥漫全社会的奢侈消费文化和对未来繁荣的盲目乐观,为普通民众的借贷超前消费提供了可能。 特别是,通过房地产市场只涨不跌的神话,诱使大量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消费者纷纷通过按揭手段,借钱涌入住房市场。 而导致引起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风暴的表面直接原因是美国的利率上升和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利息上升,导致还款压力增大,很多本来信用不好的用户感觉还款压力大,出现违约的可能,对银行贷款的收回造成影响的危机,对全世界很多国家包括中国也造成严重影响。 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由于之前的房价很高,银行认为尽管贷款给了次级信用借款人,如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则可以利用抵押的房屋来还,拍卖或者出售后收回银行贷款。 但由于房价突然走低,借款人无力偿还时,银行把房屋出售,但却发现得到的资金不能弥补当时的贷款+利息,甚至都无法弥补贷款额本身,这样银行就会在这个贷款上出现亏损。 一个两个借款人出现这样的问题还好,但由于分期付款的利息上升。加上这些借款人本身就是次级信用贷款者,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无法还贷的借款人。银行收回房屋,却卖不到高价,大面积亏损,引发了次贷危机。 这场全球性的动荡,影响的不仅仅是美国一个国家,甚至和资本主义扯不上太大关系的中国,也在这场危机中受到了影响。 因为处于风暴中心,所以从技术层面上来讲,美国早该破产了。但由于它欠下世界其他国家过多的债务。而债权国因不愿看到美国破产,不仅不能抛弃美国国债等,甚至必须继续认购更多的美国债务。以确保美国不破产。 这就是为何在爆发巨大的经济危机之后,中国不仅仅没有抛弃美国,还购买了美国总计约9000亿美元的国债。也就是说,我国几乎每星期都会购买十几亿的美国国债。 而受国外提前消费观念的影响,中国在随后的几年。不是也爆出了大量的卡奴房奴事件么? “他们不是看不到,而是即便看到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之下,也不会停止这种举动。”看着靳夜有些疑惑的眼睛,林夏解释道,“他们受利益的驱使。创造了这种危机,又怎么会管将来如何。美国如今的住房市场就好比空中楼阁,根基不稳。被有心人控制,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又怎么可能不爆发。” “所以,我觉得,在这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刀口浪尖。选择投资房产项目,是不是有种赌博的心理?” 林夏虽然这么说着。但是心里却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首先,因为中国经济仅仅算是刚刚复苏,除了香港这样的城市,其他地区受到的影响不会太大,所以整个国家是平稳的。 其次,危险与机遇并存。这场危机对发达国家而言,不啻于一场灾难,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契机。 最后,说她盲目的信任也好,说她天真也罢。在林夏心底深处,对靳夜总是有一种莫名的信任,总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如果他就这么简单的被美国目前所谓的房地产繁荣迷住了眼,那他也不可能是京大那么多天之骄子崇拜的偶像了。 “你能看到这么多,已经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靳夜捏了捏她的小鼻子,“这次的别墅岛投资,目前初期的预算是从国内的房地产公司里面抽出十个亿,若后期做的好,可以再追加十个亿。这是个大项目,对当地政府而言,绝对是一块大饼,美国这边的动荡放在有心人眼里也不是什么秘密。” “在房地产这块,中国才刚刚起步,机制也并不完善。这几年里我也算是挣了几个小钱,在政府还没抑制房地产泡沫之前,我们公司在国内也算小有名声,所以就算是爆发危机,也不会不伤及根本。” 林夏算是名白了,原来他口中所谓的小钱,就是整整十个亿。 这,还算是小钱么? 那他们家族,是得多有钱! 此刻,林夏心里充满了感叹号。 仿佛知道她心里怎么想的一般,靳夜笑道:“别这么看着我,你想想看,为什么有的女明星一年能挣几个亿,都还想着嫁入豪门。就是因为她们越是有钱,就越是明白,真正的豪门,世代积累的财富,是普通人连想都不敢想的,那是真正的富可敌国。而被所谓福布斯之类排行榜上能计算的财富,在真正的豪门大族里面,根本连个零头都不算。” 虽然知道能在比弗利山庄居住的,一定是有钱的不能再有钱了,可听到靳夜这么说,林夏还是有些感叹。 这世上的贫富差距果然是太大了,要不是认识靳夜,她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挣到几十个亿,遑论比这个更多。 随着2007年的到来,席卷全世界的金融危机终于拉开了帷幕。 而对林夏而言,所谓的金融危机,还没有眼前的事对她重要。 此刻,她站在纽约国际机场大厅,等着谢郗彤她们从里面出来。 看到熟悉的身影,程音交给她的礼仪终于被扔到哇爪国了,挥着手用中文大声道:“彤彤,这边。“ 谢郗彤背着一个小书包,行李箱陈子墨拎着,一路笑着小跑过来,“啊,夏夏,夏夏。” 两个小伙伴实在是太激动了,在大庭广众之下抱在了一起。 242 保镖小时 抱了半天,两人握着手跳着。 林夏激动道:“好久不见啦,真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彤彤,可想死我了。” 谢郗彤心情也是激动,“我也是呢,在家里什么都好,就是见不到你。” 两人正说着话,陈子墨和赵昕拉着行李走了过来。 陈子墨笑道:“从上上上个星期决定要来看你开始,彤彤就激动的不行,这个年可是把我的耳朵都念叨出茧来了,这下子总算是见到你了。” 林夏看着陈子墨两人,笑道:“陈大哥,昕姐,好久不见啊。” 赵昕笑道,“你们两感情可真是好,这又是抱又是跳的,可怜我和子墨在一旁看着眼热。” “谁说的,我可是一视同仁的。”林夏笑着道,给了赵昕和陈子墨两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这是林夏两世为人,第一次距离陈子墨这么近。 可是,抱着这个曾经让她心动,出现在她整个灰色青春里的男孩,林夏却再也生不起一丝的波澜。 谢郗彤挽着林夏的手,嗔了一眼赵昕,“昕姐可真是的,你都有我哥了,还和我争夏夏,真是不应该。” 说着,对林夏道:“咱们两在前面走,不理他们。” 林夏笑了笑,和谢郗彤有说有笑的走在前面,陈子墨拉着两个大行李箱,和赵昕在后面走着。 他们也没有来过纽约的机场,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观察着机场的风景,也不无聊。 四个俊男美女人倒成了机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不过,与在国内不同的是。 在国内,四人当中赵昕和陈子墨的回头率是最高的,而在国外。林夏和谢郗彤收到的目光倒比陈赵两人要多。 赵昕发现了这一幕,看着前面两个叽叽喳喳的小女生,笑道:“这国外倒是不错,子墨你瞧,看彤彤她们俩的人可比看咱们俩的人多了好多。” 陈子墨环顾了一下四周,道:“嗯,外国人的审美观和咱们国内不同,看来要好好盯着彤彤了,不然她若是看上了洋人,那可就遭了。我可不想以后有一个黄头发的妹夫。” “你这是种族歧视,对外国帅哥不公平。再说,彤彤以后生一个混血的小baby也挺不错的啊。听说混血儿童都很帅。” 陈子墨想了想,认真道:“别说我外公不同意,就算是我爸妈,只怕也不会答应。” 谢郗彤的外公有多喜欢这个外孙女,赵昕是知道的。 正是因为喜欢谢郗彤。所以特意要求让这个小外孙女姓了谢。要知道,陈家也不是那种普通人家,陈庆国亦不是上门女婿,对谢郗彤这个女儿也是宠爱的紧。 能答应让彤彤随了母亲姓谢,只怕谢郗彤的外公在中间占了很大的因素。 想到那个严肃的老人,赵昕立刻便打消了混血儿的想法。 按老人的性子。说什么也不会要一个洋人的外孙女婿。 因笑道:“我也只是随口说说,不过,咱们也是从彤彤她们这个年龄过来的。她们现在正是青春萌动的时候,网络上不是也经常听人说什么想嫁个外国人,生个混血儿什么的。子墨,看来这次你可得好好看着她哦,听说外国人都很开放的。要是彤彤要是真看上一个外国小帅哥了,咱们可真是不好回去交差呢。” 这边两人说着。那边林夏和谢郗彤也也聊的热火朝天。 “……你是不知道我有多惨,来这边的时候,英语烂的很,都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记得有一次我出去玩,碰到一个问路的,那个人在我面前唧唧歪歪的说了半天,我一句都听不懂,只好微笑着。等人家说完,我来了一句’t understand .估计那人真是无语了。” “哈哈哈……真好玩儿,你可真笨,为什么不让那个人用笔写呢。你英文也算不错,看文字应该能看懂。” 林夏耸了耸肩,一脸无辜道:“当时没有想到嘛,再说这么多人,干嘛偏偏问我这个黑头发的。一看我这样的,就知道应该是外地人,外地人英语不好不是很正常么?” 用手肘抵了抵林夏的胳膊,谢郗彤挤眉弄眼道:“看,前面有个小帅哥盯着你在看哦,那个穿蓝白条纹的,手里拿拉着一个黑色的行李箱。” 林夏白了她一眼,“人家是在看你好吧。” “诶,我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些人都看着我们俩啊,我哥和昕姐才是发光体有木有。”谢郗彤这才后知后觉道。 说起这个,林夏也是有些无奈,“忘了和你说,这外国人的审美观和中国人不同。我们觉得超级漂亮的女孩,在这里,你走在大街上,都没人看你。而像我们俩这种长相一般的女孩,走在这里,那就是超级女孩,搭讪的人可多了。” 白了她一眼,谢郗彤道:“你才长相一般,姐可是人见人爱的。” “你说谁呢。”挽着她胳膊的手臂拐了个弯,掐住谢郗彤腰间的一块软肉,捏了一下。 她最是怕痒,立刻就跳着笑了起来,“哎哟,我错啦,我错啦~” 最后一个字刚落,就立刻反击掐住林夏腰间的肉,挠她痒痒起来。 看着前面打闹的两人,赵昕笑道:“她们两感情可真好,有这样纯粹的友谊,真是让人羡慕。” 这个年纪的感情,才是真正的吧。 陈子墨笑道:“你们女生有时候真是让人看不懂,好的时候吧关系好的真是让人咂舌。睡一个被窝,衣服也可以互相换着穿,谁要是说她一句坏话,立刻就生气发脾气了。你们女生的感情,可真是浓烈,想必男生都不会明白的。” “女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她们会在你觉得应该心思细腻的地方大大咧咧,却会在她们自己觉得应该关注的地方,用尽了心思。她们之间的感情,不像血缘关系那样牢不可分,也不想爱情那样羞涩普及。它,就像空气,因为多出来的体温而变得温暖。它缓缓入侵,以一种你察觉不到的速度,慢慢的变成身体里最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那种感情,就像涓涓的溪流,不剧烈。它存在的时候,你感觉不到,可当不在你身边了,你才会发觉,很多有时间堆积而成的习惯,已经一寸寸的,蔓延至了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根深蒂固。” 我们是好朋友。 这是一句多么简单的话,多么普通的话,写在这里,都觉得有些铺张浪费。 却在那么多人的生命中,起了那么重要的作用。 每个女孩的一生,都会出现一个你曾经喜欢的人,他就像月亮,点缀你的天空。而你身边的朋友,就像空气,和你的世界融为一体。 你的身体在那里成长,你活在这个世界的蓝天和白云之下,时光留下了微笑。 看着前面两道活泼的娇影,赵昕笑道:“在爱情出现之前,那是我们的生命中,最温柔而美好的事情。” “其实,我很羡慕彤彤,她出生良好,有疼她的父母,爱她呵护她的哥哥,还有林夏这样好的朋友。要知道,女生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她们的友情往往都带着一种让人察觉不到的阴暗和自私,像夏夏和彤彤这样的,还真是少见。所以,我真的很羡慕她。” 陈子墨奇怪道:“那你为何不羡慕夏夏呢,她也是有彤彤这样的好朋友?” 赵昕笑了笑,林夏,不过是另一个赵昕而已。 若不是靠她自己,哪里会有今天的成就,而谢郗彤,便是一辈子庸庸碌碌,都不可能像上辈子的她一样。 陈家和谢家,就是她最大的靠山。 虽然这样想着,嘴上却道:“你难道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么,每个女生都希望能有一个哥哥,宠着她,护着她,直到她找到另一个代替他宠她护她的男人。夏夏和我一样,都是姐姐,没有哥哥,所以很羡慕彤彤。” 闻言,陈子墨握住了赵昕的柔荑,“不用羡慕彤彤,现在,你已经找到能护着你的那个人了。” 虽然认定了陈子墨,也知道他原本就是这样的人,可听到这句话,赵昕心里还是不由涌起一股感动。 “哥,你们在干嘛呢,快点儿~”前面传来谢郗彤的声音,两人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停了下来,在人流中间显得这么显眼。 “走吧。”握着赵昕的手,两人跟了上去。 当看到在车边候着的小时,谢郗彤奇怪道:“夏夏,她是?” 看着小时,林夏也有些无奈,自从上次事件之后,靳夜给让小时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跟着她。就算是刚才在机场等几人,小时也在一旁保护她,只是谢郗彤几人不知道而已。 而现在,几人要坐车回去,自然也会让人知道她。 只是,她这个身份,该怎么说呢? 难道直接像她们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给我配的女保镖,这样不吓到几人才怪呢。 除了秦映雪,她们还没见过有人配保镖的。 当时看到那个保镖的时候,几人还在背后嘀咕了几声。 说实话,作为一个普通人,保镖什么的,还真不在生活的范围。 243 担忧 想了想,林夏对另外三人介绍道:“她叫小时,是我的一个朋友介绍过来的,暂时住在我那里。” 陈子墨和赵昕对视了一眼,具在对方眼中看到了疑惑。 只是林夏不多说,他们也不好多问。 谢郗彤倒是可以问,不过日后有的是时间,眼下人来人往的,她倒不好多说。 因此只是点了点头,简单嗯了一声。 林夏松了一口气,她不想骗人,但是小时的身份又真是特殊,不好解释。 “时间不早了,我们先上车吧,你们刚来,今天先倒倒时差。陈大哥和昕姐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彤彤就和我一起睡,怎么样?” 谢郗彤一听,高兴的揽着她的胳膊,笑道:“那是最好不过的了,今天刚来,晚上我一个人肯定睡不着,本来就想着和你一起聊天呢。” 林夏做了一副苦瓜脸,“这回我可是惨了,你这倒时差一般都要几天呢,看来这几天我都不想好好睡觉了。”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弯腰往车里钻。 到了住宿,看着面前在夕阳下显得很静谧的小公寓,谢郗彤用手肘推了推她,“在QQ里把自己生活说的苦哈哈的,我瞧着你这日子过的不知道有多悠闲自在呢。一个人住一栋大房子,还没有家长管着,你就偷着乐吧。” 陈子墨看着面前的房子,眉心微皱,“夏夏,这房子是你家里人给你买的?” 林家虽然小有财富,但才搬到B市,那里消费水平又高,林家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也没有这个闲钱给林夏在美国买一套小公寓啊! 这房子说贵不贵。说便宜倒也不便宜。何况林夏只在这里读一年,也没买房子的必要。 想到前一段时间,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的女留学生在国外私生活混乱的新闻,陈子墨心里微沉,看了一眼同样面有担忧的赵昕。 林夏帮着谢郗彤将行李从后备箱提出来,看着陈子墨和赵昕的脸色,笑道:“陈大哥,你们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这房子的来路绝对正,不会是你们想象的那样。” 谢郗彤也是个心思灵敏的。笑道:“哥,你想多了吧,夏夏是什么人咱们还会不知道。况且咱们要在这里住一个多星期呢。要是有什么不妥,哥哥你这对火眼金睛绝对能看出来。” 被她们这么一说,陈子墨也觉得自己是想多了,笑道:“怎么和你哥说话呢,我还孙悟空呢。就你贫。” “行了,咱们先进去吧,把行李放好。”小时早就接过林夏手里的行李,跟在几人身后,进了房子。 看到小时这般动作,赵昕眼里闪过一丝疑惑:按林夏的说法。小时是她一个朋友介绍过来,暂时住在这里的,照理说也算是她的朋友。可小时替林夏拎东西的时候。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可见平时是被伺候惯了的。 林夏的性子她也算是熟悉,怎么会对朋友这样。她们这样的关系,倒像是上级和下级。只是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哪里来这个能力。 难道她在国外也有奇遇? 想到这里。赵昕也有些释然了。 世界不是围绕她在转,既然她赵昕和许逸宸都能重生。这个世界都有武功的存在,那林夏在这里有奇遇又有什么稀奇。 所以当看到劳拉这个菲佣从厨房出来的时候,赵昕淡定了很多,只是陈子墨和谢郗彤小小的惊讶了一番。 赵昕给陈子墨递了一个眼色,知道自家媳妇有话要说,陈子墨也没有表现出来,一派淡定的任菲佣接过他手里的行李。 将东西搬到二楼,待林夏和谢郗彤回房之后,陈子墨这才敲响了赵昕的房门。 门打开,赵昕正在整理行李。 见陈子墨眼中的疑惑,赵昕笑着拉他在床边坐下,“好啦,别奇怪啦。你想想,咱们都能练武,都能有秘密,那夏夏去B市这大半年,来国外这大半年里有什么奇遇也不奇怪。你是不知道,国外贫困的地方比国内更惨,夏夏或是收留了一个小丫头陪着自己,或是遇到了什么人的嘱托,咱们也都不知道,不是么?” 赵昕说的秘密,是指她的那个空间。 这一年里,陈子墨在空间中练武,喝空间的水,吃空间的菜。外表虽然看着和从前一般无二,但身体却比从前好了不少,武功也是一日千里。 而且彤彤的腿,也因为不断的吃空间的菜喝里面的水,都已经大好了。上次去复查,基本上看不出曾经出过这么大的车祸,受过那么重的伤。 听她这么一解释,陈子墨点了点头,眼睛却含笑看着赵昕,“你这是小说看多了吧,认为什么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传奇呢。” 赵昕笑道:“你可别小看小说,俗话说的好,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很多生活中的事比小说里写的更惨,只是被艺术家给美化了而已。那些事,你没有经历过,永远不知道它们的存在。” 就像她上辈子,谁能想到,她会是那样的结局。 不光彩的死在了宾馆的床上…… 而她死后,谁会为她出头?谁有能力替她出头? 到最后不过是一罐被火化了的骨灰罢了。 “我冷眼瞧着,那个小时冷冰冰的,和她说话也爱理不理的,很像书上写的那种小时候被父母抛弃,心里被重伤的孩子。这样的人大多比较偏执,但认定的事,却是怎么也不会改。我看她对夏夏虽然表面上瞧着亲密不足,但是恭敬有余。只怕里面真的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所以我们俩也不要在这里暗自揣测了,若夏夏想告诉我们,自然会告诉的。只要保证对她没有危害,我们也不用过多的担忧。” 这么一大通话说出来,陈子墨已经被她说动了,点头道:“你说的极是,是我杞人忧天了,夏夏她是她们四个当中最沉稳的一个,担心谁我都不该担心她的。” 赵昕笑着在他的唇上啄了一下,笑道:“你把她看的和彤彤一般,都是当亲妹妹看,担忧也是自然。” 去了顾虑,美人主动送上来,岂有不受之理。 揽住她的脖颈,陈子墨主动加深了这个吻。 这边气氛缱绻,主卧那边也是气氛高涨。 任行李放在房间中央,也不去管它们。 看着卧室两米多宽的大床,谢郗彤一把扑了上去,蹭了蹭,“啊啊啊,好久没睡到床啦,想死我了。” 在床沿边坐了,林夏好笑道:“说的好像陈家虐待了你似的,看我不向陈大哥告状去。” 244 白莲花 谢郗彤嘟嘴道:“你去告吧,反正哥哥也不会说我。” 林夏“唷”了一声,沙沙笑道:“了不得,某人这是傲娇了吧。” 谢郗彤一脸骄傲,“过奖。” “说你胖,你还真喘上了。” 在两米多宽的大床上打了个滚,单手支着脑袋,谢郗彤笑道:“诶,我说这不是你朋友的房子么,怎么让你住主卧,真是奇怪?” “嗯,他不怎么过来住,所以将房子留给我了。” “那她的房间是我哥对面那个锁着的房间么?” “嗯。”林夏简短答道,也不想过多的回答这个问题,打开床头柜,从里面拿出一叠纸,“这是我给你们设定的一个简单的七日游计划,你看看有什么不妥的,或者还需要添加的地方,要是觉得不错,我就把这个拿给陈大哥和昕姐看。” 谢郗彤接过,只见纸上面将所有的行程安排的妥妥的。 比如第一天去夏威夷玩,在那里有什么好玩的,好吃的,住在哪里,有什么步行的工具,该景点有什么历史,基本的介绍等等之类的。 随便翻了翻,上面几乎将美国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都囊括了。 比如位于美国西部亚利桑那州西北部的凯巴布高原上,举世闻名科罗拉多大峡谷;比如位于加拿大和美国交界的尼亚加拉河上,号称世界7大奇景之一的尼加拉瀑布;比如被誉为美国的象征的闻名世界的自由女神雕像;还有一些著名的高等学府等等。 将单子递给林夏,谢郗彤笑道:“你这哪里像是行程,倒像是一本百科全书。” “这叫细心,真是的。”林夏白了她一眼,也不理躺在床上没有形象的谢郗彤,自下了床找陈子墨赵昕看行程。 晚上,两个人洗了澡。躲在被窝里说着悄悄话,第二天早上十一点多林夏才睡眼惺忪的从楼上走下来。 见她下来,劳拉从房间里出来,询问是否可以开饭了。 林夏看了看客厅的壁钟,时间已经不早了,遂点头道:“嗯,你准备吧,我去喊她们下来用饭。” 说着,从沙发上起身,回房洗漱不提。 这几天玩的很高兴。尤其是在第五大道的时候,几个人买东西像着魔了一般,太疯狂了。 平时林夏自己逛街的时候。也算是有节制了,加上小时一个冷冰冰的性子,你问她什么都说好看,林夏也没有太多逛街的兴致。 可和谢郗彤赵昕在一起则不同,几个人穿衣打扮的风格虽然不大相同。但却有女孩子的通病,对华服美食没有抵抗力。 三个女人一台戏,看到什么好看的衣服都想试一试。 赵昕现在走成熟路线,清纯中透着丝丝的冷艳妖娆;谢郗彤长着一张讨喜的脸蛋,活泼俏丽的风格比较适合她;林夏则一如既往的素淡静雅,长裙蹁跹。长发飘飘。 原先谢郗彤的头发比林夏略短,可自她车祸之后,就一直没有再剪过头发。现在倒和林夏一般长了。 加上两人身量相仿,从背后看,倒真像一对孪生姐妹。 陈子墨手上拎着大包小包,赵昕也好不到哪里去,看着前面拎着东西还有说有笑的两人。赵昕笑道:“她们两还真是精力旺盛。” 陈子墨斜了她一眼,“五十步笑百步。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边说着,举了举拎着十几个袋子的双手,摇头道:“你们女生逛起街来,可真是恐怖。” 他手里的十几个袋子,都是赵昕的,谢郗彤和林夏的东西自己拎了一部分,大多数都是小时在拎着在。 看着小时那瘦瘦小小的身躯,陈子墨若有所思道,“瞧着瘦瘦的,没想到居然这么有爆发力,只怕不是普通人。”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吵闹的很。 但小时却微微侧过了身子,淡淡看了陈子墨一眼,便又继续跟上了林夏。 陈子墨和赵昕两人对视了一眼,巨在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 她,果然是个高手。 估计比许亦宸更要厉害三分。 “林姑娘,我把东西放到车里面去吧。”林夏正和谢郗彤聊的开心呢,小时突然插嘴道。 她刚刚看到零贰了,想必是主子让他过来的。 顺着她的目光,林夏看到了停在街角的一辆熟悉的轿车,那是经常来接她的车,开车的人是小时的熟人。 “嗯,你拿过去吧,我们在这里等你。”林夏道。 “我不能离开姑娘。”说着,她冲轿车里面的人做了一个简单的手势,那个男子便走了过来,将所有的东西揽在身上。 这样来回走了两次,将所有的东西放入车里。 这下,大家都是一身轻松了,接下来玩的也更轻松。 “少爷说姑娘好久没有玩的这么开心了,让姑娘今天好好玩,别想着替他省钱,给姑娘的那张卡是无限额的。” 零贰凑到林夏的低语道,“姑娘几个朋友的东西原本少爷也想付钱的,只是怕姑娘不高兴,所以……” 林夏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你先回去。” 幸好靳夜没替陈子墨几人付钱,陈子墨性子高傲,谢郗彤的傲气更是刻入了骨子里。你送她礼物表示你的心意,但若是这样像暴发户一般大包大揽,他们不仅不会收,只怕心里也不痛快。 对面什么样的人,就要做什么样的事。 这点靳夜做的很得体,和他的人并不相似。 谢郗彤三人在一旁不远处等着林夏,只觉得和那个冷漠的男子说话的她,看着如此的陌生,如此的—— 高贵! 这是陈子墨和赵昕的感觉。 而看着这样的林夏,谢郗彤却是熟悉的感觉,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淡定从容。一副高贵的模样。 她不禁喃喃自语道:“究竟在国外遇到了什么事,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 那个看着冷淡却待人亲和,超吸引人目光的林夏,已经变得更像一颗明星了。 耀眼的光芒,始终会照在这个世界。 她的声音很小,两人都没有听见。 “彤彤,你在说什么?”陈子墨问道。 谢郗彤摇了摇头,“没什么。” 赵昕道:“我怎么觉得,这样和其他人说话的夏夏,我仿佛都不认识了。好陌生的感觉。” 谢郗彤微微点头,表示赞同。 其实是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才会有熟悉的陌生感。 旋即想了想。又摇头道:“虽然我也这样觉得,不过我想,不管夏夏再怎么变,她都是那个夏夏。在我心中,永远都不会变。” “就好像我。我相信,不管我变成什么样子,夏夏也都认识并且也会接受那样的我。” 谢郗彤已经决定了,慢慢找回曾经的自己。 受到这个身体原本的性格影响,她的说话做事都有些跳脱,这放在从前的她身上。是万万不可能的。 可换了一个环境之后,她也渐渐有些适应了这个身体的性格。 况且她整天在家人的眼皮子底下,也不敢变化太多。可是随着时间慢慢加长。身体原来的一些习性慢慢的被时间侵蚀,她从骨子里透出的清冷和淡然渐渐要压过了原本的活泼和天真。 因为这个原因,谢郗彤不得不穿活泼俏丽的服装,让她更像从前的性子些,但心里还是为着越来越成熟冷清的性格有些头疼。 而现在。林夏改变了,她也即将离家开始念大学。这个时候。只要把握住时间,慢慢的改变性格。 她完全变成以前的自己,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林夏赵昕和陈子墨都是稳重的性子,就算是耳濡目染,她都或多或少能变一点点。 加上在外面读书不比家里,这个解释倒也说得通。 想到这点,谢郗彤心下大定,面上笑的很欢。见林夏走过来,主动上前挽住了她的胳膊,“无物一身轻,这下好了,咱们又能继续买东西啦,哈哈。” 陈子墨原本还想问问林夏的,听到这句话,一直笔挺的肩膀也垮了一点,“你都买了这么多东西,还要继续买么?” 谢郗彤的鼻子皱起一股熟悉而傲然的弧度,“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当然要买个过瘾咯。” 想到妹妹刚刚折磨人的样子,陈子墨的眼皮不由自主的跳了跳。 见状,赵昕接口道:“彤彤,夏夏你们两去逛吧,我有些累了。”指着前面一家咖啡馆,道:“我和子墨在这里略坐坐,待会儿或者我们去找你们,或者你们回来找我们都可以,到时候电话联系,怎么样?” 谢郗彤有些踌躇,和他们分开逛街,倒是有些不好,但若是因为自己想要逛街,而累着哥哥了,她也不忍心。 正犹豫间,林夏笑道:“这样再好不过了,陈大哥和昕姐在那里坐坐,待会儿若是你们先休息好了就来找我们,若我们先累了,就打电话和你们说,这样分开行动倒也便宜。” “若是遇上坏人,怎么办,哥哥和昕姐都有武功呢。” 闻言,赵昕笑道:“你若是担心别的倒不好办,若是这个,却最不用担忧了。有夏夏在,她会护你安全的。” “真的。”谢郗彤一脸怀疑的看着林夏,“你什么时候变成绝世高手了,我都不知道。” “我倒是想成为高手,可惜没这个条件,不过你的安全我却是一定能够保证的。”林夏笑道,“小时,你一个人对陈大哥和昕姐两人,可有把握。” 一直如影子一般跟在林夏身后的小时闻言,淡淡道:“半个小时。” “什么意思?”谢郗彤皱眉道。 刚来这里的时候,她就看出小时是个保镖,不过没想到这个保镖会这么傲罢了。 看在林夏的面子上,小时抬眸看了谢郗彤一眼,“半个小时,生擒二人;若死活不论,五分钟。” 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是嗓子受过重伤,听着让人心里发憷。 陈子墨面色淡淡,心里却是大惊,握着赵昕的手也不由紧了紧。 果然是一山更比一山高,这个小女孩看着不过是普通人,没在人群里都不会让人瞧第二眼,居然是绝世高手。 相比陈子墨的震惊,赵昕却笑道:“那可真是太好了,有小时在你们身边,我和子墨也放心了。” 林夏笑道:“陈大哥放心吧,美国毕竟是法治社会,这里又是富人云集的地方,保全系统都是最好的。这里我来逛过很多次,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谢郗彤也在一旁笑道:“哥哥,你就放心吧,我又不是瓷娃娃。难道我这以后一辈子都不出门,只能呆在屋子里么?” 陈子墨转念一想,也是,彤彤以后也是要上学结婚生子的,她不是布偶,不能一直关在家里。 便也同意了,不过两班人分手之前陈子墨还是细细嘱咐了一通,念得谢郗彤只笑他唠叨。 “彤彤,大半年不见,你的脚好像已经大好了。”说起这个安全的问题,林夏这才发现异样。 看来空间的水大有用处啊,赵昕也是不遗余力的治这个未来的小姑子。 赵昕做她的嫂子,比柳梓清要好的多吧。 毕竟那样冰人一般的人儿,只能供奉在家中的,一般人还真是处不来。 柳梓清冷在外面,傲在骨子里,太过自傲,不肯为任何折腰,谢郗彤也是如此,两人相碰,自然是火星撞地球,哪里不出点事儿。 赵昕不同,她表面清淡,骨子里却透出的一股浓浓的自卑。虽然不明白她这样好的容貌,又有空间在手,为何还会如此,但林夏就是能看出她内里的不自信。 因为不自信,所以她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底线很低,对人的要求也不高。 尤其是对喜欢的人和事,都恨不得掏心挖肺。 她爱陈子墨,所以爱屋及乌,一定会惠及他的家人,珍爱他重视的人。 用网络俗语来说,她是朵白莲花,对人无条件的好。 当然,她比白莲花好一点点,虽然待人好,但也不会白到主动让出自己的爱人。 除了爱人,其他的都能付出,都不大在乎。 这点让林夏也不得不佩服。 爱的这样纯粹的人,估计也只存在于琼瑶奶奶的小说中吧。 245 抢劫 这是一栋巴洛式的建筑,富丽典雅的大堂,金色与白色的装饰品修饰。 一楼二楼之间是挖空的,没有天花板,只从中间垂下一盏巨大且晶莹剔透的水晶吊灯,别具风格。 谢郗彤选了一条精致素雅的手链,对林夏笑道:“这条怎么样?” 林夏点了点头,“很配伯母。” 此刻,两人正在卡地亚首饰店里面看珠宝。 看着她手上的链子,林夏却不由想到了自己手腕上带着的这根手链——辜青斯基hinsky,一个源自波兰的古老珠宝品牌,距现在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设计极为精美,以工艺繁复著称hinsky的风格是宝石极其大颗,镶嵌则较为简单。 因为珠宝本身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物质体,不需要过分繁复的装饰来掩盖它本身的光辉hinsky品牌历史悠久,属于顶级奢侈品,经常出现在桂冠之上,主要客户是皇室和贵族。 相比而言,Tiffany、Cartier等都只能算作中产消费品。 以前的贵族们都去Kutchinsky定制桂冠,该集团被收购之后,他所生产的那些历史悠久、做工精美的珠宝,经常在各大拍卖行出售。 而林夏手腕上的的这根手链,就颇有来历。 链子很简洁,有一共有七颗宝石。 七颗宝石,七种颜色,橙黄雪梨色、紫红色、翠青祖母绿、白色、黑色、红色。 每颗宝石约莫有小拇指大小,配着大方简洁的设计,纯正的颜色,在灯光下仍有着夺目的光芒。 除了手链。还有几件成套的辜青斯基珠宝首饰。 只不过大多都太过奢华,上次在应家的宴会上佩戴过一次后,林夏就将它们锁在了瑞士银行的保险箱里。 这些首饰中,林夏最喜欢就是现在手腕上的的这条手链。与手链相对的,还有一条脚链、项链以及一对不显露奢华的小件耳钉。 这套首饰的款型是低调型的,颜色都很正,所以林夏平时都将起戴在身上。 只是入冬之后穿的衣服多了,脚链和项链带着不方便,因此也只带了手链和耳钉。 现在,那对耳钉正在林夏的耳朵上。闪耀着独特的光芒。 在收到礼物的时候,林夏确实很震惊。 记得师太的小说《喜宝》里有一段经典对话,聪慧说:“爹很宠妈妈。妈妈的珠宝都是辜青斯基的。” 喜宝诧异:“卡地亚的不好吗?” 聪慧笑:“那是暴发户的珠宝店,暴发户只懂得卡地亚。” 而在她还没有一件暴发户珠宝的时候,居然有人送了整套整套的辜青斯基给她。 震惊过后,她也只能感叹世事无常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时间,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 所谓成熟,就是将原本看重的东西看轻一点,而将原本看轻的东西看重一点。 然后,学着习惯,学着慢慢长大。 “小姐,你这条手链真是漂亮。很配你。”两个女售货员隔着玻璃柜,笑着和林夏交谈道。 又来了,林夏心里哀嚎一声。 没错。从她们俩进门开始,售货员就非常热情的迎了上来。 刚开始林夏还没想到原因,后来在几人不断夸奖她耳朵上的耳钉和手链之后,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没想到这些人的眼睛这么尖,一下子就看出自己戴的东西和店子里的不同。至少在林夏这个外人看来。她戴的首饰除了颜色更正一点之外,豪华方面是比不上店子里其他首饰的。 而林夏选这套首饰的原因。是因为在这几套首饰里面,这是最低调的一件了。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夸赞了,谢郗彤奇怪的看了面前的两个售货员,然后细细的观察起林夏的手链和她手里的这条链子起来。 从外观上看,她手里的这条和林夏手腕上的也算是半斤八两,但两个比较起来,却让谢郗彤发现的差距。 钻石,天生就应该是耀眼而夺目的,如群星一般。 但林夏手腕上的钻石,却仿佛被人夺取了光华,黯淡了不少,好像天生如此一般。 和她手链上的其他成分如此契合,第一眼看上去朴实无华,但第二眼第三眼, 越看就越觉得好看,越看越移不开眼睛,浑然天成。 谢郗彤上辈子也算是见过不少首饰珠宝了,但这样奇怪的链子,她还真的是第一次遇见。 与林夏手腕上的链子相比,她手上的这根瞬间就降低了一个档次。 明明是素雅的款式,却有着如此耀眼的钻石。 就好像一个穿着素雅的人,却满头的珠翠,很是不搭。 明明刚才还觉得很不错,现在怎么看怎么别扭。 将东西递给售货员,谢郗彤道:“还有其他的款式么,比如她手上的这种。” 售货员看了一眼林夏的手腕,将东西收拾好,摇头道:“对不起小姐,这已经是我们店里最……” 还没说完,就听见一声巨响,屋子中间那盏巨大的水晶吊灯破了一个灯管,不断发出电流般的兹兹声。 然后几个用丝袜套着头的身材壮硕的男人冲了进来,握着枪,用英语大吼道:“都给我蹲下,双手抱头,给我蹲下,不许叫,不许叫。” 一边说着,一边对着店子扫射,不时有女人的惊叫响起,然后紧随而来的就是枪声。 而早在声响的那一刻,小时本来影子一般站在林夏身后的小时就一个箭步,将林夏揽到怀里,两人滚到了柜台旁边。 林夏只感到一阵猛力,还来不及反应,然后眼前一黑,整个人头晕目眩的。等晕眩过去。再次定神时,发现自己已经到了柜台后面。 随后就是歹徒的一阵狂吼,伴随着吼声的,是砰砰砰的枪声和女人的尖叫声。 谢郗彤,还在外面! 林夏只觉得一颗心都提了起来,若是谢郗彤出了事。 只是一个念头,冷汗就随着额头冒了出来,内衣被汗水浸湿。 她不敢再想,就要起身,被小时一把按住了。 “小姐。外面危险,不能出去。”小时凑在她耳边小声道。 混合在枪声和歹徒的吼声中,倒也不醒目。 林夏不让他们喊她小姐。因此平时他们都喊她林姑娘。 虽然很囧,但囧就囧吧,可比小姐要好多了。 一想到小姐,她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酒吧里面的那些女人。 眼下情况危急,这两个字居然又冒了出来。 林夏没有功夫追究这个。急急道:“彤彤还在外面,我答应过陈大哥,护她安全的。” 几句话的功夫,只听“咚咚”清脆两声,她们躲着的柜台玻璃碎了。 “小姐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小时的声音一贯的沙哑冷静。 林夏心平静了一些。点头道:“我在这里等着,绝不乱跑。” 她猫着身子,躲着柜台的犄角处。从那里往外面偷窥。 林夏躲在金属柜台后面,心里七上八下的,不是为自己的安全,是为了谢郗彤。 但她心里也清楚明白的很,若她出去。只会让小时分心,对局势一点好处都没有。 想到现在的事。林夏只觉得一阵无语。 她究竟是撞了哪路神仙,来这里也不下十几次了,怎么就这次遇到抢劫的呢。 她只是个女配啊,老天爷,要不要这么玩她。 还是说,女主是赵昕。 根据女主惹祸的本质,有她在的地方,就必会出事。 林夏胡思乱想着,鼻息间是浓郁的血腥味,前面不远处刚才还和她聊的售货员现在瞪着个白白眼珠子,看着天花板。 她就是那个惊叫然后引来枪声的女人。 不行,不能这样坐以待毙。 林夏转了转头,只见不远处就是报警按钮,目测十米左右。 十米,平时走十步也就到了,可是现在,却感觉那么遥远。 这家旗舰店很大,里面的售货员约莫有二十多个,顾客更是不少。 林夏进来的时候,每个柜台前都有三三两两的人。 只是她和谢郗彤都不喜欢和别人挤在一起,就选了个稍微偏一点的地方。 谢天谢地,幸好不是在进门的那个柜台里 林夏清楚的记得,枪声,就是从那里响起的。 想了想,学着小时的样子,猫着身子在柜台后面慢慢挪动,九米,五米,三米,到了柜台尽头。 现在离报警器只有三米的距离,但是两个柜台之间有一个两米的过道,就是这两米,只要过去,就能按响报警铃了。 只是想到刚才丝袜后面的肤色,貌似是黑人。 是一些亡命之徒。 是躲在这里等小时来救呢,还是过去按响那个铃,林夏有些纠结了。 她不是圣母,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她很珍惜自己的小命。 但她也不是铁石心肠,无法看着这么多活生生的人在自己眼前死去。 “求求你,饶了我吧。”耳边是一个女人苦苦的哀求声和男子的淫荡恶心的调笑声。 最后,枪声,终结了这场简短的对话。 “不管了,大不了在枪开过来的那瞬间躲到空间里去,躲它个十万年,让子弹偏一点,或者在空间训练躲避的技术,也好过在这里看着人死去。” 始终做不到熟视无睹,林夏心一横,看了看大厅里面的歹徒,觑了个空隙,双手抱头,滚到了另一侧。 246 受伤,出现 “咚咚……” 随着她的动作,手枪特有的声音在林夏这边响起。 然后是玻璃碎裂的声音。 看着近在咫尺的按钮,林夏心里一喜。 只差一点儿了。 然后她就听到了夹杂着浓浓方言的声音,“那边的那个女的……干掉她……”之类的话。 却说小时训练有素的猫出来,扫视了外面一圈,发现谢郗彤正蹲在不远处椅子旁边。 虽然眼神慌乱,却没有像其他女人那般尖叫从而引起歹徒的注意。 见她如此,小时心里松了一口气。 这两天的相处,她只看到了这个小姐骄纵的很,虽然不多说话,但心里也是惊讶于林夏和她的教好。 至少在她看来,林夏和这个叫谢郗彤的并不是一路人。 现在,迫于林夏命令来救她,但她心里却不是很乐意。只是她从小被灌输的思想是服从命令,倒也不敢违背。 看着安安静静躲在那里的谢郗彤,小时暗想到,这个人倒也有几分可取之处。 珠宝的玻璃柜被歹徒或用手枪柄砸开,或直接用子弹轰开。 头顶的白炽灯被轰烂了几个,大堂没有平日亮堂。 但略显昏暗的光却让那些珠宝更显得熠熠生辉,比平时更神秘炫美了许多。 那些只在电视上见过的珍宝,如今都在眼前了,那些歹徒哪里还有心思去管别的事情,一门心思的将珠宝抓进早就备好的袋子里。 趁他们不注意,小时很有技巧的前进,慢慢挪到了谢郗彤身边。 用食指戳了戳她的肩膀,只感觉到她身子一僵,然后迅速的转过了头。 看到小时,原本有些恐惧的眸子一亮。 小时微微一愣。那双眼睛。 清冷中透着华贵,漆黑的眸子波光流动,即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能迅速的冷静下来。 但是让她愣神的,却是因为,那双眼睛,像极了大少爷。 她只见过寥寥几面,却深深映在心底的那个人。 那个人,就像天上的月儿,那样的华贵。那样的可望而不可及。 可是,眼前的这个女孩,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神。 小时有些迷惑的眨了眨眼。再次定睛看去时,那个眼神已经消失了。 这个女人,和她表面上看起来的不一样。 小时相信自己的直觉。 歹徒弄碎玻璃,抢珠宝的声音在这个大厅里显得这样刺耳。 小时扯了扯谢郗彤的衣角,两人慢慢往柜台转角处挪动。 就在俩人快要大功告成的时候。她看到了滚过去的林夏。 而这边的动静,也让歹徒注意到了这里。 小时心里一惊,猛的转过头,果然见几人举着枪瞄准了这边。来不及多想,小时原本弓着的身子像利剑一般蹿了出去,手里趁乱抓起的玻璃碎片也“刷刷刷”的射向了几人。 好一招落叶飞花。只见那一把碎片像长了眼睛一般,直直射向了歹徒的眼睛。 顿时哀嚎声响起,几人手中的枪纷纷落地。嘴里骂了起来。 看着这变魔术一般的举动,谢郗彤呆住了。 难怪她会说生死不论,五分钟。 而林夏,趁小时扯去歹徒注意力的时候,已经按响了警铃。 一时间。整个店子响起彻天般“嗡嗡”报警声,路上逛街的行人都知道这里出了事情。第五大道,一片恐慌。 而在铃声响起的那一刻,其中一个男子看着按钮旁的林夏,眼里透出怨怼恶毒的光,举起枪对准了她的心脏。 林夏觉得自己仿佛被一条毒蛇盯上了,从背脊后升起一股阴冷的寒意,当机立断的往旁边一闪,打算来一个翻滚。 姿态不知道有多狼狈,但子弹的速度何其快,林夏根本没有这么多的时间避开。 只是避开了要害,子弹打偏了,打中了她的肩膀。 登时,她只觉得一阵钻心的疼痛。 林夏从来不知道,世上居然会有这样的疼痛,从伤口处,蔓延至全身,她连呼痛都来不及,整个人就痛晕了过去。 那边小时几个连踢腿,每一脚都踢中了他们的下巴,顿时整张脸都扭曲了。将歹徒踢翻在地,回过头就看到林夏晕倒在地的样子。 然后她原本待的地方,响起了枪声,将那一片打的混乱不堪。 小时心里一惊,眼中寒光一闪,脚在地上扫起一片碎玻璃屑,抓起一把射向开枪的那人。顿时,那人方正的脸上都是碎渣,手腕上的经脉处也扎了两片,看着触目惊心。 但是这个人估计是头头之类的,也算聪明,早在小时甩玻璃的时候,就移动自己的步伐。 只是他没有小时的速度,还是受点伤。 不过也算是开了要害,只是看着恐怖一点而已。 小时大展神威,加上外面警车的响起,让店子里面原本抢珠宝的一众歹徒心里一紧。 那个头目倒算是沉稳,操着英语吼道:“快点,FUCK,之类的词。” 一边往后退的同时,看了一眼一个翻滚,单膝跪地,一惊护在林夏身侧的小时。 再看了一眼原本她护着的谢郗彤,他放弃了再次攻击林夏,举着枪朝像林夏慢慢移过去的谢郗彤开了一枪。 谢郗彤眼睁睁的看着那颗子弹飞过来,理智告诉她要快点闪开,可身体却完全不听指挥。 吾命休矣! 她的脑中,不断闪现这四个字。 然后,她眼前一黑,耳边传来的几声巨响都渐渐远去,所有的心神,都聚集在了鼻息间这股清冷的香味上。 这个味道,如此熟悉,让她有一阵的恍惚。 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午后,高大的老柏树伸展着铺天盖地的绿叶,苍劲挺翠。 雪白的墙。青灰色的瓦,略显陈旧漆黑的大门,和那个在大殿香烟缭绕中笔挺的身影。 仿佛一场梦境,欲说还休。 那是十三岁的谢郗彤,第一次遇到的男子,仿若神袛。 站在门外的她,看着昏暗大殿中他的身影。 幽幽的味道,她永远都不会忘记。 谢郗彤抬眸。 这一眼,就像点燃了她所有的热情,她只感觉自己的脑海中不断爆炸着小火花。全身仿佛是电麻一般,浑身僵硬了。 “轩……轩公子。”她听到自己喃喃道。 听到了,这十六年来。又一次如擂鼓般的心跳声。 靳轩放开了怀中的女孩,立刻往小时那边赶去。 小时正守在林夏身边,心里正是忐忑不安。 主子让她好生保护林姑娘,可是现在居然。想到营地那折磨的人生不如死的训练,和那邪魅入骨教练施在她身上的手段。小时不禁抖了抖。 那个男人。 想到那张脸,小时心里就涌出一股无力的臣服。 她的性格呆板,人也无趣,为什么那个男人总是不放过她,要折磨她呢。 “她怎么样了?”清淡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小时却浑身一震。猛的抬头,仿佛不可置信般喃喃道:“大少爷。” 他还是如月般清冷,仿佛被隔绝在尘世之外。 靳轩淡淡的眉宇微蹙。看着昏倒在地的林夏问道,“阿夜知道这里发生的事么?” 小时恭敬的垂着头,“主子……还不知道。” 她还来不及,也不敢和主子说。 靳轩拿出手机,简单的说了几句。“……嗯,这里出了点事。嗯,我在这里……好,我先把人送到医院,等会儿再联络。” 挂了电话,对小时淡淡道:“阿夜说他派零贰过来了,他人呢。” “我这就叫他过来。”小时道,立刻打电话给零贰。 靳轩蹙了蹙眉,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微微抬了抬下巴,指着仍处于震惊中的谢郗彤道:“她是?方才看你护着她。” “她是林姑娘的好朋友,林姑娘让我好好保护她。” 说话间,零贰已经冲进了店子里。 此刻他浑身散发着冰冷而骇人的气质,哪里还有刚才拎东西的忠犬模样。 锐利的犹如实质性的目光扫视了大厅一眼,看到靳轩的瞬间,他微微一震,立刻冲了过来,恭敬行礼。 “大少。” “把人送到医院再说,这次的事情,阿夜很生气。” 闻言,零贰浑身剧震,和小时一样,身子微微晃动,这才恭敬道:“是。” 两人小心并训练有素的将林夏抬上车,靳轩跟在身后,见他们要走了,谢郗彤这才反应过来,急急忙忙冲了过来,“我……我也去。” 若不是为了保护她,小时也不会离开林夏的身边,不离开她,那她也不会受伤。 如果,如果歹徒的枪再偏一点点,那么林夏就不是受伤这么简单了。 想到这里,谢郗彤的眼眶一红。 她,是真的把她当朋友的。 生死相依的那种。 看着她眼红的样子,靳轩不可置否,并没有停下脚步。 谢郗彤默默的跟在他的身后,快步出了首饰店。 几人上车,车子刚刚驶离,警车就围住了店子。 谢郗彤握着林夏的手,看着她惨白的小脸,泪水如珍珠般一颗颗的落下来。 饶是她在沉稳,也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小女孩,林夏现在这个样子,让她仿佛回到了六岁的时候。 那时候,母亲也是这样常年躺在病榻上,脸色苍白,气若游丝。 她的悲伤不假,又遇见了从懂事起就一直暗恋的男子,头脑更是混乱。 一时,脸色惶惶不安,比躺在后座上的林夏更为惨白。 247 有得有失 靳轩坐在副驾驶座上,从后视镜里面看着谢郗彤苍白的神色。 眉心微蹙。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这个女孩,却让她有种奇怪的感觉。 熟悉的陌生人? 原来真的有这个词。 想到那天宴会之后,他问阿夜,喜欢他美女那么多,为什么会选择一个这么小的小女孩。 也不怕人家在他背后说她连童。 因为他实在是想不通,见惯了各色美女的靳夜,怎么会被这么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女孩吸引。 而靳夜当时的回答,一直让他记在心里。 一直冷着的脸的弟弟,脸上泛起了柔和的弧度,深邃的眼睛里透出了温柔的色泽,这样的靳夜,能让所有的女人为之着迷尖叫。 便是优秀如靳轩,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弟弟确实有这个资本。 “如果爱情说的出原因,那就不能叫*情了。爱情就是爱情,无关家世,无关学历,无关阅历,无关年龄。” 靳夜一贯冷硬的语调,也起了波澜。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对的那个人。你就会发现,没有原因,毫无理由,就是这样爱上了。” 靳夜直直的盯着靳轩,仿佛想要看进他内心深处,淡淡道。 “哥,其实我一直不觉得你和程音是真爱。真正的爱情,是不会这样轻易就放弃的。没错,孙依依是设计了你,可这是你的本意么,你也是受害者。可是程音当时怎么做的,没有选择和你在一起,一起去熬过这段故事。因为她的无理取闹,冷静如你。也失去了理智,让孙依依生下了一对儿女。” “如果当时她选择和你一起并肩作战,你绝对不会让这不该出生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受苦。” 不被期待的孩子降临在世,没有母亲的宠爱,父亲的慈祥,可不是叫受苦。 “你扪心自问,这些年,你对程音念念不忘,究竟是因为爱着她,还是因为那段过往。程音在你的心里。一直是当初的那个她。可是你错了,你仍旧是当初的你,但她。却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 “如果有时间,你们见一面吧。那样,你就能放掉她,也能放过你自己了。” 这些年,靳轩折磨着孙依依。折磨着程音,折磨着母亲,更是折磨着他自己。 林夏在书里面说过,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你为他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 与你一起。白头偕老。 这也就是为何,他会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当初认识程音的时候,他还不是靳家大少。他只是一个长相好看,家世一般的普通学生。那时候,为了买她喜欢的卡地亚手链,他在外面做了整整一个月的零工。 那条链子,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女子;这家店子。也承载了他多少的情绪。 当时是什么心情呢? 高兴。 仿佛世界都明亮了那么多,仿佛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与她相遇,让后在一起。 可是,今天两人见面之后,靳轩却觉得仿佛失去了什么。 他很后悔。 也许,他不该听从阿夜的建议;也许,他就不该与她见面。 至少,程音,仍然是记忆中的那个样子。 而不是现在这个,虽然风华绝代,却已经失去了最初韵味的样子。 靳轩有些索然无味。 这样的女子,在两人分手之后,他已经见过太多太多了。 七年了。 两人分开已经七年了。 原本漫长的七年,怎么会突然间变得这么短暂。 这么的让人,无所适从。 就在他一个人呆在柜台前,想着当初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然后,他看到了阿夜喜欢的那个女孩,还有她旁边那个同伴。 只是一眼,就让他疑惑了。 脑海中浮现了阿夜的那句话,“如果有一天,你真的遇到的对的人。那么,不需要任何理由,你就会知道,就是她了。这辈子,就认定她了。” “也只有在那个时候,你的身体会先于你的理智,会忠于你的情感,然后做出让你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一些事” 然后,靳轩就发现,在看到歹徒用手枪指着少女的时候,在他还没有想出一个好方法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先于他的理智,直接扑了过去。 而抱着怀里软软的身躯时,靳轩发现自己的身躯已经僵硬了。 怀里的身躯那么柔软,仿佛一捏就会碎似得。 和记忆中的阿音是那么不同,但却更吸引他的身体。 这是身体最直接的反应,他,无法欺骗自己。 “如果你真的爱那个人,那么其他的人,就都会变成将就。哥,我们这样的人,还需要将就么?” 再次看了一眼握着林夏小手,从出来后就全副心神都放在林夏身上的谢郗彤,靳轩再一次皱眉。 光洁的额头泛起了细纹,让看到的每一个女人都会心生不忍。 虽然知道不该这么想,但是,靳轩还是忍不住看了车内的镜子一眼。 他难道真的老了,已经失去魅力到了这种地步,连一个涉世未深的小丫头都不能吸引到? “夏夏,你千万不能出什么事啊,若你真的……那我也不活了。”谢郗彤一遍哽咽着,一遍小声在林夏身边喃喃道,“都是我的错,若不是我要看什么珠宝链子,你也不会进去。若你不进去,也不会有现在的事了。都是我的错,呜呜呜呜……” “……夏夏,你快醒醒啊,只要你能醒,以后我再也不开你玩笑了,再也不挠你痒痒了,再也不和你抢被子了……你快点醒来看我一眼啊!” 却说林夏在疼的昏倒之前,脑中不由爆了一句粗口,‘我操,疼死老娘了。’ 可怜靳夜花了大功夫请人过来教她礼仪规矩,眼下又被她屌丝的本性给覆盖了。 这种时候,还是骂人比较爽。 世间万物,有得就有失。 林夏有了空间的泉水,气质变得更为亲和,肤色变得更加白皙,五感也变得更加灵敏。 既然她能够隐隐感到外人待她的善恶,那与之相对的,她对痛的感受自然也比一般人更深。 子弹入体,一般人虽然疼,倒也不至于晕过去。 而林夏因为被空间水改善了体质,疼痛直接被放大了五倍,生生的疼晕过去了。 248 意识练习 比别人多五倍的痛感是什么概念。 也难怪林夏晕倒之前会爆粗口了。 谢郗彤当年腿断了,即便打了麻醉也痛的不行。 若不是内里换了个芯,只怕根本就熬不过那段康复的阶段。 要知道,世界上最残忍的事不是求而不得,而是得到之后再次失去。 如果知道了健康在世上奔跑跳跃的快乐,那么后半辈子一直呆在轮椅上的痛楚,则让人痛苦一生。 林夏两世为人,饶是定力比普通女孩大了一倍,却还是忍不住生理上的痛苦。 直接晕了过去。 这时候,手指上一道极浅极浅的光芒没入她的眉心。 等林夏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空间中了。 而自从上次被靳夜救了之后,林夏就再也没有进过空间了,这此居然会无缘无故的进来。 她感觉有点奇怪。 她进来的地方是上次看过的卧房,林夏在房间里走了两圈,才想明白。 在进来之前,她是因为肩膀中枪而疼晕倒的,怎么现在的她感觉不到疼痛呢? 低下头,林夏惊悚了,然后尖叫了起来。 因为,她低下头之后,看不到自己的身体了。 然后,她发现,自己根本就听不到自己尖叫的声音。 那,现在,这是个什么情况。 林夏团团转,转了十几个圈圈,居然还没有感觉到头昏。 冷静冷静,想想第一次进空间时候的场景,一定会找到原因的。 这是重生文,又不是修真文,难道还有灵魂出窍不成。 冷静了一点儿的林夏有些自嘲的想到。 等等。灵魂出窍。 她之所以感觉不到疼痛,难道就是因为,现在她能感受到的一切,都是她的意识对外界的直接感应,而不是她身体的条件反射。 也就是说,从理论意义上来讲,她现在是灵魂? 林夏有些囧了。 我要出去,心里这样默念着,等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她已经痛的说不出话来了。 额滴神啊。实在是太痛了。 忍了连一秒钟都不到,林夏就又痛晕过去了。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她又在空间的房间里了。 走到椅子旁边坐着。林夏冥思苦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现在进入空间的,是她的意识吧。 她现在能走能坐能转圈圈,那能不能喝水和拿东西呢。 想到这里,林夏立刻起身。穿过大厅,走到了大浴池那里,直接泡在了里面。 没感觉。 她能看到池水,知道自己正站在池子中央,但是却感觉不到自己的浸泡在水中。既然没有实体,那自然也是不能喝水吃东西的了。 回到房间。想了想,穿过门直接进入了书房。 嘿嘿,因为没有实体。所以可以直接穿墙而入。这种不收拘束的感觉让林夏颇感新鲜,连忙来来回回的试了几次。 要知道,小时候看《新白娘子传奇》,每次看到小青和白素贞穿墙而过或者直接在空中飞的时候,她就总是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够有这种法术。 穿墙而过。想想都觉得爽啊。 没想到这种事情居然真的有一天发生了,林夏像得到了一个新玩具的小孩一般。玩得不亦乐乎。 在整个大殿飘来飘去,混合着淡淡的水雾和白纱,倒真像是仙境一般。 林夏喜滋滋的想到,若是现在她真的有实体,身体又能像现在一样在空间里飘来飘去,那她岂不就是这里绝对的主人了? 那这个空间,可不就是她的绝对领域。 当然,她也只是胡乱的想想罢了。 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还没有一个人能够脱离地心的引力飞起来呢。 额,错了,应该说这个世界还是有一个让你曾经有这个能力的。 就是那个让她重生的女子,云灵书。 云灵书,云灵书,林夏默念了两遍这个名字,这才揍了揍自己。 她怎么这么傻呢。 当初靳夜将她救出来之后,一直很不放心她,将她放在自己眼皮子地下关了一个多月。加上那件事之后林夏也有点像惊弓之鸟了,在美国这个陌生的国度,除了靳夜,其他的人她都不敢相信。 至于云灵书的事情,她也不急着破解。 反正空间是静止的,里面的东西放进去是什么样子,那就仍旧是那个样子。 后来等林夏平复了,史蒂文家族破产,又到了期末考试的时间。她虽然不在乎国外学到什么,但毕竟从重生之后她一直是个好好学生,来美国也是为了学习,倒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考试上面。 等考试完,靳夜又带她到了靳家,见了他的家人。 刚从靳家回来,陈清又说点点女生网建立了,让她开个新文增加点人气。 于是她将自己关在空间里面,闭关N久,写出了《锦绣》。 还没过多久,谢郗彤她们又过来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聚在一起,竟然让她忘了最重要的事,看云灵书的那些手札。 罪过罪过。 默念了两声佛,林夏飘到放着密室所有东西的空房间里,看了起来。 几秒钟后,林夏郁闷了。 她是意识啊,没有实体,怎么翻书? 难不曾,要像小说和电影中的描述的那样,用意念。 不管了,死马当活马医。 于是,林夏死死盯着那本小册子,心里拼命想着:翻开,翻开,翻开…… 然后…… 书本纹丝不动,直到林夏的意识感觉到脱力。 “我操,有没有搞错,意识都能感觉到脱力,有必要这么逼真么?这真的不是修真文,亲~” 又爆了一句粗口。 林夏很暴躁,世界不美妙。 等略微恢复了一点精神,林夏又打算出去看看了。 如果一直呆在这里,就算她的意识能够长蘑菇了,外面估计也就过去了几秒钟。 于是,她给自己做了一大段的心里建设,觉得能够承受那铺天盖地,无孔不入的疼痛了,默念“我要出去”就又出了空间。 这次比上次好了一点,能够坚持五秒钟不昏倒。 第三次,十秒钟…… 第四次,二十秒钟…… 第五次…… 在练习的过程中,林夏虽然是清醒地,能够感觉到外面的情况,但因为清醒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往往还来不及感应正处于一个什么状况,就又昏了过去。 所以,等到林夏真正能够感应到外面的世界,又积蓄了全身的力气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看到了刺目的光芒。 249 住院 嘶—— 痛死她了。 待反应过来拿刺目的光是手术灯发出来的时候,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疼痛又席卷了她。 只不过,比起前几次那锥心刺骨的痛,这次的痛显然减轻了很多。 估计是上了麻药的原因。 见她醒过来,一旁站着的医生脸上居然露出了笑容,低声对身边的护士说了什么,然后就见那个护士离开手术室。 那个笑容,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 看着医生露在口罩外上扬的眼角,林夏奇怪的想到。 取一颗子弹的时间并不要很长,但从未做过手术的林夏还是觉得就这样躺在这里忍着痛苦太傻了,于是意识又进了空间里面。 这一次,她发现。 那个原本纹丝不动的书页,居然起了波澜。 虽说还没有翻开,但这却是一个好的开端。 难道说,随着忍受痛苦的时间越长,她的忍耐能力越好,对事物的掌控力也就越强? 有了这个意识,林夏很高兴。 这样以后进入空间查看资料什么的就方便多了,至少不会整个人突然就消失不见了。 所以,当手术过后,麻醉药消退,面对疼痛,林夏也都是抢撑着,努力让自己撑的更久。直到晕过去,在空间里醒来,又继续回身体里忍受痛苦。 难怪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她这都还不算大任呢,就要受这么多苦。 一边忍着一波又一波的疼痛来袭,一边强撑着不让自己睡过去。 所以,当林夏被护士推出手术室的时候,整个人脸色苍白。仿佛如纸一般透明,发丝都黏上了汗水,看着疲惫极了。 只消这一眼,就能让人看出她受了多大的苦。 赵昕看了陈子墨一眼,心中担忧不已。 又看了一眼跟在病床旁边,眼里止不住的关心穿着黑色风衣的男子,心情又变得复杂起来了。 当赶到医院,看到那个坐在椅子上穿着白色风衣的男人,赵昕只觉得这辈子她都白活了。世间居然还有这样男子,所有的赞美的词堆放在他身上。都觉得是一种亵渎。 那双眼睛,淡然中带着冰冷,流泄着如水般的清雅。 难道。世间真的有谪仙。 更没想到的是,林夏居然会跟这样的男子扯上关系。 那一瞬间,赵昕觉得自己的心情很是复杂。 和那样的男子站在一起,所有的人都会变得黯然失色。便是她爱着陈子墨,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的优雅清贵,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这是他们怎么样学,都不可能百分百学会的东西。 须得多少的富贵,才会有这样清雅的人。 林夏,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 正当赵昕疑惑的时候,另一个男人出现了。 黑色的大衣。冷硬的神情,肃杀的气质,让他整个人像一柄利剑。划破了整个空间的气氛。 所有的人,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那个男人。 一个英俊的男人。 然而,你看向他的第一眼,都会被他浑身骇人的气势所震,根本就不可能注意到他的样貌。 赵昕看到那个男子的时候。就皱起了眉头。 她还记得他,在谢郗彤住院的时候。见过一面。 只是,那时候的他,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睛,浑身散发的气息也只能算是沉稳。 像山一般。 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这么大的煞气,如此的,骇人。 靳夜进来之后,并没有看其他人一眼,径自走到靳轩面前。 “她怎么样了?” 看着这样浑身煞气,仿佛罗刹一般的靳夜,靳轩皱了皱眉,“医生正在做手术,来的时候已经晕过去了,医生说是流血过多造成的。” 想了想,他劝道:“你也别太过忧心,医生说了,子弹只是打在她的肩膀处,不会有生命危险。” 听到“生命危险”四个字,靳夜的瞳孔一缩,反手就是一耳光,直接将从他进来,就一直垂头站在他身后的小时打翻在地。 小时哼都没有哼一声,无视脸上浮起的五个指印,立刻爬起来跪在原地,恭谨道:“小时办事不利,请主子责罚。” 她旁边的零贰也直直的跪在那里,同样刻板的语调,“请主子责罚。” 两人虽然面无表情,心里却是松了一口气。 如果靳夜此刻发作了,那就表示事情还有转机,如果他一直沉默着不说话…… 想到这里,小时不进打了个寒噤。 靳夜的脸布满了阴霾,声音仿佛从地狱里传出来一般的幽冷,带着一股嗜血的味道,“如果她有什么事,你们都得陪葬。” 这话的煞气如此重,赵昕不由抖了抖。 她知道,这个男人,说到做到。 陈子墨感觉到了,忙将握着她的手紧了紧,想要给她力量。 尽管他也是一头雾水。 这不是法制社会么,为什么还会有“主子”这种东西。 看到那鲜红的五个指印,谢郗彤脸色一白,她知道,这一耳光原本应该打在她的脸上。 若不是为了救她…… 淡淡了瞥了女孩一眼,靳轩道:“阿夜,这是外面,不是家里。” 这是告诫他要注意一点的意思了。 毕竟是自己大哥,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靳夜寒声道:“先起来吧。” “谢主子,谢大少爷。” 两人刚起身,手术室的门就开了,靳夜也不再理他们俩,快步奔了过去。 如果不是时间不对,赵昕真的想笑出来。 像他这样风度绝佳的男人,如果不是心里实在是着急了,只怕一辈子都不会做出如此失礼的举动。 在看到林夏的那一刻。靳夜身边所有的人,都能清晰的感觉到,那个一脸阴郁,浑身煞气的男子,瞬间柔和了下来。 扶在病床的边沿,握着林夏好着的手,轻轻问道:“感觉怎么样了?” 语气轻柔的仿佛她是一个瓷娃娃一般。 满脸汗水的林夏勾了勾没有血色的唇,笑着道:“我没事。” 她的声音很轻,靳夜需要凑过去,才能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看着那没有血色的唇瓣。他只觉得心里一痛, 盯着靳夜那双如墨般浓郁的眼睛,林夏只觉得耳朵里像灌了水似得。他的声音仿佛从天外传来,恍恍惚惚,让人听得不真切。 好痛! 伤口的地方如火烧灼一般的热辣辣的滚烫,而身上又冷的要命,不断流着冷汗。 好累。 林夏在心里呻吟了一句。慢慢的阖上了眼睛。 “医生?”靳夜周身的气息一边,语调阴寒。 刚刚将汗水擦干净的医生,听到这个声音,额上又冒出了细密的汗珠,“少爷,小姐只是太累了。所以睡了过去,睡一觉就好了。” “阿夜,先将人送回病房再说。”靳轩出声道。也算是解救了这个可怜的医生。 靳夜没有出声,但却微微点了点头,跟着医生往病房走去。 看着林夏离开的方向,谢郗彤咬了咬下唇。 “子墨,咱们现在该怎么办?”赵昕小声问道。 他们不过来这里玩一趟。却害的林夏住院了,还做了手术。这可真是…… 说什么他们都没有脸继续在人家的房子里住下去了。 想到说起现在住的地方时,林夏含含糊糊的样子,再看今天靳夜的模样,赵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那个男人,就是林夏背后的男人吧。 果然是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她费了那么多心力,才和陈子墨在一起。而林夏,不费吹灰之力,就巴上了这么优质的男人。 而且,看那个男人的样子,把她当眼珠子似得,又有担待,只怕什么事情都给林夏办的妥妥的。可不像她,要获得陈子墨家人的认可,要得到她想要的,都得自己筹谋。 子墨虽然是潜力股,但是毕竟太年幼了,和人家一比,完全不在一个段位上啊。 就算是一旁站着很少说话的白衣男子,都要比子墨成熟的多。 子墨,还得她好好费心思调教啊。 想到这里,赵昕还真是有点羡慕林夏了。 “哥哥,我要在这里陪夏夏。”陈子墨还没开口,谢郗彤就两眼水汪汪的哀求道。 林夏是为她手上的,不看着她好起来,她怎么也不安心。 “咱们先就近找一家酒店住着,我在这里陪彤彤,阿昕去收拾一下东西,以后咱们就在住在这里,一直到夏夏完全病愈。” 片刻,陈子墨就想到了对策。 “嗯,就这么办。”赵昕点头道。 “哥哥,你去订酒店吧,我要在这里守着夏夏。”谢郗彤道。 陈子墨有些迟疑,虽然谢郗彤没有受伤,但是今天的事情她也是受了惊吓的,只怕现在都还心神不定。 可她却不想去休息。 “夏夏现在刚做了手术,正在睡觉,你守在这里也不过白费功夫,倒不如先休息一下,待会儿再过来。”赵昕劝道,“今天的事太突然了,你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只怕还是要休息一下,喝点参汤压压惊呢。” 谢郗彤摇头道:“昕姐,我现在哪有心思休息。” 靳轩简单的交代了靳夜几句,便从病房里出来了,将几人的谈话听的分明。 “阿夜正在陪她,你守在这里也是徒劳,不如先去休息。”他淡淡道。 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脸,谢郗彤摇了摇头,“不,我就在这里,守着她。” 她的眼神很倔强,也很坚定。 让靳轩的心,不由一动。 250 世事无常 这个眼神,让他想起了当年的阿音。 知道孙依依怀孕之后,阿音找到了他,要求分手。 他还记得,自己拉着她的手,求她不要离开。 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求人。 那天的程音仿佛碎裂了一般,失魂落魄,躯壳里面,是一个破碎的灵魂。 一个不再完整的他,如何拯救一个破碎的她。 靳轩还记得,那是他第一次看到阿音的泪。 一颗一颗,从眼睛里冒出来,顺着脸颊,落到了两人交叠的手上。 她的神情,是悲伤的。 但她的眼神,却那样倔强,那样的,坚定! 然后,她挥掉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夕阳下,她的影子仍然是那么美。 大片火红的云,带着悲壮的情绪。 她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不完整的自己,靳轩知道。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她,亦是。 这么多年了,靳轩也不是不知道孙依依对自己的感情。 可是,每当看到她,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当年范得错。这个女人,毁掉了他的爱情,毁掉了他的生活。 可是看着她,他连恨都生不起来。 没有爱,连恨都恨不起来。 他只是不想看到她。 只是觉得,多看一眼,都会污了他的眼睛,比陌生人还让人讨厌。 连带她生的孩子,他都不想多看。 那原本就是不被人祝福而生下来的,纵使他知道,孩子是无辜的。 所以,他一直单独住在外面,不回有母亲的那个家,亦不回有孙依依的那个家。 他和程音。都是骄傲的人。 程音不肯要这个不在完整的他,他在哀求过,被她拒绝了之后,陷入了颓废。 那段日子,是他一生中最灰暗的时光,也是最疯狂的时光。 现在想起,他似乎都想不起来,他怎么会有那样疯狂的时候。 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喝最烈的酒;酩酊大醉之后,跑到程音家楼下。看着她的窗子,就那样站整整一个晚上;最后,仍旧熬不过那种刻入骨髓的相思。他在又一次等了她一晚之后,没有离去,看着自己曾经爱过的女人。 冲了上去。 那是他第一次这样强迫程音。 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看着那近在咫尺的人,再也忍不住。低头吻住那几乎血色尽失的唇瓣,狠狠将那细瘦的身骨揉进怀里。 原来,他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更爱她。 怀中的人依旧那么香甜,可却没有熟悉的回应。 她只是在他放过她之后,浅浅道:“靳轩。我觉得脏。” 靳轩只觉得天都黑了,仿佛整个世界都背叛了他,他甚至都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怎么走回家的。 如果爱一个人可以让你喜欢上自己。那就是最好的爱情。 可是,如果爱上她,让他觉得自己是这样的肮脏,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世间,那。又该怎么办? 阿音,我该怎么办? 失魂落魄的回到靳宅。迎接他的就是母亲的一耳光。 原来,父亲在回来的途中出事了,而他,却只想着情情爱爱,置家族于不顾。 第一次恋爱,第一次失恋,第一次被母亲甩耳光,第一次当起了整个家庭的顶梁柱。 第一次,靳轩发现,人生,原来并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 命运,总是在你觉得未来会更加美好的时候,告诉你,你所想的一切,不过是个笑话。 程音太过骄傲,骄傲到靳轩将自己的整颗心都捧在她的面前,却因为他的瑕疵,而轻易的扔掉。 而后的日子里,靳轩不止一次的在想。 是不是因为他太过卑微,所以才让程音不懂得珍惜。 和程音谈恋爱的靳轩,虽然不是靳家这个没钱没势的轩少,却将一颗心都给了她。 “阿音,虽然现在我只能给你买普通的银戒指,你好好收着,以后一定给你买世界上最华美的珠宝。” 那是他第一次打工,用汗水赚来的钱,给程音买了个银戒指。 “为什么要买戒指丫。” “这样,就能把你牢牢的套在手心里了。” “阿音,这是送给你的礼物,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那是他买的第一个贵重的珠宝,卡地亚手链。 “好漂亮啊,很贵吧。” “你喜欢就好。” “阿音……” 看着眼前的谢郗彤,回忆如潮水一般涌来。 “哥哥,刚才这位公子救了我。若不是他,只怕我已经被歹徒的枪给打中了。”看到靳轩,谢郗彤终于想起刚才的一幕,忙对陈子墨道。 陈子墨才听到这个,忙对靳轩表示了感谢。 感谢完之后,陈子墨有些犯难了。 眼前这个男子,气度尊贵,加上之前和另一个人的谈话,可以看出他的身份极高。 给钱,自然是不可能的,只怕你给了,人家还瞧不上。 可救命之恩,又不是简单两句感谢的话就能带过去的。 陈子墨真的很为难。 靳轩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微微颔首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那您先忙,舍妹多亏您相救,我陈家虽然门户不显,但日后若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还请开口。” 虽然他极力表现自己像个大人,但终究是个十来岁的孩子。 靳轩心中莞尔,微微点头,自带着零贰离开了医院。 他离开之后,谢郗彤守在林夏病房外,陈子墨和赵昕各自离开,收拾行李的收拾行李,订宾馆的订宾馆。 只是一家高档的私人医院,林夏住的病房更是高级vip系列,整个楼层都没有几个人。 这是一个两间房的小套间,林夏住在里面,外面是一个客厅,谢郗彤进去的时候,小时正守在外面。 听到推门的声音,小时立刻抬眼,整个人蓄势待发,像一头黑豹。 见是谢郗彤,她立刻敛了气势,一动不动的站在沙发旁。 看到她脸上的的掌印,想到那个男人抽她时候的气势,谢郗彤不由抖了抖。她这个看的人都觉得疼的紧,何况是她这个挨打的人。 谢郗彤慢慢走了过去,愧疚道:“对不起,都是我……” “我没有保护好林姑娘,主子责罚的没有错,你不用愧疚。”小时淡淡道。 在训练的时候,她就显示出了天生的优势,她有着野兽般的敏锐,对环境尤为敏感。 尤其是她还那样在意大公子。 她虽然被主子责罚,但却并没有放过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与大公子隔的如此之近。 而大公子,对这个女孩,是不同的。 251 缱绻时光 “可是……” 谢郗彤欲言又止,“要不让医生过来看看你的伤。” 小时摇了摇头,“不用了,这是主子对我的惩罚,更何况,都是我保护不力,林姑娘才……” 说起林夏,谢郗彤也沉默了。 夏夏还在里面躺着,她的心沉甸甸的,透不过气来。 她不说话,小时本就不是话多之人,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一时间,外面气氛冷凝了下来。 却说林夏身体因为手术和失血过多倦极,意识也因为锻炼感觉十分脱力,沉沉的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等到再次清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黄昏了。 微醺的光透过大大的落地窗,在靳夜的脸上打下立体的投影。 英挺的鼻梁,鲜明的轮廓。 他的侧脸非常耐看,线条跌宕起伏。 银灰色的衬衣翻起了皱褶,刘海搭在他的额前,带着几分落拓的味道。 他真的是一个英俊的男人,林夏默默的想着。 眼底的青色昭示着他一夜未睡,微蹙的眉心,紧抿的唇瓣。 即便是熟睡中,都带着骇人的气势。 温热的鼻息喷在林夏的手上,林夏偏过了头,这么近的距离。 近得仿佛微微动一动,就能亲上。 这样的他,明明应该是高高在上的,林夏却看出了几分他醒着的时候,丝毫瞧不出的孩子气。 子弹打中的是左边的肩膀,右手还是好好的,靳夜趴在她的右手边睡着。 手指微微动了动,欲抚平他眉心的皱纹。 刚刚动了一下,靳夜立刻就惊醒了,幽暗的眸子里射出锐利的光。 见林夏醒来。他抬起了头,“可算是醒了。” 再不醒,他非把那些无能的医生给宰了。 靳夜轻声说着话,声音比平时更为沙哑暗沉,性感到了骨子里。 光是这么一听,林夏只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酥了。 因此她笑了笑,嗔道:“又使美男计。” 若是平时,林夏的声音一定是清脆而得意的,眼神也会透出小小的骄傲。 但现在,她的声音嘶哑。面色苍白,一张小脸都要埋入枕头里面,看起来那样脆弱。仿佛一碰就会碎一般。 靳夜取了桌上的温水,轻轻抬起她的小脑袋,一边小心的喂她喝了,一边问道:“烫不烫,还要不要来一点。” 林夏真的是渴极了。连喝了小半杯,这才摇了摇头,“不用了。” 看着她的小脸,靳夜缓缓低下了头,抵着她的额,小声道:“夏夏。” “嗯。” “夏夏。” “我在。” 他的声音。黯哑中带着一丝丝的颤抖。握着她的那只手小心翼翼,不敢用力。 林夏知道,她这次真的吓到这个男人了。 上次的事情虽然危急。但至少她的人身安全是能够保证的。 史蒂芬要的不过是她的身体,而不是她的性命。 她虽然重视贞操,可和生命比起来,自然是生命更加可贵。 就算真的和史蒂芬发生了什么,若是靳夜待她依旧如初。那自然是皆大欢喜。 而之后若是靳夜想要和她分手,林夏觉得自己也能够接受。 毕竟。她失去的只是一个不那么喜欢她,看中贞操更甚于看中她这个人的男人而已。 就好比她,如果靳夜被别的女人设计了,和那个女人春风一度。林夏觉得自己虽然会有些郁闷,会发一点小脾气,但也不会怪他。 毕竟他是人,不是神,不可能每件事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若真是那么在意这种东西,那之间靳夜有过女朋友的事,只怕会像一根根的刺一样,扎在她的心里。 但这次不同。 这些亡命之徒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他们视人命于无物,随心所欲的像人群开枪。 想要谁死,谁就得死。 若是那个枪再准一些,那林夏…… 靳夜不敢再想下去了,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脸,吻了上去。 看着那双黝黑中透着后怕和痛楚的眸子,林夏闭上了眼睛。 这样的眼神,让她的心都不由颤抖了起来。 视觉上没有冲击了,所有的感觉便都集中在了感官上。 靳夜的吻一贯霸道,但这次,他吻的很轻。 那是一种带着试探的触碰,如此的温柔。 林夏沉醉在这样的柔情中 舔吻之后,仿佛确认了她的存在,然后,林夏的双唇被那滚烫如烙铁的嘴唇狠狠地含住了。 他强壮的手臂揽着她的腰肢,手劲越来越大,林夏从温柔中回过神来,有些怔怔地用手臂推了推他。 但看到他死死盯着自己的眸子后,改推为搂,用好的那只手臂,环上了他的肩。 闭眼,舌尖回应着他的热情,带着安抚的意味。 感觉到她的情绪,靳夜身体一顿,猛的收紧了手臂,然后慢慢软了下来,也闭上了眼睛。 用舌头仔细描摹身下人的唇齿,牙龈,还有躲在那下面的,小小的柔软的舌头。 贪婪地犹如沙漠旅人骤见绿洲泉水,不肯放过她口腔里的每一寸领地,不肯放过每一点津液。 舔弄吮吸。 两人都是如此沉迷,仿佛回到了第一次接吻的时候。 光影交错间,靳夜有种错觉,任时光逝去,林夏一直都在这里。 从未离开。 等到靳夜微微抬起头,终于放开她,林夏喘息的厉害,苍白的两颊也浮起了红晕,带着一丝丝的羞涩。 从窗外透出的光线都被靳夜挡住了,林夏睁开眼静,静静看着咫尺间那双眼睛。 他的眼睛,一直都藏的太深,除非他愿意。否则很少有人看出他心里在想什么。 然而从她醒的那一刻起,林夏就能轻易的察觉到他在想什么了。 感觉,两人亲密了很多很多,心灵更加的亲近了。 看着那双波光潋滟的眼睛,靳夜搂得更紧了,又低下头,沉溺地与她接吻,动情处一只手伸进了林夏的病号服里面,在她身上抚摸探索起来。 这是人的本性,亦是人骨子里残留的动物天性。 雄性。总是通过他们自己的方式,在雌性身上留下属于他的独特的印记,来确定这个雌性是自己的。 更何况现在两人之间的气氛如此亲密。暧昧而温和。 林夏两辈子加起来,虽然谈过几次恋爱,但真正和异性这样狎昵越过界,这还是一次。 在她身上游动的手仿佛带着魔力一般,所到之处仿佛燃起了一把火。让她的头脑昏昏沉沉了起来。 她虽然是个宅女,但是三十岁的女人,在怎么纯良,身体也是有欲.望的。只是林夏平时事情多,很少有时间去想。 而现在,经历了生死的考验。林夏不想在苦苦忍着自己,她身体的欲.望很轻易的就被靳夜激起,轻轻的喘息了起来。 甚至那只好着的手。也有些发昏的从靳夜衣服的下摆处探入,轻轻抚摸着那强有力的腹肌和胸膛。 靳夜的动作突然停顿,身体僵住,猛吸了一口气,离开她的唇。抬起头,眼里涌动着不可置信的震惊。 林夏此刻躺在病床上。身上病号衫的扣子被解开了几个,歪歪斜斜的挂在身上,领口下面的春光若隐若现。 而衬衣的下面,一只温暖的手正覆在那微微隆起处。 制服的诱惑! 靳夜觉得自己的眸子此刻一定透着绿光,真是一种视觉上的顶级诱惑。 他见过许多美女穿着制服,比如护士服,警服,医生服,却没有一个女人,将病号服穿出如此诱惑的味道。 而且林夏的表情,此刻也是如此沉迷。 微微抵着她的头,靳夜在心里暗骂了自己一句:真是禽兽。 且不论她还没有成年,现在夏夏还病着,自己就控制不住了,不是禽兽还是什么。 可看着林夏春光半露的样子,靳夜觉得自己又开始激动了。他也忍不住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像好友说的那样,是个萝莉控? 然后,靳夜听到自己说了一句特煽情的话。 额头抵着额头,他低沉道:“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听到这句小言小说里面的经典台词,林夏不由抖了抖。 感觉到她的颤抖,靳夜立刻道:“怎么了?” 这时候,他才觉察到林夏有些不正常的体温,额头上传来的温度,实在是太高了。 刚刚升起的情欲就像遇到了一瓢冷水,猛然间被浇的无影无踪。 迅速抽出手,替她扣好扣子,盖好被子,靳夜奔到门口,朝外面道:“医生,快去叫医生。” 看着他那个样子,明明很不舒服的林夏,却笑了起来。 这样的靳夜,可真是少见。 真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正想着,肩膀上传来阵阵锥心的疼痛,让她不由皱起来了眉头,低低的呻吟了一句。 虽然忍受过很多次,也不像刚开始那样会把人给痛晕过去了,但还是很疼啊。 林夏又开始想骂娘了。 医生很快就过来了,给林夏做了仔细的检查。 受了那么严重的枪伤,开始发烧也算正常。 说明了这是正常情况,又安抚了靳夜一番,换了新药,这才带着护士匆匆离开。 虽然他努力镇定,可那背影,怎么看都有种落荒而逃的味道。 不知道是累了,还是新药中有安眠的成分,林夏很快又睡了过去。 这样冷酷中透着暴躁的靳夜,真有趣,下次给他画副画。 迷蒙着眼睛,看着靳夜慢慢模糊的身影,林夏胡思乱想道。 然后,便睡了过去。 PS: 推荐一本好基友的书,摘星楼主的《翡翠瞳》。今天一上线就听到摘星出事的消息,她和丈夫在闹离婚,原因是丈夫家暴。 说实话,我真是不耻对女人动手的男人。她被老公狠狠的扇耳光,拉着她的头死命的撞栏杆。摘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本科学历,大学做过团支部书记,她老公是她大学同学。 可这样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居然会打女人,居然家暴。摘星有大量的学识,却也无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作为女人,我也真的很心寒。 现在对男人真的是无比痛恨,我男朋友也跟着躺枪了,虽然明知道他很无辜。但想到摘心的遭遇,我又迷茫了…… 252 病愈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靳夜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 床边换成了谢郗彤和小时。 谢郗彤显然一直盯着她在看,见她醒来,一脸惊喜道:“可算是醒了。” 虽然心中有些小小的失落,但想到靳夜眼底下的青色,林夏又觉得自己有些矫情了。 “夏夏,你怎么样,想不想喝水。”谢郗彤一脸小心的问道,小时站在她身后,虽然依旧面无表情,可眼里也透出的同样的神色。 林夏轻轻道:“嗯,有点渴了。” 小时忙将水倒好,递给谢郗彤。 谢郗彤则小心翼翼的喂给林夏喝。 林夏轻轻抬头,不小心动到了肩膀,疼的她心里一抽,“嘶”了一声。 “怎么了。”谢郗彤握着水杯的手一抖,关切道,“是不是碰到伤口了。” 摇头示意不要喝水了,答道,“嗯,碰到了,疼死了。” 听她这么一说,谢郗彤脸色一变,将水杯搁在桌子上,“都是我不好,如果不是我……” 林夏忙打断她,“快别这么说,这件事也不是你我能控制的,再说,你又不是歹徒。我这只不过是皮外伤,很快就好了。” 见她还想说什么,林夏忙道:“我睡了多久了,怎么觉得肚子饿了。” 话音刚落,就见陈子墨和赵昕从外面推门进来。 赵昕的手里,还拎着一个保温盒。 只听她笑道:“可是来的巧了,你受了伤,医生说这两天最好吃清淡一点的事物,有利于伤口的恢复,所以你陈大哥给你熬了一锅粥,还热着呢。” 林夏笑道:“那敢情好。我正想着陈大哥的手艺呢。” 有赵昕在,这粥一定有保证,看来这伤要不了几天就会好了。 林夏暗自思忖。 “我来吧。”谢郗彤起身,殷勤的接过赵昕手里的饭盒。 “哇,真香。”接过谢郗彤递来的碗,林夏真是各种流口水啊。 睡了这么久,她还真的饿了,况且陈子墨的手艺也是没得话说,棒极了。 用勺子舀着喝了一口,林夏眯了迷眼睛。“陈大哥的手艺还是这么棒。” 粥很鲜美,里面加了蔬菜以及各种补血的食物。 林夏吃了一口,就能断定这个菜不是外面长的。煮粥的米估计也是空间的。一口下肚,只觉得肚子里面暖洋洋的,暖气从小腹处散发至全身,聚集在伤口的地方,让疼痛减轻了不少。 原来。空间水治疗伤口,是这样的效果。 以前虽然吃着里面出产的瓜果,倒没有这样深刻的感受。 陈子墨笑道:“你喜欢就好。” 赵昕从保温盒里面另外拿出一副碗筷,盛了粥,递给谢郗彤,“彤彤。你也吃一点吧。” 谢郗彤摇了摇头,“我不饿。” 赵昕不赞同道:“怎么会不饿呢,从昨天到现在。你只吃了两口稀饭。人是铁饭是钢,别夏夏从病床上起来了,你又躺了上去。” 林夏一听,便知道赵昕的用意了。 除了想要让谢郗彤吃一点,也是用另一种方式来告诉自己。她虽然受伤了,谢郗彤却也担心的紧。茶饭不思呢。 想通了这一点,林夏笑道:“昕姐都盛了,你就吃一点吧,况且你们都看着我一个人吃,我也怪不好意思的。你陪着我吃,我还吃得香甜一些。” 林夏虽然说的委婉,但哪里看不出来她已经听懂了赵昕话里的意思,不过是顺着她的话在说罢了。 她心里一暖,接受了好友的好意,点头笑道:“你都这么说了,我不吃倒显得我不进人情了。” “这才是嘛,两人一起吃饭,最香甜了。” 说说笑笑的吃了饭,一顿饭下来,林夏的精神倒比醒的时候好了许多,脸色也好了不少。 连一直默不作声的小时都开口道:“姑娘的精神瞧着好了不少,主子见了一定很高兴。” 直到她开口,林夏这才发现自己忽视了小时。 她心里不免有几分愧疚。 看来,自己也在不自不觉间将小时的地位放低了一等,所以这才忽视了她。 否则,真正从时间上来说,和小时在一起的时间并不比谢郗彤少。 毕竟除了睡觉,小时和自己都是寸步不离的。 在学校时,就算是上厕所,她都是守在门口。 想到这里,林夏心中的歉意更甚,“小时,你吃过饭没有。” 她还没有答话,赵昕就替她开口了,“没呢,不管我和子墨怎么劝,她都不肯吃饭,说是你不醒,主子没有开口,她就不吃。” 陈子墨虽然没有说什么,却也在旁边点了点头。 “小时,你快去吃饭吧。”见她想开口,林夏又添了一句,“你是要我给阿夜打个电话,你才肯吃饭么?如果你确定要如此,那我就给他打一个电话。” 说话间,就要挣扎着起来。 “别,我吃饭。”虽然这么说着,她却仍然像一根桩子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赵昕奇怪道:“这是……” 陈子墨道:“阿昕,你去给小时准备一点吃的,她是不会离开这里的。” 除了林夏和靳夜的命令,她可是谁的话都不听呢。 被陈子墨一提醒,赵昕也想起来了,知道他们有话要说,点头道:“嗯,我出去买,你们说话。” 说着,从沙发上起身,自走了出去。 见她离开,陈子墨也跟着站起了身子,朝林夏鞠了个躬,“这次的事情,多亏你了。” “陈大哥,你这是做什么?”陈子墨对自己鞠躬,林夏觉得自己的思维有些不够了,忙道,“万万使不得。” “若是没有你。只怕彤彤她这次在劫难逃了。”陈子墨直起了身子,认真道,“救命之恩,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做才能表达陈家对你的感激。” “陈大哥,你说什么呢,以我和彤彤的关系,还需要算的这么清么?”林夏假意嗔道。 陈子墨罕见了露出一丝苦笑,“就是因为关系好,所以才更是惭愧。我们来这边,衣食住行都是你一手打理准备好了的。可是现在却害的你躺在病床上。简直就是恩将仇报了,我实在是……实在是觉得说不过去。” “这事原本是打算通知林伯父和林伯母的……” “啊——”听他这么一说,林夏一惊。大呼,“千万别告诉我爸妈!” 说的太急,岔了气,咳嗽了起来。 小时眼疾手快的给她倒了杯水,小心的喂她喝了。 谢郗彤白了陈子墨一眼。“哥哥,你说话能别说一半么,害的夏夏都呛到了。夏夏,你放心,这件事林伯父和林伯母并不知道。原本哥哥是打算说的,后来被昕姐劝住了。说等你好了,说不说看你的意思。” 林夏还有些惊魂未定,“这就好。这就好,我在这边的事一般都没怎么和父母说。我在国外,他们在国内,就算知道了我现在的情况,除了白白担忧。什么作用都没有。毕竟现在护照什么的不好办,就算能办也要等一段时间。说不定那时候我早就好了。” “昕姐也是这么说的。”谢郗彤点头道。 陈子墨道:“不管怎么说,这件事都是我们欠了你一个大人情。你受伤,我和彤彤实在是心里不安,也不好打扰你了,回程的机票我们都定好了,打算等你伤势好了,我们几人就离开。” 林夏一想,也是,她现在受伤,又不能出去玩。她卧病在床,他们几人自然更没有心思玩了,兴高采烈的来一趟,居然是这么个结果,对他们来说,真是扫兴极了。 “机票定在什么时候。” “下下个星期。”谢郗彤道,“夏夏,我不想走,我要留在这里照顾你。” 林夏心里苦笑了一下,既然定在下下周,可见陈子墨和赵昕是算好时间了的。在空间的照顾下,到了下下周,自己的伤势一定会好的差不多。 届时,谢郗彤就算是不想离开,也不得不离开。 “我也不想你走,不过我这个样子,也不能陪你们玩了。你们好不容易出国玩一次,居然是这个结局,真是对不住。” 陈子墨道:“快别这么说了,越是这样,我们就越是无地自容了。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养伤,别胡思乱想,保持心情舒畅,医生说这样有助于伤口的复原。 林夏自然点头应“是”。 养伤的这段期间,靳夜来的并不算勤,比不上谢郗彤,甚至还比不上陈子墨和赵昕。这不免让林夏心里有些埋怨,毕竟生病的人总是有些爱胡思乱想的。 也幸好谢郗彤一直陪在她身边,两人不时聊聊闲话,谈天说地,倒也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 而托赵昕的福,伤口好的很快,让这些洋医生都惊呼不已,直呼没见过身体恢复能力这么强的人。 因为有医生再三保证,并像靳夜解释合理出门散心有利心情的舒畅,伤口的恢复,只怕他还要吩咐小时不让她出门一步。 用了午饭,见外面天气正好,林夏便和谢郗彤一起在外面走着,后面自然跟着万年小尾巴——小时。 帝国就是好,土地大的不行,医院风景也是极好,很适合病人的修养。 “夏夏,那个靳夜,和你是什么关系?” 林夏想了想,倘然道:“他是我的男朋友。” 都这么久了,只怕大家也都猜出来了。 与其藏着掖着,不如坦然承认。 253 吻 对这个说辞,谢郗彤倒没有过多的惊讶。 若是原版的她,只怕早就大呼小叫,叽叽喳喳起来。 然后会笑眯眯的和林夏谈起她的男朋友,八卦之火熊熊燃起。 只是现在的她,内里是一个受古代教育十几年的小姑娘。 古代少女十五岁及笄,林夏现在已近十七岁了。 这个年纪在古代都能做母亲了,谈恋爱也不算什么大事。 若是林夏知道她心中所想,一定会大叹,这就是教育的代沟啊! 当然,现在她不知道谢郗彤所想,但见她没有多问,心里也是有些感激。 和自己的好朋友分享男朋友什么的,她还真的做不出来。 君不见网络上这么多闺蜜当小三之事,不可否认,这些事情中女人是弱者,可那女生难道就真的一点错都没有么?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隐私,即便是闺蜜,也不能事实都分享。 不然,郭小四童鞋的《小时代》怎么来的。 不就是四个女孩感情太好,什么都一起分享,最后牵扯不干净了。 越长大越孤单,不仅仅说的是你成长过程心灵上遇到的孤独,还有就是你对这个世界开始了解,开始明白世事的冷漠,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可能永远在一起。 朋友,会有自己的家庭,丈夫,孩子,那时候,她们的生活重心不会是你们。 工作之后的林夏,经常怀念大学的她,即便那个时候的她遇到很多渣男,但至少也收获了友情。 四个女孩朝夕相处。怎么可能没有感情。 毕业之后,每个人都劳燕分飞,各自有各自的事,变成了一个独立的个体。 纵使偶尔会在一个夜晚的黄昏,或者白雾迷茫的清晨感到孤单和迷茫,怀念大学一睁眼就能见到同学,就能开口说话的日子,却也不可能重回那种四个人挤一个狭窄卧室的时光了。 成为独立个体的她们,受不了那种逼仄的约束,亦不想讲自己生活中的隐私之事都暴露在另一个人的眼下。 即便是合租而居。也一定会是分房而睡。 大学那种同居一个小空间,所有的东西都堆积在一起的时光,再也不可重来。 拿着谢郗彤越加沉静的消瘦的侧脸。林夏不禁感叹道,“彤彤,你真的是长大了。” 以前的谢郗彤,被家人保护的太好,太过天真不谙世事。林夏虽然喜欢她的性子。却也不得不为她忧心,这样的女孩,什么时候才能找到真正待她好,真心待她之人。 她这样的性子,又能不能受住生活对她的磨砺呢。 便是林夏她自己,不也是经历的重重的磨难。受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才有了现在这种在感情上随波逐流。生活中都靠自己的性格么? 爱情来了,她倘然接受,不矫情,不做作。爱情走了,不悲不喜。依旧故我。 有靳夜在,她生活的更好;没有他。她活的依旧自在。 正是有这样的想法,所以面对这些奢华的外物,她也不大在意。而正是这种从骨子里透出的不在意,让她在气度上面对那些上层社会的人时,让她在靳夜身边,毫不逊色。 当然,除了重生,林夏最大的依仗,就是空间。 里面的东西,随随便便拿出一件到外面来,都是天价。 面对这么多价值连城的古董,林夏都是毫不在意,自然对她住的地方走廊上挂着一幅梵高的画毫不惊奇。 若是惊奇,那就奇怪了。 她空间的书房里面,还有一幅画圣吴道子的画呢,达芬奇在他面前,弱爆了,有木有。 闻言,谢郗彤白了她一眼,“说话这么老气横秋的,你也才和我差不多大,好么?” 其实来到此间之后,谢郗彤才发觉,现代女孩也都很厉害,有没有。 赵昕就不说了,长袖善舞 ,八面玲珑;林夏,沉稳大度,风姿卓绝;谢郗彤,娇俏可人,聪慧伶俐。 若不是她重生了,这三人简直就是梅兰竹菊,各有千秋啊。 望着碧蓝的天空,林夏慢慢升了个懒腰,“是啊,我们都长大了。” 这里什么都好,清新的空气,整洁的街道,没有拥挤的人群,生活久了,都快忘了国内是什么样子了。 可是,在林夏的心底,还是很想很想家。 想林老爸,林老妈,林辉。 天知道,她生病的时候有多想他们。 顺着她的目光,谢郗彤勾了勾嘴角,“是啊,她们也该长大了。” 两人正说着话,就见靳夜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 谢郗彤笑了笑,“既然正主来啦,我就不打扰你们啦,我先回去了。” “那你们明天要走……我去机场送送你们吧。” 谢郗彤笑道,“不用啦,哥哥和昕姐都已经准备好了,你身体才刚刚好,还要养伤呢,可别再折腾啦。“ 林夏一想,也是,她过去不仅帮不上什么忙,说不定还是累赘。 因而点头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过去了,不让还是个累赘。反正不用多久我就可以回国了,到时候咱们见面的时间便多了。” 谢郗彤笑道:“正是这个理。“ 说话间,靳夜已经行至跟前。 谢郗彤笑道:“那我真走了。“ “小时,替我送彤彤回去。”有靳夜在的时候,小时一般都在下面休息。 况且这次陈子墨两人没过来,谢郗彤一个人回去她也不放心。 见靳夜没有出声,便知道他也同意了,小时便跟在了谢郗彤的身后。 谢郗彤朝靳夜简单颔首,算是打招呼。 而靳夜,连一个眼神都奉欠,直接越过了她,坐到林夏身边询问道:“今天感觉怎么样了。肩膀还痛不痛,有没有按时吃药。” 从第一次见面,谢郗彤就已经习惯了靳夜这种直接无视她的举动,并没有多言,和小时离开了这里。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林夏嗔了他一眼,“你就不能有点礼貌么,明明当时在医院见面的时候还很有教养的。” 靳夜面色一沉,“她害你受伤,我没有报复就已经算好的了。还让我对她笑么?”那些歹徒,已经被他连根拔起了。 也不知道他怎么动作,反正这段时间的新闻上都是关于这帮犯罪分子的消息。看了新闻。林夏才知道,原来他们是一个团伙,也不是第一次犯罪,有组织有纪律的很。 也是,在警察来之前。他们便都离开了,看着就训练有素。 若靳轩恰好在场,这些罪犯只怕也不可能这么快伏诛。 “大丈夫应该虚怀若谷,你心眼怎么比针眼还小呢,就绿豆点大。”一边说着,一边还用手示意。比较了一下。 靳夜一把抓住林夏在眼前晃动的手,在唇边吻了吻,“别说她了。扫兴。” 一边说着,一边小时将她抱近怀里,“我不在这几天,有没有想我,嗯~” 尾音低颤。低沉沉磁性的声音从林夏身后响起,身上强烈的男子的体息。让林夏不由颤了颤。 原本握着林夏的手也变成了握着她的下巴,将她的脸转向自己。 看着少女脸上浮起的红晕,靳夜的手指轻轻移动,缓缓抚过她的唇瓣。他是手指并不是光洁如玉,而是略显粗糙,有摩擦的感觉。 手指轻轻地移动,摩擦,每划一下,林夏便随之颤一下。加上鼻息间靳夜熟悉的味道,呼吸更是急促了几分,双颊上的红晕朝耳朵脖颈处荡开。 她的心不可控制地开始砰砰跳动,仿佛有一种要破膛而出的错觉。 从上次接吻解衣事件发生以后,这个男人似乎总在诱惑她。 想到这里,林夏有些迷离的眼神清醒了几分, 瞪了一眼这个浑身散发着男性荷尔蒙的男人。 而被她眼睛一瞪,男人居然笑了起来。 明明俊朗如刀刻的五官,在这一瞬间,竟是染上了几缕魅惑之意。 这么一笑,贴在他胸口处似乎也灼热了起来。 林夏心里大呼,又开始了,又来诱惑她了。 这家伙,原本就长的不错,现在被他可以散发魅力,林夏哪里招架得住。 两人的面颊如此之近,呼吸着对方的气息,暧昧不已。胸口是剧烈的心跳声,叫嚣的她脑仁有些发疼,因为她觉得空气有些不够用了 晕红的小脸,迷离的眼神,明显是被自己给迷住了。 没有什么谢郗彤陈子墨捣乱,分走林夏的心神,靳夜显然很是满意。 又是邪邪的一笑,让林夏原本有些迷糊的眼睛更是变成了星星眼。 绝世帅哥啊,这才是本姑娘的菜啊。 靳轩这种如月般的男子,美则美矣,不对胃口啊不对胃口。 就在林夏的胡思乱想中,靳夜缓缓的低下头。 原本两人就极近,呼吸之气都交换着在用。 眼下,只需移动几厘米,靳夜那高挺的鼻梁,就触到了林夏的琼鼻。 鼻尖对着鼻尖,磨了磨,亲昵极了。 他的眼睛,浓墨如大海,宽广似天空,却盛着满满温柔的缱绻。 林夏心里刚动,眼前一黑,唇上就感觉到了一股灼热。 他的人极冷,可他的唇却如此滚烫,真是不符。 林夏有一下没一下的想着,似乎被靳夜察觉了,惩罚性的咬了咬她的粉唇,带着她进入一个让人神迷的世界。 254 因果 一吻毕,两人都有些气喘吁吁。 额头相触,鼻尖相抵,呼吸相溶。 一面拥着林夏,一面时不时亲一下她的眉眼,额头,耳后那小片柔嫩的肌肤。 缓慢而温情。 林夏靠在他怀里,像一只餍足的小猫,带着浓浓的满足于惬意。 如果今天靳夜再不来,就足足有十天没见到他的人了。 原本林夏心中还是有些气恼的,可被他这一番动作下来,那丝丝气恼早已烟消云散,变成了甜蜜于羞涩。 空气那么冷,但他的吻,他的手,他的怀却是如此温暖,暖的她一颗心都好似化了一般。 原本林夏还想质问他一番,或者撒个娇生个气什么的,结果不知道怎么就变成这种黏黏糊糊的状况了。 又是一个湿热的吻落下来,林夏刚刚清明的眸子又晕晕乎乎起来。 若是让熟悉靳夜的人看到这一幕,只怕眼珠子都会惊讶的掉下来,八成会认为自己疯了。 不然就是靳夜疯了,这哪里像平时的他。 其实现在的靳夜脑中一片空白,抱着怀中的人儿,只觉得无比舒服。鼻息间是淡淡的幽香,让他紧绷的神经也放松的很,一吻毕,觉得还不够不够。 医学上有一个词,叫皮肤饥渴症,莫不就是靳夜目前这个这样子。 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的靳夜,十分喜欢两人相处的这种模式。 等到两个人黏糊完,进屋子的时候,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并且他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对了,还没问你你这段时间在干嘛呢,问小时她也不肯多说。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屋子里都是暖气,换了舒适的家居服,在病床上躺好,林夏问道。 “处理一些善后事宜。”捏了捏她柔若无骨的小手,靳夜笑道,“怎么,想我啦。” 林夏嗔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靳夜对佳人的白眼欣然受之。 林夏没有答话,沉默了下俩。 说起“想”这个字,她又开始想家了。 人脆弱的时候。第一个想念的,就是有父母的那个家。 她的小脸,开始有些落寞起来。 靳夜坐在她床头。揽她入怀,“怎么,想家了?” 林夏点点头,并没有说话。 她怕一开口,就泄露了有些哽咽的声音。 上辈子这个时候。她还在容城读高中,每天为考试和作业的事烦闷着,哪有这个心思悲春悯秋。 而林老爸林老妈,还在为她和林辉的学费,日后读大学的费用发愁,哪里有心思和精力管林夏这些纤细的心情。 没有环境。也纤细不起来。 就算是林黛玉,若她不是千金小姐,而是一个整日里为生活忙碌的村姑。估计也没有这种性子了。 而对靳夜来说,林夏的这一面是很少见的。 一直以来,她的性子是有些淡然自若的,和时下的小女生很不一样。而正是这种性格,吸引了他。 现在这种柔弱而无助的样子。倒真是新鲜。 加上他本来就是大男子主义者,便道:“要不过两天我陪你一起回去看看?” 这话。好像林夏已经嫁给了她,现在要回娘家似得。 此话一出,没有等到林夏的回答。 半响,才听她道:“这倒不用,反正过几个月就要回国了,在国外也待了大半年,也不差这几个月。” 亲了亲她的发顶,靳夜道:“嗯,这个事听你的。不过,你什么时候想回去了,就和我说声。” 有私人飞机,这个确实很方便。 “嗯,我知道。”林夏道,“对了,你那边的事处理的怎么样了,从入春以来,美国股市就动荡的厉害,你那里有影响么?” “影响肯定是有的,不过我早有准备,这个你倒不用担心。”靳夜道,“再说了,靳夜这样的大家族,经历了多少的动荡,就算是爆发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也不会倒的。况且现在家族里面大多数生意都投资到了中国和南非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欧洲这边的除了几个破有口碑的声音,倒没有继续扩张。而那几个生意,都是一些家常用品,就算是经济危机,也不妨事。” 经济危机人也是要吃喝拉撒的,他们做的这些不起眼的小零碎生意,倒比那些珠宝首饰等行业的风险要少的多,又因为遍布全球的关系,利润却同样大的惊人。 越是了解,林夏才越是明白,“有钱人越有钱”这句话的含义了。 “嗯。” 她低声道。 日子不紧不慢的过去了,很快林夏出院了,然后在家里修养,在开学之前,伤也都大好了。 皮肤上有一个浅浅的粉红色的伤疤,如一朵小雏菊的形状。 每次看到这个菊花,林夏都会抖几下。 其实她不是介意伤疤,而是介意它的形状,有木有。 以后穿一个小吊带,或者抹胸小短裙,一眼就能看到这个形状特异的疤痕了。 因为不喜这个形状,林夏买了一对淡斑淡疤的护肤品药物等等。 当然,这些都是烟雾弹,真实情况是她一有时间就跑到空间里泡泉水。那水有淡斑淡痕的效果,这个林夏还是知道的。 而在养伤的这段时间内,林夏也算是明白了自己的空间和赵昕空间的不同之处。 林夏的空间,时间是静止的,不能种植水果蔬菜之类的。赵昕的空间,能够长东西,时间却是流逝的。 其实两人的空间都是云灵书的东西,云灵书身死,法宝失去主人,而有灵性的法宝都会自动寻找有缘人的。 当年,这两件法宝就是主动找上云灵书的。 而她,也是靠着这两件法宝,在云泽大陆颇有名气,从小天之骄女,出世之才能名头就一直绕着她。 赵昕那个空间,是她用来种植灵果灵草之物,而林夏这个空间,则是她用来修炼的地方。 修真无岁月,她在空间里往往一打坐就是数百年,而人间也不过数月而已。 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做引,有无数灵气四溢的灵果丹药作辅,加上她本就天资聪颖,让她一跃成为新一辈中的才惊觉艳之辈。 255 归程 若一般人,受到如此重创,至少得是尸骨无存。 但云灵书是何许人,有如此逆天之宝,加上运道斐然,自然得以划破时空,进入林夏所在的这个世界,改变这个世界的气运。 也,改变了,林夏她们的命运。 而灵宝,寻找有缘之人,一个找到了林夏,一个找到了赵昕。 现在,林夏呆在空间里,手里拿着那枚李隐兰给她的印章,心里真的是疑惑不解。 这枚章子,怎么落到了她的手中。 还有,这为什么是那个通道的开关?云灵书做这个开关,意义何在?而通道入口,为什么是国外的一个破教堂里面? 这种种的一切,林夏想了好久。 有些答案,从她的那些小册子里面找到了,而有些,则仍旧是谜团。 当然,林夏也不是一个纠结的人。 虽然对她手札里面描写的世界很是向往,但也知道,她这一辈子也不可能划破时空,到那个可以长生的地方去。 与其庸人自扰,不如好好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这一世已是偷来得,何必想太多。 这样一想,林夏顿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是了,当时没有这个空间的时候,她怎么想来着。要好好生活,绝不虚度这重来的人生,要让自己的家人,自己珍视的人过上好日子。 想到这里,林夏觉得自己有些本末倒置了。 管她呢。 反正有这个空间,她的人生可以更加美好,没有这个空间,她也要凭自己的一双手,打出自己的天下,自己的王国。 她是学识。她的风度,她脑子中所有的情节和奇思妙想,是别人拿不走的。 低头看了一眼又淡了一些的伤疤,林夏出了空间。 还有四个多月就可以回国了,有了期盼,时间倒也不难捱。 当林夏撩起窗帘一角,透过绿草茵茵的庭院,望向外面的时候,已经是这个学期末了。 这四个月里,《锦绣》的简体和繁体都已经出版了前面几卷。林夏卡里面的钱也蹭蹭涨了不少。 当然,这些钱对靳夜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即便是他给她的信用卡里面。随随便便也能透支个几千万。 自古文人便清贫,不过如林夏这种闯出来点名堂的人,倒也能自给自足,过得不错。 网络上的连载早在几个月前便停了,而最新的一卷也已经出版了。她现在正在写大结局中,没有的催更的痛苦,日子过得算是悠哉游哉。 加上东西都已经准备妥当,明天就可以回国了,林夏的心情很不错。 即便是外面夏日炎炎,也丝毫影响不了她。 正想着。就见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靳夜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的脸上虽然没有汗水,但后背处却是已经湿透了。 林夏迎了上去。“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 现在正是中午两点多的时候,也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 “不是明天要走么,公司的事也都处理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点结尾处理事宜,就交给其他人了。”靳夜一边说着。一边解开领口处的两颗扣子,然后将袖扣解开。衬衣挽起。 露出精干的肌肤,纹理分明。 “东西都收拾完了。”拉着林夏的小手坐在沙发上,屋里冷气很足,两人拥着也不热。 “嗯,都收拾的差不多了、”这里的很多装饰品都让人运回了靳宅,毕竟以后林夏不在这里读书,这所公寓也没有住的必要了。 “我们真的不和其他人一起回去么?”林夏来的时候是和一帮留学生一起过来的,回去的时候却是搞特殊,一个人坐私人飞机回去。 想到私人飞机,林夏又生出了如在幻中的感觉。 就是因为靳夜觉得行李太多了,不欲拿行李,便动用了私人飞机。 实在是有点劳民伤财,太奢侈了。 当然,这也只是她在心里嘀咕几句而已,毕竟以靳家的财势,这点真不算什么,也无需太过大题小做。 毕竟,私人飞机比客机要安全多了。 参加个生日会遇到心思不正之人,逛个街遇到抢劫犯,这次坐个客机,说不定又遇到恐怖分子,劫机也说不定。 有这么一层悲观主义的想法,林夏倒觉得私人飞机安全多了。 翌日,躺在私人飞机的沙发上,看着窗外朵朵白云,林夏不由舒服的叹了一声。 不像客航要在中转站停顿补给,私人飞机可直达目的地,从时间上来说,真的方便很多。 对这些大财团而言,时间就是金钱,花在飞机上的这点钱,完全可以从节省的时间上面找回。 到国内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了。 飞机在京都郊外的一个别墅后面的空地处停了下来,林夏下来的时候人还有些迷糊,在靳夜的怀里睡的很舒服,比起坐客机要花费数十个小时,这次简直可以算是短途旅行了。 看了看怀里睡眼惺忪的林夏,靳夜笑着轻轻拧了拧她的小鼻子,“今天已经太晚了,现在这里休息一晚,明天再回去。” 虽然在飞机上补觉了,但没有睡在床上,林夏就是觉得人困的不行。 胡乱点了点头,便任由靳夜安排了。 待一切妥当,连澡都来不及洗,林夏就倒在了床上。 天知道,因为回来前一晚太激动,她都没怎么睡过。 第二天大清早,本应该是精神抖擞起床的林夏,却一直没有起身。 靳夜在客厅等她吃早饭,半个时辰之后,终于上楼了一趟,见她睡得香甜,终是不忍心吵醒她,退了出来。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中午,林夏是被饿醒的。 简单的梳洗了一下。穿着睡衣,林夏直奔楼下,看到餐桌上的备好的菜和在一旁沙发上看着杂志明显在等她的靳夜,有气无力的瘫软在他的肩膀上。 “好饿啊,好累啊,好难受啊!” 一边这么说着,一边蹭了蹭他的肩膀,像小猫一样,可爱极了。 看着这样子的她,靳夜心下大悦。一个吻便落了下来。 “呜呜呜……”林夏捶着他的肩膀,“唔……饿……”剩余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某人吞进了肚子里。 好在靳夜怜惜她没吃早饭。不过浅短的一吻,轻轻咬了一口她的唇畔,“这是给你不起床的小小惩罚,下次再如此,绝不轻饶。” 不轻饶的意思。就是会吻个不停。 林夏脸色微红,啜了他一口,笑道:“安啦安啦,知道了。” 说完,兴致勃勃的坐到餐桌上,“快点吃饭。吃完好回家,好久都没见老爸老妈了,可想死我了。” 她这个样子。哪有程音教她的半分淑女的模样。 靳夜摇了摇头,眼中的笑意却更深了。 吃饱喝足,简短的收拾了一下,便和靳夜一起,坐上了进市区的汽车。 看着窗外立交桥高速路林立的京都。林夏心里有些惴惴,但更多的是兴奋激动和高兴。 终于回来。回到这熟悉的地方。 在国外待了一年,真是够了。 还是国内好,空气闻着都有故乡的味道。 看她巴着窗户,看什么都津津有味的模样,靳夜笑道:“这么高兴。” “是啊,你可是不知道,长这么大,我还从来没有离开家这么长时间呢,并且周围尽是些外国人,可苦了。” 从上车开始,靳夜就一直忙碌的很,不是打电话,就是视频指挥。林夏无法,虽然很想和他聊天表达自己的兴奋之意,不过还是体贴的没有打搅他。 眼下,靳夜主动开口,自然坐正了身子,“虽然很高兴,心里还是有几分不安的,这就是书上写的近乡情更怯了吧。” “多少人愿意移居国外,你倒是忠君爱国。” 听他这话,林夏想了想,摇头道:“也不能这样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若是我老了,经历世事,看淡所有,移居国外自然没什么顾盼之忧。而我现在还太过年幼,骤然离家,难免有些不适嘛。” 靳夜点了点头,“你说的有道理,国外有些地方,确实风景极佳,适合颐养天年。” “对了,你的事处理完了?” “哪有这么容易。”听她这话,天真浪漫,靳夜揉了揉她的发丝,道,“不过是将最要紧的几件事处理下达了命令,现在正赶过去,还有大大小小十几个会议要开。今明两天我会在B市,后天就飞往上海,待三天之后去杭州考察。” “真是辛苦。”家业太大了,纵使不是事事躬亲,也是极累的。 “习惯了就好,况且中国这边的市场还没有完全被打开,美国那边刚刚收尾,这几年定然是有些劳累,过了这段时间,等一切上了轨道就好了。”靳夜道,“这一个多月我肯定是不在B市的,你身边有小时我也很放心,一定要乖乖听话,不要在让我担心。” 躺在他怀里的林夏,小脸一红,靳夜这话就是对在美国这段时间发生事情的担忧和后怕。“知道啦,我是什么性子你还不知道。” 林夏,用时下的话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的宅女了。 如非必要,她是绝对不喜欢出门的。 靳夜也是知道她这个性子,“你虽不爱出门且喜静,但一天也还是要出门走走才是,不可一直拘在家中,对身体不好。” “哎呀,我又不是小孩子,知道的啦。再说,我这次回家,老妈能不把我像个稀罕物一样在外面溜达个几圈么?要知道,我可是林、夏两家几百号人中第一个出国的,老长面子了。” 想到林老妈那个性子,靳夜也不由笑了起来。 “况且我这次出趟国,买了一大堆东西回来,自然是要回老家的,这个你就别担心我啦。”林夏抱着他的腰肢,在他怀里蹭了蹭,满脸依赖之色,让靳夜心里舒坦的很。 刚刚无意间蹙起的眉心,也不由舒展开来。 林夏看着好笑,难怪书上会说,有时候,把你爱的男人当孩子宠,他们才会变成真正的男人。 男人或多或少都会有大男子主义情结,靳熙和靳夫人的高傲强势,更是刻在了靳夜的骨子里。 和他硬碰硬,是很不理智的行为,顺着他的毛摸,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可爱。 不过,这种事也得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不可娇惯了他们。 男人,有时候也是贱骨头,你对他太好,他反而觉得你太轻贱,不免有些忽视之。 比如一对异地恋人,若女方抛弃了一切,跑到男方所在的城市,那么这个恋情,往往是不得善终的;若男方抛弃了一切,跑到女方那里,只为和她在一起,那么这个结局,往往是皆大欢喜的。 原因就在于,因为男方付出了这么多,他就觉得他必须有回报,自然不肯轻易的放弃这段恋情。 而女方则因男方的的付出而感动,不免在心里想,他为我付出了一切,放弃了一切,世上还有谁会像他这样爱我。 自然是结成良缘。 林夏觉得,她和靳夜两人的相处模式刚好。 他有自己的事业,虽然不是每日见面,却每天都有通讯。她年岁太小,也不适合天天住在一起,免得生出事端。 而靳夜也因事业繁忙,不能常常陪着林夏,她也不会整日里粘着他,求他陪着。她又自己的事情,写小说,拜师,学习等等。 各有各的事情,互不干扰,却牵挂对方。 这种感情,随着时间流逝,只会越来越深,越来越沉。 见他心情好了许多,没这么严肃了,林夏笑道:“我老妈要知道她闺女给她找了这么一个天上有地下无的绝世好女婿,只怕梦中都要笑起来。” 想起上辈子林老妈对林夏婚事的着急,这辈子她找了这么个优秀到极点的女婿,只怕这颗心算是落肚子里,一辈子也不用忧心这个女儿了。 林夏带回的礼物里面,除了她自己平时淘的,还有三大箱子靳夜给林老爸林老妈和林辉买的礼物。 原本他还想多送一些,可是看到他送的那些东西,林夏冷汗直冒,那些太奢侈了。自从林夏写文后,林老妈用的东西也都蹭蹭蹭直上了N个台阶,对一些品牌也算是了解很多。 并不能算不识货。 但是毕竟是与她们这些人隔了一层,对LV、香奈儿这种动辄上万的奢侈品,显然是不了解的。 你送她一个LV的包包,说不定她还不在意,当成几百块的普通包包给背了。 所以,在林夏的强烈要求下,靳夜选的都是那种不算特别贵重,但一定漂亮实用的东西。 饶是如此,加上林夏给诸多亲戚带的礼物,足足有十几个大箱子。 这还不算她自己这一年里面买的衣物首饰等东西。 也难怪靳夜要搞一个私人飞机送了,这么多箱子,光运费都要不少钱了。 也亏得他们现在坐的车是SUV,空间比较大。不过,十几个箱子,还是用了两辆车才将东西装满。 所以,当林老爸林老妈突然接到林夏的电话,赶回家看到客厅里这么多大箱子的时候,两人双双傻眼了。 256 礼物 “这是……” 看到客厅里堆满的箱子,连一向有些咋咋忽忽的林老妈,也有些吭吭哧哧了起来。 林夏正在和小时一起整理她的那个些个大箱子,林辉早就把属于自己的那两个个箱子搬到了自己房间,门锁的死死的,一个人翻着礼物乐呵着呢。 听到林老妈的声音,林夏从箱子堆里面抬起头,笑道:“老爸老妈,你们回来啦,这是我给你们大家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正在整理呢。” “你买彩票中500万发财啦,买这么多东西。”林老妈一边说着,一边和林老爸从箱子间留下的小路中穿过。 好容易到达沙发前,才发现沙发上也堆满了衣服和礼品盒子。 林老爸拿起一个巴掌大小的盒子,之间上面一堆的英文字,一个都不认识。 “这个是什么?” “您打开自己看吧,反正是买来的,您要是喜欢就自己留着,不喜欢就送人,盒子都还在呢。”说着,从箱子里拿出一个纸质包装袋,递给林老妈,“老妈,这是我给你买的一条丝巾,感觉应该很配你那条黑色的裙子,打开看看。” “你这孩子,没事买这些小东西做什么。”一边说着,还一边笑着接过了东西。 袋子里面躺着一条黑色小碎花的丝巾,纯手工制作,入手冰凉如水,光滑极了,林老妈光是看着就很喜欢。 “你这孩子,老爸又不穿西装,你买领带干什么。”林老爸已经打开了手里的锦盒,看到了里面的东西。 “老爸,你旁边的箱子里面装着我给你买的衣服,里面什么衣服都有,有西装自然要买领带。这领带可不便宜呢。就您手里的一条,要一千多呢,老妈可注意给老爸收着点。” 林老妈一惊,“就这么点东西,居然这么贵。” 林夏笑道:“老爸手里的算是便宜的了,老妈你的丝巾更贵呢,就这小小的一条,要三千多呢。” 这丝巾和领带就是靳夜给林老妈礼物中的一样,爱马仕品牌。 一件衣服三千多就算贵的了,现在连一条丝巾都要三千多。林老妈瞪着手里这条丝巾,突然说不出话来。 等林老妈回过神来,立刻将手里的东西小心的放回袋子里。然后说林老爸道,“林家贵,快点把你东西放到盒子里去,然后咱把东西退回去。这不是坑人么,一条丝巾都要几千块。她怎么不直接去抢钱啊。” 嘀咕了一阵,又开始训斥林夏,“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败家呢。手里刚有了几个闲钱,就开始买七买八的,也不说给自己攒着。你现在才读高中,以后要用钱的时候多着呢。这两样没啥用的东西,就要四五千啊。” 说到这里。林老妈拍了拍大腿,“四五千啊,你这孩子,怎么就没一点心眼呢。四五千,现在一个大学生出来在B市找工作。一个月也就四五千块钱,你居然就买了条没什么用的丝巾和这什么领带。还买领带。你老爸这辈子就没穿过西装。再说这四五千,可以买条金项链,可以买个超大屏幕的电视机,能让咱家一家四口吃一个月了,还天天大鱼大肉,不带重的。” 听林老妈这么长篇大论的一说,林夏背心的冷汗都冒出来了,好像她做了什么十恶不赦之事似的。 可是,若不是她极力拒绝,靳夜还打算给林老妈买一箱子奢侈品包包呢,各种牌子,都不带重样的。 林老妈嗓门本来就比较大,配上她那独有的夏氏表情,说话特别有感染力。 连像影子一般站在角落的小时都有些愣住了,心里也觉得林姑娘是不是太败家了,这些东西这么贵,真的有必要买么? 看着杀气腾腾的林老妈,林夏转移话题,“老妈,你不是说金项链么,我给你买了一盒子,你自己看看。” 这话一出,林老妈又愣住了,和林老妈面面相觑了一眼,重复道:“一盒子?” 然后她看了看自己旁边的玻璃茶几,上面果然放着一个木盒子。 盒子大概和一台十四英寸的笔记本电脑差不多大小,十厘米的厚度,做工很精致,上面还雕刻了许多花纹,看着就很让女生欢喜。 打开盒子,里面又装了一个两个大小相同的小盒子,看到这一套盒子,林老妈自然也很喜欢,这盒子正好装一些首饰什么的东西。 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林老爸和林老妈顿时有种金光闪闪的错觉。里面被分成六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都装着一件首饰,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链等等,正好凑成一套。打开另一个盒子,里面不是黄金,都是白金饰品,样式正是林老妈这个年纪戴的,不过时也不是很花哨。 “老妈,下面还有一层呢。”林夏走了过来,拉开盒子的下面。 原来外面这个大盒子这么厚,就是设计的下面还有一层。 盒子底部用黑丝绒包好,里面静静躺着一对金手镯,林老妈拿起一支,好家伙,掂量这重量,居然是实心的。 林老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再看了一眼自家女儿,讷讷道:“夏夏,你去美国抢银行去啦。” 林夏终于忍不住,噗嗤笑了起来,举起她那短袖衫外面露出的小胳膊,道: “老妈,你胡说啥呢,就我这小胳膊小腿的,别人抢我还差不多,还我抢银行,你电视剧看多了吧。” “那你不是去国外念书去了么,怎么念着念着……”林老妈用下巴扫了一眼客厅的东西,“念着念着,你就发达啦。” 林夏将几个袋子捡起,摆在茶几上,将沙发上清出一个空位,一屁股坐了上去。 从回到家开始收拾,到林老爸两人回来,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了。 可是相比这些东西。好似没有动过一般。 不过她自己的东西在小时的帮助下,都运到卧室里了,该收拾的一些衣服护肤品什么的都摆放妥当了,其余一些零散的东西留着接下来慢慢整理。 刚和小时到客厅整理不到一刻钟,林老爸和林老妈就回来了。 “在国外这一年,我可没有闲着,老妈也知道,我又出版了几本书,加上网络上的一些收入,小赚了一笔。手里也有几个闲钱。老妈手里的那个盒子,总价值也就七八万块钱,你女儿我还是能负担起的。” 林老妈放下盒子。狐疑道:“真的,你写书的钱大部分都在你老爸手里,我们也就给你打了三十万过去,听人说美国那边消费高的很,省吃俭用一年生活费也得十几万。那还不算一些留学生平时课外打工的钱。我和你老爸思量着怎么也不能让你打工,就给你打了三十万,虽然不算多,但也刚刚只够你吃穿,哪里还会有这么多钱?” 林夏在国外,也就写了一本《锦绣》。目前也就出版了四卷,终结卷她自己还在写。因为她还没有成年,所以签约什么的还得授权给监护人林老爸。因为林夏年纪还小,财政大权仍然掌握在林家老两口手上,她手上也只有一点小钱而已。 想到这里,林夏有些得意。 她在网络上的那个小马甲,就是用林老妈的身份证签约。 在溪水镇和容城的时候。用到身份证的地方很少。到了B市,用到身份证的地方很多。可林老妈由于以前的老习惯,还是会经常容易忘记带身份证。有时候,甚至打电话让女儿给她送身份证过去。 这就给了林夏复印身份证的机会,这才能和点点女生网签约。 不然,一个未成年人,想要让合同有法律效率,必须由监护人签字。 再者,去了国外之后,一应吃食住行都由靳夜包了,日常用品什么的,一年下来,还真的积累了不少钱。 自从她去了网站之后,打赏最多的一次一天就有十几万,打赏少一些的时候,一天也有一两万,就像孙潇潇,每个星期都要贡献三百块钱在她的那本书上呢。 “哎呀,老妈,上次不是和你们说了网站的事么,网络收入写的那个卡号也是我手里的这张银行卡号,你们也都是知道的。这书卖得不错,网站的收入不错,所以我得的分成也还不错,这一年下来,也存了白来万。我这不是想着钱存在银行里也是存折么,就拿出来给你们买东西了。” “一百万?”林夏那五本书的实体也不过几百万,现在这一本书网络版就这么多,林老妈有些不可置信。 “老妈,你是不知道呢,这世界上,有钱人多了去,咱们看到的不过是九牛一毛。有钱人对他们喜欢的书,都是一掷千金的,特别是一些章节写的特别好的时候,一下子砸几十万的都有呢。” 她还记得上辈子在论坛里看到某湘有个读者,特别喜欢那个写手的书,直接拿一百多万砸那个读者。当时听到那个消息的时候,她还觉得不可思议。 对她这种一个月拿3000的上班族而言,一百多万是多么遥远的事。可现在,当事情真的发生时,林夏觉得,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她都能重生了,还有比这个更虚幻的事么? 257 说出 “哎呀,老妈,你就别想这么多了。你女儿我干和你保证,买这些东西的钱都是干干净净的,绝对不是像你想的那样什么买彩票什么抢银行之类的。” 林夏挽着林老妈的胳膊摇着,道:“这些都是我买回来孝敬你和老爸的。” 女儿这么一通软言巧语说下来,林老妈心中的惊讶和气早就消了,女儿从小在她跟前长大,是什么性子的人,谁还能比她更了解。 虽然明白林夏是在给自己长面子,但还是嘀咕了两声,“就算手里头有几个闲钱,也不是这么个花法吧,还是攒着的好。” 林夏却是明白林老妈的意思,她们那一辈的人,有钱也不会拿出去投资,只会存在银行里面吃利息,这是一种最保险的存款方式。 “老妈,至于钱的事,你就别操心啦,女儿我不是还可以写书么?这最后一卷已经大结局了,估计半个月后就能将稿子发给编辑,到那时候,不又是一笔收入进账了么?钱是死的人是活的,这么多钱存着不花,这不是白瞎么?” 见林老妈还想说什么,林夏忙道:“老妈,这边的两个箱子是给伯伯和姨妈表哥表姐他们带的礼物,其余的都是我给你和老爸还有林辉买的衣服什么的。要是不说很喜欢,还可以送给姨妈和伯伯他们,反正这些东西质量都很好,包装的也不错,送出去很有档次。” 林老妈扫视了一眼家里的这些个大箱子,“这么多东西,我和你老爸估计十年都不用买东西了。” 林夏嘿嘿笑了两声,没有答话。 等有了钱,她才发现,原来她骨子里购物欲是这么的疯狂。只要觉得质量不错外观也不错的,性价比又还行。她就会买下来。 她出去逛街的次数不多,但每一次都会买一车的东西回来,一年下来,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老妈,你和老爸慢慢收拾,我先回房了?”林夏说着,对小时使了个眼色,两人往房间走廊退去。 “对了,林辉呢,那小子没在家。又跑了?”林老妈问道。 “在家呢,正在他房间里玩我给他买的最新电子产品。”林夏一边在箱子群里面走,一遍抽空答道。 “你又给他买东西啦。那小子天天不务正业,打游戏就不说了,居然把书房里面那台电脑给拆了,安装回去居然给多出十几个零件。虽然也能开机,你爸愣是不敢用。另外买了一台新电脑。”说起这个事,林老妈就是一肚子的火,书房那台电脑才买了多久,两年都不到,就给林辉这小子拆了。 林夏一边摇手,一边道:“拆了就拆了吧。下次让老爸去二手市场多买几台旧电脑让林辉拆着玩,以后说不定以后他就靠这个吃饭呢,这些就当做前期投资了。” 听林夏这么一说。林老爸倒是若有所思。 自从家里买了电脑,一向喜欢往外跑不着家的儿子就喜欢关在自己房间钻研了。书房是林夏写文看书写作业的地方,一律不许他在里面胡搞,所以林老爸在林辉自己的房间里面给他用木材弄了一个小隔间出来,八九平米的小空间。里面摆着书桌电脑,还有一堆诸如运动器材哑铃之类的玩意儿。 幸亏林辉是个儿子。林家父母也宠他。 他住的那个房间是除了林夏的卧室之外,家里第二大的房间,不然还真没地方装他的那些宝贝。 B市的这套房子有200多个平米,每个房间也都挺大,所以这才有地方搁林辉的东西。若是容城那个刚一百开外的房子,估计是不够住的了。 “诶,林家贵,我刚刚是不是眼花啦,我怎么看到夏夏身后有个小丫头,看着倒和我们夏夏年纪差不多。” 林老妈这么一说,林老爸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点头道:“好像是的,刚刚我们两进屋的时候怎么没发现这个人,还是她自己走动了才看见的。” 看着一屋子的大小箱子,林老妈叹了一口气,“也难怪我们两老失神了,主要是夏夏这孩子买的东西太多了。这哪里像是去国外上学的,简直就是区国外批发货物,然后回来卖的嘛,我看咱们家不只十年,估计二十年都不用买这些穿的用的东西了。” 林老爸点了点头,坐在刚刚林夏坐的空地儿,开始收拾起来。 看着满屋子的礼物,林老妈这心里又是开心又是有点小小的忧愁:这么多东西,都无处下手的感觉了。 “还愣着干什么呢,还不快把值钱的,你面前的首饰盒放到房间的保险柜里面去。”在房子装修的时候,家里就在林夏的强烈要求下,安装了一个保险柜。 原本林老妈还不大赞同的,一个保险柜就要花6000多,真是太贵了。有这个钱买这些,还不如把钱放在银行里,省事又省心。 不过,看着手里的首饰盒,林老妈不禁有种错觉,仿佛自己女儿早就算计好要给她买这些东西,所以才提前买了这个保险柜。 要知道,在女儿回来之前,家里的保险柜里面也就放着总值两三万块钱的几样首饰和家里的房产证等之类的东西。 看了一眼关闭着的大门,林老妈抱起盒子,“诶,那你先把客厅收拾收拾,我把这个放到保险柜里面。对了,林家贵,这么多的金东西,夏夏就直接在刚刚那个小姑娘面前露出来了,这……是不是不太安全啊。” 林老爸想了想,实在是不知道林夏把这个陌生的小姑娘领回家是什么意思,沉思了片刻,道:“夏夏这孩子向来不大合群,咱们来B市这么就,除了妙儿那孩子经常过来玩玩,就没见她领过什么同学回家里来,这事儿肯定不是咱们想的这么简单。待会儿我去问问夏夏,你先把东西收好,这客厅也还是先整理整理吧。” 要是有人过来窜门,这一屋脏乱的,还真是不好待客。 “嗯。”林老妈应了声,抱着木盒子从箱子与箱子间狭窄的小道里面路过。 却说林夏和小时回到房间,只见她拍着胸口道:“老妈真是太凶残了,完全hold不住啊hold不住。” 小时冷冰冰的脸上也有了几分暖意,“姑娘的母亲是个好人。” 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好人,坏人和陌生人这三种人。 听她这么一说话,林夏倒是想起一件事,立刻正声道:“小时,以后你就别叫我林小姐或者林姑娘了,你就叫我夏夏吧。不然我父母听到你这么叫我,肯定奇怪的很,那样我找的理由就站不住脚了。” 林老爸和林老妈刚刚是被屋子里这么多东西扯去了心神,这一时半会的没想到上面来。可是刚刚她和小时离开的时候,两人是从老两口的面前走过去的,一定会看到她。 现在没问起,等会儿也会问起来的。所以林夏先和小时通个信,待会儿好解释一番。 “嗯,好的,姑……夏夏。”小时倒是适应力强,点头道。 “那好,你先回房吧,我现在想休息一会儿,时差还没倒过来呢。” 小时点了点头,干净利落的转身回房。 夏天本就易出汗,虽然屋子里冷气足,但刚刚这么一运动,还是有些汗冒了出来。 林夏简单冲了个凉,躺在床上想了想,还是穿着睡裙到了客厅。 她的房门一打开,旁边小时居住的门就打开了,“要出去么?” 小时一身整齐的问道。 林夏摇了摇头,“不出门,我就和爸妈说会儿话,你先在房间休息吧。家里很安全,若有什么事我会喊你的。” 小时点了点头,“又关上了门。” 见状,林夏便往客厅走去,一边走一边想着措辞,该怎么和林老爸说。 200平米的房子,设计并不单一笼统。 林夏的主卧在东边,两边有三个房间,朝阳的那两个做了客房,北边的那个当书房,书房旁边是一个客卫。穿过走廊,就是大客厅,客厅右边有一条走廊,那里的房间布局也和林夏这边略不一样。 走廊旁边有并排两间朝阳的房子,尽头是卫生间,旁边有个小一点的小房间,是当时这个户型开发商送的一点小面积,也就七八平米,用来装家里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算是杂货间。 “夏夏,你刚刚不是说回房休息么,怎么出来了?”见她一脸倦色的出来,林老妈忙道。 “老爸老妈,我是来和你们说说小时的事的。”林夏道,“去你们的房间谈谈吧。” 两老对视一眼,林老爸放下手里的东西,点头道:“嗯,去我们房间谈。” 关上门,林夏看着床沿上坐着的两老,坐到沙发里,挺直了脊背,“老爸,老妈,接下来我说的话可能有些吓人,你们一定要做好心里准备,千万别被我吓着了。” “嗨,你说吧,你老妈我都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林老妈不以为然。 倒是林老爸,脸色有些凝重,吐出两个字,“说吧。” “那我说了,你们可千万要有心里准备啊。” 林夏想了想,还是一狠心,将睡裙左边的条带褪下露出那个浅淡的伤疤。 “其实,在国外这段时间,我受伤过。” 258 胖点好啊 “什么!” 林夏话音刚落,林老妈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跑到林夏身边,拉着她从上到下的打量。 嘴里急急忙忙问道,“伤到哪里了,出了什么事?” 看着林老妈一脸毫不掩饰的担忧,林夏心里一暖。 世上最无私奉献的爱,就是母爱和父爱了吧。 爱情,付出了,又怎么会不渴求得到回报。 若无回报,各种复仇伤害又是从何而来。 “您看看这点小伤,没事儿。”林夏对自己的伤轻描淡写道,“当时是小时救了我,我很感激,又见她没什么地方去,所以就把她带回来了。” 由于林夏买了一堆的淡斑产品,加上空间水的作用,疤痕倒是消了不少,看着也不恐怖,林老妈就以为没有多严重。 林夏简答的解释了一番,又给小时编了一套说辞。 她从小在孤儿院里面长大,可惜孤儿院条件很差,吃不饱穿不暖。美国十六岁就成年了,现在小时十七岁,白天就到处打工,晚上就睡在地铁站或者客运站。一席话说的林老妈眼泪汪汪,母性大发。 林老妈擦了擦眼睛,“真是个可怜的孩子,明明是和你一般的年纪,居然比你瘦那么多,一看就是吃了很多苦。所以才有俗话说的,这没有爸妈的孩子就是根草啊。你瞧瞧小时那孩子,吃了多少苦,再看看我们家林辉,整天不务正业,不是在外面游荡一整天,就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知道在搞什么。不说好好学习,还尽给家里添麻烦。” 见林老妈虽然同情小时。但对她口中的恩情却不以为然的样子,林夏不得不改变想法了。 她点了点头,认真道:“这还不算,主要是她救了女儿一命。老妈,你不知道当时有多危急。” 说着,就把当时歹徒进店子的情形说了一遍。 “女儿这里的伤口是不小心蹭到玻璃渣子上面了,老爸老妈你们是不知道啊,那国外不像咱们中国,每户人家都可以配枪的,在店子里也能买到枪。所以拿着枪抢劫什么的,实在是太常见了。” “国外实在是太危险了,上次那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的事件。就是和你一个班的同学吧。听人家说那个女生在国内的时候可乖巧了,爸爸还是个当官的,比你老爸可是强多了。”说起国外,林老妈倒是想起一个事,忙说道。“那女孩子从小成绩可好啦,家世又好,你说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家哪里不羡慕,偏偏去国外就学坏了,看来这国外也不能去。” 听林老妈埋怨自己,林老爸可不干了。“每年那么多人出国,怎么不见别人出事,偏偏就那个女孩子出事了。依我看啊,还是他们家家教和基因有问题。你看看我们老林家的基因,再看看我们夏夏和小辉,怎么就让人省心了。” 林夏赞同老爸,“是啊。老妈,听说每年清大和京大都有好多大学毕业生出国呢。回国后大家都成了国家的栋梁,一年最少的都是挣五六十万,多的能挣一两百万呢。” 林老爸点头,“当官的怎么了,当官的还没咱们老百姓干净呢,当个老百姓才好呢。” “行行行,你们老林家最行了,我说不多你们父女俩,我不说了还不成么?”这两人一唱一和的,林老妈投降了。 “小时这孩子我瞧着不错,就让她先在咱们家住着吧,反正咱们家大,住的地方还是有的。”几人商量了半天,林老妈最后拍板道。 “嗯,我已经让小时住在我卧室旁边的那间房了。”见小时的事情尘埃落定,林夏突然想起一个事,“对了,老妈,柳雪表姐不是说到B市来实习么,去年暑假的时候我已经去国外了,所以她没有过来。先在看时间,也快暑假了,大学放假比高中早一些,你有时间给二姨打个电话,问问柳雪姐什么时候放假,我好和清姐商量商量,然后给她安排。” “这个不急,你二姨上个月已经打电话过来了,说到时候和你表姐一起过来,玩两天再回去。原本我也是答应了的,想着你回来了还可以带你表姐到处逛逛,只是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林老妈笑道。 林夏点了点头,用大拇指往客厅方向指了指,道:“家里这么多东西,每个人的我都想到了,这些东西堆放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冬天的时候咱们家生意也忙,不如趁现在生意一般的时候,回老家一趟,一来把这些东西送给大家,二来,好久都没见外婆了,想念的紧,三来,也不知道舅舅他们怎么样了,捷捷那小家伙今年上小学了吧。” 说起林老妈唯一的弟弟,林老妈显然也高兴极了,“捷捷上小学一年级了呢,上次给我打电话,喊我喊的可欢了,还问夏夏姐什么时候回来去看他呢。” 想起上次收到礼物时候夏捷高兴的小模,和胖嘟嘟的样子,林夏也笑了起来,“他哪里是想我,是想礼物了吧,我告诉他下次见到他就给他买一整套的奥特曼和变形金刚的。” 说起他,林老妈笑道:“那孩子,从小就贼精,长大肯定是个做生意的料。” “那让我在家休息几天,等这时差倒过来了,咱们一家回老家去看看,过年就不回去了,算是提前给家里人拜年吧。” 心头大事说了,林夏又和林老妈说了一阵老家的事,这才打着哈欠道。 见女儿累的很,林老妈忙点头。 这个时候,美国还是半夜呢,难怪女儿哈欠不断的。 想到女儿平时又要写书挣钱养家,又要上学,林老妈瞬间就心疼了,“夏夏,你快去休息吧,这里我和你老爸慢慢收拾,等要吃晚饭了在喊你起来。” 待回家的兴奋劲儿一过,林夏确实撑不住了,泪眼迷蒙的看着老爸老妈,“那我先去睡了,哈~” 一边说一边还打着哈欠开门。 等林夏回了房,林老妈才看着林老爸道:“人家不都说去外地求学很辛苦么,怎么我瞧着夏夏还胖了不少。” 林老爸肯定的点了点头,“双下巴都出来了,脸也圆了不少。”想到刚刚林夏伸懒腰时候露出来的肚子,又添了一句,“还有小肚腩。” 要是林夏知道在她离开房间之后,老爸老妈会这样评价,只怕她现在首要的任务就是减肥了。 林夏体质很特殊,两世为人,她的体重都没有超过三位数,也算是她平凡人生中唯一值得骄傲和自豪的一点了。 看着卧室的门,林老妈摸了摸下巴,“也不知道这国外有什么好吃的,能让夏夏这个不怎么喜欢吃东西的人长胖,看来有时间我得好好问问她,到时候也学着做几个她喜欢的菜。不然,她出去一趟都能胖起来,别人还以为我这当妈的虐待她,不给她饭吃呢。” 林老妈一直觉得自家女儿什么都好,就是太瘦了。那小胳膊小腿的,林老爸一条手臂都有林夏的腿粗。 为了这个,林老妈不知道做了多少补汤多少好菜,奈何女儿不太重口腹之欲,任凭你东西再好吃,她也就那么一点饭量。 这让林老妈也愁得不行。 林辉这家伙倒是胃口好的很,什么都吃,每顿饭都是两大碗饭,有时候打球回来,还能吃三大碗。个头也早就高出林夏一个头都不止,那手臂,比林老爸的都还要粗了,力气根式大的惊人。有时候林老爸在店子里面,家里要买米什么的,都是让林辉去背的。 也难怪林老妈会吃惊了,要知道,靳夜找的厨子也不是普通的厨子,而是在靳宅工作过的。只是后来她结婚生子,嫁的地方又离靳宅太远,就辞了工作。 现在她孩子也长大了,住的地方离林夏的学下也不太远,加上能拿不菲的工资,又只用做一年的工,自然肯过来给林夏做饭。 她在大富之家做过,那手艺自然没话说,便是林夏不怎么爱吃东西的人,也会不由多吃几口饭菜。 看着虽然不显,但这天长日久的,也就慢慢养胖了,倒是达到了靳夜欲养胖媳妇的目的。所以当靳夫人看着脸蛋圆圆的,笑起来有些稚气可爱的林夏,再大的冷气也缩小到了一定的范围。 这孩子看着乖巧,人长着一副有福气的像,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娶妻娶贤,没有哪个婆婆希望儿子娶一个狐狸精一样的女孩进门。 女孩太漂亮了,就算她自己不惹事,麻烦和绯闻也会主动找上她。 其实林老妈错了,林夏并不是不爱吃东西。而是上辈子读大学的时候,饮食不规律,落下了一身胃病的毛病。 有了胃病,自然不能吃辣的,不能吃冰的,不能吃太硬的,太酸的,种种加起来,时间一长,林夏便不大爱吃东西了。 这辈子重生,虽然没有了胃病的毛病,却还是不可避免将上一世的习惯沿袭了下来。后来林夏虽然有发现,但这个法子确实是养生之法,也就没有在意了。 259 林辉的奉承 因为倒时差的关系,接下来的日子,林夏过得有点苦逼了。 常常是白天呼呼大睡,晚上精神好的出奇。 好在现在网络资讯发达,有电脑这个东西,一晚上不睡也不觉得时间难熬。 所以在这几天深夜里,在人家都睡了,没有人会这么晚还陪她侃的情况下,林夏发挥超长,将《锦绣》的结局赶了出来 收到稿件的陈清又忙碌了起来,赶忙的安排人设计封面,排版,联系工厂安排印刷,开编辑大会,确定上市日期等等一系列的事。 等林夏适应了,回老家的事情这才题上行程。 早在刚来B市的时候,家里小超市刚刚开张,也没什么生意,林老妈和聘请的一个小妹两人完全忙的过来,林老爸没什么事就去报了个驾照。 后来一家人去4S店买了一辆SUV。 当年买这辆车的时候,林辉还不怎么乐意,觉得没有敞篷跑车开着霸气。还是林夏毅然决定买SUV,并许诺说若是林辉高考时考上了B市一类重点学校,就奖励他一辆敞篷跑车,当然,价格要控制在五十到六十万之间。 林辉听到这个许诺,当场就蹦了起来。 那个男人不喜欢车,不希望拥有一辆完全属于自己的跑车,他早就看中几款了。 当林夏一说出这个价位的跑车,他的脑海里就蹦出十几款跑车的型号。 “新一代BMW Z4,拥有超长的发动机盖和轴距、硕大的车轮拱罩、简短的前后悬伸。低悬的前端、富于冲击力的肩线和在视觉上使车身宽度进一步增大的后端,组成了Z4醒目异常的外观,它是首款采用可折叠硬顶的宝马敞篷跑车。 奥迪r的发动机使用了2.0L增压发动机,其最大提供了147Kw的功率,以及的最大扭矩。发动机使用了废弃涡轮增压、燃油直喷,以及可变进气相位等发动机技术。兼顾了动力表现与城市行驶的燃油经济性。 完美的造型、卓越的稳定性与超凡的动力——这就是对全新奥迪TT的精华诠释。就是有一点不好,它的外形不像一款跑车,更像是轿车。 还有雷克萨斯IS 250C,沃尔沃C70,Saab 9-r 2.0TS 敞篷版。 不过,这些都比不上奔驰SLK。 SLK是英文单词运动、轻盈、简洁的缩写,将经典的运动特征与轻松的平衡稳定性完美兼顾。 奔驰SLK个性化的前脸,极富视觉冲击力,其发动机罩很修长,风挡玻璃后倾幅度很大。尾部设计则短小精悍,SLK的设计灵感来自F1赛车,造型充分体现了动感的设计。SLK的设计还表现出几何美学。箭形车头、鳍状散热器格栅、梯形排气管等,都让人联想起F1赛车的身影,充分体现出奔驰在跑车制造领域的卓越技术。” 这款车的价格也在60万左右,符合林夏的要求。 将最后一个包裹塞进后备箱里,盖上后车盖。林老爸拍了拍手,坐上了驾驶位。 “还是夏夏有眼光,知道要买一辆SUV型的车,不然这么多东西,跑车怎么放得下哦。”车子开动了,林老妈笑道。 林辉正在埋头玩他的PSP。闻言撇了撇嘴,“要是我有一辆车,这下子家里不就有两辆车了。这么点东西还怕放不下么?” 闻言,林老爸笑道:“怎么,你小子才十六岁,就想着要买车啦。” “那是,我姐可是答应我了。要给我买辆跑车的,车我都看好了。奔驰SLK呢。”林辉说道这里,对悠闲躺着闭目听歌的林夏道,“姐,你可是答应我了的,不许耍赖。” 林夏摘下耳机,慢悠悠道:“嗯,前提是你考上B市的一类重点高校,不然,你还是自己攒钱买吧。” 闻言,林辉哇哇大叫起来,“老姐,你出尔反尔,压榨小弟我。” 他一个月生活费才500有木有,过年也就几千块的压岁钱,他平时要请好兄弟吃饭,还要去健身房,还要买哑铃什么的,手里根本就没有几个钱。哪里像他姐,随随便便拿出个一百万,眼睛都不眨一下。 十六岁的林辉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介于成年与童年之间的少年脸上混合着稚气与努力像装成大人的成熟。 瘦小的身子骨经过他自己有意识的锻炼,带着青春的健硕。穿着一件略显破旧的牛仔衬衣,领口处的两颗扣子被他可以解开,露出微凸的锁骨和不大结实的胸膛。 而那双丹凤眼微微斜眯着,即便是哇哇大叫着也丝毫不减他的魅力。 这小子,果然家里条件越好,他长得就越妖孽,越吸引人。 这两天回家,可没少听林妙儿告状。听说学校里面都有他的后援团了,让林夏一阵无语。 林辉长得不错,很得女生拥护。但他还是个小孩性子,对那些主动的女生都没啥好感,觉得她们都没有什么脑子,所以对女生都冷冷的,倒是和男生打成一片。 女生虽然不能他交往,但自己心中的王子没有被人摘采,一直保持单身,于女生而言,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安慰。所以大家私底下倒心照不宣,一起呵护这一颗校草。 对男生而言,林辉虽然得女生喜欢,但他从来不对女生出手,把这些花儿都留给他们兄弟,让他们也平了一些气。加上林辉成绩虽然不是顶尖,却也一直稳居班级前五。 他不是那种没有头脑的凯子,但花钱绝对大方,该出手的地方绝对不含糊。都是年轻的小伙子,血性十足,平时又一起打篮球之类的,在男生堆里也玩的开。 简直就是男女通杀嘛。 想着林妙儿的近一年的叙述,看着眼前的老弟,林夏怎么也不能将他和几年前吸着鼻涕在外面疯玩的林辉联系起来。 果然有校草的本钱,难怪这么多女生追捧,林夏暗自思忖道。 “谁让你自己没本事挣钱,就活该压榨你。”林夏笑着调侃了一句,然后对林老妈道,“我说老妈,你儿子这么受女生欢迎,以后打算给你找个什么样的儿媳妇回来唷。” 说起这个,林老妈早就不是当年的那个村妇了,现在手里有钱了,底气可是足的很。 “我不管他给我找个什么样的媳妇,但规矩我说在这里了。首先,不能太漂亮。像陈子墨那个找的那个女朋友,我就不太喜欢。林辉,我可告诉你,以后可不能找那样的媳妇儿。” 老妈居然不喜欢赵昕,林夏有些吃惊了。 要知道,赵昕特别会做人,每次看到林老妈都特别礼貌的喊她,出去玩什么的都不会忘了给林夏和林辉带一份。林老妈每次到她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啊,都是一脸慈祥,笑眯眯的和她说话的样子。 “老妈,你为什么不喜欢昕姐啊!”林夏真的很好奇。 林老妈坐在副驾驶位上,转过头道:“那女孩,你粗粗看一眼,倒是觉得她是个正经女孩,可再一细看,就觉得这人不行。妖里妖气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孩。” 林夏无语,“昕姐哪里妖里妖气了,人家就是长得太漂亮了,难道你非得让所有人都和你女儿一样长得这么普通才行啊。老妈,你这是嫉妒!” 林老妈细细端详了一下自家女儿,只见女儿原本有些瘦的脸盘养的有些圆圆的,白里透红,笑起来嘴角处有个小小的酒窝,一双眼睛沉静如湖,就像家里阳台处养的一盆吊兰,让人看着心里就舒服的很。 “我女儿虽然长得不是最漂亮的,但绝对是这世界上最好的,那个赵昕,可比不上你。” 林老妈说着,脸上也是自豪的很。 林辉噗嗤笑道:“老妈,您老就别在老姐脸上贴金了,单凭样貌,人家昕姐能把老姐甩五条街……哦,不,十条街都不止呢。何况昕姐运气好到爆,第一次买彩票就能中500万呢,500万啊!老姐得写多少本书才能有500万啊!” 说到这里,林辉开始流口水了,“要是我有500万,哪里还需要看老姐的脸色,早就把我喜欢的车子买回来了……” 越说他的声音越小,因为身边一团低气压和林夏那堪比一张黑锅的铁脸,只听她阴测测道,“赵昕那么好,要不你干脆去给她当弟弟好了,说不定她心情一好,指点你一番,你买个彩票还能中500万呢。” 见状,林辉忙狗腿道,“嘿嘿,姐,我这不是就这么随口一说么,您老也就这么随口一听。我就是一个小人,您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昕姐哪里有老姐您好。” 林夏睨了他一眼,“唷,说来听听,你老姐我哪里好了。” “你看看啊,这昕姐中奖之后,虽然给家里人买了房子,就不再管自家的人了。巴上陈家之后,一颗心就彻底在陈大哥身上了,现在俨然是陈家的人了,胳膊肘朝外拐的很。哪里像老姐你,一颗心都在咱们家人身上。从溪水镇搬到容城,然后从容城搬到京城,不都是为了老弟我的前程么。别看老弟我平时不着调,这些东西我还是都知道,心里对老姐也是感激的很。” 林辉这家伙,平时狗嘴里吐不出一颗象牙来,现在这么一大通的好话出来,说的林夏心里可是熨帖的紧。 260 林老妈大谈儿女经 林辉一席话说出来,林夏还没有表态,林老妈就撑不住笑了。 “你这小子,老妈我养你十几年,也没见你这么夸过我,现在有求你姐了,夸的跟朵花儿似得,也不害臊。” “嘿,他害什么臊,脸皮厚的和城墙似得。” 林老爸开着车,抽空插了一句。 姐姐不敢顶嘴,老妈是女流之辈,得给点面子,林老爸和自己都是男人,可不需要留面子。 林辉有些黑脸道:“老爸,你开着车呢,不许分心。” 林老爸也不生气,乐呵呵道,“好好,我不分心,不分心。” 说完,还是添了一句,“呵呵,恼羞成怒了。” 见林老爸把话题扯远了,林夏赶紧绕了回来,“老妈,你继续说,还要有什么要求,趁今天一次性说了,免得以后小辉找的媳妇不合你意。” “反正第一条,这媳妇儿不能找太漂亮的。你没有这么大的能力,又找了这么一尊佛,可不就是个祸害,闹得家宅不宁。反正到时候小辉的媳妇儿我一定要过目,我不同意,就不许进门。这是第一。” 听到林老妈这么一解释,林夏简直想狗腿的过去给老妈捶背,然后添上一句,“老妈英明。” 上辈子,陈家为什么会惹上许家,陈子墨又为何会对上许逸宸,可不就是因为柳梓清这个大美人。 陈家没有保护这个美人的能力,所以被灭了。 金庸小说里面杨康为什么会变成完颜康,还不是因为她娘包惜弱太漂亮了,而杨铁心没有能力保护这么个美人,自然是骨肉分离,夫妻失散。 想通了一点,林夏登时觉得自家老妈的形象在心里高大起来。 老妈不一定有知识。但她又阅历,有智慧。不然,她和老爸结婚十几年,两人都不曾大吵过。 老爸是中学毕业,在当时也算是知识分子,却一直很尊重仅仅只读过小学一年级的老妈。 “不许找太漂亮的,听到没有。”林夏对林辉笑眯眯道,“老妈,这第二呢?” “这第二嘛,不能找太远的。最好是B市的人,性格要好,孝顺老人什么的就不说了。反正不能找那种不安于室,喜欢挑事儿的女孩。”林老妈道,“我和你老爸还能活多久,他找的女孩是要和他过一生,只要那女孩性格好。对小辉好,大事上拎得清就行。” 林辉奇道,“要是那女孩特别喜欢闹别扭,怎么办?我可不喜欢动不动就发脾气的女孩。” 说起这个,林老妈倒是笑眯眯的,“嘁。这个你就不懂了吧,现在哪个女孩子不是娇养大的。就说你老姐,脾气好吧。这有事没事都冲老妈我发发脾脾气,吼几嗓子呢。” 林夏老脸一红,“哪有。” 其实她最不喜欢别人吵她睡觉,平时赖床多睡时间长了,林老妈喊她起床。难免会有点床气。 林老妈也不理女儿,“再说这小姑娘心思细。既然喜欢你,心里有你,自然要求就高了,哪里不会有点脾气呢。要是她心里没你,不喜欢你,把你当陌生人,这才没这功夫脾气呢。” 就是林老妈,平时有事没事也喜欢对林老爸吼几嗓子。 若真真是相敬如宾,那才是最恐怖的。 “长得不能太漂亮,也不能太丑,家要在B市,性格要好,人也不能太刺儿,也不能太软绵,要有主见,大事上要拎得清,还得对小辉好……”林夏一条条的数下来,不由有些咂舌,“老妈,你这哪里是在找媳妇儿,国家主席的媳妇估计都没你要求多。” 赵昕果然也满足不了老妈的要求。 林老妈白了她一眼,“哪里难找了,你不就样样都占全了。” 林夏细细想了一遍,果然,貌似她都占全了。 “找女朋友太麻烦了,我才不要呢。”这么多条下来,林辉头都大了,嘟囔道,“老妈,那老姐将来得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您老才会满意啊!” 林老妈正愁坐车没事做呢,现在和两个孩子聊起来,真是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啊。听儿子提起这个,更是来了精神。 “夏夏,你以后找男朋友,样貌什么的都不管,这人品性格能力可是首要看重的,是最最重要的。” 林辉道,“为什么把人品放在第一位啊?现在人找女婿,不都是看重家世钱财学历么?” 林老妈“啐”了一声,“家世钱财算什么,咱们家缺那两个钱么。这人品不好,我女儿嫁过去可不就是受罪。现在网络上说的那些渣男,坏男人,可不都是人品不行。” “就拿你们老爸来说,样样都不好,但又一样,人品和性格绝对是没话说。所以就算以前咱们家那么穷,刚嫁你爸那会儿更是连锅都揭不开,但你们老妈我也从来都不为这个钱财抱怨一句,也从来没有和你们老爸红过脸,吵过架。后来你们俩出生了,我和你爸整天早出晚归的卖小菜,挣钱供你们读书,不说苦也不喊累,现在日子不是照样好过了。所以说啊,这钱财可以慢慢挣,但是这人品,一定要看清楚。” 这点林夏真的可以作证,上辈子老爸和老妈吵架,是因为林老妈替林辉娶了个不靠谱的媳妇,林夏又一大把年纪了,还没嫁人,家里又是一团乱,两人被琐事磨光了耐性,这才不断的争吵。 可就算是那样,也常常是林老妈主动挑事儿,林老爸就站在那里任她骂,等她气消。 这辈子家里有钱了,又到了B市这样繁华的大都市,可以遇见形形色色的人。若是普通的男人,只怕早就被这些纸醉金迷迷花了眼,沉醉在那些新鲜的肉体中,或者另在外面找女人。 林辉长得极好,林夏虽然比不上他,长得也能算清秀。两人都随了林老爸,只是林辉像林老爸多一些,林夏像林老妈多一些。 所以林老爸其实长相不错的,加上这两年手里有钱,底气也足了,自有一股中年男人的气度。而林夏得了赵昕空间的果子之后,经常给家人吃,加上在溪水镇时,用她空间里面的泉水给家人泡澡,让两老显得年轻极了,哪里像快进四十的人。 说刚三十出头,都有人信。 越是大城市,离婚率越高。 所以这样的林老爸,还是很吸引那些年过三十,如狼似虎的已离婚妇女的。 人品好,就会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因为婚姻,不仅仅是靠爱情来维系的,还有家庭,好友责任。 “那性格呢。” “性格当然要好了,如果找了一个像咱们镇上的那些男人,动辄打骂,或者脾气急躁,也是很容易出事的。你姐姐性格好,自然要找一个和配她的人。至于这能力嘛,就不用老妈我说了吧。俗话说‘宁欺白须翁,莫欺少年穷’,他有能力还没没有钱财。若找了一个二世祖,就算有金山银山也得被他败光。” 林夏笑道:“老妈,你这话也太偏激了,有钱人家里也不是尽出二世祖的,像陈大哥性格就很好,能力也不错啊。” 林老妈哼哼两声,“你陈大哥是很好,可他那个妈眼光高的很,挑三拣四的。再说了,陈家也不算是特别大富大贵之家吧,还不是和我们家一样,住那个小区里面。” 现在不用求别人什么事了,林老妈底气可足的很,“我们家现在还搬京城来了呢,这里可是寸土寸金,还有200多平米的房子呢。” 林夏有些好笑,但也知道这是中国所有父母的心理,自家孩子总是最好的。 林辉这还没找媳妇呢,就一堆的要求,若是找了,只怕她和谢芳华也差不多了。 “对了老妈,这次回去,我们住哪里啊,还住容城那个房子么。”林夏揭过这个话题,问道。 林老妈摇了摇头,“那房子一年多没人住了,只怕蜘蛛网都结起来了,我已经给你舅舅打了电话,咱们先去你舅舅家挤两天,再回溪水镇你外婆家住两天,然后就可以回来了。” 林夏点了点头,随口道,“也好,咱们春节不回家,到时候多住两天。好长时间没有回去了,也不知道任洁、任夏和李静她们几人怎么样了。” “任洁好像今年没有读书了,任夏早就嫁人了,李静貌似复读去了,现在和钟灵在一个班,关系好像还不错。上次她过生日,还请她过家里玩了的。” 说起钟灵,林夏问道:“四姨家现在过得怎么样了,钟灵今年初三吧,这不是快中考了。” 林老妈笑道,“这孩子,在国外待久了,时间都快忘了,中考比高考时间要提前,早就过了。” 林夏笑道:“那正好,把灵灵也接到B市玩几天,就和雪姐住在一起。” 林老妈点了点头,“嗯,到时候再说吧。” 接下来,林夏又问了一下家里亲戚的情况,林老妈正愁不能打发时间,便事无巨细的都说了。 和自家人聊天,林老妈都说的家乡话。 林夏好久没有和别人用方言聊天了,听的也津津有味,一路倒也不枯燥。 261 到舅舅家 即便是有话题聊,也不过说了两个小时。 听着MP3里传来的轻音乐,林夏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沉沉睡去。 她觉得自己睡的不踏实,仿佛是一场冗长的梦境。 梦到自己回到了小时候,她趴在铺着凉席的地板上,挥动着两条肥嫩嫩的小胳膊,对着年轻的林老妈露出无齿的微笑。 院子中的栀子花都开了,微风吹过,带来馥郁而浓烈的清香。 林夏抬起了头,透过青色的门帘,看着院子里白色的花朵,想要爬过去。 见状,林老妈和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林老妈的声音依然爽朗,带着林夏熟悉的味道。 她定了定神,听到了林老妈说的话,“夏夏怎么睡的这么沉,难道说这几天还没有恢复过来。” 然后,林老妈就看见林夏长长的睫毛抖了抖,睁开了眼睛。 略定了定神,看着眼前的场景,林夏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受。仿佛有些失落,又仿佛松了一口气。 梦中林老妈的脸越发模糊起来,而眼前的身影却渐渐的清晰。 看向窗外,已经是她熟悉的景色了,不由喃喃道,“原来已经到了。” 林老妈耳朵尖,笑道:“你倒是舒服,一觉睡醒,都到家了。” 夕阳给容城这个小县城镀上了一层金沙,许是刚刚睡醒的缘故,林夏觉得眼前所有的事物都显得那么恍惚,那么不真实。 为了躲开B市堵车的时间段,一家人起的很早,凌晨就出发了,总算在夜幕来临时到了地方。 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林老爸也已经倦极,林老妈见状。忙心疼的给舅舅夏淼打了电话通知他已经到了。 二姨家的房子和舅舅买的小区离的并不远,所以她们也得到了信,加上这次柳雪要和她们一起去B市,便早早的到了夏淼家等着。 “恩恩,好的,我们都在……嗯,就这样,先挂了。”夏淼刚挂上电话,夏梦姣就迫不及待问道,“怎么样了。老三一家都已经到了。” “嗯,已经到收费站了。”收费站离这也就十五分钟的事,看来很快就来了。 夏梦姣心里寻思着。道:“你们家也就一间客房,正好让老三两口子睡。至于夏夏和小辉,就住我那儿吧,夏夏和她表姐住一起,小辉就和小皑住一起。” 夏梦姣和夏淼家的房子都是最简单的三室两厅。只不过夏梦姣家里人多,房子的面积比夏淼家要大,看着也空旷一些。 而夏淼因为夏捷的缘故,将其中一间房做了书房,所以并没有多余的房间。原本他就是这么打算的,因此点头应了。 过了收费站。林夏收起MP3,仔细打量了一番容城,发现了许多改变。 林辉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终于到了。” 林夏笑道,“你这一路打游戏过来,不知道有多悠闲,还说这种话。” “在家里打游戏自然舒服。坐车颠簸的要命,每次打到关键的地方。车就来这么一下,搞得我发挥失常,郁闷。” “你就胡扯吧你,这一路都是高速,哪里来颠簸。”林夏笑了笑,就看到舅舅一家还有二姨他们都等在舅舅夏淼的小区门前了。 林老爸忙停了车,林老妈第一个下车,几人迎了上来。 “三哥,三姐。”这是夏淼。 “老三。”这是夏梦姣。 “三姨,三姨夫。”这是柳雪。 “三姨妈。“这是夏捷。 “哎唷我的心肝诶,可想死三姨我了。”林老妈蹲下来将夏捷抱起,“一年不见又长高了不少,三姨妈都抱不动了,老喏。” 林夏拎着一袋从国外带回来的零食从车上下来,正好听到林老妈这句话,不由笑道,“老妈,你哪里看着老了,以我看,您比同年人不知道年轻多少呢。” “夏夏说的对,三姨您看着可年轻了。”柳雪上来挽着林夏的胳膊笑道。 顺着她的话,众人看向林老妈。 只见她一头时髦的卷发披肩,皮肤白皙,穿着合身的连衣裙,半高的高跟鞋,胳膊处挽着一个手袋,夕阳下显得年轻极了。 真看不出来是有这么大女儿的人了。 夏梦姣看了,心里不由有些发酸,她也只比老三大几岁而已。可惜老林家祖坟冒烟,出了这么好一个闺女。 看了一眼和林夏并肩站在一起的柳雪,夏梦姣心里叹了一口气,若在溪水镇,和其他孩子一比,她女儿也算是极为优秀的了。 二类本科,她们那一条街有几个人能考上。 可是和林夏兄妹俩一比……算了算了,还是不要想这些了。女儿马上要毕业了,有夏夏帮忙,以后毕业留在B市,然后在那里找一个男朋友,将来在那边结婚生子稳定下来,以后她的两个弟弟还能有个帮衬。 夏梦姣这样想着,也上前拉着林老妈说着话儿。 至于舅舅夏淼,看见林老爸那辆SUV早就是眼睛放光,跑过去和林老爸侃起车来了。 夏捷被林老妈抱着,一扭头看见林夏手上的袋子,忙奶声奶气道,“夏夏姐,你手里是什么东西。” 林夏笑着走过去,“你猜猜,猜对了我就把这个袋子送给你,这里面的东西也都是你的。” 夏捷胖胖的小手从林老妈的胳膊处伸了出来,“这一定是给捷捷的礼物,捷捷要。”随着他的话,那胖胖的小手指还一抓一抓的,可爱极了。 林夏不由握住了他的小胖手,手指微屈,挠了挠她的手心,“捷捷真聪明,这些都是你的了。” 说完,将手里的袋子挂在他的手上。 拿到袋子,夏捷立刻扭股儿糖似的再林老妈怀里跳起来。“三姨三姨,我不要抱,我要下去和辉辉哥一起走。” 夏捷已经六岁了,林老妈抱着他都觉得吃力,何况是这样在她怀里跳来跳去,忙将他放下,“那你好好走,可不许调皮跑到路上去了。” “知道啦。”收到礼物高兴的很,夏捷笑的那叫个灿烂,然后拖着和他人差不多高的袋子。屁颠屁颠的往林辉身边跑去,一把扑住了他的大腿。 林辉正在一旁给他在容城的几个狐朋狗友打电话呢,猛然被夏捷这么一扑。倒是吓了一大跳。 见林辉看向他,夏捷笑的更欢了,吃力的举着手里的袋子,“辉辉哥,夏夏姐给我买的。” 见状林夏叹道。“男孩子果然只喜欢和男孩子一起玩,都不理睬我们。” 哀怨的语气说的林老妈几人都笑了起来,舅妈苏珊笑道:“别站在门口了,咱们还是进屋吧,饭菜都准备好了,只等着你们过来吃呢。” “哦。吃饭喏,吃饭喏。”听到有吃的,夏捷乐了起来。“今天好多好吃的菜。” 夏捷一直粘着林辉,他也不好和朋友多说,简单的聊了两句就把电话挂了,蹲下身子捏了捏夏捷的小胳膊,“你这个坏家伙。” 没想到夏捷年纪虽小。却是一点亏都不吃,“你才是坏家伙。居然骂人,妈妈,林辉哥哥骂人,骂人是不对的。” 林老妈乐道,“没错,骂人是不对的,我们都不喜欢你林辉哥哥,捷捷你也别喜欢他,他可坏了。” 听了林老妈的话,夏捷的小脸上纠结的要命,一副想和他玩又不得不听话的表情。 真是太萌啦! 林夏和柳雪两人在旁边走着,窃窃私语个不停。 夏梦姣笑道,“你们俩姊妹感情倒好,老三,今天夏夏和小辉去我家睡,让他们兄弟姐妹几人好好说说话。” 林老妈点头,“正是呢,还没到这里,夏夏就说要去和柳雪姐睡,两人有好多话要说。这丫头,去国外什么都没学会,倒是带了一大堆的礼物回来,给柳雪的足足有一箱子的东西呢。” 闻言,夏梦姣笑的更欢了,她也不是图那点东西,而是他们一家在林家心中的地位。 因道,“这孩子,挣点钱也不容易,这么破费做什么。” “嗨,也不值几个钱,她在国外又写了一本书,挣了点小零花,就给亲戚们买了点礼物,也是她的一片心意。” 夏梦姣不可置否,刚刚她看到了,车子里可足足有一车的东西呢。 这么多东西,可得花不少钱,况且国外的东西啊,国内哪里是随随便便就能有的。 知道林老妈在显摆,却也不得不接过话茬,和舅妈苏珊一起,陪林老妈聊起国外的一些事情来。 到了舅舅家,大家都纷纷帮忙,这才将车子里的送给舅舅和二姨一家的东西搬了进来。 即便搬了这么多,也只不过取了车子里礼物的一小部分而已。 一进门,就是一阵香气扑鼻,林夏不由道,“好香啊!” 换了鞋,之间餐桌上摆满了食物,还热气腾腾的,可见是刚刚出锅的。 夏梦姣道,“也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到,就没有在家里面做饭,直接让馆子里面的人将菜做好送过来的。” 苏珊道:“我想着二姐你们坐了一天的车,也都累了,肯定不想出门去饭店里面吃,就让人送过来了。” 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的车,林老妈真的是累极了,全靠回到家乡的兴奋和意志力给撑着,见弟妹这么贴心,也是极为高兴。 嘴里不住道,“正是呢,我累的不行了,大家就这样一起吃饭,比在馆子里吃好多了。” 262 熬夜是不好滴 林夏洗了手,坐在椅子上,“在车上都没怎么吃东西,饿了。” 苏珊笑道:“饿了就吃,没这么多讲究。” 林夏朝一直影子一般站在她身后的小时招手道,“小时,快过来,坐我旁边。” 苏珊几人早就听林老妈说了林夏在国外的事,对小时倒也是怜惜的紧,这孩子,看着实在是太瘦了,只怕吃了不少苦。 “对对,小时,你就坐夏夏旁边。”林老妈道,也不忘了和其他人解释,“这孩子话特别少,平时我以为夏夏算是话少的了,结果和小时一比,她就是个多嘴的鹦哥。” “小时,你别拘束,就和在自己家一般。”二姨也是热情招待。 这些天在林夏家,从来没有感受过亲情的小时对这种亲人之间的相处很陌生也很迷惑。 就像林夏和林辉,明明经常见他们在家里吵的欢,可有什么好东西,林夏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唯一的弟弟。 他们基地里的人,大多感情冷漠的很,同组的人还相熟一点,不同组的见面了根本连招呼都不会打一个。 即便是相熟的人,也不敢随便管其他人的事。 但林夏却不同,天天不是说林辉太懒,就是说林辉这不好那不好,似乎想把她的弟弟打造成一个绝世好男人一般。 刚开始林辉和林夏犟嘴的时候,小时出手了。 但考虑到他是林夏的弟弟,小时便只是制住了他,反扭住他的手,将他的头压在沙发上,让他不能的动也不能说话而已。 这倒是让林夏吃了一惊,忙让小时放开了林辉,直问他有没有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看看等等。 而林辉呢。原本视小时于无物,在他眼中不过是个陌生人的人,立刻上升了N个高度,整天缠着她,要她教她武功。 小时不为所动,林辉也是个聪明的,直接跳过小时,求他老姐。 老姐出马,一个顶俩,自然达到了他的目的。 而林辉旁边的那间外书房。早就被他磨着林老爸改成了练功房。墙的三面都装着大大的落地镜,跑步机,打拳击用的沙袋。居然还有一个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木桩,就像电影《叶问》里面的那样,用手臂打咏春拳。 当然,在林辉缠着小时的那段时间,林妙儿吃了好久的醋。后来虽然知道林辉对小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可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 要知道,林辉可是对任何女生都不假辞色的。所以,直到现在,看到小时,她都会有些不虞。 小时点了点头。僵硬的坐在林夏的手边,想了想,蹦出两个字。“谢谢。” 不过她到底不是主角,众人的心思也都没有放在她的身上,她倒也自在。 和她相比,林夏这顿饭吃的尤其痛苦,一边在林老妈的怂恿和舅舅柳雪等不时的问话中。结束了这顿晚餐。 她真的很累啊,虽然在车上睡了很久。可由于一路做梦的关系,人还是打不起精神。 好在大家知道他们累了,吃了饭之后,林夏小时三人便跟在夏梦姣和柳雪往他们家去,林老爸和林老妈林辉则留在舅舅家。 原来舅舅上次溪水镇那边有亲戚到舅舅家小住,舅舅便在书房里支了一张小床,现在是夏天,书房装了空调,林辉一个人睡那里面倒也便宜。 二姨家也不过是三室两厅,幸好刘皓今年读高三,柳皑也是高二下学期,要升高三了。夏梦姣怕自己住在家里远,浪费学习的时间,就让两个儿子平时住校,不过周末回家送一些换洗的衣物。 所以小时住柳皓柳皑的那间房,林夏和柳雪一间房。 幸好两家的小区离的并不远,到了二姨家,来不及打量她们家的摆设,简单梳洗了一番,倒头就睡着了。 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 林夏醒来的时候,柳雪也还没有醒,仍在被窝里呼呼大睡。 她蹑手蹑脚的轻轻打开了门,然后就见旁边的门被人迅速打开了,小时一身素衣的站在门口。 “你醒了。” 对这种情况林夏已经见怪不怪了,所以她很淡定的和小时打招呼,“洗漱了没有。” 小时摇了摇头。 “那就一起吧。” 昨晚上洗漱的杯子都放在公共卫生间,两人一起去就行了。 等林夏两人洗漱完,夏梦姣正拎着早点从外面进来,见林夏两人起来了,忙道:“怎么起这么早?” 林夏看了看客厅的壁钟,摸了摸鼻子,“都已经八点半了,不算早了吧。” 她平时可是七点半就起床了,小时更早,一般是六点钟就起床去运动室锻炼了。 “嗨,你表姐自从放假以来,就没有在九点钟以前起床过。每次我说她的时候,她还有理了,说她们宿舍的都这样,振振有词的很。” 夏梦姣将手里的早点放在桌子上,招呼林夏和小时,“你们先吃早饭,我去叫她起来。还是你的姐姐呢,结果妹妹都起来了,她还在呼呼大睡。” 林夏还来不及说什么,就眼睁睁的看着二姨闯进了卧室,不到五分钟,就把蓬头垢面的表姐叫了起来。 “……你瞧瞧你这个样子,再看看人家夏夏,人家比你小这么多呢,你怎么就这么不让我省心呢。” 柳雪比林夏大四岁,今年去学校就是大四了。 说是大四,其实也不过是二十一岁的小姑娘。现在的孩子,都被父母娇养着,二十五岁了都还像孩子一般,像林夏这么早熟能干的,真的是太少了。 “哎哟老妈,我马上就要去实习了,你就不能让我在家里舒服的过完这几天么?到时候去上班,每天7点就要起床了,还要挤公交什么的,可痛苦了。”被扰人清梦,柳雪烦躁扒拉了一下乱糟糟的头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装死哼哼道。 “额,表姐,其实我们家不偏,B市的地铁也很发达,你以后每天坐地铁只需要坐七八站路,不远。”林夏笑道,“快去洗洗吧,然后一起吃早餐。” 柳雪摆了摆手,在沙发上挺尸道:“你们先吃吧,我先躺会儿,还没缓过劲来呢。老妈,我到底是不是您亲闺女啊,下手这么狠,腰上估计都青了。” “哼,别和老妈我贫嘴,就因为你是我亲闺女我才下手这么狠的。你瞧瞧你这样子,将来要是去说婆家,还懒成这个样子,谁还敢要你。” “将来的事将来再说,男朋友都还没影儿呢,还婆家。” 柳雪软趴趴毫无形象的躺在沙发上,那懒洋洋的样子真是让夏梦姣又爱又恨,牙痒痒的指着她说斥道,“你瞧瞧你这个样子,哪里像一个二十二岁的大姑娘,你妈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 “都有你了。”母女两异口同声道。 “行了老妈,这话我耳朵都听出茧来了,知道啦知道啦,我起来还不行么。”柳雪苦逼的在沙发上蹭了蹭,无奈道。 昨晚她在手机上看小说看到凌晨两点,现在才八点半,她也就睡了六个半小时,可真是累啊! 林夏是大学过来的,看柳雪那双眼无神的样子,就知道她昨晚上一定睡的很晚,便笑道:“老姐,昨天你又玩手机道到深夜吧。“ “嗯,昨天在点点女频找到一本小说,写的可乐呵了,看着看着就一路看下去了,可笑死我了。”柳雪伸了个懒腰,颇有些意犹未尽道。 她话一落,小时就奇怪的看了她一眼。 想着小时今天这么晚才起身,林夏便知道昨天柳雪的笑声困扰她了,不由有些好笑。 “小说叫什么名字,说出来我也拜读一下。” “《穿越之钱多多》,你昨天睡的和一头猪一般,我怎么笑都吵不醒你。”柳雪有些遗憾道,“看到精彩的地方不能和你一起分享,可真是可惜了。” 夏梦姣道:“和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熬夜不要熬夜,看看你这个脸色,还不如老妈我的脸色好。” “我那是自然白,一种别样的美。”柳雪夸张到,双手举起托天。 林夏噗嗤笑道,“老姐,你唱大戏呢。” “我倒是想唱,可惜没这个机会。”柳雪收手,扭了扭脖颈,“行了,不说了,我洗漱一下,你们先吃吧。” 吃了早饭,几人锁了门,往舅舅家走去。 “老姐,二姨父干嘛去了,怎么没见到他。” “老爸去W市和人谈股份的事去了。”出了上次的事情之后,夏梦姣便不让柳砚开车了,家里也算是有点积蓄,便和人合伙开了个小餐馆。 不过容城毕竟是个小县城,人流量很少,出了春节前后在外地打工的人回来生意会好点之外,就没什么生意了。 因此,开了一段时间之后,前几个月也就关了店子。 手里面的钱也不能让它存在银行里放着,柳砚便和夏梦姣寻思着再买个股份,也是一项进益。 找了许多人,请人吃饭什么的,这样拖了两个多月,才找到一条算是比较合心意的路线。所以前两天柳砚请牵线的吃了顿饭,便和那人匆匆赶往W市了。 263 道谢 听柳雪这么一提,林夏也就想起来了。 林老妈和她说过,只是当时她困倦的很,也没怎么听。 “老姐,等你们家这个股份搞定了,你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以后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林夏道。 柳雪点了点头,笑道,“正是呢,说什么也不能差你们家太多。” 林夏勾了勾嘴角,没有搭话。 她们家最多也就算衣食无忧吃穿不愁而已,也算不上什么有钱人。 如果她不继续写文,就林老爸和林老妈那个小超市一个月一万多的利润,在B市这种高消费的地方,也不过是刚刚能养活一家人而已。 毕竟林夏和林辉每年的学费也不少。 到了舅舅家,林老妈几人正在吃早餐,不见林辉人影。 “林辉去哪儿了?”林夏问道。 “那小子,早上我一起床就不见人了,准是和他那一堆狐朋狗友混去了。”林老妈浑不在意道,“他油滑的很,到哪里都能有饭吃,咱们不用担心他。二姐,夏夏,你们过早没有。” “早吃了,二姨买的,老妈,你们待会儿去哪里?是去看二姑妈和二姑父么?”车里面还有给他们两带的礼物,想必今天是把容城的这些亲戚都走一遍,明天就回溪水镇。 “嗯,夏夏待会儿你和我们一起去。”林老爸道。 难怪林辉这野猴跑这么快,原因在这里呢,林夏摇了摇头,“我就不去了,明天就回老家了,我还打算去看看彤彤她们呢,约好了的。” “那行。你去吧,你姑妈家我和你爸去就成。”林老妈拍板,二姑家里没有和林夏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她不喜欢去那里也说的过去。 加上还带着一个陌生人小时,二姑那边还得招待他们,也是一件麻烦事儿,所以倒也没必要这么多人去。 “嗯。”林夏应了。 “雪雪,你脸色不太好,是昨天夏夏吵到你了,没睡好么?”从几人刚进门。林老妈就见柳雪的脸色不大好,忙问道。 说起这个,二姨直想诉苦啊。“老三老五我和你们说啊,你是不知道她啊,从放暑假回来开始,就没有在晚上十二点之前睡过觉。有时候半夜我起来,发现她房间里灯还亮着。打开门一看,哟嘿,还在玩电脑呢。” “哪有半夜,也就十二点多钟。”柳雪小声嘀咕道。 “你还敢说。”二姨白了自家闺女一眼,“昨天夏夏和她一起,她就把灯关了。一个人玩手机啊,看小说啊,弄到今天早上两点多才睡呢。你瞧瞧她现在这个样子。人不人鬼不鬼的。” 林老妈也点头道:“当初夏夏也是这个样子,经常半夜才睡,后来咱们家搬到县里之后,这才改了作息时间,每天晚上11点准时睡觉。熬夜伤身体啊。前两年夏夏瘦得跟难民营来的,现在睡得早了。瞧瞧,胖了不少吧。” 听林老妈这么一说,夏梦姣还真发现林夏胖了不少,因为她胖的比较匀称,人又长高了,所以不仔细看还瞧不出来。 再看看自家闺女,那小胳膊细的,好像自个成天虐待了她似得。 这还了得! 夏梦姣大惊,要知道,自家闺女现在已经二十一岁了。最迟明年过年就让她领个男朋友回家,然后在二十五岁之前把女儿嫁出去。 这女人就这么几年的青春,年纪太大了,生孩子都困难。可若是太瘦了,坏了孩子都容易流掉,总不能为了怀孕猛吃,把身子给搞坏吧。 还是得慢慢的循序渐进的给她补身子,让女儿像夏夏这样均匀的长胖点,对女儿身体好,对将来也好。 还有两个儿子,也正是高三关键时期,也得好好补补。 这样一想,夏梦姣顿时觉得时间紧迫起来。 不过扫到正在说话的林老妈,登时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对了,眼前不是有现成的人么!林老妈既然能把林辉养的这么壮,又能把夏夏养胖,想必有自己的法子。 吃了早餐,林老爸和夏淼聊起车子的事,林老妈、夏梦姣和舅妈苏珊聊起家常,把昨天没说完的话补上。 因为没有吃午饭,林夏三人也不得离开,只得坐在这里陪几个大人说话。有时候陪舅舅和林老爸聊聊国外生活趣事,有时候陪夏梦姣等人说说写文的事,还是B市学校里的事。 毕竟是京城,大家还是有兴趣的很。 好容易挨到吃午饭的时候,用了饭,林夏和柳雪都纷纷要离开。 柳雪是实在要睡觉了,林夏是实在不想把国外的陈饭拿出来炒了。刚回来那会儿,林老妈和林妙儿的母亲刘春娇女士也是讯问了一番。 尤其是她老妈,只要见她的一些行为和从前不同,就能扯到国外去。 “爸妈,舅舅舅妈、二姨,我们先走了啊!”林夏三人一边穿鞋,一边朝饭厅的几人喊道。 “嗯,路上小心点,看着车。”林老妈吼道。 不知道是不是回熟悉的地方了,或者是她如今算是衣锦还乡了,说话做事比从前更多三分自信,甚是扬眉吐气了一番。 出了门,柳雪拍了拍小胸口,“可算是出来了,人家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你妈加上我妈就等于两台戏了,真是可怕。” 林夏笑了笑,打趣道:“等以后老姐嫁人了,不能时时见到二姨,只怕还怀念的紧呢。” “好啊,你丫皮痒痒了,居然敢打趣老姐我。”柳雪佯装生气道,“看我不告诉三姨,说夏夏想嫁人了。” “你去说吧,我不介意。”林夏真的无所谓,反正她也是打算高中毕业之后就告诉林老妈靳夜的存在的,毕竟靳夜的年纪,真的不算小了。 两姐妹说说笑笑间就到了二姨的小区,目送柳雪进去了,便和小时一起往容城一中那条街走去。 刚走了两步。靳夜就打电话过来了。 “喂——” “吃午饭了。”电话里面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有磁性,真是迷煞万千少女。 “嗯,刚刚吃完,正和小时在去彤彤家的路上呢。你呢,工作怎么样,有没有好好吃饭。” 林夏絮絮叨叨的说了半天,才发现自己说的有点多了,和林老妈像个十足,不由有些讪讪的闭了嘴。 然后,她清晰的听到听筒里传来的一声低笑。接着是靳夜那低沉中带着温柔的声音,“真好。” 眼下即便是看不到靳夜的表情,林夏也能感受到他的喜悦。 就像在美国的时候。他那双浓墨而深沉的眸子,宛如无边无际的宇宙中,只需一眼,便就此沉沦。 再也,移不开眼去。 夏日的天气一贯有些炎热。狭小的县城更是如一个牢笼,让人逼仄。 但此刻,这所有的喧嚣都离她远去,林夏只感觉到心中的喜悦犹如涓涓的细流,让她觉得心都备浸润了,甜丝丝的。温凉而惬意。 于是,她听到自己低低道:“我也是。” 遇上你,真好。 一通电话仿佛地久天长。收了线,林夏觉得心里有些莫名的怅然。 真想他。 刚回国的时候没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在国外的时候靳夜也常常是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呢。现在,不过一周的时间不见,就想念极了。 这个念头刚刚一出。林夏心里便警醒起来。 这样可不行,她还有学业没有完成。两人也还没有成婚呢。一路走一路想,不知不觉就到了以前的小区。 “唷,夏夏回来啦 。”熟人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林夏抬头,是保安王叔。 “嗯,放暑假了,回来玩几天。王叔叔,今天是您当班啊。今儿天气倒不好,逼人的很,您可当心喏。” “是啊,前两天都还在下雨呢,今天气温突然就升了上来。放心吧,叔叔我已经买了冰镇酸梅汤,热了就喝上一口,没事儿的。这天气热,你快进去吧。” 王叔已经给她把门给打开了,“嗯,那我先进去了,叔叔再见。” “诶,再见。” 林夏和小时走了进去,还听见保卫室里面有人说话的声音呢。 “这是咱们小区的,怎么以前没见过啊。”这是个年轻人的声音。 “嗨,不过住了一年多久搬到B市去了,听说在B市买了套200多平米的房子,装修的可好了……”王叔绘声绘色的说起来,仿佛那房子他亲眼见过一般。 “是嘛。”羡慕的声音传来,“真是有钱人啊,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在这里买得起房子。” “快啦快啦,慢慢来呗,你还年轻嘛。”然后是王叔安慰年轻人的声音。 林夏转了个弯,很快就听不到大门处的声音了,仿佛那道弯,将外面所有的喧嚣都摒弃了。 因为是大热天,一路上也没遇到人,给谢郗彤打了个电话,知道她在家,这才上门去了。 叮咚叮咚—— “来了!” 门被人打开,居然是陈庆国亲自来开门,林夏有些受宠若惊了。 要知道他可是个大忙人,轻易不在家。 “老陈,可是夏夏过来了。”这是谢芳华的声音。 “叔叔阿姨好。”林夏忙打招呼。 “唷,夏夏来了,快进来快进来。”谢芳华也迎了上来,携着林夏的手进了门。 看到林夏身后的小时,有些迟疑道:“这位是?” “这是我的好姐妹小时,陈大哥和彤彤和认识。” “哦哦,都是好朋友啊,快进来,快进来。”谢芳华很是热情的招呼两人。 “阿姨,彤彤呢。”两人换了鞋,见陈子墨和谢郗彤都不在,不免有些奇怪道。 “彤彤犯了错,我和她爸让那丫头在面壁呢。”说完这句话,谢芳华和陈庆国对视了一眼,然后由谢芳华道,“夏夏啊,说起来,在美国那件事可真是多亏你了,要不是你,只怕彤彤她……” 还没说完,她的眼睛就红了,“彤彤这孩子,从小一帆风顺,平平安安的,现在也不知是怎么了,接二连三的出事,若她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我这个当妈的也不活了。” 说道这里,谢芳华又撑不住的哭了起来。 谢芳华一开口,林夏心里的弦这才松了起来,原来是道谢来着。 她说呢,怎么这么大阵仗。 264 沉香 “阿姨,您快别哭了。” 见谢芳华这样,林夏想到了林老妈,忙劝道。 “我和彤彤是好姐妹,并且去那边玩也是我邀请她的,好在她没出事,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给您老交代呢。何况我也没出什么大事,您看,现在不是好好的么?” “你这孩子。”谢芳华抹了一把泪,“别劝慰我了,子墨和彤彤把事情都和我说了。你这孩子,就是心肠好,彤彤和你交好,以后可真是有福了。” “快别这么说了,我们一家刚刚来容城的时候,还多亏了您和叔叔的照顾呢。阿姨,您这一哭,弄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陈庆国也道:“是啊,别哭了,让孩子看了笑话。“ 谢芳华点了点头,擦了泪,这才道:“今儿晚上就在我们家吃饭,阿姨亲自下厨。” 林夏点了点头,“彤彤呢。“ “在房间里等你们呢,听说你要来,早就念叨起你了,你们快进去玩吧。”陈庆国道。 “嗯,阿姨那我们先进去了。” “去吧。” 见林夏和小时进了谢郗彤的房间,谢芳华这才给陈庆国使了个眼色,夫妻两进了自己卧房。 锁了门,谢芳华这才舒了一口气。 “夏夏这孩子性子还是不错的,这事儿没有闹大。”就这个事,林夏几乎能算是陈家的恩人了。 若事情闹到谢老爷子那里,只怕有会有事端了。 “嗯,”陈庆国点了点头,沉吟道,“既然事情压下了,咱们也不能不厚道,这救命之恩。还是得报的。不然,咱们即便不说什么,子墨和彤彤心里可也会有隔阂,咱们做父母的,可得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谢芳华点了点头,打开保险柜,从里面取出一个锦盒。 陈庆国惊讶道:“你要把这个送给她。” 他是知道的,这个东西可是谢芳华的陪嫁之物。 谢芳华眼中闪过一丝不舍,但想到女儿,还是笑道:“虽然名贵。但和女儿相比,这又算什么。况且若是送金银什么的,林夏这么个小孩子也不好和家人交代。但是送这个,大人也只会当小孩子买的玩意儿。” 林夏不想让林老爸和林老妈知道这件事,他们更不会多说,所以送贵重点的礼物,也好。 这样一想。陈庆国便也同意了。 东西虽好,到底是死物,他们家也确实不缺这几个钱。想到谢郗彤当年躺在病床上的样子,那时候他可是愿意倾家荡产,只要女儿能醒过来。 和谢郗彤说了话,在陈家吃了晚饭。刚打算告辞离开,就见谢芳华从房间里出来,手上还拿了个盒子。 “夏夏。你救了彤彤一命,叔叔知道这救命之恩是不能用钱财来衡量的。但是我和你阿姨也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表达心里的感激,所以这个小礼物,你一定要收下。” “这……”若是谢芳华开口,她还能说两句。可是陈庆国开口了,她倒不知道怎么办了。 “夏夏。你就收下吧,不然我和你陈叔叔都不会安心的。”一边说着一边将东西塞到了林夏手里。 看到盒子,林夏第一反应就是金玉,正想推迟,却发现手里的锦盒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沉重。 看来自己猜错了,林夏有些疑惑,这会是什么东西呢。 “打开看看,你喜不喜欢。”察觉到林夏的意思,谢芳华开口道。 顺着她的意思,林夏打开了盒子。 里面是一串黑色的木头珠子,林夏心里一愣,难道是。 轻轻拿在手里,果然,一股浅浅的药香传来,当你以为是药香时,又有一阵凉凉的香味传来。 “这是……沉香木……”林夏有些不确定道。 对沉香,她了解的不深,靳夫人比较喜欢玉饰,靳夜从小受了她的影响,认为玉才是所有饰品中的极品,送她的饰品也多以翡翠或者宝石首饰为主。 沉香,是一种名贵的中药,非常稀少,鲜为人知。 据《药物化义》书记载,沉香散发的香气有调节血气循环的作用,同时也具有润肺和促进呼吸的功效。 而佛教里更是将沉香视作吉祥物,有辟邪的作用,所以上等的木鱼是沉香做的。 俗话更是有“一两黄金,一两沉”的说法。 也就是说,好的沉香,价比黄金。 这沉香木程音虽然教过她,但也并没有接触太多,所以林夏有些不确定。 珠子一共十二颗,含着十二星辰、十二节气之意。 见林夏不过瞧了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沉香木,谢芳华不由微微诧异。 要知道,容城不过是个小地方,能够多少人有这般见识。 这个丫头,不像她看着那么普通。 看了陈庆国一眼,谢芳华点头道:“不错,这是印度的伽楠沉香。” 奇楠,又称作枷楠、伽罗。 沉香见之较多者,一般都是水沉沉香和迦楠沉香。 水沉沉香是沉香树倒伏后埋于沼泽,经历生物分解,再于沼泽区捞起者,称为“水沉”。 顾名思义,水沉的沉香在水中会沉下去,仿佛违背的树木浮于水中这个定律。 若沉香树结香后受外力作用倒地,没有掩埋于被沼泽,而是被土掩埋后,经过足够的时间醇化而形成,就是所谓的死沉。 醇化的时间越久远,这的沉香品质也是越好的。 而奇楠,便是死沉本是共生体。 但与死沉不同的是,它在油脂在醇化的过程中产生质变,形成与沉香完全不同的新物质。 也就是说,如果你挖到一个沉香的坑,可能全是死沉,也可能会有极少部分奇楠,但更多的情况是只有沉香没有奇楠. 与沉香最基本的区别在于,它表面干涩且有风化或有氧化现象,但切开后油脂丰富,几乎全是油脂。相同含油的奇楠很软,而沉香很硬,尤其是相同含油量的沉香绝对会沉水,而奇楠绝对不沉. 同一种沉香树,在不同产地之出品,往往香气差异也颇大,所以沉香是根据产地产地来划分等级的。 一般而言,在印度、泰国、越南、高棉及海南等处生产之沉香有诸多被认为品级较高;马来西亚之产品一般被认为是中等品,而印尼、巴部亚新机内亚等地之产品大致被认为是较低品级者。 眼前这串珠子是印度沉香,又是黑色的,自然是沉香中的上品。 已目前的行情,奇楠一克至少过万了,那眼前的这串珠子,绝对是比那啥金手镯普通玉手镯要贵多了。 一般手镯价格也不过一两万,都算是比较好的了。 “这……”林夏将东西放好,递给谢芳华,“阿姨,这手串太贵重了,我受不起,受不起。” 谢芳华哪里肯收,只道:“你叔叔都说了,是谢你救命之恩,你不收,岂不是看不起阿姨和叔叔。” “夏夏哪里会有这种想法。”林夏忙道,“我和彤彤原本就是好友,凭我和她的情分,原本也是应该的,阿姨这样做,真的是折煞我了。” “你也说了凭你们两的情分,凭你们两的情分,阿姨送个小物件给你带着玩儿,又有何不可。” “可是……这太贵重了。”眼下,林夏无比希望谢芳华送她的是一个俗气到几点的金镯子,顶多也不过1万多,可这个毫不起眼的沉香串,少则十来万,多则上百万,太贵重了。 而极品的沉香木,更是有市物价,可遇不可求。 “夏夏,这是我妈妈的一片心意,你就收下了吧。珠串虽贵,却也不过是个死物,因为有人用,它才有价值。你想想,若是这沉香被埋在土里,不见天日,又哪里有这个价格。”谢郗彤说着,举起手腕,“你瞧瞧,我不也带了一串。你快快收下,咱们一人一串,多好。” 谢芳华笑道,“正是呢,快别多想了,阿姨平时待你如何,你还不知道么。在阿姨心里,早把你当做我的女儿了,难道你要伤阿姨的心么。” “阿姨,我不是这个意思。” 谢芳华截住了她的话,“既然不是这个意思,那就快收下,不然我和你叔叔可要生气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林夏也不好再推辞,大大方方收下了,“那我就谢谢叔叔阿姨了,时候不早了,我还要回舅舅家,就先走了。” “嗯,光楠小区离这里还比较远,你路上小心点,看着车,到了就给阿姨打个电话。” “好的,叔叔阿姨再见,彤彤再见。” “再见。” 林夏没有回舅舅家,路上给林老妈打了个电话,知道柳雪在家,就直接回了二姨家。 回到房间,柳雪正在看小说,忙问林夏看不看。 林夏摇了摇头,“老姐,我天天对着电脑写小说,现在正是休息的时候呢,是再不想摸手机看电脑的。” 对写手而言,所谓的休息,就是真真正正的不对着电脑,好好放松眼睛,颈椎和腰椎,多出门走动走动。 “那表姐你先玩,我去找小时说说话。”柳雪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眼睛也不离开屏幕,胡乱点了点头,又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265 苦难的年代 看着一脸痴迷巴在电脑上看小说的表姐,林夏笑着摇了摇头。 曾几何时,她也是这样。 初中的时候看郭敬明韩寒,高中看台湾小言,到了大学,初次接触网络小说,就被深深的迷住了。 网络小说粗浅易懂,情节曲折有趣,有不仅仅只局限于言情,修仙,宅斗,宫斗,种田,权谋,法律,推理,军事,历史等等各种类型,应有尽有。 这么多类型,总有一款是你爱的。 林夏看书很杂,同一类的文看多了,不免有些审美疲劳,自然想换换口味。当书虫时间长了,肚子里一肚子的文章和故事,这才有了她现在的故事。 当初写青春文学,也不过是恰逢八零后在文坛上崭露头角,她顺便搭一股东风罢了。现在有了名气,她何必写自己都觉得酸的文,自然还是写自己最感兴趣的网文。 《锦绣》已经完本了,等这次回去,写个什么类型的题材呢。 《尘缘叹》是网络小说刚刚流行那会儿,沿袭青春文学的功底,仿照沧月那种类型的武侠风写的一部关于前世今生的爱情。 现在她自个回头看,都觉得酸。 《谋尽天下》是权谋,《小富即安》是种田文,《锦绣》是宅斗文,接下来写什么呢。 网游文,她一直想写一本像《微微一笑很倾城》那样的文章;还是现代职场,她有过职场经历,可以写一本迎合现代都市白领的职场文,另类的《杜拉拉升职记》;还是写一本纯粹的言情穿越文,如《步步惊心》;还是来一本宫斗,像《甄嬛传》。 哎唷,想法太多。头都大了,可得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林夏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心里碎碎念,关上了卧室的门。 到了小时的房间,林夏郑重取出包里的锦盒,打开了来。 锦盒里的沉香手串,闪现着沉静的色泽。 关于沉香的颜色分级,众说纷纭:一般均认为以色黑有光泽者为上品。惟据陈让的海外逸说记载,沉香颜色有五种: 第一级为绿色。第二级为深绿色,第三级为金黄色,第四级为黄色。第五级为黑色。 在一般认知中,以为沉香树脂的颜色为黑色,但其实树脂含量较高的沉香中,黑色反而少见。 沉香在燃烧前几乎没有香味,其树脂浓度越高者。燃烧时的香味越是醇而温和且不具辛、苦之味。 这就是大多数小说里面描写的高档沉水香,或者沉香木的熏香。 玉指捻起一颗珠子,在灯下仔细看了看。 发现它单单从外观上来看,和普通的木头没什么区别。用指甲轻轻刮了刮,果然,用手就能刮下来。 看着林夏手里的一丁点儿木屑。小时面露惊奇,不禁出声道:“这是什么木头,居然能用手刮下来。” 林夏喃喃道:“果然是奇楠。” 用舌头舔了一下。有些甘苦,下意识地用手擦掉口水, 竟然搓出细泥来. 上等的沉香木,能捏屑成球。 这一串手链,果然值钱的很。 只是这东西对别人来说价值千金,但对林夏而言。确实不过是普通玩意。这种凡人用的沉香木,空间的仓库里面多的是。 想必云灵书作为修真之人。并不好这些身外之物,所以就都随手丢弃在了一旁。 林夏整理仓库的时候发现,很多东西都是用一种白色不知什么质量的袋子装着,仍在各个角落里,虽然有架子,却也没人将这些东西整理一下,一一摆放好。 后来还是林夏看不过去了,每样东西都经过她的手整理放好,所以对沉香,她是有印象的。 这在外面珍贵不已的沉香,在空间里不过是最普通之物。估计赵昕的空间里面灵宝更多,毕竟有一个能长东西的空间,她还能种各种值钱的东西。 比如千年灵芝,万年大红袍之类的。 而回家之后,为了不让老妈发现她经常换手链,她手上一直带着常带的那条比较朴素的链子。 不过这沉香对人身体确实很有好处,所以林夏将手腕上的链子取了下来,把谢芳华送的戴上了。 木头的看着有些笨重,但也别具风味。 明天穿那套有点名族风的衣服,一定很配这条手串。 “真好看。”小时道。 她从来不夸人,眼下这话一出,林夏不免有些喜滋滋的,对着灯光看来看去,“确实不错,真是笨,以前怎么就没想过买条木头的链子带着玩玩呢。” 那些明星,或有钱的富二代手腕上都带的是木头串子,确实比玉石轻便,而且护理效果也不差。 就一条链子的价格而言,手链固然没有木头的贵,不过手链的优势在于是成套的,总体价格就比它贵了。 一套首饰,若缺了一条链子,那就不美了。 喜了半天,和小时聊了一会儿,便回到柳雪的房间了。 小时虽然冷漠寡言,却也不是一个无趣的人,她也喜欢上网。何况他们做保镖的,别的什么没有,当时高科技的电子产品是一定都配套了的。 她不在的时候,小时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看那些网络上的器械,什么最新的枪啊,解电子锁各种锁的方法啊,或者和同行聊天,得到江湖上最新的情报。 一点也不用林夏操心。 第二天,林夏坐上了林老爸车,一家人往溪水镇行去。 二姨和舅舅离家乡近,隔三差五就往那里跑,倒是不用和他们一起过去。何况,这么多人去了,外婆家也没有这么多房间给他们住。 除夕是外公的生辰,林夏也是上辈子近二十多岁的时候才知道。 因为童年的一些习惯,她对生日这种事一直都不是很上心,也就是因为小学的时候一直要填写自己的出生年月的资料,才记住自己的生日。 在林夏二十二岁也就是外公七十大寿那年。小舅为外公举办了一个小型的生日聚会。 没有电视上那样豪华和气派,云香鬓影,只有家里嫡亲的几个亲人,却让人感到浓浓的温馨和满足。 在宴会完的时候,小舅的总结发言里,讲了很多很多。 大致的林夏现在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当时的她很触动,收获良多。 是小舅,教会了她感恩。 感恩于现在的生活,钱多钱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家人在一起,大家身体健康,一切如意。才是最重要的。 而之后,大姨的谈话,才让林夏真正走进了外公的生活,走进了那个苦难的年代。 看着窗外一闪而逝的街景,林夏陷入了沉思。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够苦逼了。 上学吧。这成绩不好不坏;这长相吧,不上不下;这家世吧,不富不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好容易找工作了吧,从当初的两千慢慢涨到穿越前的四千五。饿不死她,也撑不到。 而听了外公的故事,林夏才明白。她们是因为得到的太多,才想要拥有更多。 他们那个年代,现在的她们真的很难想象其中的艰辛。 外公生了四女一子。 林老妈排行老三,不上不下,居中。 因为子女多。为了养活家里,让孩子们有一开口饭吃。不得不到处找事做。 可在他们那个年代,就算你愿意吃苦,能够吃苦,却也是没有吃的给你的。 村里所有的年轻劳力都得集体上工,早出晚归,一年到头做的那几个工钱,根本不就够家里几张嘴吃的。 怎么办,还有五个孩子要养活。而当时,国家是不允许大家私下里买卖东西的,因为这是资本主义,这是违法的。 没有办法了。 为了让自己的子女吃饱,外公便半夜偷偷到河边去拾鱼。 外公一辈子勤劳、质朴,想必这也是他唯一一次违反当时国家的政策。 寒冬腊月,夜半凌晨,所有的人都睡着了的时候,外公在外婆的叮嘱下轻轻的出门了。 清浅的雪光让冬夜显得更为寒冷,在冷风中,外公瑟缩了一下,然后依然踏入了风雪中。为了捡几条鱼,卖几块钱,更为了不让自己唯一的一双鞋子被河水淋湿,冰冻。将唯一的一双鞋子用粗布包好,用砖头压在树根底下,赤着脚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捕鱼。 只因为河岸风太大。 零下十几度的,河水都结着厚厚的冰。 外公用厚实的砖头将冰块砸开,赤脚踏入较浅的水中。 那时候船都是国家的公物,哪家敢有自己的私船。 就算你认识几个字,在那个年代都是了不得的大事,是反派,是汉奸,是要被批斗的。 黑暗的环境,没有灯光,只有刺骨的寒风。 一个晚上,一条破网,有时候是几条鱼,有时候是十几条鱼。鱼多的时候,外公那张被生活折磨的脸上才会微微露出一丝笑容。 约莫着天快亮了,外公匆匆上岸,用粗布简单的擦一下脚,扛着渔网和桶里的鱼,往家里赶去。 这些鱼,不是给孩子们吃的。 而是用来换钱给她们买粗粮的,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又怎么吃的起鱼。 将东西匆匆藏好,简单吃几口外婆给他做的早饭,就赶到社里去做工了。 一复一日,年复一年。 不知道在当年这样无望的生活下,外公外婆是怎么过来的。 大姨很激动,双眼通红,这些,她都经历过。 林夏永远都记得那浑浊的泪水从她的脸盘滑落,而外公,却望着这满堂儿孙,露出了一个释怀而包容的微笑。 听着听着,眼泪早就爬上了林夏的眼角。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年代,外公那张苍老的面庞里究竟蕴藏了怎样的经历。 她无法一一探知。 她的心很迷茫,很苦涩,但更多的是对那个时代经历过苦难的这些老人的尊敬。 多少次他们走在死亡的边缘,能够活到今天的又有几人。 她们真的应该感恩上苍。 外公,不过是千千万万老百姓中最普通的一个。这一辈子,他都没有出过容城,到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容城。 他和外婆的身份证永远都没有使用的机会,可他们并不埋怨,仍然感激上苍。 想到往事,林夏闭上了眼睛,让那些酸涩都埋在心底。 还好,一切都已经重来。 266 显摆 上辈子一直到林夏三十岁都没有结婚,林家也不富裕。 林老妈因为没读过几句书,偶尔闲聊的时候,话里行间不免有些埋怨外公外婆当年没让她读书。 而外婆的一片拳拳爱女之心。 在听到这个话之后,也只是不断在念叨着要加钱给林老妈。 外婆一辈子都不识字,也这么过来了。 她并不能明白知识的重要性,有的只是一个母亲对女儿的真诚的爱。 外婆积攒下的那点钱,林老妈怎么会要,她也只是被生活磨去了锐气,嘴上说说,抱怨而已。 林老妈,是最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看着儿女这样,她的心底,是恨自己的。 恨自己没本事,给不了儿女想要的生活;恨自己没本事,连亲身儿女都养的不怎么样,又怎么能让自己的父母过上好日子。 因为两个孩子都要读书的关系,本就不富裕的林家,哪里拿的出多余的钱财。 饶是如此,林老妈也是常常往外婆那里走动,不时送点米面,水果,做好的饭菜等等。 用这种方法,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林夏受父母影响极深,对老人总是特别耐心。 他们的耳朵背了,听不清了;他们的手脚不便利了,走不动了;可是他们还是他们,是抚养过她的亲人,是她在世上最深牵绊的存在。 幼时,父母如何养育自己,现在,她就如何回报父母。 这是爱的传递,也是感情的羁绊。 世上,并不是只有爱情。 所以林夏所有的稿费,除了在自己手里留一点备用。大头都给林老爸和林老妈收着。 仿佛要将上辈子欠他们的,一齐补回来。 因为林老妈不识字的缘故,她还特意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张卡,上面偷偷给老妈存了20万块钱,私底下塞给林老妈,平时也是可着劲给老妈买金东西,算是对老妈额外的补偿。 毕竟,读过书和没有读过书,对这个世界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果然。知母莫若女。 老一辈的人穷苦的一辈子,对金子总是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带在身上是一种象征。仿佛更有底气了一般。 你送她十个LV的包包,对她而言,还不如一条金项链来得实在。 送林夏一家离开,舅舅夏淼夫妻两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们在自个家做客时,苏珊不好意思做大惊小怪状态。如今人走了,也不用装了。 回到房间后,立刻用手肘捅了捅自家老公。 “诶,我说你三姐家发大财了吧,你还不信。”她拎起被她珍重放在床头柜上的包包,挽在手肘里。对着试衣镜坐看又看,“你瞧瞧这个包包,这可是LV 的啊。得一两万呢。还有这一套的兰蔻小黑瓶护肤品,就这么点东西,大好几千块啊。还是送给你的阿玛尼西装,和这个劳力士手表,我说,她们家有钱也不是这么个烧法吧。” 想到林老妈身上的普拉达裙子和爱马仕的包包。苏珊心里有些羡慕。 不愧是国际顶级名牌,林老妈这些衣服包包首饰配在一起。快四十岁的人了,看着和自己都差不多大了。 对着镜子半天,这才道:“诶,你说我平时出门吧,这钱包里也不过带个几百块钱,我这背个几万的包包出门,包要是被偷了,或者被贼划破了,我心疼包比心疼钱还多呢。” 夏淼用双臂枕着后脑勺,看着自家媳妇儿笑道:“这么贵的东西,咱们小县城里面也用不到,没几个人识货,不如收起来,等去B市的时候拿出来背就是了。” 说着又叹道:“三姐确实发达了,自从搬到容城之后,这几年,每年三姐都给爸妈打钱过去了,逢年过节更是私下里塞了不少。你也知道,在溪水镇那么个小地方,也用不到什么钱,上次爸爸把存折给我,这粗粗算下来,都有二十多万了。” “咱容城的房价一平米也就3000块钱,还是极好的地段,用这钱都能买个白来平米的房子了。难怪人家都说富有孝心,穷无孝意。难道我就不知道孝顺父母了,可家里现在这个情况,捷捷还要读书,做生意又要本钱,哎!” 见自己老公责备自己,苏珊也知道他执拗了,放下包包劝道:“那是三姐的孝心,上次咱们不是没有要爸妈给的那个钱么。三姐有钱,自然有她孝顺爸妈的方式,咱们没钱,有咱们自己的孝顺方法。” “三姐虽然有钱,但不在爸妈身边,爸妈上了年纪,有个头疼脑热他们也照顾不到。我们离得近,也能帮帮忙,还有咱们经常把捷捷送去溪水镇,不就是因为我们工作忙,怕没时间照顾老人,让他代替我们在老人身边,承欢膝下么。” 夏淼笑了笑,“你说的对,是我进死胡同了。” 苏珊笑道:“正是呢,你说咱们溪水镇爸妈那一辈的人,哪个不羡慕他们。老三有出息,都住京城去了,老三的女儿还出国了,每年给爸妈打这么多生活费,爸妈还住在他们自己一手打拼起来的老房子里面,就比溪水镇百分之八十的老人都要幸福了。” 在溪水镇,老人打拼一辈子,将住了一辈子的楼房给儿子结婚,然后带着老伴另外做一点平房,住在那么一点小房子里,也就这么过了一辈子。 而像夏老爹这样有福气的,溪水镇上真是少的可怜。 被苏珊这么一提醒,夏淼点头道:“是了,我在这里哀叹自己没有能力照顾老爹,说不定老爹还觉得住在那里自在呢,毕竟是住了一辈子的地方。” 正被唯一儿子谈论的夏老爹,正一脸喜气的站在林老爸的车钱,不断的挫着手呢。 老三,可是他们家里面第一个买车的。 在乡下,大家都说生女儿是赔钱货。生儿子将来才能养老呢。 可现在哪家不羡慕自个,不就是因为自己生了个有本事的女儿么。想到存折里面的钱,夏老爹脸上的笑容更大了,眼睛都眯了起来。 下了车,林夏拎着两盒燕窝,笑眯眯的喊道:“外公、外婆,这是给您买的燕窝。” 林辉也随后拎着东西下车了,嘴里甜甜的,“外公外婆,好久没见您老啦。想死我了。” “哎唷,外婆也想你们啊。老三啊,回来就回来。还买什么东西,这不是浪费么?” 许妑——也就是夏外婆笑眯眯道。 最有出息的女儿带着一家人回来看她了,还有什么比这个有面儿的。女儿打再多的钱回来,她也不可能拉着全镇所有人的面说,我女儿给了我多少多少钱。女婿虽然是个老好人。但若真的传到他的耳朵里,心里也还是会有隔膜。 若为了这事儿,影响了女儿的生活,他们两老就白活了。 打钱这事儿就像锦衣夜行,不能吐,但也够憋屈。 现在。女儿开着这么高档的车大张旗鼓的回来,可真是给她长面子。 溪水镇很小,平时哪家有个什么新闻。不到半日的功夫,全镇的人便都知道了。 现在,围在夏老爹门前的,都是这条老街上的邻居。 而林老妈,早被从前一起长大的一些小伙伴。不,应该说大伙伴给围住了。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呢。 “唷,瑶姣你回来啦,这从B市回来一趟可不容易啊。” “还好,自家有车,挺方便的。“ “你这裙子在哪儿买的,真好看,多少钱啊。”其中一个中年大妈用手摸了摸林老妈的裙子,“这料子可真舒服,赶明儿我也去买一套试试。” “我家夏夏去年不是出国了嘛,这是她从国外给我带回来的,说是这一件裙子要两万多呢。” 林老妈这话一落,众人都惊呼起来,“两万多买一条裙子,疯了吧。” “一定是胡扯呢,哪有这么贵的裙子,两万多呢,乡下人种田一年到头也挣不到两万。” “2万的裙子穿身上,亏她穿的下去。” 人群叽叽喳喳起来,林老妈也不和她们计较。 现在她和她们已经不是同一个阶层的人了。 就说邻居林妙儿的母亲,那人家随随便便一件衣服都是一两万啊。 上次林老妈把这裙子穿出去,正好林妙儿的母亲刘春娇出门瞧见了,便笑道:“林大姐,这是夏夏给你从国外带来的最新款的普拉达裙子和爱马仕包包吧,才出来不久呢。我原想着托人给我带一件过来,不过同事说颜色太重了,不适合我穿,现在一看,还是大姐适合这衣服呢,包包也很搭。” 原本林老妈自然是嫌这衣服太贵了,穿几万块钱在身上,真是膈应的慌。现在听刘春娇这么一说,才知道原来在B市,穿这些衣服都是平常,穿几百块的衣服才不平常。 心里因为胡乱花钱的恐惧也就莫名的减少了,那刘春娇是人,她也是人。别人穿的这样的衣服,平什么她就穿不得,平白的瑟缩,让人家笑话,给两个孩子丢人。 现在她可是城里人了。 这样一想,林老妈穿这些衣服,拎这些包包的时候,就没有原先的忐忑了。 她不过是个小妇人,哪里见过人把钱不当钱,这样个花法,真是有够让她心惊的。 这次事件,到让林老妈处事不惊,有气度了很多,以至于后来林夏和靳夜成婚之时,靳夫人对林老妈也高看了两眼。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 267 外公外婆 林夏在一旁看着。 只见周围的女人叽叽喳喳,说好的有,说不好的更多。 林老妈一概不理,只和几个相好的简单说着话。 “啧啧,原本我还觉得老妈唠叨的很,哪知道和这些女人一比,老妈就是那天仙女啊!”林辉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在林夏耳边低语。 白了他一眼,林夏道:“你就吹吧,还不快把东西拎进去。” 林老爸周围也有不少那些妇人的丈夫,围着车在聊天呢。 至于夏捷,早跑到夏老爹屋里去逗阿毛玩了起来。 阿毛已经快三岁了,它已经是条老狗了,门口突然出现这么多陌生人,阿毛想叫唤,但叫出来的声音却那么的无力。 它,已经迟暮。 外公和外婆和上次来的时候看着一样,背依然佝偻,但却没有了从前的萧索,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豪。 花白的头发也已经被染黑,浑浊的眼睛里面射出的光芒,几乎刺痛了林夏的眼。 那是一种对生活极端的满意,才有的神情。 那张长满皱纹的脸上,浮现了神色是那么的复杂:慈爱,自豪,得意,有光,想要宣告天下。 林夏和林辉拎着东西进屋,去狗窝里面瞧了瞧阿毛。 它依然被锁着,浅灰色的毛已经脱落的几乎没有了。 它的旁边,是一条全黑的大狗,也被锁着。 想必,这就是当年她过来时候,孙潇潇逗的那只小狗。 没想到,它都长这么大了。 姐弟三人逗着狗。 “小黑,林辉哥哥和夏夏姐来了,这可是我哥哥和姐姐姐。你可不能咬他们,知道了吗。”夏捷对那只黑狗道,一人一狗,玩的不亦乐乎。 好容易拜托热情的邻居,林老妈和夏老爹许外婆走了进来。 让夏捷和林辉洗了手,自己也用洗手液洗了,林夏这才走到堂屋里,“老爸呢。” “和别人聊天呢,咱们不管她。”林老妈爽朗道,从桌子上一堆东西中选出几个袋子。“爸妈,这是您外孙女给您老两口买的衣服,快试试合身不。” 说着。已经将衣服从袋子里拿了出来,手脚麻利的帮外婆穿上了。 许外婆伸长手臂,方便林老妈给她穿衣服,一边问道:“瑶姣,你这衣服真的是2万块钱买的啊。” 她老人家还在纠结这个事呢。只是刚才人多,不好在外人面前质疑女儿而已。 “妈,我骗你干嘛,听夏夏说是花了两万七呢,还有这个包包,说是一万八。还有这鞋……”林老妈动了动脚上穿的Prada经典款黑色漆牛皮鱼嘴高跟鞋,“就这双鞋,原价都是6000多。打折之后也要3000多呢。” 外公和外婆两人都倒吸了一口气,“两万多的裙子,一万多的包包,还有三千多的鞋。这些穿在身上,你不觉得扎人嘛。若是这包包被刮花了。那这一万多不久没了。” “老三,就算你们现在手头上有点钱了。也不是这么个花法啊。夏夏这孩子不懂事,胡乱花钱,你不说管管她还和她一起胡闹。” 林夏:“……” 其实她真的很冤,这些原价商品都是靳夜准备的,因为是最新款,自然就贵了。而她买的东西都是比较实惠的,有木有。 比如,林老妈脚上的这一双打折的高跟鞋,价格砍了一半,一下子就节约了三千块,好么? “哎呀,爸妈,你们就别操心了,我们手里还有钱呢。就上个月我们那超市生意好,赚了三万多块钱呢。” “三万多块钱,刚刚够你身上一条裙子。”外公毫不留情道,“当年我怎么教你们的,要勤俭持家。结果呢,你们就这样给我大手大脚,也不说把钱攒着给小辉娶媳妇,给夏夏做嫁妆。 训斥了林老妈一顿,又从兜里掏出一存折,转过头对外婆道:“孩子他妈,去把存折收起来。你们给我打的钱,我都给你们存着,到时候小辉娶媳妇的时候再给你们用。原本还打算你们这次来了给你们的,结果看你们现在这花钱的样子,我不房放心。” 林老妈哭笑不得,怎么就突然扯到孩子结婚的事情上了。 往大门口看了看,林老妈压低声音道:“爸妈,我知道你当心我爱面子,把钱都花这上面了,其实在B市过得辛苦。但是您二老就放心吧,这些年我们也存了不少钱,上次夏夏才写了一本书,挣了几百万呢。现在我和他爸手里的钱,有这个数了。” 林老妈伸出一根手指。 外婆小声惊呼,“一百万?你们买了这么多没用的东西,手里还有一百万?” 林老妈摇了摇头,“还有一千万。” “一……一千万。”夏老爹觉得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你们家又是在容城买房子,又是京城买房子的,又是装修,又是买车,夏夏还要出国,居然还有这么多钱。” 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钱。 而他的独子夏淼,刚刚在容城买了房子,搞了装修,现在手头上也不过只有三十多万,其中还有十万是找老三借的。 平时老三也不时的打钱过来,零零散散的也有了二十多万。这么多钱,他和孩子他妈都没有想过动用一分,就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几个孩子缺钱用,他拿不出来。把这个钱攒着,到时候好借给他们,或者老三缺钱的时候拿出来。 没想到…… 夏老爹和老伴儿,一年到头都存不到一万,可孩子们随随便便就能拿出百万。 “外公外婆,这些钱你就收着,平时多买点好吃的补补,也别去做事了,种点田喂点鸡,菜自己摘着吃,鸡过年的时候宰了吃。比外面买的放心。”林夏笑道,“我们在外面过的好着呢,上次去餐馆吃饭,一顿饭就好几千呢,您两老别担心,在家里也别省。这钱啊,挣来可不就是用来给人花的。” “这怎么行,就你们那个花法,有金山银山也得败光。”两老一生节俭,就没有见过这个花钱的人。 林老妈不住的点头。解释道:“爸妈,我也算看开了。以前我和老林算是节省吧,和您两老一样。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平时给老林买件新衣服,都犹豫半天,就是想着把钱存了给这姐弟两用。可辛辛苦苦了十几年,几万块钱从九几年的巨款。到现在不值几个钱。” “而现在,我们在外面,就一个门面,什么都不用做,舒舒服服的收钱,老林就进点货。一个月去掉水电房租,少的时候能挣五六千,多的时候两三万。” “有时是我和老林就躺在床上嘀咕。人这一辈子,就像做梦似得,当然几万块钱看的多重,现在呢,随随便便拿出几万买衣服鞋子。都不觉得心疼了。夏夏和小辉就总劝我和老林,说不要省钱。钱不是省出来的,是挣来的。我一想,可不是,爸妈这一辈子够省了吧,混了一辈子,不过一栋价值十几万的小楼房,人也老了,一辈子也就这么完了。” “这人一辈子涂个什么,不就是活个舒心,然后儿孙满堂么?夏夏如今有出息,小辉将来也是个有出息的,等女儿嫁了,小辉娶媳妇了,我和老林这辈子也就值了。” 林老妈坐在那里,侃侃而谈,一点儿都不像林夏记忆中那个总是灰头土脸的妈妈。 林辉究竟太小,不过十五岁的男孩,坐在这里听这些老生常谈,实在是不耐烦了,甚至有些粗暴的打断了林老妈的长谈。 老姐出国这一年,这些话他都能背下来了。 “外公外婆,我就想不通您老担心什么,我姐能挣钱,这钱不就是用来花的么,够花就行。我姐自己挣的钱,想买什么还不是随她,她愿意给你们买东西,还是愿意存银行里,都是她自己的事。她现在能够挣下千万家财,以后就能够更多,真不明白你们担心什么。” “还有我,我好歹也是个男子汉,干嘛要爸妈的钱。他们的钱他们自己花,我老姐这么厉害,我说什么也不能比她差。“林辉有些不屑的揉了揉鼻子,“行了,你们聊吧,我出去玩去了。” 说着,就往外面走。 “诶,去哪里呢,记得回来吃饭。” “知道啦。”林辉头也不回的应了声,跑的比兔子还快。 “妈,你不知道,上次小辉吃去参加个什么比赛拿了个第一名,得了五千块钱,都交给我了呢。”林老妈特自豪道,“总算没白养他。” 可他转身向自己讨了五千块,说是正常人情开销,林夏喝着茶水,心里腹诽。 他那是哄老妈您呢。 “那就好,那就好。”老人总是特别宽容,外婆不住道:“小辉长高了不少啊。” 林老妈笑道:“可不是,一顿能吃两大碗饭,跟个饭桶似得。“ “胡说。 “外婆白了她一眼,“能吃是福。” 转过头对林夏笑眯眯道:“夏夏也长胖了不少,好,好啊!要多吃,多吃点。” 正说着,就见夏老爹从房间里拎了东西出来,林夏一看,这而不是上次陈子墨他们过来的时候顺手在超市买的东西么,都一年多了,怎么还留着。 “这是上次夏夏和她同学过来的时候买的东西,我和他外婆也舍不得吃,一直留着,打算你们来了一起吃呢。” 林夏接过,一边看生产日期,“这都一年多了,怎么还放着,都不怕过期了,不是说让您自个吃嘛。” 夏老爹憨厚笑了笑,“放心,我让人看了的,今年9月份才过期呢。” 林夏:“……” 这都六月份了好不好! 268 金塔 最后,那些东西还是进了大家的肚子。 当然,大多都进了林老爸的五脏庙。 小镇上没什么新鲜事儿,所以林夏一家回家省亲算是极其轰动的一件事了。 这两天都是人来人往热闹的很。 想是林老妈提前和外公外婆说了小时的事,所以两老都没有过多的惊讶,反而对瘦弱的小时很呵护。 只要有了好东西,第一个给夏捷,然后便是小时了,连林夏和林辉都要排在后面。 外公外婆的热情,让小时隐隐有些吃不消,第一次几乎是落荒而逃。 随后几次,习惯了,虽然还有些不适应,不过老人的一片好心,已经能让她接受了。 端着老人熬的燕窝粥,坐在林夏身边慢慢的喝着。 大门口喧嚣的声音传过来,邻居家的小孩好奇的啪在门口看着,嘴里啜着脏兮兮的小手指,后院的鸡“咯咯咯”的声音清晰可闻,外婆和夏老爹说话的声音隐隐传来。 “又要宰一只鸡了。”林夏嘟囔了一声,对门口站着的几个小孩招了招手。许是野惯了,那些小孩也不认生,笑嘻嘻的跑了进来。 林夏从桌子上抓了两把糖给他们,问了他们叫什么等等之类的话,便让他们出去玩了。 “姐姐,你长得真好看。”最后一个小女孩丢下这么一句话,便有些羞怯的跑开去追前面的小伙伴了。 感受着眼前这一幕,小时想,也许,她已经开始喜欢这种生活了。 淳良而质朴的小镇人,良善了一辈子的外公外婆,还有这些可爱的野孩子。 如果没有被父母抛弃,她的生活。也会是这样么? “小时……小时。” “什么?”她这才惊悚的回过神来。 林夏奇怪的看着她,“你在想什么,怎么突然走神了,还要么。” 小时摇了摇头,将碗里最后一口粥喝下肚子,放下碗,“我去帮外公外婆。” 说完,就往后院走去。 杀人她会,杀鸡…… 应该也很简单吧! 小时有些不确定的想。 “真是奇怪,她竟然也会有走神的时候。”在面对靳家和应家那样奢华的场景都无动于衷像根木头似的小时。居然会在这样古老的甚至有些破旧的小镇走神。 算了,不管她了,林夏摇了摇头。又盛了一碗粥喝。 吃了午饭,林辉刚想溜走,林老爸便拧着他耳朵道,“想去哪里呢,昨天就和你说了要会老家给你爷爷奶奶上坟。当耳旁风呢。“ “哎唷,老爸,轻点轻点,疼疼疼~“林辉一边跟着林老爸的力道走,一边解释,”我三急三急呢。“ “哼。“林老爸轻哼一声。”要再信你我这个林就反过来写。“ “反过来写不还是林。“林辉嘀咕了一声,护着自己脆弱的耳朵。 “哼,爷爷真该从地里爬出来看看他宠爱的孙子是个什么德行。当年还没出生呢。就取了一大堆的名字,林耀祖,林光宗,可现在呢,连去看他一眼。他都不乐意。”林夏有些酸溜溜道。 “哎哟姐,您别嘀咕了。我去还不成么?真是麻烦,我先打个电话。”说着掏出手机,跑到房间里说了几句,就冲出来道,“行了,走吧走吧。” 说完,率先钻进了车里面。 “小时,要不你今天就留在家里,不过回一趟老家而已,不会出什么事的。”拉着小时到了另一边,林夏小声道。 把她留在身边,还可以当做朋友,可回家祭祖都一起的话,这不是太奇怪了么? 小时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夏夏,还在说什么呢,快点上车了。”林老爸已经把车从堂屋里开到了大路上,林老妈忙道,“已经11点了,晚上还要回来呢,你们两有什么话不能车上说么。” 林夏愣住了,林老妈这个意思,是让小时和她们一起回乡祭祖。 可…… 小时现在还是外人啊,老妈要怎么和家里的叔叔伯伯们解释她的身份呢。 “夏夏……”林老妈的大嗓门又开始了。 “诶,来了。”拉着小时的手,上了车。 车开了大约十分钟左右,林老妈才“哼哼”的清了嗓子对林夏和林辉道,“夏夏,小辉,在家里住了这么几天呢,外公外婆知道小时是个孤儿,打算收养她做孙女,你们有没有什么意见。” 林辉伸了个懒腰,“只要小时姐还在我们家,能教我武功,我没意见。” 而林夏则是有些惊异的看着小时,在她不知道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怎么突然就便亲戚了。 “小时,那个……你确定你能认亲,额,不会违反规定什么的?”林夏努力用最温婉的暗语来表达她的意思。 她记得靳夜说过什么基地的,这……会不会太神秘和危险了。 小时摇了摇头,“我和主……说了,没有事。” 林老妈奇怪道:“主?什么主?小时你信基督教?可我妈她信佛啊!” 家里还有佛像呢,小时应该看到过吧。 小时想说的是主子,林夏咳嗽了几声,岔开话题道:“她刚刚口误,她信佛的。对了,老妈,怎么外公突然就想收小时为孙女了。 “我和你外公说了小时的事,知道她是个孤儿,又救了你,你外公就打算收她为孙女。这事儿大家都知道了,明天你舅舅和二姨就都回来,举行仪式。“说道这里,林老妈笑道,”明天过后,小时以后就要叫夏时了。“ “还是林时好听点。“林夏插了句嘴。 “反正比你的名字好听。”林辉毫不留情笑道。 为了这个名字,林夏不知道在背后嘀咕了多少次。 林,一个多么好听的姓。 随便叫个什么林黛玉,林婉荷,林霜婷,林夕颜。林静初等等,都比林夏要好听。 真是,这么姓生生被林夏这两个字给糟蹋了。 上辈子,林夏不知道嘀咕了多少次,重来一次,林夏还是不喜欢自己的名字。 改倒是可以改。 可用习惯了这个名字,突然间换一个名字,说不定别人叫她,她还不知道叫的是谁呢。 真是让人头疼 林夏阴阴笑了两声,桀桀道:“你再说一次。50万的车就……。” “老姐,您什么都没听见,我也什么都没说。嘿嘿嘿……”林辉讪笑道,迅速转过了头看向了窗外。 正好路过一大片湖,一群小鸭子游过,立刻诗兴大发,“啊。好大一群……鸭!” 林老妈轻拍了儿子一下,“胡说什么呢,既然你们两都没问题,那就更好了,以后你们三个要好好相处。夏夏,你以后可不能欺负小时了。” 林夏大呼冤枉。她什么时候欺负过她了。 和记忆中不同,老家的公路已经修的很好了,开车能直达。 还记得刚重生回来拜年的时候。还是泥巴路,一路颠簸过来,五脏六腑都快颠错位了。 之后林夏说什么也不肯回老家了,后来搬到容城,也就真的没怎么回来了。 就算过年。也是林老爸带着林辉过来的。 先去拜访了大伯和三伯,送了礼。寒暄了一阵,林老妈和小时留在三伯处,林辉林夏和林老爸拎着包好的冥钱,香烛和鞭炮来到林家住坟处拜祭。 在看到她爷爷的那个墓的时候,林夏觉得闪瞎了她的钛合金狗眼。 以前土里吧唧外表镶嵌的瓷砖几层高的小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镶嵌着金色的琉璃砖的N层高的巨塔!旁边还有一个同样镶嵌金色瓷砖的巨塔。 不仅爷爷的坟变得这么高档了,连奶奶的坟都变了一个样子。 她还记得上次来,奶奶还只是个小土坡呢。 这方圆几十里,还真没有这么霸气的塔。 泥巴路也变成了水泥路,造福了旁边几家人。 看着这个霸气外泄的塔,林夏觉得自己明白为什么老妈私下里给外公外婆塞钱林老爸一句话都不说了。 每年给爷爷奶奶烧的纸钱都是林老妈买的,还花重金给爷爷奶奶重塑了金身,这些举动,林老爸除了感激还是感激啊。 至于给外公外婆钱,将心比心一下,加上林老妈说点软话,自然什么事都没有了。 弄好一切,林夏觉得自己还是有些恍惚,眼前都是金光闪闪的。 “老爸,我记得你没有回来过啊,怎么爷爷的塔突然就这么霸气了。”林夏还是没忍住,问了起来。 林老爸嘿嘿笑了两声,“我打钱给你大伯了,让他找人给爷爷奶奶重塑的,怎么样,不错吧。” 看着林老爸笑眯眯的样子,林夏点了点头,“真的很不错,让人印象深刻。” 大俗即是大雅嘛,林夏安慰自己。 “对了老爸,这两座塔花了多少钱。” 林老爸想了想,“前前后后大概花了近三十万吧。” 林夏:“……” 她算是明白为何刚刚大伯和三伯这么热情了,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带来的礼物,敢情眼前的林老爸就是个移动的钱库啊。 两个简单的小塔,加起来也就十万不到的样子。 不过想着刚刚大伯母和三伯母那苍老的样子,林夏也就没有多说话了。 林老爸虽然老实,但并不笨。 林夏能想明白,他自然更清楚,两个哥哥的情况他也知道。既然他愿意出这笔钱,林夏也愿意满足老爸的心愿。 就当她少买了几件衣服呗。 林老妈明白,却揣着糊涂。 这才是会生活的高人啊! 269 回来啦 林老爸衣锦还乡,家里的亲戚都跑过来围着他问这问那,可让林老爸风光了一回。 人这一辈子图个什么,不就一张面子么? 古龙说,自信是一个女人最好的装饰,就如同事业之于男人。 一个男人,事业有成了,那无论他长相如何,在女人眼中,都不会太丑。 反之,即便他长相再好,在女人眼中也不过是个小白脸之类的花瓶。 不算林夏给父母的钱,单单是他和林老妈开的那家超市,就够林老爸在村民中显摆吹嘘的了。 一个月什么都不用做,仅仅进点货儿,收点钱就月入一万甚至更多,这能不让人羡慕么? 至于林夏的稿费,且不说林老爸和林老妈不会说,就算两人肯说,别人也不会相信。 这么小一个孩子,挣钱比大人还多。 骗谁呢。 在老家走了一趟,三伯母自然极力留饭,林老妈婉拒了。 毕竟要赶着回去,明天还有事儿呢。 并且这乡路弯弯,又没个路灯,旁边又都是河,实在是不安全。 翌日,夏淼和夏梦姣从容城赶了过来,大姨夏春姣和四姨夏元姣也从洪湖赶了回来。 参加夏老爹的认亲仪式。 夏家并不是大富之家,仪式也很简单,没什么规矩。 小时给夏老爹和许外婆磕了头,敬了茶,又给各位长辈见了礼,收了见面礼,就算是冠上了夏这个姓。 虽然算是夏家的人了,小时却还是一如既往的站在林夏身后。 不过她的小脸微红,有点羞怯的模样。 柳雪凑到林夏身边,笑道:“以后捷捷就有姐姐了。按辈分算是他亲姐姐呢,咱们两个又添了一个妹妹。” 林夏道:“我一直把小时看做妹妹的。” “对了,你们什么时候回B市,我东西都还没收拾整理呢。”说了几句闲话,柳雪便开始说起正事了。 “快了吧,在舅舅家住了两天,加上在外婆家的三天,已经五天了,原本只打算住一个星期的。”在没有回乡的时候,林夏对这里一直有思念之情。 不过在住了几天之后。她发现自己竟然完全适应不了乡下的生活节奏了。 溪水镇这条老街上没有路灯,所以当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除了从屋子里偶尔射出来的一点灯光。几乎就没有光亮了。 大家都睡得及早,现在八九点的样子就都锁了门上楼休息了。 这还是夏天的缘故,若是冬天,休息的更早,一般六七点钟街上就看不到什么人了。 林辉倒是带了一个PSP还可以打游戏。林夏就带了一个小小的MP3,电脑没有带,就觉得无聊的很。 外婆家的那个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能放什么台。 昨天林老妈倒是给两老买了台彩电,可是没有装有线电视,来来去去就这么两个台。一个中央一频道,一个地方频道,然后就是一片雪花。 就算立刻装有线电视。也还得一天的时间,何况林夏自己是个不*看电视剧的人。 她更喜欢小说。 从决定写小说开始,林夏几乎每天都会写字,没有电脑的时候,用手写。有时候五六百字,有时候一两千字。 有了电脑之后。字数只多不少。 爆发的时候,一天写能写一万二,少的时候,一天也是至少三千字。 在跟着程音学礼仪的时候,倒是没有码字,不过因为有事情做,每天被程音折磨,倒也不觉得时间难捱。 可是在老家这几天,被这种慢节奏的生活所感染,林夏觉得自己也慢悠悠了起来。 再这样下去,会磨平人的锐气。 在B市,每个人都是步履匆匆,你看着都会不由生出一种紧迫感,生活的紧迫感。 “那我今天回去了让老妈给我收拾一下行李,免得到时候来不及。” 林夏笑道:“那倒不用急,你就在溪水镇住几天吧,到时候一起去容城就行了。对了,你们家有地方住么?” 二姨一家在溪水镇也是有一套房子的,只是一家都搬到容城去了,也不知道房子有没有人打扫整理。 “有地方住,老妈隔三差五回来看外婆,房子外婆也经常帮忙打扫着呢。”柳雪点头道,“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先住这儿,和你们一起回容城。” “嗯,老姐,这里没网络不能看小说,会不会闷得慌。”林夏调侃道。 柳雪露出一个笑容,摇了摇手机,“我把小说下载到这里面了,还怕无聊么?” 难怪了,她就说表姐居然没吵着要回去。 看着柳雪那得意洋洋的笑容,林夏不由想要捉弄她一番,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 都多大的人了,还想着折腾人。 来的时候一车的东西,回B市的时候也好不到哪里去,后备箱也是塞的满满的。 看着外公外婆把把一个个的鸡蛋和鸭蛋用纸包好,一个个往纸箱里排,林夏不由咂舌道:“外婆,这么多鸡蛋,吃的完么?” “吃的完,怎么吃不完。”外婆抬头笑道,“就算吃不完,还可以送人呢。你和小辉在那里读书,把这鸡蛋送点老师,阿雪不是也要去上班了么,送点给领到,还有周围的邻居什么,吃一点送一点,不就吃完了。你们城里吃的都是洋种鸡蛋,人造蛋,没滋没味的,还没营养。这些鸡蛋都是土生土长的土鸡蛋,吃杂粮长大的,营养又好吃。” 听外婆不遗余力推销自己的鸡蛋,林夏不由笑了。 没想到外婆说话也是一堆一堆的,像在打广告。 “外婆,这些鸡蛋都是咱们家的鸡生的。”林辉看着这一个个辣妹子橘子罐头纸盒子,问道,“咱们家也没养几只鸡啊,能下这么多蛋。” 外公笑道:“哪能呢。就咱们家那几只鸡,生的蛋早就被吃完了。这些都是你外婆这几天早上在街上买的,不过你们放心,都是他们家里自个喂的,不是人造蛋。” 看着手脚麻利的外公外婆,林辉觉得自己蠢了一回。 林老爸和林老妈外面回来,见到这么多鸡蛋也是吓到了,不过还是没有拒绝父母的一番好意。 于是出发的时候,三箱土鸡蛋,三箱已经腌好的咸鸡蛋。三箱咸鸭蛋,整整齐齐的码在宽大后备箱里。 在依依不舍中,车子发动了。 小时望着跟在车子后不停挥手的爷爷奶奶。不禁将手伸出玻璃窗子,摆摆手。 再见了,我的爷爷奶奶! 再见了!! 到了容城,按照事先说好的,先去二姨家接柳雪。 夏梦姣早就做好一桌菜。舅舅舅妈一家也在那里,等着送行。 柳雪还是提前回来收拾东西了,毕竟她要用什么,夏梦姣也不知道。 客厅里是只有一个拉杆箱,一个大大行李袋子和一个小双肩包包。 “表姐,你只有这么一点东西么?”林夏诧异。 她回国的时候。光夏天的衣服就有几箱子了。 “嗯,只在那边实习一个暑假,就只带了这几件衣服。”柳雪道。“等开学了,还要回来上课呢。” 林夏道,“那你还是将秋天的衣服也收几件吧,开学后,你就是大四学生了。大四的课确实不少,却也没有工作重要。你自己想想。大学三年,你究竟学了什么。这一年还不如在公司多学点东西,建立一些人脉。” 中国大学严进宽出,除非那种自律能力很强的人,否则还真的学不到什么东西,不过是混一张文凭而已。 而大学老师一般都不会为难学生,尤其是现在经济危机已经爆发的情况下。柳雪能找到工作,在私底下和老师说说,老师根本就不会为难她。 夏淼点头道:“夏夏说的很对,现在美国爆发了经济危机,虽然还不知道对中国有什么影响,但是他们那边研究生都去看大门了,可见不好找工作。既然夏夏能帮你找到这份共组哦,你就暂时先在那边好好做,学校这边又不急,你平时和老师关系也不差,到时候再送点礼,他们不会为难你的。趁这次你三姨家有车送你过去,多带点东西,免得到时候在那边稳定了,这些东西还要运过去。” 既然林夏和舅舅都这么说了,夏梦姣自然不会听自家女儿的,赶紧又找出三个大行李袋,让柳砚招呼林夏一家和舅舅一家吃饭,自己也顾不上吃饭,忙翻箱倒柜的把秋天的冬天的衣服都装上。 舅舅一句话说的很对,要是女儿真在那边定下来了,这些东西以后他们怎么弄过去。花钱什么的都不提,光是运出去就麻烦的很。 正好现在老三一家有车,顺路嘛。 夏梦姣这么想着,将三个行李袋装的满满的,厚重极了。 林夏一家回到B市的时候,B市已经迎来了旅客的高峰期。 学生放假,然后旅客开始旅游。 进入城区之后,入目所见,除了车流,还是车流! 从晚上五点堵到晚上八点,堵车堵得人心烦神燥。 终于到家了! 顾不上抹一把汗水,林夏挺尸一样趴在自己床上,不去管车里的那些东西。 累死了! 至于林夏,可没有姐姐好运了,既然他没有姐姐有钱,那就只能出力了。 天又热,箱子又多,上上下下的,累出一身大汗。 就像从水里捞出来一般。 270 上班 衬衣领口的扣子已经被他解开了三颗,露出有些结实的胸膛。 因为经常运动的原因,身形已经从颀长变成了高大。 既有少年的青涩稚气,又有青年的桀骜不羁。 从他的侧面看过去,黑黑的眼睫毛长的让人嫉妒,鼻梁挺直,嘴唇微抿,一双狭长的凤眸幽深,透出邪魅之色。 只见他用袖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珠,满脸的不耐之色。 就算是这么一个随意的动作,却这样的帅气。 林妙儿在一旁看着,眼里有些冒星星了。 “喏,酸梅汤,解暑的。”林妙儿将手里的一杯酸梅汤递给林辉,心里有些忐忑。 除了他的妈妈和姐姐,林辉对哪个女生都是不假辞色的。 不对,还有一个女的。 瞥了一眼紧挨着林夏卧室的房间,林妙儿觉得自己心里又开始冒酸水了。 这个小时究竟是什么人,居然能住进他家里,亏她还觉得她是离他最近的人呢。 林辉淡淡的看了她一眼,许是觉得热的慌,还是接过了她手里的酸梅汤,一口气灌了下去。 接过林辉递过来的杯子,林妙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即使客厅里面空调再大,都无法让她脸上的温度降下来。 其他人用的是客人的杯子,而他喝的是自己专用的。 这算不算间接……接吻! 林妙儿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更快了。 见她面红耳赤的站在自己面前,林辉觉得很莫名其妙,她又没有帮忙搬东西,突然间热个什么劲儿。 这样想着,不禁上下打量了一下她。 只见她身上穿着白色衬衣,下面一件及膝短裙,一双粉红色的拖鞋。海藻般的长发自然的披在背后。 林辉看了看小时耳下两三寸的短发,又看了看林老妈和林夏挽起的头发,蹙眉道:“大热的天,把头发披散着,你不热么?” 难怪脸红成这个样子了。 他一贯凛然而倨傲的神情微微透出疑惑,嘴角抿出极小的弧度,站在他身边,几乎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这是一种极致的诱惑,林妙儿觉得自己似乎被熏醉了。 正有些昏昏然,却听到那双好看的唇瓣里吐出让她无地自容的话。 瞪了林辉一眼。林妙儿抓着杯子就跑了出去。 身姿纤细,胸脯微鼓,长发飘飘。果然好看极了。 如果不是这样炎热的天气。 林老爸和林老妈正好抱着最后两箱东西上来,见到林妙儿,还招呼道:“妙儿来了,怎么不多坐一会儿。” “林爸爸,林妈妈。我……我先回去了。”向两人打了招呼,林妙儿忙不迭的跑到自己家,迅速的关上了门。 两老将东西放下,坐在沙发上,接过林夏递过来的酸梅汤。 “真好喝,是夏夏做的么?”林老妈道。又喝了一口。 “是妙儿刚刚送过来的。”林夏道。 “那怎么不多坐一会儿?”见女儿笑了笑,林老妈转头对林辉道,“肯定又是你小子把人家给气跑了。” 林辉大呼冤枉。他不过实话实说,怎么就变成他气跑了她。 再说了,她本来就是个受气包,一点点小事就*生气,谁受的了。 “真不懂你们女人在想什么?”林辉仍下这么一句话。施施然起身,“我回房冲凉去了。热死了。” “别用冷水,记得用温水,免得这一热一冷的闹感冒。” “知道啦!” 林辉离开,林夏也觉得身上粘腻的紧,道,“老妈,表姐就住我旁边的空房间吧,我已经让小时帮她把东西搬进去了。” “嗯。”林老妈点头,她们家也就这一个空房间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让她去上班。” “我已经给清姐打电话了,明天就和她一起过去,现在学生都放暑假了。别的生意可能会受点影响,但她们出版社就是挣这个时候的钱,早就让我过去帮忙了呢。”林夏起身,“我已经和表姐说了,让她今天早点休息,明天要上班呢。早一点去,也能早一点学到东西,早一点挣钱。” “那你暑假也过去给她帮忙?”林老爸问道。 “看情况吧,要是天热就不过去,凉快点就去那边帮帮忙,顺便休息一下眼睛。” “正是呢,虽然你写书也能挣钱,但你现在还是学生,还是学业重要。当然,身体是最重要的,可不能把眼睛给写坏了。” “知道啦,那我先进去休息了,累坏了。” “嗯,小时呢?” “我让她回房休息了。” “也好,你们都累坏了,快去睡吧,到饭点了我喊你们。”刚刚小时还帮忙搬了不少东西,自家女儿可以一根指头都没有动过。 回房简单泡了个澡,刚沾上枕头,林夏就睡着了。 天公作美,明明昨天还是艳阳高照,今天就已经是阴天了。 天气预报上面说会有阵雨,但一般这个阵雨不到晚上,它是不会下来的。 “夏夏,要不要我来接你们俩。”林老爸打开车探出头来。 “不用啦,这么就没见清姐了,晚上估计会一起吃个饭呢。”林夏笑道,“老爸,你去忙吧,我和表姐自己会回家的。” “嗯,那我就先走了,你们回来的时候路上小心点。”这里是繁华地段,又有地铁能直达他们家小区不远处,很方便。 “知道啦。”林夏道,“老爸,你开车也小心一点。” “嗯,快进去吧,我先看着你们进去,再走。” “嗯,老爸再见。” “三姨父再见。” “再见。” 然后,柳雪跟着林夏踏入了她即将工作的地方。 就是这个地方,改变了她的一生。 当她已经成为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之后。每当回忆起这一幕,还是会从心里产生那种感觉。 原来,这个她并不太注意的表妹,早在不知不觉中,就将所有的人甩了太远太远,终她一生,也不可能赶上她。 当推开旋转门,踏入大厅的那一刻,柳雪觉得自己被震惊了。 大厅很大,看起来十分空旷。装饰的十分豪华。 从天花板上垂钓下来的奢华宫廷风水晶灯,能映出人影光洁的地板,和来来往往穿着得体的白领匆匆而过。 柳雪看着一个个妆容精致衣着或华美或高雅或风骚的女性。陷入了短暂的呆滞状态。 原来,这样的穿着,并不仅仅只能在电视或电影中看到,在她不知道的地方,这些都是别人生活的一部分。 她突然就有种白天鹅里混进了一只丑小鸭的错觉。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服装,心里登时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身上穿的是林夏给她从国外带回来的迪奥套装,当时她还嘀咕了几句,这不是她的穿衣风格,她从来没穿过这种衣服。 现在。她不禁有些庆幸了。 幸好,她穿的是很得体的套装。 这时,她的脑海中想起林夏在书里曾经写过的句子: 时装是女人最华丽的外衣;身体是女人最热*的内衣;气质是女人最昂贵的品牌。 恐怕没有女孩会拒绝拥有这三件宝的女人。 当时她并不明白。而现在,却没有哪一次比这次还能让她深刻的认识到,外衣的重要性。 这些来来往往的人她一个都不认识,姑且不论她们的身体如何,气质如何。她第一眼看到的,是这些女人的外衣。 只有一件华美的外衣。才吸引人的眼球,才能让人想要去挖掘她下面的气质和内涵。 原来,这就是现代女性讲究的“内外兼修”。 若不通过这种表现方式,谁第一眼就能看出你的“王八之气”,看到你平凡外表下性格的闪光点。 第一次,柳雪觉得有些不够自信,有些忐忑。 而她身上的这件衣服,却给了她勇气,给了她自信——她,和这里走来走去的女人没什么不同。 这些女人能够留在这栋大楼里,她,为什么不行。 野心,在心里开始膨胀。 这是一种在学校里学不到的情绪,也是一堂在学校里学不到的课程。 写字楼不算很高,大约共有四十几层,林夏说的那家杂志社在二十四层。 「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两人进入了电梯。 电梯里面铺着厚厚的地毯,许是因为都是白领并且处于对女性的呵护,电梯四周都是镜子,大家能够看到自己的仪容有没有出岔子。 柳雪也不能免俗的整理了一番。 到了地方,她知道这家杂志社有多大。 整个二十四层,近千平米,都属于这家公司。 刚出电梯,盛大文学股份有限公司——《细雨》杂志社几个斗大的字就映入人的眼帘。 穿过一个长长的走廊,是一个自动感应门,人刚靠近,门就自动打开了,一个画着精致淡妆的女孩从前台柜后站了起来,“两位,请问您找谁,有没有预约。” “我找陈清主编。”林夏道。 “好的,请您稍等片刻。”说着,那女孩拨通了电话,简单说了几句,便挂了电话。 “陈主编正在办公室等两位,请问需要我领二位进去么?” “不用了。”林夏摇了摇头,熟门熟路的领着柳雪往里面走去。 271 大牌 和外面新来的前台彬彬有礼的冷漠不同。 柳雪跟着林夏一踏入杂志社,就敏感的发现了气氛的不同。 “夏夏来啦。”这是刚踏入格子间最外面一个脸蛋圆圆的女孩说的。“清姐又把你拉过来当壮丁啦。” “不是说你出国去了么,这么快就回来啦。”这是她隔壁那个方形脸的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说的。 还有不时抱着文件走来走去的女孩或者男孩和林夏打招呼,这些人中不乏美女和长相清秀的帅哥。 林夏都一一回应了,简短的寒暄了几句。 柳雪看的暗暗惊奇,难怪自家表妹能把自己弄到这个公司来,她竟然与这公司所有人的关系都不错。 并且这不是一家编辑部么,怎么不是美女就是帅哥,质量可真是高。 看看,前面又走过一个长发飘飘的美女,那女人张相和气质都属上佳,穿着摩登,像杂志封面女郎。 可那样一个美女,居然主动和自家表妹打招呼,夏夏脸上虽然挂着笑,可也只是简单的应酬,并没有几分真心。 这……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杂志社么,难道招人还看长相。 不得不说,这个公司比较吸引俊男美女,反正普遍的质量偏高。柳雪读的是师范类学校,更是读的中文专业,按理说女生多的地方质量自然不错,可和这个公司一比,就弱爆了。 在穿着时尚的女人堆里,男人的穿着也都很得体。因为公司冷气很足的缘故,即便是大热的天,也都是西装领带,正派得体,让人看着就心情舒畅。 与大家的摩登相比。一席简朴长裙的林夏,就像一个充满诗意的人,突兀闯入这个精致干练的世界。 明明该格格不入,明明该瑟缩不安或者略有忐忑,明明该被所有人都评头论足,却因为那自身及其强大的淡定自若气场,将所有人的比下去了。 面对这些忙忙碌碌的人,她就像在自家后花园漫步的贵妇一样,淡雅高贵,却不容人忽视。 看着还没有自己高的林夏的背影。柳雪心中的震惊和忐忑已经慢慢淡下来了,只剩下若有所思。 原来,这就是母亲的目的。 让自己看看更宽广的世界。让自己别再龟缩在学校这个一亩三分地里争。 是啊,有什么好争的。 那奖学金,也不过几千块钱,若是夏夏,会和她的同学争么? 不会。 她。不屑。 她在网络上随随便便写几个字,都不只这个价格,何必费尽心思,和其他人搅在一起,去争这点蝇头小利。 一路走,一路打招呼。并不算长的距离却走出了很长的时间,还是陈清见时间过去了,林夏她们还没有来。主动出来,这才解了围。 见陈清一出来,大家都纷纷散开,各做个的,假装忙碌的样子。 她虽然不是自己的直隶上司。但他们的主编确实陈清的叔叔,人家后台大着呢。 明白今天周一。大家刚放了假,心不能收起来,也是常事。 倒也没有计较。 陈清领着两人一离开,刚刚第一个和林夏打招呼的女孩就在她们组私下建立的联络群里发了一组图片,都是刚刚她偷偷拍的。 “哇,夏夏又换鞋子了,可惜看的不仔细,只露出了一个鞋尖。”林夏穿的长裙,鞋子自然半遮半掩,看不清晰。 “我很好奇她这款粗看简单,越看越*的鞋子是什么牌子。” 然后联络群里面,大家都纷纷打赌她的裙子下面是什么鞋子。 于林夏不同,大家面上虽然光鲜,但这种光鲜都是要付出极端的代价的。国际名牌虽然好,但架不住价格太贵了。 她们这种白领,有着高薪,但这种高薪除去穿衣打扮应酬房租水电等等,一年落下的钱并不多。 所以,很多人身上的品牌,都是大家经过精心研究,打折之后对照各种性价比和适合度,才会下手。 不然,就这点微薄的工资,在京都这样高消费的城市,怎么受用的了。 “的最新款,真是有钱人,她怎么能有这么多好看的鞋子。” “是啊,她穿鞋又不像楼里面的那些暴发户一样,总是把牌子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往往要猜好久,才能知道是什么牌子,那个款式。”这就是说的柳雪见过的那些衣着得体的女孩了,之所以她这个对名牌不甚了解的人都能知道,就是这个缘故了。 “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名牌,会这么低调啊低调。” “你们都弱爆了,我要和你们说的,不是她的鞋子,而是她手腕上的黑色手串和脚腕上的脚链!”这是最先发照片的圆脸女孩打的话。 只见她双手如飞,神情严肃,要不是知道她在八卦聊天,任谁都觉得她是在认真工作,苦思冥想策划。 一双鞋能值几个钱,好一点的鞋子,也不过是几万而已。 但是,这条手串,这条看起来如此普通的手串和脚链。 这是什么地方,精英荟萃的地方。自从有了网络小说之后,公司招聘了不少网络高手,建立的论坛,于是大家将照片放入了内部论坛,让其他部门的人分析。 很快,大家就把这些照片清晰的放大的无数倍,然后对照片进行对比分析。 然后得出一个结论,比起的鞋子,林夏脚上的脚链更值得关注。初步估计,这条脚链价值不低于六位数。 因为鞋子都很难看到全貌,更何况藏于其中的脚链,不过是一小节片段中的一颗宝石罢了。 而这串手链,目前还无法得到结论,需要更进步的分析,不过依照林夏以往的穿衣打扮来看,这条手串,预估计价值也不下于六位数。 观点一处,论坛登时就炸开了,不过短短几分钟,帖子数量就达到了几百条。 而大家之所有会关注她的衣饰,其实也很巧合。 有次林夏穿长裙,觉得胸前空荡荡的,就在空间的库房里找了条看起来极其普通的链子戴上了。 那条链子不知怎么就入了那个圆脸妹妹也就是秦思的眼,就手机拍下来,想在网络上买一条一模一样的。 不查还好,一查把她吓了一跳。 就这么个普通的链子,居然是古董,早已经失传流逝在了历史中,结果居然就这样大喇喇的出现在林夏的脖子上了。 几十万的古董啊,也不怕有人把它抢了去! 秦思见过炫富的,这栋大厦这么大,怎么可能没几个有钱的小开或者富家女孩,只是没见过这么低调炫富的。若不是她那段时间恰好有对这些木头石头的小饰品感兴趣,若不是她上网查了,只怕她也不会知道这么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居然这么值钱。 秦思觉得自己有些牙酸,渗的慌。 和林夏一对比,那些开了一辆几十万的宝马就得瑟的不行,巴不得停到公司门口大告天下的人,瞬间就低了十几个档次。 明明是这么贵重的东西,却搭配几千块一件的衣服或者长裙,也让她暗自咂舌。 这才是大家风范,不在乎身外之物,有木有。 有气质的人,几千块的衣服也能穿出特色,穿出自己的风格。 并不在乎是不是大牌。 林夏并不知道她脚上的鞋子脚链和手上的珠串在《细雨》论坛掀起了多么大的风波,而是跟在陈清身后进了她《心悦》编辑部。 因为是《细雨》的分支,所以《心悦》部门并不算很大,至少面积是比不上外面的。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该有的职位设备摆设等等都有自己的体系,也算是分支出去了。 “主编好。” “主编。”一路上大家都和陈清打招呼,然后和林夏点头示意,可见都相熟的紧。 两人进了陈清的办公室。 而柳雪在看到陈清的第一眼,就惊住了。 她也不是没有见过美女,比如容城的柳梓清,比如赵昕,可她们美则美矣,却没有陈清身上的风味。 她们一个冷,一个纯,却还是脱离不了年龄的局限,看起来还是很稚嫩。 但陈清,是一个已经娇嫩欲滴的花朵,并且这朵花还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带着上位者的气势。 这是她所见过的美女中缺乏的东西。 美丽的容貌,精致的妆容,得体的衣着,举手投足的风范气势,真是让女人羡慕,让男人心折。 难怪会有人说化妆是对另一个人的尊重,因为看着这样严谨的人,比素面朝天的女人更让人心里舒服。 没有人会希望看到另一个人眼底的黑眼圈和毫无光彩的眼神。 “请坐。”三人进了办公室之后,林夏两人在进门处待客的小沙发上落座,“要喝点什么,咖啡白开水?” 这话明显是问柳雪的,因为陈清是看着她说的。 “额,不用麻烦,白开水就好。” 陈清倒了两杯水,放在两人面前。 “谢谢。“柳雪双手接过,道。 林夏笑着接过,“看来清姐还是没有忘了我的习惯呢?” 陈清白了她一眼,“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你,你这家伙怪癖的很,除了白开水、果汁和茶,其他的都不喝,真是浪费了我这里这么好的咖啡。” 林夏笑道:“替你节约呢,这还不好。” 272 小店 白了她一眼,陈清似笑非笑道:“你又成了我们公司的名人了,现在坛子里都在讨论你的鞋子呢。” 林夏有些无奈。 自从不知道是哪次,将空间的东西带出来,被人认出是古董之后,就有人专门关注她的衣着了。 没有办法,《心悦》从《细雨》分出来之后,《细雨》不用再继续发表小说了。 杂志就走中高端路线,像《瑞丽》那样针对都市白领女性。 里面都是最新的时尚元素,所以杂志社里面的编辑都练就了一双火眼晶晶,也不知道是怎么就被人看出来了。 明明只是一串很简单的珠子,配那件素色的毛衣而已。 不过林夏也不大在乎,她穿衣服大多是随心而已。 有时候从空间里面找出小的不能再小的耳坠子,有时是大大的戒指,有时是胸针,但里面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凡品,倒是让杂志社一众人大饱眼福。 “不说我了,这次我可不是主角,你上次不是和我说现在你们公司刚成立了网络运营这一块么,急缺网络编辑,我给你可是找了一个员工。” 然后向她正式介绍了柳雪,“这是我表姐柳雪,从初中到现在,看了十多年的小说,也算是资深读者,对网络小说这一块了解的比较深。大学又学的是中文专业,也算是专业对口,所以就把她带过来给你瞧瞧,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林夏说完,柳雪立刻道:“您好,常听表妹提起您。” 陈清食指微屈,敲了敲面前的木茶几,笑道:“既然你开了这个口,我自然要给你这个面子的。不过咱们话可说在前面。我这个杂志虽然没有创多久办,但是现在已经算算是公司的独立部分了,连《细雨》那边的人都管不到我这边。” 林夏笑道,“这不正好,招个人进来的权利还是有的。清姐,我可是把表姐交给你了。” 陈清道:“这权利大,责任和压力也大嘛,不过我相信你的眼光。你难得推荐人,既然如此,就从今天开始上班吧。待会儿我就让小刘带她过去。” 林夏点了点头,笑道:“那这工资……” 陈清白了她一眼,“实习工资3000。三个月之后如果能够转正就涨到3500,之后工资便和提成挂钩了。这是公司的规定,我又不能改。” 这个林夏倒是知道。 网络编辑的工资和她手下的写手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她手下的写手潜力很大,更新也及时。成绩很不错,那么这个编辑当月的提成也会高很多。 简单的聊了一下接下来的事宜,陈清从外面叫来小刘,领着柳雪出去熟悉工作岗位了。 见柳雪出去,陈清这才敲了一下林夏的头,“你倒是会做人。随便说说两句话就让人进来了,还不知道底下的人会怎么说我了。咱们杂志社现在渐渐走出版这一块了,又和网络结合。一年下来,盈利也只比那边差一点了。大家都盯着我这块肥肉呢,我现在兢兢业业,不敢出一点儿岔子,你倒是好。大喇喇的做人情,我却也不得不答应。” 林夏无所谓的挥挥手。“不就是一个小小的编辑么,又不是什么大事,要是有人问起,你就都推到我身上呗。这么多人,我替《细雨》也挣了不少钱,又有多少人想要挖我,都被我拒绝了。不过是帮这点儿小忙,上面不会太计较的。” 陈清白了她一眼,“你倒是人小鬼大,门儿清。” “这能算多大的事,不过是多个人,而且我表姐又不是闲饭的。她真超级*看小说,因为实体书出版的不及时,所以很*用手机或者电脑看,对网络这一块了解的比你还多。如果你有什么问题,问她绝对没错,这个我保证。” 陈清受叔叔的影响,看实体书比较多,而且他们家也不却买小说的这点钱。 但柳雪不同,首先住在乡下,书店都没有几个,自然依靠网络更多,所以招她做网络编辑真的没错。 “你说的不错,不过是多个人而已,况且我又没有做错什么事,别人想抓我的小辫子也抓不到。算了,不说这个了,你回来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没有请你吃饭呢。今晚我做东,一起吃个饭。” 林夏点头,“行,不过我表姐昨天才到,总不能让她一个人回家吧。” “那就把她也叫上。”陈清随口道,不过是多个人多双筷子而已。 想了想,林夏还是摇了摇头,“算了,我表姐现在还是学生呢,突然间和你这种BOSS一起吃饭,我怕她会拘束,对双方都不好,我打电话让老爸来接她吧。” 想到刚刚柳雪拘束的样子,陈清点了点头,“也行,随你。” 给林老爸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陈清这才笑道:“还以为你们家都是非人类呢,还好来了你表姐这个正常人。” “你才是非人类呢。”林夏又附送她一个白眼,“对了,既然你这么好心请我吃饭,我也来了,就大发慈悲的留在这里帮你吧。” 说着,从包包里掏出轻便的笔记本。 一看她这个架势,陈清顿时乐了,“你倒是有先见之明。” “我太了解你了,行了,别废话了,开工吧,你把文件传给我。”一边拿出无线鼠标,一边正色道。 编辑部的工作很繁琐,一下子时间就过去了,况且她们是吃了午饭过来的,加上刚刚的一场谈话,现在已经下午三点了,能工作的时间并没有多少。 陈清也不和她客气,回到自己位置上,熟门熟路的将要她处理的文件传给了林夏。 她们已经合作了无数次,林夏虽然离开了一年,但熟悉了几分钟之后,很快就上手了。 工作的时间很快,等林夏将最后一份文件发给陈清的时候。已经到了下班的时间了。 林夏起身,伸了个懒腰,“哎,总算是搞完了,可累死我了。” 陈清将最后一份文件归档整理好,关了电脑道:“今天辛苦你了,走咱们去吃大餐,油焖大虾,怎么样?” 林夏有些懒懒的,“天太热。油腻腻的,吃着没意思?弄点清淡的吃吃吧,对身体也好。” “那去吃韩国料理。” “这么点弹丸小国的东西。能有什么好吃的。你没看过网络上的一个段子嘛,为什么韩剧的女主脚最后都得那啥病死了,因为她们泡菜吃多了,泡菜里面有致癌物质,所以当然会挂喏。” 陈清点了点头。“好像很有道理似得,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也不得不使出看家本领了,嗯,容我想想啊。” 她想了想,起身走到衣架前。将西装小外套拿走,“走吧,今天就带你去个好地方。特别好的地方哦,阿夜都不知道呢。” 林夏有些期待,“真有这么好。”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等到了地方,林夏看着眼前这个写着“小店”的木门,有些无语。 两人开了近一个小时的车。其中堵了半个小时,然后到了这个胡同口。因为路太窄。车只能停在大路边,两人不得不走进来。 然后就到了这么一家小店。 现在还有人把饭馆开在这里面,当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么? 带着这份好奇,随着陈清踏入了这家小店。 走进去,林夏就感觉到了这家店和平日去的酒店不同之处。 甫一进去,就是一面粉白的一字影壁。 影壁又称为照壁,建在四合院大门的对面或大门内对着门外,是为了遮挡大门对面外的杂乱建筑物,使人们站在大门前感觉到宽阔、整洁,同时也表明了四合院的内、外有别。 看到这个影壁,林夏有些感叹,现在这种东西已经很少见到了。 若不是她经常写古言,会考究这些东西,只怕也不知道这个。 这个四合院宅门的影壁,绝大部分为砖料砌成。分为上、中、下三部分,下为基座,中间为影壁心部分,影壁上部为墙帽部分,仿佛一间房的屋顶和檐头。 影壁与大门有互相陪衬,互相烘托的关系,二者密不可分。它虽然是一座墙壁,但由于设计巧妙,施工精细,在四合院入口处起着烘云托月,画龙点睛的作用。 两人绕过壁影,是垂花门,进了垂花门,中间一条甬道,两边是长长的抄手游廊,游廊中间各有一个月洞门。 陈清带着林夏走上了左边的这条抄手游廊。 长裙摇曳,姿态万千,这样的林夏,真像是几百年前住在这样的四合院里面的古代女子,优雅而美丽。 走在抄手游廊上,林夏便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不管这个院子是陈旧的还是翻新做的,但是能有人喜欢这种复古的建筑,真是一件让人欢喜的事。 以后,她又多了一个去处。 踏入月洞门,里面是是一座装饰精致的小院。 左边是一苍天古木,下面摆着石座椅;右边是一个花架上,手擀面爬满葡萄藤和牵牛花,下面是两三个木质桌椅,周边更是各色鲜花一盆一盆的整齐有规律的摆着;中间是一条甬道。 院子很小,甬道也不长。 出了甬道,又是一个垂花门,木质大门向两边打开着,一踏入,就听到里面有古典的音乐从房间里流淌出来。看到眼前这个建筑,林夏便明白了,这定然是仿古代的建筑。 毕竟古代可没有在屋顶出放桌椅的习惯,即便它再逼真,她也是一家饭馆。 陈清显然是这里的常客,熟门熟路的进了门,从角落的楼梯上了屋顶。 上面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客人落座,一边吃喝一边小声的聊天,配着这样的背景,仿佛也成了独特的风景。 坐在这里,能够看见刚刚那个小院子。再过去一点,就是右边抄手游廊的格局,与这边对称,格局都差不多,只不过那边的建筑明显就能看出是一家咖啡馆。 “没想到这家店居然是中西结合。”林夏感叹。 “嗯,那边主打西餐,陈设也大多以外国人能够接受的为主,我猜想你可能更喜欢来这边。” 林夏点了点头,从这里,居然可以看见远处故宫的角楼,巍峨耸立,和那若隐若现的红墙碧瓦。 “果然别具匠心,想必这家店主亦是个妙人。” 风景,这边独好! 273 为了遇见你 “怎么样,这地儿不错吧。”陈清略显得意道。 “嗯,清净雅致,确实是个写文的好地方。” “就知道,那边咖啡厅里面有各种西式餐点,点一杯果汁,来两个甜点,看看风景,写写文字,就可以消磨一天了。这比关在家里好多了,毕竟视野开阔一些。 聊着聊着,夕阳的余晖渐渐消淡,夜幕来临,天台的中间的一盏仿古鸡足铜灯亮起。 那灯约莫四尺高,上面托着个九瓣莲花灯盏,不算十分明亮,但也足以看清菜盘。这样的环境,这样悠悠扬扬的古琴曲,倒让人不知今夕何夕了。 正想着,就听手机铃声响起,幸好林夏设定的手机铃声是古筝曲,倒也不显突兀。 忙接了电话,是靳夜。 “回家了?” “没,和清姐一起在外面吃饭呢,你吃饭没。” “刚下班呢,明天我回B市。” “真的!”林夏惊喜道,“那我明天去机场接你。” 听到恋人信息的声音,靳夜显然很高兴,站在大大的落地窗前,嘴角扬起一抹弧度,眼里透着温柔的色泽,迷人极了。 “不用了,你去我家等我,最好是能吃上某人做的饭菜。” “想的到美。”林夏皱了皱鼻子,“那你大概几点的飞机?” “中午十二点左右到,你看着时间,家里的钥匙你知道吧,就在门旁边的花盆里。” “嗯。” 知道她在和陈清吃饭,靳夜也没有多聊,反正明天也要见面了,便挂了电话。 看着林夏那眉眼中都带了笑意的模样,陈清笑道。“唷,不错嘛,交小男朋友了?” 看着她揶揄的模样,林夏不由摸了摸脸,“有这么明显么?” “你自己照照镜子去,那小脸蛋笑的,啧啧。”林夏平时的笑很浅,很淡。 但现在,却真挚了很多。 “男朋友是谁啊,说给清姐听听。让清姐给你参谋参谋。” “额,我不确定他想不想告诉你,我还是先问问他的意见。然后再决定告不告诉你。”林夏婉言拒绝了。 “唷,看样子那个男人不错嘛,居然藏的那么深,连我都不让知道。”陈清笑了,“得。那我也不讨人嫌,就不问了,等你问问你男朋友再说吧。” 清风朗朗,被屋内的灯光照着,院内竹子的暗影也跟着飘飘摇摇,仿佛有什么从心里浮了出来。 缓缓的。已光影退去的速度。 这样的环境,不免让人有了这样的心思。 “一转眼,你都已经谈男朋友了”陈清叹了一口气。“真是岁月催人老,不服不行啊!” 林夏刚写书那会儿,正初一,如今已经高二了,两人也已经合作了五年。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 她也已经从二十二岁。到了现在的二十七岁。 看着陈清眼角的细纹,林夏也沉默了,五年的时间,一个女人最宝贵的五年,就这么过去了。就算再好的护肤品,也抚平不了她眼角的皱纹,和眼底的疲惫沧桑。 想到这次见到陈清,比之她出国之前,似乎老了不少。 究竟是二十六到二十七的槛,还是她心里存了心事。 念及此,林夏轻轻道:“清姐,你和吴天皓大哥……” 两人也都谈恋*也都谈了快七八年吧,怎么还没有结婚。并且之前因为和靳夜生意的关系,他经常在国外,所以两人没有这个心思。 可经过一年多的筹谋,靳夜更看好国内的市场,已经大算更多的投资这边,吴天昊应该在国内比较多,怎么清姐看起来比当初异地恋的时候更累呢? 说起这个,陈清沉默了。 由于逆着光,她的面容都隐没在黑暗里,林夏看不清她的神情。 沉默了半响,终究是陈清打破了寂静。 “我和他……”她看着远处的灯火通明,不由有些寂寥,“八年的感情,难道终究比不过门第的差异么?” 门第! 林夏也沉默了,她和靳夜何尝不是。 只听这一句,林夏变能猜到她和吴天昊之间的故事了。 吴天昊能和靳夜交好,就能看出他的家世也不一般了。 既然如此,两人之间也不外像电视上演的那般,普通学生怎能痴心妄想,要加入豪门,她们的确不够格。 和陈清谈恋*的吴天昊,太过稚嫩,也没有靳夜的大手笔,有这么大的能力,由内而外的培养陈清上流水贵妇般的气质。 而一旦错过时机,再想要将陈清现在这种五年时间被社会培养出来的独特气质抹去,又谈何容易。 同理,没有那种养尊处优般的修养,又怎么会被上层社会轻易接纳。 陈清没接触过吴天昊的朋友圈子,不懂怎么和他那一层的妇人交流应酬:别人谈论的东西,她不懂。她所学的东西,所依仗的才能,在那些贵妇人的眼中,不过是一堆垃圾。 她们挥挥手的功夫,都能收购陈清所在的文学公司的所有股份,而她不过是一个稍微有点能力的小编辑。 这样的人,满世界都是,有什么值得她们看重的? 想到这一层,林夏心里更是溢满了柔情。 靳夜没有用宝石来堆砌她,没有金屋藏娇,没有只在物资上给予她所有的一切,而是为她铺就好了所有的路。 从安排出国,到跟着程音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规矩,再到去靳家认识靳夫人,去应家参加所有亲人朋友都会来的宴会,正式将她介绍给所有人。 这一切,都足以表明他对自己的认真。 不仅仅是基于激素的分泌,而和她玩玩。 衣食住行,谈吐礼仪,音乐绘画,品味以及业余*好。 所有上流社会要学的东西。她都会。 比如骑马,从前的林夏不会,而现在,她在靳夜这位名师的指导下,骑术可见一斑。比如听歌剧,她不一定会唱,但一定会听,会欣赏,能懂得。 很多东西,你不一定要自己会。但和别人谈起来的时候,至少不能一无所知。 比如,林夏不会弹钢琴。但你若邀请她去听一场感情演奏会,她一定欣然而至,并且能和你相谈甚欢,仿佛内涵人。 她不一定会做的一手好菜,但一定所有的山珍都品尝过。不会贪恋口腹之欲,惹人笑话。 靳夜所做的这一切部署,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林夏吃着面前的菜,淡淡想着。 这家餐馆的菜确实不错,但林夏已经不会有从前第一次和靳夜单独吃饭时的心思了。 那时候,她纵使手中有钱。纵使面色淡淡,但心底却还是脱离不了那种小家子气。 这样让一个人改头换面,气质大变的工程。他是怎样一步步的部署过来的。 被这样一个全心全意*你,愿意让你融入他生活的人*着,真的很幸福。 她真的很想见到他,很想很想…… 所以,第二天。当靳夜赶回家的时候,就得到了恋人热情的款待。 抱着主动投怀的佳人。靳夜虽然有些讶异,但还是笑着接纳了,并报之同样的热情。 青涩的恋人虽然好,可热情的她,别有一番滋味。 感受着怀中人儿柔软的躯体,吃着并不算十分美味,但家常味十足的菜,他觉得十分满意。 老婆孩子热炕头,男人的一生不就是追求这样的日子么? 吃着老婆夹到口中的菜,靳夜有些喜滋滋的想:小别胜新婚,这话果然不错。 坐在靳夜的怀里,感受他的体温,林夏觉得很满足很满足。 一直以来,因为对*情不信任的关系,林夏对这段感情并不是太看好,所以一直都是可有可无的态度。 尽量不让自己陷入太深。 可是昨天陈清的事让她明白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机会遇到靳夜这样的男人。 要有多幸运,才能在庞大如银河系的人群中遇到你。 不管你有没有经历过恋*,但就在你打算谈恋*的时候,遇见渣男的几率和遇见好男人的几率就已经注定了。 只不过有人运气好,第一次谈恋*就遇到了好男人,从而十分相信*情;有人运气不好,谈了很多次,次次遇到渣男,从而游戏人生,不再相信真*。 吴天昊是坏男人么,显然不是。 否则两人也不会纠缠这么久了,只是*情和家族,他终究难以抉择。 幸福,真的是比较出来的。 原本拥有这一切,林夏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听了陈清的事,她才明白自己多幸运。 甚至,也许上苍让她再次走一遭,都只是为了遇见他。 身康体健,家人和顺,这不就是幸福么? 所以,林夏抛弃了刻入骨子里的害怕和矜持,展现了十足的热情,让靳夜高兴之余,甚至有些受宠若惊。 不过,温香软玉在怀的感觉真是不错。 想到被派遣到非洲的郭秘书,靳夜勾了勾嘴角。 既然他已经受到教训了,那就让他回来吧,上海那边一切刚刚上轨道,还是需要一个人去坐镇的。 “怎么今天这么热情。”吃晚饭,两人窝在沙发里说着话,靳夜玩弄了一会儿她的耳垂,凑在她耳边轻轻道。 温热的气息洒在耳垂,带着温情而暧昧的气息。 274 长生 林夏想了想,还是合盘托出,“昨天和清姐吃饭……” 听了吴天昊的事,靳夜也沉默了。 这种事情,他并没有少见。 他的哥哥靳轩不也是这样么? 正是有了前车之鉴,所以他才在遇见林夏之后,在母亲知道她之前,做了种种措施,最后一举达到自己的目的。 “昨天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清姐问我男朋友是谁,我说要先问问你再说。”因为她不想让人觉得她是在炫耀。 吴天昊没有做到的事,靳夜做到了。 林夏紧紧抱住靳夜的腰,在他脖颈间低语道:“比起他们,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亲了亲她的发顶,感受着身下的欲望,靳夜低哑道:“快快长大吧,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他今年已经二十五了,林夏才十七岁。 等待的路,太漫长了。 林夏的脸微微一红,在他怀里蹭了蹭,不说话了。 在B市待了几天之后,靳夜就又飞往了杭州,上海那边尘埃落定了,杭州才刚刚开始。 而在他离开之后,林夏失落了一阵子,但很快就调节了心情,为新书忙碌了起来。 这个暑假,对琉颜的书迷而言,真是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书太好看,每天只看那么一点儿,不过瘾啊不过瘾。快乐,是因为书看的太爽,让人们在工作一天之余,虐虐书中的坏人,跟着主角一起破阵法,寻机缘,求长生。 没错,她的新书。就是现在还没有大肆流行的升级打怪升级流系列的正统修真文——《长生》。 她是现代普通白领,她是弱小没有背景的女子。看她如何在这个奇异的世界求生存,如何活出属于她的传奇。 大道三千,只求长生。 文章一开篇就是女主苏凌谨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苦逼农户人家,成为一个不满六岁的小女孩。 根据看过的这么多穿越小说定律,这一定是一片种田文。 于是就在过了几天之后,苏凌谨劝说自己放弃回家的路,既来之则安之的时候,她发现这句身体的亲爹已经病死。而由于家里贫穷的缘故,她即将被名义上的母亲卖入青楼。 于是她以为这是一篇爽文,根据小说定律。被卖入青楼之后她一定会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吸引王子皇孙,然后享尽荣华富贵的时候,她发现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 前面五六章介绍了女主穿越的地理位置。穿越被卖后素手无策的心理,以及被卖入青楼即将被老鸨调教的过程。 就在众多读者对本书名称和简介表示怀疑的时候,第七章《神仙?妖怪》那一章,才进入正题,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真的是一本修仙文! 因为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这个小镇上来了几位仙人,他们抓走了青楼里面几十个童男童女。 而六岁的苏凌谨,正是其中一员。 出了闭塞不通消息的小山村。苏凌谨才知道,这个世界和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一点都不相同,居然有神仙。 所以,苏凌谨迷茫了。 她是个资深书迷,看过很多小说。比如最近几年流行的宅斗文《锦绣》,权谋文《谋尽天下》种田文《小富即安》以及仙侠文《尘缘叹》。 因为喜欢的原因。每一本书的情节,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 可是没有一个人告诉她,有这样一类书,凡人也能修仙? 尼玛,这究竟是个神马世界。 于是,她在那个世界将琉颜那个她曾经最喜欢的作者骂个半死。尼玛你个写书的就不能每个类型都写么,穿越到一个未知不知道有什么玩意的世界,容易么她。 就在苏凌谨吐槽的时候,也就是这次危难中,她获得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金手指,一个逆天指环。 就是这个指环,让她走上了修仙之路,也就是这个指环,无数次救她于危机之中。多少次几乎粉身碎骨,多少次在恶劣的环境中一次次死里逃生。 最终,让这个单纯中只有着现代人一丝丝冷漠的白领苏凌谨,彻底变成了一个冷静淡漠的冰山女。 若不是上辈子的经验,若不是上辈子疼*她的父母不时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在这样恶劣的修仙环境下,只怕她苏凌谨早就不能坚守本心,从而入了魔道。 看过修真文的人都知道,一本修真文,没一个200多万字以上,都不叫修仙。 所以,在读者看的很爽追的很痛快的时候,林夏也早就在书评区发了帖子,这本书将会是她写书历史上最长了一片文。 看着这个通告,读者沸腾了。 1L:“大大,大大啊,不愧是我最喜欢的大大,果然不走寻常路,在大家都写宅斗宫斗种田的时候,另辟蹊径,写了第一部女生修真文。以前一直看主站的修真文,都是种马文,披着修真的路子狂收美女,广建后宫,看到这些烂俗的情节,就不想看了。” 2L:“所以大大的这本书给想看修真,却找不到好书,给书荒中的我们带来了一片绿洲。” 3L:…… 接下来是十几楼夸奖的话,直到后面,才有人开始讨论情节。 22L:大大,我只想问,女主还有多久才能成仙啊,从炼气到筑基花了三十年的时间,再到结丹花了一百二十年,就已经过了几百年了,而下面还有什么结婴,化神。 而化神之后才能成仙,那成仙之后呢,是不是又有一套法则和程序,就像文中的天道一样。 大大既然说这本书将是最长的一篇文,前面大大写过最长的一片是一百二十万字。所以我想问问,这本书大概会有多少字,200万还是300万? 23L:同问,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大大就算写个300万,我都会一直追下去的。 24L:三百万(做惊恐状),神啊,百万巨作,我看得完么? 25L:等凌谨成仙,估计我也成仙了。 26L:楼上的多大了,求包年龄。 27L:老太太今年已经70多岁的高龄了。 28L:……牛,大大的书连七十岁的老太太都吸引了么,这是一种怎样老少通吃的节奏。 29L:开玩笑,老太太也很潮的好么,你们小年轻玩的东西,就不许老太太玩了么?我可是忠实粉丝,每一本书都有买来收藏呢。 然后便歪楼了,各种话题各种讨论,然后这个帖子就变成了24小时的热帖,更多的人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加入了讨论。 看着下面的几百楼,林夏很无语,原本她只是发了一个通告而已。 至于具体的字数,林夏没有做出回应。 她只有一个很粗的大纲,至于一个副本一个新地图会写多少字,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毕竟很多抽丝剥茧的情节,再没有写出来之前,谁也不知道会写多少个字。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本最普通的修仙文,都有约莫三百万字,这还不算成仙之后要走的路。 整整一个暑假,不过两个月而已,林夏这本《长生》就发了80万字的文。(和夏夏的勤快一比,绯绯就是个渣速,所以,赐我一个随身空间吧) 其中,有几乎50万字的文是在空间里写的。 毕竟这是一个新的题材,新的类型,林夏对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有强迫症,她希望能把自己的每本书尽自己最大所能,写到最好。 所以每次写文都会修改,对不喜欢的情节都会删掉,然后不断重写。 这样推翻重来,再次推翻,才有了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情节。 若是没有这个空间,她不可能写的这么快。 有了80万字做基础之后,加上不断的充电,在主站找好的修真文看,从里面学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到后面,林夏也算是熟练了修真文的套路,写起来也算是得心应手了。 就在写字,改文;写字,和靳夜约会;写字,去京大看老师的过程中,暑假过去了。 林夏,高三了。 和中国大多数的高中一样,临高三前的那个暑假,都是要补习的。 但是林夏她们和一般的高中生不同,她们是从国外回来的。 对她们这种留学生,学校倒是管理的很宽松。 尤其是上次出了曹丽华的事件之后,学校对她们这些留学生管理更紧了,还派了一个老师住在她们的公寓里,时常和同学谈谈心,聊聊天,就怕她们受不住国外物欲横流的诱惑。 而回国之后,也很大度的给她们放了两个月的假。 当然,这也是因为学校相信,这些留学生都优秀的很,就算是放假,他们也不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夏夏,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开学了,你功课复习的怎么样了?”林老妈端了一盘切好的梨子,喜好的提子,推开书房的门,走进来问道。 林夏写新书的事她也知道,对女儿挣钱的行为,林老妈并不反对,毕竟就算你读了一个名校的文凭出来,也不一定有她女儿写书挣钱多。 只是林老爸不大赞同她花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毕竟几千年来,读书才是正途。 文凭,才是硬道理。 275 健平 “复习的差不多了。”拈了一颗提子扔进嘴里,林夏有些含糊道,“关于成绩,这个您就不用担心了。” 林夏说的是实话,靳夜已经告诉她了。 她们学校当时正在建的那栋实验楼,居然就是靳夜投资建设的。 她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随口抱怨说出要是能保送就好了的话,他在听到之后,就不懂声色的派人打听研究了她们学校的政策,然后投资了一个几千万建了那栋实验楼。 就是为了给她争取到这个保送名额。 原本他打算在林夏十八岁生日那天给她个惊喜的,可想到她生日是在高三的下半学年,离高考也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 若给她惊喜,那她之前近一年的时间,为了高考所付出的努力,不就都白费了。 想到这一层,靳夜便在事情已经能够正式确立之前,将这个事告诉了她。 所以,林夏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只要能在班上保持一个比较好的名次,就行了。 倒是没有升学的压力。 所以,现在她学习起来,简直是毫无压力,轻松极了。不用被考试逼着学习,换了一个角度之后,平时很不看不顺眼的课程科目,在她眼中居然都变得可*起来。 比如历史,平时很枯燥的,什么多少多少年鸦片战争爆发,什么时候虎门条约,什么时候南京条约,条款是什么等等之类的东西,因为不需要强制性的背诵。 她居然觉得学了这些东西之后,对写文更有帮助,更能够信手拈来。 所以,记住的内容倒比平时死记硬背要多得多,学习的效率也是大大的提高了。 “我怎么能不但心。虽然你去了一年国外,可听人家说国外的高中和中国高中很不同,学不到什么对高考有利的东西。这么一来,你那一年可不就浪费了,我若是早知道,肯定不会让你去。花了钱不说,还白白浪费一年的时间。” “哎唷,老妈,我都和你说了多少遍了,不用担心我的学习。长这么大。我有让您担心过么,与其担心我,还不如多督促林辉。让他多看点书。这次升学考试,他虽然考入了直隶高中,但进的却是一个普通班,人家林妙儿进的可是实验班呢,那分数更是甩开他一大截。” 说起这个儿子。林老妈就是一肚子的火。 林辉不聪明? 不,恰恰相反,他就是太聪明了,只不过他的聪明都没有用在地方。 “前两天你爸给他买的二手电脑,他又给拆了,将前面几台都组合起来。不知道组成了一个什么怪物,真是气死我了。他要是把这个精力花在学习上,那个神马哈弗都能够考进去了。” 林夏乐了。“老妈,真不错嘛,居然连哈弗大学都知道。” “那是,也不看看你老妈我是谁,你在国外读书这几年。老妈我也在学习成长呢。不仅知道哈弗,还知道剑桥呢。” 林夏道:“老妈真厉害。不过我这儿正看书呢。听说开学后一个星期就有一个摸底考试,我到时候考出一个好成绩,让老妈长长脸。” “诶,那我就不打扰你学习了,我去看看那个小兔崽子。”林老妈笑眯眯的应了,乐呵呵的走了出去。 看着那轻快的脚步,林夏笑着摇了摇头,低头又看起书来。 她说的确实是真的,一个星期之后就有考试了。 虽然能够保送,可她也不希望落其他人太远,她骨子里也是有争强好胜之心的。 一个强者,若保持谦逊的态度,所有人都会称赞他;而一个弱者,无论你做出什么姿态,所得到的都是不屑和打压。 你不厉害,别人凭什么尊重你。 只有自己有了一定的实力,才有资格说我想要怎样,才有资格按自己的性子走下去。 林老妈刚刚走到客厅,就见柳雪拎着一袋提子开门进来。 “三姨,我买了一点水果,给你和夏夏吃。”这么多水果中,林夏就提子还*吃一点,其余的都不怎么动。 住的时间长了,她也记住了林夏*吃的。 见她买东西进来,林老妈忙道:“买这些做什么,水果什么的家里都有。” “昨天见提子不多了,今天路过超市,就顺手买了点儿。”柳雪道。 这两个月,柳雪在杂志社表现的好极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给林老妈买了一件衣服。林老妈嘴上说浪费,心里还是高兴极了,不时在林老爸面前念叨她侄女有孝心。 她并不缺两件衣服,但这个态度让她在林老爸前面很有面儿,不时唠叨几句。 知道林老妈到了更年期,任林老妈怎么唠叨,怎么对他发脾气,林老爸也不多说,只任她嘴碎。 两个月的时间,已经让柳雪大变了模样。 她不是刚来的那个不太自信的柳雪了,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京城时尚模特。 这短短的实习时间,她并没有攒到多少钱。虽然不用像公司其他人一样交房租水电,但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护肤品精美的小饰品等等这些东西,都已经给她配齐了。 并且她最大的收获,就是交了一个B市本地的男朋友——周健平。 家里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有车有房,他本人也在那栋大楼工作。因为是做IT的,工资也不错,算上年终奖,年薪约莫十五万 在B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一个九十多平米的三房,一辆代步车,加上十几万的工资,若节省一些,小日子也能过的有滋有味。 而和柳雪的想法不同,能在那栋大楼里工作的女孩,哪个不是有能力或者脸蛋的。有能力的,自然看不上一年才十几万工资男人,比自己的工资还低,能嫁么?有脸蛋的,又都想着攀龙附凤,住大豪宅,穿金戴银,又怎么看得上一百平米不到的房子。 毕竟,这里可不是那些小地方。 这里遍地都是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大运,被高富帅给看上了呢。 周健平五官一般,模样正能算周正,在遍地高跟鞋魔鬼身材的女人堆里面,身高也不算高,只有175厘米。 而一个165厘米的女人,穿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就能将他比下去了。加上IT部门本来就是男多女少,公司里但凡有些姿色的女孩,都心高气傲的,自然不会考虑这个哪里都不出色的男人。 总之,因为这些和那些的原因,终于让柳雪捡到了这个男人。 柳雪不高,只有163左右,虽然也穿高跟鞋,但也只限五公分以内,这些林林总总的小习惯加在一起,两人竟然意外的合拍。 她是个比较自来熟,较为外向的性子;而因为常年对着电脑的原因,周健平是个比较内向的性子,性格也是温和平稳类型,和他的名字十分符合。 两人的认识也算是比较意外,虽然是在同一懂大楼,但由于公司不同,楼层相隔的也很大。但就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两人相遇了,然后水道渠成,一个月后,周健平表白,柳雪答应。 原本第一个月存下的一点小钱,也因为恋*的关系,都给花干净了。 女生嘛,本来就*打扮,更何况是恋*了的女生,自然希望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获得男友的喜*。 女为悦己者容嘛。 于是,上个月的工资就这样拉入了花销中,还不算平时夏梦姣给她的生活费。 当然,在她谈恋*的第一时候,林夏就把这个消息卖给了二姨,夏梦姣女士。 就算林夏两世为人,毕竟还是女生,世界上就没有不八卦的女生。 于是,在夏梦姣的指导下,柳雪同志就将周健平家里的一干情况打听的一清二楚。而知道他家里条件之后,夏梦姣自然极为满意。 独子,二老都没有退休,有自己的工资,五险一金也都齐全,还有养老保险。儿子是名牌大学的,工资也不少,加上柳雪自己上班,完全够养活他们自己。并且等以后有了孙子,两老说不定还能不时补贴他们一些。 毕竟只有一个儿子嘛。 然后让林夏这个小间谍拍了她未来表姐夫的照片,看到真人后,真是“丈母娘看女婿,越来越欢喜”。 “你看看这孩子,和小雪站在一起,身高正合适。啧,模样也长得挺好,家里是京城的,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的,这才毕业几年啊,一年就有十五万呢,真是好,好啊!”夏梦姣早就让柳皓把林夏发过来柳雪两人的合照打印出来了,眼下洗了澡,正窝在床上看照片呢。 和丈母娘不同,这老丈人就特不喜欢女婿,觉得自家女儿还小呢,就这么被人抢走了。 柳砚哼了一声,翻了个眼皮子,“这照片你都看了几十遍了,还不厌么?” 他凑过来,捏住照片一角,点评道,“你瞧瞧这鼻子,太高,这嘴巴,太大,这额头,还有这头发,还有这眼皮子……”总之将周健平批评的一无是处,“就这么丑一个人,怎么配的上咱们家小雪。” 夏梦姣一把扯过照片,翻了个白眼,“你知道个什么,这样的男人才是能过日子的。这男人要长得好干吗,长得好看能当卡刷,能当饭吃么?我瞧健平这孩子就很不错,名儿也不错,健健康康,平平顺顺。” 276 分班考试 “名字哪里好了,土气的要命,还没有我们家孩子的名字好听,还都是大城市的呢。”对偏走了自己女儿的这个男人,柳砚可没有什么好感。 这也算是每一个做父亲的通病。 就像婆婆永远不会喜欢媳妇儿,觉得她抢了自己儿子一样,老丈人也永远不会觉得女婿好,不会觉得他对自己女儿好。 因为世界上对一个女人最好的男人,永远都是她的父亲。 “怎么不好了,我瞧着就挺好的。这马上就要过年了,一定要好好拾掇一下家里,让小雪把人领回家一趟,能考上重点大学,一定是个聪明的孩子。”听到这里,柳砚不由翻了个白眼,这才九月,离过年还有大半年呢。 夏梦姣自个想的美美的,也没看到他的白眼,继续道:“正好让他好好辅导一下小皓和小皑,这两人都高三了。小皓是哥哥,又复读了一届,听说复读过的孩子压力都特别重,只怕这孩子心里会有点疙瘩,正好让他开导开导。” 原本柳皓比柳皑高一届,今年应该是读大一的。只是去年考的不大理想,因为三本院校费用太高,而又不愿去那里,便选择了复读。这样一来,就和弟弟一届了,所以心里压力大的很。 说起儿子,柳砚倒也有说什么了。 柳皓学的文科,柳雪倒可以辅导一下,这柳皑学的理科,有什么问题他们都不懂,倒真的需要这个周健平教一教。 好歹是个九八五重点出来的,当个老师应该绰绰有余。 柳雪现在工作算是落实了,等四年之后柳皓出来找工作,柳雪倒可以帮帮忙,不用麻烦老三一家。 只是柳皑学的理科。就算是夏夏,也不认识理科出来的人,到时候大学选专业什么的,还真的要这个便宜女婿出主意。 这样一想,柳砚倒对这个周健平的感觉好了那一丁点。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么以丁点,让周健平第一次去岳父岳母家的时候,柳砚对他的态度温和不少。 虽然不像夏梦姣那样热情,但至少也没有冷眉竖眼的,只是当一个普通的客人。 但是周健平本来就是个比较内敛的人。虽然对夏梦姣百分百的热情很是感动,但还真的有点吃不消。倒是更喜欢这个内敛平静中透着睿智的岳父,觉得更像他的性子。 看来。小雪是遗传了岳母的热情和自来熟。 不过,他转念一想。 这样的岳父和岳母过了一辈子,那他也可以这样和小雪过一辈子。 内敛的人自有一套自己的闷骚想法,倒是一个人乐呵了许久。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表。 当林夏抱着书本,再次漫步在校园里时,真的很难说出此时的心情。 上辈子的十七岁,她抱着书本漫步在校园里时,在想些什么呢? 是了。 受了郭小四的影响,上辈子的青春。她一直在幻想。 幻想什么时候,就有一个书中那样的王子出现,就那样安静的出现在她的眼前。长长的头发盖住他的睫毛,盖住他的眼睛。 而他,就这样安静的出现,像隔绝了时空,出现在第四维一般。 所有的事物。因他的出现而静止,只有他细微的动作。被无线放大,让后变成永不退色的风景。 他有精致的眉眼,有世界上最干净的眼睛。 也许两人之间没有暧昧的情愫,但是就这样,两人一起看遍桃花开遍,走过草长莺飞。 然后毕业,然后各奔东西。 或许在某一天,她已经嫁为人妇,想起他时,仍会勾起嘴角,带着怀念的神色。 只可惜,这样的人,真的永远只能出现在小说中。 因为骑白马的,一定是唐僧。 王子,何其少矣。 转过一个弯,前面就是定海中学刚刚修建成的实验楼。 她离开的时候,它还在动工,等她回来,这里都已经建成了。 从外观上看,建筑物很大,很漂亮。 林夏更喜欢那个原本是一连排的老房子,有着历史的气息。 老房子前面栽种着两排树木,走在那里,你仿佛能听到铅笔在宣纸上的沙沙声,能问道树的清香,还有那打在脸上的光影。 校园的东南角老房,终于还是变成了眼前这个光鲜现代,人来人往的理工楼。 林夏心里有些遗憾,但还是踏步往前走,离开了这片地方。 历史,只能是历史,就算再喜欢,也只是历史。 林夏来的比较早,校园里并没有多少人。可她到教室的时候,教室已经坐了一大半的人,桌上也都摆着厚厚的书堆,大家正埋头苦做习题呢。 看到这个样子,林夏不由有些感叹。 马上就要摸底考试了,大家可都卯着劲儿在学习呢。要知道,这考试过后可就要分班了,大家都是一个班级的,可不想到时候被踢到平行班去。 林夏知道这一点,所以也明白他们这种心情。 高中生正是*面子的时候,大家可以不比吃不比穿,但一定会比成绩。 尤其是在最后一年被踢出去,以后见到老同学,真是要丢脸丢大发了。 卢巧和陆云也在其中。自从曹丽华出事之后,没了她,卢巧这个她后面的小狗腿也成不了大事,夹着尾巴和陆云呆在一起,倒也相安无事。 见有人进来,靠近大门处坐着的几个同学抬头看了一眼,复又低下了头。 原本因为保送而放松了心情的林夏,见到这种场景,也不由生了几分紧张的情绪。 刚看到一个空位,原本打算坐下来,可刚走近,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林夏抬头,就看到了油光可鉴的头发。空位置的旁边坐着一个埋头写字的胖子,估计有N天没有洗头了。 林夏快了走了几步,在隔着一条走廊的靠后两个位置的空位上坐了下来。 这些男生为了学习,夏天可以一个星期不洗头发,冬天有时候两个多星期能不洗头发。那衣服上的黑色的脏东西,都能结成痂了 啧啧,让人看到了就恶心反胃。 幸好文科生,本来就是女多男少,女生*干净一些。夏天教室的大门和窗户都敞开,空气还能让人接受。到了冬天,门窗紧闭,真是逼仄极了。 林夏掏出书本。也跟着大众看了起来。 这几年都会在国内,英语可不能丢掉。 然后和所有高三开学的班级一样,老师来了,告诫了所有人一番,又匆匆离开了。 一周复习的时间很快。林夏觉得自己把所有能理解的知识和会用的到的东西都记住了。有不懂的地方,就让柳雪打电话询问她男朋友,好歹也是名牌大学的理科生,对文科生的这点题目,还不是手到擒来。 两人正式交往两个月的时候,周健平正式上林夏家的门了。 对这个有些腼腆的孩子。林老妈显然很满意,虽然已经知道了他家里有什么人,林老妈还是尽职的八卦了一番。 在来林夏家之前。周健平还有些紧张,当看到他们家装修这么漂亮的200多平米的房子之后,就更紧张了。 他们家虽然也有房子,但也没有在这么居中的地方,还是200多平米。只怕也不怎么好说话。 就这么想着,人也不由更忐忑了。 可见到满脸笑意的林老妈和一脸温和的林老爸之后。虽然还有点紧张,他的心却平和了许多。 果然是小雪的亲戚,都很和善。 在过了询问这一关,看到林老妈满意的神色之后,在冷气很足的空调房里,他只觉得背心都出了一层的汗。 第一次去面试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紧张。 见男朋友如此,柳雪忙给林夏使了个眼色,林夏就接口不会做题,要请教未来表姐夫,将他带到了书房。 这让周健平松了一口气,忙尽心尽责的教林夏。 “……把前面这个数值带入这个公式中,就能算出我们要的结果了。” “嗯,我知道了,周大哥我再自己算一遍,你先在这里看看书,要有什么不懂的,我再问你。” “嗯。”见林夏自己埋头算了起来,周健平负手站在林家的书柜前,隔着玻璃看了起来。 当进入书房,看到林家的藏书之后,他简直大大的吃了一惊。没想到她们家居然有这么多书,学校周边的小书店估计都没有他们家的书多。 从左边的柜子一直看过来,除了名气很大的比如金庸古龙的武侠类书籍,或者郭敬明韩寒的书等等,其他大部分的书他听都没有听过。 他才逛了半圈,林夏就又叫住了他,问了几个问题,还有以前做题过程中对几个经典题型不同方法的理解。 周健平是一个很喜欢理科题目,*思考各种解题方法的性子,当年高考数学就是148分的高分。若不是偏科严重,对语文和英语十分不擅长,只怕早就考入了清大京大。 所以对学习数学很有一套方法,忙将他自己这些年的理解给林夏讲了一遍。 吃晚饭的时候,林夏在林老妈面前说了很多他的好话。林辉不忿这么个丑不拉几,没人群里就找不到的人,把自己的表姐给骗走了,又当场出了几个他认为高难度的数学题。 对林辉的刁难考校性的几个题目,周健平也一一做出了解答,还给了不少简单的方法,总算是让这个表弟勉强心服了。 见状,林老妈更是欣喜,之后在夏梦姣面前说了不少周健平的好话 277 签售会 从林夏家出来回家之后,周健平见父母还坐在客厅看电视,一边换鞋一边奇怪道:“爸,妈,你们怎么还没有睡啊,这都快11点了,明天不是还要上班么?” 儿子去见未来媳妇儿的亲戚,这做父母的哪里睡得着。 周母起身给儿子倒了杯水,“怎么样,今天还好吧,她们家亲戚人怎么样?是不是土里土气的?” 周健平不满道:“妈,您说什么呢?小雪虽然是下面来的,可人家哪里土气了。” 周母撇了撇嘴,“怎么不会了,现在多少从下面来的女生,想要找B市户口的人,你可不要被人家给骗了。” 这儿子长时间不谈恋*吧,这母亲急得慌,不时给她介绍女朋友。这儿子自己谈了恋*吧,母亲又不满了,觉得儿子一颗心都在外人身上,所以总想找个茬。 所以说这女人的心思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你也不明白。 “今天去小雪的三姨家,爸,你猜人家住在哪里?” 周健平不懂母亲的这个心思,所以很奇怪,去年母亲催他都催的急,急着让他找女朋友。今年好不容易找到了,又嫌这嫌那的,有时候他真不明白,怎么就不能好好过日子呢。 非得整出这些事来。 周父则不同,他觉得柳雪很不错。乡下来的姑娘,比B市那些眼高于顶的要好多了,适合过日子,所以他笑着问道:“住哪里?” “人家住定海花园,离定海中学特别近,她一个表弟一个表妹都在定海高中读书。” “定海花园,那可是个好地方,在三环里面呢。房价可不便宜。” “可不是,一平米都得一两万呢。” “那他们家是多少平米的房子呢,说不定只有六七十平米,一家人都挤在那里呢。”周母小声嘀咕道。 周健平真的无奈了,怎么母亲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妈,人家200多平米的大房子呢,她三姨还收留了一个小孤儿,那孤儿如今都有十六岁了。就算那房子只有六七十平米,也比咱们家这房子要贵。” “您究竟是怎么了。就是看不惯小雪呢,她还没见过您呢。要是您真不喜欢您这个媳妇,那我就和她分了。然后您自个给我找一个您满意的,好么?人家这都还没上门呢,您就这样挑鼻子瞪眼的,那人家上门了您还有个好脸色啊,得。我也不敢和您争,以后您要真不喜欢她,我们两就自个出去住,不碍着您的眼。” 现在周健平和柳雪正是热恋的时候,最听不惯别人说她的坏话,更何况这个人还是她妈。要他一时间怎么接受的了。 在林夏家的时候,大家多高兴啊,林老爸和善。林老妈热情。怎么一回到家,就变成这个样子了,母亲这样的刻薄,让他觉得陌生的紧。 “爸,我明天还要上班。先去睡了。”说完,他就径自离开了客厅。 “你……”周母气结。“你瞧瞧这孩子,这媳妇还没过门呢,就都向着媳妇了,这要过门了还得了,家里还有我们两老的地盘么?” 周父道:“你就不能少说两句,当年你进门的时候,我妈有这么嫌弃过你么。还是你对我们家挑三拣四的,嫌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儿子可不是我,儿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了。以后你要还是这个性子,就不怪儿子和媳妇容不下你了,我去睡了。” 说完,也不管周母,自己一个人回房睡了,留周母一个人在客厅生气。 这世上总有这样或那样的极品,周母就是一个典型的北方女人,当人媳妇的时候就不可一世了,如今要做婆婆了,自然更是气傲。 有了周健平的辅导,加上林夏课外时间的用功,分班考试成绩下来之后,林夏的成绩中等偏上,全班前十名以内。 这个名次不算显眼,至少没有全班前五显眼,也不算落后,好歹没有被踢出去。 不过在全校排名的时候,林夏就进入了全校前三十名。 而定海中学前三十名,是有可能弄到保送名额的。 所以,林夏也算松了一口气。就算以后有人可能会质疑什么,好歹成绩算是过关了。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去了,等到《长生》从电子档变成了纸质书,摆在林夏家的书柜里时,离高考也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了。 “夏夏,夏夏……”林老妈的大嗓门透过厚实书房的门,传了进来。 “来啦。”快速的放下手中的笔,动了动因为长期写字而有些僵硬的手指,快步走出了房间。 外面和里面就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林老妈看着电视,不时笑笑,柳雪握着话筒,小时坐在一旁面无表情的剥核桃。 “怎么了?”抓了几颗已经剥好的核桃仍嘴里,含糊问道。 “我妈打电话过来了,正问起你呢。”将电话递给林夏,柳雪笑道。 “喂——二姨啊,嗯……学习啊,学习还好,我又不用担心考试,没什么压力!” 刚入12月的时候,学校保送名额就已经出来了,因为那栋大楼的关系,果然里面有她的名字。 这件事还让班级的学生谈论了好一会儿,不过林夏成绩不错,虽然并不是拔尖,但胜在稳定,所以一段时间之后,流言也就散了。 而对这些流言,林夏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过。 你会因为找工作亲人帮了你而去埋怨亲人么? 挂了电话,夏梦姣又开始叹息起来。 自从十二月知道林夏被保送到京大之后,夏梦姣就一直保持这种状态了,也就周健平过年来这里的那几天她好了一些。 然后,就一直持续到现在了。 “诶,柳砚你说说,夏夏这孩子运气怎么就这么好呢,啊,你说说。这在溪水镇的时候吧,随随便便写书,就出版了;来了容城之后吧,就认识了校长家公子小姐;去B市之后吧,居然就出国了,出国回来之后,竟然直接保送了,怎么这天底下所有的好事儿都让她给占了呢。” 想到自己两个儿子天天早起晚睡拼命的学习,还不知道能考上什么学校。 再看看老三家的丫头,轻轻松松的学习,住大房子,还不时写两本小说,日子不知道过得有多滋润,还能上那样好的大学。 对夏梦姣这样近似抱怨的话,柳砚已经听得耳朵出茧来了。知道她也就是抱怨一下,没别的意思,也不和她计较,自己一个人看电视,也不理她。 当然,柳砚猜的没错,夏梦姣只是抱怨一下而已。 若是没有夏夏,她的柳雪现在还和她的其他同学一样,在烈日头底下跑来跑去的找工作,哪里像现在。 住着好房子,拿着稳定的工资,被同学羡慕的很呢。 没错,当知道柳雪进了那家编辑部之后,除了家里十分有钱有后台的,其他和她一样的普通同学都表达的羡慕之情。 毕竟受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实在是太难了,而且她还在B市钓到了金龟婿。 对这些普通学生而言,有一个有车有房,年薪十几万的男朋友,可不算是金龟婿么? 现在他才工作不到三年,那三年五年之后呢,岂不是年薪三十万的节奏? 所以,毕业聚餐的时候,大家纷纷要求柳雪请客。 而大四这一年,柳雪没有回过学校,毕业论文都是在工作的时候写的,也就是现在要答辩了,这才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一年下来的工资,七七八八的花的差不多了,手头上现在也还有六七千块钱,便大方的花了三百多请宿舍的几个女生吃了顿饭。 就在高考即将来临,所有高三学生都卯足了劲儿在这最后的时间拼一把的时候,出了一个天大的消息。 出版了五六本小说,一直引领小说界潮流风向的新锐作家——琉颜,即将在B市开她的首场签售会。 此消息一出,立刻在微博上引起了疯转。 所有的报纸头版都发了这条消息和新闻,还有自从她出道写书以来所有的书都做了介绍和概括。 并且还附有外界许多关于琉颜这个人的传言。 琉颜,女,年龄:不明,身高:不明, 03开始写文后进军笔坛一直至今。 最初的三篇文章是发表在《细雨》杂志上的,《灰姑娘的水晶鞋》、《少女,不哭》和《似水年华》。 这三篇文章风格特异,辞藻华美,但却能从中看到她的风格:那就是不局限于一个题材。 《水晶鞋》诙谐,《少女》坚强,《似水》悲伤,同样是青春类型的题材,却让她从三个不同的视角,写出了三个不同的故事。 后,《少女》连载出版,这也是她的第一本出版小说。 之后,琉颜笔耕不辍,在短短五年的时间相继写下了长篇小说《尘缘叹》、《如果时光听不见》、《暗恋》、《错过》、《坏女孩》、《谋尽天下》、《小富即安》、《锦绣》和《长生》等文。 其中《长生》正在连载。 和大多数80后作家不同,琉颜身份十分神秘,为人也十分低调。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和读者朋友见过面。 虽然不知道这一次为什么她决定和读者朋友见面,但是笔者也十分期待,因为笔者也是她的忠实书迷,买了她全套的书。 期待8月28日的书迷见面会,期待琉颜。 278 场地问题 “夏夏,你看看这些报纸头条,都是关于你的消息,都改过了一线明星呢。”陈清有些调侃的将手里的一份报纸仍在了林夏的面前。 拿过来一看,翻了翻几个版面,都是关于她的消息和内容。 看到“十分神秘,十分低调”这个八个大字的时候,林夏嘴角不由抽了抽。 不就是因为年纪太小,不想被媒体打搅,所以不愿意出现在人前么,怎么就变成十分神秘了。 “说的也太离谱了吧,我哪里有她们说的这么夸张。” “你确实有这么夸张。”陈清道,“人家张*玲都说,‘出名要趁早’,你倒好,一直隐藏在背后,逍遥是逍遥了,不知道给人多少想像和揣摩的空间。听到你要举行签售会,所有的读者都快激动的疯了,现在论坛贴吧你的官网上都是人,网页都进不去呢,服务器都快抽了。” “这个更离谱,居然说我欲擒故纵……”林夏无语了。 陈清摸了摸下巴,“应该算是吧,你看看你,写了这么多红书,又一直不显露人前,读者当然对你越来越好奇喏。那在阴谋家的眼中,你这一招自然叫欲擒故纵。安啦安啦,谁让你是个名人呢,人红是非多嘛。” 林夏:“……” “拜托,我是个写书的,又不是卖笑的。你吃个鸡蛋,觉得十分好吃,会眼巴巴的去看那只母鸡么?你吃一道名菜,觉得十分喜欢,就会为了那道菜嫁给那个厨子么?我和他们又没什么关系,又没碍着他们什么,就这么批评我的书,你看看这里……” 林夏拿着其中一份报纸,指了指上面的文。“什么,‘没有深度,没有广度,不尊重历史,没有方位感,所描写的东西世间根本就不存在’,我说,这些人也太奇怪了吧。我写的本来就只是小说,就算再严谨,它也只是一本小说。人们用来消遣的玩物而已,我要这么有深度干嘛。” 将她手里的报纸一抽,陈清笑道:“管这些人怎么说呢。他写这样一篇文章,批评的越深越新颖,发表的可能性就越大。在这上面发表了,可是大好几百块钱呢,你说他们能不骂的推陈出新么?” “你好歹也是自己写文的人。又在杂志社编辑部混过,这点都看不穿么?等你真正和同学们见面之后,到时候媒体天天等着你们的消息,那又该怎么办。” “没这么夸张吧,我就是一写书的,又不是什么名人明星。他们盯着我干嘛?”林夏没有做过公众人物,有些不以为然,“对了清姐。你让我过来有什么事儿么?我这都快高考了呢。” 林夏这么一提醒,陈清想起来了,笑道:“你瞧瞧我,都给忙晕了。因为要开签售会的原因,公司已经让印刷厂增订了你所有写的书。然后将你以前写过的那些小短篇文放到新版书的后面,附送给大家。只是那些文都是你写的。版权还在你的手上,所以让我和你商量一下。结果上次忘记和你说了,现在才想起来。” 林夏笑道:“就这个事,清姐给我打个电话就成了,何必让我过来一趟。别的不说,就咱们这五六年的交情,我也会给清姐这个面子啊!” “你现在可是我的财神爷,我可得给你好好供着,免得到时候您心情一不好,给我撂担子了,那我可真得和西北风了。” “清姐,您说笑吧,你可是大编辑,我只是你手底下一个小小的写手,可不敢担。你现在随便去哪家杂志社,都是把您供起来的佛啊!” 因为对写手来说,和她最亲的不是公司,而是将她一手带起来的编辑。 以林夏和陈清这些年的情分,要是陈清离开《细雨》,那林夏一定会跟她走。两人合作了这么多年,其中的默契和感情,都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外人都想象不到。 这又是“您”又是“你”的一席话,让陈清笑了,“贫嘴。” 当初,她们一个是刚刚写文的小菜鸟,一个人刚刚出大学的小编辑,两人都没有经验,都是最纯粹的时候。 现在,经历的多了,心也变得坚硬了。 而那时候认识的朋友,才愈发的珍贵。 两人不仅仅是编辑和旗下写手的关系,更是生活中的朋友、闺蜜。 这样的社会,这样繁华迷人眼的都市,谁知道哪一天你曾经的朋友就因为利益的关系背叛你呢。 而林夏和陈清,因为利益和感情的捆绑,永远都不会破裂。 有时候,林夏甚至会想,若不是陈清,她会认识靳夜么,就算认识了,会和他慢慢熟悉起来么? “好了,说正经的,你不是要开签售会了么,公司已经请了专人来培训你。你熟悉熟悉过程,免得到时候你因为怯场然后出什么意外,大致就是这样。” “现在就培训我?不需要准备准备?”林夏有些诧异,这也太突然了吧。 陈清白了她一眼,“当然不是,还有一系列的事情要处理了,这个事先和你说声,让你有个心理准备。” “那你喊我过来……”话还没有说完,就见陈清报了一叠资料过来,“当然是让你过来帮忙的,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 她就知道,过来准没什么好事!! 看着面前这一叠文件,林夏悲愤的想到。 “师傅,有琉颜的书么?”又是一群学生涌进了这个小小的书店,大声问道。 店主挥了挥手手,“没有了,没有了,都卖光了。” “咱们快去前面几家店子看看吧,不然都给卖光了呢。”几个女学生推推搡搡的走了。 店主摇了摇头,又拿起了电话,“老刘了,咱们两都合作这么多年了,这次说什么你也得再给我100本这个什么琉颜的书,听到没……什么,你那里已经没有存货了,那我可不管,说什么你也得给我弄过来,昨天就已经卖脱货了,今天还不到,这可咋整啊,都来了几百个学生问书了……” 还没说完,又来了一波学生,这次是一群男生,“老板,还有琉颜的书……” 还没问完,就听到老板悲愤的对电话吼道:“昨天就卖完了……” 众学生:“……” 没了就没了,这么凶干嘛。 哪里知道老板是郁闷的,生意好不容易这么好,他容易么? 平时小说打8折都卖不动,谁知道这几天发什么疯,原价都有人抢着要。 这个琉颜也真是的,要搞签售会也不提前说一声,好歹让他存点书啊! 而现在林夏正坐在陈清的办公室里,看着签售会举行的地点。 原本公司是打算定在崇文书局的,因为公司和崇文图书也已经合作很多年了算是有感情,怎么说第一次签售会也应该在那里举行。 不过崇文广场比较空旷,林夏有些担忧,若是场面失控了该怎么办。 听到这个话,陈清倒是沉吟了起来。她们杂志社还没有举办过签售会,所以也只是从新闻媒体上看到过其他人举办签售会时候的盛况。林夏不知道自己红的程度,作为她的 主编,陈清还能不知道么。 所有加印的书都已经售罄,现在代理商都纷纷打电话催印刷厂快点出书呢。 原本她们只想着若是没人会怎么怎么样,怎样才能让场面更火爆更轰动,好一次性打响名气,倒是没有想到这一点。 广场虽然空旷,看着也有气势一些,但若粉丝一下子太激动,爆发起来了,倒是不好控制。 想到这里,陈清不禁道:“要在哪里开,才能好呢。“ “不如在学校吧,在学校里面,进出都要求学生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安全,毕竟学生都比较听话。”林夏忙道。 以前喜欢郭敬明的时候,因为是学生党的关系,每次他的签售会林夏都没有机会去。那时候林夏就在想,如果有一天她红了,她一定会为学生谋福利,因为学生才是买书的主要群体。 白领的确有钱,却不会疯狂的追星,收集他们的每一本书。 只有学生的感情才是最纯粹的。 没想到林夏会出这么一个点子,陈清又了点兴趣,“哦,那你觉得应该在哪所学校开呢?京大?” 林夏道:“京大出过多少名人,那些人中哪个不是天之骄子眼高于顶之辈,真要去那里办,只怕会冷场。不如选一个放双休的日子,去我现在的学校办,你觉得怎么样?” 陈清面无表情,“我觉得不怎么样,你学校不是重点商业区,只怕有些偏。” “这个不是关键,关键是我的读者群大多是初中生和高中生,他们才是主流人群,大学生和已经工作了的白领大多很忙,哪里有时间参加这个哦。并且我们要是在崇书局办的话,只怕要交不少的场地费吧。” 除非主办方主动要求,若是自己主动提出,则会价格不菲。 若是在学校的话,应该不会有这个要求,毕竟在他们学校办,给学校打了多少的广告啊!大大的提高了他们的知名度。 “价格就不用你操心了,公司要举办签售会的消息一放出来,就有好多场地主动和咱们公司联系,要花大价钱让你在那里举办,所以你说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陈清抱臂道。 279 签售中 “说吧,到底为什么非得在你们学校办?” 林夏讪笑了两声,“清姐,我这不是怕麻烦么?也不是非得在我们学校办啊,我只是提个意见而已。” 见陈清不相信的样子,林夏道:“好啦好啦,我说就是了。人家项羽不是也说过么,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耳。我既然要发签售会,自然在自己学校办好一些,不然只怕学校的老师什么的会找我谈话之类的。” 这才是实话,陈清满意了,道,“公司已经答应了崇文书局,琉颜第一场签售会一定在它那里办。至于你的学校,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若你们学校想要你去那里签售,让他们派负责人到我们公司谈吧,或者打电话联系我们。毕竟你现在还没有成年……”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林夏打断了,“清姐,我刚刚才过十八岁的生日,好么?” “好好,我错了。”陈清举手投降道,“反正场地的事已经确定下来了,这是公司的决定,我们都该不了。虽然第一场不能在学校举办,不过若是反响好的话,可以接着举办第二场,那时候可以考虑你们学校。” “嗯,我知道了。”其实林夏也不过是说说,虽然那只是她读书时候的一个心愿,但现在处在这个地方,才知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毕竟一个活动出来,其中投入的人力财力和精力都是巨大的,不是林夏自己说怎样就能怎样的。 如果她贸贸然的改了场地,那对崇文书局的声誉,对两家公司合作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八月二十八号,崇文广场,新锐作家琉颜签售会。” “嗯。” 至此。事情尘埃落定。 而林夏,也拉开了她公众生涯的帷幕。 零八年的夏天,是最特别的一个夏天。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号,北京奥运会正式开幕,而同年八月二十八号,一直隐藏在后的作家琉颜终于走到的人前。 人们有很多疑问,比如她究竟张什么模样,比如多大年龄,真的会有人能写出这么多风格的书么? 但是,其中大家最感兴趣的一条就是:为什么她写了那么多的好书。却一直隐藏在背后,真的是像媒体猜测的那样,是一种欲擒故纵的方法么? 因为奥运会的原因。B市人潮涌动,让本就拥挤的城市更是像人海一般。 而对许多不爱看体育新闻,喜欢读书的学生而言,这一年实在是太有意义了。 她们终于要见到传说中的大神,她们心目中的偶像——琉颜。 早在八月二十七号。众多读者就纷纷守在崇文广场,就是期望能第一时间看到他们的偶像。所以当二十八号的第一缕阳光洒在天际之时,广场上早已是人海茫茫,万头攒动。 而签书时间是在九点半。 只见多数读者都背着书包,手里举着琉颜的书,站在太阳底下焦急的等待。不时踮着脚看看前面的主席台,不时看看腕上的手表,或扭头和身边的朋友小声的说两句话。 而林夏。此刻正坐在前往签售会场的路上,陈清坐在她的旁边。 “……刚刚主办方打电话过来说人可能会比较多,看到那么多读者,你可千万别紧张,一定要淡定……”陈清挂了个电话。对林夏道,自己也擦了擦额上的汗水。 林夏本来侧着头。正看着窗外繁华的世界,倒是没有紧张的感觉。听到陈清的话,不由转过头笑道:“清姐,我本来还没有紧张的,现在被你这么一说,倒是有些紧张了。” 听出她话里调侃的意思,陈清也不计较。她能不紧张么,若是林夏一下子打红了,那她这个一手将她捧红的人,将会更上一个台阶,在这个行业,将会比她的叔叔更加厉害。 说不定会是第二个郭敬明。 想到这个,陈清自然紧张了。 仿佛回到了她第一天当上主编的那个夜晚,那时候,她就是这样的心情,一个晚上辗转反侧,没有休息。 看出陈清的紧张,也知道她在紧张什么,林夏不由笑了笑。 若不是有靳夜近一年的教育,只怕现在的她也会和陈清一样吧。 不,应该这么说,也许会有一些紧张,却绝对不会有她这种紧张而又刺激的感觉。 因为她还有空间。 没错,就是因为她还有最大的依仗。 没有权势财富,她还有空间;没有空间,她还有智慧和努力。 总之,她绝对不会让自己将所有的筹码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这段时间老师教你的东西你可别忘记了,到了会场,你就按照教你的说和做。旁边还有主持人,她你也是见过的,很能调节气氛,不怕到时候会冷场。”陈清也觉得自己这样紧张的状态不好,便说话来放松自己。 林夏明白,所以点头笑了笑,“这段时间B市人可真多,到处都可以见到国际友人。” 陈清转头看向车窗外面,又看了看手机,抱怨道:“我们两个小时前就出门了,结果平时半个小时的一点路,居然现在还没有到。” “好啦,前面转过一个路口就到了,清姐你也别急。” “能不急嘛,我可不希望第一次签售会,你就落下一个耍大牌的名声。” 林夏不由乐了,“我有什么名声,不过白丁一枚,哪里称得上大牌。” 两人正说着,前面的车流动了,转过一个弯,就看到了巨大的崇文书局的标志。 从前面广场经过的时候,看到这么多的人,饶是两人都有心理准备,还是有些吓住了。 这…… 若是书迷激动起来,可真是不好相与啊! 汽车从前面绕了过去,入了地下停车场,然后直接上了崇文书局准备好的一个休息室。 主持人是一个看着就能让人放下心神的一个女孩,叫王琳,年纪并不算很大,约莫二十五六岁左右。林夏和她短暂的接触过一次,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只是觉得她比较会说话,很适合做主持节目这一块。 见几人进来,王琳立刻起身道:“你们来啦。” “路上堵车堵的时间太长了,让你久等了吧。”陈清笑着寒暄。 王琳摆了摆手,笑道:“清姐打趣我呢,我也是刚刚才来。” 这边两人寒暄,那边造型师也给林夏补妆,弄发型。 这就是最让林夏无语的地方,她是一个写手,又不是演戏的,搞这么浓重做什么? 心里虽然不解,但对公司的好意她却是不能推拒了,仍由造型师给她擦脂涂粉,等一切弄好了。 林夏看了看,觉得还比较满意。 其实化妆也不过是让她看着人更精神一点,倒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见她们弄好了,陈清两人也停止了谈话。 王琳笑道:“时间也差不多了,咱们走吧。” 于是一行人往签售的广场走去,王琳先上台说了一番话,活跃了气氛。 不得不说,她确实是活跃气氛的好手,一番话下来,这久等的粉丝燥气也降了下来。接着王琳又给大家说了一下会场的规矩,又举了几个例子,比如上次郭敬明在某某地签售会,因为书迷太过热情的缘故,最后不得不中止,让大家抱憾等等之类的话。 “所以,我相信你们大家都是十分喜欢琉颜的,对不对?” “对!”会场几千个书迷发出震耳的声音。 “那么,我相信大家一定不会扰乱秩序,给我们工作人员添乱,让琉颜不得不提前退场的,对不对?” “对!”再一次爆发了整齐的声音。 “书迷们的承诺,我听见了,你们大家听见了,你们最喜爱的颜大也听见了。所以,我们不要让她失望,好不好?” “好!” “那好,下面,有情我们今天的主角,多部流行小说的作者,琉颜出场,大家鼓掌。 然后,会场真的爆发了热烈而期待的掌声。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开口,林夏走过来的时候,就听见“琉颜”“琉颜”“琉颜”,整齐而富有韵律的节奏。 她突然就被这种场面感染了。 难怪那么多人想要当明星,想要红,想要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因为这种感觉,真的很鼓励人。 在众多书迷读者的期待中,只见一个穿着浅绿色及膝吊带裙,外罩一件白色短外套的小姑娘在众人的目光和喊声中走了上来。 看到她,众人的声音都弱了下来,到最后没有了声音。 这个小姑娘,就是写出这么多部书的作者? 大家有点不敢相信,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她。 只见她在主持人的身边站定,接过主持人递过来的话筒,面向所有人,对大家招了招手,“大家好,书迷朋友们好,我是你们的朋友——琉颜。” “啊!!!”一声尖叫冲破云霄,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个女生吸引了。 只见她尖叫了一声,双手做喇叭状,对着林夏大吼道:“颜大颜大,我终于见到你了,我!爱!你!” 而在所有人都惊讶的时候,林夏依然面不改色,露着得体的微笑,“感谢这位书迷朋友,感谢大家的喜爱。我能有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大家的支持,所以,在这里,我再一次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对琉颜的支持,谢谢!” 280 是他 林夏话音刚落,下面就爆发了热烈的掌声和一波又一波的喊声。 “琉颜~琉颜~” 见大家这样热情,林夏心里最后一丝紧张也消逝殆尽,脸上的微笑更热诚了几分。 王琳好容易控制住了现场,笑着打趣道,“大家真是太热情了,看来颜颜你的人气真的是特别旺盛啊!” 林夏笑了笑,“都是读者朋友的支持,所以我要好好写文,感谢大家对琉颜的厚爱。” 王琳:“说到书,这里我也不得不和大家说一句,和大家一样,我也是琉大的忠实粉丝哦,看你的书也有四五年了。大家都知道,你的最新小说《长生》是关于修仙的,这类文在女生中并不算流行。女生嘛,大多还是喜欢看爱情剧的,我想知道你当时怎么会想写这样一篇算是比较冷门的文呢?” 想了想,林夏笑道:“我喜欢看书,平时看书也比较杂,基本上就是那种什么都看的。其实同一种文写多了,难免会有腻烦感,就像电影明星会一直尝试不同的角色,用来突破自己的演技一样,我也是一直在写文方面找突破。” “我不想局限于一种文体,比如我十四岁的时候写青春疼痛文,读者朋友们会觉得,哟,这小姑娘写的不错。等我二十四岁还写这个的时候,读者朋友就会说,啧啧,这人可真是有够酸的,一大把年纪了,还在这里假装四十五度的忧伤。” 一席话,说的台上台下的人都笑了起来。 王琳笑道:“这么说好像也挺有道理的,不过你年纪这么小,就能想到这么多了,是属于早熟的那一类人么?” 林夏笑了笑,就知道会问这个话题。不过好在他们提前也打招呼了的,问题也不会太过火。 “也可以这么说吧,毕竟书看的多了,难免会有很多不同于他人的想法。其实只要你爱看书,每个人都能如此。我只不过是将脑中的想法和点子写了下来,给大家看到了而已。” 又简单的聊了几句,王琳这才道:“已经和我们的琉颜简单的聊了几句,大家也了解了她的一些基本情况,那下面我们还是先请琉颜去后面整理一下,让工作人员将书桌整理一下。而我也和大家说一说接下来的流程。到时候大家说不定还能和琉颜聊天,能自己问她问题呢,你们说好不好?” “好!” 然后林夏便退到幕后喝了喝水。简单休息了几分钟。 签售会,对写手来说,就是不断签名签名再签名,工作量也确实很大。 等她再次出去的时候,原本很空旷的台子上摆上了桌椅。两旁用书桌隔出了一条路,仅限一人通过,两边还有保安守着。 不远处是崇文书局摆的书摊,上面都是她的书,看来是打算趁这个机会顺便卖卖书,打打广告。 等她坐定。守在路入口处的保安放了十几个人进来,大家按照秩序排列,将路给堵死了。 第一个人走到林夏面前时。满脸通红,显然激动极了。 看到这个小姑娘怀里这么厚厚的一摞书,林夏嘴角抽了抽。 一般人也就带个两本书让她签名留恋一下而已,哪里像这样把她所有写过的书都带过来签名的。 小姑娘将一叠书放在林夏面前,搓了搓手。很紧张道:“颜大,我很喜欢你的书。每一本都喜欢,尤其是这本《少女,不哭》。今天是我生日,你能在这本书上多写几个字么?” 林夏这才发现最上面的这本是最新版本的《少女,不哭》,她笑了笑,“当然可以,你叫什么名字?” “唐若铃。”小姑娘红着脸道。 其实也不算小姑娘,看着也有十五六岁的模样,只是林夏有着一颗老人心,看这些人也就当小孩了。 祝唐若铃生辰快乐,身体健康,学业有成。 落款:琉颜。 写完,将书递给她,笑道:“这样可以么?” 女孩有些受宠若惊,忙接过书道:“可以可以,颜大,真没想到你这么年轻,你是九零后么?” 旁边专门有人将书一一翻开,放到她面前。 林夏一面书签名,一面点头,“算是吧,我正好是九零年的。” 说完,所有的书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旁边的工作人员道:“下一位。” 然后这个小姑娘便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刚开始签名,林夏还有几分新鲜感,每个名字都签的很正轨,等半个小时过后,手便开始酸了起来。 原本她认为,签名而已,能够有多累。 作为一个整天趴在书桌上写作业的学生党,签名比写作文要轻松多了,至少不用费脑子。等到一个小时之后,只觉得整个手臂酸的都没有知觉了。 这时候她才知道签名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简单,考试或者写作文的时候,因为你要构思,要去想,这个过程中手是不用工作的,是一种休息的状态。而现在,她的手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 书已经被人打开,这本书写了,下一本书已经准备在一旁的。 抬头看了看广场上的人群,根本就不见少。 这样一看,不觉得心也累了。 两个半小时后,将桌子面前的几个人都写完,保安不在放人进来,林夏便去后面休息了一下,而前面自然是让王琳照看着。 到了卫生间,林夏锁了厕所的门,一下子就进了空间里面,瘫倒在了拔步床上。 呼! 累死人了。 还好有空间,而这个空间又算是静止的,有足够的时间给她休息。 林夏躺了足足有十五分钟,这样悠悠然起身,给自己倒了杯茶水,连喝了两杯,又用空间的泉水泡了泡,稍微解了解乏,这才出了空间。 上了个厕所,又照了半天的镜子,见时间差不多了,就出了卫生间,到了暂时的休息室。 陈清正坐在那里和旁人说着话,见她进来,忙笑道:“感觉怎么样,累不累?” “还好,就是手有些酸。”坐在她身边,林夏揉了揉自己的手臂 “也就是因为你是学生,所以才只是感觉酸而已,要是换一个明星什么的,平时没怎么写字,突然来这么一下,只怕绝对受不住。”陈清叹道,“上次让我写份策划,又恰好笔记本出了点事,不得不手写,写完当时手就酸的不行,疼了好几天。想当年读书的时候,一天之类能手写好几份策划呢,果然不服老不行啊!” 说笑了几句,王琳也从外面进来了,推门后直接坐到空调风口出,不住的擦汗,“这天儿太热了。” 八月的B市,确实很热,也亏得林夏不怕热,这才受得住。 “琳姐,外面的书迷都散了么,眼下都快十二点了,还是让大家散了,吃吃饭休息一下,下午再继续。”林夏道。 天儿确实很热,广场上就算搭了很多棚子,但没有空调,还是闷的紧。 “嗯,已经说了,让大家先去休息。不过你的号召力实在是太强了,虽然有一部分人离开了,可还是有很多人守在那里,等着你呢。”王琳调笑道:“要我不是主持人想必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等着让你给我签名呢,好歹我也是你的忠实粉丝。” “琳姐又打趣我。”林夏笑道。 几人说着话,外面有工作人员送了盒饭进来。 天气太热,休息室有空调,坐在这里吃盒饭比出去吃饭更舒服些。 用了饭,又休息的一下,等一点半的时候,林夏她们便又开工了。 “短暂的休息之后,我们的签售会继续进行,上午我已经帮大家问了几个问题,下午的环节比上午更好玩,就是大家可以自己向琉颜提问哦。不过现在天气热的很,大家的心里也都很急躁,脾气也不免会上来,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持一个好的心情,保持现场的气氛,别出现口角争斗事件,好吗?” “好~” “既然大家都说好,那么现在,就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请琉颜出来。”王琳说完,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惊呼。 “大家下午好。”和书迷打了招呼,王琳又开始调节气氛,掌控全局。 “刚刚我已经和书迷朋友们说了,让他们提问。颜颜你有什么疑问和要求,现在可以提前说哦,不然到时候可不能推托了。” 林夏笑道:“大家问吧,只要不涉及隐私,其他的我都会一一回答。” “好,颜大已经答应了,但是我们的书迷朋友太热情,人这么多,也不可能每个人都有机会问到。所以,进场的时候,我们崇文书局给每个人都发了一张编号,现在我前面有一个盒子,我抽到那个编号,那么持有这张编号的人就可以提问了。并且前三位幸运书迷,可以获得一套由崇文书局提供的琉颜珍藏小说全集,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谁是第一个幸运的书迷呢?” 王琳从盒子里拿出一个纸条,“我们的第一个幸运书迷是——88号。” 她举着手里的纸条,扬了扬,“88号幸运书迷在哪,88号幸运书迷请上台来,不仅领取我们这里的一套琉颜亲笔签名全套小说集,还可以问琉颜一个问题哦,请88号书迷上台来。” 然后,从人群里走上来一个男子。 看到他,林夏愣住了。 怎么会是他! 281 发难 看到这个长相极佳的少年,人群中的少女不由低呼起来。 “这人是谁,好帅啊!” “是啊,没想到只有小说中才能出现的王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了呢。” “对吖对吖,好像《如果时光听不见》里面的那个男主角啊,真的是好帅好帅,今天真的是赚到了,不仅能够看到颜大,还能看到这么帅的帅哥呢!” “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台上的颜大和这个帅哥好般配啊!” 因为他的出现,台下少女都叽叽喳喳起来。 林夏隔得远,虽然并不能完全听到,但看着眼前少年绝佳的皮相,也不难想到她们会聊些什么。 男子爱美女,女子爱俏郎君,亘古不变的真理。 这个人,居然是好久不见的宋钰。 看着走上来的这个人,林夏有些恍惚。 如果不是他出现,只怕自己早就把这个人给忘记了。 当初,她第一次见宋珏,就对他感觉很熟悉,仿佛认识了很久一般。 现在,她明白了。 宋珏和宋信,是兄弟吧。 虽然两人长得并不相似,但那种奇异的血缘关系,让林夏面对他时,难免有几分熟悉感。 看到他,林夏不禁想到了阿信。 那个同样温润的男孩。 对阿信,林夏的感觉一直是特别的。 陈子墨是她曾经的梦,阿信,却是真真切切陪伴在她青春中的那个人。 没有靳夜,没有现在所有的一切,她只是林夏,只是一个最普通的小女孩,而阿信,也只是游信。 一起在图乐文,一起走过小区门口那条长长的弄巷。路灯将两人的影子拉的长长的,合在一起,分开,然后又合在一起。 林夏眼睛有些晃神,王琳却已经假装叫了起来,“我们这第一位幸运观众可是一位大帅哥哦。读者朋友们可真是有眼福了。今天不仅能看到颜大,还能看到帅哥,你们说,是不是。” “是!”下面的声音整齐极了,不过都是女孩子的声音。 男孩子都撅着嘴巴。眼里很是不屑呢。 不就是一小白脸么,真是没眼光。 “这位帅哥,你叫什么名字?”王琳问出了场外绝大多数女孩的心声。 “宋珏。”他的声音淡淡。温和而又磁性,让一众女孩不由冒星星眼了。 王琳也不例外。 不过美男虽好,她到底没忘记自己的职责,笑道:“作为我们第一个幸运观众,你将获得由崇文书局提供的琉颜亲笔签名书一套,并可以问琉颜三个问题,不过接下来的两个观众只能问一个问题了哦。” 林夏看着眼前这个笑的淡定自若的宋珏,心里真是奇怪的紧。他们宋家要什么没有,用得着这个宋家的公子自己亲自跑过来参加这个什么签售会么? 想到阿信不远万里跑到美国,不得不在靳老太太身边承欢。林夏脑海中不知怎么就闪现了豪门狗血几个大字。 不然,阿信怎么会一直在容城那样的乡下长大,怎么会不留在北京。而选择了去国外。 想到这里,林夏对面前的宋珏顿时没了什么好感,只觉得他这次一定来者不善。 果然,他结果旁边的工作人员递过来的话筒,淡淡道:“琉颜的书都很好,其手法之毒辣,便是很多经历了世事的人都写不出来的,我的第一个问题是……” 说到这里,他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着林夏依然淡定从容的脸,心里微微失望。 若是她眼中透出一丁点儿不同,那他也不会把接下来的话问出来。 对这个女孩,他是在乎的。 宋珏很清楚。 这是十几年来,第一个让她动心的女孩,可是,却在这里受了挫。 想到那个男子高傲的神情和漠视,刚刚有些柔软的心又坚硬起来,眼神中闪过一丝阴郁,脸上却笑得更灿烂。 “能写出这么好文章的人,是不是也经历过这其中的种种,所以才有这么深的感叹?” 他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听了宋珏的话,读者也开始思考起来。 是啊,以前不知道林夏是谁,可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在别人还在读书为高考烦恼的时候,这个女孩能写出这么多好文章,便是大人,也看得极为过瘾。 难不成,她小小年纪,就真的经历过这许多? 一时间,众人看向林夏的眼神中带了些许疑惑。 当然,更多的粉丝眼中却是坚定和信任。 她们喜欢和崇拜的人,绝对会给她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林夏笑了笑,态度不疾不徐,“金庸大师能将武侠小说中所有的招式都写出来,每一个来历,每一个动作,都解释的一清二楚,难道大师也会武功不成?” 众人一听,思维顿时被林夏带了过去。 没错,这世上没有的东西就不许人创造出来么?世人也都没有见过龙,不是也有龙的存在么? 这个问题不难,林夏回答出来,宋珏一点儿也不吃惊。 若是回答不上来,她的智商才让他怀疑呢。 这样的林夏,才让游戏更有意思,不是么? 宋珏薄唇微勾,清淡的吐出几个字,却仿佛重若千斤,“这么说,你觉得自己是天才喏?” 这话,确实太重了。 中国人向来讲究内敛低调,怎么感在这样的环境下说自己是天才。 便是韩寒,都没有这么狂妄过。 林夏当然不会承认这个,并且她从未觉得自己是天才。 所以,她摇了摇头,淡淡道,“我从不觉得自己是天才,就像我书中的女主角,永远都是最平凡的普通人。因为塑造一个人物,很大程度上都会映射作者自身。我书中的女主,不管她成就如何,前期都是吃尽了苦头,在逆境中成长,绝不退缩。” “我想给大家讲诉我想要告诉大家的故事,更希望大家在这些故事里,能吸收到正能量,对生活充满更多的信心,因为,当年一无所有的我,就是这样一天一天的熬过来的。既然这样平凡的我,都能成功,那我相信这么多看我书的读者,只要能坚持,也一定能成功。只要有一个人成功了,那说明我的故事没有白讲,我的心血和原意也没有白费。” 林夏的眼神很坚定,望着广场上的诸人。 看着台上那个并不高大的小姑娘,大家似乎看到了一种叫做信仰的东西。 282 爆料 这些问题很普通,宋珏也没想过林夏会答不上来。 看着她将局面扭转,看着林夏沉静无波的眼睛。 他突然觉得这样的林夏十分碍眼。 想要打破她的这种沉静和淡然。 为什么只有在面对那个男人的时候,她才会多一点活力和人气,而在面对大家的时候,她就像一尊完美的瓷器,将自己层层的裹在微笑的面具之下。 这一点,像极了他。 他们明明这样相似,为什么她却不喜欢自己呢? 宋珏想不通。 从小到大,因为一副好皮囊和一副好头脑的关系,他看上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过。 一个小小的女人,还是这样一个长相普通的女人,到底哪里吸引了自己。 宋珏死死盯着眼前的林夏,对自己这样的锲而不舍也很疑惑。 她都出国一年了,中间他也不是没有女人。 美丽的,清纯的,清秀普通的,都试过了,却再次见到她的时候,自己更为心动了。 若说原本的林夏是一块保存完好的翡翠原石,那现在的林夏就是一块已经被开发打磨圆润的翡翠,静静站在那里,让人无法忽视。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这样幸福的林夏,还真是让人——不爽呢。 宋珏勾了勾完美的唇角,声音温柔而缠绵,仿佛情人之间的呢喃。但吐出的话语,却淡漠而冷酷。 “听说你已经有了男朋友了,请问这个事情是不是真的?” 他的话,如同一块巨石,将本就不平静的会场,闹的很喧沸。 “什么,颜大已经有男朋友了?” “可是她看着还这么小。有没有十八岁啊?” “这不是早恋么?这么小的孩子就早恋,还说什么正能量,真是好笑,再也不能让孩子看她的书了。”这是某位家长的话。 “你怎么看待现在中学生早恋的事情呢,你的小说有几本是关于学生早恋的问题,那么是不是说明,你是赞同学生早恋的?”见目的达到,宋珏又问出几个十分具有煽动性的话题。 关于早恋,一直是有争议性的话题。 这个话题换任何一个人,都不好回答。站在家长的立场。自然是杜绝早恋,杜绝一切的可能;而站在孩子的立场,早恋是她们青春期一抹最亮的色彩。是沉重而冗长读书生涯里面唯一值得回忆的曾经。 不管林夏怎么回答,都势必会得罪一方。 宋珏抱臂看着依然表情无波的林夏,等着看好戏。 林夏回答的好,对他没有什么影响,回答不好。他心情会很好,很好…… 说到这里,王琳若还不知道眼前这个男孩子是来找茬的,那她就白活了这么多年。 因此笑道,“这位读者的问题都很犀利,请让我们的工作人员将这位幸运读者请到一旁领取免费书籍。” 说着。暗暗给一旁的工作人员使了眼色,让人将宋珏请下去。 大庭广众之下,宋珏也不怕林夏不回答他刚刚的问题。倒是很自然的下去了。 他这样的大方自然的态度,让其他读者更为赞赏,倒也不觉得他是在找茬,毕竟你见过找茬找的这么云淡风轻的人么? 况且这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又长得这么好。肯定是因为喜欢琉颜,才想要知道她私下的事情。大家都是追星的,明白的很。 一时,几千双眼睛都盯着台上的林夏,等着她的回答。 王琳显然不会让林夏回答那第一个问题,因此笑道:“刚刚那位读者问过了,颜颜你确实写过不少关于青春期爱情的书籍,那么你是怎么看待早恋这种现象的呢?毕竟在中国,对于16岁以下的恋爱,都算作早恋,并且家长们也是极其反对这种恋爱行为的?” 她的话,就是将宋珏前面说的林夏是否有男朋友一事故意忽视了。 不管林夏有没有男朋友,但在这个时候,显然是不能说的。 她在学生中的印象力太大,若是她公然在读书的时候谈恋爱,那她的粉丝们有样学样可怎么办? 林夏笑道:“其实爱情,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就像我的小说里面,不管是什么题材,不管是友情为主还是亲情为主,里面都少不了爱情。因为只有爱情,才是自私的,才会挖掘出人性中贪婪,欲望等等这些东西。” “至于对待早恋的态度,我想我在书里已经写的很明白了。在教育家和心理学家的眼中,‘早恋’一词并不科学。因为少年在青春期发育后,对异性产生好感或是发生恋爱行为,是青春期的普遍情况,也是生理与心理发育的必然。但是因为中国几千年的发展,和从小到大家庭的教育,在学生阶段发生过感情,也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早恋’的人呢,其实非常少。” “对大多数学生而言,她们都是暗恋,或者是单恋。因为在一份感情,一份成人承认的感情里面,只有相互产生好感,那才叫恋爱。青春期的孩子们,本来就是敏感脆弱而多疑的,他们对周边的异性开始不由的产生关注,而这种关注在现有的条件下,只能在暗地里进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暗恋。” “那颜大,你有没有暗恋过什么人?”趁林夏沉默的时候,读者中爆发出一个吼声。 林夏笑了笑,“那是自然,当年的我也是一只丑小鸭,对那些学院中优秀的男孩子,自然只能远远的看着,每天能看一眼,就已经很满足了。所以,才有了《暗恋》这本书。” 林夏的话一出,女读者都哗然了。 原来颜大也曾暗恋过人啊! 《暗恋》中,普通少女秦思,一直偷偷喜欢着学校最风靡的王子林安,永远沉默的等在他的身后,等待他偶然的一次回眸。 只愿他的眼神愿意为她停留片刻,只愿他能听到她的心碎。 卑微的丑小鸭。永远躲在阴暗的角落,默默喜欢着王子。 “那颜大,你现在还喜欢你曾经喜欢过的那个人么?”那个男孩子又吼道。 林夏笑着摇了摇头,“就像我书中写的那样,最后秦思和林安分别考入了不同的学校,然后毕业,秦思嫁给了一个普通人,林安也娶了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他们过着不同的生活,却同样的很幸福。暗恋。并不一定要结果,因为它只是我们青春中最美的点缀。” “现在的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所以我们只能将所有的情愫藏在心底,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在自己有能力为自己负责之后,在看遍的山山水水。经历了世事之后,你会发现,当年的那种情愫,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只是回忆。” “颜大,我发现你好喜欢说教啊。说的话好像我老妈天天在耳边唠叨的。”见林夏这么好说话,那个男生又开始吼道。 林夏笑了笑,“可能是因为书看多了。心理比同龄人成熟的原因,加上看我书的小孩子居多,所以我确实挺喜欢说教的。” 可能是因为两世为人,上了年纪的缘故,她确实挺喜欢说教的。只要见到那些孩子小小年纪不读书。浪费青春,她就不由的开始操心起来。 “好啦。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就不多聊了,今天的主场是希望琉颜能在每一位读者的书上签上她的大名。那么现在我将另外两个幸运观众的号码抽出来,请幸运拿着号码到我们工作人员的手里领取免费精品书,而我们的颜颜去后面休息一会儿,再出来继续给大家签名,好不好。” 出了宋珏的事,王琳可不敢再让读者问林夏问题了。 若真曝出林夏有男朋友,那对她的影响可大了。 就算真让人爆出来,也不能是在这种状况下曝出,因此王琳急中生智的改变的原本的环节。 有了中间的冲突,接下来众人都提高了警惕,乖乖的让林夏签名,下午四点的时候就结束了。 林夏在众人的护送下,离开了崇文广场。 而今天过后,琉颜的照片,就疯狂的在网络上开始流传,而她的书迷,更是神通广大,将她的资料都给挖掘出来了。 琉颜,真实姓名,林夏,原W市容城溪水镇人士,后迁居B市,现在是定海高中高三学生,因成绩优异,已被保送燕京大学…… 林夏在电脑上随意的浏览着网页,几乎都是她的新闻。 不由苦笑了一下。 她,似乎小看自己的影响力了。 因为这股东风的关系,现在她所在的小区早就被记者给堵住了,就想趁机多挖几条消息。 现在,只要是关系琉颜的消息,可就是大新闻。 至于林夏所在的定海高中,早就被人给踏平了,将她来学校之后的所有成绩都曝给了媒体。因为明星效应,定海高中在B市的知名度也是蹭蹭蹭的上涨。 林夏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变成了大明星,只得给学校打了电话,说明情况,然后龟缩在家里,不敢出门。 “咚咚咚——” 敲门声响起,“进来。”林夏头也不回道。 “夏夏姐,我妈妈刚刚给我做了点心,我特意拿了点过来给你,你要吃么?”见林夏坐在电脑前,林妙儿有些拘束道,“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将打开的网页关了,林夏笑着招了招手,“进来吧,是什么好吃的。” “妈妈新烤的慕斯蛋糕,抹茶味的,夏夏姐喜欢的味道。”林妙儿摇头摆尾的一路小跑过来,将托盘举到林夏的面前,小块蛋糕旁边放着叉子,很贴心。 在她紧张的注视下,林夏尝了一小块,点头道:“很好吃。” 听了她的称赞,就像夸奖了林妙儿一般,脸上的笑更灿烂了,将蛋糕放在键盘边,双手托着下巴,认真的看着林夏。 “这么看着我干嘛?”林夏好笑道,“不认识我啦!” 以前林妙儿来林家,虽然也喜欢林夏,但更多的心思却是放在林辉的身上,总是有事没事就过去找他说话,然后两人就开始吵吵闹闹起来。 自从前两天林夏开了签售会之后,林妙儿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彻底抛弃了林辉,整天围着林夏转悠。 只要放学了,就跑到林夏家过来撑着下巴看着她发呆,做什么事都殷勤的很。刚开始搞的林夏心里毛毛的,后来习惯了也就好了,只是还是觉得有些啼笑皆非。 原来林妙儿就是群里的那个猫爱吃鱼,因为喜欢琉颜,就背着她妈妈写了那本《盛夏雨微凉》,原本林夏还戏言说要是她的书出版了,就为她这本书写序言,结果现在她这本书真的要出版了。 林夏话一出,林妙儿就像打了鸡血一般,从沙发上起身,在林夏面前不断转圈圈,兴奋道:“我认识夏夏姐啊,可是我不知道夏夏姐就是颜大啊啊啊,我太激动了太激动了。没想到著名的颜大就住在我家隔壁,真是做梦都没想到,签名算什么,合影算什么。” 林夏:“……” 见她要蹦上天的节奏,林夏赶紧转移话题道:“你的《盛夏雨微凉》不是要出版了么,结局写的怎么样了,要不要让我帮你看看,修改一下。” “好呀好呀!”林妙儿一听,果然被转移了思绪,跳了起来,“我去把稿子拿过来给夏夏姐你看。” 说话间,人已经冲出了书房。 “喂——我说你能不能淑女一点,这可是我家呢,没长眼睛啊!” “本小姐现在心情好,不和你计较。”林妙儿也不和林辉吵,直接绕过他,跑了出去。 见她一溜儿的背影,林辉努力忽视心里的那股失落,抱臂依在门栏上,对林夏道:“我说老姐,你不就写了两本书么,怎么就让她变成现在这个脑残的样子了。” 每次来林家,也不主动来找他了,只知道围着老姐转悠。连他有时候出现在书房里,也不说抬头看一眼,这让林辉不免有几分挫败。 林辉这个样子,林夏看在眼里,笑在心里。 看来林妙儿水磨的功夫也不算白费嘛,这家伙总算知道吃醋了。 虽然他并不知道这种情绪,就叫吃醋。 283 别墅 这两天,林辉心情确实有些小小的抑郁。 每次林妙儿来林家之后,虽然打着找林夏的旗帜,但最后还是两人闹在了一起。 打打闹闹,吵吵架,写写作业。 林辉虽然不耐烦女孩子,但林妙儿也不知怎么的,就在他身边占了一席之地。 看着拿了稿纸跑过来找林夏问问题的林妙儿,林辉有一搭没一搭的想到。 自从老姐发布了一个什么签售会,一直跟在他身后的小影子就像换了一个人似得,整日里围在老姐身边转悠,就像一只希望主人顺毛的小猫。 在一旁抓耳挠腮,就希冀引起主人的注意。 这个想法让林辉心里微微有些不爽,但因为对象是他姐,又是个女人,他虽然有些郁闷,却也没有太过生气。 如果换成其他男孩子…… 这个念头刚刚闪过,林辉就眯了眯那双好看的眼睛。 不过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虽然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雄性对自己的所有物天生就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别的人,不得染指。 就这样短短的一瞬间,让林辉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是男人,就该顺着感觉走。 瞻前顾后算什么。 林夏瞥了一眼一直盯着林妙儿的自家老弟,勾了勾嘴角。 只要情商有些低的老弟懂了,林妙儿就逃不了了。 林辉的本事和聪慧,她还是很信的。 眯了眯眼,林夏对林妙儿道:“嗯,你把稿子先留下,我先看看,等写完了再叫你。你和林辉先去那边小书房写作业吧,你们现在都初三了,正是关键的时候。妙儿你成绩好。我很放心,小辉的成绩却不稳定,忽上忽下的,在学习方面还得你多多用心呢。” 林妙儿一脸自豪,红着小脸,“夏夏姐。你就放心吧,我一定督促林辉好好学习,不会给你丢脸的……” 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扯住了后领,拉着她往书房外走去。“老姐,这个人太聒噪了,我和她先离开了。” “你说谁聒噪呢?” “那你说谁丢脸呢?” “说的就是你!你成绩这么差。可不是给夏夏姐丢……” “嘭”的一声,门关上了,世界安静了。 林夏笑着摇了摇头,这对欢喜冤家,他们若是不能在一起,简直是没天理了。 以后若是生了男孩,就叫林烨,生了女孩。就叫林幂。 这样天马行空的想着,不由弯了弯嘴角,若是双胞胎。那就最好了。 打开网页,看着铺天盖地的新闻消息,林夏又叹了一口气。她有些想不通,不过是个写文的,怎么就闹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呢? 早在看到她照片的第一时间,容城的孙潇潇几人就打电话过来确认了,知道她就是琉颜之后,真是不知道怎么来形容自己的那种心情。 骂她吧,可她是喜欢了这么久的偶像;不骂她吧,这心里总是憋着一股气,不出不行。 于是几个人打算来京都看望她,顺便兴师问罪一番。 林夏好说歹说才劝她们打消了念头。 现在情况已经很糟糕啦,这几人现在过来,可不是添乱么? 现在闹成这个样子,这里肯定是住不下去了,林老爸最近在找房子。如今女儿都不能出门,他和林老妈也变成了媒体追踪的对象,因此几人已经商量好了。 这种普通小区肯定是不能继续住下去了,只能买那种高档小区或者别墅区。 这点靳夜自然知道。 当年林家买房的时候,他就让郭秘书帮的忙,因为林老爸性格本分,却又不是那种愚笨不堪之人,也很合郭秘书眼缘,听说还和林老爸称兄道弟来着。现在被他弄去开发非洲的郭秘书回来了,靳夜很自然又将这件事派到了郭秘书的头上。 所以在林老爸忙着找房子偶遇了郭秘书之后,买新房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现在,林老爸就正和郭秘书一起看房子。 “老郭,这么好的房子,真的只要三百多万?我怎么感觉这么不真实呢?”林老爸站在别墅的客厅里面,仰着头,看着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宫廷风水晶灯,陷入了暂时性的呆滞状态。 他已经被这个房子闪花了眼。 客厅以米白为主色调,而家私上横铺着的或明黄、或桃红、或淡紫带着流苏的布料与米白沙发上几个同色的靠垫相呼应,加上地板上铺着花样繁复的羊毛地毯,让客厅的简洁中带着几分活泼。 和一楼不同,二楼现代派的家居中却又不时穿插着几件中国古典家具摆设,让屋子的活泼中带着几分灵动大气。 对这种混搭的风格,林老爸再熟悉不过了。 因为女儿喜欢古典的东西,他们家原本现代话的装修,不知不觉就变成了这种模样。 这个屋子实在是太得林老爸的欢心了,夏夏一定会喜欢。 现在林家所有的家业,几乎都能算是林夏一手打下来的,所以再买房这种大事上面,林老爸也不由自主的以女儿的喜好为主。 至于林老爸和林老妈,早就被住的地方给震住了,哪里还生的出不喜欢的心思。 因为要买房的缘故,林夏又拿了五十万出来,加上他和林老妈手里的钱,这栋已经装修好了的别墅完全可以拿下来。 只是这价格太便宜,林老爸还是有些不放心。 “老林啊,不是我自夸,这别墅真没话说,你看看这周围的环境,清静雅致,加上这周围都是贵人,自然是无人打搅,很符合你的要求啊!”郭秘书拍了拍林老爸的肩膀,“你这老小子,嘴可真是严实,你女儿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琉颜,还和老哥我保密,可真是……” 说到这里,他不禁摇了摇头,叹道:“你可真是生了一个好女儿啊!” 这么小的年纪,会挣钱也就罢了,居然能钓到他家boss这样的大金龟婿,真不知道这老小子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哦! 瞧瞧,这媳妇还没进门了,就千方百计想给老丈人送礼了,还不留名。 郭秘书终于知道为什么当年靳夜让他帮林家买房了,当年那200多平米的房子,花了不到200万,现在这名家设计精装修的别墅,居然只要300多万就卖给他。 要知道,仅仅是这个设计加装修,都不止这个价了。 至于其他,完全就是白送啊! 说起女儿,林老爸自然自豪的紧,笑道:“怎么样,羡慕吧。” “怎么不羡慕,像我们这种人,在外头人瞧着光鲜的很,可职场里面的事儿他们又怎么会懂。我老郭也算是辛苦工作了四十几年,才有如今的身份地位,你老林不过生了个女儿,就轻轻松松获得了一切,怎么能不让老哥我感叹!” 郭秘书叹道,心里却想着:一栋别墅算什么,只要你女儿开口,就是一个别墅区,都会有人上赶着送过来。 难怪人家说,生男勿喜,生女勿忧。 林老爸四处转了转,对这个房子着实喜欢的紧,不由道:“老郭啊,房子好是好,就是这价格太便宜了,我这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当初买那套房子的时候,都花了200多万,眼下这房子一天一个价,就没跌过,怎么这别墅倒便宜这么多。” 那是因为你女儿给你找了个世界第一的好女婿,郭秘书闷心道。 脸上却笑了笑,道,“这就是你的运气了,这房子原本是我一个老朋友买来养老的。这不,刚装修好,人都还没有住进来呢,他在国外的儿子就打电话让两老搬过去住。这国内环境再好啊,都赶不上国外,我这老朋友急着出国,就托我找熟人把这房子给接了。实话告诉你,住的起这里的人,都不在乎这一两百万的小钱。” 说着,他看了四周一眼,叹道:“若我不是钱都扔股市里,又遇到这什么经济危机,把钱给套牢了,这样好的事,哪里还轮得到你。你也别担心,又不是第一次买房,这一应手续到时候都给你办齐了,怎么会出岔子。况且这里都住的非富即贵,即便知道你女儿是现在很红火的琉颜,也不会感兴趣的,你想想,刚刚咱们进来的时候,不就遇到一个大牌的明星了么?” 郭秘书这么一说,林老爸所有的顾虑都消了,一拍大腿,“我就听老哥的,买了。” 这么好的事,他求都求不来,能不买么? 因为这房子之前是有主顾的,所以不像买新房一样,要简单很多。 办好一应手续之后,林老爸拿着那个小本本,心里再一次不住的感叹:难怪算命的说女儿是福星,会荣及他们一家子。这不,刚打瞌睡,就送来了枕头。 有熟人帮忙就是不同,林老爸感叹了一阵,拉着郭秘书要请他吃饭。 可郭秘书还要回去复命呢,自然不在意这一两顿饭,便笑道:“咱们哥儿俩的关系,还要说这么虚话么?现在你家里事多,等事情处理妥当了,再请客也不迟,到时候我一定去蹭你一顿饭。现在我还有点事,得回公司处理呢。” 他都这么说了林老爸也不好强求,又寒暄了几句,便急急忙忙往家里赶去。 实在是要搬家了! 284 吵架 等住入新家的时候,已经是三日后了。 搬家后,明显感觉到蹲守的人少了很多。 而这种高档小区,住的非富即贵,都是能挖到点子和新闻的人,倒转移了媒体不少的注意力。 所以林夏总算可以单独出门了。 而现在,她坐在靳夜的副驾驶座上,车正开往京郊的别墅。 林夏已经十八岁了,在她的成人礼上,松了她一辆玛莎拉蒂。现在,她已经露在了公众面前,所以靳夜打算教她开车。 凡事自己会,也方便很多。 靳夜的考虑很体贴,但车内的气氛却有些沉闷。 沉默了半响,林夏还是主动开口道:“我觉得这件事我没有做错?” 她是一个独立的人,并且是一个已经成年了的人,对自己的事情有选择权,有什么不对。 十八岁之前,无论做什么事,她都束手束脚。可十八岁之后,一切都不同了,她有权利为自己的未来打算。 林夏和靳夜,两人差距太大,太不平等。这样的地位,若是结婚,根本得不到别人的尊重。 也许靳夜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但林夏在乎,在乎靳家的人如何看待自己。 从现在开始,她要为自己谋一份嫁妆。 没错,就是嫁妆,一份能显示在人前,嫁入豪门的嫁妆。 两人现在热恋之中,所以在靳夜的眼中,自己无论做什么,自然都是对的。可日后结婚了,生子了,林夏在靳家根本就没有地位。 因为没有这个实力。 林家就算知道林夏在那边受苦,也没有这个能力去帮她。作为她背后的支撑。 她所有的荣辱幸福,都依靠在一个男人身上。 这对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并且思想独立的女人而言,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生活中,有一个事实能为你着想,能让你依靠的男人,是件很幸福的事。但倘或这个男人掌控了你生活中所有的一切,你不得不像个菟丝花一样,只能依靠他生活。那样,这个女人的结局。必将是悲剧。 不是林夏不信任靳夜,她只是不相信人性。 对她自己的人生,她也想掌握在手中。依靠靳夜。她能生活的更好,没有靳夜,她依然生活的潇洒,吃穿不愁。 她的思想是自己的,她的经济一也是独立的。 所以。从这一点上说,她和他是平等的。 而对于林夏并没有提前告诉自己将要出现在公众面前这件事,对于习惯将一切掌控在自己手里的靳夜而言,无疑于超出了他的底线,所以最近这段时间,靳夜都在生气。 生闷气。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会放任林夏一个人陷入在窘境里,而隔岸观火。 生气是一回事。而护着她又是另一回事。 只听“吱”的一声,靳夜将车停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扭头道:“我没有说你做错了,而是你事先没有告知我一声。我是你的男朋友,难道在打电话的时候告诉我一声很难么?还是说在你心中。我根本就没有任何分量。” 林夏动了动嘴唇,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男人和女人。本来就不在同一个星球。 所以同样一件事,两个人的看法根本就不同。 她是为了女性的独立自尊,而他,则是觉得自己在做这件事之前,没有告诉他,脱离的他的掌控, 因此,面对靳夜的质问,林夏只能沉默已对。 女人的小心思,男人根本就不懂,更何况是他这样的天之骄子。 林夏的唇瓣紧抿,头撇向窗外,一副倔强的模样。 见她这幅样子,靳夜眯了眯眼睛,“你难道没有什么想要对我解释的?” 他的声音很冷淡,仿佛两人是陌生人一般,哪里有当初将她捧在手心里的感觉。 林夏只觉得鼻头一酸,强力将心头的委屈压下去,比他更冷淡道:“我没什么好解释的。” 靳夜原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也就是遇到了林夏,才将这一生的温柔都使了出来。她不知道,她突然弄这么一出,若是没有人善后,会闹出怎么样的后果么? 他看到她的新闻之后,连忙让人给各大新闻媒体托关系找人,这才让大家将宋珏问的私人问题给拦了下来,消息也都是往好的方向再说。 他做了这么多,结果人家还不领情。 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眼里压抑着浓墨的风暴,冰冷的道:“你真的不解释?” 林夏揪着自己的裙角,抿唇不眼。 靳夜见状,猛的阖上了眸子,吐出两个字,“下车。” 声音冷漠而无情。 听到他的话,林夏转过了头,看向了他。 只见靳夜一脸肃然,周身冷气四溢,原本薄薄的细唇抿成了一条线,看着如此陌生。 这样的他,让林夏的心头更酸了。 一下子打开安全带,扭开车门,就下了车。 几乎在她下车的同一时间,车子就发动了,一个急转弯,就驶上了国道,很快就不见的踪影。 看着绝尘而去的车影,林夏的眼眶红了红,一滴泪水从她的眼角流了出来。 滴落在她的手腕上。 看着手腕上的那滴泪珠,她不禁有些怔怔的。 有多久,她没有哭过了。 站在树下,旁边是一条护城河,不时有风轻轻吹过。 可林夏的心,却仿佛落在了深井中,不断往下坠。 还是手机的铃声将她唤醒,微微整理了一下心情,掏出手机,“喂——” 那边顿了顿,半响才有一个温润的声音从那头传出来,“是我。” 林夏将手机拿到面前,才发现手机上显示的是阿信两个字。 “你怎么打电话过来了。” “刚刚回国,所以打电话给你。”顿了顿。他才有些疑惑道,“夏夏,你怎么了,声音怎么怪怪的,你哭了?” 听到电话那头关切的话语,林夏吸了吸鼻子,笑道:“没有,可能是站在河边吹了风, 鼻子有些不舒服。” “你现在在哪里,我去接你。” 林夏看了看。报出一个地名,宋信忙道:“你就在那里等我,我马上就到。” 说完。也不待林夏反应,就匆匆挂了电话。 而林夏的那句“没事,你别过来了。”也终于没有说出口。 宋信刚出机场,在路上盘旋的半天,这才终于有勇气给林夏打了电话。 宋珏。做的那些事,虽然不是他的错,但他也是宋家的人。尽管知道夏夏不是那种迁怒之人,难免还是有些心虚以及忐忑。 所以在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安排好了手头的一切,连夜坐飞机赶了回来。 恰好。林夏说的地名就是他的必经之路,离这里也不过五分钟的距离,所以当阿信出现在林夏面前时。她的眼睛还有些红,神情也没有调整过来。 完全没有想到他会出现的这么快。 看到那张熟悉中蕴含着关切的脸,林夏心中一暖,破泣为笑,“你怎么来的这么快。莫不是背后长了翅膀。” 机场离这里,至少有半个小时的车程。 看着这样的林夏。宋信只觉得心里一痛,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慢慢走上前,将她揽入怀里,给了她一个沉默的拥抱,在她耳边低语道:“我回来了。” 而林夏的眼泪,却顺着脸颊,落到了他的肩上。 一颗惶恐而不安的心,却慢慢的安定的下来。 林夏很喜欢一首老歌,讲诉男人于女人之间的第四种情感——《蓝颜知己》。 “时间让情感一点点沉淀,那些未曾留意的改变,情人知己这条界限,到底应该划在哪里? 如果这世间真的还有,这样的第四种情感,一封未开启的信,留下多少悬念。 蓝颜知己,心有灵犀,你解我的心事,我懂你的暗语。” 此刻,林夏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的心情了。 恋人,只有两条路,或会成为夫妻,或变成陌路。 而朋友,却是永远的。 蓝颜知己,我们的秘密,特别的你总在心里,不会忘记。 谁也无法代替! 所以,她将自己和阿信之间的感情,变成了这个世界上的第四种情感。 他们的秘密,她记忆中的感动,都是关于他。 阿信揽着林夏上车后,紧握着她的手,没有松开。 而林夏,此刻是如此贪恋这种永远都不变的感情。不需要瞻前顾后,不需要费劲心力,两人之间,都是最纯粹的自我。 握着阿信的手,靠在他的肩膀上,林夏闭上了眼睛。 她见过了太多的背叛,所以,她不要失去阿信。 也不能失去。 他们之间,只是这样,也只能是这样。 靳夜开着车子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林夏靠在宋信怀里,被他护着上车的情景。 早已经失去冷静的他,一拳头揍在方向盘上,手上立刻出现了一大块淤青。 他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只紧紧盯着前面那辆车子。 看着它启动了,也忙启动了车子,紧紧的跟了上去。 “要我送你回家么?”宋信轻轻问道。 林夏摇了摇头,出门的时候她已经和家人说了晚上才回去,况且现在她状况不好,也不想回家。 林老妈凡事虽然不计较太多,却是个很精明的人,自己的异样,她绝对看的出来。 “那咱们先找个安静的咖啡厅坐坐,休息一会儿,怎么样?” “嗯。” 285 冷战 替林夏叫了杯温水,看着呆呆坐在自己面前,早已不复他记忆中平静沉稳的林夏。 宋信眼神一黯,心中更痛。 能让她变成这个样子的,一定只有那个人了。 朋友,会让她担心,却不会让她伤心至斯。 心不动,就不会痛。 看着眼前的水杯,宋信轻轻道:“是和他吵架了么?” 林夏抬头,看着他,微微勾了勾嘴角,看着却那么勉强。 “不想笑就别笑了,你这样子……”我看着很心痛。 林夏压了压心神,勉强道:“你今天回来,本是个大好日子,却被我给破坏了。” “你说这话,就太见外了,我们两什么交情,还用说这种话?”宋信不在意道,迟疑了一下,还是问道,“你和他……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 感情的事太过私密,便是最好的朋友,也不好多说。 毕竟当事人之间的事,外人又怎好置喙。 林夏虽然有心笑着揭过去,终究没有修炼到家,因此只是摇了摇头,“没什么,对了,你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上次不是还说要等今年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国么?” 见她不提,宋信心里苦笑了一下,只得顺着她的话道:“你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我怎么会不知道,所以赶过来看看你现在怎么样,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要知道,国内这些媒体和狗仔,可都不是什么善茬,就是没事还给你编排什么事出来呢。何况我那个堂哥,还给你出了那么大一个难题。这件事,终究是我宋家对不起你,我怎么能不赶过来。” 听他说起这个。林夏摇了摇头,“不过是件小事罢了,如今我露在人前。就算没有宋珏,也会有王珏、李珏,你不必太过在意。” 对不上心的人,她一向不在意。 宋信太了解了,见她如此,心里还是微微有些泛苦。 那她现在这样,岂不是表明她太过在意那个靳家公子了。 “阿信,将来你想做什么呢?”夜晚的灯那么暖。似乎让人心醉,少女微微好奇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看着那张脸,他听到自己温柔的声音。“我想要护住心爱的人,一世平安顺和。你呢,夏夏?” “我啊~”少女有些顽皮的将脚下的一块石头踢开,歪着头想了想,“可能是躲在幕后。做自己喜欢的事,一辈子不见人,让世人猜去。” 听了她的话,宋信若有所思,“是吗?” 如果那时你的心愿,我愿意守护。 现在。他看着眼前依旧心不在焉的少女,不禁问道:“夏夏,你的心愿呢?” 眼前的少女显然心神不在这里。听他发问,忙露出一个歉意的笑,“你说什么?对不住,刚刚走神了。” “宋珏那件事虽然不过是件小事,但若是被有心的人挖掘。只怕对你的名声不好。虽然媒体杂志上对你有没有男朋友这件事都盖过不提,但网络上还是有诸多猜测。现在大家都在赌你有没有男朋友呢。”说道这里,宋信也不由有些好奇,“夏夏,若是真被人爆出来了,你会承认么?” 说起靳夜,林夏神情显然有些冷淡,但冷淡中又透着一丝哀伤。 她抿了抿唇,握着手中的玻璃杯,“如果真被人挖出来了,那我也不会否认的。” 名分,很重要。 靳夜没有把她金屋藏娇,而是让她融入了他所处的那个世界,所以林夏也不会因为世俗的缘故,而将靳夜藏起来。 那样对他也不公平。 “可是,若那样,你的名声……”宋信有些迟疑,林夏之所以会违背自己当时的心愿,只怕更多的是因为靳夜,因为靳家。 正所谓,齐大非偶啊! 说起这个,林夏也烦躁的很。 和靳夜在一起,就必须得考虑这么多,所以也很累。但是不管是因为他这个人,还是他待自己的好,她都无法忽视。 她拼命学习他让她学的一切,在外面尽力不给他丢面子,磨去自己的棱角,逐渐变得圆滑。 没错,他是付出了很多,但是他就没有看到她的付出么? 难道她就只是一味的再享受成果? 嫁给一个人,不单单是嫁给他,而是嫁给他的世界,嫁给一种生活。很显然,那种生活是林夏以前没有的,也是她一直觉得很辛苦的。 靳夜确实付出了,但他的付出,却是他本就富余的。而林夏的付出,确是倾其所有,掏心挖肺的。 从这点上来说,两人确实不平等的。 她使尽武器,不及他素手挥毫。 靳夜一句轻飘飘的话,就能让她或升入云霄,或堕入深渊。 也难怪靳夫人瞧不起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怎么聊得起来。 无关其他,不过是秉性,自然而为罢了。 就像一个上过大学的普通人,面对那种目不识丁泼妇的时候,也是会生出鄙夷的心思。可他却没有想过,若是那泼妇也和他一样的环境,读书识字,自然也不会变成泼妇了。 最多受个性使然,有些泼辣罢了。 所以靳夫人那个层次的人对林夏瞧不起,她也能够理解,也愿意为了靳夜而努力融入。 想到这里,林夏不由叹道:“齐大非偶,古人诚不欺我!” 这还没结婚呢,就瞻前顾后内讧起来,若结婚了,还不知道有多少小三小四小五在一旁虎视眈眈呢。 正想着,就见宋信面色有异的盯着咖啡厅门口。 林夏有些好奇的微微侧了侧头,不由面色一紧,瞳孔也不由自主的收缩起来。 靳夜居然携一个妙龄女郎走了进来。 他面色无波的扫过这边,居然面不改色的当做没有看到林夏两人,和那女郎坐在了不远处。 而那女郎,衣着虽然在林夏看来有些暴露,却因绝美的身姿和长相,让人心悦不已,更觉得那适度的裸露是一种时尚。 事实上,京都随处可见这样衣着稍微露骨,吸引人眼球的妙龄女子。 那套衣裙,价值不菲,不是一个普通人能买的起的。 在看那女子周身的气度,走在靳夜身边也好不逊色,加上两人那熟稔的模样,只怕不是一个“青梅竹马”就是一个“世交”了。 见林夏微微转过了头,宋信不由将手附在了她的手上,温暖的掌心似乎也暖了她的心。 刚刚,那个女子可是挽着靳夜走进门的。 上流社会中,男子让女子挽着,是一种表示尊重的绅士风度行为,并不逾矩。 可两人刚刚才吵完架,他毫无风度的将自己扔在一旁,转眼就对另一个女子表现他的风度,这不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和抱负么? 林夏突然觉得那么累,收回了手,对眼神中透着担忧的宋信笑了笑,“我没事,不用担心我。只是,我想明白了而已。” 或许,靳夜真的不是良配吧。 面对靳夜这样一个红果果的高富帅,只怕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拒绝,林夏也不例外。 他的柔情,他的强势,他的一切,都让林夏炫目,自然让她沉溺其中。 而靳夜对其他女子的冷淡,和对她的特别,也是让她更快确认的一个原因。 不可否认,在心底深处,她也是为了自己的魅力而暗自欣喜的。 那样漂亮优秀的陈清,一个吴天昊都不能搞定,而她却能将更为优秀的靳夜绑的死死的。 即便她再淡定,内心深处也是欢喜的。 今天,就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却让她认清了一个事实。 她所有骄傲的一切,都是那个男人给她的。 他喜欢她,待她若珍宝,别人自然会高看她两分,可若没有那个男人,她林夏又算什么呢? 她又有什么好骄傲自矜的。 林夏苦笑了一下,你想要自立,早干嘛去了,依赖了靳夜这么多,他想将你的所有掌控在手心,又有什么错。 是她的错,与其他人无关。 “夏夏。”宋信又担忧的喊了一声。 想通了一切,纵使心中还有些苦涩,整个人却觉得轻松了很多,笑道:“我没事,不用担心,我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么,我不会因为一个男人就要生要死的,我可是琉颜,写过N多言情小说,被网络上的人号称小师太,看透的男女之情的琉颜呢。” 说到这里,林夏摸了摸肚子,笑道:“说了这么多,我有些饿了,咱们去吃东西吧。” 什么狗屁高富帅,什么狗屁上流社会,统统见鬼去吧,姐就是一个俗人,不配和他们在一起。 还是和朋友呆在一起自在。 虽然不知道林夏那个小脑袋里面想的什么,但想到她写过的书籍,想到里面天马行空的情节想象和说教,宋信相信她不会钻牛角尖。 因此笑道:“我知道一家特别好的餐厅,你要不要去尝尝。” 林夏刚想点头,想到上次陈清带她去的那家,笑道:“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保证你没有去过,并且只要去一次,一定会喜欢的。” “那正好,坐了一天的飞机,上面的盒饭可真是为难我的肚子,可得好好尝尝你推荐的饭菜。” “当然没问题。”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往门口走去,竟是连靳夜那边看都不看一眼。 286 心软 靳夜表面云淡风轻,一只手却早已青筋暴露,还是他忍耐力过人,这才没有起身将林夏从宋信身边拉开。 她怎么能在两人吵架之后,那样云淡风轻,还和其他男人言笑晏晏,眉飞色舞。 还有,那个男人居然当着自己的面,握着她的手。 想到这里,靳夜努力压住自己心中的酸味和醋意,让自己看着和平时一般,只是那周身冷硬之气更甚。 那一双眼睛不自觉的死死盯着门外两人越走越远的身影。 见他如此,宋怡不由朝门口看了看,却看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背影。 不由微微愣神。 再回首时,靳夜已经收回了视线,也不开口,只是一派平淡的喝着白开水。 认识他多年,知道他一直是这个性子,宋怡也不恼,只主动开口道:“上次说的那件事,你考虑的怎么样?这个项目比较大,企划书你也看过了,这个投资对靳氏而言,有利无害。” 靳夜淡淡的看了她一眼,这才悠悠然道:“我在国内这点小公司,靳氏还不放在眼里,至于你说的京郊房地产开发案……”他顿了顿,这才继续道,“这一年的利润算下来,还不如万讯半年的利润,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要投资这么大一笔钱进去。” 万讯是靳夜大学时候玩票似的开的一个小公司,走电子商务那一块,现在却是越来越好。发展到现在,万讯在全国已经有几百家分店了。 知道他的话里面虽然有水分,却也不会框自己,宋怡不禁咬了咬下唇。 这个人,冷酷无心,宋家和他那么一点点小小的亲戚情分。他根本就不会放在眼里。 这样的男人。 呵,真想看到他为情所困,为情而伤的模样。 宋怡颇有些愤恨的想到,可是一看这个男人的样子,就知道他是个没心没肺的,又怎么可能有*上谁的那天。 想到这里,宋怡不由下定了决心,破釜沉舟般道:“我知道你财大气粗,看不上我们这点小打小闹,这样。除了上次合同上的,我再让你百分之十的利,不能再多了。” 靳夜眯了眯眼睛。冷酷无波的眸子盯着眼前的美女,半响才淡淡道:“我不要你百分之十的利润,我只要求一件事……” 听到这句话,宋怡心中一紧,就听他淡淡道:“三年之内。我要让宋家二爷,失去家主之位。” 这话一出,宋怡顿时就松了一口气。 她之所以要和靳夜合作,其目的不就是为了这宋家家主之位么。 只要靳夜答应了合作,有了这些资金,加上她的筹划和阿信在国外支撑。何愁大事不成。 因次她淡淡笑了,“我答应。” 她的笑,自信而明媚。 靳夜却不由想到了林夏的微笑。对不熟悉的人,她的浅笑中透着疏冷;而对熟悉的人,她的笑大方无争;对自己,她的笑…… 佯装生气时候,她会皱起小鼻子。上面会扬起他早已熟悉的弧度;然后眼眸会不由下敛,让人看不清她眼中的神情。但靳夜就是知道,那是她调皮的时候。 大笑的时候,她的小虎牙会微微露出来,这是浅笑时候根本就不能发现的特征。 林夏,林夏,夏夏…… 想到刚才她和宋信相携离开的场景,靳夜又皱起了眉头。 这辈子,除了她,还有谁将自己逼到这个场景。 居然想到用外人来刺激她,想要让她生气,让她吃醋,让她发作。 只要她当场走过来,向他发作,向他表达她的不满,他就会立刻原谅她。 这样不入流的手段,他从前是最不屑的,他看上的女人,就会以强势的手段弄到手。他还不信,这世上还有他不能要的女人。 可是,林夏让他破例了。 居然用起了手段,什么时候,他靳夜也开始用手段了? 更让他气愤的是,面对他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她居然什么都没有做,竟然什么都没有做! 就像不认识他一般。 明明,明明就是她做错的。 居然还这么倔强! 想到这里,靳夜心中的怒气更甚,眸中也蓄起了风暴。 看着这样的靳夜,宋怡敛眸端起了面前的茶盏。 人家都说女人心海底针,我看这男人心定海神针还差不多。尼玛,一个电话将姐call过来,一下子表现绅士,一下子就变成大冰山,真特么难伺候。 宋怡一边在心底爆粗口,一边想着刚刚那个有些熟悉的背影。 怎么看着那么像阿信? 不对,那小子不是在国外么,怎么都不通知一声就跑回来了。 况且最近家里这边也没什么大事儿啊,就是这个项目,她不是也拿到了么,母亲那边的事情也是一切妥当。 宋怡一边琢磨,一边想着靳夜喊她到这咖啡厅的意义。 他对公事向来严谨,一般有事都是在公司里谈,并且对这个项目,他不是才说明天商议么,怎么这么突然就把她叫过来了,还是在这种有情调的地方。 害的她立刻推掉了朋友,匆匆赶了过来。 也幸好和朋友聚在一起,穿的还算得体,不然一身西装来这种有情调的地方,真是别扭的紧。 再者,靳夜虽然是个工作狂,但受国外教育的影响,该休息的时候,是绝对不会谈公事的,今天是休假日,怎么就突然改变习惯了。 难道……他想泡自己? 呃! 宋怡被自己这个想法惊到了,一口水差点喷出来。一抬眼,只见靳夜满脸不耐的寒意,骇人的紧,哪里还敢有一点儿旖旎的心思。 “靳总,如果你没有其他事的话,那我就先走了。我公司还有点事等着我处理。” 靳夜哪里耐烦听她说什么,有些烦乱的点了点头,傲气极了。 宋怡身为宋家大小姐,从小也是娇贵般养大的,甚少被人这样无理对待,心里便是一梗。 不过认识十几年,对他的脾气知道也很清楚。想必他此刻已经愤怒之极,这才连刻在骨子里的傲慢礼仪都忘记了,居然在外人面前这样失礼。 这样一想,那被怠慢的不忿感居然轻了许多。心情也好了不少。 呵呵,居然有人能让这样喜怒不形于色的靳总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真是好玩。 和靳夜挥手说了拜拜。拎着小包包,宋怡姿态万千的出了咖啡厅大门。 而靳夜,在宋怡踏出门的那一刻,就掏出了手机。 想了想,还是没有给林夏打电话。而是在上面按了一通,手机上出现一副地图,上面有一个绿色的小亮点在缓缓移动。 看着那个小亮点,靳夜起身,往停车场走去。 自从上次出现史蒂芬事件之后,靳夜立刻送了几套珠宝给林夏。其中一件珠宝里面就有一个小型的全球卫星定位仪。 这个定位仪能探测至深海三千米。 只要她还在地球上,他就能找到她。 再也不会发生史蒂芬那样的事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林夏很喜欢那条手链,一直将它带在手腕上。 所以,当靳夜看着眼前这个写着“小店”的木门时,一双寒眸直直的瞪着它,似乎想将这个门瞪出一个洞来似得。 这个地方。林夏都没有带他来过,居然带那个小子来了。 真是……气死他了! 在靳夜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吃醋了。 再次看了一眼这个小店,靳夜转身出了胡同。 遇见一次是意外,遇见两次,只要是个正常的人,都会知道有问题了。 而他,不想让林夏知道这个秘密。 在外地的时候,他总要不时将手机拿出来,看着那个小绿点,就仿佛将林夏所有的行程都掌控在手心似的。 他才会真正的放下心来。 想到林夏和宋信独处,靳夜就觉得自己心里憋着一口气,想了想,连忙打电话给呆在林家的小时。 和他在一起时,小时都不呆在林夏身边的。 可就是因为她不在,才让那小子有机可乘。 河畔两人相拥的身影,和当年在机场见到的那一幕重叠,靳夜不禁握了握拳头,眯了眯眼睛。 看来,要给点事那小子做做,别让他这么闲才是。 所以,一顿饭还没有吃完的时候,宋怡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正欲将林夏送回家,小时却找了过来。 见宋信忙碌的很,也知道生于大户人家,往往是身不由己的。况且有小时的陪伴,林夏也想耽误他的正事,笑着将宋信劝离了。 宋信倒是想留下来,可惜那接二连三的电话让他忙个不停,根本抽不出时间和林夏交谈,最后还是遗憾的离开了小店。 待他离开,林夏的笑立刻隐去。 看着小时,她自然就想起了她背后的主人,因此淡淡道:“以后你也不用跟着我了,回去找你的主人吧。” 虽然不知道靳夜和林夏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小时就是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 所以,她非常尽忠的贯彻落实“沉默是金”的箴言,无论林夏说什么,她就是一句话都不说,像根木头桩子一样立在林夏身后,让林夏很是无语。 也没有心情和她计较,一个人窝在沙发里静静的想着心事,待回过神来时,已是落日西斜。 而小时,就这么静静的的站着,站了整整一个下午。 林夏的心,突然就软了。 287 女配 若她真的像自己想的那般大度不计较,又怎么会迁怒小时。 看来自己也不过是是个普通人而已。 这样想着,不由苦笑了一下,结了账,带着小时回了家。 显然一个下午参禅般的枯坐是有好处的,林夏回家的时候,脸上没有露出半分,似平日里一般和家人说笑。 不过话语稍微少了一点,大家也都不以为意。 林夏有时候卡文了,就会是这个样子。 回到书房坐着面对电脑的时候,林夏深吸了一口气,让后将文档里面的文章挑出了一篇,一口气上传了十章,让点点网的读者一片哗然。 这本书是她昨天才上传的新书,刚通过的审核,才更了一章。 原本苦等在桌前的读者一遍一遍的刷新着自己的书架,想着颜大什么时候更新,没想到刷出来的居然是第十一章。 一定是我打开网页的方式不对。 这是众多读者的心声。 就算有许多存稿的作者,也不会像她这般,一下子更新十章,十章啊! 原本林夏的这本新书,就是一个新的潮流。 刚刚不过写了一章,书评区早就被人刷爆了,有认真评论的,有灌水的,有纯粹表达自己的仰慕之情的。 而十章已上传,她这本新书,再一次刷新了点点女生网的下限。 读者的打赏仿佛不要钱似得往她那本书里面投,若平时,林夏看到这么多打赏,心里定是高兴极了。 因为是这对她劳动成果的一种肯定,可现在,她只觉得就算是她最喜欢的工作,都无法抚平那一股抑郁之气。只想要发泄一通。 于是,书里的人倒霉了。 噼噼啪啪对着电脑狂打了一通,等她停下手来的时候,左下角的文档字数居然有了一万二千字。 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一点了。 时速3000,林夏居然破了纪录。 她码字的速度一向很渣,一个小时能写一千字,就已经算是极快的了,没想到在生闷气的时候,居然远远超过了平时的手速。 看着文件夹里面的四章存稿。只觉得心里那股气似乎少了一些,人也顺坦多了。 看来,虐人确实虐的挺爽的。 刚想完。手机就响了,陈清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好端端的你受了什么刺激,发疯了么,一下子上传十章。我就没见过你这么疯狂不按常理出牌的写书。” 她不过就是睡前习惯性的刷新了一下书么,就见她新文的字数瞬间从三千变成了三万,真是有够疯狂的。 “估计你编辑都要疯了,你昨天才上传,推荐都还没来的及给你安排,你居然就有三万字了。”陈清有些喃喃道。“不对啊,你编辑不就是我么,真是被你个家伙弄疯了。” 一边听着陈清的话。一边顺手刷了一下书评区,笑道:“现在书评区已经炸开了,你去看看吧,时间不早了,我要休息了。” 说完。兀自挂了电话。 陈清一刷新,可不是。都炸开锅了。 1L: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我见证了三千到三万瞬变的过程,堪比光速。 2L:大大一定是买了彩票,中了五百万,不然怎么会创造了如此奇迹,十更啊十更啊十更啊,我瞑目了。 3L:此生无憾! 4L:谁说女频没有一日十更的作者,颜大就是,质量数量都有保证,太哈皮了,姐今晚决定熬夜,把这个消息散播到论坛贴吧天涯猫扑…… 5L:我决定明天就充值一千,打赏颜大,以资鼓励。 6L:有钱银,楼上的求包养。 ……中间不知道歪了多少楼,看着下面都是水帖,陈清打开了另一个书评楼。 这次是书友关于新书的讨论。 1L:《重生之女配》,光看着书名,就觉得一股霸王之气迎面扑来。 2L:楼上的正解,第一章看的我心正挠痒痒呢,结果颜大就甩了十章上来,真是财大气粗啊,我太喜欢了! 3L:颜大的书就是好,不仅质量有保证,并且总是推陈出新。刚刚写了《长生》,创造了一大批东方玄幻的潮流,立马就又开了个新坑,让我等真是痛并快乐着啊! 4L:是啊,刚刚把这十章看完,在网络上到处早女配文,结果就发现了颜大的这本奇葩文,书荒啊,求女配文。 5L:求配角翻身文,男女不忌。 6L:求炮灰逆袭文,男女可,男男可,女女可,人妖可,跨种族可,跨时间可,跨空间可,跨…… 7L:楼上的,太有才了,小弟对你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 看到这里,陈清对林夏新文的内容到真的很敢兴趣了。 做编辑这么多年,看过的书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吴下阿蒙,不是每一本书都能轻易勾起她想继续看下去的欲望。 将林夏的文章打开,才看了第一章就被吸引住了。 开篇就是最具冲突的时候,真是看着……太爽了! 一种从毛孔里透出的舒爽,看的人不禁拍案叫绝,难怪这么多人打赏。 陈清来不及多想,如饥似渴的往下面看了下去。 吸引人,太吸引人了。 看完上传的十一章,她只觉得意犹未尽,看了看自己的账号,里面还有十万的点币,直接打赏给了这本书。 于是在打赏榜里面,就看到“东青”这个名字瞬间从一个白丁,变成了盟主。 让众多粉丝又是一阵沸腾。 当然,这滴小水花很快就被淹没在了人群里,后面的打赏蜂拥而至,将她那个金灿灿的蛋很快压了下去。 却说林夏挂了电话,看了看存稿,情节已经写到了两百八十章了,就算一天十更。也能称十天半个月的,也不急。 想到刚刚写文的畅快,她想了想,念头一转,一个闪身,直接抱着笔记本进了空间 等到林夏再次停手的时候,只觉得上眼皮和下眼皮都合不上了,双手根本就抬不起来,一头栽倒在空间里面的拔步床上,人就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林夏懒洋洋的躺在堆满了锦绣被褥的拔步床上,想要放空自己的思绪,却不免还是想起了吵架这件事。 她还是太弱了。 被靳夜这样护着。但凡出一丁点事儿,就没有应对能力。 即便很多东西程音教她了,但上流社会那种从小耳濡目染培养的处惊不变以及运筹帷幄的霸气,确实是她怎么学也学不像,只能流于表面的东西。 她能因时间培养出成熟稳重的气质。而气势和应变能力终究是阅历不够而难以变化的。 加上被靳夜这样宠着,宠的她太过沉迷,宠的她差一点就失去了自我。 是的,只是差一点而已。 靳夜待她太好,给她太多,差一点。她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她自以为沉稳和淡定的背后,却是隐藏的极度的高傲。 被宠*至斯,谁还能入她的眼。 就算是赵昕和陈子墨。就算她待她们再平和,可她的骨子里都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 所以,她才会在这样重大的事情上,不和靳夜商量。 潜意识里,就是觉得他会一如既往的宠着自己。无条件的支持自己。 呵,只是没想到靳夜的掌控欲会强烈至此。性格会如此的霸道和强硬。 是了,他一贯如此,只是从前她被他表现出来的温柔迷了眼。 林夏抿了抿唇,做出了一个决定。 八月午日阳光正炙,虽已初秋,却暑热气未消,闷人的紧。家家户户紧闭了门窗,打开了空调,躲着着逼仄的热浪。 徐寅家的书房的门窗子确是大敞着,放下的*妃竹帘和窗外高大繁密的树枝挡住了白晃晃的日光,余下一片影影绰绰的阴凉。 正东面的紫檀木罗汉床上,林夏与李隐兰各坐一边,中间的小茶几上面摆着一整套的墨竹茶杯。 淡淡的茶香弥漫在空中,茶香袅袅,一室静谧。 “你也太过心急了,你不过才十八岁,人生都还没有开始,何必这样急着走到人前。”李隐兰啜了一口茶水,淡淡道,“我虽不欲你失了朝气,但也不远你太早接触人情事故这些事儿,没得磨去了你的灵气。” 林夏心里苦笑,她哪里有什么灵气,俗之又俗的一个俗人罢了。 “老师过誉了,我自己是什么人,别人不知,我却是再清楚不过了。” “‘圣人求心不求佛,愚人求佛不求心’这话还是你自己说的。怎么,不过去外头走了一遭,就失去了本心?” 当年就是在这个书房,李隐兰考校林夏的时候,林夏说了这番话。 “‘任它浩荡风云、起落浮沉,我自云淡风清,万事随心。’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要瞻前顾后,三十岁以前,不要怕,三十岁之后,不要悔。” 见林夏眼中的迷惘,终究是自己唯一一个弟子,李隐兰告诫道,“且不说还没有出事,就算出了事,怕什么,不是还有我们两个老头子老太婆在你身后么?” 她语气虽淡,但睿智的眼眸里那关切之意,却是怎么都忽视不了。 当年拜师的时候,她未必有几分真心。 可人心都是肉长的,这一年相处下来,她倒真的将两位老人当做自己的亲人了。 将心比心,李隐兰自然也将她看做了自己的孙儿。 288 分手 在国外一年,没到周末,林夏都会按时的打电话问候李隐兰,而逢年过节的她也会寄礼物过去。 礼物并不很贵重,却都是她精心淘来的,或精致有趣,或简朴大方。 两老活了大半辈子,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要的不过是这样一份心意而已。 回国之后,没有高考的压力,林夏更是隔三差五的跑过来,师徒的感情更是稳定。 林老爸和林老妈给予林夏的是家庭的温馨,而李隐兰则充当了她人生引路人的角色。文采资历自不必说,还有为人处世的道理,这是林夏从别处根本就学不到。 老师家里的那种幽静的气氛,林夏很喜欢。 有什么,什么都不做,就是窝在她的沙发里,一杯茶,一本书,就能度过一个下午。 或者漫步在阴凉的京大校园中,回顾那校园的气氛,也是很惬意的一件事。 李隐兰在她的生命中,亦师亦友,教了她很多。 林夏眯着眼睛笑道:“摆老师为师,我可真是赚到了。” 李隐兰挥了挥手,“你送我的那孤本,才是让老婆子我赚到了呢。”因为这本书,李隐兰获得了多个国家奖项,若林夏不是送她,而是自己上交过去,所得的成就又怎么会只有这么一点点。 保存那样好的孤本,面对这样巨大的财务没有私吞,而是选择送给她。就这样的心性,她也不可能放过这样一颗好苗子。 “那书再老师身上才能发挥作用,在我那里不过是明珠蒙尘罢了。”林夏笑了笑,“老师,现在外头闹的沸沸扬扬,我都不敢轻易出门了,来您这里。还是我老爸送我过来。” 说道这里,叹气道:“哎,早知道怎么麻烦,我就不要这么早签售了。” 见她老气横秋的样子,李隐兰笑道:“不过是小事,哪里就让你这样子了,那人家明星怎么办呐,还要不要过日子。” “哎,明星的日子,真是难过。”林夏摊了摊手。 说起这个。李隐兰道:“这网上都说你有男朋友了,也没见你出来澄清过,老实告诉我。是不是真的有男朋友了。” 看着面前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林夏有些无语。 看来这不管什么年纪的女人,都是八卦的。 说起靳夜,她的手指无意识的在小茶几上面画着圈圈,“嗯。曾经有,现在……不确定。” 听她话里萧索的意味,李隐兰摇头笑道:“你们这些小孩子哟,年纪轻轻的就……想当年,我和你师公谈恋*的时候,都二十大几了。两人见面了,常常是一天说不到几句话……哎,我果然是老咯。老咯!” 听了着老师讲诉自己的故事,林夏刚刚生出的那一点儿心思,也都散了,人认真起来。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林夏和靳夜也没有再联系。 待第一片黄叶爬上树梢。也到了金秋九月,开学的时候。 和别的大学新生不同。她是直接找到了李隐兰,然后由她领着报了名,领了宿舍的钥匙。 和靳夜吵架后,林夏哪里还有心思搞什么签售会,于是崇文广场的那一场居然变成了今年的第一次,也是唯一平民化的一次。 这让许多去了的书迷兴奋和庆幸不已。 因为面对众多书迷要琉颜出来开签售会,官方给出的信息是,她正在写新书,没有时间,要支持琉颜请大家去点点网支持等等之类的话。 而点点网也陆陆续续将琉颜前面老书的电子版放了上去,毕竟林夏的这些书,无论是的实体还是电子版权,都是他们的。 当年签约的时候,杂志社没有想到电子版权,林夏也没有想到,所以电子和影视版权自然是还是在她自己手上。 就这电子版权,都让林夏小赚了一笔,加上书被翻译成诸多语言,流传到国外,也小赚了一笔,这两笔钱加起来,算是她成年之后第一笔较大的款项。 从网络上知道琉颜被保送至京大的消息后,许多书迷都激动了,于是这一年,报京大的人生生高出报清大的学生一大截,让京大的招生部的人高兴的不行。 明星效应,完全不需要打广告嘛。 所以,在一般学生都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林夏就收到了来自京大招生部的电话,明确告知她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和她将进入的专业。 之后的事就很好办了,李隐兰顺手给她将录取通知书带回了家,林夏去她那里的时候将自己的通知书带回了家。 那一天,林老妈的嘴就没合拢过,林老爸喝了许多酒,回家都有些醉醺醺的,还是柳雪的男友周健平将林老爸开林老爸的车将他们送回家的。 经过那件事,林夏发现了学车的重要性,让陈清帮忙,拖着柳雪报了一个驾照班。在被教练吼了一个月成功锻炼了自己的心里承受能力之后,成功的将驾照拿到手了。 看着那个薄薄的小本子,林夏不断感叹,没有被教练吼过的学员,不是好学员。 这不,一吼,就拿到手了。 写新书,学驾照,和老师打好关系培养感情,林夏并没有太多的时间来感叹她那可怜的感情。 有李隐兰这层关系,加上林夏的名气,怕产生什么骚动,她并没有和其他新生一样,入学就参加军训,而是优哉游哉的在京大校园里租了一套简单的二室一厅。等一应家具摆设整理妥当,生活用品等东西一一般入新家之后,军训也已经结束了。 林夏回过神来,才发现两人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联系了。 没有他的日子,似乎也不差。 林夏想了想,发出了一条短讯,“你最近有时间么,出来见一见,我有话和你说。” 却说靳夜在和林夏吵架后,虽然拉不下面子去找她,却时不时开车到她新家周围转悠。后来见林夏若无其事的样子,心中的火气更甚。 因憋着一口气的原因,靳夜一怒之下,出差了。 存着量她一量的心思,所以整整一个月,他都没有主动联系林夏,两个人仿佛陌生人一般。 这上海杭州香港各地转了一圈,将所有的人都折磨了一通之后,靳夜终于回到了B市。 才刚刚下飞机,就收到了林夏的短信。 他虽然有气,却在回来之前将消息告诉给了小时,林夏只需要随口问一声,就能知道自己在哪里。 因此,收到林夏短信的他,虽然仍是面无表情,周身的寒气却奇迹般减少了很多。这让这段时间,在他身边战战兢兢的郭秘书眼睛瞪的老大。 这是要逆天的节奏么? Boss不过看了一条短信,就奇迹般的气消了,果然,后院不稳,男人在前线也会收到影响啊! 郭秘书摸着下巴,破有些猥琐的想到。 却在收到自家老婆和孩子的短信后,眼睛乐的眯了起来。跟着老板出差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他实在是想老婆孩子想念的紧啊! 看这前面已经有些暖意的老板,郭秘书在手机上写道:“今天晚上老板心情不错,能回来陪你和孩子了。” 果然,连送都不让他送,靳夜就让郭秘书回家了,甚至给他放了两天的假。 待郭秘书走了之后,靳夜看着这条短信,勾了勾嘴角。 果然,这段时间的冷淡还是有效果的,对待女人,果然不能太好了。 会蹬鼻子上脸呢。 靳夜想了想,忍住迫不及待给她打电话的心情,也没有给林夏回短信,而是自己开车回了家,洗了个澡,换了新衣裳之后,这才拨通了她的号。 没有让他等多久,几乎是第一时间,林夏就接了电话。这个小细节显然让靳夜十分高兴,看来没有受到自己的回信,她一直很忐忑,一直等着自己的回信呢。 想到这里,靳夜努力压制上扬的嘴角,拉开了窗帘,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雀跃和热情,淡淡道:“有事么?” 听到他熟悉而又冷淡的声音,饶是林夏做足了心理准备,还是有被伤到的感觉,“你有时间么,我有话对你说。” “嗯,哪里。” “东方国际大酒店。”看了一眼墙壁上的钟,“八点钟准时见。” “好。” 说完,林夏沉默了,靳夜也没有挂断,最后还是林夏先挂了。 依旧是那家装修典雅的酒店,林夏的心情却和当初完全的不同了。 想到今晚上要说出口的话,林夏叹了一口气,踏步走了进去。 到预定地方的时候,靳夜已经在了。 见到他,林夏笑道:“不好意思,我来迟了,路上有些堵车。”她这话一出,就让靳夜梗住了,心里像堵了什么东西一般。 她的眼神清澈而敞亮,没有后悔,没有不安,没有思念,也……没有情意。 林夏坐定后,翻了翻菜单,径自点了几个菜,将菜单交给靳夜,笑道:“你要吃什么,今天我请客。” 没有接过她手里的东西,盯着她的眼睛,靳夜道:“东西就不必吃了,你不是有话对我说么?” 林夏想了想,看着他那倔强的眸子,还是决定开门见山,“我们分手吧。” 289 说开 分…… 分手! 靳夜愣住了。 他是真的愣住了。 眼中甚至还有一丝迷惑和错愕。 他想过千万种两人相见时候的场景:林夏拉着他的手撒娇,眼睛弯成月牙儿;林夏态度良好的认错,他甚至想好的该怎么小小的惩戒她一番,而又不让她收到上海,然后再既往不咎;甚至想到了若林夏态度强硬不肯认错,那看在这顿饭的面子上,他也就认了。 可是,他想过千万种两人再次见面的场景,就是没有想过这一种。 她,居然提出了分手? 在他的想法中,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居然还会有一个女人对他提出分手。 甚至有一度,靳夜觉得自己幻听了。 于是他面无表情的端起桌上的水,轻轻喝了一口,姿态优雅,贵公子气度显示无疑。 看着他依旧平静冷漠的脸,和他那无动于衷的表现,林夏心里狠狠痛了一下。 天知道将这话说出来,她废了多大的劲。 在多少个日日夜夜里,她拿着手机,呆呆的望着屏幕上面的“靳夜”,发一整夜的呆。不过短短一个星期,在国外养回来的肉,就全部都给消耗了。 看着又开始变瘦了的她,林老妈嘀咕了好久,不断念叨说什么她也没虐待人啊,怎么一回来就又瘦了,等等之类的抱怨。 看着眼前的男人,林夏虽然心痛,更多的却是松了一口气般的解脱。 也许,在她心里面,从来就不相信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内心深处,从来就是自卑或者不自信的。没有想过两人会有将来。 看他没事人一般的样子,林夏接着道:“如果你没有异议的话,那你就打个电话让小时回去吧,我这里也不需要她了,没得浪费你的人。” 第一次还能侥幸,第二次,靳夜确定她说的是分手了。 他直视面前这个小小的人,眸中透出锐利的神色,嗤笑道:“分手,我想你还没有搞清楚吧。这件事的选择权,从来就不在你的手上。除非我主动放手,否则。你这一辈子,只能是我的人,你还想去找谁?那个送信的?” 听他这样讽刺的话,林夏面色也是一派平静,只是当他说起宋信时。林夏蹙了蹙眉,不悦道:“他是我的朋友。” “是,能够抱在一起两次的好、朋、友!” 靳夜这带着酸意的话一出,两人皆沉默了。 良久,林夏才慢慢道:“既然你对我有这么多不满,为什么要揪着我不放呢。你这么优秀。身边也不乏各种美女,我……” 听到她这么说,靳夜心情倒好了不少。认为林夏不过是看到自己和其他女人一起,耍小性子罢了,推己及人,打断了她的话,“那个女人。只是工作伙伴。” 林夏摇了摇头,“我不是针对那天的事。一段感情出了问题,虽然有外界的因素,但不可能完全是外人的原因。我觉得,我们两人可能不太合适。你看,你出身高贵,年少多金,多少女人想要前仆后继,就算现在没有,将来谁能保证。你的未来能有那么多的工作伙伴,而我却只是一个宅在家里面,整日面对电脑的宅女,两人接触的世界完全不同,生活圈子也不一样。” 对面男人身上的气息越来越冷,林夏抿了抿唇,“我想了这么久,是我配不上你,不想耽误你的人生,所以……” “所以你就为了未来那不可能发生的,虚无缥缈的事,和我说分手?”靳夜冷厉的眸子直射她的眼睛,似乎想要看到她内心深处,厉声道,“说到底,你不就是心虚,自卑,认为我不可能和你有未来,觉得我不可能对你是真心的。林夏,你这个胆小鬼,为什么不敢试一试,为什么不像个斗士一样,把我身边的这些鬼魅给打开,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只是你一个人的。” “我自卑,我心虚?”被他激的奋起,林夏也有些生气了,“没错,我是胆小鬼,那你呢。和我在一起,你究竟把我当什么了,一个玩具,一个能掌控的木偶,只要有超出你掌控的事你就不爽,你那超强的占有欲和控制欲就开始发作了。” “男朋友会在吵架之后把女朋友一个人仍在路边么,男朋友会因为吵架想要冷着女朋友一个多月不和她联系么,男朋友会在吵架之后立刻弄一个陌生女人在女朋友面前晃悠用来激她么?” “靳夜,我不是小孩子,你的这些小把戏我能看透。你冷着我,不就是想要我乞怜求饶么,不就是想要我主动低头像你认错么?然后你在大度的原谅我,看,你多伟大,对女友多好!” “现在,事情超出了你的想象和掌控,你就发作了吧,不爽了吧,与生俱来的自尊心作祟了吧。我这么有钱又这么英俊,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敢甩了我,你林夏还是第一个,我不想放手,谁敢要你!别和我说你不是这么想的。” 林夏一口气将心里的话说出,摇头道,“本来我是想和你和平分手的,也不想将所有的一切剥开,只是你和我真的不合适,我们以后还是做朋友吧。” 按照分手惯例这么说了,林夏拎着包包起身,“在说我不够勇敢之前,你扪心自问一下,你真的有让我放下心过么?有给过我勇气么?对你所做的一切,我很感激,谢谢!“ 说完,林夏踏步出了餐厅,让靳夜一个人呆坐在那里,久久没有动弹。 林夏噼里啪啦的一番话,让他有种被凉水一头泼过来浸透了的感觉。 她没有勇气,是因为他从来不曾给过她信心和勇气么? 她是他第一个承认的女朋友,还将她带入家里面休息,认识所有的家人,她还想要有什么样的特权。 靳夜有些愤怒,但更多的,却是迷惑。 望着面前小小的灯盏,愣愣的出神。 眼下,原本被他布置的温馨暧昧的场景,似乎都变成了一场笑话。 黯淡的烛光,却带出了萧索的气息。 靳夜高大的身影,如一座石雕般,一动不动,枯坐了一整夜。 290 课堂风波 却说林夏冲出酒店后,眸色复杂的扭头看着后面这灯火辉煌的大楼,开车驶入了车流中。 回到租的房子里,小时还没有睡,正经危坐的再客厅看电视。 见她回来,扭头看了过来,又盯着电视看了起来。 看着电视上面的机器猫,林夏怎么也想不通,冷酷的她居然喜欢看动画片。 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林夏坐在她旁边,看着她的脸,问道:“如果靳夜让你回他身边去,你还是回他那里吧,在我这里,整天守着我,也没有你什么事儿。” 听了她这话,小时这才转过了头,认真道:“主子将我给了你,就不会让我回去了。”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认真说起这个,上次林夏让她回去,她也没说过这个话。 林夏将手搭着眼睛上,半响,有些闷闷道:“我和你家主子分手了,以后也不会和他在一起,你还是趁早回他那里去吧。” 小时显然很不理解,歪着道:“主子很喜欢你,怎么会分手。” 放下手,林夏摸了摸她的头,认真道:“感情的世界太复杂了,你不会懂的,真是羡慕你……” 丢下这么一句话,林夏便回了自己房间。 不管靳夜让不让小时离开,决定权都不在她手上,她多想也没有用。 泡了个澡,继续虐了书里面的渣渣,已经十一点多了。 林夏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没有一丝睡意。 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的就是两人相处时温馨的场面。 他的冷酷,他的柔情,他的宠溺,他偶尔孩子气的一面,所有的一切。都像潮水一般在这个深夜涌来,侵袭着她的神经。 吵架真是伤人又伤己,分手,更是伤己又伤人。 这样翻来覆去的想了一晚上,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神色不免有几分憔悴。 今天是上课的第一天,林夏倒不想搞特殊迟到。 洗漱了一番,随意的吃了点东西,和小时一起往教室走去。 靳夜本事大的很,早就给小时弄了个旁听的身份。也算是她的同学了。 林夏两人来的还算早,到教室的时候,并没有几个人。看到她进门,坐着的同学显然都吃了一惊,直直的盯着她。 一夜没睡,她正困倦着,哪里有心思计较这个。 找了个靠窗的地方。林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听到铃声之后,她抬起了头。 虽然现在的她已经写的几本书,但对文学,她确实没有系统的学习过,上学的目的是为了学习知识。而不是过来混的。 见她抬头,不少转过头来的学生纷纷扭过头去,又有人转过头来看她。真是好不热闹。 小时在一旁面无表情道:“从你趴下来开始,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 被这么多人围观,即便知道围观的不是她,她还是有种将这些人的头都揍过去的冲动。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听着她话语中的不耐烦。林夏有些好笑,能让素来将外界屏蔽在外的小时感到烦。可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也就是京大这个天之骄子云集的地方,大家才不过简单的转过头看看而已,若是换其他普通的学校,只怕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平静了。 被大家这样或明或暗的盯着,饶是林夏自诩厚脸皮,也觉得不自在起来,翻了翻手里的课文,预习功课起来。 好在这种状况在老师进门的时候就减轻了,见没有人盯着她了,林夏松了一口气,认真听课起来。 下课铃响起后,林夏趴在了桌上,实在是太累了,有木有。 可是作为一个被众人关注的人,她又不能翘课,唔,好怀念当年翘课的感觉。 刚这样想着,林夏前面一个长着圆圆脸蛋的女孩转了过来,递过一本书,有些兴奋道:“你是琉颜吧,能给我签个名么?” 林夏定睛看去,是她的《锦绣》。 女孩红着脸,“我很喜欢你的这本书,除了《红楼梦》最喜欢的小说就是这本了,看了有十几遍呢。” 林夏笑了笑,拿起笔抽出笔套,正打算在她的书上写下名字,就听那女生有些怯怯道:“颜大,能把书里面的那句诗顺便写下来么,我很喜欢那首诗。” 林夏一怔,还是写下了那四句。 “但曾相见便相知。” 蓦然激发出的情感,浅浅地模糊地勾画出了*情的深度,只是一场相见,便是金风玉露,相知相许。 “相见何如不见时。”悲凉与落寞,这样交织的情感让人心疼,既然遇见你让我如此痛苦,我为何还要遇见你? 表面上明明后悔着那一场邂逅,然而心中却是*得惨烈无比,明明口中说着那么决绝的话语,心中却如此彷徨不前。 “安得与君相诀绝。” 到底怎样才能彻底忘记你?到底怎样才可以摆脱轮回一般生生不息的相思? “免教生死作相思。”*得那么疲惫那么痛苦,到头来还是无法忘记对你的深情。 这四句话,何尝不是林夏的心声。 强做洒脱,想和过去的恋人一刀两断,无奈心里却无论如何也放不下。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这样的承诺,便是现代,也显得这样弥足珍贵。 不说这四句诗让林夏心思百转,却说其他人见状,都纷纷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书,围在了她的桌前,让她签名。 见状,小时忙负责将人给隔开了,就在大家挤做一团时,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了,“请大家安静一下,都别挤。琉颜在我们学校,又学的同一门课程,以后有的是机会。快要上课,大家还是先回座位坐好,日后我们还可以请她为大家讲解,相信她也不会拒绝的。” 他一说完,众人纷纷看向林夏。 林夏早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围的密不透风,呼吸都觉得有些困难了,眼下有人维持秩序,忙点头道:“以后大家都是同窗,有的是机会,还请大家不要急。” “那日后我们请你给我们讲解写小说的技巧,你会来么?”人群中有人问道。 林夏点了点头,“会的,都是同窗,我也有很多东西要向你们请教呢。” 听她保证了,此刻上课铃也响起了,大家这才回了自己的座位。 见老师进来,林夏这才松了一口气。 太热情了,吃不消啊。 她哪里来的这么多粉丝啊! 291 大小姐驾到 幸好早上只有两节课,一下课,林夏便拉着小时,脚底抹油,溜了。 不过林夏显然低估了自己的影响力,刚走到教室门口,就被人堵住了。 原来早在上课的时候,大家就纷纷用手机、pad等通讯工具联系了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没下课呢,所有人就都知道琉颜来学校上课了。 早在报学校之前,大家就知道她保送了京大。 军训的时候没有她的消息,大家便知道她没有来学校了,都憋着一股劲儿呢。 所以才有班级人都随身带着她的书,让她签名这番场景。 被围的水泄不通的林夏,显然现在很后悔曝出了自己。 不但没达到初衷,还这么的不方便。 正郁闷的时候,从教室里走出来的,教她古代文学素养课的刘老师解救了她。 刘老师和李隐兰住在同一栋大楼里面,平时关系也不错,两人时常串门子,一个暑假下来,对林夏也很熟悉了。 中国的学生别的不怕,就是怕老师。 见老师发话了,大家也就都散开了,却还围在一旁不断用手机对她拍照。 林夏朝刘老师一笑,急急忙忙跟在她身后离开了。 来到办公室,刘老师见她破有些狼狈的样子,笑道:“现在的学生也太热情了,这还是在学校里面呢。” 和林夏相处之后,她也是觉得这个孩子沉稳有余而活力不足,所以眼下见她这样,倒心里生出了几分欢喜,觉得有了不少人气。 林夏呼出一口气,无奈道:“刘老师,这才第一节课呢。以后还不知道会怎么样,搞得我现在都有些怕上课了。” 见她心有余悸的样子,刘老师笑着安慰道:“放心吧,也就是大一新生刚来,突然有一个明星出现在她们的周围,新奇而已,过段时间就好了。毕竟京大不是一般的学校,那些名人明星也常常会出现,学生们的素质都还是挺高的。” 林夏点了点头,据说一个星期之后某歌手就要来京大开歌友会。一个月之后又是什么美国政坛领导人要过来。 大一新生刚刚来京城,对她这个勉强算是明星的明星一时好奇而已。 等过段时间,在京大混熟了。加上从来都是天之骄子的身份,自有一股傲气,当然不屑做这种事情了。 林夏点了点头,又笑着寒暄了几句,知道她接下来还有两节课要上。就先告辞了。 果然,往宿舍的路上虽然有人认出了她,也不过在一旁拍照而已,倒也没有刚才那样疯狂。 好容易回到租的房子面前,就看到一辆极为烧包的大红色跑车,旁边倚门站着一个艳丽的女郎。 林夏定睛看去。可不就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司徒星辰。 好在她衣着虽然光鲜,却没有上次见面时那样夸张了。 看她那个样子,想必是过来找她的。 果然。见她过来,司徒星辰眸子一亮,风情万种的走了过来。 “唷,咱们的小夏夏回来啦。”一脸的娇艳狐媚,让小时不由皱了皱眉。死死盯着她。 这个女人,让她想起了基地里面最讨厌的那个男人。 一样的狐狸眼睛。一样的骚味。 感受到小时突然见进入警戒状态的模样,林夏虽然好奇,还是先打起精神来应付这位大小姐。 “你怎么过来了?”还怎么知道她住在这个地方,她也就搬过来一个星期不到。 司徒星辰的手搭在林夏的肩膀上,在她耳边吐气如兰道:“因为,我想念小夏了啊!”说完,还伸出红色的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红艳的唇。 把站在一旁警戒的小时看的目瞪口呆,反应过来之后,身体还不自觉的抖了抖。 林夏见过她一秒钟变女汉纸的情节,知道她*玩,也没什么反应。 见她这样,司徒星辰倒是无趣,看到旁边小时的样子,顿时又觉得好玩起来。 “你怎么突然回国了?”她家里人不是正急着给她相亲么,林夏看了看四周,虽然没什么人,但总这样站在门口也不是个事儿,于是尽地主之谊道,“要不要先上去坐一坐。” “好啊。”司徒星辰笑的一脸娇媚,“不过在这之前,我得先和这个可*的小姑娘打个招呼。” 说完,凑到小时身边,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和亲吻。 唰了一下,小时整张脸都变得通红,僵硬成了一块石头。 林夏白了她一眼,“司徒,别欺负小时。” “小时。”司徒星辰在嘴里念了两遍,点头道:“这名字真好听,以后我就叫你小时啦,小时宝贝。” 听到这四个字,小时那一张红色的脸唰的一下,变得苍白,丢下一句,“我先去开门。”就像兔子一般窜进了楼房里, 快的林夏都没反应过来。 见她那样,司徒星辰觉得更有趣了,笑眯眯道:“果然是阿陶看中的人呢。” 从她第一次恶作剧开始,林夏便知道这位大小姐是吃饱了撑得,闲的没事做,就喜欢调戏别人,却也没有恶意。 因此也不理她,“司徒小姐,若您觉得舍下简陋,喜欢站在门外,那我就先进去了。” 说完,也不理睬她,径自走了进去。 虽然周围也没什么人,但一直站在门口,总觉得乖乖的。 “诶,等等我啊,我说你就这么待客的啊,当时我去阿夜那里告你一状,让你们俩吃不了兜着走。” 林夏摆了摆手,“我们俩已经兜着走了,你去告吧。” 听她说那句话,司徒星辰眼睛“叮”的一下瞪得老大,眼里发出炙热的光芒,三两步上前,“你真的和阿夜分了么?为什么要分手啊?我瞧阿夜对你挺好的啊,认识他这么久,还没见他带谁去我们那个圈子呢?还有还有,是你提出分手的还是他提出来的。” 她问这么一大堆话的功夫,两人已经走到了屋子门口,门已经打开了,小时并不在客厅。 看着她紧闭的房门,想着她刚刚被某人偷了一个吻,不想见她也是情有可原。 当她把倒好的水放在司徒星辰面前时,这位大小姐还在一个人嘀嘀咕咕,“唔,让我想想”以阿夜的性格人品和靳家的财势,他不可能被女人甩啊。可是若是他提出来的,我瞧着也不像啊,在宴会上的时候,看他看你那个小眼神,巴不得把你变得小小的,装在他口袋里,只让他一个人看到。啧啧,当时他那个护着你的样子,连别人多和你说两句话,他眼睛里的冰都能喷出来了。” “所以,究竟是你提出的还是他提出的呢,纠结啊纠结。” 虽然这么说着,她那美丽的眼睛里却透出大大的“八卦”二字,让林夏一头黑线,不由道:“谁先提出分手真的有这么重要么,感情不是战争,两人之后一定要分出谁输谁赢么。若真有感情,就算是赢了,到头来也不过是输。” 两个人分手,不管是谁提出来的,都会受到伤害。 这样的“赢”,真的有必要么? 司徒星辰摸了摸下巴,样子极为猥琐,却因为是美人做出来的,而别有一番风味。 “你是不知道,阿夜那小子,从小打到我就没在他身上讨过好,一直被那家伙吃的死死的,也就是我小叔……” 说到这里,司徒星辰脸色微变,有些怔忪,不过很快恢复过来,“所以,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个心愿,就是有一天,一定要有一个人能走进那个家伙的心里,把他虐的死去活来,方解我心头只恨。” 林夏笑了笑,不过是儿时的趣话罢了,怎么会当得真。 因笑道:“你还没说怎么就跑到国内来了,上次见面不是还在相亲么?” 说起这个,司徒星辰瘫倒在她沙发上,唉声叹气道:“我是没办法了,我不想相亲啊不想相亲,后来知道你回国了,就跟着你跑过来了。” 想到上次宴会上,司徒星辰那夸张的造型和打扮,让一众人眼珠子都掉下来的样子,林夏笑道:“嗯,相亲确实挺烦人的,你现在打算住哪里?” 见她那眼珠子在屋内乱飘的样子,林夏忙道:“事先说好,我这里只有两个房间,可没多余的地方给你这个大小姐住。” 司徒星辰嘴巴一瘪,“你这个坏人,我在这里举目无亲的,你就忍心把我一个人丢在酒店里。要是有人见本小姐长得貌美如花,起了色心怎么办;要是起了色心,在本小姐茶杯里添上什么东西,把本小姐迷倒了,然后拖出去那啥啥怎么办;要是……” 听她说个没完没了,林夏忙道:“停停停,可我这里真没你住的地方啊,若是你愿意住客厅,那我也没意见。” 听她松口,司徒星辰笑道:“客厅就客厅,你当本小姐没住过客厅啊,想当年……”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司徒星辰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背着手在客厅里转悠打量了起来,还不时嫌弃道:“啧啧,你看看这地板,都磨成这个样子了,还有这墙壁,还有粉刷的痕迹,怎么就不贴点壁纸呢,还有这……” 林夏:“……” 见她说的兴起,林夏翻了个白眼,起身道:“我回房了,大小姐您自便。” 292 婆媳关系 又不是她请这位大小姐到这里住来着。 京城别的没有,五星级的酒店多的很。 这位大小姐随随便便找一家五星级的酒店,都比住在她这里好。 还有那辆骚包车,最好别停在楼下了。 麻烦。 林夏一边打着哈欠,一遍慢悠悠的想到,回房补觉去了。 迷迷糊糊中,好像听到隔壁有什么声音,终究是太困,不过清醒了一瞬,又睡了过去。 却说小时听到那四个字,就好像看到了那个恶魔的笑,听到了他嗤笑的声音。 登时觉得背后的寒毛都竖起来了,落荒而逃。 打开门后,没有见到那个男人,心里松了一口气,忙不迭的将自己关进了卧室。 之后,夏夏和那个她讨厌的女人进来了,然后夏夏回房,那个女人离开了屋子。就在小时松懈下来,想要躺在床上的时候,她的后背一凛,就听到那个如恶魔般的声音。 “啧啧,玖玖宝贝,好久不见了。” 零玖,她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听到这个称呼了。 小时猛的转过头,就见那个男人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笑的如罂粟一般……对自己出手了。 林夏是被饿醒的。 一个人住有一个人住的好处,自然也有坏处。 家里的时候,到了饭店,林老妈就会做好饭菜,喊她起来吃。而到了这里,她不醒,小时自然不会打扰她。 林夏难得的再床上赖了一会儿,看了看时间,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肚子唱起了空城计,林夏不得不爬起来,去安抚她的五脏庙了。 打冰箱。从里面拿了一片面包暂时的塞了一下肚子,林夏敲了敲小时的门,“小时,起来了么,我们出去吃饭吧。” 敲了敲,还是没反应,林夏扭了扭门,纹丝不动,“小时?小时?难道出去了?” 掏出备用,正打算开门的时候。小时有些闷闷的声音传了出来,“夏夏,我不饿。你去吃吧。” 听到她的声音,林夏收回钥匙,“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么?”想到司徒星辰的那件事,忙道:“司徒也就是和你开玩笑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不是,我有点不舒服,不想出门。” “你怎么了,要我陪你去医院看看么?”听她这么说,林夏忙问道,小时的身体一向很好。怎么会突然不舒服起来。 “不用了,我休息一会儿就好了,你自己去用饭吧。”小时的声音传过来。 “嗯。那我给你带点吃食,你要吃什么?” “随便,我不挑食。” 回房间换了一声衣服,带了钥匙出门了。 刚走出漏洞,手机便响了。林夏一看,挑了挑眉。他怎么打电话过来了。 “喂——” “喂,夏夏,你现在又时间么?” “怎么了?” “我有点事求你帮忙。” “嗯,我现在还没有吃饭,咱们在成府路珍德馆碰面怎么样?” “好的,我赶过去差不多要二十分钟,你到了就先吃饭,不用等我。” “好。” 成府路离京大很近,从京大门口步行到那里不过十几分钟。只是京大校园太大了,从学校里走出去都要十几分钟,说不定两人一同到还差不多。 林夏心里盘算着,摸了摸头上的帽沿,举步往那边走去。 接到他电话的时候,林夏才刚刚看到珍德馆的招牌,果然和她想的差不多。 看到林夏,周健平眼睛一亮,迎了上来。 见林夏带着一顶鸭舌帽,还在鼻梁上架了一副大大的黑色眼镜,他不禁笑了起来。 这幅样子,若不是他熟悉林夏,只怕一时之间也会看走眼。 “怎么这幅样子了,莫不是读者太热情了。”周健平低声打趣道。 林夏有些做贼似得看了看周围,“可不是,今天上课吓到我了,咱们先进去吧,肚子饿死了。” 周健平护着她走进店子,让服务员开了个包间。 林夏点了菜,等菜上齐了,这才摘下帽子和眼镜,大大的呼出一口气。 看她那样子,周健平不由又笑了起来。 林夏也不管他,只埋头苦吃了起来,心里盘算着待会儿一定要去趟超市,在冰箱里屯点事物。 以前这个事都是林老妈在做,自然不用她操心,现在肚子饿了才想起来,真是被宠坏了。 堪堪吃了个半饱,觉得肚子没那么饿了,这才搁了筷子问道:“我说表姐夫,什么事这么神秘非把我叫出来,现在我都不敢出门了,搞得像做贼似得。” “诶,还有一个月就是小雪的生日了,那一天也正好是我们交往一年半的纪念日,我想给她一个惊喜。”说到这个,周健平有些苦恼道,“送什么礼物比较特别你表姐又喜欢呢,你也知道我这个人不太*说话,之前也没谈过女朋友,所以苦恼的很呢。” 林夏老神在在的喝了一口水,无视这个男人的话。 虽然没谈过女朋友,可他那把表姐捧在心上的手段,让她们这些外人看着都有些眼红呢。 交往一个月的时候送了款最新出来的触摸屏智能机,让柳雪在公司好不威风了一阵;交往两个月的时候送铂金项链手链等一套;交往三个月的时候,铂金变黄金,又送了一套;交往四个月的时候…… 就冲他送的这些东西,就让二姨喜欢这个未来女婿喜欢的不行了。 要知道,这男人喜欢用财物来表达对女人的喜欢。周健平送的东西并不算极贵重,却将所有他能拿出来的,他能想到的东西都送给了他喜欢的女人。 还不算每天接送上下班,买早餐等等所有的活。 简直是把柳雪放在心尖上了,连林夏这个外人看着都为柳雪高兴,和这个男人过日子,表姐将来一定会幸福的。 “我说表姐夫。你不是才送了表姐一块腕表么,怎么这还没过几天呢,就又想着送东西啦!”林夏好笑道,“你大学毕业也才两年,手里的两个钱估计也快用光了吧。我劝你还是少买一点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不如把钱留着在B市离上班近的地方买套房子,免得到时候要结婚了婚房都还没有,还要和父母挤在一处,多不方便。” 周健平有些疑惑道:“可这结婚了不都是和父母住一起么,以前我父母就是这个样子的。” 有些话柳雪不好对他说。林夏这个外人却是可以的,因笑道:“这个你就错了,你想想。就算是牙齿还有和舌头打架的时候,平时和父母住一起,没事还有个磕磕碰碰吵吵闹闹的。要是这媳妇和婆婆住一起,这可不是逼着两人吵架的节奏么?” 听了这话,周健平只觉得句句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小雪还没有过门呢。他就已经为了她和老妈吵了四五次了,虽然最后都和好了,但现在周健平根本就不敢把人带回家,就怕老妈给小雪甩脸子,让两个人崩了,那他可得呕死。 这辈子他只想娶她一人。 可他平时就是个闷油罐子。虽然有几个好友,但都是大老爷们,又是理工科的。根本不顶事儿。也问过几个好哥们,倒最后大家也不过是聚在一起喝喝闷酒,却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只能在最后感叹这女人的心,海底针。这老女人的心啊,比海还深。 眼下又林夏这么个懂这方面事的人。自然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忙道:“快和我说说这是怎么回事。我都快被我妈烦死了。你说说,平时她待我,那叫个无微不至,如春天般的温暖,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整天在我耳边念叨说快去找一个,不然这好人家的女孩儿都被人挑完了,就剩些歪瓜裂枣的剩女了。可有了小雪之后,整天在我耳边念叨说有了媳妇忘了娘。这话我又不敢对小雪说,就怕她和我闹,现在我简直就像块夹心饼干,烦都快烦死了。” 说完,周健平一口将面前杯子里的水给喝完像灌酒一般。 林夏笑道:“这还不简单,你想想看,你妈养你二十多年,好容易拉扯大,期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好了,这儿子刚出息了吧,谈了女朋友,就把老妈仍一边去了,这心里能好受么?要知道,这女人本来就是小心眼的动物,尤其是到了伯母这个年纪。这人一老,心思就更脆弱了,生怕被人嫌弃被人扔下,要不怎么会说老小孩老小孩呢。” 周健平细细思量了一番,拍着大腿道:“对,就是这么个礼,那我该怎么办呐,总不能以后让小雪和我妈这样永远不见面吧 “这也好办,以后你们结婚了,不要住在一起,这样就不会发生矛盾了。并且媳妇对婆婆天生有种恐惧的心理,怕婆婆不喜欢自己,怕和婆婆处不来让老公夹在中间不好受。所以,将来是一定不能住一起的。要知道,这一山可是不容二虎的,当然,除非一公一母。” “只至于现在么,也好办,你有事没事就以我表姐的名义给伯母买点小礼品,你自己也多关心关心老人,让老人家知道你不是那种有了媳妇忘了娘的人,让她知道你娶了个媳妇是多了一个疼她敬她的后辈。只要伯母不是那种特别拎不清的人,都会被小辈的一番心意感动的。” “行,我回头就试试去。” 周健平笑道,“不愧是大作家大文豪,说起话来是一套一套的,就冲你这番话,就顿饭我请了。” 林夏白了他一眼,“本来就该你请,我从学校里走出来容易么?” 293 红杏出墙 林夏那话说的话并不算客气。 周建平却也只是“嘿嘿”笑了两声,并不以为杵。 他的性子极好,林夏也是很喜欢这个表姐夫。 吃吃喝喝了一番,又和周建平说了很多在这家庭婚姻中,面对婆媳关系的时候,作为丈夫和儿子,他应该怎样做这么个中间人。 周建平显然也是一个极好的学生,听得很认真,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 菜很多,林夏一个人吃不完。 本着节约不浪费的态度,让人将几个没怎么动过的菜都打包了。 拎着她打包的食物,周建平笑道:“你和你表姐可真是勤俭持家,以前我们请公司的女同事吃饭,很多菜都没动,她们都没想过要打包。我有个同事家境不算特别好,见这么多菜浪费了,就提出打包带回去吃,结果被那帮女生嘲笑了,说是丢人。后来我再请女孩子吃饭,都不敢提打包的事情了。” 林夏笑道:“结果第一次和我表姐吃饭,表姐就让你把吃不完的饭菜带回去,别浪费了,是不是?” “是啊,就是这件事感动了我。你也知道,我本来就不是特别会讨女孩子欢心的人,就是希望找一个像小雪这样踏实能过日子的好女孩。”说起柳雪,周建平一脸的满足。 “还说要踏实过日子,那你现在还拼命的送东西给我姐,看你那架势,巴不得把全天下所有的好东西都给她似的,就不怕把我姐的心给养叼了?”林夏调侃道。 “她不是那种女孩,每次我买东西,她都让我别乱花钱,然后还给我买衣服鞋袜什么的。你看,现在我全身上下都是你姐给我拾掇的。怎么样,精神多了吧。”周建平有些得瑟道。 林夏上上下下的看了一圈,果然,比起从前,现在的他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一般。 以前的那副又丑又土地黑框眼镜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幅金边眼镜,加上谈恋爱了,人逢喜事精神爽,看着就很有精神劲儿。 哪里还像从前那样,一个典型的理工男。 林夏伸了伸大拇指。“现在就是一个IT精英,我姐果然很有眼光。” “对了,你是要回宿舍吧。我开车送你过去?” “不用了,我还要去趟超市,打算存点东西,你先走吧。”今天可不是双休日,他们公司可以请半天假。提前过去扣的薪水也少一些。 周建平笑了笑,“没事儿,我今天请的年假。你一个女孩子家提这么多东西,又要走这么远,多幸苦,我陪你到宿舍然后再去公司。” 见他执着。想到宿舍到这里的距离,林夏也点头同意了。 下次一定要开车出来。 说起这个,林夏不免觉得有些苦逼。 虽然她考了驾照。也买了一辆代步车,但从前的那种丝心理还是没能完全的去掉。说起去哪里,第一反应就是走过去,等走到校门口菜反应过来自己完全可以开车过去。 在超市买了些日常用品,又买了不少零食当存货。和周建平一起拎着大包小包上了他的车。 “你们女生果然都是一个样子,一边嚷嚷着要减肥。一边又拼命买这些小零食吃,真是想不通哦。” 有车果然方便很多,不过十来分钟,就到了宿舍门口。 停好车,忙着她把东西拎出来,周建平道:“这么多东西,我送你上去吧,你拎这个。” 将打包的菜递给林夏,周建平将所有点东西都大包大揽在怀中。 “会不会太多了,我帮忙拿一点吧,你这都看不到路了。” 正说着,刚转过一个弯,就感觉自己的手腕被人抓住了,一个猛力,她落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中。 “夏夏,我……”周建平还没说完,就见一个陌生男人将林夏抱住,往旁边一辆车上面拖。 他只觉得脑中一嗡,怒火高涨,居然敢有人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还有没有王法了。 他这么一个大男人还在旁边呢。 一边想着,一边将手中的东西一抛,大吼一声,“王八蛋,居然敢强抢民女。” 说完,几个大步一跨,就追上了两人。 因为林夏的挣脱,所以两人并不算太快。 原本被靳夜弄得有些不快的林夏,听到周建平说的这话之后,还是不免有些啼笑皆非。 他以为在拍电视剧呢,还强抢民女,可真是个书呆子。 却说靳夜半搂着林夏,感受到怀中柔软的身躯,那颗躁动的心突然就安定了下来。 头脑中那根绷紧的弦也松了——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那个后方破空的声音。 靳夜看也不看,就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一般,直接抬起了右腿,一脚蹬在那个男人的右肩处。 只听扑哧一声,那个男人就被卷落在地了。 刚刚在车上,他就已经不爽这个男人很久了。 这才几天,居然就有人敢在老虎头上拔毛,对他女朋友献殷勤。看着林夏从那个陌生男人车上下来,还对他言笑晏晏。 看到那一幕,靳夜只觉得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攥紧了,那是一种连呼吸都被人掌控的感觉。 连愤怒都来不及,脑中只有一句话——若林夏真不要他了,就算他拥有再多的财富,又有何趣。 看着那个长相普通到极点的男人,靳夜眯了眯那双好看的眼睛。 听到重物落地的声音,林夏好不容易扭了扭头,就看到周建平的身躯像个打麻袋一样被靳夜一脚提的向后倒去。 看到这个场景,林夏不禁惊呼了一声。 靳夜是什么手段,她是知道的。 小时那么厉害的人,也说过不是他的对手,所以在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小时通常不在身边。 因为若真有危险,靳夜对付不了的高手。她更是对付不了。 狠狠瞪了盯着自己的男人一眼,低头在拦着自己的手上死死咬了一口,才恨恨道:“还不快放开我。” 看着她眸中的担忧,靳夜满脸阴霾,道,“这才几天呢,就敢红杏出墙了。” “你神经病,快放开我,要他真有什么事,我和你没完。”说完。死死踩了他一脚,一个巧劲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跑到周建平身边。 见他虽然躺在地上。地上却没有血渍之类的东西,微微定了定神,也不敢伸手碰他,只能在旁边道:“表姐夫,表姐夫。你没事吧,表姐夫……” 靳夜:“……” 周建平被人踢了一脚,只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疼的快挪位置了,整个人几乎不曾晕过去。 眼前金星冒个不停,根本就是一片黑暗,脑海中也是一片空白。好不容易才缓过神来,就听到林夏在一旁不停的叫自己。 虽然有心安慰一下林夏,但他此刻连说话的声音都发不出来。就感觉脑中一刺,头一歪,人就这么晕了过去。 “表姐夫……”见他这样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做挺尸状,林夏急了,忙掏出手机拨通了柳雪的号。“表姐,你快点过来吧。表姐夫出事了。” “什么!” “唉,我也来不及和你多说,你先赶过来吧,待会儿我再和你解释,我在租的房子这里。” 听到周建平出事的消息,柳雪简直七魂不见了六魂,匆匆和陈清请了个假,就往京大赶过去。 林夏匆匆挂了电话,看着还站在一旁的始作俑者,吼道:“还杵在这里干嘛,还不过来看看人怎么样了,不然我怎么和表姐交代。” 这辈子都没有人对他这样吼过,林夏还真是第一个。 不过他也确实理亏,靳夜无奈的摸了摸鼻子,上前两步,给周建平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查,对林夏道:“他没什么大问题,只是疼晕过去了而已。” “人都被你踢晕过去了,还说没什么大问题,好端端的就来这么一出,简直是神经病。” 靳夜无辜的摊了摊手,“谁让他突然就冲过来的,我这是个正常的条件反射。” 说起这个,林夏是真的生气了。 任谁光天化日,看到自己未来的小姨子突然间被一个陌生人往车上拖,周建平这样的反应才是正常。 难道要他像个怂人一样躲在背后不出声不救她么? 想到这里,林夏又恨恨的瞪了他一眼。 看见她这幅模样,靳夜却觉得可爱的紧,比起在餐厅那个有礼貌的林夏,这样的她,才让他觉得分外真实。 想到刚才那触手可及的温暖,靳夜心口一热,看着那张小脸,靳夜忽然有一种把她狠狠抱住,揉入骨髓血肉的感觉。 然后,他尴尬地发现,自己下面的某个地方翘了起来,一股难以言状的感觉冲上了脑门—— 靳夜:“……” 难道他是一个抖M体制,林夏越是这样对他,他就觉得特别好呢。 那张喋喋不休的薄唇,那翻白眼的神情,都是这么生动可爱。 看靳夜一脸严肃,面无表情看着自己,林夏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在和一根木头桩子说话。 “还不快帮我把表姐夫弄到你车里去,然后赶快去医院看看,要是表姐夫出事了,我姐一定会拿一把刀砍了我的。” 听她这样直呼自己做事,靳夜心里却涌起丝丝甜蜜,忙上前将周建平挪到了他的驾坐上。 从后视镜里面看着躺在后面挺尸的周建平,和在一旁护着他,不让他掉下去的林夏,靳夜抿了抿薄唇。 若你不是夏夏的表姐夫,看爷不弄死你。 294 肇事者 B市的地铁系统很发达,柳雪中途接到林夏的电话,赶到医院的时候,两人也才刚刚停好车,将人送过来。 医生早接到了靳夜的电话,派了病车过来接。 “夏夏,出什么事了,怎么好端端的……” 看柳雪一脸着急的模样,林夏很想瞪那个始作俑者,不过在外人面前,还是要给他面子的,因此只咳嗽了两声,说道:“这件事说来话长,不过整件事都是意外,表姐夫也没什么大问题,表姐你放心。” 柳雪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眼睛紧紧盯着观察室,“他身体一向好的很,现在无缘无故晕倒了,我怎么能放心。” 林夏白了某个面无表情的人一眼,道:“其实也都是误会,表姐夫今天来找我,说是要给你庆祝生日,加上正好是你们交往整整一年半,所以想要弄得隆重一点。结果路上出了点小问题,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柳雪面上混合着惊讶感动担忧,好不复杂,道,“他怎么从来没和我提过。” “表姐夫想要给你一个惊喜,这才偷偷找上我的,谁知道……”被人一脚给踢晕了过去。 正说着,就见监察室的门打开了,医生从里面走了出来。 柳雪眼睛一亮,忙上前道:“医生,病人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问题?” “病人没有什么大碍,就是背后有一点擦伤,抹点药就好了。” “那他怎么会晕过去?” “晕过去只是因为病人一时间受的刺激太大,用晕过去的生理方式来保护自己,等醒过来就好了。” 和医生聊了几句,就有护士推着病床将周建平送了出来。 跟着进了病房,柳雪这才道:“对了,还没有付诊金呢。” “这个不用担心。表姐夫是为了我才受伤的,住院期间的钱我来出。刚刚表姐夫还和我聊起,说现在要攒钱,打算在公司周边的小区买一套房子做婚房呢。” 听她说起这个,柳雪表情怔忪了片刻,“怎么好端端的就说起这个来了,还当着你这个小孩子说。” “表姐,你觉得我还是个小孩子么?”林夏反问道。 柳雪沉默了,除了年纪,对生活中的事。林夏比他们所有人都懂得要多。 一直如隐形人一般沉默的靳夜,开了尊口,“这件事是我引起的。住院期间所有费用都由我出,另外我会给予相关的补偿。” 直到他出口,柳雪才发现一直有个人站在林夏身后,面色不由一惊,“你是?” “他就是那个肇事者。” “夏夏的男朋友。” 两人同时道。 林夏狠狠瞪了他一眼。“别听他胡说,我才没有男朋友。” 靳夜好脾气的朝柳雪笑了笑,“最近她正在和我闹脾气,让你见笑了。” 这样的极品帅哥,还这么近距离好脾气的朝自己笑着,柳雪觉得她像是在做梦。 见她一脸惊艳的表情。林夏觉得丢脸极了,不由咳了两声。 柳雪回过神来,看看帅哥。再看看一脸沉静的表妹,再看看帅哥,脑中显而易见的问号。 “你……是夏夏的男朋友?” “是。” “不是。” 又是一同说道。 “表姐,这个人和我没一点关系,就是他让表姐夫昏迷的。既然他要补偿。你就让他补偿吧。”林夏几乎有些咬牙切齿道。 本来好好的一天,就被他给破坏了。还害得人进了医院。 “医药费的事你们就别操心了,至于补偿,到时候也会给你们的,现在我找夏夏有些事情,就先失陪了。” 说完,拉着林夏的胳膊,往医院门口走去。 见靳夜一脸坚决,怕他真又像刚才一般,林夏忙道:“表姐,我先去有点事,晚上再过来看表姐夫啊!” 说完,又和柳雪说了两句,这才走出病房。 靳夜沉默的跟在林夏身后出了病房。 看着两人一前一后的离开,柳雪虽然不明白,却也知道他们俩之间不像林夏说的那样,没有关系。 出了病房之后,林夏沉默的出了医院,沉默的上了靳夜的车,沉默的来到了上次说分手的那家餐厅。 她不开口,靳夜也不说话,就这么僵持着。 菜上来了,饭上来了,林夏看了对面的男人一眼,也不说话,自顾的用起餐来。 他点的都是自己爱吃的,折腾了这么久,又到饭点了。 相安无事的一顿饭,在外人看来,甚至和谐极了。 将最后一块水果放进嘴里,林夏优雅擦了擦嘴角,这才慢悠悠的开口,“我想上次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和你已经分手了。” 靳夜同样擦了擦嘴角,漫不经心道,“我想我同样也说的很清楚,没有我的首肯,你说的根本不做数。” 姿态优雅,贵气十足。 林夏心里冷哼一声,面上却笑道:“我想你可能搞错了,并没有法律承认男女朋友关系。你这样条件的人,什么样的女孩子找不到,何必再我这颗歪脖子树上吊死。” 靳夜今天的表现,真不像是他会做出来的事,让林夏惊讶的同时,又隐隐有某种感觉。 在面对他的时候,她似乎已经不像从前那般,将他放在神坛,放在一个遥不可及的位置。没有了那种患得患失,自然也就对等了。 反正,最差也不过是分手,不是么? “不管什么条件的人,在感情面前都是平等的,世界上那么多女人,能让我上心的,却只有一个。” “让你上心的人,呵。”林夏嘲讽的笑了笑,“能比得过你的自傲,能比得上你那恐怖的控制欲。” “如果你不喜欢,以后我会尽量迁就你,只要不触及我的底线。”靳夜认真道。 他这么说,其实就已经表示在这场冷战的吵架中,他主动提出和解,给林夏台阶下。 靳夜说完,深沉的眸子一眨不眨的盯着林夏。 他内心深处,是有些自得的,在林夏说了那样一大通无理的话之后,他还是原谅了她,还给了她台阶下,她怎么会拒绝自己。 她一定会答应,就像当初他告白的时候那般。 靳夜很自信。 对面的女孩垂头沉默了半响,抬头看着他,“靳夜,和你说分手,并不是我一时冲动。这一个多月以来,我其实想了很多很多。不可否认,当初答应和你在一起的我,太过天真了。你那么高贵,那样优秀,却看上一个什么都普通到极点的我,只要是个女人,相比都不会拒绝这种告白,会想着试着发展一段感情。“ “但相处了这么久,我发现其实我们俩之间真的不合适。你出生名门,出入的都是上流社会;我出生平庸到了极点,是最普通不过的一个人;我们俩在一起,就好比灰姑娘和王子,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未来会怎样,我一点儿都感觉不到。” “你说的很对,在我内心深处,我就是个胆小鬼,我很自卑。你待我太好了,宠溺,支持,爱护,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觉自己像个公主,但同样的,在你的生命中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 “有时候我不禁会想,你真的需要我么?真是不只是看中我这副年轻的皮囊?因为即便没有我,你的生活依然可以那样精彩。阿夜,其实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坚强,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累很累,因为我不知道哪一天就会被你丢下。我们之间,从来就不是平等的。” “你待我像个孩子,却又希望我能学会你那个阶层所有的东西,然而又从来不给我的机会。其实我也很想知道,在你心中,我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靳夜沉默了,一直以来,林夏都表现出一种不符合她年龄的成熟,所以他让她出国,让她接触上层社会的东西。却从来没有想过,她也会不适应,也会对那个陌生的世界恐惧不安。 不管她再怎么表现成熟,她也不过十几岁的孩子。 “我只是……” 只是想给你我所有的一切,想给你我所有的温柔和所有的好。 难道,这也错了? 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出口,他的骄傲也自尊也不允许他说出口。 因此,他只是眸色复杂的望着面前的这个少女,不发一言。 看着陷入了沉思的靳夜,林夏道:“我希望你能好好想一想我们之间的关系,同时我也希望在这段时间,你能别打扰我的生活了。我有自己的生活圈子,不可能永远只围着你一个人转,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我真的很感激。” “如果你能想明白,也许我们还能继续;如果还是想不明白,那么就算现在这个问题被我们搁置了,随着时间的流逝,问题并不会消失,只会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一颗毒瘤。你好好想想,我先走了。” “在你心中,我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林夏有些沉静的声音犹在耳畔。 靳夜端着酒杯,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万家灯火,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已经给了她所有他能给的一切,为什么她还不满足? 295 好男人成长之路 林夏拎着饭菜走进病房的时候,周建平已经醒了,柳雪正坐在床沿边陪他说着话儿。 病房的气氛温馨极了,林夏仿佛能看到冒出的粉红色泡泡。 假意咳嗽了两声,将东西放在桌上,笑道:“快别含情脉脉了,先吃饭。” 柳雪白了她一眼,“抽你,你就这样打趣你姐的,没大没小。” “表姐夫,表姐要抽我呢,快救命啊!”林夏装着瑟瑟发抖的样子,道。 这番作态倒让两人笑了起来。 闹了一番,林夏这才正色道:“表姐夫,今天的事还多亏你了,都是我的错。” “这没什么。”周建平摇了摇头,“对了,那个男的是什么人,瞧他长得人模狗样的,也不会是那种不法分子。” 柳雪点了点他的鼻子,笑道:“人家小情侣在闹矛盾呢,本来能和好的,就被你这个呆子给打搅了。” 柳雪不笨,加上女人特有的第六感和心细,自然看出林夏和那个帅哥关系不一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林夏要道歉了。 建平今天可是受了无妄之灾,只是一个是帮了自己许多的表妹,一个又是那样的一个帅哥,柳雪也生不起气来。 周建平抓了抓后脑勺,“哈,难道我今天好心做坏事了。” “表姐夫,别听表姐胡说,我和那个人才没有关系呢。”林夏打开食盒,“对了,先别说这个了,刚刚在外面买了晚饭,快趁热吃吧。真是对不住表姐夫了,害你进了医院。” 周建平摆了摆手,“这点伤,没什么的,医生刚刚来检查过,把这瓶液输完。今天晚上就可以出院了。” “话虽然这么说,表姐夫还是因为我受伤的,我这心里还是很愧疚。” 听林夏这么说,又见她一脸愧疚的表情,周建平也不知道要怎么劝她了,只得求助的望着自家女朋友。 将饭盒递在他手上,柳雪笑道:“你先吃饭,我和夏夏出去一会儿。” 知道她去劝说林夏,周建平点了点头,埋头苦吃不提。 两人出了病房。找了个僻静的楼梯间。 “说吧,你和那个帅哥究竟怎么一回事。”一到地方,柳雪就开门见山的问道。 “什么怎么回事。我听不懂。”自然不承认。 “还不老实交代,你当老姐我是瞎子呢,这不是明晃晃的告诉别人你们两人之间有奸情么?”柳雪抱臂,笑眯眯道,“说吧。老姐我可不是那老顽固,开明的很。再说你现在也读大学了,谈恋爱也是很正常的事。” 说到这里,她上上下下的打量了林夏一番,笑着点头,“行啊你。这小小年纪的,就钓了个这么厉害的金龟婿,可真是看不出来。” “老姐。我和人家八字还没一撇呢,什么金龟不金龟的,可别胡说。”林夏道,“再说了,你那只眼睛看出他是金龟了。不就是长得好了一点么,说不定是小白脸呢。” “还和你姐我耍花枪。要不是你钓着人家,人能把建平打成这个样子,一看就知道他是在吃醋了。至于金龟不金龟的,瞧瞧他那一身的气势,还有那纯手工做的衣服,啧啧,就他那一身衣服,就值老姐我一年的薪水了。” 柳雪实习的时候一个月拿3000,转正之后是5000,一年下来加上奖金和提成,也有七八万块钱。 除去吃饭穿衣打扮等开销,一年也能存下个四五万。当然,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租房这一大笔开销。 自从林夏一家搬到别墅区住之后,那一套商品房就只有她一个人在那里住了。 林老妈也劝她搬到别墅里去住过,不过那儿太偏,离她工作的地方又远,不是很方便,柳雪也就拒绝了。 现在她一个人住在商品房里,日子过的更为悠哉。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听柳雪这样一说,林夏心中一动——吃醋。 靳夜的种种表现,可不就是吃醋了。若不是吃醋,以他一贯的作风,又怎么会有这种举动。 林夏心思起伏,面上却笑了笑,“老姐,你怎么会觉得我是在钓着他呢?” “你这个丫头的性格我还不了解,若不喜欢一个人,一定会让两个人之间全无交集,又怎么会和这样的大人物扯上关系,你可是最怕麻烦的。那个男人,看着就让人觉得不好惹,也就你这个丫头能掌控的住。” 林夏苦笑了一下,“他那样的人物,也不是我这个小老百姓能吃得消的。” 柳雪拧了拧她的小鼻子,“算了吧,你嘴上说的再好听,我也不会相信你的。你这个家伙,一旦下了决心,就一定会把它做好。你要是喜欢上某个人,一定会用尽手段让达到你的目的的。” “还记得当年你还没有什么名气的时候么?为了写文,为了保证你好不容易得来的一丁点儿名气,为了保证读者不流失,你可是整夜整夜的熬,看的我们都咂舌不已呢。” 说起往事,柳雪也是唏嘘,“就是现在,我妈也常常拿这件事教训小皑,整日里说什么‘要是你能像人家夏夏那样努力拼命,连清大都能上了,又怎么会只考一个小小的本科。’” 林夏被保送至京大,柳皓考了B市的一个大学,虽然不是重点,好歹也算是一类本科。柳皑差一些,分数只够上一个二类大学,因此也没有报B市,只报了W市。 夏梦姣虽然希望儿子能复读一年,但柳皑怎么也不同意。 原来钟灵今年刚好高三,若他复读一届,两人就同年级了,这让柳皑深感危机。 要知道,钟灵的成绩虽然比不上林夏,确是比他要好多了。说什么他都不要和他一起高考,到时候考不过妹妹,多丢面子。 因他死活不同意,夏梦姣也只得作罢。不过好歹W市离家近,加上家里有汽车股份,每天都往W市跑,也方便的很。 林夏那种为了目标破釜沉舟,不顾一切的样子,实在是给柳雪太深的印象了。而今天林夏和那个男人之间的互动虽然不多,但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柳雪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她的妹妹,正在用自己的方式,调教自己的男朋友呢。 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同的,所遇到的人也是不同的。两个陌生的人走在一起,中间会遇到很多挫折和磨合,尤其是面对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的男生,女孩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方法去教育那个男生。 所以才有这样的说法,每个女生在享受男孩温柔的时候,要感谢他的前女友,因为是她教会了他宽柔和包容。 每个男孩都不是天生会包容女生的,你们在享受成果的同时,也不能抹杀前女友在他身上的过去。 因为是她,造就了现在你喜欢的这个他。 就好比她和周建平,两人在一起,虽然大多时候都很开心,但还是会闹矛盾。柳雪也会在生活中教会他一些事情,比如体贴和包容,比如关系和爱护。 每个男人都是大大咧咧和粗心的,你不能用女孩的心思去揣摩他们。 不然,你在这里一个人气的半死,他还一头雾水,不知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那句话惹到了你。 见林夏在一旁倔强的抿嘴,看着她柔嫩的小脸蛋,柳雪手又开始痒了,不禁又捏了捏她。 “差不多就行了,别倔着了,要是人真的跑了,你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林夏笑道:“要是吵个架分个手他就不要我了,那只能说明我自己的眼光有问题。他爱他的自尊胜过爱我,那这样的男人要来何用,你委曲求全,可将来发生一丁点儿事,他就会弃你如蔽履,这样的生活有何趣。” “那人家今天过来找你,还为你大打出手,虽然过程有些乌龙,但是这份心却是真的。你也别太端着了,有了台阶就下吧。”柳雪道,“以后两个人过日子,哪里还没得磕磕碰碰,一有点事就闹分手,一次两次还行,次数多了,是个人都会烦的。” “这才刚开始八字还没一瞥,哪里就想到过日子啦,不过……” 林夏坏笑的勾了勾唇,“表姐谈了个恋爱,这想法可是一套一套的,连我这个大作家都说不过你啦,看来表姐夫教了你很多嘛。还有,过日子,表姐就想着要嫁人啦!” 说起这个,柳雪表情有些不自在。 周建平现在二十五岁,她也才二十三岁,还正是玩的年纪,还没想过结婚的事。结果,夏梦姣却和她提起了这个。 不过她也能够理解,溪水镇那里,没读书的女孩十八就都嫁人了,二十岁不嫁人基本上就是老姑娘了。 加上周建平对她确实好,夏梦姣对这个女婿满意的很,两人也交往了一年多了,考虑结婚的事也很正常。 见林夏那双眼睛盯着自己,里面尽是揶揄,忙岔开话题,“不是说起你嘛,怎么扯到我身上了。我和你表姐夫要是没什么问题,结婚是迟早的事。只是你和那个男人……一个不好,说不定真的会没未来。我瞧他那个样子,估计从小就被女人众星捧月般宠着,只怕没这个耐心。” 说起这个,林夏敛了笑意,淡淡道:“若真是如此,那只能说我们之间没有缘分。男人,都有劣根性,太容易得到,就不会去珍惜。” 296 不放手 听林夏这么说,柳雪点头道:“话虽然这么说,可也没见过你这么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 为了一丁点儿小事就这样闹,可真不像她认识的夏夏。 林夏调皮的笑了笑,“从小到大,他都是‘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我要让我变成他生命中的那点偏差。 柳雪点了点她的小鼻子,摇头道:“你啊,算了,你自己也不是小孩子,懂的比我还要多,我也管不到你,不过还是要多注意点,别伤害了自己。” “知道啦,表姐,你快进去看表姐夫吧他。今晚上还要回去呢,不然你那未来的公公婆婆还不知道要怎么心疼呢。” 说起这个周建平的父母,柳雪也有些忧心,和林夏胡乱说了两句,就回病房和周建平商量了。 世界已经从喧嚣的浮躁,变成了黑夜中的绚烂,有什么在暗夜中缓缓的浮了出来,如同广袤而暗蓝的天幕下的火树银花一样。 而这样的时刻,却让林夏心里所有的浮躁褪去,慢慢归于安静。 从医院出来,沿路走着,打算去坐公交。 B市的地铁太过发达,相比W市拥挤的公交车,这里的公车有些乏人问津。 许是在医院的缘故,不远处的公车站站满了人。 反正眼下也没什么急事,林夏慢慢走着,打算往前面走两站路再坐车。 “差不多就行了,别倔着了,要是人真的跑了,你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柳雪的话犹在耳畔,她熟悉自己,所以明白自己对靳夜仍然是有情谊的。国外一年的朝夕相处,犹如昨天。她又不是石头人,怎么会没有感觉。 可那一个月的冷漠,仿佛就是昨天的事。 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么多天不联系,她会怎么想么?这个男人确实喜欢她,但喜欢的太狭隘和自私,或许是她自己太矫情了。 林夏有些懒惫的想到,若是一个外人来看,只怕要指着她的鼻子大骂了。 想必只要靳夜这样的男人肯喜欢自己,只怕都要感激涕零了。哪里还会想是不是受了委屈。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才走了没几步,就见到一辆熟悉的车映入眼帘。 黑色的车窗从里面被打开。露出一张魅惑的脸。 司徒星辰看着林夏招了招手,笑得灿烂,“HI!” 晚风习习,江波粼粼,林夏和司徒星辰坐在湖边巨石上。看着远处灯火,别有一番滋味。 “喂,你现在还和阿夜吵架呢,刚刚给他打电话,态度那叫个冷,从电话里就能把人给冻冰了。”司徒星辰没有形象的躺在石头上面。看着天上的星辰,“认识他这么多年,他平时待人虽然冷淡。却从来没见过他像现在这样,只怕这次真的将你放在心里了。” 她的语气很淡,却透出不易察觉的羡慕。 “有时候,生在我们这样的家族,连你喜欢什么人。不喜欢什么人,将来要和谁结婚。都已经被人安排好了。不像你们,还能自己选择喜欢的人,平凡,也是一种幸福。有时候我真希望自己不是司徒家的人,不是他的……” 最后两个字,她呢喃的从口中说出,被风吹散,根本无人听清。 往湖里扔了一颗石子,林夏道:“你们有你们的身不由己,我们也有我们的苦衷;外面的人羡慕富人的生活,富人也羡慕普通人的自由,我们不懂你的累,你们又怎么会明白我们这些为生活整日奔波普通人的苦。” 司徒星辰“切”了一声,“你这生活还苦,那别人还要不要活。” 林夏笑着摇了摇头,“我不像你们,生下来就有一切,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双手挣来,其中的幸苦,只有我一个人感触最深。” “也是。”司徒星辰点了点头头,“所有的事,不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外人又怎么会明白。好了,不说这个了,今天我过来可是受了某人的旨意,来当说客的,可不能无功而返。” 林夏挑了挑眉,“他那样的性子,会去求人。” 司徒星辰笑了两声,爬了起来,“看来你还挺了解他的嘛,没错,他没有直接和我说,是我主动要求过来劝你的。毕竟和他认识这么久,他身边除了我能和他说上几句话,也算是了解他之外,没有别的女孩子了。看他现在这样,我确实很解气,不过……” “不过还是于心不忍。”林夏笑着摇了摇头,“女人都是这样善解人意,舍不得让男人吃点苦头。” 司徒星辰挑眉,“我瞧你也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懂的人,怎么就揪着这么一点小事不放呢,你们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每一段感情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知道,我只是……”林夏叹了一声,看着远处的胡景,摇头道,“我只是希望用这件事能让他明白,感情是相互尊重,而不是永远将她护在羽翼下,从来不正视她。” 司徒星辰拿起旁边的一贯啤酒,猛喝了一口,“也许恋爱中的人都是没有理智的,我不也是如此,我不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在纠结什么,未来在哪里,我比你还迷茫。” 说着,塞了一贯打开的啤酒到林夏的怀里,“来,咱们不管那么多烦心的事了,今天什么都不想,咱们不醉不归。” 看她那豪情万千的样子,林夏也不好拂了她的意,加上和靳夜冷战,心中也是苦闷,遂也豪气道:“那行,今天我也就舍命陪美人了。” 说完,猛灌了一口。 和平日里交往的一些娇娇滴滴的妹子不同,看林夏那个样子,司徒星辰觉得很舒爽,拍了拍她的肩膀,“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人,来,继续喝,不要去管那些贱男人,喝!” “喝!” 刚喝的酒意上头,林夏人也有些晕晕沉沉的。 就放纵一回吧,反正上辈子这样的应酬也不少,不就是喝啤酒么? 没听过啤酒还能喝醉人的。 靳夜赶到的时候,就见两个醉醺醺的疯女人在湖边的巨石上发疯,还好石块不高,摔下来也并不痛。 看着陪司徒星辰发疯的林夏,靳夜又是心痛又是好笑,那个疯女人倒真是有本事,居然能把她给带坏。 林夏有多么自律,他在清楚不过了。 和他一起到达的,是一辆黑色的林肯加长轿车,车门被人从外面恭敬打开,一个浑身素白样貌英俊的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看到他,靳夜瞳孔微缩。 司徒羽。 司徒家最神秘的男人,也是最有争议和魅力的一个男人,外界对他的消息并不多,但知道他的人,没有一个不是把他夸到了一个现实无法企及的高度。 而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居然会在这样的时间,出现在这样的地点。 想到外界的传言,和早已年过三十的他还没有娶妻生子,靳夜突然顿悟了。 “嘻嘻,你们来啦。”司徒星辰从石头上看到了他们,笑眯眯的推了推闷头喝酒的林夏,“你家男人已经过来了,快起来看看。” 林夏抬头,晃了晃脑袋,看着不远处的男人,用手指点了点,“一个,两个,三个……咦,怎么这么多靳夜……一定是我打开眼睛的方式不对,唔,不对,继续喝!” 一边说着,一边又将手上的酒往嘴巴里倒,“咦,没酒了。” 说完,一派天真的看着靳夜,傻兮兮笑道:“嘿嘿,没酒了,我还要喝。” “没酒了么,我看看。”司徒星辰说着,就要摇摇晃晃的起身。 石头上面并不平稳,只见她身子一歪,就倒了下来。 “咦,这地怎么软软的。”司徒星辰胡乱摸了“草地”一通,这才抬起头来,看着司徒羽。 “小叔叔,小叔你怎么会在这里啊,我一定是在做梦。”说着,竟然用双手拉扯起司徒羽的脸颊,看得一旁的靳夜嘴角不断抽搐。 司徒羽也不理脸上作乱的手,对靳夜点了点头,径自抱着她上了车。 “小叔叔,小叔……唔……” 黑色的林肯很快就离开了,看着汽车远去的身影,靳夜眯了眯眼睛。 司徒羽和司徒星辰,那可是叔侄,难怪传说中的公子羽还未成亲,而司徒星辰每一次恋爱都是无疾而终。 也许,这不过是他们俩人之间一个又一个的游戏罢了。 司徒羽和司徒星辰,啧啧! 靳夜摇了摇头,侧头看着怪怪躺在石头上喝酒的女子,将刚才生出的一些心思摒弃,专心对付起眼下的醉鬼。 将林夏打横抱起,她倒是乖觉的很,不像司徒星辰闹腾个不停。 凑在她唇上轻咬了一口,“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若林夏清醒着,听到这句在总裁言情文中必出现的话,一定会抖三抖。 这是重生文诶,不是总裁小白文。 将林夏在后车厢安置好,靳夜发动了车子,往最近的公寓开去。 这段时间,他吃不好睡不好,从后视镜里面看了一眼怪怪睡着的林夏,靳夜翘了翘嘴角。 不管他懂不懂,这个女人,他是不会放手的。 297 亲热(肉,慎!) 车子缓缓地开动,原本两人所处的地方就不是闹市。 离这里最近的一处房产就是京郊处的别墅了,想了想,靳夜掉转了车头。 渐渐地周围的房屋更少了,车子驶上了山道。 这山道的坡度极缓,路面宽阔平整,两边是粗壮高大的树,郁郁葱葱地顺着山路绵延到远处。 绿色掩映间,隐约可见一幢一幢错落有致的楼房。 房屋大多只有两三层高,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能有这样风景的住处,确实不容易。 车子开的很稳,丝毫没有颠簸到后座上的女子。 不时看着睡得安静的女孩,靳夜只觉得心里不断冒着泡泡,欢乐极了。 两人冷战的时候,一个人住在空荡荡的房子,仿佛心也缺了什么。 将林夏从车里面抱出来,看着怪怪窝在他怀里的林夏,靳夜笑了笑。 这样的她,真是太乖巧了,让人疼到骨子里。 醒着的林夏,不管多么平静淡漠,她的骨子里透出的都是一种无法言状的高傲。 这种高傲,与出生无关,与教育无关,仿佛是与生俱来的。 不管是对财富,还是对任何人,美的,丑的,林夏似乎都保持在一种游离之外的状况。 除了她的亲人,似乎感受不到她对什么有特别的喜爱。 当然,如果写小说不算的话。 对学业,她一直很努力,但骨子里却是漫不经心的;对感情,她很用心,但依然保持自己的冷静自若,没有投入百分百的精力,根本就不像一个刚刚情窦初开的少女。 少女的那种感情。应该是炙热浓烈和不顾一切的。 但这些东西,在林夏的身上,似乎都看不到。 对待感情,她似乎一直游刃有余。 不管是他还是宋信,似乎都不曾完全了解过她。 也许,这正是她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坐在沙发上,将林夏细心的抱在怀里,看着她红红的小脸,想到表嫂温馨对他说的一番话,靳夜沉思着。 “没找到应禛的时候。我是寂寞的。可找到了他,依旧觉得寂寞。女人,本来就是敏感的。对待感情的方式也很不同。我想,夏夏可能和我是同一类人。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矫情。” “没有出现的时候,自己一个人闷闷的矫情着,生命中的那个人出现了之后。便是两个人的矫情。所以,你需要更多的耐心去走入她的内心,你的性子和应禛太像,都太自负和自我,如果不慢慢改变,只怕会将那个女孩越推越远。而若一旦你真正走入她的心。那这辈子她都会不离不弃,伴你一生。” “这样的女孩,不是用财富和权势能压迫的。迫于这些东西,她也许会屈服。但在得到她的同时,却也永远的失去了她。” “那表嫂当年和表哥?” 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才淡淡道:“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事,不是三两句话能说清的。当年。也发生了很多事,也曾冷战了近一年。反正……” 语气无限的萧索,“上辈子和这辈子,就这么耗着了吧。” 听她话中的意思,靳夜心沉了沉。 说起应禛和温馨,无人不夸赞。 应禛就不必说多,家世人品样貌,无一不是百里挑一;温馨虽然家世不显,却也是书香门第,性子更是一等的好,礼仪谈吐都是淑女中的淑女,处处透着脱俗的味道。 在这样一个浮躁的社会,出现一个如同从古代仕女图中的女子,确实少见的很。 面对她的时候,你会不知不觉忘了她的容貌,而被她一身的气度吸引。程音这样的女子,已经算是难得了,而比起温馨,就像萤火虫和明月的区别,根本类有可比性。 娶了温馨之后,应禛更是变成了二十四孝的好好老公,外人无不称赞她御夫有道。 而就是外人看着如此幸福的一对,居然也有不为人道的疲倦和萧索。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族的事。 婚姻包含了太多的责任和义务,他真的准备好和她步入婚姻的殿堂了么?而在进入婚姻之前,他真的就不需要学习了么? 他太自信了,现实却狠狠的甩了他一耳光。 看着看张恬静的睡颜,靳夜不禁有些恼怒起来。 这个女人搅乱了一池心水,却说分手就分手,说走就走,毫不留恋。当他靳夜是什么,又将这份感情看作什么! 那淡漠色的唇微微翘着,仿佛邀请他品尝采撷一般。 抱着林夏,靳夜吻了下去。 他的吻如狂风暴雨一般,根本毫无章法,只是一味的啃咬含吮,恨不得把她整个儿的吞下去。 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将心里那一团火给灭下去一般。 而林夏因为醉了的关系,整个人柔软的不可思议,一动不动地怪怪任他亲吻发泄着。 没有用任何技巧,只是凭直觉和本能,似乎感受到他身上那股疯狂的热情,原本乖乖闭着眼睛的林夏也动了动眼睑,慢慢打开了她那双眸子。 一贯沉静的星眸如今水光潋滟,本就红彤彤的脸颊更是嫣红。 她眨了眨颜,然后,又眨了眨眼。 仿佛这才确定眼睛的人是靳夜一般。 看着她那可爱的动作,靳夜低低的笑了出来,胸膛微微震动,带着浓烈雄性荷尔蒙的气息。 林夏嘟了嘟嘴,“一定又是在做梦,他都不理我了,怎么会在我面前。” 说完,一巴掌pia过去,直接打在面前人的脸上。 因为喝醉了的关系,力气并不大,却也不小,那一声在寂静的屋子里回荡。 靳夜抿了抿唇,低低道:“林……夏!” 这辈子。还没人打过他。 她是第一个。 “呜呜呜……你个坏蛋,在梦里都是这样子,在外面凶我,把我一个人丢在路边,在梦里还凶我……呜呜……” 一边说着,更是觉得委屈,那金豆豆将不要钱一般落个不停,很快就打湿了前胸。 看她那委屈的小模样,靳夜刚刚升起了一丝恼怒奇迹般的消了下去,抱着她在耳边轻轻低语道。“都是我不好,以后再也不这样了,要不你再打我一下。” 说着。抓着她的手在自己脸上轻拍了一下。 听到那温柔的声音,林夏越哭越带劲,“你还不理我,一个多月都不理我,也不打电话过来。也不发短信,还不找人家。每天深夜我都睡不着,脑子里都是你,人家那么想你,一直盯着手机屏幕,就希望你发个短信过来。我一直等一直等。你却一直都不回来。后来……呃……后来我等的没有力气了,却还是想见你,就主动给你发短信了……呃” 林夏一边哭诉。一边打嗝,那鼻涕眼泪其飞的小模样,真是又狼狈又可爱。 让他心疼极了,更是疼她到骨子里。 这一刻,靳夜甚至有种让时光倒流的冲动。回去狠狠甩一个月前自己一巴掌。 为了冷着林夏,让她冷静冷静。别仗着自己宠她就傲个不行。 现在看她哭的那样伤心,他只觉得自己的心也都碎了。 “不会了,以后觉不会这样了,若再犯你就用鸡毛掸子揍我,好不好。” “呃……你还带着一个女的故意出现在我面前,我恨死你了,恨死你了……呃……人家瘦了那么多,你都看不出来,气死我了……都是你的错……” “都是我的错,是我的错。”靳夜一边安慰,一边亲她嘟起的小嘴巴。 “呃……”林夏哭的好不痛快,末了,揽着他的脖子蹭了蹭,嘟啷道,“真好,做梦真好,要是现实中,他才不会这样安慰我和我道歉呢,我喜欢梦中的阿夜。” 靳夜苦笑了一下,若林夏是清醒的,他确实说不出这样安慰的话。 表嫂说的没错,林夏说的也没错,他这个性格,确实是个问题。 又控诉了一会儿,林夏这才不舒服的在他怀里蹭了蹭,“有棍子,不舒服,拿开。” 被她这么一蹭,闻着她怀里的幽香,本来就半硬的坚挺全硬了起来,死死顶住林夏,身上更是像着火了一般。 抱着林夏,靳夜上了楼,打开卧室的门,将她轻轻的放在了整洁的床上。 在浴缸里放了水,脱了衣物,又回到房间将林夏剥了个精光,轻轻放在浴缸里替她洗漱起来。 身上的并不能算完美,胸口的微微隆起,并不大,一手就能掌控,腿不算笔直,微微有些朝内弯曲,但看在靳夜的眼中,却是他见过最美的身体。 那一身肌肤,纯白如玉,没有一丝瑕疵,仿佛一具完美的玉雕。 先拿毛巾细细的擦了林夏的脸蛋,拭去泪珠和酒精味,修长的手指从她的脸颊慢慢滑落,顺着脖颈,来到锁骨,有些心疼的亲了亲她消瘦了许多的肩膀。 然后,一手搂着她的腰,将她固定在怀里,一手轻轻握住了她小巧玲珑的柔软,坚硬抵着她柔软的臀。 揉捏着她的小巧,靳夜喟叹了一声,即便这么小,他还是这么喜欢。 扣住她的头,双唇贴了上去,撬开她的牙关,攻城略池,舌头伸进去,在里面辗转吮吸,在湿热的口腔里翻搅。 没有强硬,没有粗暴,温柔的仿佛能滴下水来。 而与温柔的动作不同,褪去了冷淡的外壳的靳夜,在这个黑夜,彻底露出了骨子里的狂傲。 微微眯起的双目,幽暗的瞳孔,看着身上的人而,如的盯住猎物的黑豹,危险而迷人。 298 继续 “嗯~” 低低的呻吟从被吻的嫣红的唇中溢出,声音并不大。 像根羽毛一般刮在靳夜的心上,他的身体更加燥热起来。 而林夏本就晕乎乎的脑袋,直接当机了。 唇舌霸道地纠缠着她,发出“滋滋”的水声,仿佛整个人都要被吸得魂飞魄散。 林夏不耐的动了动身体,这种熟悉的感觉让她知道,这是情动的症状。 弗洛伊德曾经说过,快乐就是的欢愉,其中又以从性需求得到满足为最! 这就是著名的“泛性论”! 在大学毕业之前,林夏都没有看过这类的书籍。而在和孙如枫分手之后,那一段时间,林夏都极为痛苦,甚至几度拖着朋友在酒吧买醉。 在最痛苦的时候,仍然是书籍给了她力量,是朋友拯救了她。 原本她就喜欢看网络小说,成日里抱着小说可以看一整天不动摇。 而在她失恋之后,寝室的同学虽然没多劝解,却在她需要的时候尽职的陪伴在她的身边,让她宣泄,从后街那破旧的小书店和图书馆里面每天搬来一堆小说放在她的床头柜。 每天她醒来,第一眼就能够看到床头那一堆高高的书籍。 那段时间,宿舍堆满了书本,充满着书香。 而痛苦,也让她阅读跳离了原来的范围,从原来只看网络消遣小说,变成开始涉猎许多从前很少关心的领域,比如生理学、心理学,还有哲学以及十分冷门的宗教信仰。 她想知道,为什么孙如枫宁愿要那样一个恶心的男人,而不愿意和女人共度一生。 想到他挽着那个男人时候的身影,林夏就是一阵恶心。 除了伤心。除了痛苦,更多的是一种不能言说的羞恼与愤怒。 于是,她想从人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难以抗拒的动物的本能出发,寻找人类行为中本能的生理和身理的冲突,再寻找发生这些行为的心理根源,最终寻找到今后心灵的方向。 先入世寻找答案,再出世寻找出口。 于是,在读了叔本华、尼采、萨特、波伏娃之后,林夏终于找到了一切的根源。 比如说,无论男女。在面对美好的异性时候,我们都会如痴如醉? 还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样的结论。 一切都是因为性的吸引力! 性引力作用就好比地球的重心引力。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你根本就无法察觉! 因为在它的表面,人们往往给它穿上了诸如“爱情”“欣赏”“喜欢”等等外衣,其实追根溯源。究其根本,也不过是都是性引力! 而性引力最终指向的,就是性满足! 所以,在面对美丽的异性,尤其是让你欢心的异性,最深层的本质也不过是——你想占有他(她)! 这次恋爱之后。林夏仿佛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 就像加菲猫的经典语录说的那样: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猪肉卷是永恒的。 日后的生活中。每次听到男人对女人说:我对她只是欣赏,并没有别的什么心思时。 林夏都只想说:去你妈的,给劳资滚,尼玛在这里骗二百五呢。让她脱光在你面前,就不信他不干! 而就是对人类生理本能的理解。反而让她对爱情产生了从来没有过的迷茫…… 从点到线,再到面。生物基础决定精神建筑,是不是人身上的动物性决定了人类根本不可能拥有,曾经想象过的美好的爱情? 所以,世上所有的爱情,到最后都会转变成亲情。 因为是亲情,所以有责任,因为有责任,所以才能在道德的约束下控制住自己身上的舞动性,在面对诱惑的时候保持冷静。 其实这个世上,是存在爱情的。 只是永远不可能长久! 基于这个理论,她基本上对男人不再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通常这样的女人会有两种出路,一种是放荡不羁,流连风月场所,最后变成万人斩。一种就是被男人伤透,封闭了自己的心灵,将所有的一切叫给虚无,交给网络,变成所谓的宅女,然后变成剩女。 很不幸,受而是多年中国保守思想的教育,林夏无法变成第一种,只好变成了第二种人。 从生理学的角度讲,男人性能力最强的时候就是20到30岁,而女人的则在30到40岁时达到高峰,所以…… 当时二十八岁的林夏,虽然没有吃过猪肉,却也是看过猪跑,在来临情动之时,也是做过春梦的。 只是,梦中的那个男人,永远只有一个模糊的面容,让人看不真切。 迷迷糊糊间,林夏睁开了眼睛,看到上方一个朦朦胧胧的身影,轻轻呻吟了一声。 那声音透着舒适和惬意。 这次的春梦,实在是太真实的,真实让她有些不敢置信。 听着林夏那小猪懒洋洋的呻吟,靳夜笑了笑,温热的舌头卷住了林夏的耳垂,手也滑下她的小峰,顺着洁白的小腹,来到了下身芳草栖息地。 拨开玉户,下面已经是香蜜淋淋,她身上的那股子暗香几乎凝实,弥漫在整个浴室,让靳夜更是情动。 看着身下的二人,靳夜深吸了一口气,舌头从耳垂移到了肩头,不停在上面留下一朵又一朵的小梅花。 而手上也不停歇,一只手缓缓的探入了水波凌凌的处,另一只手则在玉珠处轻轻揉捏,想要引起她的感觉。 很快,林夏被挑逗地全身发热,红晕从脸颊蔓延至脖颈,然后到全身,原本平和的呼吸也急促起来。 靳夜的动作很小心,没有任何不适,林夏的表情十分享受。 轻轻在她的脸颊上咬了一口。低沉道:“也只有你这个小家伙,让我这么小心的伺候着了。” **,因为有爱,才想要去做。 只可惜,时间不对,地点也不对。 探入了手指轻捻慢拢,知道她是初次,因此只探入一根手指,不敢伸入两根。除了小心伺候她里面,也没有放过她外面的玉珠。那才是快.感最强烈的地方。 果然,没有多久,林夏的双腿就开始抽搐了。无意识的发出低吟。 最后,靳夜只觉得里面的手指一紧,几乎要将它挤出来,林夏的双腿也绷直了,足足有半分钟。她的腿才慢慢软下来。 看了看自己依然挺立的小兄弟,靳夜在她唇上重重亲了一口,“今年就放过你,要是真吃了你,还不知道要怎么跟我闹呢。” 简单替她喜了个澡,用浴巾包裹着擦拭了一番。将她放在床上。回到浴室的靳夜不得不继续动用五姑娘,又简单冲了个凉,这才抱着林夏沉沉睡去。 折腾了一夜。加上抱着自己喜欢的人,心情骤然放松下来,很快就入眠了。 林夏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大脑一阵刺痛,浑身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 足足趟了一分钟,这才睁开了有些刺痛的眼睛。 然后。就愣住了。 入目就是——一堵肉墙! 顺着那堵肉墙,林夏的目光上移,看到了它主人的那张脸。 谁能告诉她,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胸口暖暖的,低头一看,林夏的头发都要树起来了。 尼玛,这么大一双手压在她小得可怜的小包子上面,嫌它还不够平么? 怒从心中来,伸出小手,死命的掐了一把大手的主人,看着他慢慢睁开的眸子,林夏咬牙切齿道:“把你的咸猪手拿开。” “嗯~”靳夜轻轻哼了一声,声音磁性而慵懒,魅力十足,简直是对付林夏的必杀绝技。 这个家伙,又在用美人计了。 林夏心里咬牙切齿,但却不得不承认,靳夜这一招果然好用啊! 在知道林夏喜欢唱歌之后,靳夜在国外的那栋小公寓里面改装了一个小型家庭影院,只要有时间,都会陪她一起哼哼。 而在里面暗淡灯光下的靳夜,每次都会“无意间”展现他的魅力,害得林夏每次都把持不住,主动扑到某人身上,任他将自己当作猪头啃个不停。 哼过之后,靳夜不仅没有拿开他的猪爪子,还顺便在上面抓了两把,懒洋洋道:“你浑身上下我哪里没见过,还需要害羞么?还有……” 靳夜斜了一眼他手下的小包子,吐出一句让林夏几乎吐血的话,“这个……难道就是传说中的A--?” 一边说着,手还动了动。 林夏发誓,如果她手里有一把刀的话,她一定会劈了她。 可惜她手里没有,所以,她做了一件日后让她万分后悔的事。 她一手握住了某人已经挺立的勃.起,凉凉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十二厘米?” 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这方面被人质疑,尤其是被自己心爱的女人质疑。 于是,林夏只觉得天旋地转,等定下神来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靳夜压在了身下。 身上的那个男人露出了洁白的牙齿,模样十分英俊魅惑,可林夏却只觉得心里一阵发凉。 “那我们就来好好看看,我是不是——十二厘米!” 说道最后四个字,靳夜的嘴角明显抽了抽。 然后,林夏就悲剧而被动的感受了一把,传说中的某某。 等停下来的时候,她的手已经酸的不行了,上面都是某人的罪证! 看着那白色的东西,林夏咬牙道:“你,你猥亵未成年少女。” 靳夜心情显然极好,亲了她一口,“你才过了十八岁生日,已经成年啦,大妈!” 299 梦寐以求的B 不得不承认,人首先是自然人。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再次得到证明,生理的需求是第一位的,上面一张口,下面一张口都必须满足,然后再谈其他。 这话虽然是针对女人,但对男人而言,更为有效。 所以才有通往一个男人的心都途径是通过他的胃之语。 早上疏解过一回的男人心情显然极好,抱着林夏啃个不停。 像个小狗一样在林夏的脸上吻个不停,还不时伸出舌头舔舔她的耳垂,含含她的唇畔。 平时还没有觉擦到,现在一看,林夏的皮肤真的嫩的可以掐出水来,红润而又光泽。在这个化妆品遍地的时代,实在是太难得了。 这样一想,靳夜又凑上去啃了一口。 林夏不耐的推了推,见某人纹丝不动,“快起来,重死了。” “偏不!” 靳夜却似乎变了一个人一般,有些赖皮道。 “你……”林夏气结,什么时候他变成无赖了。 转了转眼珠子,林夏伸出一只脚,打算踢他,结果被靳夜给夹住了。 “放开我……”林夏气恼的动用起另一只脚,打算踢他,结果又被他用巧劲给夹住了。两只腿被夹得死死的,上身又被压着。 林夏就像一只被人扔在岸上的鱼,不死心的垂死挣扎,“靳夜,你混蛋,放开我!” “不放,一辈子都不放。” 林夏:“……” 这家伙,越来越油滑了,甜言蜜语张口就来。 明明在外头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样子,怎么两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真是幼稚!” 看着林夏明晃晃鄙视的眼神,靳夜好暇以整道,“在自己老婆面前,还需要端着架子么?” 不过一夜的时间。称呼就已经从“夏夏”变成了“老婆”。 捂脸! 难怪女人都喜欢听甜言蜜语,就算不断受伤,再爱情来临的时候,还是会飞蛾扑火,义无反顾。 不可否认,这样的情话。确实很打动人。 脸蛋微红,林夏兀自硬撑道:“嗯,谁是你老婆,我们已经分手了,没有任何关系。” 在他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之前。坚决不原谅,抵制甜言蜜语糖衣泡弹的诱惑。 靳夜没有回答,自己揽着她腰际的手指微微动了动。滑了滑她光洁的小腹。 在她额头上亲亲落下一个吻,“我们和好吧,不要在折磨我了,好吗?” 当你在我额头,轻轻一吻,我竟然会哭的像个小女生。 听了他柔软的话,泪珠从她的眼眶中滑落。 她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落泪了。 将她的泪珠轻轻吻去。抱她在怀里细细安慰道:“别哭了,我知道错了,再哭下去。我的心都要碎了。” 一边说着,一边拉着她的手捂上了他的心口,“你听听。这里为你而动,为你而痛,为你吃醋,为你做了许多的第一次,这辈子,你再也别想离开我!” 这个男人,即便是在这样的时刻,性格还是如此霸道。 可她当初爱上的,不就是这样的他么! 林夏心里止不住的开心和甜蜜,嘴里却道:“你哪里错了。”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情侣在恋爱的时候和他们一样,说些没有营养的废话,好似智商都下降了一般。 “我哪里都错了,牙齿错了,脚错了。”靳夜有些厚脸皮道“最重要的是,我的行为错了。” 摸了摸林夏的头发,“以后再也不会一个月不和你联系了,保证每天给你三个电话,烦到你不能再烦为止。” “哼!”林夏轻哼一声,“说的好听,现在还夹着我的脚呢,还不快放开。” “不放。”靳夜哼哼两声,“在你没有答应我之前,一只都不放。” 一边说着,一边微微用劲夹住了林夏的腿。 林夏:“……” 这是在威逼么? “要是我不答应呢?” “那我们就一直这么耗着,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靳夜无赖道。 林夏好奇的看了他一眼,惊讶道:“怎么感觉你现在变了很多?” 现在的他亲民了许多,以前他虽然也很温柔,但还是有种端着架子的感觉,断不会如此。 难道一个小小的吵架可以让人改变到这样的地步。 靳夜心里微顿,上次表嫂给他说了这么多,他可是个好学生,先学现用。 再说了,林夏可是他未来的老婆,若对着老婆还要和外面一样,那也太累了。 偶尔换一种性格,看林夏那种瞠目结舌的样子,感觉也不赖。 “我变成这样,你不喜欢么?”心里百转千回,面上却丝毫不露,只温柔问道。 “也不是……”林夏想了想,“就是有些不习惯。” “以后习惯了就好,你是我老婆,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我最轻松的时候。”一边说着,一边凑在她脖颈里深吸了一口气,“真的好舒服。” 林夏咬牙切齿,“你能把咸猪手拿开么?我独自饿了。” 靳夜趁机捏了两把,才有些意犹未尽道:“好吧,以后有的是机会。”说着,看了看她的小笼包,“看来要把你养胖一点才行啊,抱起来手感更好。” 林夏的手爬上他的腰部,找了一块最柔的地方,狠狠掐了一把,“要不是你,姐现在还是a-,怎么会落到现在。” 从a减,到a减减,她容易么? 这空间泉水也真是的,让赵昕丰乳肥臀的,连谢郗彤和她一般平坦的胸部都开始慢慢张起来了,就她,还是这扁平的样子,怎么丰都丰不起来。 坑爹的木瓜牛奶,越来越白,胸部倒是随着体重的减轻越来越小。 说起这个,林夏简直泪流满面。 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可怜的贫乳还是贫乳,呜呜呜……她梦寐以求的b罩杯啊! 看她一脸苦逼的样子,靳夜哈哈笑了起来,凑过来亲了一口,“a减减就a减减,我喜欢的是你的人,又不是你的胸。” “呸,要是你们男的不喜欢大胸的,那世界上怎么还有这么多隆胸的女人。惹毛我,直接跑韩国去隆个b罩杯,哼哼!” 将她抱在身上,靳夜哼哼道:“不要,我就喜欢你这样,搞两个硅胶在里面,我还不如直接去买两坨硅胶。喜欢大胸的都是庸俗的男人,你这样自然的最好,不是有句话么‘贫乳是一种资源’。” 300 一起上班 林夏哼哼两声,“这么说你不是庸俗的男人咯。” “那是。”靳夜毫不脸红的夸奖自己。 “就算不信我,也该信你自己的眼光,在这漫漫人海中选中了我。” 说唱俱佳,搞的像演言情剧似的。 林夏无语的抖了抖,你让一个硬汉子突然变成这个模样,不免让人奇怪的紧。 “我说……”靳夜期待的看着林夏。 他说了这么大一通,这辈子都没想过会说的情话,林夏至少应该有点表示吧。 至少应该稍微感动一下? 靳夜暗自思量道。 “你是不是发烧了!”林夏接下来的话让他有些吐血,“突然变得这么奇怪,不是发烧还能是什么!” 靳夜:“……” “反正,这辈子,你只能是我的女人。”管它什么乱七八糟违心的话,靳夜直接宣布道,“行了,起来吃饭去,我先去冲个凉。“ 说完,在林夏额头上落下一个吻,掀被起身。 想到刚才臀上灼热的触感,她红了红脸,还是起身了。 打开衣柜,里面果然有她衣物。 自从两人确定关系后,只要是靳夜住的地方,只要有他的衣物,就一定会有一个专门的衣柜放置她的东西。 迅速换了一套衣裙,林夏走到大大的穿衣镜前时,不由怔住了。 这个肌肤胜雪,满目星辉,清丽中透着妩媚的女子,真的是自己么? 正愣神间,靳夜出了浴室的门,上前从后面双手搂住了她的腰肢,头凑在她的颈边。 “真漂亮。” 外表,灵魂,都是那样的漂亮。那样符合他的心意。 从浴室出来的他不过裹了一条浴巾,能清晰的从镜子里看到他裸露的身躯,健硕的体魄。 想到今天早上的情景,林夏突然就有些不自在起来,嗔道,“还不快去穿衣服。暴露狂。” 说着,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跑到浴室洗漱起来。 浴室镜子前摆着两个款式一样的杯子,一看就是情侣杯。 看到这个,林夏心里很是甜蜜。勾了勾嘴角,看到镜子里那个笑容,忙低头洗漱起来。 吃了早饭。靳夜问道:“今天有没有课,若没有课,和我去一趟公司,看看我办公的环境,怎么样?” 林夏想了想,早上有课,不过自从上次的事情之后,她有些怕去学校了。 “我给老师请个假。今天就不过去了。”今天早上正好是李隐兰的课,要教的东西她也学过,况且她不是那种古板的老师。暑假的时候,还教过林夏怎么逃掉不喜欢的课呢。 对林夏这种默许的行为,靳夜显然很高兴。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那嘴角一直上扬着,就没有放下来过。 请了假,挂了电话,林夏笑道:“有靠山的感觉就是好,难怪有这么多不务正业的富二代呢。因为他们知道不管做什么,都会有人宠着他们,替他们收拾残局呢。” 好笑的睨了她一眼,“怎么,又想到什么好题材了?” 认识林夏这么久,他也算是知道了,写文对她而言,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种乐趣。 对你的文而言,你就是上帝,用你的手指创造一个又一个的人物,赋予他们生命,情感,热情。 她爱她笔下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外人眼中的坏人,还是主角,作为他们的创造者,她都是一视同仁的。 以一种平淡公正的心态。 林夏笑道:“你怎么知道,又不是我肚子的蛔虫,刚刚有了点灵感,这回想写一个富二代的故事。” “你那个配角文不是还在连载么?” 林夏笑了笑,那段时间受了刺激,疯了一般的写文。现在两人和好了,也找不回当初义无反顾用生命写文的心态了。没有那种心态,写出来的文自然也没有那么激烈,冲突少了,情节自然也就不能让观众看着爽了。 “也到了该结尾的时候,要是再写下去,读者又会说又臭又长了。”上一本《长生》写的倒是很长,很多读者说情节拖沓。 林夏虽然不在意那种说法,不过太长的文她写着也会累。 以后文大概都控制在百万字左右,差不多就该收尾了,这样情节也饱满,文也更精炼。 说说笑笑间,车驶入了写字楼的车库。 靳家虽然有钱,靳夜倒也没有像小说和电视剧中的那么夸张,什么他一个人的专属电梯之类。 不过普通电梯旁边倒是有一个vip专用电梯,刷卡才能进入。 虽然没有个人专用那么夸张,好歹也是特殊群体了。 跟在靳夜身后,林夏又感受了一把权贵的魅力。 “靳总早,靳总早安~” 一路上都是和他打招呼的人,不愧是精英公司,虽然对靳夜身边的林夏很好奇,但大家都将情绪收藏的很好,至少从面上看不出太大的端倪。 当然,门口的那几个前台除外。 关上总裁办公室的门,打开一扇百褶窗,林夏好奇的打量靳夜工作的地方。 大概所有人工作的地方都差不多,实木办公桌椅,真皮沙发的会客厅。 靳夜的办公室和陈清的也没有太大的差别,不过面积比她的大一些,风格更偏成熟硬朗,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男人办公的地方而已。 看了看书架旁边的一扇小门,好奇道:“这里面是什么?” 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 靳夜正在拉百叶窗,闻言道:“就是中午休息的一个小房间。” 林夏看了看,果然是一个小房间,约莫十几平米,只有一个简单的床,一个床头柜,一个衣架和一个洗手间。 看着那个洗手间,林夏有些囧。 对着站在门口的靳夜挑了挑眉,“有钱人就是好,还有专属的洗手间。” 想当年她工作的时候,每天中午都只能趴在办公桌上休息,醒的时候手都麻的没有知觉了。哪里像他,办公之所有休息的地方就不说了,连洗手间都是专属的。 她也给陈清帮过几个忙,累的时候也不过是在沙发上躺着休息而已。 而能够在沙发上休息,已经是极好的待遇了。 靳夜走过来,笑着揉了揉她的发,“我只是对这没什么要求罢了,你要是觉得简陋了,我让人再重新装修一遍,也不费什么事儿。” 301 改编影视 “真是资本家。” 再次环顾了一下这个虽然小,却装修精致的房间,林夏小声嘀咕道。 “你……”话还没说完,嘴就被一团柔软堵住了。 鼻息间都是熟悉的味道。 乘其不备,偷袭成功! 靳夜的眼里带了笑意。 唇上的触感还是那样让人沉醉,霸道的舌头向更深入的地方进攻,灵活的往里钻。 在林夏猝不及防下,倒让他成功的攻城掠池了。 回过神来的林夏开始挣扎,显然没有沉醉在他“高”的吻技中。 最后重重在她唇上吮吸了一口,靳夜颇有些不情愿的放开了她。 林夏瞪了某人一眼,真是个色狼,平时看着还一本正经的,没想到在这么个地方就开始情,禽兽了起来。 果然,男人都是一个德行! “白日宣淫,真不要脸。”看着他那个样子,林夏恨恨道。 看着她那通红的脸颊,明送的秋波,靳夜差一点忍不住又想把她拉回自己的怀中,想要狠狠的怜爱她一番。 好在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气氛。 从镜子里看了一眼自己的状况,林夏忍不住又瞪了他一眼,“你先出去,我整理一下。” 她这么一幅眸含春水的样子,只要进来一个人,就会知道生了什么。 虽然不介意别人的言辞,但她还真没有在外人面前sho恩爱的习惯。 明白她的想法,加上锲而不舍的敲门声,靳夜点了点头,关了休息室的门。 林夏出来的时候办公室只有靳夜一个人,他正坐在桌案后看着报告。 阳光透过玻璃窗打在他的脸上,从林夏这个角度看过去,显得特别迷人。 认真工作的男人果然是最有魅力的。 正想着,手机响起。是陈清。 “喂,喵姐——” “夏夏啊,你现在有时间么,来一趟公司吧,我有事和你商量?” “什么事非的去那里说么,不会又是让我过去做苦力吧。” 陈清笑了两声。“放心吧,这段时间公司没什么大事,加上你要上学,不会让你帮忙的。你快过来吧,真的有事儿和你说。” “好。半个小时之后到。” “嗯,我在办公室等你。” 挂了电话,就见靳夜目光灼灼的看着她。 “清姐有事找我。我过去一趟。” “嗯,中午过去接你,一起吃午饭。”靳夜道。 见林夏点头,又问道:“你打算怎么过去?你不是拿了驾照么,开我的车过去得了。” 林夏笑道:“这么好的车,要是给你刮坏了怎么办?” “主要是人没事,一辆车而已,坏了就坏了。”说着。起身将钥匙塞到林夏手里,“还是安全要紧,要不。我让司机送你?” 林夏嗔了他一眼,“若一直要司机送,我学车有什么用。还不如不学。” “好好,随便你,路上小心,注意安全。” “我醒得。”说完,主动在他唇上印了一个吻。 靳夜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拿起挂在一旁的西装,“算了,还是我亲自送你过去得了。” “停停停——赶紧给我打住,我又不是三岁的小孩,还要你送。再说,我们俩冷战的时候,可都是我一个人开的车,也没见出什么事儿。”林夏哭笑不得,“刚刚不是还有人找你么,还不快去办你的正事。” “你才是我最大的正事。”靳夜认真道。 说了半天,最后,两人各退一步,靳夜亲自下楼将林夏送上车,看着她开车离开。 到杂志社的时候,正好半个小时,陈清正在办公桌后面看文件。 此情此景,不由让林夏想到了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那时候,她才十三岁,而陈清,也不过是个刚出大学的小菜鸟。 现在,一晃眼,她已经十八了,陈清,也已经二十七了。 正感叹,就听她道:“傻愣在门口干什么呢?还不进来?” 看着她的笑容,林夏笑了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 “没有,看到你这么认真在看文件,都不忍心打扰你了。” 陈清笑着朝她招了招手,“哪有,快过来看看,你又出名了。” 林夏走过去,只见他们公司内部论坛上又开始聊开了,她今天穿了什么衣服,什么鞋子,最最重要的是,今天的头条是她过来的时候开的车。 “劲爆惊爆!颜大居然又换车了,从玛莎拉蒂变成了保时捷!” 下面就介绍了她今天座驾的详细信息,看了这个帖子,林夏才知道,原来她开的那辆车是保时捷,还是最新款的保时捷s型车,百万元的起价。 林夏看了看贴子,白了陈清一眼,“你一个主编,没事关注这个干嘛。说吧,急急忙忙的把我叫过来有什么事。” 将手边的文件递给她,“有影视公司看上你的小说了,想把它改编成电视剧,具体的内容都在这上面,你先看看,有什么提议或者要求我们再详聊。” 林夏翻了翻,大意是天星娱乐影视看中了她的小说《少女,不哭》,想把它翻拍成电视剧,走励志那款。 见她合上了文件,陈清道:“怎么样,有什么想法?” 林夏摸了摸鼻子,这才慢悠悠的扔出一句,“额,我这是要请一个经纪人的节奏了么?” 陈清笑道:“若你以后越来越红,那么找你的影视公司也会越来越多,请经纪人也是必须的。” 林夏笑道:“一事不烦二主,要不,清姐做我的经纪人得了。” “这些事以后再说,现在你先看看天星开出的条件,你要觉得不错,我就帮你约他们的负责人见一面,然后再详谈。” 林夏看了看报酬,笑道:“我对这方面不是很熟,还是要靠清姐帮忙了。” 陈清笑道:“我也没什么经验,不过我问过几个在影视公司做事的朋友,他们说这个价格算是不错的了。毕竟你在小说界虽然有名气,毕竟没有将小说改编成剧本的前例,也不知道效果会怎么样?有这层风险在,他们能开出这个价格,算是很优厚了。” “嗯~”林夏沉吟了一下,对陈清道,“清姐让我考虑考虑,明天再给你答复,如何?” 陈清笑道:“这么大的事,你要考虑也是正常的,你把这份文件带回去好好看一看,明天再过来和我说说结果。” “好的。” 之后,又和她聊了几句最新小说出版的事,见她忙碌的很,就开车先回了靳夜那里。 这个事,还是问问他的意见比较好。 302 敲定 将车停好,林夏没有靳夜那样权贵,走的还是普通电梯。 到他公司楼层的时候,前台看到是她,很热情的站起来打招呼,“林小姐来啦,靳总已经吩咐过了,只要林小姐来找他,随时都能进去。” 林夏点了点头,径自往里面走去。 到靳夜办公室的时候,他并不在里面,秘书送了茶水,告知她靳总正在开会。 秘书推下去之后,林夏想了想,还是从包里掏出刚刚的文件,细细看了起来。 这件事只是一个开端,以后这类的事情肯定不少,看来她最好还是要请个经纪人的好。 陈清是大主编,她林夏又不是什么大明星,她肯定是看不上这份职业。 再说不是明星,她平时也没什么通告,经纪人也就是个兼职,正规的经纪人肯定是不愿意的,那不正规的呢? 林夏沉思着,手指也不由自主的敲击桌面,像极了靳夜想问题的时候。 “生什么事了?”靳夜的声音从旁边响起,林夏只觉得腰际一暖,侧过头,就看到靳夜那张放大的俊脸。 心头一暖,将手里的文件递给他,“清姐让我过去,说是有人看中我的小说,想把它改编成电视剧。这是文件,你帮我看看。” 靳夜接过,看了看,笑道:“虽然我对影视改编了解不深,但肯出这个价,这个公司也算是厚道了。作家比起编剧而言,稿酬确实不多,编剧写一集的稿酬一般在一万到二十多万不等,而一线编剧的稿酬更是能高达三十万一集。” 因为林夏是原作者的原因,所以天星娱乐影视也是邀请了她担任该剧的编剧,给出的稿酬是十五万一集,目前公该司准备将小说拍成三十五集左右的电视剧,算下来也就是5oo多万,比她写小说挣钱多了。 林夏写几本几百万字的书。都拿不到这个价。 心算了一番,林夏这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作家该行当编剧或者频频客串编剧,因为编剧的稿酬已经远高于文学作品稿费。 而且不同于文学作品需要有华美的文笔,编剧只需要有好的台词,经得起推敲的剧情。精良的制作和俊男美女演员的加入,一般都能获得较好的收视率。 若是演员的演技稍微好点,那就更好能获得好成绩了。 林夏点了点头,“我从来没有当过编剧,要不要接受呢。” 靳夜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想接受就接受,反正你年轻,就算错了也有改的机会。况且。不是还有我么?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在你身后支持你的。虽然我更希望你什么都不管,只安安心心的呆在学校里当一个乖乖宝学生。不过只要是你喜欢的,那我都会鼎力支持的。” 说到这里,靳夜笑道,“虽然我没接触过影视公司,不过你要是喜欢的话,那我就为你开一个夏夜影视。如何?” 林夏白了他一眼,“我要靠自己的本事,才不要你的帮忙呢。” “好好。”靳夜宠溺道,“什么时候需要我了,随时说一声。我一直在你身后随叫随到。” 两人吃了午饭,林夏开着他的车回到了京大。 她已经和李隐兰说好了,去找她聊聊。 到许家的时候,一向很忙的徐寅果然不在家。 李隐兰给她开门,笑道:“不是说今天早上有事么,怎么现在过来了,是不是故意逃掉老师我的课啊!” “老师,我哪敢啊。”林夏一边换鞋,一边笑道,“真的是有事儿,这不特意过来找老师商量来着。” “哦,那我要好好听听是什么事,居然能难倒我们的大才女了。”李隐兰笑道。 颜粉都称琉颜为才女,她读大学之后,竟然连李隐兰这个不怎么出门的人都有所耳闻了,林夏微微红了红脸。 “老师,您就别打趣我了,学生还真的遇到一件事有些拿不定主意。” 说着,将影视改编的事和她说了。 徐寅和李隐兰在文学圈子里多年,交往的好友不计其数,其中有多少人的作品被改编成了影视作品,所以询问她能学到很多的经验。 李隐兰看了看文件,略一思索,也就明白了林夏的思虑,笑道:“是怕第一次做做得不好,让别人说三道四,是吧。” 林夏嘿嘿笑了两声,不语。 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你到了一定的阶段之后,总是会有点自持身份。 若她现在是一个白丁,之前没有任何基础,那现在有了这个机会,一定是冒着劲儿干,不会这样瞻前顾后。可现在她有了名气,大家也知道她是写小说的,突然之间转变,只怕又会有流言蜚语出来。 “行了,别墨墨迹迹了,大胆放开手去干,你现在不过十八岁,就算错了,又有什么打紧,你自己在书里面不也是说过么,三十岁以前,不要怕,三十岁以后,不要悔。” “唉,写写谁不会啊,要真做到时候,总是会有这样或那样想法的。”林夏叹了一口气,“不过老师说的很对,我还年轻,拥有无数的可能,即便是错了,也值得。放开胆子去做,才是我现在最应该做的事。” “这才对嘛,我李隐兰的学生,可不许这么没志气。”李隐兰嗔怪的看着她,小老太太那个小模样,显得可爱极了。 林夏十分喜欢这个性格平和,对待生活十分乐观的小老太太。 至此,事情就这么尘埃落定了下来。 下午给陈清打了电话说她的意思,然后让她帮忙联系了天星娱乐的负责人,约定第二天在陈清的办公室见面详聊。 第二天起身后,林夏看了看满衣柜的衣服,没有一套是职业套装。 唔,她要不要去买几套穿着呢,这样也方便谈事情一些。 想了想,林夏还是放弃了这种想法。 她是一个卖字的,又不是搞特工的,没必要装精英范儿。走自己本来的路线,说不定更适合她一些。 这样想着,林夏还是穿了一套平时的衣物过去见人。 踏入陈清办公室的时候,她已经在和穿着一身普通小西装的女人聊了。 见林夏进来,陈清招了招手,“夏夏,快过来,这是这个剧的负责人殷梅小姐。” 一边说着,殷梅也起身和林夏握手,“你好,我是殷梅。” “我是林夏,也就是这本书的作者。” 和大部分都市女人一样,殷梅皮肤很白皙,为她的五官增色不少。 她笑了笑,“虽然知道琉颜很年轻,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年轻,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 林夏笑道:“哪里哪里,殷小姐年纪轻轻就能做这么打一个项目的负责人,能力也是不容小觑啊!” 林夏有名气,是因为她在写书这方面有才华,而殷梅能在这个年纪坐到这个位置,除了能力和手腕之外,只怕也不容小瞧啊。 要知道,陈清有她叔叔的帮忙,加上自己本身并不差,这才坐上主编这个位置。可为了坐稳这个位置,她付出了多少,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殷梅可是比陈清看着都还要年轻呢。 听林夏这么多,殷梅笑道:“我虚长你几岁,若不嫌弃,你就叫我一声梅姐吧,殷小姐叫着也太见外了。”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寒暄了一阵之后,林夏就进入正题了,“梅姐,这部电视剧打算在什么时候开拍,演员方面选的怎么样了,我要什么时候出剧本,是一次性的将小说改编完还是可以分批。” 几句话就说到点子上了,殷梅也收起了小瞧的心思,认真起来,一一回答道。 “现在已经十月份了,若这边都没什么问题的话,剧组打算在十月底开拍。男女主角已经有了人选,现在还在和他们的经纪人联系确定档期,不过一般演员都是会要求先看看剧本。所以剧本方面可能需要你加加油,最好能在这几天内把前面几集的剧情写出来。” 说起这个,殷梅笑了笑,“不过这只是针对一般的编剧而言,夏夏你已经出版了小说,剧组已经提前把小说给了演员,在剧本没改好之前,看小说不仅能了解情节,更能加深对人物的理解,毕竟小说的渲染力要比剧本强的多。” “我看过小说,书是在零四年的时候上市的,那时候你才多大啊,居然就能写出这么好的小说了,真是让我们这些人汗颜啊!” 林夏笑了笑,“以前的书,看看还行,要是改编成电视剧,里面还是要增添许多情节,不然剧情会显得比较单调。” 闻言,殷梅眼前一亮,笑道:“正是,公司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们这边也安排了一个编剧,他虽然现在还是在校学生,不过也是有了几部作品的,并且他的作品很适合我们这部剧。公司希望你们两人能私底下好好商量,然后将剧本情节更完善,你看……” 这是自然,不管公司出于什么考量,至少都是为了剧好。 因此,林夏笑着点头应了。 之后两人又商谈了一番,敲定了一系列的事,已经午饭时间了。 俩人和陈清都交好,三人吃了一顿饭,这才散了。 303 变态沈 出了餐厅,刚上车,林夏就接到了赵茜的电话。 “喂——” “大神啊,有没有时间出来见咱们小老百姓一面啊!” 林夏笑道:“有啊,怎么,你们学校肯放人了?” 当初高考过后,大家都考的不错,其中谢郗彤的分数最高,其次是赵茜,然后是林夏和孙潇潇。 后来报考,谢郗彤依照家里人的意思,报了W市的学校武大,学的第二外语法语;而陈子墨和赵昕则一起报了华大,陈子墨学的计算机,赵昕则是中文系。 因为W市离容城近,加上陈家在那里有人,所以让谢郗彤留在了本省。 陈子墨和赵昕是为了更好的照顾谢郗彤而报的W市,毕竟以他们的成绩,报清大和京大也是绰绰有余的。 孙潇潇出国了,因为之前透漏出了这个讯息,这没什么意外。倒是赵茜选择,让众人跌破了眼镜,这样一个文弱的姑娘,居然选择学医,还是临床医学。 要知道,学医刚开学就是要接触尸体的。 想到那些长着尸斑的尸体,众人就不由抖了抖。 因为专业的原因,虽然在同一个城市,除了刚开学的时候林夏去看过她一次,之后赵茜根本抽不出时间和林夏一聚。 现在她打电话来,林夏也挺高兴的。 毕竟在这个城市,有一个熟悉的伙伴说说话谈谈心,也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 “嗯,那个变态的老师终于肯放人了。这不,一有空我就过来找你了。” 赵茜的那个辅导员她也听过,原本只是她们临床老师,可是她原本的辅导员深造去了,就暂时让他代替了原辅导员的职务。 那个老师叫孔漠。据说是个大帅哥,还是很妖孽的那种。 按说受韩流的影响,妖孽男应该很受时下女生的喜欢,可惜林夏不是小女生,最不喜欢的就是妖孽男,总觉得那种男人像个伪娘。 而受她的影响,赵茜也不喜欢这个妖里妖气的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当然,赵茜虽然不喜欢。但孔漠还是很受他们班女生喜欢的。 林夏发动车子,笑道:“说吧,在哪里聚。要不,我过去接你。” 赵茜笑道:“那再好不过了,我现在还在实验室,打算先去宿舍洗个澡,然后换一套衣服。我现在觉得自己身上一身的福尔马林的味道。弄好估计得四十分钟,你来我宿舍接我吧。” 大学和高中不同,校园很大,一般从宿舍走到正门口有时候都要花费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 “嗯。”说定之后,林夏掉转了车头,像她们学校开去。 赵茜下楼看到林夏新车的时候。不由吹了个口哨,笑道:“怎么又换驾座了,这大神就是不同啊。想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连两个轮子的车都买不起。” 林夏听她打趣,也不理她,缓缓关上了车窗。 沈漠经过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打扮的焕然一新的少女笑嘻嘻的上了最新款保时捷的情景。 想到平时赵茜T恤仔裤马尾辫朴素的打扮。再看她那一身时髦价值不菲衣裙,长发飘飘淑女的样子。沈漠皱起了好看的眉头。 他没有看到驾驶座上坐的林夏,自然以为赵茜另一重身份——傍大款。 毕竟赵茜的资料他也知道,父母不过是小县城里面的普通老师,而她刚刚那一套裙子,至少四位数。 所以这位一向不将人放在眼里的沈漠老师,将这个长相一般的赵茜记在了心里,并且在日后的生活中,不断给她“开小灶”,别人做一遍就能通过的事,她要做三遍五遍甚至是十遍才能过。 将她折磨的欲仙欲死,因为越是折磨,她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简直是痛并快乐着。 待赵茜上车,林夏才笑道:“哟,居然把这套衣服翻出来啦,早知道我也穿出来了。” 这套衣服,是林夏当初在国外买的。 一共买了四套,一样的款式,不一样的颜色,每人一套。 赵茜耸了耸肩,“没办法,自从来这里学了这个专业,整天泡在福尔马林的味道里面,我那些裙子就都遭殃了,加上没时间去买衣服,现在柜子里仅存这么一件了。知道你开车过来接我,自然不能穿的太寒酸给你丢面子。” 林夏好笑道:“什么面子不面子的,说的这么严重。” “你还说,上次你开辆玛莎拉蒂过来,我穿着T恤和短裤坐你车和你去高档餐厅吃饭,看别人那衣香鬓影的样子,我可真是丢人。” 林夏笑了笑,揭过话题,“现在感觉怎么样了,适应了么?话说我还真是佩服你的勇气,居然跑去学医,我只要一想到尸体,就要吐了。” 说起自己的专业,赵茜有些兴奋。 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原来她是这么适合这个专业。 “我和你说啊,我们那个老师有多么变态,第一次上课,老师一般都是会让我们接触人体的部分器官,而不会让我们直接看到一具完整的尸体。可我们那个变态沈,直接搞了一具尸体过来,还是一具女尸哦。当他揭开尸布,我们看到那女人的时候,加上防腐剂、清洗剂以及尸体的气味,全班人都吐了呢,搞得我们班的同学现在看到变态沈就害怕。” 林夏笑道:“上次你不是还说你们新换的辅导员很帅,有很多女生喜欢他么?” 赵茜翻了一个白眼,“那是因为她们不知道变态沈有多变态,我和你讲,我们吐过之后,还没有缓过神来,那个变态就给我们讲了一个恐怖故事。你也知道,因为我们专业的特殊性,实验室在比较偏僻的地方,加上房子年代久远了,本来就比较阴森,当时直接就有女生给吓晕过去了,后来人家直接转专业了,再也不肯踏入实验楼一步。” “我瞧你讲的很兴奋嘛,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 赵茜从了从,侧过脸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除了刚开始受不了尸体的那个味道吐了之后,后面就好的很了。看到那个皮肤奶白的女尸,居然没有一点不适,我是班上第一个上去触摸那个女尸的女生呢。” “当时我戴着薄薄的皮手套,拿着解剖刀,触摸尸体的时候,心里没有丝毫的感觉,仿佛我天生就应该戴着手套站在手术台上一般。”说起这个赵茜有些自豪,“要知道,我们班好多男生都吓哭了呢。” 这个林夏倒是知道,身为医生,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病人,都必须要保持一个冷静的头脑。消除对尸体的恐惧,只是第一步而已,如果连鲜血尸体都害怕,那还做什么医生。 也许,赵茜天生就是当医生的料。 只是…… “做医生可是会十分辛苦的啊,要知道,有时候一个手术要做四五个小时呢,一般人站四五个小时都会累。何况都是人命关天的事,做手术的时候不能分一点儿的心,除了冷静的头脑,还有有强健的体魄。而在这方面,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有优势。” “切。”赵茜不屑的嗤了一声,“就那些软蛋,还没有我胆子大,没意思极了。我告诉你,现在我的床头上放着的不是饰品,而是一个人的头骨,好多男人第一次看到这个就吓尿了。告诉你,有一天晚上,她们都回家了,宿舍就我一个人。你也知道,我住在里面,平时都是外面的婷婷关门的。她们都回家了,也是我粗心,晚上忘记关门,让一个贼给偷跑进来了,你猜怎么样……。” 说起这个,赵茜还是有些啼笑皆非。 “他进门之后,偷了不少东西,看到我的帐子关着,还想看看我床上有没有什么东西,结果把帐子一撩开,就看到了一个人的头骨。这头骨白日里自然光下看起来是玉色的,但在晚上那种作案的灯光下,那骨头看着自然是阴森恐怖极了。加上那两只巨大的眼眶,黑洞洞的望着那个贼,当时他就吓的尖叫起来,狂呼有鬼有鬼啊!然后把所有的人都吵醒了。” “也该他倒霉,平时她们都怕那个,我那头骨都是放在墙上的柜子上的。那天恰好她们都走了,我把头骨放在了枕头旁边。我醒了嘛,然后一动,那骨头牙齿也上下动了动,那个贼尖叫了一声,直接给晕过去了。” 赵茜挖了挖耳朵,漫不经心道,“你不知道,当时他那个分贝之高,啧啧,现在想想我的耳朵和脑仁都还疼呢。” 当时赵茜在黑暗中坐起身子,还没反应过来,门外就有同学冲了进来。打开房间的灯,就看到那个兜里装的鼓鼓的贼倒在赵茜的床边,两只眼睛大大的瞪着,手脚还不由自主的抽搐呢。 而赵茜,则和她枕头边的头骨,无辜的望着门口所有的人。 经此一事,医学院的人算是出名了,所有学生宿舍都会摆上两个头骨,也成了一种风趣。 林夏撑不住笑了起来,只要是个正常人,就没有在家里放头骨和骨架的习惯,何况是和这么一个恐怖的头骨同床共枕。 那贼也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只怕日后心里都会有阴影了。 304 景言 “后来啊,我又买了两个骨头架子放在我床铺两边,当我的左右护法呢!” 赵茜笑道,“现在我们医学院每个同学都有买两件这样的东西,既能放在一旁学到东西,还能防身呢。” 林夏白了她一眼,“半夜被一个大男人摸进你的卧室,你居然还能笑的出来,有没有警惕心啊你。” “当然有,出事之后,我们学校把我们宿舍给整修了。原本破旧的楼房看着都焕然一新了,外面的水管也都拆了,还换了防盗玻璃栅栏,我这也算是造福广大群众了嘛。” 赵茜道,“对了,别说我了,说说你吧,最近过的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不就是整天坐在电脑面前写文喏。”林夏耸耸肩,“你也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没什么空余时间。” “写文虽然方便不需要出门,但是因为长时间静坐,对人的颈椎腰椎还是有很大的损伤的。作为你的好朋友,未来的名医的我还是要告诫你要不时出门走走,运动运动才是。” “嗯,这个我也知道。所以最近想着要转型吧,考虑看以后能不能走编剧这条路。挣的钱比作家多,而且空闲的时间也多一些。” 赵茜挑挑眉,“这样说有公司看中你的小说,想要改变成电视剧了,所以请你当编剧?” 交谈间,两人到了餐厅。 “到了,先点菜吧,边吃边聊。”林夏一边停车一边道。 看了周围清净的环境,赵茜笑道:“果然是大文豪,出手就是不同。” 一边锁了车子,一边道:“没办法,这里清净一点,我可不想被别人围观。这里的招牌菜还算不错,今天犒劳犒劳你。算是你这段时间幸苦工作的一种补偿。” “这话应该让那个变态沈来说,不过有好吃的,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林夏笑道:“尽管不客气吧,这点钱我还是出的起的。” 进了餐厅,坐好点菜之后,赵茜拖着下巴羡慕道:“果然是高档餐厅。环境果真不一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也能像你这样,有这么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里吃就去哪里吃。” 林夏笑道:“等你日后真有这么多钱了,你就会发现别的烦恼也来了。还是现在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好。” 白了她一眼,赵茜反驳,“才不会呢。我们努力学习,靠好大学,学好自己的专业,可不就是为了找一份好工作,将来好养活自己。像你这样,小小年纪就能自食其力的例子,在国内真的是太少了。” “算了,不说这个了。刚刚你不是说改编电视剧么,是哪部小说,可别是我最喜欢的那部。我可不想看到我喜欢的人物从二次元变成三次元。然后毁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 “那边和我说的是《少女,不哭》,还安排了一个专业的编剧和我联系。所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估计我有够忙的了。” “那你学业怎么办,还要不要去上课?” “课肯定还是要上的,不过现在这是一个很好的转型机会,我不想放过。”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说不定以后我就是编剧了呢。” “哈哈,那到时候我一定要客串一个角色,比如女主的好朋友,或者是陷害女主的坏人也可以。” “没问题啊。”林夏笑道,“前提是我能够推荐人演的话。” “看来今天的饭局就是提前庆祝咱们未来的一线金牌编剧林夏同学呀!”赵茜笑道。 “希望像你说的那样。”林夏举杯笑道,“也为将来的名医……” “干杯!” “干杯!” 北方的冬天来的似乎特别早,九月的天气还带着一丝暖意,到了十月,就冷了下来。 “……你看看这里女主角坐在这个草长莺飞偏僻的后山,遇到了男主这一幕里面要不要填两句台词。毕竟小说里面大家看中的水意境,但电视剧里面还是比较注重台词和男女主角感情发展的。” “嗯。”林夏点了点头,“这里一幕可以在下午放学的时候拍,下课后女主照例来到后山,看天边浮云,夕阳打在她的脸上,带着温暖的色泽,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让人不由自主想到当初我们高中的时候,让人的心也暖了起来。” “嗯,所以在选角方面,女主的美一定要柔和,不能太凌厉太锋芒毕露。” “这个我同意……还有这一集里面,女配……” 和瞿景翔将剧本里面的一些情节聊下来,就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候了。 瞿景翔伸了个懒腰,笑道:“没想到在咖啡厅一坐就是一下午,真是累了。” 林夏笑道:“还以为你是个工作狂人呢,没想到你也会喊累啊!” 瞿景言就是殷梅口中的那个公司派来的编剧,今年虽然才二十二岁,却已经在荧幕上有了几部作品。 即便都是电视剧,却也看出他有极大的成长空间。现在正在北京戏剧学院导演系读硕士,为了深造,今年他都把心思放在了复习上。 和林夏的合作算是他硕士入学之后的第一部作品,因此也比较重视。 而对这部电视剧而言,瞿景言不仅是编剧,更是此次电视剧的制片人殷梅的表弟,而殷梅据说和天星娱乐影视上层的老总有什么亲戚关系。 所以才有刚刚那一番话中瞿景翔对选角的描述。 毕竟在选择角色中,制片人也是有权利的。 制片人(producer),指影片的投资人或能够拉来赞助的人。 影片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制片人是一部片子的主宰,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包括投拍什么样的剧本,聘请导演、摄影师、演员,派出影片监制代表它管理摄制资金,审核拍摄经费并控制拍片的全过程。 影片完成后,制片人还要进行影片的洗印,向市场进行宣传和推销。所以,制片人一般指电影公司的老板或资方代理人。 而殷梅,恰好就是资方的代理人。 有这样一层关系,也难怪瞿景言小小年纪,就能独自担任几部电视剧的编剧了。 “我又不是铁打的,当然会累了。不说这个了,忙了一天,肚子也饿了,咱们去吃饭吧。我请你,怎么样?”瞿景言笑道。 他长相很清秀,有着一般青年少有的柔弱,但笑容却十分灿烂,带着这个年纪的少年独有的冲劲。 和他在一起,林夏觉得自己的心也年轻了许多。 见林夏有些犹豫,他又添了一句,“上次你推脱了,这次可不准推了。” 听他这样说,林夏也就点头应了。 吃饭的时候,两人谈论的也是剧本的事情,聊着聊着就不由说起来了。 林夏道:“……不知道公司怎么就看中了我的这本书,其实我觉得我写的最好的小说应该是《谋尽天下》,毕竟那本书才是我花了最多心思的。” 瞿景言眨了眨眼睛,看着十分调皮,笑道:“嘿嘿,当然是因为我是你的忠实粉丝啊,要知道,从你写这本书开始,我就一直在关注你呢。作为我关注你的第一本书,这本书对我意义十分重大,我当然希望能将它排成我心目中的电视剧。这不,等我一有能力了,立刻就来找你了。” 林夏不由眨了眨眼,有写迟疑:“能力……难道……” “没错,前几部作品就是为了锻炼我的水平,有了那几次作品练手,这次的电视剧我保证一定会很受大家喜欢。” 难怪这几次的接触下来,他在林夏的心中都变成工作狂的代名词了,原来有这么一层原因在里面。 “我的作品能被你这样有能力的人喜欢,真是它们的荣幸。”林夏笑道。 说起这个,瞿景言还有些唏嘘,“当年看你这本书的时候,是五年前吧。那时候我才十七岁,正面临人生重大的抉择,彷徨的时候,是这本书给了我勇气,所以它于我的意义,是很不同的。” “能拯救你们这些迷途的羔羊,我表示很荣幸。”林夏笑嘻嘻道。 “不说这些了,《少女,不哭》这个题材真的很好,里面涉及了很多的内容,都是当代青少年中遇到的,却不受大人们重视的。他们孤单,他们彷徨,却找不到明路,所以我希望能在我们的电视剧中让这些少年少女们看到后,就算不懂未来该怎么走下去,却也能找到生活的勇气,不至于简单就放弃了生命。” 《少女,不哭》的女主角童年家庭破裂,被父母送到孤儿院,后来被好心人收养,却又与养父养母的亲生儿子产生感情。里面穿插了家庭暴力,强暴,痛苦,绝望,同性恋等各种现在不被人熟知却存在的问题。 这样的题材,若让郭小四写,一定是悲伤逆流成河,若韩寒来写,一定是各种不屑讽刺的语调。 但被琉颜娓娓道来,文章的基调却极为温暖。 轻描淡写中,总是让人看到了希望,不绝望。 不管遇到什么,我们都要活下去,都要走下去。 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305 升职 “当年,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写这本书的人,不会是绝美,但却一定有非常温暖的笑容。” 瞿景言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有些腼腆道。 “但是我怎么想都没想到,写这本书的人居然是这么下哦年纪的小女孩,真是……” “怎么,瞧不起小女孩写书吖。” “没有没有,怎么会呢。当年你那么小的时候就能写出这样的好文了,我就是感叹感叹。” 瞿景言忙道。 林夏眨了眨眼,“我开玩笑的,你那么着急做什么。” 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她是真的挺喜欢这个青年的。 虽然有二十二岁了,看着也比林夏大,但心思却特别单纯,相比是被家人保护的太好的原因。 把林夏当朋友之后,对她简直是各种好,和他相处,十分愉快。 “对了,剧本改的差不多了,拍摄也进行了一半,明天你还去片场嘛?”林夏问道。 “当然去,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一定要看着。” 瞿景言挑眉道。 “那谭导可要头疼了,你一定又会在旁边指手画脚个不停。”林夏掩唇笑道,露出弯弯月牙儿似的眼睛。 瞿景言摸了摸头,无辜道:“我也是希望更精益求精嘛,有我这样的编剧,谭导应该高兴才是。” 冬天本就是昼短夜长,从餐厅出来,天已经彻底暗下去了。 瞿景言道:“这么晚了,要不我送你回去吧。” 刚说完,就听见有人在前面喊道:“小言。” 顺着声音两人看过去,林夏心里大赞了一声,“好帅!” 从外表上看,男子约莫二十五岁上下,长着一张十分俊美的脸。剑眉星目,还有那线条优美的薄唇,让人看一眼,就能被他那吸引,浑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尊贵气质,一看就知道是掌握诸多普通人生杀大权的上位者。 在最耀眼的年纪。有着最吸引女人的一切特质。 林夏不过微微一愣,就回过神来了。 长得确实不错,就是这笑容,怎么看怎么假,像个假仙似的。 看到男人。瞿景言清俊的笑脸透出欣喜,男子走了过来,摸了摸他的脑袋。“刚刚吃完饭?” 一派宠溺弟弟的好家长模样。 “嗯,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就是最近和我一起工作的编剧林夏。”然后转头对林夏道,“夏夏,这是我哥——殷若。” 他的名字很女气,但看到他本人的人,却不会将女气这个词加在他身上。 林夏笑道:“你哥长得可真帅,刚刚还让我楞了半天呢。” “那是。他在公司的时候,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姑娘呢。”瞿景言撇嘴道,“对了。夏夏,要不要一起上车,让我哥送你回家。” 刚说完。就听见身后有人道,“夏夏?” 林夏转过身,就看到了坐在车里面正看着他们三人的靳夜。 冲瞿景言眨了眨眼,“接我的人来啦,我先走啦,很高兴认识你哥哥,白白。” “白白,路上小心点。” “嗯,你们也是。” 一路小跑上了车,又被靳夜揉了揉头发,想到刚刚那个“哥”揉瞿景言头发的一幕,林夏嘟着嘴不耐烦的将他的手挥开了。 这个动作一出,被揉头发的那一方真是各种霸气侧漏啊! 靳夜冲那个男人微微颔首,边驱车离开了。 看着车远离的方向,殷若收起了心里那微微的一丝不痛快,被那个男人看上的女人,怎么会看上小言。 这样,也就不怕他付出的友情,却又是一个靠着小言巴结小言,从而想要巴上自己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林夏真的很好奇。 “正好和别人在这里谈事,一出来就看到你们了。”心里想的却是,难怪殷若要和自己在这里谈事了,想必就是为了顺路接他的那个“表弟”一起回家吧。 传说中将殷若迷的神魂颠倒,不惜气死他老爹的男孩,居然长得这个样子,一点都不像传言中的那样妖魅过人啊! 司徒星辰不管性格怎么样,至少模样是极好的,那个男孩? 靳夜摇了摇头,真是想不通。 他这里这样想着,却不知殷若也在另一辆车上想到,将传说中靳氏总裁迷的放下身段的女子,居然是这么个毫不起眼的小姑娘,真是世界大了什么事都有啊! “哥,你在想什么呢,我说话你有没有听啊!” 瞿景言气恼道,甚至伸手捶了他一下。 一把握住伸过来的手,在他掌心挠了挠,勾了勾嘴角,“怎么,这才几天呢,就被那个夏夏勾去心神啦。早知道这样,就不该听你的话,拍摄什么电视剧的。” 瞿景言原本被他的动作弄的小脸通红,听他这么一说,忙道:“不许你胡说,我和夏夏之间是很纯洁的友情,况且她才十八岁啊,年纪这么小,亏你也好意思这样说人家。” 殷若心里不可置否。 十八岁,哼,十八岁能勾上靳氏总裁,还让他带回去见父母的少女,心机可不容小觑。 听他这样一说,瞿景言貌似想到了什么,忙道:“我警告你,可不许打人家小姑娘的注意,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能说话的朋友,还是我很喜欢的作者,你可不许像以前一样骗人家了。” 当初两人还没在一起的时候,每次瞿景言身边出现人,不管是男是女,都被殷若给搅和了。 后来更是让他向瞿景言表明了心迹,虽然现在两人在一起了,但是一想到那些事,瞿景言就不由警惕起来。 想到林夏那双沉静的眸子,再看看自家小呆警惕的眼神,殷若无语了。 就算我想骗人家,她也不会上当的好么? “我答应你,只要你不在,我就不找她说任何一句话。好不?”亲了亲他的掌心,将它引到某个部位,殷若笑道,“再说,我的心中只有你一个,你还不知道么?” 瞿景言红着脸收回手。啐了他一口,“和你说正经的呢,我想让你提前把她的《谋尽天下》影视版权也买过来,手里这部剧拍完之后,想和夏夏一起拍这部剧。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卖点。而且哥哥你公司里不是有很多演员么,正好一用。” “这部剧你也想和她一起拍?”殷若眸色微深。 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就怕有人利用小言。 一时间。他脑补了许多阴谋。 然而瞿景言下一句话,让他彻底颠覆了这个想法。 瞿景言摸了摸脑袋,笑道:“她是唯一一个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只谈工作不打听哥哥你的事情的女孩。” 殷若有些心酸,因为他的关系,小言从小失去了很多快乐,连和朋友在一起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最在乎的,就是这个弟弟。 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殷若道:“嗯。听你的,明天就让殷梅去和她商量这本《谋尽天下》的版权问题。” “哥,你真好。” 瞿景言趴在他手上笑道。灿烂而甜蜜。 “真没想到,我居然真的成编剧了。”和靳夜在一起的林夏,从来就不需要任何伪装。 而上次吵架之后,她更是翻身农奴把歌唱,根本你就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了。 翻出改好的剧本,林夏叹道,那得意洋洋的小模样,真是让靳夜想要疼到骨子里。 “人生的际遇可真是奇妙,以前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变成专职作家,然后现在更是变成了编剧,说不定有一天,我直接就变成专职编剧了。这样想想,貌似也很不错耶。”摸着下巴,林夏有些小猥琐道。 靳夜不由笑道:“将来你想做什么都可以,随便你。” “哈哈,你说的,要是我想去做演员呢,在屏幕上演电视,那多威风啊!”林夏笑道,“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演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女,打抱不平,仗剑走天涯。” “唷,没想到你心里还有一个侠女梦啊!” “那是,我可是看武侠电视剧长大的。”林夏道,两人聊着聊着,又说起刚刚见到的那个帅哥了,“没想到言哥长得这么清秀,他哥居然长得这么帅,他要是不说,还真看不出来啊!” 想到殷若和那个瞿景言的关系,靳夜蹙了蹙眉,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同性之恋了,好好的男人,偏要去喜欢男人。 比司徒家那两个人的感情还难以让他接受,因此只道:“那殷若是天星娱乐的总裁,天星能够崛起,都是他的功劳,所以他要捧瞿景言,那些董事们也都没有说什么。不过,除了公事,你最好少和他们兄弟来往,免得绯闻上身。” 林夏若有所思道:“难怪了……这个你就放心吧,我和他认识是因为公事,私底下不会有太多接触的。” “不说这个了,听我表姐说未来表姐夫升职了,是不是你的功劳?” 说起这个,靳夜不由想到当时做的蠢事,微咳两声,点头道:“也不全是,他入公司也有三年了,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升职也是常事。” 其实事实不过是在和那个周建平公司谈事的时候,点名让他负责这个项目。职场上哪个不是人精,闻弦只雅意,加上周建平也确实不错,然后就顺理成章的升职了。 306 母子谈心 想到靳夜殴打周建平的事情,林夏也有些想笑。 估计他从来没有这个样子过。 杂志上说,男人在面对自己心仪女子的时候,受男性荷尔蒙的驱使,会不自觉的干出一些感觉会让那个女孩开心的事情,只为博美人一笑。 而不会去计较这样做的后果,也不会承认当时的自己纯属脑残。 看到林夏眼中的窃笑,靳夜忙找了话题。 周建平这段时间过的很开心,上次大义救亲了之后,柳雪待他更好了。要知道,他连她的亲人都当作自己的亲人,不顾自己的安慰,是个女人都会欢喜不已。 因为这件事,两人的关系也有了实质性的突破,终于不止局限于牵牵小手,搂搂小腰了。人都说情场得意,赌场失意,可自从受伤之后,那好事也就接二连三的来了。 先是公司最大的合作伙伴点名让他负责项目,然后是上司态度的转变,让他从一个小透明变成了小红人,在勤勤恳恳工作拿下这个case之后,顺利的升值加薪了。 这一次升职,再加上原本手里的一些存款。周建平小小的算了一下,之前年薪约莫十五万,买车,油钱,车的保险等前前后后花了十万,平时除了吃个饭给父母买点东西,也没什么开销,那时候手里是35万的存款。 之后两人谈恋爱花了近8万,后来听林夏的话不时给父母买点礼物,花了扼腕,现在手里还有2o万的存款。 这次升职之后,年薪从十五万涨到了二十五万,现在已经十月了,在今年过年之前手里应该有个二十五六万,等明年过年的时候,就能凑一个三室两厅的小房子了。 现在不是有很多房地产商为了吸引更多顾客买房。都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比如两房变小三房之类的话。 那时候就可以和小雪求婚了,想到这里周建平脸上露出了微笑。 不过,升职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更多的加班,为了不让别人看不起,最近一段时间他都很努力。力图将手里的事情完成的最好。 将最后一个代码写完,运行了一下程序后,已经是晚上11点了。 周建平伸了一个懒腰,关了电脑,拿起椅子后面的外套。关了办公室的灯。 自从升了主管之后,他就已经有自己的办公室了,虽然面积不大。却不用在和那些刚出校门的毛头小伙子挤了,不是么。 虽然,他也才出校门三年,却觉得比他们老了不少。 “诶,你听说了么,小周这个主管怎么升上去的?” “怎么没听说,不是说他工作努力,又恰好得到了这个机会么?” 路过茶水间的时候。听到了里面留下来两个同事的对话。 “切,这话你也信,公司这么多人。怎么就能让他又这么机会,听说,是他上头有人?” “有人。你开玩笑吧,他在公司两三年了,那人怎么就没出现过,还能等到现在。” “唉,你别不信,我同事的女朋友的闺蜜的男朋友不是在富讯里面上班么,听说这个case是他们公司的oss下的命令呢。不然,你以为那个刻薄张会对小周这么好,就算升他上去了,也会刮他一点油水下来。” “诶,那小周怎么会认识别人公司的oss的。” “听说是因为他女朋友的原因。” “就是我们楼上那个杂志社从下面农村来的那个女孩?” “可不是么,当初小周找了一个外地女孩,公司里那些男孩面上羡慕的很,背地里还不是都笑他笨。b市本地人,又有车有房,怎么会去找一个外地姑娘。现在呢,只怕肠子都悔青了。” “是啊,像咱们俩,在这个公司带了也有六七年了,居然被一个小伙子后来居上,这个世道啊……” “唉,这个世道,什么不讲关系。我那个七十平米的小房子,现在每个月还贷都够呛呢……” “你至少还有一个窝,我呢,现在还租着房子呢,月薪一万多放在外地哪个不说工资高,可在这个b市,算个屁。只可怜我老婆孩子……” 后面的话周建平已经听不下去了。 他的升职,居然是小雪的功劳。 周建平只觉得自己脑袋里乱乱的,什么时候走出公司的都不知道。 原本想给她打个电话的,掏出手机一看,已经11点半了,她早就睡了。 也没心情开车,打车回了家。 到家已经12点多了,刚刚进屋,就听见客厅的卫生间响起抽水马桶的声音,然后门打开,周母从卫生间里面走了出来。 “建平啊,回来啦!” “嗯,妈,您怎么还没有睡啊。” “睡了一觉,又醒了。”周母挥了挥手,“老喏,年轻的时候每天晚上加班到12点都没有问题。” “妈,您还没有退休呢,哪里就老了。”周建平倒了一杯水,坐在母亲身边。 “怎么没有老,看看妈头上,都有白头了。”林夏的话很有效,这段时间周建平对父母关心多了,周母说起柳雪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大的怨气了。 “今天怎么又工作到这么晚,柳雪有没有陪你?” 周建平笑了笑,“她送了宵夜过来。”想到公司里听到的话,他迟疑的将事情告诉了周母。 “……妈,您说,我这次升职,真的是小雪的原因么?” 周母虽然有一双势力的眼睛,毕竟吃的盐比周建平吃的米要多,问道:“你上次是不是说柳雪有一个很厉害的亲戚,就是把她弄进现在公司的那个?” “嗯。”周建平点了点头,“小雪才工作一年,年薪都有七八万了,要知道,你儿子我当初刚刚毕业的时候,工资也就她那么多。现在她住在她三姨家里,近两百平米的房子。就她一个人住呢。” 周母抬了抬眼皮,“那她三姨一家呢?” “听说刚买了一套别墅,她们一家已经搬过去了,所以现在的房子就小雪一个人在住。” 别墅! 周母心抖了抖。 嫁给周父这么多年,她娘家那边,周父这边的亲戚。还没有能住别墅的。 看了看眼前这个面相憨厚的儿子,周母心里叹了一口气,还是儿子比她有眼光。如果依她的意思,找了个本地的女人,高傲不说。势必是瞧不起他们这一家子都。 现在,儿子找的女朋友不仅性格好,还能在工作上帮助儿子。这可是老周家修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啊! 就她们这栋楼前面一户人家的儿子,当初工作的时候,月薪也有一万多,工作了这么多年,也没见涨。而自己儿子,才工作了三年,就从十五万涨到了二十五。 自己家有什么本事,周母是清楚的。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儿子这次,还真是托了未来媳妇的福啊! 想到这里。周母笑道:“不管这事儿是不是真的,可你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若你没有这个能力,就算有这个关系。你也扶不上墙,是不是?” “妈,话虽然这么说,可是我……” “你当初追小雪的时候,可知道她们家的情况?”儿子一向实诚,从来没有想过走后门什么的,当然,就算想走,自己家也帮不上什么忙。 见儿子走进死胡同了,周母问道。 “当然不知道,那时候她也不知道我是b市的,只知道我和她一样,都是打工的。” “那不就得了,她从来不图你的东西,你也不图她的东西。现在这一切,都是你应该得的,不然,将来你拿什么结婚,就你手上那点钱,怎么养老婆孩子。” 想到现实,周建平沉默了。 “行了,你们谈了也一年多了,小雪都还没上门来看过我们俩老。什么时候你们俩有空了,请人家过来吃个饭,也让我们俩老见见未来的儿媳妇。” 那件事还没有消化,周母丢下来这件事就夺去了他所有的注意力。 “妈,你真的同意小雪上门了?” 周母白了儿子一眼,笑道:“有什么不同意的,我儿子老实巴交,这么多年都没谈过女朋友,我这个当妈的当然不放心,怕你找的是那种外面的坏女孩,没得败坏我们周家的门风。现在你们俩谈了也有一年多了,感情也稳定,我也看出小雪和现在外面的那些女孩不一样,自然同意。” “我儿子这么喜欢的人,我这个做妈的怎么会不喜欢,你真当妈是个坏人啊!” 想到母亲为自己考量了这么多,而自己平时还在背后埋怨母亲,周建平面露惭愧,“妈,我平时不该和您顶嘴的。” 周建平不是个愚孝之人,却也不是不孝的人。 “我是你妈,养了你二十五年,还能害你不成。”自从儿子谈了女朋友,她好久都没有和儿子这样谈心了,周母叹了一口气,“二十五年,尼玛我也从二十五岁,到现在的五十岁了。当年,你才这么高一点,现在,都已经结婚生子了。” 时光真的不饶人啊! 和母亲谈了一番,周母道:“好了,我不吵你了,快去休息吧。” “嗯,妈,你也好好休息。”周建平嘱咐了几句,这才回房。 看着儿子关上门,周母这才笑了起来。 她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一个才认识一年的女人怎么可能斗的过她。 这不,她才回忆了一下从前,儿子的心又都在她身上了。 想到柳雪,周母点了点头。 儿子找的这个女人还真不错,至少还能帮忖一下儿子。 建平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老实了,又重感情。他们俩老在还能看顾他一些,若有一天不在了,谁来护着他。 想到现在b市那些捧高踩低,妖里妖气的女人,周母皱了皱眉。 只希望儿子这次找的是个好女人! 唉! 周母摇摇晃晃的起身,有些蹒跚的回了房。 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管什么性格的父母,终究,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 307 要上门了 林夏到片场的时候,瞿景言还没有没有到。 外面已经开始拍了起来,林夏拿着剧本,在不远处看着男女主角的对话,在心里暗自点头。 这次的女主角,剧组没有没有选的那些已经成名许久的大腕,而是长相比较清秀的新人——赵晨姗。 男主角高湛也是一个新人,在银幕上有过几个作品,不过都是男配角。 但是瞿景言在看过他演的电视剧之后,就将这个人确定下来了。 现在看来,他确实很适合这个角色。 就外形而言,他五官很精致;演技虽然有些青涩,但却因为角色本就不爱说话腼腆的缘故,更能突出角色的性格。 简直就是为这部剧量身定做的一般。 “卡——”导演喊道,“这一幕很不错,过了过来。对了,小高你过来一下。” “什么事,导演。” “刚刚你的表情还能更腼腆一些。毕竟你面对的是你喜欢的人,因为冷漠的性格所以……” “小林编剧,在干吗呢?”清脆的女声打断了林夏的思绪。 她抬起头,看到了赵爽清澈的脸。 午后微醺的暖黄阳光,少女清秀莹白的侧脸,唇角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真如一副美好恬静的水彩画 明星果然是漂亮,她还是老老实实做编剧吧,别想着客串什么的了。 “在修改剧本,有什么事么?” “没有,就是想和你讨论讨论接下来的人物性格的把握。因为我觉得陈秋她之前可以用天真不谙世事来吸引男主,可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那她身上原本吸引人的那种特质也会随之生改变,那应该用什么方法去诠释现在的陈秋。” 林夏微微一愣,可能是没想到赵晨姗居然会这么专业。 在她面前坐了下来,赵晨姗笑道:“平时我都是和景言谈的,不过没想到今天他没有过来。所以才来打扰你的。” 她叫她小林编剧,叫瞿景言景言,里面透着亲热劲儿,这亲疏一眼就分辨出来了。 林夏忙道:“没有,这本就是我的职责。” “不过,景言很看重这部电视剧。自从这部剧开拍之后,他每天都会过来的,不知道今天被什么事耽搁了。” 听到她这句貌似自言自语的话,林夏脑中却想起了殷若看瞿景言时候的表情。 宠溺的,带着若有似无的暖意。 林夏笑道:“这段时间事情多。可能有些累了。对了,你刚刚说的那些话我觉得很有道理,所以后面才有这样一幕……” 林夏翻了翻手里的剧本。“你看着第七十五场里面,我之所以让陈秋……因为我觉得这样可以……” 赵晨姗合上了剧本,笑道:“小林编剧果然是原著的作者,这些地方一说,我才明白了。这些伏线藏的也太深了,不讨论还真现不了呢。” 面对她这样的追捧,林夏笑了笑,恰好导演开始喊“开工了”。赵晨姗也就离开了。 不过,她也不像她想象中的那样是个花架子,人也还是有几分本事的。 刚刚那一番话。给林夏一些提示,又有灵感出现了。 “哇,怎么我没来你就这么认真了。早知道我应该早点不来的。”瞿景言的话在头上响起。 “好啊。你自己偷懒,居然还敢给自己找借口,简直是讨打。”林夏笑道。 抬头一看,林夏有些愣住了。 瞿景言皮肤本就白皙,现在更是水润的不像话,双眼里面的喜色怎么都藏不住。 睨了他一眼,林夏不禁问道,“有什么喜事啊,瞧你这高兴的样子,藏都藏不住。” “有么?”瞿景言摸了摸脸,“别说我了,刚刚老远就看到晨珊和你在一起,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嗯,是这样的。”说起正事,林夏也不含糊,“她倒是给我们提了个醒,这里我们可以这样……” 电视剧和电影的要求不同,电影对每一个情节,每一个细节都是经过仔细的推敲了的。而电视剧的要求则低一些,只要你演的不是烂的不行,基本来三次以内都能过。 而且这次选的演员演技都还不错,在这个角色里面,赵晨姗作为女主,场景最多,自然也是最考演技的。 不过一部电视剧下来,她的演技还真提高的不少,至少电视剧前期表现平平,后期中有几次还有不俗的表现,让这些在一旁观看的人,都感染了。 十一月份开拍,因为投资的原因,制作方那边又比较急,所以整个剧有些赶。 不过饶是这样,瞿景言对演员的要求也不低。 近四个月的时间,总算是在过年之前将该剧杀青了。 林夏心里也算是松了一口气,因为第一次做编剧,又拿这么高的工资,在剧组都忙碌的时候,也不好太过清闲。 这段时间,根着他们忙的昏天黑地,陪靳夜的时间很少,让他不满了几次。 不过好在临近过节,他的事也不少,两人分别忙碌着,倒也相安无事。 过年的时候,林夏的私人账户上面又多了近5oo万。 想着这些,林夏戳了戳碗里的饭,看着林老爸道:“老妈,前两天我给你打了两百万到你原来的那个账户上面,咱们家刚刚搬家,这个就算是给家里的过节费。您俩老今年幸苦存下来的钱,留着养老吧,就别动它了。” 知道女儿做编剧,却不知道居然这么有钱,林老爸吓了一跳,“怎么好好的就打钱过来了,我和你妈手上还有钱,你自己挣的钱,自己留着,以后做嫁妆。” 自从她十八岁以后,林家老两口就都没有再要女儿的钱了。 当初收了女儿的钱,一来她年纪还小,怕钱在她手上搁不住,或者被人骗;二来。家里也确实需要钱。 现在房子也有了,工作也有了,什么都不用操心,女儿幸苦挣下来的钱,就都让她自己收着吧。 这几年下来,女儿是什么性格。他们俩老也都知道,再不怕她胡乱花钱的。 “爸,妈,您啊就别操心我了,我自己挣的钱还不能留几个么?”林夏笑道。“就是小辉将来读大学等等所有的费用我都给他存好了,只等他十去八岁了就交给您。” “姐,我的钱凭什么交给老妈他们啊。我长大了也得有自己支配钱的权利。”林辉第一个跳出来了。 林老妈用筷子敲了儿子的手,“一边去,还想支配钱,等你自个有能力挣钱了,老妈我自然不管你。现在这些钱是你姐给你将来做学费的,可不能让你乱花。” “钱只是第一件事,这第二件是才是重点。” 溪水镇有一套房子,容城有两套。市有一套,b市有一套,现在家里一共有五套房子。现在只有市的那套简单装修之后租出去了。每个月能收4ooo块钱的租金,一年什么都不做,就能有四万块钱。其他四套现在都空着在。太浪费了,怕是要好好装修一下,租出去才是。 “什么?”林老妈心里盘算着,听女儿这样说了,有些漫不经心道。 “我之所以打钱到老爸的帐号上,除了过节之外,还有一件事。”林夏顿了顿,看着吃饭的几个人,道,“我谈恋爱了,过年我会把他带回家来给你们瞧瞧。” “什么!”三个人三只口六只眼睛齐齐盯着林夏,异口同声惊呼道。 见他们都这样盯着自己,林夏有些不自在,微咳了两声。 “我都十八岁了,大学也过了八分之一,谈恋爱不是很正常的么,你们干嘛这么惊讶!” 林老爸惊呼,是因为:哪个臭小子把我女儿骗走了。 越这么想,越是盯着眼前的林夏,越觉得自己女儿十分乖巧,不懂人心险恶。 林老妈则想道:女儿才十八岁,可不准让那些个穷小子的花言巧语给骗了。 当年林老妈可是溪水镇的一枝花,多少追求她的人她都看不上,就瞧上了林老爸的实诚。 我可得好好把把关! 林辉则是:老姐眼光这么高,居然有人能让她瞧上,真是稀奇。 最终还是林老妈先反应过来,毕竟作为过来人,她是很能理解“女大不中留”这句话的。 “夏夏啊,这件事太突然了,你至少也得提前给老爸老妈通知一声吧。这贸贸然把人领回家,这我们一家人都没准备啊!” “是啊!”林老爸也点头附和,“你现在学习工作这么忙,怎么会有时间认识外人。” 听林老爸说起这个,林老妈忙问道:“不会是你们班上的同学吧。” 林辉撇了撇嘴,老姐这么会挣钱,学生哪里有钱,她看得上才怪! 果然,林夏摇头道:“不是,是工作的时候认识的,比我大几岁。” “那到底是大几岁啊?”林老妈又追问道,“不会是五岁十岁吧。” 她女儿可才十八岁呢,前途一片光明。 林夏想了想,“大个五六岁吧,算起来他还是我的学长,也是从京大毕业的。” “那算起来现在已经有二十四了,才从你们学校毕业么?” “没有,已经毕业两年了。” “那他现在是做什么工作的?”这才是林老妈最关心的。 女儿这么能挣钱,总不能找一个挣的比她还要少的老公吧,那岂不是日后要靠女儿养家? 那样的话,那个男的岂不是成了小白脸,吃软饭的了。 308 靳氏公子 林夏想了想,有些不确定道:“他应该是做生意的吧!” 开公司的,应该也算是做生意吧! 做生意? 林老妈和林老爸对视了一眼,和他们一样做这种小生意的么? 俩老还没表达鄙视之请,林辉就问道,“姐,做什么生意的啊。人比尔盖茨那种也叫做生意,咱校门口摆小吃摊的也叫做生意,是哪一种嘛。” 他林辉的老姐的男朋友,怎么可能只是一个做普通生意的。 “嗯,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名下的几家公司还行,我也听过。”林夏想了想,“那个富讯和宜康都是他开的,还有什么房地产公司,我也不是很清楚。” “富讯居然是他开的!”林辉震惊道。 作为一个电脑狂人,别的企业也许不知道,但富讯他确实如雷贯耳。 富讯,简直就是中国另外一个华为。 只不过华为的总部在深圳,而富讯科技的总部在b市,所以对b市人而言,富讯科技比华为听的更多,也更为熟悉。 “难道他就是富讯那个神秘的总裁,靳氏集团的二公子靳夜!!” 林辉大惊。 “呃,他有这么出名么,怎么你们都知道他。”见林辉这个样子,林夏不禁想起了当初在京大参加舞会时候,靳夜出现时那些京大骄子的反应。 被人众星捧月,如天王巨星一般。 难道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 看着林辉眼中的激动,林夏疑惑了。 见儿子一脸崇拜的样子,林家老两口疑惑道:“他很神么,小辉你这么崇拜的样子。” 要知道,周建平来过之后,林辉对他就一直嗤之以鼻,说什么他脑袋太愚笨,人太傻。蠢蠢的。 至于他老姐林夏,林辉从来就没有崇拜过,一直觉得她笨极了。 也只能做写书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事,若让她捣鼓电脑或者编程之类的,估计一辈子都学不会。 “老爸老妈,你们是不知道。靳夜,十八岁毕业于大学斯坦福大学,后回国深造,二十二岁自京大硕士毕业。在研究生期间,编写了无数程序。而其中一个程序被诺贝尔科技奖提名,虽然最后被米国一个七十多岁的疯子给挤了下去,却是诸多计算机学者心中的偶像。” 林辉顿了顿。添了一句,“当然,也是我的偶像。” 他一大堆话,都将林老妈绕晕了,“这个什么福大学是个什么大学,都没有听过。” 看林家老两口晕乎乎的神情,林辉解释道:“斯坦福大学被视作“西岸的哈弗大学,在1959年工程学院院长提出了一个构想——这便是斯坦福大学的转折点:将一千英亩以极低廉、只具象征性的地租。长期租给工商业界或毕业校友设立公司,再由他们与学校合作,提供各种研究项目和学生实习机会。” “于是。斯坦福成为美国家在校园内成立工业园区的大学。 得益于拿出土地换来的巨大收获这个建议,斯坦福使自己置身于在美国的前沿:“工业园区内企业一家接一家地开张,不久就出斯坦福能提供的土地范围。向外展扩张,形成美国加州科技尖端、精英云集的‘si1i va11ey’,也就是现在举世闻名的硅谷。” 听林辉的介绍,林夏有些恍惚。 在国外的时候,谢郗彤三人来美国看她的时候,他们五人也曾到过斯坦福大学的校园里,她也给几人讲过斯坦福大学的历史。 “随着美国西海岸“高科技带的兴起,各个电脑公司,包括“世纪宠儿微软公司纷纷在这一线安营扎寨,斯坦福大学的地位越来越举足轻重。 而它的毕业生为人类文明、科学技术进步、世界政治经济、和现代商业展做出了极其卓越的贡献。 他们中有美国总统,有世界科技领袖,有诺贝尔奖金获得者。 他的毕业生们创造了世界众多一流企业,比如我们众所周知的hp, goog1e,nike, yahoo等等。 如果说,哈佛大学与耶鲁大学代表着美国传统的人文精神,那么,斯坦福大学则是二十一世纪科技精神的象征。” 林夏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其中淡淡激动的感觉,还是让另外三个人有些莫名。 “夏夏,你很喜欢这个学校?”谢郗彤问道,“怎么觉得你好像很激动很自豪似得?” 林夏愣了片刻,这才淡淡笑了起来。 是了。 在哈佛,耶鲁,剑桥,斯坦福等几所世界著名的大学里面,她是最喜欢斯坦福的。 因为,它是靳夜的母校。 走在这样的路上,林夏似乎想到了当年的靳夜,是怎样面无表情的穿过这个校园,在这里学会了做饭,学会了人生中许多许多的第一次。 只要想到她站在他曾经的天空下,看着同一片蓝天,她总是有种莫名的感动。 这就是网络上说的矫情吧。 她想。 看着周围或大或小的拱门,林夏点头笑道:“嗯,很喜欢这所学校。” 林辉一通解释下来,林家老两口虽然还晕乎乎的,但有一件事是很明确的。 就是,这个优秀到人神共愤的人,是怎么看上自家闺女的? “哎呀!”林老妈惊呼一声,“今天都腊月二十了,还有十天就过年了,这家里还乱糟糟的。” 林老妈一拍大腿,“你这孩子,人要过来,你怎么不早点说。” 林夏有些心虚的笑了笑,“这段时间不是忙么,忘记了。” 见林老妈还想说什么,将筷子一搁,“老爸老妈我吃完了,先回房了。” 说完,蹭蹭蹭的跑上楼了。 躺在床上,林夏也很无辜。 原本她根本就没想过今年把靳夜带回家的,还是他软磨硬泡。最后动用武力才让她屈服了。 所以,老爸老妈惊讶,她也很意外好不? 正想着,就听见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姐,我能进来么?” “进来吧,门没锁。” 门从外面被扭开。林辉神情有些扭捏和害羞,“姐,未来的姐夫真的是靳夜啊!” 林夏点了点头,“是啊,怎么了?” “那。他来我们家的时候我可不可以问他问题,和他合个影?” 看林辉那个样子,林夏差点儿笑出来。 多少年没有见他弟弟这样的神情了。一想到这小子一脸臭屁、拽拽的样子,林夏就巴不得把他暴打一顿。 “可以,到时候我和他说一下,大家照合影的时候你可以单独和他一起照相。” 接写来的几天,林家几乎算是忙的人仰马翻。 就连一向置身事外的林家小弟也同意被林老妈拖出去买了一身衣裳,而不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摆弄电脑程序。 “诶,老林啊,你说我穿这件衣服怎么样?”林老妈拿着一件衣服。在大大的穿衣镜面前笔画着。 左右看了看,自语道:“不行,这款式总觉得太僵了。” “这件呢?”又从床上拿起一件。比划了两下,“不行,颜色太艳了。不庄重。啊,这件浅灰的怎么样,会不会太显老,太呆板了。” 明天就是靳夜过来拜访的日子,一大早起来,林老妈总觉得有些紧张,做什么事都心神不宁。 到了晚上,更是如此。 虽然林夏劝说了一通,貌似效果并不太好。 看着林老妈表演了半天,林夏无奈道:“妈,人家都说女婿见丈母娘,不是应该女婿紧张么,您紧张个什么?” “你这孩子,懂什么,第一次见面尤其重要,何况是他们那种见惯了贵妇人的人,当然要给个好印象。” 林夏笑道:“妈,你也说他平时生活中都是一些贵妇人,穿衣打扮都很精致得体,什么没见过。倒不如你穿的平常一点,让他觉得咱们家十分温和才是。就像建平哥来咱们家的时候,刚开始不也是紧张的很,现在过来都平常极了,像自己家一般。” “对对对,你说的很对。”林老妈一拍大腿,“这个倒是提醒我了。得,明天我也不要你爸穿西装了,他刚刚还和我嘀咕说这哪里是女婿上门,天皇老子上门都没有这么正式和隆重。” 除非必要场合,林老爸一向是不穿西装的,毕竟没有普通的t恤和长衫穿着舒服。 “嗯,老妈你也别太紧张,其实他也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的,没想象中那么恐怖。” “知道啦知道啦。”林老妈一边不在意的挥挥手,一边把这些“正式”的衣服收到柜子里,把那些“亲和”的衣服抱了出来。 见林老妈油盐不进的样子,林夏无奈的笑了笑,回房了。 所以,靳夜拎着礼物上门的时候,林老妈是上面穿着一件白色休闲衬衣,下面一件浅灰色的裙子,林老爸则是普通的t恤加西裤,林辉是最新款的耐克运动套装。 用他的话来说,最喜欢这个对勾,希望他的人生中全都是对勾,永远没有叉叉。 所以,他最讨厌的牌子,就是特步。 这样的歪道理听的林夏闷笑不止。 而林夏,则是一套鹅黄色的连衣裙加白色小皮鞋,长披肩,看着很乖巧淑女。 看着这样普通却洋溢着温馨的一家,靳夜觉得自己手心里都开始冒汗了。 “叔叔阿姨好!”对林家老两口,靳夜还是很尊重的。 虽然没有钱,却愿意倾其所有给自己儿女最好的一切。 看到靳夜,林家老两口愣了愣,林老妈小声道:“这年轻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 林老爸也觉得眼熟的紧,只是这样的人,自己怎么可能见过? 林辉灵光一闪,想到了几年前飞机上的那个游戏机,眼睛一亮。 难道,那个时候,靳氏公子就喜欢上他姐啦! 309 彪悍的老妈,不需要解释 林辉转了转眼珠子,却没有道破。 这件事老爸老妈想不起来最好了,到时候还可以用来“威胁”他老姐,或者眼前这个有钱的姐夫给他买东西。 看到眼前这个长得这么精神的小伙子,林老妈显然有些局促。 不过他开口之后,林老妈也缓过神来了,笑道:“来就来了,还买什么礼物。” 中国人似乎都喜欢这么客套一下,可若不带礼物,又觉得这个人没有礼貌。 “这是给叔叔买的上好的茶叶,给阿姨的护肤品,还有给林辉的一对腕表。礼物不算贵中,叔叔阿姨别嫌弃才是。”靳夜也是很会说场面话的。 林夏接过他手里的东西,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 林老爸没有说话,林老妈从来没接触过头上这么多“总”的人,也不知道说什么,林辉接过给他的礼物吹了一声口哨,“居然是劳力士的表,这一只就得十几万了吧,姐夫真是大出血啊!想我想要买一辆几十万的车,我姐都舍不得给我买呢。” “爸、妈,这人都来了,大家就别站在门口说话了,还有人经过呢。” “对对……瞧我,都糊涂了,快进来。” 林夏拿了双拖鞋,“这是新的,换鞋吧。” 靳夜换了鞋,和大家一起走进客厅。 寒暄了一阵,林老妈就说厨房正在忙,穿了围裙进厨房了。林老爸向来没有交际手腕,也不知道说什么,只有林辉一个人不断问靳夜问题,场面这才没有很尴尬。 两人一边聊着,靳夜一边打量着别墅的装修。 和所有别墅一样,里面的装修极为豪华,不过细微处还能看出和别处的不同。 阳台上叮叮咚咚响的水晶珠帘,外面挂着的吊兰。沙发角落摆着的布艺娃娃,半旧的餐桌布等等,都能看出生活的痕迹。 “靳大哥,当初你那个程序是怎么想出来的,我后来也仔细研究了,发现里面有几个子程序算法很经典。要我就想不出来,你真是太厉害了。”林辉对他显然很是崇拜,一个人说个不停道。 林夏笑道:“他平时比较喜欢玩计算机和电脑,没事的时候也喜欢自己编几个小程序小游戏玩玩,我电脑里面的什么程序啊。软件啊都是他捣鼓的。知道你对电脑方面精通,所以才有些激动了,平时的话这家伙可以高傲的很。谁的面子都不给呢。” 听林夏这么说,林辉脸上现出一丝羞涩,有些别扭道:“哪像你说的。” 林老爸吭哧两声,挥手道:“夏夏,你去厨房帮帮你妈,顺便给我们洗些水果过来。” 知道林老爸是要支开她,单独和靳夜聊,林夏点了点头。离开了客厅。 而林辉,则继续问靳夜很多编程上面出现的问题。 林老爸虽然没吭声,却在一旁观察着靳夜。 他书读的虽然不多。但看人还是有几分准头的,(自认为。) 毫无疑问,单从外表上看。这个年轻人自然是模样周正。就算他再怎么不肯承认,却在心底觉得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自家女儿。 在天下所有父亲的心中,自己女儿是天下最好的人,配的上天下所有优秀的男子。 而且在听了林辉的解释之后,再看这个浑身散发着上位者的气势男子。虽然心里还是很别扭,但显然觉得自己女儿眼光十分不错。 客厅里父子俩再打量考较靳夜的时候,厨房里母女两人也在谈话。 “夏夏,你老实和妈交代,你和他处对象多长时间了,嗯~” 就刚刚那小伙子进来,林夏给他递拖鞋的时候,两人动作那个熟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俩已经成婚了,是小夫妻了呢。 “唉哟,老妈,也没多久啦!” “嗯哼,没多久是多久。哼,你老妈我可是有一双火眼金睛的,一看就觉得不止谈半年这么简单。” 林夏上大学才多久,不过一个学期,并且平时学习工作还这么忙,怎么可能认识这么气派的年轻人后,这么快就熟悉起来。 自家女儿什么性子她再清楚不过了,看着温和,实际上对人可防备的很呢。 见林老妈老神在在的样子,林夏好奇道:“老妈,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和他谈了很久呢?” 林老妈得意洋洋道:“哼,你是我肚子里出来的,你什么性子我还不知道。从你上初中开始,那主意可就大着呢,又是写书又是出版的,哪家十三岁的小孩像你这个样子。” “所以在谈恋爱这件事上面,我经常让你弟弟不要早恋,就是没和你说过。因为你妈我知道,如果你要谈恋爱,那谁都劝不住;若你不肯谈恋爱,谁逼也没用。” 听林老妈这么一说,林夏不禁有些讪讪的,只含糊道:“唔,谈了很久了。” “很久是多久?”林老妈问道,想了想,猜测道:“莫不是你在国外的时候认识的?” “嗯。“林夏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 “算算时间,你们两人也谈了两年半了,难怪这小伙子要上门了。” 林夏心里大呼,“老妈,你真是太神了!” “你今年十八,那孩子今年也已经二十三四了,你爸在这个年纪已经生下你了。虽然说现在大城市都流行什么晚婚晚育,但对咱们老一辈的人来说,还是希望能早点儿抱孙子的,所以他急着上门,你老妈我也能理解。” 见林老妈这么快就接受的样子,林夏不由奇怪道:“老妈,你怎么突然这么开明了。” 要知道,林老妈对林辉的政策可是各种不准早恋呢。 林老妈白了自家女儿一眼,“你以为你妈我是老顽固呢,妈妈可是新时代的妈妈,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在生活上为人处世上,可是比谢芳华厉害多了。谢芳华都能接受赵昕,我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小靳这孩子,况且这年轻人也挺优秀的。配的上我女儿。” 见林老妈这样的大无畏,林夏弱弱道:“妈,您就不怕靳夜他太优秀了,你女儿我招架不住啊!” 靳夜长成这样,又这么有财势,简直就是招人的代表人物啊! 林老妈白了他一眼。“我怕什么,我女儿这么优秀,他小靳怎么还会去招惹其他女人。况且,就算他招惹了其他人,大不了离婚。我女儿这么优秀,害怕找不到比他更好的。哼,看上别的肤浅的女人。是他的损失。” 一席话说的林夏囧囧有神。 老妈,您太彪悍了,简直就是我的偶像啊! 林夏:“老妈,您女儿哪有您说的这么好。我有几斤几两重,我自己再清楚不过了,对靳夜……我一直都怕以后……” 见女儿那闷闷的样子,林老妈看不过去了。 “你丫!”伸出食指在林夏额头处重重点了点,“我女儿浑身上下。哪儿差了,要长相有长相,要气质有气质。要学历有学历,怎么就配不上他了。他靳夜是有三头六臂呢,还是能长生不老。他若是有一点对不起咱,你只管回来,老妈绝不放过他们靳家。” “有钱就了不起啊,那么喜欢玩女人,怎么就不直接去开家妓院算了,天天都有免费的妓女。哼!告诉你,咱们林家虽然是小门小户,但你老妈我也不是吃素的。只要他对不起你,老妈就算杀到美国,也要帮你把场子给找回来。” 听了林老妈这一番豪言壮语,林夏眼眶微微有些湿润。 她还是当初那个唯唯诺诺普普通通的林夏,可林老妈他们,已经不是她记忆中那个卑微了一辈子的农村妇人了。 现在的林老妈,女儿优秀,儿子也是前途光明,生活富足。没有生活的磨难,接触的又是些大城市上面的人,自然是底气十足,天不怕地不怕。 “咱们小区以前不是有个叫阿信的,你还记得不?当初和你们几个还玩得不错来着。” 话题转折的太快,林夏正感叹呢,冷不防间,有些愣愣道:“记得啊,怎么突然说起他来了。” “哈哈,当年我女儿就厉害着呢。周围有柳梓清、赵昕和谢郗彤这样的美女环绕,阿信那小伙子还不是喜欢上你了。”说起宋信,林老妈有些感叹,“其实当时我还挺看好他的,家里有钱,有仆人,父母又不在身边。以后你嫁过去离娘家又近,有什么事娘家人也能帮忙,只是后来他搬走了,这事我也就没想了。” “那小伙子人不错,长得也不招人,又喜欢你,这才是良配啊!” 林夏:“……” “妈,我当时才初中呢,你怎么能想这么早啊!” “哼,别以为你老妈我不知道,你那些书里面,尽是些情情爱爱,卿卿我我,你们现在的孩子啊,一个个的都早熟的很。” “夏夏,老妈和你说,在感情中,你可不能没有底气、畏畏缩缩的。要知道,他能被你吸引,喜欢上你,就已经说明了你的优秀。所以,不必有这么多的想法,只管去做,要知道,你老爸老妈一直在你身后支持你呢。” “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你老爸老妈这里,总有你的一口饭吃!” 林老妈的话很糙,却给了林夏无限的力量。 在她未来的生活里,每当有不如意或者软弱的时候,就会想起这一番话。 然后,充满了力量。 310 家规 “不过呀,这两个人相处,你骨子里可以硬,但嘴巴上一定要软,要捡好听的说。这男人啊耳根子都软,喜欢听好话。凭他怎么强硬的石头,一遇上水,还不是没辙了。” 点了点女儿的头,“以后可不许说这种没志气的话了,就你这种拧巴的心理,以后没事儿都能找出事来。” 林夏点了点头。 婚姻中信任很重要,弱势没有信任,只怕这个婚姻也是岌岌可危了。 “行了,咱们娘两说的时间也够长了,把这水果端出去给大家吃吃,润润喉。我估计啊,你爸已经按奈不住问他是干什么的,家里有什么营生了。” 林老妈笑眯眯的将洗干净的水果盘递到林夏的手上,道。 果然,林夏出来的时候,林老爸已经开始盘问靳夜了。 “哇,姐夫,你竟然住在比弗利山庄?就是那个有着‘全世界最尊贵住宅区’称号的小区么?” 见靳夜点头,林辉一脸向往,“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那里瞧一瞧,说不定还能遇上贝克汉姆呢。” 林夏笑着打岔,“你现在住的地方不是也经常能够看到明星么?” 林辉撇嘴,“那怎么一样,我又不认识他们,去比弗利说不定还能遇到成龙呢。” 靳夜笑道:“到时候一定领你四处逛逛。“ 林老爸微微咳了两声,接着问道:“那你们家里还有哪些人。” 这就是打听男方的家庭情况了。 “我父亲那派共有两兄弟,父亲是老大,下面有个弟弟,家族都是经商的。我这一辈有兄弟姐妹四人,我排行老四,上面有个大哥和两个姐姐。都已经结婚了。哥哥结婚之后搬出去住了,我经常在国内,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一直在外地静居,现在主宅那边只有我母亲一人,所以家里人口还算简单。” “况且最近几年我都会在国内发展,暂时没有回那边的打算。” 温母叹道:“当真是豪门大户,家大业大、人丁兴旺。不像我们馨馨,就她一个。” “诶,姐夫。像你们那种豪门家族娶得应该都是些门当户对的名门望族吧?怎么会看上我们家这样的人家,你们家人不会反对么?” 林辉看着大大咧咧,不时的问靳夜问题。脸上挂着大大的笑,眼里也是崇拜的申请,却是让靳夜最难招架的一位。 他上一句话还在问关于程序的问题,下一秒就问他和她姐谈了多长时间了;刚刚还在聊国内IT行业硬件软件发展还落后国外很多,不经意间就抛出一个为什么会看上他姐这样的问题。 就像现在。刚刚他还在说要去主宅那边看,现在就问起家族看不看的上林夏,会不会待她好了。 饶是靳夜脑容量比一般人大,都有些被林辉整治的招架不过来的错觉。 不过,越是被问,靳夜心里也越是高兴。 林家老两口就不用多说。便是林辉,看着大大咧咧却也是待他姐姐极好,几乎方方面都问道了。那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一直在观察靳夜。 弄的靳夜如临大敌,生怕什么时候不注意,就被抓住了小辫子。 林辉的口才和急智,他算是见识到了。 论起御人之术。林辉比不上他;可若论起这个心理战的小手段,他居然也敌不过眼前这个刚刚十六岁的少年。 靳夜心里暗叹。果然是有其姐就必有其弟啊! 再看了看装着老狐狸相,其实忠厚老实的林老爸,再次暗叹一声:也不知林家俩老怎么教出这样一对与众不同的儿女的。 不过,虽然被刁难,但靳夜心底对这个未来的小舅子,还是很有好感的。 有这样的小舅子,至少比大哥的媳妇,孙依依那个纨绔弟弟要好太多了。 想到孙依依,靳夜就一阵腻歪。 靳轩不喜欢她,靳夜对她更是没有好感。 靠这种手段上位的女人,根本就不值得浪费他的一个眼神。 只是可怜了大哥,还和那样的女人生下了孩子,即便孩子是无辜的,却也喜欢不起来。 当然,脑子里想了一圈,嘴上却答道,“没有,其实豪门大族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必须娶门当户对的名门之后,像我大表哥,娶的就是曾经的当红影星韩千雅,还有小表哥,娶得是国内大学教授的女儿,并不是向外面说的那样十分看重门第的。” “况且我不是长子,不用继承家业,在娶妻方面家族并没有严格的要求。” “对了,姐夫其实我很好奇你们那样的大家族,是不是和电视剧上面演的那样为了争夺家财,兄弟阋墙,骨肉相残什么的?”林辉嘴上像抹了蜜一般甜,但问题却一个比一个犀利。 靳夜笑道:“其实为了财产家族进行内部斗争什么的,都是因为财产不够多的缘故。真正的豪门大族,每个家庭的产业都已经够多了,就算继承了祖业,花十辈子也花不过来,何必争着个呢。” “况且如果家族内斗的话,就会让别的财团趁虚而入,而没有了家族的庇佑,自己手上的那些财产根本就保不住。所以真正豪门,对自己的子孙,另有一套教导规。而受豪门家族辅导长大的人,是不会产生这样心思的。与其争夺财产让外人有机可趁,不如发展自己的产业,像我在国内的一些产业,就是因为有家族作为经济后盾才能发展的这么迅速。” 林辉细细咂磨这段话,若有所思,“也就是说,市面上那些所谓的豪门,其实并不能算是真正的豪门,不过是有些钱罢了。” “那你们家是不是会有什么家规族谱之类的东西?”林辉问道。 靳夜点了点头,“这个自然,不过一般来说对长媳的要求要多一些。” 林老爸点头道:“咱们林家也是有族谱的,你爷爷以前是族长,族谱就在他那里,现在这些东西都在你大伯那里收着。” 对那本《靳氏家规》,林夏手中却也有一本。 字数并不算太多,里面却将人生观,财富观,家族成员行为规范等等都囊括进去了。 那是那次靳宅之行靳夫人送她唯一的一件礼物,却也是最珍贵的一件。 311 异能,再次出现 “你是说,让夏夏和你一起去美国过年?”林老妈和林老爸面面相觑,重复道。 “是的,伯母,自从我父亲去世之后,这些年来都是我母亲一个人过年,所以老宅那边很冷清。”靳夜道,“况且我想将夏夏正式介绍给我的家人。” “这,会不会太快了一点。” 林老爸还是有些接受不了自己十八岁的女儿,就即将要是别人家的人了。 她还没养够呢。 “小靳来拜访我们了,夏夏去拜访一下他们家的老人,也是应该的。”听到靳夜父亲去世的事,触动了林老妈心里的那根弦。 林老爸是男人,自然不知道一个女人若是失去了男人,该活得有多苦。 将心比心,若林老爸不在了,就算她有再多的钱财,又有什么用。 儿子女儿总有一天都会成家立室,那时候她一个人守着这空荡荡的别墅,也是空虚寂寞。 现在,好歹她还有林老爸和林辉的陪伴,可小靳他妈呢? 老伴去世了,两个儿子又都在世界各地,只有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 这样一想,林老妈自然是支持林夏跟着他回去的。 “回去好,回去好啊,多陪陪家里的老人,我们这儿你们俩也不用担心,有小辉在呢。”林老妈道,“还有柳雪她们也在b市,过年的时候把她叫到家里来住,热闹的很。” 在这种家庭问题上,林老爸向来不会和林老妈唱反调。 所以林老妈确定之后,林老爸纵使还有些不满意,倒也没有再说什么。 送靳夜出门的时候,林夏笑道:“唷,今天可真是为难你了,居然装了这么就的乖。” “为了你,这些不算什么。”揽着她的腰。靳夜心情显然极好,“若是能让我和你结婚,再让我装这么久都没有问题。” 温热的气息呼在耳畔,林夏红了脸,嗔了他一眼,这才嘱咐道:“行了。天色也不早了,快回去吧,路上小心点。” “嗯,到时候我过来接你,在家里乖乖等着我。” “知道啦。”林夏白了他一眼。“行了,路上开车当心点。” “遵命,老婆大人。” “油嘴滑舌。” “甘之若饴。” 日子过的很快。美国之行回来后,林夏现林老爸和林老妈对她关心的程度显然上升了一个档次都不止。 “嗯……晚上不回家吃饭了……不是,和同事在一起呢。嗯,是剧组的聚会。好的,我会乖乖回去的,还有小时在呢,别当心了……” 好容易挂了电话,瞿景言笑着打趣道:“又是伯母的电话?” 林夏叹了一口气。“是啊!” “怎么这段时间伯父伯母查勤查的这么紧,难道是现你谈恋爱了?”现在,他已经知道林夏的男朋友就是靳夜了。 林夏端起放在桌上的水杯。无奈的摇头,“自从他去了我家之后,父上大人和母上大人就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了。我也很无奈,好不好。” 一边说着,一边拧开水杯。 “啊!” 还没有拧开,手指上就传来一股灼烧感。 仿佛进入五脏六腑似的疼痛,让林夏握着水杯的手一个不稳,保温杯送手上掉了下来,整个人也痛的站了起来。 瞿景言被她吓了一跳,忙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林夏捂着手指,“没事,可能是刚刚被开水烫到了,我去洗手间用冷水冲一冲。” 瞿景言忙道:“嗯,“冷散热”原理,在水龙头下用冷水持续冲洗伤部,大约泡个3o分钟左右,离开水之后疼痛减轻的话就行了,千万不能用手包着。实在不行的话你就先去看看医生,导演那儿我说一声就行了,导演也不会说什么的。” 今晚上是《少女不哭》的杀青宴,导演已经说了全剧组的人都要到,若只有她一个人不去,只怕又会有人说她大牌了。 因为她还是学生的缘故,所以来剧组的时间瞿景言多;而春节因为去了一趟美国的原因,在在大家都为剧的杀青忙碌的时候,她优哉游哉的在国外度假。 所以,虽然面上不说,但底下已经有人再传她喜欢耍大牌,比明星还像明星之类的话。 若是普通的烫伤也就罢了,可是现在是空间示警,林夏捂着慢慢褪去灼热的手指,心绪不宁。 点头道:“也好,那我就先回去了,导演那边就麻烦你帮我说一下。” “嗯,你路上小心一点。”瞿景言已经帮忙把地上的水杯捡起,递给她道,“嗯,路上注意安全。” 林夏接过水杯,匆匆说了两句,离开了片场。 开着车子,林夏看着自己的手指,沉思着。 上次空间示警,还是任洁钱掉了的时候;而当初被史蒂文陷害进了那个**派对,空间都没有示警,那这次究竟会出现什么事。 或者说,是什么事情会对她有损害,威胁到她,所以空间才会示警的。 林夏有些想不通,心里也有些慌乱,忙拨通了靳夜的电话。 “喂。”电话嘟了两声就被接起来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倦,不过还是带着淡淡的惊喜。 耐着性子寒暄了两句,林夏这才道:“刚刚我这边生了一点事,所以不去参加宴会了,过去陪你,怎么样?” 林夏要参加这个杀青宴,靳夜是知道的。 听了她这话,靳夜显然十分高兴,那语气里面蕴含的高兴的意味林夏怎么都忽视不了,甚至连疲乏都去了一二,声音也有劲了两分。 见他这样,林夏心里微微一愣。 似乎,只要靳夜不主动打电话给她,她从来没有想过主动去他公司探望他。 而他,在看着下属的女朋友拎着保温盒探望自家男朋友的时候,会是什么心情呢? 想到这里,林夏有些自责。 在她心情,总觉得靳夜十分强大,强大到了人的地步。却从来没有想过,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也向往那种普通的温情和生活。 林夏心里微酸,面上却扬起一个笑容,“要不要我带点东西过去,一起吃?” “嗯,我等你。” 靳夜淡淡道。 ps:推荐好友蓝莲君子的《炮灰公主要逆袭》:太后是姐的亲生母亲,皇上是姐的亲生弟弟,姐是嫡长公主,姐怕谁! 312 一波三折 拎着买好的晚饭,林夏开车来到了靳夜的公司。 停好车,到了公司门口,就见一个熟悉而苗条的身影从里面走了出来。 林夏微微一愣。 她怎么会在这里? 没错,这个女人就是这部剧的女主角——赵晨姗。 而赵晨姗之所以能拿到这个角色,她身后的背景也给她增加了不少筹码。 赵晨姗是赵氏集团总裁赵宝刚的大女儿,因为喜欢演戏,才进入了这个圈子,并不是向其他的明星那般为了博一个出身或者为了上位。 她的长相清丽,但那身材确实不可多得。 众多宅男喜欢的爆乳,妙曼的身姿,高挑的身材,确实是个天生的尤物。 而这部剧中,因为女主经常穿着宽大校服的原因,女主的身材其实是没有什么太多是机会显露人前的。 但是,里面有强暴的场面。 而女主之所以会被人强暴,原因就在于她那火爆的身材上面。 也正是因为一点,瞿景言对赵晨姗很是满意。 里面少有的几个香辣的镜头,也将她的身材体现的淋漓尽致,带着一种别样的凌辱的美! 有着天使一般无辜而清秀的面孔,又有这样一副吸引天下所有男人目光的身体,而没有一个好的家庭背景,也难怪她会命运多舛了。 对这个角色的一些心理戏,赵晨姗把握的非常好。 只是? 她现在不是应该在杀青晚宴的会场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夏很讶异。 带着这一份疑惑,林夏进了电梯。 到靳夜公司的时候,里面人已经走的七七八八了,只剩下三两个安静的伏案在电脑上飞的打字。 没有惊动任何人,她轻手轻脚的进了总裁办公室。 门刚刚关上,就听见靳夜不含感情的声音传了过来,“话我刚刚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不想再说第二遍。” “夜?” 林夏疑惑道,“再和谁打电话呢?” “你好自为之。”靳夜简短的说了一句,飞快的挂上了电话,“没什么,一个无聊的人,带了什么好吃的过来。” 见他不想多说。林夏也没有多问,他生意上的事,她也不懂。 “也没带什么,就让是饭店的盒饭,你想要吃什么。下次我让老妈做了给你送过来。” 越过工作台,靳夜揽着林夏的腰肢,在她脖颈间亲了一口。“唉,感觉好久都没有和你一起吃晚饭了。” 林夏白了他一眼,“胡说,才回来几天啊!” 在国外的那几天,两人可是天天都粘在一起,跟连体婴儿似的。 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 “三天!”靳夜控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话语里面撒娇的味道,让林夏不由扑哧笑了起来。 吃了饭,两人黏糊了一会儿。林夏窝在靳夜的怀里想着刚刚空间示警的事,显的有些心不在焉。 “生什么事了,这一晚上都见你心不在焉的?”亲了亲她的唇角。靳夜问道。 林夏摇了摇头,“刚刚进大厅的时候见到赵晨姗从里面出来,有些奇怪她怎么不在会场而已。” 听林夏说起她,靳夜皱了皱眉,“你怎么认识她的?” 按说赵晨姗并不算红,不过是刚刚出道的新人,林夏也不是这种追星的人。 林夏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她是我这部剧的女主角,我能不认识她么?“ 听了这话,想到刚刚赵晨姗对他说的话,靳夜脸色微变。 “你说,要是她知道我是你的前女友,知道我们曾那样亲密的缠绵过,会怎么样呢?” “夜,想必你比我更清楚,她是怎样一个洁身自好的人,会接受你那个过往么?会接受整天在她面前不停晃悠的我么?” “我就是故意要演这部剧的,我要让她一看到这部电视剧,一看到她的这部小说,就不由自主的想起我,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 “夜,我已经知道错了,为什么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呢。那个女孩,那么小,她怎么能在床上满足你呢,曾经,我们是那么合拍,夜~” 赵晨姗犹在耳畔,靳夜却突然如坐针毡了起来。 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过去,会给他的现在带来如此大的威胁。 靳夜眯了眯眼睛,这辈子,还没有人敢威胁他。 就算是他曾经的女人,也不行。 靳夜这边没事,家人那边还没过去看看呢。 想到刚刚的事,林夏坐不住了,道:“那你好好工作吧,我就不吵你了,我先回家去了。这两天剧组这边事多,老妈已经埋怨了好久,说我没有回家陪他们吃过饭了。” 想到刚刚那个女人说的话,靳夜心里一动,也没有挽留,点头道:“那你路上小心点儿,注意安全。” “我知道啦。”在他唇上面亲了一口,“白白。” 回到家,林辉在学校,林老爸在看店子,只有林老妈一个人在家。 “妈,我回来了。” 换了鞋,一边将围巾取下挂在门边的挂钩上面,又脱了大衣。 客厅开了暖气,很暖和。 而林老妈,抱着小白在看电视。 小白,是搬到这里来之后,她怕林老妈一个人在家寂寞,特意买来作伴的小狗。 小白是萨摩耶犬,通体雪白,很得林夏的欢心。 通常只要有时间,林夏都会拉着它上街溜达一圈。 它和林夏也是很熟稔了,自林夏进来起,它先是从林老妈的怀里竖起了耳朵,然后跃下,一溜儿小跑到林夏腿边,围着她转圈圈,不时蹭一蹭,亲昵极了。 抱起小白,林夏坐到林老妈的身边。 “老妈,今天家里有生什么事么?” “家里好的很,能生什么事?”林老妈看着万年不变喜欢的韩剧,头也不转一下的道,“怎么了,今天剧组有什么事?不是说晚上晚点回来的么?” “没事儿,我觉得最近有些累了,宴会又太吵,想一个人清静清静,就先回来了。”林夏心里装这事儿,回答道,“晚上我去接小辉放学。” “嗯。”林老妈无所谓道,待反应过来,提高了音量,“嗯~你不是说累了么,好好休息就成,别忙了。他都这么大的人了,自己会回来的。” 313 再没有比这个更恶毒的了 “再说了,自从他跟着小时在练功房里面搞什么锻炼的,就成日里给人惹事生非的,他不惹别人我就谢天谢地了,他还能出什么事。” 林老妈不满的抱怨。 听她这么一说,林夏才反应过来。 也是,林辉跟着小时学武功也有一段时间了,成果还是非常卓著的。林辉的身手虽说不能算十分的厉害,一两个普通人却也不是他的对手。 而热血青年嘛,哪里都有,偶尔头脑一冲打个架挂个彩什么的也是常事。 他们这种年纪男孩的心理,女孩确实无法理解的。 “嗯,那老妈你慢慢看,我先上去休息了。”林夏道。 “唔,厨房里还炖着排骨汤,喝一碗再上去吧,这么冷的天,也暖暖胃。”林老妈突然想起来,起身道,“我去给你盛一碗。” “嗯,”一个“好”字还没有说出口,林夏猛然间惊醒。 刚刚示警之所以出现,是在她拿杯子喝水的时候,难道—— “妈,我有点事儿,先出去了,晚上再给你打电话。”想到这里,林夏猛的起身,从桌子上拿了钥匙开门冲了出去。 “诶,你这孩子……” 林老妈后面的话,林夏已经听不见了。 她的脑子,已经满满的被这个念头所取代了。 “就是这个!”从车里将杯子取了出来,林夏再次试验了一番。 果然! 她刚试图喝杯子里面的水时,手指上就会不由自主的产生灼烧感,杯子就掉落到了地上。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 林夏看着水杯若有所思。 想到这里,她上了车,发动了引擎。 “喂——” “夏夏啊,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么?” “我有个东西,想让你帮我化验一下里面的成分。” “没问题,你现在过来吧。我在实验室这边。” “嗯,已经在路上了。”林夏收了线,转了一个弯,医科大行去。 到那边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加上赵茜的实验楼比较老,里面的采光并不太好。高跟鞋和走廊水泥地面撞击的声音,在这样北风呼啸的夜晚显得很是阴森。 林夏握着水杯,却浑然不觉,直奔目的地。 “咚咚咚——” “门没关,进来吧。”赵茜的声音从里面传来。隐隐的,配着这样的气氛,更显得恐怖。 外面的设施老旧。里面倒是很现代。 推开门,就是一个成年男子的骨架映入眼帘,阴森森的牙齿,配着黑黑的眼洞,倒把林夏唬了一跳。 恐惧击败了心里的焦虑,林夏开口道:“茜茜,你在哪里?” “这儿呢。”赵茜抬起头,朝她招了招手。“我这儿正在解剖呢,你要过来看看么?” 看着赵茜身后那个蒙着白布尸体状的东西,林夏只觉得身上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九点了。 “大晚上的搞解剖,你不怕把误闯入的人给吓死啊!” 赵茜懒洋洋打了个哈欠。道:“吓死活该,谁让他们胆小的。” 扫了一眼实验室,里面约莫百来平米,长十来米,宽七八米左右,用玻璃隔成了三间,互相连通,却又互不打扰。 “咦,这么大的实验室,怎么都没什么人啊!” 赵茜一边解下手套,一边问道,“现在几点了?” “九点了。” “哦,难怪了,听说这实验室晚上闹鬼,所以每到九点之后,整栋楼都没什么人了。” “咦。”林夏抖了抖胳膊,“你别这么吓人好不。”难怪刚刚进来的时候,两边实验室的门都锁着,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赵茜摊手,“你不相信也没办法,对了,不是说有东西给我化验么,什么东西。” “诺,这个,你帮我看看里面是什么玩意。” 反正不会是水。 接过她递过来的水杯,赵茜奇怪道:“这不是你喝水的家伙么?怎么了?” 林夏:“……” 见她这么豪放的模样,林夏实在忍不住,小小的提议道:“咱能不能淑女一点。” 话说当年那个文静腼腆的赵茜去哪里了。 在林夏抱怨的时候,赵茜已经拧开了保温瓶外面的盖子,正打算打开里面第二层。 见状,林夏忙道:“诶,等等。刚刚我把这个瓶子摔了两边,里面不知道什么东西,说不定沾在里面这层瓶盖上了,你还是先换一副干净的隔离的手套,以防万一。” “哪有这么夸张。”赵茜低估道,不过还是听了林夏的话,重新洗了手,换了一副手套,将东西拿到了观察室。 而林夏则在外面胡思乱想,这里面到底是什么玩意呢,又是谁放在她的杯子里面的。 这样想着,一时觉得时间过得太慢,想要立刻知道结果。 结果这一等,足足等了三十分钟。 而赵茜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件干净的外袍,显然那件染血的袍子废了。 见她一脸严肃的样子,林夏的心,就像沉入了海底,比外面的天气还要冷。 事情,居然有这么严重么? “夏夏,老实告诉我,这里面的东西,你是从哪里弄过来的。” “怎么了?”被她感染,林夏肃容道,“有什么问题么?” “何止是有问题,有天大的问题。你先告诉我,这东西你从哪里搞来的。” 林夏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刚刚在片场的时候,原本打算喝里面的水,结果因为出了一些意外,所以没有喝成。当然,我也从其他渠道知道了里面的东西根本就不是我原来的那瓶水,就过来找你了。” 赵茜呼出一口气,“还好你没有喝。” 顿了顿,她忍不住道:“你知道里面是什么吗?这里面都是蝇蛆卵,并且是很小很小的那种。肉眼都很难分辨出来的。若不是用了专业的工具,只怕我也分辨不出来。” 林夏根本没听说过这个东西,小白道:“这是个什么东西?” 赵茜没好气道:“这不是个东西,这是一种寄生虫,并且生命力超级顽强。在国内,这种虫卵又分为很多种。比如皮肤蝇蛆病、口腔蝇蛆病等等;而你这一杯子里面,居然将这些都包括进去了,我真不知道,究竟是谁,心肠这么歹毒。居然这么对你。” “要知道,这种病在国内虽然罕见,但也不是没有过。这些虫卵一旦接触到人的皮肤。就会顺着人的毛孔钻入人体内,然后寄生于人体,在里面生长繁殖。最可怕的是,在它们没有长大,没有长的能让人看得见之前,医生根本就束手无策,没有办法医治。” “并且若试图用器械将蝇幼虫取出的话,会使幼虫破裂造成严重感染。而像药历网那种网站里面推荐用手挤压肿块以捏死幼虫更是不可行。若患了这种病,个别严重患者会导致残疾甚至死亡。” 想到刚刚在显微镜下面看见的虫卵,赵茜一阵无语。“b市作为中国人口密集型城市,又是国家行政中心,这么危险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能运进来,还放在你的杯子里面。要知道,这种病多见于牧区,并且病人要经常接触牛、马的病史,;或者发生在重症病人、儿童、张口呼吸及野外工作者身上。” “这也就是为什么医生一般都会说张口睡觉是一种病,打呼噜也是一种病的原因。因为这样,染病的几率会比一般人高。” 随后,赵茜又在网络上找了一些这样的图片给林夏看。 只看了一张,林夏当场就恶心的吐了出来。 你能想象那些原本该长在厕所里的东西,长在活人体内的场景么? 见她这样,赵茜倒和没事人一般,一边翻看这些恶心的图片,一边谆谆教导:“这种病多见于牧区,像我国青海、、内蒙古、东北及华北等地均有报告,而在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出现此病较为罕见,b市更不可能了。而预防皮肤蝇蛆病主要就是要讲究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定期做好灭蝇工作,如有不适,应及时到大医院的皮肤科就诊,以免耽误治疗。” 眼下林夏不止生理不适,心理更是恶心的极了,一想到自己打算喝那个东西,就巴不得立刻回到空间里用泉水泡它个百十年的,实在是太恶心了。 而在吐过之后,她更是深深的后怕。 由于她只喝温水,所以不管在什么天气,都会随身带一个保温杯,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正是因为那是她的杯子,所以想要害她再简单不过了,只要在她喝的水里面放一点东西。 不拘什么,都能立刻至她于死地。 在水龙头下面用水漱口了之后,林夏面色已经苍白的不成样子了。 见她这样,赵茜也不好拿对付同学的态度来和她说话了,劝道:“诶,你好歹也是个大学生,也没必要这么害怕吧。咱们要从科学的眼光去对待这个世界,看待这个世界。” 林夏挥了挥手,“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它就是真的,是真实存在的。” 说着,又干呕了起来。 “诶,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想想啊,高中我们学过化学是吧,这世界上不管什么物质,不管它多恶心,从‘世界是物质组成的,而物质又是由元素构成的’这个观点上来看,无论你看到了什么,无非是咱们元素周期表上的多种元素搭配组合而成。举个例子,你看到一头大象,你可以想,它不过是一些碳、氮、氢、氧元素的合体,更进一步说,它就是由原子分子构成的。” “再举个例子,比如我们说某些东西很脏,不要吃到嘴里去,会对人体不好。其实无外乎是因为,那些东西的化学结构会导致我们细胞中一些养分流失、或者分子变异而已。因为化学键的能量不同,会抢夺电子什么的。除去这些层面的因素,简单的看,它们跟我们身上构成的元素都是一样的。” “你看,这么一想,你是不是就觉得这个世界没什么可怕的了。因为你所看到的恶心的东西都是表象的,要从它的微观结构去看待,去分析。包括人类在内,我们不过是一群分子、原子团而已,死了也就死了,被微生物分解,回归土壤,变成世界的本源。” “不要因为这种东西而留下阴影,它们其实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可怕。” 听她这么一说,林夏心里好受了一些,摇头道:“我不是因为恶心才这样的 ,我只是好奇,那个害我的人,为什么不直接下点砒霜在我的杯子里,为什么要这样的恶心人,践踏人。“ “噗”赵茜直接笑了出来,“你文章写多了吧,还砒霜。其实砒霜就是三氧化二砷,只不过古代的生产技术落后,致使砒霜里都伴有少量的硫和硫化物。其所含的硫与银接触,就可起化学反应,使银针的表面生成一层黑色的“硫化银”;而现代生产砒霜的技术比古代要进步得多,提炼很纯净,不再参有硫和硫化物,银针试毒那一套已经行不通了。” “至于你说的下三氧化二砷,那更不可能了。下毒之后,你就会立刻死亡,那么作为法制社会,一定会有人追查。而下这个,你吃了之后染病是一定的,但这个幼虫在人体内成长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段时间之内她就可以把所有的尾巴清理干净,然后身后干干净净。况且你这不是中毒,这是病,就算去医院检查,医生也会说你不知道在哪里旅游或者因为不注重卫生而感染的,根本就不会怀疑其他。” “这种病要根治很难,少则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到时候治好了,你人也不成样子了;治不好……呵呵,与她人何干?” 越说,林夏就越冷。 喃喃道:“这简直比直接让人死还要可怕。” “这还是因为在现代,才查的出来;若是古代,简直就是害人的良器。” “真正的杀人不见血!”赵茜直接下了结论。 “是谁,究竟是谁,这么恶毒,想要至你于死地不说,还费劲心思这样糟蹋你。”赵茜摸了摸下巴,“要知道,能将这些东西弄进b市,后头的人一定有权优势。夏夏,你好好想想,究竟得罪过什么人呢? 314 反击 怎么会这样! 林夏懵住了,甚至有种连自己的手脚都找不到的错觉。 没错,她最讨厌的就是虫子。 而且有密集恐惧症。 刚刚赵茜发的那张图片,虽然只看了一眼,就让她吐了。 主要的,就是这个原因。 那牙齿下面密密麻麻的,涌动的—— 哇—— 还没有想到这个字,林夏再次吐了出来。 可惜,因为刚刚吐过的原因,胃里面连酸水都吐不出来了。 只能干呕。 “诶,你别想了。不要刻意想着去忘记它,想想其他的事。对了,你不是才从美国回来么,春节在美国那边有什么好玩的;还有你男朋友的母亲性格怎么样,好不好相处呀!” 赵茜慢慢劝说她,见她好像缓过来的样子,连忙道,“把你手机给我,我给你男朋友打个电话,让他过来接你。你这个样子,怎么能开车回去呢,就算回去了,伯父伯母也会担心的。” 知道她说的对,林夏点了点头,拨通了靳夜的号,将手机递给她了。 “喂——” 电话那头传过来磁性的嗓音,让赵茜微微愣了愣,轻哼了一下嗓子,“请问是靳夜先生嘛?” 听到一个陌生的女声,靳夜微微一愣:这不是夏夏的手机么,况且她不是说回家去的么,难道出了什么事? 想到这里,靳夜忙道:“对,我是,请问你是?” “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林夏的女生?她现在出了点事,你最好来一趟医科大八号试验楼,有事和你商量。” 说完,也不管他既没记住,就挂了电话。 出事了! 靳夜呆呆望着手机,脑袋里面一片空白。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夜,如果你一定要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一定会后悔的!” 一定会后悔的! 赵晨姗的话犹在耳旁,而他,居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这么放林夏离开了。 此刻。懊恼,悔恨,内疚,自责,这些形容词都不足以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了。 因为害怕林夏知道他和赵晨姗的关系。竟然选择了隐瞒她。 没错,他竟然会害怕林夏因为赵晨姗的缘故,而选择和他再次分手。 没想到。他竟然也会有这么一天。 之所以这么快让林夏带他去见父母,就是想让她在人前尽快承认两人的关系,然后为结婚绑住她打下基础。 赵晨姗,你狠! 仿佛回过神来了一般,靳夜抓起椅子上的外套,就冲了出去。 所以,当他赶到实验室,见到还在时不时干呕的林夏时。脸色都变了。 看着靳夜铁青的脸,赵茜瑟缩了一下,心中暗自奇怪。 就是面对变态沈的时候。她都没有这种恐怖的感觉啊。 看着对面男人眸中聚集的风暴,赵茜间接而迅速的将所有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靳夜,没有参杂任何私人情绪。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赵茜已经变得很专业了。 像一个专业的医生,只余冷静。 “怎么样,还能走么?”揽住林夏的腰,靳夜在她耳边低语道,模样温柔极了。 看得一旁的赵茜暗自咂舌,夏夏也太会调教人了吧,这么快就从一头狼?变成了忠犬? 林夏点了点头,“还行……” 话还没说完,就又干呕了起来。 赵茜在一旁插嘴道:“她这完全是生理性的条件反射,那个东西没有沾上一丁点儿。当然,为了健康着想,还是去做一个全身检查的好。” “嗯,今天麻烦你了。”朝她点了点头,靳夜一把将林夏打横抱起,大步走出了实验室。 待两人离开之后,赵茜双手握拳,星星眼,“真实太men了。” 说完,看着门边那个男人的骨架撇了撇嘴,“这才是男人啊,那个变态沈真是的,居然把我像个麻袋一样的抗在肩膀上,还一脸嫌弃。” 想到刚才靳夜那一脸柔情的样子,赵茜摇了摇头,拨通了沈漠的电话。 电话第一时间接通了,传来沈漠冷淡的声音,“喂——” “喂,变态……呃,沈老师,你有时间么,来实验室一趟,实验室今天来了一批好的研究品。” “嗯,我十分钟后到。” 这边师徒两人研究那些虫卵很给力,这厢林夏已经被靳夜带到了b市协和医院做了全套全身的细致的检查。 有得当场能得出结果,有得要明天才能出来。 从医院出来,看着林夏这虚弱的样子,靳夜十分心疼,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耳光。然后将赵晨姗那个贱人带到暗室里,让人用满清十大酷刑招呼一边。 怎么会有这样心肠歹毒的女人,蛇蝎都没有她恶心,也没有她毒。 她不在乎林夏的生死,她在乎的是,如果林夏真的死了,那她在自己的心里就永远那么年轻,漂亮。 所以,在害死她之前,她要让林夏在自己心中所有的美好都消失殆尽。想到赵茜给自己看的那些图片,就是靳夜这种见惯了生死和鲜血的人,都不由心里发麻。 实在是——太恶心了! 如果林夏身上真的长了这些东西,别的人不说,她自己肯定是第一个受不了的。 她这是要逼死她,并且还不让她正常的死去。 非的用这种龌龊的手段。 想到这里,靳夜拨通了电话,“阿陶,帮我查一个人,半个小时之内,我要她的全部资料,尤其是近三个月以来的每一件事都要有记录。记住,是每一件事!” 顿了顿,靳夜才继续道:“我知道你喜欢小时,但是在没有另一个女保镖过来之前,先让她过来保护夏夏……离开一个多星期,已经够久了的。” 等靳夜将车停下来的时候,林夏已经好多了,只是仍时不时干呕两声。 将林夏从车里抱出来。亲了亲她的额头,“你这个样子实在是不适合回家,这段时间就住我这里?” 揽着靳夜的脖颈,林夏点了点头。 她这个样子回去,也不过是让林家老两口担心罢了,甚至起不了任何作用。 看着她这样乖巧而虚弱的样子。靳夜觉得心都化了,抱着她进了屋室。 放了热水,将林夏放在里面,柔声道:“你先泡泡澡,我下去给你做点东西吃。” 估计吃的东西都贡献给大地了。 被热水一烫。林夏苍白的脸上也有了一丝红晕,点了点头。 靳夜又嘱咐了两句,变轻轻关了门。出了浴室。 从医科大到这间公寓花了四十分钟,陶册的文件也都传真到他的书房了,现在他亟需搞清楚所有的事情。 林夏的情绪已经平稳了许多,让她一个人安静一会儿也好。 而靳夜离开之后,林夏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进入了空间,将自己整个人都泡在空间池水中,一丝一毫都没有放过。 只有在水中。看过的那些密密麻麻的虫才能暂时的忘记。 只有这样,她才会觉得自己幻想中的,身体里面的那些虫卵。都被泉水给当作病毒杀死了。 林夏泡在空间水里面忘记了时间,靳夜在书房里,看着赵晨姗接触过的这些人。陷入了沉思。 赵家,居然能和宋家扯上关系了?这个赵晨姗也不可小瞧,居然和宋珏有过一腿。 啧啧,那么嫩的小伙子,她居然也吃的下去。 赵晨姗虽然长着一张清纯的嫩脸,可那年纪摆在那里,赵晨姗比他小一岁,今年已经二十三了,那宋珏可是和夏夏同龄,只有十八岁啊! 看着两人共同进出公寓的照片,那亲热的模样,靳夜眸子愈加深沉。 这个宋珏不过是个花架子,他那里来的这个能力搞来这种生物炸弹,还是说宋徽也参与其中了? 宋徽虽然只比宋珏大一岁,却是宋家现任家主着力培养的下一代家主。 对宋珏这个弟弟,宋徽显然是极为宠溺的,连他要这个东西,都能给他搞过来,还不问缘由。 靳夜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的在桌面上叩击,暗自思索,宋怡那边事情已经差不多了,传来的消息宋家老头子已经快不行了。一但他离世,那么其他三大家族可不会放过宋家这么大一块肥肉,宋家的资产股票,一定会动荡。 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宋家那些个元老们一定会跳出来的。 宋家二房这个家主的位置,哼,怕是难保住了。 没有家主这个名头,没有家主暗地里的实力,宋珏算个什么? 至于赵晨姗,靳夜心里冷哼了一声,就这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太便宜她了。 他要让她眼睁睁的看着赵家被宋家蚕食,眼睁睁的看着赵家破产,眼睁睁的从一个清高赵家大小姐变得人尽可夫交际花,让她在失去所有的依仗了之后,再把她对夏夏所做的一切,一一还到她身上。 方解心头之恨。 “陶册,你把宋家老头活不了多久的消息小心的透露给其他人,好让他们提前有个准备。至于赵家,赵宝刚可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仁慈。对他多透露一些赵家的消息,让他自以为掌握了所有资料,对赵家出手,然后……” 靳夜勾起了嘴角,“以宋家那睚眦必报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容忍赵家的存在呢。” 漫不经心的将手里的文件扔在桌面上,“那么,就让他好好的承受宋家的反击吧!” 灯光下,他的笑那么迷人,却又那么无情! 315 你能离开他么 林夏在水中不知道泡了多久,直到感觉自己的皮肤都快气褶皱的时候,才慢腾腾的从水里面起身。 空间里面就是有这个好处。 不管在里面呆多久,外面的时间都没有过去。 所以她一点都不急。 从水池出来,心念一转,就来到卧室里面。 和外面的寒冷刺骨不同的是,里面的温度永远都是最适宜的,穿着着身子在里面行走也不会觉得冷。 不过因为人类天生的羞耻感,所以林夏还是从衣柜里面找了一件外袍套在身上,躺在雕花大床上沉思。 究竟是谁,会有这样恶毒的心思来对付她。 她一个小小的作家,根本就不算是演艺圈里面的很,现在往编剧方面发展,和那些电视明星根本没有实质上的利益冲突,所以因为工作或者事业的事情怀恨在心也不现实。 况且赵茜也说过,能将这个东西运到B市,一定是有很大的背景,权势和财富都不能少。 她认识的人里面,谁既有这么大的权势,又和她过不去呢? 林夏的脑袋里面闪过一个个人影,甩了甩脑袋,都一一的排除了。 虽然有认识几个有钱有势的,可是那些人和她都没有什么交集啊。 其中可能性最大的许逸辰,不是早就成功和柳梓清订婚了么,只能两人过了法定年龄,就能结婚了。 然后秦映雪和她也没有什么交集啊,就算她要陷害,也弄不到自己头上吧。 想了许久,林夏还是一头雾水。 难道搞错人了,其实本来被害的不是她,而应该另有其人? 唔。这个可能性也不大啊! 那个水杯是她专用的,剧组里面的人都知道啊! 想来想去,林夏有些气馁了。 这完全没有一点线索,一点儿头绪嘛。 这一番思量,倒让她忘记了刚才见到东西的恐怖感,人也精神了许多。 所以,当靳夜端着做好的东西上来的时候,林夏躺在沙发上,脸色好了不少。 “看来泡一个澡效果还挺不错的。”将托盘搁在桌案旁的床头柜上,“随便给你做了点东西。凑合着吃一下,要不,先喝杯牛奶暖暖胃?” “唔。”林夏喝了一口牛奶。看着下的面条,真的有点吃不下去。 不过想到靳夜的用心,还是端起来,勉强吃了两口。 “夜,你说是谁这么歹毒。用这种方法对付我。我实在是想不出得罪过什么人?”林夏戳着碗里的面条,疑惑道。 看她一副没有食欲的样子,靳夜摸了摸她的发丝,“别想了,都交给我,我会替你找出凶手的。” 林夏抿了抿嘴。“这么歹毒的人,一定不能放过她。这次是我,下次若别的人得罪她了。只怕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 这么说,林夏并不认为自己歹毒。 她虽然不是白莲花,不会以德报怨。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嗯,我已经有了头绪。会给你一个交代的,别想太多了。” 靳夜说道。心里却想着,反正那个女人也快死了,以前的事就别让夏夏知道了。 接下来的日子林夏出门都很小心,片场也没有去了,反正她也不是主演。 一边联系谢郗彤她们排除凶手,一边不是追问靳夜查的情况。 零九年四月,《少女,不哭》播出,因为有一大群读者基础,很快便占据了各大卫视的收视前三,让一众人等跌破眼镜。 要知道,这部电视剧可以算的上是小成本制作了。 演出的都是新人,编剧也是名不见经传,导演虽然有过几部作品,根本就没怎么听过。 但是,就是这一班子人出来的成品,居然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 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少女,不哭》这本小说又登上了小说畅销榜的前几名,琉颜这个名字,才真正脱离了学生这个群体,被众人熟知起来。 很快,多家影视找了上门,要翻拍她的其他几部小说。 而其中自然有天星娱乐的身影。 早在这部电视剧出来之前,殷梅就已经私底下和她讨论了关于《谋尽天下》的影视版权。 不过那时候她忙着这部电视剧,而且也不知道到时候收视率究竟如何,就没有给一个确切的口信。 而也因为林夏从前没有做过编剧,所以殷梅对这个提议也只是做观望的态度。即便殷若和她说了,也不甚重视,只是探了林夏一次口风。 结果…… 看到手中的这份数据表,殷梅皱了皱眉,拨通了秘书的电话,“给我联系琉颜,尽快确定一个时间,我要和她详谈。” 这部电视剧,让林夏的身价倍涨,从前开出的那个条件,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了。 早知道……殷梅心内暗叹了一声,早知道,就应该早点将《谋尽天下》的版权确定下来的。 不过瞿景言和林夏交好,不过是损失点利益,有琉颜这个名头,这些钱还是能挣回来的。 林夏可没时间想这么多。 因为,剧中的女主角赵晨姗居然主动打电话联系她了,这多多少少让林夏有些惊讶。 除了在片场两人会说上两句话,私底下可是没有一点儿交集的。 她找自己,能有什么事? 林夏很好奇。 因为赵晨姗有后台的原因,所以即便她现在不是很出名,可吃穿用度都不是一个普通明星那点微薄的片酬所能有的,她的每一样东西,无一不精。 一个普通的包包,就是好几万,一个普通的墨镜,也是几千上万。 平时片上捧着她说好话的人多了去,林夏从来都不凑上去。 看着窗外。林夏默默的想到。 “林小姐,我来迟了。”一个带着墨镜,长发飘飘的美女坐到的她对面,摘下墨镜,可不就是现在的当红影星——赵晨姗。 没错,因为这部剧的关系,赵晨姗已经从一个新人变成了众所周知的大名人,走红的速度堪比当年演小燕子的赵薇。 她今天没有化妆,素颜在外,让林夏难得的多看了两眼。 要知道。在林夏的印象中,眼前这个清纯中透着艳丽的美女无论何时何地,都会简单的化个装。用来武装自己。 林夏淡淡道,“没有,我也是刚到。赵小姐要喝点什么么?” 因为电视剧走红的原因,赵晨姗的眼里已经有了当初没有的倨傲。 “不用了,今天我找林小姐出来。是想和你说一件事的。” “什么事?”她们两人之间,能有什么事? 盯着林夏的眼睛,赵晨姗一字一句道:“我想请你离开夜,因为……” 说道这里,她露出了一个腼腆而羞涩的微笑,从包包里拿出一份医院证明放到林夏面前。“我,怀了他的孩子!” “什么!” 林夏大惊,甚至失手打翻了桌上的杯子。 不过她到底沉稳过人。在一瞬间的事态过后,很快收拾了情绪,镇定下来,淡淡道:“不好意思,我有些失态了。我不明白赵小姐在说什么。更不明白赵小姐口中的夜,和我有什么关系?” 看着她那优雅的样子。赵晨姗心里大恨。 就这么个乡下来的丫头,居然能引的靳夜如此上心。最重要的是,这个乡下丫头居然有贵妇一般的气质,比自己这个养尊处优,奢侈品培养出来的人,更高贵。 只才是最让她讨厌的一点。 明明,明明不过是个寒门的臭虫,却生生败坏了豪门的一国好粥。 她,出生高贵,才能配得上靳夜那样的人。 看着眼前坐姿优雅的林夏,赵晨姗暗道:算她命好,那杯水居然没喝下去。 不过,瞿景言说她被水烫到,只要沾了那水一丁点,那上面的东西就会顺着毛孔钻入人的体内。 到时候,那些一定会在她体内长大。 只要一想到这个,赵晨姗心下就是一阵暗爽,面上笑的更甜,“林小姐,咱们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在你出现之前,我曾经和靳夜交往过两年。当然,如果你不信,大可以去问他。之后,因为一点小小的误会,我一怒之下,就和他分手了。” “然后,我一直单身,等着他。想着他身边也没有别的女人,也一定是在等我。只是我当时年轻,拉不下面子,两个人就这么僵着了。之后,你出现了,靳夜也没有来找过我,我也就死心了。” “可是前一段时间,他又来我家找我了,之后我们就……原本我也是不想打扰你们,想把这件事压在心底的。可是,这段时间,我很嗜睡,昨天更是开始孕吐起来,去医院一查,我居然有了孩子……”说到这里,赵晨姗眼巴巴的看着林夏,眼里聚满了泪水和请求,“孩子是无辜的,我不想打掉孩子,所以,请你看在我们孩子的份上,离开夜,好么~” 最后一句话说完,简直是梨花带雨,美不可言。 林夏抱臂看着她演完这一出戏,冷冷道:“既然你怀孕了,怎么不去找孩子的爸爸,让他让你们一家三口团聚,居然想来找我?” 真当她是白痴么,不相信靳夜,相信一个惯会演戏的女人? 在片场,她别的没学会,就是知道身为演员,那个情绪酝酿的叫一个快啊。 导演一说哭,那泪水,简直是说来就来。 令人叹为观止。 316 丢失的金龟 若是她赵晨姗说什么,自己就信什么。 那这些年的小说,岂不是白写了? 林夏压根儿就不信她嘴里的任何一句话。 见林夏这副老神在在,豪不在意的样子,赵晨姗心中更是大恨。 若不是当年轻信了司徒星辰那个女人的话,她又怎么会放弃靳夜,主动和他提出分手。 当然,这个时候的她,已经忘记了,当年和她交往的那个靳夜,还是个“穷学生”,之所以能吸引到眼高于顶的赵大美人。 全都是靠他那堪比明星的俊美外表和那一身冷傲的气度。 可之后,因为司徒星辰横插一杆,让赵晨姗误以为靳夜是靠那一身皮相,勾搭富家女的小白脸,这才选择和他分手。 虽然他皮相不错,床上更是勇猛,但男人么,哪里找不到。 何况是她这样的大美女。 当时靳夜的表现淡淡,她还以为不过是他打肿脸充胖子而已,哪里知道,她放弃的居然是比金龟还要大的金龟。 而这么大一只金龟,这个曾经属于她的金龟,居然就这么被她白白放走了。 赵晨姗怎么能不悔恨! “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告诉你,在夜的左胸下方有一颗黑色的小痣。” 林夏不为所动,看了一眼赵晨姗鼓鼓的胸前,“你还是E奶。” 听了她的话,赵晨姗脸一阵红一阵白。 林夏的意思是,连你E奶大家都知道,你说他身上有颗痣,有什么好奇怪。 见她这样,赵晨姗笑了笑,“你知道我为什么会进这个剧组么。可能你和其他人一样,以为我走的是我爸的路子,因为我爸的缘故。但告诉你,我之所以能进这里面,演这个角色,可是夜帮的我,不信的话,你去问他好了……” 说到这里,赵晨姗脸色一变,捂着嘴就往洗手间冲过去。 见她那个样子。林夏了然。 不管她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但又一点可以确定,她确实怀孕了。 只是不知道这个孩子究竟是谁的。 并且今天收获颇丰。解开了困扰林夏许久的困扰。 如果赵晨姗真的曾经和靳夜有过关系,那么,从她现在想要复合的心来看,她就有了害自己的动机。 没错,就是动机。 林夏之所以排除这么多人。就是因为那些有能力害自己的人,都没有这个动机。 而就在赵晨姗和林夏谈论的功夫,陶册就已经把这个消息告诉靳夜了。 听到这件事,想到她可能会说的话。 靳夜不禁揉了揉额头。 看来,把这件事摆平之后,还有一个人需要摆平啊! 林夏不轻易生气。但若是生气起来,还真是有点难搞定。 唉! 暗叹了一口气,靳夜发出指令。“宋家的水已经很混了,赵氏集团最近也得了不少便宜,未免有些太猖狂了。我们,也该清理一下这一锅混水了,通知下面所有人。鱼网,已经可以收了。” “哈哈。终于有点有意思的事情做了。”陶册笑嘻嘻道,然后挂了电话。 随着这条指令的发出,在经过了和林夏的谈话之后,正在厕所里孕吐的赵晨姗,终于收到了来自父亲赵宝刚的电话。 “姗姗,你现在在哪里,赶快来公司一趟?” 赵宝刚的声音又急又怒,说话也没有了平时的和善。 “爸,怎么了,我正在外面呢。” 这段时间利用她和宋珏的关系,家里的公司挣了不少钱,对她的关心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说话都是和颜悦色、轻声细语的,哪里有这样声色并厉的时候。 “你赶快过来一趟,公司出事了。” 听到这话,赵晨姗忙问道:“出什么事儿了,昨天不是还好好的么?” “电话里也说不清楚,你赶快回来,然后一起商量对策。”说完,也不待她反应过来,就挂了电话。 此时,她哪里还有心思管林夏那点破事。 如果家里的公司倒闭了,那她未来的日子…… 想到这里,赵晨姗就打了个哆嗦。 她从小锦衣玉食,当演员那点工资还不够她平时吃饭的,赵家的资产就是她骄傲的资本,家里若是倒下了,她还有什么骄傲可言。 这么一想她也不耐烦和林夏说什么,直接开车回了公司。 “爸,出什么事了?”急急忙忙推开总裁大门,赵晨姗忙问道,“是那批投资出了什么问题么?” “你来看看,从今天凌晨起,旭日股票就一跌再跌,倒现在为止,咱们不仅把所有挣回来的钱都损失掉了,还亏了近两亿。若继续这样下去,只怕会血本无归啊!” 听说是这件事,赵晨姗松了一口气,“爸,炒股本来就是有输有赢,况且我这个可是绝对的消息,怎么可能会出错。再说了,就算这个出了问题,不是还有那批货么,只要货出手了,就能把钱挣回来。” “我要说的就是那批货,那个货源你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那批货在水路上遇到条子了。现在,我们血本无归不说,还要担心会不会被人发现,找到这里来。”赵宝刚气急败坏道,“早知道宋家这么根深蒂固,我们赵家就不该淌这趟混水,谁知道,一口都没吃上,还惹得一身骚。” “爸,这个世界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他们宋家的发达史就干净么,现在谁还记得宋家下面的累累白骨,不都是上赶着巴结。若永远都只是做实业,咱们家根本就不可能能有今天,也永远不可能跻身四大家族。” 赵晨姗冷笑道:“爸,若咱们赵家今天能像宋家那样,怎么会有这么一出动荡,归根结底,还是咱们家财力不够,人脉不够。” “爸,这事你也别急,你先联系一下其他公司的总裁,这个消息这么大,我不信只有咱们一家得到消息。” 能入靳夜的法眼,赵晨姗并不蠢,不仅不蠢,甚至相当的聪明。 不然,也不会想出这么恶毒的法子了。 所谓艺高人胆大,加上她长得又美,真像一朵毒玫瑰。 317 他的下场 “去探听下其他公司的口风,我现在去找靳夜和宋珏,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消息。若只是普通的涨跌,那也会慢慢起来的;如果事态不行,第一时间把里面的钱捞出来,不然要真的套牢了,损失更惨重。” 赵晨姗很快就想到了法子,对赵宝刚道。 “睿睿呢,公司出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见他的人?” 赵晨姗说的是她唯一的弟弟赵晨睿,今年也有二十二岁了。 “他是个什么德行你还不知道,电话也打不通,还不知道去哪里鬼混去了,。”说起这个宝贝儿子,赵宝刚就是一脸怒火,挥手道,“你先去,别管他了。” 出了公司,赵晨姗先给宋珏打了一个电话,问清楚他在哪里之后,很快开车赶了过去。 宋珏脸色有些疲惫,眼底的黑眼圈十分浓厚,一脸重欲过度之相。 相比一个多月前,他更瘦了。 “急急忙忙找我出来有什么事儿,上次不是给你搞到了那个东西么,这次又想要搞什么?”见到赵晨姗,宋珏一脸不耐烦道。 话还没说完,他就开始焦虑起来,整个人开始不断抖动,眼泪和鼻涕也流了下来。 宋珏忙从一旁的抽屉里拿出一袋白色粉末,倒在玻璃茶几上,用习惯欲仙欲死的吸了起来。 虽然当初是她教他使用这个玩意的,可是一脸精明的宋珏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看这个用量,只怕是已经上瘾了。 这样的他,也更能够控制。 想到被条子弄走的那一批货,赵晨姗就开始肉疼了。 那一批货,可是价值几十个亿啊! “你上次不是说那条路是万无一失的么,为什么会有条子出现,我们家那批货已经被条子扣住了。” 待他吸完平复了下来。赵晨姗才开口问道。 宋珏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这我怎么知道,我也是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听我父亲和大哥说的,具体的也不懂。” 赵晨姗可不吃他那一套,冷笑道:“我们家没有了这批货,以后也就没有了货源,你若再找我要的时候,我可没有货给你了。” 听到这里,宋珏才开始认真起来。 他现在,是万万离不开这些东西了。 尝过了这个东西。才知道他以前的人生简直是虚度了,那欲仙欲死的感觉,让他感受了一次又一次。比做.爱还让人痛快。 若真的断了他的来源,可不就是断了他的活路。 宋珏终于开始动用了他那个钝了许久的脑袋,想了想,“我只是在饭桌上听父亲和大哥简单的说了两句,之后他们就去书房了。我也没有细听,要不,我现在回家去问问大哥究竟是怎么个情况,大哥最疼我,一定会告诉我的。” “真是个猪脑子!” 赵晨姗不屑的看着眼前这个失去了脸蛋的小白脸。 当初,她怎么就瞎了眼。看上了他这张脸。 不过,能够控制宋家掌权人的儿子,这种感觉也很不赖。 以后大厅宋家的消息。还要靠这个没用的男人。 赵晨姗勾了勾嘴角,“你向来不管你们家的事,若直接去找你大哥,他一定会很好奇,然后派人追查下来。若他知道你弄这个。一定会将你关起来,让你永远都尝不到这欲仙欲死的感觉。” 听她这么说。宋珏忙道:“那……我应该怎么办?” “唔,这样,你现在先回家,把你听到的情况和你大哥说一遍。你平时流连酒吧夜店,交往的也都是同类型的富家公子哥,他们大多家境殷实,消息来源也比较可靠。得到这个消息,你大哥一定会去深思,倒时候你再顺理成章的问出来,他一定不会怀疑!” “嗯,我现在就去。”宋珏起身,急急求道,“就算你家那批货出了问题,你也一定有弄到货的路子,以后一定不能给我断了来源。” 拍了拍他那依旧俊俏的小脸蛋,赵晨姗笑道:“放心吧,替我办好了这件事,货源你就别操心了。好了,快去收拾一下,记得在脸上画个淡妆,这样才不会让人看出来。” 看着从卧室里面走出来的穿着暴露打着哈欠的女孩,赵晨姗不屑的勾了勾嘴角,和冰妹在一起玩,也难怪他越陷越深了。 通知了宋珏之后,赵晨姗打通了靳夜的电话。 而在等待他接电话的过程中,她感觉到自己剧烈的心跳。 她知道,在离开靳夜五年之后,她爱上了这个男人。 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听着那个男人淡淡的声音,赵晨姗甚至能感觉到身体下面流出的湿润的液体。 那个男人那么好,长得好,家世好,各方面都好。当初她怎么就那么沉不住气,选择了分手呢? 如果上天让她再来一次,她一定把司徒星辰那个贱人给弄死,而不是选择离开他。 当然,现在的赵晨姗已经有些执拗了。 当初她离开靳夜的时候,可不知道他的身价。离开之前的她,在心里对靳夜做出过一方品评,最后得出的结果是:就算靳夜能力滔天,毕业后一年能挣一个亿,可也远远满足不了她的需求。 这还是他能力滔天的结果,而普通的京大学子,一年能挣个百万,都已经是能力卓绝之辈了。 这个社会,丑小鸭之所以能成为白天鹅,并不是它自身努力的结果。而是,它本来就是白天鹅的孩子。 没有一个好的出身,你再能够挣钱,也不会被家族所接受。 她们赵家,每年给她的零用钱,都不止一亿。 所以,冷静分析了一切的赵晨姗很痛快的提出了分手,毫不留恋。 “喂——” 那个男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而疏离,带着禁欲般的美感。 “夜,我是晨姗。我现在有点事找你,你有时间么?” “嗯,我在公司,你过来吧。” “好的,我马上过去。” “赵小姐,我们总裁在会议室等您。”见赵晨姗过来,前台忙殷勤道,“还有赵小姐,能占用您几分钟的时间,给我签一个名么?我特别喜欢你演的《少女。不哭》,演的实在是太好了。” “当然可以。”赵晨姗高贵笑着,却一派亲和道。“签在哪里。” 前台美女忙拿出一个本子,“这里就行。” 签好名字,赵晨姗娉娉婷婷的走了。 隔老远还能听到那两个女人的谈话,“赵晨姗可真是漂亮,不仅漂亮。待人还这么和善。” “是啊,刚刚这么近,我才发现她居然是素颜,素颜还能这么美呢。” “是啊,听说她是赵氏集团的大小姐呢,身价可是不菲啊!” “难怪这么红都没见她有过什么包养之类的绯闻。原来是因为有后台的缘故啊 !” “诶,你说她来找我们总裁几次了,是不是我们总裁的女朋友啊……” 越走越远。声音也越来越不清晰。 赵晨姗勾了勾嘴角,“很快,我就是你们的总裁夫人了。” “咚咚咚——” “进来。” “总裁,赵小姐到了。” “嗯,让她进来吧。” 靳夜放下手中的文件。双手交叠放在身前,看着从门外走进来的这个女人。 眸色复杂。 当年的赵晨姗没有现在这么吸引人。还带着刚刚从高中出来的青涩,却比现在更美。 虽然虚荣,虽然有许多大小姐脾气,但整体而言,心地还算是良善,也有点脑子,不像其他大小姐那样一脸白痴相。 至于脾气嘛。 这个社会,哪个女人没一点小脾气。只要不触及到他的底线,都能忍受,并且当作床第之间的小情趣。 可眼前这个女人…… 看着这样的赵晨姗,靳夜不禁开始怀疑起自己的眼光了。 当年的自己,真的这样看中皮相。 不然,怎么会和这样的女人搅在一起过? 见靳夜这么直直的盯着自己,眸色中看不出丝毫的讯息,赵晨姗不禁有些恍然。 似乎,当年的他,就是这个样子。 任何人,休想从他的脸上,从他的眼里,看出丝毫的信息。 当年那个青涩的小姑娘,虽然有些心计,却真的不懂他某种的含义。现在,习惯了掌控人心的她,才发现这个男人是多么的深沉,多么的—— 不可多得! 如希腊神话中的太阳神一般的俊脸,如神邸一样的存在。 “夜,你怎么这样看着我。”被她看得有些心猿意马,赵晨姗低下了头,羞涩道。 “赵小姐过来找我,有什么事么?”不理她的话,靳夜有些懒洋洋道。 听了他这话,赵晨姗立刻梨花带雨起来,“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冷淡,难道你还在记恨当年的事。可是,当年若不是司徒星辰她设计让我误会你们,我也不会……”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意思。说吧,你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靳夜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全然是她记忆中那个样子。 知道他是这个性格,赵晨姗也不恼。 除了在床上能看到这个男人有一丝的情绪波动,其他时候,他都是这样一幅冰冷冷机器人一样的模样。 这是他性格的使然,她理解。 想到这里,她含羞带怯的看了他一眼,小声道:“夜……我,我怀孕了。” 听到她这句话,靳夜的眼睛瞬间眯了眯,意味深长道,“哦,你怀孕了~” 318 自作自受 “嗯,我怀孕了,是你的孩子!” 赵晨姗说这话的时候,仿佛看到了日后快乐的时光。 有了这个孩子,她就有了筹码。 若靳夜不肯认这个孩子,那她一定会到靳氏家族里面去闹。 反正孩子是他的,体内流着他的血,流着靳氏的血。 听了她这话,靳夜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赵小姐,今天可不是愚人节,开玩笑你也要有个度,我不记得我和赵小姐发生过什么,赵小姐肚子里面的孩子怎么可能是我的。” 难道她就是去和夏夏说这一番话,依夏夏的性子,怎么可能相信她这副说辞。 除非是他亲口和她说分手,否则,她绝对不会相信一个外来人的胡言乱语。 “夜,你怎么能这样,那天晚上,我和你……” “那天晚上,哦,你是说你来找我的那天晚上么?你喝醉了,我让服务员把你送到酒店后就离开了,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那天晚上,赵晨姗是打算先将靳夜灌醉,然后两人成其好事,之后她就有拿捏靳夜的把柄了。 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 然后赵晨姗就改变了自己原本用这件事要挟靳夜的打算,而是想着将孩子生下来之后,用这个来要挟靳家。 如果这个孩子真不是他的,那她这一番苦心有什么用。 想到这里,赵晨姗抚摸着肚子,惊恐道:“胡说,那天我明明记得是你把我送进酒店的。” “你真的记得,是‘我’把你送入酒店的?”靳夜加重语气道,“我可是一吃完饭就去片场接我女朋友了,怎么可能是‘我’把你送入酒店的!” 赵晨姗被问的愣住了。当时,她只记得是个男人扶她进入的酒店,模模糊糊间,觉得那个男人长得也确实不错。 而她刚刚和靳夜吃完饭,除了他,还能是谁,心底自然以为是他。 结果,居然是这样的。 赵晨姗不甘心,几乎有些咬牙切齿道:“那,那个男人是谁?” 和她颠鸾倒凤了一夜的男人。究竟是谁? 而这次,靳夜根本就无视了她,低头看着文件。“这个问题,赵小姐应该去酒店里面问,我还有工作要忙,赵小姐请回吧。” “夜~”今天来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她怎么肯罢休。 靳夜根本就不理睬她。“按了一旁的电话,王秘书……” 赵晨姗跺了跺脚,娇斥道:“算你狠!”说完,转身离开了会议室。 而就在赵晨姗离开后,靳夜拨通了一个电话,淡淡道:“后面的动作可以开始了。记住,一定要让她瞬间成为公众的焦点。” 挂了手机,看着屏幕上面林夏的笑脸。靳夜点了点她的鼻子,“她死之前,能够帮你一点小忙,也算是她的造化。” 而就在赵晨姗开车前往酒店的途中,收到了来自经纪人略带责备的电话。“姗姗,你快点上网看看。你的性.爱视频已经在网络上面疯传了。你究竟怎么回事,虽然想上位,想博眼球,也不用用这种方法啊!”“ 你现在已经够红了,我也给你接了好几个广告,现在这事一出,简直就是自毁形象啊!算了,我不和你说了,你自己看吧。” 经纪人说的又快又急,快的让赵晨姗还来不及反应。 然后,电话被挂断,收到了一个网站。 赵晨姗点开一看,瞳孔瞬间一缩,整张脸变得扭曲起来。 视频里面裸着身体的那个女的,就是她! 虽然视频被人模糊处理了,但伊稀可以见女主的轮廓。 而那天晚上,她穿的就是这件衣服。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握着手机,赵晨姗狠狠道。 终日啄燕,如今反被燕啄了。 向来只有她害别人的份,哪里轮的到别人害她! 究竟是谁,有这么大的手笔。正在她沉思间,就收到了赵宝刚的电话,只听他在里面气急败坏道:“赵晨姗,你给老子滚过来,立刻马上!” “要是十分钟之类看不到你的人呢,你永远都别回来了。” 听到父亲的话,赵晨姗不敢怠慢。 赵宝刚人前儒雅慈爱,人后却是阴狠毒辣,不然也不会白手起家,将赵氏发展到如今这个程度。 赶到公司,刚刚关上总裁办公室的门,就见赵宝刚冲了过来。 只听“pia——”的一声,赵晨姗被父亲一耳光扇到了地面上。 从来没有被人扇耳光的她,登时,脸就红肿了起来。 “爸——”赵晨姗摸着脸颊,仰头道。 赵宝刚一脸铁青,指着她骂道:“是不是你勾引宋家家主的小儿子宋珏吸毒的?” 赵晨姗心里一惊,“怎么了,他吸毒关我什么事,怎么会扯到我身上。” “你还敢狡辩。”说着,将一叠照片甩到她的身上,“你自己看看,这是宋家刚刚派人送过来的。宋家已经放下狠话了,说不把我们赵氏整死,他们就不信宋。” 但凡豪门世家,对自己的姓氏都有一种莫名的自豪。 如今,以姓氏做保,他们根本就是不留余地。 而赵家,也根本没有缓和的希望。 宋家出头,其他公司怎么敢出手相助? 想到这里,赵宝刚更是绝望,看着那个给他给赵氏带来一切厄运的赵晨姗,怒从心起,一脚踹了过去,正好踢在她的肚子上。 而听了父亲一番话的赵晨姗,一颗心仿佛沉入了无边的深渊里。 她已经敏锐的感觉到,有一张无边无际的大网,正层层密密的朝她涌来。 而她,却丝毫没有还手之力。 怔忪间,她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父亲的所作所为。 等到反应过来,铺天盖地的疼痛从骨头的深处传来,仿佛将她整个人撕裂了一般。 赵晨姗感觉到肚子不断下坠不断下坠,有什么东西从她的体内剥落。 然后,一股温热的液体从下身淌出,顺着白皙的大腿,缓缓的,流在了地板上。 赵宝刚是过来人,虽然一怒之下做了这个事,但看到赵晨姗流血,还是不可置信道:“你居然怀孕了,说,是谁的孩子!” 正在这个时候,秘书从外面推门进来,“总裁,不好了,睿少爷涉嫌吸毒,已经被警局给扣留了。” 319 新欢和旧爱 饶是赵晨姗心智过人,面对铺天盖地的疼痛,也不要由捂着肚子呻吟起来。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但想到这个孩子不知道是谁的,赵晨姗又觉得这个孩子就这么流掉了,好像也不错。 至少,到时候公众那边没有什么流言了。 可是,为什么不等她去医院把孩子做掉,而是在公司这么个公众场合,就流掉了。 终究是他宠爱长大的女儿,见她这样,赵宝刚心也不忍,加之儿子出事,忙对秘书道:“楞着干嘛,还不快叫几个人把大小姐送到医院去。” 显然,秘书看到眼前这个场景,也有些呆愣掉了。 直到赵宝刚出声,这才把他喊清醒过来。 积极忙忙喊人将赵晨姗弄了出去。 却说林夏等了赵晨姗十来分钟,见她还没有出来,便有些不耐烦了。 小时主动去厕所看了一趟,发现她已经不在里面了。 林夏有些无语,明明是她把她叫出来的,居然自己一个人跑了。 不过想到自己的猜测,她对赵晨姗的人品已经没有丝毫的想法了。 比这更卑劣的事她不是都做过么? “算了,不管她了。小时,你坐我对面来,随便点东西吃。”林夏从背包里面拿出笔记本,“难得这么好的太阳,出来坐坐也不错。” 小时抱着她的专用电脑,坐在了林夏面前。 林夏写小说,她戴着耳机,玩游戏逛论坛和网页,各做各的,倒也悠闲。 突然,小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ID。陶之妖妖,册册其华,鬼使神差的点开了那个视频。 这个女人,不是刚才那个女人么? 小时楞了楞,喊林夏过来看。 而看到这段视频,上面的日期清清楚楚。 再想到刚才医院单子上面的日期,难道,赵晨姗的孩子,是视频上面这个男子的? 这个男人,虽然身材也不错。但很明显不是靳夜。 果然猜的没错,孩子不知道是哪个男人的,想栽赃给靳夜。 只是。赵晨姗能找上自己,她和靳夜肯定是有过去的。不然,她也不可能这么清楚靳夜的私密之事。 虽然这些事,通过一些途径,也能够知道。但靳夜不是明星。也没有暴露癖,如果不是曾经那么亲近的接触过,怎么可能这么熟稔,这么信手拈来。 两人在一起的时候,靳夜已经二十二岁了,不可能没有过去。 林夏也不相信一个正常的。又如此优秀的男人没有谈过女朋友;就像她,再怎么普通,不也谈了好几个。 只是她遇人不淑。想上她的,她不想要;她想上的,不想要她。 所以,早在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林夏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接受他这个人的同时,也必须接受他的过去。 就像一句话说的。如果没有当初的阅尽千帆,又怎么会有如今的情有独钟。 只是,当旧爱找上新欢的时候,还是让人那么郁闷,特么的想骂脏话。 林夏心里憋着一股无名之火。 而这股火,即便看到了赵晨姗的破事,也无法消散。 她知道,她是对靳夜的过去吃醋,郁闷。 与那个女人无关。 因为,就算没有赵晨姗,也会有李晨姗,袁晨姗出现。 他的过去,她根本就无法参与。 所以,林夏决定,未来一个星期之内,都不接靳夜的电话,也不给他打电话。 惩罚那个男人! 好男人,可都是女人调教出来的。 这个事情,靳夜放了三个大错。 第一,在两人开始共事的时候,他就不该瞒着两人过去的关系。导致她对此毫不知情,没有防备,所以才会差点中着。 第二,面对前女友,他居然还和她私底下见面,而且是在晚上,并且见面还不和她报备。孤男寡女,又在暧昧的夜里,很难不让人想歪。 第三,他居然对前女友这么好。虽然没有靳夜的帮忙,赵晨姗也能通过赵氏拿下女主角。但是一想到她这个角色走的自己男朋友的路子,自己还被完全瞒在鼓里,林夏就一阵气闷。 她什么都不知情,那赵晨姗在片场看到她的时候,指不定心里怎么暗爽,怎么想这个女人真蠢,自己男朋友都守不住之类。 越想越郁闷,林夏起身对小时道:“我去下洗手间,马上就回来。” 在洗手间旁边的阳台上面,林夏给赵茜打了个电话。 可能是她查出杯子里东西的缘故,林夏现在对赵茜大为改观了。 “喂,夏夏啊,正想打电话催更呢,你就打过来了,找我什么事么?” “茜茜,我有些郁闷,你说要是你现在男朋友的的前女友来找你摊牌……并且你现任男朋友还帮她前女友的忙,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事,你会怎么想?”林夏把靳夜和赵晨姗的事简单的描述了一下,“我现在特别郁闷,虽然知道现在的人谁没个过去,但只要想到这件事,就很烦躁。” “哎呀,别烦燥啦。不管事情到底是怎么样,你都应该听你男朋友好好的说说。毕竟你现在只是听信了一面之词,也没有听见你男朋友怎么说,不是么?先不要忙着生气啦。”赵茜道,“你应该这么想,如果你谈了一个男朋友,两人之间最后淡下来了,最后和平分手。然后你有难,又没有别的朋友可以帮忙,你去找你前男友帮忙,只要他曾经喜欢过你,或者只要他是个正常的人,凭你们的交情,他也会帮忙的吧。” “如果那个男人真的是翻脸无情之辈,你不觉得这个人太恐怖了,心思也太歹毒了。曾经的枕边人,都这么不眨眼的当作陌生人,甚至比陌生人还不如,那些情谊,难道都是虚情假意么?” “用情不专的男人固然讨厌,可冷酷无情的人相处起来,也是同样让人心寒!” 赵茜一番话,倒是让林夏若有所思。 赵晨姗找靳夜之前,根本就没有做过陷害她的事,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让靳夜帮忙,并且是举手之劳,靳夜没有拒绝,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靳夜真的拒绝了,那林夏不免会想,若日后他不再爱她,那她和他日后的女朋友对立之时,他又会用怎么样的手段对付她呢? 想到这里,林夏心里虽然仍然有隔阂,不过到底好受了一丁点儿。 320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好了,别想这么多了,要你真的想要知道什么,直接问他就是了。”赵茜笑眯眯道,“上次你拿过来的可是好东西,我研究已经有一定的进展了,若是得奖了,到时候一定请你吃大餐。“ 想到那个东西,林夏不由打了个寒颤,忙道:“不用了,你自己独享吧。不和你说这个了,你忙,我先挂了。” 医学院的学生确实很忙,赵茜也不和她废话,“嗯,等有时间了,异地你要看看你藏着掖着的男朋友。抢走了我们的颜大,怎么能不出点血,请我们吃顿饭呢。” “嗯,请十顿都没有问题,有时间带你见见。” 挂了电话,往座位那边走去的时候,就见司徒星辰正坐在小时旁边,笑眯眯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真是稀客,你怎么过来了。”林夏笑眯眯道。 自从上次两人喝醉了之后,就没有再见过面了。 司徒星辰朝林夏媚笑道:“想你了,自然就来了。” 她的脸色愈发的红润,带着一股艳丽的姿态。 不过她本就长得明艳动人,所以林夏也不以为然,“说吧,过来到底有什么事,我最近都住家里,租的地方倒是可以给你暂住。” 司徒星辰挥了挥手,“听说,赵贱人来找你了?” 赵贱人? 乍听到这个称呼,林夏脑袋里满满都是问号。 “就是赵晨姗那个贱人。” 林夏:“……” 见她那一脸厌恶的表情,林夏还是忍不住道:“你和她有仇?” 司徒星辰摇头,很无辜的摊手,“我都不认识她。” “那你还……”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么?” 很好,很强大的理由。 “其实我很看不惯那个女人,不就是有几分姿色加上家里有两个臭钱么,那鼻孔都朝到天边去了,见谁都是一幅我谁都看不起的样子,让人看了就讨厌。” 看着眼前举手投足间散发出狐狸精气味的女人。林夏喝了一口水,闷在心里道:“我觉得你才是这样,还要加上一条,比赵晨姗更妖孽。” “算了,不说那个贱人了,反正她也蹦达不了几天了。” “等等。”林夏忙放下水杯。“这件事是你做的?” 她指得网络视频这件事。 司徒星辰耸了耸肩,“谁让当初那个贱人陷害我呢,阿夜机警,躲过了。不然那,我小叔叔一定不会放过我和阿夜的。” 林夏哪里还有心思管她嘴里的小叔叔。疑惑道:“她当初怎么陷害你了,你这个事情,对普通人而言。可能是让人名誉扫地、永远抬不起头来的事。可在这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这种花边新闻,对明星而言这更是一种炒作的机会,能让她的事业更上一层呢。” 司徒星辰勾了勾嘴角,“这就是我的高明之处了,她不是演了你的电视剧吗。正好借这件事,用来给你的电视剧做宣传,这件事之后。娱乐圈就再也没有赵晨姗这个人了。说不定这部电视就是她最后的终曲,一定会让这部剧变成经典的。” 林夏抽了抽嘴角,“你想的好深远!” “不用谢我啦。你都快成阿夜的媳妇了,咱们即将要变成亲戚,不用这么见外的。” 想到她刚刚说的。最后的终曲,林夏没有理会司徒星辰嘴里的话,只是问道:“你究竟要做什么,她那种人死不足惜,你可千万别为了那种人,搭上自己。” 林夏不是圣母,也做不了圣母的姿态。 对一个想要至她于死地的人,她可没大度到要去替她求情什么的。 只是没有想到,她还没有动手,就有人替她出头了。 “安拉安拉,这件事和我没有一点关系,宋家你知道么?”司徒星辰说起这个,“阿夜的奶奶说宋家的人,还有上次在应家宴会上看到的宋信也是宋家的人。” 林夏点了头。 “自宋家老爷子去了之后,宋家现在正搞内斗呢。现任家主哦不,应该马上就要叫前任家主宋世盛的小儿子宋珏,被人引诱着吸毒了。” “什么!” 林夏震惊了,宋珏,那个风神俊朗在学校迷倒万千女生的男孩,居然吸毒了。 她觉得自己好像在听故事一般。 再林夏不敢置信的当头,司徒星辰又扔出一个炸弹,“而那个勾引他吸毒的人,就是这个女人!” 听到这里,林夏怎么会不明白,那个将要对付赵晨姗的人,将会是宋家。 “啧啧,那个女人可真是心狠手辣,这么俊俏的小哥儿也舍得下毒手。” 司徒星辰道,“早就和阿夜说这个女人不简单,他还一直不信我,这下可算是揪住她的狐狸尾巴了。幸好当年我拆散了他们两个,也算是功德圆满。” 一边说着,一边观看林夏的神情。 林夏微微一笑,明白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了。 只怕她是靳夜找来的帮手,或者说,说客。 看来那个男人,还真是了解她。 不过念头一闪,林夏就专心思考眼下的问题来。 赵晨姗勾引宋珏吸毒,宋家要报复她,日后她再也没有演出的机会,这部电视剧真的就成了她短暂演艺生涯的终结,也说得过去。 只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勾引宋珏吸毒,对她来说,有什么好处。 林夏喃喃道。 司徒星辰解开了这个疑惑,“你还不知道吧,赵宝刚能在短短几十年之类积累这么多财富,家底可不干净。听说赵家这些什么房地产之类都是明面上的生意,暗地里可是做走私的,从金三角那边进货呢。刚刚得到消息,赵家小儿子涉嫌吸毒,已经被警方拘留了;而就在我刚刚敢过来的时候,赵晨姗被人从公司抬出来,下身鲜血淋漓,看着吓死人。周围的人都纷纷议论,说她这是流产的症状。” 现在,赵晨姗所在的医院已经被狗仔和媒体包围了,都等着第一手的消息呢。 在赵晨姗刚刚爆出视频事件的时候,又出了流产这件事。 就算宋家不封杀,她的演艺生涯,也到头了! 321 就是欠调教 “这次受伤,她有两三个月不能出来溜达了。” 司徒星辰笑眯眯道,“就算她出来了,也要面对宋家的怒火,所以,你就别担心这个女人了。” 林夏笑道:“你从哪里看出我担心她了。” 瞪了她一眼,司徒星辰道:“阿夜都和我说了,那么恶毒的事,只能是那个女人干的,她的心黑着呢。为了能窃取宋家的消息,不惜出卖身体,然后用毒品控制宋家的人,你说说,这是女人干的事么?宋家把她弄死,算她的造化,只怕事情没那么简单。” 至此,赵晨姗的事情也算是尘埃落定了。 就算她曾经做过什么,现在根本不需要林夏出手,她就已经自身难保了。 想到这次的无妄之灾,林夏叹了一口气。 “算了,不说她了,倒胃口。说说你吧,打算什么时候和阿夜成婚呢,到时候一定要请我喝喜酒啊!” 又把话题绕道靳夜的身上了。 这个女人! 林夏心里有些好笑,面上却一派淡定,“我最讨厌用情不专的男人,当然,朝秦暮楚的女人也不喜欢。” “其他的我不敢说,不过我们家阿夜绝对是个好男人。”司徒星辰笑眯眯道,“如果他是个见异思迁、脚踏两只船的混蛋,我绝对第一个饶不了他。” 而刚刚赵茜说的是,“人活在世上,要多为自己想想,合得来就合,合不来就散,看事情要洒脱一些。感情这种事,长痛不如短痛,短痛不如让别人痛。你说对不对?如果你男朋友不好,直接踹了他,找其他人去。三条腿的蛤蟆没有,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就凭你的本事,你勾勾手指,会有成千上万的人扑上来呢,一大波男人正在朝你涌来。” 本来还有些郁闷的林夏,立刻被逗的笑了起来,心绪也好了不少。 “上了大学的人就是不一样,我觉得你长大成熟了好多。”林夏突然之间感叹道。 而她。却越活越回去了。 “哪有,你这是当局者迷,我这是旁观者清。要是对待感情的事。你还能像平时一样理智的话,那我绝对建议你和他分手,因为你绝对不喜欢他。”赵茜忙道,“你这个人啊,就是太冷静的。和你相处从来不见你发怒生气过,这次为这件事发怒,看来你还真的挺喜欢这个人的。” 一路走来,两人的感情太顺利了,从交往到见家长,基本上就没出现过什么感情的波折。就算是上次的分手。也不过是感情中一个小小的坎,事情的出发点不过是一种小事,根本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 而这次赵晨姗的出现。才真正给林夏提了个醒。 接受一个比你年纪大的人,就必须接受他的生活,他所有的过往。 而林夏不知道的是,这个赵晨姗离开了,还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过来。 这才是当前最应该弄清楚的。 而在这之前。还是得冷冷他。 就算叫司徒星辰过来,也没用。 林夏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而对司徒星辰纠结的她是不是信任靳夜的事,林夏根本就不做他想。 一份感情中,若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那么这份感情势必是不能长久的。 所以,对靳夜和赵晨姗近几次的接触,林夏心里有谱。 她从不认为靳夜和赵晨姗分手之后,还会和她有什么交集。 她了解他,也信任他。 当然,最信任的,是她的眼光,是她自己。 但是,明白归明白,心里还是会有些不满的。 男女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容不下一点沙子,关于对方的前一任,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尽管嘴里说不在意,但是心里始终都是记得的。 就像靳夜见到林夏和宋信在一起时会不满一样。 只是林夏和宋信从来没开始过,只是普通朋友。 林夏隐隐觉得宋信对自己似乎有点好感,但是他从来不说破,她也就装作不知。 他是个很好的朋友,也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她不想失去这个朋友。 “嗯。“林夏轻描淡写的揭过,”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走了,家里还有点事。“ 说完,看了看时间,领着小时走了。 还来不及说出留住她的话,林夏两人已经离开了。 留下司徒星辰一个人傻眼的呆在这里,这个“嗯”字,究竟是同意她的说法呢,还是不同意呢。 有些苦恼。 晚上,林夏关了手机,在QQ上和陈清说了声,将发的章节上传了 今天白天写字了,晚上也不急。 下楼从林老妈怀里拎起小白,把它按在浴盆里洗了个澡。 “夏夏最近怎么了,天天拎着小白给它洗澡,搞得小白看到她就想跑了。”林老爸奇怪道。 “是啊,这孩子,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每天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拎着小白去洗澡,真是怪异。”林老妈摇头,“也不知道她涂了多少沐浴露,小白这身上远远就一股香气。” 话还没说完,两人就问道了一阵香味。 “小白,你给我老实点,整天到处跑,身上脏死了,还不知道有多少寄生虫和细菌。” 林家老两口对视一眼,正打算说什么,就听见电话响了。 “喂——” “伯母,我是小靳,夏夏在家么。” “哦,夏夏啊,在家啊,怎么了?” “夏夏手机关机了,我打不通她电话,不知道她到家没,有些担心,所以打电话问一下。”靳夜的声音充满了担忧。 “她已经到家了,这孩子,怎么就不给你打个电话说一声,也免得你担心。” “没事,她到家了就好。伯母,明天周末,公司放假,我可以过来拜访您和伯父么?” “嗨,欢迎欢迎,没事就过来玩,和伯母还客气什么。”想到靳夜现在一个人呆在国内,母亲在国外,父亲又离世了。虽然家财万贯,却不免孤单寂寞。 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还可以看电视,还能去店里面找林老爸。而靳夜呢,国内一个亲戚都没有,细算起来,最亲近的就是他们一家了。 这样一想,林老妈母爱大发,“我和你伯父在家也没什么事,尽管过来玩,我和你伯父很欢迎。” 和未来女婿聊了两句,挂了电话的林老妈遭到了林老爸的反驳。 “谁说我没事了,我每天忙着呢。” 知道他看着靳夜就别扭,林老妈也不理他,只一个人看电视。 林老爸嘀咕了几句,得不到回应,便跑去和自家女儿一起折磨小白去了。 322 请罪 第二天一大早,靳夜就拎着大包小包按响了林家的门铃。 林老妈开门,见是他忙笑道:“怎么来这么早。” 瞄到他手里的东西,又道:“来了就来了呗,还带礼物,哪里有你这么讲礼性的孩子。” “礼性”是溪水镇那边的方言。 “阿姨,也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您上次不是说看电视时间长了脖子有点酸么,这是我托朋友从国外带来的按摩仪,专治颈椎腰椎酸疼的,对这个特别有效。还有林辉上次托我买的一些锻炼用的器材。” 被人这么重视,林老妈自然很欣喜,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现在他们家日子越过越好,卡上的钱越来越多,可林老妈毕竟是节俭了一辈子的人,除非必要,对这些东西倒也没有那么看重。 从前在寒风中卖小菜的时候,什么天气没有,这点小事挨得住。 上次她也就是吃饭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就被靳夜记在心上了。 被人这么放在心上,靳夜在林老妈心上的位置,蹭蹭蹭的就上升了,笑着接过他手里的东西,道,“你这孩子,就是心细,快把东西放下,可别勒着手了。” “嗯,伯父呢。”靳夜从善如流放下东西,“上次他说喜欢下棋,我让人带了专业的棋盘,打算今天和伯父切磋切磋呢。” “巧的很,他正一个人在书房自个瞎琢磨呢,你进去找他吧。” 靳夜勾了勾嘴角,“夏夏呢。” “那孩子,还在睡懒觉呢,我上去叫她。” “不用了伯母,这段时间她也累了,让她多休息会儿。有话吃饭的时候说也是一样的,我找伯父下棋去了。” 看着靳夜的背影。林老妈脸上不免笑嘻嘻的。 当爹妈的,不就是希望女儿能找到一个好归宿,对她好为她着想的男人么? 从这几次相处来看,小靳这个孩子确实不错。 所以,当林夏宝宝的睡了一顿,拖着小白给它洗澡的时候。看着门口立着的男人,立刻不淡定了。 尼玛,正打算这段时间都冷着他呢。 他倒好,直接杀上门来了。 眯了眯眼睛,林夏决定无视这个男人。 把小白按在水里。倒了沐浴乳在手掌心,在它身上揉搓起来。 “小靳啊,夏夏又在给小白洗澡啦。” “是的。伯母。” 林老妈走了过来,不解道:“这孩子,最近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每天要给小白洗澡。她白天不在家的时候,小白就只用洗晚上一次;她在家的时候,必定得洗两次,害得小白现在看到她就跑。” “妈,我这是讲卫生。哪里是着魔了。” “讲卫生也不是你这么讲的啊,人都没有它洗澡洗的勤快。” “人当然那没它勤快,人干净多了。” 天知道。看了赵茜的那些东西之后,她连小白都想扔了,丝毫不想家里养宠物。 只是林老妈和小白相处久了。有了感情,自然不同意林夏这没有头脑的做法。没办法,她只好改变策略,每天给小白洗几个澡,让它多干净一会儿。 “伯母,动物身上确实很多脏东西,您又喜欢抱着小白,夏夏也是为你您好。”靳夜开口道。 “夏夏,你招呼一下小靳,老妈我和你爸去买菜了啊!” 尽管不情愿,林夏却也不愿在家人面前落靳夜的面子,“知道啦。” 林老妈离开了,林夏没有理睬靳夜,任他一个人站在门口。 晚冬的上午,和煦的阳光从窗扉透过,洒满屋室,暖人心扉。浴缸前的穿着浅蓝家居服的少女低着头,认真的在给小白洗澡。 如缎黑发大部分被发夹固定在后,仍有两缕不安分的垂在脸颊边上,在阳光下带着绒绒的感觉,靳夜只觉得心都酥了。 在她身旁蹲下,揽住她纤细的腰肢,在她耳边轻语道,“我知道错了,别生气了好么?” 被熟悉的气息环绕,林夏心里一动,耳尖红了,白皙的脸上泛着红晕。 白了他一眼,揉了揉小白,“唷,大总裁也有做错的时候,我这个小老百姓怎么不知道。” “虽然她在我心里没有一丁点儿的分量了,我也不该瞒着你,我和她的曾经的关系。更不该私底下和她见面,让她有诬陷我的机会。” “哦,你怎么知道别人就是诬陷你了呢。”林夏似笑非笑道。 看着白里透红,晶莹剔透、近在咫尺的耳垂,靳夜凑过去轻咬了一口,“自从认识你一来,我的都做了好几年的和尚了,你还不知道么?” 一股酥麻的感觉传来,林夏瞪了他一眼。 不过在靳夜看来,就是双瞳剪水,盈盈含情。 压下心底的燥热和羞涩,林夏道,“算你还有点诚意。”知道一大清早就跑过来请罪。 用下巴示意靳夜帮忙给小白洗澡,林夏洗了手,抱臂道,“关于这件事,我真的很不高兴。这么大的事你居然瞒着我,我甚至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事情的人。并且在和我在一起之后,你居然还和她有过接触!” “哼!” 林夏吃醋了。 看着她那傲娇的小模样,靳夜心里松了一口气。 她发泄出来,总比冷着他,然后突然联系他,来一句一刀两断的好。 上次那个事,他还心有余悸呢。 “我知道了,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 “还有以后。”林夏凉凉道,“你以前究竟交往了多少个女朋友,要不你一次性都告诉我,免得日后又被人瞒在鼓里,变成最后一个发现的人。” 亲了亲她皱起的小鼻子,“真没有了,就她一个。” “哼,你可真是专情。”林夏有些酸溜溜道。 这么优秀的人,居然只有过赵晨姗一个女人,要么是她魅力太大,要么是靳夜太过专情。 靳夜想了想,认真道:“其实也不是,在国外的时候,因为她们对性都太开放了,我不喜欢,所以没有谈过。到国内之后,赵晨姗各方面都还行,也不粘人,就在一起了。当时我全幅身心都在那个程序里面,对感情真的没有想太多。后来她提出分手,也就分了。” “之后就遇到了你,一下子就被你吸引了,哪里还想过其他女人。” 他不是个会说情话的男人,一下子来这么一句,林夏脸上刚褪去的温度又升了上来。 323 老太太出马 “哼,算了识相。”林夏撅了撅嘴。 在她嘟着的小嘴上亲了一口,靳夜笑道,“我一直都很识相。” 魅力四射。 林夏捂嘴瞪他,这个男人,又在乱放电了。 这里只有小白一个,放个什么电! 看着林夏,靳夜叹了一口气,“什么时候才能把你娶回家啊,我实在是有些迫不及待了。” 每次回那个曾经有林夏身影的屋子,他都会觉得有些寂寞。 明明,从前的几十年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怎么突然之间,就变得这么脆弱了呢。 “我才十八岁呢,才不要这么早结婚。”林夏撇了撇嘴,见小白洗的差不多了,将它抱出来,用毛巾包好,揉了揉,然后拿吹风机在一旁吹着。 靳夜揽住她的腰,“那就先订婚吧,这样,我们就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 林夏眼珠子一转,笑眯眯道:“好啊,如果你能说服我老爸和老妈的话。” 开玩笑,林老爸和林老妈这么在乎她,怎么可能让他将自己拐走。 对此,林夏很有信心。 见她松口,靳夜凑在它唇边亲了一口,“既然你都松口了,就是上刀山下火海,你老公我也得把你父母给拿下来。” “拿下来再说吧。”林夏毫不在意道,反正林老妈和她说过,在她二十三岁之前,是不会把她嫁出去的。 之后,林夏对这件事也没有放在心上。 因为另一件事分去了她的注意力,她没想到,不过短短一个星期的功夫,赵晨姗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自宋老爷子的死后,面对众多财团或明或暗的侵吞打压,宋家现任家主宋世盛并不能很好的守住宋家这份基业,已经让董事会那些老古董不满了。为小儿子的事。他又将大部分心思都放在对付赵家这件事上。 赵宝刚能在尔虞我诈的商圈混到今天这个地步,心计手段自然都不差,拼死的反扑倒也让宋世盛一时素手无策。 在各种压力之下,宋世盛终于顶不住,以宋家家主之位,让其大哥宋世昌着力对付赵家。 宋世昌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对这个唯一的弟弟,倒也没有过多的打压,甚至在钱财方面比从前更是大方。 至于对付赵宝刚,更是小菜一碟。 他的人脉和心计,比起被宋老爷子宠爱的小儿子而言。多的可不是丁点半点。 其实,他更适合做这个当家人。 只是,老人都偏爱小儿子一些。便不顾大儿子,不顾宋家这么多年的规矩,还是将这个位置传给了小儿子。 上位后的宋世昌迅速压下了风波,但终究少了宋老爷子坐镇,加上争夺主位的动荡,宋家的光辉也一去不复返了。 京城最神秘的宋家,终于落下了神坛,变成了和另外三大家族一样的地位。 靳夜的奶奶宋瑾妍听到这个消息。也只是对着老伴靳修叹息了一声,“当年若是哥哥肯听我一句,将位置传给世昌。那宋家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想到早逝的儿子,靳修叹道:“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就算我们只有熙儿一个,还不是……” 还不是天人两隔,白发人送黑发人。 世事无常,纵使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 面对宋家的反扑,所有和赵家有关系的人,都不敢出面帮他。 因为,大家族之间的联姻的关系,赵家得罪的不仅仅是宋家这一个家族。 百年世家,不只是说说而已。 宋家已故的老爷子的亲妹妹,嫁给了靳家现在最有权力的人靳修。 他们肯定不会放任宋家被人欺负,所以即便是动动宋家,也不敢太过分。 而靳家背后,又有应家、孙家、林家和司徒家。 这些人际关系,就像一张紧密的大网,将所有人的利益都捆绑在一起,不是外面的人能渐渐单单撼动的。 赵晨姗确实聪明,也有魄力和这股做大事的狠劲,直可惜出身不对。 她的出身,注定她接触不到真正上层社会的教育,自然也不知道,她所谓的阴谋诡计,在外人看来,是多么可笑。 多么的,自掘坟墓! 所以,在网络上看到赵晨姗最近的照片之后,林夏震惊了。 这个瘦了一圈不止,脸色苍白,憔悴的不成人形的人,真的是一个星期前,在她面前耀武扬威让她离开靳夜的那个女人么? 受她流产这件事的影响,《少女不哭》的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都是为了看一看那个绯闻中的女主角。 也有人质疑这件事是天星娱乐故意搞出来的绯闻,就是为了电视剧的收视率。可是在爆出女主角的近期照后,观众都沸腾了,居高不下的支持和关注这件事的后续发展。 让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像打了鸡血一般,天天追踪报道。她火红的程度,甚至一度超过了天王巨星。 半个月之后,赵家终于支撑不住了,宣布破产,赵晨姗也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据说是到国外静养去了。 林夏也是这么认为的。 只是,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一个消瘦的女人被人从公寓里截了出来,关到了国外最著名的精神病医院里面。 那里有一句名言,进去了,就别想出来。 所以,除了她之前在几部电视剧中的配角角色,《少女不哭》竟然成了她唯一一部女主的电视剧。 而她在里面精彩的表演,也成为了所有“晨迷”心中的经典,更因为她消失的关系,这部剧变成了绝唱。 赵晨姗离开之后,林夏也没有关注了,因为她正面临一个大的问题。 靳夜居然把靳家老两口从国外给请回来了,就是为了说服林老爸和林老妈,让两人订婚。 不知道俩老怎么和林老妈说的,反正林老妈是同意了,林老爸虽然有些不满。却也没有提出反对。 而靳家老两口,在林老妈同意之后,居然就住在了她家。 每天林夏一回家,就能看到四人相谈甚欢的场景,真是让林夏惊悚极了。 尤其是林老妈和靳老太太,简直就像亲母女一般。 两人一起逛街。一起跑步,一起去超市买菜,有说有笑;林老爸和靳老爷子天天对弈,林老爸是个臭棋篓子,在林辉十岁能打败他之后。就一直不肯陪他下棋。而靳老爷子来了之后,两人可真谓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杀的好不过瘾。 和林老爸一样,靳老太爷也是个臭棋篓子,两人半斤八两。 人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有了两宝,家里顿时热闹了不少。 每次见到林夏,宋老太太都用看未来孙媳妇的眼神看她,看得她一身的不自在。每次都匆匆把自己关在了房间。 这天,林老妈照例和靳老太太坐在沙发上织毛衣,看韩剧。小白蹲在林老妈旁边,一副温馨极了的画面。 林老妈道:“夏夏这孩子,从小被我宠坏了。真是没大没小的。” “是你对夏夏要求太高,这孩子我挺喜欢的,还是你们俩会教孩子。瞧瞧我那两个孙子,大的结婚之后整体不着家,小的一天到晚冷着一张脸,都不知道是哪辈子欠下的债哦。”靳老太太摇头叹息道。 “我就挺喜欢小靳那孩子的,人能干不说,又懂礼貌长得又好,也只有您才能养出这样的孙子。”林老妈笑道。 这几天的相处,两人已经十分熟悉了。 靳老太太摇了摇头,“我要是会教孩子,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让我的熙儿……”说到这里,老太太红了眼圈,流下了泪。 “我知道你好奇为什么我会同意阿夜让夏夏进门,其实我们家和普通人家有什么不同,不过是多两个钱而已。可钱有什么用,能换回我儿子的命么?要是能,我宁愿将所有的钱都拿出来。如果不是阿夜他母亲,他又怎么会失去父亲,我们又怎么会失去儿子。” 靳老太太擦了擦老泪,“白发人送黑发人,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就这么……” 都是为人父母的,林老妈哪里不能感受到。 原来,这就是靳夜失去父亲的原因。 “您也别太伤心了,不是还有两个乖孙子么,现在连重孙子都有了,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林老妈安慰道。 林老妈没有读过书,说的话都很糙,却有着上流社会少有的真诚,这也是为什么俩老不愿离开的原因。 靳老太太摇了摇头,“阿轩那孩子在他母亲的压力之下,娶了自己不喜欢的女人,现在家不像家,我和他爷爷也老咯,管不了这么多了。自从儿子去后,这些年也没有回过老宅,他们两兄弟也因为这个事,没怎么回去过。青棠那孩子也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们也知道熙儿的死不是她的原因,可心里就是过不了这个坎。” 应青棠,靳夜的母亲,靳熙的妻子。 林老妈点了点头,她能够理解。 若是有人害了林辉,她没有杀了她就算了,还能给她好脸色。 她有林夏在身边,都接受不了,何况靳老太太只有靳熙这一个独子。 “我一个孙子已经被她母亲毁了,另外一个可不能听她母亲的了。所以,早在之前我就和阿夜说了,只要他喜欢的女孩,奶奶我都接受。阿夜是我看着长大的,这孩子就是冷了点,心思却很单纯,只要看中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变心。知道他是这个性子,是个好孩子,我这才厚着这张老脸过来找你们夫妻的。” 靳老太太拍了拍林老妈的手,“你们两口子的年龄和我的儿子差不多,我是真的很喜欢夏夏,很喜欢你们一家人。” 老人的身上有浓浓萧索的味道,让林老妈不由想到了远在溪水镇的父母。 比起这个老人,夏老爹和夏外婆可真是好太多了。 儿女双全,和女儿住的又近,大家又孝顺,家里人也都平平安安,身康体健。 一直以来,电视上面豪门的太太奶奶们,哪个不是厉害的,可眼前这对只希望孙子幸福的普通老人,真的打破了林老妈所有的顾虑。 先前,他之所以还犹疑,就是怕林夏嫁入豪门之后受别人欺负。虽然她嘴上说的好听,给女儿加油打气,过后不免还是自己一人在心里发愁。 可靳夜奶奶的到来,和这段时间的相处,才真正让林老妈这颗心放在了肚子里。 小靳是个很好的孩子,靳夜的爷爷奶奶也是个很好相处的老人,送俩老过来的小靳的大哥,林老妈也是见过的。 想到靳轩,林老妈叹了一声,活了大半辈子,她还没见过比他大哥长得还要好的孩子。就她这个年纪,第一眼见到靳轩,都被这长相给震住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这么好看的男孩,真的是人? 唉,这么好的孩子,居然就被他母亲给耽误的。居然搞得现在整天不想回家,生了孩子也不喜欢。 真是造孽哦! “您说哪里话,夏夏和小靳这孩子感情好着呢,夏夏喜欢您,我们全家都喜欢您。您瞧瞧,小辉那家伙每天放学了都回来陪您出门溜达一圈。要搁以前,他从来都不陪我这老妈出门呢,怎么喊都不肯挪窝,我和他爸对这小子都没辙。” 林老妈半是酸溜溜吃醋,半是打趣道。 说起林辉,靳老太太那张脸上露出了大大的笑容,像一朵盛放的菊花。 “你们真会教育孩子,不仅养出了夏夏这么好的闺女,还有小辉这么好的儿子,我真是羡慕啊!我那两个孙子,大的那个不说,整天不着家,小的那个又冰冷冷,没意思的紧,哪里像小辉这么孝顺,这么贴心哦。” 刚说话,就听门口传来靳夜略显无奈的声音,“奶奶,您又背着我说什么呢。” 两人一狗同时看过去,只见林夏和靳夜两人站在门口,正在换鞋。 看到林夏,小白刷的一下往书房狂奔而去。 第一次见到这个场景,靳奶奶还有些吃惊,现在都已经淡定无比了。 “奶奶,老妈我们回来了。”林夏打了招呼,“我去书房捉小白洗澡。” 便说着,便挽了袖子。 看到靳奶奶,她就开始害羞了,不自觉想躲。 “回来,待会儿吃饭了再给小白洗澡也不迟,现在先和小靳一起陪我和你奶奶说会儿话,哪有见人就跑的。” 看着林老妈瞪视的目光,林夏拖着步子和靳夜一起走了过去。 324 指尖欢 “奶奶,伯母。”靳夜朝两人 “你们俩怎么一起回来?”靳老太太笑眯眯道。 “阿夜去学校接我。” 对老人,林夏是尊敬,老老实实道。 “夏夏已经十九岁了吧。”靳老太太慈祥看着她,和煦笑道。 林夏脸上笑容一僵,“是。” “再过几个月,阿夜都要二十五了呢。”靳老太太看着林老妈笑眯眯道,“要不咱们什么时候,把他们俩婚事给办了?现结婚了再读书人也多,我和你还能家里给他们俩带带孩子。” 想到这么早将林夏嫁出去,林老妈有些迟疑;但想到靳老太太说带孩子,林老妈又有些意动。 她喜欢小孩了,以前因为家里生活压力大,对养小孩子这些事也都没有放心上,多也只是逗弄一下邻居家孩子。 现她们家生活条件好了,为什么不早早生一个孩子呢。 知道林老妈所想,靳老太太笑道:“现小年轻啊,终是自己身材了,要是早点结婚生子,对恢复身材可是很有好处。” 这么就谈到结婚,林夏讷讷道:“这是不是太早了一点,我还上大学呢。” “已经不早了,我记得老妈去年才说过,陈子墨大哥已经和赵昕姐结婚了呢。”林辉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插嘴道。 “小辉回来了啊,来过来奶奶这边坐。”见到林辉靳老太太比看到亲孙子还要亲,一脸菊花,招手道。 “奶奶。”林辉笑眯眯道,挽着靳奶奶亲热坐下了,各种撒娇卖萌啊! 第一次见他那样,林夏目瞪口呆,现,虽然还是会有些膈应。但比第一次好多了。 “小辉说对,现读大学结婚早就不是什么奇怪事了,现大学里面同居多着呢。不过我可舍不得让夏夏学那些女孩,没有结婚就同居了,所以现我们先把婚事办了,读书工作也不耽误啊!” “对啊姐。你就结婚吧,顺便生个小外甥出来,免得奶奶和老妈一天到晚家里没事干。“林辉挤眉弄眼道。 “对对,还是小辉心疼奶奶啊!”靳老太太笑眯眯道。 “妈,我还要上学呢。结这么早婚,是不是不太好。” 被老太太逼婚,林夏看了一眼全场。林辉这小子靠不住,靳夜不用说,巴不得早早嫁过去,只能求助林老妈了。 看着女儿求助眼光,林老妈沉吟了片刻,道:“夏夏年纪确实还小,要不先让他们俩订婚住一段时间,等夏夏毕业了再结婚?” 林老妈话靳老太太不得不考虑。不过她本意就是让两孩子先订婚,孙子都这么大了,再让孙子独守空房。对身子也不好。 再说了,只要两人订婚了住一起,等有了孩子。呵呵…… 想到这里,靳老太太笑眯眯道:“那就这么说定了,具体时间,咱们几个老人家再商量商量。” “都听您,夏夏爷爷奶奶去世早,老家那边只有外公外婆,过两天我去把外公外婆接过来,咱们两家人好好商量商量。” “好好……”靳老太太直点头,“早听你说起你们老家那边了,趁这次机会,咱们一起过去,也去你们那儿,感受一把乡村风味,这人老了啊,就喜欢热闹,喜欢儿孙满堂。” “可不是,每天夏夏和小辉去上学了,他爸去商场那边,我一个人呆家里面啊,就是没有意思……”两人又开始聊了起来,完全忽视了几个小辈。 林辉这小子机灵很,早就溜号了。 林夏和靳夜面面相觑,林夏道:“奶奶,妈,我们先上去休息会儿。” 林老妈摆摆手,“去吧去吧。” 翻了个白眼,林夏两人上楼来了。 刚进房间,靳夜就锁了门,将林夏抱怀里亲了起来。 这一吻,是完全攻城掠池。 长驱直入舌,毫不怜惜翻腾挑逗,燃起一片燎原星火。 一吻毕,两人都气喘吁吁了起来。 将林夏紧紧抱怀里,他双唇含着她双唇,话语轻柔,却带着粗重喘息声。 “总算是把你这个小妖精定下来了。”说着,下半身不由她柔软躯体上蹭了蹭,手也从她毛衣下摆伸入,顺着小腹,来到了隆起之处,轻捻慢拢。 舌头也不放过她,肆意地侵略折磨那两片柔嫩唇瓣。 因为胸小缘故,冬天时候林夏都不喜欢穿内衣,因此很容易就让靳夜得逞了。 带着薄茧大手放了柔软地方,那里本就娇俏,不盈一握,掌心滑腻让靳夜心微微一麻,手心是用力,搔刮。 这样还觉得不够,将林夏毛衣卷了起来,两个白晰小笼包立刻出现他眼前。 低头含住了那空气中颤抖嫣红,轻咬深舔,吞咽含吮,右手抚慰和搔刮着另一边突起。 林夏被他吻晕晕沉沉,又被他一摸,是不辨今夕何夕。 待靳夜舔上来时候,林夏轻轻发出呻吟,虽然小,却让他受鼓舞。 肌肤上散发着迷人安香,淡淡,像暗夜里盛放荼蘼,惹人沉醉。 自上次从赵茜那里回来,这还是两人第一次这般亲密。 “你是我……”迷迷糊糊间,她听到靳夜声音,“只能这样为我盛放。” 看着胸口这个黑黑头颅,和靳夜俊脸,加上他那句话,林夏突然歪着头,露出了一个妩媚笑。 配着空气中暗香,这样林夏,就像一个误落凡尘尤物 趁靳夜被迷倒之际,突然翻身,将他压身下。 她缓缓伸出了手,手指抚过他眉,他眼,他薄唇,然后顺着脖颈来到毛衣下摆,探入,摸上了他腰腹,然后是皮带。 看着他有些震惊和迷惑眼睛,林夏笑了笑,“你,也是我。” 说着,解开了皮带扣子,将裤子拉链拉下,抚上了那个突起。 对他这件事物,林夏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和摸到了。 那肿胀事务,被她柔若无骨小手一摸,加粗长了起来,似乎要抵入她手心里。 靳夜沙哑着声音林夏耳边命令:“握住它,上次我教过你,滑动……” 一边说着,腰部已经不自觉开始耸动了两下。 听了他话,林夏不由想起当时场景,双手套弄了起来。 靳夜呼吸浓厚了,低下头,就看到这么一幅喷火而淫秽画面:一只白嫩纤巧手,正紧握着他粗大紫龙,上下套弄着…… 视觉上冲击,加让人血脉贲张。 真是一幅**画面! 比他脑海中曾经想象过,还要**数倍。 手握住了两团柔软,闭上眼感受着那份入潮水般涌来感,缓缓低喊:“夏夏,宝贝儿,嘶……” 原来林夏指尖戳上了小靳夜小嘴,上面搔刮着。 不知道她从哪里学来招数! 随着她手上动作,靳夜手上动作也了起来。 感不断累积,靳夜真是再也扛不住了,突然将林夏压身下,大手一伸,引导她加速动作起来。然后林夏只觉得手里东西剧烈抖动着,似火山一样爆发射了出来,溢满了她手掌。 “小妖精!” 这是他后话,却让林夏心脏不由抖了抖。 言情总裁文必备话啊,如今真被她听到了。 小心肝受不住啊受不住。 结束以后,靳夜用力让林夏紧帖着自己,额头抵着她额头,粗重鼻息喷她脸上,空气中散发着浓烈雄性气息。 “我真是有些等不及了……”靳夜呢喃道。 想到刚才场景,林夏有些不好意思,紧紧抱住靳夜脖颈,不敢将头抬起来。 刚才那个像女王一般人,一定不是她。 居然这么主动握住了他…… 想到这里,林夏一阵脸红。 仿佛感受到林夏心情,接下来,靳夜也没有多说什么,两人就这么静静抱着,感受着激情后温馨静谧。 几天之后,一个意想不到人出现了林夏家。 看着浑身上下透着精致,如一幅油画一般贵妇人靳夫人,林夏惊讶道:“伯母,您怎么会过来?” 彼时,林老妈和靳老太太正出门和邻居家老太太遛弯儿去了,靳老爷子也因为林老爸出门缘故和靳夜出门巡视市场去了,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靳夫人挑剔目光环视了整个别墅一圈,后定格林夏身上。 将林夏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说实话,靳夫人实不理解眼前这个女孩究竟有什么好,为什么儿子被她迷成了这个样子。 居然还把老爷子也老太太也搬过来,就是为了让这个女孩家人同意婚事。 “伯母,您坐,我给您倒杯水。”这老夫人不自己家里好好端着,跑她们这个小家干嘛。 看着靳夫人那挑剔眼神,林夏心里有些不自。 沙发虽然有些半旧了,但整洁而亮堂,家里面东西并不昂贵,却处处透着温馨。 靳夫人高傲如女王一般开了尊口, “不用了,听说,你要和阿夜订婚了?” 325 同居了 听她这么说,林夏刚要回答,就听门口传来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 “是我老婆子让他们订婚的,你有什么意见么?” 见靳老太太回来,林夏惊讶道:“奶奶,你们不是出门散步去了么,怎么就回来了。” 看着靳老太太,靳夫人站起了身子,抿了抿唇,“妈!” 靳老太太“哼”了一声,也不理靳夫人,只对林夏道:“若我不过来,你岂不是被人欺负了去。” 林夏上前搀扶靳老太太坐下来了,笑道:“奶奶,您误会了,伯母才刚来,只是想要问我一些事情罢了。” 靳老太太拍了拍林夏的手背,“你这孩子,就是会说话。” 坐下后,对靳夫人道:“青棠,坐吧。既然来了,正好在这里多住几天,大家一起商量商量阿夜和夏夏的订婚仪式。” 靳夫人皱了皱眉,“妈,这么大的事,为什么没人和我说一下。” 她还是三天前从别人的口中得知的,靳夫人觉得自己的尊严被别人践踏了。 这也是她来这里的主要原因。 “告诉你和不告诉你又什么区别,这件事是我和他爷爷一起定下的,我们都喜欢夏夏这孩子,等我们确定了日子,自然会通知你。不过你既然自己来了,那就一起参与吧,不过我希望在这里,你别把你大小姐的那一套搬出来。” 靳夫人抿了抿唇,“妈~” “既然我还是你妈,就得听我的。阿夜这孩子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可不准在出什么岔子了,我已经看着一个孙子过得不快乐了,另一个孙子,我必须当起做奶奶的责任。” 应青棠几乎是靳老太太看着长大的。一直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嫁到靳家之后,从没没和她说过一句重话,对她插手靳轩的婚事,他们两口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只是没有想到,没有想到…… “妈,我没有说不同意,只是……” “既然你同意,那就不用多说了,到时候两家人一起坐下来商量商量。你还有什么问题么?” 靳老太太斩钉截铁道。 靳夫人离开了,事情就这么尘埃落定了下来。 之后,林老爸回下水镇将外公外婆接了过来。靳家老两口在溪水镇游玩了几天,和夏老爹、夏外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四位老人更是在B市一起爬了长城,身子骨都健朗的很。 靳家两口总是说林家是有福的,自从到他们家之后,饭量也大了。身体里面的一些老毛病也好了许多,心情更是好的不行。 所以,这才有了之前住林夏家这一幕。 而这些原因,都来自于林夏偷偷给大家喝的空间泉水。 自从搞清楚空间的来历之后,这才敢给家里人用里面的水。而靳家老两口过来之后,每天晚上给两位老人喝的牛奶。里面就添加了空间的水。 每次也不敢多添,这样一滴两滴的锻炼了大家的肠胃之后,这才敢稍微多加几滴。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加上来这里之后,每天吃的好睡的好,又有人陪着玩,陪着锻炼,心情好了之后。身体自然好了。 身体好了,老毛病好了。心情自然更好。 而林老妈和林老爸,看着比同龄人年轻的不止一点半点,尤其是这次回老家看到了以前的熟人之后,这种感觉尤其明显。 穿着黑色皮草配高跟鞋划着淡妆的林老妈,穿着厚实大衣风度翩翩的林老爸,真是羡慕死了溪水镇的一众人。 女人羡慕林老妈找了这么好一个男人,男人羡慕林老爸有这么漂亮的老婆。总是,大大满足了林家老两口的虚荣心,让夏家所有亲戚都光彩极了。 因为每次林老妈回家,几乎每人都会有礼物,并且是十分贵重的礼物。 就比如这次,大人就不说了,所有的小孩子,不管是几岁的小孩子,统一都是最新出来的诺基亚触屏手机。 在这个相对闭塞的溪水镇,有一款触屏手机简直就是奢侈品了,而林夏两家所有的孩子,人手一个,简直就是红果果的炫富啊! 对林家老两口这种行为,林夏表示很淡定。 只要不是触及到她底线的事,她都会支持。 而从溪水镇回来之后,林夏便和靳夜订婚了。 订婚仪式很低调,是封闭式的,请的只有两人的好友及亲人,外界对此并不知晓。 这也是两家人商量之后的结果。 当然,最主要的是林夏坚持的结果。 她可不想日后在头上标上一个靳氏总裁夫人的标签,这简直比当个明星还恐怖。 订婚之后,很自然的,两人同居了。 有国外近一年的相处,对这次同居,两人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磨合过程。 靳夜在B市的时候,林夏就在家里住,他出门了之后,林夏就回林老妈那儿,或者住在京大的房子里。 有小时在身边,安全很有保证。 这天下课了,想着明天是双休,林夏收拾了东西,回到了家里。 现在,靳夜的家才是她的家,林老妈那儿,已经算是林辉的家了。 在外面吃了东西,拎着买回来的吃食,林夏一个人在厨房里对照食谱慢悠悠的做着点心。 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了。 “啊!”林夏惊呼了一声,就闻到了某人熟悉的味道。 然后就感觉到自己被人抱起了。 林夏转过身子,揽着靳夜的脖子,像个树懒一样挂在他身上,心中溢满了惊喜,“不是说周一才会回来么,怎么今天就到了。” 自从光明正大的住在一起了,那种感觉,和在国外没有得到亲人祝福住在一起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靳夜不在的时候。林夏真的很想很想他,连最爱的小说都不能拉去心神。 这才有了前面做点心的一幕。 “这么热情,想我了?”靳夜磁性的嗓音在林夏耳旁轻语。 林夏点了点头,就迎接到了他的薄唇。 舌头扫过贝齿,挑起丁香小舌,与之嬉戏。 一只手拖住林夏的臀,另一只手则和林夏衬衫的扣子做斗争。 今天林夏上面穿了一件中袖衬衣,下面是一条淡色短裤,不过在家里之后,就将那条短裤给脱了。 她这一幅打扮靳夜哦看到过。所以认为她下面有穿裤子。 和扣子斗争了半天,好容易解开了两颗,终于放弃了。转战下面的裤子。 结果,预料中的短裤没有摸到。 摸到了薄薄的布料,这是——内裤。 唇舌在她嘴里,脸上,脖颈。锁骨间肆虐,夺去林夏的心神。而手拉开了她的内裤,把手伸了进去。 入手处已经湿成了一片,滑腻腻的,让他心头的火更旺了起来。 “真是热情的小东西……”呢喃了一句,抱着她往卧室走去。 失去了他的唇。林夏不依的蹭着他,不时的哼哼两声。 看着她少有的傲娇的小模样,靳夜只觉得爱到心里去了。一边走一边含住她的耳珠,“想不想我,嗯?” 鼻息喷到她脆弱耳后处,带来阵阵的骚动。 “想,想你……”还没有说完。就惊呼了起来,“啊!” 原来。他的手已经拨开了玉户,抚上了小珠。 这段时间,虽然没有做全套,但这样的动作靳夜也不时做,除了心里满腔爱意,想要抚摸爱人和她更亲密之外,再就是帮忙让她适应这种。 没错,受传统教育的影响,林夏骨子里是个十分抵触的人。 在理论上,她可以面不改色的和你谈论性,谈论两性关系,而一旦到了实际,她就是一个鸵鸟,根本没有半点经验。 对这种办法,靳夜只好慢慢来改造她,让她一点一点知道的滋味。 让她知道,这不是羞人的事,人伦是爱人之间最正常的存在。 何况两人现在已经正名了,已经得到所有亲朋好友的祝福了。 果然,刚开始抚摸她下面的时候,林夏反应很激烈,根本承受不住那种感觉,每次他刚有动作,就想要逃跑。 而坚持了一段时间之后,面对他的抚摸,她现在已经习惯了。 沉静的眼眸里面含着水光,双手无力的摊在身子两侧,靳夜替她解了衬衣和BRA,附在了她的身上。 “想不想要?嗯?”靳夜一边说这,手指头一边轻擦过小核,带来阵阵酥麻之意。 果然,卧室里面暗香更为浓烈。 林夏情动的更加厉害。 靳夜一边轻轻地亲着她的唇,一边诱哄着:“告诉我你想,说你想要我……说你想要我……我保证会让你很舒服的……嗯~” 身体里面开始骚动,林夏抿紧了嘴唇,不断扭动呻吟,就是不说话。 不过身体却往他靠了靠,手臂也软软的搭上了他的脖颈。 靳夜一边亲吻她身上的敏感点,一边将手指插入了小.穴中,缓缓了起来。 里面的水已经流了出来,虽然足够润滑了。 但看了看身下的昂扬,靳夜还是决定前戏做足一点。 女人的那里实在是太柔弱了,从来没有人驻足,轻轻的一点摩擦和骚动,对她们而言,可以是灭顶的快感,也可以是灭顶的疼痛。 等到三只手指都能够顺利的进出之后,这才慢慢的将硕大放在了小缝处,慢慢的顶了进去。 “嘶——”好疼! 林夏瞬间就清醒了过来,手脚并用的拼命推拒他。 “不要,疼——” 326 破了 靳夜没有说话。 一只手的揉捏着少女的娇臀,另一手抚上了双峰。 对林夏的敏感点,靳夜已经很熟悉了。 “嗯~” 果然,如愿从她嘴里听到了粘腻的声音音。 靳夜微微抬头,只见她的眼睛里已经染上深深的,一贯淡然自持的眉宇间沾染了迷乱,白玉般的面容渲染了淡淡的绯红。 如同一朵层晕渐染的罂粟,艳丽糜烂,惑人心智! 两只大手在身上肆虐,那样柔嫩的腰肢,恨不得把它掐断。 而几乎被他掐断的细腰下,是翘挺而白嫩的两个半球,两个半球间的小缝半开合着——正含着他的坚硬。 靳夜看得脑晕脑热,只觉得包裹住他顶端的下面,温暖而紧窒,就好象天堂一样。 在里面舒服得无法形容,只想凭本能去疯狂、去撒野。 冲撞、抽杀…… 然后,却都不能。 对于第一次,一定要给林夏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不然很容易让女性对这件事上面产生逆反心理,从而造成心理性性冷淡。 靳夜轻柔的磨研,缓缓推进,虽然下身肿胀的快要炸开了,额上的汗水都滴到了林夏的身上,身下的动作却仍然不骄不躁,一步一步,踏实而不激进。 前一段时间的调教果然是有好处的,林夏那个薄薄的膜,已经被他的手指扩张开了,活儿已经进去了一大半,却仍然没有血渍流下来。 有的女人那儿膜太厚,即便做过好几次,都可能在进去的时候流血下来,或者有撕裂般的疼痛。 对那种女人而言。*简直就是一直负担,甚至可能从直接抵触这种事情。 对这一切,靳夜都盘算的十分仔细。 进军的时候,靳夜细细的感受着。 只感觉里面穴.肉层层障障,九转十八弯,内部柔软而湿润,紧紧吸附着茎身,过程痛苦而舒服,像极了古籍里面描写的名器宝穴。 终于,到了深处。 等到整根儿没入的时候。靳夜趴在林夏的身上喘了一口气,两人皆已汗如雨下。 靳夜是憋的,而林夏。则是痛的。 下面的小口被拨弄的充血,带着艳丽的色泽,配著粗大狂野的紫色阳.具,这场景著实太刺激人了。 饶是靳夜定力超群,差点儿就把持不住。在她温软的甬道里面抽动起来。 这时,一只湿漉漉的小手摸上了他的脸。 捉住她的手,靳夜亲了亲掌心。 他知道,如果没有她的默许,如果她拼命反抗,那他也不会做全套。 “痛吗?”他低声问。语声是一种恬静的温柔。 林夏点点头:“痛。” 她不想要,但同样也不想他这么痛苦。 两人已经谈了三年半,而在这三年里面。靳夜一直在做和尚,她实在是不忍心了。 如果用性关系来考验这个男人,三年的时间,足以看出他的真心与否。 以他的样貌财势,什么样的女人要不到。 所以。她不想再让他等了。 三年,可以做多少事情。而人生又有几个三年。 埋在她的身体里面,靳夜没有动,他在感受,感受此刻心理上的那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才是他第一次真正的和女人交合。 他想让她生孩子,生一个她和他的孩子,他们两人的骨血。 骨中血,血中肉。 等林夏适应了身体的东西,靳夜这才开始缓缓抽动起来,期间他也没忘记林夏的感受,不懂用手在她身上的敏感点出热火,成功的让她气息不稳起来。 晶莹如玉的双手攥着他柔软的发丝,每次身下传来异物感的时候,就被他的双手分去了心神。 他的一只手抱着她的臀,不断往上面拖,身下戳刺着,腰往上挺,将自己往深处送。 桃源洞口早已经泥泞不堪,腿间的那根巨物更硬了。 那灼热的触感,让林夏忍不住轻吟了一声,身子都颤抖起来。 看着这个流着汗水的男人,林夏抱住了他的腰。 这是她的男人,她*的男人,她愿意给予他她所有的一切。 感觉到她的依恋,靳夜抱住了她的腰,大大的手掌包住夏夏的小核,手掌轻轻地按揉着,低头在她耳边轻语,“宝贝儿,舒服么?” 一边说着,一边抽动着。 他的声音,他的味道,他所有的一切,就是最好的催情剂。 林夏没有回答,却将要往上抬了抬,跟着他的节奏。 “嗯……” 过了一会儿,她呻吟中开始带着颤音。 靳夜开始感觉到林夏身体开始紧绷,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怕林夏不舒服,靳夜一直都注意着她的表情,见她受不住的就将手握成一个拳,放在嘴巴里,似忍受痛苦,又似在享受。 夹紧的腿不断微微地颤抖,一股陌生的潮水慢慢地从身体里面侵袭而来,顺着小腹漫上来,然后再顺着身子骨,一波一波地荡漾开去…… 靳夜只感觉到她的腿一阵紧绷,被包裹的内壁也开始抽搐收缩起来,一股灭顶的快感从下体传来。 几年没有过女人,加上此刻身下又是他心心念念了许久的人,那里抽搐时候的紧致和湿热,让靳夜一个激灵,没有守住精关,泄了出来。 之后,靳夜紧紧将她抱在怀里。 听着他的心跳,林夏的激烈的心跳逐渐缓慢了下来,急促的呼吸也平稳了许多。 两个人都汗涔涔的,粘腻的紧,却都不愿放开对方。 靳夜亲了亲林夏的鬓角,又吻了吻她的唇畔,在她耳边轻语道:“夏夏,你就是我的心头血。心头的那颗朱砂痣。” 他的话,让林夏一怔。 抱着他精干的腰肢,林夏没有答话。 但这沉默的氛围却尤其温馨,有男主人的屋子,和空荡荡的感觉果然不同。 抚摸着林夏光洁的后背,靳夜在她耳边道:“会不会觉得我太急切了一些,觉得没有情调。” 埋首在他怀里,林夏摇了摇头。 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女生,水到渠成的事没必要搞的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 什么玫瑰花,鸳鸯浴。似乎不这样就不能满足女人心中天生的虚荣和浪漫。 如果两人的关系没有家人的祝福,就算是把全天下所有的浪漫都堆积在了一起,那样的关系。也不过叫苟合而已。 孰轻孰重,林夏很清楚。 林夏没答他,只是摇了摇头,靳夜却明白了她的心思。 捧起她的脸,亲了亲。又亲了亲,眸底一片温柔。 看着那样的眼眸,林夏被亲的恍恍惚惚,心想,找到这样的*人,这辈子也值了。 两人抱在一起亲吻。缱绻缠绵,耳鬓厮磨。 算上上辈子,林夏活了近四十年了。 可怜她就算因生理原因情动过。却不曾感受过这样的欢愉,这种毫无负担得到所有亲人祝福的欢愉,让林夏身心十分舒爽。 发泄过一次缓解了心头的火之后,靳夜这才开始细细打量林夏的身体起来。 虽然已经看过几次了,可在他眼里。林夏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是那么好看。 修长的手指抚过她的脸,抚过那像玉石一样泛着光的肌肤。 在他的抚摸下。林夏轻喘,睫毛轻轻颤著。 眼睛却一眨不眨盯着身体上方。 男人的身体精瘦而富有爆发力,浑身上下充斥着禁欲的气息,让人不由想要邪恶撕去他那一层伪装,想要那双幽暗的深瞳里面染上和波动。 在他品尝她的身体时,林夏也伸出了手,摸上了他的眼睑旁。 的闸口一旦被打开,就很难收拢。 天早已幽暗,厚实的窗帘紧紧拉上了,只有客厅的灯光从开着门里面投进来。 玉兰般的,在黑暗中泛著莹莹白光,细密的汗水、不间断的呻吟混和着浓郁的香气,将来那个人的心神纠缠。 “轻点轻点……”她喃喃道,身体却违背了主人,不断的迎合着男人的动作,表情是一种苦楚的欢愉。 柔软的四肢大张着,林夏已经被弄的浑身无力,只能无力地承受著来自男人的风暴。 靳夜放轻了力道,不同方才发狠似的顶弄,而是一种缓慢入潮水一般的抽弄研磨,轻轻巧巧,却让两人的心更为颤抖。 每一次都要在那柔软的芯子研磨一次,虽然不剧烈,可那种温柔的快感,也让初尝情.欲的林夏受不住了。 很快,林夏就提前投降,浑身抽搐达到了高.潮。 大红色的锦被,将满脸红晕高氵朝过后的林夏衬托的更为艳丽,像一朵暗夜罂粟,桃色而糜烂。 靳夜喘了口气,拼死抵住那铺天盖地的快感。 如果他没有感受错的话,林夏应该真的是传说中的名器,实在是……实在是让他有些受不住啊! 靳夜看了看墙上的钟,从开始到她高.潮,到自己快高氵朝,才过了五分钟。 想当年,他可是半个小时都金枪不倒的。 靳夜觉得自己作为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擦了擦她额上的细汗,低低道:“换个姿势?” 也不待林夏答应,他便就着这个姿势将林夏抱在了腿上。 于是,林夏感觉到体内那个粗硬的东西更加深入了。 似乎……似乎把她顶穿了一般。 327 求婚 林夏软软的挂在他的身上,浑身上下使不上一丝的劲儿。 头发已经被汗水浸透,都贴在脸上,粘腻的紧。 哼哼了两声,林夏绵绵道: “渴,要喝水。” 慵懒而缠绵,让靳夜的心更紧了。 那懒洋洋的样子,真是让人想要疼*她到心底去。 亲了亲她的小鼻子,“这就喂你喝水。” 被下面的东西折腾的昏昏沉沉,林夏有些迷糊,卧室没有水,怎么喂? 还没想清楚,就感觉自己被人抱起了。 因重力的关系,体内的事物似乎进入的更深了,恰好戳在那个点上。 两人一起闷哼了一声。 林夏一时头昏目眩,好容易回过神来,拍打他的手臂,“放我下来。” 靳夜勾了勾唇角,“不是说要喝水么,怎么能让宝贝你渴着。” 一边说着,身下还动了动,又引起身上美人的一阵惊呼。 白皙如玉的双腿挂在他的棕色的腰肢上,林夏轻咬着手指控诉,“色狼。” “只对你一个人色。”说话的当口,已经赤着脚下了床,就着这个姿势,抱着林夏下了楼。 下楼梯的时候随着他的脚落下一个阶梯,那事物离开了柔软的洞穴,发出“啵”的声响。 而穴内的无处可去的水,纷纷朝外涌出,顺着白嫩的大腿流下。 场景实在是淫.荡极了。 靳夜笑了笑,在她耳边道:“水真多。” 林夏没吭声,耳根却烧的通红,薄毯下面光裸的身子红的像个煮熟的虾。 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死劲拧了他一把。 不曾想他眉头都不曾皱一下,目光温柔的能淌出水来,嘴角还噙着满足和得意。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也就顺理成章了。 得到了林夏的靳夜。和初尝**的她几乎一样,有时候他那个热乎的劲儿,让林夏不得不怀疑,他之前是不是处男。 完全表现的像个毛头小伙子。 而床第之间,却让林夏真真切切明白了他技术的高.潮。 因为太快活,有好几次林夏到最后。竟然失去了意识。 再一次在靳夜怀里达到高.潮,将脸埋在他的颈窝,林夏懒懒的不想动弹没有动静。最后更是沉沉睡去。 等半夜不知怎么醒过来时,才发现他并没有将性.器抽出,还保留著插入的姿势。 林夏还来不及推拒。就又被他撩拨,在红被之下翻起了红浪。 就著侧卧的姿势,两人慢慢的做着*。 窗外春雨绵延。屋内春色无边,阴阳调和,水乳交.融。 当这个星期过去的时候,林夏将脑海中的记忆掉出来,却只能回忆起两人在一起时的火辣场面。 甚至觉得,这样已经过了好久好久。 “夏夏,和你说话呢,你在走什么神呢。”陈清打趣道。“莫不是才离开阿夜一会儿,就又想他了?” 说起这个,林夏有些不好意思。 当初她根本就没想过会和靳夜长长久久。只不是是顺着心意,在最美好的年华来一段情感,就没有告诉任何人。 订婚的时候。还把陈清吓了一大跳。 如今,她也二十有八了,却还和吴天皓不清不楚的拉扯着。 有时候林夏在一旁看着也觉得累的慌,可两人之间这么多年的感情也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情之一字,真是害人不浅。 若是她的生命中不曾出现吴天皓,那么今天陈清也不会这么痛苦,也不会被公司里面的人背着喊“老女人”。 这么多年了,公司里的老人也都陆陆续续的结婚了。 连刚来不久的柳雪,也已经和周建平登记了,等一个月后再摆酒席。 而陈清,还孤身一人,不见消息。 “没有,在想新书的大纲而已,不知道要写什么类型的书,所以有些发愁。”林夏心思百转,面上却不懂声色。 陈清颇觉无趣,“这才跟着那个冰块多久,你更淡漠了,没意思。” 林夏笑了笑,也不接口。 说起工作,陈清也噼里啪啦起来,“你那本《重生之女配》实在是太好看了,现在网络上都是什么女配炮灰文,只要是写这个类型的文,就一定能大麦,实在是让我们编辑大赚了一笔啊,要不,你再写一篇试试?” 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林夏摇了摇头,“总写同一类型的文,没有意思。” “那你想写什么?”陈清掰手指,“宫斗你写了,宅斗你写了,权谋你写了,修仙你写了,我实在是想不出你还要写什么题材了?要不,你写个超冷门的灵异推理?” 林夏白了她一眼,“还没写出来,估计我自己都被吓的不轻了。” “那还有什么题材可以想?”陈清没辙了,“我是你的忠实粉丝,亲*的颜大,可不要让我们失望哦。” 还没说话,林夏的手机便响起了。 陈清眼珠儿一转,掩唇笑道:“这才分开多久呢,就按奈不住啦。得了得了,别在我面前秀恩*了,快去吧。” 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过几次了,现在正是下班的时候,靳夜是老板,不用和其他员工一样遵守时间,便提前离开公司跑到这边接老婆来了。 过了明路的关系,林夏也不扭捏,可靳夜间断的聊了两句,挂了电话。 “那我就先走了,明天就不过来了,新文这个星期之内应该能开。今天是周五,你也提前下班,好好休息休息才是。” 劝了林夏几句,便离开了公司。 出了办公室,这才发现外面人几乎都走光了,想是周五,大家都急着约会。 出了公司,才发现外面飘起了丝丝细雨,天气有些阴暗。 可看到那辆熟悉的车,林夏心情就无端好了起来。 靳夜撑着伞走了过来。灰蒙蒙的细雨中,只有他是身影越来越清晰,像刻入了她的骨子里。 “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 “特殊日子,便提前让他们都下班了。” 很自然的揽住林夏的腰,两人上了车。 系了安全带,林夏抬了抬头。只见一片灰暗中,陈清办公室的灯显得那么孤单。 叹了一口气,对靳夜道:“真希望清姐能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和吴大哥耗着。” 吴天皓人并不差,家世良好。学历高,能力出众,性格更是帅靳夜n条大街。 可就是因为太过优秀。才是他和陈清幸福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如果他不是这样优秀,或许就不会如此得家族看重,两人的感情也不会受阻了。 吴家另外一个儿子,典型的纨绔子弟,让吴家伤透了脑筋。 只巴不得出现一个女人,能死死的绑住他才好。 而像吴天皓这样优秀的子弟,却不希望有如此平凡的女人能绑住他。 他是长子,是吴氏的希望。承载了太多。 对别人的事,靳夜向来不放在心上。 每个人都是的个体,别人无权置喙。 就像他哥靳轩和孙依依缠了这么多年。他不也是袖手旁观,最多劝劝他哥,让他想清楚自己要什么。 当事人的事情。外人永远都无法参与其中。 因此,对林夏的疑问,靳夜只是淡淡道:“吴天皓是个男人,他会处理好的。” “对了,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 不是他的生日,也不是她的生日,会是什么特殊日子呢? 靳夜没有回答,只是启动了车子。 回到家的时候,屋子里被布置的十分用心。 并没有开灯,餐桌上燃着红烛,玫瑰,鲜花,香槟,香气四溢的菜。 看来这一桌都是靳大厨的手艺,他的厨艺很好,她知道。 “请坐。” 靳夜很绅士的替她拉开了椅子。 被这样优雅而冷峻的男人服侍,林夏登时觉得自己高贵了十分。 淑女的坐在椅子上,靳夜坐在餐桌的另一头,举起了酒杯,“今天是我们正式相识三年的日子,为了今天,干杯。” “干杯。”林夏浅笑,抿了一口香槟。 放下酒杯,她这才发现面前摆着菜单一样大小的册子。 这是什么? 林夏好奇的翻开看来,第一章照片就将她愣住了。 这是…… 这是一条狭长的走廊,里面的男女主人公抱在一起。 画面拍的很讨巧,恰好将两人的侧脸来了一次特写。 莽撞的少女直直撞向成功男士,歉意的抬起头,却在看到男人的那一瞬间呆愣住的神情。 还有两人“深情?”对视的照片。 那些早已尘封在脑海中的的记忆,被一一翻出。 清凉的小吊带,及膝裙子,冷峻的侧脸,柔和的目光,看着这些照片,林夏突然发现,自己那个时候,真的是很可*。 等回过神来,靳夜已经单膝跪在了她的面前,手里拿着一只打开的锦盒。 里面,是一只在烛光下闪闪发光的钻戒。 “我不会说话,但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我,靳夜,只想对你,林夏说一句……你愿意嫁给我么?” 你愿意嫁给我么? 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而磁性,但眼波里面的柔情,几乎要将林夏溺毙。 林夏以为,她那颗老人的心,在面对这一幕的时候,一定是淡然自持的,一定是在经过足够的思考之后,不会再起波澜的。 但看到他下跪的那一刻,泪水突然就这么涌了出来。 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是一个矫情的女人。 矫情的不能再矫情的小女人。 328 改变 伸出右手,林夏含泪微笑。 “我愿意。” 看着这样的喜极而泣的林夏,靳夜也是幸福的。 静静的夜,靳夜缠绕着林夏。 紧紧地拥抱,抵死的缠绵,让这样静谧的夜也变得火热。 没有害怕,不用羞涩。 林夏在靳夜无可抑制的冲击下一次次地攀上,被他整治的沸腾,为他失控。 狂热的*过后,是柔和拥抱,肢体的纠缠、肌理的交融在这夜里格外的暖。 亲吻着,*抚着,*过后的林夏,在靳夜的怀抱里安安稳稳地睡着了。 一夜好眠。 醒来之后,林夏只觉得浑身上下都酸痛的紧。 不止是昨天的激烈的功劳,还有和靳夜突然同床的不适应。 太累趴在靳夜怀里睡着,醒来之后,就感觉到了苦楚。 手臂都被自己的身子给压麻了。 一个人睡了几十年,突然之间,在你宽大的床上添了另外一个人,只怕都会有磨合期。 靳夜已经起身了,在床上蹭了蹭,活动了一下筋骨,林夏进了浴室。 锁了门,林夏就进入了空间,在里面泡了一个澡。.83kxs. 身上舒缓了不少之后,出来洗漱了一番,出了房间。 他们的新家不是别墅,而是市中心的一套复式房。 楼盘是靳夜公司开的,是顶层,屋子里面还有一个私人的露天游泳池,还有个露天阳台,很清幽。 这么大的房子,两个人住绰绰有余了。 当然,若两个人住别墅,那就更显得空旷了。 在睡袍外面套了件长毛衣罩裳,趿拉着拖鞋,走下楼梯。 靳夜已经在餐桌边坐着了。手里拿着万年不变的财金报纸。 看着桌上丰盛的早餐,在他手边坐下,“要不咱们请个阿姨吧,你每天工作已经很幸苦了,还要早起做饭,实在是不划算。” 放下报纸。端了杯牛奶放在她旁边,“为你做饭,我心甘情愿。” 想了想,添了一句,“不过以后要是有小孩了。确实有必要请个阿姨。” 说起这个,林夏脸色一变。 昨天太激动,俩人都没有做保护措施。不会…… 这样想着,手不由抚上了肚子。 瞪了靳夜一眼,咬牙道:“你一定是故意的。” 靳夜勾了勾嘴角,“这样才能将你绑的死死的。” “不要,我还没有毕业呢,也没有做好当妈妈的准备,怎么能这么快就生小孩。”林夏磨牙,“你这个家伙……” 捏了捏她的小脸蛋。靳夜笑道:“放心吧,我算过了,这几天正好是你的安全期。 林夏松了一口气。却听靳夜道:“咱们都还没有度蜜月呢,怎么能让那小子出来和他老爸抢妈妈呢。“ 知道不会中招,林夏开始施施然吃早餐起来。没有理会靳夜的疯言疯语。 早饭过后,两人一起回林老妈那儿。 林夏和靳夜同居后,靳老太太和靳爷爷也不好住林夏家了,就把他们旁边的别墅买了下来,和林老妈做伴儿。 听说最近,两人还在别墅区组织老年人歌舞团,好不热闹。 在接到谢郗彤电话的时候,靳夜正好出差了,林夏正从学校出来。 听她说现在在机场的时候,林夏还是有些不可置信,不过还是开车赶往了那里。 看到谢郗彤的时候,林夏很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究竟遭遇了什么,居然变得这么憔悴。 那眉眼依然如画,只是曾经清亮的眸子已经不见了,里面的光辉被沉静所取代,变成熟了。 却又和赵茜的成熟不同,她的成熟,是让人心疼的那种。 虽然知道自己的改变会让朋友揣测和伤心,但谢郗彤也没有办法。 她不是原来那种跳脱的性子,只能离开熟悉的朋友,然后,再次出现在她们面前时,才能展现自己本来的一面。 她希望,这些朋友,喜欢的是真正的她。 而不是原来的那个活泼而天真的谢郗彤。 她,也是有私心的。 果然,见她如此,林夏没有开口询问,只是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笑着领她上了车。 靳夜出差了,家里没人,可是家里到处都是两人欢*的气息,都是两人私密的物品。 想了想林夏还是把车往京大那边开去,并且在路上告知林老妈不能这几天留在学校这边。 两人将她的东西收拾好,谢郗彤洗了澡出来,林夏已经下厨将两人的饭菜做好了。 看着桌上简单的小菜,和林夏穿着围裙端着汤盆从厨房出来的样子,谢郗彤笑了。 有朋友的感觉,真好。 吃了饭,两人缓步走在京大的校园里。 浅桔色的灯照在两人身上,让人的心无端的平静了下来。 “怎么了,遇到什么烦心的事了么?”走了一路,林夏还是问了出来。 这么长时间了,她的心也该静下来了。 “嗯,我有些迷茫,我碰到了一个人,不知道应不应该和他在一起。在我每次最狼狈最无助的时候,都是他像个天神一般从天而降,将我救起,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喜欢上他了。”谢郗彤的声音很累,神情却十分迷茫。 这两年,她碰到的事也确实够多了。 可却没有一件事,能够让她指证一切都是许逸宸在背后搞鬼。 她也无法说出,因为许逸宸是重生的,所以他才会对付谢郗彤,千方百计要她死。 谁能相信这件事,大家都不会相信。 倒是已经成为她嫂子的赵昕帮了她好几次,但是她不可能护她一辈子。 就是她和哥哥不在意的时候,那个人一次又一次的救了她。 听到谢郗彤的话,林夏了然。 果然,只有感情,才能让曾经天真无邪的小女孩长大成人,也只有遭遇感情的挫折,才会让她们懂得*,懂得情。 所以,林夏轻柔道:“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因为他已经有家世了?” 谢郗彤摇了摇头,“不,他已经离婚了。” “那……” 既然男未娶,女未嫁的,那是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林夏很疑惑,却在看到前面的两人时,突然睁大了双眼。 怎么会在这里遇到他们俩? 329 有了 没错。 迎面走过来的,是林夏几乎已经忘记了的柳梓清和许逸宸。 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夏心中很好奇。 来京大这么久了,一次也没碰到过两人? 发觉林夏的惊讶,谢郗彤眸色复杂的看着许逸宸两人,解释道:“柳梓清考上了京大。” 这也是为什么会碰到两人的原因。 林夏无语了,她已经大二了,都没有碰到过两人,怎么今天就遇上了。 而许逸宸也发现了站在远处的两人,打量的谢郗彤一眼,终究淡淡转过了目光。 许家和谢家也私底下交手过几次,都被陈子墨给化解了。 谢郗彤更是运气好到爆,连找人绑架她,都能被人给救出来,并且和靳家的人扯上了关系。 如今更是被靳家当家人给看上了,不惜离婚求娶谢郗彤。 而她的好友林夏更是靳家二公子的心上人。 靳家的势力并不输许家,加上这些大家族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如今竟是动她不得了。 好在…… 低眸温柔的看了一眼挽着他手臂的柳梓清,好在这一世,他最想守护的人已经在他身边了。 这一生,他只要她一个,守着她,护着她,爱着她! 两人从前面的一条路上岔了过去,根本没有和林夏两人碰面。 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林夏道:“看来这两个人的感情还算不错,彤彤,他现在还有找你的麻烦么?” 谢郗彤摇了摇头,叉开了话题。 她本就不是一个爱将心里事剖析给别人听的人,也就是林夏和它多年的好友,又不是话多之人。这才多说了两句。 眼下见了许逸宸,不由想到了某人,便没了说话的心思。 在林夏这里过了几天,这天靳夜回来了,而跟在他后面的,是许久没见的靳轩。 靳轩的突然到访,让林夏有些惊讶。 要知道,除了送靳家俩老过来和两人订婚的时候见过他,都没怎么见过。 只知道他和孙依依已经离婚了,中间花了巨大的代价。 “大哥怎么过来了。”林夏跟着靳夜喊人。“快进来坐坐。” 靳轩眉宇淡淡,看着林夏身后的谢郗彤,“我找彤彤有点事。” 谢郗彤脸色微红。和林夏说了一句,便跟在靳轩身边离开了。 看她那个样子,只怕她嘴里的心上人是靳轩无疑了。 直到门被靳夜关了,林夏犹自不可信,“怎么彤彤和大哥搅在一起了?” 将爱人抱在怀里。两人躺在沙发上,靳夜絮絮道:“这个事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大哥和她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事自己能搞定,就不需要我们这些外人操心了。老婆,这么久没见你。可想死我了。” 一边说着,身下还不自觉的动了动。 林夏脸色一红,瞪了他一眼。“色狼!” “我们都订婚了,对老婆色,光明正大。”靳夜倒是坦坦荡荡,“这次事情总算是告一段落了,你老公我现在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可以陪你了。上次你不是说想去法国看看薰衣草么,正好有时间。明天我们就过去。” “这么急,都没有准备。”林夏惊喜道。 靳夜亲了亲她的唇,“有什么好准备了,私人飞机随时待命,只用收拾两件衣服就行了。” “可是彤彤她还在这里呢。” 靳夜笑了笑,“我哥都追过来了,她怎么可能还会在这里,过不了多久,你就要喊他嫂子了。” 林夏眼睛一瞪,有些傻眼,“难道他们已经……” 靳夜双手一摊,“是啊,如果不是这样,两人怎么会这么纠结。说来也是天意弄人,她被人绑架,又被下的春药,正好被我哥碰上了,就变现在这个样子了。” 林夏:“……” 这靳轩也真是够倒霉的,前面被人下药OOXX,现在是被救的人被人下药,然后两人被动OOXX。 不过比孙依依稍微好一些的是,谢郗彤没有那么没脸皮。反而是靳轩对这个小女孩抱有愧疚之心,然后不断在她面前晃悠,这才有了感情。 “好了,不说她们了,这么就不见,可想死我了。”说着,一把打横将林夏抱起,就入了卧室。 偶尔换个地方,感觉也不错。 很快,卧室就传来了让人脸红心跳的呻吟声。 第二天林夏站在薰衣草的花海时候,还有些面红耳赤。 不过看到眼前薰衣草盛开的美景,还是大为触动。 小学的时候,溪水镇刚流行台湾偶像剧和韩剧,她看的第一部韩剧是《蓝色生死恋》,而第一步台剧,就是许绍洋主演的《薰衣草》。 两部剧都是悲剧,当时看得眼泪汪汪,一边哭一边却还是不可抑制的看。 薰衣草的话语——等待爱情。 那时候的她一天的零用钱只有5毛,却偷偷的攒起来,买这个价值一块五的用小玻璃瓶装着的小小薰衣草。 后来长大了,对这种事情也不再热衷,可那小小的紫色薰衣草,却依旧在她的脑海里,成为了永恒的记忆。 熏衣草的花形很小,单看其实并不出众,也不特别美。 而眼前这大片大片盛开的繁花,却形成壮观的景象。 一片连着一片,一直伸展到远方。 远远望去,此起彼伏,微风吹过,花浪一波接着一波,形成紫色的海洋。 破为壮观。 林夏穿着波西米亚风格的棉麻长裙,头上戴在大大的太阳帽,站在这样的花海里,就像一幅画。 现在两人所在的地方,是靳夜家的庄园。 和中国土地公有制不同,这边的土地都是私人财产,允许买卖。 眼前这片广袤的薰衣草天堂。就是靳家的产业,而且这样的产业还不止一处。 旁边是大大的葡萄园和苹果园,还有大片大片的向日葵和麦田,这样天然的自然风光,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看到。 来这样的地方散心旅游,果真是再好不过了。 三天之后两人又去了马尔代夫等旅游胜地,之后两人又去许多著名的旅游胜地,拍了很多照片。 原本只有一个星期的假期,足足延迟了半个月。 最后,还是靳夜公司出了突发状况。公司的人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才联系了靳夜,两人连夜飞回国内。 回国之后。靳夜陷入了忙碌之中,林夏也没有闲着。 离开之前,新书就已经开始连载了,而靳夜主意来的急,之前也没有和她透漏。所以林夏新书也没什么存稿。 而在外面玩的大半个月里面,存稿已经用完了,回来之后不得不加紧时间赶稿,就怕再出现这样的事情。 她开的新书谁也没有料到,是一本末世文。 在这个修真玄幻种田宅斗和宫斗流行的时候,根本没有人会想到她会写末世文。所以也算是出其不意,给读者一份惊喜。 当然,也有很多读者不爱看末世文。不过冲着琉颜这两个字,成绩虽然没有先前几本书那样火,倒也没有仆街,忠实的读者总是十分捧场的。 这样忙碌了两个月,看着文件夹里面的那些文档。林夏伸了个懒腰。 总算是有了几十万字的存稿了,折腾个几个月应该没问题。 靳夜已经离开B市几天了。说了大后天回来,所以这几天林夏都住在林老妈这边。 刚关了电脑,就觉得肚子有些饿了。 起身下楼,打算找点东西吃。 林老妈和靳老太太坐在沙发前面,讨论着新学的舞蹈招式,见林夏下来,靳老太太笑眯眯道:“夏夏下来啦,忙完了么?” “嗯,肚子有些饿了,想吃点东西。” “厨房里正熬着山药排骨汤,你打一碗喝吧。” “嗯。”林夏盛了一碗,打算舒服的窝在沙发里吃。 可没想到刚闻到那个味儿,就感觉一阵恶心想吐,忙将东西放茶几上,捂着嘴儿冲进了厨房里。 正吐的昏天黑地,就听见旁边林老妈关切的声音,“夏夏,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好端端的就吐……” 还没说完,就和靳老太太对视了一眼。 具看到了两人眼中的含义,莫不是,有了! 两人同时转身看着趴在厨房水池边狂吐的林夏,越看越觉得很有可能。 见女儿这样,林老妈几乎要跳了起来,想指着她鼻子骂,“这还没有结婚呢,怎么能有了呢?” 可看女儿现在痛苦的样子,林老妈什么都说不出来,倒是靳老太太十分激动,六七十岁的人也,一阵风儿似的跑到书房里面将正在下棋的老太爷给揪了出来,让他赶快去叫医生。 林家一阵鸡飞狗跳。 等林夏躺在床上的时候,还是不敢相信,双手不由抚上了腹部。 她,这就怀孕了? 可她似乎还没做好当妈妈的准备啊! 靳老太爷的行动力是巨大的,不仅叫了西医,甚至还叫了一个老中医过来。 最后,他们两个的结论一样,她怀孕了! 得到这个结果之后,靳老太太当下就给靳夜打了一个电话,让他无论如何也得干回来。 挂了电话后,也没闲着,风风火火的给远在美国的靳夫人打电话,“夏夏怀孕了,你赶快把宅子里面的营养师叫两个过来,对了,还叫两个照顾孕妇日常起居的人。还有,现在她的饮食作息一定要注意,她吃的任何都要是纯天然没有化学成分的。刚刚喝那个排骨汤,一口都还没喝,就吐的不行,还有……” 靳老太太还没有说完,林老爸和林老妈两人就已经晕了。 面面相觑,这富贵人家就是富贵人家,怀个晕而已,居然这么大的阵仗。 想当年她怀夏夏和小辉的时候,每天洗衣做饭不说,还得和林老爸一起出去卖菜呢。 330 结婚 这边靳老太太说个不停,什么空运,什么澳大利亚、新西兰之类词,搅得林家老两口头都大了。 给靳夫人说了一大通之后,又给靳夜打了个电话,让他说什么也得赶回来。 挂了电话之后,靳老太太笑眯眯的看着林夏,问她想吃什么、有没有不舒服之类的。 真是让她受宠若惊。 好容易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林夏还是呆呆的躺在床上有些不敢置信。 她真的怀孕了,真的有了小宝宝。 属于她和靳夜两个人的孩子。 她能够养好孩子么,孩子的教育应该怎么样呢? 带着这些疑问和这份忐忑的心情,林夏慢慢睡着了。 而下了楼的林家两口和靳家两位老人也开始商量起来,这孩子都有了,婚可还没有结呢。 可不能让孩子蒙上私生子的名头,这婚期可得抓紧时间定下来。 一梦好眠,林夏醒过来的时候,靳夜正躺在她身边轻柔的摸着她的头。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叫醒我?”在他怀里蹭了蹭,林夏道。 看她那慵懒的模样,靳夜心里一暖,“刚刚回来,奶奶说你正在休息,让我别打扰你呢。” 林夏笑道:“奶奶太小心了,当初我妈怀我的时候到处跑个不停,洗衣做饭不说,每天还要跟着我老爸出门买菜呢,那才叫幸苦,我和我弟不也健健康康长这么大了?” 想到刚刚靳奶奶嘱咐他的话,靳夜笑道:“奶奶在你面前还算好的,刚刚和我说了一大通,什么家里不准有烟味,不管什么人来拜访。都要提醒他们家里有孕妇,不准抽烟,这段时间不准太忙于工作,要多陪陪你,不能惹你生气等等,简直就是家规三百八十六条啊!把岳父岳母听的一愣一愣的,岳母还在旁边替我求情话说呢,不过都被奶奶无情的否决了。” 抱着心爱的女人,靳夜絮絮叨叨道。 一想到她肚子里的孩子,他就觉得心里充满了无限的柔情。 这段时间辛勤的耕耘总是是没有白费。 说起孩子。林夏有些忐忑,“我还没有做好准备,这孩子来的实在是太突然了。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好一个妈妈,会不会教育孩子。” 说起这个,林夏不由想到了现在诸多的纨绔子弟,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变成那个样子。 亲了亲她的脸蛋,“放心吧。有我在呢,就算咱们俩不行,不是还有岳母和奶奶在么。她们都能教好我们,又怎么会教不好两个小屁孩。” 说起林老妈,林夏放下心了。 想当初林老妈教育林辉和她时候那个严厉的样子,在她心里印象可深了。绝对能交好孩子。 放下了心,加上许久没见爱人,两人便躺在床上说起了私密话儿。 林夏却是想错了。父母教育孩子,那叫个严厉。可奶奶教育小孙子,那可就是像冬天的太阳一般仁慈啊! 后来那几个小家伙,每次吃老爸老妈鳖的时候,就跑过去把林老妈和林老爸搬出来。百试不爽,让林夏颇为头疼。 “对了。每次不都是做好措施了么,怎么会突然就中招了?”林夏还是很奇怪,明明每次都戴了的。 靳夜身体僵了一下,立刻若无其事道:“看来咱们平时买的那个不太保险,下次换一个牌子。” 想到有网络上也有这类的新闻,林夏点了点头,“嗯,杜蕾斯确实太便宜了,不保险,下次你从国外买些口碑好的牌子。” “嗯,听你的。” 可怜的杜蕾斯躺枪了。 琉颜要结婚了!! 这条消息已光速在校园以及网络上传播着。 没错,林夏因为怀孕的事情,在学校修了假,不仅要结婚更要生子。 当然,生子这件事大家是不知道的。 但是,架不住中国人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啊。 如果不是有了孩子,以琉颜十九岁的稚龄,何必要这么早结婚呢。 中国女孩满二十岁才能结婚,所以林夏和靳夜是在国外注册登记的。 注册之后,便是忙碌的婚期。 而林夏因为怀孕的原因,彻底做起了甩手掌柜,所有的一切都是靳家两兄弟包办,谢郗彤在中间也出力不少。 不过大多数时候,她都在林夏的房间陪她说话儿。 因为怀孕的原因,林家已经彻底杜绝她接触电脑,至于手机这种高辐射的东西,更是想都别想。 连靳夜和林夏呆在一起的时候,都是不能将手机带进房间的。 连电视机都给搬出去了,房间里除了摆了几本书,几乎什么都没有。 谢郗彤和林夏两人坐在沙发上聊着天儿。 谢郗彤:“真羡慕你,找到这么好的老公。夏夏,我觉得你的人生实在是太顺利了,顺利的读书,顺利的高考,顺利的出国留学,顺利的找到男朋友,然后结婚嫁人。你不知道,潇潇在国外都快疯了,说是一定要赶回来看你结婚,你连老公都找到了,孩子都有了,她连男朋友的影儿都没看到呢。” 林夏叹了口气,摸着已经有些显形的肚子,“每个人的人生都充满了磨难,我不说并不代表我没有过,甜蜜是给别人看的,痛苦只有自己知道。” “算了,不说这个了,你正怀孕呢,医生说要保持一个好的心情,这样对宝宝好。”谢郗彤笑道,“给孩子取好名儿了么?” “大名爷爷取了好多个,都不太满意,小名儿我倒是已经想好了,要是男孩就叫壮壮或者胖胖,女孩就叫丫丫或者童童,怎么样?” “好你个林夏,你逗我玩儿呢,还彤彤!” “哈哈,”俩个女孩笑了起来。 想这个名字的时候,林夏真没想到过谢郗彤,哈哈,彤彤和童童,明显就是两个字嘛。 看字的时候,还真的难以想到这个谐音问题。 婚礼是在美国老宅那边举行的,和电视上面不同的是,举行了两次。 上午是去教堂举行西式婚礼,晚上在应宅举行中式婚礼,宴请宾客。 对于这样的安排,林夏显然是很惊讶的,不过心里更为满意。 结一次婚,东西方都囊括了,是一种很新奇的感受。 不过因为怀孕的关系,就显得有些累了。 好在因为婚礼比较低调的原因,请的都是亲朋好友,大家知道林夏怀孕的事,也没怎么折腾她,都把火力集中对准了靳夜,倒灌了他不少的酒。 连靳夜这个酒量的人,晚上回房的时候,人也迷糊了起来。 显得很可爱。 331 宝宝 在怀孕第三个月的时候,林夏出现了很严重的妊娠反应。 吃什么吐什么,闻不得一丁点儿油腥味。 吐到肚子里最后什么都没有了,还在不停的干呕。 原来有些胖胖的小巴尖的不行,整个人迅速消瘦起来。 可把准爸爸靳夜给急坏了,班也不上了,每天想着法子让营养师做好东西给林夏吃。 林夏劝了几次,未果,只得随他去了。 开玩笑,每次吐起来的时候,真是掏心挖肺的痛苦啊! 这个时候林夏火气大的不行,没有靳夜在旁边做出气筒怎么行。 而面对林夏喜怒无常的脾气,靳夜非常的包容。 这不,刚刚她还火冒三丈来着,靳夜还没有劝两句,马上就掉金豆豆了。说什么她怀孕了就变丑了,他都不喜欢她了,都不说甜言蜜语。 甚至连不知道多久之前的小事都拿出来说,冷言冷语,各种控诉,把靳夜折腾的不行。 不过他也知道,女人第一次怀孕,对未来充满恐惧,对产子的疼痛更是有种天生的恐惧,这种无法宣泄的恐惧加上吃不好睡不好,只能通过发脾气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这种情况医生和他说过,所以靳夜表现了前所未有的耐心。并在这个途中发现了林夏许多平时不表现出来的小性子,让她整个人更生动了。 当然,半夜三更要他出门隔着半个北京去买某某家的酸辣粉,还指定这家的。等好不容易买回来,她又不想吃这个了,要吃某某某。 好不容易有她想要吃的东西,靳夜自然希望她能多吃点,自然跑个不停。可真是痛并快乐着。 怀孕着几个月,准妈妈瘦了,准爸爸也瘦了不少。 等到第五个月的时候,似乎一夜之间,所有的症状都没有了。 林夏突然又了食欲,什么都想吃,什么都能吃。 很快,整个人就胖了起来。 而那个肚子,更是像吹气球一般,迅速胀大了。 看得靳夜心惊胆颤。连夜收拾东西回到了林老妈那儿,让俩老帮忙照看着。 已经在家里陪了林夏三个多月了,林老妈大手一挥。让女婿上班去了,并拍胸脯保证一定会照看好她。 即便靳夜对这么大个肚子不是很放心,但也知道林老妈的话非常有道理,哪有妻子怀孕丈夫整年陪同的。 加上林夏由自己亲老妈照顾,不比婆婆。她心情也能开朗许多。加上林夏的劝说,靳夜也就乖乖回公司上班了。 不过有个前提,上班可以,出差是不行的,他可是要每天回家看看老婆才能放心。 这时候,自己当老板的优势就突出了。 老板可以每天翘班。可以安排人出差,比那些苦逼的工薪族要好多了。 不过,饶是如此。靳夜每天也是忙个不停。 毕竟前面荒废了几个月,这下子他有老婆孩子了,可得多攒点奶粉钱。 头枕在靳夜的手臂上,摸着林夏鼓鼓的肚子,靳夜有些忧心。“怎么会这么大?” “医生不是说了么,里面可能是双胞胎。所以肚子才会这么大。”林夏笑了笑,“这段时间可是苦了你吧,使着劲儿的折腾你。” 捏了捏林夏肥嘟嘟的小脸,靳夜道:“老婆大人才是最辛苦的。” 怀孕初期吃不下饭,后期又开始水肿,分娩的时候更是要痛的不行。 就照顾林夏的这段时间,靳夜可谓是心惊胆颤啊! 尤其是半夜,林夏经常抽筋抽醒。 有了这个经历,靳夜对靳夫人的埋怨倒是少了一些。 至少因为深爱他父亲,靳夫人才会生这么多孩子,要知道,靳夫人可是最怕痛的。 就是手上起了一点小口子,都要让靳熙心疼好几天。 想到这里,他不由叹道:“做母亲可真是不容易啊!” 手抚上了他的小腹,林夏笑眯眯道:“做父亲的同样不容易。” 怀孕了,孕激素上升,女性比平时更为敏感,也更容易情动。 前一段时间被肚子里的小家伙折腾,两人自然没有这个心思,如今两个小家伙都安静下来了,林夏也起了心思。 手指在靳夜的小腹上画圈圈,再画圈圈,然后隐入白色睡裤中。 轻轻的抽出手臂,鼻尖相抵,轻语道:“怎么?想要了?” 声音低沉而暧昧。 “嗯~”光听到他的声音,林夏就觉得自己有反应了,下体已经开始湿润了,不由呻吟道。 “那让为夫来伺候你。”舔了舔她的小鼻子,靳夜暧昧道。 几个月没有尝到肉味,他也是想念的紧。 “小心点……”即便是这个时候,林夏也没忘记肚子里面的小家伙。 “知道。”咬了咬她的唇,靳夜调笑道:“让我们一家人同居一‘室’” 同居一室? 林夏被他揉搓的有些头晕脑胀,晕晕乎乎不知所以,等到靳夜进入了,她才明白“同居一室”的涵义。 没想到这样的人,在私底下这么的—— 林夏想了想,还是决定用“荡”这个字来形容他。 真是个闷骚的人。 等到六个月的时候,林夏的肚子已经大的不行的,多站一会儿都会觉得累的慌。 呆在家里实在是太过惊心动魄了,没有办法,靳夜联系了私家医院,将人给转了进去。 一个月后,林夏剖腹产,诞下二子一女。 小丫头被两个哥哥藏在后面,用仪器都没有查出来,还一直以为是双胞胎,结果当护士抱出三个小宝宝的时候,还把外面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而站在产房外面的靳夜,看着那手术中三个字,只觉得这一辈子,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难挨的时间。 对于林夏在产房中受的苦。而他在外面等待的无助,暗自做了一个决定。 睁开眼就看到靳夜握着她的手,坐在病床边。 “孩子怎么样了?” “孩子很好,小家伙们个个精神,就是妹妹有点弱,却比一般的早产儿要有健康的多。”靳夜摸了摸妻子的发丝,“老婆,真是幸苦你了。” 林夏松了一口气,“孩子平安就好,对了。孩子现在在哪里?” “孩子在育婴室,已经睡着了,你放心吧。” “嗯。”林夏点了点头。想到电视剧里面抱错小孩的剧情,忙撑起了身子,“不行,要是有人在医院抱错了孩子,那可真办。“ 想到电视剧里面一些离奇的情节。林夏有些紧张,“要是别人抱错了孩子,将我们的孩子抱走了,那可怎么办?” 靳夜笑道:“放心吧,这种事情虽然有,但不会发生在这样的私家医院里面的。一般发生这种事情。都是恰好碰上生育高峰,医院人手不足之类的差错。但这样的高级私家医院,育婴室都是分成一小间小间的。咱们家的育婴室里面只有我们家的三只小皮猴,不会被人抱走的。” 听他这么说了,林夏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要是自家孩子被人抱走,十八年来受尽折磨,之后与亲生哥哥或者妹妹相爱之类的。变成小说里面的情节,那可就惨了。 “孩子很好。你也累了,先休息吧。” “你要陪我说话。” “嗯,放心吧,我一直在这里。” 性是大自然最奇妙的发明之一。 在没有做父母的时候,林夏并不知道大自然赋予性的深意,以为它只是男女之欢。 有了孩子,潜在的舔犊突然就苏醒了,这个本能以巨大的威力爆发,让林夏和靳夜两天,一下子就长大了。 这种成熟,与没有孩子的时候相比,更让他们所有所思。 看到襁褓里面那几个小小的软软的孩子,两人的心就这么软了下来。 爱孩子是本能,每个人都会有的本能。 林夏突然就明白了康熙为什么会这么爱太子胤礽,无他,因为他是他的第一个孩子。 让他为人父的本能苏醒了,就这么简单。 宝宝在育婴室养了一个星期的时候,老大和老二已经从里面抱出来了,放在林夏旁边的婴儿摇篮里面。 林老妈和靳老太太每天都会来林夏的病房里面逗小孩儿,刚出生的小孩子其实并不能睁眼,也不会说话。 饶是这样,几个大人就是看着小宝宝睡觉吐泡泡都能消磨一整天。 而在这之前,林夏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能这样枯燥的过一天。 没有网络,没有书籍,仅仅是看着自己的孩子,看着他们睡觉,就能度过一整天。 见那两兄弟又睡了,靳老太太笑道:“夏夏可真是个有福的,居然一下子就生了三,可把你爷爷给急坏了。他可才取了两个名字呢,结果现在又多了一个,这都在家里查了好几天的字典,说要给家里的小公主取一个天上有地下无的绝世好名儿呢。” 女儿一下生了两儿子,连林老妈都觉得有底气多了,听了靳老太太这话,忙笑道:“谁说不是呢,就当初夏夏刚生下来那会儿,算命的就说她将来就是个享福的命。那话怎么说来着,金满山,银满山,统统都往家里搬呢。” 又来了。 林夏心里哀叹,从她出版第一本书开始,林老妈逢人就会把算命的这句话拿出来和别人炫耀。 “奶奶,妈,爷爷给三个孩子取的什么名字呢?”林夏忙岔开话题。 “你爷爷和奶奶特意请了得道高僧给两兄弟算了命,说老大五行缺火,所以叫靳煜,老二倒是什么都不缺,所以就叫靳琮,还文绉绉的说了一通。” 林夏倒是明白爷爷的意思。 琮者,玉器也。 玉石者,地之精华也。 名字的寓意毫无疑问是极好的,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 332 辛苦 “至于咱们家的小公主,你爷爷目前想到了一个字,玥,你觉得怎么样?“靳老太太笑眯眯道。 玥者,神珠也。 月? 小月月? 想到过两年之后红遍网络的小月月,林夏抖了抖,笑道:“玥和二姐的名儿重了,不如叫宁宁吧。我也不想别的,就希望她一辈子健健康康,安安宁宁。” 靳夜的二姐名讳靳梦月,读音上来说,确实重了。 “唉哟,我们怎么没想到这一茬。”靳老太太笑道,想到林夏一次性为靳家添了三个人口,可是靳家的大功臣,自忖这个面子可是要给这个孙媳妇的。 便笑道:“这个名字好,算算族谱,他们应该都是‘见’字辈的。按以前的规矩,那名字中间都要添上一个字呢。” 也就是说,三个小家伙分别叫靳见煜、靳见琮和靳见宁。 林老妈道:“夏夏和小辉都是典字辈的,不过现在已经不时兴将备份添在名字里面了。” 林典夏,林典辉。 咦!好丑的名字。 哈哈,难怪她小时候还奇怪,他堂哥明明叫林兵,为什么别人都喊他林典兵,想来学名真的添了辈字。 “嗯,也是,阿夜两兄弟就没有添辈字。”靳老太太道。 正说着话儿,几个小家伙又醒了,给他们换了尿布,喂了食,在护士的帮助下将几个小家伙放在摇篮里,小家伙又睡了过去。 看着壮实的重孙子,靳老太太笑眯眯的,“这次夏夏可受罪了,瞧这几个小家伙,长得可真是壮实。” “怎么不是呢,一下子怀了三。可真是把我吓到了。你说说人这肚子也就这么大,这三个皮实的小家伙都在她肚子里装着,怎么就不嫌挤。”林老妈叹道。 三个小孩在林夏的肚子里,虽然才七个多月,可加起来也有十多斤了。幸好听从医生的建议提前剖腹产了,不然要搁古代,这铁定是难产的症状啊。 谁有这个精力,一下子生三个出来。 饶是现在医学这么发达,林夏怀着三个的时候,仍然觉得痛苦不堪。 你想想。每天揣着个十几斤的东西,走路也不舒服,睡觉也不舒服。就没有舒服过。 怀着的时候,林夏不止一次说再也不怀孕了,真不是人干的事儿。 可看到这三个小天使之后,所有的幸苦似乎就在那一刻烟消云散了。 因为成了母亲,所以更加坚强。 看着三个小包子。林夏微微笑了起来。 她这一次性将三次的事情都做完了,以后可不用再遭罪了。 时间过的很快,在医院坐完月子,便回到了父母所在的别墅里。 没想过会生三个孩子,保姆什么的都还没跟上来,只能先让父母帮着带了。 她一个人可搞不定。 这个时候。林夏的职业就凸显出来了。 作为一个职业撰稿人,不用每天朝九晚五,照顾小宝宝就变成了她每日最大的事情。 很快。小宝宝们能睁眼了,能看人了,能坐了。 期间,靳夫人来过一次,带了很多给孙子的礼物。也劝林夏两人回美国去。 不过靳夜拒绝了。 一来他现在的事业重心都放在国内,二来。考虑到林夏的心情,知道她不想和婆婆住一起,想着孩子也有人照顾,便不想回美国麻烦靳夫人。 要知道,靳轩前期生的两个孩子也都在老宅那边,两人虽然离婚了,可孩子孙依依没有要,仍然留在了靳家。 靳夫人要照顾那两个孩子,哪里还有精力照顾这三个小的。 林林种种的考虑,靳夜拒绝了靳夫人的提议。 靳夫人带着微微的遗憾离开了,不过她到底是淡漠的人,也有自己的事情做,很快便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靳夫人送来的东西之中,林夏最喜欢的就是那三人座的婴儿车,简直就像婴儿版的林肯加长,看着三个小宝宝排排坐的样子,真是可爱到爆。 尤其是周末推着这豪华版婴儿车出门的时候,那回头率,简直就是百分之两百。 迎来一个新生命,成为人父人母,是人生中的一段无比美妙的时光。 而迎来三个新生命,则是人生中一段无比美妙而痛苦的时光。 三个小家伙安静的时候,美丽的如同天使,可一旦闹了起来,那痛苦也堪比地狱。 尤其是三个人一起哭的时候,哭声简直要把房顶给掀起来。 每到这个时候,林辉总是跑的最快的一个。 用他的话来说,简直就是魔音穿耳。 这不,宁宁尿裤子了,哭了起来,吵醒了正在熟睡了两个哥哥,于是大家一起哭个欢,好不热闹。 林夏熟练的抱起哭闹的源头,给她换了尿布,又喂了奶。 闻着熟悉的体味,宁宁宝贝在妈妈的怀里蹭了蹭,找到乳.头,小嘴一含,开吃起来。 瞧她那个样子,吃的咂咂有声,从容不迫。 那边林老妈抱起一个,原本请来的保姆陈姨抱起另外一个,哄了哄,喂牛奶的喂牛奶,另外两个小子也终于搞定了。 不是第一次看小宁宁吃奶的样子,陈姨还是有些惊叹,明明是早产儿,怎么这三个小家伙一个比一个壮实,就连最瘦弱的小公主,这吃奶的样子也是霸气的紧。 而这个小妈妈更是厉害,看着瘦,结果奶水特别充足,三个孩子都不用喂牛奶来着。 看着睡熟的三个小孩,三个大人悄悄退出了婴儿房。 因为刚出生小婴儿皮肤特别柔软的原因,林夏并没有给他们用超市的那种止尿裤,而是很老土的尿布。 ——用纯棉布专门裁剪的。 陈姨收拾了尿布,去卫生间洗衣服。 林夏则和林老妈坐在沙发上,休息起来。 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臂,林夏叹了一口气,“没想到养孩子这么幸苦,小小的孩子,除了吃就是睡,什么都不会,什么都要仰仗大人,可真是让人操碎了心。” 林老妈笑道:“你这才几天呢,这还是孩子不需要你管教的时候,更让你操心的还在后头呢。” 林夏一想,也是。 等过两年,孩子的教育问题提上议程,更让她操心了。 瘫在沙发上,林夏无力的挥手,“我不管了,随便他们怎么着吧,成龙成虫都是他们自己的事。” “怎么说话的呢,都是三个孩子的妈了,怎么还这么不着调。” 林老妈斥道。 “老妈,我现在才发现,你真的是太伟大了。” 不亲身经历,永远都不知道母亲的辛苦和伟大。 333 育后生活 “自从有了孩子,仿佛所有时间都是他们,自己都没有专属空间了。”林夏扭了扭脖子,她都好久没有出门逛街或者独自一人呆房间看书码字了。 整日里所有心思都放了孩子身上。 尤其喜欢看他们睡觉时候样子,喜欢听他们发出小动物一般声音。 每当这个时候,林夏总是有满腔柔情。 她以为她没有做好当妈妈准备,其实真正来临这一刻,她才明白,根本不需要做准备。 因为你怀着宝宝时候,就已经不自觉做好了所有准备工作,明白了所有事情。 宝宝躺那里,当身体不舒服时候,总会发出信号。 当他们发出类似于呜咽说话吭哧声,高举着小拳头,或者挣扎着两条小腿时,林夏就明白了。 要不是饿了、要不就是拉了。 “现还有保姆给你带孩子,你都还觉得幸苦。这个条件比我们当年,可是好太多了。想当初老妈我怀你时候,连饭都没有吃,那才幸苦。” 林夏笑道:“妈,可不能这么说,毕竟时代不一样嘛。你看看现孩子,哪家不是娇养着。” “也是,我们那个时候,大家都没得吃,见怪不怪了。” 林夏伸了个懒腰,“几个小家伙睡了,我也回房休息休息,可累坏了。” “你去歇歇,孩子我和陈姨给你看着,对了,保姆事找到怎么样了。要实找不到好,就住我这里吧,反正我也没事,给你们看孩子是一样。靳夜要工作。你也还要读书呢。” 自家女儿大学都没读完,林老妈可一直都记着这事儿呢。 “已经托人找了,不过这选保姆,也不是一天两天能找到,还是得找个经验老到人。”林夏打了个哈欠,上了楼。 “姐,小丫丫又朝我笑了。”丫丫,是靳家小公主小名儿。 林辉喜欢这个外甥女了。 丫丫喜欢周围有人声,只要有人和她说话,就睁着一双亮晶晶大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你看,然后露出无齿微笑。 对婴儿而言,重要环境。是人说话环境,是被语言包裹着感觉。 越是有人说话,她们就越安静。 因为他们知道大人就身旁,他们很放心。 而一旦沉寂下来,孩子就会不安。就会哭闹。 林夏笑道:“她喜欢你呢,对了我说林辉,怎么就不见你喜欢两个小外甥呢,他们可活泼很。” 说起这个,林辉就咬牙切齿,“是啊。活泼到只要我抱着他们,就喜欢我身上拉屎,气死我了。” 一边哼着催眠曲。林夏笑道:“他们这是喜欢你呢。” 林辉哼哼两声,不可置否。 “对了姐,为什么小孩子都要唱摇篮曲他们才能睡着,我们睡觉时候,只要有一点声音。就睡不着,就觉得烦人很。” 林夏笑道:“这是因为日常生活中。我们与人打交道过程中,有太多烦恼。我们有了警惕心,会提防别人。潜意识人声会使我们想到这些烦恼和不,人声会使我们失眠。所以我们要紧闭门窗,捂上耳朵,不肯听到一丁点儿声音。而婴儿则不同,人声让他们感到安全,是催眠曲,会让他们睡安稳。” 林辉若有所思,“难怪我越是和他们说话,他们睡越。” “你别小看了孩子,对孩子而言,他们不受语言干扰,他们直接感受人类声音中声调和情感,从原始状态领悟语言意义,从而萌生想到表达和交流愿望,这才是人生语言初始阶段,是质朴和干净。” 所以只有他们醒着,林夏就会和他们说话,不停喊宝贝儿,用乐音调表达她喜悦,吸引他们注意。 “她喜欢你,就会笑,没有任何含义,就是喜欢你。” 微笑之所以是世界公认语言,是因为你还不会说话时候,就已经会用微笑来表达心中情感了。 经过这么多天教育,效果显然很明显。 只要听到“喜欢”“爱”“宝贝儿”这样字眼,这三个孩子必定会笑,并且笑越来越频繁,对着你不断挥手和“呀呀呀”说个不停。 很,小家伙们睡了,姐弟俩出了婴儿房。 林夏洗完澡,一边擦头发一边坐到梳妆镜前,对靠坐床头翻着她书看某人道:“听说小辉近跑到股市里面混去了,还是你带?” 将书放下,站她身后替她擦着头发,“嗯,他年纪也不小了,手里头连点零用钱都没有。我像小辉这么大时候,身家都有几个亿了。” 他所说身价,是指自己挣。 睨了某人一眼,林夏似笑非笑,“我们家小门小户,可比不得你们豪门望族。再说,我老妈怕那小子学坏,平时给他零用钱有限,他哪里来本钱,不会是你给撺掇吧。” 靳夜笑了笑,“你弟弟可比你会做人了,哄老太太高兴很。这么多年,还没见老太太这么喜欢一个人,今年过年,给小辉压岁钱我看就不低。果然,这次投资他一个人就拿了几十万出来了,估计其中大半都是老太太给。” 林夏蹙眉,她还不知道这个事,只说老太太给个一两万红包意思一下而已。 听靳夜这个话,只怕给了上百万都不止。 那小子,前两天才自个掏钱买了一辆车呢。 从镜子里面看到妻子表情,靳夜道:“别为他操心了,他都这么大了。再说不过几百万而已,平时小辉待老太太心比咱们要多,这也是他该得。” 林辉确实待俩老特别好,甚至超过了林家老两口,投桃报李。靳家老两口待林夏也特别实诚,很喜欢这个孙媳妇。 加上林夏生了三个小崽子,就喜欢她了。 林辉不是喜欢巴着别人人,自从他待靳家俩老好之后,俩老对林夏态度也一天天发生了变化。 林夏便明白,她弟弟,用他自己方式保护她这个姐姐。 希望她能够豪门这样地方,能有一个靠山。 倒也没有希望能待她如亲生一般,只是不要想电视和小说里面那样,总是刁难就是了。 “嗯。你说也有道理。反正有你看着,我也放心。趁现他年轻,多让他吃点苦。总比以后败家了要好。” 毕竟现没什么本钱,再怎么折腾也折腾不出什么来。 倒不如拿这些钱做个学费。 否则以林老妈教育孩子方式,定然不会让林辉那这么些钱像这样“挥霍”。 毕竟出身决定了眼界,穷人孩子教育方式自然和富人家不同。 这样想着,倒丢开了手。 替老婆吹干了头发,靳夜手还流连她如黑缎发上。 那一头青丝。比上好丝绸还要柔滑,也不知道她平时怎么护理。 “啊!”林夏轻呼一声,原来某人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享受了一把公主抱,林夏嗔道:“你做什么,吓了我一跳。” “老婆,夜深了。就寝吧。” 林夏嘟嘴,“不要,某人外面潇洒很。可怜我一个人家里又是抱孩子又是哄孩子,各种腰酸手痛,都不可怜可怜我。” “那老公来伺候你,给你揉揉按摩一下,怎么样?”靳夜声音从耳后带着热气和暧昧。幽幽地传来。 “嗯。”林夏笑眯眯道, “先按按后脖颈和脊椎。然后是手臂,再就是腿脚,嗯~” 还没说话,就**哼了一声。 靳夜可是行动派,哪里轮到她说这么多话。 早某人碎碎念时候,就脱了浴袍贴了上去。 不等她说完,直接从后面进入,双手也不停从浴巾里穿入,灵活揉捏着。 “嗯,一定给你按摩,把老婆伺候服服帖帖~”一边说着,一边狠狠操弄着。 林夏软趴趴地贴床上,浑身无力,连说话力气都被他揉捏没了,只能发出无助呻吟。 某人手她身上肆虐,抚摸着那光滑细腻肌肤,捏成各种形状。 捏了几把,轻笑两下,“媳妇儿,好像大了一个罩杯呢,现有A了吧。” 林夏觉得脸上身上都要烧起来了,这家伙,就不能少说两句么? 这样想着,一边瞪了某狼一眼。 某人只觉得这一回眸媚意,让他整个人像打了鸡血一般,那里登时就坚硬如铁,嗖一下,又增大了一圈。 嗯,这中石化,还是不要多说废话了。 爱,不是说,而是做。 这个时候,靳夜对自家辣婆婆坚决贯彻落实了这句名言。 激吻,呻吟。 一时间,卧室里只余下喘息和呻吟声,一室春光,旖旎无限。 第二天,林夏睡到日上三竿。 醒来时候,靳夜早就不身边了,看了看时间,林夏有些无力。 还好是自己家里,若是婆婆家,只怕要被说死了。 想说靳夜临走时候有交代林老妈,所以这才没人打扰。 下楼时候,三个小宝宝正坐加长版儿童车里面,排排坐。 瞧他们那小样儿,林夏一下子就乐了,笑了出来。 听到麻麻声音,小伙伴们齐刷刷转过了头,看向了林夏。 334 杂文 “哈哈哈。23znetbsp; 还是林老妈首先撑不住,笑了起来。 林夏笑着抱起了小丫丫,亲了一口。 实是太萌了,有木有。 被麻麻抱着,小公主显然十分高兴,抓扯着林夏长发,无齿咬着。 林老妈是过来人,见自家女人一幅柔弱样子,便知道这小夫妻俩感情好着呢。 怕女儿身子虚,接过她手里小丫丫笑道:“起来了,饭菜都给你微b炉里温着,可以一直吃饭了。” “嗯。“林夏倒也真饿了,将女儿递给林老妈,又两个儿子脸上一边亲了一口,这才往餐桌旁走去。 “对了,早上陈清那丫头打了个电话过来,说是你手机打不通,让你醒了之后给她回个电话。” “嗯,知道了。” 吃了饭,给陈清回了个电话。 “唷,某人终于起身啦,可真是羡慕死我们这些人了,年纪轻轻就当了少奶奶,什么事都不用做,家里一堆人好吃好喝伺候着。” 林夏笑道:“清姐说事猪吧。“ “哼,你也知道,你自己说说,有多久没来我这边了。” “清姐,我这边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三个小家伙身边哪里能离开人。况且他们都还没断奶了,我现都变成一头母牛了,可不敢出门。” 神孩子之后,那rǔ汁总是时不时流出来,现她家根本就不穿内衣,就是为了方便给孩子哺rǔ。 “行了,不说这个了,这次你一定要帮帮我。上次不是和你说了杂志社推出一个栏目么,我想请你做这个栏目专访作家,好歹给咱撑撑场子啊!” “杂志社不是培养了一批锐作家出来么,我现这个情况,连网络上都断了,哪里还有时间稿子啊!” “你现可是咱们杂志社台柱,她们还是太年轻了,撑起来,还得靠你。”林夏小说翻拍电视剧《少女不哭》和《谋天下》反响太大了,就是看这股东风也得把她拉到这个专栏里面来。 “至于你说网络上那本末世文,出版社第一版次已经都印刷好了,只等一个好机会就上架销售。不过你也知道,这两年随着网络发达,书籍都不大好卖,所以这次专栏事件也算是给你书打一个广告。” 和陈清合作这么多年,她开口了,林夏自然不会拒绝。 刚刚也不过是和她开两句玩笑,陈清很清楚。 因笑道:“其他人面子我可以不给,清姐这个面子一定要给,行,专栏没有问题,真是好久都没有工作了,只怕有些生疏。“ 陈清笑道:“别人我不敢说,你若是一天不看书,只怕你晚上都睡不着。“ 林夏笑道:“清姐这么了解我啊!” “那是,当年你第一次来B市时候,我们俩还住一个酒店呢,就那几天功夫,你也不出门玩。每天白天培训,晚上关房间里看书,和时下年轻人很不一样呢。” 说起以前往事,林夏也有些唏嘘,“一转眼,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清姐,你也该找个人定下来了,吴大哥齐大非偶啊!” 这是林夏第一次这么明晃晃说出心中话,她不是话多嘴碎之人,能让她破例说这种话,也能看出她是真心待自己。 职场这么多年,周围哪里还有几个贴心人。 至于从前同学朋友,大都结婚生子了,有了自己生活和圈子。也就林夏,因为工作关系,两人联系比其它人多了太多。 接触多了,这份感情,倒不是那短短几年同学情分能比得上。 陈清自嘲笑了笑,“都耗了这么多年,也不乎多两年了。” “话可不这么说,清姐现还没有到三十,赶趁着两年,找个好男人嫁了吧。男人三十才是人生开始,而女人三十人生已经过去大半了。” 陈清终究是做惯了上位者,这种话偶尔听听就过了。 “对了,你们家那三个小家伙怎么样了,这段时间忙,没过去看他们,可别把我给忘了。” 说起自己孩子,林夏心也是柔软了,“有时间过来看看他们吧,长得特别,可不是你嘴里小猴子了。” “嗯。” 挂了电话,又是一通忙碌,好容易等孩子睡着了之后这才打开电脑接收陈清发过来邮件。 自从《少女不哭》大火之后,天星娱乐又相继推出了大型古装权谋剧《谋天下》,又大火了一把。 不过因为怀孕关系,林夏没有做这个编剧,而是将所有改编权都给了瞿景言。 他也不负林夏所望,将故事里面原汁原味东西保留很完整,并且添了许多时下鲜元素,让故事荧幕上有看点。 拍电视剧成本原本就没有电影多,自然,该电视剧也为天星娱乐添了一大通金。 因为这部剧关系,林夏也很是火了一把,书籍网络上卖很畅销,一直稳居排行榜前十。 要知道,像她这种小说,基本山属于不入流类型。 和村上村树这类名家作品摆畅销书一起,真是让她有些汗颜。 随意几个网站上搜索了一下,看了看,基本上她这两本书都排前十名了。 看了下自己书籍里面留下官方邮箱,发现有许多出版社和杂志社发过来约稿函,随意看了几篇,便都没有理会了。 有了三个孩子之后,她哪里还有多余时间写这个。 有多时间不如多陪陪孩子们,陈清推不掉,这些不认识人自然那不用理会了。 从一堆邮件里面找出陈清发过来,下载了看,原来是《细雨》杂志开了一个板块,让她过去写点东西。 也没个具体内容,大意说是让她想写什么就写点什么。 毕竟这个板块不是小说,要看她小说,前面已经出版了很多本了。 对这个,林夏还真不熟悉。 不过想到陈清和她说,也就打开文档开始写了起来。 《我能做什么?》——这是她第一片杂文题目。 “如果不写稿,我能做什么呢? 这样一个下雨午后,宝宝安静我书房旁边屋子里睡着,窗外是一片一片雾éngéng景象,天地被不大不小雨水笼罩,仿佛变成了一片虚无。 编辑来催稿了,细算了一下,我似乎也离开大家很久了。 虽然每日照例看看书,偶尔写下几笔自己生活中趣事,仿佛生命就这样了。 很充实,细想起来,却也颇觉空dàng。 于是,趁小家伙们睡着恹恹午后,忙里偷个闲,纸上谈谈近生活。 写字,已经成为了多年习惯,已经是生活中一部分,变成了个人精神寄托。 当然,这些文字也杀死了我太多时间。 有时候想想,我每天习惯xìng坐电脑面前写字,是一种习惯呢,还是觉得它已经变成了我一种责任。 然而,若想到有一天不再写字,有觉得生命太过落寞无聊了。 可见,我还是喜欢文字。 我从不认为我是创作,我只是写字,将我头脑里面故事写下来,供大家欣赏。 就好比现,我不觉得我是受编辑之邀,进行创作。 我只是将对面每一位者当作我朋友,和你们闲聊。 其实,我并不遥远,我就你们身边,用另一种方式和你们聊天。 当然,能够静下心来看我这段文字,一定是有一些阅历人。倘或对面是一个刚刚十三岁花季少女,也许一本情节斐然文字能吸引她目光。但我这堆似闲聊般废话,定然让少女们觉得索然无味。 少女们大多精力旺盛,有说不完话,放不完笑,和参加不完聚会。 而对我而言,每日清净坐家中,邀三两好友,喝茶谈天,也不觉得时间难挨。 反而觉得这才是生活。 我喜欢安静环境。 以前我工作是书,休息是写作;现我工作是看孩子,休息还是写作。 感情上,我已经习惯了依赖写作。 不知不觉这个行业里面已经有了六七年,有时候想想,时间都去哪儿了呢。 然后看着账户上一堆数字,才恍然发觉。 原来时间慢慢变成了它们。 也许,只有写着什么时候,我才能感觉到我自己。 零九年某个午后,孩子们温软睡着。 我摊开纸,沙沙写了起来。 仓颉灵感不灭,美丽中文不老。 我爱文字,亦爱我职业。 琉颜,写于零九年七月。” 写下这段文字,也没去修改,直接将文档存了,发给了陈清。 很,她QQ就响起了,一个举大拇指头像后面附着两句话:不愧是文豪,这么就能写出这样好文字。以我多年编辑经验,你这是要转型节奏啊! 林夏笑了笑,噼噼啪啪打了起来。 琉颜:怎么这么说? 喵喵:你看啊,你刚出道时候,写都是小女孩爱看青春小说,比如《如果时光听不见》《错过》这类煽情文字。等你高中了,开始写《谋天下》《锦绣》这样文字,这个时候你者,也从十几岁高中大学生变成了白领阶层。现你又开始写杂文了,这样你者圈子又会广不少,比如宅家里一些家庭主fù,或者是喜欢你这种生活节奏人。 琉颜:喵姐,你可真是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 335 我长大后要嫁给他 “怎么,生孩子之后心态都变了?突然觉得你从以前那个喜欢悲春悯秋的小姑娘变成这个文笔有些清丽的女孩了。” 林夏笑了笑,“是大妈吧,都有三个孩子了。话也说回来,自从生小孩之后,这观点确实改变了不少。以前写的文章,自己现在都看不下去了,就会不时的想,怎么我当初能写出这么矫情的字句出来。” “哈哈,你终于承认自己是个矫情的人了?” “嗯,不得不承认,每个女人心中都有永不老去的少女情怀,温暖的淌过四季。” “所以才有这么多高中生喜欢郭小四的书啊!” 郭敬明和陈清是同一代人,都算是八零后降临在电影世界。 陈清叹道,“看来我也老了,以前你那种类型的书特别吸引我,现在我看到那样的书就厌烦了,还好有你不断改变书的风格,饶是这样,还是觉得经常文荒,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书。自从你断更之后,更无好书啊!” 林夏啼笑皆非。 “怎么可能,现在网络上很多很经典的小说,你好好找,绝对可以找到写的很好的。至少那些情节我就想不出来,承接的也很自然,没有硬伤。” “嗯。”陈清有些敷衍,她就是网络编辑,成日里收到无数的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也没有发现几篇写的让她眼前一亮的好文。 这就是所谓的职业病吧,毕竟每天要审核的稿件实在是太多了,都出现审美疲劳了。 “你这个简单的小杂文就写的很不错,说不定会让读者很惊喜呢,毕竟你以前只写长篇的小说,这类型的文都没有写过。” “嗯,但愿吧。不过我不抱什么希望。现在的社会太浮躁,能够静下心来看这段文字的人已经很少了,何况看我书的大多是没什么阅历的少女。她们都希望王子和公主的故事,我以前的书不管类型怎么变,终究是换汤不换药。” “那可不一定,你可别小看了你的读者。你在成长,她们也在成长,你伴随她们六七年了,当年读初中和高中的小姑娘,或嫁人或生子了。人生的阅历不会比你想象中的要少。” 陈清道,却没想一语成谶。 琉颜产后首篇文字,在群这群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她的官方论坛甚至就这篇文字举行了“琉颜七年回首纪实录”这类的活动。让读者对琉颜所有的文章进行踊跃的回复,达到要求的铁杆会员还能抽奖。 对沉寂了一年多的颜大回归,读者也表现了很大程度上的热情,而这段文字,更是让大家议论纷纷。各显文采。 林夏坐在电脑面前,看着读者对自己书籍的评价。 “当初爱上琉颜,是因为她清丽的文字和细腻的感情。那写细小的感情,被颜大用曲折而婉转的文字,一一呈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知道。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情感,原来少女情怀可以一一被剖析。” ——《少女不哭》by:“颜笑晏晏” “纯爱的电影太假,但颜大笔下的故事。就像一幅温暖的画卷,将大同小异的青春变得温暖而明亮。让我明知道这些故事就像纯爱电影一样虚构,却还是会被感动。走在空荡的路上,斑驳的阳光从指尖掠过,看得时候明明有悸动。却不知如何表达。 而颜大的故事,让我们懂了那没一片阳光里透出的情愫。让我们懂得了珍惜。“ ——《如果时光听不见》by: “情迷颜笑” “我所了解的颜大还停留在过去,停在那个名为顾萧墨的少年的身上,温和的男声,永远包容的笑,几乎要将我心房那层薄薄的壁垒打破,让心无限酸涩。 他的死给她带来了无穷的痛苦,那个名唤顾萧冉的女子,在那静默的白雪里,在那样纯粹的时光里,带着悲伤和怀念,已经将她带入了彼岸的世界。 彼岸,此岸。 雪白地面上最后残留的脚印,显得那样孤独而落寞。 而在这样的静谧中,少女躺在那里,嘴角挂着近乎救赎的微笑。 年少的他们,曾在寂静的夜里,轻轻的拥抱。 那样温暖的肌理,在零纪年里,被埋葬,一梦千年。” ——《错过》by:“绯颜绯毓” “颜大在变,毫无疑问。 如果谁和我说她一直停在原地,那她一定不是颜大的书迷。 认识她,我在读高中,恰逢高考,整日埋在资料书考试的氛围之中,对颜大的了解只是通过同学的只言片语。拿到大学通知书后,某一个契机,让我看到了颜大的书,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看着那样的文字,我甚至觉得,颜大就在我身边,就是我身边的某个同学。 她和我们一样,会因为数学不好而偷偷哭泣,会因为喜欢一个男孩,在笔记本上写下他的名字,收集他所有的信息,让后将所有的一切藏在心里。 然后我迷上了她的文字,收集她的每一本书,每一篇文。 上大学之后,俗事太多,心烦气躁的我总是能在颜大的文中平静下来。 她的文字,一直伴着我。 徜徉在校园里的,浑浑噩噩的题海时光,懵懵懂懂的青涩情感。 恋爱,结婚,现在我的小孩都已经两岁了。 颜大的文字也一直不断的变换着,早年的她是涓涓流淌的小溪,不动声色的打动着我们。现在的她成熟了,从当初的小清新,到现在的杂文闲谈。 无论如何,却一直打动着我。 作为一个妈妈,恭喜颜大生下小宝宝,一下子生了三个,可真是了不起。 最后,希望颜大身体健康,小宝宝平平安安。” ——《颜大所有书》by:“绯颜绯毓” “颜大所有的书都很好,印象最深的是男主的一句‘她有睡醒了喝热水的习惯’。精致到了极点的温馨。 微暖的触觉,永远的少女心。” ——《浅谈颜大》by:“知名不具” 将所有的评论都一一看了一遍,林夏心里泛起浅浅的暖意。 这就是她的读者,喜欢她文字的人。 尽管这个世界有许多的不完美,但在这样浩瀚而长远的宇宙时光中,依然会有那样感动人心的东西。 那样的情感,渺小却顽强的存活着。 她爱她笔下每一个人物,爱她笔下所有的世界。 琉颜已经很久没有新作品出来了,而对她这次重新复出,读者显然很给面子。在期刊发行的当天,她那个末世文的坑下面几百条评论,全部都是要她回来更新的。 坑了一年多了。居然还有这么读者苦苦等候,林夏突然觉得很感动。 想了想,还是决定做一个有坑品的人,把这个末世文给陆陆续续写完。 只不过文章太长,前面的很多情节都已经忘却大半。这段时间还需要好好看一看前面的内容和大纲,大致走向要知道。 这篇文章写完之后,短时间之类应该不会开新坑了。 在电脑上磨了几个小时,看了看时间,关了电脑,出门看几个小宝贝去了。 接到阿信电话的时候。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林夏正和林老妈陪着三个小家伙在游乐场。 看着这两个字字,林夏突然又一瞬间的恍惚。除了在她生日和春节的时候,他会发两个短信过来,似乎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有见过面了。 自从,在她的婚礼上露过一面,就一直没有见到宋信了。 听说。他是去了法国。 “喂——” “喂——” 然后,是有些短暂的沉默。两人似乎都不知道说什么。 话题里的空白,沉默中两人都陌生了起来。 良久,才听他道:“你……还好么?” “嗯,我很好。”看着坐在旋转木马上的三个小家伙,林夏勾了勾嘴角,“你呢,好几年没见了,现在还在国外么?” “刚刚回国,你最近有时间么,出来聚一聚。” “好啊,不过我今天可能没什么时间,我现在正在游乐场呢。” “哪个游乐场,我过去找你。”宋信淡淡道,语气中有一种不可拒绝的味道。 林夏微微一怔,这样的他,很陌生。 不过也是,两人都已经有四年没有见面了,有改变也很正常。 林夏说了一个地名,又嘱咐了两句,那边靳宁在对她招手,便挂了电话。 “妈咪,我要和你一起坐。”三个小家伙今年四岁了,妈咪和奶奶终于同意他们来游乐场玩了。 对于第一次来这么热闹的地方,小家伙们显得特别激动。 靳煜和靳琮兄弟俩感情特别好,来游乐场之前交代沉稳的靳煜要好好照顾弟弟,两人时时刻刻前后则手,眼下自然坐在一起,靳宁则被林老妈带着。 对旋转木马这种小孩子玩的东西,林夏不大感兴趣,所以在一旁看着。 打完电话,正好停止了,下一批人可以上去,林夏蹲下身子,“宝贝儿,刚刚不是和奶奶一起玩过了么,怎么还要妈咪上去。” 靳宁拉着她的手指撒娇,“不要,我就要妈咪陪我玩一次嘛,唔~” 靳煜和靳琮俩兄弟继承了靳轩和靳夜的好相貌,靳煜的气质很像靳夜,从小便不苟言笑,比较沉稳内敛,靳琮则像他伯父,风光霁月。 只有靳宁,继承了妈妈的样貌,模样只能算清秀。 所以对这个女儿,林夏总是无限的宠溺。 “好好好,妈咪陪你再玩一次。” 等旋转木马再次停下来的时候,宋信已经到了。 看着抱着靳宁走过来的林夏,扬起了淡淡的微笑,一如当初。 “妈咪,这个叔叔好帅,我长大后要嫁给他。”靳宁揽着林夏的脖子,看着宋信,一脸严肃道。 336 温柔 林夏:“……” 一定是跟着老妈看韩剧看多了。 看着五官酷似林夏的靳宁,宋信的唇角扬起了好看的弧度。 伸手抱过她,笑道:“为什么想要嫁给叔叔,小丫丫知道嫁人是什么意思么?” 小孩子很软,身上带着一股隐隐的奶香味,让他的心倏的就软成了一湾水。 这是她的孩子。 爱屋及乌,他算是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 靳宁抓着宋信的头发,奶声奶气道:“叔叔好看,比奶奶看的电视剧里面的人还要好看。” 刮了刮她的小鼻子,林夏笑道:“那是这个叔叔好看,还是爸爸好看呢?” 这个问题显然难倒了小靳宁,皱起了精致的小鼻子。 “是啊,丫丫是爸爸好看呢,还是阿信叔叔好看呢?”林老妈牵着两个小家伙,在一旁笑眯眯道。 小靳宁看了看抱着自己的叔叔,想到平时最爱的爸爸,对手指不语。 林老妈见状,逗弄了起来,林夏也是直直的盯着她,看样子也是要一个答案。 小靳宁撅嘴,“爸爸更好看,可是妈妈嫁给爸爸了。” 宋信笑道:“是因为妈妈嫁给爸爸了,所以丫丫才想要嫁给叔叔么?” 靳宁认真的点了点头。 原来,在她的心中,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男人。 只是爸爸是妈妈的了,只能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另外一个她觉得好的男人。 “叔叔也很好看,就是比爸爸差那么一点点。”小靳宁伸出小拇指,形象的比划了一下。 真的只有一点点,但就是那么一点点,就是得到与失去的差别。 “阿信啊,好多年没见了。让阿姨好好看看你。”看到曾经喜欢自己女儿的小伙子,林老妈显然很热情,问道,“现在在哪里工作呢,做什么?” “妈,阿信哪里还用工作呢,人家可是大名鼎鼎的宋家,他爸爸是宋氏的继承人呢。”林夏笑道,“这些年他一直在国外,最近才回来呢。” 宋信笑道:“阿姨还是像八年前一样年轻。看着才刚三十出头。和夏夏站在一起,哪里像母女,外人看来。只怕都觉得是姐妹。” “唉哟,你这孩子,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林老妈笑眯眯道。 可不是,自从女儿写书以来,林老妈养尊处优。加上空间水慢慢的滋养,看着真的就是刚三十出头的模样。 宋信真的没有夸大。 他也算是见多的豪门贵妇保养的方法,所以对林老妈的容颜倒也不觉得奇怪。 毕竟那些女明星,四五十岁了,看着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 女人在容颜上面花的功夫,男人是想象不到的。 只不过…… 宋信看着眼前的女孩。不,应该说是女人。 她还是那么年轻,和当初第一次见面一样。 一如既往的美。 而那个风清月朗的少年。已经褪去了稚气,变得成熟而沉稳。 那双温润的眸子,也变得晦涩而深沉。 时间改变了太多人,林夏暗自道。 将丫丫递给林老妈,陈嫂牵着靳煜和靳琮俩兄弟。林夏和宋信慢慢的走在后面,看着在游乐场笑个不停的三个小家伙。嘴角不由扬了起来。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眼,都八年了。” “是啊!”双手插在口袋里,宋信慢慢道,“你的孩子都已经四岁了。” “你呢,这么多年了,还没有找到中意的女生么?”林夏笑道,“是不是要求太高了。” 自她结婚,已经过了四年了,就算当初他对她有那种懵懵懂懂的感情,可过了这么多年,应该也淡下来了吧。 就像她自己,如果当初和靳夜分手,他也没有低头。 那她一定不会为他守身如玉,遇到好男人呢,也会嫁掉。 世上千千万万的人,没有谁非谁不可,也没有谁是谁的唯一。 两人能在一起,自当好好珍惜,若不能在一起,也只能好好向前看。 生活,不就是生下来,活下去? 宋信笑了笑,“算是吧,也谈过几个,不过最后都没有缘分走在一起。” “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也该谈个人定下来了,将来若生了儿子,正好和丫丫配成一对。”林夏笑道。 也许世间做母亲的人都是贪心的,自从有了丫丫,她就无比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拥有童话里的那种幸福,青梅竹马的王子一直伴着她。 在漫长的时光了,童年,青春,成年,两人都能相依相伴。 纠缠的密不可分。 成长的足迹,都有彼此。 这是林夏心底最深最深的少女情怀,只可惜,她这辈子是没有机会能享受到这样的宠溺了。 也不是说靳夜待她不好,然而在心底最深处,未免还是遗憾。 为何年少无知、两小无猜的时候,生命中没有出现那么一个人呢。 在那样懵懂的年华,两人跌跌撞撞,兜兜转转,最终能走到一起。 看着眼前的男子,已经不复记忆中的那个少年的形象。 可林夏知道,那个在街边店铺屋檐下的男孩,会一直在他的记忆里。 少年清澈而黑白分明的眸子,带着永恒的甜蜜,噙着笑意载着她,在雨中一路飞驰。 只可惜,遇到他时,她已经不是那个只有十六岁的她。 一颗苍老的心,配不上那样纯粹。 “如果我有儿子,他一定会爱上丫丫。” 宋信淡淡道,里面的落寞和情愫,却让林夏心里一酸。 明明……明明已经过了感动的年纪。 这么多年,难道他都没有忘记么? 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情感,这样的她怎么配的上他。 远处,传来林老妈逗弄丫丫的声音。 “丫丫,这么小就想嫁人啦,和奶奶说说看,你将来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靳宁奶奶的声音透过热闹的缝隙,从人群中传来,“我要找一个像爸爸一样对丫丫好的人,对丫丫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很好很好是有多好呢?” “唔,就是爸爸对我那样好,不会像妈妈一样凶我,要永远对我笑,给我好吃的,不准逼我刷牙,不准早上天还没亮就喊我起床,不准……” 时光交错,靳宁的声音与记忆融合。 “夏夏,将来你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午后的阳光懒散的打落在教室里,落在少女的发丝上,谢郗彤和林夏趴在桌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唔~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他很温柔很温柔,不准凶我,要永远对我笑,永远不让我讨厌他,不会让我烦。” 后面认真看着书的少年,却偷偷的记住了。 我已经足够温柔了,为什么你身边却有他人了呢? 337 趣事 眼角的余光注视着身旁微笑的女孩,宋信想到了孙雅茹的质问。 在发现他书里面少女的照片之后,孙雅茹找到了他。 “信哥哥,为什么你会喜欢她,这个女孩这么普通,家世没我好,样貌没我好,最最重要的是,是我先认识你的,为什么你不能喜欢我。” 那是一个下雨的午后,即便在异国他乡,他还是想到了当初那一幕。 听到她的话,宋信在碎裂一地的雨珠中回神,透过重重雨幕,看见了一直默默跟在自己身后的孙雅茹。 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曾经天真的小姑娘,也会有了这样哀伤的情绪。 宋信叹了一口气,轻轻的揉了揉她的发丝。 清雅温润,“爱情,是没有先来后到的。” 如果有,那明明是他先遇见林夏,为何却终究有缘无分。 “小茹,我一直当你是我的妹妹,从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就算没有她,我也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的。” 不论世界上有多少美女,她在他心中,一直是最美的。 那是一种不惊艳的,低调到了极致的华丽。 如同星火下掩印下的粼粼波光,微微的闪动,一直亮到了心底。 “阿信。”少女娇脆的声音唤醒了他。 “嗯?” “这次回来,你还打算去国外么?彤彤她们也许久没见你,有时间大家一起出来聚一聚,叙叙旧。” “好啊,真的好久都没有见了呢。” “那说好了,等我通知他们之后再告诉你时间,你的电话没有变吧。” “没有。” 上面的每一条简讯,每一条通话记录。他都舍不得删。 那个号码,永远都为你留着,永远只有你一个人。 “那行,就这么说定了。” 林夏道,刚说完就听见前面三个小家伙在跳脚招手的喊妈妈,原来是发现的摩天轮要去玩那个。 虽然许久没有见阿信了,不过刚刚说好一起聚,想着这次出来主要是为了陪孩子一起玩,倒也丢开了心思,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三个小家伙身上。 小丫丫是女孩子。在今天这样热闹的情况下都活泼的不行,何况是男孩子。靳琮就不提了,整个人HIGH的不行。就连素来稳重的靳煜都露出了平时少见的活泼, 也幸亏将陈嫂带了出来,不然就她和林老妈两个人,还真看不住这三只皮猴。 很快,林夏就发现有男人的好处了。 看着跟着宋信玩的H的三个小家伙。林老妈叹道,“果然还是要个男人,不然咱们三个还真难搞定他们,你说说现在的小孩,哪里来这么多心思。” 陈嫂点头,“可不是。那想法,可真是稀里哗啦的,我记得当年我们养小孩的时候。可没这么费神。” “我还说夏夏是最难带的,哪里知道还有更皮的孩子哟,那脑筋转的,大人根本就反映不过来,想不到那上头去。” 林夏在一旁闷着笑。丫丫有很多出名的语录。 有一次坐在车里,她指着不远处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道。“妈妈,北京生病了,都哭了。” 林夏奇怪道:“丫丫为什么这么说呢。” “你看,到处都在挖,它疼都快疼死了,怎么可能不哭。” 从一岁半开始,丫丫和她的两个哥哥就开始了语言表演,可以说是全家的活宝,为家里带来了许多的欢乐和笑声。 清晨,天已经大亮了,早餐也已经准备好了,林老妈拾掇好两个孙子,让他们在客厅玩玩具,自己则叫乖乖孙女起床。 丫丫继承了林夏爱赖床的毛病,并且有很严重的床气 “丫丫宝贝,太阳已经老高了,还不快起来,你看看哥哥们早就起床了。”躺在床上的丫丫揉揉眼睛,在被窝里扭了扭,不动。 “爸爸要去上班了哦,你不起来送爸爸么?” 翻个身,不动。 最后林老妈将丫丫从被窝里掏出来,一边替她穿衣服,一边小声道:“妈妈懒虫还没有起床,现在奶奶教给丫丫一个任务,去叫妈妈起床,好不好呀?” “好!”丫丫睁开了睡意蒙蒙的眼睛,大声道。 孩子们很少有能和父母同床共枕的机会,所以对叫爸爸妈妈起床,自己当一个小大人,又很大的兴趣。 每次林老妈用这一招来对付丫丫,真是屡试不爽。 穿好衣服,丫丫塔拉着小拖鞋奔向妈妈的卧室。 扭开门,妈妈果然还在床上躺在,脱了鞋奋力爬上妈妈的床,趴在妈妈旁边,捏着她的鼻子,“妈咪,起床来,爸爸都上班去了。” 妈妈紧闭着眼睛,睡意仍浓,道:“妈咪不上班,妈咪要睡觉。” 她怎么会放弃,催促妈妈:“妈咪是懒虫,妈咪喜欢赖床。穿鞋,丫丫给妈咪穿鞋,爸爸要上班了,丫丫和妈咪送爸爸。” 可惜妈咪是个喜欢睡懒觉,而且有很严重床气的。 厉声呵道:“靳宁,妈妈很困,妈妈要睡觉,不然妈咪就生气了!一天不理你!” 懒妈咪说完,翻了个身,继续睡。 第一次被妈咪呵斥的小丫丫,瘪了瘪嘴巴,正打算开哭,就见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爸爸从外面走了进来,将她抱起来。 “爹地,妈咪凶丫丫。” 靳夜将她抱起,看着将被子盖在头上的林夏,小声对女儿道:“妈妈昨天工作的很晚,所以很累,丫丫不要吵妈咪了。” 丫丫用她胖嘟嘟的小手揉了揉眼睛,“妈咪为什么要工作到很晚呢?” 面对这么纯洁的女儿,靳夜骗人起来不打草稿,“因为妈咪要养丫丫和哥哥们啊,不然丫丫和哥哥哪里来的房子睡,哪里来的玩具,哪里来的漂亮衣服呢。” 听爸爸这么说,丫丫捂住了嘴,小声道:“妈咪好幸苦,丫丫不吵妈咪。” “真是乖女儿,爸爸陪你下去吃早饭,好不好。” “好。” 揽着爸爸的脖子,丫丫留恋的看了一眼妈咪的大床,和爸爸一起出了房间。 此后,当爸爸离开后,小丫丫就会穿着自己粉红色的睡衣服,爬上妈妈的床,扑进妈咪的怀里,和妈咪一起睡觉。 338 离开 想到自家女儿的听话和懂事,林夏心里就是一阵满足。 没有睡好的她,床气不是一般的大。 也亏的小丫丫能受得住,并且还聪明的想了个办法。 从游乐场回家的途中接到了靳夜的电话,说是要过来接他们。 被林夏拒绝了,她们都快到家了。 挂了电话之后,陈嫂笑眯眯道:“夏夏两口子感情可真是好,我还没见过这么顾家的男人呢。” 林夏笑了笑,逗着怀里的小丫丫,不语。 自从有了宝宝之后,靳夜更愿意留在家里了。 以前听人说,孩子可以绑住老公的心,对这样的话,林夏从来都是很不以为然的。 现在才明白,说这话的人,一定有这样的经历。 孩子的出生,让原本就沉稳的靳夜,变得更加的顾家。 男人的一生要经历两次变化:一次是结婚,一次是做父亲。 母爱,是每个女人天生就会拥有的东西,而父爱,却非的男人做父亲才能深切的领悟到花香满园全文阅读。 每个人都在悄悄变化着。 都因突然来临的孩子,学习着为人父、为人母的责任,学会付出。 而在宁宁三个小家伙出生后,靳夜显然更懂得了生命和感恩,经常给远在海外的靳夫人打电话,并且不时安排时间,全家一起做私人飞机到那边看望母亲。 他已经没有了父亲,有时间的时候,也希望能多陪陪母亲。 看着和林夏疯玩的靳宁,林老妈摇头道:“瞧瞧,这孩子啊,最喜欢的还是父母了。你说说,我和老林哪个不极为疼爱这三个小家伙。舍不得说一句重话。夏夏呢,不是打那两个小的,就是喜欢吼怀里的这个,可他们三最喜欢的,还是爸爸和妈妈。” “可不是,要不怎么说是亲生的呢。” 看着怀里的小家伙,林夏也不得不惊叹,这血缘关系果然是神奇。 家里能够让三个小家伙怕的,也只有她了。 至于靳夜,他简直就是孩子们心中天下第一等的好老爸。 有了孩子之后。以前那不苟言笑的形象,早八百年就破灭了。 “是啊,还记不记得丫丫刚开始说话的时候。特别调皮,经常摔坏东西什么的就不说了,还喜欢抓东西,有一次把她爷爷的脸都抓破了呢。” “是啊,那还是夏夏第一次教育孩子呢。当时吼了丫丫一句。那哭的,真是把屋顶都快震破了。” “可不是,我怎么哄都哄不好。小靳回来,还在哭呢,最后还是爸爸给哄睡着的。” “妈妈却一直没原谅她,倒是这个小家伙。第二天就忘记这事儿了,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找妈妈。” 说起这个,林夏也是郁闷。 “妈。您和爸爸也太宠着他们了,不说宁宁,就是虫虫也被您和老爸给宠坏了。都那么大的人了,吃饭居然还要人喂,不肯吃饭不说。还摔发脾气摔碗,摔碗了还不解气。居然还想抓其他的碟子继续摔,有您这样的教育小孩的么?怎么当初我小时候您就没这么宽宏大量呢。” 虫虫是靳琮的小名儿。 “能一样么,当年我们家穷,养你们俩都养不活了,还能摔盘子。现在家里条件好了,可不能委屈了我的孙子孙女。”林老妈白了林夏一眼,看了旁边和哥哥一起玩玩具的靳琮。 听到妈妈这么说,靳琮不服气道:“妈咪,那都是我小时候的事了,谁还没点过去,你不能总揪着我过去的那点错误不放。我现在长大了,一定不会再犯从前的那种错误。” “哟嘿。”林夏乐笑了,“虫少爷,感情您现在长大了啊!” “那是,”靳琮揉了揉鼻子,“小舅舅说了,我已经长大了,是男子汉了。男子汉一人做事一人当,男子汉要顶天立地,男子汉有泪不轻弹。” 亏他记性好,林辉说的话还都记住了。 “那你小舅舅有没有说,男子汉四岁还尿裤子。”林夏逗道。 小孩子容易被玩具和游戏吸引,每次要上厕所的时候,总是急得不行了。 靳琮几乎每天都会尿裤子。 对妈咪的拆台,靳琮显然很不在乎,“这有什么,奶奶还说妈咪五岁了都还尿床呢,至少我现在已经不尿床了。” 林夏:“……” 老脸一红,颇有些咬牙切齿,“老妈,您整天和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这么糗的事,o滴神啊! 难道要她以后每次教育孩子的时候,都来一句,“想当年妈咪你还不是……” 再这样下去,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不行,不能再住在家里了,必须搬回去住。不然,这当妈的威信全部都被他们奶奶两句话给弄没了。 林夏想了想,心里打定了主意,面上倒是不显,继续和林老妈逗弄起几个孩子来。 等林夏一家离开的时候,林老妈知道是她多嘴惹得祸,不知道有多后悔。 早知道就不在孩子面前接他们母亲的丑了,哪里知道他们母亲比几个孩子肚量还小哦。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晚上,两个大的今天累了,早就回房睡了,只有小丫丫还趴在妈妈的怀里不肯回自己的小房间。 靳夜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母女俩正在台灯下说着话呢。 “妈妈,你小时候认不认识爸爸呀?” “不认识,怎么了?” “爸爸,那你小时候一定也不认识妈妈?” “是啊。”抱着女儿啃了一口,“爸爸的小公主,怎么啦?” “然后妈妈慢慢长大了,走啊走啊,走啊走啊。有一天,妈妈见到了爸爸,说:‘哈。你不是丫丫的爸爸吗?’爸爸也说:‘哈,你不是丫丫的妈妈吗?’然后你们就认识了。嗯,一定是这样的。” 小丫丫一边说着,还一边重重的点了点头。 看着女儿清澈的眸子,靳夜点头道:“是啊!爸爸小时候好孤独好孤独,不认识妈妈,也不认识小丫丫和哥哥。然后爸爸在世界上找啊找啊,终于见到了妈妈,就跑过去和她说,你是丫丫的妈妈么?然后妈妈点了点头。就和爸爸在一起了,然后就生了小丫丫,我们一家人就在一起了。” “那丫丫以后也会遇到像爸爸一样的人么。然后跑过去问他,这样以后小小丫的爸爸就可以遇到小小丫的妈妈了。” “一定可以的,宝贝儿。”林夏笑眯眯道,亲了亲女儿,“时间不早了。让爸爸送你回房睡觉。” “唔。”靳宁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闭着眼睛展开双臂让爸爸抱着。 “睡着了?”见靳夜回来,林夏小声问道。 “嗯,都睡了,虫虫睡觉可真不老实。给他盖了被子。” “这个年纪的孩子,特别皮。” 床塌了下去,靳夜揽住娇妻。手在被子下面动了起来,“丫丫这些话都是谁告诉她的,这小小年纪的,就想着嫁人了。” 语气有些酸酸的。 林夏好笑道:“怎么,吃你未来女婿的醋了。” “那是。只要一想到我护在手心里的女儿就这么成别人家的人了,我这心里头。还真是特别不舒服。嗯,不舒服。” “说话就说话,你手在干嘛呢。” 翻身将林夏压在身下,啃了一口,“既然孩子他爸不高兴了,那孩子他妈就来安慰安慰孩子他爸吧。” 说着,将灯拉下,黑暗掩住了一室春光。 事毕,林夏懒懒的靠在靳夜的怀里,一动不动。 不是她不想动,实在是累的很了。 今晚上这男人就像吃了春药一般,实在是让她受不住。 抚着爱妻光洁的后背,靳夜淡淡想着今天发生的事,不免在心底庆幸他的决定。 还好当时把小雨伞处理了一下,这才有了孩子。 即便现在孩子都这么大了,还有人对他老婆虎视眈眈呢。 想到可怜的杜蕾斯,靳夜心里毫无压力。 若是没点手段,怎么能这么快娶到老婆。 “对了,和你说个事儿。”恢复了体力,林夏想起今天的事,忙道,“如今三个小家伙也都四岁了,你看是不是该把他们送幼儿园去了。咱们已经打扰了爸妈四年了,眼下小辉都快大学毕业了,倒时候他结婚生子,我爸妈还得照顾小孩。所以不如现在让他们休息休息,我们也提前适应自己照顾孩子的生活,总不能一直指望着父母照顾。” 靳夜沉默了片刻,才道:“我正打算和你说说这个事呢,我妈的身体近几年越来越不好了,她一个人在美国那边我实在是不放心,所以我打算让一家人搬到美国去住。一来陪陪她老人家,这二来么,那边的教育环境也确实比国内要好,不会让孩子学习到国内富二代的一些不良风气。” 想到现在网络上传的一些炫富事件,林夏也有些心动了。 当初她和靳夜的婚礼在国外举行,并不算奢华。 只是她不愿意将自己的婚姻生活展现在大庭广众之下,所以已靳家的家世而言,婚礼很少低调。 毕竟,若一直活在闪光灯下,那些恩爱,究竟是作秀,还是发自内心? 谁又能知道呢, 也许,到最后,连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后来,林夏才明白,她过于谨慎了。 在中国,婚礼过于奢华,会引起很多人的反感,惹来诸多非议。 仇富心理严重,而在美国就不会。 只是,若换一个角度去想,难道中国人天生就爱嫉妒,爱仇富吗? 不! 那又怎么解释现在的仇富心理呢,原因只有一个:美国富豪不像中国富豪这么喜欢炫富。 炫富本身,就是一种极为不健康的不正常的行为。 而一种不健康价值观必然会产生另外一种不健康的价值观,从而形成一种畸形的社会现象。 这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很多人失去了平常心。 变得拜金,变得炫富,变得仇富。 两种极端! 339 你还是男人么 现在网络上有种说法,说现在的孩子是腐朽的一代,但在更为发达的西方,却从来没有这种说法。 孩子刚出生的时候,根本没有区别。 之所以有区别,也是后天的教育形成的。 有了孩子之后,家里的书房专门为孩子开辟了一块区域,放着儿童教育的书籍,还为孩子们建了一个小书房,里面放着各类儿童书籍,就是为了培养他们爱看书的好习惯。 在教育上,林夏和靳夜一样,更偏向西方教育,更欣赏他们那种从小培养孩子性的做法。 而这点,恰恰却是中国父母最欠缺的。 靳家家资万贯,可靳轩和靳夜两兄弟的能力,都不是国内一般的富二代能比的。 中国父母好容易有了孩子,整日里对孩子提心吊胆的,一颗心都在他们上面,惟恐对他们照顾不周到,生怕磕着碰着了,都是捧在手心里长大的,这才养成了孩子们好逸恶劳的恶习。 爱之,适足以害之! 林老妈当年教育他们两个的时候,打骂罚跪是家常便饭。 现在有了外孙,简直就是当亲孙子来疼,连林夏说两句重话都不肯。尤其是丫丫,娇气极了。 想了想,林夏觉得去美国那边确实很不错,至少那边的教育环境比国内要好。 “嗯,这几年咱们都在这边,确实很少过去陪妈妈,既然你决定了,我自然是支持你的。” 在爱妻额角落下一个亲吻,“爷爷奶奶他们也会随着我们回老宅过一段时间,毕竟舍不得几个曾孙。” 两人就回去的议程商量了半宿,这才睡去。 知道林夏一家要出国之后,林老妈显然极为不舍。尤其是对几个小的。三个小家伙几乎是她看着长大的,现在突然之间说要搬走了,这心里感觉像挖去了一块似的。 于是连儿子女儿也不顾了,成日里陪三个小家伙玩,当眼珠子一样疼爱。 出国之前,林夏联系了谢郗彤孙潇潇三人,加上一个阿信,五个人呢又聚在一起了。 因为是林夏组织的,所以自然到的最早。 孙潇潇是第二个来的,上来就给了林夏一个大大的拥抱和亲吻。 林夏有些招架不住。笑道:“怎么在国外几年,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他们的那一套。” 朝她抛了一个媚眼。孙潇潇道:“姐这叫走在国际前沿,你不懂的。” 初中的时候孙潇潇就已经很有料了,现在身材更是凹凸有致,绝对的吸引人眼球,连林夏也不能免俗的朝那波澜壮阔的地方看了好几眼。 “诶我说。你能不能收敛一点,今天又没有别人,您能穿的保守一点么?”林夏打趣道,“我们这些太平公主,也真是无地自容了。“ 撩了撩一头大波浪卷发,孙潇潇得瑟道:“姐今天就是来显摆的。你说说你们几个。你就不说了,大明星大作家,婚姻美满。儿女成群;彤彤也找了个钻石王老五,现在快谈婚论嫁了不说,还变成了你的嫂子,以后好了,不用担心妯娌之间的问题了;茜茜和她老师兜兜转转。才发现她老师居然是。OMG,你说说。你说说,嫁入豪门的嫁入豪门,加入高干的加入高干,只有姐,身材极品,样貌绝美的大美女无人问津,真是天妒英才啊!“ 孙潇潇口中的赵茜的老师,就是当初那个将赵茜折磨的不行的变态沈——沈漠。 两个人可真是一对欢喜冤家,对对方都是误会重重。 赵茜觉得沈漠是个披着人皮的狼,沈漠更是搞笑,居然以为赵茜是别人的二奶,平时对她说话夹枪带棒就不说了,平时更是折磨的她不行,让赵茜恨他恨的要死。 真相大白了之后,才有了这一段良缘。 去年已经和沈漠成婚了,现在正在怀宝宝中。 刚说话,就见成熟稳重的沈漠扶着已经显怀的赵茜慢慢挪了过来,真的是龟速啊! 安置好赵茜坐下,沈漠对林夏和孙潇潇打了招呼,嘱咐了赵茜什么“不要乱吃东西”“不要乱动”“好好照顾自己”“等我来接你”等等一堆的废话之后,这才不放心的离开了。” 他一离开,孙潇潇的佯做吃醋道:“唉哟,可真是甜蜜,羡煞我等旁人了。” 林夏也学着沈漠的样子,扶着孙潇潇做戏道,“潇潇,你可别乱吃东西,不要乱动,好好照顾自己,等我来接你。” 孙潇潇眨了眨眼,一脸感动,“嗯,好的,一定怪怪等你来接我。” 赵茜扶着肚子,朝两人扔了一团餐巾纸,“行了,别闹了,彤彤和阿信什么时候过来。” 林夏道:“你们两来之前他们打电话过来了,说是已经在路上了,估计十来分钟就能到了。” “唉,这活动真好,仿佛我们又回到了初中在一起的时候。可惜,夏夏马上就要出国了。”赵茜叹道,“这一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咱们四个人,也都天南地北了。” “是啊,真不想长大,要是永远十六岁,什么都不想,那该有多好。”孙潇潇叹道,“你们是不知道,看着你们三个一个个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我爸妈天天把我快催死,我都快烦死了。” 赵茜道;“谁让你高中读完就出国的,你爸妈又不准你谈外国男朋友,在国外耗了这么多年,突然之间回国,哪里能这么快遇到一个合适的,总不能让我们的孙大美女将就吧!” “谁说不是呢,你说姐要身材有身材,要长相有长相,要文凭有文凭,要家世有家世,怎么就遇不上一个好的呢。实在不行,茜茜你看看你老公的圈子里有什么人,让他给我注意注意。到时候直接给我介绍得了。” 赵茜点头,“那行,回头我帮你问问,要有好的,我介绍你认识认识。” 林夏笑道:“行了,咱们几天是叙旧会,不是相亲大会呢。潇潇你也别急,说不定你出门就会遇见你的白马王子呢。” “白马王子我可是不敢想的,只要不是白发王子就行了。”孙潇潇搅着面前的咖啡,漫不经心的告饶道。 三个人聊了一会儿陈年往事。谢郗彤和宋信也是姗姗来迟,让大家好一阵打趣。 “阿信,在忙什么呢。我们颜大组织的活动,你们也敢迟到,有没有将我们著名的颜大放在眼里。” 谢郗彤笑道:“实在是路上塞车,所以来晚了,我自罚一杯。” 说着。将桌上的一杯温水一饮而尽。 林夏笑道:“她就是个聪明的,一定是渴了,这才喝个痛快。” “就是,谁亏待自己,彤彤都不会亏待自己的。”赵茜接口。 孙潇潇道:“既然彤彤是事出有因,那阿信你呢。我们都这么多年没见面了,什么女人绊住了你的脚,这才来吃了。” 宋信笑了笑。“公司有点事,所以来迟了,我自罚三杯,可以么?” “那可不行,可不能这么便宜你了。这次花费,得你出钱。不能让夏夏破费了。” 宋信笑道:“这个自然。” 遂揭过了这个话题。 宋信心里却不由微微一沉,那个女人今天跑到公司里,肚子已经显怀了,说是已经有了七个月的身孕。 宋怡快三十了,却迟迟不肯结婚,自己今年也已经二十四了,连一个固定的女朋友都没有,父母平时就已经很急了。 今年那个女人趁父母都在的时候将了他这一军,想到父亲嘴角扬起的笑和母亲欣喜的表情,宋信不由看了林夏一眼。 她正和身边的赵茜交流怀孕心得,淡然的眉宇生动了很多。 罢了罢了,人家孩子都有了,家庭美满,他还能如何。 又听孙潇潇在一旁抱怨现在没有好男人了,干脆和阿信凑一对得了,因笑道:“说来不巧,只怕不久我就要举行婚礼了。” “不是吧!”赵谢孙林四人齐齐道,颇为壮观。 宋信不由笑道:“干嘛这种反映,你们有的孩子都四五岁了,我结婚不是很正常么?” “前一段时间都没听你提起过,怎么这么突然。”林夏有些疑惑。 赵茜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又听林夏这么说起,灵机一动,笑道,“嘿嘿,我知道了,一定是奉子成婚,我说的对不对。” 宋信笑了笑,没有答话,却也表示默认了。 “行啊你小子。”孙潇潇给了他一下子,“藏的够深的,突然给我们来这一下子,可真是个大惊喜。” 说完,她看了看桌上的五人,哀嚎道:“完了完了,这下阿信也名草有主了,只剩我一个人单身了,这回要被老妈唠叨死了。” 林夏笑道:“最好的总是留在最后,名草一定会属于你的。” 随后,大家又开始打听起宋信藏着掖着的女人来了。 这可是传说中的金屋藏娇啊,看着四只八双好奇而八卦的眼睛,宋信心里苦笑,却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应付这几个女人。 散后,沈漠开车过来接赵茜回家,其余的人也各自开车离开了。 回程的路上,孙潇潇刚打算将车倒出来,就被人碰到了。 对方却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一溜儿开着跑车跑了,留下孙潇潇一个人在车里骂骂咧咧。 “你给我记住,下次可别让我看见你。”咒骂了一句,记住了对方的车牌号,开着被蹭的车给老妈打了个电话。 “妈,我晚上去不了了,车刚刚被人碰了,得开去车场去修呢。” “就算你出了车祸,也得给老妈我赶过来。是你那破车重要,还是老公重要。这样的谎话别和我扯了,你妈我不知听了多少,快点给我赶过来,正好小曾也路上堵车,现在我正和你曾阿姨聊天呢。现在就算天下刀子,也得给我赶过来,不准给我放鸽子!” 说完,孙妈妈很有魄力的挂了手机。 孙潇潇看着被挂断的电话,看着前面被蹭坏的漆,只觉得心情和这辆车一样,坏透了! 感到酒店之后,居然又在停车场遇到了那辆车。 孙潇潇一喜,“啪”的关了车门,蹬着高跟鞋来到那个男人面前。 “你这人怎么这样,撞了别人的车,连道歉都没有,就给我直接跑了,你还是男人么?” 340 大结局 (全文完) 那个男人摘了墨镜,笑道:“小姐,你想要搭讪也要想点鲜方法,就你那破车,本少爷还不屑碰呢。” 一边说着,一双眼睛肆无忌惮孙潇潇身上扫了一遍。 当看到那对高昂时,目光明显微微凝了一下。 不过看到脸时,明显有些失了兴趣。 他向来是颜控,不是特别美女人,他都不放眼里。 察觉到他目光,孙潇潇黑了脸,这个猥琐可恶男人。 “你看什么看,没看过女人胸啊!要看回家看你妈去,无耻!老娘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像你这样男人。” 那男人也黑了脸,“本少爷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像你这样女人。不就是胸口多了几两肉,长也不怎么样,居然敢本少爷面前装,不就是想吸引少爷我注意力么。实话告诉你,像你这种手段本少爷看多了。” 写了一张支票扔给孙潇潇,“带着支票滚吧,别这里碍本少爷眼了。” “我勾引你。”孙潇潇满脸不可置信,手指着自己鼻子,“我告诉你,就算全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看上一头猪,也不会看上你,你这头沙文猪!” 孙潇潇气发抖,将支票揉成团,扔了男人脸上,大步离开了。 看着孙潇潇离开背影,男人却笑了笑,将被揉成团支票小心展开收了钱夹里。 “孙潇潇,我终于找到你了。” 眼中闪动着志必得光芒,让男人显得为俊美了。 纯白百合铺满了一地,看着眼前这个美景,谢郗彤小声道:“原本还以你们来不及会来不及参加阿信婚礼呢,没想到他婚礼居然会这么仓促。” 想到自己和靳夜婚礼也是如此,林夏了然笑道:“你看看娘肚子就知道了。” 谢郗彤细细看去。果然,即便穿着宽大婚纱,也能看出隆起小腹。 看着宋信旁边女子,林夏小声道:“他终于结婚了,这样我也放心了。” 谢郗彤想事情,“你说什么?” “我说娘子可真是漂亮,你什么时候能穿上婚纱丫,到时候我让虫虫和丫丫给你当花童。” 谢郗彤脸色微红,扯开话题,“诶。我觉得娘子长得又点像你呢。” 林夏笑道:“胡说,我要是长这么漂亮,早就去当电影明星了。哪里还会闷家里写小说。” “我不是说长相,我是指那种感觉,特别是从侧脸看时候,很像你安静思考问题时候样子。” 这时候,娘露出了幸福笑容。林夏细细看了半天,还是不觉得自己哪里像这个美女。 “你肯定是看错了,我要是长这么漂亮,梦里都能笑出来。” “诶,潇潇旁边那个男人是谁,她谈男朋友么?”谢郗彤近和靳轩去国外了一趟。才回来,所以对消息不是很灵通。 “嗯,说是她妈妈给介绍一个世伯儿子。叫什么曾晋晔。她近被这个男人烦死了,可惜她老妈特别喜欢这个世侄,已经将他看作自己准女婿了,正催两人结婚嗯。” “结婚?”谢郗彤吃了一惊,“这也太了吧。这才认识几天呢。” “谁说不是呢,潇潇也烦不行。也不知道这个‘真敬业’给她妈妈吃了什么**汤,喜欢不行,还放话说只认这个女婿呢。” 林谢两人看过去,只见那个曾晋晔口若悬河,舌灿莲花,和宋信靳夜几人聊正hIgh,孙潇潇一旁脸色变来变去,好笑极了。 林谢两人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不厚道,把她一个人扔那里生闷气。 不过,这样孙潇潇好就都没见到了,多看看也无妨,向来她是不会怪罪好朋友。 两人损友一旁闷着想到,倒躲这个角落处说话,没有出去。 “茜茜怎么样了,算算日子,生了吧。” “嗯,不然话这样热闹场合,她怎么可能不来。她现正医院里面待产了,就因为沈漠不肯让她过来,还和沈漠闹了好长时间别扭。” “后天就要离开了,和大哥说好了跟我们一起回去么?” 谢郗彤点了点头,“这次特意回来参加阿信婚礼,然后把爸爸妈妈他们接过去。” 她婚礼美国那边已经开始筹备了。 看着谢郗彤喜悦而娇媚脸,林夏想到了程音,那个气质高雅女人。 她和靳轩过去,对谢郗彤婚姻,真没有影响么? 林夏不相信,就是靳夜前女友,都分手了这么多年,都能整出点事来。何况靳轩曾经对程音那么好那么好,好到忤逆了靳夫人,离开了靳家。 若不是后来一连串狗血事件,只怕靳轩现已经和程音结婚了,哪还有谢郗彤什么事。 晚上,林夏翻来覆去,靳夜将她揽怀里,“怎么了,一晚上都心神不宁。” 想了想,她还是把心中疑问告诉了靳夜。 抚着她背,靳夜淡淡道:“不用担心,我哥和阿音已经没有可能了。” 他语气很淡,带着陈诉味道,却有一种肯定意味。 “你怎么这么肯定。” “她妈妈犯错,总该有个人来背,怪只怪她妈妈当年,不该起这样心思。” 原来,程音妈妈年轻时候经常游走于上流社会,见多了上流社会奢华和靳熙专情之后,芳心暗许,耍了手段和靳熙成了好事。 不过她运气不佳,春风一度没有怀上靳家孩子。 靳熙虽然是豪门里面好男人,但终究是见惯了男人逢场作戏,并不觉得这是多大事儿。 只是他毕竟爱了靳夫人这么多年,还是觉得很愧对妻子,用钱将程音妈妈打发后,便收了外面玩心。 之后靳熙是顾家。靳夫人相继生了几个孩子后,靳熙当了父亲,对外面莺莺燕燕是不看一眼。 原本这件事应该一直隐藏着,十几年之后,这件事不知道怎么被靳夫人知道了,还和靳熙大闹了一场。 之后毫不容易被靳熙劝回心转意,也就将这件事忘记了。 后来靳轩将程音带回家见母亲时,靳夫人也没这么大反应,只是知道她是谁女儿之后,自然不会同意。 她儿子。娶谁都可以,就是不能娶那个女人女儿。 这才有了之后故事。 听完,林夏有些傻眼了。 难怪自古到今。豪门恩怨多,这件事都能翻拍成一部电视连续剧了。 艺术,果然来源于生活。 “这事儿都过去十几年了,之前你们都不知道,怎么突然就……” “和你结婚之后。我找大哥谈了谈,觉得他不应该这样浪费自己人生了,应该去找他喜欢女人。所以他又找了阿音,母亲没有办法,这才将以前事告诉我们。” 当时,靳夫人看着靳熙遗像。“我不想告诉你们兄弟,不想破坏让你们父亲你们心中形象。只是……” 靳夫人淡淡转过了头,就算靳熙婚礼上都没有哭过她。眼眶微红,“如果你硬是让那个女人进门,除非……我死!” 那个女人母亲,就是靳夫人心中一根刺,谁都可以进靳家门。就是她们母女不行。 那个女人进不了门,就让她女人来勾引她儿子。她不会让那母女俩得逞。 看着坚强母亲唯一一次露出软弱,靳轩和靳夜都没有说话,但靳夜知道,他和程音,这辈子都不可能一起了。 现不可能,因为靳夫人坚持,将来?不可能,因为靳夫人遗愿。 林夏沉默了片刻,才叹道:“那这么说,音姐岂不是太过无辜。” 靳夜也沉默了,“无辜?这个世界,谁不无辜。如果她母亲真为自己孩子着想,当初为何要做这样事。如果是你岳母,绝对不会如此。” 林夏:“……” 她母亲也没机会认识靳熙这样人物啊,不过程音母亲做法也无可厚非。这样家世,又这样专情,这样一个浮躁社会,简直就是凤毛麟角啊! 她母亲长得一定也不差,为何就不能拼一把呢。成功了,就能成为人上人,失败了,也不会损失什么。 不过是现代人通病而已。 只能说,造化弄人啊! 弄清了原委,林夏也放下了心思,很睡了过去。 蒙蒙细雨如烟雾一般,铺天盖地笼住了比弗利,这样场景下,一场盛大婚礼举行。 牧师上面说着对人祝福致辞,“靳轩先生,你愿意娶你面前这位女人,谢郗彤小姐做你妻子么。今后,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乐或忧愁,你将永远她身旁,不离不弃。” “我愿意。” “谢郗彤女士,你愿意……” 看着这样熟悉一幕,林夏脸上也浮现出欣喜。 正感动间,腰间一暖,原来靳夜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她身边,揽住了她,“大哥婚礼这么豪华盛大,而我们婚礼那么简单,你会不会觉得委屈?” 林夏回握住他手,“这一生,我已经拥有了珍贵东西,我永远都不会委屈,永远不会后悔。” 握着她手紧了紧,靳夜淡淡露出了微笑。 他笑,日光中越来越清晰,让林夏眼中只有他一人。 那日,同样情景,他说: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有那么多房产商,开发了那么多房子,她却走进了我,撞入了我怀里。 番外1 林辉靠在新买不久的车旁,双手环抱在胸前,冷眼看着林妙儿和一个陌生男人从出租车上下来。 言笑晏晏。 他不是没脑子的人,即便心里怒火已经三丈高了,面上仍是淡淡。 “妙儿。” 林妙儿转过头,看到倚在车边的林辉,顿时露出了欣喜的微笑,小跑了过来。 “你怎麽过来了。”她的声音很惊喜,脸上的笑像阳光。 林夏结婚,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丁,林辉自然要跟在林老妈的身后待人接物。 美国那边要举行婚礼,国内这边也要在酒店里面请客通知家里的亲人。 所以这段时间林辉很忙,已经很久没有过来找过林妙儿了。 “嗯,家里的事忙的差不多了,所以过来看看你。” 林辉淡淡道,倚靠在车上,用时下的话来说,特别有范儿。 当然,若是林夏看到了,一定会嗤笑他又在装13了。 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着话,林妙儿拉着林辉的衣袖,显得很亲密,把那位送她回家的男生扔在了一旁。 “妙儿,这位是?” 终于,他忍不住了,主动开口打听起林辉的情况。 而林辉,淡淡的站在一旁,似乎对他和林妙儿一起下车的事件丝毫不理会。 “这是我男朋友林辉,阿辉,这是我们班的同学,今天班级聚会,天色太晚了,所以他送我回来。” 林妙儿大大方方,林辉对那个不知名男笑道:“今天谢谢你了,改名儿请你吃个饭,算是谢你送妙儿回来。” 见他这么给自己同学面子,林妙儿心里大为自豪。 林辉是谁。当年他们年纪的校草,可就是这样一株草,还不是被自己抓在手心里了。 “妙儿,说起来我还没见过你班级的同学了,下次我做东,请他们去搓一顿,也算是认识认识。” “好啊,宿舍里的人都吵着要见见你呢,只是你现在忙,所以我都推了。” 林辉揉了揉她的头发。“嗯,这段时间确实有些委屈你了。” 见多了靳夜和林夏相处的方式,林辉也柔情了许多。让林妙儿几乎有些受宠若惊。 拉着他的手臂摇了摇,“不委屈不委屈,你能主动来找我,我已经很高兴了。” 从前,都是她跑到林辉家里缠着他的。 看她这个样子。林辉笑了笑,捏了捏她的脸颊,亲密极了。 留下那个男人,一个人在一旁,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几千度的大电灯泡。 几乎不曾风中凌乱。 “妙儿,你家已经到了。那我就先走了。” “好……”林妙儿还没有说完,林辉就主动开口道,“你今天玩了一天。也累了,我就不打扰你了,你上去好好休息。你同学幸苦送你,这个时候也没有公交车了,我正好有车。送他回学校吧。” 林妙儿一听,登时就傻眼了。 没错。她不仅是个小说爱好者,还是个腐女,虽然是不算资深,但偶尔也喜欢一下美男。 可是,那也仅仅只限于啊。 若这事儿摊在自己身上,就不能淡定了。 林妙儿越想越觉得可疑,三更半夜的,自己男朋友不留下来陪自己,居然要送一个男人回家。 她用眼睛死死盯着送自己回来的这个同学,嗯,下巴没有胡子,身高也不够高,瞧瞧那皮肤,比她还要白。 她明白了,这个男人不是想送她回家,而是来勾引他男朋友的! 于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可怜的男同学被脑补成基友了。可怜他今天特意穿了一身自觉最帅的衣服,还将胡子刮的干干净净,就是为了给林妙儿一个好印象。 哪里知道会弄巧成拙。 对林妙儿这一爱好,林辉自然是知道的。 他知道林妙儿喜欢看小说,因为林夏是写小说的缘故,所以对这个也不反感,反而觉得多看点书对女孩子来说也不错。 至少不会无理取闹。 可当他第一次发现林妙儿居然看男人和男人的小说时,就不淡定了。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崩坏的世界啊,女人居然喜欢男人和男人,要是男人真的都喜欢男人去了,那这些女人也都去搞蕾丝啊! 林辉理解不了,很反感这类小说。 幸好,他姐正常的很,从来不写这方面的小说。 这是林辉第一次觉得老姐是个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人。 画外音:林夏:呸,你老姐我一直就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你个小兔崽子。 所以,要对付这个和自己争老婆的男人,林辉根本不用使任何手段,就能轻而易举灭敌于无形。 所以,当看到林妙儿眼底的戒备时,林辉笑了,对那个男人笑的更为真诚。 “妙儿,你觉得怎么样?” 男孩一听,心里暗道:好小子,居然想私底下警告哥。你以为你有车就了不起了,哥当哥是吓大的么?哥对妙儿可是一片真心,就你那一幅花花公子的派头,妙儿一定会选择我的。 看我怎么接触你,把你后面的女人揪出来,让妙儿好好看清你的真面目。 这么一想,男孩笑的分外灿烂,“好啊,那就麻烦你了。” 他本就长的清秀,这样一笑,倒也有几分姿色。 见林辉若有所思,林妙儿心里一惊,“这男人居然敢当着姐的面对我男人放电,真当姐好欺负啊!” 心念一转,捂着肚子叫道:“唉哟,肚子好痛啊!” “妙儿你怎么了。”突然听到她喊肚子痛,林辉揽住了她的腰,关切道。 “有没有事,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此时,这同学已经被林妙儿脑补成情敌了,觉得他没一句话都是别有居心,怎么可能让两人还有什么交集。 “不用不用,可能是刚刚在桌上喝多了,阿辉送我上去休息休息就好了。阿辉,我爸妈都好久没见你了,昨天还说起你呢。” “是嘛,那我可要上去和叔叔阿姨大声招呼才是。” 林辉一边说着,将林妙儿打横抱起,朝男孩道:“我先送妙儿上去了,下次就机会,请你吃饭。” 林妙儿趴在林辉怀里,正小心肝扑通扑通跳着,听到这么一句,耳朵立刻树了起来。 请吃饭? 男孩要追女孩才会请吃饭的,以后坚决不能让这小子出现在阿辉面前。 奶奶的,现在女朋友真特么不好当,不仅要防女小三,还得防男小三。 尼玛,没天理啊。 就这样,林辉兵不血刃,不仅简单K掉了一个情敌,让还那个男人彻底没了机会。 林妙儿都不将他当男人了,除非他能逆天。 并且这件事另外的好处就是,林妙儿再也不看那些奇奇怪怪的书了。 这点让林辉十分满意,他可不希望自己日后的儿子在自己老妈的潜移默化之下,变成了普通人之外的第三类人。 人艰不拆啊! 番外2 情敌事件之后,林辉反省了一下,貌似自己对林妙儿太冷淡了一些。 就连主动找她的次数好像也少的可怜。 他这个男朋友还真有点不称职,若姐夫这样对她姐,她姐找被人给追走了。 他对自己个人魅力心里虽然有点数,但这年头,连姐夫这样的精英都被她姐给甩过,他现在这纯**丝,还是多用点心比较好。 林辉脑筋本就转的快,瞬间就想到了一个光明正大的注意。 于是在送林妙儿上去的时候,顺便和阿姨提了下让妙儿和他一起去美国参加婚礼的事。 因为曾经是邻居的关系,林妙儿父母对林辉也算是满意,加上女儿那点小心思,自然也没有反对。 于是,林妙儿便收拾了行李,住进林家了。 对她的到来,林老妈表现了空前的热情。 又夹了一筷子菜到她碗里,林老妈热情招呼道:“妙儿,多吃点,阿姨好久都没见你了,瞧瞧,又瘦了不少。” 林辉撇了撇某个部位,夹了一块猪蹄放她碗里,“妈说的没错,多吃点,胖点好。” 林辉第一次给她夹菜,林妙儿有些受宠若惊,忙替林老妈夹了一筷子,“嗯,阿姨,您也吃。” 完了,给林老爸也夹了一筷子,“叔叔也吃。” “诶诶,好好,我们都吃,把这儿当自己家啊,别拘束。” “好的阿姨,夏夏姐现在在国外么?” “嗯,这次去那边就能看到你夏夏姐了,怎么想她了。” “嗯。”林妙儿点头,“好久都没见到夏夏姐了。” “以后有时间长过来玩,小辉你也真是的,妙儿这么好的女孩子,你也不说经常领人到家里来玩。陪我说说话也是好的。”林老妈笑道,“妙儿啊,也你别怪小辉这段时间没去找你,这段日子,因为你夏夏姐婚礼的原因,小辉忙的不行。还跟着他姐夫在外面做生意,所以有些冷落了你。” 对林妙儿这种知根知底又喜欢自己儿子的好女孩,林老妈当然乐见其成。 “你看到外面停的这车没有,他自己挣钱买的呢。当初还说让他姐给他买,结果跟了他姐夫几天。就能自己挣钱了。” “真的。”林妙儿惊讶道,“阿辉,你可真厉害。真有本事。咱们班的同学,还没有人能凭自己本事买车呢,都是自己父母出钱买的。。” 看她眼里的崇拜,林辉心里很是得意,但想到在b市这样一个富二代遍地的城市,不仅又有了危机感。 他这车,在有钱人的眼里,不过是两顿饭钱而已。 姐夫曾经和他说过。这世上就没有根本不变的女人,更没有不变的感情。 你若是男人,最好懂得一件事: 聪明的男人。就算是爱极了一个女人,也只是藏在心里,绝不会将他的爱全部在她面前表现出来。 而是一点一点的展露。让女人一点一点的去挖掘。 然后,她们在这个过程中会发现,原来这个男人爱我爱的如此之深。 遂慢慢感动,最后才会隽永的刻在心底。 若你一时间将所有的柔情都展现,之后却再也不能给予她更高深的更震撼的感觉,那么离这个女人离你而去也不远了。 林辉问道:“那姐夫你也是这样对我姐的么?” 他记得,靳夜当时一如既往的没有表情,但他的眼神却很奇怪,林辉看不懂。 却听靳夜摇头道,“不,我永远都不会对你姐动用手段。” 因为他使尽武器,也不敌她的素手纤毫。 爱情三十六计,每个人都有,却不是对每对恋人都有用的。 吃了饭,冲了凉,林辉在电脑面前坐了下来。 门响了,“进来,没锁。” 他头也不回,继续看着电脑屏幕。 直到一阵清香唤醒他的神志,侧过头,看到林妙儿正端着一盘水果站在一旁,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阿姨洗了水果,让我端上来给你吃。” “嗯,放这里吧。”林辉点了点下巴,颇有些漫不经心的转过了头,“我这里有点事,你自己在房间里看一看,有什么喜欢的都可以拿走。” “嗯,那你忙。”林妙儿看了一眼屏幕上的曲线图,就头大了。 什么涨幅啊乱七八糟的,她看不懂。 不过,参观林辉的房间,确实她眼下最感兴趣的事。 看着林妙儿背着手在他房间晃荡的样子,林辉勾了勾嘴角,眼里也透出笑意。 少女已经洗过了澡,薄薄的睡衣透出可爱而玲珑的曲线,脸色明媚,身上透着沐浴乳的清香,看来她特意为他打扮过。 而林妙儿背对着林辉,脸色却是通红。 刚刚那一瞥,让她清楚的看到了林辉浴袍下面两点殷红,还有那已经颇有形状的胸肌和健硕的手臂。 和班级那些文文弱弱如白斩鸡般的男人不同,他可真是有料。 难道他下面也没有穿裤子么? 这样一想,林妙儿的脸更红了,只得借用大量他卧室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和自己粉蓝色房间不同,林辉的卧室装修很简洁大方,一看就是单身男子的房间,没什么特别的。 咦—— 被柜子里的玩具吸引住的所有的心神,这是…… 原来,在书房旁边的有专门一个玻璃柜,里面摆放着许多可爱的小饰品,可整个房间的风格很不搭,但却被注意很整齐的一一排列在里面。 这里面所有的东西,她都认识。 都是她送的。 和林妙儿小女生的精致不同,林辉的生日,林夏送的东西都很奇葩。 比如驾照训练班,拳击馆年卡,双截棍,甚至还是有暑期少林寺速成班,让每次收到林夏礼物的林辉真是痛并快乐着。 第一次听到林夏说起她送林辉的礼物时,林妙儿乐不可支,夏夏姐实在是太可爱了。 也只有夏夏姐才有这样的魄力敢残害她们学校的校草了。 而受林夏的影响,林辉也不惜那些特别可爱的小玩意。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娘炮。 所以,在看到这些小东西之后,林妙儿的心忽然就软成了一弯春水。 原来,他也像她一般这样喜欢她。 “在看什么?” 男孩,磁性的嗓音在她耳旁想起。 湿润的气息让她皮肤微红,一粒粒小颗粒冒了出来,可爱极了。 林妙儿侧过身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林辉,贝齿咬住红唇,却说不出话来。 看到这个情景,林辉突然就吻了上去。 古龙先生曾经说过:女孩子在男人面前咬嘴唇时,不是恨得要死,就是爱得要死,不是想打别人的耳光,就是想亲他的脸。 她喜欢他,所以她这是邀吻的表现。 林辉很大男人想到。 番外3 混沌的脑子清醒过来时,大约有三十秒钟的时间头脑一片空白,有些反应不过来。 等回过神来,谢郗彤发现自己双手向后捆绑,躺在一间破旧的仓库里面。 四周都是杂物,从仓库的天窗可以知道,外面已经黑了。 她这才记起,在街上的时候,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从她身边走过,拍了一下她的肩膀,然后她就失去的神志。 醒来的时候,人已经躺在这里了。 动了动,谢郗彤发现手上使不上一丝的劲儿,身上也没有力气。 不知道是被人注射了药物,还是因为昏迷的时间太长,肌肉有些无力。 她被绑架了。 谢郗彤稳住心神,开始思考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陈家虽然有钱,但也不算大富大贵在w市这个富人满地的地方,陈家并不显眼。 况且她现在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这些人为什么要绑架她? 脑中闪过一个人影,谢郗彤想到了许逸宸。 除了这个男人,她想不到还有谁会巴不得至她于死地。 只是他这次找的人似乎不怎么样,水准差了好多。 大概因为她是女孩子的关系,那些绑架她的人并不太用心,只是随便用绳子将她的手绑着了,扔到了仓库的隔间里。 自从和许逸宸在街上那次之后,谢郗彤也被赵昕拉着学了许多保命的技术。 其中就有解绑、撬锁、避开看守和利用有利环境逃生这类的课。 虽然拳脚功夫不怎么样,但对付一两个普通的成年男人,应该是没问题的。 她的双手握拳,拳心向上。 这样被绑着,却撑大了绳圈。 谢郗彤双手动了动,让绳子松了松,手腕向内一转,绳子就会松下来。 不过片刻,手就从粗绳里面解放了出来。 扔了绳子。谢郗彤起身,只觉得手脚发软,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 深吸了一口气,轻手轻脚的来到隔间大门边。 透过缝隙,看到了三个男子守在外面。 谢郗彤观察了一下地理位置和环境,这个隔间是在仓库里面。根本没有后门之类的东西,若想要出去,必须经过中间。 而中间又有三个男子守着。 眼下,那三个男子正吃着泡面。 其中一个较为矮小肥硕而猥琐的男子一溜儿吃完了手里的面,将东西一扔。淫笑着起身道:“估计药性也发了,兄弟我先进去乐一乐。” 另一个长相老实肌肉发达的男子拦住了他,“老三。大哥还没有回来呢,刚刚来的时候,后面一直跟着辆车,幸亏老大把那个小子给引开了。也不知道大哥现在正么样了,干掉那小子没。” 那老三不耐烦的推开了他的手,“怕什么,老大可是我们兄弟里面身手最好的一个。你们在外头等大哥,老子先进去乐呵乐呵。等够味了再让你们进去尝尝鲜。平时尝的都是些婊子,这么水灵的大学生,老子还没有耍过呢。” 说着。摸了摸下体,“在车上的时候,老子就一直硬到现在。现在吃饱了,自然是要干他娘的几炮了。” 旁边脸上长着一颗肉痣的男子开口了,“栓子,别吵了,在车上老三给她下药的时候你就该知道了。” “就是,要知道那可是好东西,那些婊子找老子要,老子还不给她们用呢。”那老三淫笑道,“用了之后,先是全身发软,男人附上去就像躺在棉花上一样爽,并且那小面的小嘴……啧啧,就算是贞女也要变成荡妇。不是我说,一定咬的爽死了。” 越说那老三越是急不可耐,往这边隔间走来,“小婊子,老子来了。你们可别过来打扰我的好事,不然,爷爷的拳头可是不认人的。” 他们说话并不顾忌着谢郗彤,声音虽然不大,却也不小。 自从赵昕给她特训以来,谢郗彤觉得自己的五根清净了许多听力比从前好太多了。 所以将几个人的谈话听的清清楚楚 扫视了一眼四周,谢郗彤才发现这伙人确实有两下子。 明明是个仓库,可却连一根木头桌椅之类的东西都看不到,更别提刀这类的凶器了。 想来这群绑匪之前清理过一遍。 扫视了一眼,谢郗彤计上心头。 老三开门的时候,就见她仍然乖乖躺在原处,双手绑在背后,一动不动。 随意掩上了门,那老三心下奇怪,嘀咕道:“难道是刚刚在车上那一下子太狠了,怎么还不醒,老子可没有奸尸的癖好。” 一边说着,一边往这边走来。 虽然谢郗彤还没有醒,可光看着她那吹弹可破的小脸蛋,老三就觉得自己下面几乎快要爆了。 不管了,先干她几炮再说,说不定干到一半这小娘们就醒了。 走到谢郗彤跟前,老三凑过来,摸了一把她的小脸蛋,开始解她衬衣的扣子。 就是现在! 谢郗彤突然一跃而起,将手里的灰一把耍向老三的眼睛,紧接着将手里圈成一圈的绳子套入老三的脖颈。 老三大吃一惊,他万万没有想到,谢郗彤不仅醒了,竟然还向他动手。 现代社会,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流,竟有能耐向他动手! 措手不及之下,老三立即倒身后仰。 只是他虽有些能耐,谢郗彤却是有心算无心,那绳子还是套入了他的脖子中。 右手一扬,左手猛的一拉,那绳子就死死的扣住了他的脖子,越来越紧,也让他越来越窒息。 “唔!” 老三这才想到外面还有两个人,只要他们进来了,兄弟三人一定能将这个女人拿下。 可是已经迟了。 只刹那间,谢郗彤手腕用力,老三头一歪,晕了过去。 长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虽然谢郗彤想杀了这个欲对自己施暴的男人。可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生杀权利都在当权者手中的时代了。 在这里,不管什么人,杀人都是要偿命的。 她放下了手里的绳子,手腕一翻,露出一根带着铁锈的钉子。 果然,她刚刚松手。那老三就猛的睁开了眼睛,向上跃起。 等的就是这一刻,她猛的出手,用尽全力,将那根钉子插入了老三的脑袋中。 若是古代。这一阵必死无疑。 但现在医学发达,这针下去,也治的好。 只是。谢郗彤嘴角勾起一个凉薄的笑,这个穴道,就算醒了,也不过是个傻子而已。 一针下去,老三猛的瞪大的双眼,看着好不骇人。 谢郗彤抓住绳子,使劲一拉,剧痛加缺氧。这回他是真的昏了。 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他一倒下,谢郗彤也瘫坐在了地上。 体内的药性已经开始发作了,她撑不了多久了。 可是。外面还有两个人尚未除去。 若她就这么倒下了,那两个人岂不是可以对她为所欲为。 头越来越晕,眼睛越来越模糊。身体也越来越热。 摇了摇头,想了想,拼命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强撑着站了起来。 等走到门外的时候,外面两人果然察觉到里面的不对劲,走了过来。 谢郗彤苦笑了一下,那个男人既然是来奸污她的,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只要是个人就会知道有问题。 抓紧了手中的绳子,如今,也只能靠手里的东西了。 那两人刚到门前,就见门从里面猛的被人踢开,门直直的打在那个壮硕男子的额头上,让他愣了几秒种。 而就是这几秒种,谢郗彤一绳子甩过来,套住了这个男子的脖子。 可惜前面的手段在这里用不着了。 后面男子见状,手里的刀一扬,将绳子割成两半。 趁两人没有反应过来,谢郗彤一个翻滚,从隔间到了仓库中间。 然后顺手捞了一根木头在手里。 两个男人已经反应过来了,长着肉痣的男人看了一看隔间,“栓子,她交给你了,我去看看老三怎么样了。” “嗯,交给我吧。”一边说着,一边往这边走来,随着他的走动,身上的肌肉不断抖动着。 看他那身高,谢郗彤心里一阵发苦。 经过刚刚那一仗,她的两条腿现在已经开始发抖了,眼前走过来的男人,已经变成了重影。 更让她羞恼的,是从骨子里透出的一种瘙痒。 每一次瘙痒过后,就是极度的空虚,那种空虚,几乎让人疯狂。 大滴大滴的汗水从她的额上滴了下来,打湿了眼睫毛。 握着木棍的手,已经开始抖动了。 那男人见了,嗤笑了一声。 谢郗彤已经是强弩之末,他一根手指就能把她给碾死了。 正当时,仓库大门被人从后面踢开了,门口,站着一个丰神俊逸的男子。 是他。 看到靳轩的第一眼,强握在手里的木棍就从手里掉落下来。 她再也撑不住了。 现在,她的身体里面烧着几把火,让她已经失去了理智。 有些凉意的晚风让谢郗彤暂时回过了神,抬眸,她被靳轩抱在怀中。 清冷的香味,熟悉的下巴轮廓,让谢郗彤很恍惚。 下一秒,就被身体里的欲火引的失去了神志。 看着那美丽的唇形,谢郗彤凑了上去。 终于,吻住了那唇。 那个午后,十三岁的她,趁丫头睡熟,偷偷跑了出去,在那个香雾缭绕中,遇到了他。 那个午后,他像神袛出现在她面前,救了她。 而现在,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再一次出现。 谢郗彤,承认吧。 从上辈子到这辈子,你只能是他的了。 闭着眼睛,她辗转反侧的吻着。 本就敏感的身子,只是碰到了他的唇,只是被他稍微拨弄了一下,立时就红湿处处,露滴牡丹。 在离这个破烂仓库不远处的车上,他和她,一夜疯狂。 本书下载于书本网,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 http://www.bookben.cn/